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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教育培训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02 08:54:05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1篇

一、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

1、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党委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县里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书记为组长、副县长、教育局长为副组长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县教育局设立了以分管人事工作的事局长为主任、人事股长为副主任的专门负责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管理办公室”,配备有专职人员3人,同时还成立了以人事股长为组长、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为副组长,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务主任、县教研室主任、普教办主任、督导室主任组成的“中小学校长培训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教管会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

2、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规划、保障措施和规章制度

规划:县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全县初中、高中校长(包括民校校长)参加培训,以县教师进修学校为基地,对全县小学校长(包括民校校长)进行集中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面向全体校长,以新任校长为重点。在“九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十五”期间对全县180名中小学校长普遍轮训一遍,加强小学校长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和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到**年,全县80%以上的高中校长、90%以上的初中校长,全体小学校长至少接受两轮培训,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培养一批“治校专家”。

保障措施:一是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教育法》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保证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按照正确的方向依法推进和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制度,形成中小学校长培训的良性运行机制。参加培训是中小学校长的权利也是义务,全体中小学校长都要按要求参加接受培训,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培训周期,实行培训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培训合格者,颁发使用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全体中小学校长都要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在此基础上接受每5年不少于200学时的提高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使用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合格证书》,。

三是建立符合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特点的评估体系和评估办法,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评估考核。

四是明确奖惩,落实待遇。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期间,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校长参加培训与考核、评聘职称、晋级挂钩,对在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校长,在职称评聘、评优选模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在每年的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中,所在学校不准评为优秀等级。

五是引入竞争机制,对校长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的表现和成绩,通过所在教管会通报给各乡镇政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对经过培训仍不称职的校长调整出学校领导岗位。

通过以上五项措施,使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规章制度:为确保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平原县中小学校长培训暂行规定》,培训基地教师进修学校也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自学研讨面授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考勤制度》、《学员守则》等规章制度,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狠抓落实。

二、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建设

我县中小学校长培训以县教师进修学校为基地。多年来,县教育局大力加强培训基地的硬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水平。

1、校舍及设备建设。自**年以来,县教育局及教师进修学校,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采取“县财政拨一块、教育局投一块、培训机构筹一块、学员拿一块”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近200万元,先后建起了两个实验室、两个干训专用教室,20多间办公室和可容纳200多人住宿的学员公寓,置备了100多套桌凳及锅炉等设备,另外在原有图书资料的基础上增加存书量,投资10多万元,建起了卫星教育地面接收站,新建了音像资料室,配备了录像机、放像机等,并录制了100多盘教育教学实况录像带;**年底,又投资20多万元购置了40多台微机,建起了微机室,为小学校长接受信息技术教育提供了条件。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进修学校从事干训的专职教师16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12人,占75%,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有14人,占87.5%。多年来,老师们艰苦探索,辛勤耕耘,为我县的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的来临,校长培训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的新一轮课程改革给校长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培训基地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是组织专职教师进一步加强对邓小平教育思想的学习和应用,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提高教育能力和水平,充实更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深入中小学实际,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熟悉并掌握校长培训的特点规律以及课程体系,较好地胜任校长培训的教育教学工作。二是适当聘请一部分具有丰富教育理论的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当兼职教师,另外邀请省教育厅科研所、省教育学院、山师大等单位的专家教授来基地开设专题讲座,为校长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培训教育。

三、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有关数据

自**年至**年底,我们以县教师进修学校为基地,共举办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6期,培训小学校长318人次;举办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2期,培训小学校长118人次;至此,六年多来,全县100%有小学校长接受了岗位培训,92%的小学校长接受了提高培训。另外,我们积极组织初中参加市级岗位培训38人次,提高培训30人次,组织高中校长参加省级岗位培训10人次,提高培训8人次,中学校长持证上岗率达到88%。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2篇

SHANGGUAN Yi-qin, WANG bin

(P.E College of He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Zhengzhou450002, China)

Abstract: After the research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petition training system for college and university students’ football team in China, using experimental method, the paper propos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hree-level” college football league system and the “two-level” “race education” training system and other measures, builds “a foundation, four-level, three goals"”“race education” training target system and two actual combat training model, and cracks down the two bottlenecks of the development in “Grade-two players” and “Team backbones” and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school football team and department football team, which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in the cultivation of excellent sports talents, optimization of student football team-building, enrichment of campus sports and cultural life and improvement of the overall competitive level of the school. This study will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reform and personnel training of public PE and special education.

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ootball team; system construction

足球是大学生喜爱的运动项目,普通高校足球选项课教学已经普及,[1]但专项教学竞赛培养体系还不完善:缺乏“校代表队”建制和“竞赛教育”培训体制。根据22所高校的调查,校内虽有“选项课”和“校联赛”的设置,但参加“校联赛”的院代表队员主要是高年级学生;普及的“选项班”教学与“校联赛”不能很好地结合,两者在参与人数比例和竞技水平需求上差距较大,“选项课”教学效能与“校联赛”竞技技能之间缺少合理过渡、有效转换,中间缺少一个“年级联赛”环节的过渡;在专项顶层设置上,没有“校代表队”建制的高校比例约占70%,“竞赛教育”培训仅限于少数学生裁判方面、缺乏参赛学生运动训练和竞赛方面的指导。现实中,有“选项课”普及而无“校代表队”提高,有“校联赛”组织而无“竞赛教育”培训,这种重视课堂、忽视课外、忽视竞赛教学培训的思想倾向和部分教师对体育专项教育培养目标层次的模糊认识,以及教学与赛制不能系统衔接的现状,直接影响了高校体育教育功能的整体发挥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未来10年,“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因此,本文提出学生足球专项团队“竞赛教育”培训目标,完善高校足球教学竞赛制度,建立“竞赛教育”培训以及校院团委管理体制,在探索高校体育专项教育整体改革、培养学生体育优秀人才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目前,在全国中文期刊文献资料中,对此方面的研究非常少。为此,将我们多年专项教学、竞赛教育培?实验的结果总结出来,供参考。

1研究方法

根据普通高校体育教学目的和课程目标、任务以及学校体育竞赛工作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学生专项发展的潜能和需求,我们将构建学生足球团队教学竞赛培训目标体系作为研究对象。

1.1访谈法

课题组通过河南农业大学毕业的校院代表队员,正在北京、南京、广州、西安、湖北、四川等农业院校和上海交大、西南财大、重庆工学院、天津商大、河南大学等22所国家重点高校和普通高校,攻读农工、财经等学科专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对河南省10所高校的调查,了解该校体育教学和足球竞赛培训情况。

1.2实验法

2000年3月至2010年11月,通过河南农业大学举办“大二教学联赛”、“校联赛”和校代表队参加“高校联赛”,赛前采用技战术训练方法指导、专题理论讲座、分析比赛和准备比赛、执法比赛、联赛总结等方法,对河南农业大学的99--09级足球项目的二年级院队、学院代表队“组织者”、“裁判员”和校代表队员进行“裁判员”和“教练员”的培训。

1.3 数理统计法

对调查的各项数据和实验所得的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处理。

1.4逻辑分析法

根据足球教学竞赛的实际情况和学生专项发展的需求,从建立校园“三级联赛”制度和二级“竞赛教育”培训体制出发,探讨竞赛培训体制建立和实施培训教育对学生体育人才成长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揭示其内在的成长规律和各个层次之间互为基础、相互促进的逻辑发展关系。

2 结果与分析

学生足球基础不同则发展目标各异。在我校,大学一年级参加足球选项课学习的人数达780人占年级总人数的16.6%;大二时学生足球技能提高则参加比赛的需求增加。通过建立“大二教学联赛”、“校联赛”和校代表队参加“高校联赛”的“竞赛教育”培训体制,培养学生裁判员833人,其中主裁判323人、助理裁判510人,获得国家二级裁判员53人,自1999年实施“双裁制”以来,学生独立执法比赛600多场,成效显著,开创了大学生自我管理“校联赛”的新局面。其次,培养学生教练员438人,其中院队教练306人,校代表队员132人,“校联赛”评选最佳射手8人、最佳阵容运动员88人。在上述1270余名体育骨干中,有83人考上本专业硕士研究生、12人考上博士研究生,还有毕业留校、高校任教等10多人。在2000-2006年期间,校代表队在参加飞利浦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河南赛区中,连续三届获得名次奖和连续五届获评“体育道德风尚奖”。

2.1建立高校“三级联赛”竞赛制度和二级“竞赛教育”培训体制,培训学生裁判员、教练员,拓展参赛运动员实战技能

根据多年竞赛实践,在体院支持和专项教师指导下,逐步完善“大二选项班教学联赛、校联赛和校代表队参加高校联赛”的“三级联赛”竞赛制度,建立专项教师指导、院团委管理“大二联赛”、“校联赛”以学生工作为主培训“裁判员”制度以及院代表队参加“校联赛”和校代表队参加“高校联赛”专家指导院队组织者、校代表队员培训“教练员”的二级“竞赛教育”培训体制。如图1所示:

第一、培训学生裁判员:主要采用师生组合、学生以老带新的“双裁制”培训方法[2-3]。

(1)低年级学生裁判员培训,组织“大二选项班教学联赛”,由专项任课教师指导、足球教研室管理培养低年级学生裁判员,15个学院可培训校内“助理裁判员”60人。

(2)高年级学生裁判员培训,组织“校联赛”,由专家指导、院团委管理培养高年级学生裁判员,可培训校内“裁判员”60人。

第二、培训学生教练员:主要采用专题讲座、技战术训练、竞赛指导与总结等方法。

(1)院队助理教练员培训,在“校联赛”中,由专家指导、院团委管理组织院代表队组织者培训学生“教练员”30人。

(2)院队主教练员培训,在“高校联赛”中,由专家指导、校团委管理组织校代表队训练、指导校代表队员(部分院队组织者)培训“院队主教练”25人。

第三、提高学生运动员比赛技能:举办“大二选项班联赛、校联赛”,组织校代表队参加“高校联赛”,发展参赛运动员技能,形成“二年级队、院代表队和校代表队”的运动员层次。

2.1.1创办“大二选项班教学联赛”,建立学生裁判员培训制度,发展大二年级团队协作配合意识、拓展参赛学生实战技能

根据22所高校的调查,各个高校足球竞赛体系还不完备,校内仅有一个“校联赛”, 而参加“校联赛”的院代表队员主要是高年级学生。普及的“选项班”教学与“校联赛”不能很好地结合,两者在参赛人数比例和竞技水平上差距较大、中间缺少一个“基础”环节的衔接。

在我校,通过对大二足球选项课的调查,有89%的学生希望参加正式比赛,以了解和掌握更多的专项训练、备战与指挥比赛的知识和技能,其中12%的学生希望学习裁判知识、掌握执法比赛技能。因此,我们在大一足球选项课基础上,创办“大二教学联赛”,将足球选项班教学与校联赛衔接起来;普及的专项选项班教学为“大二教学联赛”的开展奠定了基础。10多年的教学竞赛实践证明,“大二教学联赛”在选项班与校联赛之间架起一个桥梁,为选项班学生提供一个发展平台,可以弥补足球课中竞赛学时的不足,也为学生裁判知识技能“实践”提供机会,拓展了体育专项教学的空间和时间,补充了教学内容和方法[4]。

2.1.2建立“校联赛”以培训学生裁判员、院代表队教练员为主的培训制度,发展院级团队协作配合意识、拓展院队运动员实战技能

普及的专项选项班教学和大二教学联赛为“校联赛”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知识技能基础和“骨干”人才储备。“校联赛”为“大二教学联赛”学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校级竞争的舞台。

根据22所高校的调查,“校联赛”安排已成制度,各个院系都非常重视并提前予以准备,学生足球干部已经成为各个院系代表队训练和比赛的“教练”。但是,“学生教练”处在专项选项课教学和校代表队培训之间,学校没有安排专门的培训。因此,我们以“校联赛”的准备期为主,建立院代表队备战“校联赛”培训“学生教练员”制度和“校联赛”由学生裁判员工作、实行“双裁制”方法培训“学生裁判员”制度[5-6],提高院队骨干训练竞赛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以弥补高校体育专项竞赛院代表队“教练员”、“裁判员”知识技能培训的不足;建立“校联赛”团体名次奖、学生最佳裁判员、最佳射手和最佳阵容运动员评选奖励制度,逐步形成“校联赛”学生工作、教师指导和院团委协调一致的“绩能效”管理模式,促使校园足球运动健康发展。

2.1.3 建立参加“高校联赛”以培训校代表队运动员、院代表队教练员为主的培训制度,发展校级团队协作配合意识、拓展校队运动员实战技能

根据22所高校的调查,平时能够坚持“校代表队”培训的学校不多,有7所高校能够赛前组建“校代表队”、参加本省市的高校联赛,另外,还有70%的学校存在日常没有“校代表队”、而不参加高校联赛的情况。在我校,自2000年以来,在举办“校联赛”之后,我们注重选拔各院核心队员和表现突出、有发展潜能的运动员,组建学生校足球团队包括最佳射手、最佳阵容运动员和最佳裁判员,安排“校代表队”训练和对外比赛,建立专家指导、校体委与院团委管理、参加“高校联赛”制度[6-7] ,见图一,我校共6次参加飞利浦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河南赛区比赛,连续三届获得名次奖和连续五届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实践证明,“高校联赛”后,校代表队员回到各个院系组织院队参加来年的“校联赛”,带领学生进行的课余训练的目的性和针对性明显增强,促进了院队整体竞技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以校队员促院、以院队发展促校队良性循环发展模式,提高了学校整体竞技水平。

2.1.4建立二级“竞赛教育”培训体制,制定完整培训计划,确保竞赛教育培训成效

根据大二教学联赛、校联赛和参加高校联赛“三级联赛”制度的安排,我们以教练技能和裁判技能培训为主,主要采用专题讲座、技战术训练、热身赛、联赛实战与自修、联赛总结与指导等方法,建立实战培训模式,确保二级“竞赛教育”培训成效。在培训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学生教练、裁判“竞赛教育”培训内容安排如下:

(1)在训练指导方面,必修内容是比赛位置技能与战术训练、体能与技战术训练,必修补充内容是比赛取胜规律与整体攻守方法,自修内容是基本技术训练;

(2)在竞赛指导方面,必修内容是赛前对手技战术分析、布置本队比赛阵型与打法,必修补充内容是比赛观察分析、比赛阵容调整与指挥,自修内容是局部战术训练;

(3)在保健指导方面,必修内容是比赛的自我保护与损伤预防处置方法,必修补充内容是合理安排运动负荷,体能疲劳、恢复与营养,自修内容是体能、身体机能评价;

(4)在裁判指导方面,必修内容是专项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裁判员哨声、手势、旗示技能和选位跑位原则与方法,必修补充内容是双主裁判与助理裁判的配合,自修内容是裁判执法分析与总结[10]。如表1所示:

在培训的课时安排上,

(1)在培训教练员方面:学生“助理教练”即“校联赛”院队组织者的培训课应达到13次,每次60分钟。其中专题理论讲座、技战术训练方法指导4次应占总数的31%,余下的69%为指导球队比赛、总结比赛的实战锻炼;学生“主教练”即“高校联赛”校队队员的培训课应达到41次,其中专题理论讲座、技战术训练22次占总数的54%,其余46%是在专家指导下准备比赛、执行比赛方案、参与比赛、总结比赛的实战锻炼。

(2)在培训裁判员方面:学生大二联赛“助理裁判员”培训应达到42次,其中,比赛执法场次和赛后小结37次应占总数的88%,余下的12%为专题理论讲座和裁判基本功训练;学生校联赛“裁判员”培训应达到42次,其培训方法和次数与“助理裁判员”培训相同。

经过多年培训和比赛统计,学生裁判员比赛执法场次两届联赛相加在8次以上、助理裁判执法场次在6次以上,均能胜任校联赛的裁判工作[8];学生教练员由于他们自身专项技能发展、主持院代表队工作实践和参加校代表队的培训经历,使他们由低一级层次逐渐向高一级层次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个人特点兼有院队特色的教练指导技能。

2.2建立“一基础、四层次、三目标”教学竞赛培训目标体系,破解“二年级院队”、“院队骨干”层次向上发展的瓶颈

根据竞赛培训实验的结果,我们提出建立“一基础、四层次、三目标”教学竞赛培训目标体系,即以选项班(爱好者)为基础、“二年级院队(助理裁判员)、学院代表队、院队骨干(裁判员、助理教练员)和校代表队(院队教练)”为四个层次、学生“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为三个目标。如表2所示:

在构建“三级联赛”塔式“竞赛教育”培训体制中,我们以“选项班”为基础、以校代表队为最高层次,以“大二联赛”培训年级骨干和“校联赛”培训院队骨干为突破口,破解“大二院队”、“院队骨干”层次向上发展的两个瓶颈,弥补足球选项课中竞赛学时不足和院队骨干缺乏培训的不足,优化“院代表队”建设、促进“校代表队”发展,形成学生“教练员裁判员二级、参赛运动员三级”培养模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生足球发展的特殊需求,将选项课教学效能持续发展成为联赛实战技能,巩固足球选项课教学效果、提高足球竞赛培训成效和体育人才培养质量,为高校实施健康教育、专项技能培养和实现终身体育的目标服务。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3.1.1提出建立普通高校学生足球团队“以足球选项班为基础,以二年级院队、学院代表队、院队骨干和校代表队为四个层次,以学生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为目标”的教学竞赛培训目标体系,强化课内与课外、普及与提高结合,巩固体育教学效果和提高竞赛培训质量。

3.1.2通过采取创建“大二联赛”、“校联赛”制度和参加“高校联赛”等措施,建立专项教师指导“裁判员”和校队运动员、院代表队“教练员”的“竞赛教育”培训体制,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提高校联赛执法管理水平和院代表队整体竞技水平。

3.1.3确定“竞赛教育”培训内容和二级实战培训模式,拓展体育教学的空间和时间,补充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专项选项课教学与竞赛培训的协调发展,提高实战技能,培养高等教育兼有一技之长全面发展的体育骨干人才。

3.1.4专项选项课教学、院队骨干培训和校代表队建设是高校体育发展的“三驾马车”,采用以“大二联赛”培训年级骨干和“校联赛”培训院队骨干的方法,破解“大二院队”、“院队骨干”层次向上发展的瓶颈,完善高校体育专项教学竞赛培训体制,培训校院级优秀体育人才和体育骨干。

3.2 建议

3.2.1高校体育应进一步改革课程教学模式,密切课内与课外之间的联系,增加实战教学内容和竞赛培训方法,以实现健康教育、专项技能培养和终身体育为目标。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3篇

(一)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德国职业教育是德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的整个教育可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高等教育、继续(成人)教育五个阶段。

德国整个教育阶段共有三次分流。4年制小学毕业后进行第一次分流,学生进入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学习,这一个阶段相当于我国的初中,在德国主要有四类学校供选择:完全中学、主体中学、实科中学和综合中学。完全中学主要招收小学阶段文理知识较强的学生,学制为9年或8年(包括高级阶段学习时间,东部地区为8年,西部地区为9年);主体中学主要招收小学阶段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学制5年;实科中学主要招收小学阶段理论和实践介于完全中学和主体中学之间的学生,学制6年;综合中学,是为了弥补完全中学、主体中学、实科中学的局限性,集三类学校为一体的综合类学校。分流后完全中学、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的在校学生比例为1∶3∶2。

完成中等教育第一阶段的学习,进行第二次分流,进入中等教育第二阶段学习,这一阶段相当于我国的高中,在德国主要有六类学校供选择,分别是:完全中学(高级阶段)、“双元制”职业学校、职业专科学校、专科高中、职业(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技术)完全中学。完全中学(高级阶段)主要招收完全中学第一阶段的学生;“双元制”职业学校、职业专科学校主要招收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的学生,学制3年;专科高中、职业(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技术)完全中学主要招收实科中学的学生,学制2~3年。这一阶段,完全中学主要进行普通教育,其他学校进行职业教育,在德国普职比大约是3∶7。

中等教育第二阶段学习完成后,进行第三次分流,进入大学学习或面向劳动力市场就业。德国的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可分为综合大学、专科大学、职业学院三大类。“双元制”职业学校和职业专科学校的学生毕业后主要进入劳动力市场,成为熟练技术工人、技师,如果想继续深造,可通过文化补习进入应用技术型的大学学习。综合大学主要招收完全中学的学生,部分专业也招收职业(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技术)完全中学的学生,学制为5年;专科大学主要招收专科高中的毕业生,学制4年;职业学院主要招收完全中学的学生,部分专业也招收专科(职业、技术)完全中学的学生,学制3年。

德国的继续教育分为普通与政治继续教育、职业继续教育、科学继续教育三大类。

从以上对德国教育体系的剖析不难看出,德国的职业教育贯穿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成人)教育三个阶段。德国的教育体系有三个特点:一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融通,三次分流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二是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主体。在中等教育阶段,职业教育占到了70%以上,在高等教育阶段,职业教育也占到了50%以上。三是中等教育第二阶段的职业教育,相当于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又是德国职业教育中的主体。

(二)成功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完成对学生的职业教育。

德国的职业教育是由“双元制”、全日制和短期培训组成的。“双元制”模式的职业教育约占整个德国职业教育的75%。所谓“双元制”是指受教育者(培训对象)在职业学校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基础技术理论,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者相结合从而完成职业教育任务。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是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毕业证书之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

企业广泛参与职业教育,是“双元制”模式的重要特点。学生以在企业学习专业知识和接受技能训练为主。学生在企业和学校的一般时间比为3∶2或4∶1。职业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企业培养合格的技能型人才。德国的法律明确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职责,联邦政府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比如:政府规定企业的职业教育费用可记入生产成本,可减免税收等。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中型企业均建有企业职业培训中心或教学训练车间,为学生实训提供服务。二是企业根据发展需求负责招工,把新招收的职员作为“双元制”职业学校的新生,共同完成对学生的培养。三是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教学计划的制定并根据企业和学校的优势,分工负责实施。四是企业为职业学校选派素质良好、责任感强的实训教师。考察中的奥斯莱公司,是一家奔驰SSSS公司,负责奔驰汽车的销售和维修,公司的培训中心各项制度比较完善、功能齐全。在考察中,见到了公司新招聘的几名学徒,据介绍,培训中心每年都要预测近几年公司可能空缺的岗位,并根据预测提前招收学徒进行培养,招来学徒后与职业学校合作,让学徒成为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双元制”职业教育,完成学业后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这就是“双元制”的直接体现。

(三)行动导向为主的小组式教学方式,更加有利于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有效融合。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以任务为目标,在教师引导下,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动脑、动手,独立地或以小组为团体完成目标任务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给定目标任务。在考察罗腾堡职业学校时,汽车专业教师正在分组进行教学,如图1。小组内几名学生在共同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过程中,要经过信息的收集、计划的制定、方案的选择、目标的实施、信息的反馈、成果的评价等各个环节。在各环节,小组内成员各抒己见,讨论式地完成每一个环节的任务,这样,学生既掌握了知识,又培养了能力,还学会了团结协作的精神,也保证了教学的质量。

(四)教师培训的经常化、制度化。

考察中的迪林根教师进修学院是巴伐利亚州的教师进修学院,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州骨干教师的培训,同时指导各地区和县的教师培训工作。这所学校除宗教和体育以外,其他专业的教师培训均可承担。在德国,教师培训有以下几个特点:

1.培训时间短,针对性强。据介绍,在巴伐利亚州,教师培训分为四级,分别是:州迪林根教师进修学院举办的进修,整周或半周时间;地区举办的教师进修,1~2天时间;县举办的教师进修,半天时间;学校内部的教师进修,随时实施。教师培训在德国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2.网络培训占20%的比例。网络培训主要是完成一些预备知识的学习,培训方要确定培训内容,做好培训计划,将预备知识通过网络传送给每一位即将参加培训的教师,这样,在集中培训时,各位参加培训的教师就会在同一个层次上学习,使得培训容易实施。

3.适用性的专项培训。在德国,专题性的教师培训非常多,如:预备校长培训,如果一些学校的中层干部或者一般老师想当校长,就要提前提出申请,经过推荐程序后接受预备校长的培训。在培训班上,讲师要根据担任校长可能遇到的情况设定特定的情景,让接受培训者提前掌握担任校长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如图2。此外,还有班主任培训、咨询教师培训和一些特定的培训,如新大纲颁发,要对所有教师进行新大纲学习的培训等。

4.流动的培训师。教师进修学院的讲师由从各个学校选的优秀者担任,最多担任7~8年就要进行轮换。培训师的流动制度,调动了教师学习的积极性,很好地推动了培训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五)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了职业教育的顺利实施。

1969年,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这是德国职业教育最基本、最权威性的法规。它规定了培训的目的、训练内容、方法、期限,以及培训企业与受培训者的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培训机构和人员的资格,实施培训的监督和考试,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的研究等。《联邦职业教育法》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为配套《联邦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1972年的《企业宪法》,规定了企业管理咨询委员会须协助企业搞好徒工培训,并不准把徒工当做单纯劳动力使用;1976年颁布的《青年劳动保护法》,规定了企业有义务在徒工培训期间为其提供在职业学校学习的机会;1972年颁布的《工商企业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了企业实训教师的基本条件、工作任务、职责范围、考试规则等。

1981年,联邦议会又颁布了《职业教育促进法》,规定教育者资格、企业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资格、受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确定设立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明确了研究所的目标、任务、权利和义务等。

2005年,德国联邦议会和参院通过了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是德国为应对经济结构性变革引发的职业教育世界性的变革趋势,对1969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后与1981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制定的一部新法律。

总的来说,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较为完整,使职业教育真正构建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的法制体系,这一体系为完善职业教育的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六)成人教育和培训是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4篇

2011年9月,受德国联邦政府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的邀请,我们一行5人组成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考察团,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进行了为期12天的考察学习,深入到7所职业学校和4个企业,听取了专家的介绍,与行业协会和职业学校的管理者进行了座谈,重点是考察职业学校的组织管理、教学模式、校企合作;职业学校的成人教育、转岗培训;职业学校师资培训模式、方法和人事管理以及行业协会和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的责任等。 (一)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德国职业教育是德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的整个教育可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高等教育、继续(成人)教育五个阶段。德国整个教育阶段共有三次分流。4年制小学毕业后进行第一次分流,学生进入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学习,这一个阶段相当于我国的初中,在德国主要有四类学校供选择:完全中学、主体中学、实科中学和综合中学。完全中学主要招收小学阶段文理知识较强的学生,学制为9年或8年(包括高级阶段学习时间,东部地区为8年,西部地区为9年);主体中学主要招收小学阶段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学制5年;实科中学主要招收小学阶段理论和实践介于完全中学和主体中学之间的学生,学制6年;综合中学,是为了弥补完全中学、主体中学、实科中学的局限性,集三类学校为一体的综合类学校。分流后完全中学、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的在校学生比例为1∶3∶2。完成中等教育第一阶段的学习,进行第二次分流,进入中等教育第二阶段学习,这一阶段相当于我国的高中,在德国主要有六类学校供选择,分别是:完全中学(高级阶段)、“双元制”职业学校、职业专科学校、专科高中、职业(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技术)完全中学。完全中学(高级阶段)主要招收完全中学第一阶段的学生;“双元制”职业学校、职业专科学校主要招收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的学生,学制3年;专科高中、职业(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技术)完全中学主要招收实科中学的学生,学制2~3年。这一阶段,完全中学主要进行普通教育,其他学校进行职业教育,在德国普职比大约是3∶7。中等教育第二阶段学习完成后,进行第三次分流,进入大学学习或面向劳动力市场就业。德国的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可分为综合大学、专科大学、职业学院三大类。“双元制”职业学校和职业专科学校的学生毕业后主要进入劳动力市场,成为熟练技术工人、技师,如果想继续深造,可通过文化补习进入应用技术型的大学学习。综合大学主要招收完全中学的学生,部分专业也招收职业(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技术)完全中学的学生,学制为5年;专科大学主要招收专科高中的毕业生,学制4年;职业学院主要招收完全中学的学生,部分专业也招收专科(职业、技术)完全中学的学生,学制3年。德国的继续教育分为普通与政治继续教育、职业继续教育、科学继续教育三大类。从以上对德国教育体系的剖析不难看出,德国的职业教育贯穿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成人)教育三个阶段。德国的教育体系有三个特点:一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融通,三次分流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二是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主体。在中等教育阶段,职业教育占到了70%以上,在高等教育阶段,职业教育也占到了50%以上。三是中等教育第二阶段的职业教育,相当于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又是德国职业教育中的主体。 (二)成功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完成对学生的职业教育。 德国的职业教育是由“双元制”、全日制和短期培训组成的。“双元制”模式的职业教育约占整个德国职业教育的75%。所谓“双元制”是指受教育者(培训对象)在职业学校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基础技术理论,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者相结合从而完成职业教育任务。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是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毕业证书之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 企业广泛参与职业教育,是“双元制”模式的重要特点。学生以在企业学习专业知识和接受技能训练为主。学生在企业和学校的一般时间比为3∶2或4∶1。职业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企业培养合格的技能型人才。德国的法律明确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职责,联邦政府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比如:政府规定企业的职业教育费用可记入生产成本,可减免税收等。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中型企业均建有企业职业培训中心或教学训练车间,为学生实训提供服务。二是企业根据发展需求负责招工,把新招收的职员作为“双元制”职业学校的新生,共同完成对学生的培养。三是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教学计划的制定并根据企业和学校的优势,分工负责实施。四是企业为职业学校选派素质良好、责任感强的实训教师。考察中的奥斯莱公司,是一家奔驰SSSS公司,负责奔驰汽车的销售和维修,公司的培训中心各项制度比较完善、功能齐全。在考察中,见到了公司新招聘的几名学徒,据介绍,培训中心每年都要预测近几年公司可能空缺的岗位,并根据预测提前招收学徒进行培养,招来学徒后与职业学校合作,让学徒成为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双元制”职业教育,完成学业后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这就是“双元制”的直接体现。 (三)行动导向为主的小组式教学方式,更加有利于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有效融合。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以任务为目标,在教师引导下,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动脑、动手,独立地或以小组为团体完成目标任务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给定目标任务。在考察罗腾堡职业学校时,汽车专业教师正在分组进行教学,如图1。小组内几名学生在共同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过程中,要经过信息的收集、计划的制定、方案的选择、目标的实施、信息的反馈、成果的评价等各个环节。在各环节,小组内成员各抒己见,讨论式地完成每一个环节的任务,这样,学生既掌握了知识,又培养了能力,还学会了团结协作的精神,也保证了教学的质量。#p#分页标题#e# (四)教师培训的经常化、制度化。 考察中的迪林根教师进修学院是巴伐利亚州的教师进修学院,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州骨干教师的培训,同时指导各地区和县的教师培训工作。这所学校除宗教和体育以外,其他专业的教师培训均可承担。在德国,教师培训有以下几个特点: 1.培训时间短,针对性强。据介绍,在巴伐利亚州,教师培训分为四级,分别是:州迪林根教师进修学院举办的进修,整周或半周时间;地区举办的教师进修,1~2天时间;县举办的教师进修,半天时间;学校内部的教师进修,随时实施。教师培训在德国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2.网络培训占20%的比例。网络培训主要是完成一些预备知识的学习,培训方要确定培训内容,做好培训计划,将预备知识通过网络传送给每一位即将参加培训的教师,这样,在集中培训时,各位参加培训的教师就会在同一个层次上学习,使得培训容易实施。 3.适用性的专项培训。在德国,专题性的教师培训非常多,如:预备校长培训,如果一些学校的中层干部或者一般老师想当校长,就要提前提出申请,经过推荐程序后接受预备校长的培训。在培训班上,讲师要根据担任校长可能遇到的情况设定特定的情景,让接受培训者提前掌握担任校长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如图2。此外,还有班主任培训、咨询教师培训和一些特定的培训,如新大纲颁发,要对所有教师进行新大纲学习的培训等。 4.流动的培训师。教师进修学院的讲师由从各个学校选的优秀者担任,最多担任7~8年就要进行轮换。培训师的流动制度,调动了教师学习的积极性,很好地推动了培训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五)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了职业教育的顺利实施。1969年,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这是德国职业教育最基本、最权威性的法规。它规定了培训的目的、训练内容、方法、期限,以及培训企业与受培训者的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培训机构和人员的资格,实施培训的监督和考试,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的研究等。《联邦职业教育法》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为配套《联邦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1972年的《企业宪法》,规定了企业管理咨询委员会须协助企业搞好徒工培训,并不准把徒工当做单纯劳动力使用;1976年颁布的《青年劳动保护法》,规定了企业有义务在徒工培训期间为其提供在职业学校学习的机会;1972年颁布的《工商企业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了企业实训教师的基本条件、工作任务、职责范围、考试规则等。1981年,联邦议会又颁布了《职业教育促进法》,规定教育者资格、企业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资格、受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确定设立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明确了研究所的目标、任务、权利和义务等。2005年,德国联邦议会和参院通过了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是德国为应对经济结构性变革引发的职业教育世界性的变革趋势,对1969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后与1981年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制定的一部新法律。总的来说,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较为完整,使职业教育真正构建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的法制体系,这一体系为完善职业教育的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六)成人教育和培训是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德国的成人教育,不同于我国的成人学历教育。德国的成人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非常严格,考试由行会下设的职业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德国的行会在职业教育中承担重要角色,他们不仅制定行业标准,而且确定各专业的教学内容,组织各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负责颁发资格证书(见图3)。在德国,成人教育和全日制学习后的证书没有区别。我们咨询过一个问题:国外企业愿意接收受过成人教育的学员还是愿意接收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答案是更愿意接收受过成人教育的学员。因为他们认为,接受成人教育的学员,往往是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学习,自主性强,一般有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样的岗位,较全日制学校的毕业生更能胜任。据了解,德国的职业教育学校,每年均要完成大量的成人教育和成人培训任务,主要是为有需求的人进行职业能力培训和提高,如转岗培训、工长培训等。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5篇

一、高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特点及其需求

高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是指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直接目的,以高校全体党员为对象所开展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教育培训工作,是高等院校党建和国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汇集各类高等人才,党员具有明显的群体特征。

1.教育对象的多层次和广泛性

高校党员群体中,不仅有相当数量的教工党员,还有数量庞大、流动性大的学生党员,不仅有党员领导干部,有来自不同专业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成果的专家学者,还有广大普通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学生中又有博士生、硕士生和不同年级的本科生党员。因此,高校党员的构成具有明显的多层次性和广泛性。

2.保密教育内容的时代性要求高

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网络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教学和科研工作,国际交流合作频繁,高校保密工作面临十分复杂、严峻的考验。高校广大党员师生容易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知识,对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充满好奇。因此,高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更要紧密结合党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和国际形势,结合高校发展动态规律和党员思想动态,保证保密教育内容的鲜活性和时效性。

3.保密教育形式要更具开放性

保密教育形式要服务于教育目标和教育对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保密教育培训要针对高校党员群体的不同特点,打破旧有的僵化模式,不断吸收和借鉴一切符合时代潮流的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先进的教育技术和方法,着力建设丰富、开放的保密教育资源,以广大党员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保密教育,推进信息化技术教育与党员教育课堂相结合,实现保密教育资源的共享。

二、高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实效性工作机制设计

高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应结合高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的特点及其需求,从构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教育培训,实施督促检查,强化衡量考核几个方面着手,建立一套系统完整又实用有效的保密教育培训机制。

1.构建组织领导为保障机制

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高校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和领导,加强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构建党员保密教育培训系统。高校应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宣传、保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将保密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体系当中,突出保密教育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党员保密教育的地位和定位。注重发挥党校、二级学院、研究所、学术团队、课题组、实验室等基层党组织的保密教育主阵地作用,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保密教育工作队伍,设立专、兼职工作岗位。结合国家保密形势、保密法制建设、保密管理等,以及高校党建和保密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素质,使党员保密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成为培训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对各级党组织开展保密培训实施指导标准,针对党员教育培训的新情况、新问题,灵活调整教育培训方案内容,确保党员保密教育工作与形势发展需要相协调。

2.明确教育责任为落实机制

建立系统的责任制度,以“业务谁主管,保密教育培训谁负责”为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内部工作任务。例如,可实行“四级责任”,即建立学校保密教育培训委员会、二级单位保密教育培训小组、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等)和党员四个层次的保密教育培训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以提高教育培训人员岗位责任感和行为自觉性。同时,做好全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的组织建设,建立系统的保密知识学习体系,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要求、责任主体、工作进度、落实措施和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责任,建立便于问责的领导干部保密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改变以往流于形式的做法,增强领导干部落实保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认清保密形势,提高对保密风险节点的识别和控制能力,才能带领广大党员紧密围绕国家和高校发展大局,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3.健全制度建设为防范机制

(1)建立分层次保密教育培训的制度。高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的对象具有多层次和广泛性,要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分清层次、突出重点地开展保密教育。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取得显著成效,关键在于培训模式是否能够与“实”俱进。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各级党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对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立专门的党员保密教育培训制度。创新党员保密教育培训模式,充分利用高校丰富的智力资源优势,建立符合高校党员的保密素质培训体系。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党员进行分类培训教育,提升党员的保密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探索有利于提高党员保密教育培训实效性的激励措施。强化对新入党、新入学、新上岗、出国(境)和毕业生党员的保密教育。围绕高校保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要事项,落实对保密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清查高校管理体系人员岗位风险点,结合涉密岗位等级,制订相对应的防控教育培训措施,加强保密风险预警,提高保密风险防范能力。

学生党员是高校大学生中的骨干,是继承和推动党的信念和事业的新生力量,特别要注重结合学生党员的特点,瞄准学生党员思想和行为中可能或已经存在的问题,开展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2)建立按需进行保密教育培训的制度。首先,要按照党员现实的客观需求进行保密教育培训。从高校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方面健全党员保密管理,进一步明确对高校党员保密素质的要求,加强宣传指导,营造积极的保密学习氛围,利用群体规范中的行为导向功能,对于党员中出现的保密实践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和表彰,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影响作用。引导其他党员的保密学习实践行为形成良性的循环,增强高校党员加强自身保密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挥社会环境的影响作用,利用先进媒介技术的快速传递效应。比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平台和通讯设备等,普及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拓展保密宣传教育途径。积极探索和推进高校保密文化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保密工作的凝聚力,不仅需要保密责任的驱动、保密态度的导航和价值取向的引领,同时也离不开良好的保密文化氛围的熏陶。通过多途径扩大保密文化辐射面,促进高校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的全面联动,使保密文化更好地融入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才有利于为高校保密工作构筑坚实的屏障。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创新高校保密文化建设,提高保密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其次,要按照党员自身发展需求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在保密教育制度建设上,找准党员自身发展需求,挖掘教育培训资源,创新教育培训手段,改进教育培训方式,精心设计教育培训内容,使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更具感染力,吸引党员主动参与到教育培训过程中来,由被动接受教育逐渐转变成主动接受教育。高校应整体把握好保密教育培训的节奏和力度,重视保密技能方面的实践能力,努力为党员保密实践训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帮助党员将保密知识真正转化为具体的实战操作能力。科学制定阶段性和长期的目标和机制,使每位党员都能够将学习保密政策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相结合,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拓展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用最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提高党员保密工作的战斗力。

4.规范教育培训为自律机制

(1)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来规范教育培训。目前,各高校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熟悉保密业务知识、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极为匮乏。因此,高校应重点加强对保密骨干教师的培养。定期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精湛的教育培训干部参加国家、省市保密部门和国家保密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全面学习保密基本知识和保密防范技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保密工作形势和需求,提高政治敏感性和保密素质,为其探索高校党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指明研究方向。依靠高校自身学科教育资源,加强对计算机软件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专业教师的培养,强化对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研究,建立适用于高校党员的信息安全教育资源数据库。保密部门或国家保密教育培训基地的专家长期深入研究保密工作,熟知保密管理中关键问题和技术要领,可定期邀请专家到高校进行集中授课,充实高校保密教育培训师资力量。可以通过开展专题报告、技术演示和失泄密案例分析等活动,为党员提供与保密专家面对面交流释疑的机会。

同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对强化党员保密工作能力的带动力。及时落实上级保密教育工作部署,实时监督检查党员落实保密措施情况,组织开展有特色的保密教育培训,实现党员保密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重视基层党组织保密工作基础建设,通过角色途径和任务导向途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保密风险预测评估能力的培养。对认真履行保密职责的党员应及时给予肯定,让每位党员最大程度地获得工作的成就感,使其自觉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以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规范教育培训。新形势下,高校党员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大,持续性强,需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开展培训或组织活动均需要强有力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一无设备二无钱,光靠嘴皮搞宣传”是无法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高校要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规定,将党员保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和高校应着力改善学校保密宣传教育部门的工作环境,为编制培训教材、组织教育课堂、建设网络化和个性化学习平台等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要按要求配置信息化条件下保密教育培训相关的技术防范和检查设备,努力实现保密教育培训的现代化,并尽可能使保密教育培训投入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化。

5.实施督促检查为奖惩机制

加强督促检查,是确保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党员保密意识仅靠学校保密部门的力量或开展几次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是远远不够的。高校相关单位要配合保密部门,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全校齐抓共管,上下一致行动,才能保证保密宣传落实到位。因此,高校要以查促改、以查促学。

(1)定期开展保密教育综合性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保密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以及党员掌握保密知识的督查。一是对比学校和基层党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检查保密宣传教育活动的记录和成效;二是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保密知识竞赛、保密技能演示、保密宣传标语制作和保密流程编制等活动,以检查各部门保密宣传教育落实情况;三是基层党组织之间开展相互检查,共同查找存在问题,并在交流学习中寻找解决措施。

(2)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的方式很多。比如,为了解保密教育培训的效果,可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或移动存储介质等相关保密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表彰保密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形式丰富多彩、组织落实高效到位、教育效果突出的单位,为党员保密教育培训创建良好环境。对不主动学习保密政策法规知识、不按规定参加保密教育培训的党员,在提拔任用过程中应采取相关限制措施;对那些不接受保密教育培训,造成泄密事件发生的党员,应视情节轻重,按照党员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泄密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强化衡量考核为评价机制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6篇

摘要:通过对国外警察教育培训形式的研究和探讨,总结国外警察教育培训的三大特点,并得出启示,使警察教育培训有法可依,自成体制,并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以不断适应世界发展的趋势,满足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

关键词:警察教育 警察培训 职业培训

欧洲警察教育培训界认为,警察教育(Police education)是一种获取与警察相关的知识的过程,该学习能够帮助接受教育的人员获得某种层次学历或学位。另外,国外还有“Police training”一词,可以译作警察培训。一般认为,警察教育偏重知识的传授,而警察培训偏重技能的训练。由于欧美警察学界多认为警察是以技能为主,故西方多用“Police training”,即警察培训一词。相对应的,我国一般使用“公安教育”这个概念。公安教育是指从事警察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国家和警察职业发展的需要为根据,对预备警官和在职警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知识和提高技能的一种社会活动,也就是说公安教育包括公安学历教育和公安职业培训。

一、国外警察教育培训的形式

纵观世界各国,警察教育培训都涉及到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两种方式,只是侧重点不同。总体来说,20世纪末以前,侧重于学历教育的国家包括俄罗斯、埃及、泰国、朝鲜以及东欧国家,侧重于警察职业培训的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如英、美、法、日等国家。

(一) 以学历教育为主

以学历教育为主的代表性国家是俄罗斯。俄罗斯的警察教育体系比较完备,其教育机构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士官武备学校、苏沃洛夫式教育机构和司法培训班等,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内务部高级警官学院、警官大学、警察专科培训学校和培训中心四个级别。其中,内务部直属的院校多达20多所,都已经开展包括硕士、博士学历在内的警察高等学历教育。

近年来,俄罗斯实行的“双机制教育模式”既满足了警务部门对学历的要求,又节省了教学资源和时间,是一种成功的教育模式。具体来讲,在学校前两年的面授课程结束后就可以拿到专业文凭,可以到警察部门工作,如果想继续深造,可以以函授的方式学习三年,毕业后可以拿到高级文凭。不仅如此,俄罗斯还逐渐整合各地条件较为成熟的警察院校,建立综合性的警察大学,以满足对高素质警官的需要。综合性的警察大学可以培养本科、硕士和博士生,培育师资及科研队伍,还可以为培训国家干部,提高职业技能。

(二)以职业培训为主

以职业培训为主的代表性国家有英国。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创建现代警察制度的国家,也是最早建立自治体警察的国家。1829年,罗伯特·比尔建立了伦敦警察总局,这是的他就十分注重警察的教育培训,认为“招募、训练适应人员是警察有效执法之本”。也就是说,现代警察制度在诞生之时就已经确立了警察培训的制度。

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英国的警察教育与培训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国现状和发展的模式。具体来说,英国没有警察学历教育,警察内部的教育培训体系与国民教育部门完全脱离,只承担职业培训的任务,学员毕业后不授予学位和学历。警察若想提升自己的学历水平,需要到社会院校攻读学位。警察培训和晋升密切相关,必须通过培训才能晋升。也就是说,警察是再“培训——上岗——培训——晋升”的循环中完成的,这也就要求培训的内容必须贴近实战,满足工作的实际需求。

(三)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

将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完美结合的代表性国家是韩国。韩国的警察教育培训体系承担着双重任务,但这两个任务是由各级各类警察院校分别承担的。韩国警察院校共有三所,分别是警察大学、警察综合学校和中央警察学校。警察大学承担四年制的学历教育和高级警察培训,警察综合学校承担普通警官的升值培训、干部后备力量培训和各种业务培训。韩国的警察教育培训由中央和地方的警察机关集中管理。中央警察厅设有教育部门,专门负责警察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教育计划、组织管理和毕业分配等。

二、国外警察教育培训的特点及启示

(一)有法可依

世界许多国家的警察法规,都有关于警察教育培训的规定。法国《国家警察培训法》中明确规定警察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类型、时间和方法等。俄罗斯、埃及、泰国等国家规定警察必须是警官学校的毕业生,所有警察都必须在学院经过三个月的正规培训才可以上岗。日本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学校的等级、培养对形和目标等,建立了从警察的录用、晋升到各级警官培训的一整套制度。

我国也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各级警察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各级警察学校在警察教育培训中的地位和作用,警察院校人员的组成和轮换制度,受训人员所应有的经费与物质保障。

(二)自成体系

许多国家的警察教育培训自成体系,不受国家教育部门的制约。警察教育训练由警察部门统一制定警察教育规划,统一布置,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警察院校、培训中心或基地,实行警察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晋升进修、专业深造等多形式、多类型的教育训练,逐步形成符合警察工作特点的教育培训[1]。如俄罗斯内务部干部总局下设教育培训局,负责对全国警察教育培训的统一领导,直接管理警察院校,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经费预算和各层次教育培训的教学计划等。

我国可以学习这种做法,这样可以调动警察个人、警察院校和警察机构的积极性。警察个人明确晋升的要求,知道自己如何学习深造才能满足条件,有主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警察院校明确自己在警察晋升培训中的任务和职责,有权利接纳和淘汰学员,有介入警察教育培训的积极性。警察机构有接受所属警察晋职申请并推荐其参加进修考试的权利,因此其可以明确提高警察素质的要求,与警察院校合作培养警察。

(三)高等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提出警察应有高等教育背景的观点,认为这样可以提高警察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使其可以站在宪法的高度处理涉及人权、种族、弱势群体以及等敏感的事端,也可以更好地处理违法犯罪案件。目前,美国有千余所高等院校开展有关执法的学历教育就是源于这一背景。

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重视警察教育的国际、地区都注重警察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也可以在发展在职培训和突出实践教学的同时,积极发展警察高等学历教育。这样可以普遍提高警察的执法水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另外,这也为开展与警察执法相关的科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余茂焱.关于警察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D]..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8.

[2]尹小林.中国警察职业培训问题及对策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0.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7篇

关键词:公安教育培训;发展;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2)04—0127—04

新中国的公安教育起步于1949年。在6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单一的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和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并存两个时期,逐步形成具有我国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回顾60余年新中国公安教育培训的发展历程,结合不同时期培训教育的内容、方式及特征,大致可分为以下五个发展阶段。

一、公安教育培训的创立与探索阶段

建国伊始,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就十分关怀和重视公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亦即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着重研究组建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等问题。

由于人民公安事业迅速发展、壮大,急需补充大批新生力量。当时除了从人民和解放区的干部中选调一些骨干外,主要靠吸收知识青年参加,因训练班规模较小,已不适应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求。1950年公安部将原华北公安干部学校改为中央公安干部学校,由罗瑞卿兼任校长,并明确提出公安学校训练的任务和长期规划,指出中央公安部的公安学校培养高级骨干,战略区的公安学校培养中级干部,省以下的公安学校或训练班主要培养初级干部,各级公安部门均应建立干部轮训制度,在中央、大区设警察干校,省设警察学校。该校先后办了4期,共培训了2500多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安部和北京、天津等地公安部门初建时期对干部的需求。为解决急需,中央及各地都相继办起了公安干部学校,采取短期训练的形式,培养新干部。

1953年至1958年,公安教育培训转为以轮训业务骨干为主。1953年以后,随着公安队伍的不断扩大,需要尽快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一些业务骨干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为此制定了全面轮训在职人民警察规划,新建和扩建了公安警察院校,对公安部直属和地方所属公安警察院校进行了明确分工,加强公安警察院校建设,并进行教学改革,如合理安排政治课与业务课的教学时间等。

1959年—1966年,公安警察院校调整,公安教育培训受到一定影响,很多公安干部学校大多相继停办。1963年以后,随着国家经济形势逐步好转,公安教育也逐步恢复,各警察院校陆续复课,为各地公安机关培养了大批优秀干部。

新中国成立之初,公安教育培训从最初的训练班到成立干部学校,再发展到组建一批警察院校,培训机构不断增多,教育培训方式转为以轮训业务骨干为主,培训内容分为政治教育与业务教育两个阶段,授课教师都是公安保卫战线上的前辈,有很高的思想水平和丰富的公安保卫工作经验。因此,这一时期的公安教育培训基本处于创立与探索过程中。公安教育培训的教学内容、方式、方法与普通学历教育有很大的不同,培训对象基本上是以在职民警培训为主,包括进行大规模短期培训以及专业技能培训,未进行学历教育。

二、公安教育培训遭受破坏与停滞阶段

1966年至1976年,由同志错误发动和领导的“”,是一场给党和国家带来严重损失的内乱。人民公安教育与警察培训是重灾区。“”开始不久,全国各级各类公安政法学校遭到严重破坏,广大教职工遭到残酷批判和斗争,党委瘫痪实行军管。一些在人民公安教育与警察培训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和教学骨干受到严重迫害。有的甚至被关进牛棚和监狱,有的迫害致死,其家属也受到牵连。广大教职工被下放到农场参加体力劳动。公安政法学校的校舍被挪做他用。公安业务资料、图书、文书、档案和教学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在职教育基本中断。公安教育训练的停滞,客观上形成了公安人才的断层,严重制约了公安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的公安教育训练工作。

后期,政法干校开始恢复重建,197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了原公安部所属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培训专业干部。1973年江西省公安学校恢复,改名为江西省政法干校,承担公检法干部的轮训工作。到“”后期,一些政法干校开始恢复重建,但是重政治、轻业务的一系列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严重制约着公安教育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期间,全国政法学校的广大教职工表现了一个公安民警无产阶级立场和大无畏的精神,尽管经历了严峻的考验,但广大公安民警还是采取各种方式同一些帮派势力的倒行逆施,进行有力的抵制和坚决的斗争。

在中,受“咂烂公检法”口号的恶劣影响,全国公安教育培训工作遭到极大冲击,公安院校整体萎缩,广大教职工不能正常地进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公安教育基本处于停顿、瘫痪状态,公安教育培训遭受严重破坏,处于停滞不前阶段。

三、公安教育培训恢复与发展阶段

1976年粉碎“”以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对干部提出了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大多数公安干警尚没有经过正规的公安专业教育或训练,在整个公安干警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竟达百分之六十以上。因此加强公安教育培训事业成为当务之急。到1978年,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学校基本恢复,主要任务是培训在职民警,同时也开办公安专业中专班。

1984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建立中央、省、地(市)三级管理的公安教育体制,制定了《全国培训公安干部六年规划》。全国陆续恢复了一批公安学校,新建和改建了一批正规的高等、中等公安警察学校。从此,公安教育不仅得到恢复,而且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首先,在职民警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迅速发展。如大力发展各类公安成人教育,组织在职民警参加业余学习、自学考试,举办短期专业轮训班及文化补习班等。从1984年到1985年,公安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北京市、武汉市等公安厅、局先后建立了6所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共培养大专毕业生1400人。

其次,中等、高等公安专业教育的创建和发展。

建立中等人民警察学校。1978年4月,在全国28所公安院校、政法干校开办中专班。1980年6月,各地的公安中专班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性质的人民警察学校。从1978年到1985年,全国建立人民警察学校83所。

建立高等公安警察学校。1978年设立侦察技术学校,次年改为国际政治学院,1984年又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1981年4月建立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1981年11月和1984年1月,将原“公安部民警干校”和“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分别改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此期间,江苏、上海等省、市也相继建立了一批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78—1985年,全国先后建立了公安部直属的4所公安本科院校,地方所属的11所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这一时期的公安教育培训恢复与发展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原有的各公安学校基本恢复了正常教学,在开展民警培训的同时,相继恢复开办了公安专业中专班,与此同时高等教育的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另一方面,教育培训的内容也随着公安工作的发展不断增加,其中的本科专业涵盖公安管理、侦查、治安、法律、公安档案、政工、保卫学、城市交通管理、通讯、电视技术及图像、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安外事等所有公安业务。培训人员也大大增加,仅全国建立的83所人民警察学校从1978年到1985年间就培养中专毕业生52200人。

四、公安教育培训不断加强与完善阶段

国家“七·五”、“八·五”期间,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以及《人民警察法》的相关精神与规定,公安教育培训得到不断加强与完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初步建立了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多形式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公安教育培训体系。

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把教育培训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九·五”公安工作纲要》中提出改革和发展公安教育的任务,明确了公安院校的设置标准、布局、学制、教学、招生、分配、师资、教材建设等重大问题。

公安警察院校的数量规模得到迅猛发展。在短短的十多年里,各级各类正规的公安院校发展至百余所,还建立了一批公安警察培训学校和培训基地,办学条件也有了明显改善。

普通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相结合,深化公安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10多年来,各级各类公安警察院校为公安机关输送了约17.5万大、中专毕业生。同时,各种形式的成人业余学历教育及各种在职培训也得到广泛开展。从20世纪90年代末又开始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层次和效益。这一阶段公安队伍的文化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1995年全国公安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1984年的4.2%提高到26.26%。

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科研工作也逐步发展,公安学科体系日趋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警察院校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狠抓了师资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贯彻“科教强警”战略。10多年来,全国公安警察院校共承担并完成科研项目500多项,其中部级23项,部分成果应用到了公安业务和装备建设中。召开了刑事侦察等30多次学术研讨会,汇编近20本论文集。公安专业学科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公安管理等近30个公安专业,初步建立起了公安学科。

加强了对外交流与合作。在这一时期坚持多种形式的“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开展了与世界各国警察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如赴外考察、培训、留学、进修,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建立校际关系等等。

以突出公安专业特色为重点,加强了公安教育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公安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了公安教育的宏观管理与指导。10多年来建立了教育、培训、检查评估等一系列规章制度。1990年至1994年,分别开展了全国公安警察院校教育水平评估工作,使公安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

由于这一阶段我国公安教育培训全面加强与巩固,形成了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教育较为完善的体系。公安教育依托比较完备的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教育体系,大力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公安训练方面,则主要开展了警衔晋升培训、初任培训和专业培训。

五、公安教育培训改革与创新阶段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公安教育培训逐步进入了改革创新的发展阶段。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公安培训工作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公安教育,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教育发展“九·五”计划》。其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科教强警的战略部署,深化改革,加强发展公安警察院校教育,强化在职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适应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的公安队伍。其主要任务是:统筹规划、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中等教育,加强发展高等教育,逐步发展研究生教育。通过初任、警衔与职务晋升、专门业务和岗位、知识更新四种形式培训,将全体公安民警轮训一遍。公安队伍的思想、业务、身体素质和实战能力有较大提高。

其次,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01年11月,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规范了在职民警的初任训练、专业训练和晋升训练,并规范了训练工作,初步形成了“逢晋(进)必训”,“不训不晋(进)的约束机制。

再次,强化警务实战训练,开展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推动全国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2004年,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和一线公安民警实战训练工作的通知》,对训练内容、训练方法、组织等都提出了措施。从2004年起,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了广泛大练兵活动。2005年10月,公安部党委提出以三年为期,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真正做到“,三懂”(懂方针政策、懂政策法规、懂业务知识),切实做到“四会”(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

最后,公安学历教育长足发展。本专科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开展高层次研究生教育。自2002年起,各地方公安专科学校相继升为警官学院,还有部分专科学校与其它大学合办本科。同时专科教育也获得迅速发展,至2005年全国公安高等专科层次的学校数量达到了30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公安教育必须培养更高层次的人才。1993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开办诉讼法硕士学位点,2003年又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我国已获得31个公安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获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标志着公安高等教育成功构建起了从民警业务培训到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结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强化实践教学模式;在公安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学生动手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渐突出。许多公安院校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方面,做出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如山东公安专科学校等院校先后实行“2+1”专科教学模式;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辟的“社会培养打基础、行业挑选再加工”的公安人才培养新路径等。200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专业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列入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这些举措都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动手技能。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8篇

【关键词】学分制 县级教师培训 管理机制

《学分制背景下县级教师培训管理机制的研究》是在顺应时代精神的要求,结合邵东县域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实情,综合邵东县教师进修学校(以下简称我校)近10年来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本课题经湖南省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批准,成为省“十二五”重点资助课题。

一、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

科教兴国,教育先行;振兴教育,教师先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教师队伍,是我国教师培训工作的目标,也是我国教育事业振兴的基石。2011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今后五年,对每一位教师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2011年11月,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11]61号),对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8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指导性意见。党的十也强调了教师队伍建设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关键地位,在当前这种历史条件下,教师培训机构要适应时代需要,实现工作转型。

我校在2012年底对参培教师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9%的教师对学分制并不了解,50%的教师对学分制的了解一般。针对教师培训管理,教师反映的问题集中在:①工学矛盾突出;②培训经费短缺;③培训实效性有待提高;④学分制管理需要加强。在新的背景下,如何加强对教师培训的学分管理,充分发挥县、乡、校的引领作用,构建适合农村教师培训的县级管理机制,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为亟需研究的课题,我们必须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作出明确的回答。

(二)、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建立完善的县级教师培训管理机制,让每一个教师都能得到培训的机会,进行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对教师专项培训的240学分和校本研训的120学分进行细化认定和注册登记,本着“重任务、增实效、创特色、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克服教师培训内容单一、效果不佳、经费短缺等实际困难,解决教师工学矛盾,提升教师整体水平,有利于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拓展,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为建设教育强县提供师资保障。这是课题研究的现实意义。

探讨教师培训的管理机制的构建,结合省内的学分登记管理办法,摸索出教师培训管理的有益经验,发挥“县―乡―校”三级联动功能,确保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的落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形成教师培训管理的科学理论,这是课题研究的长远价值。

二、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一)、研究的目标

从实际出发,依托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在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中,实施学分制管理,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细化学分管理项目,将学分制管理运用到教师全员培训、学历提升教育以及校本研训中,确保全县教师本周期内有机会修满360学分;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包括人力机制、服务机制、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全县教师培训架构优质平台;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从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快速、和谐发展,为实现邵东教育强县提供优秀的师资保障。

(二)、研究的内容

(1)研究县教育局的政策指导功能。县教育局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教师培训文件精神,制定配套的措施和政策,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将学分制作为加强教师培训的重要手段,对教师专项培训的240学分和校本研训的120学分的细化认定和注册登记形成制度,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师训经费按全县教师工资总额的1.5%纳入财政预算,为教师培训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县教育局在教师培训中还应发挥指导、监督、评价的功能,将教师培训同教师的聘用、晋级和绩效工资结合起来,有效推动全县教师积极参加培训。

(2)研究县教师进修学校的工作转型。县教师进修学校必须树立“师训即服务”的工作理念,研究教师培训标准,在一线中小学建设教师培训基地,以一线中小学名师为主体组建教师培训团队,探索教师培训新模式,创建大校本培训体系,做好这五个方面的工作,教师进修学校真正实现从原来的直接培训向全方位的服务转型。

(3)研究教师进修学校的功能定位。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是县级教师培训的指导者、管理者、服务者和评价者,我校提出“精心指导、精致管理、精细服务、精确评价”的基本要求,坚持“四到位”:一是指导到位,把教师培训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在县域内以开放、长远的眼光对教师培训工作作出合理规划和设计,从宏观层面进行指导,尤其加强对中小学的校本研训进行有效指导。二是管理到位,教师培训项目的规划和审核、教师培训学分的登记、培训档案的整理等都需要认真对待;坚持“一切为了教师成长”的宗旨,为教师培训提供软硬件保障,培训后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培训的新形式(课例研究、行动研究、顶岗实习、置换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训),细化各项管理,保证培训的实效性;三是服务到位,树立为教师服务的理念,在教师培训工作中承担项目的规划、课程的开设、师资的提供、信息的共享和后勤服务的任务,构建教师培训“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相结合的计划制定模式,采取“联合”、“托办”方式等,在教师中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构建为基层教师服务的立体化网络;四是评价到位,我们以学分制为抓手,着重探讨从科学、合理、全面的角度来评价教师培训工作的成效,力争教师培训后,从师德、教学技能、教育科研能力和学科整体知识建构四个方面构建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保证培训的“高水平、细服务、优效果、好形象”。

(4)研究在学分制背景下,如何构建“县―乡―校”三级联动机制。三级联动机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县教育局和县教师进修学校、乡镇中心校、一线中小学的能动作用,为全县教师培训提供科学优质的指导服务体系。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宏观调控,在全县范围内统筹管理、做好教师培训的各项服务工作;乡镇中心校中观管理,落实教育局的政策,做好宣传,建设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校,为一线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保驾护航;一线中小学校微观组织,在五年内有计划、有目的地选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扎实开展校本研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5)研究在学分制背景下,创造性地构建四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机制。一是人力管理,包括培训者团队管理和学员管理。在研究中加强培训者团队的管理制度建设,如任课教师准入制度、专家(名师)资源库、教师评价机制等;对学员管理,我们将强化学员约束制度、激励制度、成果评价制度。二是评价管理,包括对学员的学习评价和培训者的评价。学员评价主要从师德、教学技能、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和学科整体知识建构四个方面进行,让学员参加培训后真正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培训者的评价依托教师进修学校和参培学员的综合评价,实时监督培训者的培训表现,促进培训者自我提升。三是服务管理,将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注重课程的设计、运行和开发,做到按需施训,通过完善教师进修学校网络建设,为教师培训提供优质的网络资源,建立一批优秀的教师培训基地和一线教学名师资源库,进一步强化后勤服务和经费保障制度。四是激励管理,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各中小学为辅助,通过教师参加培训期间的综合表现评优评先,同时评优评先同教师的聘用、晋级、学分登记和绩效工资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变教师培训“要我学”为“我要学”,使得参加培训成为教师自觉的行为。将以上四项管理融入学分管理之中,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进行细化,创新学分登记管理机制,制定符合地区特点的、科学灵活的学分管理办法,形成制度,让县内每一位教师都能够完成360学分。

(三)、创新之处

在管理机制上大胆创新,构建“一制双线三级四位五新”的管理模式。一制主导:以学分制为主导,制定符合地区特点的、灵活的学分管理办法,有效促进教师培训。双线配合:县教育局政策导向、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双线协调配合,保证教师培训收到实效。三级联动: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宏观调控,乡镇中心校中观管理,一线中小学校微观组织,为全县教师培训提供科学优质的指导服务体系。四个到位:指导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评价到位,四位一体,保障教师培训有序有效进行。五项创新:研究教师培训标准,建设培训基地校,组建培训专家团队,探索培训新模式,构建大校本研训体系,实现五项工作创新。

三、研究方法和步骤

(一)、研究的方法

调查研究法。在2012年底,课题组用自编问卷对我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的推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在2013年4月中旬,课题组深入四个实验基地校进行调研,了解一线教师对学分制管理的想法,获得了有价值的信息,收获了教师的建设性建议。

行动研究法。边工作边研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提出问题,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案―实施方案―反思改进―总结评价”六个步骤,让我们的课题立足于教育第一线,立足于课堂。我们选取两市镇一完小、两市镇四中、杨桥镇和仙槎桥镇三中“一镇三校”作为实验基地。四个实验基地能充分体现办学上的示范性,教学上的指导性,管理上的科学性,发展上的前瞻性,建设成为学分管理的实验室。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全面推广,把培训基地校逐步建立在一线中小学校,用于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同课异构研讨、培训成果展示、主体论坛、经验交流和培训跟踪服务等活动,为全县教师培训提供一个示范性窗口。

文献资料法。查阅我国教师培训资料,在文献中发现教师培训存在的不足和应对策略,深化课题的研究。北京、沿海江浙发达地区的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卓有成效,我们将结合县域内实际,有选择性地将发达地区教师培训的成功经验借鉴过来,以推动我县的教师培训的发展。

2、实施的步骤

本课题拟用两年时间(2012.10―2014.10)完成。

第一阶段,课题申报(2012.10―2013.03)。做好课题申报的各项工作,完善课题研究计划。

第二阶段,全面研究(2013.03―2014.06)。课题立项后进行全面的研究,深入研究县级教师培训管理模式的创新、内容的选择、资源的开发,研究“县―乡―校”三级联动机制的构建,研究教师培训的人力机制、激励机制、服务机制和评价机制的构建等。在研究中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力争圆满地完成课题的研究工作。

第三阶段,结题验收(2014.06―2014.10)。 在全面研究的基础上,预计在2014年10月系统归纳,提升研究成果,完善研究的理论建构,并结题请专家组验收。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2011.01.

[2].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11.11.

[3].邓仕煌、薛剑刚.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体制研究[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1).

学校法制教育培训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校本培训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新课程教材为重点,以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教师参与研究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培养教师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根本方向,以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培养一批专业型、创新型教师为目的,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培训目标与培训原则

1、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校本培训,促使广大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良、胜任新课程教学,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教师队伍。为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2、培训原则

校本培训的指导原则是:(1)针对性原则:以学校和教师的实际需求与发展为出发点,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模式开展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教师教学中现实的和未来的问题。(2)实效性原则:避免形式主义与空洞说教,紧密结合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以“问题”为中心,着眼于教材、教法、学法和教学管理。(3)系统性原则:以学校整体发展为本,注重培训的系统性,以达到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4)自主性原则:学校自主培训、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学习、自主发展。(5)开放性原则:注重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校外与培训机构有机协同与结合,在校内实行教学、教研、培训的有机协同与组合,教师之间互帮互助,寻求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行开放的校本培训方式。

三、培训内容

围绕转变教师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和实施新教材能力这一目标,把师德教育放在首位,提高教师教育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师德培训

以活动为载体,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强化教师自身修养,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2、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以教研组为单位,不断探索研训一体化,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3、信息技术培训

通过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提高教师熟练操作多媒体及制作多媒体课件的能力;提高教师借助电脑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

4、教育科研能力培训

教育科研能力是校本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要树立教研科研意识,把培训和教育科研紧密结合,围绕新课程的实施,结合课堂教学,进行教学方法和教育科研基本方法的培训。要注重教师教学科研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引导教师从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教学能力,提高教育科研的专业技能水平。

四、培训形式

1、自主学习:教师自学,学校每学期推荐书目以及教育教学有关杂志,组织教师认真读书学习、交流研讨。让读书成为教师的自觉行动,学习成为教师的浓厚兴趣。2、专题讲座:结合教育热点和教学实际,针对学校共性“问题”,聘请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3、小组研讨:以教研组为单位,定期研讨学习体会、研讨教学体会、研讨课堂教学评价、研讨教学管理等。4、教学观摩:学校内部教师之间,校际之间分层次、多形式组织教学观摩,形成制度。5、参观考察:组织校内、校际之间教师教学交流,传授好的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理念,外出考察学习,取长补短。6、专项培训:根据不同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的应急任务,集中进行短期培训;对教师职业道德高尚、教学能力水平突出,有培养前途和潜力的中青年教师,与研研室合作,重点培养,研修提高,培养研究型、专家型的骨干教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领导

学校是校本培训基地,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依托校内教科研机构,确定专人,具体组织实施校本培训工作。认真制定校本培训发展规划与年度培训计划,要用现代教育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和教师需求这个中心,探索符合学校发展特点的校本培训模式,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2、完善校本培训的管理体制

学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对培训质量、培训效益要及时进行考评、评估与反思,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培训的考核与期末教师考核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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