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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31 12:47:15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1篇

我局储汇稽查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遵照省州局对稽查工作的要求,以“抓安全、促发展,压案件、促成果”为中心,以“加强治理求效果”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

六个全”(全员内控、全过程内控、全方位组合式内控、全年内控、全系统信息交流与反馈、全网内控),在发展邮政金融业务和保障储汇资金安全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按照《*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省局《转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储资金安全治理的紧急通知》(*邮传31号)传真电报的要求、以及《*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省储汇稽查方案》、《中间业务稽查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储汇资金安全治理“九条”规定的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保险发展。

2、结合省局的“全省储汇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银监局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州局安排的“挂失申请书专项检查工作”及“网点全面排查工作”,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扞卫经营成果。

3、为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县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治理办法》、《20*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审批权限的通知》、《邮储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治理的通知》、《邮政储蓄资金调度治理内控制度的通知》、《邮政储蓄资金调度治理有关规章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资金日终监控工作的通知》、《资金安全治理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县邮政储蓄柜员制治理办法》、《邮储联网网点业务治理实施细则》、《邮储网点操纵流程》、《储汇资金缴拨流程》、《保险业务实施办法》、《代收国税操纵办法》、《储汇网点岗位职员的岗位职责》、《*县邮政局基础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县邮政局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治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

4、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局领导经常亲身带队到支局所进行夜间检查,对查出的题目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20*年对全县*个储汇网点,*个监控岗,共出检89次,盘库58次,对帐66次。发出整改通知20份,收回整改报告20份,查出隐患23个,已整改20个(有3个属安全设施未达标,因资金不到位无法解决)。对相关职员“有规不遵、有章不循”,严格按照《*县邮政局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逗硬考核。

5、不足之处:(1)、未严格按照新的“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检查评价、现场处罚标准”进行检查,检查深度、力度还未达到检查要求;(2)、班组、支局长的治理工作职责未完全达到要求;(3)、未按年组织储汇业务会审;(4)、保险履行检查职责不完整,有检查记录,无检查报告书。

二、20*年度储汇稽查工作安排

一如继往,坚持不懈,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并有效地保障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金融保险法规和邮政储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预防和控制邮政储汇资金票款案件的发生,把各种资金票款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维护国家、用户、邮政企业利益,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完整。

1、加强日常治理工作,严格对各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和班组、支局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2、加大对重点岗位职员的考核力度。

3、拟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储汇业务会审。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2篇

【关键词】邮储银行 县支行 反洗钱工作 问题 对策

反洗钱是商业银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邮储银行成立以后,从总行到省分行、市分行,再到县支行,各级组织十分重视反洗钱工作,在反洗钱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建设、反洗钱义务履行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浅析邮储银行某县级支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期推动邮储银行基层支行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邮储银行某县级支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反洗钱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行的要求,邮储银行某县级支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部门,为该行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

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是有效推进反洗钱工作的保证,该行一是将反洗钱“一法四令”复印下发到各单位;二是及时转发上级行反洗钱工作的有关文件,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国邮储银行衡阳市分行邮政金融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中国邮储银行衡阳市分行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等;三是县支行下发了《关于明确中国邮储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的通知》。为该行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切实的制度保证。

(三)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反洗钱知识培训。

一是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为在行内和社会上营造反洗钱的良好氛围,该行先后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散发传单、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员工反洗钱的知识,掌握反洗钱的基本方法,该行先后多次组织了反洗钱知识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了反洗钱知识考试,使员工进一步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提高了反洗钱的工作能力。

(四)推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

通过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内控制度建设和反洗钱宣传以及反洗钱知识培训,推动了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按照检查要求,建立健全客户信息档案数据库,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为客户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料。二是各网点能够自觉加强帐户管理,建立健全帐户数据信息档案,保存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实行科学有效的监测。三是各网点建立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加强了对大额交易的分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邮储银行进行洗钱活动,各网点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工作按操作规程执行。四是建立本机构的协查工作制度,协查工作建立登记簿,按时并按要求完成协查工作。五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未存在不按保密要求操作的情况。六是开展了非实名制的清理工作。根据市邮政局、市分行衡邮银联文件精神,该行组织开展非实名制账户清理工作,一方面要求网点新开户必须严格执行《衡阳市邮政金融业务实名制执行细则》相关要求,从目前来看,新开户实名制执行比较到位;另一方面,对以前存量的非实名制账户进行清理,要求对持非实名制账户到前台办理业务的客户提供有效证件,通过清理,该行非实名制账户存量大量减少,成效突出。

(五)开展反洗钱日常检查和跨年度评价工作。

一是开展反洗钱日常检查,业务审计部门在日常审计检查中,重点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保存、大额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二是开展跨年度反洗钱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有效的反洗钱管理体系,根据市行的安排部署,该行组织开展跨年度反洗钱评价工作,通过开展反洗钱日常检查和跨年度评价工作,对该行反洗钱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

二、邮储银行某县支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该行在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反洗钱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反洗钱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和不足,自身在反洗钱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少数单位及员工对反洗钱工作概念、内容、要求不是很了解,对反洗钱意义不清楚,认为反洗钱工作是反洗钱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而且还片面地认为加强反洗钱工作会制约业务的发展。因此,在某些业务办理过程中,未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

(二)基层支行反洗钱力理薄弱。

虽然按照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县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反洗钱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是由于反洗钱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而且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对反洗钱工作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工作开展有难度,特别是对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别、报告以及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更是无从下手。

(三)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反洗钱内控制度未完全执行到位:一是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不到位,仍有小部分未进行联网核查,未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留存不全;二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未落实,大额交易虽然进行了登记,但绝大部分未进行报告,特别是对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别、报告不到位,无法准确把握;三是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及评估工作尚未启动。

(四)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方法有待更新。

反洗钱宣传方面主要还是利用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缺乏新意,缺乏深度和广度,使客户对反洗钱的要求不甚了解和配合,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反洗钱培训方法也只是利用会议组织学习相关制度,通过文件转发相关制度,缺乏系统培训,难以加深印象。

三、强化反洗钱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反洗钱是法律规定的商业银行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作为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以确保反洗钱义务的履行,降低洗钱风险,因此,要通过会议、文件、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全行员工的思想认识,在全行上下形成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反洗钱工作内容比较多,要求比较严,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让员工知道如何做、从哪里入手,因此,加强反洗钱知识培训很有必要。一是建议将反洗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做到人手一册,便于自学;二是层层抓好反洗钱知识培训,总行负责省行领导和反洗钱牵头部门人员培训,省行负责市行领导和反洗钱牵头部门人员培训,市行负责县支行领导和反洗钱牵头部门人员培训,县支行负责全行员工的培训,重点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别方法以及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及洗钱风险评估方法;三是建议邀请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进行反洗钱知识讲座,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来提高全行员工的反洗钱工作水平。

(三)加强检查,促进反洗钱制度的落实。

充分发挥业务、风险合规、审计部门反洗钱“三道防线”作用,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日常检查中,加大对反洗钱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建立反洗钱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反洗钱制度执行好的到位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反洗钱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促进反洗钱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保持反洗钱工作的连续性。

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向纵深推进,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会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严,县支行反洗钱工作业务量和工作难度也会不断加大,因此,县支行反洗钱牵头部门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本行及辖内网点反洗钱工作,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的配备必须经过市分行反洗钱牵头部门的审核,人员一旦确定,尽量保持稳定,人员调整需报经市分行反洗钱牵头部门的同意,以保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

四、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犯罪的活动也会更加频繁,手段也将更隐蔽,洗钱犯罪的危害极大,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相关部门对反洗钱的打击力度也会越来越大。因此,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邮储银行作为国家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只要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培训,加强检查,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反洗钱“一法四令”和上级主管的相关规章制度,把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邮储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一定会登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的通知.

[2]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中国反洗钱专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3篇

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金融内控与风险防范剖析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检查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安保干事、农村邮政检查员、储汇管理员、储汇稽查员和八个联网网点的班长、支局长,依据《**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省邮政储汇业务稽查方案》(修改稿)和《**省邮政金融中间业务稽查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邮政金融内控制度、相关业务规章、操作规程、会计帐务处理和管理制度执行,以及各类人员履职和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逐一剖析检查,并在剖析检查中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风险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全体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发现问题逐一研究,以点带面,逐一解决,以此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提高全员防范邮政金融资金风险能力,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完整,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止9月20日,全县邮储余额17636万元,净增余额1996万元,

完成全年计划的62.37%,点均余额2204.50万元,活期比重31.33%;保费38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93.41%,每月工资500多万元,每月代收税40多万元,1-9月份无案件发生。

二、自查和剖析检查

1、综合管理

(1)、县局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领导重视,按期和定期召开,会议议题明确,经营思路清晰,措施要求具体。

(2)、局长按期和定期召开了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对存在问题有整改措施和要求。

(3)、分管局长按月填报检查报告书,并按月对储汇稽查员、农村邮政检查员、安全保卫人员、储蓄会计的检查报告书均进行了审签,提出了建议意见及要求。

(4)、储汇稽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年制定了储汇稽查计划,认真开展了储汇稽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了原始稽查记录、稽查记录1-9表,按月填报了储汇稽查报告书,检查网点有走访用户记录。

(5)、安全保卫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安全保卫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齐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敢于逗硬考核;

(6)、农村邮政检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农村邮政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较为全面,查账记录齐全,对代办所、投递人员的检查较落实,有走访用户记录。

2、检查储汇会计和储汇出纳的检查:

(1)、核对7-8月份邮储、电子汇兑银邮余额、7-8月份邮储、电子汇兑资产负债表银行余额,银行对帐单余额,出纳银行日记帐余额、出纳收支日报余额,帐帐相符。

(2)、检查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印鉴管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储汇出纳保管,出纳印鉴,会计印鉴由各自管理,财务提款专用章由局办公室秘书保管;建立购买支票登记簿,作废支票及时上交会计,现金转账支票连号使用,储汇出纳账簿无挖、刮、擦、补,账页无撕毁现象,改账符合要求。

(3)、会计每月到银行领取对账单,按月对银行账单进行勾核。

(4)、会计未按频次对网点业务指导和检查。

4、金库管理检查:

(1)、现场盘点出纳库存现金账实相符。

(2)、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金库、票库值守由于条件所限未落实双人二十四小时值守。

(3)、储汇出纳和综合出纳轮岗,金库内铸铁保险柜钥匙交接未在钥匙交接本上登记交接。

5、储蓄事后监督,电子汇款事后检查:

(1)、储蓄事后监督:盘点重要空白凭征管理账实相符,密码设置严密,管理完好,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2)、电子汇款事后检查:盘点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对手工网点收汇、兑付及时进行了补录,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6、中间业务检查:

(1)、养老金。工资由委托单位先将的资金转入县局指定的账户,出纳收到进账单后,将单位的细表交给网点,网点通过中间业务平台做代字业务处理。会计、出纳做相应账务处理,每月工资500多万元。

(2)、保险业务,各网点按天缴款,会计按天收款,凭证次日结清,截止9月15日共计保费383万元。

(3)、代收税款,建立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通过现金收缴和储蓄代扣进行,按月与税务部门结清账务,每月代收和储蓄代扣税款40多万元。

7、押运钞管理:

(1)、现场检查运钞车车况较好,运钞中严格执行了规章制度未

搭载无关人员。

(2)、防爆枪、弹分管落实。

8、县局中心机房管理:

机房建立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监控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严格执行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机房制度。

9、储蓄联网点的剖析检查:

(1)、大石支局:

a、银行余额113097.44元,核对银邮余额相符,支局无手工银行日记账。

b、密码管理:己按规定设置储蓄台席“三级”密码和电子汇兑密码,但执行有一定差距,现场检查储蓄普柜、综柜是普通柜员一个人掌握使用,三级密码成了二级密码,存在安全隐患。

c、大额存取款预约登记不规范,无大额存取款登记,新开卡登记簿7月—9月无记录,现场检查营业情况处理业务质量较差。

(2)、孔京支局:

a、按月按频次对支局进行了安全防范设施检查,按月召开了内控制度学习,但学习记录不全。

b、金库管理,己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簿”,但在执行中有一定差距,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金库、票库钥匙交接登记不及时。

c、支局长履职情况,未按日及时审核缴拨款单、储蓄日报单和电子汇款日报单,缴拨款单签字潦草,对盘点现金查账节目不全,未对储蓄查帐,乡投员有时利用逢场天有坐堂收费现象。

d、大额存取款登记与大额预约登记不符,未严格按大额预约登记制度执行,营业室现金超限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e、执行储蓄“三级”密码管理较差,普通柜员和综合柜员是一个普通柜员保管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3)、吴东支局:

a、储蓄营业员执行离柜签退或正式签退制度较差。

b、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金库“五大簿”,但在金库、票库出入库人员登记方面不规范,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出入时间不符。

(4)、双福支局:

a、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执行有一定

差距,现金出入库登记簿未放入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未关锁,金库内存放有包裹和分发的报刊杂志,造成有其他工作人员进入金库。

b、大额存取款登记和预约登记不符,预约登记已按规定执行,

但大额支付未登记。

(5)、清江支局:

a、支局长履职情况:支局长未按频次进行履职检查记录,对

代办所、投递员未按频次进行检查,无走访用户记录。

b、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帐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

销号核对结存数。

c、营业室卫生较差。

(6)、桂花支局:

a、支局长履职较差,未能规定检查频次对代办所投递员进行检

查和业务指导,未按日审核储蓄和汇兑日报表,对业务检查频次不够。

b、金库管理: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等,但现金出入登

记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c、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账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销

号核对结存数。

(7)、新新支局:

a、现场盘点金库结存现金和营业现金账实相符。

b、储蓄、电子汇款、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

c、支局长履行检查内容不全,检查频次不够。

d、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但执行有一定差距,金库进

出入登记未按实际进出入频次登记。

(8)、县局邮政班:

a、班长的履职情况:对储蓄日报表和电子汇兑日报表,缴拨

款单审核不很落实,对安防设施的检查和查账频次不够。

b、营业室内的铸铁保险柜未使用密码。

c、未严格执行大额取款预约登记,大额预约登记与大额支付登

记不符。

三、整改要求及处理情况: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4篇

年度本人遵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经营性分支机构合规经理派驻制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年》相关要求,市支行的领导下、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律自我认真履行合规经理职责,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执行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内控制度落实。

资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等检查工作,合规经理认真做好支行日常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作好记录,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在每月履职报告中反映。记录应列明发现问题的合理整改期限,无法整改或短时期无法整改的注明原因,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潜在资金安全隐患等重大业务事项,则注明发生的原因以及拟采取措施等,并在业务发生当日第一时间以书面(含电子邮件)上报市支行。

每日填报《合规经理日常业务监督和会计检查日志》第月上报《合规经理履职报告》及时、详细报告网点每日、月份业务工作情况。按市分行加强合规经理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二、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确保交易的真实可控。

按照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柜员权限和市分行印发的业务交易复核审批要求,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和监督。严格履行授权职责,把好复核授权关,负责对营业人员办理业务的有效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确保授权交易的真实可控。

三、做好业务的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为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熟悉业务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同时协助支行长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普通柜员正确办理业务,包括柜员管理、尾箱管理、现金、支票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报表管理、档案管理等。提高员工的业务服务水平,辅导解决营业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5篇

邮政储蓄银行XX支行,于2008年3月26日批准成立,3月31日正式挂牌,全辖人员编制43人,内设3个部门即综合办公室、信贷业务部、综合业务部,下设4个二级支行,即:XX站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

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原邮政储蓄有四大主线业务,即:一是邮政储蓄基本业务,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活期储蓄、定活两便、存本取息、个人通知存款,其中,活期储蓄全国联网,通存通兑;二是邮政储蓄中间业务,包括工资、养老金;保险、国债、基金销售及个人理财;代收费业务;三是邮政储蓄卡(简称绿卡),具有存、取款功能,可在全国邮政储蓄联网网点和ATM上进行交易;四是邮政汇兑业务,可实现异地同业资金汇兑)的基础上,拓展小额信贷和对公业务。(此处补充现业务开展情况等)

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邮政储蓄银行XX分行挂牌后,就及时成立了反洗钱领导机构,并明确了反洗钱相关部门职责,(此处补充反洗钱机构的文件、制度建设、工作现状等)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是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三是一些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四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己无关,一些金融机构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五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洗钱是多在大城市,小地方没人洗钱。

(二)缺乏反洗钱专门人才,分析甄别难

反洗钱工作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

(三)内控制度缺失,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挂牌成立,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四)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从调查情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五)人员素质不高,反洗钱履职不到位

人员素质较低,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四、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

首先,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尤其是一线领导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要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鉴别、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办法、指标体系,方便一线人员操作;其次,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从一线临柜人员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领导审核,再到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都要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第三,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业务创新必须首先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经常进行自我评估,建议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邮政储蓄银行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邮政储蓄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认真识别客户身份

为确保银行系统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的渠道,商业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确定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在为客户开户时,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对其注册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基本财务状况等有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还应准确掌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歇业、被终止或解散、破产的信息,对自然人客户,在为其开户或办理业务时,应当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证件的名称开户,记录其法定证件上的相关事项,并核实客户的身份证件。

(三)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每一个金融机构都应当制定一套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制度,要严格按照《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借鉴国外及国际组织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经验,对金融交易进行识别并作出正确的判断。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反洗钱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邮政银行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

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邮政储蓄机构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

邮政储蓄银行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众多,加之邮政储蓄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6篇

邮政储蓄银行员工现结合工作实际反洗钱工作心得体会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促进邮储银行健康发展的保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邮储银行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邮储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实践心得

目前邮储银行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组织机构建设滞后,反洗钱工作缺乏力度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由于机构人员迟迟不能确定,时至今日,邮政储蓄银行部分县市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仍未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钱工作处于尴尬境地,缺乏应有的力度。

(二)内控制度缺失,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挂牌成立,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从调查情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四)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一是普遍认为洗钱活动仅仅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小县城、欠发达地区,洗钱的可能性极小;二是基层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员工认为其网点大部分分散在乡镇,农牧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不会有人把“黑钱”拿到偏远的农村去洗;三是认为偏远乡镇的居民对洗钱一无所知,即便开展反洗钱宣传,也没有任何效果。

(五)人员素质不高,反洗钱履职不到位

邮政储蓄银行分设之前,原邮政局的员工一般有三种来源,一是因父母是邮电老职工,内部招工进来,有的初中没毕业就匆匆上岗了;二是邮电职工子女退伍后符合政策安排的,学历大多也是初中毕业;三是各种中专技校毕业充实到邮政部门。

人员素质较低,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鉴于存在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

建议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邮政储蓄银行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邮政储蓄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认真核实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详实记录客户姓名、住址、职业、联系电话、清晰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有变化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原有记录。要舍得投入,购买“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验证身份证的真

伪;购买复印机将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并在“客户身份识别登记簿”上登记保存。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转账业务认真核对客户身份,并登记公民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反洗钱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邮储银行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

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邮政储蓄机构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

邮政储蓄银行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众多,加之邮政储蓄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

一是请基层人民银行指导和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工作。首先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使邮政储蓄银行正确认识和理解反洗钱工作,不断完善反洗钱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其次依法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督促邮政储蓄银行把反洗钱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反洗钱工作行为。

二是邮政储蓄银行内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钱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督促辖区各支行,及时向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实反洗钱操作规程,认真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

根据央行的反洗钱报告,我们发现: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于银行,未来银行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反洗钱压力。所以我们要切实加强反洗钱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弥补银行在反洗钱执行情况过程中存在的几大漏洞。

首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了解客户制度”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向客户了解客户信息,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证明文件种类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建议尽快建立与人行、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核实客户资料,为识别洗钱犯罪活动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为反洗钱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7篇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实施,邮储银行反洗钱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了内部反洗钱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规定开展反洗钱日常工作。但由于反洗钱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无论是工作力度、实效,还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都未达到有关要求,亟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邮储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实践心得

目前邮储银行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组织机构建设滞后,反洗钱工作缺乏力度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由于机构人员迟迟不能确定,时至今日,邮政储蓄银行部分县市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仍未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钱工作处于尴尬境地,缺乏应有的力度。

(二)内控制度缺失,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挂牌成立,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从调查情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四)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一是普遍认为洗钱活动仅仅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小县城、欠发达地区,洗钱的可能性极小;二是基层邮政储蓄银行一线员工认为其网点大部分分散在乡镇,农牧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不会有人把“黑钱”拿到偏远的农村去洗;三是认为偏远乡镇的居民对洗钱一无所知,即便开展反洗钱宣传,也没有任何效果。

(五)人员素质不高,反洗钱履职不到位

邮政储蓄银行分设之前,原邮政局的员工一般有三种来源,一是因父母是邮电老职工,内部招工进来,有的初中没毕业就匆匆上岗了;二是邮电职工子女退伍后符合政策安排的,学历大多也是初中毕业;三是各种中专技校毕业充实到邮政部门。

人员素质较低,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鉴于存在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

建议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支行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邮政储蓄银行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邮政储蓄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认真核实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详实记录客户姓名、住址、职业、联系电话、清晰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有变化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原有记录。要舍得投入,购买“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验证身份证的真伪;购买复印机将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并在“客户身份识别登记簿”上登记保存。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转账业务认真核对客户身份,并登记公民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反洗钱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邮储银行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

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邮政储蓄机构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

邮政储蓄银行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众多,加之邮政储蓄体制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反洗钱操作行为非常重要。

一是请基层人民银行指导和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工作。首先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使邮政储蓄银行正确认识和理解反洗钱工作,不断完善反洗钱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其次依法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督促邮政储蓄银行把反洗钱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反洗钱工作行为。

二是邮政储蓄银行内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钱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督促辖区各支行,及时向反洗钱监测中心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实反洗钱操作规程,认真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职责。

根据央行的反洗钱报告,我们发现: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于银行,未来银行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反洗钱压力。所以我们要切实加强反洗钱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弥补银行在反洗钱执行情况过程中存在的几大漏洞。

首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了解客户制度”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向客户了解客户信息,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证明文件种类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建议尽快建立与人行、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核实客户资料,为识别洗钱犯罪活动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为反洗钱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8篇

典型案例

一、"独立王国"的覆灭——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达控股)、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包集团)及其下属制版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

制版厂始建于1955年,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向物业经营转型,经多次重组,最终成为隆达控股下属印包集团所属企业。

王强,时任制版厂厂长。2007年,由于不满印包集团党委将制版厂党支部划归印包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党委管理的决定,王强开始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探索职工自治”为名,提出组建所谓的“企业管理委员会”。在没有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的情况下,王强擅自组织召开了企业职工大会,并自行选举产生“企业管理委员会”“企业监督委员会”,还制定相关工作条例,提出由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企业行政管理权和决策权,甚至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此,“两委会”开始成为制版厂和王强个人对抗上级决定的一种“护私”手段。

2009年6月底,印包集团党委决定,免去王强制版厂厂长职务,由时任物业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王某某兼任厂长,这一决定,再次触动了制版厂有关人员的敏感神经,他们担心个人利益受损,作为老厂长的王强更是心有不甘。2009年7月1日,在接到印包集团党委人事决定的第二天,王强就召集“两委会”开会,研究罢免王某某厂长职务事宜。7月2日,制版厂召开职工大会,罢免了王某某的厂长职务,决定由“两委会”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2016年,印包集团党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当印包集团党委书记带领工作人员到制版厂开展换届监督工作时,却连制版厂的大门都没有进去。就这样,制版厂党支部长达8年未换届。其间,未经任何程序,王强个人即提议成立临时党支部并指定党支部书记。

这一时期,脱离党的领导进入“全面自治”的制版厂组织涣散、怪象频出:“两委会”骨干人员违规延迟退休;业务经营管理失管失控;房产出租违规,合同管理无序……“党建工作、企业管理陷入一片混乱。”在两级党委的放任下,制版厂最终进入了以原厂长王强为实际控制人的“两委会”管理运营阶段,厂长一职长期空缺,制版厂党组织关系处于虚置状态,实际脱离上级党委领导。

2019年1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对隆达控股党委、纪委及印包集团党委、纪委等4个党组织进行通报问责,并对包括5名市管干部在内的13名领导干部给予处理,其中,王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被诫勉问责,1人被通报问责。

【点评】

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的种种问题令人震惊。

一个国有企业脱离党的领导和监督长达8年时间,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的时代大背景下,竟还有反差如此巨大的“小气候”;明目张胆对抗上级党组织决定,上级党委、纪委数任领导竟然避而不谈、视而不见,甚至作出“冷处理”的指示……这些问题必须深刻反思。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长期陷入“上不管下、下不理上”的状态,从根本上讲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自身。

制版厂原厂长未履行请示报批程序擅自组织选举产生“两委会”,非法行使企业的行政管理职权和决策权、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甚至组织职工大会“罢免”上级党委任命的厂长,实质上是从维护少数人利益的狭隘目的出发,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版厂党组织关系长期未理顺,党的建设也严重缺失。而隆达控股和印包集团党委、纪委对制版厂问题的性质长期认识不清晰、站位不高、处置不坚决,数任领导步步退让、听之任之、失管失控,后来甚至还将王强推选为党代会党代表,评选其为优秀共产党员,影响恶劣。

隆达控股及下属印包集团、制版厂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这一典型案例被查处,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条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七条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二、3.4亿元国债资金成个人私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腐败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被判刑。5年内,陶礼明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其手法之专业、规模之巨大十分罕见。

(一)“明星行长”超发国债获利,手法专业多年未被发现

生于1953年8月的陶礼明,曾任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局长。2007年3月,由原邮政储蓄体系改制成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陶礼明担任第一任行长,直至2012年6月,被披露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查。

一些知情人士在表达惋惜的同时,坦言原行长堪称“能人”。作为一家新成立的银行,邮储银行依靠覆盖全国城乡的网点,以小额贷款、对农贷款为特色,成为后起之秀。从邮储银行公告来看,挂牌成立以来,其资产规模增长了两倍多,是与“工农中建交”同列的中国六大行之一。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4年的5年间,陶礼明与两名同事、下属合谋,先后8次超发凭证式国债,累计超发国债共计4.2亿多元。超发国债资金中的3.436亿元,被陆续转出为私人牟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郑春荣等专家介绍,我国的凭证式国债由商业银行财政部发行,各银行发行规模均是定额的。银行如果操作不当引起超发,超出定额的部分通常要自己消化处理,“原则上超发资金需妥善返还给认购者”。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早在2000年凭证式第一期国债发行过程中,邮储银行无意中超发了1253.64万元。下属向其汇报后,陶礼明决定将超发的国债资金用于对外投资。随后,陶礼明等三人将投资所得的90余万元予以私分。

偶然尝到“甜头”的陶礼明,从此将超发国债当做了“挣外快”的门道。经陶礼明同意,此后中邮储7次故意操作超发国债。“实质就是把广大投资者认购的超发国债,当成了‘私产’牟利,是明显的违规做法。”上海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债券交易员说,由于案件中的手法十分专业,以致挪用后多年未被发觉。

(二)贵为行长热衷“小钱”,操纵上百亿涉农贷款捞“好处费”

记者调查了解到,为了填补其投资亏损的窟窿,陶礼明或其同伙还挪用其他国有资产,并收取各种“好处费”。一些腐败行为涉及的贷款资金规模甚至达到了上百亿元。

——利用国有资产、券商资金填补“窟窿”。起诉书显示,在陶礼明等人合伙挪用的超发国债资金中,有多次直接汇入证券营业部用于炒股,或汇入北京华融投资管理公司、东正投资公司、远望创业投资公司等进行委托投资。截至案发,中邮储国债专户中,尚有4271.8万元资金未归还。

为填补投资亏损带来的“窟窿”,与邮储银行同属邮政金融系统旗下的中邮证券公司的资金多次被套取。检察机关指控,经与陶礼明合谋超发国债的中邮证券公司原总经理李春太多次安排,仅在2011年,就分三次将套取的800万元归还其挪用的国债资金。

——贵为行长,存折印刷、广告装修也要“揩一层油”。检察机关还查明,陶礼明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34万元、美元99万元、欧元1万元。从不起眼的存折印刷、广告业务,到大楼装修、软件合作,这位掌握上万亿金融资产的银行行长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揩油”的机会。

仅在2002年4月至2011年9月,浙江温州一家印务公司为承揽中国邮储银行的存折印刷业务,就向陶礼明分10次提供了550万元“好处费”。

——操纵上百亿新农村贷款,贷款好处费动辄百万。起诉书显示,陶礼明收取的贷款“好处费”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湖南高速、丹阳城投、江苏交通及其子公司宁沪高速等6家企业获得融资109.5亿元。陶礼明团伙从这6家企业得到“好处费”、“回扣”、“提成”共计7864万余元,陶礼明从中分得230万元。对此,陶礼明在法庭上供认不讳。

专业人士介绍,上述多数融资是通过监管机构批准开展的“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融资业务”进行的,这是国家为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而开展的低息专项贷款业务。这类贷款竟也被“运作”演化为个人牟利的黑色利益链——即在明知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情况下,为了分得“好处费”,仍审批同意放贷。

(三)国企高管“能人腐败”,留下诸多“制度性问号”

多位银行业人士表示,“明星银行家”陶礼明的落马,警示了国企高管的“能人腐败”现象。中央巡视组在反馈中表示,一些地方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问题突出。“一边是骄人业绩,一边是巨额受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应从改革国企高管考评机制入手,提高其违纪违法成本。

【纪法依据】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扣好第一粒扣子——北京市三起青年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

(一)“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根本不考虑价格这种小事儿”

王雪,1990年出生,北京市东城区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原出纳员。2019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东城区监委留置,同年9月被开除公职。2019年12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走进王雪的房间,一个不到10平方米的空间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奢侈品,与周围环境形成巨大反差。

“之前那段时间,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不停地逛,不停地买,根本不考虑价格这种小事儿。”因为钱不是靠自己辛苦工作赚来的,王雪消费起来一点也不心疼,用的东西大都是奢侈品牌,其中一件衣服价值6.4万元,一个包超过20万元。买完东西,王雪就拍照发朋友圈,在大家另类的追捧中获得心理上的满足。

王雪对网络游戏还有一种畸形的执着。她是一个游戏群的群主,每个月都会花3000元至5000元请其他玩家帮她升级,仅网络游戏一项,投入的钱就多达70余万元。

“在工作、生活和网络游戏中,王雪结交了大量‘出手阔绰’的朋友,养成了及时行乐、恣意挥霍的不良消费观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这些不良观念的影响下,王雪进入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不到一个月,就开始想方设法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以满足日渐膨胀的消费欲望。

仅一年多的时间,王雪就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多达720余万元,均被其个人奢侈消费、高档生活挥霍一空。而这种挥霍的“快感”,让王雪的精神世界彻底沦陷。

失效的监管,给王雪的疯狂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我自己一屋,财务室其他工作人员不会随便进入,这给了我很多机会。”正常情况下,会计应和出纳一起办公,也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但是,王雪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不仅让出纳王雪独自在一间办公室办公,而且其他工作环节负责人也未尽心履职,总是敷衍了事,日常监督管理严重缺失,复审复核层层失守。

“王雪通过假的银行对账单,模仿单位领导的签字,使用现金支票,把公款转移到个人的银行账户。后来,连现金支票都懒得用了,直接通过银联转账将单位账户的钱转到自己名下。”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内,整个单位对王雪的违法犯罪行为毫无察觉,致使其更加肆无忌惮。

“对即将面临的严重后果,王雪缺乏清醒认识,在最后一刻,她还觉得自己能够掌握局面。”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王雪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年轻干部和公职人员疏于教育,政治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压力传导出现断层。本案涉及的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等6人已被立案追责。

(二)“没能抵挡住不法利益的诱惑,毁了自己的前途”

肖一南,1991年出生,原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员。2017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东城区监委留置,2018年7月被开除公职。2018年11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到一名考生奇怪的要求,这个已经报名参加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要求修改报名系统里的照片,理由是系统里的照片不是本人。

报名用的照片都是由考生本人上传至系统,按理说不应该弄错。情况蹊跷,市人事考试中心立即对考生报名情况开展调查,一桩隐藏在人事招考背后的腐败案件就此浮出水面。

“这种情况太不正常!”调查发现,在考试资格审核结束前的晚上,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审核确认了1000余名考生的考试资格,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密切关注这些考生的同时,立即与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经初步判断,这些考生的资格审核存在违规操作。

上千名考生涉嫌舞弊,问题非常严重。第二天一早,东城区纪委监委获知这一问题线索,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进驻区人事考试中心固定证据、开展现场调查。

迫于形势,肖一南前往东城区纪委监委投案。肖一南主要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平时跟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系也相处得很好,工作期间,他还考上了在职研究生、经济师和高级工程师。但是,一名正值大好年华的年轻人,为何会一步步走向堕落?是什么原因让他原本美好的人生轨迹彻底偏航?

“就是一个心理失衡的问题。”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说,肖一南在与培训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一直觉得自己工作的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这种落差感让他对工作有些心灰意冷。

“当时有点茫然,觉得自己在一个基层事业单位也没有什么晋升空间,就动了歪心思挣钱。”肖一南不甘于只做本职工作,他发现了一条迅速积累财富的捷径。一天,某培训中心主管张某找到肖一南,说有一些不符合考试资格的人,请他帮忙通过一下,每名考生有200元至300元的提成,肖一南动心了。

在接下来的建造师考试、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等九次部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期间,肖一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确认了3800余名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考试资格,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9万元。

“在这个应该好好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年纪,我却没将心思用在正道上,没能抵挡住不法利益的诱惑,毁了自己的前途。”肖一南贪图享乐,胆大妄为,纪法意识淡薄,行为不计后果,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未有效履行主体责任,对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干部队伍纪律涣散,监管缺失,导致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制度以及钥匙盘管理制度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无人遵循,密钥不密,失管失控,代价惨痛,教训深刻。

(三)“现在回想,上次看书学习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

赵晶,1986年出生,原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二中心人事干部。2019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东城区纪委监委留置,同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0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在负责补发退休人员工资的时候,我截留了一部分钱,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里了。”赵晶,一名30多岁的年轻干部,正是年富力强、干事创业的时候,却将本该用在工作上的心思放在为己谋利上,利用职务之便,向本应补发给退休职工的补贴、抚恤金伸出了“黑手”。

“性质非常恶劣,赵晶为了私利,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选择对象,这是一种极端贪婪的心态。”东城区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2014年7月至2019年2月,赵晶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单位退休人员企业补贴款、抚恤金,打入其个人和家属银行账户,非法占有公款共计人民币163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消费、购买理财产品等多项支出。

令人费解的是,赵晶作为人事干部,却长期从事向银行递交工资数据材料这项本该由财务人员负责的工作,但就是这样一个财务“门外汉”,却能利用单位管理漏洞,在近五年的时间内屡屡得手。

“已有财务制度和审核制度没有得到执行,监管也存在漏洞。”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赵晶在数据制作和递交的整个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主管领导并未对其进行认真审核,使制度执行流于形式,也为赵晶贪污公款打开了方便之门。

“现在回想,上次看书学习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长期的不学习、不思考,让赵晶的价值观发生变异,开始盲目追求奢侈生活和物质利益带来的满足感,初心丢了,使命忘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责任感也都必然会丧失。而当精神家园杂草丛生,出现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等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

【纪法依据】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邮政员工内控履职报告第9篇

(一)业主用户

1.登录系统查看项目是否移植错误。业主用户应及时登录查看、核对是否还存在误将一些交通、水务、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项目错误移植至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中的情况。如有,请将要移植的项目的项目名称、所属标段、用户登录名、报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

2.修改、完善项目内容。业主用户经查看项目移植准确无误后,务必于3月23日前对需修改、完善的项目按照新上线系统的项目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3.明确需修改、完善项目的范围。业主用户务必清理须填报项目。须填报项目的范围:一是年1月1日以来已立项且达到比选限额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二是所有的灾后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补录时按新上线项目流程阶段正确选择项目当前所属阶段,再按系统提醒逐段补录。各业主用户务必于年3月23日前补录完毕。

系统关于“项目补录和完善”功能将于年4月1日正式关闭,如届时还有旧项目未完成录入,将需要通过重新走现场审批流程的方式来完成项目的录入工作。

业主用户在开展上述事项前,可先与开发人员咨询。项目补录和完善的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审批用户

1.把好新上线项目审批关。升级调整后的系统,共设置了项目核准(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审批、资金拨付审核、工程变更审批、竣工验收备案六个审批用户,审批用户须按照新系统操作手册,从年3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在建交通项目、水务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理项目严格实施流程控制,认真履行审批(审核)职责,确保业主在新系统中填报的项目基本信息及时准确。

2.强化已上线项目的审批。对年12月6日已上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若审批用户此前未实施流程审批控制的,应督促业主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并及时审核业主填报信息是否正确。从年3月1日起,对新建、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履行自己的审批职责,实施流程审批控制。

(三)监管用户

升级调整后的系统,共设置了招投标监管、工程施工监管、资金监管、审计监管、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用户,从3月1日起,对新(改、扩)建、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项目、水务项目、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按照系统提醒及时监管。

(四)市、县两级系统管理员

1.因系统调整后,增加了资金拨付审核和工程变更审批两个控制节点,新增了两个审批用户,管理员应根据调整后的系统,及时制作这两个审批用户密匙。

2.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本辖区内业主用户、审批用户、监管用户对新上线系统项目的操作进行培训,督促各类用户认真履职,及时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处理本辖区内使用该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对本辖区各类用户履职情况及系统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中要明确本辖区已纳入系统的项目数、应纳入未纳入系统项目数、尚未修改完善项目数;各业主用户、审批用户、监管用户确定专人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建议等),对本辖区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将专项检查报告及通报情况于3月30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招监室。

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