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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李艳丽(2011)在研究人民币与主要竞争对手汇率变化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影响,得出人民币汇率对中国出口并无显著影响。综上所述,关于汇率变动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研究成果已十分丰硕,但目前鲜有文献深入研究汇率变动对中国木质家具出口的影响,仅有少部分文献研究人民币升值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刘颖,2013;奉钦亮、覃凡丁,2012)。此外,现有关于汇率变动的研究,忽视了贸易伙伴国汇率变化对进口中国商品的作用。因此,本文以中国木质家具的出口为研究对象,建立一个简单的分析模型,解析各国汇率变动对中国木质家具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2中国木质家具出口及汇率变动分析
2002~2012年开始,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逐步升高,年均增长率高达21.1%,除2008年、2009年以外,各个年份增长水平相当。如图1所示,2007~2009年,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虽然保持增长趋势,但增长率有所下降。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出口贸易行业受到严重影响,木质家具的出口也不例外。据统计2008年木质家具增长率仅为近十年来年均增长率的1/7。随着各国经济刺激政策的实行,中国木质家具出口出现回暖,增长率从3.1%增长到34.2%。从图1看,2002~2005年,美元兑人民币大体保持在8.2元左右,但自2005年中央银行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有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一直呈上升趋势。从2002年1美元兑换8.27人民币到2012年1美元兑换6.31人民币,人民币升值明显。从以上分析,政策变动、经济波动对国际贸易活动都将产生极大影响,而人民币汇率与国际贸易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具体的条件下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木质家具的贸易流量。从汇率变动与中国木质家具贸易状况分析看,2007~2008年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最大,变动0.7个单位。与此同时,木质家具从21.6%增长率下降到3.1%。而后2008~2010年,美元兑人民币在6.7~6.9之间波动,幅度较小。随着汇率的平稳,中国木制家具出口额年增长率逐步提高,2010年增长率达到最高值34.2%。2010~2012年,人民币继续升值,到2012年,1美元兑人民币降到6.31元,相应的木质家具出口增长率也从34.2%降到7.1%。综上所述,2002~2012年美元兑人民币呈现“下降—平稳—下降”的趋势,中国木质家具出口额年增长率呈现“下降—上升—下降”趋势,可见,汇率波动与木质家具的出口贸易两者之间具有密切联系。
3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木质家具出口贸易影响实证分析
3.1模型选择及指标选取
关于汇率波动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研究,本文根据殷德生、张家胜等学者已有的研究经验,得出一国贸易水平与国家的生活水平与汇率变动情况有。由于人口规模与进口需求具有一定关系,人口越多,反映进口的消费需求越大。因此,本文将人口规模纳入模型运算中。具体贸易国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的进口需求函数设置为:X=f(y,ner,p)(1)式(1)中,X表示一国的进口额,表示贸易伙伴国的人均GDP,p表示贸易伙伴国的人口数,ner则表示本国货币与其贸易对象的双边汇率,具体解释变量的含义与说明如表1所示。上述式(1)是一个很简单的模型,其实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因素很多,如本国的国民收入水平,进口国与出口国的距离等。但本文为了能够准确地反映人民币汇率与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关系,以汇率为解释变量,以人均GDP、人口数为控制变量,着重分析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为了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和降低数据的自相关性,对各自变量作对数处理,具体回归方程:lnXi=β0+β1ln(nerji)+β2ln(GDPi/popi)+β3lnpopi(2)
3.2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基于2002~2012年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印度尼西亚、巴拿马、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沙特阿拉伯、泰国、英国、美国、欧盟(26个成员国)(虽然英国是欧盟的成员国,但没有加入欧元区,因此本文将英国从欧盟成员国单独列出来)等12个国家和欧盟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贸易流量数据进行面板分析。样本容量共143个,时间选择上主要考虑2点,一是考虑联合国数据库及12个国家欧盟数据的可获得性,二是考虑到中国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在2002~2012年期间,也体现了2个重要的时间结点,一是2005年汇改,二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所以选择以上几个国家,主要源于上述国家是中国木质家具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国,自2002开始,从中国进口的木质家具的比重持续上升,从49.29亿美元上升到142.59亿美元。2002~2012年样本国家从中国进口的木制家具总产值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和EUROPEANUNION数据库,人均GDP和人口POP则来源于世界银行()网站。木质家具按照其功能分为:木质办公家具(HS940330),木质厨房家具(HS940340),木质卧室家具(HS940350),木质起居室/餐厅和商店家具(HS940360),带软垫的木质框架坐具(HS940161),其它木质框架坐具(HS940169)等6种产品。各国的木质家具进口额由这6种木质家具产品的进口额加总而成。
3.3实证研究
3.3.1平稳性检验为了保证数据的平稳性,更加准确地考察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木制家具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本文在建立回归模型之前,必须对变量lnXi、ln(GDPi/popi)、ln(nerji)进行单位根检验,以防出现伪回归,造成参数估计方法不当。因此,本文利用Eviews软件进行LLC检验,具体检验结果见表2。检验结果显示,在给定的5%的显著水平,lnXi、ln(GDPi/popi)、ln(nerji)数列均拒绝原假设(H0:变量数列含有单位根),则认为各变量数列是一个平稳数列。根据单位根检验结果,发现变量之间是同阶单整,可以进一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ahansen协整检验,具体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协整检验结果表明,第1行73.81>27.58,即在95%置信水平上拒绝原假设(拒绝了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假设),亦3个变量存在协整方程,同时也说明了3个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因此,本文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模型进行回归。3.3.2模型回归结果将2002~2012年从中国进口木质家具的主要贸易伙伴国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1仅加入1个控制变量人均GDP,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人口规模变量,根据R2和极大似然值,发现模型2的回归结果更优良。在表4的模型1中,仅人民币汇率和人均GDP作为解释变量,由结果所得,人民币汇率的显著性为0.0621,相对显著;从作用方向看,汇率与木质家具的进口额呈正比关系,即人民币升值,则各国从中国进口家具的总额越大。在模型2中,加入进口国人口规模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发现汇率变动的显著性更高,但作用方向与模型1相反,表明人民币升值,降低各国木质家具的进口额。在模型1和模型2中,汇率是影响木质家具进出口的一个显著因素。根据模型2的回归结果,如果人民币升值则会导致贸易伙伴国从从我国进口木质家具产品的价格相对提高,降低国外市场对我国木质家具产品的需求,从而影响我国木质家具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图2可以看出,2002~2006年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木质家具进口额逐年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29.2%,与此相应的1美元兑人民币基本保持在8.27元。汇改以来至2009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21.2%,相应的各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总额的呈下降趋势,从2007年的146.82亿美元到2009年下降到114.42亿美元,与上述模型回归结果一致,即本币升值,降低了他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的需求。2009年以来,中国为应对金融危机,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稳定,相应地他国进口中国木质家具的总额也逐步增长,恢复原先的增长水平。2005年中国人民币汇率改革,人民币升值。在短期阶段对中国木质家具贸易具有显著的影响,降低他国对中国木质家具的需求,这主要源于人民币升值,提高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对价格,削弱中国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但从2009年以后,人民币升值后汇率稳定在一个合理期间,反而促进贸易的增长,可能源于汇率的变动并不改变出口商品的价值,短期市场波动主要通过汇率变动引起的市场价格竞争,在经过较长期的变化趋稳,会逐步降低汇率变化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4结论与对策建议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贸易交往也日益增加。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需要一种更隐蔽,更高级的形式来代替,绿色壁垒就产生了。本文在分析绿色壁垒的含义、表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出口贸易的现状和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揭示了绿色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质。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进口附加税、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是环境保护发展的大趋势。由于西方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对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武器,而且成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契合决定着绿色壁垒的应用较为广泛,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制成品,还包括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加工生产方法以及产品的设计和消费处理过程。绿色壁垒应用的广泛性,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绿色关税制度
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或环境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障碍。
4.绿色包装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
5.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环境保护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施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1)缩小出口产品市场范围;(2)增加出口产品成本;(3)引发出口贸易摩擦;(4)高污染产业的转移。
三、应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幌子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发展较早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措施远远超越了发展中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形成了歧视性,并严重限制了我国的出口贸易。1.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
要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一个客观认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着有利于市场发展和国际贸易一面,也有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一面。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使这些产业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加大对绿色产业资金投入
要使我国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增强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绿色产品和技术走出国门,离不开财政金融部门的扶植。财政部门应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应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3.实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出口不仅要追求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4.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色管理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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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中,由于一些国家金融机构倒闭或被收购、接管,信用恶化和萎缩,贸易中的履约风险和结算风险增大,使国际贸易萎缩,加剧国际市场激烈竞争,全球范围内各国贸易政策开始趋于保守,贸易保护主义威胁增大。在趋紧的贸易大环境中,我国出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以致于国内现在关于人民币应该保持升值趋势还是通过贬值来刺激出口的争论再起。
2人民币升值对国际收支变动的影响
2.1人民币升值对经常项目帐户收支变动的影响
至于贸易互补度方面,新疆国际商贸大通道的贸易定位,就是缘于我国与中亚国家间极强的贸易互补性存在,这是新疆边贸发展的基础。人民币升值会否使贸易互补度下降从而降低贸易流量呢?应该不会,理由是:第一,中亚国家由于历史原因,产业结构失衡造成国内对新疆出口的日用消费品和机电产品需求强烈。虽然新疆也面临着其他国家如土耳其、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以及一些西亚国家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但新疆出口商品物美价廉的竞争优势短期内还不可动摇;第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而国内能源供应增长较慢,使能源进口依存度不断提高,2007年开始已经上升到50%以上。中亚作为世界上能源储量排名第三位的地区,能够通过陆路通道向我国供应油气资源,对实现我国能源进口市场多元化和运输方式多样化,减少我国面临的能源安全威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显然,即使人民币继续升值,也不会因为其带来贸易互补度降低,从而缩减贸易流量。总体来看,人民币升值对扩大贸易规模是有利的,对新疆经常项目帐户会产生收入增加效应。至于支出方面,升值使人民币购买力增加,带来的通常是进口成本下降,进口贸易流量显著扩大。
2.2人民币升值对资本和金融项目帐户收支变动的影响
(1)人民币升值对短期投机资本流动的影响。
如果人民币长期升值趋势确定,就会产生不断继续升值的心理预期,从而使人民币升值投机将加重,短期资本流入增加。而且,短期资本还可能通过外贸套汇、假合资项目等渠道入境。入境的国际热钱将选择诸如房地产等受益于升值而产生明显增值的市场进行投资,因为人民币升值预期会增加国外机构的投资信心,也可能使他们获得投资收益和升值收益的双重利润。
(2)人民币升值对直接投资流动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看似会增加直接投资成本,降低直接投资热情,其实未必。因为:第一,如果直接投资目的是为了发展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则存在人民币升值使其出口制成品美元价格提高,削弱了价格国际竞争力,如不提高美元价格,则出口利润减少的情况。但人民币升值同样会带来进口原材料的美元价格下降的现象,两者相抵后的结果是汇率升值对出口利润影响没有想象那么大。2008年我国沿海地区出现的大面积的加工贸易型企业倒闭和转移风潮,关键因素并非人民币升值,而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在我国到了转型升级的转折点;第二,如果是大型跨国公司的战略投资,其并不在乎人民币升值所增加的一点投资成本,而是看中了我国拥有巨大消费潜力的国内市场。而且其投资基本是长期投资,升值后其在我国存量资产反而能够得到增值收益。
3人民币升值对新疆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3.1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不能否认,人民币升值会使新疆出口商品美元价格提高,降低其在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力。但这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也为原先一味依靠廉价优势,在国际市场打价格战的出口企业敲响了警钟,使其在关注比较优势的同时,还必须提高对竞争优势的关注程度,在国际市场的竞争手段也将逐渐从单一的价格竞争手段向各种非价格竞争手段转变。从长远来看,人民币升值将有助于新疆外贸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向质量和效益型,促使新疆企业降低消耗和成本,加快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提高非价格竞争的能力,提高出口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2改善贸易条件,避免“贫困化增长”
“贫困化增长”往往是由贸易条件恶化导致的。其出现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出口商品是在国际市场占有较高市场份额,而且需求价格弹性较低。从新疆2008年出口商品结构来看,主要属于消费刚性较强的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品、农产品等日用消费品,其也是我国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在中亚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显然,新疆一定程度上具备出现“贫困化增长”的可能性。解决办法只有提升出口价格水平,降低进口价格水平,改善贸易条件,而人民币升值正好带来了这种价格效应。
3.3降低资源进口成本,增加进口规模
新疆进出口贸易严重不平衡,比如2007年新疆出口额115亿美元,而进口只有22亿美元,贸易顺差程度远高于全国水平。这本身就意味着新疆外贸发展并不合理和健康。出口只是换汇手段和过程,进口才应该是最终目的。因为只有进口,才能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乃至经验、文化等等,以及国内短缺的商品和物资。后者可以保障国内各部门发展的平衡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健康,前者可以帮助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等,最终使经济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发展。人民币升值使进口成本下降,一方面使中亚能源和资源等主要进口品在不考虑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的前提下变的比以前廉价,从而为新疆大量增加能源、资源进口带来良好机遇。目前进口规模有限,主要是因为能源、资源运输通道的制约。随着中哈输油管道一期的竣工输油,二期的开工建设,随着中国—中亚输气管道在2010年的全面竣工使用等,新疆能源进口将面临快速增长态势。人民币升值显然可使进口节约更多成本;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使中亚国家资产价格变的更便宜,在我国积极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新疆企业完全可以抓住升值的机遇,积极购买中亚国家的能源、矿产资源资产,为将来扩大能源、资源进口奠定坚实基础。
4结论
(1)人民币继续升值对新疆国际收支的影响表现在:经常项目项下会带来贸易规模的增加进而使国际收支额上升;在资本和金融帐户下会产生短期投机资本的增加,但直接投资不会受明显影响,所以该帐户国际收支额也会相应上升。(2)人民币升值对新疆出口贸易的影响,短期来看是不利的,长期来看,通过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贸易条件改善等等,有利于新疆外贸实现可持续发展。(3)对新疆进口贸易来说,升值意味着巨大的机遇,在新疆能源、资源运输瓶颈解决后,如果升值,必将带来新疆进口空前增长的井喷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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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影响如何看待这次调整所带来的影响,应当说,既有利也有弊。我国出口企业作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主体,它所受到的影响最能反映出,国家与出口企业之间利弊取舍的关系。因为,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贸易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所以,只有客观地、综合地去分析各个方面的因素,才能正确的做出评价。
(一)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正面影响。
一是防止国内资源流失,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良性发展。
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一方面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商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商品的出口,摆正出口企业调整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另一方面,通过取消或降低出口商品退税率,可以改观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不良势头。据海关统计,此次调整的2831项出口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是去年9月出口退税率调整商品的2.04倍。以此看出,国家专心治理重拳出击的态度十分明朗,它必将带动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的协调发展,对改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意义重大。
二是缩减贸易顺差间隙,缓解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
截止今年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额已达到了1.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多,固然意味着国力的增强,但是当超过一定的适度区间,就不可避免降低资源使用效率,甚至给经济发展带来阻力。据海关统计,仅2007年1-5月份进出口总额就达到了8013亿美元,同比增长23.7%.其中:出口总额4435亿美元,同比增长27.8%,进口总额3578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出口增幅高于进口增幅8.7个百分点,累计顺差857亿美元,同比增长83.1%.可以看出,我国进出口数额反差过大,比例失调。因此,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是抑制外贸出口过快增长,缓解外贸顺差过大,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减小国际贸易争端与摩擦的最有效手段。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外贸出口的增长方式。目前,我国出口商品还是以附加值较低、密集型为主。虽然,经过多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也未“封杀”住居高不下,出口缩减的局势。此次调整,把主线放在了主导型商品出口上,通过大幅下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如:玻璃制品由13%下调到5%),促使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致力于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加附加值,由简单的数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摆脱我国部分出口商品低价竞争的局面,提高出口的整体效益。
四是国家税收增长,减轻中央与地方财政负担。从1994年最初的税制改革开始,国家根据国际贸易变化的形势曾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解决出口退税指标不足,减缓财政压力,促进税收增长。今年的调整与以往不同的是,取消和下调退税率的主导型商品具多,那么,相对的退税会逐额减少,这样一来,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中央与地方退税超基数部分92.5:7.5比例分担退税的压力。
(二)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负面影响。
一是出口退税调整对经营利润的影响。此次调整,除船舶及对外承包工程的出口企业在7月20日以前已备案的,仍按原退税率执行以外,所有调整退税率的出口商品不在执行三个月的“过渡期”退税。出口企业不在拥有退税率由高到低,有退到零调整变化三个月按原退税率执行的准备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以往要大。因为,许多出口企业为进军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往往以成本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的商品去参与市场竞争,在毫无赢利的情况下,只靠出口商品的退税来换取利润的做法比较普遍。退税率调整后,他们的优势竞争将失去保障,再用低于成本的商品去创造市场赢利,以无法实现。但短期内他们想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改换贸易经营策略去应对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为自己带来一丝生机,一时间也很难奏效。
二是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出口退税率降低后,企业的征退税率之差将会增大,而出口收入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为进项税转出,减少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将会增加,从不同程度上,征退税率之差的增大导致增
值税税负相应增加。如果,对全部货物出口或出口比重大的企业来讲,当征退税率之差变大时,进项税额转出就越多,在全部进项税小于进项税额转出时,还会导致与出口退税政策不相符的“倒交税”现象,这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政策相悖。
三是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不同企业的影响。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出口企业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但对不同类型出口企业而言,其影响程度存在着不同的差异。据企业反映,出口退税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出口成本就增加1%,也就意味着企业的利润减少1%.1、国内上市公司业绩受到影响。上半年股市涨涨停停的泡沫现象,牵动着全国上亿人的心。6月19日以来,股市大盘几度调整,沪指大幅下跌,个股股价也普遍出现下挫。特别是出口营业收入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与出口退税率调整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讲,是造成了股市近期大幅波动的原因之一。2、出口主导型企业经营处于徘徊期。如:玻璃纤维出口退税率由现在的13%降低到5%.出口退税率下调8%,致使成本增加了8个百分点,等于减少利润8个百分点。这些商品都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包括服装、鞋帽及箱包、工艺品等轻纺在内的一系列商品,都下调了退税率。出口企业面临着是内销还是外销的重新选择,处于“不确定”的徘徊期。3、外贸流通企业比生产企业受到的冲击大。由于外贸流通企业的利润率远远低于生产企业,以纺织业为例,生产企业平均净利润率几乎是外贸企业的3-5倍,因此,外贸流通企业对退税率下降的反应要敏感得多。
四是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各类行业的影响。此次,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对外销比例大的行业影响极深,再加上由于没有过渡期调整产品结构的准备时限,企业将处于两难的境地。首先是部分涉及资源和能源高消耗的化工加工品,出口退税取消涉及了385个品种,出口退税下调到5%的有239个品种。出口退税率如此大幅度的下调,无疑会对化工行业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其次是造纸、家具等行业,冲击量也不可小估。再次是服装、鞋帽、箱包、工艺品等轻纺行业,虽然,下调幅度不大但从出口利薄的角度看,也是困难重重。因此,短期内行业结构应适当、尽快调整,扭转不利局面。
二、出口退税率调整企业应对筹划的建议虽然,短期内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出口企业的影响是不利的,但立足长远分析,它对改变企业经济增长方式,改善国内环境设施,提升产业结构意义重大。出口企业应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抛弃原有经营模式,寻求新的利润点,尽快找出适应自我发展的途径。
一是退税率调整前后的测算分析。相对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率的企业,在充分考虑政策调整和外贸出口增减等因素的基础上,应自下而上地综合分析出口退税的增减实际,测算利润的赢余空间,掌握谋求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只有这样才是正确选择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应对退税率变化的可行之道。
二是加强内购外销的管理,逐步转移退税负担成本。退税率下调后,出口企业的征退税率之差将会拉大,导致生产成本明显增加,出口商品的价格战更加激烈,国际竞争的优势会逐步减弱。对此,出口企业需要调整其出口产品报价,也需要与国内购货商、进口外商进行沟通,为减少出口退税率降低造成的损失,可以考虑将以往从国外采购的原材料,改为在国内采购的办法,控制原材料的成本;在与国内外原材料供应商交易时,尽量压低采购价格,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在自身适度负担的前提下,有计划实现转嫁前移。
三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商品技术含量。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出口企业来说是一次挑战,要转变原有思路,缩减低附加值、高耗能商品的生产,转而开始研发和生产高附加值商品。例如,下调退税率的服装行业,在功能设计、外观造型、包装等方面有所创新,同时要以发展品牌为目标,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声誉,从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这些都是尽可能减少退税率下调给企业带来影响的上上之策。
四是改变贸易方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出口退税率下调将直接影响出口企业利润,但不同企业所受影响大小程度不一样:出口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越大,且毛利率越低的企业,所受影响就越大。那么,通过延伸贸易链条,采取多种贸易方式同在的诸多措施又不失为一项良好的应对策略。其一以香港市场为依托,逐步向中东、东南亚、欧美市场延伸,克服出口地区过分集中和过分依赖中间商的被动局面;其二开展直接贸易,立足本企业商品,直接同外商签订合同、报关出口;其三开展委托加工贸易,根据客户需求,将公司初加工产品向深加工成品出口,增加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其四开展来料加工贸易,压缩资金的周转,靠出口商品的数量与免税来赢得利润。例如,纺织行业可以衡量国内、外棉花的价格,在国内价格高于国外价格的情况下,以来料加工方式运作,以求降低出口成本。
五是加强企业内
1.1文献回顾
国内学者范祚军等[3]运用1994—2010年人民币双边汇率、人均国民收入等年度数据,分别研究了人民币汇率变动与中国对东盟10国贸易收支之间的关系,发现短期人民币汇率贬值可以改善我国对其中7国的贸易收支。张慧等[4]的研究认为,人民币汇率贬值有助于改善我国贸易收支。韩斌等[5]以1994—2011年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双边贸易季度数据为基础,探究了人民币汇率变动与我国对贸易伙伴国贸易收支的关系,指出人民币汇率贬值使我国贸易收支得到改善。而以下学者的研究却表明,汇率贬值不能改善贸易收支。Taufiq等[6]根据1974—1998年美国分别对日本、加拿大的贸易数据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汇率的波动对贸易收支会产生负面影响。张晓月等[7]认为人民币汇率贬值总的净效应为我国贸易顺差的减少。何建奎等[8]研究了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我国贸易收支的关系,发现贸易收支的汇率弹性为负。第二种观点认为: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没有显著影响。Wilson[9]的分析表明,新加坡、马来西亚货币的实际汇率变动与它们贸易收支之间的显著影响关系不存在。SilvanaT[10]基于名义汇率的角度,探讨了其与贸易收支的关系,发现名义汇率变动不引起贸易收支变化。Wilson[11]采用1970—2004年的年度数据,研究了韩国、美国和日本之间的多边贸易,得到实际汇率的变动不会显著影响韩美和韩日之间的贸易收支的结论。曹永福[12]对我国进出口需求价格弹性进行了测算,算得两者绝对值之和为0.3079(0.611),小于马歇尔—勒纳条件临界值,说明人民币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很小。刘林[13]通过构建非线性MS-VAR模型,选择1994—2010年的季度数据,实证研究了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贬值与升值分别对一般贸易收支和加工贸易收支的影响,指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变动不会影响总的贸易收支。左晓慧等[14]以2005年1月至2012年8月的月度数据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人民币实际汇率与我国进出口额的关系,结果表明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对进出口额的影响不显著,人民币升值不能使我国贸易顺差得到根本改变。冯宗宪等[15]构建了中美两国TV-FAVAR模型,对人民币实际汇率波动对中美贸易差额的影响进行了探析,认为人民币实际汇率波动不是中美贸易顺差的主要原因。
1.2文献评述
既有研究对汇率变动与贸易收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不难发现,国内外学者在研究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时由于研究方法、研究样本、数据选取等的不同,尚未得出关于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影响的统一结论。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通过理论推导出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贸易收支影响的模型。鉴于人民币名义汇率不能准确反映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故而运用人民币实际汇率数据,实证分析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
2汇率变动对进出口贸易收支影响的机制分析
汇率变动主要通过价格竞争机制对贸易收支产生影响。由绝对购买力平价理论可知,用不同货币计价的某种商品,折算成同一种货币后价格应相等,即:P=eP*。其中,P为一国某种商品的国内价格,P*为该国这种商品的国外价格,e是用直接标价法表示的汇率。在满足不同地区该商品价格相同且同质的前提下,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影响的作用机制可表现为汇率变动首先引起进出口商品价格变动,进出口商品价格变化后使进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发生变化,而进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发生变化后又会使进出口商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发生变化,最终使贸易收支发生变化[16]。
3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收支影响的实证分析
3.1模型推导
首先根据不完全替论,建立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的模型。该理论假定:作为研究对象的国家进出口的商品与国内生产的商品不具有完全替代性。不完全替论对于我国来说是适用的[17]。本文参照国内学者厉以宁等采用C-D函数的形式研究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即Xt=A(et)α(GNP*t)β。其中:t为时间,Xt表示我国历年出口额,et表示历年人民币名义汇率,α是出口的汇率弹性,β是出口的收入弹性,GNP*t表示我国贸易伙伴国的国民收入水平。两边取自然对数后设定模型为lnXt=λ+αln(et)+βln(GNP*t)+μ(1)同理,研究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进口贸易影响时也采用C-D函数形式,即Mt=A0(et)α0(GNPt)β0。其中,t为时间,Mt为我国历年进口额,et为历年人民币名义汇率,α0为进口的汇率弹性,β0为进口的收入弹性,GNPt表示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两边取自然对数后设定模型为lnMt=λ0+α0ln(et)+β0ln(GNPt)+μ0。(2)式(1)-式(2),并化简得到贸易收支模型lnXt-lnMt=c+γln(et)+βln(GNP*t)+δln(GNPt)+μt,令lnTBt=lnXt-lnMt,分别用人民币实际汇率RERt替代et、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1t替代GNPt、外国国内生产总值GDP2t替代GNP*t,上式变为lnTBt=c+γlnRERt+δlnGDP1t+βlnGDP2t+μt。(3)其中:μt为随机扰动项,即为本文的贸易收支模型。
3.2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贸易收支(TB)。与大多数关于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影响的文献不同,本文选取出口额与进口额比值(X/M)指标来衡量我国的贸易收支水平。实际汇率水平(RER)。考虑到人民币名义汇率不能准确反映汇率变动对贸易收支的影响,故本文采用人民币实际汇率。当人民币汇率贬值时,即RER上升,我国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下降,国外对我国商品的需求增加,使该商品出口量上升;而以本币表示的外国商品价格上升,从而抑制对国外商品的进口,贸易收支增加。因此,预期γ的符合为正。我国国民收入水平(GDP1)。有很多指标可以反映我国国民收入水平,例如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等。本文选取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以衡量我国国民收入水平。当我国国民收入水平提高时,即GDP1增加,我国居民对国外商品的需求增加,进口增加,贸易收支减少,预期δ的符号为负。外国国民收入水平(GDP2)。我国与美国的双边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很大的比重,故本文以美国国民收入水平代表外国国民收入水平。同上,选取美国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美国国民收入水平。当外国国民收入水平提高时,即GDP2增加,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需求增加,出口增加,贸易收支增加,预期β的符号为正。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1994—2010年的年度数据。我国进出口贸易额、人民币名义汇率、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美国国内生产总值、我国CPI、美国CPI原始数据均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由于原始数据为名义数据,为了实证结果的可靠性,以1994年为基期(1994=100),对我国CPI、美国CPI进行调整,由此算出我国实际进出口贸易额、人民币实际汇率水平、我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为消除数据的异方差,对上述所有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即lnX、lnM、lnRER、lnGDP1、lnGDP2。根据lnTB=lnX-lnM算出贸易收支的对数值。
3.3实证结果分析
3.3.1单位根检验时间序列数据要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否则会出现“伪回归”。本文使用ADF检验法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按照ADF检验方法,运用Eviews6.0软件对lnTB、lnRER、lnGDP1、lnGDP2的原始序列和一阶差分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按照AIC和SC取值最小原则对滞后期进行选择。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根据表1中各变量的ADF检验结果,可知各变量的原始序列即lnTB、lnRER、lnGDP1、lnGDP2均是非平稳序列。分别对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lnTB、lnRER、lnGDP1、lnGDP2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lnTB在5%的显著水平是平稳序列,lnRER、lnGDP1、lnGDP2在1%的显著水平都是平稳序列,则lnTB、lnRER、lnGDP1、lnGDP2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即I(1)。由于lnTB、lnRER、lnGDP1、lnGDP2是同阶单整序列,可对它们进行协整检验。3.3.2协整检验协整检验用于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检验的方法主要有EG检验和JJ检验。EG检验主要是针对2个变量进行协整关系的检验,JJ检验则可以检验多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本文使用Eviews6.0软件对lnTB、lnRER、lnGDP1、lnGDP2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如表2、表3所示。由表2和表3的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看出,我国贸易收支与人民币实际汇率、我国国民收入即我国GDP、外国国民收入即美国GDP之间在5%显著水平上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且仅存在一个协整方程。由Eviews6.0软件,得到下面的协整方程:lnTB=1.908lnGDP2-0.415lnGDP1+1.099lnRER+15.480(0.383)(0.088)(0.140)(3.360)协整方程括号内数字为各变量系数估计值的标准误差。根据协整方程可知,我国贸易收支与外国国民收入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与我国国民收入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外国国民收入增加1%,我国贸易收支增加1.908%;我国国民收入水平提高1%,导致我国贸易收支下降0.415%。而人民币实际汇率贬值1%,我国贸易收支仅增加1.099%,这说明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会对我国贸易收支产生影响,但其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并不大。3.3.3Granger因果检验由前面的分析知,我国贸易收支与外国国民收入、我国国民收入及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以下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对lnGDP2、lnGDP1、lnRER与lnTB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表4的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不难看出,在10%显著性水平上,lnGDP2是lnTB的格兰杰原因,即外国国民收入的增加是我国贸易收支变化的格兰杰原因。反之,则不成立。在5%显著性水平上,lnGDP1是lnTB的格兰杰原因,即我国国民收入的变动会引起我国贸易收支的变动。反之,也不成立。在10%显著性水平上,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与我国贸易收支之间存在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第一,协整分析表明,我国贸易收支与外国国民收入、我国国民收入及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外国国民收入的变化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较大。外国国民收入每增加1%,会引起我国贸易收支增加1.908%;而人民币实际汇率贬值1%,只引起我国贸易收支增加1.099%,说明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不大。因此,仅仅依靠对人民币汇率的调节来维持我国对外贸易收支的平衡是不够的。第二,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显示,外国国民收入、我国国民收入的变化是我国贸易收支变化的单向格兰杰原因,人民币实际汇率变动与我国贸易收支变化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额的不断增大,我国贸易收支呈逐渐扩大的趋势。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使人民币兑美元实际汇率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一直保持稳定的升值态势。人民币在升值的同时,我国贸易收支也一直在发生变化。可以看出,我国贸易收支与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尽管后者对前者的影响较小。
4.2建议
催生了大量的物流需求,推动物流业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作为进出口贸易活动中的重要一环,物流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速度,两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一方面,随全球一体化呈爆炸式增长的进出口贸易对物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现代物流业健康、高速发展已经成为进出口贸易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现代物流业的业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水平较高,可以满足进出口贸易品类不断丰富、贸易量持续增长的要求,促进进出口贸易的飞速发展。具体来说,物流业的多样化发展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多品种、小批量发展;物流业的及时性和高效性也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综上所述,物流业的高效发展可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2物流业与进出口贸易关系分析
一般来说,物流业与进出口贸易存在正相关关系,基于以上认识,本文选取货物周转量指标代表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水平,进出口总额代表华北地区进出口贸易发展水平,并运用相关性分析和弹性分析两种统计学分析方法,实证检验物流业对华北地区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是否有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1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相关性分析对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进行相关性分析,其目的是验证物流业对进出口贸易是否有积极的影响,如果有影响,影响程度的显著性如何。华北地区2003-2012年间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统计数据
3.2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弹性分析以上研究通过相关性分析验证了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对其进出口贸易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但无法计算出影响程度有多大。本部分研究以经济学原理中的弹性理论为依据,力求定量分析出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的变化引起进出口贸易变化的幅度有多大。
3结论现
1.1单位根检验由于宏观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大多数是非平稳序列,直接对其运用普通回归分析会产生“伪回归”问题,为了处理此问题,首先检验序列的平稳性。检验序列平稳性的标准方法是单位根检验。由图3、图4可知,序列lnGDP、lnEX呈上升趋势,变量的数据明显随时间递增,初步判断该数据不平稳。由表2可知,lnGDP、lnEX的ADF统计值均大于显著性水平1%、5%和10%的临界值,所以序列lnGDP、lnEX都存在单位根,是非平稳的。因此,应对序列lnGDP、lnEX的一阶差分ΔlnGDP、ΔlnEX再进行单位根检验,ΔlnGDP和ΔlnEX的ADF统计值都小于显著性水平5%的临界值,所以序列ΔlnGDP、ΔlnEX都不存在单位根,是平稳的。
1.2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为了进一步分析出口贸易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下面对出口贸易水平变量与国内生产总值变量进行协整分析。通过上面分析可知,两变量序列lnGDP、lnEX均为一阶单整I(1),满足协整检验前提,故可考虑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现用E-G两步法对lnGDP、lnEX变量进行协整关系检验。第二步,检验上述模型的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序列,即检验是否是I(0)序列。上述回归方程估计残差序列e的取值如图5所示。由表4可知,ADF检验统计量-3.05795小于显著性水平5%、10%时的临界值,因此可认为估计残差序列e为平稳序列,这表明lnGDP与lnEX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根据E-G两步法原理,上述回归方程不仅揭示了出口贸易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度,且表明它们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从回归方程可看出,出口总额(EX)增加一个百分点,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加0.837个百分点。因此,该协整回归方程具有现实意义。
1.3格兰杰因果检验从协整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验证。下面对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的检验结果见表5。从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在10%的显著检验水平下,只有出口额的检验结果拒绝了原假设。也就是说,安徽省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只存在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即出口贸易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但没发现经济增长是出口贸易的Granger原因。综上,本文通过对1992-2013年的数据运用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对安徽省出口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得出:从长期来看,出口额与安徽省GDP的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这表明,扩大出口是安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之一。因此,安徽省要想方设法扩大出口贸易,发挥出口贸易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2安徽省出口贸易面临的问题分析
其一,企业竞争力不足,缺乏自主品牌。目前安徽省的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设备落后,加工行业的技术水平低,很少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安徽省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实质上依赖于低价竞销,产品附加值低,不利于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也不能充分发挥安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而且容易引发国外对我省产品反倾销或保障措施的贸易壁垒。我国企业的很多核心技术都是在模仿国外企业的技术,安徽省的一些企业也是跟在外企后面模仿,缺乏自主品牌,得不到高额垄断利润,只是微利[10]。其二,出口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安徽省外贸体制不完善,还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体制。通常拥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收购或者事先签订订单获得货源,然后经过进一步加工和包装对外出口。生产与出口主体分离,造成主体利益的不一致,致使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其次政府支持政策不完善,没有出台针对相关产品出口的促进措施,不能激发企业出口的动力。再则就是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如信息服务。由于安徽省出口企业规模较小,进入国际市场的时间较短,所以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国际市场信息渠道,缺乏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的能力。其三,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低,缺乏技术创新。安徽省出口以农产品、茶叶、机电产品为主,农产品出口虽然在不断增长,但是一些农产品生产成本高,缺乏价格优势,而且结构不合理,出口层次低,创汇率不高;其次是安徽农产品技术含量低,创新产品少,基本上出口的都是传统产品,所以在世界市场上可能会受到威胁和挑战。其四,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使出口容易受到发达国家保护主义措施的冲击。安徽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亚洲、北美,而对中东、拉美、非洲等地区出口较少。这种集中的市场格局,容易受到发达国家对出口产品保护主义措施的冲击。目前安徽省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如严格的技术标准直接限制了产品出口;严格的环保标准削弱了农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的优势。
3促进安徽省出口贸易的政策建议
中国2004年以前,对炼焦煤的出口政策为,出口关税13%,出口退税13%。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对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调整。自2004年1月1日起,炼焦煤出口退税率由13%调低到5%。经国务院同意,经商国家发改委通知:从2004年5月24日起,对出口商品代码为270400lO的焦炭及半焦炭、出口商品代码为27011210的炼焦煤,一律停止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炼焦煤进出口概况
在这一节中,我们首先列出中国近11年来炼焦煤的进出口概况,进行纵向的对比。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可供炼焦的优质烟煤储量丰富,2002年3国的炼焦煤总产量占世界贸易总量的81%。接着,本文就对这几个世界上主要的几个炼焦煤出口大国进行了概况分析,与中国进行横向对比,及统计描述分析。
(一)中国炼焦煤近11年进出口概况
中国在2002年,炼焦煤的出口达到2308百万美元。2002年至2004年,中国的炼焦煤出口从2308百万美元上升到3520百万美元,出口额增长了50%。至2005年,出口额小幅上升,只增长了8%。到2006年甚至开始出现了衰退。衰退的迹象一直持续到2007年。直到2008年,出口额才比2005年稍微升高。不仅严重倒退,并且持续低迷,从2009年开始,出口额甚至比2002年更低,到了2012年,已经跌破1000百万,只有903百万美元。出口的增长率从2006年开始为负值,只有2008年和2011年例外。增长率的趋势大致是下降的,并且降幅很大。图1还反映了进口额的上升。从2001至2008年,进口额缓慢爬升,从264百万美元至1794万美元,2009年开始突然飙升,高达7161百万美元。随后几年仍然是飞速增长,从11711百万美元飙升至18118百万美元。
(二)各国近11年炼焦煤出口对比
中国、美国、加拿大在2002年的炼焦煤出口额都是相近的,甚至中国略占优势。各国的出口额都呈现整体上升的趋势,澳大利亚的上升趋势最显著,美国也较明显,而中国却有明显下滑。在最初发展的3年里,中国的斜率是三个国家中最高的,发展的最快,而在2005年,中国、美国与加拿大的出口额相近,三个点有相交的趋势,2006年达到了最接近点。此后,美国一路稳健上升,加拿大也没有落下,只有中国逐步下降,甚至大幅下滑。政策对炼焦煤出口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中国对炼焦煤的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是2004年出台的,但是由于滞后性,对炼焦煤出口的影响似乎是从2005年开始的。
三、计量分析
(一)国家虚拟变量
根据UN-COMTRADE数据库得到的中国、美国、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的炼焦煤进出口额,对其进行回归分析。根据图表,我们发现出口额分别与年份和进口相关。根据先前的图表,我们发现各国的出口之间虽然有趋势相似,但是截距明显不同。所以我考虑设立国家虚拟变量,来表示各国之间独立的区别,如煤炭资源储量、人口、生产结构等因素造成的综合影响。国家的虚拟变量分别为china,usa,和canada。当国家为中国时,china等于1,usa和canada等于0。当国家为美国时,usa等于1,china和canada等于0。当国家为加拿大时,canada等于1,china和usa等于0。我们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出台设立虚拟变量tax1。tax1代表所有国家出口退税的政策调整。回归后的tax1的系数进行经济检验,看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出口额是否有影响。再通过回归的t检验,看其统计意义是否显著。中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前,即2002年,2003年,2004年时的tax1等于0,调整后的年份时的tax1等于1。由于其他国家查阅资料似乎没有对其进行出口退税政策,所以tax1等于0。我们可以发现,拟合优度为77.96%,调整后的拟合优度为75.07%,税收政策的t统计量在5%的水平上被拒绝了,其他变量可以在1%的水平下被拒绝,非常显著。由此我们发现,出口与年份、国家和出口退税政策有很大的关系。随着年份的增加,出口增加,随着炼焦煤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出台,出口减少。从这里,我们进一步的可以肯定在第三部分中的判断,即中国炼焦煤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中国炼焦煤出口的影响是十分显著的。
(二)定量分析
在2004年以前,出口退税额为13%,2005年后,出口退税额为0%。因此,我们设立tax变量,代表出口退税的额度。回归后的tax的系数可以进行经济意义检验,看出口退税的额度对出口额的影响是否明显。再通过回归的t检验,看其统计意义是否显著。当2004年及以前时,为0.13,当2005年及以后为0。我们建模为:,对其进行定量分析。我们发现,炼焦煤的出口随着年份的增加而增加,随着出口退税的增加而增加。我们估计出口退税每减少1%,每年的贸易量平均减少794百万美元。由此可见,退税税率对炼焦煤出口贸易的影响十分显著。
四、总结与问题
(一)总结及意义
根据上述的统计描述分析和计量经济分析,我们都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即中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不仅对炼焦煤有影响,并且影响十分显著。因此,国家如果合理的制定出口退税政策,通过该政策可以有效的控制炼焦煤出口的数量,从而有效的调节炼焦煤出口的结构。
(二)存在的问题
(一)出口贸易摩擦涉案数量多、比重大、增长迅速
据商务部的资料显示,从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我国应对的国外贸易救济措施的案件一共842起,涉及案件金额736亿美元,其中涉及河北省的案件数量共计254起,占31.28%。2012年国外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保障措施、特保调查77起,案件涉及河北省的数量为42起,即54.55%的国外贸易救济案件与河北省的出口贸易有关。从总体上来说,十年来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案件数量、企业数量、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及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多。从涉案的情况来看,2006年开始无论是涉案数量还是涉案企业,以及涉及到的国家、地区和金额,均呈现波动式增长增加的现象。2006年共有14个国家和地区对河北省出口产品实施贸易摩擦共有35起,同比增长288.89%,涉案企业为101家,同比增长90.57%;2008年共有11个国家和地区对河北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案件共40起,涉案企业33家;2011年虽然与上年持平,涉案企业465家,同比增长75.47%,但涉案金额则高达4.66亿美元,同比增长约5倍,其涉案企业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创历史最高纪录。2012年是河北省遭遇贸易救济案件最多的一年,达到了42起,比2011年又增长了50%。而且,2012年超千万美元的较大案件多达8起,占当年全部案件涉案总金额的96.84%;而2013年上半年,国外对华涉及河北省的贸易救济案件呈现新的特点,涉案金额同比大幅下降45.25%。
(二)反倾销仍是出口贸易摩擦的主要形式
2002-2013年河北省遭遇到的国外贸易救济案件中,贸易救济形式多样,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双、保障措施等,但反倾销依然是主要贸易摩擦形式,而且这种态势还会继续保持,但双反案件和反补贴案件有上升趋势。如2012年的42起贸易摩擦案件中,反倾销调查21起,占50%;反补贴案件6起,占14.29%;“双反”调查3起,占7.14%;保障措施调查3起,占7.14%;特别保障措施调查1起;反规避调查8起,占19.05%。2002-2013年河北出口的290起贸易摩擦案件中,反倾销案件186起,占64.14%。从各年的数据来看,除了2009年反倾销占当年的贸易摩擦案件的47.22%外,其余各年反倾销案占当年贸易摩擦案件的50%以上。双反案自2006年开始出现,共有43起,占14.83%,其中2009年有10起,占当年的27.78%,是历年来河北省出口企业遭受双反调查最多的一年。反补贴案2012年才被单独使用,共计8起案件,占2.76%。另外,还有保障措施案共计21起,占7.24%。特保措施案共同计10起,占3.45%。其它案件共计22起,占7.59%。但值得关注的是,在反倾销案实施后国外很多国家又针对出口产品采取的规避措施提起了反规避调查,2012年反规避案件增加到8起,其中欧盟占了5起,美国、墨西哥、土耳其各1起,比2001年至2011年入世后11年的总和还多1起。
(三)涉案行业不断增加,钢铁、新能源行业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点
自2001年至今,河北省先后有白水泥、草甘膦、纯碱、铸铁产品、冷冻草莓、陶瓷、紧固件、机涂层钢板、镀锌板和镀铝板、棉及棉混纺织品、苯胺类产品、晶体硅光伏电池等多个产品和行业遭遇反倾销等调查,涉及钢铁、化工、医药、能源、轻工等诸多行业,涉案产品相对集中,其中钢铁行业和新能源则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如2010年的28起案件中,涉及钢铁产品的案件占比36%,轻纺产品占比29%,化工产品占比21%,此三类产品合计占案件总数的86%,其他案件占比不到14%。2011年,钢铁及钢铁产品案件与上年持平,但涉案企业同比增长41.98%,涉案金额更是急剧增长了2.5倍。2012年涉及钢材及钢铁产品案件多达16起(其中钢材产品11起,钢铁制品5起),比上年增加9起,同比增长128.57%。此外,新能源产业遭受国外贸易调查成为新的重点,2011年和2012年美国与欧盟先后对我国光伏产品提起的“双反”调查,涉案企业多达31家。同时,金额占到涉案总金额的90%以上。河北省是我国光伏出口大省,拥有英利集团、晶龙集团、新奥集团等光伏巨头,其中,英利绿色能源对欧洲的出口占其出口的一半以上。出口贸易摩擦对河北省的出口贸易及相关产业发展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四)新兴市场成为发起贸易救济的主要国家
入世后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的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2008年之前,涉及河北省出口产品的贸易摩擦国家和地区主要为美国和欧盟等发达成员。而目前除了上述国家和地区外,随着印度、加拿大、俄罗斯、土耳其、哥伦比亚、澳大利亚、阿根廷以及墨西哥等国家为保护本国家和地区企业的利益,纷纷对中国产品进行贸易救济调查,其中有一些案件涉及到河北省的出口产品。从现在的案件数量来看,新兴市场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不断增多,已经成为案件的主要发起国,如印度、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2010年河北省涉案的28起案件中有18起为新兴市场国家发起,占案件总数的64.29%,发达国家发案数量只占35.71%;2011年14起,占比50%;2012年有22起,占52.38%;2013年上半年,新兴市场国家发起的案件数量为5起,占比为55.56%,同时涉案金额也占到总金额的67.11%。
(五)国外贸易救济的联动效应增强
贸易救济的联动效应是一个国家的一种产品被某个国家发动贸易救济调查,会接连有若干国家针对该国的该种产品提起贸易救济调查,或者某个国家被一个国家发动贸易救济调查,会引起其它国家针对该国提起贸易救济调查。以光伏太阳能产品为例,近几年国外针对我国光伏产品采取的“双反”调查不断,2011年美国对我光伏太阳能电池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接着在2012年欧盟和印度又分别对我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和反补贴调查,2014年1月美国又对我国光伏产品提起了新一轮的“双反”调查,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河北省的光伏产业不仅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在河北省的经济发展中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欧美国家连续对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对河北省的光伏产品的出口及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打击。
二、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一)贸易保护主义升温是国外的主要原因
2008年金融危机,2009年的欧债危机,导致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处于低迷状态,经济发展缓慢,引起出口下降,国内失业增长,内需不足等现象,这种影响不仅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各个国家将经济复苏建立在政府的政策刺激上;另一方面各国政府及各种利益集团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利益、缓解就业持续低迷诱发的国内社会和政治矛盾,利用贸易保护政策将矛盾焦点转移到国外,加大了贸易保护手段的实施。而作为全球第一出口大国,中国产品自然会面临贸易保护主义的空前打压,河北涉案的产品自然不可避免。
(二)出口产品以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为主
从河北省出口商品结构上看,出口结构比较单一,存在较多的“两高一低”产品,即高物耗、高能耗及附加值低的产品,也就是说,出口产品主要以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在河北出口产品中,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一直处于增长趋势,但增速放缓,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近几年均处于下降状态。2011年钢材、纺织服装、医药化工、轻工等传统产业出口占64.8%,比上年提高1.6%;2012年纺织品、服装、家具、塑料制品、箱包、鞋类、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比上年增长8.3%,占21.5%;2013年上半年出口比上年增长8.5%。机电产品2011年出口占34.9%,同比下降2.1%,2012年出口微降0.5%,2013年上半年出口同比下降6.2%;高新技术产品2011年出口占13.3%,同比下降2.5%,2012年1~11月同比下降18%,2013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4.3%。
(三)出口产品的高技术含量较低
河北省出口的产品包括机电产品、钢材、服装、纺织品等,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比重低。河北省出口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不仅是发达国家缓解部分就业压力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比较优势行业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很容易招致贸易救济调查,是反倾销的多发领域。近几年发展中国家频繁对我国发动贸易救济调查的原因,主要就是我国出口产品与当地国家的产品结构相似,导致竞争激烈而引起的。如2012年欧洲、南美、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区(国家)成为河北钢铁企业的主要出口市场,而上述主要出口市场频频对我国钢铁出口产品启动贸易救济调查,尤其是南美的巴西,针对钢铁产品就发起了5起反倾销调查,在各国中居首,占35.7%;其次是泰国,为3起,占21.4%;澳大利亚、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土耳其和中国台湾,均为1起,各占比7.1%。
(四)出口企业应诉不利
从总体上来说,河北省出口企业的应诉在全国各地区中居于前列,据相关统计,2002~2010年,在我国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有36起案件涉及河北企业应诉;在我国遭遇的反补贴调查中,有1起案件涉及河北企业应诉。在河北省企业应诉的36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化工的案件数最多,为10起;其次是冶金产品;再次是机械产品。但也有部分案件及部分企业在遭受国外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或“双反”调查时不应诉或应诉不利,尤其是中小企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其生产规模及出口规模较小,本身缺乏反倾销、反补贴的专业人员,缺乏应诉的能力与技巧;二是应诉成本过高,而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三是没有充分认识积极应诉的意义,有“搭便车”的思想,享受其他企业积极应诉的成果。如南非对华无框镜反倾销调查案中,涉及4家河北企业,由于企业不应诉,最终南非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40.22%的临时反倾销税。
三、化解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
(一)加快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为了进一步调整河北出口商品结构,加快河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步伐,应该加快建设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成长性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多个产业聚集区,促进产业聚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尤其要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钢铁、纺织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同时,要积极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境保护等新产业,加强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降低能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如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等产业的技术投入和关键技术的研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一些瓶颈制约。
(二)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注重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企业应注重出口产品的品牌培育,提高产品的品牌知名度,更要重视并获得各种国际认证。从发达国家当前贸易壁垒的实际来看,卫生检验检疫、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越来越严,出口企业获得相应的认证等于拿到了进入相关市场的通行证。另一方面,政府还要进一步出台鼓励出口企业创新的相关政策,以调动出口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结构的产学研联合,激发各种力量参与企业的创新。还要从技术改造、国际市场开拓、通关便利、商品检验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包括建立高水平的质量评估体系,推动出口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与国际接轨,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出口
在巩固传统的美、欧、日市场的基础上,应当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利用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扩大与区域内新兴市场的贸易往来,努力开拓东盟、中东、南美等地区的市场,以减少由于市场过于集中而导致的贸易摩擦问题。为此,应该积极鼓励出口企业参加国际性商品会展,尤其是新兴市场国举办的会展;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有目的、有重点的组织对相关国家的市场调研,对新兴市场的基本状况,贸易政策,及当地市场的需求特点有所了解,降低企业进入的风险和成本。近几年河北对欧美的出口下降,而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则出现了增长。2011年,河北省对欧盟等十大市场出口占全省出口总值的比重为74.2%,下降1.4%,其中,对欧盟、美国、日本三大传统市场出口占比下降3.0%,对东盟、韩国、俄罗斯联邦、印度、澳大利亚等地出口占比提高1.9%。2012年河北对欧盟出口下降24.1%,对东盟出口则增长34.8%,对俄罗斯出口24.9亿美元,增长18.3%。
(四)加强行(商)协会的调控管理
结合国内外经验,行(商)协会在处置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日趋重要。表面看来企业是发起和应对国际贸易救济措施的主体,实际上国际贸易摩擦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它往往不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单个企业之间的较量,而是不同国家(地区)统一产业或行业之间的博弈和竞争。这就需要依靠行业组织的力量来联合应对,行(商)协会在信息、协调、公共关系、人才技术、成本等方面具备单个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政府可以通过对行(商)协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供资助或培训等其他措施,培育和扶持行(商)协会加快发展,并为行(商)协会的发育成长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
(五)建立科学高效的产业安全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