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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监管工作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1 16:35:18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1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国家安全生产宜春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和*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统称检测中心)于20*年*月至2009年1月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本次将抽检12个省(区、市)的390家生产企业和210家批发经营企业(具体抽检任务分配见附件)。现就本次抽检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将本通知迅速转发至市、县安全监管局并传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受检地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抽检工作,协调解决好抽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企业拒检或故意停产、关门逃避抽检的,要如实记录有关情况,并视为抽检不合格,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在经营环节发现的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的,要做好核查违规产品的来源及向来源地省级安全监管局通报有关情况等工作。抽检中发现违规产品,由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封存该批次产品并依法妥善处置。未列入本次抽检计划的地区要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抽检工作,抽检情况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各检测中心要于20*年11月20日前制定抽检工作计划,确定抽检人员名单,落实有关工作责任。检测中心对每家生产企业现场抽取不少于3个品种的产品样本进行检测,对经营企业抽取产品样本的品种数量应依据其经营规模适当增加,所抽样本应尽量覆盖该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类型范围,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仓库和生产线上抽取样本。具体抽样方法、检测程序和检测结果判定应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等标准执行。现场抽检时,要认真填写《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抽样单》,并分别加盖检测中心和受检企业公章。抽检经营企业时,还应将受检产品的购销合同复印件作为《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抽样单》附件。抽检的各批次产品均应提取足够数量的样本备用复检。备用复检的样本由检测中心和受检企业分别加盖公章签封,由受检企业负责保管至2009年3月31日。

三、现场抽检工作结束后,检测中心整理形成《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检测报告》和《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结果通知单》,并及时向受检企业和受检地区省级安全监管局反馈。受检企业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接到《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检测报告》和《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结果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日期计算以邮戳为准),向检测中心和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同时提出异议。企业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测结果,不再受理其异议。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2篇

一、工作目标

加强植物、植物产品的产地、调运和市场检疫,防止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开展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定点监测和普查,摸清疫情发生区现状,为科学防控扑提供依据;采取综合防控技术措施,基本控制和扑灭疫情发生危害,将为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促进农业生产,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宣传培训。一是开展宣传。要采取以电视、广播、明白纸为主的宣传工具,切实做好农业植检法律法规和农业检疫重要性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关注度,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防控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培训。切实加强农业检疫人员的法制和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监测与防控水平,同时,要加强对进口、调运的企业及科研教学单位相关人员开展检疫培训,树立检疫的思想意识,提升全社会依法检疫水平。

(二)实施疫情普查。一是重点对象。主要普查以红火蚁、葡萄根瘤蚜、桔小实蝇、三叶斑潜蝇、黄瓜绿斑驳病毒和梨树枯梢病为主的六种重点检疫性有害生物;同时,兼顾水稻水象甲、瓜实蝇等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二是普查方法。针对疫情普点,要应用GPS定位系统,开展定位监测与普查,标注调查地区和疫情“新老”发生区范围,并且,对各发生地区有关农户、基地、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为疫情防控提供依据。

(三)加强定点监测。根据本市农作物种植布局,结合历年监测现状,今年将采用GPS定位系统,全市设立50个固定综合监测点、535个单项疫情监测点,并以葡萄根瘤蚜、桔小实蝇、红火蚁等6大病虫为主,实施疫情定点定期监测,以便发现与截获疫情,有利于及时采取综合防控技术措施,促进农业安全生产。

(四)开展疫情防控。在查清疫情分布范围的基础上,要及时采取封锁、防治、检疫和检查等综合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一是葡萄根瘤蚜防控。按照《葡萄根瘤蚜专项治理三年规划》要求,加强对葡萄根瘤蚜疫情发生区的封锁、检疫和防治,建设好防控和铲除示范区,力争在**年底基本铲除现有发生区。二是桔小实蝇防控。针对本辖区发生的桔小实蝇疫情,制定、细化其防控行动方案,抓住有利时机,切实采取增设诱捕器诱杀、农业防治、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形成群防群控良好局面,控制扩散蔓延,降低危害程度。三是三叶斑潜蝇防控。根据三叶斑潜蝇疫情发生动态,掌握防治适期,有效组织发生区农户、园艺场,采取以药剂防治为主要技术措施,全面封锁疫情扩散,确保全市蔬菜和花卉生产安全。四是新发现疫情防控。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和《**市突发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新发现的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地区,应迅速上报,立即采取封锁、控制和扑灭等断然措施,彻底铲除疫情发生和危害。

(五)加强检疫监管。一是疫情发生区域监管。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严格加强封锁、监管、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疫情人为扩散。二是未发生区域监管。没有发生疫情的区县,要加大对生产和市场销售种子、水果、蔬菜、花卉等植物及其产品的抽检力度,发现疫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处理,防止疫情扩散,以免造成再次发生危害,影响农业生产。

(六)建设阻截系统。按照农业部开展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和市农委开展重大植物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建设的总要求,全面启动并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阻截带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年全市启动**市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建设“**市有害生物预警控制中心”、区县级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50个以及监测点,有效地开展阻截监测,控制外来疫情入侵,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全市重大疫情监控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植物疫情的监测、防控和扑灭工作,并负责开展技术指导、培训与检疫执法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和防控进展,按时向上级部门上报监控结果。

(二)区县农业植物检疫机构: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内植物疫情监测、防控技术、宣传指导和检疫执法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根据六种重大植物有害生物的特点,重点开展调查、监测、防控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一是制定方案。制定本市农业植物疫情监测和防控方案,各地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本地工作方案。二是部署工作。召开全市农业植物疫情监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疫情监控扑工作。三是组织宣传。重点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同时,加强对开展植检重要性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监测防控阶段。一是开展监测。重点对葡萄根瘤蚜等六大有害生物实施全面普查和定点监测,摸清疫情发生动态。二是组织防控。对发生疫情的区域开展综合防控和扑灭的行政、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发生危害。三是联合监控。牵头负责全国葡萄根瘤蚜联合监测和防控协作组工作。四是开展阻截。全面启动重大疫情阻截带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监控阻截。五是组织培训。开展农业专职检疫员和企事业负责人、农民技术培训。

(三)总结阶段。各级农业植物检疫部门认真总结全年疫情监控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及时上报市农业植物检疫部门。二是总结工作。并召开全市性农业植检监控工作总结会,重点总结各地疫情监控的主要做法、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为下年度有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树立公共植保理念,农业行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按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建立重大疫情防控责任制,制定本区域调查监测和防控方案,落实有效防控措施,按时间节点和进度有序推进疫情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

(二)加强部门合作,实施联合监控。各级农业植物检疫部门既要主动加强与农业内部的植保、执法、蔬菜、栽培和种子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开展疫情监控扑工作,同时,还要加强与林业、出入境检疫、环保、爱卫会、交通运输、贸易、工商、公安等部门合作,共同推进调查、监测与防控工作。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狠抓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4.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

5.《“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6.《“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7.《“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8.《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9.《“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10.《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

11.《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试行)》;

12.《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试行)》;

13.《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实施方案编制范围。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非重点调查的一般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现状分析和未来综合措施均按照同口径分类进行比较。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方案编制重点在于安排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以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为核心,注重实效。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从上到下的减排政府责任目标任务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编制,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

(四)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以年为基准年,同时分析、、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情况。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按照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总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的编制重点(如农业源),不产生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动态变化的工程措施不考虑(如生活垃圾处理厂)。同时强调属地原则。

(五)目标确定

减排目标的表达以绝对量和相对量两种形式,减排目标必须考虑新增量、工程实施进度等因素。

全区“十一五”污染减排总目标: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期间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分析及预测

(一)污染物排放现状

年区水环境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890吨。

年区废气中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563吨。

年区水环境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3吨。

年区废气中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6280吨。

(二)污染物排放预测

1.社会经济增长、城镇人口及能源消费预测

(1)城镇人口增长预测

年区常住人口为7.077万人,年常住人口为7.79万人,根据我区多年统计数据,预计到年末,我区城区常住人口将达到8.028万人。

(2)经济增长预测

年全区GDP为55.27亿元,年全区GDP为66.59亿元,年全区GDP为69.997亿元,年全区GDP为77.5亿元。按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预计年我区GDP将达到82亿元。

(3)煤炭消费量预测

随着我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不断关停、不断改造,燃煤量不断减少,预计年一般工业燃煤量将持续下降。

2.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工业企业不断更新生产技术、处理工艺,所以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大大减少。

(2)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采用排放系数法预测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根据城镇人口测算,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新增量为新增城镇人口与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乘积。

测算年末,我区新增城镇人口0.238万人。按照系数法(系数选70克/人·日),年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新增产生量为60.8吨。

我区年化学需氧量预测新增量为64吨。

3.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预计我区年生活二氧化硫没有新增量。工业二氧化硫量由于新增的脱硫设施,所以新增量很小。

(三)污染物排放减排目标任务

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目标任务

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195吨以内。

2.二氧化硫排放量目标任务

年,全区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控制在14815吨以内。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减排,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和高水平方向发展,达到协调、优化、符合实际的结构形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淘汰能耗高、污染大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逐步依法淘汰或关闭。

通过抓好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措施实施减排,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大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通过抓好监督管理实施减排。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面强化对化工行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做好燃煤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确保重点污染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切实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措施

1.工程措施减排: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措施包括废水治理、再生利用及清洁生产工业化学需氧量削减量。

2.监管化学需氧量减排

(1)加强化学需氧量排放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

我区要结合污染源实际情况,确定化学需氧量排放重点污染源名单,全面准确地摸清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主要污染源要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设施,加强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现场监督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废水超标排放的单位,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正常使用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未建立污染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不完善,满足不了处理要求,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单位,一律限期治理,限期达标排放。对经常不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关闭。

(2)全面强化对化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化工行业现有企业必须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生产废水处理不能达标排放,责令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请区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凡擅自铺设暗管,进行偷排、直排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所需费用由企业承担,并提请区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3)加强对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区环保部门要负责监测污水处理的达标情况和核定污水处理排放量,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要对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24小时不间断在线监控。

通过以上监督管理措施,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和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

(二)二氧化硫减排措施

1.工程减排

中铝分公司热力厂6#-9#锅炉脱硫治理目前已投入试运行,估计6月底完成,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后勤服务中心5台燃煤锅炉已拆除完毕,降低燃煤消耗量。

2.加强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工作

所有有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必须实现达标排放。监督检查企业用煤质量,一律使用低硫煤,并加装除尘装置,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监测,依法处罚烟尘、二氧化硫、烟气黑度超标排放的单位,对超总量排放单位限期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成立区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对镇、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把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削减目标作为任期内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达标的企业,评先创优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实行“企业限批”,暂停审核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

(三)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各镇办、各部门要在区域开发和招商引资活动中,根据环境容量进行有序开发。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要停止信贷或者依法取缔。

(四)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保监测监控能力

1.完善统计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减排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及时掌握污染源增减动态变化情况,提高环境统计的数据储存、传输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

2.建立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提高环境监测仪器装备水平,提升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能力,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有效。

3.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和信息网络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总量发展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提高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完善环保投入机制,实施奖惩机制

各部门要加大对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支持,采取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成绩显著的项目予以支持。区财政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重点用于污染治理、综合整治、清洁生产、环保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的补助等。要逐步增加环保投入,环境保护投入要与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对于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环保执法

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完善执法部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强化环保行政执法力度和效果,建立健全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长期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区监察、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跟踪问效,限时办结,确保查处到位。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接受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大力推进“12369”环保热线建设,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监督。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企业;保税物流;进出口业务

工程总承包企业在承接国内总包工程中会有大量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在承接国际工程中有大量的从全国各地出口的设备及材料,还包括从第三国采购的设备,这些都会涉及到大量的国内和国际物流活动,特别是国际物流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高,而保税物流作为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接力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要充分利用保税物流的特点,节约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成本,提高货物送达项目现场的效率。

1.保税物流

保税物流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作保税仓储货物。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存放在海关专用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带有保税物流货物的性质。保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与区外以及各监管区内之间的流通,这物流不仅包括对货物的存储、运输等传统物流服务,还提供了货物采购、简单加工、检测维修、配送、分拨等附加值较高的新型物流服务,但该物流不包含生产链上的物流以及传统的口岸物流。由此可知,保税物流是在传统物流的基础上叠加了海关监管与保税制度。

1.1 保税物流的特点

保税物流作为一种现代物流新形态,是应对国际物流发展趋势和国内经济发展环境而实行的一种新型物流管理模式,与一般物流比,具有以下典型特点:

(1)系统边界交叉。保税物流货物在地理上是在一国的境内,从移动的范围来看应属于国内物流,但保税物流也具有明显的国际物流的特点,例如,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及区港联动皆具有“境内关外”的性质,所以可以认为保税物流是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接力区。

(2)物流要素扩大化。物流的要素一般包括运输、仓储、信息服务、配送等,而保税物流除了具有这些基本物流要素之外,还包括海关监管、口岸、保税、报关、退税等关键要素,两者紧密结合构成完整的保税物流体系。

(3)全过程管理。一般贸易货物的通关基本程序包括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是“点式”的管理;而保税货物是从入境、储存或加工到复运出口的全过程,货物入关是起点,核销结案是终点,是全过程的管理。

(4)效率瓶颈问题。在海关的监管下进行物流运作是保税物流不同于其它物流的本质所在。海关为了达到监管的效力,严格的流程、复杂的手续、较高的抽查率必不可少,但这与现代物流追求便捷、高效率、低成本的运作要求相背,物流效率与海关监管效力之间存在“二律悖反”。在保税需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海关的监管效率成为保税物流系统效率的瓶颈问题。

(5)平台性。保税物流是加工贸易企业供应物流的末端和销售物流的发端,甚至包括生产物流。保税物流的运作效率直接关系到企业正常生产与供应链正常运作通畅,高效率的保税物流系统是海关、政府、物流企业、口岸等高效协作的结果。完善的政策体系、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必不可少,例如集成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物流中心将是保税物流的主要模式之一。

1.2 保税物流的监管模式

海关对保税物流货物的监管模式有两大类:一类是非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另一类是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1.3 保税物流的功能

(1)保税仓储。从国内、国外货物运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以保税形式储存起来,免交关税,节约大量税金,增加资金流动性。

(2)简单加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货物可允许进行流通加工贴唛,贴标签,更换包装等不改变货物化学性质且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

(3)国际分销、配送。从世界各地进口的货物可以暂存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进行分拣、简单加工、拆拼箱后,根据国内采购商的需求进行批量送货,以减轻收货人的进口税压力及仓储负担。也可将全国各地和国外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汇集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存储,再按照需求将货物运至世界各地。

(4)国际转口贸易。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免领进出口许可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利用国内外市场间的地区差、时间差、价格差、汇率差等,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实现货物国际转运流通加工贴唛,贴标签,再包装,打膜等,最终再运输到目的国。

(5)展示服务。国外大宗商品如设备及原材料等,可存放在保税区仓库,保税存放,并可常年展示。展示结束后可以直接运回原地。避免高昂的关税和繁琐的报关手续。

(6)检测维修服务。发往国外货物因品质或包装退运,须返回工厂检测或维修的。可利用保税区功能,直接将货物退至保税仓库,简化报关程序,不用交纳进口税,待维修完毕后,直接复出口。

2.保税物流在工程总承包企业进出口业务中的应用

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国内和国外的工程项目中,会经常涉及到各种进出口业务,充分利用保税物流的各种政策和功能,有助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使工程项目运作更加顺畅。

2.1 出口业务

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即视同出口,入区即可获得退税。案例一,A公司与海外业主签订的交货方式为FOB交货,业主在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派船过来提货,通过与业主协商,A公司将货物暂时移入综合保税区,提前获得退税款,货物暂存在保税区内。由于是业主的原因导致发货延迟,进出保税区的所有费用由业主承担,A公司通过这种操作方式并没有什么损失,而且提前获得了退税款,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

境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费,如再出口,也不缴纳出口税费。案例二,B公司在国外的总包工程项目中有从第三国进口的设备,且业主在信用证中规定所有货物必须从中国起运,故该设备不能从第三国直接发往项目所在国,必须先进口到中国再复出口。如果B公司按照正常程序先将第三国的设备进口到国内,再出口到项目所在国,会增加一部分进口税费,且手续繁琐。最终,B公司先将第三国的货物移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暂时不缴纳进口税费,然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直接出口到项目所在国,这样避免了重复征税,且减少了资金占用成本。此外,如果设备需要进行简单加工再复出口的,也可以采取此操作方式。

在海外工程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A公司将设备卖给国外的公司B,同时国外B公司又将这该设备转卖给了另一家国内的公司C,由于实际收货人是国内的C公司,为了简化流程,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A公司可以先将该设备出口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然后由国内的实际收货人C直接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该设备,这样省去了将设备先出口到国外,再复进口的操作流程,节约了物流费用,减少了资金占用成本,实现双赢。

2.2 进口业务

在操作进口设备报关的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保税物流的政策,节约费用。案例一,S公司在做国内总承包工程时,利用汇率差,在合适的汇率下买入进口设备,并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暂时免交进口的各种税费,在合适的时机将设备卖给业主,节约资金成本,赚取汇率差。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可存放未办理完进口报关手续的货物,保税免证进区,对于欠缺进口证件的货物,可以避免滞报金和集装箱额外费用的产生。案例二,W公司从德国进口一套设备,货物到达上海港后,由于前期采购未进行国际招标导致自动进口许可证尚未办理完成,因该设备价值比较高且许可证办理周期很长,如果继续在港口进行报关,会产生大量的额外费用。最终,W公司将货物转入综合保税区,避免了日万分之五的滞报金的产生,本次操作共节省了约80万人民币。此外,在移入综合保税区前,已将货物掏出集装箱,避免了高额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只用支付比较低的在综合保税区内储存的费用,又节省了大量费用。

3.小结

综上所述,合理运用保税物流在仓储、物流方面的政策可节省物流、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能给工程总承包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另外,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企业优先选择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因为在保税物流的几种监管模式中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最为全面,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总之,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根据项目成本,工程进度要求及货物生产地和最终使用地,灵活合理地选择合适的保税物流,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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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纲彪,高珊娜,郎凌云,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城市空间的规划契合——以郑州新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J].规划师,2011(6):54-57.

[5]牛慧恩.关于物流园区规划几个基本问题的再认识[J].城市规划学刊,2009(6):35-38.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3 号令.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S].2007.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5篇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表彰奖励年度先进单位,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措施,动员全系统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推进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我们对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委向获得表彰奖励的单位表示热烈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年是我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行业团结奋进的一年,也是硕果累累的一年。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市住建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行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发展质态不断优化,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5亿元,实现利税30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2%和38%;施工面积22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8万平方米,分别增长36%和31%;完成劳务开发产值1000万元,增长29%。建筑业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深入组织开展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累计检查在建工程295个,建筑面积近300万平方米,查处违法违规工程26个,有效净化了建筑市场。严格招标文件审核管理,工程公开招标率达到100%。加强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全年完成产值1.8亿元,实现利税1300万元,分别增长38%和31%。突出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800万元。

——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监督单体工程196个,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分别增长36%和32%,验收合格率达100%。坚持行为监督与实体质量监督并重,着力加大对大型公建项目、住宅等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强化工程参建各方尤其是施工、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工程质量明显提高。

——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狠抓责任制落实,全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措施备案管理,备案率达到98%。修订完善了《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32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年度安全评价,对12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办理了延期审核。采取拉网式检查、日常巡查、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全年累计检查在建工程985个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40份,查处隐患1526条,停工整改56个次,12名项目负责人受到扣分处罚。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年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56个。

——发展方式实现积极转变。建筑节能工作不断加强,全区新建成节能建筑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累计达到32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开展低碳社区建设,我区有4个社区入选全市低碳示范社区。科技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加大,市区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42%,新建住宅80%以上利用地板辐射采暖。加强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培训企业中级岗位及项目经理296人,继续教育240人,培训技术工人1760人,产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资质动态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制度,4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吊销资质证书。全区建筑企业发展到63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6家,专业承包企业29家,劳务分包企业18家,施工范围涵盖了房屋建筑、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幕墙等领域,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辖区内物业公司注册数量达到93家,各类物业项目发展到260多个,从业人员近2万人,托管服务面积达1000多万平方米。49个项目分别被各级评为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其中国优6个、省优7个、市优36个,物业管理已从单一的住宅小区管理逐渐向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场超市等全方位发展和延伸。

——物业管理工作日趋规范。研究出台了《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部门、街道、居委会、物业企业各方职责,促进了物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面推行了由街道召集,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行业素质明显提高。大力宣传《省物业管理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居民对物业管理认知度大幅提升。聘请专家对辖区160余名街道、居委会分管领导和物业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专业培训,组织优秀物业企业负责人到广州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了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严格物业企业资质审核管理,先后对6家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取消了资质,有效净化了物业管理市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全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职工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

(一)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许多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市是省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的一线城市,今年将在北部沿海地区投资400亿元,建设森达美港、疏港铁路、潍日高速、机场拆建等一批重大项目,对我区建筑业而言可谓机遇难得。从我区情况来看,今年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计划投资40亿元,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200万平方米,完成3000户农村住房建设任务,并开工建设一批低碳示范社区,巨大的市场容量给建筑业带来良好发展前景,同时也给那些理念新、结构好、实力强的建筑企业提供了脱颖而出、加快转型升级的平台。另外,当前信贷条件宽松,利息较低,这是实施收购、转产、多条腿走路的好时机,也是调整结构和进军新领域的好时机。面对这些利好因素和发展机遇,我们的建筑企业应该有理由、有信心去抢占商机,力争做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开拓者。

(二)我区建筑业发展和物业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是建设手续办理滞后和不规范现象突出。有的企业以招商引资、重点工程为由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避监管,未办理手续就擅自开工,有的项目快竣工了还没有办手续,质量安全存在诸多隐患。二是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安全思想,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少,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侥幸心理。三是建筑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压价竞争、垫资施工现象较为普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分包、企业无资质挂靠等违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四是由于重项目、轻管理的分散型、粗放型管理模式,加上管理人才匮乏等原因,部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一直处于较低状态。五是物业管理工作与当前居民的需求和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旧小区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后因没有及时跟上物业管理,出现了脏乱差反弹现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年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任务

年全区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一三六六”总体工作部署,突出抓好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节能、养老保障金管理、行业清欠、建设程序管理、物业企业管理和物业纠纷调处等重点工作,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物业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和物业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建设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商务中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要加大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今后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先依法办理招投标、安全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后再开工建设;以前没有办理手续已开工的项目,要按规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不断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的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坚持过程监控与随机监督相结合,重点对招标人进行监督。加强对招标机构的动态监管,规范执业资格,约束从业行为。三是加强装饰装修管理。认真贯彻《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标准,完善制度,指导全区装饰装修工作。继续抓好二次装修一体化管理,建立住宅装饰装修开工备案制度,对变动房屋结构的装饰装修行为严格监管。加大对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的影响。四是加强外地进奎企业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资质等级低、实力弱、信誉差的企业进入我区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要限制其参与招投标。五是创新管理手段。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主体管理信息平台,将行业内各类企业的业绩和守法诚信情况、工程项目情况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将企业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升级、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结合起来,形成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六是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整合系统内各类执法资源,调整充实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集中统一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市场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那些具有典型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案件坚决处罚到位,达到“处罚一个工程、规范一方环境、教育若干群体”的目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创新监管机制,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刚才,我们与施工企业代表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希望各单位按照责任书内容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住建部门领导,以便及早制定应对方案。要进一步明晰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的核心主体,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要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制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三是抓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落实。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各施工企业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四是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重点抓好大型公用建筑、高层建筑、学校周边和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及工业园区工程的施工安全。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组织开展以防火、起重机械、模板支撑、高处坠落、基坑支护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监管,防范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五是抓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按标准设置围挡并进行美化,设置车辆冲刷设施,硬化施工道路,严禁出入车辆带泥上路。辖区内2000平方米以上的沿街工程必须创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以创建树形象、促发展,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六是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手段,从严从重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坚持和完善质量行为监管与实体质量监督并重的模式。全面推行“差异化”管理,突出抓好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节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预拌混凝土四个重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在监管方式上,实现“两个转变”,即由工程质量实体监管转变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管,由普通化监管转变为差异化监管。突出抓好工程参建各方尤其是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的质量行为监管。大力开展优良小区评选活动等,促进建设单位创优意识的转变;加强监理企业质量行为考核,切实发挥好监理效能;强化施工企业质量创优的主体地位,维护好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工程创优工作。切实调动各方主体创优积极性。积极培育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工程,深入开展“泰山杯”、“鸢都杯”工程和“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优质结构工程、优良工程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优成果,努力创建精品工程。

(四)加强建筑节能,加快资源节约行业建设。一是抓好墙改和建筑节能。强化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50%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节能监督、专项验收、检测认定、竣工验收备案的闭合管理体系,推行节能信息公示、节能市场准入、建筑能效测评制度,加强节能施工现场管理,切实抓好外墙保温施工质量与安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保留的政府型基金,是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重要调控手段,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鲁财综〔2008〕53号《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二是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推进低碳示范社区建设。按照市里低碳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墙体保温材料及节能门窗、供热分户计量装置、地源热泵、节能照明产品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监管,着力建设一批低碳示范社区。

(五)加强养老保障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是社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建筑工人的养老钱、活命钱。要严格按照鲁政办发〔1995〕7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规定,按标准收取养老保障金,用于建筑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扩大收缴覆盖面,努力提高收缴率,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出台加强养老保障金管理办法,健全由招标、质监、安监等共同参与的收缴控制体系,共同做好养老保障金收缴工作。认真抓好养老保障金的上解、拨付、补贴和使用,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到上解及时足额,拨付补贴符合规定。各施工企业要专户储存、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养老保障金,及时足额交纳社会统筹保险,严禁挪作他用。二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这是一项民工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对于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大规模群体上访的,除进行通报、取消该企业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外,还将限制其招投标,情节严重的,将清出区建筑市场。收取劳务工资保证金不是给企业增加负担,而是为了防止发生拖欠,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鲁建发〔2004〕23号《省建筑工资劳务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奎政办发〔2008〕39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同时,建设单位要按照《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登记管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结算手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清欠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成建制劳务队伍,坚持劳务合同用工、总包企业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有效防范拖欠问题发生。鼓励农民工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解决拖欠问题。

(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做大建筑业。立足培育壮大建筑业,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强资质动态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控制总承包企业数量,规范发展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加快大企业发展,推进规模膨胀与联合重组,逐步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融资能力强、有知名品牌的大企业集团,提升行业整体发展层次。引导规模小、实力弱的总承包企业转化为经营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二是调整产业结构。抓住当前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支持企业进入高技术含量的施工领域,逐步提升高端建筑市场专业施工能力。三是大力拓展外埠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带头“走出去”,把握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以工程分包和劳务合作为突破口,向中西部薄弱地区和后发市场转移。

(七)创新物业管理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熟悉物业管理,理解物业管理,接受和支持物业管理,树立物业管理商品消费观念,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积极参与各项物业管理活动。各物业企业要依法依规文明经营,多替居民着想,多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优质的服务去赢取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减少和化解服务与被服务之间的矛盾,维护小区的稳定。继续开展物业管理创优活动,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把资质评定、年审和物业招投标作为评定企业服务业绩和企业信用的重要条件。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认真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淘汰、退出机制,对达不到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降低或撤销资质等级,推进全区物业管理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八)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按照“住建部门监督指导、街道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根据业主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旧居住区物业管理同社区建设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基础,界定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组建业主委员会;以物业管理企业或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为基础,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对具备条件的区片,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实施等级物业管理服务;对不具备条件的区片,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保绿、保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6篇

总局组织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培训和核定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两天来,同志们比较系统地了解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进展及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情况,认真学习和研讨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试行)》。通过学习和讨论,同志们对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信心,对核算工作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如何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党的*报告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将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必须”,即抓好节能减排,必须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必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必须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总理提出了“六条措施”,一是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二是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加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五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六是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把节能减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污染物减排是目前各级环保部门的中心工作,是第一位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节能减排这一重点进行。

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我们将减排的各项措施归纳为三项基本措施,分别是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

工程减排是指通过新建污染治理工程实现减排目的,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火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

结构减排是指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减排目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对小火电、钢铁、焦炭、造纸、酒精、味精和柠檬酸等行业的淘汰目标。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会陆续出台更有力的措施。

管理减排是指通过一系列管理政策的出台和管理措施的执行实现减排目的。一是通过提高排放标准,促使企业深度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出台相关政策提高企业自主守法自觉性,如信贷政策,联合金融部门了绿色信贷的指导意见,将1.8万家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目前已有1400余家企业因环境违法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限制;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将达到每当量1.2元,COD将达到1.4元。城市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将不低于每吨0.8元。三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13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否决了一批违法违规项目。四是通过严格监管提高企业稳定达标率。从近几年环境执法的形势看,总局派执法人员到这样的地区进行检查,该地区的水质就能好转。这说明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地区的主要原因还是工业污染问题。总局检查的企业达标率都很低,大家经常讲企业稳定达标率也就60%,我看实际上可能50%都不到。企业真正做到了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就能明显削减,环境质量就能明显改善。因此,通过提高企业稳定达标率是减排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除此之外,实行“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通过联合检查机关加大追究行政责任,也是管理措施。

上述三项基本减排措施中,工程减排措施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建设部门和企业。结构减排的主要责任部门是经济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在着力配合协助。而环保系统最应该做好,也能够做好的就是管理减排。

日常监管是环保部门的基础工作,要靠执法监管才能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各地已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但是能否实现减排目标,关键还要看执法监督能否到位,其中很重要的手段就是要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设置监测与监察系数就是要强化环境现场执法与节能减排工作的关系,将环境执法工作纳入节能减排中心工作,冲向主战场,进入主干线,走上大舞台。

第一、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效提高各级政府对环保部门现场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污染物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国务院批转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将按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由于减排工作中监察系数的重要性将随着减排项目的不断落实越加明显,因此,各级政府必将更加重视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工作,从而为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在执法人员、资金保障、执法装备配置等各个方面创造更好的执法环境。

第二、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利于促进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设立监察系数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保障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从而真正改善环境质量。企业作为减排任务的直接责任者,尤其在二氧化硫总量数据核算中,在企业被查出脱硫设施三次非正常运行后,企业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就等同于其未运行脱硫设施。对企业的减排影响是相当大的。企业完不成总量削减目标将对企业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各地已出台了许多惩处措施,国家对完不成脱硫总量任务的电力公司也会继续采用“行业限批”措施。因此,排污企业,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大户,将在监察系数的督促下,加大对治污设施的管理力度,促进其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三、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促进环境监察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确化,有效提升执法效能。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的两个基本职责,一个是日常监察,一个是违法行为的查处。前者是环境监察执法的基础。通过日常监察,督促排污单位自觉履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排污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19*年总局制定的《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对现场环境监察的频次做了规定,要求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1次。但此项制度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究其原因,执法条件差可能是主要的客观原因,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执法行为不规范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同时,在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检查时,做到认真细致地去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也是环境监察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

第四、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力促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20*年*月底,我们在长春召开了两个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两个减排项目将实现对占全国主要污染物负荷65%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自动监控,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的现代化装备水平。在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后,环境执法监督将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染减排工作取得实效。目前,两个建设项目正在全面实施,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中央财政拨款的59268万元于20*年全部到位;地方应配套资金34*1万元,其中北京等17个省(区、市)的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全国配套资金到位率已超过80%。目前,有些地区项目执行进展顺利,一些地方已经买到了很好的越野车。但这只是能力建设的第一步。目前,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我们正在编制20*年污染减排专项资金中能力建设项目的预算,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会越来越大,我们执法监察机构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二、全面掌握监察系数核算办法

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是总量减排核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介入这项工作时间不长,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察系数对于总量减排和环境执法的重要性。经过两天的学习、讨论,大家已经对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有了一定的理解,我就如何核定监察系数谈两点看法。

一是核定二氧化硫监察系数。二氧化硫监察系数就是对不正常运行的脱硫设施在核定减排总量时进行核减。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就是指生产设施运行期间,脱硫设施因故未运行而没有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没有按照工艺要求使用脱硫剂、使用旁路偷排手段等其他违法行为。发现被检查企业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一次,监察系数取0.8,不正常运行两次监察系数取0.5,超过两次,监察系数取0,就不再核算该企业的减排量了。可以看出,对脱硫企业的执法监察,对总量减排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是核定COD监察系数。COD监察系数全称是监测与监察系数,在总量核算统计中按省核定,核心是企业稳定达标率。核定的范围主要以国控主要污染源和减排项目为主。监测按照《减排监测办法》,监测数据第一是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网并通过数据有效性校核的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第二是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性监测数据。

总局现场检查的所有污染源均计算在核定COD监察系数范围中,查出一个不达标企业就扣一个达标企业数,对于投诉举报的,总局去现场查处的,涉及几个企业不达标就计算几个不达标企业。目的就是督促地方加大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总局在检查中发现区域问题严重的,可以直接扣减监察系数。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要求于20*年底全部安装,到年底没有安装完、不能实现联网的也要扣监察系数。

在这里还要强调,日常监督检查需要基层执法人员付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努力,在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的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来源,熟悉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和监察要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现场执法工作,才能达到执法监督的目的。

三、认真负责地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

监察系数核算工作对核定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有很大影响,各省都十分重视,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辽宁省环保局在收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试行)》后,很快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考核办法(试行)》,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下面我就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减排统计中设计这个系数的来源就是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察,是我们执法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责,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勇于承担起这个职责,绝不能推托。监察系数直接影响着减排总量数据,这项工作有一定的压力,但我们作为执法人员一定要经得起,抗得住,绝不能弄虚作假。

二是要切实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规范日常监察是环境监察机构的最基础工作。各地要制定辖区污染源的日常监察计划,根据企业排污情况、环境敏感度、企业守法情况等因素确定本级重点监管企业、加大监察频次。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日常监察记录,这是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基础。总局已在12369环保热线网站上开通了监察系数信息管理系统,还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完善,作为各地监察系数核算的工具。也希望大家在这两天的培训中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总局制定的环境监察工作办法和现场执法技术规范已经征求了几轮意见,争取今年能够印发执行,将会对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7篇

总局组织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培训和核定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两天来,同志们比较系统地了解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进展及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情况,认真学习和研讨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试行)》。通过学习和讨论,同志们对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信心,对核算工作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如何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党的*报告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将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必须”,即抓好节能减排,必须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必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必须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总理提出了“六条措施”,一是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二是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加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五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六是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把节能减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污染物减排是目前各级环保部门的中心工作,是第一位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节能减排这一重点进行。

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我们将减排的各项措施归纳为三项基本措施,分别是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

工程减排是指通过新建污染治理工程实现减排目的,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火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

结构减排是指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减排目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对小火电、钢铁、焦炭、造纸、酒精、味精和柠檬酸等行业的淘汰目标。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会陆续出台更有力的措施。

管理减排是指通过一系列管理政策的出台和管理措施的执行实现减排目的。一是通过提高排放标准,促使企业深度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出台相关政策提高企业自主守法自觉性,如信贷政策,联合金融部门了绿色信贷的指导意见,将1.8万家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目前已有1400余家企业因环境违法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限制;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将达到每当量1.2元,COD将达到1.4元。城市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将不低于每吨0.8元。三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13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否决了一批违法违规项目。四是通过严格监管提高企业稳定达标率。从近几年环境执法的形势看,总局派执法人员到这样的地区进行检查,该地区的水质就能好转。这说明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地区的主要原因还是工业污染问题。总局检查的企业达标率都很低,大家经常讲企业稳定达标率也就60%,我看实际上可能50%都不到。企业真正做到了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就能明显削减,环境质量就能明显改善。因此,通过提高企业稳定达标率是减排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除此之外,实行“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通过联合检查机关加大追究行政责任,也是管理措施。

上述三项基本减排措施中,工程减排措施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建设部门和企业。结构减排的主要责任部门是经济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在着力配合协助。而环保系统最应该做好,也能够做好的就是管理减排。

日常监管是环保部门的基础工作,要靠执法监管才能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各地已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但是能否实现减排目标,关键还要看执法监督能否到位,其中很重要的手段就是要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设置监测与监察系数就是要强化环境现场执法与节能减排工作的关系,将环境执法工作纳入节能减排中心工作,冲向主战场,进入主干线,走上大舞台。

第一、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效提高各级政府对环保部门现场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污染物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国务院批转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将按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由于减排工作中监察系数的重要性将随着减排项目的不断落实越加明显,因此,各级政府必将更加重视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工作,从而为环境监察机构的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在执法人员、资金保障、执法装备配置等各个方面创造更好的执法环境。

第二、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利于促进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设立监察系数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保障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从而真正改善环境质量。企业作为减排任务的直接责任者,尤其在二氧化硫总量数据核算中,在企业被查出脱硫设施三次非正常运行后,企业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就等同于其未运行脱硫设施。对企业的减排影响是相当大的。企业完不成总量削减目标将对企业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各地已出台了许多惩处措施,国家对完不成脱硫总量任务的电力公司也会继续采用“行业限批”措施。因此,排污企业,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大户,将在监察系数的督促下,加大对治污设施的管理力度,促进其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三、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促进环境监察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确化,有效提升执法效能。环境监察现场执法的两个基本职责,一个是日常监察,一个是违法行为的查处。前者是环境监察执法的基础。通过日常监察,督促排污单位自觉履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排污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1996年总局制定的《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对现场环境监察的频次做了规定,要求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每季度不少于1次。但此项制度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究其原因,执法条件差可能是主要的客观原因,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执法行为不规范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同时,在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检查时,做到认真细致地去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也是环境监察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

第四、做好监察系数的核算,将有力促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20*年*月底,我们在长春召开了两个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两个减排项目将实现对占全国主要污染物负荷65%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自动监控,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的现代化装备水平。在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后,环境执法监督将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更加科学、准确、实时地掌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染减排工作取得实效。目前,两个建设项目正在全面实施,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中央财政拨款的59268万元于20*年全部到位;地方应配套资金34*1万元,其中北京等17个省(区、市)的地方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全国配套资金到位率已超过80%。目前,有些地区项目执行进展顺利,一些地方已经买到了很好的越野车。但这只是能力建设的第一步。目前,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我们正在编制20*年污染减排专项资金中能力建设项目的预算,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会越来越大,我们执法监察机构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二、全面掌握监察系数核算办法

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是总量减排核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介入这项工作时间不长,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察系数对于总量减排和环境执法的重要性。经过两天的学习、讨论,大家已经对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有了一定的理解,我就如何核定监察系数谈两点看法。

一是核定二氧化硫监察系数。二氧化硫监察系数就是对不正常运行的脱硫设施在核定减排总量时进行核减。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就是指生产设施运行期间,脱硫设施因故未运行而没有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没有按照工艺要求使用脱硫剂、使用旁路偷排手段等其他违法行为。发现被检查企业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一次,监察系数取0.8,不正常运行两次监察系数取0.5,超过两次,监察系数取0,就不再核算该企业的减排量了。可以看出,对脱硫企业的执法监察,对总量减排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是核定COD监察系数。COD监察系数全称是监测与监察系数,在总量核算统计中按省核定,核心是企业稳定达标率。核定的范围主要以国控主要污染源和减排项目为主。监测按照《减排监测办法》,监测数据第一是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网并通过数据有效性校核的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第二是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性监测数据。

总局现场检查的所有污染源均计算在核定COD监察系数范围中,查出一个不达标企业就扣一个达标企业数,对于投诉举报的,总局去现场查处的,涉及几个企业不达标就计算几个不达标企业。目的就是督促地方加大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总局在检查中发现区域问题严重的,可以直接扣减监察系数。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要求于20*年底全部安装,到年底没有安装完、不能实现联网的也要扣监察系数。

在这里还要强调,日常监督检查需要基层执法人员付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努力,在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的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来源,熟悉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和监察要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现场执法工作,才能达到执法监督的目的。

三、认真负责地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

监察系数核算工作对核定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有很大影响,各省都十分重视,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省环保局在收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试行)》后,很快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印发了《*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考核办法(试行)》,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下面我就做好监察系数核算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减排统计中设计这个系数的来源就是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察,是我们执法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责,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勇于承担起这个职责,绝不能推托。监察系数直接影响着减排总量数据,这项工作有一定的压力,但我们作为执法人员一定要经得起,抗得住,绝不能弄虚作假。

二是要切实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规范日常监察是环境监察机构的最基础工作。各地要制定辖区污染源的日常监察计划,根据企业排污情况、环境敏感度、企业守法情况等因素确定本级重点监管企业、加大监察频次。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日常监察记录,这是监察系数核算工作的基础。总局已在12369环保热线网站上开通了监察系数信息管理系统,还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完善,作为各地监察系数核算的工具。也希望大家在这两天的培训中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总局制定的环境监察工作办法和现场执法技术规范已经征求了几轮意见,争取今年能够印发执行,将会对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8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加强出口食品添加剂监管,侧重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建立健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出口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成立检验检疫局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贯彻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局及地方政府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部署及指示、会议、文件精神,负责进出口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指导和监督工作。

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研究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信息的沟通及工作总结的上报。

三、工作部署

㈠全面排查

1、组织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排查。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专项排查。通过查生产环节、查溯源制度、查高风险项目监测、查食品添加剂符合性等“四查”,摸清辖区出口食品中添加物质的实际情况。在6月30日前,将“四查”活动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并报送局主管处室。

2、全面核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食品添加剂及辅料使用情况。按照局通知要求,对辖区已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核查验证登记,重点核查新企业新出口产品和新使用添加剂。对企业使用辅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对风险高的辅料开展监控检测。在5月30日前,将重新核查验证登记的食品添加剂及新核查完成的辅料按规范表格汇总,并报送局主管处室。

㈡清理整顿

1、严格执法查处。加强对食品非法添加和食品添加剂滥用两类行为的处罚。凡发现生产原料、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以及任何掺杂使假行为的,均应在发现当天上报行动领导小组,从重、从快处理,对食品添加剂或其他添加剂物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应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在整改期内加强产品抽查检测。加强辖区出口食品退货后续监管。对退货原因涉及食品非法添加和食品添加剂的重点予以调查,对上述原因造成退货或通报且确属企业责任的,积极配合局主管处室对责任企业进行处理。

2、加强专项督察。结合辖区出口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情况(包括番茄酱罐头、蜂蜜、榨菜等),加强“飞行检查”,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进行检查,突出针对性,可结合企业定期监管同时进行,切实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后续监管。同时,应力争发现监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提高监管有效性。

㈢巩固提高

1、提高检验监管人员能力。按照“一转变,五加强”要求,积极参加岗位能力培训及其后续培训、业务专题培训和岗位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参加局组织的“检验、检测人员双向交流”活动,及时将检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敏感产品或项目通报给检测部门,提高检测针对性,拓宽检验监管人员知识面,熟悉相关流程,增强工作协作,提高一线检验监管人员工作能力。

2、完善重点产品风险监测。一是要认真执行总局及局出口食品残留监控计划,做好农兽药本底调查与残留物质监控工作。二是要针对辖区风险高的重点产品,结合掌握的风险信息,制定针对性监控方案,及时遏制系统性、和行业性问题的苗头。三是要完善监测信息的分析与通报。对获得的监测信息,要及时汇总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或存在问题苗头的应进行上报局主管处室。

3、严格注册备案企业监督管理。结合出口食品卫生注册(备案)企业后续监管工作,要以“六个严格”的要求对获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管,检查企业能否持续符合卫生注册要求。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新申请备案企业和申请出口产品扩项企业应要求对其产品开展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应资料,注重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两类行为的风险分析,严格准入门槛。在11月中旬前,将注册备案企业后续监管总结上报局认证处。

4、加强原料基地管理。充分发挥辖区4家“区域化”管理基地的行业示范作用,稳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区域化管理模式。同时推进“三个结合”即区域化管理与风险管理结合、基地分级与企业分类管理结合、基地管理质量水平与检验检疫措施结合,在严控基地原料风险的同时,落实区域化基地检验检疫优惠措施。

四、工作要求

1、注重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及管理能力的提高。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检验人员进企业活动,在5月31日前,在辖区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张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材料,并结合日常监管、年定期监管等深入企业宣传,做到企业应知尽知。树立1家质量档案标杆企业,建立通用管理模板,促进辖区中小企业质量档案管理能力提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辖区出口食品企业中逐步普及风险分析理念,推动企业确立风险管理意识,开展企业出口产品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通过上述活动,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及管理能力。

2、注重信息收集处理。通过在企业张贴举报公告、在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举报信息。在检验监管工作中注意与行业专家、品质管理人员、检测专家等交流,获取潜规则线索。注重从网络、报纸等媒体中获取线索,做到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增强潜规则的发现能力。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强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报送等工作,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巩固专项整顿成果,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物业监管工作总结第9篇

一、加强价格监管,营造有利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价格环境

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好的投资环境,价格收费环境的优劣,更进一步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我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注重对企业的服务、注重对乱收费的治理,营造一个好的投资和消费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大收费年审力度。从三月份开始,我们在市财政局的配合下,对全市166家收费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收费年度审验,及时取消国家规定停收的收费项目,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对个别单位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标准收费等乱收费情况,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

(二)强化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2010年经营服务价格监审证的年度审验,对全市30多个经营服务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验规范,明确乡镇建管、环卫等收费标准,使经营服务收费达到规定明确、项目规范、标准清楚、收费合理。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价格服务力度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在价格监管上,坚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加大服务力度,为市域经济健康发展做贡献。

(一)大力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我局坚持“始于企业需要,终于企业满意”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服务。一是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从源头治乱,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按省物价局、省监察厅等十六部门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涉企收费的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对实施收费的情况进行自查。同时继续做好涉企收费登记制度,凡进企业收费的单位必须严格亮证收费,实行收费登记,有效扼制向企业乱伸手、乱收费的现象。二是加强移民安置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价格监管。今年以来,我局为服务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防止建筑材料价格不合理上涨,我局承担了全市移民建筑材料价格监管的重任,局领导多次带领相关科室深入到砖场、沙场等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召开相关企业、移民安置乡镇物价管理检查站等座谈会,对市域内建材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在移民安置建设工程启动之初,及时下发了《市物价局关于保持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主要建材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并组织专班,到企业、生产厂家、建设工地巡查,督导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个别违纪行为进行告诫、提醒。耐心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我市移民工程建材价格、货运价格的基本稳定。三是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我市工业生产企业的用气需求,我局多次主动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协商,启动外采lng,以缓解我市气源紧张状态。为了减少工商用户和企业的矛盾,我局几次主持召开了供气企业和用户的协调座谈会,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建议,本着互利双赢、和谐统一的原则,保证了居民生活用气,满足了工业生产的需求。

(二)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一是实施涉农收费“阳光工程”,广泛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涉农收费公示栏,把推行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今年5月,我局联合市经管局,印制《2010年涉农收费价格和收费明白卡》1万余份,将全市涉及对农民收费的公安、民政、农业等10个单位30项对农民的收费进行公示,供广大农民群众掌握并监督收费部门的收费行为。二是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公布小麦、稻谷等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后,我局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公布了五部门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政策,引导农民积极销售粮食及调整粮食作物种植意向,增加农民收入。

三、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方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需要加快推进资源环境改革,使价格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环保收费能合理补偿成本。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今年上半年,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两次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制定了旅客运输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的旅客运输价格,较好地稳定了客运市场价格。二是调整天然气工商业用户气价。根据国家发改委上调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和省局规范口径,我局经请示市政府,报省局批准,从7月1日起,调整了我市天然气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启动了外采lng销售价格,保证了我市工商业用户需求,减少了电力资源的消耗,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三是调整江汉油田自来水销售价格。我局根据电力价格、工资成本、水资源费等不断上涨实际,在严格审核三年来的供水成本,走访调查相关用户,召开价格听证会广集民智的基础上,调整了江汉油田自来水销售价格,并对水价分类进行了明确,对油田内外职工及居民实行同一水价,更加有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三是环卫收费改革逐步深入。在对部分区镇处环卫服务收费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市区镇处环卫服务收费标准,将有力支持我市乡镇环卫事业的发展,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作为垃圾处理费改革的全国6个试点县市之一,我们积极协调,对垃圾处理费代收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测算,已将方案上报市政府。 ■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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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注社会热点价格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上半年,我们紧扣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疏导价格矛盾、协调关系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了顺民意、化民怨、解民难的作用。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对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其他收费也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严格三限招生政策,对今年春季课本资料费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了审核结帐,有效减少了“一边减免,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对民办教育举办的学历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对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进行了备案管理,使民办教育收费逐步走向规范化。三是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规范医药价格行为。我们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医改中的价格协调工作,多次参加医改的调研和座谈,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方案,分两次公布了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零售价格,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巡查组,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价格监管,保证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市直医院申报的11个药物制剂价格进行审核,平均降价幅度为5.7%,可以减轻患者负担近50万元。三是审核医保网络服务费。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网络服务费进行了审核,降低了收费标准,明确规定停止收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单位医保网络服务费,切实减轻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负担。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我们按省物价局和我局工作安排,拓展领域,创新方法,价格监管服务实现了新突破。一是加强价格行政执法。全力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今年上半年,开展了教育医疗服务药品、行业协会、涉农涉企收费专项和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172.9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31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处,促进了价格收费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二是广泛开展重点工程和市场价格巡查。今年上半年移民建设工程全面展开,为保持移民工程建筑材料价格的稳定,我们组织专班,对钢材、水泥、红砖等建材销售价格进行监测、监管,每天按要求上报红砖、青砖等销售价格,对违价苗头进行提醒、告诫,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坚持市场巡查制度,对客运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集中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有效地维护了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正常运行。特别是在迎“迎曹禺文化周,创五个文明”的活动中,我们主动做好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保证市民良好的生活、消费环境。三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以建立规范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和谐的价费环境为目标,在全市55条客运线路,463辆客运车辆,24个客运站开展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工作,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将客运票价制成公示牌在醒目场所公示,以明码标价为基础,积极推行价格诚信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诚信范围,构建和谐的客运市场,推动潜江文明建设。四是价格诉求渠道更加畅通。今年上半年,我们实现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与省局联网运行,按照“八个”强化的要求,群众举报诉求渠道更加便捷,受理、反馈更加及时,群众得价格收费权益得到有效地保护,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今年上半年,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咨询57件,查办违法金额27910元,办结 55件,办结率、回复率基本达到了100%。

六、做好价格基础工作,强化物价队伍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们注重锻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夯实价格基础工作,切实提高价格工作水平,有效推动了物价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强化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及时监测市场物价变动信息,分析物价动态和走势,为市委、市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今年上半年重点加强了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牲猪价格、农作物种子等价格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15篇。

(二)加强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农调户及时准确记录调查登记本,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对定调价费成本监审严格按程度进行,合理、合法核实成本,为科学合理制定价格和加强价格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以《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多次主动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座谈协商、征求意见,确保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工作,提高鉴证结论的公信力。

(三)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今年在市委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局机构建设日益完善,成本监审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转为行政机构,“三定方案”的实施,人员调整到位,机构改革的顺利完成更加有利于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工作扎实开展。今年我局在高石碑老堤村和渔淌村开展驻村工作,并由市委组织派驻一名年青干部到老堤村担任第一书记。半年来,我们深入所驻村、组,走访调查,共同探讨村级班子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投入资金3万余元,为农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受到了村民的好评。

(五)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按市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步骤,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做到讲政治提高责任意识,讲纪律提高服从意识,讲作风提高有为意识,讲效率提高机关效能,树立物价队伍良好形象。 【2】 ■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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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一如继往,认真贯彻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中部强市”的总体要求,把“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推动发展转型服务,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作为工作宗旨,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为重点,开拓创新,争先创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提供优质价格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继续加大对市场商品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商品价格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各项价格改革措施,从严控制出台调价项目,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加强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定期监测、巡查,坚决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二)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好民生价格收费问题。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彻底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规范医院收费,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积极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落实惠农价格政策;认真完成省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化解因价格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两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完善收费单位公示,规范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价格认证和调查研究工作,编发《潜江物价》,及时上报价格政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及时的价格服务。

(四)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 “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机关,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集中力量抓落实,转变作风搞服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价格工作队伍,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五)密切关注“三农”价格,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认真落实国家的强农惠农价格政策;加强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涉农价费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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