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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经济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1 16:33:24

审计经济论文

审计经济论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关于效益审计的概念,世界不同国家有不同定义,但从各国绩效审计的基本内容来看,都无一例外的以三E——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效果性(effectiveness)作为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内容。但目前,国内外审计界对3E概念,3E之间的关系,无一例外的未做出规范化的解释。本文拟在分析经济效率效益概念的内涵基础上,辨明“3E”的内涵和外延,以加强对概念的理解,更好的为实践服务。

一、经济性

1.关于经济性研究综述

经济(economy)在中文语义学中认为:(1)经济学上指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2)对国民经济有利或有害的;(3)个人生活用度;(4)用较少的人力、物力、时间获得较大的成果;(5)《书》治理国家(《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经济通常是指经济活动的节约程度,即取得某一劳动成果而减少的资源消耗量。其表现形式,既可以用绝对数来表示,也可以用相对数来表示。

2.对经济性的再思考

经济,又称节约,即我们要避免资源使用无度造成浪费。浪费无疑是管理者的失败,在资源短缺有限的今天是不被允许的。强调经济,就是强调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发挥资源的全部潜能,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的。在不经济的条件下实现了效率性和效果性,必然有需要改进节约的地方,审计人员不会给出高的审计评价;只有在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效果性,才是可取的。如何妥善利用资源以服务于目标,无疑是一个大课题。

二、效率性

1.关于效率性研究综述

效率(efficiency),在中文语义学的含义有两个:(1)机械、电器等工作时,有用功在总功中所占的百分比;(2)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2002)。效率通常是指经济活动中所消耗的社会资源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通常用相对数表示。从效率这一角度来考虑,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就需要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的程度。

2.对效率性的再思考

效率是指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其中投入包括多种:时间、劳动量、实物量和价值量。相应的产出包括:产品、产量、收入、利润等。但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产出不一定是正的产出,有可能是负的产出,必须找准零点,不可以以负产出的绝对值作为效率计算公式的分子。在此理解下,效率性可以作为经济性与效果性的连接桥梁,是在既定投入下通过良好的运营与过程控制,实现效果性的必由之路。

三、效果性

1.关于效果性研究综述

效果(effectiveness),在中文语义学中认为:(1)指事物或行动、动作产生的有效结果;(2)伦理学范畴。指人的道德行为的后果。与“动机”相对;(3)戏剧、电影中配合剧情造出的各种声响以及某些自然现象(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2001)。效果是指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有用结果或成果。效果指标主要反映经济活动有效性,即经济活动的结果是否为社会所承认。经济活动结果的有效性大,效果就好,经济效益就高;反之经济活动结果有效性小,甚至产生负效果,经济效益就差。

2.对效果性的再思考

效果其实就是结果,有正向与负向之分,在取得坏的结果时,在经济学与管理学中往往称之是没有结果,这是不科学的。“正向结果”是指好的结果,一般是人们预期想要取得的结果,大多指“符合规律”,“好的结果”;而“负向结果”则相反。所以效果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在实践中应该区分好的结果与坏的结果,以有助于做出审计结论。在很多情况下,只有综合考虑多样标准才能对效益做出评价,因为在这一点上几乎没有单一的标准。审计师对效果性进行评价时,除了清晰可量化的数据外,还要处理的是软标准。在量化的审计标准中加入非量化的审计标准,对于在短时间内无法对其效果性做出准确衡量的审计对象而言,无疑具有现实意义。四、效益审计(PerformanceAuditing)的再思考

1.各国效益审计的定义

英国国家审计署(NAO)对效益审计的英文表达是ValueforMoneyAudit,是对一个组织经营活动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经济性所进行的一项独立的评价活动。美国会计署(GAO)1994年将效益审计定义为,关于政府组织、规划(programs)和活动的“3E”方面的审计,包括经济、效率、和规划审计(programaudit)。在这个定义中,规划审计被进一步描述为涉及效果方面,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以及是否遵循了相关法规。德国将效益审计定义为“主要系指对行政运作(AdministrativeOperations)之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以及效益(effectiveness)进行审计”。

由此可见,各国对于效益审计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各国对它的理解的主要方面却惊人的一致几乎都围绕着3E展开。

3.用3E定义效益审计的优势

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定义效益审计有助于分别处理,明确三者各自的衡量指标,各个关注,分别审计。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定义效益审计有利于关注三者之间的联系,避免顾此失彼,影响效益审计结果。

审计人员在绩效审计工作中,要对项目状况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价,不能片面地、孤立地分析其中一个要素,而是要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中进行综合分析。

五、结论

理论的研究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加强理论研究才能够更好的推动实践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邢俊芳陈华邹传华:最新国外绩效审计[M].北京:中国审计出社,2001

审计经济论文第2篇

关键词:决策审计主要内容

重大经济决策,是指那些耗费资金数额巨大,对单位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决策审计,就是军队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所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的内容、程序和效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

长期以来,人们对能否开展决策审计的问题争论不休。从法律上讲,我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我军《审计条例》第三条也规定:“军队审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在我国无论是政府审计还是军队审计都是以各级权力部门所作出的各项经济决策作为审计依据,审计主要是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不能对决策本身进行审计,即使是目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最多只是对经济决策的事后审计,而没有对决策过程实施监督,这时决策的后果已经产生,损失已经形成,无法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要加强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就必须把审计的重心前移,对决策的全过程进行审计。

一、决策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审计关注的首要问题,一项决策一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相悖,其他如民主性、效益性等问题就无从谈起。对决策合法性的审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即审查决策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是否与军委、总部的战略部署和当前部队的主要建设任务相一致,是否与上级党委和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相统一,是否与单位总体建设规划相协调,有无改头换面,私自决定开展上级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擅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扩大建设规模、超出上级批准的建设范围等现象。二是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重大经济决策对部队建设和发展影响巨大,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计。因此,必须要严格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审计中应重点审查决策是否按照“确定项目制订可行性方案选定方案编制预算立项审批执行方案”的程序依次进行,有无以权代法、随意简化或省略程序,有无未经审批擅自执行决策现象,决策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更改决策等问题。

二、决策的科学性

决策的合法性是基本要求,决策的科学性则是最高要求。决策的科学性要求决策者的活动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实际,要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手段和体制,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进行决策。一项决策只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对可行性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取舍,才能保证决策的最终执行结果与预期的目标相一致。首先,要审查该项决策的必要性,即其是否本单位、本部门建设和发展所必须,有无违反规定搞福利工程、形象工程或重复建设等现象。其次,要审查可行性方案的设计是否合理,有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可行性,其战、技术要求是否超出现有的技术水平,经费需求是否超过现有承受能力,是否有多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且各个方案之间的优缺点可以相互进行对比、分析。再次,要审查决策的作出是否经过有关专家的充分调查、研究,对各个方案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并综合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主要的优点等因素采取科学的计算方法进行量化评估以得出最终结论,有无主观臆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随意决策的现象。

三、决策的民主性

民主集中的原则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对重大经济事项采取集体民主决策的方式,可以大大减少由于个人偏好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防止个人权力的无限扩大和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要审查决策的目标确立后,是否广泛听取各级机关、各层次人员的意见,包括党委主要成员、各级决策执行部门和人员、有关专家、单位的中、基层领导及广大官兵的意见,并对决策项目展开充分的讨论,对各级的意见进行深入的调查、汇总、分析、上报,听取群众的呼声,有无随意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单纯靠领导拍板的现象。二是审大经济决策的作出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首先由党委集体讨论,然后采取举手表决或民主投票等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按党委大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策,有无不遵循民主集中的原则,主要领导个人决断,任意打压其他人的意见,强行作出决策的现象。在审计中还要注意审查有无打着民主决策的旗号,对不合法或不合理的经济项目以集体的名义来决定,妄图通过集体责任集体负责来逃避个人责任的现象。

四、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决策执行是使蓝图化为现实的关键环节,没有执行,无论多么正确、多么完美的决策都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必须要把决策的执行也看作是决策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来认真加以对待。对决策执行的审查主要包括:一是决策执行机制的有效性,即是否建立了从上到下环环相扣的决策执行机制,决策者和决策机关是否可以通过层级指挥体系实现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以确保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无决策与执行相脱节、责任分工不明确、越权指挥、多头指挥或无人指挥等现象。二是决策执行部门工作的有效性,即执行部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科学地调配人、财、物资源,并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整体目标的实现,是否及时与决策部门保持勾通和联系,以更好地领会决策意图,并可以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接受新的决策指令以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是否设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执行的效果和进度进行实时控制,有无管理松散、各自为阵、工作进度不一从而导致效率低下、标准不高、有关技、战术指标达不到决策要求等现象。三是决策执行的及时性,主要审查任务的传达是否及时,信息渠道是否通畅,是否根据进度及时下达有关指示、指令,决策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等。

五、决策结果的效益性

决策结果的效益性是指在决策的各项要求经过充分有效的执行后,该项目所产生的军事经济效益。一是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能否为部队的作战、训练、生活提供有效保障,满足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无建设标准和质量达不到或超出当前部队实际需要的现象,有无造成损失浪费、环境污染、资源闲置或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二是审查决策的经济性,即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是否以最少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和军事效益,有无重复建设、无用投入、投入产出严重失衡,资金、资产流失等现象。

参考文献:

[1]闫凤岭.经济决策审计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中州审计.2003年第6期.

审计经济论文第3篇

一、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政府、对政府人员的审计,在有关人事部门的委托下,审计机关对人和事进行相应的审计。国家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所有经济职责问题是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除此之外,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身的性格特点和业绩状况以及责任的落实程度等等都在审计的范围之中。因此,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之一是审计对象的复杂与特殊。经济责任审计中,同样具有多种评价的指标。除了对财务进行审计,还要对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同样的,除了对财务收支状况的审计结果进行评估,还要对政府财政的支出后取得的效益进行审计评估。另外,不同的审计对象须有我们运用不同的审计指标,比如在一个政府部门里,处于不同的领导位置的领导人员需要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因为不同人员的职能不同,因此考核指标也不尽相同。审计机关必须明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很严肃认真来对待,因为审计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了被审计部门和被审计人员的任免与职位升迁。甚至有的人为了避免被审计部门查出自己的职能缺陷或者是自己以前的过失而花重金贿赂,殊不知,这样做更是让审计部门抓住把柄,由此失去工作机会甚至是惹来牢狱之灾。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说,经济责任的审计是关系到自己的前途的大事,因此从来不敢掉以轻心。经济责任的审计必须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真正做到为人民办实事,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害天下之公。由上可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风险性也是其特点之一。

二、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

为了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候做到保质保量,合理合法,审计机关必须在审计之前就做好准备工作。审计机关必须就被审计部门的具体情况、被审计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应该采取的审计方法进行仔细斟酌与研讨,确定整体的审计方法,确保其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由于审计的项目繁多,所以在进行经济审计前,应该安排有关审计人员实行审计组制度,合理安排人手,同时在审计时,确保每个人参与审计的人都严格遵循审计制度,并严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在预计时间内完成任务。另外,在审计工作开展之前,负责人还需要明确告知审计人员工作目标和审计对象,不为外物所诱惑,行得正,坐得端。在明确了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之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在现有的审计资源中,进行需要的资料收集。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的档案资料和平常使用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都应该是被收集资料的范围。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经济状况和监督上存在的问题,被审计人员的性格分析,管理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是审计机关应该操心的问题。审计方案的制订必须是在各种研究工作都做好的基础上完成,作为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总的行动方针,审计工作必须在它的具体指导下进行。针对具体的审计方案,审计机关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风险性,找准经济审计的审计对象和审计目的,严格遵循审计的规章制度,把握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和内容。最后审计工作完成之后,审计机关需要对审计结果进行统计评估然后编写审计通知书。根据收集的资料,综合审计的各种事项,根据审计依据,统计的审计的范围和时间,在遵循审计经济责任问题制度的基础上,审计机关才可以顺利和有原则地进行审计通知书的编写。审计通知书完成之后,审计机关必须将该通知书送到被审计的政府部门,然后由政府机关确认文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郑重做出相应的书面承诺,同时被审计的领导和政府部门也必须按时向审计机关提交述职报告。在被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提交述职报告之后,接下来应该合理正确的对政府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评价。和进行审计工作一样,进行审计评价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经过对特殊的审计数据和审计的经济事项的研究,审计部门的评论机构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同时,为了加强对政府经济问题的管理与监督,要以审计机关提供的数据资料为依托,加上对政府领导人员的业绩的考评,再综合整个部门对人事的研究讨论,才可以决定各个部门对人事的任免与升迁。综上所述,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注意很多问题,还要加强干部的监督工作。为了杜绝腐败现象,审计制度必须进一步健全,审计评价结果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允许存在私人因素。除此之外,党风廉政建设也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孙艳丽单位:商丘市审计局

审计经济论文第4篇

企业集团的不同组织结构

中国企业集团与其核心企业关系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企业集团与核心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依附关系,在组织结构上表现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集团决策机构与核心企业决策机构合一;二是企业集团与其核心企业之间表现为各自相对独立的关系会计论文,组织结构上实行“两套班子、两块牌子”,集团决策机构与核心企业决策机构分设。

“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组织结构具体构成如下:核心企业的有关职能处室就是集团本部的职能部门,核心企业的厂长(或总经理)就是集团的董事长,集团本部仅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设置少量的、与集团业务有关的协调部门。一汽集团、二汽集团、仪征化纤集团等都采用了此种类型的组织模式。

“两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组织结构也称为总部集权型。集团与其核心企业各设有一套独立的管理机构,分别从事整个集团和核心企业各自的经营管理活动,并各自拥有自己的牌子。烟台北极星钟表集团正是采用这种组织结构。

下文就分别以这两种组织形式为基础展开讨论。

内部审计框架的设置

(一)“两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企业集团考虑到集权制组织结构的特点,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应该建立如下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网络框架。

第一层次:集团总部设置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企业组织中的决策、经营和监督“三权”分别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作为企业集团监督体系的一部分,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应该隶属于企业集团总部的监事会,而不是企业集团的董事会。因为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是负责整个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该机构存在的基础在于对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关系进行监督,若将审计总协调机构设置于董事会的领导之下,该机构产生的基础就不存在了。因此,将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设置于集团监事会的领导之下比较合理。

第二层次:在各基层法人企业股东大会下设立监事会,对基层法人企业董事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同时向基层法人企业的股东大会和集团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提供报告。

第三层次:在各基层法人企业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对基层法人企业总经理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基层法人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审计报告。

第四层次:在各基层法人企业总经理下设立审计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或事业部经理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向各位总经理和各自的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

在上述的内部审计组织网络框架中,各层的内部审计组织同时接受本层委托方和上层内部审计组织的领导。如果内部审计组织只受本层委托方的领导,就会不利于将整个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组织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不利于发挥其整体效应,也不利于各层内部审计组织之间信息的沟通;如果内部审计组织只受上层内部审计组织的领导,那么内部审计署存在的基础-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就不存在了。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双重领导的形式。

(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企业集团,设置内部审计网络框架的原理与前述相同。具体来说,应该建立如下的内部审计网络框架。

第一层次:在集团总部设置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

对于这种组织结构,集团总部的职能部门就是核心企业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因此,在集团总部设置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就是在核心企业(或集团公司)的内部设置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该机构属核心企业的监事会领导。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第四层次的设置方式和职能与前述基本相同。

从总体来看,上述内部审计组织网络体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三权分离”的要求,并且体现了前面所述的内部审计组织建立的原则,应该能够适合现代企业集团的发展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合理确定审计的内容

内部审计的范围:在企业集团内部,除了有核心企业,还会有众多的紧密层、半紧密层和协作层企业,点多面广,特别需要内部审计来加强控制和评价业绩,因此内部审计的范围必须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就一般范围而言,一个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主要包括有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经济合同审计、建设投资审计、经营决策审计、电算数据信息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审计要有重点、分层次:由于集团成员在企业集团中所处的地位各不相同,对各个基层法人企业的内部审计范围也就应该有所差别,而不应一视同仁,应该按照各基层法人企业在企业集团中所处的地位进行有重点、有层次的内部审计工作。

核心企业业核心企业是企业集团的主体部分,是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重点,对核心企业应该进行全面审计,包括上述的所有内容。

紧密层企业业紧密层企业的内部审计也应该比较全面,包括以上的范围,但是由于其在企业集团中处于相对重要的位置。企业集团总部的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对其内部审计的监督范围可以适当的窄一些。

半紧密层企业业根据半紧密层企业的特点,主要是对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成本、利润及分配的真实性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松散层企业业松散层企业与核心企业只有互惠性的协作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由彼此之间达成的契约或协议来决定的。因此,对这一类企业仅仅只对其提供协作的事项进行调查,以及对协议合同审计。审计的范围比较窄,内容比较单一。

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

人员结构: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结构:

一是人员的业务水平结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应注重高级、中级和初级审计人员的配套和合理的比例。对于集团总部的审计总协调机构,应有高、中、初级审计人员的全面合理配比,对于审计部,则可只配中、初级人员即可。

二是人员的专业技术结构。集团总部的审计总协调机构要尽可能做到“四师”配套,即由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和律师四方面人员组成。基层法人企业的内部审计署部门可主要由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组成,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和律师兼职人员或临时聘请他们参加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要大力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学习经营管理、技术和法律知识。

审计经济论文第5篇

【论文摘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是政府为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和治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与常规审计相比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具有受托性、专一性、事后性等特征,加上审计环境污染等因素,其风险较高,如何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拖加以防范,已成为审计必须关注的问题。为此,笔者将从内、外两方面分析审计风险的成因及表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了解、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才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进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1.1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在因素

(1)审计程序的实施不合理。审计机关出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审计机关要在各个阶段、各个单位合理分配技术力量,审计人员严格实施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产生一定的困难。一旦简化了审计环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就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材料不规范。审计材料不规范,条理混乱,语言不清,词不达意,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或语言绝对化、含义模糊等,都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产生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复核不严谨。审计复核,也就是后续审计,是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漏措施。而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1.2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外在因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而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加大,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在我国人们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泊,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会阻碍正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关系复杂,审计风险就越复杂。

(2)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4)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险。改革开放以业,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这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防范和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预防引发事件,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审计检查质量和评价质量。通过责任审计风险成因的明确,我们要想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对策。处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预防阶段开始。

2.1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避免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随着《审计法》的假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将从由政策推动转化为法制推动。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对于领导干部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

2.2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

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和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日期要求;在审计实施阶段,应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在审计终结阶段,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千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2.3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执行,以弥补国家审计资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会审计的结果资料。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与沟通,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并获得客观可靠的审计证据。超级秘书网

2.4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部门还应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复杂的审计中灵活、有效的控制各种诱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5加强审计风险的理论研究,完善审计手段

各级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从理论上为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提供指导;同时,鉴于当前审计手段的落后状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审计方法的不断创新,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凤鸣.审计学原理[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审计经济论文第6篇

一是经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等问题;预算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二是固定资产是否人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专款专用。

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占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四是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建立了现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反映的财务成果去评价,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即:凡属本任的收支、债权债务,责任均归本任法人;前任超收或超支,负债或留下债权,在会计处理上即使在本任期内,也不作为本任的经济责任。

2.政绩量化原则。就是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业绩。因此,审计评价应尽可能做到量化分析,科学地计算出有关经济指标,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上级的相关考核指标、前任或历史实现的经济指标、其他类属单位实际水平等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从而准确地将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全貌反映出来,使被审计对象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客观性原则。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就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从全局出发,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其当时的政策、法规和经济运行环境,也要考虑其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注意划清前任与后任、集体决定与个人行为、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故意与过失、历史与现实等界限,实事求是地予以评价。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从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经济决策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及遵守廉政规定等五方面进行评价。

1.真实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济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做出评价。

2.合规、合法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评价。

3.效益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性评价,要充分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正力强。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运用的经济指标主要有:本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各项财政、财务指标。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在正确组织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财会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管理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并评价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经济决策评价。主要对有关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经济决策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重点抽查,评价其经济决策是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否兼顾长远与眼前、局部与全局利益,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

四、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之所以难,又是因为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现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当前的情况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瓶颈”。不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要求,还是审计理论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已非常急切。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

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传统的审计理论支持,更重要是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但是确定这些评价指标又需要一些基础性工作支持,还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制度,根据这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应对其应负主管或直接的经济责任进行报告,这既可以随时接受任期责任审计,又能使审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县委、政府每年应对下级政府、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和职责范围下达有关经济考核指标,把这些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任期责任审计的一项必审内容。三是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就帐论帐,它需要方方面面提供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查证,减少审计的盲目性。四是建立审计成果运用制度,通过审计成果运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摘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是对干部考察、综合评价、任用和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本文拟结合贯彻实施审计署6号令——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原则、审计评价体系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审计,核实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对需要审计的事项在充分审计核查和调查的基础上,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单位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达到公正、公平、客观评价干部,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服务。本文拟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审计评价谈几点看法。

参考文献:

[1]陆云莺,张丽华.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的探讨,商业研究,2006,(12).

审计经济论文第7篇

一是经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等问题;预算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二是固定资产是否人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专款专用。

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占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四是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建立了现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反映的财务成果去评价,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即:凡属本任的收支、债权债务,责任均归本任法人;前任超收或超支,负债或留下债权,在会计处理上即使在本任期内,也不作为本任的经济责任。

2.政绩量化原则。就是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业绩。因此,审计评价应尽可能做到量化分析,科学地计算出有关经济指标,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上级的相关考核指标、前任或历史实现的经济指标、其他类属单位实际水平等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从而准确地将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全貌反映出来,使被审计对象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客观性原则。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就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从全局出发,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其当时的政策、法规和经济运行环境,也要考虑其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注意划清前任与后任、集体决定与个人行为、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故意与过失、历史与现实等界限,实事求是地予以评价。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从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经济决策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及遵守廉政规定等五方面进行评价。

1.真实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济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做出评价。

2.合规、合法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评价。

3.效益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性评价,要充分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正力强。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运用的经济指标主要有:本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各项财政、财务指标。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在正确组织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财会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管理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并评价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经济决策评价。主要对有关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经济决策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重点抽查,评价其经济决策是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否兼顾长远与眼前、局部与全局利益,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

四、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之所以难,又是因为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现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当前的情况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瓶颈”。不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要求,还是审计理论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已非常急切。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

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传统的审计理论支持,更重要是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但是确定这些评价指标又需要一些基础性工作支持,还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制度,根据这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应对其应负主管或直接的经济责任进行报告,这既可以随时接受任期责任审计,又能使审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县委、政府每年应对下级政府、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和职责范围下达有关经济考核指标,把这些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任期责任审计的一项必审内容。三是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就帐论帐,它需要方方面面提供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查证,减少审计的盲目性。四是建立审计成果运用制度,通过审计成果运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陆云莺,张丽华.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的探讨,商业研究,2006,(12).

[2]林美玉.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方法.中国审计,2004,(9).

[3]徐建玲.改进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势在必行.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4).

审计经济论文第8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定义及表现,经济责任审计内外因风险的具体表现进行了分析。

0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

1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业务范围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审计风险多的特点,而内部经济责任又不同于国家专职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对县以下的党政领导班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严肃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取决于部门单位领导决策与指令,具有被动性、附属性、依赖性和一定的局限性。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定义及表现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造成的估计和判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

2.1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致使审计涉及的效益性和任期责任难以判定。当前,我国有些法律法规出台相对滞后,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使得有些问题难以认定。再者,一些地方和行业系统的“土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甚至出现“撞车”现象。特别是在认定被审计个人经济责任时,将会处于僵持的境地。这些无疑都将加大审计风险。

2.2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导致审计风险。评价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表现,必须以真实的会计指标为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更注重量化指标,审计评价在很多情况下是靠数据说话的。所以虚假会计信息对审计结果的影响不言而喻,会计资料的可信度差,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甚至造成判断上的错误。

2.3机关单位与三产关系的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有些党政机关在前几年兴办了一些经济实体,至今没有完全脱离机关的管理,在经济上存在一定的牵连或保持着紧密联系。

2.4受审计环境影响带来的风险①法律规定内审部门在一定的程度上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但内审部门在业务上需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指导,而在行政上受单位行政首长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内审部门在某些方面很难做到独立依法审计监督。②内审部门根据单位内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若审计期间太短,则必然影响审计任务的完成,从而影响审计质量。③内审部门与单位内部组织人事和其他干部管理部门还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协调协作关系。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并任命,后审计,使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甚至造成有些问题无法进行审计。

3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成因

审计经济论文第9篇

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各国专业团体、专家学者对国家审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大量研究。1973年,美国会计学会指出:审计是为确定关于经济行为及经济现象的结论和所制定的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对这种结论有关的证据进行客观收集、评定,并将结果传达给利害关系人的有组织的过程。1977年,世界审计组织提出:公共资金的管理意味着一种委托关系,因此,有公共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审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要及早地揭露背离公认标准、违反原则和法令制度及违背资源管理的效率、效果和经济原则的现象。1983年,英国《国家审计法》中规定,国家审计应对公共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检查,加强对公共资金支出的控制和监督。《世界审计组织战略规划(2011~2016)》要求各国国家审计机关在坚定反腐、加强问责、促进透明、强化良治方面不断努力,以展示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1]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围绕国家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家审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秦荣生、[2]唐建新等[3]对国家审计与经济安全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剖析了国家审计对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途径,以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监测、预防、预警、控制及修复作用。王耘农、李歆、陈永康等人[4]分析了国家审计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定位,从审计原始目标、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国家审计法定职责等方面阐释了国家审计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不可或缺性。刘家义[5]提出并阐释了现代国家审计本质上是经济社会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之后,宋常、肖振东、段兴民、赵晓玲、尹平、赵彦锋、李健、王会金、王素梅、于玉林等分别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本质、功能,提出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防护性、建设性、调控性作用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着力点。[6]冯均科、李孝林、李歆、刘家义、蔡春、蔡利等认为国家审计产生于国家治理的需要,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促进国家良治。[7]靳思昌、张立民[8]认为国家审计的客体应定位于公共产品,以履行其对公共受托责任的监督,有效发挥在经济运行中的免疫功能。综上所述,国家审计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是国家审计的本质特征。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如何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方兴未艾,本文在国内外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深入探讨国家审计更好服务经济建设、参与国家经济治理的有效路径。

二、国家审计服务经济建设的路径变迁

国家审计工作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法定职责,确定不同历史时期的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以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我国国家审计演进路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简称《宪法》)规定,在我国各级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进行经济监督。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对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审计程序、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职责、权限等基本制度作了全面规定。《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审计保证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免疫系统”论是对传统审计理论的创新,也是现代审计发展的理论基础。国家审计以促进公共责任的有效履行为天职,维护纳税人的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2013)提出了国家审计在国家良治方面的目标,包括维护民主法治、提高政府效能、预防打击腐败、保障国家安全、促进改善民生、推动透明问责等。至此,我国国家审计的目标、内容、职能等理论与实践,同世界审计组织倡导的审计理念完全一致。我国国家审计已经与国际接轨,在推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现实反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人民对公共权力监督要求的提高,我国现行国家审计模式已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

1.国家审计在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局限

(1)国家审计对经济权力的监督作用有限在我国的公共权力监督体系中,审计处于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这是由审计“免疫系统”的本质和《宪法》、《审计法》所赋予的职责决定的。托马斯.G.希金斯认为:“独立审计师必须拥有独立性,独立性实际上有两种,即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9]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在我国现行审计领导体制下,国家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既不具有形式上的独立,也没有实质上的独立,所以影响了审计对经济权力的监督作用。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制约力度有限,特别是位高权重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即使进行监督也流于形式。审计机关通过审查、评价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公共权力履行情况后所作出的审计处理决定,有时难以得到切实执行,致使“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时有发生。现行审计体制未能彻底解决审计问责所面临的困境。

(2)国家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作用有限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并不是审计的本质职能,但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审计被赋予评价职能。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公共管理绩效和公共服务能力,应由上一级政府审计机关评价,因此作为最高级的中央政府的工作情况就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评价的理论研究不多,缺乏科学的理论研究成果,无法为完善制度、体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审计实践中缺乏对公共权力行使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评估机制,法律依据和评价标准也不健全,导致审计人员难以顺利开展工作。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公共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但2012年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仅381个,涉及资金139.38亿元,仅占部门项目预算的1.5%。[10]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民主和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要求是不相宜的。

(3)国家审计对经济社会的免疫作用有限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有经济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经济运行中的风险和危机,审计系统有责任、有义务尽早感受并发出预警信息,防患于未然,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和持续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国家审计目标定位的重点仍停留在对事件的事后审查监督和处理层面,对风险控制或防范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仍不完善,未能从源头上规避或控制风险,使国家审计免疫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各级政府不断增加对基础设施、环保项目和民生工程的投资。为了保障公共资金安全,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防止政府官员利用对上述投资项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进行权力寻租,审计机关应调整以往事后审计的惯性思维,创新审计路径,将审计重点放在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上,加强跟踪审计,对被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

2.原因分析

(1)理论根源公共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国家审计产生的基本前提。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1985年在《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针》中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指受托经营公共财产的机构或人员,有责任汇报对这些财产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负有财政管理和计划项目方面的责任”。[11]在我国,国家一切财富属于人民,人民作为委托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委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受托人),按人民的利益使用、支配公共财产,处理公共事务,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委托人)报告情况。人民同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监察部等)委托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受托人行使运用公共权力的状况和结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客观、公正地判断、评价公共权力行使者行权是否恰当,以决定其继续行使或被解除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我国国家审计模式属于行政型,审计工作的领导权很大程度上由本级政府的领导掌握。在国家审计的审计关系中政府具有多重身份(如图2所示),审计主体和被审计人又同处于一个大的组织结构中,造成审计主体只具有相对独立性,这就很难保证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2)社会根源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与市场经济体制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决策系统、调控系统、监督保障系统等各自的职能配套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由高速增长向优化结构转轨,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诸多不和谐因素,如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无序、社会分配不公、官民冲突等。这些社会矛盾越严重,就越需要审计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免疫作用,以其特殊的职能,去揭露、参与消除矛盾,保证社会和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适应国家治理的需求,国家审计的边界也在不断拓展,但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体制根源我国目前的国家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审计机构设置在政府内部,实质上是政府内部审计部门,如此的组织结构安排,客观上限制了国家审计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可能性。尽管我国《审计法》第15条对此作了规定:“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但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国家审计机关与本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存在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导致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权威性与领导作用往往被本级政府弱化。

四、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路径重构

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审计应更积极有效地服务经济建设,参与国家经济治理(如图3所示)。

1.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对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市场交易秩序、社会服务是否有效等进行监督,尤其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是党在新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驱动,社会资本形式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这些都超出了原有制度的约束范围,使权力寻租、市场无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市场经济自身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盲目性,在运行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外部效应、不完全竞争等因素造成资源配置无效或低效等情况。因此,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必须运用审计监督手段对其进行揭示和处理。

2.监督政府经济权力的运行现代政府应是权力有限型政府。然而,在我国经济领域,政府权力仍然过大,支配大量公共资源,与市场边界不清,影响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按受托公共责任理论和国家审计制度设计的初衷,国家审计机关对各级政府经济权力运行负有监督使命。国家审计监督的目的是创新政府经济治理方式,强化其公共服务意识,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审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政府权力审计,对政府及其各部门、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查与评价,从而正确评价政府经济权力运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借鉴美国审计署绩效与责任履行报告框架,构建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满足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对绩效信息的需求,促进各级政府科学配置在经济领域的事权和财权。

3.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促进财政的可持续性,是国家审计服务国家经济治理的主要方式之一。从理论上讲,只要政府债务增长率控制在经济增长率范围内,财政就拥有偿债能力。多玛[12]提出存在一个最优债务负担率,只要一国债务水平小于或等于最优债务负担率,政府就有偿债能力,财政可持续。要保证我国财政的可持续,必须完善财政制度,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严格审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促进改革与重构收付实现制的预算报告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评价政府拥有的经济资源能否满足其未来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和义务。改进预算管理模式,尝试引入中期预算框架,用审计成果倒逼现代预算制度的建立,使预算模式符合完整性、准确性、程序性、详尽性、公开透明、约束严格等要求,体现财政收支的集中统一和预算的有效监督特征。

4.保障金融安全国家审计是金融领域的“免疫系统”,审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和普遍摸底双管齐下的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结构调整计划、资产负债损益和贷款投放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分析贷款用途和偿债前景,抓好贷款的流向追踪和主体的合规性,揭露我国金融领域潜在的问题及导致其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促使其加强内部控制,重视危机预防与应对,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增强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审查,跟踪金融创新,健全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发挥国家审计对金融风险的“减震”功能,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从2006~2012年,审计署通过对国有金融机构审计,收回违规发放贷款或挪用贷款等违规使用资金共计1731.28亿元,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予以处理。2013年审计署查出问题后,相关监管部门和银行制定完善制度100多项。

5.维护公共资源保值增值维护公共资源与公共利益是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审计机关应严格审查国库资金收付,建立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定期清理制度,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对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矿产资源出让等进行审计,避免公共资源损失,揭露、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府公共项目投资审计,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全过程进行跟踪,积极探索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督,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相关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恢复和发展。

6.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腐败本质上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也是国家治理最重要的威胁之一。近年来,审计署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整体上有增加趋势,仅2012年,审计中发现并移送司法机关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75起,涉及630多人,[14]发挥了国家审计反腐败“尖兵”和利剑的作用。但截至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对高层领导干部履责的审计覆盖率仍然不高。审计署每年实施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般为30个左右,而全国应纳入审计范围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只有380人,审计考核评价体系也不健全,审计结果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国家审计机关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加大对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促进民主政治和改革开放。各级审计机关应逐渐加强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联合打击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