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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07 17:54:59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1篇

一、认真做好退离休教师工作 同时,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离休教师的关心,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在1月16日—17日分三组对全区部分贫困教师进行了慰问。另外,一年来,我们对生病和病故的老教师及时组织慰问和探望,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全区离退休教师办了不少实事。 为迎接浙江省第十八个老人节的来临,我们教育工会于九月二十八日组织局机关部分退休教师开展“温州一日游”、座谈会等活动,使老人们老有所乐。

二、及时召开会议,布置工作

3月18日,我们在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表彰xx年度**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大会既“**区教育工会工作会议”。副局长在会上讲了话,工会主席对xx年的工作作了总结,并对xx年的工作作了布置。会上各工会主席认真学习了**区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并对校务公开实施的具体要求和评估细则作了说明,并要求把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三、推行学校民主管理,开展校务公开评估检查

从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开始,区教育局以 为组长,区教育工会、基财科、局纪委等科室同志组成了校务公开评估考核组。分二组对全区 所公办直属学校和 所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校务公开评估考核,考核组根据 号文件精神,认真对本资料权属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严禁复制剽窃照区教育局制定的《**区xx年校务公开考核评估细则》对各校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根据**区xx年校务公开考核评估细则遂条进行核对打分。通过这次校务公开考核评估,极大的推动了我区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使广大教师的主人翁精神得到充分体现。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 1 2 3

城市保洁管理处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学校第一学期工会工作总结

小学上半年工会工作总结

2012年电信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2012年度企业工会工作总结

企业工会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中学学校工会年度工作总结

医院2012年工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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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了人人重视体育锻炼的浓厚氛围。为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掀起了一个热潮。

五、加强女职委工作

一年来,我们积极开展女职委工作,较好地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各校的女职委组织建设,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利益,切实帮助解决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全面提高她们的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女教师的积极性,使她们在教育教学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根据区委区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区妇联组织的学习培训、知识讲座、 演讲比赛、读书家庭评比等活动。我们推荐的教师在区妇联举办的登山活动中表现非常好,并组织开展我区女校长参加这一赛事, 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计划生育档案,与各校强顶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六年的工作思路

二六年我区教育工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学校工会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具体的工作思路如下: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工会工作

1.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是我区教育工会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学校工会开展学习十六大文献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十六大的主题,牢牢把握十六大的灵魂,始终抓住十六大的精髓,引导全区广大教职工深刻领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深刻领会、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贯彻党的十六大有关教育方针及教育发展方向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区教育工会工作的新发展。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推进教育工会工作。坚定不移地依靠广大教职员工,推动我区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根据教育工会的工作特点,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探索履行这一职责的有效机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经验,把教育工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工作的成效要得到群众的满意和认可。坚持工会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尤其要做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使我们的思想有新的解放,工会工作有新的创造,工会理论有新的发展,工会工作成绩有新的突破。

二、认真贯彻《工会法》,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依据《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加快我区各校工会组织的建设,以教代会为载体推行学校民主管理,进一步提高各级学校民主管理的实效性。凡是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坚持一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不断完善和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省总工会《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的工会建设及建立教代会制度,加强指导,不断规范。

2.全面实施校务公开评估考核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是落实当的十六大精神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积极推动校务公开,让我区的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民主监督、参加管理”提高教师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本资料权属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严禁复制剽窃师的合法权益,促进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有利于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推行校务公开使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参政议政、献计献策,使所办的事公开、透明;干群之间互相理解,心气顺畅。营造了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的风气;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对校务公开的评估考核形成制度,分级考核、全面考核和揪查相结合,对全区各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科学管理,及时总结校务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实施后的效果等,使校务公开评估检查工作真正起到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实施。

3.发挥教育工会的监督和参与机制,当好校领导与教职工的桥梁作用。学校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监督与参与机制,对学校的重大改革包括教师的聘任、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会要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使改革方案尽可能符合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并经过教代会审议后实施。民办学校要逐步试行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建立协商关系,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化解矛盾、监督、协调劳动关系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4.关心全区教职员工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坚持送温暖活动,积极组织对因病、困、贫等贫困教师进行慰问,增强对广大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做教职工的贴心人。积极建议和促使学校行政建设好管理好教工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文艺娱乐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城市保洁管理处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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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效能革命”为载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以提高教师师德师风为目标,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奉献的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深入开展以“效能革命”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良好师德规范,作好本职工作。

2.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家教学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教学技能系列活动。发展我区教育事业需要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学校工会的主要工作要服务于教师队伍建设,找准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切入点,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意识;满腔热情地帮助、解决教师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各种实际困难;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通过拜师结对、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鼓励教师转变教学观念,快速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教学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四、以学校工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工会的自身建设,增强学校工会的战斗力

1.广泛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广泛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把建家活动与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开展“三育人”和创师德先进等活动结合起来,搞好“先进职工之家”、“先进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比。重点抓好民办学校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巩固成果、扩大组织、规范工作、增强活力、发挥作用的要求,继续推进民办学校的工会建设。

2.努力提高学校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学校工会干部要密切联系广大教职工,把教职工的需要、利益、满意程度,作为工作第一标准,配好配强学校工会班子,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会的综合素质。区教育工会还要着重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配合教育局做好校务公开的评估检查、考核工作,并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和经审监督工作。

五、加强开展女职委工作,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女教职工是我区教育系统中的一支重要主力军,是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工会要进一步健全女职委建设,要继续支持、协助女职委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利益;切实帮助解决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帮助女教职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我区女教职工的积极性,使她们在我区教育教学改革中作出重大的贡献。

六、积极主动地配合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区教育工会将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我区教职工的计划生育资料档案,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七、 协助教育系统退协开展各项工作

做好送温暖和慰问工作,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全区离退休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在新的一年里,区教育工会将在上级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协力将教育工会建设成为一个广大教师的知心人,真正起到桥梁的作用,凝聚和团结广大教职工的战斗力,为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奉献微薄之力。 城市保洁管理处工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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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2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全面提高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l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桂政发〔*〕192号)《国家教育部(原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教育教学业务”主要指小学内部的教学工作、德育工作、科研工作、学生管理、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业务。

第三条小学的工作重点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服从和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县内城区小学、各乡镇中心小学、各村小学及社会力量办学的小学。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根据我县小学校点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各中心小学,中心小学直接对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通过乡镇中心小学管理各村小学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小学,各村小学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小学直接对中心小学负责。

第六条县对小学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机构或部门有:县教育局教育股、教育局秘书股、教育局教研室、教育局电教站、教育局仪器站等,由教育局教育股协调管理。

第七条乡镇对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的机构是乡镇中心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是县教育部门领导的教育机构,同时又是协助县教育部门对本乡镇村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实施管理的事业机构;是本乡镇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的中心,同时也是本乡镇小学教育教学研究的中心,对本乡镇村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具有组织、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职能。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县、中心小学、村小学三级要根据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学管理制度,确保全县小学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应予奖励。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小学各学校在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国家教学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制度,保持良好教学秩序。严格执行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三)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籍管理。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休学手续完备。逐步取消留级制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巩固和发展“普九”成果,促进全县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积极组织开展校内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广泛开展校内听课评课活动,努力探索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律,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五)严格贯彻执行县颁布的教学常规,督促教师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教学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测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六)切实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法制观念和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德育工作要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

(七)应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认真上好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八)积极参加县级、乡镇组织开展的课堂教学改革研讨、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质量调研等活动;积极协助县级教研室部门和本乡镇中心小学在本校开展教研活动。

(九)加强本校教师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大力抓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鼓励和督促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其他形式的学历培训,提高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各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要上交教育局教育股,教研计划和总结要上交县教研室。各村小学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要上交本乡镇的中心小学。

(十一)积极完成县教育部门和乡镇中心小学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乡镇中心小学在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方面,除了要履行以上的职责外,还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发挥办学示范作用。乡镇中心小学要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在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师资培训、校园安全卫生、“两基”巩固提高等方面成为本乡镇小学办学的示范,带动全乡镇小学的发展,促进全乡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发挥小学教研中心作用。小学教研以乡镇中心小学为中心,全乡镇小学教研活动由中心小学组织实施。在中心小学校长统一领导下,由中心小学教研组牵头,组织全镇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讨等教研活动。中心小学校长、辅导员等领导应有计划地深入各小学听课、指导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

(三)发挥小学教师进修培训基地作用。乡镇中心小学是乡镇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基地.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乡镇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加强小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全乡镇适龄儿童档案,掌握全乡镇每学年适龄儿童人数,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己入小学的儿童,在中心小学造册建立学籍档案,并于每年9月底前报一份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五)负责本乡镇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两基”档案收集和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和配合乡镇政府履行义务教育办学责任,促进本乡镇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做好组织发动学生入学、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校舍建设等有关工作。

(七)在县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小学毕业考试命题和组织考试等工作,配合做好小学教学质量调研工作。

(八)完成县教育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县教育局、教研室、电教站、仪器站在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加强对乡镇中心小学的领导、管理和指导。

(二)检查督促各乡镇小学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抓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小学抓好学额巩固工作,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率,巩固和发展“普九”成果,促进全县小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指导各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开展全镇性的教研活动,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五)督促各乡镇中心小学加强对本乡镇各小学的教学常规管理,督促各学校和各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常规要求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县教育局的有关股室要根据新的小学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大力加强对小学教育教学业务指导与管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制度。学校要建立德、智、体、美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要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第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调研制度。县每学期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小学教育教学调研不少于1次;乡镇每学期开展全乡镇的调研不少于2次。调研前要制订出具体的调研方案,调研结束后要撰写出调研报告,并送交教育局、教研室分管领导和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

第*条校本教研制度。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有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与措施。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从改革实践中不断发展。各小学每周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集体备课、教学研究等活动不少于2小时(中心校每周星期一、三下午4∶00-5∶30,村小学每期星期一下午放学后,为活动时间),教师要做好业务学习笔记。各中心小学每学期要集中全镇各村小学的教师开展业务学习或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2次校际教研活动。

第十六条小学生专题教育活动制度。各小学每学期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各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要事先做好方案,事后做好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第十七条教学常规检查评比制度。全县的教学常规检查每三年1次,抽查每年1次;乡镇每学期抽查1次;学校每学期抽查2次。三级常规检查,事前均要制订出方案,检查结束后要撰写检查总结,并表彰先进的集体和个人,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第十八条课堂教学听课评课制度。县教育局各股室干部每年深入学校听课不少于20节。教研室教研员、中心小学业务辅导员每学年深入学校听课不少于80节,学校领导每学期不少于20节,学校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5节,听课后要进行评课。

第十九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制度。县级每学年举行全县的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活动不少于2次(由教研室小学组统筹安排);乡镇级不少于3次;校级语文、数学不少于10次,其他学科不少于1次。每次研究课事先都要制订出方案,定出研究专题,事后撰写活动总结。

第二十条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制度。县级的小学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每年不少于1次(可结合有关会议进行);乡镇内经验交流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校级经验交流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

第二十一条教学质量检测制度。根据我县在自治区立项的A类重点课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调查研究”的要求,县每学期组织1次部分年级和部分学科的教学质量检测。每次检测必须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深入分析,总结表彰。

第二十二条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制度和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制度。教学评比活动指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比赛、论文评比、优质课(含班会课)评比、说课评比等活动。县级每学期不少于1次;乡镇级自行举办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每三年进行一次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每次活动事先要制订出方案,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表彰。

第二十三条教育教学果奖励制度。修订完善《*县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每年表彰奖励1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总结推广先进的做法和经验。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3篇

一、适用范围

1.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适用本指导意见。

2.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义务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义务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义务教育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置。

义务教育学校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对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义务教育学校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小学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办法之前,暂按现行的教师职务制度实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到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以学区为基础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

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置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义务教育学校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特点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20.特设岗位不受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1.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2.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3.义务教育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4.义务教育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5.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6.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7.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0.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1.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3.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3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7.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8.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高等学校附属普通初中、小学的岗位设置的程序,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义务教育学校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1.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2.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3.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4.义务教育学校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5.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

46.义务教育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义务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47.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8.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49.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特点,对义务教育学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0.义务教育学校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52.义务教育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用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各类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相应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严禁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55.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八、组织实施

56.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工作事关义务教育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健康和均衡发展。

57.岗位设置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8.各地在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9.本指导意见由人事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适用本指导意见。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在确定岗位总量时,应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5%。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2%。

三、岗位等级设置

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学校各类岗位及结构比例的确定,要充分体现学校的性质和特色,特别是适应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紧缺专业建设和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专业技术岗位与相应教师职务序列相对应,设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划分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置的规定执行。

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普通高中相协调。

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在总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5.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技能操作任务较重的中等职业学校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点和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可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学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

20.特设岗位不受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1.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高级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高级讲师二级岗位、高级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理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助理讲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幼儿园使用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2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8.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9.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其中,受聘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3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3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五)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校(园)长

34.校(园)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任。受聘校(园)长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3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

3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38.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所属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9.县(县级市、区)所属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8条、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由学校自主聘任到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教师高级岗位聘任中,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4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4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48.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4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50.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聘用合同期满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5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3.各地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以及幼儿园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任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

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上述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

各地在实施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后,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职务管理办法执行。

八、组织实施

55.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岗位设置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学校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持续健康发展。

56.岗位设置工作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4篇

一、

指导思想

为了加快幼儿园素质教育进程,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我园把教师培养的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努力是教师了解前沿理论动态,拓展新的教育基础理论,扩大人文与科学领域知识面,学习并掌握最新的幼儿教育研究成果,研究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律,增强专业技能。形成园本化的课程特征和自身教育教学专长。

二、

培养目标和任务

结合《幼儿园指导纲要》,从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教育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使教师迅速成长成熟起来。通过一年的培训,力争使每位青年教师在政治思想、师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育人的实际工作能力方面达到合格水平。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批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能力的园级骨干教师队伍。

三、

培养对象

幼儿园全体教师,重点指教龄6年以下的青年教师。我园具有一支充满生机、乐于进去、奋发向上,大有希望的队伍,我们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坚持政治上高标准,严要求;业务上压担子、放手使用;生活上热情关怀,为她们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促使她们上一个台阶。

四、

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全体教师的思想建设,把师德修养放在首位。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规程》、《纲要》、《幼儿教师行为规范》等教育文件,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等,用正确的思想和理念激励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幼,安心于自己的教育教学岗位的思想观念。

(二)

通过以老带新结队子,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

教师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艺术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是做好教师工作的基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首先要提高教师的素质,因此,我们把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作为培训重点。在培训中,我园仍将以“以老带新,以优带新,以学促新”等方式,牵动整体教师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开展“师徒结对”试点工作,共同成长的方式发展教师队伍。我们将通过对青年教师的跟踪培训,即指导备课——听课——评课——总结等环节,推进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教科研培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研能力。

成立幼儿园课程研究小组,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引导教师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展开教育教学的研究,学期结束做好各项总结。

(四)狠抓教学常规,在备课与上课、听课与评课等方面着重指导。

(五)做好其他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后勤组做好保健医生、保育员、厨房工作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作为重点,力争使人员素质得到提升。

附:教师培训活动安排

月份工作安排

三月份安排安全教育培训。

四月份幼儿常见疾病及预防培训。

五月、六月份安全部分老师去市里培训。

八月份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师德培训培训。

九月份厨师食品安全培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十月份保育员的技能培训、开展教师教研活动。

十一月份安排部分老师去市里培训、全体教职工进行户外拓展活动。

元月份检查教师教案、教育笔记。上交各项学期工作总结。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5篇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学校内涵建设为主线,以国家示范标准为底线。狠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学队伍建设,着重督导,细化常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全体教师在改革教学模式、改革评价模式、创新教育内容、教育信息化等方面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改革评价手段和方法,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监控,推动学校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持续前进。巩固国家示范成果,彰显学校示范形象,提升示范拓展价值,实现县委"职中做强"的规划目标。

三、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二)抓创建,提升学校运行效率。一是加强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各方面的工作,继续创建市级文明窗口单位。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狠抓师德师风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创新运用新媒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炼校园精神文化,营造师生员工教有其所、学有其所、乐有其所的文化氛围,确保学校有序高效、和谐稳定。

(三)抓项目,提高学校办学品位。一是持续推进二校区建设,学校国家示范标准是建立在新校区的基础之上,只有完成新校区的建设,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教学、实习、实训、师生生活条件,才能夯实学校长期发展基础。今年预计投资1000万元,完成运动场地、现代农艺等四个重点建设专业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四月底之前完成一期工程后期建设,五一假以后,部分专业搬入新校区。二是努力争取政策支持,适时启动教师小区建设,彻底解决教师住房窄小、破旧、潮湿阴冷的难题。三是推进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中高职衔接试点以及教育信息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融入到常规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逐步形成规范机制,确保学校有教师在各级行政部门举办的竞技活动(如湖南省首届微课大赛、全国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比武)等项目中荣获奖励。四是主动协调关系,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县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在年度内创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四)抓改革,扎实推进深度课改。《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一是加强校企合作,成立校企合作教材开发研究室,共同开发课程和创新教材,二是强力推行与企业岗位工作任务接轨的教学模式,实施项目和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三是规范"工学交替"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四是拓展就业渠道,着力提高就业档次,确保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86%、满意率达95%以上。

(五)抓质量,提高学校办学声誉。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作为职业学校必须重视学生技能培养。一是逐步推行"以赛代考",力争在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等大型项目中获取优异成绩。二是确保在专业技能抽考、职业能力考试等项目中达到国家示范标准。三是严格高三管理,加强高考研究,重视高考信息,力争2015年对口高考本科上线人超过60人,专科上线率达100%.

(六)抓法治,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教育发展的根本保障和客观需要,学校的发展也离不开法治。一是加强法治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打造"文明、和谐、平安"校园,确保校园安全事故率为0.二是依法治教,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规范教与学的主体责权利。三是依法治校,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校的基石,组织精干力量拟定《湖南省隆回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章程》,以此引领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厘清学校处室(专业科)职责权限,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七)抓规模,提高学校办学效益。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招生网络,完善招生制度,确保学校办学规模达到国家示范标准,完成全日制学历教育招收新生1500人。二是组织精干力量,集思广益做好培训,提高培训效益。力争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800人;就业技能培训500人;其他培训1000人。

(八)抓服务,提升师生幸福指数。一是加强校产管理,杜绝一切浪费现象。二是降低服务性经费支出,在2014年的基础上降低10%.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师生满意率达85%,提升全校师生的幸福指数。

(九)抓谋划,携手共绘学校蓝图。2015年是全面完成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好"十三五"建设与发展路径的关键之年。一是认真学习文件与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明确规划编制目的;二是深入了解规划背景,全面总结学校"十二五"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坚定转型发展定位;三是建立咨询论证制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四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各部门通力协作编制学校《隆回职业中专"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为学校后示范时代的发展设好计、描好图。

四、具体工作考核评价

1、由督导室根据《隆回职业中专考勤方案》统筹全校教职员工的出勤考核,并落实惩处。

2、由专业科协助教务处根据《隆回职业中专教师教学质量方案》负责全校的教学质量管控。

3、由专业科、教务处、总务处协助政教处根据《隆回职业中专班务工作评价方案》负责全校各班管理评价。

4、由督导室协助纪检室根据《隆回职业中专专业科处室评价方案》负责全校职能部门评价。

5、由教务处、政教处协助督导室根据《隆回职业中专晋级评价方案》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职评工作。

6、由教务处、政教处协助督导室根据《隆回职业中专年终考核方案》落实年终考核。

7、由教务处、政教处、专业科、督导室等协助总务处根据《隆回职业中专教工绩酬分配方案》落实全校绩酬分配。

考核实行"晒绩"与"赛绩"相结合,责权利公布上墙,晒于众人面前。每月进行考核公布与评比,把经常考核、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评分,奖优罚劣。

五、具体工作月份安排表

具体安排见《隆回职业中专业2015年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月份安排表》,见第7、8页。

月份

序号

主要工作

责任部门

备注

1

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精干力量撰写学校章程。

校长室

长效工作

2

学生学杂费在开学后十天内全部到位。

总务处、专业科

期内工作

3

做好保学控流工作,紧抓教学常规,将学生流失率控制在6%以下。

专业科、教务处、政教处

长效工作

4

技能大赛项目工作。

教务处、专业科

上学期工作

5

创新环境,企业文化、廉政文化进校园。

办公室

长效工作

6

新校区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

总务处

期内工作

7

充实实习设备,改善实习条件。

总务处、教务处、专业科

期内工作

8

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三通”平台有效运行。

信息中心、教务处

长效工作

9

课程改革推进分析。

教务处、专业科

长效工作

10

实施与完善“三心教育”。加强学生干部培训,实行学生自治。

政教处、团委

长效、期内结合

11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政教处

长效工作

12

引入企业进校园,推进“校企合作”。

招生就业培训处、专业科

长效工作

13

组织常规工会活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工会

长效工作

14

规划课题的准备与申报。

教务处

长效、期内结合

15

认真做好服务部工作,确保师生满意率达90%以上。

服务部

长效、期内结合

16

处室(专业科)工作状态分析。

督导室

长效、期内结合

17

财务会审。

工会、纪检、总务、服务部

期内工作

1

评估课改推进状况,制订课改“攻坚”计划,向“深水区”推进。

教务处

长效工作

2

抓好就业工作,学生就业率达100%,月薪三千以上。

招生就业培训处

期内工作

3

做好招生的各种准备工作。

招生就业处

期内工作

4

技能竞赛市赛、会计证考试。

教务处、专业科

长效、期内结合

5

重点项目申报准备。

信息中心

长效、期内结合

1

服务部工作测评与整改。

校长室

长效、期内结合

2

组建招生团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招生就业处

期内工作

4

掌控第二校区建设进度,确保五一劳动节前能投入使用。

总务处

期内工作

5

工学交替安排。

招生就业培训处、专业科

期内工作

月份

序号

主要工作

责任部门

备注

1

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多元化评价。

教务处

期内工作

2

完成招生宣传扫尾工作。

招生就业培训处

期内工作

3

决战高考,确保2015年高考本科上线60人,专科上线率100%。

教务处

期内工作

4

“课程包”检查与评比。

教务处、专业科

期内工作

1

选送教师参加国家、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安排教师下企业实践。

教务处

期内工作

2

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新生交费、报名。

招生就业培训处、教务处、总务处

期内工作

3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招生就业培训处、专业科

期内工作

4

制订职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金额突破100万元的任务。

招生就业培训处

期内工作

1

实行中层干部调整,实施全员聘任。

校长室

期内工作

2

校产维护与维修。

总务处

期内工作

4

组织新生、高三入校,完成全日制学历教育1500人的招生任务。

招生就业培训处、教务处

期内工作

1

“十三五”规划撰写组织。

校长室

长效工作

2

二年级开学,保学控流。

教务处、专业科

期内工作

3

各种经费清查。

总务处

期内工作

4

黄炎培创业规划大赛筹备与申报。

团委

期内工作

5

做好新生注册工作

教务处

期内工作

十、

十一

1

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督查与分析。

信息中心

期内工作

2

学校教育教学与常规管理评估。

教务处、政教处

期内工作

3

专业课教师说课比赛及专业带头人评选。

教务处

期内工作

4

教师业务考核与校本培训。

教务处

期内工作

十二

1

强化计划生育措施,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万无一失。

妇委会、工会

长效、期内结合

2

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年终目标管理总分排分稳居第一。

办公室、督导室

期内工作

3

专业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项目评比。

教务处

期内工作

1

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总务处

期内工作

2

做好绩效文明考核等迎检工作。

办公室

期内工作

3

做好教师年终考核工作。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6篇

9月9日,总理专程到北京师范大学,看望刚入学的免费师范生并同师生座谈。总理指出,“教育事业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教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国家兴衰在于教育,教育好坏在于教师。从这一点来说,师范教育可以兴邦。”他再一次强调,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建立相应的制度。这个具有示范性的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这一切都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寄予殷切希望,对师范教育寄予了厚望,这给我们教育工作者以巨大的关怀、巨大的鼓舞,这必将转化为我国亿万教育工作者投身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巨大热情和力量。

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工作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教育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重点。建设一支与时展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核心要求,是我们完成“巩固、发展、提高”三大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建设一支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新要求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将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不渝的关心、支持,需要教育系统长期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随着教育的全面普及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素质,将是社会关心、家长关注、舆论聚焦的突出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全力以赴解决的重大问题。

近些年来,教育部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加强教师队伍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具有重要影响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认真组织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2007年“两会”期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按照国务院要求,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与六所师范大学一起共同研究制订实施办法。5月9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由于政策宣传到位,工作组织到位,2007年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考生认同度高,报考踊跃,生源质量整体好于往年。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向中西部倾斜得到落实。免费师范生来源地区,中西部20个省份占到90.8%。其中西部占58.0%,比2006年提高了17.8%;中部占32.8%,比2006年降低了8.7%。

2.生源数量充足,考生报考踊跃。重点线上报考免费师范生人数大大超出计划招生数,均达到数倍以上。

3.生源质量良好,中西部地区更为明显。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提档线平均高出省重点线约30分。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平均成绩高出省重点线约41.7分。

4.生源结构得到改善,农村优秀生源比例提高,男生比例增加。生源结构的积极变化,有利于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回所在省份任教,有利于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而且,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着眼于把免费师范生培养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专家,精心研究制订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培养模式的改革,配备优秀师资、用最好的资源培养师范生。各校目前正在对免费师范生进行专门的入学教育,增强其从事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他们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二、努力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

随着西部“两基”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补充高水平教师,需要创新教师补充机制。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当年招聘特岗教师1.6万余名,覆盖13个省、260个县区、2850所农村中小学。今年将招聘特岗教师1.7万人。2004年启动实施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三年招收2325名优秀本科生到中西部23省291个县农村学校任教。这些计划的实施为农村学校输送了一批高学历优秀人才,对改变农村教师队伍面貌将会产生深远影响。

三、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为了全面加强农村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在成都召开了现场会,今年又在沈阳召开了现场会。2006年,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加大区域内教师交流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予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是学校均衡,学校均衡的的关键是教师均衡。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教师交流,就是在我国目前国情下,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贯彻落实城市反哺农村、东部支持西部政策在教育上的具体体现。近些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县域内城镇教师定期支教、大学生志愿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特级教师讲学等措施,积极推动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与此同时,教育部积极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不少师范院校都采取有效措施,不同程度地加以推进。教育部为此专门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推广经验。今年又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促进高师院校面向基础教育,加强实践和实习环节,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和农村师资水平。

四、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成长离不开实践,教师职业需要终身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有力地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目前,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展开,已有一批省份实施高中课程改革。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培训和教育专业发展的任务也越来越紧迫。教育部一直十分重视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2001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2004年,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提出了“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实施《2003――2007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截至2006年底,全国800多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80多万高中教师接受了不低于40学时的新课程培训。其中由教育部拨付专项经费直接支持培训新课程骨干教师3万多名。各地在新课程改革实践中,创造了多种形式,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五、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目前,以任职培训、骨干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等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的教师培训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同时,加强了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2007年,教育部组织实施了、援疆培训项目和西部农村教师远程培训计划。组织专家“送培进藏”、“送培进疆”,采取集中培训和光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新疆培训了2000余名骨干教师。采取以卫星电视为主的远程教育方式,直接组织开展了对西部100个县、约15万名农村教师的远程集中培训。同时通过互联网、卫星电视、光盘等方式间接培训了100余万名农村教师。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7篇

关键词:学校体育;体育教师;中国

中图分类号:G8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9)05-0041-04

Current sta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China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BAO Ying1,LIU Hai-yuan2

(1.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Dalian University,Dalian 116622,China;

2.Department of Theory,Capital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Beijing 100088,China)

Abstract: There are approximately 500 000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elementary and middle schools and institutes of higher learning in China. This number is less than the numbers of teachers for other disciplines. The author figured that there is a shortage of totally 300 000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China, and 3/4 of them are in elementary schools. The reasons for the shorta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s are the followings: the physical education discipline is not highly regarded;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s are not sufficiently staffed; there is a lack of physical education staffing system and the qual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 cultivation is not high. The authors offered such related suggestions as scientifically examine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 staffing as well as establish and implement policies and measures conducive to strengthening the buildup of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s.

Key words: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physical education teacher;China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没有高水平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教育事业的成败,从根本上讲,取决于教师队伍的素质。当前学校体育教师队伍的状况并不乐观,数量总体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学校体育事业乃至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要求:要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体育课时大幅度增加的实际,重新核定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编制数额,保证体育教师的合理配备[2]。《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提出中小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基本标准: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根据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3]。但目前我国体育教师总量究竟如何,缺失的原因是什么,该怎么样解决,本文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为我国学校体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为国家更好地研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服务。

1体育教师数量总体情况

1)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的《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7年)》数据整理得知:我国普通高校、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和小学共有体育教师488 344人;另外,中等职业学校有文化艺术与体育类教师41 686人,如果按50%的比例折算,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师则有20 843人。所以,估算得出我国大中小学体育教师数量总计约509 187人。其中普通高校54 992人,中职20 843人,普通高中70 843人,普通初中166 033人,小学196 476人[4] (表1)。

表1是各学段体育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比例。我国体育教师总数依各类学校排序从多到少的是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基本与我国这5类学校总数分布比例相当。各类学校体育教师占学校教师比例总数平均为4.1%,即各类学校100名教师中平均约有4名体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小学,体育专任教师较少,分别为2.4%和3.5%。

2)中小学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数量的比较。

在我国50多万的体育教师队伍中,中小学体育教师约占43万,占总数的80%,所以,中小学体育教师是我国体育教师的主体。那么中小学体育教师数量与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数量相比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9年总课时为9 522课时,每学年按35周计算。小学体育、初中体育与健康占9年总课时的10%~11%。其中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两年共计280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4年共计42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课时,3年共计315课时。9年合计共1015课时,占9年各学科总课时(9 522)的10.7%;而语文占各学科总课时的20%~22%,数学为13%~15%,政治(思想品德)为7%~9%,外语为6%~8%[5]。相比较得知,体育(与健康)课程学时在九年义务教育中比例排第3位,按常规推理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教师的总量也应排在第3位,也即各学段体育教师数量与其他学科教师数量相比也应处于第3位。但实际上,小学按教师数从多到少排序,体育列第4位,与语文、数学教师数相比约少210万人;初中按教师数从多到少排序,体育列第7位,与语文、数学教师数相比约少49万人;普通高中按教师数从多到少排序,体育列第9位,与语文、数学教师数相比约少16万人。总体来说,中小学体育教师数量没有达到课程学时要求,与语文、数学教师相比,数量差距较大。

3)各学段体育师生比及中小学体育教师缺额数。

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学校体育教师的总量情况,是否满足了教学需求,可以通过各学段体育教师数与学生数之比(即师生比)来反映,也可通过各学段每校拥有体育教师的平均数来反映。各学段体育师生比分别为:普通高校0.22%、中等职业学校0.10%、普通高中0.28%、初中0.28%、小学0.18%,中等职业学校和小学体育师生比最低,中学基本相当(见表2)。

总体来看,在小学每千名学生有1.8个体育教师,每所学校不到1名体育教师;在初中,每千名学生有2.8名体育教师,每所学校有2~3名体育教师;在高中,每千名学生有2.8名体育教师,每所学校有4~5名体育教师;在中等职业学校,每千名学生有1名体育教师,每所学校不到2名体育教师;在普通高校,每千名学生有2.2名体育教师,每所学校有28~29名体育教师。

如果用中小学学生数除以国家规定的班容量(中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为45人、小学为40人),可以得出中小学有多少个班,再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小学平均按6个班、初中平均按7个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平均按8个班配备一名体育教师[6],则可测算出中小学所需的体育教师数,用各类学校所需体育教师数减去现有体育教育数即为我国学校体育教师的缺额量。

根据计算得知,我国目前中小学体育教师缺额量为294 111人,其中小学缺额最多,为243 691人;中等职业学校缺额为34 351人;初中为16 069人;高中体育教师基本不缺。

从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团调查的结果,也充分证实了中小学体育教师缺额的现象。如山西省大同市南郊中小学体育教师配备率为42.4%,广灵县体育教师配备率为30%。福建省小学体育教师缺口为6 547人,中学体育教师缺口为4 922人。重庆市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配备率为73%。广东省现有体育教师10 047人,其中专职体育教师不足40%,农村学校80%以上为兼职体育教师,按国家要求,实际缺额专职体育教师1.2万人。甘肃省近70%的学校体育教师为兼职。河北、浙江、安徽学校体育师资缺额现象也十分严重。

2体育教师短缺的主要原因

1)对体育学科重视不够,导致学校体育教师长期配备不足。体育学科弱势地位在大中小学普遍存在,多数学校在配备和招聘体育教师方面不够重视,学校体育教师得不到及时补充,导致体育科教师短缺。

2)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时的增加,导致学校体育教师结构性缺编。自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体育(与健康)课程课时增加,小学1~2年级由原来每周2课时增至4课时,3~9年级每周2课时增至3课时。由于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时的增加,对体育教师的需求大大提高。但是,大多数学校却由于教师总编制限制,无法增加教师数量,出现了体育教师结构性缺编现象。

3)体育教师配备制度性缺失,导致学校在配备体育教师时无充分依据。一所学校应该如何按比例配备体育教师,怎么去配,在国家层面以前没有指导性政策,导致各地各校在补充体育教师时“随心所欲”现象较为严重。

4)高校体育教育专业设置和培养人才质量及就业形势,亦是造成体育教师不足的因素。2008年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点共有282个,培养了大批的准体育教师。但是,由于现在高等教育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体育学科自身的滞后性,一些高校的体育教育专业办学质量较差,未能很好地根据大中小学所需体育教师的需求进行调整和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的部分学生不能胜任体育教师岗位,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以及部分学生不愿去县镇和农村中小学从事体育教学工作。

5)体育教师待遇较低,造成体育教师流失现象严重。体育教师工作量较大,不发达和农村地区工作环境较差,再加上部分其他学科教师和领导对学校体育的漠视,导致体育教师“同工不同酬”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工作的信心,导致部分体育教师流失。

3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1)科学核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按国家要求,配齐体育教师。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区

域内各学段在校生规模分别核定小学、初中、高中及大学的教职工编制,并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尽快配齐体育教师。

2)制订有利于加强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如福建省为了解决教师队伍匮乏的现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着力解决包括体育教师在内的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前3年全省先核增6 500个编制,优先用于补充农村小学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江苏常州市在新进教师中加大体育教师的比例;山东青岛市通过解决体育待遇问题,使体育教师重返教学岗位;湖北仙桃市对班主任和有特长的教师经过培训后兼教体育,浙江舟山市聘用社会体育工作者兼职体育教师,湖南岳阳市针对农村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采取教师送教、中心校统一配专职体育教师等办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甘肃省针对农村中小学缺少体育卫生教师的实际情况,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进行转岗培训,以缓解体育卫生教师紧缺的矛盾,同时将体育教师培训纳入本省六大教育工程,举办多种形式的体育教师培训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3)合理规划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布局,深化高校学生培养模式和课程改革。优化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培养院校布局结构,有计划地建设好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资培养基地。据统计,2007年体育院校所有专业毕业生数为22 607人,招生25 909人,在校生92 526人,填补离30万体育教师的缺额还比较远。因此,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遵循按需培养的原则,合理确定师范生培养规模和结构。扩大面向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研究生教育规模,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举办研究生层次的教师教育。采取切实措施,吸引优秀青年读师范,鼓励优秀人才当体育教师。根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标准,推进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加强体育教育专业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紧密结合,调整体育教育专业学科结构,建立适应各地体育教学需求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不断提升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办学质量。高校体育教育专业要加强与基础教育学校的联系,结合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组织体育教育专业教师和本科生定期到中小学进行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对体育学科师资可实行定向培养,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农村学校任教。积极做好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鼓励学生到基层学校任教。

4)完善顶岗实习支教制度,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所谓顶岗实习支教制度,是指师范类高年级学生在经过系统培训达到中小学教师的基本要求后到基础薄弱的农村中学进行为期半年的或更长时间的“全职”教师岗位锻炼,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中小学被顶岗教师进行置换培训。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和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通过顶岗实习支教,一方面可以缓解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矛盾,使一部分体育教师可以有时间和有机会参加高校的学历教育和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培训;另一方面,可以为高校教师培养提供稳定的教育教学实践场所,让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深刻体验和认识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师的专业特性,培养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实践创新能力,成为具有专业化水准的体育教师。

5)提高福利待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体育教师社会地位。对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先进评选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对体育教师担任体育课教学工作量应与其他学科同工同酬。对体育教师从事课外体育活动、课间操、课余体育运动训练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常规性学校体育工作合理计入教学工作量。积极落实体育教师福利待遇,为体育教师从事学校体育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当前,正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深入实践阶段,也是研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初始阶段,如何能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列入规划纲要,如何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体质健康,均需不断深入思考和研究。面对30万体育教师的短缺,须采取积极措施,优先发展,才能使国家的各项学校体育政策落到实处,才能惠及到亿万青少年。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S]. 中发[2007]7号.

[2]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S]. 教体艺[2006]5号.

[3]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S]. 教体艺[2008]5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7年)[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8篇

    1、  协助校长制订并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制订实施教导方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审查教研组、年级组和班主任工作计划。

    2、  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善,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协助校长室选配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3、  组织管理德育工作:

    1)     协助校长加强德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纲要,制定并执行本校德育工作计划。

    2)     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的有关纪律制度,加强常规训练,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3)     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特点,确定德育教育主题,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校其他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     指导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工作。指导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制定计划,开展年级组和班级工作,定期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例会,研究班集体建设,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5)     组织学期末的班主任集体、班集体考核。组织先进班集体、班主任评比工作。

    6)     安排学校值周工作,指导教师认真履行值周职责,做好学校值周工作小结。

    7)     领导和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娱、体育、读书、美术、书法等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8)     组织校外教育网,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做好与家长和社会少年教育组织的联系工作,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

    4、  组织管理教学工作

    1)     组织教师学习贯彻教学计划、课程标准以及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并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学校的教学工作。

    2)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立稳定的、科学的、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全面实施。

    3)     指导教研组工作,检查教研工作计划和教师学科教学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4)     通过听课评课、检查学生作业、分析学生成绩、召开师生座谈会及个别谈话等开工,了解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帮助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需要开展教学(课题)研究,改进教学方法,使用先进的教学技术手段,不断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5)     安排听课周、观摩课等,加强教学研讨,组织并指导教师撰写论文、案例和教学设计,及时反思,总结教学经验。多种形式培养教学骨干,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6)     深入教育第一线,兼任一门学科,经常听课,每学期校内听课不少于20节,切实掌握教学第一手资料。

    7)     做好命题的组织工作和审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质量分析,每学期对教师进行听课情况汇总和教学质量分析。

    8)     安排好作息时间表、日课表和课外活动表。

    9)     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多种进修学习。

    10)  管理好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自然仪器保管室、电教室、多媒体室、文印室等教学辅助部门的工作。

    5、  组织管理体卫工作

    1)     关心学生身体健康,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增强学生体质。

    2)     认真检查贯彻体育课程标准情况,切实提高体育课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体育组组织开展学生群体体育活动。

    3)     指导卫生老师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及时检查总结。

    4)     加强预防近视工作,严格控制近视的新发病率。

    5)     注意防治流行病、常发病以及伤害事故的发生。

    6、  组织领导教务工作

    1)     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2)     做好招生、编班、成绩考核、奖惩、休学、转学、毕业学生名册等学籍管理工作。

    3)     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及时记录、搜集、归类。

    7、  做好教师考核工作

体育教师业务工作总结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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