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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理论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3 17:37:46

财政学理论论文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1篇

关键词:西方财政学;财政学理论;理论基础

Abstract:Since1892Bastable(Bastable,CF)publishedinthe"publicfinance",morethan100years,WesternFinancehasdeveloped,buttheirtheoryonthebasisoftheproblemistherearealwaysdifferences.Thisarticle,fromthefinancepointofviewbelongstothefundamentaleconomics,butcontainsacertaindegreeofpoliticalscience,economicsandpoliticalscienceofcross-disciplinary;thefinancialactivitiesofmajorandfundamentalisthemicro-economicactivities,butalsoincludesderivativeMacro-economiccontent.

Keywords:Westernfinance;financialtheory;theoreticalbasis

财政学仅是经济学,还是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

最初的专著性西方财政学是从经济学角度展开论述的,巴斯塔布尔指出,“从最初意义上看,财政科学是经济研究的产物。”(注:Bastable,C.F.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1892,P7.)汉特(Hunter,M.H.)1921年《公共财政学大纲》第一章第三节标题就是“公共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尽管作者接着于下一节“公共财政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也指出了财政学与政治学、历史学的密切关系,(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PP5-7.)但并不否定他的关于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观点。

与这种经济学观相反,西方财政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开始出现了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观。道尔顿(Dalton,H.)1922年的《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第一句就指出,“财政学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3.)不过,由于英美早期财政思想传统的影响,直至本世纪50年代末为止,认为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看法在西方财政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主张随着社会抉择理论从60年代开始逐步被纳入西方财政学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社会抉择论从威克塞尔开始,就是主张政治程序进入财政分析视野的。为此,作为社会抉择学派代表人物的布坎南,在1960年《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一书“前言”中就指出,财政学是涉及经济学与政治学两个方面的学科。(注:Buchanan,J.M.ThePublicFinances:AnIntroductoryTextbook.Homewood:RichardD.Irwin,Inc.,1960,pvii.)此后尽管许多财政学著作不再指出财政属于何种学科,但由于它们所包含的有关社会抉择论的内容,总或多或少涉及到政治学的分析。所以,现代西方财政学尽管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具有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将其视为纯经济学科的看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财政学仅属于微观经济学还是微观经济学与宏观学兼有?

宏观经济学是本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的产物,在此之前西方财政学是谈不上以宏观经济学为基础的。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财政政策的成功运用,它逐步进入西方财政学中而成为其重要内容,就很自然了。这样,西方财政学除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之外,同时出现了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威廉斯(Williams,A.)1963年的《公共财政与预算政策》一书,就鲜明地体现了这点。该书体系分为两大部分,即“A编:微观经济学”和“B编:宏观经济学”,前者分析的内容包括税收、政府支出和预算范围等问题,后者则分析了经济结构、经济稳定与增长、预算与经济政策等问题。(注:Williams,A.PublicFinanceandBudgetPolicy.NewYork:PrederickA.Praeger,Publisher,1963.)纽曼(Newman,H.E.)1968年的《公共财政学引论》指出,公共财政学所分析的政府三大任务,即穆斯格雷夫所指出的效率、公平和稳定,前二者属于微观经济学,而后者即稳定任务则属于宏观经济学。(注:Newman,H.E.AnIntroductiontoPublicFinance.NewYork:JohnWiley&Sons,Inc.,1968,P223.)温弗雷(Winfrey,J.C.)1973年的《公共财政学:公共抉择与公共经济》,也将财政的微观与宏观问题分开论述,即该书第三篇为“微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税收与公共支出;第四篇为“宏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等的财政政策。(注:Winfrey,J.C.PublicFinance:PublicChoicesandthePublicEconomy.NewYork:Harper&Row,Publishers,1973.)此外,其后还有许多西方财政学也包括了财政政策的内容,表明传统地只局限于微观经济分析的西方财政学,已开始接纳宏观经济内容了。

但与此同时,许多西方财政论著仍坚持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传统。这点,只要看一看许多西方财政学仍然不包括财政政策的内容就可明了。布朗(Brown,C.V.)和杰克逊(Jackson,P.M.)1978年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就明确指出:“……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发展,是限制在微观经济学理论的知识范围内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尤其是一般均衡分析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使公共部门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目前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应直接归功于微观经济理论。”(注:Brown,C.V.&P.M.Jackson.PublicSectorEconomics.Oxford:MartinRober-taon,1978,P7.)瓦格纳(Wagner,R.E.)1983年的《公共财政学:民主社会中的收支》一书,也将财政学研究对象归入微观经济学中。他指出:“公共财政学的研究有两个主要分支:公共抉择和运用微观经济学。……运用微观经济学,检验的是公民个人对公共抉择的反映。”(注:Wagner,R.E.PublicFinance:RevenuesandExpendituresinaDemocraticSociety.LittleBrown&Co.,1983,P4.)罗森(Rosen,H.S.)的《公共财政学》在1995年的第四版中,仍未将财政政策内容包括在内,并且也如同其他许多主张财政学仅属微观经济学的财政学论著一样,设有专门的微观经济学基本内容的篇章,作为全书的理论基础。(注:Rosen,H.S.PublicFinance.4thed,Homewood:Irwin,1995.)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财政学属于微观经济学的主张。

进一步看,就是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括宏观经济分析内容的许多学者,也仍将财政学的分析基点和重点放在微观经济分析上。在西方财政学界有着很大影响的阿特金森(Atkinson,A.B.)和斯蒂格里兹(Stiglitz,J.E.),在其1980年的《公共经济学教程》引言中指出,“最认真地说,(本书)不打算包括稳定和宏观经济政策内容。……在穆斯格雷夫时代,他可以在其《公共财政学理论》(1959)中包括210页的有关稳定政策的内容。然而,自那时以来,经济学出版状况变了,人们在文献中对该问题作了大量的精彩描述。所以,我们的重点仅放在(政府)目标而不是稳定政策上。”(注:Atkinson,A.B.&J.E.Stig-litz.LecturesonPublicEconomics.NewYork:McGraw—Hill,1980,pxv&P4.)尽管这段话表明了作者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含有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至少表明了作者仍是将财政学重点和基点放在微观经济学上的。对此,米尔利斯(Mirrlees,J.A.)在奎格里(Quigley,J.M.)和斯莫琳斯基(Smolensky,E.)1994年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总结性地指出:“在穆斯格雷夫的《公共财政学理论》中,他以三个政策目标:配置、分配和稳定等术语,概括了他的主题,……。该书以超过200页的篇幅研究了稳定问题,即我们现在称之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问题。在较后的教科书即阿金森与斯蒂格里兹的《公共经济学教程》(1980)中,宏观经济政策问题被排除了。……公共经济学,甚至公共财政学,被认为仅涉及配置和分配问题。而稳定问题则被留给宏观经济学及其教科书。”(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然而,西方经济学关于微观和宏观的划分,本身就存在许多问题而争论不休,这造成了西方财政学的争论和困惑。也是在奎格里与斯莫琳斯基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由戴门德(Diamond,P.)撰写的第八章名为“配置与稳定混一的预算”,资源的配置属于微观经济学问题,而经济的稳定属于宏观经济学问题,因而该标题清楚表明了作者将宏观经济分析和微观经济分析两大内容统一于财政的意图。(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附带应指出的是,即使在主张财政也应包括宏观经济学内容的西方财政学著作中,其体系内容的大部分以及基础部分仍然是微观经济分析。因此,西方财政学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不在于有没有包括微观经济学基础,而在于有没有包括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

总之,尽管现代西方财政学已或多或少地加入了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从根本上看,它沿袭的仍然是微观经济学的传统。此外,西方财政学在其上百年的发展过程中,还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变化而变化。早期西方财政学专著已包含了福利经济学思想,这在道尔顿《公共财政学原理》第二章“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中就有反映。作者在该章中批判了萨伊的“金律”,即“最好的政府是支出最少的政府,最佳的税收是数额最低的税收”的观点,反对了传统的“税收邪恶论”,提出了财政和税收的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P7—15.)此后,作为微观经济学分支的福利经济成为西方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关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问题的分析,最终落实到社会福利函数所确定的最大效用点上。这使得西方经济学关于公共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与私人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一样,都统一到福利经济学基础上来了。这是西方财政学完全建立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理论表现。

西方财政学的价值理论基础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2篇

财政转移支付法是调整上级政府为均衡财力状况,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将所掌握的一部分财力转移给下级政府支配、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中国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本文拟就财政法定主义与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作初步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主要问题

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精神,我们可以简要分析一下中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1995年财政部颁发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问题。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办法”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清。事权是指各级政府基于其自身的地位和职能所享有的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财权是各级政府所享有的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权力。目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很多事项也是难以区分清楚,许多本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支出,却由中央政府承担,而许多本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支出,却推给地方财政。上下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范围的划分随意性很大,同样的事项,在一处由上级政府承担,在另一处则由下级政府承担,在一时由上级政府承担,在另一时则下放地方政府承担,它们之间区分的标准很模糊,或者根本没有标准可循。这种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由此导致了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中国现行的分税制主要是划分了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政,但对事权界定不够明晰,财权和事权不统一。同时,对省、市、县分别有哪些财权,应对哪些事情负责,还规定不够明确,各级之间扯皮很多。

2.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不规范,缺乏合理的标准。中国地区间财政资金的横向转移是通过中央政府集中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实现的。但是,由于这种横向转移的过程是与中央政府直接增加可用财力相向而行的,因而对中央增加的财力是用于中央本身开支,还是用于补助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在认识上难免不一致。另外,在财力转移上,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而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办法,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要么根据基数法,要么就是根据主观判断,而不是依法根据一套规范的计算程序和公式来分配。

3.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不规范,各地不平衡状况难以有效解决。中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留了原有体制资金双向转移模式,即仍然存在资金由下级财政向上级流动现象,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大财政部门的工作量,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而税收返还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的,它将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使得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基本未能解决,不能充分体现财政均衡的原则。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还缺乏比较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此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很大。虽然政府支出中属于补质的转移支付种类很多,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但各项财政补助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

4.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权威性。纵观各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其最大的共性就是制定具有较高层次效力的法律。而中国现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办法》,该办法属于行政规章的层次,立法层次显然太低。立法层次太低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如法律规定缺乏权威性、制度的稳定性较差、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难以保证等,这些不良后果已经严重制约着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

由此可见,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仅形式上的财政转移支付必须由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如财政权力法定、财政义务法定、财政程序法定、财政责任法定)的要求难以满足,财政转移支付法治实体价值,如正义、公正、民主、自由,也由于中国目前民主和建设的滞后同样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财政支出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政府公共资金支付管理,以抑制地区发展差距的拉大,平衡地区财政收支差异,实现全国范围内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很有必要加强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针对中国目前的实现情况,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要求,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条例》,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实践,总结经验,再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我们认为:在立法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与财政改革进程相适应。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既定目标,转变立法观念,正确解决立法的稳定性与改革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做到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服务于财政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要把财政改革成果,保障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引导财政改革的深入作为中心任务。在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时,要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国家利益、整体利益放在首位,避免不适当地强调局部利益。

2.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现实可行性与适度超前性相兼顾,并提高立法质量。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又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法律规定既要符合客观实际,又要有适度的超前性。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正确把握社会经济和财政的运行规律及其发展趋势,避免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在制定颁布后很快就落后于形势发展的不良现象。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质量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法内容,二是立法技术,三是立法程序。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技术包括结构技术、语言技术和延续技术等方面,立法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立法的质量。结构技术,就是运用科学方法,使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结构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立法的内容;语言技术,就是法律中的每个概念、每个条文都必须法律化,使之能正确表达立法者的愿意,较好地体现准确、简洁、易懂等特点;延续技术,就是充分把握法律条件的变化规律,为立法的修订、解释做准备。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提高支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避免不按立法程序的突击立法或应急立法。

3.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立足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公共服务水平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一定要立足中国国情,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国际发展的趋势,而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已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普遍作法和基本准则,在国外

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凡是国外立法中实践证明比较好且适合中国现实情况的,都应当大胆吸收。有些适合中国国情的条文,可以直接移植,并在实践中充实、完善。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我们应当避免,他们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而不断修改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4.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依法设置专门性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机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实施就是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问题,确保中央有能力实现其宏观调控目的。一般来讲,效率问题多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而公平问题则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来承担。当效率与公平相冲突时,要全面权衡二者之间的利弊关系,在需要效率优先时,公平就让道,在需要公平优先时,效率就让道。具体而言,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应包括:(1)弥补财政缺口,解决各级政府间财政的纵向不平衡;(2)保证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标准,解决地方政府间的横向不均衡;(3)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解决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外溢性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保证地区间经济差距的缩小;(4)实施中央政府稳定经济的政策,通过对经济的反周期补助,刺激需求,扩大就业,吸引地方财力建设符合全国利益的项目。

各国经验告诉我们,执行各级政府间复杂的财力转移支付政策,特别是确定和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方案,组织保证是必不可分的,故需要依法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具体负责,并以立法形式规定该机构任务、职权和职责。这一机构设置,国外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由财政部兼管其职能;二是由中央政府组建的专门机构行使其职能。为了使这一机构在中国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比较倾向于第二种做法。

5.简化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定形式,在财政转移支付额度上依法选择“因素法”。中国分税制的税收返还制度,实行中央对地方划的税收按基期如数返还,并逐年递增。这种做法不但起不到合理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发展的作用,而且还会进一步拉大地区差距。此外,在财力转移上,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办法。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3篇

财政学的理论基础是财政学得以建立的基础,而财政理论的理论基础则是财政学的理论基础体系得以建立的根基。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财政学的理论体系是向着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经济学两个方向发展的。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自然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来建设我国财政学的理论体系。因此,马克思主义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财政学的理论基础的根基。由此也可以看出,财政学的理论基础的建立与政治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等多个领域都有一定的关系。

【关键词】

财政学;理论基础;根基

引言

对财政学的理论基础的研究不同于对财政学的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常有学者将这二者混为一滩。对财政学的理论基础的研究是为了挖掘出财政理论得以建立的基础和根基,是对财政学理论的深层次挖掘,从而得知财政学理论的根本问题。因此,不同的财政理论基础会产生不同的财政学理论体系、结构以及基本内容。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对我国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及其根基做出了深入的探究,希望能为我国财政学理论体系的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一、财政学在我国的传播

从本质上来说,财政学是关于人类财政活动的研究科目。因此,由于人类的财政活动离不开政府的职能定位,就使得财政学的发展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的联合起来。西方财政理论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国民政府时期,西方财政理论在我国的传播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在这一时期,我国对西方财政理论有了较多的吸收,西方财政学在中国的传播也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然而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确立,以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为理论基础的财政学理论体系已经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因此,我国财政界的学者们开始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在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的财政学理论进行了改造。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完善,国内众多学者从国家职能和产品分配所形成的经济关系角度,提出了“价值分配论”等多种财政理论体系的创新理论基础。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财政理论探索被高度的重视起来,随着“社会再生产论”以及“社会共同需要论”等创新见解的产生,使得中国财政学理论基础建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二、我国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及其根基

明确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和其根基,不仅能够帮助财政学者们科学的理解和认识财政运行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还可以让财政学者们合理的认识财政的社会属性和本质特征,从而辨别不同国家和不同社会间财政的不同实质。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学者们才能提出科学且合理的财政方针,从而推动我国财政学的发展。

(一)我国财政学理论基础的理论依据

我国财政理论体系建设是沿着马克思主义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条发展线索而展开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和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我国财政学理论体系的建设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基于这种认识,想要了解财政学理论基础的理论依据,首先要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有着深入的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中,最具有说服力的是社会再生理论和剩余价值学说。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主义原理说明了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关系,科学的解释了生产方式与分配方式间的辩证关系。这些学说是我国财政学者进行社会属性和运行规律研究中,最具说服力的理论依据。再者,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方向来说,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从理论上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建设实践有力的结合起来。这个理论中包括了中国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军事等多个方面的建设内容,是指导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基础。由于财政学需要被运用于解决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上,所以财政学的理论基础离不开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运用。总之,邓小平特色理论之所以被认为是我国财政学理论基础的根基,就是因为我国财政理论体系要以邓小平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解决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二)我国财政学理论基础的政治依据

我国的财政学作为研究财政运行规律的学科科目,其理论基础应该以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规定为基本的依据。在我国的宪法中,从多个角度强调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及时的现代化建设,从而实现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由此可以看出,我国财政学的建设和教学中,要做好国家宪法和党中央有关规定的学习,从而坚持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理论基础,使我国的财政理论与国家的重要决策保持一致。因此,将财政学局限于经济学的范围内是有重大的缺陷的。财政问题首先要被当做是政治问题,从属于国家政权活动的一个方面。无论是在任何时期的任何社会制度,财政活动都是以实现统治阶级的政治意图为导向。比如赋税等各种形式的国家财政政策和措施,都需要与国家的政治学相符合,成为统治阶级控制国家的财政工具。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历来也是为国家政策的开展而服务的,所以我国财政理论与政治学的结合也是显而易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财政学和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等多种学科的关系只会变得更加密切。与此同时,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政治问题,也会受到国家财政政策的影响。因此,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必需考虑到社会发展和国家政策等多方面的问题,而我国财政学的理论基础的确立也要以政治为主要依据。

三、结论

总而言之,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的财政理论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政治制度确立情况等多个方面都有着深入的联系。我国的财政学从根本上来说已经开始以社会主义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成为了依托经济学和涉及政治学、社会学以及法学等多个领域的学科。所以,想要对我国的财政学有着更为深入的理解,就需要从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及其根基方向对财政理论体系进行探究,从而推动财政学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我国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及其根基进行研究,对我国财政学的理论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夏国祥.西方财政学在近代中国的传播[J].财经研究,2011,03(37):5059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4篇

一、由“基础和支柱说”谈起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造性地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兼具历史和理论高度的重要论断。围绕这一论断,学界展开广泛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于2015年最早将其概括为“基础和支柱说”,认为这一全新论断反映了国内外财政运行变化新趋势,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基础和支柱说”在一定程度上映射了传统财政学“市场失灵—公共物品—财政职能”研究逻辑的不足,对财政概念、财政职能、财政学科属性、财政活动主体、财政学理论体系都提出了重大挑战,也因此,财政基础理论创新迎来新的机遇期。“基础和支柱说”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提出的,其核心在于财政定位的提升和拓展,从根源上摆正了财政与财政体制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突出位置。相较于传统财政学理论,“基础和支柱说”认为财政不仅仅是经济范畴、经济领域的要素,而是关涉整个国家治理的重要问题。财政体制改革应以满足国家治理活动中社会公共需要为逻辑起点,深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所有领域,关注并对接国家治理层面的基本问题。从经济领域跃升至国家治理范畴,现代财税体制构建出现了重大转折。以此为基点,财政主体覆盖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财政职能跨越一般政府职能覆盖国家治理等诸多方面,财政学科边界也随之拓宽,范围更为包容。由此,财政基础理论建设也从弥补“市场失灵”转变为立足“治国理政”,步入了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阶段。“基础和支柱说”这一论断的出现,引起了国内财政学界的广泛关注。众多学者开始反思传统财政学在中国的处境,并逐渐意识到传统财政学理论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巨大藩篱。“基础和支柱说”由此成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重要支点。以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吕炜教授为代表的财政学者基于中国财政实践,认为财政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始终承担着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基础和支柱说”的提出高度概括并回归了财政的本源。中国财政较之西方发达经济体财政在制度背景、权力构成以及发展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差异。这种非规范的制度安排蕴含着中国道路和中国制度的特殊选择,是中国基于自身改革目标与发展要求不断调适所形成的财政制度架构,难以简单用市场经济体制下某一种既有的财政理论加以解释和评判。由此,吕炜教授以中国改革开放40年、新中国成立70年以及共产党建党100年间的财政改革与制度实践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转轨中,不同改革时期财政研究的特殊规律与一般逻辑,以此阐释中国财政改革的道路和模式。这种源于财政实践的逻辑归结与方法论探索恰恰是构建中国财政理论框架的研究基础。

二、当前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代表性观点及进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的重新定位,使得学界广泛而深入地开展财政基础理论研究,不仅研究成果数量明显增长,而且正在逐步形成多维度的代表性观点。这些观点包括以“基础与支柱说”为基础的国家治理财政学,但不限于此。新市场财政和公共风险财政论近年来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并正以逐步完善的理论体系扩大影响力。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哪种观点的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均呈现出团队研究型的特点,通过梳理财政基础理论研究代表性观点的进展,还可以清晰地看出当前我国财政学理论研究的分布情况。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以及财政科学研究院作为财政理论研究的主要阵地,也是财政理论创新研究的主力,充分展示了在财政理论研究方面的继承与发展。

(一)国家治理财政学

国家治理财政学缘起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以陈共、郭庆旺、刘晓路、吕冰洋等学者为研究代表。

传统或西方财政学从市场失灵角度理解政府职能的思路是不完备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显然已经超越了这一西方主流分析框架。根据这一论断,2015年陈共教授专门撰文分析财政学研究对象,拓展了财政学研究思路。财政应该是经济与政治的二元结合,既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物品,同时也应制定现代财税制度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刘晓路、郭庆旺从国家治理视角梳理了官方学时代、政治经济学时代、经济学时代的财政形态,提出中国财政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回应现实需要,探索适应中国国情的财政理论。2017年,刘晓路、郭庆旺借梳理陈共先生财政思想之机,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变化。他们认为“国家与财政的关系问题”是贯穿财政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有必要建设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理论,并为之命名为“国家治理财政学”,这是在此前研究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的具化与深入。但遗憾的是,两位学者尚未建立完整的学术理论框架,也没有就国家治理财政学的具体内涵进行详细阐释,仅从宏观层面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调建立财政学与“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将财政活动与国家意志形成、国家能力培养、国家制度构建有机结合;二是财政研究应立足于“国家能力”,要求财政学理论所指导的财政实践能够切实增强国家能力,从而有效解决该时代具有普遍性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三是基于“国家自主性”的传统财政理论具有相应的历史合理性,财政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应遵循一定的路径依赖。不难看出,国家治理财政学肇始之初便根植于“国家”理念,认识到了财政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之于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差异性特征。

2018年,吕冰洋以刘晓路、郭庆旺的国家治理财政学理论先导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国家治理财政学的理论框架。吕冰洋借鉴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成果,认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在于国家能力的提升,并将国家能力具体为市场增进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在国家治理视阈下,财政的出发点应从市场失灵下的基本公共物品提供上升至市场经济冲击下的公共秩序重建,以此为目标进行支出、收入、预算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制度设计。国家治理财政学发展至此,形成了一套围绕国家治理目标与财政制度设计能够逻辑自洽的“国家治理财政”框架体系,较之前述研究更加具体完整,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但其与中国财政现实是否契合,以及能否为现有财政体制改革提供靶向性理论依据,文章浅尝辄止,仅以“政府间财政关系”为例点墨带过。

由上可知,国家治理财政学最突出的贡献是建立了财政学与国家治理之间的联系,从理论上阐释了财政为何以及如何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但是,截至目前其理论研究的不足之处也是比较明显的,例如国家治理财政学的核心内容是理论分析和框架设计,而对于如何将国家治理财政学与中国改革实践相融合、如何以理论创新指导制度建设等相关讨论仍是不充分的,这也是未来这一理论发展和延续的重点与关键。

(二)新市场财政学

新市场财政学的主要研究阵地是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税务学院,代表人物是李俊生、马海涛、姚东旻、白彦峰、曹明星等学者。2016年,李俊生和姚东旻以“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购买医疗服务事件为案例,探索了政府和私人部门处于同一平台时如何通过“交易合约”避免出现市场和政府的双失灵,从而实现私人价值与公共价值的优化配置问题。这是“新市场财政学”首次正式出现于学术理论视野,通过实际案例验证了这一理论对现实财政问题的解释力。2017年,李俊生撰文进一步阐释了新市场财政学的理论框架:其研究基础是“社会共同需要”,以此解释财政的本源和市场的本质;其核心概念是“市场平台观”和“政府参与观”,即以市场为平台,公共部门、企业、自然人等都遵循相同的市场规则(“市场规则观”),处于平等的市场地位,通过公共价值衡量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及公共部门的财政活动(“公共价值观”)。理论渊源上,通过对比分析国家分配论、盎格鲁—撒克逊学派和欧洲大陆学派的代表文献,阐释了新市场财政学主要是以欧洲大陆学派的财政理论为基础。与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学理论不同,欧洲大陆学派并没有将政府与市场相对立,而是将政府与市场看作是财政行为主体。在此基础上,新市场财政学以市场为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和边界。新市场财政学对中国财政理论学界而言,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是对已有财政理论的继承与开拓,是学界对财政理论探讨所取得的显著进步之一。这一理论结合现实经济运行规律,对西方财政理论进行纠偏,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财政学以市场失灵为出发点,将政府和市场二元对立的讨论范式。新市场财政学的研究价值不仅在于逐步深入、清晰地阐释了其核心议题、理论渊源,还在于其为理解当前政府与市场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具有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例如以从新市场财政学的“市场平台观”为基础,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合作空间、医疗保险制度的提供方式、社会救济与社会互助等问题。

由上可以看出,新市场财政学的研究以典型事实为分析起点,深入剖析了事件背后的财政逻辑,并逐步完善了理论体系,直至拓展其解释和应用范围。新市场财政学发展至今,已然成为财政学理论研究的重要进展之一,其理论探讨和应用研究主要由特定研究团队进行,其研究范围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入。作为一项基础性财政理论,新市场财政学仍需以更高的视野来回答和解释宏观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层面的基本问题,形成以中国故事为基底的财政学完整理论体系。未来,新市场财政学仍应以探讨政府与市场关系为核心,阐释财政主体行为特征,修正传统财政研究的理论框架和技术路径,为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提供丰富的事实支持。

(三)公共风险财政论

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为主,以刘尚希、傅志华、李成威、陈龙等学者为代表。

1997年,刘尚希较早地开始将财政风险纳入研究视野,提出财政是全社会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财权分割、财力分散是财政风险加剧的表现,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利用外资失控都可能加剧国家财政分权,金融风险可能是财政风险的直接导火索。1999年,他明确提出在财政风险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财政制度和政策选择的目标应是防范财政风险。此后,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03—2005年以公共债务和财政风险为核心的制度分析阶段;二是2015年至今以国家治理风险防范为切入点的财政理论建构阶段。2003年,刘尚希系统阐释了财政风险的分析框架,将财政风险定义①为: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不足以履行其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和义务,以至于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受到损害的一种可能性,此为财政风险论的正式研究起点。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理论基础在于,政府(或国家)是一个双重主体——经济主体与公共主体。经济主体意味着政府与企业、个人拥有平等的经济地位,政府享有维护自身公共产权的权利。公共主体则表明政府有义务承担公共决策中的财政、金融、债务、企业风险,同时需要承担公众期望和社会压力所引致的支出责任和义务。研究工具则是借鉴了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HanaPalackovaBrixi的研究成果——财政风险矩阵。2004年,刘尚希剖析了我国财政风险的制度原因,包括政府承担了国有企业风险,公共预算对政府行为的软约束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不明确等。化解或降低财政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制度构建,硬化预算约束,同时提高财政透明度。2005年,刘尚希重新界定了财政风险,并对政府作为经济体和公共主体两重身份下的财政风险作了具体阐述。此后,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进展相对缓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确立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公共风险财政论开始从国家治理视角审视财政改革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问题和公共风险挑战。2016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通过理论分析财政风险、公共风险之间的传导机制,构建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赤字与债务风险多种指标体系,以此作为公共风险财政论的分析工具。2018年,“廊坊会议”上①,刘尚希结合其《公共风险论》一书,报告了基于“公共风险”这一核心概念建构的财政理论设想。他指出了传统财政学的逻辑缺陷,认为新财政学应从集体观念出发,以风险社会为背景,以公共风险为逻辑起点,运用行为主义分析公共风险的产生和治理机制。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与中国改革发展同步进行,跨越时间较长,形成了一系列丰富的科研成果。以公共风险为视角的财政理论建构唤醒了民众的社会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也为制度变革提供了理论推动力。公共风险财政论诚然能够在债务风险防范、央地财权事权划分、预算制度改革等方面为提供制度评价与政策分析的理论依据,但是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其一是缺乏完善的理论基础,财政风险分析源于我国财政风险逐步暴露的事实,虽然已经引起学界的关注,并且意义重大,但其理论基础薄弱,研究中多以风险事实为依托,尚未形成完整普适的理论架构;其二是财政风险分析更加倾向于一种逻辑分析,在风险指标体系构建中仍是以债务风险矩阵为基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政策评估的灵活性、有效性、客观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总结与启示

国家治理财政学、新市场财政学以及公共风险财政论是当前国内财政理论创新的主要代表。它们虽然针对的主要问题不同,但从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的过程来看,具有明显的共性特征:一是基于深厚的财政理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以及财政科学研究院一直以来都是财政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奠定了基础。二是基于学术团队长期以来的学术思考。以国家治理财政学为例,陈共、郭庆旺及吕冰洋一直以来致力于财政理论研究,特别注重财政理论与我国财政实践相结合,并以学术话语展示中国财政逻辑。国家治理财政学是理论与实践又一次在学术层面的结合,展示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长久以来对财政理论问题的深入思考。以公共风险财政论为例,刘尚希自30年前就已经关注到了财政风险问题,回溯他已经发表的文章,可以清晰地看出公共风险财政论逐步丰富完善的过程。因此,公共风险财政论是凝结了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团队30年来对财政问题思考的智慧成果。以新市场财政学为例,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已展示出清晰的发展路线,沿着现象—理论—框架—应用不断前行。

与此同时,我国财政理论研究现状也暴露出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与实践的不相匹配。明显地,国家治理财政学和新市场财政学更侧重于理论基础阐释,但对实践的指导意义有待进一步考察;公共风险财政论由现实财政问题引发,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但是理论基础不够坚实有力。当然,目前研究中的不足也成了今后研究的重要突破点。二是不同方向研究由特定研究团队进行,但是相互之间的学术交锋较少。

三、西方财税思想中的跨学科融合

中国财政理论导源西籍,取径东瀛,受西方财税思想影响深远。因此,有一些学者以西方财政经典理论为基础,从跨学科的角度丰富了财政基础理论,其中以财政社会学和财政政治学较为典型。

(一)财政社会学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刘志广是财政社会学的主要研究者。2005年,刘志广回溯了国外财政社会学提出、兴起、停顿、复兴的发展过程。

财政社会学源于对财政学技术化的反思,有奥地利传统和意大利传统两个分支:歌德雪与熊彼特为奥地利传统的代表人物,主张财政社会学以研究社会的政治经济影响为目的,而歌德雪与熊彼特却就是否遵循马克思主义秉持着不相同的研究路径;帕累托及其学生为意大利传统的代表人物,主张从经济均衡和社会均衡角度对公共财政进行分析。2006年,刘志广在财政社会学分析框架下阐释了财政制度的内涵及其分类,认为财政制度是产权界定和人权安排的元规则,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或“立宪性”制度安排。按照现代语境,2012年,刘志广将财政社会学的研究主题归纳为:以国家财政为视角,围绕国家与社会发展所进行的理论、历史研究。2014年,以中国改革顶层设计为出发点,刘志广提出财政社会学的核心思想在于,财政问题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的根源。特定的财政制度总是决定着特定的国家治理结构与模式。因此,中国改革顶层设计应以提升现代国家能力为着眼点,具体指向公共财政制度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也对财政学基础理论的创新提出了必然要求。财政社会学在当代兴起,以“社会”视角构建财政学理论体系,要求宏大理论框架和宏大历史叙事相结合,恰恰是回应了这一时代要求。财政社会学对于财政制度的基础性表述与“基础和支柱说”中的财政定位,存在着一定的耦合关系。财政社会学向我们提供了认识国家的独特视角,将财政纳入社会这一复杂系统中,综合考虑经济、政治诉求,使其对于国家治理中的制度改革拥有了更强的解释力。但是,从现有研究来看,基于财政政治学框架所衍生的财政问题思考,如财政分权问题、民生与财政问题等,依然缺少具备可操作性的现实指引,存在理论框架嫁接经济现实的问题。同时,相关财政改革方案多以税收为落脚点,分析存在一定局限性,财政社会学作为一项完备的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视野应扩展至更广阔的领域。

(二)财政政治学

上海财经大学刘守刚是财政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倡导者之一。2010年,刘守刚探索了财政研究的政治学路径。

刘守刚主张财政政治学是财政学的一部分,即对财政现象进行政治学的分析与研究,而非财政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财政政治学的研究内容可分为财政运行政治学与财政转型政治学,后者对于转型中的中国而言更具有研究价值和研究意义。2015年,靳继东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了财政新的功能定位,财政政治学的研究范围也应随之延展。由此提出,财政政治学的根本目标在于满足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的重大需求,围绕政府间财政关系、预算政治过程和财政民主法治等问题展开讨论。2021年,陈龙在前述研究基础上就研究主线、基本假设、基本问题对财政政治学的理论框架进行了扩充。财政政治学依然遵循“经济人”的基本假设,以财政权力和利益分配为研究主线,讨论财政的政治道德基础、征税权和预算权的性质、财权配置和运行、财权的规范与制约等问题。

目前而言,财政政治学在西方理论界的发展较为迅速,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刘守刚和魏陆主编的《财政政治学译丛》,全书共12册,探讨了19世纪不同欧洲国家在现代国家制度建设过程中公共财政的发展情况,是财政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相较而言,国内的财政政治学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同学者对于财政政治学的理论构建各抒己见,共识与分歧并存。现有研究成果多以西方财政思想为基础的概念化讨论,对相关研究范式、研究内容等基本问题的探讨尚不充分,针对中国现实的财政政治分析也远未形成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

四、关于财政学科的讨论

与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蓬勃发展相适应的,是关于财政学科范畴的探讨。基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大论断,有学者认为财政学科的研究范围和性质应重新审视。一种观点是财政学应是多种学科的交叉。2015年,陈共撰文讨论了财政学对象的重新思考,以“财政”一词来源为引阐释了财政学科的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双重属性,认为以交叉学科的视角探讨财政学问题是未来财政学理论创新的主要方向。2014年,高培勇在阐释“基础和支柱说”时也明确提出“财政是一个跨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多个学科和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范畴。”但是另一种观点是坚持财政学是经济学科。2016年,安体富从财政学在西方经典经济学著作中的论述为主线,认为一直以来财政学的研究方法和内容是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是财政学与多种学科的交叉也不能动摇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主体地位。2021年,张馨针对当前财政学理论研究专门论述了市场经济下财政学的理论基础。他认为财政学是基于微观经济学中的市场失效和公共产品问题,因此在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具有严密的逻辑。在新时代背景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市场失效论”和“公共产品论”仍是重要的理论支撑。

关于财政学科研究范围和性质的讨论是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础,深刻地影响了财政学研究问题和方法。第一种观点拓展了财政学研究范围,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提供了空间;第二种观点强调了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是以经济学为基础,即使创新也应在经济学体系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严密的逻辑结构。

五、总结与展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哲学社会科学的特色、风格、气派,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成熟的标志,是实力的象征,也是自信的体现。”陈共教授在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学体系建设中明确指出,“我国学术话语上的能力和水平同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十分不相称”“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把握三个特点,既体现继承性、民族性;体现原创性、时代性;体现系统性、专业性”。财政问题历来都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重大问题,财政理论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财政学基础理论研究进展,既体现了对财政基础理论的继承,也体现了原创性、反映了时代性,并逐步以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形成学术体系。这是财政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对于现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回应,也是国内财政学研究自信的体现。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5篇

关键词:财政学课程;案例教学法;调查研究

作者简介:何晴(1978-),女,山东日照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北京 100041)

基金项目:本文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教改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5-0125-02

财政学是研究政府收支活动的经济学分支,财政学从研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出发,阐述了政府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以及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济类课程相比,财政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决定了该课程的教学设计也应根据课程自身的特点而进行适应性的调整,以更好地达到教学的目标。其中,在财政学课程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本文在以往文献基础上,以案例教学法在非财政专业本科生财政学教学中的引入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非财政专业本科生财政学教学的教学目的、对案例教学法的需求、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和初步的教学效果展开经验研究,以期得到有益的研究结论。

一、文献综述

由于财政学课程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及其与相关学科的渗透性的多重特征,决定了本科阶段该课程的教学目的。一方面要传授财政学中关于财政的职能、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国家预算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运用财政学基本概念和原理解释现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教学目的决定了财政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不能仅体现理论内容,还应该同时兼顾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内容。李新等(2005)、焦耘(2008)、莫亚琳(2012)、兰相洁(2012)等研究都强调了财政学课程教学中理论知识的传递与培养学生分析现实问题能力相结合的重要性。[1-4]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财政学课程作为经济管理类学生的主干课程,不仅是财税专业本科生的专业课,其他经济管理类专业也同时开设该门课程。针对不同专业的教学对象,财政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显然应该有所区分,在教学过程中,不应该对不同专业学生按照同一标准传授同一内容,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教学内容上的“缺位”和“越位”。[3]由于财政学理论具有一定的宏观性和抽象性,其知识框架所包含的内容覆盖面广且多层次,因此对于非财政专业的本科生而言,如果对课程内容没有学习兴趣和主动需求,则很难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有研究认为,如果在课堂原理讲授的基础上,运用案例教学,引导学生通过运用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讨论案例的疑难细节,将原理进一步具体化,对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会有所帮助。[5]而且,教师在选择财政学教学内容上要充分体现出各专业的特点和差别,针对各专业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来确定讲授的内容,也会提升非财政专业学生的学习效果。[3]

至于案例教学法如何具体运用到财政学教学中,李新等(2005)和兰相洁(2012)提出的具体应用方法仅针对教师的课堂授课,提出应包括案例设计、导入案例、分析和讨论案例和总结案例四个阶段。[1,4]但至于案例教学法如何具体运用到非财政专业财政学课程的教学中,以往文献并未展开太多讨论。从以往文献来看,绝大多数的研究还停留在定性研究的阶段,没有提供更加详细的经验证据,但是,无论是考查案例教学法的实际效果,还是为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提供一定的指导,均需要对案例教学法的需求、运用和效果展开经验研究,获取经验证据以得到有益结论,本文的研究目的正在于此。

二、研究目标和设计

概括来说,本研究运用问卷调查方法搜集数据,以期在以下三个方面获得经验证据:

1.对非财政学专业财政学教学的教学目的和学生的学习需求的调查

对于非财政学专业本科生而言,财政学知识与其专业知识之间一般没有直接联系,但这不并意味着财政学知识的掌握对于学生的意义不大。恰恰相反,财政学知识主要讨论政府的收支活动,而经管类的不同专业在解决本专业领域的问题时,不可能完全回避政府与私人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对于非财政学专业学生而言,财政学教学更应重视培养学生运用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研究首先通过问卷调查,了解非财政学专业的本科生对于财政学课程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兴趣的情况,这也是财政学课程对案例教学法引入的需求的根源。

2.对案例教学法引入非财政学专业财政学教学具体手段的调查

在笔者进行的针对非财政专业本科生财政学教学的改革实践中,案例教学法的引入主要采取三种具体形式:第一步,将案例分析引入课堂教学,笔者在课堂教学中利用现实社会经济中的热点财经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将案例分析穿插在财政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讲解过程中,通过对案例的讲解和分析加深学生对财政学基本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第二步,要求学生自主进行案例搜集和分析工作,这一阶段以学生的自发、独立探索为主,要求学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中,搜集近年来国内外与财政相关的某具体案例,运用课堂上学习到的财政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去分析现实问题,并通过分析得到结论。第三步,将学生划分为不同的学习小组,由笔者提供具有一定复杂性的、源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的财政学案例,引导学生们灵活运用知识进行高层次的思维活动,形成理论知识与案例分析的更好结合,实现掌握知识点和培养解决问题能力的双重教学目的。

3.对案例教学法引入非财政学专业财政学教学的教学效果的调查

如前所述,案例教学法以不同形式引入财政学教学中,实际上是通过教师为主、学生独立和小组合作这三种不同的案例分析方式,这不仅能够加大教学中的信息含量,更是将传统的单向传递知识转化为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挖掘知识的过程。本研究将对不同层次的案例教学法实践的效果进行调查,看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

本研究问卷调查的目的主要在于获得描述性结论,调查对象是会计专业和法学专业本科生,问卷发放和收回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据统计,共发放问卷309份,收回270份,回收率87%。回收问卷中有效问卷220份,对回收较早的20份问卷与回收较晚的20份问卷中认知型变量进行无回复偏差检验,结果表明回收时间不同的问卷没有显著差异。问卷中设计的问题均以Likert五分量表来度量(1=非常不同意;5=非常同意)。

三、研究结论

1.关于非财政专业财政学课程的学习目标和需求调查

问卷要求调查对象对于学习财政学课程的不同目的进行评价,问卷结果显示,对于非财政学专业的本科生而言,“掌握政府收支活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与“提高判断和分析现实财政问题的能力”是最重要的两个学习目的,且重要程度相当,其次是“对在本专业领域未来的实际工作或研究工作中有所帮助”。由此可见,从学生角度对学习目标的评价与教学目的是相吻合的:既要求学生掌握财政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又要求学生能够运用知识点解决现实问题,而调查对象所认为的最重要的两个学习目标正是这两项目标。

表1 财政学课程的学习目标

财政学课程的学习目标 得分

掌握政府收支活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4.32

提高判断和分析现实财政问题的能力 4.32

了解政府收支活动的现状 3.93

对在本专业领域未来的实际工作或研究工作中有所帮助 4.04

掌握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3.9

2.对非财政学专业财政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调查

问卷调查对象对四种不同的财政学课程教学模式的评价排序显示,学生对传授财政学专业知识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结合模式的认同度较高,尤其对案例教学的认同度更高,但对用案例教学取代知识传统的教学模式认同度很低。这与前文对财政学课程特点的分析是相吻合的,财政学课程知识点层次多且覆盖面广,彻底抛弃传统的知识传授方式是不现实的做法。

3.对非财政学专业财政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效果调查

从表3的调查结果来看,调查对象在财政学课程中的诸项收获都给予了肯定的态度。其中,在“自主搜集资料和数据的能力”上的收获所获评价最高,说明学生独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让学生感受到明显的能力提升。其次,“运用财政学原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财政学的理论知识”方面的收获所得到的评价也较高,这与教学改革设计时所希望达到的效果相一致。

表3 财政学课程引入案例教学的收获感评价

学习财政学课程中的收获 得分

财政学的理论知识 4.12

运用财政学原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4.19

批判性思维能力 3.95

自学能力 3.87

自主搜集资料和数据的能力 4.2

从表4来看,调查对象认为,各种案例教学法的引入,在帮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锻炼分析问题、交流沟通和合作能力”上作用最为明显,其次是“有利于拓展知识面”,“互动性强”和“教学方式形象生动”所获得的评价偏低。

表4 财政学课程引入案例教学的效果评价

采用课堂案例讨论、案例作业、小组讨论案例等方式的效果 得分

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理论的理解 4.34

有利于拓展知识面 4.15

互动性强,可以调动学习的积极性 3.93

锻炼分析问题、交流沟通和合作能力 4.27

教学方式形象生动,记忆深刻 3.83

综上所述,本研究是在非财政专业财政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问卷调查研究,目的在于通过问卷调查,获取关于案例教学法引入的必要性、学生对案例教学法各种形式的需求、案例教学法的各种形式的实际教学效果和预期教学效果等问题的实际数据。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到结论:非财政专业本科生在学习财政学课程时,对于以各种形式引入案例教学法是具有现实需求的,而且对于案例教学法的各种形式都表达了肯定的态度,也确实从案例教学法中有显著的收获。这些有益结论对于指导案例教学法引入非财政专业财政学教学的计划和安排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并且也初步检验了引入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学效果的提升也具有一定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新,梁萍,余萍.浅论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的运用[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5,(1).

[2]焦耘.认知过程的特征及财政学教学改革浅析[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

[3]莫亚琳.关于高校财政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经济师,

2012,(2).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6篇

「关键词财政学;学科基础;课程体系

一、财政学的学科基础

纵观财政学科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其他学科向财政领域渗透,即移植其他学科原理和方法研究财政问题和解释财政现象,为现代财政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而宽广的学科理论基础,使财政学演变成为一门融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以及社会学于一体的交叉学科。

1、财政学的经济学基础

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这就决定了从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财政问题,是当代财政学的主流。首先,从西方财政学科的发展演变历史考察不难发现,财政学与经济学具有无法割裂的天然联系。从亚当·斯密将财政学发展为一门学科以来一直到1892年巴斯塔布尔(Bastable.C.F.)出版《公共财政学》期间,财政思想和财政理论均是在经济学著作中予以阐述。在经历单独冠以“公共财政学”之名的阶段后,以1959年马斯格雷夫(Musgrave.R.A)《公共财政学理论:公共经济研究》一书的出版为标志,财政学再次与经济学融合发展为公共经济学,进一步突显财政学研究的经济学基础。正是由于这种演变,促成了财政学科研究在随后20多年中的壮大与繁荣[1].其次,从财政学的研究任务看,财政学与经济学的研究主题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根据西方理论对财政产生原因的解释,政府主要是为提供公共产品而存在,财政学研究的是政府(公共)资源的配置问题,作为分析市场资源配置问题的逻辑与范式同样可以在财政领域运用,构成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以及费用分摊的理论基础。因此,公共产品理论的提出与完善,成为联系和沟通财政学与经济学的主要桥梁。将经济学分析方法运用于财政学科领域有着悠久的历史,许多杰出的经济学家都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大大促进了财政学科的独立与成熟,如李嘉图(Ricar do,1817)的公债效应分析;古诺(Cournot,1838)的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税收归宿分析;埃奇沃斯(Edgeworth,1925)的关于税收对生产企业的效应分析;拉姆齐(Ramsey,1927)的最优商品课税理论;莫里斯(Mirrlees,1971)的最优所得课税理论等等。[2]

2、财政学的政治学基础

现代财政学在具有经济学基础的同时还具有政治学基础。首先,财政学与政治学研究的行为主体具有一致性。政治学以国家或政府机构为中心进行研究,而财政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因此政治学的理论与观点,尤其是政治学上的国家理论或政府理论会直接渗透到财政学研究中来。在财政学著作中,有些直接冠以《政府经济学》来体现财政学与政治学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西方财政学中,一直存在着将财政学与政治学相联系的倾向,西方经济学家道尔顿在其《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中更是开宗明义地指出,财政学是界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3]其次,财政决策过程需要通过政治决策机制来完成。财政所研究的公共资源配置依赖于政治过程,政治决策机制与方法的差异对配置效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财政收支活动与过程同时又是政治活动与过程。随着1960年布坎南(Buchanan.J.M)《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的出版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为政治学建立了与经济学相同的分析基础,使得经济学分析范式成功地拓展到政治领域,以经济学为纽带将财政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打通。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党理论、官僚理论、投票理论在财政学中的运用,开辟了从完善政治决策机制的角度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新领域,使经济学、财政学和政治学更为有机的结合起来,便于我们从经济学和政治学两个层面共同研究财政问题。

3、财政学的管理学基础

财政从来都是同国家或政府的职能连在一起的,财政收支活动的目标就是要有效实现国家或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从这种意义上说,财政可以界定为政府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从经济学角度考察财政,主要侧重于财政运行规律的分析和揭示;从管理学角度考察财政,则侧重于财政管理机制的构造和操作,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当今世界,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管理或称公共行政已经或正在为“新公共管理”所取代。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所谓“产业型政府”的解释,政府部门实质上是一个特殊产业部门。因此,财政问题不仅是经济学和政治学问题,同样是管理学问题。[4]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吸收管理学的合理内核是构建合理的财政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财政管理归结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构筑利害相关主体的约束与制衡机制、规范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权利配置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通过吸收企业治理理论来谋求财政的科学控制。从管理学角度出发,按照管理学的范式,将管理学中的制度、行为、组织和决策理论引入财政学来研究财政,必然会使财政学的学术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4、财政学的社会学基础

财政制度运行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文化制度会通过财政行为主体对财政运行产生重要的乃至决定性影响。自德国宗教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提出其“韦伯命题”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一国社会文化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透过经济现象去探究隐藏其背后的社会文化根源日益成为人们洞察经济问题的新视角。社会文化环境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影响,一方面是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其行为取向与方式,从而发挥其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功能与约束功能,进而使制定出的政策带有较为浓厚的伦理色彩;另一方面,根源于社会文化传统的非正式规则对约束、规制与调整人们行为起重要作用,其对正式规则的作用发挥将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事实上,就是在同种经济运行机制(如市场机制)下,由文化传统所决定的非正式规则的差异,会在经济运行机制层面上得到反映,呈现不同特点,最终体现出制度效率的差异。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同种制度在不同国度有着不同的运行状况和运行结果,为什么一项制度在具体运行中会出现偏差,为什么我们不能完全照搬产生于西方社会环境下的某些做法。因此,我们研究财政现象与问题时不能忽略社会文化环境的客观影响,否则,会使现实财政制度流于形式抑或趋于无效。

在经过几个世纪的学科日益分化的历程之后,人们已经开始强调学科之间的互相融合,甚至出现了学科综合的趋势。[4]财政学科的综合性要求我们对财政学科中一些重大或重要问题必须结合有关学科进行交叉研究,将财政学建立在一个宽广而坚实的学科基础之上,并体现于财政学的课程体系设计之中,这样才能达到“厚基础、宽口径”的财政人才培养目标。

二、财政学课程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课程设置难以完全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基础

为了满足我国财政学科发展与财政人才培养的需要,许多院校对财政学的课程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增加了经济学基础课程,但仍然存在缺陷。首先,财政专业主要学习的经济基础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初级)》,很少开设中级(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课程,而其中的经济理论或分析方法正是许多财政问题分析所必备的,如税收效应中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分析、最优税制设计等。由于这方面知识的缺乏,大大降低了财政专业学生的分析能力。其次,随着数学在经济分析中的广泛运用,数学分析方法日益成为财政领域的一个重要工具,基本的数理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知识对于财政专业学生是不可缺少的。但在目前的财政课程体系中,许多学校将《计量经济学》仅作为选修课程开设,《数理经济学》更是一个空白,导致学生对数学公式与推理只知数学含义而不知经济含义,遇到财政专业课程中的数学分析内容,则以囫囵吞枣的方式死记结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最后,财政学的管理学基础、政治学基础以及社会学基础未能有效的通过相关的课程设置体现出来,财政专业学生的分析视角过于单一,对财政现象与问题的理解难以深入,就财政论财政的现象没有得到改观。[5][6]尤其是社会学知识的缺乏,使得学生无法准确理解中国财政制度的本土化要求,死搬硬套西方理论分析财政现实问题的现象较为普遍。

2、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结构、专业课程内部结构不够合理

撇开公共基础课不论,在财政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结构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头重脚轻”现象,即学科基础课程偏少而专业课程偏多,其直接反映出财政专业的口径较窄而专业性过强,导致财政专业人才培养的市场适应性偏低;在专业课程内部结构方面,由于课程门数过多,过分强调单项课程结构完整,导致各门课程大而全、小而全,在不同课程名义下讲授相近的内容,内容交叉重复,知识容量狭小。[7][8]如《税收与实务》、《中国税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和《税务会计》等课程相互之间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直接重复,极大地降低了教学效率。

3、财政实验课程相对贫乏

财政学科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是财政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无论是税收和税收管理知识,还是政府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知识,基本上全部依赖传统的“空对空”的课堂讲授方式,既给教师授课带来困难,同时也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谓是事倍功半,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无益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三、财政学课程体系建设的建议

1、优化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

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应从这么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大学科基础课程的数量比例和课时比例,充分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相融合的发展趋势。增加经济学理论课程的门数和教学课时,如加大《计量经济学》的课时量,增设《中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本科层次)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硕士、博士层次),同时将反映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基本理论的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程体系当中,在选修课程中扩大反映上述学科理论发展以及分析方法创新的课程,如《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第二,适当压缩财政专业课程门数或教学课时,或者将某些课程从必修课降格至选修课,为学科基础课的教学留出课时空间。如取消《税务会计课程》,将《公债管理学》、《税收与实务》《比较税收学》等课程作为选修课开设。第三,新设部分财政实验课程或从现有课堂教学课时中划出部分课时进行实验教学。

2、整合现有财政学科各专业课之间的内容

在维持财政主干专业课程基础上,对部分专业课程进行归并整合,避免单项课程内容交叉重复,扩大知识容量,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授课效率。[7]如《税务管理》与《税务》可以合而为一,称为《税务管理与》;《国家预算》与《预算会计》联系紧密,部分内容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建议合二为一,改造为《国家预算与核算》课程;《财税专题讲座》则改造为《财经专题讲座》以扩大其适用范围和突出课程内容的一般性与实践性,等等。

3、加强相关课程内容讲授的协调与分工

在财政专业教材的编写中,为了保证内容体系的完整性,内容的重复与交叉在所难免,因此需要我们就相关内容在讲授过程中予以协调与分工。这样做的优点除了可以尽可能避免授课内容的重复之外,还可以确保学生接受知识的逻辑顺序以及连贯性,同时使各科课程的教学重点更为明确。在这方面,可以依据理论与制度两大模块来对教学内容进行分工。[9]在理论部分,授课的重点应该是基础理论的传授和分析思维与分析方法的训练;在制度部分,则应该将重点置于分析方法的运用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如对于《财政学》中的“国家预算”部分,只着重讲述预算的一般理论与分析方法,而对于预算的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可以不加介绍,留待《国家预算管理》中进行讲述,遵循从一般到具体的认知规律。

「参考文献

[1]张 馨 美英财政学内容体系之演变特点[J] 财政研究,1996,(3):20-25 .

[2]加雷斯·D·迈尔斯 公共经济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张 馨 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

[4]高培勇 “一体两翼”:新形势下的财政学科建设方向———兼论财政学科和公共管理学科的融合[J] 财贸经济,2002,(12):33-36 .

[5]王世运,周巧红 建立财政学科体系及其理论框架的新思路[J] 财政研究,1996,(3):17-19 .

[6]刘明远 现代财政学理论体系的思考[J] 财经问题研究,1998,(12):34-36 .

[7]李樱木大 适应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财政学科建设的思考[J] 辽宁财专学报,2003,(1):59-61 .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7篇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变迁概况

众所周知,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较之其他学科的形成和发展要晚得多。它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英国重商主义学派托马斯。曼倡导的“贸易差额论”,“国防财政论”就是西欧各国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资本主义发展与专制君主利益相一致的产物。威廉。配弟的《赋税论》被誉为西方最早的财政学专着,是在重商主义走向古典经济学派过渡阶段,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货币关系扩大,为满足新兴资产阶级政治经济斗争需要出现的,并没有完全摆脱重商主义理论的影响。西方国家财政理论真正具有科学的性质,始于18世纪中叶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处于迅速发展上升时期,古典学派最杰出的代表亚当。斯密顺应资本主义发展需要,集前人财政理论之大成,予以融会贯通,于1776年出版了财政学说专门论着《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对国家财政进行了深入系统的专题研究,全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积极宣扬经济自由、发展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主张国家职能越小越好,政府只要能起着“城市警察”的作用就足够了。国家财政支出必须限制在国防、司法、公共工程建设和维护公共机关的需要。国家财政收入来自君主或国家财产收入和来自赋税收入两个方面,并以地租、利润和工资三种收入作为课税划分依据,提出了着名的税负公平、确实、便利、节约四大原则。《国富论》的问世,使西方财政理论发展成为一个比较完整而庞大的体系,为公共财政奠定了理论基石,对资本主义各国在财政理论上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此,人们都称亚当。斯密为西方财政学的鼻祖,创立了具有现代意义的财政学,是不言而喻的。亚当。斯密的财政思想及其政策主张,经过大卫。李嘉图的继承和发展,对西方各国公共财政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

19世纪最后20年,自由资本主义开始向垄断过渡,到20世纪初形成了垄断资本主义制度,从而要求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理论逐步取代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理论。由于各种社会矛盾激化,1929—1933年爆发了资本主义历史上波及最广、最深刻、最剧烈的经济危机,这次危机从美国开始,很快冲击到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各个角落,导致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生产量下降了1/3到2/5.例如英国下降了23.8%,法国32.9%,德国40.6%,意大利33.1%,美国下降达46.2%。在此背景下,西方资产阶级过去传统的经济政策破产了。以国家干预经济为代表的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广为传播。凯恩斯主义者以《通论》为理论基础,把经济危机的根源归结为“有效需求不足”,要求政府放弃自由资本主义原则,实行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生活,提出了政府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增加投资,刺激消费,实现充分就业的一整套理论政策体系。西方国家以凯恩斯主义理论为根基,普遍推行赤字财政政策,增加公债发行,强化税收功能,扩大政府开支等扩张性财政政策,从生产、分配、流通领域调控国民经济运行。国家职能已从过去的“城市警察”拓展成为全面干预经济社会的重要工具。凯恩斯主义风行一时,几乎主导了近半个世纪西方的财政理论基础。到了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严重失业与剧烈通货膨胀交替作用同步上升的“滞胀”的局面,表明凯恩斯主义的失效。西方国家先后又产生了一些同凯恩斯理论相悖的经济学说,财政理论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如货币学派,供给学派的财政理论及其政策主张,反对国家干预经济。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演进的历程表明,根植于私有制经济基础各学派的理论依据,政策选择虽各有差异,其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目标始终是一致的。

二、中国传统财政理论的贡献与不足

中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博大精深,散见于各代典籍的财政思想以及理财之道的论说汗牛充栋,而且都十分重视“定赋税,制国用”,财政收入轻赋薄敛,注重财源培养,支出省财节用,藏富于民。中国春秋时代儒家的财政观点就普遍主张减轻徭役,薄敛赋税,即轻徭薄赋之说。我国古代众多的财政论说,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几千年漫长的演进和发展,均有所充实和更新,例如唐代刘晏、杨炎的财政思想,宋朝王安石的财政思想,以及明代丘濬的财政思想等等,对于指导封建王朝的财税改革均做出了重要贡献。由于时代的局限,中国古代众多的财政思想始终未能形成系统的财政理论体系,更无专门的财政学论着。我国现代财政基础理论和专门着述的研究起步较晚。我们所见到由中国学者撰写出版的财政学着作,如陈启修着《财政学总论》、李权时着《财政学原理》、何廉、李锐着《财政学》等等,都是民国时代的产物,至今还不到100年。这些着作的理论基础,内容及结构体系,基本上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财政理论的翻版,即“公共产品论”或“公共财政论”的通盘移植,既无多少新意,又无中国特色。

三、新中国财政理论体系在曲折中前进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财政学界开始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财政学科的本质、职能、原则、经济范围及其属性。50年代初有的学者虽然也提出过财政是国家在满足其需要,进行社会财富分配与再分配的经济行为的界说,我认为这一命题,只简要回答了什么是财政,而没有触及财政本质的深层次研究,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分析或专门着述。由于建国初期的特殊历史背景、经济学“唯我独尊”,国内理论研究一边倒,完全排斥西方经济学理论。我国财政学基础理论建设受到苏联财政理论影响极深,把财政学研究的对象界定为货币关系体系,即“货币关系论”的观点,在国内占居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但是,货币关系论的理论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财政问题,出现了很大困难,许多历史事实缺乏充分依据支持自己的论断,难以自圆其说。有鉴于此,5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内一些学者对货币关系论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我国老一辈财政学家西南财经大学许廷星教授从国家实现其职能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8篇

[关键词] 财政本质 公共财政 国家分配论 公共财政论 学科定位

1 国内财政学研究演进及现状

多年来,国内财政学研究主要的焦点围绕“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论”以及从“国家分配论”到“公共财政论”的演变进行①。上世纪80年代后,经济体制改革,财政作为分配工具的影响力受到市场的削弱。适应市场经济的、在西方财政理论界占有主流地位的“公共财政论”传入我国,地位不断提高。目前,国内公共财政研究依然以国家分配论为主线,一些学者如厦门大学张馨教授坚持在国家分配论基础上发展公共财政,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学者坚持国家分配论、反对公共财政论,也有些学者如中国社科院的杨志勇放弃国家分配论、坚持国家财政论。

一切财政理论都离不开实际国情,经济体制转轨是我国财政研究的背景。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过程中,目前只能属于转轨的部分质变阶段,是转轨途中的一种过渡状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不管是市场论、公共论、预算论还是福利论,国内财政研究探讨依然局限于财政性质的争论——即当今中国是否应该实行公共财政,是否应该定位公共财政的性质,更多停留在意识形态层次,这与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的公共财政探讨有着本质的不同。退一步说,我们所把握的,只是财政朝着公共化方向大步迈进,没有形成完备的理论——围绕财政规范内涵、现实制度演变建构的财政学基础理论框架,也没有综合出科学实际的研究方法——甚至同西方相比,我国财政研究方法和财政实际需要的差距相当之大。

2 财政的学科定位

在1950年以前,财政学科通常被命名为“财政学(Public Finance)”;之后,学者们更喜欢用“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 Sector Economics)”的名称;也有学者采用“政府经济学(Government Economics)”或“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 mics)”的名称。就专业性而言,财政学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科,它主要研究政府部门在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的理论、制度和管理方法,同时也研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问题。

许多人把传统财政学看作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经济学视角下的财政学,其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应该和经济学是一样的,因为它们都以市场经济理论基础,以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为研究对象。然而财政学就只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而已?财政学研究的方法论能完全按照经济学方法论开展吗?邓子基(2000)作为国家分配论代表,主张坚持、继承“国家分配论”的合理部分,要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中的有益成份,发展“国家分配论”,如以“市场失灵准则”来界定财政的活动范围。蒋洪张认为,“财政学课程的基本任务在于阐述财政学的基本原理,它应能反映一般的客观经济规律。在基本理论这一层面上,没有什么东方财政学与西方财政学之分,它应该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西方财政学只表明它起源于西方,但并不是说它只适用于西方而不适用于东方。”陈共在其主编的《财政学》导论中说:“原有财政学的理论体系和论点,已经不能完全反映当前的现实,不能说明和解释新体制下出现的新的财政现象和财政问题。财政理论必须发展,只有发展才能具有强盛的生命力。继承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否定过去的一切,不问中国的现实,简单照搬西方财政学,不是科学的治学方法,也决不是中国财政学的出路。基本思想应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西方财政学,从中国实际出发,继承和发展,通过百家争鸣,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吴俊培、杨灿明出版了《公共部门经济学》一书,并将其财政系改为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表明财政学科的发展方向。而另外有的学者主张政府支出经济学,代表是丛树海,他在近年来多次强调“传统财政学必须向支出经济学转轨”,并于1999年出版了其专著《公共支出分析》,系统阐述了财政支出理论,初步建立了财政支出理论体系。以上理论观点的分歧,关键在于如何借鉴西方财政学理论更新中国传统财政学体系,说到底是如何处理好中国财政学与西方财政学的兼容性问题。

从以上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把现代财政学定性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不够全面的,现代财政学也包括了大量的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的内容。

3 财政本质的研究反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国内财政研究日趋繁荣,诸多学者在不同的理论学派间各有倾向。财政认识本身的目的是接近真实情况,是一种思考,是先验的,而非可操控的。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发展中大国,财政体制的演变和发展不能完全依靠其自身演进,而必须要有切实的理论进行指导。尽管国内财政理论不断发展,然而依然存在认识上的不足:未从实际出发,混合中西理论后财政本质依然不明,这是财政认识论需要反思的问题。

财政学理论论文第9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私人财务;政府财政;公共财政论;国家分配论

在我国,研究公共财政问题是近年来的事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在我国是否适用,也成为广大财政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笔者拟就公共财政的一些理论问题谈些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对公共财政概念的重新认识

讨论公共财政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公共财政的概念。笔者认为:

(一)公共财政是与私人财务对应的概念,是对政府财政的客观要求

公共财政是与私人财务(财政)对应的概念,它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里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指广大民众的利益和需要。公共财政行为目的的社会公共性,是公共财政与私人财务的区别所在。从行为特征上看,公共财政是一种收入和支出活动,这构成公共财政与其他公共行为的本质区别。

显然,我们这里对公共财政概念的定义与传统说法有一定差异。按照传统观点,公共财政就是公共经济,就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由于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因此,公共财政几乎成了政府的同义词,这显然是不准确的。在这里,我们将公共财政表述为一种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收支活动,是强调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收支活动的行为寓意,也是突出公共财政作为政府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与政府本身在概念上的区别。

公共财政存在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公共利益和这种利益的载体棗公共需要的存在,这是公共财政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它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公共财政作为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需要的实现手段存在的必要性。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其实施主体是一定时期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国家和政府存在的条件下,主体的责任自然应该由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因此,国家财政必然是公共财政。

国家财政的社会公共性首先是由国家和政府的社会职责和功能决定的。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政府是社会管理者,当然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体现公共利益并使之得到实现,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最为重要的职责,因此,国家财政必须是公共财政。不体现和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政府财政是不正常的和有缺陷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公共财政是对政府财政的一种客观要求。

(二)公共性是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质

按照传统观点,公共财政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它的产生和存在是市场机制天然存在的缺陷使然,也就是说,由于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有一些自身无法弥补的缺陷,因而需要政府出面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来对市场缺陷加以弥补。显然,这里是将市场经济当作公共财政存在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表现形式。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公共财政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特殊性质,而是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质,因为体现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政府财政的共同出发点和归属,不论任何社会形态的政府财政都是如此,在这里所不同的只是由生产力水平差异决定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层次,以及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范围。

这里可能会有一个疑问,即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财政涉足了大量私人财务的事务,它是否具有公共财政的性质,如有例外,如何解释公共性作为政府财政一般性质的论点。笔者认为,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财政仍然是公共财政。在这里,主要的问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私人的个别需要被控制到了最狭小的范围内,相当部分个别需要被异化为公共需要,或者被采取了公共实现的形式,正是这种私人需要的个别性与其实现形式公共性的不协调,才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在提供私人产品,满足个别需要方面的低效率,这种低效率正好从另一角度说明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公共属性。我们不能因为某种机制在操作上的不正常而否认机制本身的存在,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因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代行了许多私人财务的职能而否认政府财政的公共财政性质。

(三)公共财政的意义在于对政府财政职能作了合理定位

之所以要强调政府财政的公共财政性质,是因为公共财政对政府财政作了合理定位,它明确了政府财政的职责范围和主要功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将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及其分工作了合理的划分。公共财政强调纳入政府财政范围的应该是具有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事务,对那些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政府只能为其正常实现提供外部条件,而不必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因为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有其自身的实现机制,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的实现具备了充足的微观动力,因而政府不必直接介入其实现过程;同时,个别需要所体现出的千差万别的个体偏好,使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此外,个别需要的实现完全可以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在个人之间进行,这种等价交换的过程一方面满足了购买者对商品物质形态的个别需要,另一方面则满足了售卖者对商品价值实现的追求。与此不同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很难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其实现的责任只能主要由政府承担。可见,社会成员的个别需要的满足和实现不必也不能由政府财政来实现,而社会公共需要则应该主要通过政府渠道得到满足,政府财政实质上是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存在的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界定了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即政府财政直接配置资源的范围应该在公共需要的领域内,其意义在于对政府财政职能作了合理定位,它强调政府财政的社会公共性,并在概念上将政府财政与私人财务区别开来。

二、公共财政论与国家分配论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理论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公共财政论与在我国有广泛影响的国家分配论之间的分歧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有些坚持国家分配论的人认为,公共财政否定了财政分配的国家主体性,是对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缩小和肢解。坚持公共财政论的人则将国家分配论当作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落后的、过时的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国家分配论已经不再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对以上两种观点,笔者都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任何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它特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背景,社会科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更要受特定时期、特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因此,我们很难说什么理论是先进的,什么是落后的,只要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就值得去学习和研究,况且,国家分配论曾经在我国财政理论界有着最为广泛的影响,它对指导我国特定时期的财政实践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尽管它的一些用于指导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实践的管理原则和理论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内涵棗摬普墓抑魈逍詳却仍然反映了财政活动的一般特性,因而并没有过时。这里必须澄清对国家分配论的两种误解:一是将传统理论当作国家分配论的全部;二是将国家分配论误解为由国家统揽一切分配的理论。其实,在传统体制时期产生的国家" 分配论的理论观点只是其在特定时期,根据特定的实践背景提出的理论,而不是国家分配论的全部,它也可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国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研究和提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分配理论;国家分配论也不是由国家统揽一切分配的理论,它只是强调财政分配中的国家主体性和主导性,在这种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基础上,国家分配的范围是由一定时期国家职能范围决定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国家分配论也没有过时。

在我们看来,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两者的主要观点并没有本质的分歧,不同的只是其强调的侧重点,比如国家分配论强调财政行为主体,公共财政论强调财政行为的目的和范围;国家分配论突出财政产生与国家产生的本质联系,公共财政则突出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与私人财务在活动范围和原则上的区别。在这种外在形式差异的背后,两者的基本立足点却是相近甚至是相同的。表现为,摬普之所以成为公共财政是因为它是一种代表公共利益、实现公共需要的财政活动,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这种财政活动的主体当然只能是国家和政府,因为国家和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定位,是从另外的角度对国家财政的定义。可见,公共财政论也是以国家主体为基本立足点的,这一立足点构成公共财政论和国家分配论最本质、最关键的共同点。在这一共同的基本点上,公共财政并不会缩小国家财政的范围,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的职能,因为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变化是围绕国家职能范围的变化而变化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一定时期的经济体制及由之决定的国家职能的大小,而不是公共财政本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承担的私人需要的实现归位于市场,使社会公共需要和个别需要都有其稳定的、更有效率的实现机制,并建立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市场机制正常运作提供外部条件的公共财政运行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化的要求,也是对政府财政职能所作的合理定位,这并没有否定财政的国家主体性,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而是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及由之决定的公共需要的范围调整了传统体制下政府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的状况,将政府财政的职责和功能规范在公共服务领域,使其更加合理和完整。

三、我国建立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尊重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共财政的特性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我国财政应该是一种公共财政的结论,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更应该重视政府财政的这种公共特性。对这种公共特性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取得了很多科学反映公共财政运行一般规律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因而也是我们在研究公共财政理论时应该尽量去学习和借鉴的。但是,笔者不赞同目前学术界普遍存在的一种倾向,即过分强调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共财政理论的共性而忽视其特殊性的倾向。我们认为,由于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基础不同,公共财政理论所参照的实践基础也不相同,因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公共财政理论也会有一些差异。我国是一个正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尚不完善,市场机制也正在发育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互补关系和相应的机制也远未理顺和形成,由此决定了我国的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应该体现自己的特点。那种过分强调公共财政理论的共性,忽视和否定其不同的实践基础,在理论研究上局限于对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简单传播,甚至在表达方式上也模仿西方公共财政学是不可取的,也是十分有害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实践基础,探讨和创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理论,并以此为我国的公共财政实践提供指导,这才是目前我国财政理论工作者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

(二)重视对转轨时期公共财政制度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财政理论界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实践起点选择上的误区,即往往将目标体制作为理论研究的实践起点,按照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一般原理,设计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并试图照搬这种模式去解决特殊体制时期的特殊问题,其结果当然收不到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对目标体制下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理论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但它远不是当前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任务的全部。目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这种转轨的实践是中国所特有的,转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矛盾及其表现形式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也不同于目标体制时期,具有很多特殊规律。因此,在旧的运行系统及其管理规则正逐渐失效,新的体系及其规则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特殊历史时期,政府财政应该实行怎样的管理模式,面对经济运行机制的某些特殊矛盾,政府财政应该采取怎样的政策,政府如何应用财政手段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在建立目标体制的过程中政府财政如何发挥积极作用等等,这些实践问题是西方现成的公共财政理论所无法解决的,需要我们在理论上进行开创性的探索和研究,并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理论,为解决实践问题提供正确的指导。这就要求我们正确选择财政理论研究的实践起点,重视对转轨时期社会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规律的研究,使政府财政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重视对我国公共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

我国传统财政学研究重点更多地局限在对财政的产生和发展、财政的本质、职能和体系等基础理论问题上,过去形成的一些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流派也主要侧重于在以上基础理论问题上独树一帜,并没有形成与其基本理论相配套的应用理论体系,使财政学这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总带有一些抽象、空洞的色彩,削弱了其为解决实际问题所应有的作用。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目前我们在财政应用理论研究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仍然是零星分散,不成体系;二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在时间上往往滞后于实践,缺乏必要的超前性,仅仅成为国家政策出台后一种撚皵性诠释;三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对现行制度和体制的剖析,弱化了理论的创造性和客观性;四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往往脱离中国的客观实际,在理论体系和政策措施上侧重于套用西方模式,使财政应用理论的成果缺乏针对性。以上财政应用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财政理论的正常发展,也成为我国财政改革往往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今后对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中必须加强对社会经济实践有直接指导意义的应用理论的研究,使我国财政理论体系更加完善,也使我国财政理论研究能真正发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

(四)实现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由于我国的经济管理模式在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化,因此,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理论和经验成为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在于,我们在对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学习和借鉴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盲目和盲从的非理性现象,将正常的学习和借鉴引入歧途。这里有两种倾向尤其应该摈弃:一是重传播,轻研究,在自己的理论著述中往往肆无忌惮地抄袭西方理论,这不但对理论研究没有意义,而且败坏了理论研究的风气;二是重" 形式,轻内容,仅仅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作为一种时尚,作为一种标榜自己学识的工具,不论是否有针对性,是否适用,盲目套用西方经济学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使一些理论著述文字晦涩难懂,甚至文理不通,让人不知所云。要使公共财政理论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强调其本土化问题,这是由公共财政理论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的特点决定的。我们要广泛学习和吸收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但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是盲目的照搬照套,也不是从理论到理论的简单传播,更不是将西方理论当作一种装饰外表的花环。在这里,学习的目的是消化、吸收并为我所用;是与中国的实践结合起来,发展成为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公共财政理论。我们强调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并不是对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的简单排斥,而是强调以我国的具体情况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以解决我国的财政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的目的,形成能体现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殊规律的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和观点。

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首先是其实践基础的本土化,这一点在前面已多次强调,也就是说我们进行公共财政理论研究的实践基础不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经济实践,而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实现过程。我们的研究必须考虑中国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及其对公共财政的承受能力;考虑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可能对公共财政制度带来的影响;考虑中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及由之决定的公共需求范围与西方国家的差异;考虑我国的政体及其决定的政府机构规模和结构;考虑中国特有的复杂的政企关系及其对公共财政体制形成和完善的影响等等。毫无疑问,实践基础的本土化,是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最重要的含义,是我们在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中最应该重视的问题。

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的另一重要含义是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的本土化,这是一个容易被人忽视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前面我们曾经谈到,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研究中有部分研究者盲目模仿西方经济理论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使其著述晦涩难懂,甚至文理不通,这不仅影响学习和研究的质量,而且也是一种不健康的文风。我们提倡在理论研究中保持本土化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也就是要按照汉语言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来传导自己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写出中国人能看得懂的文章,对西方理论的翻译介绍也应该尽可能地符合汉语言的表达方式。这实际上是对我们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真正弄懂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并对中国国情有充分了解的人,才有可能真正做到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来准确地表达异国的理论,也才可能在此基础上将西方理论消化吸收为自己的东西,并发展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见,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不但是一个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的技术问题,也是提高研究人员素质、端正研究作风、提高研究质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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