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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信息化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21 23:00:03

财税信息化论文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1篇

(一)“量身定做”的信息系统

1.高可管理性。面对金融业务的不断增加,对数据和系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天津国税通过方正公司搭建的独特的税务系统拥有强大的网络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的帮助税务部门全面实现网络管理和远程监测,大大提高企业对网络的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同时,降低了国税局及地方税务局在IT资产的总拥有成本。

(二)“简便易用”的培训系统

天津国税局为了提高公务员素质,使其更好的跟上税务信息化步伐,建成了一个供税务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培训教室。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内容涵盖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质量要求高,各种新技术,新系统,新软件的不断出现,国家重点税务信息化系统,金保工程系统编由四个软件系统构成,分别为:每一个系统的成功实施,都需要项目相关官员的积极配合和学习,因而为适应未来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要求,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时的信息化培训非常必要。考虑到税务系统的特殊性,各种税务系统繁多,系统维护人员较少,安全性要求较高,现有的网络培训系统以不能满足税务行业的需求,因而,天津国税局委托方正公司建成了一个供税务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培训教室,并使用了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双翼税务培训系统解决了网络建设上的难题。由于天津国税局在建设税务征管信息化方面的不懈努力,有效抑制了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政策决策的理性需求以及税务检查效率,朝着税收征管现代化大踏步迈进。但是在天津国税向下级基层税务机关普及信息化培训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省市级税务机关好于县区级税务机关,因此也暴露出许多基层税务机关征管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二、制约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因素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影响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因素很多,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概括:

(一)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剖析,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缺乏观念支持,基层税务人员对信息化建设认识有偏差。税务征管信息化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尽管已经进行好几年,但发展很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观念上的问题。对蓟县分局的10多名税务人员初步调查:对税务信息化缺少必要的认识,不知道税收信息化是什么的占大多数;认为信息化建设高不可攀,客观条件不具备的也很普遍而能清楚回答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的只有2人。或许这样的调查不能代表较深层面的现状,但可以看出加强基层税务人员信息化观念迫在眉睫。

(二)客观原因

1.成本太高,基层税务机关的财力难以承受

从长期来看,虽然相对在降低税收成本减少偷税漏税方面带来的收益是“物有所值”,但有限的财力制约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建设、硬件配置、设备维护等方面都难以快速推进,因此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计算机依托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基础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高、源端信息和集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能共享、数据传递和存储技术有待完善等问题。

2.缺乏专业人员

就税务系统的人才状况来看,目前税务系统内部不仅缺少网络管理人员,而且缺少系统操作和应用管理人员,更缺少精通税收、经济、管理以及数学等专业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由于没有专门人才对税收信息的开发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使税收信息的管理与应用只停留在简单的模拟手T操作的水平上,即使有的地方初步应用了一些辅分析系统,也只是局限于对历史数据的静态分析,尚不能做到动态预测与管理。究其原因,都是受人才引进渠道和工资待遇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工作在基层,尤其是郊县的就更少。以蓟县分局为例,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几乎没有,全市国税系统系统仅有的这方面人才又都集中在市国税机关信息中心,基层征管基本上是没有熟练掌握征管软件程序的人,另一方面,县级国税局受工资制度限制,也难以留住人才。再有就是信息技术培训缺乏系统性,仍有一部分人虽会操作也仅限于开票,打字等,计算机功能远远没有发挥。

3.税收管理的专业化分工不到位

目前,税务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和静止环节来进行划分,没有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和广泛性,而是仍然按照工作环节划分专业职能,并且各专业职能之间包括各环节内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的现象。譬如,在征收专业化基本到位的条件下,作为税收管理重要内容的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专业化分工明显缺位。从近年来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的运行情况看,不仅其职能相互重叠,并且在每个环节的内部也同样没有明确的专业化分工。纳税评估在具体操作中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操作办法,对相当一部分评估对象只是简单地走过场。稽查选案则是根据纳税申报的一些资料和计算机中的有限信息,对选取的案源进行评析,在稽查选案对象的确定上,非数据信息的成分大。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不同目标导致的差异―浅析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

 

会计目标是指会计所要达到(实现)的境地或标准。会计是旨在提高企业和各单位活动的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而建立的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

财务会计目标分成两个流派:受托责任派与决策有用派。受托责任派认为,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它以历史的客观的信息为主,强调的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认定的两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十分明确,没有模糊缺位的现象,相应的财务报表应以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及其评价为重心。决策有用派认为,会计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进行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更强调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它所认定的两权分离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不是直接进行沟通交流,相应的财务报表的重心是企业未来现金流动的金额、时间分布及其不确定性。

税务会计的目标则是向信息使用者即各级税务机关、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提供有关信息,以便使他们进行税款征收、监督与检查、经营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等相关会计活动。税务会计目标可分为基本目标和高层目标。基本目标是遵守或不违反税法,即实现税收遵从(正确计税、纳税、退税等),从而降低遵从成本、实现涉税零风险。高层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其进行税务决策、实现最大涉税利益的会计信息。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一)核算对象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即与计税有关的资金活动。

(二)核算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

(三)核算原则不同

财务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而税法则主要是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便于保管,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此外,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更重视可以预见的事项,而财务会计则可以有所不同,在特定时候,财务会计可以考虑币值不稳的因素,如在物价变动情况下,企业通过会计计价方法的选择,寻求能够较为合理的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计量模式。

(四)计算损益程序不同

税收法规中包括了修正一般收益概念的社会福利、公共政策和权益条款,强调应税所得与会计所得的不同。各国所得税税法都明确规定法定收入项目、税法允许扣除项目及金额的确认原则和方法。企业按税法规定确定两者金额后,其差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税务会计以此为法定依据,但在实际计算时,是在“会计所得”的基础上调整为应税所得。当财务会计的核算结果与税务会计不一致时,财务会计的核算应服从于税务会计的核算,使之符合税法的要求。

三、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

由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存在目标差异,造成二者蕴含的会计信息和信息使用者也有差异,显然,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由于自身利益的驱使就要求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做出不同的工作目标取向。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税法、税制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复杂,为适应纳税人需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成为必然。

(一)体制改革要求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相分离

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只有在两者分立的基础上才能得以保障。因为在传统体制下,会计制度中的某些规定呆板,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遵循税法的要求,由于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同时遵循税法的规定,使得在企业费用等问题上经常出现所谓的“合理不合法”的会计事项,有时难以真实、公允地反映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另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销售方式的增加,企业销售业务的核算应有更大的灵活性,而在财务、税务会计合一的会计制度中,税法对销售确认的时间、销售额实现等内容的会计处理具有严格的要求,使得企业会计核算缺乏应有的灵活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因此,只有二者分离才能既保证税法的公平和刚性又保证财务会计能更好地体现会计、财务管理的职能免费论文下载。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

税法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而财务会计体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因为其是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来进行核算的毕业论文怎么写,主要是满足微观企业投资者的需要。鉴于我国多元投资主体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现状,要使会计核算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必须分离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

(三)政府和出资人取得收益的行为差异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出资人愈益表现为多元化,非政府出资者的比重愈益提高,这时政府税收与出资人(非政府出资者)投资收益的对立就愈益明显。

(四)国有企业改革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会使企业的经营和企业的会计核算存在较大的灵活性。这必然要求税法予以严格约束,才能使各种税金的计算缴纳得以正确、及时的完成。对此,只能承认财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走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的路。

(五)健全我国税制的需要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

税制改革使中国的税收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体制下,稳定税基、规范缴纳行为、优化税收收人水平的要求和各项复杂的计税工作,不可能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一一体现。因而,作为纳税义务人,不论其经济性质、组织形式和经济范围,都需要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以适应依法、合理、准确纳税的需要。

(六)改革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必要的。

四、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的现实意义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制定决策和税务部门的监督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可以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投资者提供税务方面的经济信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可以向国家税收征管机关及时准确提供企业纳税情况,使税务部门全面、准确地反映和监督企业依法纳税情况。

(二)有利于企业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及国家税制的完善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分离,使得税务会计独立出来,可以促进广大会计人员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对税收法规的熟练掌握,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有效的筹划,尽量使企业的实际税负最小化,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政府则要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上,获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国家税制不断完善。

(三)有利于保证税法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某些规定的不一致性,很难做到财务会计和有关税收的处理结果严格符合税法的规定,从而影响税收征管工作。二者分离后,税务会计可以专门研究如何保证纳税活动按照税法来进行、如何处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从而有条件保障税法的严肃性。

(四)有利于会计准则向国际惯例靠拢和财务会计的规范化

财务会计须符合公认准则要求,以真实的反映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要求不能受随经济形势变化而变化的税法制约,不能随税法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又不能不按税法的要求来计算和缴纳税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只有使二者相分离,这样我国的财务人员才有可能不受税法的制约,缩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而真正的按照事实、公允的要求提供会计信息。

(五)有利于丰富会计理论和方法,完善会计学科体系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可以使税务会计逐渐形成关于纳税活动的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同时也可以使财务会计逐渐走出“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旧模式,从而逐渐形成相对独立和健全、稳定的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学科体系。

综上所述,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分离具有客观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我国正全面贯彻实行新的会计制度和新的税制,此时更应该正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技术方法和理论经验,将我国的税务会计早日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税务会计模式,使两者各自服务于自身的目标,更好地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盖地.税务与税收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17-18.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3篇

税收是公民因为公用品而向国家付出价格或贡献,这一价格同时也体现其价值;且能够适度反映并影响与之相应的各方价值和财务及资信状况。或,由于“税收与计税价值的函数与反函数关系”,因此客观上存在“与税收相应的价值、资信、诚信体系”。据此可以惩恶扬善,减缓信息不对称问题,增进市场透明,促进市场运行,防范风险与危机……

关键词:税收 价格 价值 资信 诚信 信息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金融欺诈、财务造假、债务危机、富人逃税、环境和资源及社会保障等问题不断暴露……一件件案例显示:资本的贪婪、欺诈,信息不对称,乃至“信息黑洞”,以及现有监控或调控体制的失效,既是市场与制度的弊病,也是危机的主因,并最终导致市场的崩溃。如何医治这些弊病?

一、导言

本文谨在“税收价格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的基础上,提出“税收价格与价值论”及“税务资信”等思想,希望有助于解决或减缓问题。简要地讲就是:

税收是公民因为公用品而向国家付出价格或贡献,这一价格同时也体现其价值,且能够适度反映并影响与之相应的各方价值和财务及资信,应予承认并使用。

换而言之,税收源于经济、反映经济,反作用于经济,是国家按照法定比例对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基本的经济杠杆和自动稳定器,因此税收价格,堪称税收杠杆上的“星”――是税收主体的价值、资信、涉税信用、社会贡献等重要标志,由此可以建立并应用“与税收相应的价值、资信、诚信体系”――从而惩恶扬善,维护公正与秩序,增加市场透明度,减缓信息不对称问题,防范风险与危机,促进市场运转。

(一)税收价格

根据税收价格理论和税收计征规定:

产品(货物、财产)总价格=产品(货物、财产)不含税价格+公用品价格(公民因为公用品而向国家付出的贡献或价格――税收)。(公式1)

公用品价格(税收)=产品(货物、财产)计税价格*税率。(公式2)

“产品(货物、财产)”以下统称“财产”。

(二)税收价值

根据上述公式,税收价格反映其价值(包括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

财产总价值=公用品价值(税收绝对价值)+财产不含税价值(税收相对价值)

(公式3)

换而言之,由于国家按财产价值的法定比例课税,因此税收也反过来体现其对应的价值(包括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就是说:税收是公民财产价值的国家“计价”,是财产、身价和社会贡献的衡量、计价、标志、证明、函数。即:

Tax=F(value), Value=F(Tax)。(公式4)

(三)维护税收的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承认并保障相关方的财产和权益

税收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它们共同组成产品的社会总价值,其中任何一方的伤害,都最终影响社会总价值,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则共赢,乱则皆输。

建立国际星级税务资信(码)体系――与税收相应的价值、资信、诚信体系,使诚信守法者得到认可和保护,无良者受到关注或惩戒,维护社会公正。

税务资信码(T*)=(税收主体一定时期内单项或综合)税收绝对价值指数 *税收相对价值指数 /…(特别资信)(公式5)

税收绝对价值指数,即税收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税收绝对额的数量级;而税收相对价值指数,则表示税收与其相对价值之比,反映税收相对于经济要素数据的深度;特别资信,记录因无良原因而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所涉及的税收指数和信用事项。它们共同组成税收主体的“税务资信(码)体系”,并以“星级化”、“国际化”的方式运用。

亦即,以税收价值(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及特别资信为基础,建立“国际星级税务资信体系”,反映乃至影响税收主体的价值和资信以及诚信状况等。

由此,通过税收价值,引领价值取向,增进自律性与他律性;通过税务资信的星级,适度披露相关方价值、资信、诚信等指标,增加市场透明度,减缓信息不对称程度;通过税收调节与相关制度,惩恶扬善,平抑贪婪与欺诈、垄断和暴利、特权和不公等矛盾,解决市场的某些弊病,包括贸易、金融、社保、投资、监管等方面的某些问题,减少欺诈与风险,促进市场运转,减轻危机程度。

二、税收价格与价值论

关于税收的起源、本质与属性,历来有多种说法,当然也包括以下论述:税收价格论与贡献论。

(一)税收价格论与贡献论

1、税收价格论

税收是公民因为获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税收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税收契约的客体。参见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Erik Robert Lindahl,1891-1960)的“税收价格论”。

从税收价格论和税收的计征角度看:

财产总价格=财产的不含税价格+公用品价格(税收) 公式1

公用品价格(税收)=财产计税价格*税率 公式2

税收价格论数例:

例1. 历久弥新的中国传统的租税论。税收是什么?《说文解字》:“税,租也。从禾,兑(亦)声。”“租,田赋也。从禾,且(亦)声。”即:税收是国家基于“公田”(公共品)的产出而收的租金。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从夏商周的“井田制”到隋唐的“均田制”,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和相应的税收制度。它包括以下含义:

(1)“税”的来源是“租”――国家就“公田”(公用品)收取的租金。北魏、隋唐(唐初)的公田制(均田制)和租调制(或租庸调制),都明文规定,“税”是“公田”(公用品)之“租”。(春秋时的鲁国“初税亩”,则是对私人开垦的“公共荒地”征税。)

(2)“税”的本质是“兑”―― 变易、兑换。国家承认人民对“公田”的使用权,或直接向人民“均分公田”,而人民则向国家纳“租”。

(3)税收按“财产”(公田的数量)和“产出”征收。

(4)“税”作为“公田”(公用品)的租金,体现“财产资源税”、“产品税”、“收入税”的统一,集“财产制度、税收制度、社会保障”于一体。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八家为一。梁传曰。古者公田为居……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此古田之制。”《康熙字典》:“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虞衡之入也。”)

实行上述税收制度的时代,都获得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与繁荣;而一旦上述制度遭到破坏,则社会走向衰败、瓦解,甚至人亡政息。

例2,土地增值税、环境资源税、社保税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等等,这些都能体现税收的本质――公民因使用公共资源(或公用品的转移价值)而支付价格。

2、税收贡献论

税收价格也是一种“贡献尺度”。税收是公民因为公用品而向国家付出的贡献,是公民对公共利益的回馈。税收的绝对额和相对额,则是这种贡献或功德的度量。

《说文解字》:“贡(赋),献功也;功,以劳定国也。”《说文解字注》(段玉裁):“贡,功也。九职之功所税也。”按:贡(赋),即“contribute, contribution,tribute”。

(二)税收价值论

从上述“税收价格论”和税收的计征(公式1和公式2)看,税收价格还同时体现着税收价值(包括税收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税收绝对价值是指:税收的绝对额所对应的公用品价值;税收相对价值是指:与纳税相对的财产价值。

财产总价值=公用品价值(税收绝对价值)+财产不含税价值(税收相对价值)

公式3

1、 税收价格首先反映其绝对价值

即:税收的绝对额所对应的公用品(转移)价值。

犹如工厂的土地和道路、办公设施、科研费用、安保费用、管理费用、福利费用等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及价值转移,公民支付或负担的流转税、财产资源税、社保税或公积金、所得税等,这些税收都直接或间接地对应着公用品(转移)价值及相关权责。见下表:

例如:土地增值(税)的“秘密”:税收与公用品价值。

土地增值=a(税收投入到公用品的转移价值)+b(税收投入到公用品的价值增值)

一般的财产(包括房产),都会因使用和时间而贬值,土地为何能能保值或增值呢?这是因为,它获得了:

税收直接投入到公用品的转移价值――国家通过税收对当地交通、教育、医疗、安保、市政等投入,使得“地主”和“住客”都“坐享其成”。

由上述税收投入到公用品产生的价值增值:社会安定、人口和结构改善、产业变化等带来人类劳动的集约价值――犹如“量本利效应”和“几何体形变效应”――表面积和厚度一定的中空几何体由“形变”引起的的容积增加――面数越多,各面的大小越均匀、流畅,容积越大,使用效益越大。

2、税收价格还反映其相对价值:与纳税相应的财产价值(财务数据)和相关权责

公用品价格(税收)=产品(货物、财产)计税价格*税率。

通过上述公式,可以看出:由于国家按财产价值的法定比例课税,因此税收也反过来体现其对应的相对价值。就是说:税收是公民财产价值的国家“计价”或函数。即:

Tax=F(value),

Value=F(Tax)。公式4

公式中的F(tax)――与税收相应的财产价值(财务数据)和相关权责等,不妨称之为“税收财务价值(数据)”,简写为“F(t)”。其中价值(Value)可以是含税价值,也可以是不含税价值。

在财务分析中,既可以用税收的绝对价值映射(代表)其相应的财产价值(财务数据);也可以用税收的反函数,倒推出相应的财产价值(税收相对价值和财务数据)。见下表:

3、税收价值与财务状况的比对分析

从税收价格论和税收的计征(公式1、2、3、4)角度看:由于国家按财产价值的法定比例课税,因此税收也反过来体现其对应的价值(包括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财务状况等。可以说:税收是公民贡献和“身价”的国家计价,是财务状况的直接证明,并且这种证明以其实际交纳的税金作为保证。

从财务角度看,国家税收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财务数据――F(tax),是以国家税收的计征为基础,以税务稽核为检验,以税票为凭证,“以实纳税金为根本――保证和信誉”,相对于其他财务数据,其“含金量”和权威性高。因此,不妨姑且称之为“金根财务数据”或“金根指数”。它包括相对的两部分:税收绝对价值税收相对价值(财务数据)。

例如,所得税(对应、体现)利润,每股所得税(或利股红所得税)(对应、体现)每股利润和每股价值……参见:“税收价值与基本财务信息表”和“税收价值与财务分析信息表”。

税收价值(绝对价值或税收相对价值)可以反映财务信息。税收价值与财务状况的比对分析,可以应用于财务和金融等分析与管理系统中。

4、税收价格与价值、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的关系

上述公式还揭示:税收价格和税收价值、税收的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是对立统一的。

(1)税收价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

税收价格,即为税款金额。税收价值是与税收相对的公用品价值,即:在一定的税收投入基础上的公用品价值。

税收价格和价值有对立之处。人们希望支付的税收少,得到的公用品价值和收益大。

税收价格和税收价值又是统一的。例如:税收资金对科技、安保、市政等等投入增加,税收价值提高,社会安定,人口结构和社会关系改善,则生产力提高,就业和收入增长;与此相对,税收收入也同步增加。

(2)税收的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的对立统一关系

一方面,税收的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是对立的。其中任何一方的过度扩张,都影响另一方的价值实现。

另一方面,税收的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也是统一的。两者互为需要,互相支撑,互相转换。税收的绝对价值能够体现相对价值;根据相对价值,也能计算绝对价值。两者共同推动并组成产品价值和GDP的实现。例如,国家税收的科技投入,可转换为生产力和产品价值;市政等投入转化为房地产价值;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投入,使得政通人和社会繁荣,从而产生劳动集约价值。同时,产品价值增加,又带来国家税收的增加。

5、税收价格与价值,同相关经济要素、市场及国家的关系

税收价格与价值,同相关经济要素密切联系,同市场运行、国家运转相互依存。

(1)税收价格与价值,同相关经济要素的关系

税收源于经济,反映经济。由于税收参与国民经济多环节、多层次的分配,因此可以根据不同环节不同税种的“税收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析经济数据。

如:分析价格、价值、资产、销售、利润、负债、信贷等诸要素相互关系(略)。

再如:分析项目或产品(包括房地产、资源、金融等)买卖或投资中,诸方面利益关系、价税关系、信贷决策等(略)。

(2)税收价格与价值,同相关市场及国家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价格与价值,同市场运行、国家运转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金融欺诈、财务造假、债务危机、富人逃税、环境和资源及社会保障等问题不断暴露。从世界经济危机、市场崩溃,到中国的房地产和金融问题及社会问题等,不一而足……

一件件案例显示:资本的贪婪、欺诈,信息不对称,乃至“信息黑洞”,监控和调控手段的失效,既是市场经济的弊病,也是危机的主因,并最终导致市场失败或国家危机,包括:美国次贷危机,中国“地主”与利益集团的贪婪导致的楼市高危、过剩与紧缺、市场失效等,以及国际国内市场诸多产业、金融等矛盾。

税收价格与价值(包括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同时反映并调节相关各方的价值和财务状况,应予承认并应用。通过税收价格与价值,可以展示或发现信息,知己知彼,采取宏观与微观措施、集体与个体措施、事前与事后措施,防范风险,缓解危机;在人类社会“食物链”和人与自然的“食物链”上,各利益主体彼此“共生”,相克相生,相反相成,和谐发展,而不是一方将另一方“吃尽灭绝”。

(三)税收价格与价值论的要求

维护税收的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完善财税和金融体制,平抑贪婪与不公,减缓“信息不对称”程度,防范风险与危机,促进市场、社会、国家的和谐发展。

承认并保护各方的税收价值(包括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并使之得到应用,实现价值增值。

维护社会公正,平抑贪婪与不公。从税收价格和价值公式可以看出,税收价格与价值、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因此,税款的征收与使用、负担与收益,税收分配(征、免、退、用等)对象、依据、环节等的确定,各方利益和权责的调整等等,都需要公平合理,责权利匹配,包括反暴利、反欺诈、反垄断、反特权等。

建立健全“税务资信体系”,即“财产-财务-金融-税收-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减缓“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各利益主体(包括市场主体与国家),各司其职,采取监控和调节措施,惩恶扬善,防范风险,维持秩序,维护公正,促进各方和谐发展。

(四)“税收价格与价值论”同其他相关理论紧密相联

1、税收价格论(Appling Tax Price Theory,Erik Robert Lindah, Swedish)

税收是公民为了获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税收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与公民之间一种“交换”。

2、经济调节说(或“税收调节”,Tax adjustment)

由于市场经济机制的失灵,税收除了筹集财政资金的职能外,还有调节经济运行等职能。通过税收,调节资源配置和财富分配,增进社会福利,刺激投资和消费,促进就业,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增长。

3、信息不对称理论(Asymmetric Information theory,George A. Akerlof, Michael Spence, Joseph Eugene Stiglitz, American)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 在相对的经济个体之间的信息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这种状态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公平、公正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要想减少其危害,政府应加强对经济的监督,使信息尽量由不对称到对称,由此更正由市场机制所造成的一些不良影响。

4、其他税收学说,如交换说、保险说、义务说等等

税收价格说、交换说、保险说、义务说等学说阐述了税收与国家的关系、公用品(包括有形或无形的公用品)和个人财产及市场的交互关系;经济调节说讲述了市场的失效、国家(政府)对经济的调节职能;信息不对称理论则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并最终导致市场的失效,人们应重视信息资源,政府应对经济运行进行监督。

本文的观点与这些学说是紧密相联的,是上述学说的补充。特别是:针对因信息不对称、市场失效、现行监控与调控措施的失灵而导致的经济危机和国家危机,主张通过税收价格与价值(包括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反映并调节相关各方的价值和财务状况及资信,以解决或缓解矛盾。

关于“税收价格与价值理论”的应用和“税务资信(码)体系”的建立等,略。

参考文献:

[1]Appling Tax Price Theory Erik Robert Lindah(1891~1960, Swedish)

[2]The Leviathan, Thomas Hobbes(1588~1679,English)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hobbes/

[3]Asymmetric Information theory American:George A. Akerlof, Michael Spence, Joseph Eugene Stiglitz “1 Introduction”, “2 Key Concepts of the Theory”.

[4]《康熙字典》:贡、税、租、井、田.康熙皇帝(1654~1722)御制.张玉书(1642~1711)、陈廷敬(1638~1712)等编撰.http:///

[5]《说文解字》:贡、井、税、租.许慎,约58年-约147年,中国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4篇

【论文内容摘】:本文将从理性思维;讲求实效;理论先行,方法科学;知行合一行重于知三个方面阐述如何进行纳税评估加强税源管理

教师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日常掌握的各种外部信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对纳税资料系统的审核、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异常现象,监督、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为税源管理、日常检查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

一.理性思维,讲求实效

现代国家的税法,都是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这表明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它一开始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形成的规则,而不是对人们自觉形成的纳税习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认可。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征税权凌驾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之上,是对纳税人收入的再分配。税法属于侵权规范。征纳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与对立是显而易见的,离开法律约束的纳税习惯并不存在。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义务性法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它所规定的行为方式明确而肯一定,不允许任何人或机关随意改变或违反。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税法的强制性是十分明显的在诸法律中,其力度仅次于刑法,这与义务性法规的特点相一致。从税法的角度看,纳税人以尽义务为主。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说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是从属性的。并且这些权利从总体上看不是纳税人的实体权利,而是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例如,纳税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依法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但这些权利都是以履行纳税义务为前提派生出来的,从根本上也是为履行纳税义务服务的。

教师

由此可见,征纳税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勿庸讳言,纳税人进行的税务委托、税牧筹划等都是为了寻求最小合理纳税的帮助。而征纳双方的经济信息又是不对称的,按照约翰•纳什的“零和博弈”理论,谁获得的信息更客观,谁将会更有利。对税收征管而言,尽管存在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征税依据,对税法内容理解上的差异。但税法信息是公开的,对每一个纳税人都是一视同仁的。纳税人对自身组织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信息的掌握,远高于税务机关。所以说,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还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所谓的税收的经济观,就是税收的多少,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评估这项工作,正是为了获取真实的经济发展信息,使税收工作建立在客观现实基础之上而展开的。由于税法的特点,这项工作的开展将是比较困难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思想上重视起来,要理性地思维,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纳税评估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理论先行,方法科学

究竟怎样进行科学的纳税评估,用什么样理论作指导,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现行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在这方面的理论阐述是不充分的。我们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教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经济已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去。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其理论体系已被我国政府采纳。这也是中国人世承诺的条件之一,因为我国的有关组织,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正式成员。因此,我国审计监督体系是完备的,其理论是先进的,其方法是科学的。税务部门正在逐步借鉴、采纳政府审计中一些先进的理论和方法为税收工作服务。比如,纳税评估工作中的约谈制,就是审计中的符合测试程序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所谓符合性测试程序是为了获取证据,以证实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再比如,纳税评估工作中的评估主要指标的计算就是审计中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所谓实质性测试程序包括两部分:(1)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2)对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应用的分析性复核程序。运用这一类审计程序是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上的各项认定是否公允的证据。可以说,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

如果我们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为高信赖程度,说明控制风险为最低。而控制风险越低,我们就可以执行越有限的实质性测试。如果内部控制为低信赖程度,说明控制风险很高,那么,我们只有依靠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才能控制检查风险处于低水平。可以看出,无效的内部控制必然导致我们增加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具体到纳税评估工作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应是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内部的控制程序。如果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程序不值得信赖,那么,我们将无法从纳税人提供的经济资料中获得真实的经济发展信息,纳税评估主要指标的计算更是无从谈起。纳税评估这项工作就会流丁形式。所以说,我们工作的重点应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指标的计算上。关键在于取得客观真实的原始资料。计算机学上有一句名言:输入的是垃圾,输出的也是垃圾。由于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有着完整的体系,其理论内容也较多,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对于获取企业经济信息的方法,我们共同回顾一下历史,仍然以审计为例:从1844年到20世纪初,审计方法是对会计账目进行详细审计;从20世纪初到1933年,审计对象转为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中心的全部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审计的范围已扩大到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广泛采用抽样审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抽样审计方法得到普遍运用,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可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审计理论及方法发展演变的脉络,对我们税收工作,其借鉴意义非常重大。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应由理论指导着的,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机关是要讲求效能的,方法科学是很重要的。

三、知行合一行重于知

教师

税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体现着国家在经济上的存在。马克思说,税收官后面紧紧跟着吓人的法官。税务人员肩负着使命是很重要的。同时,社会对税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权力和义务从来都是相互统一的。税务机关是所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中专业性较强的一个机关,它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部门。尚没有哪部部门法像税法那样包含着内容那么多。税法的执法力度仅次于刑法。它要求税务人员既要精通税法,又要精通会计财务理论,我们不能妄自尊大,但亦不能妄自菲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育的不断完善,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经济管理理论、方法被我国大量吸收采纳。如,从1993年的会计“接轨”、“两则”的颁布,到2005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就是一个很好地说明。目前,、财政部已经并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有:“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收入”、“债务重组”、“建造合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非货币性交易”、“或有事项”、“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存货”、“固定资产”、“中期财务报告”等。可以说,这些准则的内容就是我们税务工作的对象。不精通这些知识,如何工作。例如“财务失败预警系统”概念的引入,对于我们快速诊断企业的经济状况大有裨益。而运用多变的模式思路建立多元线型函数公式,即运用多种财务指标加权汇总产生的总判别分(称为Z值),来预测财务危机,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更具实用价值。最初的“Z计分模型”,由美国爱德华-阿尔曼在20世界.60年代中期提出,用以计算企业破产的可能性。其判别函数为:

Z=0.012X 1+0.014X 2+0.033X3+0.006X4+0.999X5

式中:Z--判别函数值;XI一一(营运资金÷资产总额)×100;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100;X3--(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100;X4-一(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总额)×100;X5一一销售收入÷资产总额。

教师

如果企业的Z值大于2.675,则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发生破产的可能性较小;反之,若z值小于1.8l,则企业存在很大的破产危险。如果 z值处于1.81-2.675之间,阿尔曼称之为灰色地带。进入这个区间的企业财务是极不稳定的。为了动态管理税源,快速获得企业量化的总体经济状况,对重点税源企业有必要进行Z值的排序。。

我们要更加重视总预算的作用。现行纳税评估办法中的主要指标所需信息,多取之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账簿等这些信息反映的都是企业实际已经发生的情形。而纳税评估的主要作用是面向未来的,是有预测性的。总预算是指预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它反映企业的总体状况。其反映的经济信息,对于纳税评估来说,意义更大。

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要注意可持续增长率这个问题。可持续增长率的高低,取决于4项财务比率。销售净利率和资产周转率的乘积是资产净利率,它体现企业运用资产获取收益能力,决定于企业的综合实力。收益留存率和权益乘数的高低是财务政策选择问题,取决于决策人对收益与风险的权衡。企业的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增长速度。因此,实际上一个理智的企业在增长率问题上并没有多少回旋余地,尤其是从长期来看更是如此。

财务会计和税法体现着不同的经济体系,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不同的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目的,其目的是为了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立一定时期由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税法还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为宏观经济服务的一种必要手段。财务会计原则和税收法规的本质差别在于确认收入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减性。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完备,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大。有鉴于此,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对取自纳税人的财务指标,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有些财务指标是不能直接运用的。广大税务人员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与时俱进。

生产力的诸因素中,人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国家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好的制度需要人去执行、去落实。对于纳税评估这项工作,我认为以管理科室为主,综合科室、征收申报大厅为辅的管理方式较好。其理由有三:第一对纳税人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的详尽了解,非管理科室的人员莫属。第二在纳税评估工作的执行中,对一些适用法规,政策的确认上,评估指标的具体含义、计算及一些具体实务的协调沟通上,综合科室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来。而综合科室的职责也在于此。第三,征收申报大厅经过近几年的信息化建设,其掌握的征管信息是比较充分的,如果它的作用能够确实发挥出来,对纳税评估工作是有很大支持作用的。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调账问题是很重要的。账务调整,能够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审查结果,正确及时地调整账务,既可防止明补暗退,又可避免重复征税。但账务调整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该由综合科室的专门人员来做。管理科室的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出台,对于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于基层税务部门来说,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有法可依的,有章可循的。“知”存在的问题不大,关键在于“行”。知行合一,行重于知。如何把先进的理论,科学的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这才是我们工作的宗旨。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校非税收入 管理实务 对策

一、加强高校非税收入管理的必要性

实行公共财政改革以来,我国已形成了包括分税制、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金财工程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等较完善的一套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推广综合预算、切实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收入分配等就成了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政府非税收入是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其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高校非税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因此,高校作为非税收入的一个执收单位,研究、探索加强高校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高校收入行为是非常有必要的。

非税收入作为政府收入分配体系的组成部分,与税收互为补充,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再分配形式,是政府财源的重要来源,在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高校非税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成了高校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换言之,这部分收入成为高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无论从高校加强自身经济建设的角度,还是从理顺整个政府非税收人体系而言,加强高校非税收入管理都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发展变得愈发重要。

二、广西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实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广西一直都很重视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2004年,财政部颁布了财综[2004153号文,该文形成了政府非税收入纲领性文件。2007年广西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9年区财政厅等部门又就《条例》作了释义;2010年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这些文件都对广西的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据目前广西高校对非税收入执行情况调查,以及笔者的工作实践,发现高校非税收入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欠缺,高校非税收入在政策落实、非税收入界定、票据管理和核算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欠缺之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非税收入概念依然模糊,有关指导文件上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统一和细化,使之更具指导性。一是自提出非税收入的概念并执行以来,因有关文件中非税收入的概念、范围欠具体,各级财政部门在执行国家文件中也没有针对非税收入相关的一些概念进行具体的区分,缺乏具体指导性。甚至,同一概念在相关不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相左或难以区分的情况。例如,作为高校非税收入主要构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解释。我们很难在有关文件或释义中得到明确的区分,这两种收费有的解释甚至是一样的。在收费设定上都规定了其成本补偿性和有偿性,其价格标准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审定或制定;只是在审批程序上有所不同。另外。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非税收入文件中都这样规定:非税收入属于应税项目的应依法纳税,并将税后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但不明确哪些是应税项目非税收入。因此,长期以来,高校非税收入实务界很容易产生模糊,一线工作人员深感界定不明,如应税、非税不清,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不明等等,给高校非税收人工作带来一些混乱。

二是非税收人范围虽有规定,但是具体内容还不是很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或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除基金、罚没收入外,各类收入所包含或包括的具体内容仍不详,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收益三项内涵不清。比如,关于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取得的规定:利用国有资产(资源)通过出租、转让和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这里的“其他方式”具体所指不清,是自营呢?还是对外服务,有待明确。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外,其他各类非税收人项目没有明确规定认定部门、认定政策依据也不明确。

此外,由于非税收入项目多、涉及范围产、缴费情况复杂,部分非税收入收取额的计算技术性、专业性强,因而存在各地政策不尽一致,管理方式多样化的现象。

2.高校收费监督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欠缺效率。高校接受财政、物价、税务和教育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但各监督机构之间沟通不足,缺乏统一的规范,致使高校等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上可左可右、无所适从,随意性较大,最后导致效率欠缺。

现行高校收费实践中,高校收费实行的是“双轨制”,既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有服务性收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划归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物价部门联合审批(并报经人大批准通过),在收费项目、标准和资金管理上国家严格控制;服务性收费则由物价局单独审批。但两者之间并无严格的政策区分界限,收费依据设定和标准制定上都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以培训费为例,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培训费为高校服务性收费,应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报所在地省级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但在《广西政府非税收人管理条例》释义中,培训费的归属却是事业性收费,而在物价审批中又被列为服务性收费项目,要求使用税务票据。这样只会导致应税收入、非税收人不清,税收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不明的效率缺失的结果。收费多头管理和“双轨制”的存在,很容易引起高校收费的混乱,并会导致票据使用、收入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比较典型的如一些服务性收费项目,如高校信息网络管理部门的网络信息使用服务费、通信费的票据出现无票可开的现象,财政票据不能用,税务发票不给领的两难境地。

3.部分执收单位、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政策执行不到位、重算轻管。部分高校政策落实滞后,有些人员管理意识淡薄,认为只要开出正式票据、收上来人了学校财务账,进行合符财务制度的账务处理就行了,不认真分析具体收入项目的性质、归属,以及票据的正确使用,只注意具体的数据核算,忽略管理;部分单位、人员收费积极性不高,导致应收的非税收人拖延、或收不上来,或少收上来,造成部分非税收入流失。一些高校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也没有一套有效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致使高校

收费管理乱象难以杜绝。

4.票据使用方面的问题。目前,就我区高校而言,在票据使用上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票据使用缺位的现象。随着高校市场化发展的变化,高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根据这种情况,2006年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所颁布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中规定,高校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使用税务发票。2010年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再一次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人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但却未明确使用何种票据。而该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提供的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如信息咨询等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收发票。与财政部要求相反的是,税务部门对高校有些服务项目收入不予申领税务发票,致使出现了无票可开的困境,给高校事业的顺利开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是票据使用欠规范、指导不足。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税务发票的使用上。以笔者所在的广西大学为例,票据管理采用的模式是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向上级财政、税务部门申领、核销,专人管理,除银行代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校财务部门批量处理外,一般日常零星收费,由各学院等校内部门代收,开具有关手工票据。但由于各二层机构使用票据的人员多为兼职,专业知识不足,或者指导不足,因此,票据错开、作废、超期上缴、入账,字迹模糊等情况都有发生。

三是执收单位票据使用模糊。由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与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界定不明致使票据使用不清。2010年财政部关于票据使用的文件中明确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发票。而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则应当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就广西而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即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呈两难状。

5.高校内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方面问题。据了解,目前,一些高校内部尚无一套完整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从收费项目立项、申报、票据使用、执收、核算、上缴到监督管理尚无出台成文的管理办法,缺少制度上的指导文件。因而,高校内部存在收费项目拓展透明度不够,指导欠缺,执收、核算比较被动,监管不足等现象。同时,还存在信息化管理进程不足的情况。具体包括: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信息化不足;收费立项、申报、审批、监督管理信息化不足;非税收入执收和明细管理与核算信息化尚需不断完善以及校园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提高等等。

三、规范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对策

鉴于当前财政改革的需要和高校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为了妥善解决高校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加强和规范高校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1.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监管体系和规定,是执收单位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少混乱的根本保证。价格、财政及税务等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相关管理、监督部门。这些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与沟通,对非税收入的内涵、性质、具体范围、收费项目、票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和监管统一对接,力戒监管缺失、推诿,避免上级各有关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使执收单位产生混乱。

2.细化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办法,提高非税收人实施的指导性。制定一套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的概念、具体内容及范围,概念上要明确;性质上要确定,明确规定各类收入的具体内涵、认定部门和认定政策依据。为此,建议财政、税务、物价等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统筹兼顾,制定一个互相衔接和对应的具体办法,统一指导执收单位顺利开展有关事业活动。

3.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优化高校非税收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现行高校财务制度要求学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学校收费工作相当繁杂、工作量大,建议通过加强校银合作,推广采用高校委托银行代收、学校统一开票核算、集中汇缴财政的收费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既优化和简化了高校非税收入执收及核算工作,又实现了高校收费全额上缴财政,符合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4.规范高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管理。票据管理是高校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是高校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财政、物价、审计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加强票据管理有利于规范高校收费管理工作,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从源头上规范高校收入行为。为此,建议按照收入的性质,严格划分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的使用范围,非税收入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票据,应税收入统一使用税务发票。严把票据领、用、审核、核销关,督促各高校建立健全内部非税收入票据领用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票据,有效遏制混用票据、超范围使用票据等违规行为。同时,大力推进票据网络化管理,跟踪每一张票据的使用情况,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网络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票据管理人员素质,明确票据有关政策和适用范围,加强与财税部门联系,准确反映业务内容及收费项目的性质,是依法领用正确票据和顺利开展业务的保证。例如,上文中提到的网络管理使用服务和有关后勤服务业务,可以列为科教文化等相关服务业,应该领用服务业税务发票。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6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差异;协调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我国的会计制度也需做出一定调整。本文将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二者之间的差异和协调途径进行分析与阐述,以更好的发挥二者各自不同职能作用。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

1.目标差异

一方面,财务会计的目标,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记录与核算,进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编制,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科学、有效的企业财务情况、现金流量情况以及企业经营成果等相关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税务会计的目标,则是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保证各项税收工作包括纳税、计税、退税等顺利进行,而降低各项税收遵从成本。同时,税务会计还可为经济信息使用者提供科学的税务决策,保证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2.主体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是为会计实体服务,并对特定主体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等经济活动过程与结果进行计量、确认、记录及报告。同时财务会计主要以税法或者税收会计作为基础,二者没有明确的区分,但是却限制了财务会计职能的发挥,不利于会计信息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状况。税务会计的主体并不指单一对象,而是宏观意义上的会计活动,主要以税法作为导向,但是税务会计的最终目标是追求纳税人的利益最大化。所有涉及到申报纳税、税收、减免、筹划等与纳税相关的经济活动,都是税务会计的管理范围,但是对纳税人和与税收无关的业务没有核算义务。

3.核算基础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以权责发生原则作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主要以企业日常的经济管理活动为立足点,而没有完整的账务证明;税务会计则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二者共同作用的核算基础。由于纳税人有“支付钱财”、“征收管理方便与一致”的义务,所以其征收的必要性与财务会计的原则在有些方面相互矛盾,主要体现在对经济收益的确认方式以及扣减费用标准等方面。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途径

1.加强二者协调的理论性研究

加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二者协调,首先应从理论上明确它们的区别与联系,不能单凭二者之间的各种差异,就夸大它们的距离;也不能由于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就忽略它们之间的联系,而继续实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二者合一”的会计模式。这就要求在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时,必须强化会计制度和税务会计的协调理论,加强实务研究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协调二者提供理论基础。

2.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

国家应充分考虑宏观经济运行模式,慎重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同时兼顾微观主体的各方利益,促进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协调。首先,对于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标准不同等情况,应有明确认定,为二者统一提供基础;其次,企业会计准则中部分内容已接近国际标准,税法则应该进一步弥补滞后规定,加强手段创新。同时缩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政策范围,简化计算税款程序。

3.推进会计电算化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也有较大进步,对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会计工作效率发挥重要作用。由于电算化的发展,会计信息的集中处理及重复利用顺利实现,财务会计及税务会计能够在不增加原始凭证的状况下,实现分行运作;另外,电算化具有实时性、多样性、随机性等特点,实现了会计信息的连续存储、跨年存储等功能,对企业领导者及时了解纳税资金状况提供重要依据,也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提供了有力支持。

4.会计处理规范化

财务会计制度及税收法律应该在具体的工作中,根据不同规范中体现出的差异选择不同导向标准,对于企业会计处理业务的规范化,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应充分协作,并与会计原则相一致。另外,由于我国会计处理方面尚不规范,甚至缺乏必要的会计制度制约,因此必须规范并完善会计制度,再加强与税收的协调管理。

5.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虽然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应朝向国际标准发展,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及市场环境。在二者的协调方面,既要符合我国国情,又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提高企业活力、减缓企业的负担,进而有效保障投资方的利益以及国家财政收入,促进我国经济快速、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段伟宏: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必然性及实施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30)

[2]孙青:构建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关系模式的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0(7)

[3]陈慈: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的运用比较[J].经济论坛.2010(5)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7篇

摘要:asp模式作为企业外包it业务的租赁模式,改变了传统电算化会计信息处理、存储、传递的模式,仅为会计集中核算和企业财务集中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还能够从技术层面防范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本文认为,随着asp的应用扩大,asp将能够有效地整合企业会计、税务、审计、统计等信息,建立新的企业会计信息供给模式。

关键词:应用服务供应商  会计信息  供给

 

我国会计信息化发展缓慢的本质原因在于各企业均采用离线模式,导致企业牺牲较大的财力、人力和资源。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络技术和网络经济的发展,新兴的网络服务方式为企业实施在线模式会计电算化提供了新的思路-----系统外包,即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 应用服务供应商)模式。asp模式的会计服务概念在国外也是近几年提出的,但其发展却十分惊人。我国asp模式的会计服务软件显然处于萌芽阶段,真正能提供asp模式会计服务的供应商主要是用友集团下辖的伟库网和金蝶公司所开设的看吧网。asp模式改变了传统电算化会计信息处理、存储、传递的模式,为会计集中核算和企业财务集中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实时性、完整性。随着asp的发展扩大,asp将能够有效地整合会计、税务、审计、统计等信息,建立新的企业会计信息供给模式,为实现我国经济信息的一体化奠定基础。

一、asp模式会计信息供给的运行机制

asp会计信息供给模式由应用服务供应商和接受服务的企业两个主体构成。应用服务供应商向服务器供应商、网络通讯设备供应商、操作系统开发商、数据库系统开发商、网络安全系统开发商、网络管理系统开发商以及通讯线路运营商等租购各种设备、软件系统与通讯线路,以构建应用系统运行平台,在协议或合同的基础上出租给各个不同的企业使用,并按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数量收取租金。接受服务的企业在对自身的业务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后,各企业选择能够满足自己应用需求的网络会计系统及支撑应用系统运行的平台,将自己的计算机通过internet网络连接到asp的运行平台,租用asp的运行平台和网络会计软件系统建立企业的网络会计信息系统。

应用平台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软件更新、硬件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均由asp供应商承担,同时企业的会计数据存放在asp站点上,asp供应商还要负责对其进行维护,并定期备份以确保数据安全。一般而言,asp供应商所提供的会计服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网上理财服务,企业只需要通过internet登录到远程主机上,就可享受到专业理财机构所提供的理财服务。二是理财协作服务,目前大多数asp网站都提供某些中介机构的链接,用户可点击这些链接进入所需要的asp服务商网站。三是理财信息服务,asp服务商一般要提供理财信息服务,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如政策法规、会计指南、财务焦点、业务技能、专家文库、数字化管理等内容。

二、asp模式会计信息的供给

传统的会计信息供给模式是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加工处理会计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会计信息。这种信息供给模式主要受限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的原因,技术方面的原因是高效的信息传播和加工处理方式还未真正使用;经济方面的原因是会计信息供给的职能由市场执行的交易费用大大高于企业自己供给的成本。显然,传统供给模式无法规避很多弊端,如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其控制的财务部门粉饰会计数据,甚至提供虚假的会计数据,损害股东的利益。由于提供会计数据属于企业职能的一部分,不存在市场竞争,作为企业职能部门的财务部门缺乏激励,会计信息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将受到较大影响。

(一)asp模式会计信息的供给关系

在asp会计信息供给过程中,与asp关联的机构和组织包括:会计信息监管机构、信息使用者、税收征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与asp会计信息的供给关系表现为:(1)会计信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时间、范围、格式等具体要求,规范asp会计信息供给的标准;(2)企业向asp提供会计原始数据和加工要求,如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估计的确定等;(3)asp代替企业的会计职能,随时处理企业提供的原始会计数据,将结果返回给企业,并且根据企业与asp之间的合约,asp向企业经营者提供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财务分析;(4)税收征管机构通过asp直接征收企业的当期应纳税额,并将企业纳税数据凭单传送给企业委托的asp;(5)asp加工处理完成的符合会计准则的会计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料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审计后的会计报告传递给企业;(6)asp在企业授权后将企业审计后的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给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分析决策。

(二)asp模式会计信息的供给模式

ball&brown 于1968年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会计盈余信息对投资者是有用的,但仅占投资者决策所用信息的10%至15%。1973年10月aicpa发表了trueblood报告,强调会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用性,认为决策有用是上市公司信息的“第一质量”。在我国的一份问卷调查表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表示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1997年65%、1998年89%、1999年90%、2000年93%(何柱峰,《中国证券报》,2000)。由于会计信息的竞争力直接关系到会计职业的发展前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均不断强调会计信息供给目标:用户需求。

会计信息供给的直观表现是会计报告,回顾会计发展的历程,大致有如下几种会计报告模式:通用报告模式(gpr)、多栏式报告模式、事项报告模式(sorter,《the accounting review》,1969)、数据库报告模式(goetz,《advanced management》,1939)、大规模按需报告模式(肖泽忠,《会计研究》,2000)、多层面报告模式(张天西,《会计研究》,2003)。gpr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报告模式,是一种大批量生产的高度概括的报告模式,提供给不同的使用者以相同的报告,即便在传统计算机技术下,由于会计软件的功能是固化的,信息使用者不能进行自我调整以识别数据的变化。多栏式报告模式是对同一经济业务按多种会计方法加以处理,并将由此得到的不同信息在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其优势在于解决了不同会计政策的会计信息可比性问题,但可能导致信息冗余。事项报告模式和数据库报告模式的基本观点均是基于事项理论,认为应该对会计报告的理论基础进行彻底改革,会计报告应该能够提供一种理想的基础数据,而对数据的加工和组合行为由信息使用者自己去完成。大规模按需报告模式和多层面报告模式是在遵循现有会计准则和会计报告规则的前提下,考虑如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披露更详细的会计信息,但没有改变会计数据采集的起点,考虑如何提供更丰富的会计信息。

在asp模式下,数据起点由记账凭证改为直接记录业务活动的所有关键信息,多方位多角度描述业务活动,建立基于事项理论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asp模式下的会计数据处理采用事件驱动原理,可以将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按使用动机不同划分为若干种事件,为每一种事件设计相应的“过程程序”模型,当使用者需要某种信息时,根据不同事件驱动相应“过程”处理程序,从而得到相应的信息。目前,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多是将会计报表用文字处理软件录入计算机,然后转换成可以在网上阅读的web版本,以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文件格式予以公布,随着web资源的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以及信息用户需求的个性化,html逐渐显示出其局限性。1998年4月,华盛顿charles hoffman对用于电子会计信息的技术开展了调查研究,提出了可扩展企业报告语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xbrl),企业可以更为方便地采用xbrl技术披露会计信息。因此,在asp模式下不能将现代信息技术定位于一种工具,而应该彻底剖析信息技术对会计理论的影响,改变用信息技术模拟会计概念和会计报告规则的思路,利用信息技术充分保留企业经济业务中会计数据和非会计数据的原始,不做过多的会计加工,由信息使用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建立模型,选取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决策,建立基于事项理论、事件驱动、xbrl技术的会计信息供给模式。

(三)asp模式会计信息的供给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不能单纯地依赖于监管,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而应该立足人性化,加大会计信息供给的激励。传统会计供给模式下,企业自己生产会计信息,对它的监督来自于政府、社会审计机构、企业内部监督以及股东的监督。asp模式中的企业不直接生产会计信息,原有的监督主要转移为对asp的监督,asp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不但会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管制,而且在asp之间的竞争中将被淘汰,从这个角度来说,会使asp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供给会计信息,asp高质量会计信息的提供相应获得企业的肯定和回报,使asp受到激励,这两个方面都将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改善。asp会计信息供给职能从企业内部分离出来后,也将对企业经营者产生有力的激励和约束,经营者操纵、控制会计信息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四)asp模式会计信息的供给成本

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者必然考虑其成本效益,企业会计信息的供给也不例外。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并不承担信息的供给成本,对信息的供给存在过剩的需求,企业有提供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但由于承担供给信息的全部成本,因此企业会计信息的供给行为要受到较强的成本约束,当供给成本超过其所获得的收益时,企业将不愿披露更多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供给成本是指企业供给会计信息所发生的所有支出,具体包括:正常运行成本、竞争劣势成本、行为管束成本、法律诉讼成本、政治成本。asp会计信息供给模式对企业会计信息供给成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大大降低了正常运行成本,以idg2000年数据为例,传统中小企业如果要维持财务正常运行,每年在软硬件购置、数据库设置、系统维护方面发生的支出大约61万元,而采用asp模式每年的运行成本为6万元。asp对企业会计信息的供给成本的具体影响表现为:节省企业建设网络会计系统和招募it人才时的投资、降低了企业的培训成本、减轻了应用系统的后续维护与升级问题,提高了企业的运作效率。

三、asp模式会计信息供给的相关变革

(一)asp模式下的财务管理变革

    企业财务管理无论采取集权方式还是分权方式,只是一种组织行为,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要真正提升集团公司的管理水平,除了应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外,更应该借助信息技术,构架财务集中管理模式。asp中心是一个经过授权的信息管理机构,以专家服务的方式负责企业财务的集中管理。当经济活动发生时,以该经济事件驱动管理软件中的业务处理模块对经济业务进行实时处理,并将结果存放在数据库中。企业经济业务数据从最底层或源头进行实时、垂直采集,解决由于中间层的加工而导致的领导与业务层信息不对称和控制力度不足的问题,为实时控制和管理决策提供最全面、真实的数据。不同管理人员为了满足不同管理需要,可以采用不同的规则从同一数据源获取信息并通过报告工具从不同视角生成管理所需的结果,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实现事中对业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地穿透查询和控制。asp在管理软件中设置控制范围解决集权和分权管理的“权”度,可以支持采用集权管理的企业集团,从业务的组织、管理、执行和控制等方面实现高度集中;也可以支持集权与分权混合型管理的企业集团,实现业务分散经营和管理、财务集中管理。因此,asp模式中的集中管理是信息集中,信息集中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信息共享,而实时的信息共享又是为了应对瞬息万变的内外环境变化,实时做出必要的决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应变能力。

(二)asp模式下的审计方式变革

从十七世纪的英国南海事件、法国密西西比事件、荷兰郁金香疯狂推动独立审计的产生到二十一世纪美国安然事件后,人们对“审计独立性”进行了认真的再讨论和再思考。要真正地建立起一种维护会计师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的有效法律机制固然重要。但是,无论怎样严格的法律,只要有利益驱动,必然就会有人去架空制度,因此还应该从技术层面研究审计的方式方法。asp会计信息供给模式无疑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技术支撑,因为asp的信息处理和管理是经过授权的,大量的用户数据集中在asp中心,将所有asp中心的数据库连接起来就成为了可能,而且连接起来的数据库可以涵盖大部分企业的数据,而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只要在这包含了几乎所有企业数据的超大型数据库中进行勾稽检查,可以更为方便地进行社会对账(柯镇洪,《会计研究》,2000),快速检测企业的业务数据是否真实,从而可以再对这些数据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从审计角度看, asp模式在保证原始数据真实性方面有了一个很大的飞跃,可以改变以往会计信息在企业内部生产、被企业内部操纵、为了取得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信任而人为粉饰报表的行为。

(三)asp模式下的纳税方式变革

在以“大集中”为特征的新征管模式的指引下,税收征管机构不断收缩或撤并,为企业所提供的纳税空间和时间相对集中,无论纳税人出于税收强制性的约束,还是市场机制的诚信需求,致使例征期间纳税服务大厅经常出现排队缴税的现象,不可否认我们的公民在享受丰厚社会公共物品的同时,纳税意识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另一根本原因是税收征收方式过于原始,即企业的纳税方式单一。企业传统的纳税方式如直接申报、电脑报税、电话报税、银行网点报税、internet报税、ic卡报税等,这些纳税方式无法规避企业纳税的真实性缺陷,无法改变税收信息的单一性缺陷、无法减少税收信息的重复性缺陷。在asp模式下,企业的所有经营资料、业务数据和会计信息存储于asp中介机构,税收征管机构可以直接提取企业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企业纳税申报、税款结算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的纳税。从税收机构而言,asp为税收机构全面建立企业各方面涉税信息的数据仓库提供了方便,极大地优化了税收管理。一方面,税务机关依据asp数据库,可以建立企业涉税信息的数据仓库,便于加强税务稽查。另一方面,税收机关通过企业涉税信息的数据仓库,当发现纳税人在数据仓库的某一涉税指标异常时,及时加强企业的税收监控。

 

参考文献:

[1]曹小莉,浅析中国财务管理的asp管理模式[j],浙江财税与会计,2002(1)

[2]孙强,信息系统审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3]孙昌言,论会计造假的技术防范与asp平台战略[j], 财务与会计,2003(12)

[4]吴绍凯,谈会计电算化的asp管理模式[j], 财务与会计,2002(10)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企业本质,纳税信息,公共属性,披露

一、企业本质

现代企业本质上是一系列合同关系的组合,借助这些合同关系,相应的利益主体都与企业存在着某种利益关系。作为利益相关者缔结的多元资本共生体的企业,其经营决策必然会影响到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就不应仅对股东负责,应保证多元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均衡性。

税收构成了国家和公民之间最基本的契约关系,过去是纳税人很少问为什么纳税、纳了什么税、谁纳了税等,而今“无权利不纳税”意识的觉醒,公众对纳税知情权都得不到保障的质疑越来越明显,难以释怀的“馒头税”问题就是典型的体现。企业纳税信息不仅仅是政府职能部门在关注在使用,也越来越多地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所关注的。

企业信息披露的越充分,对使用者而言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此企业披露的信息不应仅局限于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应是多元利益相关者所关心和需要的信息。

企业信息范围的广泛性,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间的差异性,使得规范我国企业信息披露内容时企业本质,不可能面面俱到,但结合当前我国企业的现状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在企业披露相关企业信息时,企业纳税信息的披露是值得研究的。

二、 企业纳税信息公共属性特征

纳税是企业不可避免的事宜,企业纳税信息是企业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典型的公共属性特征。

(一) 企业纳税信息与市场分析

建立在信息高度透明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信息的快速获取是制度性因素之外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条件。

任何一个行业的企业经营者或投资者,都需要及时得到该区域相关行业尽可能具体的经济指标数据,用于经营分析或投资分析,以更好地调整本企业的经营决策或投资决策。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可反映行业在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上的调整,对企业涉税数据进一步的挖掘和提炼,能发现有利用价值的管理信息和规律,以利用其进行企业的战略调整。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与此同时也反映着目前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及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度,是国家制定调整税收制度,确定税收负担的重要依据怎么写论文。

当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等有关数据难以获取时,不可避免地错误引导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造成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投资过度带来的无效率竞争,最终影响社会资源配置,给国家、经营者及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及损失,阻碍经济繁荣发展。

(二)企业纳税信息与税收活动监督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国家征税是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侵犯,因此偷逃税款是纳税人本质的、天然的心理动机。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的不足,为企业隐匿有关的纳税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提供机会,这就无疑是“保护伞”。偷逃税的存在,使同类企业或同类产品的税收成本不同,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

在一个制度完善的社会里,信用就是资本,失信者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更大成本。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的不足,企业利益相关者无法依据纳税记录来衡量一个企业的信用品质。同行业之间相互了解的程度高于外界对其经营状态的了解企业本质,企业纳税记录信息的缺失必将导致守法纳税者的心理失衡,而认为采取手段偷逃税是值得的,其结果必然是激化了公众对税收制度的抵抗心理,加剧了冲突和紧张关系,不利于社会安定。

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人为调节”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变通政策企业有税不收、缓收等诸多怪象,不能说不可纳税信息披露无关。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严重时就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

总之,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税款,是履行法定义务,纳税情况等信息显然与公共利益相关,属于应公开的范围。

对企业纳税情况的公开化,宏观上看,有利于企业依据纳税状况以及税收的优惠状况,制定企业发展方向,从事实现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目标,有利于有关部门及研究学者依据企业对外披露的纳税信息开展研究,进而反思税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微观上看,有利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纳税,以发挥社会公众对税收征管部门权力监督和约束,防止违法违规征税现象的发生,从而有利于保障所有纳税人权利,实现企业公平竞争,最终实现社会公平。

三、企业纳税信息披露现状

目前我国除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要求企业须向其提交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可看作是税务机关强制要求企业纳税信息披露,至于企业纳税信息对外公开披露与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的信息主要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方式对外披露。上述披露虽涉及企业纳税信息,但仅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项目,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所得税”项目,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有所披露。

(一) 资产负债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应交税金”项目仅提供了到本会计期期末止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各种应交未交税款期末余额企业本质,至于是具体是那些税种,各税种的应交未交数额,全年各税种应缴或已缴的税款总数额并未展现,且“应交税金”项目中不包括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项税金。

企业利益相关者无法依据“应交税金”项目分析企业税种比例和结构的变化,以充分地评价企业在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上的调整,难以合理的确定企业预期。

(二) 利润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是按权责发生制要求确认的本会计期经营活动产生的众多价内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金合计额。构成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的,也是多数企业负担的主要税种——增值税,由于实行价外税制度,“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并未将增值是列示其中。缴纳状况及各税种的具体构成等情况,企业利益相关者不从分析,至于其缴纳信息更无从获得。

利润表中“所得税”项目仅是提供了本会计期按权责发生制要求应该承担的所得税费用,并未反映出本年度实际应缴纳、已缴纳、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数额,无法保证众多纳税人的知情权,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三)现金流量表中企业纳税信息

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收到的税费返还””和“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仅解释了企业经营活动已交纳的各种税金总额,至于缴纳税款的产生的实际年度、具体税种及是自身纳税义务还是代收(代缴)税义务所产生的无法解释。对于投融资经济活动的税金,现金流量表并没有单独反映,仅是将投融资经济活动的税金情况合并列示到“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或“ 支付的其他与融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至于税款的额度、产生的实际年度、产生的原因、具体税种及是自身纳税义务还是代收(代缴)税义务所产生的无法解释。

此外,报表中对于企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税收违法信息,产生的滞纳金等信息并未强制要求披露,是否披露则完全取决于企业自愿。

尽管2009年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对于上市公司对外公布其纳税情况做出相应法律规定,但对一般企业是否公开自己的纳税情况并没有设定法定义务,税收征管机关也只是向有关公权力部门汇报征税情况,没有法定义务向公众公开相关企业详细的征税情况怎么写论文。

总之,无论是从企业角度,还是从企业利益相关者角度,企业财务报告对于企业整体税负、税种、税款缴纳情况,及税负对经营的影响的信息均没有给予应有的充分的完整披露,不利于公众了解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度,以及国家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究竟怎样,应该扩充现有三大报表及报表附注中企业纳税信息量的披露内容。

四、企业纳税信息披露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

纳税信息显然与公共利益相关,因此披露不仅要考虑税务部门的信息需求, 同时也满足债务人、投资者、普通公众等多种多样的信息需求企业本质,凡是与企业涉税相关的内容都可以容纳到企业纳税信息中进行披露。

(二)保护性原则

信息保密权是纳税人的重要权利。企业纳税信息披露对于那些严重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涉税信息披露采取简略披露或不披露的原则。如将企业与企业客户的交易数据等涉税信息进行披露,无疑将其客户资源拱手送给竞争同行,必然对纳税人及其利益相关方造成权利的侵害。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披露纳税信息,不仅有利于税收征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纳税主体对税法的自觉遵从。

(三)实质性原则

披露的目的是帮助利益相关方更准确地评判公司价值,以做出科学决策。因此对于那些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涉税信息的披露,要本着使用者可以根据披露的企业纳税信息评价企业的经济实质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

在传统的资本市场,分析师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为投资人提供决策参考,从而将财务信息披露和公司价值联系起来,而在社会责任投资市场,也有分析师分析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为社会责任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从而将非财务信息与公司价值关联起来。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关注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有别于财务分析框架的、结构性的视角,重视审视自身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公司通过披露非财务信息,还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因此企业纳税信息不仅需要税金总量定量的数据信息,也需要定性的文字描述性信息。

五、 披露方式

增加 “企业纳税信息表” 单独反映企业各税种缴纳状况、税收优惠享受状况等信息,将其作为财务报告附注部分对外披露,以满足各方对企业纳税信息的需求。具体如下表

报表附注:×年企业纳税信息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

已纳税额

未纳税额

滞纳金

代收(代扣)代缴税额

合计

依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累计已获优惠额。

××税

 

 

 

 

 

 

 

 

  未纳税款情况说明

  发票管理情况说明:

发票开具;发票领购

发票取得 发票保管

  其他涉税情况说明

 

参考文献:

⑴吴秀波.OECD 国家公司纳税信息公开披露经验及启示[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6(9)

财税信息化论文第9篇

[关键词]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经营管理;成本性态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8.020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8-00-03

1 管理会计体系发展理论基础

20世纪,管理会计由美国会计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AAA)提出微观领域下的定义,标志着管理会计在以企业为环境起点的情况下正式被会计界所认可。由此开始,管理会计迅速发展,逐步延伸到宏观领域。财政是国家基础建设、国家治理和国家军事防卫的保障,财政资金来源于税收,税收来源于对社会剩余产品的干预分配。税收所承担的财政收入筹集职能,决定了其对企业经济的管理职能。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的会计职能由外向内转变,传统财务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功能旨在向管理层及外部汇报有效财务信息,形成可分析信息报告,但该类报告只是一种直接的数据反馈,并非有效的内部信息应用。随着需求的转变,企业管理需要利用的不仅是简单的财务信息,更包括企业全面的生产环境数据,即生产成本分析、销售数据相关报告、投资决策及预算管理等。

2 管理会计体系和财务会计体系异同比较分析

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是会计体系中的两个分支,传统财务会计注重核算与监督,主要职能是对财务信息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形成相关财务账簿和报表后,对外反馈企业的财务信息。这种信息是一种对内容的直接反馈,其中并没有较多的信息加工,反映的内容也不够全面。这一从分到总、由内向外的过程中,并没有太多对内部经营管理的分析评价。在这其中所忽略的内部经营活动应形成的价值评价和分析正是管理会计的目标导向。“一外一内”的不同价值指向,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要区别。

2.1 两者的目标导向比较

为企业管理层及外部相关者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是传统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责。在财务会计的众多目标学说中,有“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两个主要观点,其中,前者认为,企业管理层与所有者权责分离,经营者受所有者委托,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管理和价值创造。因此,财务会计的职能目标在于将财务信息客观真实地汇总反映于财务报告中,以便企业所有者和投资债权人了解企业资源是否有效利用。后者认为,财务信息的如实反映,是为了让使用者通过财务报告的信息合理评价企业运行情况,从而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前者强调的是可靠性,后者要求的是相关性。

管理会计作为会计体系的分支,同样是企业管理经营投资所运用的一项工具。但相对而言,管理会计的追加目标是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模式最优化,并在作为工具方法的利用过程中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由此可知,相对传统财务会计的对外反馈,管理会计的侧重点在于从各部门到全面系统的内部经营管理优化。

2.2 主要内容对比分析

除财务报表外,传统财务会计中并没有太多对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工具方法,但近年来,高级财务会计新增了一部分内容,不难看出其来源于管理会计基本理论,是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的一个主要表现。二者之间主要内容的不同点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看出,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除了“对外对内”这一主要区别以外,还有一个主要区别是事前与事后,管理会计的工作内容主要为事前及事中的预测和控制。财务会计主要包括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评价,而管理会计的价值评价是一个整体的框架体系,大到整个企业,小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流程,各个项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面梳理评价。

3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纳税评估应用案例比较分析

纳税评估在运用传统财务会计时,往往只能直接对会计账户中相关科目下的数据进行分析。例如,工业企业可直接根据其生产成本类数据推测出其生产情况,再将其生产情况与账面实际库存数量进行对比,分析其是否属实,以此评估出其相关应税项目。

3.1 完全成本法纳税评估应用案例

设某砖厂(假设该厂为订单式销售模式企业,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税款,征收率3%)2014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5万元,缴纳增值税7 500元。假设其所销产品单价为25元/kg,每生产1单位的产品需耗电0.2千瓦・时,那么该厂所耗电量应为2 000千瓦・时,根据工业用电电费0.58元/千瓦・时,得知该厂该月电费应为1 160元,具体分析如表2所示。

但经查得知该厂该月实际缴纳电费2 900元,则收入费用实际情况应如表3所示。

由表3测算其实际销售额应为62.5万元,则增值税应纳税额应为18 750元,该厂应补缴增值税11 250元。此案例即根据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及相关辅助费用数据所得出的纳税评估底稿,该砖厂企图通过隐瞒销售额的方式少缴税款,但税务机关仍可根据其生产所需耗用的辅助费用推算其产量,查找隐瞒的销售收入。

3.2 变动成本法纳税评估应用案例

变动成本法认为,在生产成本与非生产成本的界定下,还应追加定义变动生产成本和固定生产成本。在变动成本法的理念中,产品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应只包括变动生产成本,生产成本中与产品生产业务量无关联的部分不应承担。

在该砖厂的案例中,其耗用的电费属于混合性态的成本,既包括固定成本又包括变动成本,对比两种成本的概念,该厂所耗用的电费中,维持厂房及相关基本设备运行的部分属于固定成本,每月大致不变,并不随生产业务量的增加而增加;而电费中随着该厂生产业务量增加而增加的部分应属于该厂的变动性生产成本。假设该厂维持厂房及相关基本设备运行所需电量为每月650千瓦・时,即377元。在分析该案例时,如果运用变动成本法,根据其销售收入测算的分析如表4所示。

根据实际缴纳电费所测算出的销售收入为543 750元,应补缴增值税8 812.5元。显然,只将与实际生产相关的部分引入测算,将成本中与实际生产并不相关的部分剔除,运用变动成本法所测算的纳税评估结果更为合理。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可运用本量利分析,当被评估企业所申报销售收入低于其保本点,甚至低于其销售收入线与固定成本交叉点时,该企业很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如图1所示。

4 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发展对税收管理产生的影响

从以上的比较分析中不难看出,传统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转型为新型财务会计的趋势锐不可当。经济时代的发展,使得无论是市场还是企业本身对会计信息的利用层次都一再提高。财务会计的发展脚步将不断与管理会计相重叠,管理会计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和报表也会逐渐进入税收管理和纳税评估的视野。

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融合转型,是一次会计体系的框架重建。当然,管理会计在国内的发展仍然受多种因素制约,从企业外部来看,管理会计体系在国内出现时间不长,机制模式尚未形成;从企业内部来看,大部分企业对改革都有排斥惯性,且管理会计的实行需要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这需要企业投入更多的成本和人力;管理会计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起点较高,它超脱于简单的记录和核算,难度起点高,这需要会计人员拥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税务机关对会计知识的掌握是征收管理的基础。税务机关对企业会计信息的了解,是其开展征收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的关键。因此,税务人员必须对企业所运用的相关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以及管理会计理念有基本了解。

5 关于管理会计发展进程的几点思考

首先,管理会计的应用要做到张弛有度。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将管理会计相关理论和工具方法应用到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中,过度追求改革或排斥管理会计理念的引入都无益于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

其次,管理会计是对财务会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并非财务会计的替代,一味追求将会计信息全部应用于管理会计只会越俎代庖。财务会计是处理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信息的基础,如若企业忽视基础建设,只追求上层建设,也只会是舍本逐末。

再者,前文提到管理会计重视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财务会计只能做到事后分析,但这并不代表事后分析不重要。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信息的直接汇总反馈,它是对企业一段时期的信息总结和汇报,是企业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计划依据。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三者之间是一个有机整体,也是一个循环的流程,它们互为基础,互为支撑,互为结果。

最后,对外而言,财务报表等信息是管理层或信息需求方对企业内部经营情况了解的必要途径,不可或缺;对内而言,管理会计理论方法是企业内部管理控制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有效措施。同时,管理会计信息在各经营活动区间都可以进行信息的实时有效反馈,无需等待财务会计信息的后期多层加工而最终汇总形成的财务报表,提高了信息资料的及时性。

总之,作为税务管理机关,正视宏微观经济事实,时刻把握管理会计理论进程,是推进财务会计转型的有效催化剂。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二者之间有相同的目标,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经营筹资,为企业长短期战略发展谋最大权益。会计是把握企业经济命脉的根本,而管理会计将会计融入企业各部门中,将会计工作推向企业全面管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结合所提供的效用信息,在企业决策中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改革的道路坎坷崎岖,应数措并举、统筹兼顾,从市场经济出发,从企业自身出发,从具体需求出发,将改革的措施落到实处,顺应会计体系科学发展的趋势,促进我国管理会计全面改革,最终成功建设中国特色管理会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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