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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考核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22 15:43:00

体能考核方案

体能考核方案第1篇

一、总体思路

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我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政府和企业责任,促进我省“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我省“双千”节能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耗能企业)。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方法,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各地级以上市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粤府〔XX〕125号)制订的年度节能目标、各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分别依据省统计局核定的省、市能耗指标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节能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各市、各重点耗能企业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5分,不含95分)、基本完成(60-80分,不含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不含60分)4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具体考核计分方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省经贸委、统计局等部门另行下发。

三、考核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按照粤府〔XX〕125号文要求,确定年度节能目标,于当年2月底前报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节能减排办)备案,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国家及省重点耗能企业

要根据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节能目标,报省经贸委核定,并抄送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市重点耗能企业年度节能目标由市节能主管部门核定后,报省经贸委备案。

(二)每年3月10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将上年度本市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送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由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于3月25日前编写我省节能工作自查报告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审定后于3月底前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节能减排办。

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监察厅、人事厅、国资委、统计局、质监局等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

成评价考核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地级以上市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于每年5月15日前上报省政府。各市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由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省组织、人事部门。

(三)按照国发〔XX年〕36号文规定,国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按属地原则由我省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耗能企业要于每年1月底前向省经贸委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节能减排办,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省统计局核定;省经贸委组织由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对国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核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综合评价报告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

省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由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重点耗能企业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和省节能减排办,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由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对省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核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国资委。省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评价考核结果由省经贸委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各地级以上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由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于5月底前报省经贸委备案,抄送省节能减排办。

四、奖惩措施

(一)各地级以上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规定,作为对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对考核结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等级的市政府,结合全省节能表彰活动由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市政府,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省暂停对该市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三)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市政府,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抄送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并按照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市相关人员的责任。

〖1〗

(四)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由省政府结合全省节能表彰活动予以通报表彰。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省重点耗能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省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省重点耗能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和省节能减排办,限期进行整改。国家与省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体能考核方案第2篇

摘 要 随着通信企业的快速发展,如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成为了重要的工作内容。为了保证企业员工能够在现有体制下努力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通信企业需要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实情况,制定具体的全员业绩考核方案,依据业绩考核这一有力手段,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定量细化的管理,实现通信企业整体效益的提升。基于这一认识,我们要对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开展深入的研究,把握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制定原则,推动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执行,满足通信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 通信企业 全员业绩考核 方案研究

一、前言

通信企业和其他企业相比,具有企业规模大、覆盖面广、员工数量多等特点,随着通信企业服务标准的提高,如何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考核实效,成为了通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目前通信企业的现有的管理制度来看,对员工的业绩考核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了实现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的实效性,目前通信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了具体全员业绩考核方案。这一考核方案的出台主要是基于企业现有的考核体系而做出的,对通信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应开展对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研究,提高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实效性。

二、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现状

通过了解发现,目前通信企业的全员业绩考核现状主要为以下特点:

现有员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较粗放,基本上是按部门进行考核。公司根据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设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各部门在根据部门考核指标情况设计员工绩效考核指标。而部门在对员工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设计的时候,只简单的根据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指标设计,指标主要是体现该人员需要取得的工作成果。如营销人员,负责行业客户和负责公众客户的工作内容及由此引起的工作业绩差异很大。但在设计指标体系的时候都设定有用户发展这个指标,且目标值。考核方式等均不进行区分。可能造成员工吃大锅饭现象,起不到奖勤罚懒的实际考核作用。

另外,员工考核指标分为业绩类、管理类指标,但所有指标均为结果性指标。造成员工所有工作都围绕“取得好结果”进行,对过程不进行管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员工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来保指标,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无人重视。基于这一认识,在通信企业中创新业绩考核方式,实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三、通信企业推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必要性

对于通信企业来讲,推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不但是解决原有绩效考核制度的关键,同时也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果的重要手段,为此,应充分认识到通信企业推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必要性。

1、通信企业推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有利于提高绩效管理的实效性

对于通信企业而言,绩效管理已经成为了常态化管理的一部分,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推出,解决了通信企业原有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优化了员工业绩考核标准,对提高绩效管理的实效性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2、通信企业推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对提高员工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在通信企业内部推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员工的工作意识、奉献精神和工作态度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由此可见,在通信企业中,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推行,是提高员工意识的重要方法,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选择。

3、通信企业推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是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果的必要手段

在通信企业中,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推行和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推行全员业绩考核,通信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果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所以,通信企业推行全员业绩考核方案,是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果的必要手段。

四、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制定原则分析

目前来看,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是员工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想保证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取得积极效果,就要在方案的制定中把握以下原则:

1、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应将所有员工纳入到考核中来

在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制定中,应突出全员性的原则,应将所有的员工都纳入到考核中来,使业绩考核方案能够针对所有员工,保证业绩考核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提高业绩考核的针对性,保证业绩考核能够发挥积极效果,促进企业管理取得积极效果。

2、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的制定应符合工作实际

为了保证全员业绩考核方案能够取得积极效果,在考核细则的制定过程中应对通信企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有深入了解,使考核细则的制定能够符合工作实际,满足工作需要,从而提升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可行性,提高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应用范围。

3、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应注重考核的实效性

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效果。基于这一考虑,通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应注重考核的实效性,以实效性为主要指标,指导全员业绩考核方案的制定满足企业需要。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通信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提高整体经营管理的实效性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需要制定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方案,并在管理中积极推行该方案,使全员业绩考核方案成为保证通信企业经营管理取得积极效果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吴天航.企业员工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研究.企业导报.2012年5期.

[2]崔明月.通信企业如何提高员工整体管理质量.科技和产业.2011年06期.

[3]肖龙.浅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点.中国外资.2011年16期.

[4]王立志.论企业的全员业绩考核研究.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年06期.

体能考核方案第3篇

档案资料的收集是医院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做好其他管理和利用工作的基础,直接影响医院档案管理的质量。尤其是涉及到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全面性,进而影响医院档案信息的有效使用,医院经济效益的提高。现实中有些部门的人员对材料归档认识不清,认为自己部门较为重要的材料理应由自己保管,不向档案部门移交。使本应归档的档案材料留存于个人手中,影响了档案信息的完整与全面。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医院与时俱进,将绩效考核工作引入到档案的收集工作中,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促进了各部门档案收集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解决了上述存在的这些问题。

一、绩效考核理论概述

绩效考核,最早由美国提出并实施。该理论主要关注考核主体的多元化问题,考核信息的来源包括与被考核者发生关注关系的多方主体,以此对被考核者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考核的过程。该考核理论较之于传统的绩效考核理论优势在于变传统的单一的考核主体为多元的考核主体,不再只把上级的考核作为被考核对象的唯一来源,而是将在组织内部与各部门之间有关的多方主体均作为绩效考核的来源。

绩效考核理论被应用于内部对各科室的考核过程中,因其科学性和客观性获得青睐。绩效考核可以按照档案工作的好坏来进行绩效考核,按分数的多少,发放绩效奖。

二、绩效考核理论在档案考核中的应用

在对各部门档案收集整理过程中,档案部门、各业务部门都是与被考核的部门相关的主体。据此,在对各部门档案考核过程中,考核主体应包括档案部门和其他平行业务部门。其中,档案部门作为指导和考核各部门档案工作的主要机构,在考核过程中占主导地位,属于被考核对象的上级指导机构,因此在考核中占较大权重(大于50%)。其他平行业务部门属于同级的考核机构,占较小权重。各部门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权重比例。

三、具体考核办法

对各部门档案工作的考核采用各部门自评、小组互评、档案室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考核。同时,根据各部门和行政各部门形成档案性质的不同,逐科按接收标准分别进行考核。

(一)成立各部门的考核小组。被考核部门,经档案部门和各业务部门考核后,由档案部门将所得分值进行加权平均后,成为该部门最终的考核得分。比如:各行政部门之间相互考核,都有考核内容及相应的考核分数,按考核标准,如果达不到相应的标准,就要扣分,每个部门抽调一人,组成考核小组,各部门考核各部门的内容,各有分管,你考我科、我考他科,相互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排成名次,每月对每个部门考核一次,按考核分值以此发放绩效奖励。这样就能够真正达到多劳多得、少劳就要少得的分配方式,公平合理,大家都非常赞同。

(二)考核评定标准。档案部门对各业务部门的考核及各业务部门间的互评考核均包括 :组织领导(15分)、整理(20分)、立卷(20分)、归档(25分)、安全措施(10分)和加分项(10分)六个方面。组织领导主要考核业务部门领导对档案的重视程度及部门档案员的配置情况;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是考核的重中之重,主要考核各业务部门移交档案的数量和整理质量,以加大档案收集的力度,促进部门立卷质量的提升;安全措施主要考核各业务部门档案的保存和对所管资料的保管条件,促进平行立卷的规范化;加分项考核档案创新和理论研究,以促进业务部门档案员参与档案编研和档案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档案员素质。

(三)考核评定的特点

1.注重多元主体考核

变原来的仅由档案部门单一主体考核为现在的基层档案部门、类别小组、综合档案室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考核,充分调动了基层档案部门对档案的关注和参与医院档案管理的积极性。

2.注重量化考核

考核办法共分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对应不同的考核分值,考核内容涵盖了档案管理关注的全过程,杜绝了考核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促进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使全员都能按考核指标及系数,拿到奖励,达到了公平性。

3.注重过程评价

坚持以评促建的工作理念,注重对基层档案工作的实时跟踪和评价。如一般考核的做法是年初移交档案后等到年底才组织开展考核。而我们医院则是在每个月都对各业务科室就档案的移交工作,是否完整、齐全分别进行考核,这样,可以让各基层部门都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档案工作的质量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便整改提高。

四、考核的实践效果

自将绩效考核应用于我院的各项工作考核中,有效促进了各部门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档案收集整理的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互评这一环节,通过对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实际观摩,使各部门档案员能够形象直观地了解各部门档案工作的现状,更好地促进档案员改进本部门档案工作。

二是各部门都积极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全面加强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建立了相关工作协调机制,为顺利推进档案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为共同做好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由于全方位多角度的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平性和可信度更高。我们将考核结果作为月绩效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以此发放绩效奖,作为奖励各部门移交档案的主要依据,并且得到了各部门的一致好评。

体能考核方案第4篇

切实加强对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

——市两级法院20__年上半年法官绩效考核情况汇报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20__年初,市两级法院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培训会的要求,通过对全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成检查组逐地帮助分析、指导落实等方法,力促会议精神在我市两级法院得到有效落实。与此同时,我们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结合中院20__年“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两为’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坚持为人民司法)、把握三项重点(切实把握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四个一’理念(着力深化“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四个一”办案理念)、强化‘五院方略’( 强力推进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五院方略”)、实现新的跨越。(努力使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工作思路,从抓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入手,狠抓干警违法违纪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对办案过程、办案结果和办案效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以“重教、严管、厚爱”为指导,以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引导法官讲学习,想工作,干事业,比奉献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形象为目标,将日常法官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质量、廉政建设融为一体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并报送市委政法委批准备案。

20__年6月份,在两级法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组织下,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及所辖各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即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数量相互对照)、综合与单项相结合(即综合工作与业务审判相互对照)、部门与个体(即所在部门的考核情况与干警个人的考核相互对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量化打分、庭室汇总、考核办公室审查、党组研究的步骤,对全市法院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检查方案的要求,现将市法院有关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情况

市中级法院在编人数人,有审判职称的法官人数为人,参加考核的法官人数为人,占有审判职称法官的%,全院共建立干警绩效考核档案198份,其中业务部门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份(两人因下基层法院挂职,一个借调省法院而未参加上半年考核)。

(二)上半年考核结果情况

本次考核我们按照基础分为100分,法官岗位职责目标为70分,共同职责目标为30分,另设有加分项。从考评情况来看,上半年市中级法院共参加考核法官人,其中优秀法官人数为人,优秀率为%(因部分考核指标为年度任务,半年考核时未计入);称职人数为人,称职率为%;基本称职人数为人,基本称职率为%。全院没有不称职法官。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通过竞争上岗的方法,提拔使用了6名中层正职,竞争上岗的六名同志在 干警考核时均为优秀档次;惩处方面,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给予两名同志行政警告处理。

(四)新收案件引发上访情况

截止20__年6月20日,我院办理的新收案件没有引发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关于公司员工代表反映要求中院依法公正处理公司和涉嫌犯罪一案,我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及时公正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由于该案件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未发现承办人员有违犯法律规定的有关事项,所以市法院、法院对承办人员只能按照上访案件给予了扣分。关于反映其夫涉嫌贪污、一案,我院接到督办通知后,院长高度重视,责成有关人员要依法公正审理,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该案件承办人员因工作不到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该同志降低一个考核档次,未被评为优秀档次,只被评为称职。

二、考核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一)突出重点,加大对案件办理情况考核的权重

法官的主要工作就是案件的审理。为此,在年初修订对法官的绩效考核办法时,我们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及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本着以法官办案质量为重点、以办案数量为依据、以办案效果为根本的原则,将法官绩效考核的基础分设定为100分,其中法官岗位职责目标为70分,占总分值的70%(仅涉诉分值一项达40分,占40%)。在具体考核过程中,我们根据市法院党组提出的“四无”(即办理的案件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目标要求和《市法院20__年度法官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依据立案庭(负责对法官办理案件的数量、审限的考核)、接访处理督察办公室(负责对上访及工作的考核)、案件评查问责办公室(负责对办理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情况的考核)、政治部宣传处(负责对法官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的考核)通报,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

进行统一的量化打分,并由审管办向院党组写出法官业务考核情况动态分析报告,对每一名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提出相关整改建议,为院领导制订法官管理办法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二)全面衡量,注重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

法官的整体素质如何,直接决定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公正与否。20__年度,我们在注重法官业绩考核,强化对其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权重的基础上,强调对法官的写作水平、廉洁自律、司法礼仪、学习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在今年的考核过程中,两级法院考核办公室根据各考核职能部门(负责对某项具体工作考核的部门)下发的考核通报,按照不同的分值对所属法官的综合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打分衡量。从市法院考核情况来看,在半年的考核过程中,各考核职能部门共编发业务指标考核通报6期,综合类考核通报21期,检查通报4期,可以说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全面的考核,真正起到了细化法官的工作、衡量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同时,通过考核也使法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之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切实达得了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考核效果的目的。

(三)方法灵活,切实增强考核结果的可信度

考核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其可信程度是重点。今年,中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同时实行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绩效评估制度,将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评估工作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由绩效考核办依照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评估结果对法官进行考核,使对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评估、考核更加趋于合理,极大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在考核工作中,我们首先从各考核职能部门抓起,主要做了五项工作。一是明确考核职能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性质,把对法官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办理质量、上访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综合工作情况的考核,分别划归到审管办、立案庭、问责办、督察办、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二是创建动态考核机制。年初在制订部门考核办法时,我们将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作用对该部门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要求其对每一位法官的综合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形成月通报、季汇总,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部门,由院考核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发相关通报,在年度考核中扣除该部门相应分值。三是建立部门日常考核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依据各类考核通报情况,对所属干警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综合工作及时进行评分认定,并将结果报送考核办公室进行核查。四是全面考核排序。院考核办公室将各业务部门对所属法官的评分认定作为依据,结合各职能部门的通报情况,法官完成各项综合指标情况,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并按不同级别排出具体名次(半年考核只对该法官在部门排序情况进行统计,年底考核排出总体名次)。五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为每一位法官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坚持做到了一人一档,一人一盒,并在考核结果公布后,对于提出异议的法官,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其考核情况进行查阅核对。由于考核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全体法官对自身每月、季的考核情况都能做到心中有数,使其对考核结果更加信服,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法官队伍建设的长足进步。

(四)注重运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转化

考评成果是否有效运用和转化,是考量绩效综合考评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做到了“一报告一建议一讲评”,注重考核结果的转化。一报告,即在年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向院党组提交一份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对法官在绩效考核中的强项及弱项进行分类比较,并分析原因。一建议,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一份整改建议。一讲评,即在年底召开了一次专题讲评会,通报考核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绩效考核成绩实实在在地与干警评先评优挂钩。一是与评选“五个一” (即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计算机操作应用能手、写作秀才、优秀法官)活动挂钩。根据考核结果,院党组对本年度前五名的法官进行了优先评定。二是与年终评先挂钩。在去年确定立功受奖指标时,我院党组按照省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考核过程中获得优秀且办理的案件达到“四无”要求的12名法官优先予以确定。年初,在研究去年提拔使用的23名干警向组织部门备案时,首先查看在年度考核过程中的档次,要求必须达到称职以上。同时,结合部门的考核结果,在确定部门立功受奖及评选优秀党支部的过程中,也严格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如我院今年六月份确定的优秀党支部全部是在年度考核取得省院前五名、本院前三名的部门。三是与物质奖励挂钩。对达到“四无”要求的法官,在给予立功受奖等精神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年取得前三名的部门在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的基础上,还组织了部门全体干警出省考察。

三、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官绩效考核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考核过程中还发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进行评估,既要注重办案的质量,还要注重办案的效率和社会效果,如何科学设定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

体能考核方案第5篇

关键词:编码;绩效考核;对策

绩效考核是一种科学、高效的激励手段,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挖掘员工的内在潜能,从而促进企业和单位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各级医院均走上了改革的道路,外在竞争日趋激烈,给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医院只有提高自身管理水平,通过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促使医院走上高效、低耗的发展道路[1]。病案编码是病案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往往能直接影响整个病案部门的工作效率,因此,提高编码环节的工作效率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病案编码环节实施绩效考核的现状与存在问题,为改进绩效考核方法提出合理的建议。

1病案编码环节绩效考核现状

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应该是能够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因此目前几乎所有的病案编码环节绩效考核体系中均包含数量考核指标和质量考核指标,如依米提氏[2]的考核体系包括基础考核、工作数量考核、工作质量考核3个方面,其中基础考核涵盖思想政治表现、科室团结、参加业务学习和科室活动、工作态度、考勤、科研业绩、临时性工作等7个方面,工作数量考核主要考察编码与录入份数,而工作质量考核从编码与录入的正确率和及时性2个方面进行考核。陈氏[3]的考核体系则在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劳动纪律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职务和职称、风险系数2个方面的评价,其中职务和职称分7级,风险系数分4级。李氏[4]则借助PDCA循环不断优化绩效考核体系。

2实施绩效考核存在的常见问题

2.1数量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 通过对目前的数量考核指标进行分析,发现几乎所有的数量考核指标只是考察病案编码或录入的份数,而在实践中不难发现,对两份不同的病案进行编码或录入,其花费的时间可以差别很大,如对有20个诊断的病案进行编码和对只有1个诊断的病案进行编码,两者的编码时间可以差别10倍以上,或者同样是对只有1个诊断的病案进行编码,如果是疑难编码,编码员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查找编码,而如果是来院化疗的病案,编码员则能够马上给出相应编码。因此,设置编码环节的工作数量指标时,不能仅从考察病案份数的角度出发,否则难以真正体现编码员的实际工作量,绩效考核的作用也将大打折扣。

2.2临时性工作没有纳入量化考核 编码环节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编码和录入,其他需要编码员配合的工作一般都属于临时性工作,如病案数据检索、教学任务带教等,对于一些需要消耗编码员工作时间的任务,如代表科室外出开会、检查、讲课等,也可以纳入临时性工作的范畴。由于临时性工作的可变性较大,需要消耗的工作时间也不固定,故目前常见的绩效考核方法中常常只把临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定性考核指标,分为能够完成和未能够完成两种情况。而在实践中,对编码员的评价几乎是所有人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均为能够完成,当不同人员的临时性工作量相差较大时,不能很好的体现工作量差别,故该考核方法明显缺乏公平性。

2.3考核指标之间存在相关性 绩效考核在选择考核指标时,每个指标之间应该能够相对独立,但常见的考核体系中往往会存在考核指标之间存在相关的情况,如考核指标中一般会有出勤情况等指标,而出勤情况会与工作数量指标之间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在相同的工作效率下,缺勤的编码员的工作量必定会低于全勤的编码员的工作量,因此,只要工作数量指标设置合理,可以考虑不必设置出勤情况等指标。在设置绩效考核指标时,也应尽量避免考核指标之间存在相关性。

2.4绩效考核各个部分的基础分值不为零 从一些已经应用于实践的病案绩效考核方法可以看到,考核体系中的不同部分,会根据重要性或权重的不同被赋予不同的基础分值,如工作数量指标的基础分值为50分,工作质量指标的基础分值为10分,扣分项目则在这基础分值上进行扣减。考虑到一种极端的情况,假设员工全勤上班但没有完成任何工作量,工作数量指标得到的分值将为0,但由于该名员工没有任何的质量指标扣分项目,故仍然能够从工作质量指标中得到10分的分值,而合理的得分应该为0,故对绩效考核体系设置基础分值是一种较为不合理的做法,较为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基础分值为0,得分项目则加分,扣分项目则减分。

2.5考核结果没能真正与收入挂钩 目前实施绩效考核与收入挂钩的医院毕竟只有少数,大部分医院只是为了便于对员工的日常管理,将绩效考核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5]。同样的在病案编码环节,编码员的收入也没有与绩效考核的结果挂钩,甚至也没有与职称晋升、年度评优等挂钩。由于领导对绩效考核不够重视,对实施绩效管理的优点认识不足,导致员工的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3对策

3.1对现有的量化考核方法进行改进 由于数量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考核的结果不能真正反映编码员工作效率的差别,故应对数量考核指标进行重新设计。在考察编码员的编码工作量时,不能仅从病案份数的角度出发,而应结合编码难度、编码数量两个方面对编码工作量进行考核。在实际工作中,编码难度可以用编码出现次数来近似反映,即出现次数多的编码可以认为比较容易查找,编码员对该编码也应比较熟悉,所花费的时间应较少,对于出现次数前40~60名的编码,编码员甚至能够不需查找直接得到编码,而对于出现次数较少的编码,编码员可能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因此,可以根据出现次数的不同对编码赋予不同的难度系数,如出现次数前40名的编码,难度系数为1,出现次数41名到出现次数为3的编码,难度系数为5,出现次数少于3的编码,难度系数为50。通过用不同的难度系数乘以编码员在该难度的编码条数,则能得到编码员的编码工作量。同样的,编码员的录入工作量考核也不能仅从录入份数出发,考虑到病案录入可分为编码录入和首页其他项目录入,编码录入时间与编码条数相关,首页其他项目录入的时间则较为固定,因此录入工作量可用录入1条编码的平均时间乘以编码条数加上录入首页其他项目的平均时间乘以病案份数表示。通过对量化考核方法进行改进,能够更合理的评价编码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3.2建立科学有效的量化考核体系 在编码环节中,编码员除了需要完成日常的编码和录入工作外,还有其他的临时性工作需要完成。临时性工作的特点是需要花费的时间相对不固定,因此不能仅从完成临时性工作的数量进行考核,需要结合工作难度来对临时性工作花费的时间进行初步评价,可以由编码组的组长的或科长负责评价。另外,由于编码环节的工作比较琐碎,为了使考核体系更为全面合理,应该把需要花费半小时以上的工作任务纳入工作量考核中。设计考核指标时,注意避免考核指标之间有重复或相关,考核体系能够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评价结果应尽可能多的来源于现有数据,避免过多的依赖于主观性评价。

3.3根据考核体系重新设计编码环节工作流程 在编码环节中,较多医院的病案部门采用对编码员分科包干的方法,即不同的编码员负责不同科室的病案编码和录入。分科编码明确了编码员的工作责任,只需做好自己负责的病案即可,但正因为每个编码员负责固定科室的病案,使得绩效考核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因为即使编码员较快的完成了自己负责科室的病案的编码和录入,仍然不能对他人负责的病案进行编码或录入。另外,分科编码不仅限制了编码员能够编码和录入的病案数量,同时也限制了编码员所负责病案的编码难度,因为分科后编码员所负责的病案的编码难度已经固定,编码员不能根据自身的能力选择难度更高的病案。因此,在实施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还需要对现有的编码环节工作流程进行分析,如果由于流程的不合理制约了绩效考核的实施效果,应对流程进行合理改造。 3.4统一认识使考核体系得到贯彻落实 绩效考核要顺利开展,首先需要领导的重视,再结合科室自身的实际工作情况,设计出适合本部门或本环节的考核体系,然后需要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消除自身顾虑,使员工充分认识到绩效考核能够提升编码环节的管理水平,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后,员工才能以饱满的热情配合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绩效考核是一种能够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的管理方法,通过在病案编码环节实施绩效考核,能够提高编码工作效率,对编码员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并促进其不断提升编码水平,因此,绩效考核是一种值得推广与应用的方法。

参考文献:

[1]谭冠威.关于医院绩效考核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5,02:45.

[2]阿布都沙拉木・依米提,阿里木江・艾山.病案室绩效考核与评价内容的研究[J].中国病案,2012,01:4-5.

[3]陈丽英,魏秋丽.绩效考核在病案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病案,2014,04:4-6.

体能考核方案第6篇

[关键词] 绩效考核方案 保障体系

绩效考核通常也称为业绩考评或“考绩”,是针对企业中每个员工所承担的工作,应用各种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员工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在企业中员工的绩效具体表现为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成本费用,以及为企业做出的其他贡献等。企业绩效考核方案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绩效管理过程的有效性。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也是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规划以及进行各项人事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依据;而不准确或不符合实际的绩效考核方案不仅不会起到积极的激励效果,反而会给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带来重重障碍,使员工关系紧张、团队精神遭到损害等。

那么企业制定出绩效考核方案后企业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根据对数百家企业调查,发现好多企业绩效考核工作不是很有效并非绩效考核方案设计有多大问题,而是绩效考核实施不到位。企业绩效考核方案实施需要选择合适的考核者、对考核信息的收集、绩效评价,以及对其结果的反馈面谈等环节,众多环节必须从人员、制度、组织等方面来加以保障,有完善的保障体系支撑,才能更有利于企业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

一、人员保障

企业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参与考核的人员。企业绩效考核方案设计的再完美,如果让一个不合格的人去进行考核,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为了确保企业绩效考核方案的顺利运行,就必须选择合适与合格的考核者,也既企业绩效考核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人员上的保障。

1.参与考核的人员除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领导外,还要有其他的普通员工参与这项工作,要对能参与考核的非领导人员进行选拔,选出符合考核人员的基本要求的员工来担任考核工作。

2.必须对所有考核者进行培训,使他们懂得每项考核指标的含义是什么,如何去评分,以及如何去计算各项分数。他们只有充分地理解了考核方案,才能正确地执行考核方案。

3.若考核过程中需要书面试题,对于试题小组成员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出试题的成员不仅要有很强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很好的思想品德,如果出题人对试题有所透露,这可能会造成考试的不公平性。

4.方案在试运行过程中,难免会暴露出设计上的不足与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及时修正,同时企业所有员工要正确对待考评结果。

二、制度保障

完善制度的建立是保证企业绩效考核方案顺利实施的一个关键的因素,也是不断改进完善方案的有力的保障。如果没有制度的保障,再完美的考核方案也只是一纸空文。

1.培训管理制度。为配合企业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与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建立系统的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使所有参与考评的人员能够充分理解绩效考核方案,并通过培训后的反馈寻求进一步完善的方法和途径。最好能将考核方案整理汇编成册发放给所有参与考评的人员,先自学后讲解,然后考核。由于方案是不断完善的,所以要不定期的举行相关的培训。

2.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在考核结果反馈时,应制定反馈规范、落实反馈人员、确定反馈方式及对结果进行对比整理,一定周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利用反馈单反馈给相关责任人。

3.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评全过程中都应得到体现。为使考核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同时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企业应将考核结果及时公示,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质询和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4.奖惩制度。企业应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并对举报违规操作的现象进行惩处;企业的奖惩制度应公布于众,有专门部门去实施。

三、组织保障

组织保障体系对于企业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亦不可或缺,没有强有力组织保障体系的绩效考核只能是浮于表面,难以有效落实。

1.企业应成立由总经理、各部门领导及职工代表在内的的绩效考核专门组织委员会,并明确各委员的职责,确定工作方式、问题解决等事宜。

2.委员会成员负责对参与考核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思想、操作方法、制度内容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宣传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协助解决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各部门成立绩效考核推进小组,小组成员是各部门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有很强责任心的管理者和员工代表组成。各小组负责在部门有效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并定期向部门员工汇报工作进展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委员会和推进小组成员对绩效考核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不定期跟踪,了解制度操作等各方面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便及时对制度进行优化、改进工作。

企业从人员、制度和组织三方面来做保障,可避免企业绩效考核方案流于形式,有力保证了企业绩效考核方案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刘 颖 杨文堂:《绩效考核制度与设计》.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体能考核方案第7篇

—我院法官审判业绩岗位目标考核的基本做法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年年初,我院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大胆改革法官职业队伍传统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法官队伍为主体”的法官职业队伍评价体系,开创了法官职业队伍管理新模式。两年来的实践证明,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将审判质量效率管理与法官业绩考评相结合;职业道德与职业特点相结合;审判技能与调研能力相结合,所形成的这一套法官评价体系,既解决了法官评价标准难以确定的问题,又能对法官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促进了审判质量效率和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一、新的法官评价体系的基本内涵

我院法官评价体系是指在基层法院内部管理中,依据现代司法理念,通过对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用模拟数字的形式累积计分,针对相同法律职务、相同工作岗位,进行同类横向动态比较,从而对法官的综合素质作出客观公正的定位排名式评估,通过相互比较的方式,激发法官追求法律正义,注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内在动力,促进优秀法官脱颖而出,为全面提高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奠定基础。我们认为法官是具有独特职业特点的特殊群体,法官所从事的司法工作具有特殊的行业特征,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符合法官职业特点,能够准确反映法官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为此,我院法官评价体系在框架设计上,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从政治思想、审判业绩、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管理效能、法理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法官进行记分考核、同类比较、综合评价。为便于操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又对上述考核范畴进行了全面细化处理,重点突出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主体的职业法官审判业绩考核,从办案数量、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效果、审判技能、调研能力等六个方面,按法律规范把各个环节的审判质量要求逐项分解、具体量化,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公正合理地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中,我们对每个环节的考核又分解为可直观操作、计分考评的具体内容。如对“办案效果”的考核,以“取得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为考核指标,具体考核所办案件的投诉率、上访率和当事人是否息讼服判;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是否被全部得到实现;所办案件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无导向作用;能否作为上级法院典型案例;是否符合现代司法理念;在审判方式改革方面有无创新。在规范法官考核标准的同时,我们还对庭长、案件质量评查人员、书记员以及特殊事项的考核管理,规定了相应的考核范畴。省高院《关于建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院在认真总结考评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高院的统一要求,对法官评价体系的内容进行了及时的修改,形成了现有的这一套法官评价体系。与传统法院管理机制相比,我们感到现有的法官职业队伍评价体系更贴近审判工作实际,符合法官职业特点。

二、新的法官评价体系的运作方式

为了适应推进法官评价体系的需要,我院党组经过反复论证,决定重新调整管理机构布局,整合管理资源。撤销了原有的管理机构,重新设置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办公室、政工监察办公室等三个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除承办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外,专司审判质量效率评查、审判研究和法官业绩考评之职;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包括院务、财务、车辆、物资管理等在内的全部行政事务;政工监察办公室行使以往由政治处和监察室行使的管理职能。事实证明,新的机构特别是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设立,改变了审判管理职能不清、职责不明的状况,突出了审判管理在法院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强调了审判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以确保考核工作的良性运行。

一是考核办案质量效率。全院法官所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评查,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具体考核实施中,我们重点抓了三个环节的工作。第一,严格质量评查标准。在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我院舍得抽出精兵强将,配齐配强审管办案件质量评查人员,严把案件质量关。硬性规定质评人员必须发现以上的问题。在每月通报一次案件评查情况的同时,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由分管院长集中进行分析讲评。强硬的评查措施产生了高质量的评查结果,高质量的评查结果又促进了全院案件质量在动态中不断提高;第二,加大庭审考评力度。在对法官庭审形象、分析案件水平、驾驭庭审能力、处理程序和实体问题效果、运用法律的熟练程度等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法官的庭审小结,看其能否正确运用证据规则论证案件事实,阐明案件法律关系,针对当事人诉辩请求阐述支持与否的理由,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裁判结果是否公正;第三,注重裁判文书质量的考评。要求法律文书要准确反映裁判结果形成过程,叙述事实清楚、说理论证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具体。同时,还硬性规定,所有裁判文书必须全部在局域网上公示。在法官自查、庭长把关、分管院长审阅的基础上,由案件评查人员对每一份裁判文书的事实叙述、认证、说理、文书格式进行综合评查。

二是考核司法成本。司法成本的考核,由行政管理办公负责实施。两年来,我院探索了一套符合我院实际的司法成本管理机制,在保证正常办公、办案需要的前提下,分别以业务庭和法庭为单位,考核各单位办公耗材、案件成本、车辆每公里油耗、维修费用、人均月话费、邮寄费等,年终以全院平均费用为基数衡量各单位司法成本高低,评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仅此一项,我院每年就节约经费近万元。

三是统一扎口管理考评结果。为了确保考核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我院成立了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法官考核的各项工作。为了提高质量评查的准确性和公正度,我们还成立了刑事、民事、执行等专业质量评查组,并规范了相应的考核标准。政工监察办公室除对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党务工作及执行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外,还负责对全院考评情况统一扎口管理,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并依据考评结果实施各项奖励。

三、新的法官评价体系的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综合素质,实施全面考核。为了准确反映每位法官的优势和特长,公正评价法官的综合素质,在实施考核过程中,我们把与法官职业要求相关的内容,均纳入考核范畴。除了对法官的政治思想、审判业绩、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管理效能、法理水平、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外,还对法官的调研能力、驾驭庭审能力、法律文书制作、投诉率、做当事人工作的能力、遵章守纪等内容进行考核,从而使考核内容涵盖法官职业与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既体现了评价体系的丰富内涵,又体现了法官管理的本质要求,在这样的评价体系背景下,法官只注重片面追求办案质效不行,只注重讲究审判技巧和职业道德也不行,必须注重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才能在考评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是注重管理科学,同岗同位比较。为了从本质上体现法官评价体系的科学性,我院考评领导小组规定:第一,取消以往给法官办案定指标、下任务的做法,不硬性规定法官的办案数量,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动态分案制度”。在法庭与法庭之间、庭内法官与法官之间,采取存案补平的办法,进行案件调度。每月日和日,以案件平均积存数为基数,用新收案件先补平存案数低于平均数的法庭和法官,然后再平均分配,从而使办案效率高的法庭和法官不断得到案源补充;第二,所有法官办理的案件均纳入质量考评范围,除对复杂疑难案件另行加分外,针对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不同性质的案件,设定不同的分值标准,通过同岗同位相互比较的办法,对相同岗位、相同性质的法官进行考评排名,也就是刑事法官与刑事法官比较、民事法官与民事法官比较、执行法官与执行法官比较,因为是同岗同位比较,所以不同案件分值设定的不同并不影响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第三,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均及时将评查结果予以公布,使每位法官均能通过综合评查得分和各项考核指标得分,发现自己存在的质量问题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修正。

三是实施申请复议,彰显人文关怀。我院法官评价体系,是一种互动式的综合评价体系,这种互动不仅表现为考评者与被考评者的互动,也不仅表现为评价方式与考评内容的互动,而是存在于整个考评过程之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中。法官不仅有申请评分复议、申报疑难复杂案件的权利,而且有决定自己工作时间长短、办案周期快慢、办案数量多少的自由。为了让每一位法官都能在法官评价体系范围内,拥有充分自由发挥的空间,院党组规定,法官对案件质量评价有疑议的,可以向院质量评查小组提出复议申请,质评组必须对每一个疑议,作出认真负责的答复。由于评价体系从本质上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特色,营造了让法官自主发挥、自由发展、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氛围,增强了法官追求法律正义、注重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识。

四是界定差错标准,规范归责方式。去年以来,我院在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建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工作实际,在明确规定案件质量标准的同时,将执法尺度不统一、执行不力、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等九类案件作为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的案件,并明确提出了案件“严重差错”条标准和“一般差错”条标准。对差错责任的认定,详尽规定了各类不同岗位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不同情形,有效避免了推卸责任、无法追究责任人等不正常现象。

五是实施难案申报,解决考核难题。为综合考评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调动法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我们把包括社会影响大、涉及群体性诉讼,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矛盾易激化,被告人在人以上,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次数达十次以上的刑事案件,无法律规定的疑难案件等作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法官在审理终结并已生效后,向质量评查委员会申报。质量评查委员会每半年组织评定一次,在确定入选案件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给承办法官加计分值,并予以公示,公正展示法官的办案能力,从而激励法官争办疑难复杂案件。

六是评价调研能力,调动积极因素。院党组在充分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将以往被动考评干警调研能力的做法改变成主动要求式的考评,变软任务为硬指标,规定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国家、省级、地市、县级刊物上、新闻稿件和信息的得分标准,同时,按不同职务、级别设定了调研分值要求,并定期通报、跟踪考评。由于考核目标明确,分值设定合理,目前,我院已形成了人人动手写文章的良好局面,能搞调研的写论文,会搞宣传的写报道,每个干警都自觉地把来自考评的压力变成自觉刻苦钻研的动力。××年,我院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法律适用》和《人民司法》杂志发表篇、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篇、在《江苏法制报》及其它报纸杂志发表多篇。

七是突出庭长考核,提高管理能力。院党组认为,全庭工作先进与否,是庭长、副庭长管理能力的标志,这种能力在评价积分中应当予以体现。因此,院党组规定,审判庭的先进不再由本院评选产生,而是只要在高院、中院系统中被确定为先进就是本院的先进庭。对庭长管理能力的考核,我们还规定每位庭长所在的庭全年案件严重差错必须低于,一般差错低于;庭长接待日无缺席,全年所在庭案件投诉率应低于。同时,我们将司法成本的考核列为庭长管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在确保维持正常工作运转,不实施人为控制和干预的情况下,对各庭的办公耗材等案件成本进行全面考核,据此确定庭长的司法成本管理得分。

八是运用考核结果,展示评价功能。全面考核,同岗同类比较基础上,形成的考核结果,是法官综合素质比较真实的准确反映。为此,我院党组决定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官核发奖金、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学习深造的依据。在全院范围内,首先取消以往平均分配奖金的做法,拉开同岗同类人员奖金档次;其次取消评先评优、立功受奖名额分配。在同岗同类人员中,考核积分排名领先者即为受表彰人选,避免因领导意志和个别人的好恶影响先进的真实性。两年来,从未发生干警对奖励和表彰不满的现象;再次,将考评结果引入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去年,我院在选拔中层干部和审判员时,取消了以住岗位竞争均要进行的演讲、答辩、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等环节,增加了庭审小结、裁判文书、调研能力等考核内容。将参加竞岗人员的能力和业绩考评分值,由过去占竞岗分值的提高到了,从本质上体现了法官个人能力和素质在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评价体系难以解决的主要问题

体能考核方案第8篇

1两种考核方法的比较

卫生行政机关(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对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核常见的方式是待案件结案归档后进行考核评分,亦即一次性考核。这种考核应该也是对执法办案质量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是较全面考核办案工作的重要方法,是提高办案人员素质的较好措施。在办案难度增大情况下,较大地促进了卫生监督人员办案水平的普遍提高。但在实践中也发现这种考核方法存在一些问题,如办案人员对审核时发现问题不及时全面、主动改正,对案卷质量缺少自我主动把关意识。办案前期材料经审核后往往要进行修改补充,结案后案卷考核往往难以反映承办人员原始的办案质量[2]。一旦办案失误,难以分清案件承办、审核、审批人员责任。处罚决定作出后,对后阶段送达执行监督又往往缺少实时监督考核措施。因此,有必要探索新的考核方法,而分段考核即是对一次性考核方式的改进。所谓行政处罚案件分段考核就是指案件在告知审批前由法制机构在案件审核时一并对办案质量进行前期(段)考核,案件结案归档时再对后期(段)办案质量进行考核,将两阶段考核得分相加作为整个案件得分的考核方法。通过分段考核目的是更好地考核承办人员的办案水平,促进承办人员主动提高办案质量,审核人员规范审核,分清案件承办、审核、审批人员责任,促使行政处罚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2分段考核的内容及具体做法

2.1制订分段考核评分表

要做好分段考核工作,制订好分段考核评分表至关重要。要合理划分前期、后期考核内容和分值。我们设计的考核评分表为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为倒扣法,也有加分法。其中前期考核分值为60分,后期考核分一般考核(30分)、特别考核(10分)共40分。一般案卷最高得分90分,够特别考核要求可加分至100分。

2.2前期考核内容

前期考核是指案件从受理立案到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作出前的考核。主要从主体资格、程序要求、文书制作、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等六个方面来考核。具体来说主体资格考核内容为卫生行政机关是否有管辖权,违法主体认定是否正确,当事人是否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人有否有效委托等;程序方面考核内容为程序是否违法,是否亮证执法,证据保全和行政控制措施是否合法并经审批,是否符合法定时效和内部规定时限(内部规定时限考核目的是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等;文书制作考核内容为是否正确使用统一文书,要素是否齐全,笔录类文书是否签注“以上笔录属实”,文面是否清洁,书写错误是否按规定修正,语言使用是否规范,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拟稿质量等;事实与证据方面内容主要有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违法所得货值金额认定是否正确,案由描述是否完整、规范、正确,证据收集是否全面、客观、合法,证据是否确凿等;法律适用考核内容主要有违法定性及处罚条款适用是否正确,是否具体到条、款、项、目,罚种是否符合规定,自由裁量是否合理等。

2.3后期考核内容

后期考核是指陈述、申辩到案件执行、结案归档的考核。后期考核分一般考核和特别考核两部分。一般考核内容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拟稿质量,送达时效、对象是否符合,送达后是否上报登记;处罚执行情况如实行分期缴款有否申请批准,有否执行到位,执行笔录及材料有否齐全等;对前期考核中存在问题补正、改正情况,案卷整理及上报归档质量等。特别考核主要考核案件是否属重大案件,案情是否复杂,查处取证难度等,酌情予以加分。

2.4考核方式

分段考核由内部法制机构审核人员严格按考核评分表打分,评分表一式二份,一份随案卷存档,一份即时反馈给办案人员。后期特别考核内容在审核人员提出建议后由考核小组考核。承办人员对审核及评分结论有争议,报分管所长或所长裁决,意见仍难统一的报所长办公会议决定。

3评价与下一步打算

3.1分段考核成效评价

我所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已初步显现分段考核成效,由于分段考核结果尤其是通过前期考核,及时发现办案存在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反馈给办案人员便于承办人员及时改进、补正,为提高整个案件办理质量打下基础。经比较,我所分段考核案卷质量用一次性考核评分表再评分与采用一次性考核方式考核相比成绩明显提高。并且通过分段考核,促进承办人员自我钻研业务,审核、审批人员责任也得到强化,从而提高行政处罚总体办案水平。

3.2下一步打算

我所试行的分段考核虽取得一定成效,得到全体监督人员认可,但要发挥作用还须进一步探索。一是结合实际,修订考核办法,完善和细化考核评分内容,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及监督人员个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定期分析考核情况,公布考核结果。从考核成绩较好的案卷、人员中优先推荐办案能手和优秀案卷,以真正发挥考核自我监督、自我激励、自我教育的作用,达到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

4参考文献

[1] 高志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1.

体能考核方案第9篇

江苏检察机关办案绩效考核细则试行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考评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是以对检察官司法办案考核为主,同时对与司法办案相关的检察业务工作进行评价的检察业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员额检察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员。

第四条 各级院应制定检察官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不同岗位检察官的办案数量、质量、工作要求和职业标准等,作为办案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 检察官办案绩效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入额院领导司法办案情况由上一级院考核,其他检察官由本院考核。

第六条 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坚持客观评价、简便易行、科学有效原则,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合理设置权重比例。

第七条 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应当实行量化评分,具体实施由各级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一般规定

第八条 对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以评价司法办案为主,兼顾评价司法作风、司法技能和职业操守,分别占70%、10%、10%、10%。

(一)司法办案评价是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规范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司法作风评价是对工作态度、团队协作、敬业精神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三)司法技能评价是对参加素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修,开展法律适用研究、课题研究以及撰写调研信息简报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职业操守评价是对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第九条 司法办案依照《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件清单(试行)》认定案件范围,分为实体性办案、程序性办案和指导性办案。

第十条 检察官每年应当完成一定办案数量。

基层院、设区市院担任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每年办案量应达到本部门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5070%。

基层院检察长每年办案量应当达到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510%,其他入额院领导应当达到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30

设区市院检察长每年办案量应当达到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5%,其他入额院领导应当达到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2030%。

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以实体性办案为计算基准,入额院领导办案量依照第十一条认定。

第十一条 入额院领导应当根据各自分管的检察业务,结合专业背景和个人专长办理案件,办案量参照其分管的检察业务部门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确定。

省院入额院领导每年直接办案不少于2件。

第十二条 检察官办案量的考核,基层院考核实体性办案、程序性办案,省、市院还应当考核指导性办案。

预防、研究室、案管部门以工作项目量的形式考核。

(二)司法办案评价(70%)

第十三条 检察官司法办案评价,采用案件量化评价方式进行。对不适合采用案件量化的检察业务工作,可以采用监督事项或工作项目量化的方式予以评价。量化时具体监督事项数或工作项目数的统计方法和范围,由案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检察官办案量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据。与司法办案紧密相关的检察业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没有设定的,由各级院科学合理认定,可以纳入司法办案评价的内容,并报上一级案管部门审核确认。

检察官在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的,以检察官办案组协同办理的案件确定个人办理的数量。

第十五条 案件量化评价,应当明确基本的办案任务并设置相应的基础分,同时设置反映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规范等情况的加减分项目。

对本规则第九条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类型设置难度系数,平衡案件量化时的差异。

个案的量化评价逐步实现由省院开发的绩效考核软件评定。

(三)司法作风评价(10%)

第十六条 检察官司法作风评价,由分管院领导评价、部门负责人评价、本部门其他检察官评价和所配备的检察辅助人员评价四部分组成。检察官兼任部门负责人的,由分管院领导评价、本部门所有检察官评价和所配备的检察辅助人员评价三部分组成。

司法作风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对应相应分值。最终评价汇总取平均分。

第十七条 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评价应当设一定比例的权重。

(四)司法技能、职业操守评价(各10%)

第十八条 检察官司法技能评价,可以设定基础分,实行加分制,无相应情形的不加分。

各级院可以根据本规则设定司法技能评价的加分项目,最终按权重折算。

第十九条 检察官职业操守评价,可以设定基础分,实行加减分。各级院可以根据本规则设定职业操守评价的加减分项目,最终按权重折算。

对违反规章制度、纪律规定等被检务督察通报的,违反规定发生负面涉检舆情的,以及职业操守方面被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减分。无违反情形的,不减分。

第三章 办案绩效考核等次

第二十条 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办案绩效考核每个等次的量化分值可以由各级院根据实际划定,并综合平衡业务条线之间得分高低的差异性,保持均衡、保证公平。

第二十一条 检察官确定为优秀等次,应当是办案量高于同等岗位平均数一定比例,办案绩效考核得分高,完成工作质量和效率高、效果好,职业操守评价无扣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办案量低于同等岗位平均数一定比例,或基本完成岗位职责的;

(二)司法办案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办案量低于同等岗位平均量60%的;

(二)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三)办案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办案绩效考核等次或不参加考核评价:

(一)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办案绩效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补定等次;

(二)除工伤、产假外,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评价;

(三)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评价。

第二十五条 检察官在考核年度根据组织安排,脱岗参加培训、上挂下派锻炼或抽调到上级检察院及其他单位工作的,其办案绩效考核等次由检察官所在院综合其考核年度总体表现和本院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整体情况予以确定。

第四章 办案绩效考核程序

第二十六条 每年年初,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应当制定办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组织检察官填写岗位职责说明书,制定、修订量化指标。

第二十七条 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对检察官司法办案、司法技能情况,在本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司法作风、职业操守可以年度一次性评价。

第二十八条 检察官的办案绩效年度考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检察官对个人司法办案、司法技能情况进行自评;

(二)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的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分管院领导对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的自评情况进行复核;

(三)案件量化评价,由各业务部门初评,案管部门审核;

(四)政工部门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司法技能评价;

(五)纪检监察部门对检察官职业操守情况进行评价;

(六)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等次建议;

(七)考评委员会评审。

第二十九条 考评委员会应当将办案绩效考核得分及评审的等次意见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检察官对办案绩效考核等次如果有异议,可以按《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考评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复议。

第三十条 公示期满后,考评委员会应当将评审结果提请本院党组审议,由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最终等次。

第五章 办案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第三十一条 办案绩效考核等次作为检察官职务等级晋升、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奖励等事项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办案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下列处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等级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等级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等级时优先考虑;

(三)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第三十三条 办案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下列处理:

(一)对其提醒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入职务等级晋升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第三十四条 办案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下列处理:

(一)本考核年度不计入职务等级晋升年限;

(二)不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第三十五条 对根据本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参加考核的检察官,可以根据其在考核年度工作实际情况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考核奖金。

解读江苏检察机关办案绩效考核细则司法改革又有大动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6日公布《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量化规则(试行)》,在全国首创性地提出检察机关案件清单,并打破了惯用的考核模式今后我省检察官的工资收入将不再按照行政级别,而是与绩效考核和检察官等级直接挂钩。

以往,检察官的工资收入与行政级别、工作年限挂钩,这样的行政管理机制与司法规律明显不符。新出炉的《规则》将办案绩效考核结果与检察官等级晋升及工资奖金直接挂钩。

在考核内容上,以评价司法办案为主,兼顾评价司法作风、司法技能和职业操守。其中,司法办案的考核权重为70%。绩效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如累计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等级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连续3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等级时优先考虑。

《规则》的另一大亮点是率先提出了检察机关案件清单。

《规则》明确了实体性办案、程序性办案、指导性办案3种案件类型,涵盖了侦监、公诉等检察机关全部的10个业务条线138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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