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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2 19:39:28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1篇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织梦好,好织梦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织梦好,好织梦。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报告2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年部门预算时,将20**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三)

阳县审计局关于《县水利局原局长陈先夏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悉(平审责报[20**]3号),我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门成立审计问题整改小组,落实人员加强“四公”经费管理并认真组织往来款项等各项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四公经费管理

20**年我局切实加强“四公”经费监督管理,减少“四公”消费支出,20**年县节支办核定我局“四公”经费61.10万元,截至3月底我局“四公”支出13.6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9%。

二、切实做好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二)当前进行清理、调整结算往来款项有5笔,具体项目如下

其他应收款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30000元

贷:银行存款30000元(20**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25000元

县水保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000元(20**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贷:上级补助收入30000元(20**年3月份会计分录有误)

借:银行存款25000元(20**年1月份暂借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利局25000元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水保所-县水利局25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25000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3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30000元

3、单位应收款中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预付审计费),其中挂帐时间20**年12月,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开据发票审计费5000元,我局已作支出并收回预付款。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5000元;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

其他应付款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50000元(20**年8月6日大队汇入暂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350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280000元

贷: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9日退回暂存款)借: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11日大队汇入购车款)

贷:其他收入-其他280000元

县水政监察大队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350000元

贷:银行存款350000元(20**年8月6日汇出暂存款)

借: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9日收回暂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280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280000元

贷:银行存款280000元(20**年8月11日汇出购车款)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7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70000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28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280000元

2、单位应付款有工程结算多余款24747元,其中工程竣工多余款:标准堤钱仓段12994.99,标准堤肖江段8198.63,标准堤宋埠段3554.17,并正在和财政等单位对接中,已做好项目计划,预备起草财政局和水利局联合发文,准备调整安排用于三段标准堤维修养护项目。

三、加强人事管理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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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淳安县审计局:

本局收到淳委审办行政[2020]号审计报告后,非常重视,于2020年8月31日召集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吸引和整改事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报告中反映本单位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编外用工经费多渠道列支。年初未编制编外用工项目经费,编外用工人员经费从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经费中开支。二是编外用工薪酬逐年增长。2017年支付编外用工经费人均5.5万/人,2018年度5.9万/人,2019年度6.7万/人。三是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不合规。2020年以自主招聘短期编外用工7名的做法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

我们认为审计报告中反映三方面的问题基本属实。

二、整改措施

对于审计报告反映出的三个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从统筹历史原因,有利于工作,更加应该模范遵守县里规范的精神出发,认真整改。

第一,历史遗留的三名老员工的问题

1、积极的和县编办对接沟通,能够利用这次机会入框,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薪酬按不高于去年总收入执行,同时也请审计部门帮助向县里提出解决方案。

2、如实在不能入编外用工框,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出发,也考虑到3个人对单位贡献的基础上,则按2019年的标准和经费来源继续使用,逐年消化(一名老员工于明年退休)。

第二,今年新招聘的七个临时工

因“七人普”正在进行,人员一有变动会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人普工作,所以等到人普结束,我们马上解除临时合同。下步我局将吸取教训类似情况严格按正规的购买服务处理。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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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压实了各单位部门审计整改责任。组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普遍性、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做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肃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的契机,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

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审计组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同时,要求各审计组积极主动服务被审计单位,全程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跟踪机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各派出审计组通过审阅整改佐证材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核实整改成效,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局办公室、局领导,通过局班子、审计组汇总分析,督促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1月底,梳理出清理范围审计项目10个,共涉及审计查出问题41个,经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以及审计督促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6个,整改完成率87.8%,整改金额25485.08万元,涉及面积9578.28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项目);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2个(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和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等2个问题),未整改问题3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黄茆镇政府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金等3个问题),涉及金额22055.72万元。通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了违规资金上缴,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规范了财务管理,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管理效能及水平。

四、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看,正在整改及未整改的问题共5个,占问题总数的12.2%。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认为预算执行率低是普遍性的问题,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未整改金额21553.72万元,主要涉及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糖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双高”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二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协调沟通不畅。如扶贫审计项目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及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的问题,需要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乡镇、村委等多部门协同解决,涉及的部门间没有形成很好的协作机制,始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三是进港大道项目建设业主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图纸未完成、未能做预算及送财审造成500万元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未支付;四是黄茆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原因,黄茆镇旧政府大院出租2年租金未能按时收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此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能完全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由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进度慢的预算单位进行约谈等办法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二是责成县扶贫办、县住建局、项目建设业主、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勘察设计的精准性、招投标合同的完整性、缜密性、施工图编制的合规性、必要性的审查力度,运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管控合力,推动建设项目提质增效。

三是采取审巡结合的方式,约谈黄茆镇党委、政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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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遂昌县审计局:

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原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巫法源任期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征收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以积极的态度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重复领取加班伙食补助3000元的问题,我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退回重复领取的加班伙食补助,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遂财行〔2016〕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

二、对于结余资金89.93万元未盘活的问题,已与县财政协商沟通,由我中心合理使用。

三、对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2016、2017年发放2016年1—6月食堂饭卡,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大米、食用油,发放清单未签字)作了全面整改,找到相关当事人补全发放清单上的签字,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原始凭证审核。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队伍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理论业务知识。

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确保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入账原始凭证要素齐全、票据合规。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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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江山市审计局:

贵局江审财报[2020]9号审计报告已于2020年9月27日收悉。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预算编制和管理不到位问题

原因:我单位于2018年5月22日才正式成立,成立之初因机构改革,人员调配冻结,大部分人员都到各相关单位临时借调。2018年市财政没有安排我单位部门预算。2018年底开始编制2019年预算时只有3个人的经费纳入预算,2019年5月开始人员陆续到位,到12月底人员达到12人。由于省财政每年对保护区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保护区正常经费),2019年市财政没有给我们追加人员经费,增加的人员经费用该专项资金弥补,造成基本支出超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年初预算不足。

措施:从今年开始我们单位人员基本到位,我中心今后将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预算收入和支出,将上级转移支付经费编入本级预算,确保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2、部分单位和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

原因:我单位成立时间短,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前期未能提前介入,创建部级保护区的部分项目又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当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些项目当年不能完工,造成预算资金未能拨付,预算执行率偏低。

措施:我们要求责任科室对照梳理本单位预算安排,加强各环节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今后我们将加强项目储备,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加快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率。

3、资产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原因:仙霞岭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投资计划是2017年市林业局向发改局申报的项目。我中心于2018年5月(人员实际到位是2019年5月)成立后该项目由我局负责实施。实施内容包括勘界立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和公益林管护、开展巡护路网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珍稀物种保护、开展综合科考和生态旅游专项规划等。2018-2019年我局实施的项目28个,大部分都是投资额较小的项目,且服务类项目较多,实施的单个工程项目也未能达到500万元统计投资入库标准,一般都通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以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对外招标,未办理立项手续。安民关管理站和深坑口管理站二个修缮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资料不全,造成结算审计未完成。

措施: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充实项目管理科室力量,完善相关科室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严格按照项目的建设程序执行。安民关管理站和深坑口管理站二个修缮项目施工方已向市财政局评审中心报送了相关结算审计资料,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已安排人员于今年7月29和8月5日对深坑口管理站及安民关管理站进行了现场勘察,目前项目审计正在进行中。审计结束后我们将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4、财政资金绩效不高问题

原因:2017年江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根据创建的要求需要建设一个科普馆,2018年建设科普馆的资金纳入市林业局的预算,我单位2018年5月成立后该笔资金划入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建设。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剂解决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用房的批复(江政函[2018]32号):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13楼作为仙霞岭管理局的科普馆。该馆于2019年8月开始建设,12月完工。由于工程结束后需要一定时间通风排气以及今年“新冠”疫情影响,实际参观人数还没达到设计要求。

措施:疫情结束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相关人员和学校等社会团体的科普参观活动。每年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软件正版化使用率低问题

原因:预算编制时公用经费定额偏低,预算安排不足

措施:我们将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认真做好正版软件的使用工作,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全力推动正版软件的使用工作,提高正版化使用率。

今后,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产资金绩效,完善有关制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6篇

一、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低保资金的整改情况

(一)对拥有汽车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拥有汽车领取低保的情况,我们会同镇乡民政员和社区干部在车管所的配合下对此类人员再次逐一进行核查,对经查实确有车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且按照相关规定其两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低保。对于申请低保前车辆已经报废或转让的,必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按低保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二)对拥有商品房、营业房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拥有商品房、营业房领取低保的问题,我们会同镇乡民政办、社区干部在房管部门的配合下对审计部门提供的相关对象逐一进行了核实调查,按照规定对三年内购买了商品房的低保家庭一律取消其低保资格,并且按照低保条例相关规定,此类人员家庭两年之内不得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他人员提供有效的证明后,按照低保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另外我们在调查核实中发现,有部分人员系移民安置到我市后,在农村修建了私有住房,虽然办理了产权证但并不是商品房,对此类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如符合低保条件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三)对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可能出现的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的问题:一是加强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凡发现低保对象已死亡的应立即予以取消低保,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并在台账中予以注销,形成低保对象动态情况月报制度。

二是各镇乡要加强与基层派出所的联系,定期到派出所核对低保对象户籍登记情况,一旦发现有低保对象死亡的情况应立即予以注销并将情况上报。

三是由市殡仪馆定期将火化人员花名报送市民政局,由专人进行信息比对,一旦发现低保对象死亡情况,立即予以注销低保待遇。

(四)对同时领取城镇和农村低保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要求各镇乡再次对低保对象信息进行核对,特别是农转非人员家庭,对已经农转非的低保对象在将其基本信息转录入到城市低保台账系统的同时,要将其原来在农村台账系统中的信息删除。对家庭中同时存在城市和农村户籍的,按其户籍性质分别进行申报,在进行信息录入时也要按其户籍性质分别录入,家庭成员信息栏不再录入另一方的信息。

(五)对领取社保同时领取低保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审计部门提供的花名。我们会同镇乡、社区逐一进行了核查,对领取社保后家庭人均收入已超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家庭立即予以取消,对领取社保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重新申请,重新入户调查,重新评议,重新公示,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保障待遇。

各镇乡民政办和劳动保障所已建立了保障对象按月会审制度,劳动保障部门每月定期将本月享受社保人员花名提供给民政部门,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二、原因分析

我们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和反思,并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我们认为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相关制度不完善

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地方都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实施办法,但都没有对低保对象的界定做出刚性的规定,只是把家庭收入作为核定低保对象的唯一标准,但是从上到下对于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财产认定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办法,致使很多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核定;其家庭资产状况如汽车、商品房、营业房等资产,也无法取证核实,再加上其本人刻意隐瞒拒不如实上报家庭收入情况;另外虽然我们一直坚持公示制度,但大部分群众都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或存在害怕得罪人的心态,即使知晓情况也不会主动举报,造成在对低保户的认定审核上困难重重。

(二)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1.民政部门使用的台账软件系年版,多年来一直未升级更新,存在信息采集不全、审核功能较低等诸多问题。另外,虽然各镇、村大都配备了电脑,但是到了村一级很多都没有专业的电脑管理人员,村组通过手工采集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后上报镇乡民政办,再由民政办进行信息化录入,造成低保对象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

2.信息系统分割,业务数据分散管理。目前我市居民个人信息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资源共享,致使低保对象在家庭财产收入核查、身份证信息比对、死亡信息核对上存在诸多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低保对象准确认定的难度。

(三)人员和经费少,工作开展难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对民生工程的重视,低保的含金量重,优惠政策多,申请的人也增多,低保工作量急剧增加,规范管理的要求也更高,而社区、镇乡均无专职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很少,还兼顾其它多项工作,又是“5、12”的极重灾区,灾后重建任务重,工作量大,服务管理对象多,工作人员少,常规审批工作开展难度都非常大,动态管理、创新工作就更难。二是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加上低保软件落后,互不兼容,导致重复工作多,无法保证低保工作正常开展,更无法开展对人户分离人员的调查和聘请低保监督人员。

(四)规范审批难

以前将低保作为解决一些遗留问题和稳定问题的手段,为了安抚和稳定工作将一些特殊人群(如失地农民和遇难学生家属)成建制的纳入了低保,并且政策有所放宽,造成低保审批时纳入容易清退难。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针对目前低保工作面临的各种情况,我们要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程度保障低保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信息比对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低保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把低保对象审批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建立了由财政、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地税、金融等部门参与的低保对象联合会审制度(府办【】94号),要求各部门各行其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低保对象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资源形成共享,为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模式

要求各镇乡低保金发放必须采取银行直发的形式,一方面可以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另一方面又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挤占、挪用、拖欠低保金现象的发生。

(四)做好宣传工作

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对国家有关政策的宣传,采用印刷宣传资料及入户宣传等手段,务必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五)积极争取资金和人员编制,加大投入

我们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量大小,积极争取必要的工作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大对低保工作的投入,保证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方面加强对低保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信息化建设所需的基本设施和信息化管理人员。二是上级民政部门应开发适应当前低保工作需要的低保人员信息系统软件,完善低保对象家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管理,确保低保人员信息完整、安全、准确。

(七)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

一是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责任感教育,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二是加强对镇乡、特别是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让基层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严格按政策审核低保,杜绝人情保。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的培训,让工作人员正确、规范管理低保人员,特别是对电脑管理系统的操作,减少工作失误。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7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ing870615”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宁波市镇海区审计局:

你局出具的审计报告(镇委审办行报〔2020〕12号)等审计结果文书2020年12月21日收悉,整改期限至2021年2月18日。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按要求落实整改。目前,要求我单位整改的问题共有2个,现已整改2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已根据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前期调研,合理控制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准确性。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根据镇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紧从严控制政府开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口上,切实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

2、规范经费支出。加强专项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项目经费严格履行专款专用原则,加强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和落实,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杜绝经费转嫁下属单位行为。

3、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和学习,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合规。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8篇

区审计局:

按照区委及区人大办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区审计局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审计。区审计局向我局反馈审计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区审计局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区审计局反馈的两方面问题,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进入长效管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企保证金清理未按时完成。

整改问题:17个项目602.96万元住宅物业保修金尚未清退。截至2020年5月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的住宅物业保修金有17笔本金合计602.96万元已到期,未及时清理并退还各建设单位,涉及15家开发商。

整改情况:目前17个项目均已按《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嘉建〔2017〕4号)要求,将保修金退还事项在物业小区内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期满未收到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属地建设(物业)主管部门书面异议(或异议撤销)的,开发建设单位可按规定持保修金退还申请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无异议书面证明等材料提出退还申请,经我局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后,将保修金本息余额退还给开发建设单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保修金事项日常管理,完善资金台账,严格退还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应退尽退。

(二)整改问题: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第9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uan89815”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交办会议安排部署,我委及时成立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并一一逐项整改落实,现将自检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方面

我委印发公布《红河州州级非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单》、《红河州州级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红发改办〔2018〕4号)、《红河州州级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事项实施清单》(红发改办〔2018〕9号)、《红河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121项》(红发改办〔2019〕1号),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并在我委的受理意见通知书中告知项目单位,政府投资项目5万元至100万元的中介服务事项,进入中介超市选择。2019年我委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在100万元以上,按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办理;2020年使用政府资金采购10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项目为“营商环境评估”,中介超市中无此专业服务,我委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此问题我委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红河州中介超市”采购,并继续告知有关项目单位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中介超市采购。

二、“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

2020年10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州市场监管局转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制定《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了《红河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联合双随机和部门双随机抽查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编制“一单两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从11月26日开始,严格按照流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对由我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对工程咨询单位的联合行政检查和部门自行开展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招标方案进行综合指导协调进行了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核查,2020年12月30日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和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

三、开办企业、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方面(一枚印章管审批效果不明显)

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至省直部门、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载明,下一步省直部门将采取人权、事权集中至部门“行政审批处”进行审批模式;州(市)拟在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加挂行政审批局牌子,将相关部门的部分行政审批权责及人员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统一审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事项。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委已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处室设置模式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加挂牌子于政策法规科),按照此次整改要求,我委对行政许可事项流转环节进行了优化,印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审查审批业务职责流程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2月25日起,将全部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科采取“窗口式”集中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出件的方式进行审批,实现了行政许可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