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垃圾分类设施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18 10:21:30

垃圾分类设施

垃圾分类设施第1篇

问:目前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生活垃圾分类,请简要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背景。

答: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制定垃圾分类制度列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完成。去年12月,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轻清运压力和终端处理压力,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对于培养全社会资源环境意识,不断提升中华民族整体文明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方案》编制工作,委托中咨公司、中国城建院、住建部环卫中心、杭州环境集团等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和国内外资料收集,研究起草了《方案》初稿。在此基础上,多次征求专家学者、行业协会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省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同时也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经国务院审改后最终形成《方案》稿。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总体思路。

答: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收到了社会各界提出的很多不同意见。有的认为目前价值相对较高的可回收物基本进入不了垃圾处理系统,且在终端处理设施无法满足分类要求的情况下,无需再对现有生活垃圾过多细化分类;有的认为应向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学习,进一步细化分类类别;有的认为应对居民进行强制分类等等,这说明社会各界对如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仍存在较大争议,也充分反映了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对此,《方案》在总结此前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的基本原则,《方案》总体设计如下:

(一)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

从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的现状看,政府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过程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指导;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完善相关法规,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监督检查;责任明确的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也应做好带头示范,推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二)循序渐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从可操作的角度出发,《方案》提出强制分类和引导分类同时开展的总体思路,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区域对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先行实施强制分类,对于城镇居民,在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仍以引导分类为主。

(三)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方法

我国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不同,生活垃圾成分差异显著。为避免各地“一刀切”制定分类方法,《方案》提出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强制分类的品种,细化分类收运处置等方面的要求,给地方政府较大灵活性。

(四)注重系统配套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分类后续的收集、回收、处理等环节直接影响到垃圾分类能否顺利实施。因此,《方案》对分类后端的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了要求,使其更好地与垃圾分类品种相衔接、与资源回收利用相协调。

总体来看,《方案》对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总体设计思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今后,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可逐步对《方案》进行调整,使之c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问:《方案》提出在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分类,请您介绍一下,具体如何实施?

答:(一)关于实施强制分类

一是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方案》明确在以下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实施强制分类,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共46个城市。主要考虑这些城市经济相对发达,市民素质普遍较高,且多数已先行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具备实施条件。对于其他城市,《方案》也鼓励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具备条件的实施强制分类,同时在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是实施强制分类的主体。上述区域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是实施强制分类的主体,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购物中心等相关企业。这些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清晰,实施范围明确,适宜先行实施强制分类。

三是强制分类方法。《方案》强调首先必须要求强制分类主体对有害垃圾进行分类,主要考虑有害垃圾环境污染风险较大,如与其它垃圾混合处理,可能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其次,各地可根据当地生活垃圾成分、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等,选择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类别进行分类。

四是时限要求。《方案》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

(二)关于引导居民自觉分类

从此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情况看,居民形成分类习惯是个长期的过程。在法律法规正在完善的情况下,目前对居民个人要采取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措施开展分类,只使用强制手段难以取得良好效果。因此,《方案》提出“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尽管没有提出强制分类要求,《方案》对引导居民分类提出:一是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二是此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仍按原规定继续实施。三是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四是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它生活垃圾,结合本地实际尽可能干湿分类、深入分类。

问:《方案》如何解决分类、收运、回收、处理等环节的系统配套问题?

答:垃圾分类确实是一项非常复杂且系统的工作,如不能打通后续收运、利用、处理等诸多环节,垃圾分类工作将难以持续。《方案》因此着重强调了收运、回收、终端处理等设施建设与前端分类工作的配套衔接,避免影响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分类效果。《方案》要求:一是要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在收集阶段要完善垃圾分类标志、改造垃圾房、转运站等。在运输阶段要配备专用收运车辆,避免将分类好的垃圾混合装运。此外,由于目前有害垃圾收运系统还不够完善,《方案》提出要加快建立符合环保要求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二是要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我国历来就存在规模庞大的废品回收网点,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垃圾分类工作,但这些回收点还需规范。对此,《方案》提出要健全再生Y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便于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全口径管理。此外,《方案》还提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等信息,以便各方面能公开、便捷的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三是要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根据《方案》提出的强制分类方法,为确保终端处理设施与垃圾分类相衔接,《方案》要求在有害垃圾处理方面,要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在易腐垃圾处理方面,要鼓励利用易腐垃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可回收物处理方面,要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四是要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目前我国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能力还需加强,设施选址难的问题急需突破。因此,《方案》提出应对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加强统筹规划,探索建立集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也便于对各类垃圾集中、高效的运输处理。

问:保障《方案》实施的相关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组织领导方面。《方案》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强制分类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同时,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等创建中,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

二是健全法律法规方面。法治是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目前,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方案》提出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是完善支持政策方面。目前,我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垃圾处理费费率标准和收缴率仍然很低,收费与处理成本之间还存在很大缺口,还难以保障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因此,《方案》提出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加大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的引导支持。

垃圾分类设施第2篇

省发改委:

为全面落实《*****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切实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方案(2017-2020)》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7〕378号)。方案确定了主要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明确在*****区、*****市开展先行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向全市推广实施。现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一、垃圾分类进展情况

*****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委托西北设计院编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即着手建设实施。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通过建设城市社区多功能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落实垃圾分类到户、建立垃圾分类物联网、实现垃圾分类工作智能化管理、建设“互联网+资源回收”系统,建成后垃圾分类制度落到实处。

*****市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处理制度。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促使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深入人心。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先行示范,制定了内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编制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构建*****市垃圾分类、餐厨处理集于一体的智慧环卫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四大模块。分别是前端保洁模块,主要购置含垃圾分类标识的垃圾回收装置;餐厨垃圾监管模块,主要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监管模块,主要建设生活垃圾中转、收运系统及购置运输车辆;垃圾分类及监管模块,主要针对宣传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处理奖惩措施进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目前,医疗废弃物、建筑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已实现了分类填埋和处理。智慧环卫系统可行性研究正处于编制阶段,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100万元。

*****市政府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印发《*****市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酒管局发〔2018〕4号)和《*****市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细则》,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党政机构和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垃圾分类工作在公共机构顺利推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薄弱。由于垃圾分类制度在我市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市民还不具备垃圾分类的自觉和意识。虽然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对垃圾分类常识进行了广泛普及,部分居民已经有了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对于如何分类、如何投放、分类意义等问题仍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由于缺乏相关的垃圾分类知识以及受长期以来垃圾袋装化生活习惯的影响,再加上垃圾收集设施的缺位或标识的混乱,公众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还不强。

二是建设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难度大。长期以来,固定的垃圾处理体系已成型,垃圾分类制度下新的垃圾收运模式还不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积极性不高,仅靠政府投资难以健全垃圾分类运营体系,推进落实难度较大,致使垃圾分类体系链条较短,甚至无法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机衔接。

三、整改措施

垃圾分类设施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XX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XX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党政机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深入贯彻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公共机构办公区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XX机关要带头做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本单位职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XX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XX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钉钉、微信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二)实施阶段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自办公室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垃圾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做好各自办公室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做好自查自检。各办公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5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在机关卫生间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3、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楼层卫生间处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收集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机关干部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垃圾分类设施第4篇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xx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城管〔2018〕x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垃圾分类设施第5篇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县环卫设施规划工作,推进*县城乡环境卫生事业的一体化,使城市垃圾清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完整、系统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中,与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相适应,实现*县城乡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战略目标,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的需求,并为城乡环卫事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内容

本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县城乡垃圾收集设施规划,*县城乡垃圾转运规划,*县城乡垃圾处理规划,*县粪便、污泥处理规划,*县其他垃圾收集、处理规划,环卫公共设施规划,环卫机构及工作场所规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环卫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等。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编制范围为*县整个县域,包括*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020年,分为近期和远期。其中近期20*-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五条规划的评估、修订和调整

规划在2010年和2015年分别进行一次阶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本规划。必要时可适时修订或调整本规划。

第二章环卫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第六条主要目标

近期: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城市和农村垃圾收集率分别达到80%和5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5%。

远期: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城市和农村垃圾收集率分别达到100%和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

第七条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010年):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发展要求,以投资体制、管理体制、经营体制的转换为突破口,初步形成包括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处理循环利用、环卫服务、环卫产品制造、环卫科技开发等内容的环卫产业体系和以园林、花卉、草坪、苗木、籽种、配套材料为主的绿化产业体系,并逐步实现环卫由政府行为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并重的转变。

第二阶段(2011-2020年):按山水园林生态型城市的发展要求,环卫的相关产业政策日趋完善,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成熟,市场经济规律得到自觉运用,产业化运行模式全面形成,环卫产业成为城市生态建设的主导力量,并通过措施实现自我补偿、适度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八条重点领域

组建专业废品回收系统,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行垃圾源头回收减量,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利用废旧塑料回收技术,建立废旧塑料处置转化中心,最大限度消除白色污染;利用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易腐物质,经过堆肥、发酵等措施,生产粮、林、花、果、菜、茶、草等专用有机复合肥;通过垃圾分类,使用建筑垃圾中有用的材料等作为建材,节约资源;在实施垃圾卫生填埋的同时,可优先考虑开发沼气利用,远期进行综合利用。

第三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

第九条垃圾的分类及定义

本规划将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卫生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别对其收集、转运和处理进行规划。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清扫垃圾、商业垃圾、事业单位垃圾、交通运输垃圾等。

生活垃圾中的居民生活垃圾又分为厨余垃圾和非厨余垃圾;其他生活垃圾又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

建筑垃圾是指城乡建设中新建、扩建、改建及维修建设、构筑物的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

医疗卫生垃圾指城乡中各类医院、卫生防疫、病员休养、禽兽防治、医学研究及生物制品等单位产生的垃圾。

普通工业垃圾指工业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毒无害的一般工业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工业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对人类和环境有毒害作用,需要特别处置的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垃圾在本规划中也归此类处理。

第十条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标准及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的收集设施的规划建设应以方便居民生活,美化环境,便于收集运输作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为基本原则;

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和垃圾收集点的位置要固定,既应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等要求,又要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运输;

供居民投放垃圾的垃圾收集点,其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m;

农村的垃圾收集箱(桶)应根据农户集中程度和方便程度设置,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50m。

积极推广小区每户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由物业管理人员统一收集。

第十一条垃圾收集设施规划目标

建成区近期实现垃圾收运的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远期逐步实现垃圾的袋装化、分类化和资源化。

农村近期达到垃圾收集的容器化、机械化;远期要达到袋装化、密闭化、分类化。

第十二条控制垃圾产生量

通过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提高民用燃起的使用比例,推行净菜进城、净菜上市,限制一次性物品的使用,严格规范产品包装,征收垃圾处置费等举措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

第十三条垃圾分类收集规划

在收集阶段先分理出厨余垃圾,将非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送往垃圾分选中心进行分选,分选出的利用价值高的废品进入废品回收利用系统,其余垃圾进入垃圾处理系统。其中厨余垃圾采用生物处理方式堆肥处理或直接卫生填埋处置;可燃垃圾焚烧发电,难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填埋处理;有毒有害垃圾进入特种垃圾处理系统。

废品回收利用系统和城乡垃圾处理系统由县城管办负责管理,特种垃圾处理系统由县环保局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垃圾分类收集率规划

2010年城乡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20%,对垃圾进一步进行细分,到2020年,分类收集率达到50%,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应相当完善,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打好基础。

第十五条农村垃圾收集点规划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各村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设。一般按照1000人以内的村设立2处收集点,1000人以上的村设立收集点3-4处。

农村垃圾收集点的建设标准可参考如下:

(1)实行封闭式。即三面砌墙封闭,加盖屋顶,靠近道路的一侧为敞开式,便于车辆进出和人工铲运;

(2)实行通风式。实行封闭的三个里面,在距离顶棚0.5~1.0m的地方建花格通气窗,便于通风,散发臭气;

(3)实行化粪池式。对于收集点内垃圾产生的污水,要在收集点边上建造适宜的化粪池,将污水引入化粪池内厌氧处理;

(4)建筑面积。按照村规模大小和垃圾产生量,收集点面积考虑在20m2左右,即长5m×宽4m,层高2.5m以上。

垃圾分类设施第6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xxx城乡环境治理及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市政环卫所于2020年4月开始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行动,现将目前阶段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快补齐市政设施服务短板,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是市政环卫所工作人员全面拉网式排查城区路灯、下水井盖、人行道板等公共设施损坏情况,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处理,截止目前,市政环卫所共维修全城路灯240余盏,处理路灯线路故障10余起,维修下水井盖14处,维修交通隔离栏17处;二是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标准及措施,建立市政设施维修台账,督促市民爱护市政公共设施,促进城市功能不断提升。

(二)集中整治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提高垃圾收运效率。一是对城区内背街小巷、卫生死角、河道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清扫保洁,重点清除背街小巷遗留白色垃圾、大件垃圾以及以及清溪河、漩溪河道内漂浮白色垃圾,截止目前,共清理城内卫生死角3处、背街小巷3处,清收大件垃圾共44车;二是加大垃圾收运频次,按照“专人专责,日产日清”的原则,及时收运城内生活垃圾,达到主城区一日三收、乡镇一日一收,收运率100%的保洁标准,确保生活垃圾收运无堆码、果皮箱无滞留,及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三)开展垃圾分类试点行动,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机制。一是先以城内小区(华府国际、豪情骏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重点区域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以展板、垃圾分类手册、微信、QQ等平台为宣传手段,引导试点区域的小区居民、学生、机关干部职工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自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二是在试点区域街道摆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定期安排环卫工人回收分类生活垃圾,及时将有毒有害垃圾转运至指定堆放点,可回收垃圾进行资源回收;三是在试点推行垃圾分类的工作中,层层跟进,了解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询问试点区域居民、学校学生、干部职工意见,记录好每周回收分类垃圾的总重量,做好数据统计,为全市实行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头阵”,做好“先锋军”。

(四)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环卫市场一体化改革。一是按照xx省垃圾新三推项目工作计划,准备购置一批垃圾转运车和垃圾收容设施投放到农村的主次干道和场镇上,解决农村垃圾随意堆码的问题;城区优先购置一批餐厨垃圾收运车和大件垃圾收运车,以便于及时启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二是积极探索环卫市场一体化机制,通过学习邻区市县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改革方法,主动衔接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卫作业公司,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完备的环卫市场一体化运转体系,降低环卫运作成本,提高机械化水平作业率。

二、存在问题

(一)城区大件垃圾随意堆码严重,影响市区市容市貌建设。

(二)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三)环卫工人数量庞大,实施环卫市场一体化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计划与打算

(一)继续加快市政设施维修力度,做到即坏即修,达到城区市政设施维修率100%。

(二)继续对城内卫生死角、背街小巷等重点难点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除内存留的陈年垃圾、白色垃圾等,保证城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加大垃圾收运频次,及时转运城内大件垃圾、果皮箱内垃圾、垃圾房内垃圾至垃圾中转站,确保生活垃圾收运无堆码、果皮箱无滞留,收运率100%的保洁标准。

垃圾分类设施第7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芜湖市关于在全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创建生态、美丽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全员参与、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涉及学校办学、师生生活的大事,需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后勤等有关部门履行分工责任,各二级单位落实管理教育责任。

2.完善机制、鼓励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采取与政府、社会合作模式,分类管理的实施操作由专业化服务公司等社会化主体全面负责,运用创新手段提高分类处理效能。

3.加强宣教、重在育人。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途径,作为师生环保习惯养成、学生文明素养提升的重要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校园绿色生活方式。

三、工作目标

以生活垃圾“总体减量、源头分类、运营外包”为目标,积极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将垃圾分类深入到垃圾处理的每个环节;积极构建校园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实现校园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分类方式、标准及要求

1.分类方式

按照芜湖市要求,我校生活垃圾分类采取“四分法”,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独分类收集,其中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可回收垃圾容器为蓝色,厨余垃圾容器为绿色,其他垃圾容器为橘黄色。具体区域、部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放置。学校垃圾分类容器应按照标准逐步更换统一。

2.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

(1)公共楼宇(学生公寓除外)每层楼的公共区域适当位置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设置1个收集点,每个收集点至少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1个。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室内合适的收集容器,室内可根据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设置至少1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室外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桶按人数、投放量合理配备。

(3)食堂及供餐区需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垃圾产生量设置,以不满溢为标准。

(4)教学楼每层楼适当位置设置1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办公室宜设置1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卫生间宜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5)学生公寓区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亭,各亭设置一组240L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6)划区域配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容器应按便捷、安全的原则设置。

3.建筑(装潢)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校园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封闭式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运往区建筑垃圾临时回填点填埋处理。

五、重点任务及职责

1.组织领导机制

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由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领导统筹、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校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垃圾分类事务的协调处置;成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组长为后勤管理处处长,副组长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成员为各学院等二级单位指定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存贮、转运等工作及具体问题处置。

2.有效实施分类

学生食堂区域,由食堂经营主体做好前后场各类加工所产生其他垃圾、餐余垃圾等分类回收、存放、外运等。学生公寓区域、教工周转房区域,由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袋装化投放、分类回收、存放、校内转运等,其中学生公寓区域实行分段定时投放管理。公共教学、科研、办公等区域,由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楼层分类投放、总体分类回收、存放及校内转运等。学校大门、道路等校园内开放式区域,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片分类投放、总体分类回收、存放及校内转运等。赭山校区教工生活区,由住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分类回收、存放及校内转运等。分类直接与管理责任人如下:

——室外公共区域、学生公寓、公共教室,参与服务的社会企业为直接责任人,后勤管理处为管理责任人。

——专业教室、实验室、办公楼、运动场所,参与服务的社会企业为直接责任人,使用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学生食堂、超市等校园餐饮服务供应区域,经营主体为直接责任人,相应监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工程现场及临时设施周边,施工单位为直接责任人,归口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校内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主体为直接责任人,归口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时,校内主办方(如无校内主办方,校内承办方即为直接责任人),及活动所在区域物业服务公司为直接责任人,审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3.分类设施建设

为确保我校校园生活垃圾有效分类和芜湖市接收外运,后勤管理处统筹做好各种垃圾分类设施的清单制定、安放设置,财务处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垃圾分类设施的采购事宜。

4.开展宣传教育

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团委及各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皖江学院)开展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显着的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内容之中。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现场交流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教育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科普知识,营造倡导绿色校园的良好环境。宣传部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报道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5.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校内各社会服务单位,全体师生员工,都应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绿色生态的文明校园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校内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责任举报、投诉。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对当地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等反馈的垃圾分类不达标情况,应当在核实情况后,要求相应管理责任方及时改进,并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共同监督整改。学校建立由师生代表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

具体职责任务分工见附件2。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推广阶段(2019年9-10月)

1.明确管理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纳入重点工作,细化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宣传栏、PED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意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强化党员、团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表率意识,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一个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带动一个公寓、一个教室,引领整个校园的良好氛围。

3.设置分类设施

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规范分类标识和颜色,对目前已在使用的垃圾收集容器,若容器颜色与现有分类标准色不一致时,采用加贴分类标识的形式进行规范,逐步自然淘汰更新。各部门、各单位按实按需,逐步更新。

(二)全面实施与巩固阶段(2019年10月开始)

1.固化垃圾分类管理

根据芜湖市《关于在全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要求,芜湖市12月1日起将对混装垃圾拒绝收运、处理。学校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制定出台校园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各部门、各单位按垃圾分类规定,组织师生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加强监督管理,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考评

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先进评选,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班级、寝室、教师、学生给予表彰,以此促进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团委等协调成立垃圾分类学生志愿队和巡查监督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垃圾分类检查督促,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关于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抓好工作落实,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

2.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建立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实施机制,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人员,逐步建立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常态化工作体系,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3.严格考核奖惩

垃圾分类设施第8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创造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优良人居环境,为建设绿色美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所需资金,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2.全程分类,循序渐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发挥公共机构、示范街道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全域实施。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3.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4.法治保障,明确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文件规定,压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人职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全区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平岗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2年底,实施范围逐步拓展到史河街道办事处全域。2023年开始,同步实施其余4个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分类标准

(一)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四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

(二)分类方式:可分为“三分法”、“四分法”

1.“三分法”: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极少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分法”分类。

2.“四分法”:单位、商业综合体、商业大街、车站、市场等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分法”分类。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积极推进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生活、办公。树立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理念,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餐余垃圾产生量。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和用户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支持在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料二次直接循环利用。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垃圾分类设施配备

1.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按照《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分别使用蓝色、绿色、红色、橘黄色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必须印刷醒目标志。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1底前,完成史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2年底,完成区全域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1)单位:有独立办公区或联合办公区的单位,根据区域大小,在室外出入口集中设置1-2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楼道内可按需成对投放小型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有食堂的,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单独投放厨余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居民小区:小区按每300户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合理规划集中投放点。鼓励示范片区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回收垃圾箱。居民每户应配置家庭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公共区域:无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按每500米1处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街道长度不足500米的按500米标准集中设置;有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纳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统一管理。车站、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按区域大小,按需集中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在主要入口处集中设置1-2套三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2020年8月底前,依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SZDB/Z152-2015)有关规定,相关收运单位配置分类运输车辆,满足垃圾分类运输需求。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垃圾分类站点。选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逐步实现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和大件垃圾规范化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生态环保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垃圾分类正确投放

1.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编制《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加强垃圾正确分类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社区可以集中组织培训,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村社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入户宣讲,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正确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分类督导队伍。按照“谁管理、谁配备”原则,保证每个集中投放点配备一名督导员。督导员由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组织统一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督导员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现场督导居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切实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分类激励机制。各单位、社区可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采用积分兑换等方式,奖励正确分类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1.可回收垃圾收运处理。可回收垃圾产生者可自行交售可回收物,或投放至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由投放点管理单位负责收运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鼓励单位、社区委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可回收垃圾。加快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回收行为。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垃圾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送至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依托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完善以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为主要收运对象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由市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后集中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其他垃圾收运处理。投放点收集的其他垃圾,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直接收运至处理末端(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处理。非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由各物管单位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后,再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二次转运”。鼓励单位、居民小区委托市场化保洁公司定时定点收运其他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多渠道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持续宣传垃圾分类意义,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入户发放垃圾分类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融媒体中心、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学校学生教育。强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广泛开展志愿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在本地、本单位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机制

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司化操作,解决政府垃圾分类相关人员、资源短缺问题。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督与指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6月底前,平岗街道办事处要出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牵头负责出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其他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区直单位要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广泛开展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社区+志愿者”等模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强化经费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垃圾分类站点建设等所需经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垃圾袋采购等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垃圾分类设施第9篇

一、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与成效

经过实地考察、现场走访、座谈交流,委员们认为"十一五"以来,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已进入初步探索阶段:一是政策法规和规划目标初步确立。省市连续出台了一些法规、政策性文件,提出了推进目标,各级都把抓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列入"十三五"规划。二是以填埋为主体的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着力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已建成运行的市、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99座,其中卫生填埋方式94座,快速生化制肥4座,焚烧发电厂1座,无害化设施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三是城市日常保洁得到加强。城市环卫保洁队伍健全,清运体系运转正常,基本做到日产日清,2015年规范化处理生活垃圾已达到745万吨,城市和县城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十五"末的38%提高到现在的85.4%.四是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初见成效。2015年4月咸阳市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日处理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于2015年9月开始运营;渭南市从2014年作为省级试点城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德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用自主研发的生活垃圾快速资源化处理技术,对城市生活垃圾在终端进行快速、清洁、资源化处理,日均垃圾处理量为200吨,资源回收率超过95%;洁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餐厨垃圾进行生物处理,较好地实现了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这两项新技术都体现出理念的突破和科技创新的力量。

二、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差距与问题

近年来,我省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上取得一些进展,但整体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分类处理工作相对滞后、推进困难。

1、体制滞后,"九龙治水"难奏效。垃圾分类工作是系统工程,贯穿于源头分类、过程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利用和终端处理等多个环节。尽管2011年国务院文件已经明确了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管理,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但是我省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体制中,各有关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尚未确立住建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协调机制,尚未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尚未形成市际合作、县区联动的运作方式。因此导致成果难以推广,设施难以共享。

2、规划滞后,垃圾资源难利用。各级政府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分析和顶层设计,系统性方案和长期性措施的谋划处于起步阶段。战略布局不清晰,缺乏专项规划。对促进源头减量、推进垃圾分类、加强资源利用、完善收运网络等缺乏项目规划,对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及技术路线的多元化研究不够。在城市规划中,未按照需求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行同步规划布局,致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明显不足。如西安市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是城区唯一的一处生活垃圾消纳场所,自1994年建成并投入运行,至今已实际使用20年。西安市生活垃圾产量连年增加,按目前的日处理规模,江村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仅能再填埋6—7年。后备垃圾填埋场还没有规划。

3、建设滞后,无害处理难落实。目前我省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工艺低级、单一,采用卫生填埋方式的约占总量的96%以上。未经分类的混合垃圾卫生填埋方式不仅导致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臭气、臭水难以控制,尤其是夏季,填埋场附近臭气熏天、蚊蝇乱飞,周边居民怨声载道。有近1/2的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采用回喷蒸发的落后工艺,加重了垃圾场区域环境的污染,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有近2/3的填埋场作业机械配套不到位,影响垃圾堆体的稳定,缩短了垃圾场的使用年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省补助资金约为项目总投资的50%,市县普遍存在建设资金不足、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等问题。由于缺少社会资金投入的相关政策法规,对社会资金的参与没有有效的引导。融资模式单一,单靠政府投入,财政压力大。项目建设用地难协调,有的项目即使被列入"十二五"规划,也因投入不足、选址困难等因素迟迟未能动工建设。诸多新技术的应用还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的市在垃圾分类处理的设施建设上,依然还在选用以落后的填埋和焚烧技术为主的项目。

4、管理滞后,源头减量难实现。随着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增加,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呈上升趋势。统计表明,西安市垃圾产量由2011年的4200吨/天增长到2015年的8000吨/天。尽管目前在城市随处可见标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样的垃圾桶,但现实情况仍是"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生活垃圾的减量效果很不明显。企业的垃圾减量意识不强,包括产品的过度包装等也直接影响着垃圾的源头减量化。加之近几年受经济下滑影响,上游产业的萎缩对下游回收的钢铁、玻璃、塑料等物资需求量大大减少,回收利用行业萎缩,给城市管理带来压力。

5、法规滞后,标准缺失难分类。2015年省人大颁布了《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但是由于缺乏各地政府相关的配套政策,对垃圾分类缺乏系统的标准,在分类投放、分类储存、分类运输、分类回收、分类处理各方面企业和公民应承担的义务没有细化,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因此在操作层面缺乏依据,在工作中无法实施,缺乏强制约束力。

6、宣传滞后,市民观念难改变。由于终端处理设施的缺位,导致在宣传教育中无法形成有效的引导措施。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程度不高,知晓率和分类正确率较低,传统习惯主导着现实生活。对如何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的宣传还不够,缺乏从经济利益、习惯养成上调动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减量的有效措施。

三、国内外垃圾处理的实践与经验

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看,在较好的分类基础上,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主要是:德国针对生活垃圾乃至工业垃圾的焚烧或机械、生物处理等特种设备被广泛运用,德国全国范围内仍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由1972年的5000个减少至160个;美国的生活垃圾焚化厂从171座减少到目前的102座,并从1995年起再没有新建过一座垃圾焚化厂;在日本,采用最多的方式就是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日本垃圾焚烧厂的数量占全球的70%,60%的城市固体废弃物通过焚烧处理。但是,垃圾焚烧的后果是,上世纪90年代,日本空气中测得的二噁英水平竟是其他工业国家的10倍,空气与土壤的二噁英含量均严重超标。因此,日本人将垃圾处理的重点转移至怎样减少制造垃圾。自2000年起,日本先后颁布实施了《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以个人和家庭为单位,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实行垃圾分类。

目前国内一些发达城市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和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一些初步经验。如广州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是居民在家中做好前端分类,然后在规定时间里自行将垃圾拿到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点投放;通过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编"收购废品的人员,到社区、住户家庭收购回收物品,在垃圾分类市场化道路上取得成功实效;针对生活垃圾中占比较多的餐厨垃圾,广州把兴建现代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作为重点。上海市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主要是让市民树立干湿分类的理念,推进垃圾干湿分类,便于终端分类处理。福建厦门从清洁楼改造、运输车辆配套、终端分类处理入手,打造全程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小区垃圾桶上标注了"干垃圾"和"湿垃圾",清洁楼设有两个安装干垃圾的压缩箱和一个安装湿垃圾的压缩箱,湿垃圾的压缩箱采用全封闭的箱体,实现单独运输,不再与干垃圾混在一起。

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见与建议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强垃圾综合治理"作出了部署,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了《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为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局面,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1、理顺管理体制,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转变工作理念,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在思想上实现从粗放管理向微循环精细化管理转变,从增加处理规模向提高质量和水平转变,从关注末端向全过程管理转变,从立足无害化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举转变,建立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垃圾治理模式。住建、环保、发改、科技、工信、财政、国土、商务、农业等相关部门要明确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尽快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市际县际合作共享机制,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2、合理规划布局,做好项目设计。按照国家"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搞好顶层设计,研究确定系统性推进方案。把垃圾分类处理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老城区改造及新城区建设规划同步考虑。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垃圾分类处理可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大中城市率先实施,5年内实现设区市城区全覆盖,各市应针对每座城市的人口数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做好规划设计,科学确定处理方式、规模和数量,选择好技术路线。宜先在管理正规且便于管理的机关单位、农贸市场、商场、校园、酒店宾馆、物业小区等单位(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保证分类垃圾得到分类处理,并通过分类处理体系建设促进垃圾分类长效化。

3、依靠科技创新,推进综合治理。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整个过程中的运用和提升。扶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推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科学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办法,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特种行业废弃物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行升级改造,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积极支持和推广德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胃"快速处理技术,集成多种处理技术,实行分类处理、循环利用,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填埋量;对于餐厨垃圾,先做到干湿垃圾分类,推行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推广应用洁姆环保生物处理技术,配套建设现代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认真解决好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处理和焚烧发电厂二噁英污染问题,确保达标排放。淘汰或避免新建已经被实践证明不能再用的落后的处理技术及设施。西安是国际化大都市,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率先高标准解决大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