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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音乐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12 23:07:39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1篇

目前对办学及研究方向进行分析,显而易见全国各地高等音乐院校地区性研究特色还未形成,欧洲音乐及教育依然是集中研究的主流,但欧洲音乐概念及教育体系不具备普遍性和世界性特征,地方性特征较强,研究西方和欧洲音乐及教育体系也仅是世界音乐的一部分而已。因此,把中国的音乐学院定位在一种模式和方向以及特色方面,这样就会使教学和科研范围过于狭窄,而且表现为极大的重复与浪费科研方面人力财力投入,音乐研究国际化水平很难形成,致使认识人类音乐局限性较大,而且开发利用音乐资源范围狭窄。

2云南少数民族音乐传承

形成和生存以及发展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社会形态极具特殊性。就云南少数民族来看,其生存的社会和自然地理环境极具复杂性,而且历史发展状况也极为复杂,在云南这个地方历来聚集和碰撞,以及融合和分解着多种文化。云南少数民族拥有25个,而全国的少数民族也仅55个,几乎占到一半,在全国范围内的省区中拥有最多和最复杂的民族成分,具有多样的地理环境,较低的生产力水平,落后的经济文化。多样和复杂的云南民族音乐文化主要源于云南各少数民族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历史文化和所处的地理位置存在的差异。使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最终形成集本土和中原,以及东南亚和藏音乐这些音乐文化为一身。而从云南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来看,拥有自己文字的并不多,即便拥有本民族文字,但对其掌握的人也并不多。口承性特征突出,其传承方式主要表现为口头传承,就民歌而言,继承与发展崇拜和历史地理以及民俗文化等都是通过口头传承实现的。自然和家族以及师徒传承是云南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主要表现形态,主要特征都体现为“口传心授”。

3教育在音乐传承中的地位及作用

今天,在实现相互交融不同种族文化,传播与继承同一民族传统文化过程中,教育成为重要手段和主要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必须成为民族音乐发展的载体,需要把自身的传承模式建立起来。而高等艺术院校民族音乐教育则应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把现代民族音乐艺术传播者培养出来,向社会输送专门人才,承担起弘扬民族文化的重任。在高等音乐艺术院校教学中,对于民族音乐教学模式比率值应成为我们重点考虑的内容,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艺术院校更为重要。培养方向受到传统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潜移默化的影响极深,体现个人的技能成为音乐表演专业的重点,音乐教育专业与表演专业形成攀比的势头。管建华先生指出,在很多音乐教育专业高校,学“钢琴专业”或“声乐专业”,的学生很多,而学习“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则屈指可数,培养综合素质以被放在次要地位。在课程设置上出现西洋体系音乐理论课程与纯粹模仿民族音乐课程的结合,这对于民族音乐教育发展而言,是否是最佳方案值得人们深思。就高等艺术院校办学方向而言,民族文化背景和社会形态,以及自然环境和历史变迁等因素应成为少数民族音乐教学的立足之本,对其研究应实现综合性,具备多层面和全方位特征。在划分教学内容上做到细致化,同时紧密衔接和科学设置教学内容进程也极为重要,从而能够精显独立学科重点,形成宽泛的学科内容,实现相互依托各个学科,致使少数民族音乐教学体系更为完善。

4结论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2篇

伴随着世界经济和文化全球化的发展,构建多元化音乐教育体系逐渐成为我国当前音乐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视点和新方向。20世纪中期以来,有很多国家陆续启动了音乐教育改革,在这些国家的音乐教育改革中有一个相似点,即它们都是在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传承、发展和创造本国或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基础上开展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全球音乐文化多元化化背景下,我国少数民族乐器的自然传承受到了猛烈的冲击,这使得少数民族乐器的发展与我国音乐文化的发展之间存在割裂、脱节现象。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少数民族乐器传承的重要载体,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改变传统的音乐教育理模式和理念,通过积极探索和改革,开发和构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进一步完善民族音乐教育体系,实现民族音乐文化和西方音乐文化相融合的多元化音乐教育。

二、构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的基本思路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标志着我国教育课程正式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开发体系。在三级课程开发体系中,校本课程开发在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构建中应起到核心的作用。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充分发挥其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乐器的特殊作用,通过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开发潜在教育资源,将少数民族乐器传承与高等音乐艺术院校人才培养相结合,构建起少数民族乐器的教学、科研和实践体系,建立一个完整科学的少数民族乐器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的构建应从课程构建出发点、课程结构、教学方法和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开发。

(一)明确课程构建出发点

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必须把握时代精神,以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乐器为基本出发点,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本体价值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出发,以少数民族乐器的音乐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基础来设计和构建课程,培养能够在学科内系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专业艺术团体活动、科学研究、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高级艺术人才。

(二)科学合理设置课程结构

科学合理设置课程结构是构建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的核心和关键。对于少数民族乐器教育课程结构的设置,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避免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等情况的出现,整体设置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加强学科体系整体的综合功能,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首先,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应加强对少数民族乐器产生的文化、历史等背景知识的重视,将少数民族乐器的技术和历史文化等要素进行有效的整合。其次,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少数民族乐器教学的起点应建立在学生的兴趣爱好、审美能力、现存知识和经历的基础之上,教师要通过少数民族乐器教学活动来解决理论和技术问题,培养和开发学生的创造力、演奏能力和合作能力。

(三)创新教学方式

对于少数民族乐器教学来讲,“请进来,走出去”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我们可以聘请从事少数民族乐器研究的专家和少数民族乐器民间表演艺人来校任课或举行讲座,直接传授少数民族乐器的文化及演奏技巧。这种方式解决了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乐器师资匮乏的现状。同时,我们可以让学生深人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采风,参加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民俗活动,与当地群众进行音乐交流,体验当地民族文化。这种方式将课堂教学与田野考察体验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加深对少数民族乐器的情感体验,深刻感知少数民族音乐的内涵。实践证明,“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能让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少数民族乐器的历史及文化,从而对少数民族乐器产生更加浓烈的兴趣,唤起学生学习少数民族乐器的热情。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3篇

引言

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是整个中华民族音乐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五十五个少数民族能歌善舞,均拥有本民族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优秀而独特的音乐,表现出了自身的文化价值。早在约五千年前,由黄河和长江等大河流域汇成的华夏音乐文化,体现出多元起源和混合发现的态势,逐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音乐,而在世界大约两千余个民族中,作为少数民族,令古今中外政界、学术界一直瞩目而对其研究不衰者,可能要数苗族了,之所以有如此吸引力,是与其古老、深邃而独特,璀璨的文化息息相关的。

一、苗族音乐的主要特征

苗族音乐,在其社会历史行程中,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从而成为中华文化中的瑰宝,我认为苗族音乐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历史传承性

为了更好地了解苗族音乐的历史性,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苗族的历史。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他们的先民在先秦时代就生活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苗族的历史可上溯至尧、舜、禹时代。战国时吴起说:“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衡山在其北。”这个“三苗”或“三苗国”的地域,在今江汉、江淮平原和江西、湖北、湖南一带。春秋战国时期,苗族先民生活在荆楚地区被称为“荆蛮”。“三苗”后裔“荆蛮”势力的兴起大约在商朝前成为后来崛起的楚国的主要居民之一。秦汉至南北朝时期,因苗族先民生活在五溪,武陵地区而被称为“五溪蛮”,“武陵蛮”等。到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宋及其以后时期,苗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繁盛,在祖国南方再度呈现出自己的重要影响,引起了唐、宋及其以后各王朝的注目,各中央王朝与苗族的关系亦日益密切,对苗族的认识也有所增强,于是“苗”遂从“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民族的族称重现于文献之中。有人说:“在苗疆圣地,每一首歌都是一部历史。”我认为在这里《苗族古歌跋山涉水》就是最好的见证,它的歌词是这样的“从前五支奶,居住在东方;从前六支祖,居住在东方;挨近海边边,天水紧相连,波浪滚滚翻,眼望不到边。”歌中所述的“五支奶”与“六支祖”,指的是当时部落的氏系,居住在东方天水紧相连的地方正是今天苗族分布于西南地区的东方――长江中下游。到先秦时期,苗族的先民就已到达武陵山域的五溪地区居住,有一支苗族约在秦汉时期早上已迁徒到达今黔东南的都柳江流域定居,除一支古苗族在五溪地区定居之处,另一支古苗族约在魏晋时期开始陆续分期、分批迁徙到川、黔、滇地区,至明代,相继移入东南亚,另一部分苗族也在此时期移往海南岛。今天苗族分布居住于四川、贵州、广西、广东、云南等各省的边缘山区,以及东南亚各国。我们可这样认为,苗族古歌是苗族人民生息繁衍的种子;是苗族历史的记载。是苗族人民通过长期的与天斗,与地斗,不断创新发展,并传承下来的一部史诗般的不可多得的民族文化遗产,它随着苗族人西迁而言传口诵,从东部创作到西部,从远古传唱到今天,世世代代苗家人以不老的古歌传承着历史,演绎着他们生息繁衍的故事。苗族古歌记载着这个民族的历史,哪里有苗族人,哪里就有歌声。芦笙,是苗族人民的吉祥物,也是苗族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苗族芦笙历史源远流长,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吹笙鼓簧,吹笙吹笙,鼓簧声声”的诗句出现。据考古发现,江川李家山出土的两件战国时期的葫芦笙是我国最早的笙类乐器之一,芦笙源于古代苗族先民,由于苗族历史上的不断迁徙而形成了芦笙文化体系并在苗族文化中占了主导地位,所以很多专家学者在研究苗族时,常常把芦笙与苗族的关系等同起来,认为苗族文化就是芦笙文化。我们可以从芦笙的演奏形式来看,黔东南的芦笙演奏是高昂着头进行吹奏,呈现出催人奋进的喜悦气氛,而滇东南的芦笙演奏则是低着头进行吹奏,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不难看出,滇东南的苗族芦笙吹奏形式反映了西部苗族的一个缩影,反映了西部苗族迁徙文化的具体内涵,也反映了西部苗族长期迁徒处处受到歧视的悲惨历史。

2、民族性原生性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苗族先民的向来崇拜太阳、月亮、山神,甚至花草树木等等。这可以从苗族的服饰图案和铜鼓纹得出结论,而我认为苗族音乐也像苗族服饰和铜鼓一样,有着自己的“图案”――那就是地域性,民族性和原生性,苗族音乐从纵向历史的过程来看,给人一种“寻根”的感觉,因为苗族音乐是从原始社会,在人们的集体劳动中产生,只是因为没有文字和乐谱,所以当时苗族歌曲无法保存下来,在这里提到的“原生”,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原汁原味”,从苗族的历史来看,我们都知道,自从苗族迁徙以来,现在一直居住在地形为海拔四百米至二千五百米的中国西南省份,以陡峭山坡和深陷峡谷为其特征的云贵高原具有海拔二千米到二千五百米的山峰,河谷与平地的地方。这里的苗族人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及创造性的梯田灌溉技术。有人说,苗族人民聚居的地方太落后,太偏僻、太边远,然而就是因为这块原始的地方,滋生了我们苗家许多传统的、原汁原味的音乐素材。对于“原生性”我们可以从曲子角度来说,由曲作家对一首民歌的旋律进行艺术的发展,加工,或者对某一类民歌的风格进行模仿所创作出来的歌曲,我们均视为“次生”的。那就是非原汁原味的,从演唱方法来说,就是用西洋的发音技巧所训练出来的声音,最大限度的贴近民歌,我们均叫“次生民歌”唱法,而我们的苗族音乐主要是强调“原生态”这个概念:│53│5-│5•i│53│1-│3-│5-1│……该旋律为苗族飞歌旋律之一,使人一听就知道是黔东南苗族的风味。《还娘刻木之歌》古代苗族婚姻习俗长歌旋律为:55.│121│56..5.5.1│55..1│5.6.5.│55..1│15.2│5.6.5.1│55..│215.│歌词为“阿哈,要唱啊,刻道的歌唱起来,唱就开始唱,枫木刻九节,从头来唱起。”尽管现在都采用了一些“民族唱法”的演唱技巧和发声方法,但它们还是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从苗族音乐的调式来说,他们属于原汁原味的民族调式,像黔东南台江革东飞歌调式音列为“5613”其中“6”是很少出现的,并且“6”多处于弱音位置,只起装饰和过渡作用。凯里市“凯堂飞歌”属“6135”四声音阶羽调式民歌,以大体相同的一个旋律二声部一先一后摹仿式二重

唱为主要演唱特征,旋律进行中常以五度,八度大跳跳跃出现,使其更加明朗、奔放。“黄平飞歌”属“1256”四声音阶宫调式,旋律进行连续命名用四度,3五度大跳“265252”音型贯穿全曲。如:5261―│265252520│此外,黔东南凯里市的挂丁、雷山县、施洞、台江县的反排等地的“飞歌”在音阶调式,施律进行等方面也各具特色,情调开朗,旋律流畅,曲式完整优美动听等都是其共同的特征,体现了苗族人民开朗豪放的性格特征,同时也体现了苗族音乐不同地域的同一民族性。

3、丰富性及语义性

我们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和文化背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民族音乐文化有着品种纷繁的音乐体裁。它是极为丰富的,苗族音乐按其形式分为声乐和器乐两类,每一类均有各种不同的音调,反映不同的内容,苗族音乐有民歌曲调,芦笙曲调,唢呐曲调和箫琴曲调等。声乐有“飞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古歌”、“酒歌”、“情歌”、“叙事歌”、“丧歌”等等。器乐有芦笙(舞曲、代歌曲、问询曲等),木叶、夜箫、古飘琴等。打击乐有铜鼓、木鼓等。苗族音乐曲调大多是承袭传统唱法,一般苗族著名歌手的主要成就不在于曲调的更新,而在于歌调的创作修饰。所以曲调的变化很少。记得已故的黔东南雷山县歌手唐德海前辈,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熟练地掌握了苗族传统的古歌和民歌唱法,他创作的歌仅苗汉对照新歌就有一千三百多首。苗族音乐除了素材丰富之外,还有一个独特的功能,那就是“会说话”的功能――语义性,流传于黔东南苗族地区的古歌《跋山涉水》是这样描述苗族先民迁徙的“古时苗人住在广阔的水乡,打从人间出现了魔鬼,苗民不得安居,受难的苗族人要从水乡迁走,受难的苗众要从水乡迁去,日月向西走,山河往东行,我们的祖先啊,顺着日落的方向走,跋山涉水来西方,他们追赶着太阳的足迹,好地方就在山那边,好生活就在山那边”这首古歌,表述了人与自然,人与人斗争的激烈情况,同时也表述了苗族先民在压迫中迁徙,他们带着对新生活的期望之情,从而迁向那陌生的领地。苗族的芦笙和木叶也具有较强的语义性,在苗族的心目中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通过它们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慕结为伉丽,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芦笙吹着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如芦笙恋爱曲《讨花带》的旋律和词意是这样的,252∣252∣5656∣652∣5252∣566∣5665∣252……4“好姑娘,好姑娘,送根好花带,送来捆这里,捆这里,捆在芦笙上,我们吹芦笙,大家喜洋洋。”由此看得出,苗族音乐不仅仅是旋律优美,而且更重要的是具有深刻的语义性。超级秘书网

二、苗族音乐的文化价值

何为“文化”文化就是一个民族或一个群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出来的语言、宗教、信仰、法律、艺术、道德等文化事项的总和,它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方面,它有着自己独特的属性。而民族性、历史性、稳定性却是文化的重要特征。苗族音乐历史悠久,种类繁多,风格质朴而就苗族音乐的不朽文化价值我认为有:

1、在于培养苗家人的历史意识

苗族音乐不仅能教育苗家后来者永不忘祖先故土,显示出苗家人对祖先的追忆和寻根的浓重乡思,而且能培养苗家人的历史意识,这里对于过去没有文字的苗族,音乐代替了发挥文化符号的功能,从而使没有文字的苗族在音乐文化中,找到了自己特殊的文字,使音乐具有历史的认识价值。据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的《国风》仅收录我国南方苗族歌曲就一百多首,虽然只有歌词记载,却足以表明在公元前至六世纪,我国苗族歌曲已是有相当完整、成熟的艺术形式,而这种漫长的历史痕迹在今天的演唱中还能让我感受到。苗族音乐作为一种凝聚力和号召力将苗族的心连在一起,使苗族文化在中华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民族的大文化圈里找到了自身的价值。苗族音乐以历史赋予的特殊身份和各种功能作用于苗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是图腾的变异,它赋予苗族历史的文化传播体。

2、作为一个民族的象征

我认为苗族音乐是具有世界极水准的民歌文化,据中央电视台西部民歌总撰稿人黄湘到我们黔东南时是这样表述“苗族大歌”的,“苗族大歌是从人的血脉中流淌出来的艺术,它带着苗族人民的脉动,蕴涵着苗族人民生命的呼吸,无论是低吟浅唱,还是纵情放歌,无论是缠绵悱测,还是呼天抢地,苗族大歌它所特有的风格是其他民族所没有的,苗族音乐质朴,鲜活,带着山与水的旋律,鸟叫蝉鸣的律动,给人一种泥土的芬芳气息”。在这里且不说苗族音乐是否受人喜5欢,不过我认为“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如果这句话,用在别处还有争议的话,用在这里是再贴切不过了,为什么黑人的灵歌蓝调,布鲁斯印第安人的民歌,美国的乡村音乐能够在世界广为流传呢?还有著名的无伴奏多声部合唱“侗族大歌”为什么能够登上世界舞台,并得到那么多专家学者的考究呢?我觉得这里面有个原因,就像我们苗族音乐一样,它们不仅具有鲜明独特性,更重要的是它们代表了一个民族。

3、苗族音乐有着凝聚整个民族团结的含义

这可以从苗族器乐――芦笙来说。苗族芦笙与苗族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独特的社会功能,它在苗族人民中具有一种巨大的凝聚力,使大家感到无限欢乐,忘掉一切忧伤和痛苦,在芦笙会上,年已花甲、银发的老人也积极参与。人们从四面八方相聚,又在芦笙会场上依依难舍难分,流连忘返。同时芦笙集会增强了人们的团结,在培养人的集体主义思想和团结互助精神起了积极作用。芦笙是苗族文化的象征,是联系苗族心理素质的纽带,已故的原贵州省民委主任熊天贵前辈,曾感慨地说:“到美国去考察,曾到居住在美国的苗族社区,当时我们谁也不认识谁,但当我们吹响芦笙的时候,住在社区的苗胞都扶老携幼地来欢迎我们,都邀请我们到家里作客,谁也不愿意离去。那热情场面,我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终上所述,我们知道苗族音乐具有它的独特性,能表达丰富的思想感情,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苗族文学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苗族历史的真实写照,在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培育下,苗族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创作队伍,涌现了一批批苗族作家,他们的著作有许多在国内获奖,有的被翻译介绍到国外,受到好评,在苗族音乐的研究、搜集、整理、翻译、出版方面,也有了一批自己的人才,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我们苗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苗族的音乐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书目: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乐府;民族音乐;影响;乐类;曲调;曲辞

乐府诗是盛行于汉唐间的音乐文学形式,它与之所依附的音乐、舞蹈共同形成为一种综合艺术形态,音乐是乐府艺术的核心要素。乐府音乐的发展、变迁直接影响着乐府诗史的轨迹。考察乐府音乐史,我们会发现它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关系密切。本文以宋人郭茂倩编纂的《乐府诗集》为主要文献,借助相关史料,论述汉唐问民族音乐进入宫廷乐府的途径、形态、演变以及民族音乐影响乐府诗史面貌形成的多方面表现。

早在先秦,民族音乐就已进入中原。《周礼》记载周王朝专门设有“辊糕氏”负责掌管“四夷之乐”。又据《礼记·明堂位》,鲁网祭祀周公所用音乐中包括东夷之乐《昧》和南蛮之乐《任》。此时的民族音乐主要是作为周王朝或诸侯罔祭祀乐的一部分,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

汉初以来,民族音乐舞蹈逐渐活跃于宫廷中。《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刘邦初为汉王,为平定三秦,发动居住在阆中(按:故城在今四川阆中县西)渝水边的夷人参战,夷人不仅英勇善战,而且“俗喜歌舞”,刘邦多次观看,赞美日:“武王伐纣之歌。”命令宫中乐人学习,因夷人所居之地渝水而称之为《巴渝舞》,这支舞曲被看做是“古兵法舞乐”。在汉代宫廷中音乐地位较高,后来汉哀帝因不喜俗乐而裁撤乐府时,依然保留了“巴渝鼓员三十六人”。据《晋书·乐志》,汉时这一舞曲共有四篇歌辞,汉高帝作,文辞古奥,汉以后无人能解,歌辞不存。曹魏初期,王粲改做新辞完成后尝试合乐,并参考了巴渝帅李管、种玉的意见。王粲的四篇歌辞有“述魏德”的内容,颇有庙堂之音的味道,但主要还是用在朝廷举行的宴会上,所谓“武力既定,庶士咸绥。乐陈我广庭,式宴宾与师”。其中描写《巴渝舞》表演的情形:“材官选士,剑弩错陈。应桴蹈节,俯仰若神。”说是应着鼓点的节奏,舞者手执剑和弩,或俯仰,或交错而行,可以想见舞蹈充满热烈的气氛。至西晋,傅玄为《巴渝舞》又造新辞,并改乐名为《晋宣武舞歌》。从歌辞来看,西晋《巴渝舞》的表演同样手执戈矛剑弩,“进退疾鹰鹞,龙战而豹起。如乱不可乱,动作顺其理,离合有统纪。”舞者动作迅捷,极有力度,如鹰如豹,整齐而富于变化。本为夷人歌舞的《巴渝舞》后来雅化为仪式乐歌,用于祭祀,历代沿袭,仅改乐名,曹魏黄初年问为《昭武舞》,西晋为《宣武舞》,南齐时为《宣烈舞》。这些舞曲在《乐府诗集》中已被列人宗庙祭的l“雅舞”之列了。由“杂舞”而升至“雅舞”,虽然舞容相袭,但音乐地位提升,音乐性质改变,曲调上可能也有变化,我们看王粲和傅玄所作《巴渝》舞辞,杂言相间,体式变化灵活,而至雅舞曲辞几乎全为刻板整齐的四言,如果歌辞体式和曲式之间存在对应关系,那么,后世进入“雅舞”系统的《巴渝》曲调也必然雅化了。

与《巴渝舞》被直接引进宫廷不同,乐府中源于北部少数民族音乐的重要乐类——鼓吹曲是经由民间进入乐府的。《乐府诗集》引刘璩定军礼:“鼓吹未知其始也,汉班壹雄朔野而有之矣。鸣笳以和箫声,非八音也。”闭《汉书·叙传》:“始皇之末,班壹避地于楼烦,致马牛羊数千群。值汉初定,与民无禁,当孝惠、高后时,以财雄边,出入弋猎,旌旗鼓吹,年百余岁,以寿终,故北方多以‘壹’为字者。”楼烦汉时属雁门郡,故地在今山西神池、五寨二县内。《汉书·匈奴传》记载晋文公时晋北有林胡、楼烦之戎。汉兴后,在楼烦一地和匈奴有过多次交战,可见,匈奴居楼烦历史很久了,这一带自然流行着胡文化。班壹汉初在此地活动,经营财富,声势浩大,在他出行的队伍中出现了“鼓吹”。“鼓吹”所用乐器箫和笳并非中国传统的“八音”,从产生地域和使用乐器可断定它渊源于胡乐。今所存汉鼓吹曲《汉铙歌》中《上邪》《有所思》表现爱情真率热烈而朴素,还有《雉子班》这样的寓言诗,加之体式灵活,确有民歌特点,显然,鼓吹在进人宫廷前曾流传于民间。东汉时,鼓吹曲被列入“汉乐四品”之一,称为“黄门鼓吹”,用于帝王招待群臣的宴会上,这时的鼓吹依然还是娱乐音乐。但至三国时代,魏、吴各造新辞,称颂功德,语言典雅刻板,已然失去汉铙歌多变的形式和活泼的风格,形同庙堂之音,发展出了雅乐鼓吹的新体制。

汉武帝制作郊祀乐歌,扩充乐府,一般所讲的乐府艺术、乐府诗正式形成。此时出现了另一源于西北少数民族音乐的乐类——横吹曲。《晋书·乐志》指出横吹有双角,属于胡乐,汉博望侯张骞从西域带回《摩诃兜勒》一曲,宫廷音乐家李延年依据胡曲制作了新声二十八解,用作武乐,东汉时曾赐给边将。按郭茂倩的说法,横吹最初也叫鼓吹,横吹有鼓角和胡角,用于军中;鼓吹有箫和笳,用于朝会和道路,因此分开。回在李延年所造的新声中有《出塞》《人塞》二曲,据《西京杂记》,高祖戚夫人“善为翘袖折腰之舞,歌《出塞》《入塞》《望归》之曲,侍婢数百皆习之”,删那么,汉横吹中的部分曲调早在汉初就有了。善为新声俗乐的宫廷音乐家李延年在主要利用张骞从西域带回的民族曲调外,很可能同时借鉴了流入宫廷的其他胡乐。实际上,汉文帝时,宫廷中能够表演胡乐的乐人已不在少数,贾谊曾建议文帝优待、笼络归汉的匈奴人,“为其胡戏以相饭”,“莫时以为戎乐”,嘲因而李延年造横吹新声二十八解时,对胡乐不会陌生,所能接触的胡乐也绝非只有《摩诃兜勒》一曲。应该说,横吹曲是在汉初以来朝野间流行的胡乐基础上产生的。延年制作的横吹曲辞后世无存,但南朝文人根据汉横吹曲的曲题名创作了大量曲辞,表现了边地的苦寒和戍卒的艰辛,成为乐府诗史上的重要现象。

汉时西南、西北、北部少数民族音乐进入中原,不仅催生了重要的乐类和舞曲,而且,流行于汉代的民族乐器——胡笳,与传统音乐相结合在后世发展出了乐府新曲。“笳”传说是李伯阳入西戎所造,伯阳是周的柱下史,那么笳的起源很早了。从魏杜挚《笳赋》、晋孙楚《笳赋》、晋夏侯湛《夜听笳赋》等赋作中反复出现的狄人、北狄、胡马意象,可见“笳”确实是胡文化的产物,它具有高亢悲凉、富于变化的音色特点。汉时有《明君》一曲,据《唐书·乐志》,本为汉人哀怜王昭君远嫁匈奴而作,原辞不存。《乐府诗集》收录的“相和歌吟叹曲”《王明君》,是西晋的石崇根据汉曲为自己的爱妾绿珠新制的歌舞。但南朝刘宋时期谢希逸的《琴论》中除了提到平调、清调《明君》外,尚有胡笳《明君》三十六拍。《琴集》中又记载胡笳《明君别》五弄。阁相和所用乐器有笙、笛节歌、琴瑟、琵琶、筝七种,不见胡笳,所以,胡笳《明君》是相和旧曲《明君》在借用民族乐器、民族音乐元素后改编的新曲。胡笳很适合表现《明君》“出塞”的主题,可以想见塞外之荒寒,离别故国之哀伤,昭君千回百转、难以倾诉之复杂心态俱融入胡笳声中。此外,《乐府诗集》“琴曲歌辞”有题为“后汉蔡琰”的《胡笳十八拍》一曲。琴曲以蔡琰的口吻叙述她于汉末战乱中流落胡地的不幸遭际,第一拍末旬言:“笳一会兮琴一拍,心愤怨兮无人知。”十八拍首旬言:“胡笳本自出胡中,缘琴翻出音律同。”琴本是中国古典乐器,琴在文人生活中有特殊地位,现存琴曲多表现文人的林泉之思、清高节操,史载蔡琰博学有才辩,擅长音律,能为《离鸾别鹤之操》。但学界对《胡笳十八拍》是否为蔡琰所作向有争议。然而曲作者能将中原的古琴艺术糅合胡笳之声,借胡笳悲凉之音色,以完美的艺术形式抒发了蔡琰沉痛悲戚之情,此曲可谓中原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结合而开放的绚丽之花。

民族音乐从汉初经由上层和民间频繁进入宫廷,它是汉代统一历史时期民族问文化交流、融合的一部分,汉武帝时乐府艺术、乐府诗的正式形成有赖于这一文化背景,因而乐府艺术从最初就具备了开放格局,此后,或在分裂时期,或统一时期,乐府艺术的开放格局从未改变。

五胡乱华,晋室南迁,遂成南北对峙之分裂局面。北魏、北周都是鲜卑族建立的政权,出于风俗之好,将本民族音乐用作郊庙祭祀乐,正如《乐府诗集》“郊庙歌辞”题解所说的那样:“其所以用于郊庙朝廷,以接人神之欢者,其金石之响,歌舞之容,亦各因其功业治乱之所起,而本其风俗之所由。”艺朝统治者的这一做法备受后人指责,《隋书·音乐志》中记载祖的一段话,指出北魏郊庙乐缺失,杂以鲜卑族的《簸逻回歌》,而宾嘉大礼上所用的《秦汉乐》实际上是吕光从西域带回的胡戎乐参合了秦声的产物。[61《乐府诗集》郊庙歌辞、燕射歌辞中并不见北魏乐歌,可见北魏确实没有新制庙乐。《隋志》作者批评北周庙乐:“周太祖发迹关陇,躬安戎狄,……而《下武》之声,岂姬人之唱?《登歌》之奏,协鲜卑之音,情动于中,亦人心不能已也。”匕周庙乐虽沿用周乐曲名,但那只是出于寻求正统的目的,实际上还是以本民族音乐为主,所以隋开皇九年牛弘以“戎乱华”主张废除北周雅乐。我们从《乐府诗集》收录庾信所作北周郊庙歌辞、燕射歌辞采用七言体式较为频繁,而且还有六言、八言杂言体这一情况来看,《隋志》所言“协鲜卑之音”恐非虚指。《乐府诗集》中的祭祀雅乐中,汉代《郊祀歌十九章》杂言交错,体式灵活,魏晋、南朝时期,郊庙歌辞则以四言、五言居多,七言很少,只有沈约、萧子云所作《梁三朝雅乐·需雅》采用七言,而且是常见的二二三节奏,考虑到梁时流行的白纶舞歌辞全为七言,梁武帝和沈约又都创作有七言的《四时白歌》,所以,不能排除梁雅乐受到当时七言乐歌的影响。而北周的七言雅乐节奏上较为特殊,如“乾坤以含养覆载,日月以贞明照临”,非二二三节奏,至于六言“北辰为政玄埴,北陆之祀员官”,八言“志在四海而尚恭俭,心包宇宙而无骄盈”就更为少见了,因此,北周雅乐体式的新变应该是受到少数民族音乐影响所致。

北齐虽出身汉族,但浸染北方民族文化日深,所用雅、俗乐均为民族音乐。高洋行禅让之礼,由祖定乐,仍为西凉之曲。北齐后主高纬喜好胡戎乐,沉溺其中,没有节制。李唐王朝建立后,由祖孝孙修定雅乐,尽管发现“梁、陈尽吴、楚之音,周、齐杂胡戎之伎”,依然在吸收南北音乐的基础上,参之古音,制作唐乐。这说明民族间音乐融合的局面已经形成,试图恢复纯粹的先王之乐是没有可能的。

南北分裂未能阻挡音乐的流通。南朝宫廷、贵族对少数民族音乐极为热衷,宋明帝宫廷中流行西、伧、羌、胡诸杂舞,齐东昏侯萧宝卷出宫游玩,沿途奏鼓吹羌胡伎、鼓角横吹乐。梁乐府中保存有《大白净皇太子》、《小白净皇太子》、《雍台》等十四支“乐府胡吹旧曲”,同时还有从北方逐渐传人的少数民族乐曲,统称之为“梁鼓角横吹曲”,其中《钜鹿公主》、《企喻》等曲调也正是后魏时北方大型乐章《真人代歌》中的曲调。至陈,后主专门派遣宫女学习北方箫鼓,谓之《代北》,于宴会酒酣之际演奏。陈代将领章昭达“每饮会,必盛设女伎杂乐,备尽羌胡之声,音律姿容,并一时之妙,虽临对寇敌,旗鼓相望,弗之废也。”显然,与北朝少数民族政权出于风俗之好、以本民族音乐充当“雅乐”不同,南朝统治者更多的是将民族音乐用作娱乐,其醉心的程度已足够说明民族音乐所具有的特殊魅力。

南北朝时期,民族音乐既有交流,又保持了各自特色,北朝乐府质朴、刚健,南朝乐府清新、柔婉。北歌如北齐时斛律金所唱《敕勒》,郭茂倩认为是鲜卑族民歌。南朝乐府主要是指收录于《乐府诗集》“清商曲辞”中的吴声和西曲,这是在南方本土音乐基础上产生的娱乐新声。南朝偏安一隅,从历史上看,聚居着众多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交流源远流长。“西曲”《莫愁乐》,据《古今乐录》:“《莫愁乐》,亦云《蛮乐》,旧舞十六人,梁八人”嘲,“蛮”是居住在南方楚越之地的少数民族,《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太王之子太伯与仲雍二人奔荆蛮,可见蛮族历史悠久。至刘宋时期,境内蛮族甚众,特立南蛮校尉和宁蛮校尉。刘宋境内蛮族分布复杂,有西阳蛮、缘江蛮、竟陵蛮等,《莫愁乐》的产地“石城”正在竞陵郡,此曲又名《蛮乐》与当地少数民族音乐有关。

南北朝时期宫廷乐府中的民族音乐有其新的特点。北朝少数民族政权用本民族音乐充当雅乐,保存较原初的民族音乐面貌,即如流传至南方的“鼓角横吹曲”,曲辞虽经过翻译或新制,但并没有发生如汉《巴渝舞》那样的雅化情况。相比而言,统一时期音乐的融合进程更快,分裂时期音乐各自独立的面貌更为突出。

隋唐建立后,从政治角度出发,不断出现攘斥胡乐、夷音的声音,虽如此,却无法阻挡少数民族音乐加速进入汉文化圈的步子。这时期民族音乐的传人具有新的特点,一是因其完整、成熟的乐部体系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力,二是传播、接受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隋唐朝廷所列的乐部中,《龟兹》《西凉》是艺术水平较高的民族乐种。据《旧唐书·音乐志》,自周隋以来,有数百种管弦杂曲用《西凉乐》,而鼓舞曲多用《龟兹乐》,这些乐曲为时人所知。隋文帝时期有一大批擅长演奏《龟兹乐》的民族音乐家,如曹妙达、王长通、李士衡、郭金乐、安进贵等,他们靠着音乐才能出入王宫府第,不断推陈出新,制作新曲,风靡一时。

当时流行的西凉乐曲有《阳翟新声》、《神白马》等,前者《乐府诗集》收录齐王融五言四句歌辞一首。此外,西北少数民族音乐“高昌乐”隋时尚未被列入朝廷乐部,但已进入宫廷。文帝开皇六年,高昌献《圣明乐》时,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文帝令宫中乐人在馆邑偷听,然后预先于宫中排演,高昌乐人献乐时,惊异的发现隋宫中已有此曲。这个精心策划的举动意在宣扬国威,慑服“四夷”,但同时说明一个事实,即由于民族音乐在汉文化圈的长期传播,使之不再令人感到陌生,完全具备模仿演奏新曲的能力,隋唐乐部的完备是基于这一条件的。

唐代国力强盛,气度恢宏,空前开放,以更大的魄力铸造着民族文化大融合的繁荣局面,而民族音乐文化至此也达到进入汉文化圈的高潮。唐代立部伎八个舞乐中,《庆善乐》用西凉乐,音乐颇舒缓清雅,《大定乐》、《上元乐》、《圣寿乐》、《光圣乐》等皆用大鼓,杂以龟兹乐,高亢激烈。坐部伎六个舞乐中的《天授乐》、《鸟歌万岁乐》、《小破阵乐》也都用龟兹乐,可见龟兹、西凉乐几乎是唐代宫廷音乐的主流了。

隋唐诸部乐在《乐府诗集》中是作为“杂舞”介绍的,但绝大多数并元歌辞,因而它们在乐府艺术史上地位重要,在乐府诗史上则没有多少痕迹。而被《乐府诗集》收入“近代曲辞”的唐开元、天宝间边地供奉的“大曲”则有不少曲辞。《新唐书》卷二二:“天宝乐曲皆以边地名,若《凉州》、《伊州》、《甘州》之类。后又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又有新声自河西至者,号《胡音声》,与《龟兹乐》、《散乐》俱为时重”说明这类边地大曲属于“胡部新声”,经边地贡乐的途径进入宫廷,并且受到重视。其中《凉州》是开元年间西凉府都督郭知运进献的,《渭州》、《伊州》是天宝年问西凉节度使盖嘉运进献的,此外,尚有《陆州》《石州》等曲。边地是民族聚居之处,比如“渭州”,北魏永安三年置,以渭水得名,在今甘肃陇西县一带,唐安史之乱后属吐蕃,中和四年复归唐。《隋书》载隋时渭州刺史豆卢勋,甚有惠政,华夷悦服,其地有高武陇,绝壁千寻,由来乏水,诸羌为之所苦,后因勋马足所践,有飞泉涌出。这段记载说明“渭州”是民族杂居之地,羌人是其中之一。边地所出的音乐,具有民族音乐特点是很自然的。边地之曲较多描写边地的苦寒、风俗的瑰丽、戍边的艰辛,抒发思归之情,如“朔风吹叶雁门秋,万里烟尘昏戍楼。征马长思青海北,胡笳夜听陇山头(《凉州》第二)”,“国使翩翩随旆旌,陇西歧路足荒城。毡裘牧马胡雏小,日暮蕃歌三两声”(耿淖《凉州词》),“西曲轮台万里余,故乡音耗日应疏”(《簇拍陆州》)。

唐时流行的舞曲《柘枝》也属于胡乐。唐人沈亚之《柘枝舞赋》日:“往者某值宴于郑卫之侯,坐与客序。乐作,堂下行舞。男女纷杂交贯,率以百品,而观者盖矍然。既罢,升鼓堂上,弦吹大奏,命为柘枝舞,则皆排目矢座。客日:‘今自有土之乐舞堂上者,惟胡部与焉。而柘枝益肆於态,诚足以赋其容也。’因顾余序之,以洗客念。赋日:昔神祖之克戎,宾杂舞以混会。柘枝信其多妍兮,命佳人以继态。”宋陈呖《乐书》:“柘枝舞童衣五色,绣罗宽袍,胡帽银带”,说明柘枝舞至北宋时依然流行,从舞者的服饰看,源出胡乐。《乐府诗集》舞曲歌辞收录唐王建和薛能《柘枝词》以及温庭筠的《屈柘枝》。唐代胡乐的流行史料记载颇多,《新唐书·武平一传》:“伏见胡乐施于声律,本备四夷之数,比来日益流宕,异曲新声,哀思淫溺。始自王公,稍及闾巷。”元稹《法曲》:“自从胡骑起烟尘,毛毳腥膻满城洛。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火风声沉多咽绝,春莺啭罢长萧索。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竞纷泊”。尽管元稹、白居易等认为胡乐流行即是“以夷乱华”,不利于统治,但民族音乐在唐代的繁盛,实属历史趋势,出于政治目的的主观排斥并不能阻挡这一潮流。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5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音乐;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地位和作用

一、引言

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是中国多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推动我国社会文化发展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因此,我国少数民族音乐不仅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组成部分,在世界音乐文化中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文化层面的交流也在日益加深,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也深受世界音乐文化尤其是欧美音乐的影响,其对中国当代音乐文化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中国发展现状的分析

实施和开展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当今世界音乐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其在提升学生专业音乐素养及音乐发展多样性方面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我国一些院校及有识之士在推动世界多元文化教育在中国的开展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这也是我国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需求。一些音乐素养较高的专家或者学者就世界其他的音乐文化展开了介绍,并组织翻译了一些经典的音乐歌曲和类型,这些音乐极大推动了我国当代音乐文化发展的多元性和层次性,对于中国音乐教育发展的非常有用的,对中国音乐文化和教育的发展有重要借鉴作用。然而,我们在传递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同时,也要注意与我国本土音乐发展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音乐,有些少数民族的音乐甚至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在世界音乐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在我国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我国音乐教育中,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尤其是欧洲音乐文化在我国音乐教育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我国传统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则仅仅是起辅助作用。换句话说,我们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和学习是非常少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被纳入音乐基本课程的内容是少之又少的。毫无疑问,中国少数民族多元文化在我国音乐教育中的缺失,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与传承是不利的,也影响着世界多元音乐文化教育在中国音乐教育中的发展。我国音乐教育中少数民族多元文化的缺失,这是需要我们认识到并积极解决的问题。

三、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内容及其研究现状的介绍

(一)少数民族音乐内涵的概括

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均拥有本民族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优秀而独特的音乐,表现出自身存在的价值。早在约五千年前,由黄河和长江等大河流域汇成的华夏音乐文化,便体现出多元起源和混合发展的态势,不断发展成熟。同时,它又不断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互相渗透融合,逐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现代华夏音乐。少数民族音乐也受到汉族音乐的影响,各民族音乐艺术不断交融,影响,形成丰富多彩的中国音乐体系。我国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和文化背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民族音乐文化,有着品种纷繁的音乐体裁。和汉族一样,各少数民族的音乐从表演形式可分为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民间说唱艺术、民间戏曲音乐。

(二)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现状分析

少数民族音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在我国音乐教育及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在我国,中国少数民族学会的成员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也注重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挖掘,并且出现了一系列具有专业性的著作,如《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田联韬主编)、《中国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概述》(杜亚雄编著)。这些著作中,研究论述了我国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并且首次论述未确定族属的族群音乐,如对夏尔巴人、控格人、克木人及芒人等未确定族属音乐的论及。当然,除了一些较专业性的著作和论述外,我国高等院校的一些学者和教师也就少数民族音乐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有些比较具有影响力的论文已经被汇编成集,对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及传统文化的弘扬意义重大,这也有利于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发挥其不可代替的作用。总之,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是具有一定基础的,但其研究还有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完善,并将其运用到我国音乐教学中,这也促使其在促进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发挥更为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如何更好发挥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作用

(一)少数民族音乐在我国音乐教育中基础地位的确立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中国不再是一个传统文化居主导地位的国家,而是一个文化多元发展的国家。也就是说,我们要吸收少数民族文化中的优秀部分,要学会理解与尊重少数民族文化,我们要像对待世界多元文化一样,去对待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是其民族长久以来劳动人民的艺术结晶,是其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更是世界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学习也是我国音乐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因此,我国音乐教育在基础课程设置上,要注重亲疏沟通及由近及远,不能再仅局限于世界多元文化音乐内容,而也要将我国少数民族音乐专业化,将其编排到基础音乐教育课程中。

(二)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的选择和建设

纵观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其不仅包括传统音乐,也包含现代音乐,而少数民族音乐运用到我国基础音乐教育中,最不可忽视的就是教材的选择和建设。在基础音乐教育的编写和选择中,需要选择一些内容积极向上的、曲调优美且极具代表性和民族特色的,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吸引学生的兴趣,受到学生的喜欢。同时,全国统编的音乐教材和地方学校选编的音乐教材要结合起来,要注重二者的比例,如全国性的教材可占80%,而地方性的可为20%,这凸显了地方特色音乐的重要性。内容上要兼具世界性和民族性、全国性和地方性。这样,不仅能学习更为世界性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精品,也在无形中培养了学生热爱自己家乡和亲爱祖国的感情。

(三)组织好少数民族音乐活动

从当前少数民族音乐在我国的发现,可以发现家长及学生对少数民族音乐及乐器还是比较喜爱的,学生在幼儿园时期或者中小学时期就开始对一些乐器进行学习,尽管学习水平是业余的,但是他们对音乐的喜爱之情却是真挚的。而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及影响力的扩大,就需要加强少数民族音乐活动的组织。例如,学校可以组织一些少数民族歌曲大赛或者乐器大赛,吸引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才能加深他们对少数民族音乐精华的理解。通过形式丰富多样的少数民族音乐活动,不仅能提高学生全面素质教育,而且对学生学习的全面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将学生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在发展少数民族音乐过程中,通过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或者课堂讲授,对推动少数民族音乐在我国基础音乐教育中普及和持续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因此,我们在研究和学习中,要善于总结和交流,促进少数民族音乐发挥其在世界多元文化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五、结语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能够让世界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了解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也是我国人民了解和认识世界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对世界多元音乐文化的学习,能够促使学生在思想层面接触到更为丰富和多元的音乐形式,达到培养其音乐素养及提升其多重乐感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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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6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 音乐教育 文化功能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着丰富多彩、美妙神奇的多民族文化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音乐文化被看成是各民族文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民族的音乐所包涵的情感和精神往往就是这个民族的灵魂和思想,是这个民族智慧的象征。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其目的就在于努力保持本民族音乐文化价值的同时,积极摄取其它民族音乐文化的长处,让我们民族地区的音乐教育以鲜明的个性融入到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体系氛围中,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湘西自治州位于湖南的西北部,是一个以土家族、苗族居多,并有回、瑶、侗、白等多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域的封闭性和交际范围的限制,孕育了当地原始、纯朴的民族文化风情,可以说湘西自治州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极其丰富的地区之一。正是在这种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其音乐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它不再是一种简单的“娱乐”或是情感渲泄的方式,而是与当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审美意识息息相关的,隐含着深刻的内在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的文化产物,是当地人们自身生命观、价值观的真实体现,具有极高的人文价值和思想价值,是民族音乐文化中的瑰宝。

然而,随着外来主流文化的冲击,少数民族音乐所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一些珍贵的音乐文化正处于濒临消亡的危险状态。湘西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面临着被冲击、渗透、同化的危险。面对这一现实,笔者认为,要尽快、有效的保护、传承这些富有特色的优秀的民间音乐文化艺术,其根本的出路在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有效载体,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音乐教育理应成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民间传承的重要补充,通过实施其音乐教育的文化功能,为少数民族音乐在当代的弘扬、创造、发展拓宽思路。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无意识的音乐教育行为(如宗教活动、民俗节日活动等)承担了传承与发展音乐文化的主要任务。但是,专业化的民族音乐教育伴随着世界音乐教育的正规化而出现,是一个民族音乐文化得以继续生存并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因此,如何实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功能,是当前乃至今后民族音乐教育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积淀

现行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主要是以西方音乐语言或音乐形态学的理论来进行建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思维方式、审美理想以及价值取向等构成了以“西方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而由于西方音乐与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所处的文化深沉背景上的不同,在这种音乐教育体系中,必然会使少数民族音乐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被掩盖,不仅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也会使少数民族学生原有的价值观丧失,最终带来的是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所生成的文化积淀仅是针对西方音乐文化的灾难性后果。

多元的文化使得各民族相互学习交融,也使人们更加强调各自文化的民族化特征。作为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应将民族音乐纳入其中,给予其主体的地位,确立以民族音乐文化的积淀作为学校音乐教育根基的地位,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作为一种学科资源融入到课程教学中,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音乐课程结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对民族音乐保存、发展的目的。

二、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传递

由于少数民族音乐和它所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融为一体的结构特征和传承方式的口头特征,使我们无法从有很多文字记载的史料中去认识、熟悉它。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文化传递都是靠其独特环境和历史传统相适应的方式进行的。在湘西自治州,各民族中口传音乐的传递方式是非常普遍的,这种口传音乐通常是一种非正规的、即兴的文化信息表达,它没有明确的教育目的,而是自然生成的,通过在与长辈、同伴、环境等诸多交流形式中进行的,我们不能否认这种民族音乐传递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也与整个少数民族文化环境是相吻合的,但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少数民族音乐固有的生存环境和传承方式随之受到相当大的冲击,给少数民族音乐在民间的自然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因此,各少数民族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递更多的与学校音乐教育结合在一起,借助学校教育这个平台,让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递成为一种理性化、系统化的习得行为。

当然,实施学校音乐教育并不是以牺牲民族音乐文化的“原生态”为代价,恰恰相反,少数民族学校音乐教育应尽可能维护民族音乐的“正宗性”,将其文化中的精髓完整的传递下去,只不过传递方式可多样化,既可以是专业性的教学与研究,也可以深入到少数民族音乐的文化语境中,进行非专业性的文化实践活动等等。

三、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选择

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相互交往的空间进一步扩大,不同文化形态的相互渗透、融合使各民族文化内部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裂变和重新组合的过程,一次空前的全球化的文化整合正在悄然进行。正是在这种文化态势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却陷入了“自我中心论”的狭隘的价值观当中,“自我中心论”是一种以自我价值为最高价值,忽视、否定和排斥相关联事物价值,它与全球化的整体性、依存性相悖。这种缺乏世界眼光、排斥外来优秀的音乐文化、闭关自守、自我满足的文化价值观,必然会导致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停滞落后。

要解决上述存在的危机,唯有通过开放的、系统的当代音乐教育来完成,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既得天独厚的拥有当地民族丰富的音乐文化资源,同时又能从当代音乐教育发展的高度俯瞰这些资源。因此它能根据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趋势对自身的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反思、审视,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一方面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不能简单采取“利用”和“发掘”的方式,而要把民族音乐已具有的独特个性和完整音乐素质的那部分音乐精华筛选出来,作为一种独立的、平等的音乐艺术来看待,才能使它们得到广泛的认同,比如:湘西苗族音乐的特点是在五声音阶的基础上加入一个“b3”音,“画龙点睛”的一个音恰恰展现了与其它民族音乐的不同之处。因此,教师要善于用敏锐的眼光捕捉到这一民族的音乐特色,然后在结合听的过程中指导学生获取音乐内在的节律和韵味,才能让学生理解这些“不准”或是“莫名其妙”的音响,达到一种心灵相通的境界。另一方面加强对异域音乐文化的交流、吸收。我们不得不承认以十二平均律为基础的西方音乐理论体系,无论从完整性、规范性上来看,都是值得我国音乐教育借鉴、学习的。所以,对少数民族音乐不断科学化、系统化的研究,实现本土音乐与异域音乐的多元共存,将是今后民族地区音乐教育长期奋斗的目标。

四、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创新

在当今社会,少数民族音乐独特的文化价值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人们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保存发展确实也倾注了很多心血。但笔者始终认为,少数民族音乐在我们学校音乐教育中还只是处于一个次要的地位,要改变这种现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强调少数民族音乐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及学校音乐教育对传统音乐进行创新的能力。在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我们看到其传统音乐文化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极为保守的“博物馆”式文化予以保存,这样其艺术价值不仅得不到有效的传承,也会让它落入“原始”、“落后”的境地。保护确实责任重大,但创新才是我们学校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比如:吉首大学舞蹈专业的教学正是不断的从当地少数民族中的风俗礼仪、传统节日、服饰特色中提取舞蹈元素,大胆地对民间音乐文化加以创新,创作出一大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舞蹈作品,如《猴儿鼓》、《扯、扯、扯》等,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所以,民间音乐文化对于前人是一种创造、一份承载,而对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则是一种资源、一种延续,这种延续不是简单“保留”、“维持”,而是一种不断赋予民族音乐文化新的内涵和时代精神的过程,也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断改造更新的过程。总之,唯有利用民族音乐教育推动族音乐文化的创新,才能使之艺术长河生生不息,永远流淌。

如上所述,文化的传承主要依赖于学校教育,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音乐教育理应承担起传承地方音乐文化的重任,这既是它责无旁贷的义务和使命,也是它立足和发展的需要。正如著名的匈牙利音乐家柯达伊所说:“通过生活本身,传统将缓慢地但不可避免地从人民生活中被抹去,企图阻止这一点,就等于阻拦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是徒劳无功的。现在,接受传统、保持传统并使之成为他们生活中一个积极的部分,这是受过教育阶层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冯增俊.教育人类学.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

[2]王军.文化传承与教育选择.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3]滕星.族群、文化与教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7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 音乐教育 文化功能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着丰富多彩、美妙神奇的多民族文化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音乐文化被看成是各民族文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民族的音乐所包涵的情感和精神往往就是这个民族的灵魂和思想,是这个民族智慧的象征。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其目的就在于努力保持本民族音乐文化价值的同时,积极摄取其它民族音乐文化的长处,让我们民族地区的音乐教育以鲜明的个性融入到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体系氛围中,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湘西自治州位于湖南的西北部,是一个以土家族、苗族居多,并有回、瑶、侗、白等多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域的封闭性和交际范围的限制,孕育了当地原始、纯朴的民族文化风情,可以说湘西自治州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极其丰富的地区之一。正是在这种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其音乐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它不再是一种简单的“娱乐”或是情感渲泄的方式,而是与当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审美意识息息相关的,隐含着深刻的内在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的文化产物,是当地人们自身生命观、价值观的真实体现,具有极高的人文价值和思想价值,是民族音乐文化中的瑰宝。

然而,随着外来主流文化的冲击,少数民族音乐所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一些珍贵的音乐文化正处于濒临消亡的危险状态。湘西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面临着被冲击、渗透、同化的危险。面对这一现实,笔者认为,要尽快、有效的保护、传承这些富有特色的优秀的民间音乐文化艺术,其根本的出路在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有效载体,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音乐教育理应成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民间传承的重要补充,通过实施其音乐教育的文化功能,为少数民族音乐在当代的弘扬、创造、发展拓宽思路。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无意识的音乐教育行为(如宗教活动、民俗节日活动等)承担了传承与发展音乐文化的主要任务。但是,专业化的民族音乐教育伴随着世界音乐教育的正规化而出现,是一个民族音乐文化得以继续生存并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因此,如何实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功能,是当前乃至今后民族音乐教育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积淀

现行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主要是以西方音乐语言或音乐形态学的理论来进行建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思维方式、审美理想以及价值取向等构成了以“西方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而由于西方音乐与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所处的文化深沉背景上的不同,在这种音乐教育体系中,必然会使少数民族音乐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被掩盖,不仅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也会使少数民族学生原有的价值观丧失,最终带来的是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所生成的文化积淀仅是针对西方音乐文化的灾难性后果。

多元的文化使得各民族相互学习交融,也使人们更加强调各自文化的民族化特征。作为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应将民族音乐纳入其中,给予其主体的地位,确立以民族音乐文化的积淀作为学校音乐教育根基的地位,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作为一种学科资源融入到课程教学中,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音乐课程结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对民族音乐保存、发展的目的。

二、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传递

由于少数民族音乐和它所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融为一体的结构特征和传承方式的口头特征,使我们无法从有很多文字记载的史料中去认识、熟悉它。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文化传递都是靠其独特环境和历史传统相适应的方式进行的。在湘西自治州,各民族中口传音乐的传递方式是非常普遍的,这种口传音乐通常是一种非正规的、即兴的文化信息表达,它没有明确的教育目的,而是自然生成的,通过在与长辈、同伴、环境等诸多交流形式中进行的,我们不能否认这种民族音乐传递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也与整个少数民族文化环境是相吻合的,但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少数民族音乐固有的生存环境和传承方式随之受到相当大的冲击,给少数民族音乐在民间的自然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因此,各少数民族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递更多的与学校音乐教育结合在一起,借助学校教育这个平台,让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递成为一种理性化、系统化的习得行为。

当然,实施学校音乐教育并不是以牺牲民族音乐文化的“原生态”为代价,恰恰相反,少数民族学校音乐教育应尽可能维护民族音乐的“正宗性”,将其文化中的精髓完整的传递下去,只不过传递方式可多样化,既可以是专业性的教学与研究,也可以深入到少数民族音乐的文化语境中,进行非专业性的文化实践活动等等。

三、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选择

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相互交往的空间进一步扩大,不同文化形态的相互渗透、融合使各民族文化内部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裂变和重新组合的过程,一次空前的全球化的文化整合正在悄然进行。正是在这种文化态势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却陷入了“自我中心论”的狭隘的价值观当中,“自我中心论”是一种以自我价值为最高价值,忽视、否定和排斥相关联事物价值,它与全球化的整体性、依存性相悖。这种缺乏世界眼光、排斥外来优秀的音乐文化、闭关自守、自我满足的文化价值观,必然会导致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停滞落后。

要解决上述存在的危机,唯有通过开放的、系统的当代音乐教育来完成,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既得天独厚的拥有当地民族丰富的音乐文化资源,同时又能从当代音乐教育发展的高度俯瞰这些资源。因此它能根据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趋势对自身的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反思、审视,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一方面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不能简单采取“利用”和“发掘”的方式,而要把民族音乐已具有的独特个性和完整音乐素质的那部分音乐精华筛选出来,作为一种独立的、平等的音乐艺术来看待,才能使它们得到广泛的认同,比如:湘西苗族音乐的特点是在五声音阶的基础上加入一个“??b?3”音,“画龙点睛”的一个音恰恰展现了与其它民族音乐的不同之处。因此,教师要善于用敏锐的眼光捕捉到这一民族的音乐特色,然后在结合听的过程中指导学生获取音乐内在的节律和韵味,才能让学生理解这些“不准”或是“莫名其妙”的音响,达到一种心灵相通的境界。另一方面加强对异域音乐文化的交流、吸收。我们不得不承认以十二平均律为基础的西方音乐理论体系,无论从完整性、规范性上来看,都是值得我国音乐教育借鉴、学习的。所以,对少数民族音乐不断科学化、系统化的研究,实现本土音乐与异域音乐的多元共存,将是今后民族地区音乐教育长期奋斗的目标。

四、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创新

在当今社会,少数民族音乐独特的文化价值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人们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保存发展确实也倾注了很多心血。但笔者始终认为,少数民族音乐在我们学校音乐教育中还只是处于一个次要的地位,要改变这种现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强调少数民族音乐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及学校音乐教育对传统音乐进行创新的能力。在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我们看到其传统音乐文化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极为保守的“博物馆”式文化予以保存,这样其艺术价值不仅得不到有效的传承,也会让它落入“原始”、“落后”的境地。保护确实责任重大,但创新才是我们学校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比如:吉首大学舞蹈专业的教学正是不断的从当地少数民族中的风俗礼仪、传统节日、服饰特色中提取舞蹈元素,大胆地对民间音乐文化加以创新,创作出一大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舞蹈作品,如《猴儿鼓》、《扯、扯、扯》等,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所以,民间音乐文化对于前人是一种创造、一份承载,而对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则是一种资源、一种延续,这种延续不是简单“保留”、“维持”,而是一种不断赋予民族音乐文化新的内涵和时代精神的过程,也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断改造更新的过程。总之,唯有利用民族音乐教育推动族音乐文化的创新,才能使之艺术长河生生不息,永远流淌。

如上所述,文化的传承主要依赖于学校教育,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音乐教育理应承担起传承地方音乐文化的重任,这既是它责无旁贷的义务和使命,也是它立足和发展的需要。正如著名的匈牙利音乐家柯达伊所说:“通过生活本身,传统将缓慢地但不可避免地从人民生活中被抹去,企图阻止这一点,就等于阻拦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是徒劳无功的。现在,接受传统、保持传统并使之成为他们生活中一个积极的部分,这是受过教育阶层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冯增俊.教育人类学.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

[2]王军.文化传承与教育选择.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3]滕星.族群、文化与教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8篇

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除了具备陌生化叙事的天然优势,还拥有影视场景描绘的变奏功能。“变奏”是指影视创作对节奏的把握,音乐在影视作品中的嵌入需要严格地控制时间,“促使音乐与影视画面的出现、跳跃、滑行以及消失密切配合”[3],在此方面少数民族音乐鲜明的力量感与长短交替的歌调变式更有利于影视画面组接的视觉冲击。对少数民族影视配乐进行横向分析可见,少数民族音乐选择的多样性与音乐语言使用的规律很好地适应了不同时期影视创作的需要。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悲情剧采用古筝、琵琶、二胡等少数民族弦乐小调来表达沉重、怜悯的主题情绪,例如《甲午风云》中的侗族琵琶配乐,《嘎达梅林》中的马头琴独奏;在20世纪80年代的战争片中,少数民族打击乐器的大调式音乐意境悠远,民族风格浓郁,在革命题材的影视参与中广受好评,例如《洪湖赤卫队》的经典插曲《信天游》;《上甘岭》的《沂蒙山小调》;20世纪90年代的喜剧片则常见笛子、唢呐等少数民族管吹乐器,旨在为影视创作融入活泼、欢快、喜庆的民乐样式,代表配乐如《五朵金花》中的白族歌曲《蝴蝶泉边》、《阿峨之恋》中的壮族民歌《过山岗》等等。以上少数民族音乐的影视应用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为了满足影视叙事的情绪传达,但音乐情绪是所有音乐类型都具有的符号语境,少数民族音乐是如何通过情绪化的符号语境发挥影视创作的间离效应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对此,布林德尔的《序列音乐写作》肯定了民族音乐的曲式结构对间离效应发生的重要性;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家哈孜肯也同样表示少数民族音乐虚实相间的变奏特征可有效创设影视表意体系游离的、悬置的想象意境,从而发挥音乐的间离效应。参见我国少数民族音乐配乐,其曲式结构无不蕴含着虚实相间的变奏特征,具体表现为音乐节奏强与弱、动与静、快与慢的韵律回转,例如《信天游》的三段体连锁型回旋,《蝴蝶泉边》的首尾重叠与对比性中段设置,正是由于少数民族音乐材料与乐段叙事结构相较大众音乐而言拥有鲜明的呼应、重复、回旋、对比的音乐离合组织,因此便于满足自身与影视创作经验各异的自我表达。如果说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叙事空间拓展提供了影视作品的多义性,那么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虚实变奏场景创设则可围绕影视组接与景别变化实现不同表意系统之间的对立统一。

二、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应用途径

(一)基于时间修辞策略的音乐织体建构

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应用通过陌生化叙事来拓展文本阐释空间,主要表现为以时间修辞策略为主的音乐织体建构。影视叙事的本质是让观众感受时间,“时间的变形是影视叙事的必要条件”[4],音乐可简化影视作品的时间经验,亦可将其复杂化,从而提供叙事顺序的另一种可能。对此,少数民族音乐对影视叙事时间的简化与其他音乐没有异常之处,均是还原真实世界的时间秩序,但对叙事时间的复杂化却呈现出“间离”艺术的根本优势。首先,少数民族音乐的影视应用通过离合度编排来创造时序的变形。影视音乐的离合度编排是为了提供音乐材料在影视片段中发展的基本线索,一般来说,少数民族音乐并不是以连贯性的方式出现在影视作品中,但从整体上看却必须具备音乐曲式的逻辑性,离合度编排指向少数民族音乐在影视作品不同位置的相互“呼应”与“起承转合”,用来建构音乐组织间的密切关系,其作用是凭借稳定的音乐应用程式,促使观者从中获得审美体验。少数民族音乐擅长通过对音乐应用程式的打乱来创造时序的变形,例如电视剧《大宅门》中年老的主人公躺在靠椅上昏昏欲睡,“镜头从他的面部特写逐渐拉远,此刻观众并没有发现创作者倒转时间叙事的意图”[5],直到少数民族传统吹奏乐、弹拔乐、铜鼓乐等一系列吹拉弹唱的间奏配乐响起,镜头俨然已回到主人公出生的清末民初时期。在这里,少数民族音乐的加入倒转了观者的时间知觉,从观众无意识到时间裂缝的出现发生了间离效应,观者瞬间陷入倒转叙事的情节漩涡中,渴望深入影视文本追踪主人公未知的又业已发生的过去。其次,少数民族音乐的影视应用通过蒙太奇思维来传递审美个性。“蒙太奇”是影视创作常用的美学技巧,意为利用镜头分割与组合来达到对观者心理的暗示,音乐领域的“蒙太奇”思维可与之类比,解释为采用交叉、重复、突兀等音乐设置来将表面上并无关联的镜头衔接在一起,从而升华主题,获得观众心理共鸣,它们的共同之处都是应用剪辑来操作时间叙事。以《冰山上的来客》为例,“《冰山上的来客》是我国电影配音史上当之无愧的经典”[6],《怀念战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等一系列充满少数民族地域特色的插曲经久不衰,其重要原因之一即在于音乐叙事的蒙太奇策略,在敌人开枪、群众躲避的多角度镜头下,影片配乐反而放弃了制造紧张感的节奏型音乐,取代之的是一大段静音,促使屠杀场面的时空延伸,制造观众的心理空白,当古兰丹姆看到阿米尔无畏地冲入敌人阵营后,轻柔优美的《冰山上的雪莲》突如其来,多少观众为之流泪。“这是一组综合性的蒙太奇剪辑,镜头随着音乐进行分解,全景与特写相互交织”[7],人们被阿米尔和古兰丹姆纯洁的爱情所震撼。

(二)围绕音乐组接与景别变化的变相创作

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应用致力于虚实相间的变奏场景创设,需要围绕音乐的影视组接与景别变化发挥变相创作的音乐媒介本性。德国音乐学家梅耶贝尔认为音乐的本性是媒介的本性,没有什么艺术能像音乐一样既能自我表达又能为其他艺术创造表达自我的可能。少数民族音乐的影视应用是在另一种艺术实践中付诸经验各异的自我表达样态,正是因为异中求同的缝合与疏离催生了少数民族音乐变相创作的间离效应,其影视应用也因此划分为缝合与疏离两个部分。缝合部分旨在“促使少数民族音乐与影视画面之间形成统一的封闭的环”[8]。对此,少数民族音乐通过组接来达到与影视对象的并置,一般表现为跃动的音乐旋律对镜头节奏的跟随,即少数民族音乐组接根据视觉形象的张弛、造型特征、人物情绪、环境气氛来编辑音乐表现手段。例如冯小刚电影作品《夜宴》的配乐采用《越人歌》、《莋都夷歌》等少数民族民歌唱词贯穿影片始终,是为了迎合电影主题中爱情错位与主人公身份不被认同的凄美哀婉,尽管音乐沉稳滞重的情绪感召力十足,但该部分的间离效应却尚未发生。如果说少数民族音乐与影视画面的缝合部分是出于对音画同步与音画平行的考虑,那么疏离部分则是为了自觉地塑造音画对立的间离效果,对此,少数民族音乐围绕景别的变化来实现对影视节奏的调节。影视作品中的景别变化一般是指物理距离的变化,但影视配乐的间离效应则可使之产生视觉心理距离的变化。《夜宴》影片的后期音乐一改悲剧片配乐的古筝与琵琶路数,同时将《越人歌》、《莋都夷歌》的音乐间奏弱化,在观者认为剧情冲突即将达到高潮的时候反而加入了《春舞》、《平湖秋月》等轻快、浪漫的钢琴曲,用以烘托人物相互杀戮的残酷,此种视觉与听觉的对立为影片营造出浓郁的寂寞感。我国电影中写意性较强的影片较多通过以上控制景别节奏的方式来制造“间离”,例如陈凯歌《黄土地》的《鼓阵》配乐、张艺谋《大红灯笼高高挂》的传统戏曲配乐等等,均是少数民族音乐与非同一性艺术同构的变相创作体现。

三、少数民族音乐间离效应的影视应用价值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第9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音乐 甘肃少数民族音乐 高校音乐教育 发展与创新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的音乐都有很悠久的历史,在我国古代音乐的发展历程中,从先清至晚清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由此,甘肃少数民族音乐也是整个中华民族音乐文化不可分割重要组成部分。甘肃是一个有回、藏、东乡、保安、裕固、土、蒙古、撒拉、哈萨克、满族等十个民族的多民族省份,其中裕固、保安、东乡是甘肃独有的民族。每个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各自都有自己独特的、本民族创造和流传下来的优秀音乐。目前,我国高校的音乐教育,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被忽视,被西方音乐教育体系代劳,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公共课程中的理论课还是实践课,重洋轻中现象明显,学生不喜欢少数民族音乐,认为“土”,不够洋气,不够有品味,甘肃少数民族音乐要普及更是难上加难。大多数普通高校音乐教学对少数民族音乐教育重视不够,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逐渐被边缘化。对于高校学音乐的学生来说,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知识结构,了解乡土音乐,都应该是有具体、明确的要求的,但是事实是根本还没有做到。教材方面也是不统一、无定性,对少数民族音乐介绍不全面不系统,部分少数民族音乐教学常常是在教师自编教材的基础上进行的,导致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推广和教育手段的革新遇到问题。每个民族有不同的音乐与人生礼仪和生活民俗,是与“天道”“人道”息息相通的,学生经过西方理论的学习,对西方音乐理论和技术有了一些掌握,但音乐观念却被“格式化”了。他们把西方音乐体系作为一种科学的普遍真理,对本土各民族的音乐根本难以理解和认同,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和保护尤其重要了。那么在高校音乐教育中我们要如何探索发扬和开展并创新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呢,笔者认为应该通过以下途径和措施。

一、在高校音乐教育中,渗透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教育

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体现着中华民族的意志、力量和追求。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与本民族、价值观念、文化习俗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坚强自力、勇敢进取的民族精神,少数民族音乐所特有的精神气质,让大学生通过情感体验感受,来增强大学生自尊自爱的民族意识,民族意识对构建当代大学生人文观念、思维方式及培养高尚人格和精神气质起着重要作用,让大学生系统了解、认识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从而起到丰富学识,提高素养的作用。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开设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能让学生通过学习树立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他们对民族音乐文化的热爱,一直以来,中国的音乐教育借鉴欧美音乐体系太多,所开设的中国音乐史基本上没有涉及少数族音乐历史,大多是汉族音乐史,这使得大学生甚至音乐专业的大学生不了解少数民族的生存状态,不了解其音乐文化的渊源及流传,而欧美传统音乐和流行音乐大学生们倒乐此不疲,甚是了解。目前,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基本上以论文写作、发表和研讨会的形式来研究,大学生无法了解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无法承担继承、传播中华民族文化使命,这是高校音乐教育中的一大失策,也是中国音乐文化的一种残缺。我们必须要通过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和现象。首先,应该将传统音乐教育与甘肃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编写教材的专家,必须要深入田野获得第一手最精确地资料,这样才可以将高等艺术院校传统音乐教育与甘肃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教育有机结合;其次,组织学生田野采风,在学生接受乡土特色的基础上发展音乐教育,收集整理当地优秀的传统音乐,整理挖掘当地的民间音乐的特色元素;最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聘请少数民族音乐专家、民间艺人来学校举办讲座,把外面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机制带到学校,吸取先进的现代教学手段,有效进行资源整合。真正服务于我们的教学和实践。

二、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建立多元化转向的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机制

我国有56个民族,是世界上民族最多的国家之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音乐特点,种类繁多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品种齐全,在中国音乐史上大放异彩,丰富多姿,形成了中国音乐的多元化。文化多元主义被国际音乐教育协会在1994年的《世界文化的音乐政策》中确认为世界音乐教育理论的核心,政策中提倡“音乐教育要最广泛地尊重、吸取和接纳世界各个民族的不同形式与风格的音乐传统,把音乐教育置身于世界多元主义的范畴之内”。“缺失中国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 对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而言, 不仅仅是极其不完善的, 而且还有可能对发展中国音乐带来负面影响”。在当今全球文化、世界人类的社会历史正发生着巨大的转变,在这关键时刻,我国民族音乐必须要建立一个合理有机的理论体系,民族音乐教育模式的形成已不容等待。把中方音乐与西方音乐、汉族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欧洲音乐与其他国家音乐和形态、技术与文化这几对关系把握和处理好,是实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关键。长期以来,在世界音乐发展的历程中,欧美古典音乐占着重要的位置,“西方音乐一元化”的理念一直在延续。这个理念对我国的音乐教育影响很大,在课程设置和教材的编写和使用上都能体现出来,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多以西方音乐课程设置为重心,音乐教育的民族性体现不强。因此,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模式需要根据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来传播,需要对专业模式进行全新的改革与探索。并且,实施多元音乐文化教育的地方和学校都是处在沿海和较大发展的城市和地区,而相对偏远的西部城市和地区的高校多元音乐文化教育显得很是滞后,甚至停滞不前。在这种形式下,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便更成了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完善甘肃少数民族音乐课程设置

上面论述已经提出,在我国现行的高校音乐教育中,主要是以西方音乐理论为重点建构我国高校的音乐教育课程。在高校主题课程设置中,少数民族音乐没有名列其中,且在大多数高校音乐教育中,也没有设立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方面的课程。在完善高校音乐教育体现多元音乐文化的课程设置建设方面,中央音乐学院带了好头,走在了其它各个音乐院校的前面,1982年,开设了《外国民族音乐》这门课程,然后,连续开设了《亚洲音乐》、《印度音乐文化》、《拉丁美洲音乐》、《美洲民间音乐》、《世界民族音乐概论》、《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等系列民族音乐课程。上海音乐学院紧跟其后,不间断的开设了《东方音乐文化》、《印度音乐文化》、《东南亚音乐》、《日本音乐》、《东方音乐概论》、《朝鲜音乐》、《比较音乐学》等课程,同时,完成了《东方音乐概论》的教材编写。但在全国高校的音乐教育中对民族音乐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也不例外,在高校教育中也需要得到普及和重视,以下有几点建议:1.在课程的设置上、音乐教材的内容选择与编排,建议多采用甘肃少数民族特色的音乐资源,使音乐审美熏陶建立在乡土意识的基点上,2.着手开设特色课程,专门设置地方特色课程板块,比如开设“甘肃少数民族民间音乐鉴赏”“天鹅琴演奏技法”“甘南藏族民歌演唱”等系列特色课程等,把甘肃少数民族音乐融入高校民族声乐、器乐教学之中,把悠扬动听的民歌旋律融入到“视唱练耳”的课堂;3.在“曲式与作品分析”“乐理”等理论课程中加入甘肃少数民族音乐的分析和讲解。如果进行过这些系统化的学习,学生定会受益良多,也可让大学生们充分感受甘肃少数民族音乐的魅力。

四、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加强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方面的师资队伍建设

在当前高校音乐的教学队伍中,教师几乎都是音乐专业院校毕业出来的,这些老师在上学期间以西方音乐体系训练为主,他们的思维模式、知识结构以及对音乐的操作能力被西方音乐学体系深深的影响与感染,他们对传统民族音乐的学习不够深入,对甘肃少数民族音乐了解更是不够,缺少了必要的文化底蕴和民族视野。教师肩负着传播和传承少数民族音乐的任务,只有教师提高少数民族音乐的素质才能提高学生的素质。因此,音乐教师必须重视甘肃少数民族音乐的学术研究,开展广泛的科研活动,通过口传心授这种方式,向民间曲艺有极高造诣的民间艺人虚心请教,口传心授是一种传统的传承方式,很多人会说这种方式落后,但恰恰是这种方式才把我们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信息传承下了。将学术界及自己的研究成果充实到教学中去,并带领学生民间采风、进行田野调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只有优秀的音乐教书才可以让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发展下曲,弘扬民族文化也是音乐教师应有责任和义务。

五、结语

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发展是高校音乐教育的重要任务,富有生活情趣和民族特色的甘肃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引导学生走向艺术的殿堂,民族音乐文化的弘扬与发展得到了促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教育,离不开本土文化的根,只有高校音乐教育继承、弘扬、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才能使中华民族文化立于世界音乐文化之林。有幸的是,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教育工作者认识到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对提高学生素质有着很独特的作用,通过音乐的“育人”功能与教学作用的重视程度不断在提高,这样既能发展学生的音乐能力,又能完善学生人格的修养。相信不久的将来,高校音乐教育可以更好的发挥少数民族音乐的教育作用,培养出更高素质的人才。

基金项目:

西北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甘肃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音乐教育中的发展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2JG-16706616,起止时间2013年1月-2014年12月。

参考文献:

[1]杜亚雄.少数民族音乐史是中国音乐史的重要组成部分[J].中国音乐,2005,(02).

[2]许玮.论多元化视野中的我国民族音乐教育[J].西北师大学报,2001,(06).

[3]冯兰芳.对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教学发展的思考[J].人民音乐,2003,(02).

[4]张莉.论高校开展少数民族音乐教育[J].赤峰学院学报,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