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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要点优选九篇

时间:2022-07-19 17:52:22

民政工作要点

民政工作要点第1篇

按照这个指导思想,20*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再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业绩,整体推进民政各项工作,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平衡发展,继续保持在全省全国的领先地位。

一、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通过近年来不断的努力,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已经在全省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救助标准、救助内容等方面仍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因此,20*年要继续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按照“抓落实、促平衡、打基础、上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以“春风行动”为总载体,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制度,围绕“不让一户家庭因生活困难而过不下去”的目标,按职责分工做好资金的落实、募集和救助金发放、走访慰问等工作,做到责任、资金、政策“三到位”。

2、深入开展实物捐赠活动。老城区在建立“捐赠物资调剂中心”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开展“爱心家园”、“慈善超市”等形式多样的实物帮扶活动,逐步建立规范的工作和管理制度。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在城关镇试点。

3、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杭州市医疗救助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年,老城区要按照杭州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的精神,做好医疗救助金审核、发放等工作。其他区、县(市)要落实并完善已出台的医疗救助政策。

4、继续加大集中供养工作力度,加快敬老院建设,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以上,并切实提高入院供养比例,圆满完成省、市提出的目标任务。

5、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提前完成改造计划。

6、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进一步完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圈”,并出台相关的配套援助措施。

7、推进帮扶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帮扶救助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完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市区构筑起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相联的信息网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帮扶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继续加强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建设是适应新时期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20*年,要以继续争创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区)活动为载体,以贯彻落实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和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为民服务为落脚点,以社区医疗卫生、就业服务、为老服务、帮扶救助等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服务内容为重点,扎扎实实抓好服务,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

1、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强化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的要求,建设好社区党组织。以克服社区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为重点,推广设立社区办事大厅的做法,进一步规范社区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政会、成效评议会等“四会”制度,落实好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进一步推进“撤村建居”社区体制改革,健全组织,增强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

2、加强社区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五年规划和社区服务评估体系。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设好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缓解社区居民看病难的问题;整合资源,建设好便民利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快捷、实惠、优良的服务。以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举办好新一届“邻居节”。

3、加强社区基础建设。落实好社区工作经费,加强社区共建,继续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强化“撤村建居”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和《杭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社区工作者的管理,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素质,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推进社区建设深入发展。

三、切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2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民政部门要做好指导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严格依法选举,确保按时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同时,理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体制和协调机制,争取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建有率达到80%。

四、再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业绩

杭州市虽然取得了省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的佳绩,但萧山、余杭撤市设区以后,我市的县(市)一级都没有获得过“双拥模范城”称号,在这一方面落后于省内一些兄弟城市。20*年,要以“固长城、稳军心”为目标,以争创省和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为主线,将双拥优抚安置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再创新业绩。

1、贯彻落实省双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科技拥军的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中的技术难点。确保杭州市争创省双拥模范城,为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力争有1-2个县(市)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

2、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及时完成伤残军人伤残等级套改和新证换发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各县(市)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3、完善安置就业与扶持就业、政策扶持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保障体系,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为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免费办理二年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确保义务兵自谋职业率保持在90%以上,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率保持在35%以上。

五、整体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1、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要加强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和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继续深入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努力完成为老年人办的十六件实事。

2、完善社会福利事业。杭州市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水平在全省排名比较靠后,加快老年福利机构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20*年,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途径,完善配套措施、优惠政策和运作方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同时,规范“星光老年之家”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为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社区进行适当扶持。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的实施工作。

3、做好行政区划调研。从城市化发展和降低行政机构运行成本的趋势出发,做好科学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调研工作,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把握大局、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做好乡镇村撤并工作。

4、提高地名管理水平。根据市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的实际,地名标志工作要从以设置为主转为以维护管理为主,建立和完善地名标志的长效管理机制。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立市区地名空间数据库,实现地名的快速查询和动态管理,提高地名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背街小巷改善工程,做好历史文化地名的挖掘和保护工作。

5、加强民间组织管理。深入抓好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规范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和诚信建设,为打造“信用杭州”服务。加强民间组织法制建设,争取出台行业协会管理的政策法规。

6、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力度抓好农村生态墓地建设和“三沿五区”坟墓清理工作,努力使生态墓地覆盖率和“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都达到80%。千岛湖大桥通车后,淳安县要全面实行火化,完成“三步走”的方案,使全市火化率达到100%,实现历史性的突破。

7、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协调指导富阳市完成婚姻集中登记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婚姻登记体制改革任务。加快婚姻登记的信息化建设步伐,省民政厅要求20*年全省实现婚姻登记联网,我市计划6月底以前六城区完成解放后历年婚姻登记档案的数据录入工作,其他区、县(市)加快进度,尽早完成全市联网。

民政工作要点第2篇

一、创新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新路子。继续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积极落实完成西秀敬老院建设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管理模式,按照“政府主办、社会经营”的原则,理顺敬老院管理机制,将辖区石山敬老院和新建东山敬老院委托非营利组织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提供制度保障。

二、不断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乡操作规程,增强低保制度可操作性,规范城乡低保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监督等各个环节。协助市民政局做好2014年低保提标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机制,帮助镇(街道)民政办建立“一卡通”系统;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切实推进低保管理系统建设。

三、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充实灾害信息员队伍,增加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海港社区、镇南社区和水头村的创建工作。

四、逐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继续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推广天海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社区建设。组织、指导第七届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宣传发动和做好试点工作,确保第七届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继续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建丰村委会的创建工作。

五、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高龄补贴发放制度,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手中,让高龄老人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完成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推进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提供评判依据,推进政社分开。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扩大公开透明度,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体制。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

七、积极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深化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双拥工作领域,深化双拥工作内涵,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升优待水平。积极探索优待抚恤和医疗补助新机制,不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条件,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搞好零散烈士墓和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加大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工作督导力度,争取实现安置遗留问题100%解决。

民政工作要点第3篇

一、常规工作抓落实

1、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41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9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集中供养高于分散供养标准800元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65%。

2、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参合参险资助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

3、建立临时救助基金专户,逐步实现经济困难地区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筹措救助基金,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4、推进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逐步实现残疾救助与低保、五保工作机制并轨。

5、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组织开展5.12减灾日宣传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6、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确保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15%。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优抚医院巡诊活动,全年安排不少于1000人次解放战争时期参军的复员军人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7、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水平,指导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创建部级烈士陵园、区烈士陵园创建省级烈士陵园。

8、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依法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落实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经济补助机制,提高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全面实现城乡一次性经济补助统一标准发放。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9、实行市、县、乡、社区四级联动,继续推进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实施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社区工作者素质提升、社区工作载体建设“三大工程”。

10、扎实做好第十届村委会、第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先期试点、现场观摩、以会带训、举办论坛等方式,探索基层民政政治的新途径。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大薄弱村转化力度,确保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11、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公益精神塑造和公共服务信息“三公”平台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12、深入开展全国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行免费婚姻登记。

13、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强流浪老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人员的救助保护,实现全市城区街头无流浪乞讨智障人员。

14、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

15、加快推进市辖区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引导现有15个城中村向新型城市社区转变。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指导区、盱眙县申报“千年古县”。

二、重点工作求突破

16、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认定工作。

17、理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乡镇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以“三有、三能、六达标”为基本内容,认真排查整治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乡镇敬老院的服务能力。

18、开展自然灾害公共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村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救助、社会捐赠和灾害保险有机结合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19、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对新建小区参照小区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办公用房的办法配建一定规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小区,通过政府扶持引导,盘活存量资源,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建成3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0个。利用现有优质公办医疗资源,探索开展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建设介护养老床位200张以上,积极推动公益性、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

20、通过设立公益慈善宣传牌、组织经常性捐助活动、举办慈善晚会、评选“慈善企业”和“慈善家”等形式,打造慈善爱心互动平台,扩大慈善影响力,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引导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促进慈善基金增长机制的建立,为社会救助提供更有力、可持续的补充。

21、创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进社会组织孕育成长。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益创投,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早期心理干预、社区文化娱乐、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22、加大福彩销售发行力度,在主城区繁华地段设立爱心助残彩票点、街道社区设立即开票销售点,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中福在线”,力争全市实现福彩销售4亿元。

23、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实施新安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组建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展开市殡仪馆异地迁建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三、特色工作谋创新

24、编制《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增加老年产品供给,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市福利中心现有土地资源,引导在淮开发企业投资养老事业,整合护理培训、医疗康复、物业家政、餐饮旅游等资源,打造养老产业,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5、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志愿者注册,建立志愿服务情况查询、证明、志愿服务回馈激励机制,开展志愿服务信息收集、记载、永久性保存。

民政工作要点第4篇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恪守为民之责,扎实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定推进。为严格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前几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于今年10月份新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一年来,按照“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分类施保”的要求,经张榜公布,纳入保障范围的城镇居民1548户357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639.6万元。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解决城乡医疗补助比例偏小的问题,从2009年6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比例,进一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一年来,共为11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12.4万元,为全县特困群众90537人代缴参合资金192.97万元,切实使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救济工作。对我县33名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及时按标准兑现到他们手中。一年来,共发放定期补助资金4.2万元,为6名精减人员解决实际困难7件,解决经费1.5万元,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一年来,我局多次开展上街劝导救助活动,主动上街救助流浪人员达40余人,护送精神病人2人、危重病人3人到医院进行治疗。一年来,共支出费用达7.3万元。二是做好低保边缘户和边民的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为低保边缘户和边民争取到困难经费256万元,切实解决了全县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三是做好集中办学点的送温暖工作。为称杆集中办学点的1200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一套床上用品,共支出经费30多万元。

2、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水平,有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是积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2008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14人。通过实绩考核和文化考试后,按成绩实行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已全部安置。

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对优抚对象患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通过合医或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3条渠道予以报销。一年来,共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达11.8万元。

3、切实抓好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社会稳定

今年,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洪涝灾、风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县农作物受灾131835亩,成灾98595亩,绝收16

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跃上新台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推进村民民主政治建设。一年来,我局不断深化村民自治,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民主法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加强村委会阵地建设,促进村委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子竹村和色仲村两个村委会的服务站的立项、批复和相关报告都已经按程序上报,已动工修建。

5、加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推进专项事务规范化

民政工作要点第5篇

一、认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第***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受灾群众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政策措施。对民政部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规范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修订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今年重点对以下5个方面的行为进行清理登记和纠正:(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情况。(3)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

加强民政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民政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和主动性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坚持部党组成员和部直属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政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部管媒体阵地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团、进社区。

五、加强民政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测评办法和示范标准,召开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深入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治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民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彻底分开,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和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救灾资金和城乡低保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五保救助、社会捐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民政救济资金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开展对2008年度优抚安置资金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探索效能监察,总结基层民政部门经验和做法,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认真清理民政部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修订《民政部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程序和办法,健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事部门和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完善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依法、科学、民主的民政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效果评估机制。

(三)推进财务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及时修订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修订《民政部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民政部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网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大开支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银行账号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网上监管系统。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推进民政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工作规划》要求和部党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重点推进拒腐防变教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务公开有关要求,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民政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加快民政历史档案数字化步伐。做好民政领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研究制定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治理整顿力度,指导各地将农村财务、土地使用情况等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完成县级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修订《村委会组织法》,督促省级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办法》《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制定《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规则》。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民政工作要点第6篇

(一)以研究制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整体提升全省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全面总结“十一五”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经验,认真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以民政事业、老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规划为主干,具体业务规划为支撑的目标体系,进一步理清今后一段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以规划编制为契机,不断健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机制,探索完善“浙江大学民政研究中心”共建机制,更加关注民政基础理论研究,建立民政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实效,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政策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水平,为整体提升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二)以普惠制为导向,推动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四级养老服务组织网络。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制定出台全省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意见。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养老服务人员持证和上岗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孤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全省孤残儿童福利保障政策,进一步提升孤残儿童福利水平。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组织开展浙江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慈善捐赠良好社会氛围。探索建立慈善统计信息平台,开发运行社会捐赠网,提高慈善捐赠信息透明度。适时启动浙江民政康复中心迁建工程。认真落实省政府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研究制订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全年确保完成销售各类福利彩票38亿元,力争销售40亿元以上。

(三)以制度化、法制化为目标,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低保基层规范化管理,推动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巩固“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工作成果。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额不少于50元,以县为单位,平均救助金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积极推行住院定额救助,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低段医药费救助比例。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救助方式,医疗救助筹资额不低于人均8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不少于1000例。全面加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农村“三老”人员定补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机制,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比上年有明显提高,着力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使之逐步成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示范标准,扎实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以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研究制定全省“十二五”城乡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专题调研,进一步明确农村社区服务发展思路。全面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步伐,不断夯实社区设施建设基础,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督促各地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激励保障机制和村级组织运行保障机制。充分做好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适时组织启动相关试点。

(五)以双拥共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认真实施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组织好新一轮创建、考核和命名工作。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等系列活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一站式”结算服务向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村)医疗卫生站点延伸,力争实现全覆盖。落实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合理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积极配合开展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健全完善复退军人维稳机制,加快优抚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动态化管理。坚持“平稳起步、平稳过渡”思路,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安置改革,认真做好2010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扎实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全省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水平。

(六)以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全面履行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职责,督促新社会组织整改落实,推动新社会组织党建与乡村和社区党建、新经济组织党建的联动,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对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行业组织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抓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试点,推广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经验,支持和推动政府服务外包,促进社会组织扩大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表彰一批先进社会组织和先进管理单位。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七)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基础,进一步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效途径和实践模式。继续扎实推进社会人才工作队伍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提炼,适时推广成功经验。配合做好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围绕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人事部、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探索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筹备成立浙江省社会工作者协会,开展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以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为方向,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水平。积极开展老龄事业发展战略研究,研究制定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制定第三轮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创建活动。继续深化“3587工程”,完善社区生活照料网络,加强居家养老照护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农村空巢老年人帮扶服务”项目试点。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开展“银龄互助”活动。加强老年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建设,继续扶持欠发达地区老年活动设施和电大教学点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九)以健全小型水库移民帮扶解困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大移民安置帮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项目规划”的实施,复核后期扶持年度人口,按时发放直补资金。切实加大滩坑移民帮扶力度,加快移民群众创业致富步伐。加强移民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力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民政工作要点第7篇

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健全一个体系,完善两个机制,推进四项工作,实现三个目标。

一、健全一个体系,即健全全员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6元提高180元,扩大城市低保的覆盖面;取消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定额救助;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和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认真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抓好慈善资金募集和项目实最新最全的免费写作网站施,建立“慈心超市”等新型社会互助形式。通过以上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确保在全市建立起全员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完善两个机制,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社区管理机制。一是着力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四民主一公开”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发挥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开展示范带动活动,培养一批典型示范单位,促进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加强调度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落实比较好的村达到90%以上。二是着力完善以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社区管理机制。按照“改制先行、改造提升、整合规范、调整完善”的工作思路,将社区基础设施纳入“城中村”开发规划,实行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四统一”,争取三年内全部落实“城中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对其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采取新建、购买、租赁等形式,逐步进行解决。认真落实社区干部工资,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居民自治和费随事转的原则,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落实居民户口、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等各项社区事务的属地化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办、民间力量参与”的方针,制定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逐步实现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三、推进四项工作,即大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农村经济协会、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制度化。以争创新一届“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全力抓好《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三年规划》的落实,围绕“致力全新双拥、共建绿色钢城”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不断强化军民双拥意识,营造双拥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拥军和企业拥军活动,提高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加大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力度,重点解决军地双方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制定完善优抚工作配套政策,确保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及时足额发放,指导各区做到重点优抚对象“四位一体”医疗保障制度的常态运行,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考试考核、公开自主择岗的安置办法,加强安置工作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使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保持50%以上。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协会特色化。坚持以区级协会为龙头,以乡镇级协会为重点,以村级协会为基础,重点在三辣、畜禽、林果等优势产业,积极推行“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和“支部+协会”的模式,帮助已经成立的农村经济协会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以协会章程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经济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协会管理的规范化,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化。认真抓好“明天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妥善搞好孤残儿童安置;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发展“增量”、盘活“存量”,力争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1800张。四是大力推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要在依法行政上抓规范。立足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化区划地名工作,争取出台《市地名管理办法》,促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进乡镇驻地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级城市地名规划;认真开展边界线自查和联检,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实行“两图一责”的管理模式和“三位一体”信息管理,逐步建立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婴弃收养登记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弃婴管理办法》,维护弃婴合法权益,加快社会福利院建设,力争上半年投入使用。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对乱立墓碑、乱建坟头、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查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福利企业管理,认真搞好福利企业年检,对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坚决予以撤消,全面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实现三个目标,即实现完成招商引资、争创“双拥模范城”、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三个目标。

一是全力争创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军地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于军地建设,针对部队科技练兵的需要,动员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协调部队支持地方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随军家属安置难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双拥共建活动,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共建活动,突出抓好基层的双拥优抚等基础工作和社区双拥等群众性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宣传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典型,营造双拥社会环境,带动社会双拥工作的开展。加强督导和工作体制建设,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个职能部门,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民政工作要点第8篇

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1、认真抓好城乡低保提标复核工作。按照提标后的城乡低保线,全面开展低保复核,严格履行申请、审核、调查、评议、听证、公示手续,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管理规范;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力争在3月底4月初完成城市低保复核和信息完善工作,5月底前完成农村低保复核和信息完善工作;健全低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继续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

2、着力提升五保供养管理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及时足额兑现供养资金;加强动态管理力度,完善五保对象数据库建设,健全五保对象档案,推进散居五保对象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打造牌坊乡、马湖乡、张集乡和长临河镇“精品敬老院”,全面推进敬老院管理服务上水平;加大力度督导乡镇敬老院加强安全管理,督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全面落实到位;指导敬老院进一步发展院办经济,改善生活水平;加强敬老院老年教育学习,丰富院民精神文化生活;督促乡镇积极组织分散五保入院,进一步提高床位利用率,确保充分集中供养率达到60%。

3、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积极协调卫生、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合,提高“一站式”服务时效性和服务水平;加强与卫生部门合作,争取将结算业务拓展到省、市医疗机构;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严格医疗救助政策,继续做好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等制度的衔接。

二、努力提高救助水平和应急能力

4、继续抓好救灾救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多形式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和救灾演练活动;继续加强乡、村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灾害信息员认定工作;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查灾、核灾工作,完善灾情会商与评估制度,做到灾情调查、统计和上报及时准确;抓好《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严格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管理;继续做好临时救济和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巩固、提高和推广陈集镇陈集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果,再抓1-2个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试点工作,不断增强全民减灾意识和处置能力;认真做好县救灾储备中心建设筹划工作。

三、积极开展双拥创建工作

5、加强军地共建。进一步明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双拥”宣传,营造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双拥”知识教育和竞赛、法律进军营、机关和学校及非公组织军地结对帮扶,积极推动双拥“六进”活动;认真开展拥军优属,继续做好“八一”、春节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做好为烈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召开军地座谈会,为驻军部队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支持驻军部队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积极组织开展2012年度“双拥”工作评比,为再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打基础。

6、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积极推进烈士陵园规划建设;严格优抚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好优待对象评定,按时足额打卡兑现抚恤补助和优待金;继续抓好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认真做好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两参”及铀矿开采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对象的申报、认定和抚恤补助发放工作;开展残疾军人残疾等级评定;适时进行企业干部特困救助,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按时完成优抚对象数据更新上报。

7、切实做好复退军人和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乡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查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资格审批及信息资料建立工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市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推荐退役士兵市场就业;制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协调县人社局、档案局完成城乡退役士兵档案移交,确保相关关系及时接转;兑现落实军休干部房改补助政策,继续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

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继续加强村级干部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会同县纪委深入实施“阳光村务工程”;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开展村民自治示范创建活动,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9、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社区提升和农村社区跟进计划,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按照社区服务管理“四化”工作要求,指导乡镇精品社区、示范社区、标准化社区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区域发展规划,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帮扶共建,抓好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

10、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登记机关的监督作用,督导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做好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年度检查制度,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推进行业协会政会分开,开展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宣扬和培育典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1、进一步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大登记信息化建设投入,及时做好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工作;争取如期完成1990年以来婚姻登记档案资料电子信息补录工作;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如期完成等级评定工作,力争通过3A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婚姻、收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12、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继续推进地名标志规范化建设和地名命名工作,认真开展全县地名普查工作,为地名信息录入、上报和建立完善地名数据库打好基础;指导乡镇规范街牌、路牌建设;继续做好村居变更社区工作,力争年底全县社区总数达30%;认真做好肥西线联检工作,完成与周边县区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协议书签定工作。

13、加强殡葬改革与管理。继续加强殡葬和葬礼改革宣传,认真做好清明、冬至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进一步抓好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和档案建立;加强殡仪馆、花岗公墓安全管理,积极开展行风竞赛活动;整顿殡仪服务市场,提升殡仪服务质量和水平;筹备县殡葬协会成立;积极做好县殡仪馆搬迁前期准备工作。

14、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救助管理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救助档案,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改善救助条件,积极做好县流浪乞讨人员保护中心项目建设筹划工作;创新救助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依法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5、重视加强老龄工作。加大“两法”宣传普及力度,多形式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抓好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加强与老年协会、老年大学、老年书画协会等群团组织的合作,科学引导老年群体生活;按照市民政局《市养老福利机构考核标准》(试行)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服务上水平;争取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福利机构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及时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督促各单位和涉老部门认真落实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6、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严格执行《省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儿童福利院规范管理;积极做好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工作;严格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接收,依法开展家庭寄养和收养;不断完善孤残儿童信息系统,积极落实孤残儿童各项政策,及时足额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深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查摸底、统计工作,争取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认真做好“春节”、“六一”期间孤儿慰问资金发放工作;认真做好贫困家庭中0-14岁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神华爱心行动”资助工作;积极实施“明天计划”,确保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得到及时手术及术后护理和康复训练;继续推动“重生行动”,确保孤残儿童和贫困家庭唇腭裂患儿及时手术。

17、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福利企业年检工作,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抓好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好社会定补和上海下放居民的相关政策。

七、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18、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创新廉政建设机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范工作,多形式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打造风清气正、勤政有为的政治生态环境。

19、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县百名科长(科室)民主考评活动,推进效能建设;加大对效能建设的监督和惩处力度,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八、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0、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抓好民生实事、抓好作风转变、抓好队伍建设为目标,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提高工作创新能力、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为目的,以创建“五好”和争当“五个模范”为主要内容,以“我承诺、我创先、我争优、我奉献”为主线,着力打造规范民政、满意民政、形象民政。

21、加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教育力度。加大对局机关、局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做到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行民政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积极营造阳光清廉、高效务实和奉献团结的民政形象。

民政工作要点第9篇

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尽快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继续推进“阳光低保”,实现管理地域和管理对象100%双覆盖。进一步推进低保核查机构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和核查办法,全面开展核查工作。全面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三级代办”机制,设立统一社会救助申请窗口。规范失地农民生活补贴发放,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年内建成一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全县覆盖率达到65%。积极推动落实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认真研究完善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三、双拥安置工作

紧紧围绕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把为广大军民办实事、解难题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培树一批双拥典型。完成全县优抚数据库更新工作。开展公祭烈士系列活动,搞好零散烈士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提升扫尾工作。按照“阳光安置”的办法,确保2015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积极探索培训新模式,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都能得到一次免费培训,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积极做好军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确保按计划100%完成接收任务。

四、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工作

落实“十二五”减灾规划,管好并用好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重点做好本级救灾物资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工作。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积极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及时报灾、查灾、核灾、救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利用全国减灾日和世界减灾日,做好两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积极做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工作和第五届居委会换届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基层群众自治的指导。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城镇化建设,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和村改居工作。

六、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完成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一期工程验收工作;做好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扩建、残疾人托养、优抚医院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和发行工作,完成福利彩票公益金300万元;开展好“福彩助学”活动。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培育慈善组织,完善慈善协会,建立社会救助基金,促进我县慈善事业发展。做好孤儿救助工作,保障孤儿合法权益。配合市局搞好全县福利企业重新认定工作,按规定做好福利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七、专项事务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推进殡葬改革。继续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双五十、双一百”工程,年内完成投资300万元的火化场修缮项目并投入运行。启动经营性公墓建设。做好流浪人员救助管理。

八、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做好编纂出版《保定政区大典》数据校正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等图录典志编纂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人员培训、收集资料、实地踏勘、标准化处理地名、建立数据库及地名补查等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完善居民区、街路巷等名称的命名工作。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管理维护工作,完成姚村乡撤乡设镇任务。强化行政界线管理,做好县界联检和平安边界的创建工作。

九、老龄工作

制定并出台《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长效机制、监管机制。完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更新;为55—99周岁民政服务对象办理助老健康御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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