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5 23: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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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是我县国土资源部门转换管理方式,完善管理体制的一年。在这不平凡的年份,我带领全队上下,积极主动,开拓创新,认真地完成了局里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在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预防和查处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调研情况阐述如下:一、工作内容
1、完善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监察程序。今年,我队主要对本辖区内的各国土中心所的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方面进行了不定期指导,使各所在“四表一书”的及时、规范上报,案件台帐的完善,建立等方面都有所改观。特别是崇文国土中心所在今年的市、县局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一级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称号。
2、实行相邻矿联合入坑,预防越层、越界发生。在对煤矿20__年度年检过程中,依照陵川县人民政府出台的《陵川县矿山企业联合入坑监督检查制度》的规定,我队对辖区内的一个国营,三个二轻煤矿都深入坑下进行了实测、检查,对预防合法煤矿越层越界,破坏性开采等进行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这一措施对我县推行储量块段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3、积极主动、协调解决了地面塌陷,地面裂缝造成土地无法耕种的纠纷问题。今年5月份,国营北关煤矿在矿区西部进行回采过程中,造成杨寨村部分村民耕种土地有塌陷,裂缝现象,村民无法耕种,后经我局以及相关部门出台协调,最终该问题得到了解决落实。
4、私挖乱采在我辖区内得到了有效遏制。自年初以来,我队与各所辖乡镇政府,各中心派出所,中心国土所紧密配合,发动了3次爆破行动,共炸毁坑口70个,使我辖区的私挖乱采在2-6月份有效遏制;另外,我队还着重查处大案要案,今年共立案3起,结案3起,结案率达到了100%。
5、对已关闭矿井,严格执行“回头看”制度。我局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以所为中心,包片到人,包矿到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绝不允许关闭矿井有死灰复燃的事情发生。
二、存在问题
1、在我辖区的违法占地案件主要为旅游建设用地,其中包括:王莽岭景区、凤凰欢乐谷景区、黄围山景区等景区开发用地。这些用地大户占地多,数量大,无相关证件,但有地方政策支持,使我们执法队阻力较大。
2、基层国土中心所在执法监察责任制度方面仍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的情况,影响到我局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3、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国土资源综合办案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和方法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旅游建设用地问题上多多协调,按程序办事,彻底解决违法占地问题。
2、建议为各队、所配备相关硬件设备,使各种台帐,表格都能统一使用,数据、资料资源共享,这就可解决上报不及时,格式不一致等多方面的问题。
3、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力度,组织一些学法、用法和专业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以加强和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1、好奇的心态
好奇心是个体在遇到新奇的事物后,引起注意、产生操弄意念等一系列内在心理变化。它与个体的生理需要无关,是由外界事物的刺激引起的。其强弱程度与外界刺激的新颖性和复杂性密切相关:刺激愈新奇或愈复杂,个体对之愈好奇。好奇心是人类行为最强烈的动机之一。青少年的好奇心要比中、老年人强烈得多。而且他们会不顾一切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吸毒对于任何人而言,都充满了未知的诱惑,对于青少年就更是如此。虽然并非不知道染上毒瘾的后果,但幼稚单纯又颇具好奇心的年轻入,却在这种偷尝禁果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企图尝试一番。尽管初次吸毒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然而我们却发现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所占比重居然超过了三分之二.
好奇是促使青少年的一个首要原因。对吸毒行为产生好奇心理的外界刺激因素最主要的有两个:一个是本身具有的神秘色彩。由于是国家统一特管物资,政府明令严禁其进入商品市场。贩毒分子的买卖活动都是在地下秘密进行的,的神秘特性常常会激起一些青少年的想象和疑问。
另一个是吸毒情景的隐蔽性。可以说绝大多数青少年没有亲眼见过吸毒人员的吸毒情景。即使知道一点,也是从别人的传言中获得的。对的想象和疑问持续了一定时间后,就有可能对产生强烈的好奇心理,并导致不少青少年试图亲临其境以观实情的想法和实际行动。他们总是要采取直接手段或间接手段千方百计地去靠近、观察、甚至目睹吸毒者的现实行为。而采取直接手段涉入的某些环节,以满足自己对的某种心理需求和感官刺激要求,则是他们中一部分人最感惬意的途径。在这种好奇心理的驱使下,极少数青少年抱着“体会体会吸毒是什么感觉”、“抽着玩玩”、“试一试”、“尝尝新鲜”的轻率态度与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结果短短几天便发展成瘾。这一类型在众多调查报告中均占第一位,比例在50%到65%之间。《中国青少年报》在1998年举行的一次大型问卷调查中,设置了一项关于中学生对态度的问答题目。该项统计结果令人震惊:有73%的中学生表示“如果有机会,愿意尝一尝”。看来,探究青少年吸毒好奇心已经成为当前预防吸毒工作的重要切入口。
2、寻求刺激的心态
当有人问及知道有害为何要吸毒时,这些瘾君子有不少会告之:不为什么,觉得好玩、刺激。乍一听觉得匪夷所思,什么不好玩,为何偏要拿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求得一时刺激呢?然而,从未知事物中求得刺激,得到满足和欢乐,这确是人的一种本能。人们常常对未知事物的刺激产生一种莫名的期待,这种期待心理也就是现代人常说的“黑箱原理”。当人的期待心理得到一次满足,就会产生强烈的快乐、愉悦。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人的任何一种心理现象都可以用刺激———反应这一公式来概括,也就是说,个体的心理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刺激并作用于个体所产生的反应。如果这种反应给个体带来了,则会使相应的刺激得到强化。作为一种新奇的刺激物,自然会使个体产生强烈的生理、心理反应,而带来的极大又强化了人们对这一刺激物的接受。现在的青少年,由于家庭条件优越,生活当中没有遇到任何艰难,这就使他们变得任性,做事不管后果。所以通过吸毒来寻求刺激的心态在青少年当中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这是因为青少年群体具有鲜明的心理特征,其中突出的一点就是强烈的情绪色彩。随着自我意识的觉醒,青少年发展了多样的自我情感,能够对外界事物产生各种情感体验,且这种情感体验十分强烈。所以,经常可以看到他们为一些小事兴奋得手舞足蹈,或消沉得无精打采。同时这种强烈的情感又常常是不稳定的,极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因而,青少年情感的冲动性、爆发性特征决定了他们在接受的时候,根本就不会冷静地考虑它对自身的危害,而只想满足一时的情感体验。
3、合群心态
世界上很少有人愿意茕茕孑立,独居一隅。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地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度过一生,与人合群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而合群对于处在特定时期的青少年意义就更为重大。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拉尔森在研究中就发现,除了睡眠,青少年有74%的时间与他人相处,这个比例甚至高出成年人。另一位心理学家罗伯特·魏斯在研究各种人际关系后,认为有以下几种基本需要是青少年通过与人合群得到满足的:(1)依恋。在童年时代,我们对父母充满依恋之情,长大以后,我们也只有通过合群从伴侣、朋友那里得到一种亲密的体验。孤独、寂寞、不愿与人合群的人是无法有快乐的感受。(2)社会整合。青年人希望成为社会成员,渴望尽快获得群体、团体、社会的承认、接纳,这样才能真正与社会融合为一体。(3)价值的保证。青年人渴望发挥自己的才智,急于成功的欲望相当强烈。当我们在与人合群,谋求别人支持时,便会产生这种觉得自己是有能力、有价值的感觉。(4)可靠的同盟感。与人合群可以让自己意识到自己是有忠实伙伴,在需要帮助时,必定有人会伸出手来援助,发生紧急情况时,也有可求助者。(5)获得指导。青年人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规范,这是无法脱离他人而获得的。与人合群就可以使我们从长辈那里受到教育,得到指导。(6)助人的机会。与人合群为我们热爱他人、帮助他人所需要、所重视、所欢迎。青少年的合群倾向实质就是人们常说的归属的需要,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生活在世界上不仅有生存、安全的低层次需要,更有归属、爱、求知等高层次需要。显而易见,归属是正常的、不可或缺的需求,然而也正是它有时会将青少年引入的世界。
社会学家认为,吸毒是一种习得行为,同伙或同辈群体互相影响或某种不良交往是青少年沾染上吸毒恶习的一个重要因素。70年代初,有人提出“药物亚文化”的概念。“药物亚文化”在流行中起着直接作用,它使青少年获得了最初的来源,并知道进一步吸毒的毒源;它使青少年学会吸毒的方法,互相介绍和体会的效能;青少年们为了得到同辈群体的认可或接纳,便以吸毒谋求认同,然后再强迫他人吸毒以表示对群体的忠诚。所以青少年吸毒呈“再生性”发展。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尔把上瘾看成是一种习得行为,即把吸毒看作是一种学习过程,这种过程是用毒者在其他毒友的“文化”薰陶下发生的,经过“文化”的浸洗,毒友们都学会一套特有的语言。的确,这些操着共同语言的毒友们只将精力放在为自己和友人搞到需要的上,由此他们几乎断绝了自己与正常人、与社会的交往,把自己塑造成被社会遗弃的人,被遗弃的孤独、失落又使他们更加疯狂地陷进“文化”中不能自拔。
4、逃避心态
我们常常看到,负性生活事件,就是生活中的不愉快事件最容易使青少年为逃避现实生活矛盾,求得心理解脱而投向毒魔的怀抱。负性事件包括情场失意、感情不和、家庭不合、经营失败、事业受挫、自尊心挫伤、工作无着、寄人篱下等等。总之,因生活不如意造成情绪低落、意志消沉、感情无处寄托而沉迷于吸毒,以求自我麻醉,忘却尘世的烦恼与忧愁者,都属此种情况,他们以青少年为主。社会学将上述现象归之于社会角色紧张度,认为社会角色的紧张度是导致青少年吸毒行为的重要心理基础,它主要包括社会角色期望的不均衡性、实现社会角色的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矛盾程度、社会角色实践中的受挫等内容。如今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失落、受挫、压抑感、无助、无力、无效的消极心理气氛弥漫在一部分青少年中,社会角色的紧张显得尤为突出。青年人为人生而苦恼。有调查表明,15~19岁的青少年中几乎有90%的人都有种种烦恼: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因升学和就业问题而烦恼,有为朋友、伙伴而烦恼,有为自己的性格、长相而烦恼,甚至有的还因为异性问题、金钱问题烦恼。青少年的感情较脆弱,遇到突发性的压力与冲突,受到外界伤害,精神极易被摧垮。精神痛苦,无计排解,便借毒消愁,将死亡的枷锁,毫不留情地套在自己的脖颈上。据统计,借毒消愁以求心理解脱的人,占吸毒者20%左右。吸毒行为遭到社会的严厉控制与惩戒,客观上造成对青少年的双重心理影响。
一、一季度运行情况
全市工业(含宁东)累计实现产值300.1亿元,同比增长26.6%以上,工业增加值85.2亿元,同比增长13.7%;市属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实现产值26.1亿元,同比下降23.3%,累计实现工业增加值7.3亿元,同比下降4.4%。全市(不含宁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6万吨标准煤,同比上升6.3%,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11.2%。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是:
分区域看,园区外工业增速明显,园区工业大幅下滑。园区外46家规上企业累计实现产值11.5亿元,同比增长34.7%,占市属工业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20.1%上升为44.9%;高新区35家规上企业累计实现产值10.4亿元,同比下降46.7%,占市属工业的比重去年同期的65.3%下降为40.6%;再生资源园区20家规上企业累计实现产值3.8亿元,同比下降36.7%,占市属工业的比重为14.5%,与去年同期持平。
分行业看,重点行业跌幅明显。纺织服装、服饰业实现工业产值9亿元,同比下降51.6%,占市属工业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61.3%下降为35.2%;农副食品加工业累计实现工业产值4亿元,同比下降22.9%,占市属工业的比重为15.6%,与去年同期持平;有色金属加工业累计实现工业产值2.7亿元,同比下降43.6%,占市属工业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
11.6%下降为10.5%;新能源产业累计实现产值1.3亿元,同比增长105.6%,其他产业累计实现产值8.6亿元,同比增长99.5%,新能源产业及其他产业占市属工业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11.5%上升为38.7%。
分企业看,骨干企业大幅跳水。26家羊绒企业累计完成工业产值8.1亿元,同比下降54%。其中,中银绒业集团、嘉源绒业集团、荣昌绒业集团(含特米尔)合计完成工业产值7.2亿元,同比下降48.8%,占市属工业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39.3%下降到28.1%。其中中银绒业集团累计完成6.4亿元,同比下降34.3%,荣昌绒业集团(含特米尔)累计完成7662万,同比下降75.5%,嘉源集团累计完成238万,同比下降97.9%。再生园区达源、瑞银、成美3家企业合计完成工业产值4599万元,同比下降86.7%,占市属工业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7.7%下降为1.9%,占再生园区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62.5%下降为13.5%。
从运行看,停产面、负增长面大。全市101家规上企业中,仅有39家产值正增长,正增长面为38.6%;停产企业35家,停产面为34.7%;负增长企业27家,负增长面(含负增长企业、停产企业)达61.4%。
二、工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客观因素方面:
(一)羊绒行业陷于困境。
受困于融资影响,大部分羊绒加工企业无法收购原料进行正常生产,加之羊绒市场不稳定、原料和成品价格起伏较大,羊绒产品售价处在历年最低点,羊绒企业经营困难。一季度,
26家羊绒企业累计完成产值8.1亿元,同比下降54%,雪源绒业、赢鑫绒业、吴氏绒业等20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比去年同期减少产值3.7亿元。
(二)统计基数虚高。
由于企业融资、争取荣誉及各级政策性政策资金需要以及企业对上报口径理解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工业统计基数虚高。经国家执法检查和立案调查,企业普遍调整统计口径,调实统计数据,导致工业数据大幅下滑。
(三)停产面进一步扩大。
因融资问题、市场需求不旺、环境治理等原因,35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占规上企业总数的34.7%。按产业划分,其中纺织服装服饰业22家,占停产企业总数的62.8%,农副产品加工业5家,占停产企业总数的14.3%,有色金属加工业4家,其他产业4家,各占停产企业总数的11.4%。按片区划分,高新区20家,占高新区企业的57%;再生园区8家,占再生园区企业的40%;园区外7家,占园区外企业的15.2%。
(四)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缩减。
2017年,市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计105家,截止一季度,市属规上企业新纳入规上统计工业企业7家,退出规上统计工业企业11家,市属规上企业共计101家,较去年减少4家。2018年,亿能橡塑、凯美特电动车、志海绒业、兴达绒业等11家工业企业退出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库,退规企业较去年同期减少产值6000
万元。
主观因素方面:
(一)统计数据核减工作不扎实。
自去年9月份以来,分批次核减市属31家企业数据,多为重点企业。由于在统计数据核减工作中,无论是园区、工信、统计部门还是企业对统计基础数据核减工作均存有顾虑,核减工作做得不扎实不彻底,基础数据压的不实,虽经核减但同期数仍旧虚高。
(二)统计数据上报口径界定不清。
无论是园区、工信局、统计局还是规上企业均对统计数据上报口径理解不透,国家统计执法以税票作为检查调查的依据,自治区统计局的口头答复是据实上报。由于各级统计部门没有形成明确一致的统计口径,园区、工信、统计部门在企业上报统计数据时不能及时给予明确、有力的指导,规上企业大多依据税票上报统计数据,统计上报结果并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三)监测监管工作缺位。
受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立案调查的影响,园区、工信、统计部门对企业统计数据上报均采取放任自流、听之任之的态度,统计数据上报成为园区和部门检测监管的“雷池”“禁区”,不愿涉足、不敢涉足,责任缺失、工作缺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统计数据核实,压实工业统计基数。
各园区、工信局、统计局要充分认识统计数据核查对确保今年乃至今后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尽可能多
的安排人员参加银川市统计数据核查培训,切实掌握统计数据核查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积极动员全市规上企业参加培训,切实做好统计数据核实工作,督促企业压实修正2017年统计基数,为今后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腾出空间。
(二)明确统计口径,压实工业存量。
牢固树立“虚报假报统计数据是违纪违法、漏报瞒报统计数据也是违纪违法”的思想,依法依规敢抓敢管,既要避免虚报也要杜绝漏报。建议统计局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尽快形成明确清晰的统计口径意见并下发各园区、工信局及各规上企业,为企业自主上报统计数据、为园区和工信局指导和督促企业上报统计数据提供可靠依据。各园区、工信局继续分区域抓好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的事前分析研判、事后抽查监管(重点抽查是否瞒报漏报),确保全市工业存量的统计上报客观、真实。
(三)狠抓项目建设,全力释放增量。
抓好36个工业项目建设,力促华电生物质气化发电项目、瑞银年处理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台湾巨皇公司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项目全部开工,督促金创铝业、三正世通、雪尼尔纱线等已投产项目及时纳规入库,形成新的经济增量,拉动工业回升。
关键词 排毒养颜胶囊青少年痤疮疗效
痤疮是多发于面部毛囊、皮脂腺的慢性炎症性皮肤病,即人们常说的“粉刺”,青少年是痤疮的高发人群。近年来,关于中药及其复方在治疗青少年座疮的实例逐渐增多,均具有疗效好、毒副作用小的特点。排毒养颜胶囊即是其中的一种常用中药复方,由大黄、西洋参、青阳参、小红参、肉苁蓉、白术、荷叶等组成,具有益气活血,通便排毒之功效。主要用于气虚血瘀,热毒内盛所致的便秘、痤疮、色斑。本文作者通过分析30例青少年痤疮患者采用排毒养颜胶囊治疗前后的临床资料,说明排毒养颜胶囊在治疗青少年痤疮中的作用。
一、资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30例青少年痤疮患者中男16例,女14例;年龄14~32岁,平均年龄22±1.5岁;病程在1-6年,平均病程3.45±1.52年。
(二)临床资料
按皮损轻重程度可将30例痤疮患者分为四个等级:轻度13例:粉刺黑头,炎症丘疹散在;中度10例:在轻度的基础上可见浅在脓疮,炎症丘疹的数目较轻度增加;重度5例:在中度的基础上可见深在炎性丘疹,有结节;极重度2例:在重度的基础上可见囊肿,并易形成疤痕。
以透明胶纸法结合刮试法对蠕形瞒虫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轻度患者20例,检出虫体1-5只;中度患者8例,检出虫体6-10只;轻度患者2例,检出虫体10只以上。
(三)治疗方法
对于便秘、排便不爽者,一次 3-6 粒,一日2次,根据大便情况酌情加减药量,以大便通畅,每天1-2次为宜。 大便一日1次者,以1粒起服,每日服1-2次,根据大便情况逐渐加量至大便通畅,每日1-2次为宜。10天为一个疗程。治疗3个疗程后判定疗效,患者在治疗期间面部禁用化妆品,禁止与其他药物合用,忌饮酒及刺激性辛辣食物,保持大便通畅及面部清洁。
二、治疗效果
疗效评价标准(根据1997年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中药新药治疗座疮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治愈:皮损、结节、丘疹等完全消退,仅留有瘫痕及色素沉着;显效:皮损消退>80%或者症状的严重程度降低两度以上;有效:皮损消退30%,或者症状减轻一度以上;无效:皮损消退
三、讨论
痤疮的发生的原因包括:内分泌异常引起的皮脂分泌过度和雄性激素分泌过多,以及痤疮杆菌感染。中医理论认为,痤疮是由于肠胃湿热或肺胃燥热熏蒸到面部而引起的。患者由于体内产生湿热,湿热久郁成痰,导致痰湿互结,当痤疮杆菌侵入时即引起痤疮。对于痤疮的治疗可以选用抗生素等西药,但由于口服抗生素易产生耐药性,并且副作用强,因此选用中药及复方治疗痤疮的患者越来越多,排毒养颜胶囊即为其中的一种,排毒养颜胶囊由大黄、西洋参、青阳参、小红参、肉苁蓉、白术、荷叶等组成[5],其中大黄、西洋参为方中主药,大黄苦寒,有泻热通便、活血祛瘀之功效;西洋参性凉,味甘微苦,有益气养阴之功效,具有补气且不上火的特点,临床上凡用人参补气而容易上火的,皆可用西洋参代替。方中以益气养阴之西洋参与大黄配合,排补结合。一方面西洋参补益正气,气行则血行,帮助大黄活血祛瘀,通行十二经络,以打通人体的排毒管道;另一方面,大黄配以益气养阴的西洋参,则无伤正之虑,这样大黄与西洋参配伍形成排补结合、排不致虚、补不留邪的特点。青阳参性温,味甘微苦,是云南特有的彝族民间用药,具有益肾强筋,健脾和胃,解毒杀虫之功,既可助西洋参以扶助正气,又可助大黄以排毒。小红参微苦性寒,也是云南特有的彝族民间用药,具有补血活血,祛风除湿,通经络、行气血、祛痰生新之功,辅助大黄以通达表里内外,打通全身排毒管道。白术性味甘温,补脾益气,润肠通便。肉苁蓉性味咸温,具有补肾阳,益精血,润肠通便,延年益寿之功。方中用此二味,既补后天之本-脾;又补先天之本-肾,配合益气之西洋参,以辅助正气,先后天同补,以增强五脏的动力之源,使气血旺盛,毒素得以外排。最后取荷叶以升发脾胃清阳之气,与大黄相伍用以达到升清降浊、调理气机之功效,使气机升降正常,毒素得以外排,精微得以布散全身。 现在,排毒已经成为了现代人美容、保健、养生的一种方法,“通”、“解”、“调”、“补”构成了排毒养颜胶囊产品处方的完整性,它不仅是简单的通排,而是在通排的基础上加入了解毒化毒的云南特产药材,更重要的是通过排毒之后,还调补了人体状态,达到恢复机体功能的作用。
本组的30例青少年痤疮患者经中药复方排毒养颜胶囊的治疗后,治愈率达到86.7%,总有效率达到93.3%,表明排毒养颜胶囊对于治疗青少年痤疮的疗效显著,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李灵巧.排毒消座饮治疗寻常性座疮135例[J].河北中医药学报,2002,17(2):9
[2]兰东,齐树梅,司天润,等.芬参粉刺清口服液治疗寻常痊疮的临床观察[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0,20(8):622
[论文关键词]调查报告 证据 美国 德国 日本 反思 构建
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概述
(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定义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指当涉及到未成年人案件时,由有经验并且能够掌握一些专门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的人对未成年人的涉案动机、家庭教育情况、社会关系网等各方面进行调查,做出一份客观、全面的报告,供法官在审判未成年人案件时对其的判刑或量刑方面以参考。
虽然我国确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起步较晚,但是其确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性不言而喻,值得我们进行研究。
(二)我国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理论基础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确立理论基础主要是谦抑性理念和教育刑理念。
谦抑性是说只有当行为无法在穷尽了部门法之后,才能由刑法出面进行规制,刑法是最后的防线,并不能将所有行为归于刑法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往往是由于其家庭教育或社会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或生理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未成年人在心智尚未完全成熟阶段习惯模仿他人或作出极端行为期望得到关爱,他们的法益侵害性往往没有成年人那么严重,刑法尽量对其划出犯罪圈,迫不得已时才用刑法进行惩罚。另外,一旦未成年人接受刑罚,使他们贴上犯罪人的标签,其再回归社会并非易事,而且容易使他们造成心理创伤,甚至有些未成年人在服刑过程中交叉感染,再犯罪几率大幅度提高。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他们的成长环境、家庭状况等信息是十分必要的,根据这些信息对其进行评估,尽可能不以刑法手段给予处罚,而是通过其他有效途径。
教育刑理念不同于报复刑,它希望通过教育感化来重新改造犯罪人,促使其能尽快的再社会化。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能更快地接受良好正确的教育,改变之前的错误价值观,以温和的方式引导他们归入正途,重新回归社会才是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的双赢。以暴制暴只会让其自甘堕落,甚至开始产生抵触情绪,报复社会。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能提供一个客观中立的信息给法官,法官有依据对未成年人作出适当的量刑,给未成年人一个改造的机会。
(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最终呈现在法庭上是以书面形式出现的,那么调查报告是否属于证据范畴,理论上有所争议,实践中也是理解各异。
一些学者提出社会调查结论中的品格证据具备诉讼证据要求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基本特征,“具备了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客观性,可以作为品格证据”。并把它归为鉴定结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另一些学者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并不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内,而且其制作带有主观性,并不是案件事实本身有客观联系,因此不能成为证据。
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理由主要是:其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并未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八种证据中,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它属于证据或包含在八种证据之一中,除非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二,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实际考量,它的主要作用是说明未成年人的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一切社会信息,供法官量刑时参考,而证据是说明客观犯罪事实的信息,供法官定罪的依据;其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难免带有主观性,而证据应当是客观的。因此,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并不是证据,而是一种量刑依据。
二、国外主要国家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研究
我国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研究起步较晚,而国外少年法庭、缓刑官等类似制度已经发展相对成熟,可以说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舶来品”,那么国外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研究现状如何?
(一)国外关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研究现状
美国可以说是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因为世界第一部《少年法院法》与第一个少年法院均诞生于美国。美国的量刑前报告有专门的缓刑官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深入的了解,制作出的报告交由法官后,在庭审中予以公开,由控辩双方就此展开辩论,被害人对此有异议也可以辩论。缓刑官的量刑前报告虽然不具有约束力,但法官极为重视,往往依此判决。
在德国,虽然没有缓刑官,但设立有青少年福利机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发育状况,福利机构可以主动启动调查,也可以由法官通知,往往详细全面的调查材料可以向法官、检察官及其诉讼参与人提供。
日本还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属管辖,即家庭裁判所,由其负责审判和调解有关家庭的案件、审判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审理危害未成年人福利的成年人刑事案件。家庭裁判所在受理案件后,就开始进行社会调查,来决定该案件是属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还是未成年人保护处分案件。负责案件的调查官可以根据调查的需要向学校或者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照会,而且调查官不仅调查被告人,对被害人也应进行全面调查。
(二)对国外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反思
从国外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都有相同的特征:
首先,不管是缓刑官还是福利机构,都有专门的负责调查机构,他们都处在控辩双方之间,有其独立性与中立性。其次,他们对调查内容规定得很详细全面,不仅包括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事实,也包括与该行为事实有关的一切相关的社会家庭及其个人因素。再次,最重要的是都推行职权主义化,调查者作为司法行政人员,与法官保持着一种关系使得报告值得信任,如规定调查机构下设于法院或少年法庭,法官有权命令调查机构进行调查等等。国外许多学者认为:“正是少年司法中国家权力的福利性、监护性本质,决定了少年法院与法官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全面介入案件,因此庭前社会调查亦必须是职权主义式的,这种模式更能够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我国未成年人社会报告调查制度的现状与构建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存在的问题
对比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相关部门还没有将其作为一项专门制度进行系统化强制性的规定,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调查机构主体没有专门规定。我国社会调查的主体在实践中可以分为四类:控诉方、辩护方、社会团体组织和法院。调查主体往往呈现出多元化的状况,很可能使社会调查工作走向两个极端,一是重复调查,二是相互推诿。没有专门的调查机构,那么就增加了调查的难度,比如说遇到跨地区调查就只能群龙无首,同时也使得调查人员的任意性增加,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和任职的人员也在调查案件,那么这份调查报告就极有可能是形式上的表格,法官又如何以此为量刑依据?
第二,调查报告启动较晚,未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中。我国启动调查制度的时间多是审判阶段开始的,不像国外从立案开始就已经介入进行调查报告,介入时间越晚,极有可能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有所削弱。而且我国一向以羁押为常态,如果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在审判开始时才启动,那么检察院如果逮捕了未成年人,该未成年人没有取保候审等,就使得羁押状态延续到审判阶段,这段羁押时间的未成年人会不会被交叉感染、心灵受到影响等一些无形的伤害将无法衡量。
第三,关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存在立法漏洞。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押的被告人在判决前除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律师外,其他人员是不能会见被告人的。此处并未规定调查员能否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如果调查员没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那么调查报告如何详细完成?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构建
第一,设立专门的调查机构。笔者认为设立一个专门的调查机构,其聘用人员必须是有专门学习过相关知识的人员,由检察院或法院对该机构予以监督,任何利害关系人发现调查人员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收受贿赂等行为可以举报。该机构是中立在控辩双方之间的,能够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并且有一定水平的调查员所做的调查报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法官的重视与信任,不会使调查报告流于形式。
第二,调查内容应当规范化与公开化。调查员在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时,应当保留调查的原始材料,被害人的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社会情况也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并且使材料规范化。制作结束后应当在法庭上予以公开,控辩双方、被告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在必要时,还应当要求调查员出庭予以说明。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190-02
一、 调研前的准备
1.调研的主题:涉毒案件变化趋势。
2.调研目的:通过走访调查、实践调查,了解桐梓县人民法院涉毒案件现状。
3.调研地点: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梓县崇遵律师事务所。
4.调查对象是: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包括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梓县崇遵律师事务所等人员。
5.调查方式:主要采用了查阅式,访问式辅之。
二、实地调研阶段
首先是通过在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梓县崇遵律师事务所查阅近几年的卷宗,并在检察院侦监科,法院刑庭、办公室,律所进行访问式调查。然后,是收集相关问题材料。走访了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梓县崇遵律师事务所,访问了不同层次的法律工作人员,收集了符合课题调研要求的调查材料。
三、调查材料分析
分析调查的基本情况:
综合分析上述三表,我们可以发现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调查的对象方面
据统计,2011年以来,犯罪人员职业结构以无业人员为主;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以初中及以下文化为主,初中及以下文化人员为231人,占89%。此外,从犯罪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以中、青年为主。桐梓县犯罪案件发案率较高,以贩卖、运输类案件所占比例大,社会危害性巨大不容忽视。
从犯罪分子性别看,男性居多,女性犯罪有增加的趋势。女性犯罪呈上升态势。女性参与犯罪高于其他刑事犯罪,一般多是歌舞厅、酒吧等从事娱乐工作的年轻女性,由最初的受害者变为依附男性作案,由从犯发展为主犯,涉毒数量亦是由小到大的趋势。
从犯罪分子身份看,无业、失业人员居多。这些人员基本上处于社会底层,生活窘迫,精神空虚,沾染的比较多,一旦成瘾毒资没有来源,一般都会走上以贩养吸的路。而且这些人员生活困顿无助,又求财心切,很容易在高利润的诱惑下铤而走险。
从犯罪分子年龄看,青少年居多,这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他们错误的认为吸食冰毒不具有成瘾性和毒害性,由于好奇心作祟,吸食成瘾。又由于青少年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来满足吸食的需要,便引发了以贩养吸的贩毒活动,同时盗窃、抢劫、杀人等刑事犯罪也由此大肆滋生。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导致涉毒人员对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清,易走上涉毒犯罪道路,已呈现高发态势。
(二)犯罪管理中的热点问题方面
通过对桐梓县各机关部门调查统计结果的初步分析,我认为桐梓县在犯罪管理方面取得了成果但也存在不足:
1.加强公民禁毒观念的培养方面。
2.进一步加强桐梓县禁毒工作的建设方面。
3.我县进一步加强区县乡村社禁毒工作建设方面。
4.我县拓展和规范区、县、乡、村、社的犯罪管理方面。
5.我县建立健全禁毒工作监督体系方面。
(三)犯罪的成因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吸毒、贩毒等犯罪越来越多,其原因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当务之急必须采取有效对策遏制其发展和蔓延。
1.具有成瘾性。人吸毒成瘾后无一幸免的会对产生依赖。以冰毒为首的新型发展速度快、渗透面广、来源多元化是案件迅速增长的源头性因素。
2.贩卖具有巨额利润。犯罪本质上是一种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的特种经济犯罪。交易的巨额暴利,致使许多人愿意铤而走险。
3.教育的缺失给新型吞噬青少年创造了机会。青少年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人教唆、引诱、欺骗,为了扩大市场、谋取暴利,贩子常常利用青少年的这些特点来诱使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们沾染。
犯罪引发多种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高额吸毒消费,使吸毒者倾家荡产,然后走向犯罪,最常见的是“以盗养吸、以贩养吸、以抢养吸”。再犯案件增多。犯罪具有自我发展、无限复制的能量。
四、桐梓县人民法院犯罪案件管理的现状与不足
(一)全县提升禁毒管理水平的现状分析
1.全县高度重视依法治理犯罪案件工作。全县各级领导把治理工作落实到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和工作检查指导各个方面和具体措施中,将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努力健全领导机构,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检查指导,为全县依法治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制度支持和物质保证。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实现了禁毒宣传教育全面发展。桐梓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宣传场次多、覆盖全、受众广,在应对重大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以规范化建设推动了犯罪治理深入开展。禁毒工作继续稳妥推进,特别是在规范化建设上很具特色,全县各部门坚持制度建设为先行,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犯罪管理,各项制度措施有效落实,行政监督问责不断强化,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建设。
(二)全县提升禁毒管理水平方面存在的不足
1.工作发展不平衡。受城乡、部门、行业差异的影响, 犯罪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在对流动人口、非公企业,特别是一些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地区村寨,工作难度较大,禁毒宣传教育存在盲区和死角。
2.干部依法治理犯罪案件工作抓得不实。个别干部依法治理犯罪案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基层村级、乡级干部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加强。
3.禁毒宣传社会责任制落实不力。依法治理犯罪案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在贯彻实施依法对犯罪案件治理规划,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上落实不力,认为依法治理犯罪案件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事,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安排不到位,处于应付状态,没有把依法治理犯罪案件工作当成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4. 从宣传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入手夯实了普法工作基础。省、市、县、乡、村、社六级为全民学法提供了便利条件。大众传媒在禁毒宣传中的作用得到彰显,极大地拓宽和延伸了禁毒宣传教育的平台。在队伍方面,禁毒讲师团、禁毒宣传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为我县禁毒任务的圆满落实提供了重要助力。但禁毒宣传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些地区和部门没有专门的禁毒宣传队伍,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
5.抓典型示范力度不够。桐梓县虽都有示范点,但在指导、总结、交流、创新、推广方面仍有待加强。
五、桐梓县犯罪案件管理现状的改进措施
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
(一)落实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禁毒斗争实力
1.加强经费保障。要切实将禁毒工作所需经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禁毒经费、社工经费,戒毒(康复)治疗经费等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2.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走禁毒工作社会化道路,既要全民动员、推进全社会禁毒,又要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专业队伍的业务技能和基层民警的专业知识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问题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力度。
3.加强工作考核。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平安、综治考核内容。县禁毒委要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禁毒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挂牌整治。
(二)加大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
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遏制来源,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提高打击效能。不断摸索和完善常态化堵源截流工作机制,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打毒枭、摧网络、断通道”的侦查思路,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切断流入通道,巩固阻截防线。
(三)强化行业场所禁毒管理工作
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旅店、文化娱乐、桑拿、足浴等易涉毒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麻黄复方制剂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进出口等环节监管,防止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市场。
(四)不断加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
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禁毒办等十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全面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进一步提高全民抵御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意识这一目标,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抵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禁毒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成果;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播放禁毒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一、开展**企业经营现状系列调研的意义
(一)有利于丰富教师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我校为经济类院校,教学内容与实践应用结合紧密,大多数教师虽然具有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通过企业调研有利于丰富教师经验、提高教师素质,从而提高办学质量。
(二)有利于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氛围
通过组织广大科研骨干和教师深入企业,脚踏实地地调查研究,发扬重实践、重应用的教科研之风,从而形成我校科研特色,打造我校教科研品牌;
(三)有利于整合学校科研资源,提高科研水平。
组织广大教师参与调研活动有利于形成研究群体效应、规模效应,提高学校科研队伍集中攻关能力。本次调研报告及科研成果将集中在学报发表,将有利于形成学报特色,加强对外的学术交流,提高学校学术影响力。
二、调研活动方案
(一)组织安排
学校组建**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全面负责**企业调研活动,下设豫企调研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商专企业发展研究所,由企业发展研究所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商专学校学术委员会确定,每届成员不少于5人(须为单数)。首届**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人员建议为:张平安、刘长文、宿金勇、赵敏、宋之玲、穆大常、丁玉国、邱国鑫、宋绪钦。张平安任专家委员会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豫企调研办公室成员由**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确定,首届豫企调研办公室成员为:宋绪钦、孟佩芳、王胜果,宋绪钦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程序
1.校级课题专题立项
在未来三年内由学校就“豫企调研”活动进行专题立项,作为学校校级科研规划课题,该课题为系列课题,每年子规划课题数量在12个以上,纳入校级科研课题管理。每个子课题将获得学校科研经费2000元,重大有价值调研课题可申请追加经费。
2.个人申请与立项
由学校教职工个人提出书面立项申请,申请人需撰写立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不限于):
(1)调研对象名称及基本情况,调研对象的调研意义
(2)申请人基本情况
(3)申请人完成调研具备的条件
(4)调研经费预算
(5)完成调研的时间安排
3、立项批准
(1)由**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条件和立项报告进行审查,确定立项人选和项目。
(2)申请人立项获准后,由项目主持人与**商专与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签订项目调研目标责任书,保证按计划完成调研活动。
4.调研活动实施
由立项人实施调研活动,通过收集资料和实地调研,完成资料准备工作。
5.调研报告撰写
(1)立项人最终要形成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不限于):
①企业基本情况描述
②企业经营特色描述
③企业经营特色形成的原因极其影响(历史、当前及未来)
④启示及结论
(2)内容要求
①调查报告内容不少于1.5万字。
②作者要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由此报告产生的责任由作者承担。
5.结项
由**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对立项人的调研报告进行鉴定,给予同意结项、继续调研修改、不予结项三个等级的结论。准予结项者,学校兑现专项科研经费,最终不能结项者,学校专项科研经费不予兑现。
6.摘要发表
**商专学报开辟“豫商之道”专栏,已经结项的调研报告符合发表要求的,学报将优先摘要发表(由作者进行摘要修改)。
7.调研活动激励
每年由**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从已经发表的调研报告中推荐优秀报告参加学校年度科研成果评比,学校将优先评奖。
8、在调研报告汇集到一定规模,学校将资助结集成书,公开出版。
三、其他事项
(一)时间安排
1.立项申请
每年年底由专家委员会进行一次立项审核,立项申请人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豫企调研办公室。
各申请人20**年度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请于20**年3月15日前提交豫企调研办公室。
2.结项申请
每年由专家委员会进行两次结项审核,结项人须于每年5月31日前或10月31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豫企调研办公室。
20**年度调研项目只安排一次结项审核,结项申请人须于20**年10月31日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豫企调研办公室。
(二)调查对象选择
立项申请人要选择**省境内的大中型企业作为调研对象,要求调研对象有特色,有研究价值,既可以调查总结成功的经验,也可以调查分析失败的教训。
(三)参加调查人员
1.项目主持人须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主持人可以选择不少于四人(含主持人)组成项目组织实施调研。
2.每年每个主持人只能主持一项调研课题,但可以作为参与人参加其他调研课题。
一、实行优秀调研成果分级奖励制
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奖或被上级有关刊物采用的,按照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不同管辖,分别给予稿酬之外的奖励。市局机关民警的奖励标准是:
1.凡是调研报告、论文在市委《决策参考》、市委政法委《政法调研》等市级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征文中获奖的,每篇奖励100元。
2.凡是调研报告、论文在省委《调研内参》、省委政法委《XX政法》、省厅《XX公安简报》调研专刊、XX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省级刊物发表或在省级征文中获奖的,每篇奖励200元。
3.凡是调研报告、论文在公安部《公安调研》、《公安研究》、《调研文稿》、《公安大学学报》等部级刊物发表或在部级征文中获奖的,每篇奖励300元。
4.上述奖励标准适用市局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和XX、XX、XX分局,具体奖励审批程序:凡是调研报告、论文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文稿撰写者提交发表文稿的刊物、证书或文件,填写《XX市公安局调研文稿奖励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局办公室研究室审核后,由市局办公室主任审批。市局各单位文稿撰写者凭审批单到市局财务领取奖金,XX、XX、XX分局凭审批单到本局财务领取奖金。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参照市局奖励标准,自行制定奖励机制。
二、实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表彰制
由市局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专题调研和年度调研文章进行评比审定,按照不超过25-30%的范围筛选出优秀调研文章,划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等级实行表彰通报奖励,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100元的物质奖励,必要时可召开调研成果表彰研讨会。具体奖励额度由办公室提出申报,报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市局财务支付。
三、实行特邀研究员聘任制
《薪酬调研报告》以关键人才收入水平、福利、奖金方案为中心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的岗位薪酬收入数据及人才政策数据。此次《薪酬调研报告》公布了近240个航运物流企业常见岗位薪酬数据、企业调薪幅度,涉及员工主动离职率、浮动奖金基准等企业人力资本策略,以及市场现金总收入水平、市场固定收入水平、市场基本工资水平、市场奖金水平、市场现金津贴水平、市场加班费水平等。对提高航运物流企业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合理控制人力资源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上海航运交易所信息部经理刘越表示:“上海航运交易所已连续12年组织开展航运物流行业薪酬福利调研工作,其目的就是通过准确的薪酬信息,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中价格杠杆对人才资源的配置作用,对航运人才优化配置发挥积极作用。”
《薪酬调研报告》具有三大亮点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航运市场经历了极度低迷的一年,市场需求不振、运力过剩、多项运价指数降至历史最低点;进入2016年,有着全球航运业风向标之称的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在年初跌入低谷后逐步盘整上升,似乎预示着市场的逐步回暖。有分析认为,2016年国际航运需求仍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温和增长态势,但运力的过剩局面在短期内却难有根本性改变,航运市场低位波动的态势仍将持续一段时间。航运市场起起伏伏,但有的企业在很差的市场环境中仍然能够保持强劲的竞争力,而有的企业在市场整体上升的背景下业绩却差强人意。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有很多种,但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组织和充分利用与否是关键因素之一,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因素。
《薪酬调研报告》给人才的供需双方提供了比较真实可靠的价格信息,从多年的薪酬调研实践上看,航运企业通过薪酬报告不仅有利于制定出吸引人才和降低用工成本二者兼顾的薪酬标准,也有利于科学调整企业内部职务、级别之间的薪酬差距,使企业的薪酬体系在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上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对于促进航运业企业薪酬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有效吸引、留住关键优秀人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据悉,今年共有98家航运、物流企业参与了薪酬调研工作。上海航运交易所在报告的制作周期、内容的更新等方面有了不小的改进,今年的《薪酬调研报告》具有三大亮点――
一是,参加企业首次达到百家规模,共有98家航运、物流企业参与了薪酬调研工作。
二是,细化同一职位的专业度分级,将原有的岗位数据分为初级、熟练、高级三个专业维度进行数据撰写,适应了大型公司分工细的需求。
三是,增加了城市薪酬指数,以满足大型集团公司不同城市薪资设计的需求。
平均薪资调整幅度创新低
《薪酬调研报告》显示,2016年,从航运行业人才管理方面,控制和紧缩预算仍然是关键词,包括人才规模的控制、培训、招聘、薪酬预算的控制。2016年,航运行业平均薪资调整幅度继续下调至6.4%,比2015年低约0.7个百分点,为七年来最低。
从调研的实际结论来看,在业务缩水、工资成本持续上涨压力下,越来越多的航运企业冻结薪资调整,甚至出现工资负增长的企业。具体来看,21%的调研企业明确表示2016年并无薪资调整的打算; 40%的调研企业降低薪资预算,调薪幅度比往年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从《薪酬调研报告》中涉及到的三个细分行业来看,船公司平均薪资增幅下跌最为明显,为6.2%;货代公司平均薪资增幅为6.6%;物流公司平均薪资增幅为7.1%。
薪资增幅趋于平均化
《薪酬调研报告》公布了航运物流企业近240个常见岗位的薪酬数据,对这些岗位的薪酬状况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以层级划分,薪资调整平均化比较明显。《薪酬调研报告》将岗位分为6个层级,分别为高管层、总监层、经理层、主管、专业岗位和辅助岗位,与往年相比,2016年调研结果显示的平均薪资调整幅度各层级几乎持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航运业中多数企业人才管理基础较低,并未建立基于员工能力或业绩的薪资调整机制;另一方面在预算紧缩或控制的大环境下,很多公司的薪资调整本身就是普调或抵消CPI上涨的概念,基于业绩的薪资调整失去意义。
以专业度划分,辅助层和专业层职位收入差距不明显。从专业度来看,专业层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学历背景等的要求比辅助层都要高出不少。但从2015、2016年航运行业薪酬调研的结果来看,航运行业专业层和辅助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明显,专业层仅高出辅助层9%上下,这与航运行业专业层岗位多为劳动密集类型分不开。
员工主动离职率逐年提高
在航运业整体不景气的前提下,员工主动离职率有逐年提高的趋势。从2015、2016两年的员工主动离职率的调研结果来看,航运业总体平均离职率由2015年的13.8%上升至2016年的14.4%。细分行业来看,船公司、货运公司及物流公司员工整体主动离职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船公司的员工整体离职率由2015年的6.8%上升至2016年的7.3%,货运公司由2015年的12.6%提升至2016年16.9%,物流公司由2015年的15.1%提升至2016年的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