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27 09:09:20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1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馆;馆藏;数字化;鉴定

中图分类号:G27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11-0091-02

1引言

城建档案是城市记忆的凝结,是城市梦想的元素。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数字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全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广泛推进,采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手段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构造档案信息化体系,已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社会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数字城市建设,其基础就是城市建设信息的数字化和数字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在此背景下,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的建设已成为当今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和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核心。近年来,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开始对部分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面对数字庞大、类目繁杂的馆藏档案,档案馆面临着将是进行部分档案数字转化还是全部馆藏数字转化?首先选择什么档案进行数字转化?纸质档案数字转化前如何开展鉴定工作等等诸多问题。转化规模与投资经费、使用设备成正比,数字化鉴定工作该如何进行至今尚无确切的理论依据,因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本人想结合工作实际粗浅地分析探讨一下影响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的几方面因素,以期对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2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的理论导向及背景

2000年12月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通过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把接收电子档案进馆,加快现有档案的数字化进程列入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奋斗目标。城建档案馆作为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存国家在城市建设当中形成的各种重要的历史技术资料的专业部门,其内容涵盖了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实用性非常强。至今,全国660多个设市城市中,已建立了近500个城建档案馆,区(县)城建档案室达1000多个,馆藏量在4000万卷以上。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至2004年,全国各城建档案馆(室)共接待查阅利用150万人/次,提供城建档案269万卷(件),产生可测算的经济效益约7亿元。在当今城市建设迅猛发展的态势下,为提高城市建设工作的技术含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品位,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社会现实意义。将馆藏档案数字化,其目的是为了改进档案资料利用手段,提高档案资料利用效率,加强对档案资源的保管保护,减少纸质利用成本,使通过计算机终端查阅、打印和下载档案资料成为现实,为查阅利用者提供远程服务,使档案信息广泛深入地为社会利用,快速准确地查阅所需资料,更充分地发掘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内在价值,直接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公共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的目标。

3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的主要因素

3.1 优化馆藏在数字化鉴定工作中的重要性

由于历史原因,20世纪80年代以前,包括80年代后各城建档案馆创建的初始阶段,我国各城建档案馆均以“丰富馆藏”为原则进行档案馆的建设。那时馆藏总量少,各地档案馆新建库房都有一定的空余度,为了丰富馆藏,不限制移交单位和控制进馆资料的范围,造成了进馆档案有价值的文件和毫无利用价值的文件“鱼龙混杂”在一起,案卷庞杂臃肿,毫不精练。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所能触及到的现状就不胜枚举:主体内容细节上不存在任何差异的文件,其正稿、草稿组卷时在一起;重复的文件图纸一同组卷;库房保存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临时建筑、杂项建筑和一些建筑的初步设计等至今已不存在建筑的档案和毫无利用价值的一些档案资料等等。另一方面,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建设规模和行政管理归口划分有很大的不同,8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新一轮城市建设高潮波及全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内容和发展水平出现了很大差异。依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1997)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2001年修正)等法规,从归属和流向上讲,房地产档案、国土档案无疑属城建档案,但除了极少数城市城建档案馆能收集本市房地产、国土档案外,绝大部分城市都是房地产档案馆(室)、国土档案馆(室)和城建档案馆并存,许多城建档案馆因不在规划口,连规划报建档案都难以收集,更不用说环境保护、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电力管线、人防军事等资料了。随着国家体制改革,建设职能在城市一级骤然分化,日益复杂化、详细化、条块化,使得归口于建设、规划或市政职能部门管理的城建档案馆在档案收集上出现很大差异,面临很多困难,有的城建档案馆渐渐成为工程竣工资料档案馆,有的城建档案馆渐渐蜕化为规划局内部资料室,馆藏单一,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保存价值和利用率正在迅速下降。应该对现有馆藏现状进行鉴定研究,对趋同性太强、利用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清理。如果在档案数字化前不进行优化鉴定,档案数字化的工作量以及数字化后的档案数据库容量将会数倍增加,电子转化费用及实际转化工作量将会相应提高很多,数字化后的城建档案利用价值也会大打折扣。所以,为了减少数字化电子设备投入的成本,降低不必要的工作负荷,同时能更多地保存有价值的文件资料,优化馆藏档案是非常重要的。

3.2 数字化鉴定工作人员的心态和责任

档案在数字化之前的鉴定工作有别于传统档案的价值鉴定工作。档案数字化鉴定是一个对馆藏的原始档案进行去粗取精、化繁为简、充实精练的工作过程,这项鉴定工作涉及到档案的存毁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及心态问题。长期以来,档案部门都难下决心,在具体的鉴定工作中不敢动手鉴定档案,甚至销毁档案。经过鉴定确为无价值的档案或过期档案,均采取封存保管的方式,而不敢按鉴定程序处理后执行销毁,这是因为档案的内在价值鉴定是具有主观性、时代性和不确定性的。如果主观上单纯为减少数字化投入成本,剔除的文件是某一时期内发生的重要历史记录,那么,这是需要做出慎重决定的工作,档案鉴定人员责任重大,一旦处理不当,造成失误将是无可挽回的。但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并不涉及档案的销毁处理,只是要对档案数字化与否进行轻重缓急的甄别,对未列入数字化名单的档案一律按原模式归库管理,原来的查阅利用模式不变。如果日后还是需要数字化,再从库房调出来也可以。当然,尽管数字化鉴定不需要因为承担档案资料销毁责任从而导致工作人员过于谨慎从事,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仍是影响鉴定工作成果的重要因素。我们应加强学习和工作交流,统一工作人员的认识,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还要做出经常性的总结和讲评工作。

3.3 组织计划科学周全是数字化鉴定的关键

档案数字化鉴定的组织工作包括数字化鉴定细则的制定、业务人员的培训、鉴定流程的建立、鉴定质量的审核等,是一项工作责任心要求强,业务技术要求高,在业内长期缺乏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创新的指导的新课题。科学周密地组织计划是数字化鉴定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首先进行馆藏档案的调查,确定出进行数字转化的档案,符合利用率高有价值的、适合向公众开放查阅的、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等条件的档案应列入数字化的首选类型。同时还应考虑到反映社会历史发展变化进程或某一阶段变化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声像档案资料,其利用率也是很高的。我们应该建立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制度,提出数字化的标准、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机制。尽量减少主客上的随意性,使数字化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了加强鉴定工作管理,建议采取“三审制”,即初审、复审和决议。初审和复审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实行交叉作业,对初审和复审意见不一致的部分档案资料,由城建档案馆建立专门决议机制,采取会议讨论、投票决定,并对最后未列入数字化名单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说明,以备日后检索,提高今后数字化工作效率。另外,在数字化鉴定过程中,也可以实行工作进度控制过程管理,设定回头自查自检程序,反复核验,杜绝各种错漏,以精细化管理手段,提高城建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的科学性。

3.4 明确档案价值鉴定标准,提高鉴定工作可操作性

城建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即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大任务量工作,必定会牵涉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明确城建档案价值鉴定标准,提高鉴定工作可操作性尤其重要。档案部门收藏的档案文件的内容质量不完全取决于管理水平,与其资料的来源有直接关系,如果文件形成部门粗心造成资料不齐全,即使档案部门在管理中投入大量的工作,也是徒劳的。目前,我国档案资源归档鉴定标准规范还是偏重于文书档案,而针对于科技档案、特别是城建档案还是相当薄弱,仅有的是归属流向、保管期限和保管密级的管理规定,规定中的期限、密级档次划分较粗,条款过于简略,城建档案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掌握,容易产生主观臆断而操作失当。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中加强法制建设中一条就是调研论证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与办法。笔者认为,应该从全国高度加强城建档案鉴定销毁程序与办法研究制定工作,包括数字化鉴定工作的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加大对档案法规、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指导。目前,关于城建档案接收和归档管理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了,包括《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但城建档案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还是空白。特别是随着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工作的深化,很多城建档案馆已经开始探索直接接收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并直接并入数据库了,这一操作模式省略了数字化扫描环节,更要求我们出台建设工程电子文件鉴定管理的规范。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的推动,档案鉴定的理论依据会相继出台,城建档案工作在新时期内开展数字化鉴定会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4结论

城建档案数字化和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是城建档案馆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数字城市建设的基础。而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是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降低系统开发成本,提高数字化工作效益,凸现城建档案利益价值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从优化馆藏结构,提高对鉴定工作的认识,加强鉴定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鉴定工作规范标准体系等方面做好工作,才能有效提高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水平,从而更好地为城建档案数字化和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翠平.综合性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探讨.黑龙江史志.2006(04).

[2] 苏莉.档案数字化前鉴定工作的内容与意义.城建档案.2008(07).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2篇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我市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下同)的管理制度,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302号文件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真实纪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和必要条件,是建设、设计、施工责任和产权的法律依据。城建档案的充份利用,对提高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子孙后代造福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意义。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城建档案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有城建档案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机构,配备干部,制定本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细则。要把城建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城建管理的工作程序,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和有效地开展利用。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任务

第四条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简称城建档案馆,下同)是我市城建科技事业单位,由广州市城乡建委领导,归口广州市规划局管理,业务上受广州市档案处指导。其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城乡建委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负责接收和保管我市永久性保存的城建档案和重要资料;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

(四)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汇编各种综合材料,为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提供利用;

(五)对全市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市城建系统各局、公司、工厂、企业和各区、县城建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城建档案室,由各单位分管生产、技术或科研的负责人领导。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

(一)收集本单位在城建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并进行分类、立卷、编目、登记和统计工作;

(二)承办鉴定城建档案和销毁超过保管期限的城建档案的具体工作;

(三)编制检索工具参考资料,做好城建档案的利用工作;

(四)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及移交档案的具体工作;

(五)对属下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六条 各城建部门的档案室(科)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并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科技人员从事城建档案工作。

第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的费用由市城建事业费开支。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各单位城建档案室增添设备和费用分别从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费、科研费或事业费中开支。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八条 城建档案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自然勘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预算、概算、决算、照片、模型、影片、录像带和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主要范围如下:

(一)城市基础材料方面,主要有城市概貌、历史沿革、经济、人口、地名、科学技术、文化教育、资源、水文、气象、地质、地震、测绘、土壤、植被、环境,以及城市各种综合情况统计材料;

(二)城市规划方面,主要有城市现状,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建筑管理(工程征地,报建批准的文件、执照及附图)、规划勘测等档案;

(三)房地产权管理方面的档案;

(四)市政和公用事业工程方面;

(1)水厂、水库、加压站、水塔、取水工程、净化工程、地下输水工程及其水文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的档案;

(2)下水道、涵洞、水闸、抽水站、泵站、污水处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

(3)城市主干道、桥梁、涵洞、立体交叉、广场、天桥、地道、公共交通设施等的档案;

(4)供气供热工程的设施和地下地上管网的档案;

(五)交通运输工程方面,主要有港口、码头、仓库、油库、车站、电车电缆、机场、铁路在本市的设施、站场、线路、地下管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档案;

(六)电讯工程方面,主要有电台、电话、电报、邮政、广播、电视、微波站等的地上地下工程设施和管网的档案;

(七)供电工程方面,主要有电厂、电站(包括公用、专用)、变电、输电线路和地下电力线路等的档案;

(八)人防、地铁工程现状和规划的档案;

(九)工厂、矿山、电站的建筑工程档案;

(十)科教、卫生、文体、服务等民用建筑方面,主要有办公楼、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展览馆、体育馆、文化馆、医院、影剧院、宾馆、商场、住宅等的建筑工程档案;

(十一)园林绿化工程及古建筑、名胜古迹、纪念碑、纪念堂(馆)、城市装饰雕塑、塑像及纪念性标志等工程的档案;

(十二)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有“三废”普查、监测、治理方面的档案;

(十三)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方面的档案。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进馆和补报

第九条 管好城建档案是有关单位的共同责任。凡在我市管辖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各级机关、企业、事业、部队、学校等单位,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本单位的城建档案,并有责任向市城建档案馆无偿报送城建档案。

第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的档案重点是城市中具有全局性、历史意义、艺术水平和建筑水平较高的、重要的建筑工程档案以及市政建设各种重要设施、地上地下管网和各种隐蔽工程的档案。

在确定进馆的具体项目时,要以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建设、施工、抢修以及历史研究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为原则。

市城建档案馆应根据各级计划部门下达在市建设的年度基建项目,划定档案进馆的工程项目,由规划局在批准报建时,提出档案进馆的要求。

第十一条 过去已竣工的城市建设工程,其档案不齐全的,有关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收集、整理、补测、补绘等工作,做好档案进馆的准备。

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后,工程如再经过改建、扩建的,要及时补报变动部份的技术图纸和文字材料,以确保城建档案与工程实物相符。

第五章 竣工图的编制

第十二条 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各主管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重要建设工程都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为确保竣工图的编制,各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把编制竣工图列为重要内容。建设单位的档案部门要负责审查项目归档的文件材料是否完整、系统、图物相符。没有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竣工科技档案的凭证,工程不算竣工,建设银行不予结算,计划部门不批新项目,规划部门停发新工程的施工执照。由于没有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凡列入需送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必须有三套,原件送城建档案馆保存,其余分别由主管局和使用单位各保存一套。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由使用单位保管。因编制竣工图需增加的施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并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需要增加的份数。

第十四条 大型工程项目的验收,应通知市城建档案馆派人参加。报送进馆的档案由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各类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移交,有特别情况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六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五条 保管城建档案要有专用库房和设备,库房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要有防火、防盗、防晒、防潮、防尘、防蛀以及对照片、底片资料的防霉等措施。要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城建档案的管理部门,要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善保管条件,逐步实现管理技术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的管理,要做好平战结合,对突然事故的发生要有应变措施,保证在非常情况下城建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是为了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充分发挥其作用。市城建档案馆,应将接收的全部城建档案和科技资料进行分类,系统化排列,并编制各种检索工具,便于查阅利用。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要积极为全市城建工作服务。凡本市各单位需要查阅城建档案和科技资料的,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查阅。

外省和省内各地区查阅城建档案的须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查阅。

第十九条 市各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保密制度,维护国家机密,保证档案的安全。市城建档案馆在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时,应遵守原报送单位注明的密级和所提要求。并定期对城建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和调整,扩大利用与交流的范围。

第七章 附 则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3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材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作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技术经济资料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凡工程建设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工程建设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七条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建设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建档案馆参加。

第九条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

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收取的工程档案保证金,须纳入城市财政专户管理。其利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同意,用于城建档案的保管和保护事业。建设单位按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资料后,工程档案保证金全部退还。

第十一条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规定归档、报送的;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三)档案工作人员,造成档案损失的。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4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七条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条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三)档案工作人员,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5篇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各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也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改建扩建、审计稽查、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凭证。城建档案工作就是围绕城市建设开展的一系列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国发[1980]302号第二十八条,大中小城市都应建立专门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必须建立城建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小城市和县镇按照要求,也要建立城建档案馆或设立城建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2城建档案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80%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馆),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建档案,相当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室)被赋予“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职能,指导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许多地方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推行“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城建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接收率达90%以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各馆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备,如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整理档案,档案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起步,各地积极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初见成效。

湖南省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管理处)2004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县级城建档案馆(室)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逐步发展壮大。醴陵市2006晋升为省一级城建档案馆,攸县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等建设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无论是人员配置、库房建设都相应的增加和扩大,整个县(市)馆藏由原来的几千卷上升到3万余卷。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工作面临新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和不足:城建档案的服务效能有待提高;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滞后;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子不大,建设档案工作仍然停留在“收集保管型”,没有实现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3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挑战意味着机遇,问题就是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把城建档案工作推向新境界,使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努力创新城建档案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积极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管理,即以项目法人为管理核心,以纳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监理控制为重要手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方位参与下,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稽查、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国家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一是做好重要工程包括重要建设、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在抓好重大项目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及时介入,多方协调,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2001年至2006年,全市共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591项,重点工程210项左右,仅2005、2006年共收集重点工程档案约4000卷。6年来新增入库档案约38000卷,为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2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2005年建设部136号令颁布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各级建设部门要建立配套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相关环节,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各类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004年,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通过省、市人大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通过行政执法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业务指导以及检查督促,推动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目前,全市包括引水、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专业管线工程档案都做到了业务指导到位、档案编制规范、收集工作有力、报送移交及时;2005年至2008年共接收各类管线工程档案4000多卷;并根据城市隧道工程、轻轨工程的发展,适时跟进,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建设方面,长沙馆自2006年以来,通过市财政投入3370多万元,完成了“长沙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工程(一期)”,实现了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把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打造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长沙市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工作平台,充分展示了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3.3推进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化,实现由“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转变。

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即从信息技术阶段转向信息资源阶段,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转向深入应用阶段,从数量建设阶段转向质量建设阶段,从粗放配置阶段转向集约经营阶段。档案是国家的基础性原生性信息资源,档案部门是信息资源大户,档案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信息化工作,面对国家信息工作战略转型,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把重点转移到加快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上来。

当前多数城市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城建档案进行管理,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开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但各地发展极不均衡,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信息化服务”的要求甚远。各城建档案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国家档案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于2006年9月联合启动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确定了6个方面主题和16个试点单位,其中沈阳市房地产档案馆与另外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的试点任务,要求对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不同运行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探索实践、总结归纳。各城建档案部门应主动融入对接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十五”期间,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先后投资60余万元,用于声像设备和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安装了局域网,开发了“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建立了株洲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逐步实现了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统计的现代化,结束了手工操作和人工查阅的历史。建馆以来,共接待查阅利用者36980人(次)、查阅档案35019卷,复制资料50000余份,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也为全市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改扩工程、解决纠纷、补办手续、史志修编、新闻宣传等提供了大量服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把国家基础实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各地建设规划部门必须加强与档案、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三农工作、村镇建档工作,进一步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

对株洲市各县(市)村镇建设档案工作来说,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在镇一级,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目前镇域规划建设发展很快,建设档案工作要跟上新农村建设步伐,不能留下空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硬件配置,落实工作场地和档案保管库房,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设施,改善技术工作条件。三是要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努力用好地方政策,以有为争有位,不断打开工作局面。四是要进一步营造城建档案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加强市、区县(市)、镇建设档案工作联动,建立信息员队伍和工作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横向交流,增强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整体实力和成效。

做好城建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档案人应尽的职责。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敢于创新,城建档案事业正如这五月石榴花一样,将会绽放出艳丽夺目之彩!

参考文献:

[1]求真实务,开拓创新,全面抓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建设部办公室主任李秉仁在全国中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06-11.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6篇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各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也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改建扩建、审计稽查、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凭证。城建档案工作就是围绕城市建设开展的一系列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国发[1980]302号第二十八条,大中小城市都应建立专门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必须建立城建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小城市和县镇按照要求,也要建立城建档案馆或设立城建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2城建档案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80%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馆),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建档案,相当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室)被赋予“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职能,指导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许多地方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推行“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城建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接收率达90%以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各馆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备,如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整理档案,档案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起步,各地积极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初见成效。

**省**市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管理处)2004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城建档案馆”;县级城建档案馆(室)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逐步发展壮大。醴陵市2006晋升为省一级城建档案馆,攸县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县、茶陵县、炎陵县等建设局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无论是人员配置、库房建设都相应的增加和扩大,整个县(市)馆藏由原来的几千卷上升到3万余卷。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工作面临新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和不足:城建档案的服务效能有待提高;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滞后;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子不大,建设档案工作仍然停留在“收集保管型”,没有实现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

3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挑战意味着机遇,问题就是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把城建档案工作推向新境界,使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努力创新城建档案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3.1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

积极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管理,即以项目法人为管理核心,以纳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监理控制为重要手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方位参与下,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稽查、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国家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一是做好重要工程包括重要建设、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市城建档案馆在抓好重大项目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及时介入,多方协调,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2001年至2006年,全市共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591项,重点工程210项左右,仅2005、2006年共收集重点工程档案约4000卷。6年来新增入库档案约38000卷,为全市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2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中心。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2005年建设部136号令颁布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各级建设部门要建立配套政策措施,纳入行政审批环节,把《办法》所规定的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档案移交制度、预验收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相关环节,建立起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各类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及时移交,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004年,长沙市城建档案馆通过省、市人大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通过行政执法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业务指导以及检查督促,推动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全面发展。目前,全市包括引水、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专业管线工程档案都做到了业务指导到位、档案编制规范、收集工作有力、报送移交及时;2005年至2008年共接收各类管线工程档案4000多卷;并根据城市隧道工程、轻轨工程的发展,适时跟进,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建设方面,长沙馆自2006年以来,通过市财政投入3370多万元,完成了“长沙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工程(一期)”,实现了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把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打造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长沙市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工作平台,充分展示了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3.3推进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化,实现由“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转变。

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即从信息技术阶段转向信息资源阶段,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转向深入应用阶段,从数量建设阶段转向质量建设阶段,从粗放配置阶段转向集约经营阶段。档案是国家的基础性原生性信息资源,档案部门是信息资源大户,档案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信息化工作,面对国家信息工作战略转型,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把重点转移到加快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上来。

当前多数城市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城建档案进行管理,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开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但各地发展极不均衡,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信息化服务”的要求甚远。各城建档案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国家档案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于2006年9月联合启动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确定了6个方面主题和16个试点单位,其中沈阳市房地产档案馆与另外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的试点任务,要求对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不同运行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探索实践、总结归纳。各城建档案部门应主动融入对接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十五”期间,**市城建档案馆先后投资60余万元,用于声像设备和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安装了局域网,开发了“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建立了**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逐步实现了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统计的现代化,结束了手工操作和人工查阅的历史。建馆以来,共接待查阅利用者36980人(次)、查阅档案35019卷,复制资料50000余份,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也为全市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改扩工程、解决纠纷、补办手续、史志修编、新闻宣传等提供了大量服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4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把国家基础实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各地建设规划部门必须加强与档案、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三农工作、村镇建档工作,进一步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

对**市各县(市)村镇建设档案工作来说,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在镇一级,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目前镇域规划建设发展很快,建设档案工作要跟上新农村建设步伐,不能留下空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硬件配置,落实工作场地和档案保管库房,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设施,改善技术工作条件。三是要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努力用好地方政策,以有为争有位,不断打开工作局面。四是要进一步营造城建档案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氛围,加强市、区县(市)、镇建设档案工作联动,建立信息员队伍和工作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横向交流,增强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整体实力和成效。

做好城建档案工作,服务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档案人应尽的职责。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敢于创新,城建档案事业正如这五月石榴花一样,将会绽放出艳丽夺目之彩!

摘要:本文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提出城建档案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新思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地下管线档案工作,推进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信息化。

关键词:城建档案工作;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工作机制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城市记忆;城市形象

中图分类号:G2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9-00158-03

1概述

城建档案馆功能的完善和拓展是一个事关城建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最近几年,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抓住机遇,创新服务,立足于“让城市记忆更清晰,城市形象更靓丽”这个宗旨,不断探索城建档案馆多功能建设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掘城建档案工作内涵,拓展城建档案工作外延,使城建档案馆的社会功能不断完善,职能不断加强,地位不断提升,城建档案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2创新服务:让城市记忆更清晰

城建档案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城市建设发展变迁历史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信息的集合。每一页文件、每一张照片、每一段录像,都包容着城市建设的片段,印显着城市发展的足迹,留存着城市变迁的记忆。从创新服务着手,我们尽可能地去维护城市记忆的真实,力求城市记忆的完整,保证城市记忆的清晰,使城建档案工作本身得到创新发展。

2.1 创新之一:谋划全局,胸怀记忆蓝图。

城市记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持续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为了保证城市记忆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真实性,我们一直用“全局的思维,发展的眼光”来指导工作。做到有远见——不断加强学习交流和教育培训,去深入了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点和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的趋势;做到有谋划——我们年初就与市重点办衔接,了解市、区两级重点、市政工程建设计划,及时与各工程指挥部联系,共同协商工程档案工作计划,并将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及工程资料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列表上墙;做到有蓝图——加强与建委和规划局的联系,参加每年的建设工作会议及建设、规划领域的各项重大活动,对城市规划、建设心中有数,对大大小小的建设工程心中有数。这样,每项工程破土动工之前,城建档案工作就部署到位了,城建档案工作不再是跟在城市建设的后面,“看摊守门”,收集一点“回忆录”,整理一点“故纸堆”,而是有了“前瞻的头脑”,想在了城市规划的前面,做在了城市建设的前面,走在了城市发展的前面。

2.2 创新之二:落实责任,维护记忆真实。

为了使城建档案内容更加真实,档案编制更加规范,以维护城市记忆的真实,我们对重点、市政工程,建立了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档案业务指导、收集工作专人负责制,按照市区两级重点、市政工程计划,把项目分配到人,要求责任人员对每项工程制定具体的工程档案编制规范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落实;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则按行政区划范围落实到人,保证每项工程报建前即签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并进行工程档案交底;每一项工程要求至少下基层业务指导三次以上。还将各项制度、程序、职责张挂上墙,便于对照检查和来馆办事人员监督。馆内实行每月综合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将下基层业务指导、档案接收数量与质量、工作反馈与廉政勤政等作为重要考核事项,量化打分,绩效挂钩,使工程档案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3 创新之三:全程记录,构建记忆链条。

我们对建设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点滴记录。通过不同侧面,不同时空,不同状态下的多维、多载体、多方式记录,构建起城市记忆的链条,环环相扣,生动活泼。对每一项工程,我们要求动工之前、建设之中、竣工之时,都要有正面、侧面、广角和近距的照片,隐蔽工程覆土前一定要有照片;对造价在5000万以上的工程还要有录像资料。我馆声像工作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桩基浇注、管线铺设、路面压实、桥梁吊装、景观布置及工程事故处理和抢险救灾等进行现场拍摄,并制作各种工程建设专题记录片,对于城市中某些重要地段,还进行定点、定期的拍摄。这些工作不仅创新了城建档案工作服务方式,而且全景式记录了城市建设发展波澜壮阔的画面。

2.4 创新之四:不畏烦琐,填补记忆空白。

城建档案工作是十分复杂的,有时也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是今天,“重建设、轻档案”的现象也还比较严重,有的工程“档案历史欠帐”很多,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多年仍未移交档案资料。据2001年统计,2000年前长沙市建设的298栋高层建筑就有189栋未向我馆移交竣工档案,其中包括省政府、省人大在内的省级单位就占了其中的111栋。我们一方面是不畏困难,面对不理解、不支持的工程负责人,持之以恒地做好宣传工作,将《档案法》、《建筑法》、《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编印成册,送发到工程负责人和资料员手上,并利用各种场合,耐心地宣传解释,一次不行,再来一次,不断提高城建档案工作意识;另一方面,不惧辛苦,对历史欠帐,逐项清理,手把手地指导工程资料人员编制档案资料。长沙市高新开发区从90年代就开始建设,至2000年基本上没有向我馆报送资料,致使工程无法办理产权手续,园区建设和维护都没有可靠的档案做依据。我馆派出3名业务骨干长驻高新区,对堆积如山,甚至是发霉变质的文件图纸进行清理,对缺项工程进行补绘补制,不畏酷暑严寒,历时6 个多月,终于将所有已竣工工程档案接收进馆,并帮他们建立起工程档案工作制度,保证后续工程档案及时报送。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填补了城市记忆的空白,为城市记忆梳理出完整而清晰的脉络。

2.5 创新之五:依法治档,保证记忆清晰。

城市记忆工程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城建档案工作者个人的力量和孜孜以求是不够的,只有加强法制建设,争取法律地位,让全社会都来重视、关心、支持城建档案工作,依法治档,才能保证城建档案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保证城市记忆的持续完整与清晰。2004年,我们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通过市人大审议、省人大批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并于2005年5 月1 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该《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工作的职能,使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也为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法制建设积累了经验。自2006年以来,我们又开展了《长沙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通过11位人大代表联名,2007年该立法《议案》被长沙市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列为1号议案。2008年,新的长沙市十三届人大选举产生后正式列入了立法计划。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城建档案工作基础越来越牢固,管理越来越规范,活力越来越强劲,城建档案中所承载的城市记忆也愈加完整,愈加系统,愈加清晰。

3完善功能:让城市形象更靓丽

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对城建档案功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除了要将城市的变迁真实、完整、清晰地记录下来,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完善档案馆的功能,以达到充分利用这些信息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为靓丽城市形象服务的目的。为此,我们广开思路不断完善和拓展城建档案馆功能,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优势,致力于揭示历史文化名城内在魅力,宣传城市建设巨大成就,塑造和展示城市的靓丽形象。

3.1思路之一:开发资源,塑造城市形象。

城建档案是塑造城市形象的信息资源宝库,在城市建筑进行设计、建设、修葺时,我们竭力为其提供相应的设计素材、规划图纸,为塑造靓丽的城市形象服务。2002年,长沙市建委与湖南大学建筑学院联合进行长沙近现代建筑保护研究,我馆提供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包括长沙第一张规划图、长沙“八大公沟”等珍贵史料以及省委一号楼、湖南宾馆、中苏友好纪念馆(现口腔医院)等众多工程的图纸,为该课题研究起到了很大作用。2003年,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在进行东二环线景观设计中,从我馆调阅了大量档案资料。2004年,长沙市和平解放55周年纪念活动中,市委宣传部和市建委组织各大电视、报纸等媒体的记者,先后5次来我馆集中查阅资料,为宣传活动造势,为长沙形象添彩。

3.2 思路之二:打造窗口,宣传城市形象。

我们充分运用各种高新技术手段,大力加强现代化管理,力争将城建档案馆打造成宣传长沙城市形象的窗口。我们利用档案资源,建立了城市建设成就和城建档案工作发展历程展室,一张张图片,一组组数据,记录着历史,又昭示着未来。一个展室一扇窗,通过这个窗口,我们将长沙日益美丽的城市形象展露在世人面前。建设部和国家档案局领导、省市领导及各兄弟单位同志观看后,都给予了很高评价。2002年5月,我馆开通了长沙市建设信息网站。作为长沙市建设工作的网上名片,该网站设置了《城市概况》、《名胜古迹》、《建设信息》、《重点工程》、《政策法规》、《城市新貌》、《信息园地》、《网上论坛》、《业务咨询》等栏目,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保证资料及时上传更新。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该网站已发布建设信息50G,点击率10万次以上,在国际互联网上打造出了一个开放的、高速发展的、充满机遇的长沙形象,成为了让外界了解长沙、让长沙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一个窗口。

3.3 思路之三:借助平台,提升城市形象。

作为城建档案馆功能完善和拓展的重大举措,从2008年开始,长沙市城建档案馆承办了《中外建筑》杂志,它是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建筑文化艺术和科技创新类核心专业期刊,拥有国际国内刊号。作为城建档案工作者,我们充分利用长期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专业背景,充分发挥多年来档案编著工作积累的经验,积极吸纳各城建档案馆、综合档案馆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参与杂志编著工作,并与长沙市档案局(馆)、上海、重庆、武汉、广州、太原、株洲、娄底、怀化、资兴等市城建档案馆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档案编著工作发展。我们一方面积极为他们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充分利用城建档案工作各种资源,先后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哈尔滨、厦门、西安、昆明、沈阳等城市举行"阅读城市、品味建筑"的巡回城市论坛活动,探讨、发掘和宣传城市性格和建筑特色,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利用《中外建筑》杂志这一高品位的工作平台,我们有效地拓展了城建档案功能,为城市形象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3.4 思路之四:展示风采,讴歌城市形象。

真实、直观的声像档案生动地记录了城市建设重大活动和城市发展变迁的场景,在宣传、展示、靓化城市形象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馆一直把声像档案作为城建档案工作新的发展领域和发展方向来抓。2002年,馆里就添置了非线性编辑系统,配置了专门工作车辆。此后每年声像设备投入20万元以上,并不断调整充实了专业技术人员,现有专职摄制人员4名,非线性编辑系统2套,摄像机6台。为了使摄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馆实行了工程项目声像档案责任制,专题片制作专人负责制,重大建设活动随叫随到制,重要新闻转录专人负责制。近六年来,利用这些声像资料,我们编制了40多部电视专题片。其中,《让青山、碧水、绿洲作证!——长沙城建三年大变样》、《一桥飞架变通途——伍家岭立交桥改扩工程纪实》等专题片,讴歌了建设工作的巨大成就,鼓舞士气,催人奋进。市、区两级还专门组织观看《让青山、碧水、绿洲作证!——长沙城建三年大变样》一片,召开座谈会,畅谈长沙建设发展;市领导还多次从我馆调用相关专题片,用于对外接待。为了展示建设工作先进人物风采,我们深入工地,贴近生活,捕捉一个个平凡中充满果敢、忙碌中体现才干的宝贵镜头,编制了《为了城市的美丽》;为了展示长沙改革开放形象,我们以诗化的语言,精美而宏伟的场面,愿景式的动画,编制了《长沙·活力与希望》,在湘洽会和港交会上播放,为长沙城建招商引资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展示长沙精神文明形象,我馆进一步拓展声像档案工作触角,编制了《反腐倡廉显成效城市建设创辉煌——长沙市建委反腐倡廉工作掠影》,充分展示了市建委“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文明单位和党风廉政先进单位形象;为了展示长沙的美丽夜色,我馆直接参与长沙市特大规模夜景灯光美化、亮化建设工程,跟踪拍摄,制作了《流金溢彩星城夜》,把星城美丽的夜色表现得淋漓尽致,引人入胜,受到广泛好评。通过声像档案工作的开展,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更起到了讴歌成就,鼓舞人心,聚集关注,推动发展的作用。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8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城建档案事业应列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保障其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第五条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下设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城建档案馆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编制、报送、移交工作进行指导、审查、验收和复核;负责接收、收集、征集和保管需永久或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资料。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以下内容: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7、城乡防洪、抗震等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涉及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等方面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乡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三)各建设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管理、人防等)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前款(一)项规定的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前款(三)项规定的业务管理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自形成之日起,在建设专业管理部门保管一至五年后,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JJ/T117-)等文件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开展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编制工作,并接受城建档案馆的指导、检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与城建档案馆签订《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属于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与城建档案馆签订《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予以查验。

第九条城建档案馆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编制等工作的指导检查,对国家、省、市重点城建工程的档案,要视情况派专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出具《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通知城建档案馆专业人员参与重点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报送移交的工程竣工档案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办理有关移交手续,核发《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时予以查验。

第十二条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涉及到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工程,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于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

第十三条停建、缓建的工程,其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妥善保管,待工程竣工后,再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被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移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城建档案馆。

第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地下管线工程的单位,应于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将修改后的地下管线专业图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十五条城建档案馆应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实现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

第十六条城建档案馆要按照《城乡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等文件要求,对收存的档案进行登记、整理,划分档案密级和保管期限,并定期组织档案鉴定、及时修补或复制破损档案。

第十七条城建档案应配备专用库房保管。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有防盗、防火、防强光、防潮湿、防尘、防污染、防有害气体和有害生物等措施,并具有相应的抗震和抵御其它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建或改建档案库房,应当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03-)。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依法查阅、利用有关城建档案资料。城建档案馆应定期公布城建档案目录,开展城建档案资料编研,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共享平台,为查询、利用城建档案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服务。

第十九条在城乡道路、道沟、各种管线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管线主管部门查询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后方可开工。

第二十条城建档案工作人员以及查询、利用城建档案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城建档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城建档案中涉及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管理、编研和理论研究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二)将个人收藏的珍贵城建档案资料捐献给国家的;

(三)抵制和揭露违反城建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由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销毁或擅自提供城建档案的责任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城建档案馆工作计划第9篇

摘要:本文从城建档案馆自身存在与发展的要求方面论述了建设数字化、开放型城建档案馆的必要性,以及数字城建档案馆的特点,并提出了在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时如何保证网络的安全。

一、引言

据《中国现代化报告2004))公布: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居环境、信息化四大类指标共27个评价指数分析统计,2001年我国综合现代化水平在108个国家中排名第60位,比1990年上升26位,预计2050年前后将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标志着在新世纪,我国综合现代化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正在缩小,我国城市的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

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真实写照,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随着旧城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的日臻完善以及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与利用问题日渐突出,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将是城建档案部门的头等大事。

二、建设开放型数字城建档案馆符合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

二十一世纪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将进入全新的信息时代。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具有的海量存储、超强的计算和自动化处理能力、瞬时和方便的网络沟通将被广泛地应用于信息量浩大的城建档案工作中。把城建档案馆建设成为开放型的城建档案馆,既是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城建档案馆自身存在与建设的客观要求,主要由三方面因素所决定:

一是城建档案馆的任务。主要是城建档案信息的收集,经过整理后,向用户提供利用。在收集中首先要控制档案信息的质量,其次是城建档案信息的全面性。在目前社会档案意识不太强,有关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关起门来,坐等其送“档”上门,且保证质量和数量,实践证明是不可能的。

二是城建档案馆的特殊职能,即不仅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还要行使地方城建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传达、贯彻有关城建档案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等。这就要求城建档案馆要参与城市建设的有关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城建档案工作的情况,并进行指导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是城建档案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必须走开放之路。过去城建档案馆工作基本处于封闭的状态,关起门来搞业务,城建档案馆不了解社会,社会也不了解城建档案馆。由于封闭造成了城建档案工作徘徊不前,束缚了自身的发展,影响自身社会地位的提高,更不利于城建档案作用的发挥。

总之,为了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发挥城建档案信息中心的地位,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只有建设开放型城建档案,在增加城建档案馆透明度的同时,开阔视野,才能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并被社会所认识。数字城建档案馆是城市数字化工程的需要,中国的“城市数字化工程”已经启动,国家建设部主持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的数字化工程》已纳入国家“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数字城建档案馆是数字城市工程的一个子系统。数字地球、数字城市乃至数字社会将有力地推动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设。

三、数字化城建档案馆的特点

数字城建档案馆是指对有高度价值的图纸、文件、声音、影像等多媒体信息进行收集,组织规范性加工,进行高质量保存和管理,并提供在网络上高速横向跨库连接的电子存取服务技术。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是以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为基础,以数字化的各种信息为底层,以分布式海量资源库群为支撑,以智能检索技术为手段,以宽带高速网络为传输通道。它涉及数字信息资源的生产、加工、存储、检索、传递、保护、利用、归档、剔除等全过程。与传统的城建档案馆相比,建立在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存储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之上的数字陈建档案馆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这是数字档案馆的重要特征,也是数字档案馆提供各种服务的前提,几千年来,纸张一直是信息保存与传递的主要载体与媒介,传统档案的收获对象主要是各种纸张档案与胶片档案,而档案馆各项功能和发挥也正是以这些载体的档案来获取、传递利用。随着多媒体、超媒体、计算机技术及网络技术的日益成熟,档案的载体形式已打破了传统载体一统天下的局面,逐步向以磁介质、光介质等为载体的新型信息媒体转化。数字档案馆以统一的数字化形式存储各种档案,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并且数字档案馆中的档案从搜集、组织、存储,到提供各种检索服务、传输服务的整个过程中,都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在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诸环节中产生的大量的电子文件,极大地丰富了数字城建档案馆的档案信息来源。

z.档案信息检索计算机化。在传统的档案馆中,人们通常利用手工检索馆藏目录的方式查找所需档案很费时费力。数字档案馆中的档案检索,用户只要根据一定的语法规则,构造合适的检索表达方式,就可以通过计算机快速、准确地查到所需信息。

3.档案信息传输网络化。过去,人们如果需要归档或查档,他必须亲自到档案馆办理。而在数字档案馆环境下,一切档案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传输,用户不必亲自“登门拜访”档案馆。

4.档案资源利用自由化。人们对传统档案馆的利用,受到档案馆所在位置的制约,因此,对于一个馆藏丰富的档案馆来说,其用户也同样是限定在一定的地理范围之内的。同时由于档案馆的工作时间有限,因此人们也不可能在任何时候访问档案馆。然而,由于数字档案馆档案资源存储的数字化,信息检索的计算机化以及信息传输的网络化,使得人们对数字档案馆的使用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世界各地的人们可以通过联网计算机访问任何一个数字档案馆,对其档案信息进行自由使用。数字档案馆真正实现了档案资源在合法范围内的充分共享。

正由于数字档案馆具有这些特点,因此,与传统档案馆相比,数字档案馆有明显的优势:它便于将各种档案用数字化形式保存下来,永不褪变,便于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而且这种共享不受时间限制;便于实现快速检索和所需档案的快速定位,使用户以更快的速度获取所需档案,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四、如何建设一个数字化开放式且安全有效的城建档案馆,这是放在我们当前的一个大任务,针对这个任务,本文仅从安全性这点来说明。

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的要求和《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结合城建档案事业信息化现状,建设部于2004年6月颁发了《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了城建档案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是:在实现城建档案计算机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实现档案存储数字化、检索自动化、利用网络化。……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推动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纲要》给全国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设提出了实质性的目标和要求。

随着城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深入,网上的应用越来越多,各种业务的运营和控制强烈地依赖于大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且依赖程度会越来越强。怎样在保证网络可用性的前提下,保证网络足够安全,使得网络能够抵御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保证重要数据安全,避免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已成为各城建档案馆信息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在提到网络安全时,很多人认为:在网上加个防火墙就解决了网络安全问题,这其实是一种很狭隘的安全思路。防火墙仅仅是一个访问控制、内外隔离的安全设备,在底层包过滤,对付超大ICMP包、IP伪装、碎片攻击,端口控制等方面的确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在应用层的控制和检测能力是很有限的,是整个安全体系的一个方面。

一个完整的安全体系结构主要由四个层次组成:实体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和管理安全。

实体安全主要保证网络中单个结点设备的安全性;如保证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安全性。可以通过增加操作系统的安全性来增强主机的安全性;可以安装防病毒软件来保证主机系统不受病毒破坏。

网络安全主要保证整个网络的数据传输和网络进出的安全性。如可以在网络中增加链路层加密机和网络层加密机来,使网络中的所有数据信息以密文传输,以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可以通过设置防火墙或安全服务器来对非法用户对网络的非法访问进行限制。

应用安全主要保证各种应用系统内部的安全性,如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如CA安全认证系统就可以很好地解决各种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在应用系统中增加结点式加密机或加密读卡器将保证交易数据的完整性、交易活动的不可抵赖性、交易双方的身份认证等。

管理安全主要保证整个系统包括设备、网络系统以及各种应用系统的运营维护时的安全性。如可以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实时监控网络和动态保护网络:可以通过安全审计系统来保证系统发生安全问题以后进行分析调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在TCP/IP协议簇中,将网络结构分为五个层次:物理层、链路层、网络层、传输层和应用层;每一层都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每一层的传输数据均有可能被黑客或网络非法人员截获或监听到;因此为了保证高强度的网络安全性,针对不同层次均有不同的安全解决方案。

对于链路层,可以采用异步密码机或DDN密码机或帧中继密码机来保证链路层传输数据的安全性;在网络层,可以采用IP密码机来保证IP层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也可以采用防火墙、VPN技术在IP层次上来保证用户对网络的访问控制;在应用层,可以采用结点式密码机来保证应用数据的保密性。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