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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1-16 20:10:18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1篇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2015〕19号)要求,今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网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高校要注意加强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保持与省招生办公室的紧密联系与配合,并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学校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

(二)严格选派招生工作人员。各招生院校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和教师到本校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

(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录取网络的安全、畅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合理的值班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人机结合,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首次登录录取管理系统时,请及时更改登录密码,如有问题,可与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联系。各招生院校要妥善保管好登录系统的密码,指定专人负责,一旦遗失或泄漏应立即报告省招生办公室。

(四)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的招生信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把“阳光工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的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招生院校应认真细致地做好远程网上录取的网络检测和维护工作。凡存在网络故障影响远程网上录取的,应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网络通畅。

(二)为便于沟通和处理录取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各招生院校认真填报《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通讯联系方式》表(见附件),并于4月13日前传真到省招生办公室。表上已确定的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在录取期间原则上不更改(确需更改的,请及时通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需与省招生办公室保持通讯畅通。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XP,内存512M或以上,并可进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的计算机。登录系统时,不允许通过代理服务器联网访问广东省招生网站。要注意本地机的个人防火墙或其他安全系统的设置,保证广东省招生录取站点是安全受信任的站点。

三、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调整计划时间:4月13日。

录取时间:4月14-15日。其中,4月14日8:00-17:00高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4月15日8:00前高校必须确定拟录取考生,并清退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17:00 前全部录取工作结束。

考生资料送审及打印录取名册时间:4月19-21日。

请各招生院校务必按照网上录取的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录取、退档工作。

四、网上录取工作程序

(一)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

(二)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凡线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计划且确需增加计划的高校,请于4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盖有高校公章的公函传真到省教育厅规划处。4月13日,经规划处同意增加计划的高校在网上进行增加计划的操作。若总计划不变,则各专业间的计划调整可在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后进行。

(四)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线上全投的方式投出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公布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阅,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后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高校不合理拟退档考生,省招生办公室退回高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

(七)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到省招生办公室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主管校长在录取名册及审批表上签名(签章)、加盖本校公章,省教育厅规划部门核准招生计划并加具印章,然后,将拟录取考生的档案(含在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广东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按录取名册上的顺序排序送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交录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并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八)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新生户口管理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2015〕9号)的规定执行。

(九)经广东省物价局核准,普通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需向省招生办公室缴交网上录取费30元。请各高校在报送录取名册前按实际录取人数,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汇出网上录取费,并将银行信汇单或收据复印件送省招生办公室录取现场交验。录取现场不收现金录取费,请各招生院校不要带支票或现金到录取现场。未缴纳网上录取费及考试费的,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2篇

一、成立领导机构

接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任务后,我们立即成立了扶绥县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科协的副书记任组长,政府联系科协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科协主席、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科技局以及各乡镇一名分管领导(科协主席)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协,由县科协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县科协副主席担任副主任,成员从县科协干部中抽出,在协调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情况

1、元月10至12日,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中所拟在十一个乡镇建立的科普活动站进行场地选址。即整合各乡镇原有的文化站,成立科普活动站,单独腾空1—2间场地面积在40—60㎡作为科普活动室。

2、在村级制作科普宣传栏。128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共131块,拟整合现有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基本为砖墙结构,有挡雨装置。

3、村级落实兼职管理员1名,由村委、居委会定工干部兼任。

现各村已配有科普员一名。

4、目前已购置电视机(29吋)11台,影碟机11台;定做阅览台(桌)250张,方头櫈500个。

三、前期经费投入

县财政已落实配套经费3万元,这批经费已安排购置电视机、影碟机、制作阅览台、方头櫈等。

四、问题和建议

1、经过近3个月的宣传和发动,群众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有了初步了解,认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实实在在为农民排忧解难的好事,群众参与的热情高涨,迫切希望上级科协领导能够抽出时间多到基层走一走,看一看,指导各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3篇

教育部、 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对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总体情况今年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在西藏投放军警院校青年学生和国防生招生计划共134名,其中军队院校65名、武警院校60名、国防生9名,全部为二本以上(一本86名、二本48名);除1名女生(理科)和8名文科男生计划外,其余均为理科男生计划。另外,解放军理工大学有3名招生计划,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培养学员(无军籍),理科二本,不限性别。报考以上院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省军区系统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今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在招生计划投放上,坚持向生源大省、教育大省重点倾斜,兼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升学需求。今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对象条件调整从今年起,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 17 周岁、 不超过 20 周岁(截至报考当年 8 月 31 日);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政治考核政策调整一是调整了政治考核的组织时间。为了增强政治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人力、物力浪费,政治考核主要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并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投档录取前将考生政治考核结论与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结论一并送交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二是简化政治考核组织流程。明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为政治考核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政治考核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县级人民武装部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按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军检政策调整及其主要考虑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从军队院校和驻普通高校选培办抽调人员具体实施。主要有 3 个方面调整:一是严格控制军检数量比例。参加面试考生数量由以前的“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 倍,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调整为“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 倍掌握”,并规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二是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三是明确军检结果查询及申诉复议渠道。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 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招生投档录取政策调整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 110%投档 (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 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 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 4 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三是严把退档条件及程序。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今年在招生信息公开及监督方面有重大改进今年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军队生长干部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主要有 3个方面的改进:一是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依托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网(Gaokao.Chsi.com.cn)、中国军网(www.81.cn)、军队人才网(www.81rc.mil.cn)建立招生宣传网络平台,实现招生政策信息的及时发布及关键环节的信息查询。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在军地有关媒体上播发招生政策、 院校情况、学科发展等内容。5 月中旬,军区级单位指导省军区和招生院校开展“军队招生宣传月”活动,组织招生政策咨询会,依托部分重点中学建立生源基地,及时掌握优质生源情况,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咨询。 三是畅通信息咨询及下载渠道。省军区及招生院校开辟网络专栏、开通咨询电话,提供招生政策、计划,以及军检安排等信息咨询,政治考核表和军检工作手册等文件可通过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军检结果可通过网络查询,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招生全程舆论监督。组织军队新闻媒体对省军区、院校年度招生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并对新生复查复试、入学军训、新生教育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将招生工作全程纳入舆论监督之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有关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艺术类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简章中会作出具体明确。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的区别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同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三者主要区别在于:①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②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③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附件: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4篇

高考结束后,大家肯定都非常期待高考分数,那么你知道高考分数的公布日期吗,知道广东省高考志愿投档与录取原则吗?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2021年广东省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与志愿投档录取原则,欢迎大家借鉴参考!

广东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与高考人数5月30日,广州招考发布6月招考日历,其中提到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24日左右,届时将同时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

近日,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广州召开,今年广东高考报名人数达78.3万人,比去年略有下降。

距离2021年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全国各省市陆续公开高考报名人数,部分呈上升趋势:河南高考报名人数达125万人,比去年增加约9万人;山东79.5万人,增加1.3万人;江西49.5万人,增加3.3万人;湖南56.84万人,增加3万人……与全国上升趋势不同,广东报名参加高考78.3万人,比去年的78.8万人略有下降。

广东作为全国8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今年考生将迎来新高考首考。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夏季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其中,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均需参加。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随着考试科目增加,2021年夏季高考考试时间从往年的2天调整为3天,考试安排在6月7日至9日。

广东2021年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计划,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六条 提前批艺术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

第七条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 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 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五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第十九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四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

第二十六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二十七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条件和具体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12号)执行。

2.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

3.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等纸介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考生应对其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

二、体检

5.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7.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8.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10.2021年高考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考试模式。

艺体类考生还需加考相应专业术科考试。

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英语听说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单独举行。

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简称“四选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7日

语文

(9:00—11:30)

数学

(15:00—17:00)

6月8日

物理/历史

(9:00—10:15)

外语(15:00—17:00)

(英语听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月9日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全省其他统一考试科目为英语听说、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书法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全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11.高校招生专业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下同)划分,对应的考试科目如下:

(1)普通类(物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四选二”。

(2)普通类(历史)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四选二”。

(3)艺体类考生(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艺术校考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专业术科。

12.高考文化总成绩卷面满分值为750分,由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

(1)分数构成

普通类(物理)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选二”。

普通类(历史)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选二”。

艺术体育类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

艺术统考类考生总成绩(除广播电视编导类外)=文化课成绩×40%+艺术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2.5×40%。

体育统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

(2)各科目卷面满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科目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考生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书法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3)外语选考英语语种

英语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13÷12+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英语听说考试成绩=英语听说考试卷面分÷3(四舍五入取整)。

13.本科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高职高专、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本科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须使用省统考相应的术科成绩。

省统考涵盖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直接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经批准也可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由院校单独组织考试(下称校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组织校考;其他高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校考。经批准自行组织校考的高校,其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

14.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

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评卷顺利进行。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评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卷工作规定和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15.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计、合成并公布。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等指定渠道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答卷复查。答卷复查范围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错评,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卷宽严。

四、考风考纪

16.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完善高考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及派出巡察组巡察各市、县(市、区)考试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高考工作的巡查督察。

17.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监考员遴选工作,高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监考等涉考工作。

要加强对主考和监考员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考风考纪。监考员要按照考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实施工作并如实反映考生考试情况。

18.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有应届毕业生的中学在考前应召开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动员大会,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违纪舞弊处罚警示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各考点、考场均须配置金属探测仪,严禁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无线电收发装置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省、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均要设立并公布考试违纪舞弊举报电话,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加强社会监督。

19.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加强试题试卷机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相关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严肃保密纪律,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参与机密工作,加强试卷运送、存放与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

有直系亲属及利益关系人参加当年高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试题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保密等工作。

20.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将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

2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等制度。

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学校的单考单招考试(含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以及高职自主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招生计划及章程

22.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高校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除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其他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23.属地在我省的高校须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并注明专业收费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并一同上报。

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省内各市属高校要严格按省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计划。

24.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和重要依据。

高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25.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分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招生章程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存有歧义。

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26.高校需按规定上传招生章程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经学校主管部门核定后,将招生章程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并向社会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27.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在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报送的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分“物理、体育艺术”版,“历史、体育艺术”版二册分别汇总编印出版《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目录只摘编院校招生基本信息。

28.各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

录取时,高校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计划的,要集体研究决定,对因调整不当造成遗留问题的,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处理;生源总量不足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六、填报志愿

29.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顺序投档。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顺序投档。

30.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须在相应批次普通类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

31.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

考生须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志愿。考生须在省招生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确认志愿填报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务必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或院校指定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注意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的限报条件,因未查看院校招生章程,导致不掌握院校招生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2.考生填报志愿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

否则,其填报高校志愿无效。

七、录取

33.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国各类高校在广东省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4.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即在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原则,以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校。

投档前,省招办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要根据生源分布情况,主动与省招办沟通,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录取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在粤招生高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对高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提出复议。高校要重视处理好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考生的不合理录取或退档,高校应予纠正,否则,高校需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35.各高校要加强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及通讯线路建设,保障网络畅通,做好计算机与网络防病毒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要指定一位熟悉招生业务工作的同志,负责与省招生办公室联系,录取期间须保证系统和通讯畅通。

36.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

(1)普通类:本、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本、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

(2)艺体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结合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分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文化分、专业分两条分数线。

(3)划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4)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应在我省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须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

37.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1:1比例投档。

(2)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38.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不超过1:1.2,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

(2)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

在广东省省级艺术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艺术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除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院校外的艺术类术科校考院校(即省级术科统考未涵盖的专业),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39.高校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40.录取原则。

(1)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

(2)高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又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高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春季高考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普通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原高职院校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4)各高校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仍未能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录取。

(5)高校退档,必须注明详尽、具体的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对不符合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由高校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6)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造成考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和高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7)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1.高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

高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等一并寄送给被录取考生。

42.被录取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

43.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同时被高职院校在春季高考录取和本科高校在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应办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接受其报到注册。

44.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工作。

八、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45.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执行。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4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中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同时取得多项加分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九、招生管理职责

47.省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本省区域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疫情防控、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等省级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汇总并公布高校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4)指导、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履行公开和监督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职责,对我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6)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协调有关省级招委会解决不符合本省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报名;

(7)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8)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9)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我省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高校对单独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考生、学校等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1)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48.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1)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负责本辖区区域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疫情防控、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等省级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以及其他有关工作。配合解决不符合本省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报名;

(4)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宣传指导,承担评卷老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5)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辖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7)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市要安排人员参加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统一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来访咨询及其他工作。

九、招生经费

49.各级考试机构的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保障。

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保障。

50.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收费标准按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51.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试卷保密值班、录取等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十、招生工作纪律

52.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广东省严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招〔2015〕16号),自觉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53.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54.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

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十一、附则

55.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56.特殊类型招生(含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第二学士学位、残障生单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的高校或专业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57.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58.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59.此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教育部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5篇

一、建立财政法规数据库根据柳财政字[*]18号文件要求,要在7月底以前在局域网上建立1995年以来财政法规查询数据库。我们多次与区财政厅、市法制局联系了有关建立法规数据库的一些情况,对有关安装控制进行了咨询。建立安装了1949-1999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规全文检索光盘。其内容有1949年以来财政部颁布的法律法规,按行业分有综合计划类、预算、国债、税收、国有资产、公共交通、商贸金融、农业和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事业、外汇外事、社会保险、基本建设、会计管理、注册会计师管理、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及其他相关的法规17类。同时还收录了1987年以来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法规目录。数据库的建立极大地方便了各科室所需查询的财政法规数据库,为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大开方便之门。二、抓好普法学习教育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和守法,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和业余时间学习了《财政三五普法知识讲座》、《行政处罚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参加市里组织的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为财政干部作出了表率。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财政形势和当前财政工作,认真学习有关财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投入到依法治理工作中,为我局财政法制建设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上级的学习安排布置,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集体辅导、授课为辅的学习方式。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计划,与其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并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效果五落实。按照三五普法学习的内容要求,组织订购了财政部编印的财政三五普法学习专用的法律法规讲座材料,征订了每个单元学习的普法内容教材,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组织干部职工完成了三五普法制定的学习任务,并组织参加了每个单元的普法考试。1、抓好三五普法第五单元的考试工作。根据柳治市办[*]23号《关于组织*年度三五普法第五单元考试的通知》精神。我局有科级以下干部203人《包括局二层机构的收费局、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事务所、财务总监等》参加了第五单元的普法考试。这次考试,参考率为100%,及格率为100%。这次普法考试,绝大多数同志都比较认真、都亲自翻阅资料找答案,审卷阅卷都很认真,逐条对照。通过这次考试,同志们都有了一定的认识,掌握了本单元所学习的基本内容。2、组织我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今年是实施三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普法工作考核验收之年,为提高和检验我市领导班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使领导班干部学法制度化,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8月5日上午,我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14人都参加普法考试。事前,法制科为组织好这次考试,参加了市普法办举办的辅导员学习班,回来后即对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目前,14位领导干部都获得了市依法治理办公室颁发的三五普法合格证书。3、参加了市法制局组织政府法制知识竞赛。为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行政复议制度,学会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行政执法人员真正领会《行政复议法》,我局选派了朱月馨、邓金成、曾文利三位同志到市响水疗养院参加了市法制局组织政府法制知识竞赛。竞赛内容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竞赛阶段分为笔试、半决赛、决赛。此次竞赛共有27个参赛队,经过第一轮紧张笔试,淘汰了9个队,我局顺利进入了半决赛,由于竞争激烈,我局获得?quot;政府法制知识竞赛优秀单位,11月17日晚进行了总决赛,赛后市领导给6个一、二、三等奖及12个优秀单位颁发了锦旗。三、抓好三五普法验收的准备工作1996年以来,依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及区、市有关部门的各项要求,经我局全体财政干部团结拼搏,共同努力,我局三五普法已顺利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和全面实施阶段的各项任务。今年是三五普法第五个年头,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普法办的要求,*年是总结验收之年,为检验三?quot;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巩固工作成果,我科积极做好了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1、制定了我局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实施方案的意见。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是以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按照全市三五普法规划和人大的有关决议的布置要求,制定了我局贯彻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意见。实施方案意见中规定了验收的内容、验收的要求和验收的标准等,为我局三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2、开展我局三五普法验收总结自评工作。6月14日上午,纪检组组长刘瑞义负责召开了法制科、会计科、稽查办、人教科、局办公室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会上,纪检组长刘瑞义同志对验收工作作了布置,以法制科为主,其他科配合,做?quot;三五普法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同志们就我局开展三五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五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根据依法治理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进行逐条对照检查。首先肯定了我局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建章立制上加大了力度,注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成绩比较突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归档意识不够强,造成一些普法资料不全;三是普法学习制度不够完善,记录不全;四是长效管理还有待加强等,大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最后自评结果为99分。3、整理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的有关文件档案。由于前几年,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我科在人手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发扬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加班加点,按年份、类别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4、我局顺利通过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对五区两县和各行业的138个单位进行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辛巳婵己搜槭眨?月8日上午,市财政局、市教委、市规划局三家单位集中到市教委会议室向?quot;三五普法验收小组汇报了情况,我局纪检组长刘瑞义同志汇报了我局三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总结、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设想,他说,五年来,我局加强了三五普法的领导,积极开展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财政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整个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学法与用法,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一是做到领导重视,带头学法用法,齐抓共管,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做到三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总结。三是做到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使三五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做到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市三五普法验收小组肯定了三家的做法和经验,希望今后继续发扬成绩,找出不足,更上一层楼。由于我局三五普法工作做得比较扎实,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被考核为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四、严格执法,清理规范各种文件。1、完成市法制局组织开展的关于1986年至*年7月以来市委、市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根据柳政发(*)11号文件《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清理规范性文件领导小组印发的清理规范性文件目录要求,我科与有关科室进行了座谈了解,对照文件内容清理审点:与西部战略相协调;涉及农民负担的;税收减及收费行为;设定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限制性义务等方面。按照清理原则的有关规定,对属我局清理的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审查,予以保留的13件,重新制定修改下文执行的6件,废止的5件,其他3件。2、培训考核我局第二批人的行政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办理了执法证件,并对第一批行政人员的执法证书进行了年检。3、拟定了《柳州市财政局财政执法公示制度》。为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政的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财政执法公正,加强财政部门的廉政建设,特拟定《柳州市财政局财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制度。制度内容有:执法依据、工作职责、执法程序和期限、权利和义务、财政工作人员及被稽查单位的法律责任、财政工作人员廉政守则。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讨论之中,待局党组审议后下发到全市各有关部门。五、抓好全局财政信用资金清理回收工作1、下达了*年各部门清理财政信用资金回收计划。根据柳财政字[*]18号各部门工作要点,在1999年各科室回收金额及财政周转资金累计余额的基础上,考虑到*年各单位的欠款及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我科到有关部门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协商,于*年3月17日以柳财政字[*]22号下达了*年各部门清理财政信用资金回收计划。全局*回收计划本息4100万元,其中民资局*万元,局本部2100万元(事财科100万元、社保科20万元、综合科250万元、工财科120万元、外经科35万元、商财科600万元、农财科600万元、基建科250万元、预算科125万元),把它作为年终文明科室考核的重要指标。任务下达后,有的科对此项工作很重视,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进行催收。2、积极做好财政信用资金债权保全工作。因我局大多数借款合同都已到期,或超过了诉讼时效,为了使财政信用资金得以顺利回收,减少国有资金的流失,我们年初专门以柳财政字(*)2号《关于做好财政信用资金贷款的债权保全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关部门科室,但由于一些科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如借款合同没有认真清理,催款通知书回执没有取得等,致使债权保全工作一段时间没有很好落实到位,无形中给我市财政造成一定的潜在风险。我科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及时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于*年11月15日上午在局四楼会议室专门召开了有关科室财政信用资金债权保全工作会议。会上,皮局长对我市财政信用资金催收工作作了简要概括。我市财政信用资金累计余额至目前为止大约有6---7亿元,他希望各业务科要落实催收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催收力度,搞好债权保全工作,接着纪检组长刘瑞义对财政信用资金债权保全工作的重要性作了阐述。他说,财政信用资金债权保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有关科室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天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各部门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保全债权。我们还特地请法律顾问市法制局钟剑敏科长就法伤咚鲜毙Фㄒ寮坝泄卣ūHぷ鞯姆沙J蹲髁司咛逑晗傅慕彩汀?br>有关科室针对各自分管催收的单位从借款合同、发放催款通知书及回执、欠款单位收到催款通知书后的鉴收记录及欠款单位作出的还款计划等一一进行了蔬理,通过蔬理,提高了认识,找出了薄弱环节,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如制作催收通知书鉴收本,要单位无论是否认可催款通知书上的还款金额都要进行在鉴收本上签字,以示收到通知书,或要欠款单位在催收回执书上签字认可,或作出还款计划,或象征性地交纳部分欠款等办法和措施,以达到保全债权的目的。最后,我科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如下要求:(1)认真清理合同,没有合同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如找回当时借款转帐单或重签;(2)各有关科室下一步要着手对所欠款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包括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资金运营状况、资产情况、偿还能力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力措施,但考虑到目前各部门比较繁忙,今年首要任务是要做好债权保全工作;(3)把催收工作与债权保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3、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回收力度。为尽快催收财政周转资金,我科加强了催收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多次召开了催收财政周转金有关会议,对催收任务作了布置,强调此项工作与年终文明科室考核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并把任务分解细化到各欠款单位,部门科室也都对所分管的单位作了初步分析,能采取财政扣款的则采取财政扣款,企业有能力偿还的则主动到欠款单位催款,确有困难的则要求单位作出还款计划等。*年1-11月共回收财政周转资金本金和占用费1865万元,完成计划45.5%。其中局本部1303万元,完成计划62.5%;民资局560万元,完成计划28%。目前,时间紧迫,任务相当艰巨,希望各有关部门科室加快催收进度,争取年底完成年初布置的任务。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财政法制建设工作的任务相当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批语,以振兴我市财政为目标,围绕我市经济体制和振兴财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制定2001年财政法制建设工作计划:一、继续抓好财政干部的四五普法教育工作。1、加大财政法规宣传的力度,促进依法行政。(1)征订好普法宣传的各种材料,做到每人一册。(2)广泛利用黑板报、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财政法规。2、加强财政法规理论的学习,用理论指导财政工作实践。(1)加强财政法规理论的学习,结合当前财政工作的中心认真学习财政有关法律法规,同政治学习及理论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做到财政法制为经济服务。(2)对财政干部进行一次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办一期财政法律知识培训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3)组织好每个财政干部四五普法知识的考试工作。认真做好考试前的领卷、发卷、答卷、改卷工作。(4)继续抓好对领导干部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强化财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1、继续做好财政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加强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文件审核工作,保证财政执法工作程序上的合法性。2、严格财政执法,完善财政执法监督机制。(1)规范财政执法主体,坚决纠正财政经济领域里存在的有法不依,主要抓好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2)根据修订后的《会计法》,抓好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3)加强整个社会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三、组织抓好财政信用资金的催收工作1、力争在2月底下发关于2001年财政信用资金任务计划数的文件,把任务数分解到各部门科室。2、组织各业务科召开财政信用资金的有关会议,协调好各种关系,督促检查回收进度。3、及时通报回收进度情况,表扬先进,带动后进,力争完成全年下达的催收任务。4、及时答复好各种公文,特别是财政周转本金及其占用费的减免公文,要按有关文件精神去认真办理,严格把关,依法办事。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6篇

以来,我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巩固前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了全办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全办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了我办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将“五五”普法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我办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检工作,现就我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大力实施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离不开领导的大力支持,我办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办成立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在单位秘书科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狠抓规划制定

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地方志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办制定并印发了《市地方志办公室“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办“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不仅如此,在各个年份我办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三)注重具体实施

为使《规划》落在实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我办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划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办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加强地方志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地方志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地方志办公室“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办把法制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一)加大对领导干部普法力度

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地方志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地方志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单位明确规定,每半年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学法活动,由法制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地方志法律、法规,以增强领导班子依法修志的自觉性。几年来陆续分章节认真组织学习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辅导材料,切实增强了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开展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办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1、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普法教育工作。每年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办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科室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几年来我办先后邀请了市法制办的同志为我办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专题讲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等知识。

3、组织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 条例》、《保密法》、《档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办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其一,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和新上任的科级干部分别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和任职培训班,使其较系统的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素质。其二,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收到良好效果。

4、结合“12&8226;4”法制宣传日,加强普法工作。每年我办都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专题宣传、参加法制竞赛,取得良好效果。

(三)面向社会宣传地方志法律法规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法人及时了解地方志法律、法规,懂得依法修志和为修志服务的义务。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修志

普法目的在于知法、守法、用法。我办结合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修志。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为推进依法修志,我办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效果。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工作特点,修改完善了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规则》,并用发展的眼光,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共制订16个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规则、会议规则、审稿原则、财务管理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学习、考勤、科学民主决策、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公开承诺、首问首办、责任追究、车辆管理、接待等制度,促进了地方志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规范了地方志各个工作环节,做到“三清”(领导职责清、科室职责清、个人职责清)。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我办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五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7篇

一、工作目标

根据“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任务和要求,拓展和完善现有各类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有计划地推进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力争在我区新建或发展一批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公园、电子科普画廊、科普学校、科普阅览室、科普长廊等。通过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我区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制订科普设施的管理办法与奖励办法。

2、坚持科普设施的公益性原则,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并做好相关督察工作。

充分发挥科普设施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推动各类科普设施与学校科学教育的衔接。进一步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改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对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发挥它们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作用。

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科研设施、场所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

拓展和完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设施、科普教育功能,不断开发满足青少年参与需求的科普活动项目,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

加强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科普教育功能,将有关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促进城区劳动者科学素质的提高。

加强职工学校、文化宫、俱乐部等企业文化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逐步对工会系统的职工学校、文化宫或俱乐部进行设施的提升与改造,并组织开展各种科普活动吸引职工参与,使它们作为企业科普活动的重要阵地,满足广大职工群众获得科普教育、提升科学素质的需要。

3、加大科普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将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评比和考核内容。加快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在全区实施“一报”(大众科普报)、“一网”(大众科普网)、“一廊”(标准科普画廊)、“一室”(科普阅览室)、“一校”(科普学校)为居民提供科普服务。

加快企业科协建设力度,加强企业科普设施建设,通过科技人员活动场所、科普画廊、科普刊物等,为企业职工提供科普服务。

4、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它场地设施。

5、推进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工作重点和要求

1、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制定科普基础设施计划,提高科普基础设施展教能力。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8篇

确保我市既有建筑物和新建工程抗震防灾质量,全面提高我市既有房屋和城乡建设工程防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规划建设委主任

*市地震局局长

成员:*市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纪检委常委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市广电中心副主任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市粮食总公司副总经理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市文体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委,办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员有:规划建设委建工科科长孙其钧,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检测中心主任高齐翔,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杨立新,建筑设计院院长姜英,仁和建设监理公司经理王克均。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市辖区普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技术指导、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普查范围

1、全面普查既有建筑物的数量和基本情况,重点是校舍工程。

2、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火车站、汽车站、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大型商场、综合办公场所、会展场馆、社会福利机构场所(含敬老院、孤儿院、残疾人活动场所)等。

3、生命线工程。主要包括对城市功能、人民生活和生产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供水、交通、通讯枢纽、广播电视、医疗卫生、消防、粮食等工程,以及城区市政桥梁、各级防灾指挥系统等建设工程。

4、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火灾、水灾、滑坡、崩塌、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疫情及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5、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二)普查时间

2009年10月至12月。

1、10月25日前,各普查单位将普查结果及抗震加固实施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建设委三楼,电话*)。

2、11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对抗震鉴定及加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普查单位及时整改。

3、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上报普查工作,并做好迎接营口市抗震防灾办公室检查验收准备。

(三)普查形式

1、采取检查既有建筑物工程现状、工程设计图纸的形式进行。没有工程设计图纸、抗震性能未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由主管部门组织产权单位呈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抗震鉴定单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需要加固的,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加固设计、设计审查、加固施工和峻工验收的程序进行抗震加固,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2、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并填写《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自查登记表》;有下辖单位的,其主管部门要填写《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汇总表》,同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既有建筑物普查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需要抗震鉴定的项目。需要修复或抗震加固的建筑物,经认定后,产权单位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抗震加固,由产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整改落实,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本次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时间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到位。

办公室科普工作计划第9篇

一、提速提效,优化发展环境

今年上半年,我们始终把加强廉洁勤政,提速提效做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科技管理队伍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年初召开了全体人员会议,进行了部署,局长孙明亮同志作了讲话,赵红霞同志宣读了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孙明亮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提速提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赵红霞同志担任。设立了科技局督查室,实行限期办法制,对廉洁勤政、提速提效、科技局重大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进行督查落实,督查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商建国同志担任,直接对局党组书记负责。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了定期学习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每周一上午为局长办公会,研究布署本周工作,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用于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党课教育或进行阶段工作总结。通过不断学习,在我局彻底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冷、横、硬、推、拖”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我们于年初推行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制,将原来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拿出业务一、二、三、四科长、副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10个职位在全体职工中实行公开竞争上岗。各科室职能和年度内完成的主要工作采取倒排工期制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方式,予以事先公布,保证了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为了优化全区发展环境,我们将民办科研机构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取消了技术市场管理收费;与招商局联合出台了《全区科技招商引资竞赛办法》;向各乡镇办公布了科技局(科协)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内容;建立了投诉受理机构和办理机制,设立了专门人员和投诉电话。今年4月份,召开全体会议,对第一季度提速提效、优化环境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总结检查,会上各分管局长向全体员工汇报了一季度工作、思想情况,局长孙明亮同志总结了季度工作,布署了二季度工作重点。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了我区科技管理队伍的廉洁、勤政、高效、务实,保证了全区科技工作全市排名第一的目标。

二、科技工作

1、增强加快科技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构建全民抓科技的大格局。半年来,全区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科技工作,为决战XX,主攻“三大战场,打赢“三大战役”,实现“三个翻番”,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3月1日,全区科学技术大会召开,滨州市副市长、区委书记胡炳山同志在全区科学技术大会的重要讲话,为构建全民抓科技的大格局,加强科技工作,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进行了总动员。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迅速提高科技综合竞争实力的指导性意见》,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XX年度乡镇办、区直部门、企业、金融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及〈日常考核办〉的通知》(滨区发[XX]8号),把《科技进步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列入了全区考核机制的重要内容,目标具体,奖惩分明,集中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强化第一生产力加速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决策。

2、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科技进步。半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组织开展了滨城区第二届“科技成果、创造发明竞赛”、“科技招商引资竞赛”、“企业三创竞赛”组织申报了XX年市科技进步奖和滨州市XX年度民营科技企业,进行了XX年第一季度乡镇办高新技术产业产品发展情况的考核并下发了通报,筛选了5项产品申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的目录》,完成了全面迎接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和全市党政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材料准备工作。组建成立了由13名专家组成的滨城区科技成果、创造发明、自主专利、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科技厅科技攻关项目3个,申报省科技厅补助经费项目1个,申报国家预研项目1个,申报市科技进步奖13个,申报2个星火示范乡镇、6个星火示范企业、6个星火明星企业家、3个星火优秀青年,申报高新技术产品5个,新增纳入市统计范围的高新技术产业7家,隆达技术中心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这些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区高新技术、民营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和全区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

3、科技宣传月活动丰富多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科技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建立了由区委副书记蔺新河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史惠芳和区政府副区长尹建华任副组长,区科技局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科协制定印发了《滨城区XX年科技宣传月实施方案》,对活动主题、指导思想、目的、内容、时间及组织领导进行了具体要求,任务指标进行了量化分解。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任务和目标,密切协作,各展其长。5月14日,尹建华副区长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电视动员讲话;在市区主要路段悬挂了28条过街横幅;区信息产业局在区政府网站对活动的主题及内容做了专题,推介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招商项目75条;在区有线电视台开播了每天一期的科技信息栏目;对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科技成果、发明创造、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共做节目30余期。针对当前农村群众急于致富,而又苦于致富无门、缺乏技术这一现状,各乡镇办都分别在乡镇办驻地集日举办了科技赶集活动。5月18日,在市科技局、市科协的带领下,组织区卫生、林业、畜牧等单位与梁才乡办事处联合组织了科技下乡活动,出动宣传车10部次,发放科技明白纸和小册子XX0多份,展出科普展版50块多,展出实物100多件,设立科技咨询台15处,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三、科协工作

1、农函大工作。半年来,全面完成了XX年农函大学员的巡回辅导培训和结业发证。为认真做好今年农函大的招生工作,区委组织部、科协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XX年农函大招生工作的意见》。5月26日,召开了全区科

协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蔺新河到会作了重要讲话,部署安排了今年农函大工作任务,目前已超额完成市农函大分校安排给我区的招生分配计划。

2、大力实施“科普村村通工程”。科普村村通工程,是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方位开展科普活动为内容的利民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农民群众科技水平的重要渠道。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实施科普村村通工程的意见》,在全区科协工作会议上,同时作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协调有关部门投入资金50万元,单寺、尚集的首批村居宣传栏的安装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他乡镇办村居宣传栏的安装工作,按照全区整体工作布局安排,正在有序进行。

3、各种学会协会的工作。

根据国务院社团管理条例和《章程》要求,注重抓好学会工作的协调指导,激发学会活力。其一,积极组织各学(协、调究)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科技服务活动。其二,全区在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其三,将有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申报为省科普示范基地。

4、巩固“创建”成果,再跨新台阶。主要完成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初步完成了“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的申报工作。二是强化全区科普工作的硬件建设,规划筹建了“滨城区科普活动中心”,现已完成了图纸设计,上报省科协审批,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的工作。

四、信息产业工作

半年来,认真组织实施《滨城区信息产业规划》,努力实施电子政务平台、企业服务平台、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政府电子邮局、滨城区数据资料库、政府上网、传统企业信息改造和短信平台等八项工程。先后为亚光集团、亚泰集团和良友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省信息产业厅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5项,印发制定了全区企业辅助设计、辅助制造考核标准。为建设亚光信息中心设计提供了企业信息化整体建设方案。

在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首先,开发完成了“涉税信息平台”和“社区计划生育管理”软件及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并已投入使用。其次,申报省信息产业厅《农业信息平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软件推广》和《电子政务平台》项目3个。《农业信息平台》项目在市科技局查新完毕,正在组织材料申报省科技厅支持。其三,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完成了2个视频会议室和19名县级以上领导办公室终端的建设任务,完善了我区电子政务内部网建设。其四,较好地完成了区政府区域内280多台微机网络的维护工作。

另外,我们自主开发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软件》被推选为国家第五届OA典型应用示范项目,并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五、知识产权工作

据市知识产权局5月份资料统计,1-4月份,全市专利申请量45件,全区(含市直)23件,占全市专利申请量51%,列全市第一位。

六、其他方面

1、招商引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外出招商人员早行动、早筹划、不等不靠,认真履行职责,已取得初步成果,争取国家、省无偿资金79万元,争取企业投入科普资金50万元。二是为亚光集团争取省信息厅贴息贷款4800万元。目前已通过省厅答辩。三是与日本洽谈的与我区亚泰动力公司合资组建滨州亚泰雅德公司项目,全部手续已经完成,7月8日资金到位后即可立牌明示。

2、计划生育工作。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履行区委《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惠的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获得各类技术培训、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服务,优先参加区、乡(镇办)农研会,在科技致富方面已取得较好成果。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1、抓提升。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全面提升研究开发能力水平,努力实现“441623”工程目标。新增4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4家民营科技企业;新增1家部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6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3家企业信息中心。

2、抓培育。坚持引进、扶持并举,增加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

3、抓改造。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核心环节,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

4、抓研发。全面提升企业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5、抓投入。一是抓好企业研发经费的提取工作。二是抓好财政的投入。同时抓好对发展高新技术有功人员的奖励工作。

6、抓考核。注重做好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的结合,督促企业创新发展,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当好参谋。

7、抓勤政。党风廉政建设、提速提效、常抓不懈,创新手段,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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