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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站站长履职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8 15:54:16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1篇

党的报告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代表法明确了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那么人大代表如何联系群众,如何为人大代表搭建好联系群众的平台成为了代表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2018年,贡井区在白庙镇、筱溪街探索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近一年来,联络站运行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年5月,贡井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深入试点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统一标准建成站。2018年6月,贡井区制定了建立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试点工作方案,统一了“八有”建设标准,市区补助3万元用于两个试点联络站建设,2018年8月底正式挂牌成立。联络站基本做到了有组织、有场所、有牌子、有设施、有公示、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

(二)建章立制规范站。为保障联络站规范运行,试点联络站一是重视人员保障,两个联络站设站长2名、联络员7名,将辖区内的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纳入联络站开展活动。二是规范制度和表册,建立了代表工作职责、联系接待选民、述职评议等制度和相关表册,做到制度上墙,并组织代表进行学习。三是细化程序流程,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实行分类分级处理,建站以来,两个联络站共收集问题及建议125件(其中信访类21件;属于乡镇(街道)职权范围73件,已解决64件;属于区级职权范围31件,已解决9件)。

(三)抓实活动用好站。联络站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组织好各类活动。一是多方式组织学习,利用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述职、代表接访等组织人大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及履职知识。二是多渠道接访群众,如筱溪街每月1次联络站接访、每年2次集中接访、随时民情走访、重点问题及时回访;白庙镇双月1次镇联络站接访、每月1次村联络点接访、每周1次人大主席接访、随时民情走访。截至目前,两个联络站共接待群众1100余人次。三是多形式开展活动,除接访群众外,联络站还将代表三联系、述职评议、调研、监督以及为群众办好事等活动纳入其中,共开展各类活动82次。

(四)解决问题见成效。联络站运行以来,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如:筱溪街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公示代表信息,让群众有问题找代表,李雪梅代表就接到了青杠林社区居民反映的青杠林水司加压泵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在实地走访调查后,李雪梅代表及时联系水司和相关部门,使问题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白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开展“人大代表现场接访活动”,向银匠村村民宣传农村低保相关知识,“一对一”回答问题4个,当场有2名村民提交了低保申请,第二天1名村民主动撤回申请。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代表联络站的宣传不够。代表联络站运行时间不长,宣传形式较单一,主要是公示栏、代表述职评议会等,宣传内容局限于代表信息和代表接待时间表,缺乏大范围宣传、面对面宣传,缺少对联络站的职能职责、解决问题成效等内容的宣传,群众对联络站知晓率不高,主动联系代表、到联络站(点)反映问题的不多。

(二)部分代表参与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高。部分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当本职工作与代表活动时间发生冲突时,不能优先保障代表活动时间;在活动参与度上,企事业单位代表和机关代表参与度较低;部分代表综合素质不高,对各方面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在接访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三)人大代表接待群众的方式不多。目前主要是定点定时接访和人大代表走访,其中定点定时接访收集问题约占30%,有的代表到联络站接访半天,几乎无群众反映问题,久而久之让代表觉得接访就是走形式,因此,联络站需要转变作风,探索多样化的、更有效的接访方式。

(四)联络站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人大代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界定不清,未分类处理,将信访问题也进行登记,间接让联络站成为了“第二信访室”;群众反映问题分级处理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区级职权范围内事项解决率仅占30%左右;人大代表对受理问题的办理情况跟踪督办方法不多、力度不够,加上解决率较低等因素,群众满意度不高。

(五)代表联络站后期运行经费保障不足。代表联络站在建立时市区都给予了经费补助,建成后联络站的运行无专门工作经费,一些必要的支出只能挤占代表小组活动经费。

三、思考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联络站影响力。一是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利用公示栏、院坝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联络站的职责、人大代表接访范围、代表接访问题处理结果等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加大对代表的宣传。利用代表小组活动、学习培训会、QQ群等形式,强化对人大代表的职责、代表履职知识、代表接访经验等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代表进站履职意识。三是加大对乡镇、部门的宣传。重点宣传联络站好的做法、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等,促进其他乡镇探索开展代表接待群众、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促进区级部门更加支持代表依法行权履职。

(二)创新方式方法,增强联络站活动实效。一是丰富接待方式。除定点定时开展代表接访活动外,联络站要结合重点工作、群众反映带共性的问题,开展进村组、进社区、进辖区单位、进院坝、进小区接访活动,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大代表联合接访,提高活动的实效性。二是利用平台沟通。联络站建立进站代表QQ群或微信群,提前接访安排、专题接访相关知识等内容,让代表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学习相关知识,增强接访的针对性;代表也可利用平台相互沟通交流、及时向联络站报告个人接访情况等。三是交流总结经验。定期对联络站运行情况、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组织作用发挥好的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2篇

文章标题:森林管护站站长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大家新年好!

我叫周相任,是漕江管护站中的一员,来这里做专职管护员之前,我念过大专、当过兵,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所以在思想上一直是积极上进的。来保护区工作差不多两年了,这两年我的收获很大,在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由一名林业爱好者,成长成一名林业行政执法者,在我跟随我们的站长、同志们一起生活、学习、工作中使我深深地感受到人与自然是相通的,只有热爱大山的人才能真正的读懂大山,只有热爱大山的人,才能真正了解山的绚丽,在与山的对话和交流中净化灵魂、感悟人与自然的真谛,让生命如山风之坦荡,如山林般生机盎然。

凭着一股满腔热情,我今天走上讲台来竞选漕江站站长之职,下面谈谈我一旦竞选上该职后的想法和计划。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我首先要与站里的同事一起制定出属于我们自己站的规章制度,当然肯定要报到科室里(派出所)去批复。其次,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工作外,要做好四件事:

第一是统一和提高认识。我们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想作为一名管护员应当很明确地认识到自己是干什么的,要是对自己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都不清楚,或者是工作积极性不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那我们的工作怎样才能做好呢?所以我要求我们站的管护员一定要牢固树立起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主动去干工作。谈到认识问题,当然包括周边群众及社区人们的思想认识,因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与我们怎样去开展工作有关系。这就需要我们的管护员在平时巡山护林之余积极做好周边群众与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他们一道关心和支持我们保护区的确事业。提高我们保护区的知名度。

第二是实际工作中要抓紧抓早。我们以前站里基本上是一个月开一次会,我想我们站应该至少要开三次会,做到有什么事早让大家知道,明确自己和个人将要做什么,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好。

第三是抓好重点、难点。对管辖区经常有违法乱纪的地点和人物、物种做好详细记录,做到心里有数,重点防范和打击违法人员。我们管护员不懂得林业法律法规我们怎样去执法,所以加强学习是我们管护员同志一个重点,我们站将制定一些基本的常用的林业行政执法知识、月考试制度,每个月检验我们管护员的执法水平是否有所提高。使我们的管护员个个能独立办案。

第四是发挥站里每个人的优势的特长,准备在科研和写作这两块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好比去年我个人就对兰花的观察和记录做了大量地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个新品种,等到来年开花后,准备通过业务科报给上级林业部门审批和认定。当然,除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外,在具体工作中有很多细节和计划,在此我不再作讲演。

总之,我们目标是继续发扬我们漕江站的优良作风和传统。争当一流的管护站。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如果我还不够竞选该职位的资格,有幸竞选漕江站的副站长,也是一个很锻炼人的岗位,我也同样做好本职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站长把站里的工作做好,争当优秀管护站和管护员。

生命需要绿色,人类需要蓝天。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3篇

网上稽查项目

(一)审批收费站使用军警键、紧急键、处理键放行的各种免费车。

(二)审批“绿色通道”、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和化学危险品标准罐的优惠货车。

(三)收费站修改称重数据、降级模式下收费、货车按车型收费的车辆。

(四)作弊车辆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五)所有大件车辆出口称重和收费等情况。

(六)丢失卡等车辆黑名单的录入。

(七)50%以上违规超限车辆移交路政情况。

(八)车牌差异、车型差异、u型、超时、空车头、短途重载、长途轻载、不可读卡等涉嫌作弊的车辆。

(九)称重结果轴重明显不平衡的车辆。

(十)收费站车道开口数量、车辆通行情况(以交通量高峰时段为主),堵车后预案的执行情况。

(十一)收费员服务工作规范适用于网上稽查部分。

(十二)通行卡回收和卡箱调配情况。

现场稽查项目

(一)收费站各职人员在岗情况。

(二)收费站各职人员工作规范适于现场稽查部分。

(三)各职人员工作记录。

(四)收费通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五)收费帐务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六)“绿色通道”车辆的验货情况。

(七)在出口检查三型以上的军车牌照和行车证。

(八)违规称重和闯口车辆现场查处情况。

(九)大件车入口时证件审验情况。

(十)公务卡和月票卡使用情况。

二、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做好稽查任务的落实工作。

(一)收费分中心稽查

稽查员

1、稽查员负责对全处上一个班次“网上稽查”全部内容的审批工作,认真统计每项稽查内容的落实情况并填写工作记录以留备查。

2、抽查每个班次车牌差异、车型差异、u型、超时、空车头、短途重载、长途轻载、不可读卡等疑似违规或涉嫌作弊的特殊车辆及收费特殊操作进行硬盘回放,每站不少于30台次,并做好记录,异常情况立即统计上报。

3、利用分中心ope交易系统查看轴重明显不平衡的称重数据,对于发现的通行费差额立即督促补交。

4、查看车流量高峰时段车道开口数量及车辆通行情况,有无堵车现象。

5、每日按规定回放硬盘录像,专项抽查上一个班次不少于30台次车辆收费过程和不低于1小时管理薄弱时间段收费待车过程,稽查收费员工作是否符合规范(重点是收费人员收费过程和文明用语的使用情况)。

6、按要求完成到收费站现场稽查工作,并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做好汇报和记录工作。

7、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形成稽查日报,报收费管理员。

收费管理员

1、汇总收费站和稽查员的主要稽查内容,形成稽查日报。

2、参加对收费站工作的现场稽查。

3、参与复核收费站和稽查员查出的重大人员违纪事项。

4、负责对收费站特殊交易图像及收费误操作情况的复核与汇总,形成报表。

(二)收费站稽查

收费站长

1、核实、处理票管员、值班站长、监控员报告的全部异常事项,对特殊交易图像进行审核、签字。

2、完成“网上稽查”前七项内容。

3、抽查每个班次车牌差异、车型差异、u型、超时、空车头、短途重载、长途轻载、不可读卡等涉嫌作弊的车辆每类不低于30台次(不足30台的查全部)。

4、利用监控系统及ope稽查非在岗期间收费站车道开口数量、车辆通行情况(以交通量高峰时段为主),堵车后预案的启动情况。

5、专项抽查上一个班次(包括节假日的班次)不低于20台次车辆收费过程和不低于1小时管理薄弱时间段收费待车过程,稽查收费员工作是否符合规范(重点是收费人员收费过程和文明用语的使用)。

6、抽查本班次收费站各职人员工作执行情况。

7、稽查所有大件车辆入口放行,出口称重收费情况。

8、按要求值班值宿,每月夜查不少于二次,重点稽查收费站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9、收费站长每日15时前将对收费站的稽查情况等形成报告,上报处收费稽查科。

票管员

1、通过稽查收费员交班缴款情况,对收费员在tod中出现长、短款等违纪情况,要写出分析报告,上报收费站长。

2、稽查收费员上缴的ic卡、旧票据等情况。

3、查看监控录像,选择固定车道连续时间段内车辆通行次数与交易信息是否相符,每名票管员每天核对100台车。

4、按要求做好部分特殊交易图像的回放和复核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站长汇报。

5、协助站长搞好站内稽查工作。

值班站长

1、值班站长主要在收费车道现场稽查本班人员的收费工作,对发现的违纪人员及异常车辆及时向站长及收费科汇报,及时上报、处理偷逃通行费的作弊车辆。

2、稽查本班组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根据站车道流量及时调整开口数量。

4、稽查三类以上军车牌证,稽查假冒优惠车辆、违规称重车辆、闯口车辆,稽查大件、货改客收费及轴重不平衡等特殊车辆的通行情况。

5、按要求做好对特殊车辆交易的确认和审查,异常情况及时向站长及收费稽查科汇报。

监控员

1、监控员通过收费系统和收费监控录像稽查本班次收费员工作和车辆通行情况,对发现的收费人员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对发现的收费人员严重违纪事项和车辆违规称重等作弊现象,立即向值班站长报告。

2、实时监控车辆出口称重过程及在岗各职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3、每名监控员监听收费员服务质量不低于3小时。

4、及时批注各种异常车辆。

5、对于出现的通行费差额及时督促收费员补交。

三、落实局、处规定,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1、各站长要积极组织收费站各职人员做好对局文件精神的传达和学习工作,重点要加强对全员的收费业务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各职人员的业务水平。

2、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文明服务的标准和水平。对外树立良好的形象,进一步贯彻落实《收费员服务规范》,对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不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4篇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明确交通局与局属各二级单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促进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十一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内公路、桥梁、渡口、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房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新建、改(扩)建,以及省、县、乡道路面改造,大(中)桥梁维修加固、大型水毁修复工程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内容

第三条交通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交通建设规划,由公路段、运管所、交管所、各乡(镇)通村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县交通局作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局工程股、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农路办),具体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公路段作为地方公路行业管理机构,接受市公路局的行业主管,在县交通局领导下履行全县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包括省、县、乡道改造、列养桥梁维修加固、列养公路路面改善、大中修、水毁修复、安保工程及全县列养公路的日常养护。

第六条运管所作为地方交通客(货)运站场的行业管理机构,接受市运管处的行业主管,在县交通局领导下履行全县交通客(货)运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包括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等项目建设。

第七条交管所作为县交通局派出的各乡(镇)交通管理机构,在县交通局领导下履行各乡(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包括农村渡口改造项目建设及通村(组)公路建设的监管。

第八条各乡(镇)通村办、村民委员会为地方通村公路(含渡改桥、通组公路)建设责任主体,县农路办代表政府履行监督职能,对通村公路进行行业监管,各乡(镇)通村办、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建设。

第九条一二级公路、县乡等级公路改造项目由局工程股牵头,公路段受交通局委托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建设项目由运管所牵头,运管所受交通局委托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农村渡口改造项目由交管所牵头,交管所代表交通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由工程所在乡(镇)、村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含渡改桥、通组公路)由县农路办牵头,县农路办代表交通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工程所在乡(镇)、村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以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县交通局各分管领导按照管理权限履行领导职责。

第三章计划及前期工作管理

第十条公路段、运管所、交管所、各乡(镇)通村办必须在年底向交通局报告本年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并上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县乡等级公路、渡改桥、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农村渡口及通村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由公路段、运管所、交管所、工程所在乡(镇)通村办向交通局提供相关统计资料,经分管工程局长审查后上报市交通局。其中,纳入省计划的通村公路的工可,由县农路办委托设计单位完成。

第十二条通村公路施工图设计,原则上应由项目所在乡(镇)通村办、村民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受条件限制的可由以上业主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完成(但必须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由县农路办审查后报局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三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严格履行以下基建程序:

一、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项目建设计划,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投标;

六、签订工程合同,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七、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文件及工程决算,并完成决算审计,组织项目交、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报批,工可批复前的规划、计划、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等工程前期工作必须报分管工程局长审核,经局长批准同意后上报,工可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告等工作由局总工程师批准同意。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许开工;擅自开工建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

第十五条对于交通建设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局属各二级单位、各乡(镇)通村办要严格执行交通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建设资金。

第十六条局财务股应积极联系、落实交通建设资金,会同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局属各二级单位、乡(镇)通村办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管,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局属各二级单位、乡(镇)通村办的财务部门在交通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要按照国家交通财务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主动为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对本单位交通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防止损失浪费,确保建设资金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局属各二级单位、乡(镇)通村办的财务部门要严格履行“四按”原则,即:“按预算、按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付资金并监督使用。各建设项目必须设立专户,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要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九条实行工程监理制的交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以下资金拨付程序:

一、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自检质量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中期支付申请》(附相关工程质量证明资料);

二、监理工程师抽查工程质量并核对工程数量,按合同文件要求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与修订,然后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三、业主按合同文件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已确认的《中期支付证书》进行审批;

四、业主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审批文件予以支付;

五、工程全部完工,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支付申请》,由监理工程师按要求审定后,业主对《最终支付证书》进行审批。

对未实行工程监理制的建设项目,参照以上程序进行建设资金拨付。对简单明了的小型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验收计价单》的形式予以资金拨付,但必须由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计价单》必须有验收人员、业主项目负责人、业主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五章工程管理

第二十条受县交通局委托后,公路段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对县乡等级公路组织招标,择优选择建设队伍。同时招投标情况必须报局总工程师审查。

第二十一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渡改桥、通组公路)要参照《招投标法》,根据通村公路特点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工作原则上由项目工程所在乡(镇)通村办、村民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单位完成,受条件限制的可由以上业主按照《招投标法》自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由县农路办依据管理职责进行监督和行业指导,并报局总工程师审查。

第二十二条通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市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建设管理指南》进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一二级公路、县乡等级公路、渡改桥项目应按《公路工程市场管理办法》办理施工许可,经县交通局工程股初审、局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市交通局审批;通村公路的施工许可由县农路办初审后报局总工程师直接审批。以上建设项目开工前均应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通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手续由项目业主向县农路办申请办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农村渡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分别由县运管所、交管所负责组织,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和监管。开工报告由局总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在相关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二十五条对于县公路段管理范畴内的列养桥梁维修加固、列养公路路面改善、大中修、水毁修复、安保工程等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将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报局工程股初审,经局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严格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局属各二级单位“一把手”及各乡(镇)通村办负责人、村支书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行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安全和质量巡检,确保全县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始终处于有效监管状态。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坚决返工,决不姑息迁就。

第二十七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环保管理。注重交通建设与沿线环境的协调,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二十八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公路段、运管所、交管所及各乡(镇)通村办应在当月25日前将各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报告交通局。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协调、质量问题要迅速报告,安全问题必须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

第二十九条公路交通按管理范畴落实公路养护责任制。纳入全县列养公路管理范畴的责任单位是县公路段,公路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养护方案报交通局审批,同时将养护资金足额运用到列养公路上;对于新(改)建公路项目建设期的养护经费,由公路段按要求转拨给交通局,然后由交通局纳入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

对非列养公路的养护管理,应由各乡(镇)、村严格按照《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实施,各交管站履行监管职能。

第六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条交通基础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按照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时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总结报告材料,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并完成决算审计。

第三十一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后报请县交通局验收:

一、按《市农村公路规划图集》核定的计划里程已经完成;

二、已完成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自检,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三、按要求已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

四、经县农路办现场质量监督员检查,各项工程质量缺陷已完成修复。

第三十二条农村客(货)运站场(招呼站、候车亭)、农村渡口的交竣工验收,首先由县运管所、交管所组织初验,初验结果报局总工程师审查,然后分别报请市港航局和市运管处验收。

第七章附则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5篇

一、近年来本人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站长助理职责,协助站长做好对全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力完成站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站领导的工作安排,制定全站工作计划,审查下属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同时,根据本站工作职能,积极摸查掌握我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状况,及时向站长汇报,为本站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等的调整及时提供意见和依据,努力做好站长的助手和参谋。

(二)认真做好对站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和督促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本室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全站联系和沟通协调、上传下达、检查督促、文件起草核改、资料整理归档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近年来安监站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根据站领导的指示,为加强规范管理并提高本站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了本站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于去年完成了本站《管理手册》的编印工作;二是规范监督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于去年在局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档案室,制定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及各种文件起草和核改工作,如认真起草安全月活动、各项安全检查活动的方案计划和情况总结,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本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撰写政务信息宣传本站重大工作活动等。

(三)认真做好对常规室的管理工作。从今年5月起我根据站领导的安排,负责常规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常规室所负责的审查工程报监和备案材料、现场查勘开工条件、对已完工工程出具安全等级评价意见等工作涉及工程建设进度,行业内关注度较高,特别是有关文明施工条件问题。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和全室同事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并经请示局、站领导同意,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在坚持工作原则的前提下,采取突出重点、灵活处理的措施,突出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宣传、做好提前告知和提前介入预审查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可暂不重点审查的工作关口后移。通过改进,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投诉较少,总体效果较好。

(四)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参加各种工作会议、工作活动、各种协调工作和代拟各类文件等。

二、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回顾过去,我在局、站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同事的大力支持、配合和帮助下,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亦存在明显不足。总结起来有几点,包括在工作上不够大胆、细致,工作的条理性、计划性和前瞻意识不强等。今后,我将以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前提,继续努力提高各方面水平。

一是继续发扬优点,同时努力克服各种缺点;

二是继续强化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团结同事,关心同事,多请教,虚心接受并吸收各同事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各种不同意见,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6篇

一、总体部署和组织推动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年初就召开主任会议超前谋划,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和后续督查检查。一年来,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改革部署,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和县委中心任务中去思考谋划,工作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

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一)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有关制度。为加强新时期人大的工作,县委高度重视,今年9月份,县委制定出台了《中共唐河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制度的实施意见》(唐发〔2020〕20号),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1、实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建立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自下而上、逐步推开、全面覆盖,把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政府行政权、代表监督权、群众参与权有机统一起来,推动民生实事解决,切实把民生实事项目办成人民满意工程。2、探索开展人大代表专题座谈会。探索开展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以专门(工作)委员会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就全县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中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专题座谈会。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研究、跟踪督办,办理结果向代表反馈。3、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建立定期听取、收集、研判、督办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组织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代表进社区、直接联系群众、代表接待日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坚持每年联动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探索举办“人民满意的代表联络站”评选活动,强化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拓展联络站的功能和成效,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活动,组织代表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帮助基层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强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的互动与交流,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机制,经常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代表面对面交流一次。4、加强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推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联系代表工作制度。“一府一委两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拓宽代表知情权,落实代表法关于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相关规定。5、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统筹开展代表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促进培训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高代表履职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代表所在单位要依法保障代表执行职务,为代表出席大会,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执法检查及履行其他法定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合理确定和调整经费标准,完善代表履职补助制度,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行职务,由本级财政制定标准给予适当补贴。6、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交要求和程序。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统一交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领办制度,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和办理情况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建立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制度,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门(工作)机构分类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协同督办、提建议代表参与督办的工作机制,以“答复率、满意率、落实率”为具体标准,优化代表建议办理流程,规范答复环节,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理情况,更好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推动改进工作。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代表满意度纳入办理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办理情况网上公开,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7、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建立代表履职考核考评体系,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激励代表依法忠实履行代表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监督。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履职情况逐步向社会公开,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时提名连任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职或不适宜继续执行代表职务的,应及时调整。因工作变动不宜继续担任人大代表的,本人应当辞去人大代表;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人大代表身份不符的行为,有关方面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人大代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的,犯罪事实已查清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对于政治坚定、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人大代表要给予表彰和鼓励。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每届任期内至少报告一次。严格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人大代表个人不得干预具体司法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如在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设工作中,今年7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尹清岭,县人大选工委相关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集中交办会议。对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收集到的125件代表建议和县人大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五件重点建议进行集中交办,并提出明确办理要求。12月16日,县人大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尹清岭带领人大部分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等组成视察组,分别就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整村推进工作、关于加大工业企业技改扩能和产业集群建设扶持力度、关于加强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等四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和督导。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2020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了审议意见并要求县政府迅速落实审议意见,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竞赛活动为抓手,强化网上联络站和星级代表联络站建设,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一是指导乡镇按照“九有”(有场所、有牌子、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台账、有档案)标准,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二是组织四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开展活动。将全县450多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安排到全县26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参加履职活动。1600多名乡级人大代表安排到23个乡镇(街道)127个村级人大代表联络室参加履职活动。三是建立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制度,明确每月第一个周二为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日,各级人大代表进站接待选民,听取选民意见建议,及时交办有关单位办理。四是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竞赛活动。制定下发了竞赛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竞赛内容,评选办法,同时县人大成立由人大副主任为组长的6个竞赛活动指导组,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活动,12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对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观摩,评比打分,共评出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联络站8个,树立了榜样,评出了干劲。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7篇

【关键词】干部,履职,能力,管理

干部履职是指管理人员执行、管理和综合素质的能力,干部履职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对铁路企业中的基层站段来说,各级干部的履职能力尤其重要,“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履职能力好了,才能增强运输生产力,提高安全保障力,成为推进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培养中坚力量;反之,令行不止、政令不畅,可能产生一系列不稳定问题,严重影响铁路系统安全生产。下面根据本人所在侯马车务段的情况对干部履职能力的建设做一些探讨。本文通过对这些干部问题通报、处分情况分类和归纳,来探讨干部履职能力缺失的原因,以便针对性地采取对策,达到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的目的。

一、干部履职能力缺失的表现

1、思想上对工作重视不足。“管理思想是对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的最高概括,它对企业的管理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和约束,企业一切管理行为所呈现的活力、生机和进步,都是由管理思想塑造出来的。”由此可见思想决定行动,思想上对某项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行动上落实不力,造成工作被动和失误。现实主要表现为文电学习传达不及时、办事疲沓、拖拉等,同时为自己找各种借口。例如:4月26日11:00分,车务段通知各高铁车站站长当日16:00分返段参加专运任务部署会,但永济北站站长、运城北站站长16:20分才到达会场。专运会议迟到20分钟,暴露出个别车站干部对专特运工作重视不够,公然“挑战制度、触碰两纪红线”,对专运工作是“最高等级、最高要求的运输”指导思想认识存在差距,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把专运工作当做重中之重去落实。永济北站站长、运城北站站长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2、行动上对工作不亲历亲为。亲历亲为指的是身体力行去谋事、做事、成事。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工作,而加速了工作任务落实,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思想上重视了,但如果不亲历亲为,执行力出现偏差,某些工作就会出现被动和差错,有些差错是很严重的。现实表现为本应亲自安排、上手的工作交待给别人,应在工作现场盯控的未到岗盯控,巡视检查不到位等。例如:2014年6月15日路局安监分室检查我段管内洪洞西站时,发现车站南北两侧防护栅栏门未加锁,也未安排人员看护及二站台风雨棚柱下存放4块站名标志牌等一系列严重安全问题。车站干部在岗不尽责,对站场巡视制度不落实。洪洞西站站长被处以行政记过处理。

3、管理上对工作不严谨细致。严谨细致就是认真计划和安排,做到精益求精。思想上重视了,也亲历亲为了,但如果管理上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分工不合理等,也会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例如:2014年7月15日,车务段人员检查翼城站发现调车作业存在变更作业计划不按规定传达、连结员检查线路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盯控干部副站长在盯控调车作业时,对现场作业人员分布,作业动态心中无数,关键环节卡控严重偏移。副站长站在岔区处等候,既未对连结员检查线路进行卡控,也未对调车长违反规定传达变更计划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纵容作业人员违章蛮干,是典型的责任意识缺失和盯而不控。副站长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二、干部履职能力缺失的原因

1,认知上有差距。认知到位是干部履职尽责的前提,首先各级干部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履职尽责的重要性,要在各自的管理岗位上真抓实干,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守土有责的认识用心工作、严格管理;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有知难而上、勇于担当的魄力和精神;要大力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激发干部职工的群体力量,上下互动,形成一种干好工作共创目标的合力。在长期的管理工作中,有些干部思想疲沓,行动懈怠,耐不住清苦,舍不得力气,丧失了守土有责的主人翁责任感;有些干部怕承担责任,遇事怯怯懦懦,前怕狼,后怕虎,能回避则回避,做决策时更是含糊其词,布置工作含沙射影,朦朦胧胧,就怕稍有不慎引火烧身,上级追责,缺乏勇于担当的胆量和意识;还有些干部只是管理自我,不注重管理队伍,不注重发动职工群众的集体力量,没有激发出群体的凝聚力和合力,致使管理工作效果不明显,自己虽尽心履职了却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执行力不到位。执行力是体现干部履职能力好坏的重要特征之一,令行禁止是落实执行力的基本要素。有些干部自身不正,缺乏令行禁止的作风,对上级的各种要求、指示要么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要么搁一搁,放一放,行动缓慢;处理工作我行我素,不能按时完成,不能按规章、制度和原则办事,难以起到以正率众、一呼百应的作用。有些干部在管理工作中不敢碰硬,不敢较真,不敢面对矛盾,更不敢管理一些难缠、刺头的职工,不敢同歪风邪气做斗争,以致于规章、办法、制度贯不下去,布置的工作在职工中没有执行力,起不到预期的效果。由于问责考核机制不健全、不科学,导致没有发挥出问责考核机制对执行力的促进作用。

3,管理能力跟不上。干部履职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些干部缺乏学习锤炼,自身素质难以胜任,给班组布置不下去工作;有些干部不善于联系、组织、沟通,缺乏综合协调能力,遇到问题束手无策;还有些干部缺乏统揽全局的能力,不能有效管控全局、安全驾驭全局。

4,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是一种强制的持之以恒的约束,不能单纯依靠人的自觉性来实现。由于缺乏激励机制,造成能干与不能干一个样,干得好与干得赖一个样,严重地制约着整体干部履职能力的提升;由于问责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干部履职无法进行程度和好坏的检验,即使履职不到位也不用担心应承担的后果和责任,致使工作无压力,管理无动力,导致一些干部履职松懈、尽责缺失。形成了看见问题不较真的干部既能“落下好”,又能“结人缘”;而履职严谨、尽责到位、对问题不放过的干部既被职工“指责”,又被职工“怨恨”,从一定程度上对履职尽责、敢于大胆管理的干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客观上造成了不管理的“老好人”干部受欢迎,敢管理的“较真”干部出力不讨好的不良导向。

三、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的措施

1,进一步深化干部对履职能力的思想认识。认识决定行动,理念影响行为。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首先要从强化思想认识上入手,通过树立三种意识彻底转变干部履职的思想认识,使干部从思想深处感悟生产管理的实质,领会安全管理在铁路生产一线的主导作用。

(1)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干部作为一个部门的管理者,对这个部门全方位的工作、全体职工的利益以及本部门未来的发展前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各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基、单位如家、守土有责”的履职意识,以对职工和部门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心管理,悉心经营,当好部门的管理者和守护者。

(2)树立敢于担当的意识。面对繁重的运输任务、残酷的经营压力、潜在的风险隐患、重大的安全责任,干部要摒弃胆小怕事的怯懦心理,要一马当先主动迎战,勇于挑战困难、敢于担当责任,科学决策正确指挥,带领职工队伍打好安全生产仗。

(3)树立合力共为的意识。通过对职工的引导教育充分挖掘职工潜能,激起职工共鸣,动员和激励全体职工紧密围绕安全生产,树立目标同向、责任共担、群策群力、合力共为的共赢意识,充分发挥每一名职工的自觉性和创造力,凝聚起职工群体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强大的支持和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落实。

2,进一步增强干部对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1)发挥以正率众的作用。一是各级干部要把以正率众作为管理之根本,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做贯彻落实的带头人,凡事要做到正人先正己,率先垂范,以“心正”、“身正”、“管理正”的态势率领全体职工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做到落实制度扎扎实实、不打折扣,不给任何违章违纪搞变通、留情面、不给任何歪风邪气留下可乘之机。二是要做到不回避矛盾,敢于解决矛盾,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真正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难事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反映,以正率众,带领职工保安全、抓营销,创效益,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

(2)发挥问责考核的作用。一是明确各级干部的安全管理职责、工作标准及问责办法,使干部明确自己应在岗位上应负什么责、职责未尽到应承担什么后果,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结果与奖惩相匹配;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逐级负责制要求,凡因政令不通、执行不力、在岗不作为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问题,一律严格问责考核。通过严格的问责考核,解决严不下来、落不下去、管不到位的问题,提高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3)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一是开展“管理之星”评选活动。结合日常管理定期评选“管理之星”,总结其好的管理经验及方法在全段干部中推广交流、启发感悟。通过典型引领,开拓管理思路,提高执行力,强化安全管理。二是学习其他单位的好的做法,融会贯通,借鉴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3,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

(1)增强自身建设能力。随着新线的开通、电气化区段的延伸、新设备的投入使用、规章的修订等不断出现的新变化,各级干部必须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建设,锤炼个人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2)增强综合协调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是解决处理问题的必备能力。围绕岗位职责,各级干部要解决好横向和纵向问题的处理和沟通,特别是要理顺关系,解决好相关结合部的问题解决,营造便于沟通、利于互动、融洽共处、安全共赢的大环境,为高效便利处理问题打下可靠基础。

(3)增强驾驭全局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有效管控全局、安全驾驭全局。各级干部要增强实力、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特别是针对非正常突发事件,要准备充分,完善预案,做到临危不乱,正确处置,运筹帷幄,游刃自如。提前预想风险隐患,制定有效措施,管控潜在风险,安全驾驭全局。

4,进一步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机制

制度是强化建设的堡垒,管理必须依靠机制来确保。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需从实际出发,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严格对干部的问责考核,从而推动干部高标履职。

(1)健全激励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只有强烈的履职意识还不够,还必须建立起优化履职的激励制度和用人机制。对真抓实干、能干善干的干部要在经济上给予嘉奖和工资倾斜;在政治上予以提拔和重用;在精神上予以肯定和鼓励,不断激发广大干部提高执行力的主动性,形成强大的推动力量。

(2)健全问责约束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是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完善干部安全管理责权机制,建立干部安全管理绩效动态考核评价体系,按月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实施干部安全绩效分层、分类考核:(1)分层考核即:段领导班子成员由路局和车务段分别进行考核;机关各科室干部和各站、车间、公司班子成员由车务段干部安全管理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其他干部由各站、车间、公司制定量化标准及评价办法进行考核。(2)分类考核即:专业、专职安全绩效考核和综合安全保障考核。专业、专职安全绩效考核对象为段安全科、运输科、客运(路风)科、货运营销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全体成员及管内各站、车间干部;综合安全保障考核对象为段机关其他科室干部及各公司干部。按照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对未完成月度量化任务的干部,第一个月给予红色安全问题通知书考核,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组织约谈。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个季度连续未完成的,给予调整岗位或解聘干部身份。通过严格绩效问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从根本上提高各级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的提升。

(3)健全重点工作专题推进机制。一是遇有重要工作、重点工作或关键时期,要严格按照“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进度、定奖惩”的要求,确定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落实专题推进时间,明确协办单位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执行合力。二是启动干部作风检查考核机制,有干部作风检查组对干部履职履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标准不高、状态不好、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工作,或有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纳入安全绩效考核;情节严重者,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等组织措施处理。通过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机制,提升履职能力,确保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

4、健全常态的监督机制。要紧紧围绕上级决策和中心工作,对干部的履职情况实行重点事项全程督查、紧急事项即时督查、日常事项定期督查,多管齐下,立体约束,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把各级干部的履职尽责落到实处。

四、结语

随着高铁、电气化等新线的开通延伸、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以及新人员的加入,安全管理工作将面临更新颖更严峻的形势。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将是安全管理的永恒课题,是实现安全管理的根基。立足现场,加强管理,通过深化干部思想认识、增强落实执行力、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等途径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履职能力,夯实现场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安全管控,全力实现安全生产的万无一失。

参考文献:

[1]葛谦,管理思想的特性及其形成的环境因素,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9年7期。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8篇

法定代表人徐X,队长。

被上诉人XX县水利电力局,住所地X县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方X,局长。

第三人余X,男,1958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人,X县第一建筑公司职工,住X县X街XX号。

第三人时X,男,1942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人,X县林业保修厂职工,住X县X街X号。

第三人X县矿产管理站,住所地X县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刘X,站长。

上诉人因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行政侵权案,不服X县人民法院1993年X月日X(93)行字第XX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护我队合法权益。

事实及理由:我工程队于1990年春季,经县矿产管理站、县工商局批准,成立了交通工程队打捞石料小队,并申领了《船舶营业运输证》、《采矿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亦向县税务局进行了登记。并由被告县水利电力局批准我队在南浦溪从马莲河到新亭止河段开采砂石。有效期三年。《水法》颁布后,县水利电力局对我队开采砂石的行为,没有提出过异议,1992年X月X日突然电话通知我队填报《河道采砂申报表》,此后以我队危及电灌站安全及枯水期抽水困难为理由,要改换我队的采石地点,我队没有接受。被告遂将我队已经取得开采砂石权的河段另批给第三人余X和时X开采,并发给《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三个月。在规定期限内第三人共采砂石500多立方米。

我队遂向某县人民法院,理由是: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已批准先队在南浦溪由马莲河到新亭止河段采砂,又违法将同一河段另批给第三人开采,侵犯了我队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县水利局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批准我队继续采砂,同时立即制止第三人余X时X在此河段的采砂行为,并判令县水利局赔偿我队因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县法院认为工程队于水法实施前,经批准发证在指定的河道采砂是合法的,这是正确的。但又说水法实施后,县水利局作为河道的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行政管理,对河道采砂具有批准权。有权调整原告的采砂范围,没有构成行政侵权,判决不负赔偿责任。这是错误的。我队已有关行政机关批准,在指定采矿范围内享有合法的采矿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水法实施后,我队申请补办审批手续,符合法定条件,县水利局擅自将我队具有采矿权的河道另批给他人开采砂石,是行政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请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水站站长履职报告第9篇

机关人员工作制度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注意维护机关形象。做到举止文明、谦恭礼让。严禁在公共场合粗言野语、吵闹喧哗。

2、端正服务态度、讲求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忱接待、主动办理

3、各站办所、工作点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效运转,同事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4、保持机关环境优美、整洁,爱护大院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烟头、纸屑、杂物等,不乱倒垃圾、污水、剩余饭菜等。公共责任区卫生由党政办划分到各站办所,每周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

5、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机关大院用电、用水、电话费开支,注意做好保密、防火、防盗工作。

6、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违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严禁在机关大院内(包括变相和参与社会上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解聘或待岗处理。

办事公开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群众到镇机关办事,问询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首问人)。

2、首问人必须热情接待来访者,对其所办事项属职责范围内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应给予耐心的解释;属职责范围外的,首问人应主动协助,引导来访者找经办人员办理。

3、若经办人员不在,首问人应告知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来访者与经办人联系。

二、一次性告知与限时办结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理时限。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三、岗位替代和办事预约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镇分管领导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

2、如果无法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的,要实行办事预约制度。

3、经办人回岗位后,要主动翻阅办事预约表并与预约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为其办理预约事项。

四、工作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制度。即在上午8:00-8:30,下午5:00-5:30两个时段进行考勤签到。

2、因公务不能考勤的,要提前填写公事卡,按规定权限报批,并送党政办备案,事后补填公事卡的要说明原因。

3、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签到考勤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按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方可以请假。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必须按程序补办请假条,并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旷工。

4、考勤奖惩办法。考勤出勤情况由党政办负责统计,每月公布一次。

5、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值班制度

一、全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镇机关干部职工分成十个值班组轮值。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并在镇政府机关大院驻夜。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持开机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二、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值班领导职责:统筹日常值班工作,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协调、协助分管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协调、参与重要接待等工作,并及时向党委书记、镇长报告值班期间重大事项。

2、值班工作人员职责:日常值班、信息处理、情况反馈、相关接待、协助处理重特大突发事件、办理领导批示件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3、值班人员应及时如实填写好值班日志。

三、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得私自请人代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如出差、学习、开会、病假等),实行同级代班或换班制度,即主要领导互代/换,副职之间互代/换,中层正职互代/换,中层副职互代/换,一般干部互代/换。无故缺岗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追究缺岗人员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严格值班考勤制度。值班人员上午8:30-9:00、晚上8:00-9:00进行两轮考勤签到。无故不进行考勤签到的视同擅自离岗,按缺勤一天计算。

信息报告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各站办所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将本单位涉及全镇的重大、重要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党政办报送。2、突发事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对重大突发事件需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

绩效考评奖惩制度

镇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成立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二、考核对象与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对象为镇全体在编在岗机关干部职工。采取日常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核干部职工自身建设和岗位履职情况。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与干部年终奖金直接挂钩,每一分对应年终奖金40元。

三、考核内容

(一)作风建设(总分100分)

1、出勤。每迟到1次扣1分、缺勤扣2分,早退扣1分。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指纹考核,每月30日之前将机关干部职工出勤考核情况予以张贴公示。

2、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由党政办签到,专题工作会议由会议由召会站所签到。每迟到1次扣1分、缺席扣2分、早退扣1分。

3、值班。平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按出勤规定考核。

4、学习。集中学习按会议考核。凡统一安排布置的学习心得、学习笔记、调研论文每迟交一次扣1分、缺交一次扣2分。

5、公共卫生。公共责任区卫生每周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通报为不清洁的当日扣责任人1分,办所中层干部扣1分,未及时整改的加扣2分。

6、工作作风。经检查工作时间不在岗和群众举报、办事推诿、服务态度差和不履行首问责任的,每次扣2分;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工作无关事情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对上班时间聚众打牌、打麻将,每次扣10分。对乱收费、索拿卡要、参与等违纪现象,经查属实的每次扣相关人员2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1-6项由党政办负责统计,每月通报。

(二)岗位履职(总分100分)

由线上和办公室共同考核。各办站所主管领导和主任根据年初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内容进行工作量化,责任分解,每月对本办站所人员进行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于当月底前交党政办。

1、日常工作:

(1)凡应上报市、镇两级的表册、材料每迟交1次扣2分、缺交1次扣5分;

(2)因工作失职、延误而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市两办督查通报的,分别扣相关责任人5分,站办所负责人各3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工作损失的,月考核记0分。

(3)对主管领导或办站所负责人安排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拒不接受的,每次扣4分,未按时完成的扣2分。

(4)纳入市级综合考核相关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得分或排名为准。按年度目标管理检查验收情况,就单项得分情况按比例扣分。岗位工作表现突出,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工作特色,并获市级以上经验推广或在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10分。

2、中心工作

(1)农业工作。粮食生产面积和冬种工作未完成任务,每项、相关办站人员、联村干部各扣5分。

(2)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收缴工作。未完成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收缴任务,社会事业办人员、联村干部各扣5分。

(3)扑救山火、防汛抗旱、计划生育突击、处理突发事件等集中活动,无故迟到、早退1次扣2分,缺席1次扣5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4)联村干部,因情况不清、信息不灵、措施不力,导致辖区内出现1例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5)其他工作。①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阶段性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5分;②抽调筹备大型会议或重要活动,无故拒不接受任务的,每次扣5分。

(三)重点工作

1、环境卫生(100分),按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2、计划生育(100分),按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四、奖励相关规定

(一)部门工作突出,获得上级表彰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镇财政另奖1万元;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表彰的,镇财政另奖5000元。

2、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镇财政另奖4000元;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镇财政另奖2500元。

3、被长沙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镇财政另奖3000元;被长沙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镇财政另奖1500元。

4、被浏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镇财政另奖2000元;被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表彰的,镇财政另奖500元。

(二)在市级以上(含浏阳市《浏阳工作》、《政府工作》)等刊物发表农村工作论文及推介我镇工作经验文章的,给予300元/人(篇)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