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环境贸易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10 20:28:50

环境贸易论文

环境贸易论文第1篇

1.腐败通过作用于规模效应改变对外贸易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当腐败水平较低时,收入差距较小,这有助于拉动国内消费需求,但不利于出口规模的扩大,在改善当地环境的同时扩大了进口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改善了当地环境;反之,腐败水平上升会导致收入差距拉大,致使国内内需不足,促使企业扩大出口规模从而恶化了当地环境,同时,内需不足一方面会直接减少国内市场对进口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使得国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促使一国采取贸易保护而减少进口,进而恶化了当地环境。

2.腐败通过作用于结构效应改变对外贸易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当腐败水平较低时,收入差距较小,伴随人们收入的增加,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会整体优化,这有助于提高出口商品的结构,减少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出口,从而改善了当地环境;反之,腐败水平上升会导致收入差距拉大,广大低收入群体的存在不利于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进而致使出口商品结构低下,出口商品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从而恶化了当地环境。

3.腐败通过作用于技术效应改变对外贸易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一方面,当腐败水平较低时,用于进口技术和设备的资金就较多,这有利于促进当地环境技术的提升,进而有助于对外贸易通过技术效应改善环境;反之,随着腐败水平的上升,用于进口技术和设备的资金就会减少,这不利于促进当地环境技术的提升,进而阻碍了对外贸易通过技术效应改善环境。另一方面二是当腐败水平较低时,用于研发支出、教育支出、健康卫生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就较多,也有助于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些有利于促进研发水平、人力资本和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吸收对外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进而有助于对外贸易通过技术效应改善环境;反之,腐败水平的上升会降低用于研发支出、教育支出、健康卫生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也不利于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阻碍了研发水平、人力资本、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对外贸易通过技术效应改善环境。

4.腐败通过作用于环境规制改变对外贸易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伴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人们对于环境规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腐败水平较低时,外贸企业所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会促使政府通过提高环境规制而提升社会福利,并且通过行贿以左右政府降低环境规制的概率较低,这些有利于对外贸易改善环境。相反,当腐败水平较高时,外贸污染企业会加大行贿力度,提高政府降低环境规制的概率,因而不利于对外贸易改善环境。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设:当一个地区腐败水平较低时,对外贸易会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当腐败达到一定水平后,对外贸易会加剧当地环境污染。

二、实证研究

1.模型设定、变量测度和数据说明对于环境污染水平的测度

现有文献一般用单一或几个环境污染指标或综合环境污染指数来衡量,多数文献是采用单一或几个环境污染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本文借鉴多数学者的做法,采用人均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来测度。对于经济规模的测度,本文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环境库茨涅茨曲线(EKC)假说认为,当一个国家经济规模较低时,环境污染的程度较轻,但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环境恶化程度随经济规模的增加而加剧;当经济规模达到一定水平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又由高趋低,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即环境污染和经济规模之间呈倒U形关系,因此,为了验证该假说,我们在模型中加入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平方。对于产业结构的测度,本文用第二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一般理论认为,在一国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工业化往往需要利用大量的资源,消耗大量的能源,加剧了环境污染,但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经济增长方式会逐渐转向集约型增长,产业结构也会升级,此时第二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会趋于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会迅速提升,从而会改善环境质量。对于技术进步的测度,本文借鉴许和连和邓玉萍(2012)的做法,采用资本劳动比来衡量技术进步。资本劳动比较高意味着技术效率较高,能够提高技术进步速度和减污技术能力;并且,资本劳动比上升往往意味着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产品的资本技术含量也将随之增加。一般理论认为技术进步使得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进行生产成为可能,因此会减少污染排放量,改善环境。这里需要对资本进行计算,我们使用“永续盘存法”。劳动力投入量用各地区年末就业人数来衡量。对于环境规制的测度,本文采用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和排污费收入之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一般理论认为,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也将提高环境规制,加大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和惩罚力度,进而改善环境质量。对于对外贸易的测度,本文采用进出口总额来衡量。一方面,对外贸易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使发展中国家了解国际环境标准和国别标准以及国外消费者的环境偏好,当这些被发展中国家消化吸收后可以改进其自身的生产方式,推动改善环境管理,加强环境措施和提高环境标准。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一般有着比较低的环境规制,对外贸易会使发展中国家成为“污染避难所”,促使发展中国家降低环境规制以维持或增强国际竞争力,出现所谓向底线赛跑的情形,从而恶化了环境。总之,对外贸易会通过规模、结构、技术和规制等多种渠道对环境污染产生影响,是否改善或恶化环境取决于这些渠道作用的综合结果。对于腐败的测度,本文采用每十万地区总人口中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人数来衡量。腐败往往会通过扭曲一国环境政策、降低环境管制力度、阻碍环境治理投入、减少环境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引进投入等渠道加剧一国环境污染。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的测度,本文采用各地区的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一方面,外资流入把“绿色”节能技术或“清洁”技术传播到发展中国家,并通过技术示范和溢出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的生产率,节约要素资源禀赋投入并改善环境质量,即外资的技术效应降低了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外资看重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程度高的加工制造业,且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竞相降低环境规制吸引外资致使环境恶化,即外资的结构效应和环境规制效应加剧了环境污染。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对环境的影响尚不能确定。上述变量的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各地区的统计年鉴和《中国检察年鉴》。

2.内生性问题

如果这里直接对计量模型进行回归可能会因解释变量的“内生性”而导致估计偏差,内生性来源于几种因素:一是引入了被解释变量一阶滞后项作为动态项,该项易和随机误差项存在相关关系;二是各地区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高速增长,即更多的环境污染通常会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又能够进一步吸引外资流入,并且经济增长也能够带来更高的贸易开放度,因此,更多的外资流入和更高的贸易开放度可能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可见,即使回归结果表明外资、对外贸易与环境污染关系显著,也不能断言两者对后者有加剧作用,这里最小二乘法已经不能一致和无偏地估计系数,因此本文运用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进行实证分析。

3.实证结果分析

腐败对于地区对外贸易环境污染效应的影响。表明,没有引入腐败变量时,对外贸易加剧了环境污染,但并不显著。在模型2中引入了腐败这一变量,回归结果显示腐败通过扭曲环境政策、降低环境管制力度、阻碍环境治理投入、减少环境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引进投入等渠道加剧了环境污染。在模型3中进一步引入了对外贸易和腐败的交互变量,发现该交互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腐败水平的增加通过规模效应、结构效应、技术效应和环境规制加剧了对外贸易的环境污染,这也说明对外贸易恶化环境是有条件的,而其中一个条件是腐败水平较高。中的回归结果还可知,由于加入了对外贸易和腐败的交互变量,对外贸易的回归系数由不显著的正数变为显著的负数,这说明控制腐败对对外贸易的环境污染效应后,对外贸易改善了环境质量。这可能是由于中国货物出口和服务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货物出口中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和服务出口中的新兴服务出口比重均大幅增加,2009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和新兴服务出口比重分别为31.4%和43.3%,出口商品结构升级降低了环境污染;还可能是由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每年平均花费一百多亿美元进口了大量的技术和设备,促进了技术进步,加上中国的研发水平提高、人力资本增加和金融发展,提高了对外贸易技术外溢的吸收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了环境质量;并且还可能是由于对外贸易增加了中国的就业人数,提高了人均收入,从而致使人们对清洁环境的需求增加,促使中国环境标准提高,导致环境污染下降;最后还可能是由于国外绿色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因素,使中国污染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所占的比重很小(2009年仅为2.72%),并且仍有下降的趋势,从而致使环境污染下降。上述这些效应超过了出口增加所引起的环境污染规模效应。中的回归结果显示对外贸易的回归系数为负数,对外贸易和腐败交互变量的回归系数为正数,两者方向相反,所以对外贸易对环境污染是否加剧将取决于腐败水平。本文依据回归系数计算出对外贸易加剧环境污染的腐败水平临界值约为2.97,也就是说当腐败水平低于2.97时,对外贸易会降低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对比2009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腐败水平可以发现只有北京、上海、河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和四川的腐败水平低于临界值,对于这9个省市而言,对外贸易改善了环境质量,而全国其他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腐败水平均高于临界值,这意味着这些省市的对外贸易加剧了环境污染。这也证实了本文的假设,即腐败水平较低时,对外贸易改善了当地环境质量,而当腐败达到一定水平时,对外贸易加剧了当地环境污染。进一步从区域角度来看,2009年东部地区的平均腐败水平约为2.89,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平均腐败水平分别约为3.64和3.91,说明在我国三大区域中只有东部地区的对外贸易改善了环境质量,而中西部地区的对外贸易加剧了环境污染。下面会进行稳健性检验,即分别基于东中西部地区数据进一步验证该结论。还可知其他变量与环境污染的关系。经济规模与环境污染成倒U型曲线,说明EKC假说在中国成立,符合预期;产业结构降低了环境污染,这可能是由于第二产业内部行业结构调整在由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在由污染产品向清洁产品的方向转变,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已初见成效;技术进步、环境规制变量均改善了环境质量;而外商直接投资可能由于结构效应和环境规制效应大于技术效应,致使其加剧了环境污染,但这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是因为本文采用实际利用外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外商直接投资,而中国各地区的实际利用外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均太小,2009年最高的地区也低于10%,各地区平均值仅为3%。

三、相关政策建议

环境贸易论文第2篇

[关键词]WTO国际贸易劳工标准

一、劳工问题产生的经济背景和法律背景

在国际贸易发展之初劳工问题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并没有引起普遍的关注。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日益自由化,整个世界日益处于相互联系之中,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流动,反过来又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在很多方面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同步进行。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各国之间经济利益的不平衡,矛盾和冲突的不断产生,诸多与国际贸易有着密切的联系的社会问题,如贫富分化、某些地区人权的削弱等也随之出现,而劳工问题与贸易关系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下产生。

国际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化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劳工问题主要是劳工标准问题便在其中。20世纪初期,工人工作条件恶劣,工人运动蓬勃发展,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公平,协调劳资关系,成立了国际劳工组织,其首要任务是制定和促进国际劳工标准。

WTO的成立奠定了经济全球化世界格局的基础,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贸易自由化的迅速发展,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各方面矛盾日益明显,特别是近几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不断指责发展中国家凭借其较低的劳工标准获取出口价格竞争优势,对发达国家进行“劳动力倾销”。而且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为国际摩擦的一个新焦点。

首先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是美国,从1890年开始,美国便禁止进口囚犯生产的产品,1930年又将禁止进口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1953年美国又建议关贸总协定采取更一般的手段来处理包括囚犯劳动在内的不公平工作条件问题。1973年到1979年东京回合谈判中美国又倡议建立类似的多边协议,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反对而没能通过。

1996年12月在新加坡的WTO首届部长级会议上,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将“核心劳工标准”作为新议题被明确列入宣言的23个内容之中。宣言指出:“我们再次承诺,遵守国际承认的核心劳工标准我们相信,通过增长和进一步的贸易自由化而促进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有助于这些标准的改善。我们拒绝劳工标准作为保护主义目的作用……”[1]该宣言实际上意味着发展中国家成员方承认劳工标准是一个“问题”,并承诺应予解决。在这次会议上,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做出很大让步,也付出了很高代价。1999年12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的WTO部长级会议上,劳工标准问题再次引起激烈争论,由于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与发达国家成员方的尖锐对立和在自由贸易等一些重大问题上无法达成妥协,谈判破裂,结果西雅图会议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成果。这次会议后,各成员方都认识到了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劳工标准问题的严重性。在2000年2月19日闭幕的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十届大会上,发展中国家对劳工标准达成了重要共识,拒绝把劳工标准纳入国际贸易制度中,强调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和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而发达国家也在进行紧密磋商,力求协调立场统一行动,向发展中国家进一步施加压力。在当前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劳工标准等社会条款问题,劳工标准也必然对未来多边或双边关系产生巨大影响。

下面将主要从劳工问题中最为突出的劳工标准问题入手进行分析。

二、劳工标准的含义

什么是劳工标准?其从法律意义上讲即劳工权利。国际劳工标准一般指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以及其他达成国际协议并具有完备系统的关于处理劳动关系和与之相关的一些关系和原则。国际劳工组织(ILO)在1998年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宣言》将劳工标准明确规定为四个方面的“核心”权利:结社自由并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利;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有效废除通童工;消除就业歧视。其从经济学角度考虑还可以看作劳动力成本,即劳动力价格。一国对劳动权利的保护即劳工标准的保护可以直接影响一国的生产成本,从而在国际市场上拥有价格优势。[2]

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劳工标准问题的不同立场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劳工标准的态度也有所不同。发达国家极力主张将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其理由如下:

首先,发展中国家无视基本劳工权利大量使用童工,并强制劳动、报酬低下,且工作环境恶劣;出口加工区规避有关劳工立法;工人集体谈判力量薄弱等等。因此应该将“社会条款”纳入公平、公正的世界贸易体系,以消除以上类似的不尊重人权的非人道行为。

其次,发展中国家低劳工标准导致发达国家目前严重的失业状况。发展中国家大量低劳工标准商品的输入,给发达国家的相关产业造成冲击,减少他们国家内部就业机会,使发达国家一些非熟练工人面临失业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使发达国家业已存在的诸多社会问题更加严峻,比如工资增长乏力,失业率过高,救济和津贴以及其他一些福利支出扩大,政府财政负担加重,社会不安定因素随之增加等。

而且各国劳工标准不一,会加大劳动力国际转移的压力。由于发展中国家对工人生活及工作条件缺乏应有的保护,低工资导致熟练工人乃至高级知识分子纷纷涌入收入高、待遇相对好的发达国家。由于发展中国家低工资的吸引,发达国家的资本大量输出,等于是把本国就业机会让给发展中国家。

而发展中国家却从其本国利益出发,有其不同的态度:

他们认为,发达国家多次提出将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的目的,在于以人权、平等、贸易为借口限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实行新的贸易壁垒。由于曾经被普遍采用的诸多非关税壁垒早已无秘密可言,且常常会成为“众矢之的”不能多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发达国家看中了劳工标准所具有的复杂性、随意性及多样性的特点,将劳工标准变为一种较隐蔽的新的非关税壁垒,用以抑制发展中国家的迅速发展。这种企图一旦真的付诸实践,则必然对现今的贸易格局与秩序构成一系列隐患甚至危害,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则很容易引起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和滥用。广大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以尊重人权为借口要求将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推行全球性劳工标准以改善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是其努力推行贸易限制的借口。如果发达国家确实希望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人权状况,就应该首先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而不是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制裁。

如果说发展中国家低劳工标准导致发达国家企业投资者由国内转向国外,导致发达国家失业增加,那么发达国家完全可以采取措施限制本国企业向发展中国家投资,而不应该采取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制裁的办法。发达国家这种既要利用发展中国家低工资、低成本以增强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又要将本国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在国内的想法过于自私。这样做不仅不符合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的事实,而且还会无视各国的比较利益,破坏自由贸易的国际环境。

四、从两者的未来发展趋势看“劳工标准”出台的可能性

近年来,发达国家的政府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是,是否需要就最低劳工标准达成全球性协议,即是否应该制定出“统一的劳工标准”,同时通过WTO或其它机制在国际层面上加以强化。虽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劳工问题上仍然存在着较大分歧,但是毕竟在应该将劳工和国际贸易相联系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只不过是在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相联系的方式及时间上等问题上存在着较大分歧。

劳工标准涉及到广泛的社会利益,受到许多政治、经济因素的制约,世界贸易组织只是一个贸易自由化的多边体制,其对劳工问题的关注只能局限在一定范围内。但是国际社会对于将哪些劳工公约包括在世界贸易组织社会条款之中存在这深刻的分歧。必须结合社会、经济和法律等因素来综合衡量。将劳工标准纳入世贸体系,以贸易制裁为手段来保障核心劳工标准的实现,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愿望,也与世贸组织的宗旨相吻合。然而不论是WTO还是ILO,都没有强制执行全球劳工标准的授权。一国的劳工标准取决于它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阶段,甚至包括民族传统、、自然条件和法律环境。各国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阶段、水平等情况不同,因此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劳工标准。

然而,核心劳工标准的实施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应建立多层次的、适用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劳工标准。正如ILO所强调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不应成为违反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强迫劳动、童工就业和职业歧视等核心标准的理由。[3]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1999年瑞士达沃斯召开的第29届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首次提出了全球契约(GlobalCompact)的倡议。安南关于全球契约的倡议再一次从全球的高度强调了遵守核心劳工公约重要性,他认为在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劳工标准已经是而且必须继续保持作为国际议事日程中的优先任务。全球契约运动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它的出现再一次表明:核心劳工标准作为人权和劳工权利的基本准则,已成为不可抗拒的世界潮流。

因此,我们不能囿于狭隘的国际贸易——劳工标准的分析框架,把劳工标准问题还原成单纯的贸易问题,仅以贸易利益的多寡得失来评判劳工标准问题。尤其是,目前我国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时期,不论是众多社会问题的解决,还是经济发展自身问题的解决,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劳工标准问题。总之无论是解决国内问题,还是应对相关国际问题,无论从面临的社会问题出发,还是从贸易利益的角度出发,核心劳工标准的推广和实施都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五、我国关于劳工标准的对策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问题已成为WTO面临的新挑战。尽管目前劳工标准未被正式纳入WTO议题,但在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中劳工标准问题很有可能成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讨论议题,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也将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我国应及早作好准备。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对劳工标准问题不仅从法律上进行强化,而且越来越多地将劳工问题与贸易利益挂钩。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世界贸易中很难避开劳工问题。随着SA8000的推行,我国的企业已经面临很大压力。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劳动权益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一旦正式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我国应密切关注这一问题的发展动态,积极做好应对准备。

首先,面对国际贸易中劳工问题的争论,既要看到其合理性一面,又要看到其不利的一面。我们应认识到对劳工问题的重视,是社会发展的表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贸易应遵守基本劳工标准,成立工会、反对强迫劳动、反对童工、要求同工同酬等这些都是劳工的基本人权,我国不仅赞同而且应积极顺应。重视劳工问题在另一个层面上是国家、社会和企业不容忽视的历史责任。另一方面,还要认识到发达国家试图利用WTO和双边协议实施共同劳工标准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本质。目前制一个统一的、国际认可的劳工标准,是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的主要问题。由于各国生产力水平和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人为地制定一些标准来消除差异,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行不通,相反可能会助长贸易保护主义从而形成新的贸易和社会壁垒,造成对国际贸易的阻碍,影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因此,我国既要反对无视各国的发展现状在WTO中实施统一劳工标准,又应积极与各国协商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途径。

其次,从主动的角色去积极研究国际劳工标准问题,而且完善我国劳工立法、不断改善劳工状况。

国家应积极研究国际劳工标准在当前国际贸易发展中的新动向,组织科研力量专门研究劳工标准问题;积极研究我国劳工标准与国际的差距,如何有效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入WTO后劳工标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及劳工标准的理论和应对政策,做到知己知彼、未雨绸缪。我国有关劳工标准的立法主要体现在《宪法》、《劳动法》等法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全球化趋势的出现,我国有关劳工立法的缺点也逐渐显露。特别是在强迫劳动方面,我国劳动法还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强迫劳动。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私人老板采取高压手段强迫劳动,有些借口劳动合同未满,强迫劳动者在恶劣条件下劳动,这些都与国际劳动公约的基本思想相违背。鉴于我国劳工问题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我国在与发达国家进行劳工谈判的同时应该积极主动脚踏实地地完善国内劳工立法,强化其执行机制,真正做到改善本国劳工状况,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这样才能在谈判中处于较有利地位。

再次,在改革中发展经济。

加快我国国内企业的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内产业升级换代,提高出口产品的熟练劳动和知识技术要素的密集程度;尽快从过去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向技术密集型产品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优势;积极引进SA8000社会责任认证制度。全球首个社会责任的认证标准SA8000已于1997年8月出台。截至2003年8月,全世界36个国家共259家企业组织获得认证(包括我国42家企业组织)。[4]SA8000是企业通往国外的"通行证",一旦全球正式将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后,企业就不会因此受阻而畅游在世界经济的大潮中。因此,我国企业切不可坐以待毙,必须顺应国内经济改革的发展,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

最后,增强与发展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阻止发达国家变相推行贸易保护。

共同的利益基础应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争取在同发达国家谈判中处于较有利地位,尽量保护自身利益。此外,还应加强与联合国贸发会议、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沟通,宣传发展中国家在劳工标准问题上的立场与观点,以争取这些组织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在全球化进程发展的今天我们应联合发展中国家,从全球经济发展的良性一体化角度出发,阻止发达国家在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变相的利用劳工标准来推行新的贸易保护。

参考文献:

[1]施用海:《应对新贸易壁垒》/104/2002-12-26/12

[2]段淑静:《关于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的探讨》,《管理科学文摘》2003年第11期

环境贸易论文第3篇

国际贸易作为各国之间相互交换产品和服务的一种国际社会行为,总是处于特定的国际社会环境之中,而这种特定的国际社会环境又构成了一个完整复杂的环境系统作用于国际贸易。因此,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认识和研究国际贸易环境,对于探索国际贸易发生和发展的约束机制,把握国际贸易演变的规律和方向,保障和推动国际贸易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贸易环境系统论(1)的提出 国际贸易环境包括国际贸易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重含义。国际贸易的自然环境是指国际赖以存在并影响其发展和变化的各种自然因素及其态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状况等因素。国际贸易的社会环境是指国际贸易赖以存在并影响其发展和变化的各种社会因素及其状态的总和.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相比有多明显的特点:一是社会环境的构成比自然环境更复杂、更具体;二是社会环境的形成和变迁比自然环境更具有爆发性和跳跃性;三是社会环境的作用比自然环境更隐蔽、更直接、更难以捉摸。我们这里所要探讨的主要是国际贸易的社会环境。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人类社会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个不同的分系统、子系统和各个不同的因素、子因素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共同作用于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①。国际贸易是国与国之间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同样处于人类社会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之中,并受到系统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所谓国际贸易环境,是指国际贸易在人类社会系统中所处的具体位置及其状况。国际贸易所处的具体位置及其状况又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可称为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概括说,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是指在国际贸易发生、发展中,对国际贸易的主要构成和具体阶段产生决定影响和制约作用的各种主要社会因素及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统一体。 二、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构成 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按系统内各因素的性质及其对国际贸易影响的方式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外部环境系统;二是内部环境系统。所谓外部环境系统是指从外部作用于国际贸易,从而影响国际贸易发生、发展的若干国际贸易外部因素的有机组合.所谓内部环境系统是指从内部作用于国际贸易,从而影响国际贸易发生、发展的若干国际贸易内部因素 的有机组合。值得指出的是,外部因素不等于次要因素,外部作用不等于间接作用;内部因素不等于主要因素,内部作用不等于直接作用。它们的具体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不同因素的实际作用程度。 国际贸易外部环境系统包括两个紧密联系的子系统,即国际系统和国别系统。国际系统是指在国际贸易外部环境中带全局性、总体性的若干因素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主要因素:一是国际政治与安全因素。它决定着国际贸易发生和发展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和平的国际政治关系,稳定的国际安全机制,是国际贸易发生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外部条件。只要国际政治与安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国际贸易也将随之产生重大调整。它既可能改变国际贸易发展的方向,也可能摧毁国际贸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二是科学技术因素。它是国际贸易发展和变化最根本的动力来源。科技进步及其在生产领域、贸易领域的应用,不仅促使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而且引导国际贸易方式、手段、工具,从而整个国际贸易质量的提高。三是世界经济因素。它是国际贸易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世界经济史表明,世界经济增长与国际贸易增长之间存在着比较稳定的相关关系,其相关系数约为1:15。因此,世界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和发展状态直接关系到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状态。四是国际文化因素。它从各个方面影响和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生、发展。文化属于一种观念形态,特定社会、特定时代和特定民族的文化决定着特定人群的观念基础和行为方式,同时规定了和其他人群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制约了参与国际贸易的观念、方式和过程。 国别系统是指在国际贸易外部环境中带局部性、国别化的若干因素的总和。它包括以下三个主要因素:一是国别政治局势。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前提条件。政局稳定是顺利开展对外贸易的大前提。二是国别科技发展水平。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能力和地位。一 国科技发展水平及其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水平,差不多规定了该国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基本的国际地位。三是国别经济发展因素。它包括一国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具体因素。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地位,也提供了该国对外贸易的基础,同时规定了该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体制框架。 国际贸易内部环境系统也包括两个紧密联系的子系统,即国际系统和国别系统。国际系统是指在国际贸易内部环境系统具有全局性、总体性的若干因素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因素:一是国际贸易发展格局因素。所谓国际贸易发展格局是指国际贸易发展赖以进行的框架体系,基本上规定了国际贸易发展的方向。不同的历史时期,国际贸易的发展格局可能不同;而不同的国际贸易发展格局对国际贸易发展的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都有差别。二是国际贸易管理体制因素。所谓国际贸易管理体制是指规范国际贸易发展基本方式和手段,它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制度保障。人类真正有意识地对国际贸易进行管理或规范的历史并不长,但实践已经表明,不同的国际贸易管理体制对于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是有很大差别的。三是国际贸易政策取向因素。所谓国际贸易政策取向是指一定时期国际贸易发展过程的基本政策意图和政策动向,它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不同的政策取向会对国际贸易产生促进或抑制的不同作用,但它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际贸易发展的基本态势。四是国际贸易关系因素。所谓国际贸易关系是指参与国际贸易的相关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关系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它直接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随着国际贸易更广泛和更深入地开展,国际贸易关系已经变得更加复杂和日趋敏感。 国别系统是指国际贸易内部环境中具有局部性、国别化的若干因素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因素:一是贸易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它从总体上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水平。如果一国实行封闭的经济发展模式,那么其对外贸易就不可能充分发展。二是外贸发展战略。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一国对外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道路。一国外贸展战略无非是实行进口替代战略,或是实行出口导向战略,亦或是实行平衡发展战略,但在不同的外贸战略下,一国对外贸易呈现的状态是完全不同的,对本国经济发展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也是有很大差别的。三是外发展政策。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基本形态。一国外贸发展的基本政策取向不外乎保护主义、自由主义和管理贸易三种。不同的政策取向适合于不同的经济形态和经济目标,也会带来不同经济后果和贸易后果。四是外贸发展体制。它决定了一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秩序。外贸发展体制大致包括两种基本形态,即所谓封闭型体制与开放型体制。它们之间的基本差别主要表现在国内管理体制与国际贸易规范体制的融合度上。 至此,我们可以将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层次和构成作总体上的归纳。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层次看,第一层次是国际贸易的内部环境,直接依附于国际贸易,并从国际贸易的内部作用于国际贸易。第二层次是国际贸易的外部环境,接依附于国际贸易的内部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主要通过对内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来传递,同时也可直接作用于国际贸易的各个构成因素①。第三层次是国际贸易的自然环境,直接依附于国际贸易的社会环境,并通过对国际贸易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于国际贸易。同时也可能直接作用于国际贸易的各个构成因素。 三、国际贸易环境系统范式分析的特征 把国际贸易环境看成是一个系统,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分析和探索影响国际贸易产生与发展的各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是思维范式上的重要转换②。国际环境分析的系统范式和传统分析范式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非还原论。传统分析范式认为,所有事物都可以分解还原成要素,同时要素还可由其他事物替换;将所有要素加到一起,又会重新得到事物的整体。因此,对整体事物的考察可以通过对构成事物的具体要素的考察来替换,并由此直接推论出整体事物的性质和规律。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对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也可以还原为对国际贸易环境中各具体要素的考察,并进而推导出国际贸易环境对国际贸易的总体影响。事实上,这也是我们分析国际贸易和国际贸易环境问题的一贯方法。 系统范式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由内 在要素构成的系统,但系统并不能简单地还原为要素。整体产生其要素孤立状态时所没有的新的本质特征,因此事物的整体大于要素之和。据此,系统范式认定,对事物的考察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对具体要素的考察,更不能因要素在孤立状态时的性质和规律来解释事物整体的性质和规律,因此还原论是不可取的。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对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也应把国际贸易环境看成是一个系统,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考察际贸易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但是,这种考察不能被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各构成要素的单一考察所替代,更不能把单一要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看成是整个国际贸易环境的基本性质。系统范式的非还论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一直采用的分析方法。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来看,国际贸易环境不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简单相加之和,也不是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的机械配合,而是由这些不同层次的要素共同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国际贸易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能由某一层次的要素影响来推导,也不能看成是各种要素影响之和。从现阶段这一问题研究的实践看,明显存在这样一种倾向:要回答一个问题时,首先把这个问题分解成小问题进行探讨,进而推出对整个问题的结论。这是一种典型的还原论。实践证明,这种方法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二)非线性分析。传统分析范式认为,构成事物的要素之间只存在简单的线性关系,要素及事物服从机械因果律和单一决定论。因此,要素之间、事物之间也存在一条直线因果链。据此,分析范式认定,对事物的考察可以通过割裂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来研究要素替换。按照这样的分析范式,对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不仅可以还原为对各具体要素的考察,而且还可以排除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根据机械因果律和单一决定论,推导出国际贸易环境与国际贸易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系统范式认为,系统的各要素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关系,系统服从要素之间以及要素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规律,并由此决定了系统整体结构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同时,也正是系统内外复杂的非线性关系,决定了系统自组织地生存和发展。因此,认识整体不能仅仅满足于认识要素,更重要的是要认识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对整体事物的影响。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对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影响和制约国际贸易的各具体要素的考察上,必须认识到这些具体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从这种相互联系中进一步考察其对国际贸易更深刻的影响。 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来看,国际因素或国别因素与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之间,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与社会环境之间,社会环境与整个国际贸易环境之间,国际贸易环境与国际贸易之间,都不是简单的线性的机械因果关系,国际因素与国别因素之间,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之间,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这些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真正构成了国际贸易环境系统。从对这一问题研究的实践来看,不少研究都过于强调某一种或某几种因素对问题的影响,忽视了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其对最终结果的影响。甚至仅仅从某一因素出发,得出对整个问题的判断。显然,这种分析往往过于简单化。 (三)进化观。传统分析范式认为,事物及要素的运动过程是可逆的,不存在进化发展。据此,传统分析范式认定,事物的要素构成是固定不变的,要素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是稳定的。尽管它们也存在内在运动,但这种运动并不具有方向性和时间性。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对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考察,就变得非常简单。 系统范式认为,系统总是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的系统,是进化的,必然有一个产生、发展过程,而这个过程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和时间性,因而是不逆的。据此,系统范式认定,系统是不断运动、变化的,系统的构成要素也总是处于特定的变动过程中,,理对系统的考察必须充分考虑。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考察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就不能把国际贸易环境看成一个永恒不变的系统,不能忽视系统内各构成要素的变动和调整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尤其是将这种变动和调整与特定的时代背景联系起来。 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来看,自然环境在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初期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最重要的。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化,社会因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逐步上升,并最终取代 自然环境成为制约国际贸易的主要因素。在社会环境中,内部环境直接制约国际贸易,因而在相当长时期内,内部环境是社会环境的主要因素。随着国际贸易向广度和深度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外部环境的制约作用开始加强。与此同时,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环境,国际因素的地位都在快速上升。这一切都说明,对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分析,以及环境系统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必须把握进化的方向,在进化发展的基础上动态地探索国际贸易环境及其与国际贸易的相互关系。 (四)整体价值观。传统分析范式认为,由于整体可以分解或还原成要素,因此,要素的性质也就直接决定整体的性质。从这种观点出发,分析范式认定,对整体的判断可以通过对要素的判断推导,构成整体的要素是优先的,整体就一定是优秀的。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来考察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国际贸易环境中的具体因素是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就是有利的,国际贸易就能够发展。很显然,这种价值观忽视了各具体因素的组合方式及其对整体的最终影响。 系统范式认为,系统整体功能的最优化是系统的最高目标,它同时也是评价要素及其运行方式与组合方式合理性与有效性的基本标准。从这种观点出发,系统范式认定,要素的运行与组合不仅影响要素功能的发挥,更影响整体功能的最优化。因此,对要素的判断并不能得出对整体的判断。按照这样的思维范式来考察国际贸易和国际贸易环境,就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国际贸易环境中的具体因素是有利的,但国际贸易环境未必有利,国际贸易也就未必能够发展。 从国际贸易环境系统来看,环境系统整体功能的优化和系统中具体要素功能的有效性之间不是同等的。例如,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的有利决不意味着整个国际贸易环境系统的优化;相反,整个环境系统功能的优化倒可以证明系统中各要素功能发挥的有效性。从这一点来看,我们目前理论研究中的一些基本演绎方法都是值得重新推敲的。例如,如果对外贸易既有有利的外部环境,也有有利的内部条件,是不是一定意味着对外贸易的整体环境或条件必然有利?答案难以肯定。这是因为整体环境或条件是否有利,除了要看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性质,还要看这两种因素在什么条件下如何配合。 四、几点结论 (一)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考察国际贸易环境是系统范式逐步取代分析范式的必然要求。从人类认识史看,分析范式统治着人类的逻辑思维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尽管这种思维范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但是,自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理论的发展与升华,分析范式开始受到来自相对论、量子力学论、系统论、控制论等方面的挑战。系统范式为人类更深刻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方法。 (二)采取系统范式考察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的相互关系,可以避免理论研究走进误区。进入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环境已经和正在继续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国内外理论界的极大关注,各种理论研究成果迭出。但是,在这些理论探索中,由于广泛而普遍地采用传统的思维方式,使一些理论演绎过程和理论结论变得过于简单和片面,有的则令人难以捉摸,产生了许多理论研究误区。理论研究的实践告诉我们,如果不能实现思维范式从分析范式向系统范式的转换,就难以走出理论误区,也就难以对当代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变迁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做出科学的判断。 (三)转换思维范式研究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环境问题,需要理论界共同的长期不懈的努力。由于传统思维范式已经在我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转换思维范式并非易事。用全新的思维范式研究日益复杂化的国际贸易问题更是不易

环境贸易论文第4篇

【摘 要】文章在区别贸易环境措施和“绿色壁垒”的基础上,对我国国际贸易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论文关键词】贸易环境措施 绿色壁垒 比较优势 一、相关概念及区分 贸易环境措施是指为保护环境,包括有效、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以及人类的健康,通过法律、法规或者行政命令而设立和实施的,对贸易有一定影响的措施,例如禁止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证明书、补贴、环境标识等。 “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或者地区以保护生态环境、有限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保护本国市场和贸易的措施。“绿色壁垒”在西方国家以国际和国内公开立法作为依据加以规定。 国内很多研究将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都称为“绿色贸易壁垒”,我认为这个提法还不太准确,忽视了贸易中环境保护的合理性。区分绿色贸易壁垒和正当环境措施主要不同点在于: 1.目的的不同 环境措施实施的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以及动植物的安全,以贸易保护为目的为贸易保护措施。现实中,很多的环境措施都伴随着贸易保护的色彩,而实施一项环境措施的真实动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环境措施往往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抬高了进口的门槛,也会将贸易伙伴的商品拒之门外,但并不能因此而排除是为正当目的的环境措施。 2.保护程度和限度不同 若一项措施能带来环境效益,并且以保护环境为目的,但该措施的强度超过了保护环境所必要的程度,则构成绿色贸易壁垒。对环境的保护不但有程度的限制,并且在时间上也有限制,如原先的环境措施可能因为技术的发展而其又没及时撤消而变成了保护贸易的壁垒。 3.是否具有歧视性 一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与有关国际公约或贸易协定不符合,与WTO自由贸易原则背离,则构成绿色贸易壁垒。一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应该对进口商品 的要求不得超过本国产品的要求。 二、我国的对外贸易与环境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进出口一直持续增长,2001年的外贸依存度为44%,出口依存度为23%,2002年上升到50%和26.4%,2003年的外贸依存度为60%,1980年至2000年我国经济年平均增长9.5个百分点,其中1.8个百分点是依靠出口拉动的。 1.初级产品出口导致资源枯竭以及贸易利润流失 我国的出口产品中,初级产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占到了出口商品的18%。这些产业主要消耗的是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不但其再生能力有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危害也大。初级产品的出口换来的是加工产品的进口,从国家长期利益来看这样的贸易的代价大,无形损失巨大,污染将给社会福利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害,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不利的影响,而恢复生态平衡也会花费巨额的费用。 2.国内法律不完善和法律意识的淡薄 长期以来,中国的许多产业行业自律不够,内部的恶性竞争普遍存在,由于国民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仿冒侵权事件经常发生,造成中国在国际形象上的不良影响。中国的企业在出口贸易的过程中法制观念淡薄,经常在一些不法外商的授意下,采取非规范手段,向海关虚报价格以及易名报关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3.较低的环境标准使污染产业、淘汰产品向我国转移 一国环境标准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该国的环境偏好,环境偏好程度高的国家往往有着较高的环境目标,环境标准高,厂商因为要达到其相应的标准,生产成本也相对高。我国较低的环境标准使发达国家通过贸易和投资输出具有负外部效应的产品成为可能,根据绿色组织的一项调查报告,中国危险废物入境数量巨大,1990年进口量为99万吨,进口额2.6亿美元;到1997年进口量828.5万吨,进口额15.75亿美元。甚至有些外商将母国淘汰的污染严重的产品、技术和设备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到我国,如在上世纪90年代一些跨国公司将一些在其国内已被法律禁止的污染性产业或大量浪费的夕阳产业转移到我国。 三、合理应对国际贸易的环境措施和绿色壁垒 以“绿色壁垒”为表现形式的贸易摩擦,是相关国家的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以及不同的经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导致的。虽然贸易自由一直是提倡的,但应该看到,各个国家参加经济贸易交往,是为了寻求自己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最大化,这就会使当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家间 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时,贸易自由和贸易保护就会发生碰撞。也应该承认贸易保护在一定的时期是不会消失的,所以应该正视贸易保护,在国际贸易中尽量规避别国的贸易壁垒的同时也应该把眼光放在自己国家的身上,尽量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和标准来要求自己国家的产品,这样才会有着长远的发展和提高。 1.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 限制或减少造成自然资源破坏和附加值小的初级产品的出口,努力调整出口商品的结构,作为政府来讲,对各个产业发展实施必要的引导和政策性的调控是必要的,要改变那种把行业做的越大越好的固守传统观念。对一些已经极大超级市场需求,并继续盲目扩张的产业,政府应该在宏观上给予适当的政策性控制以外,地方政府对本辖区一些区域性产业的宏观调控也很重要,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除此之外还要积极引导资金的流向,避免部分产业发展过热,防止恶性竞争。 中国的贸易区域结构失衡比较明显,中国对美国、欧盟、香港、日本的贸易出口占到了中国出口的65%以上。出口市场的过分集中,使我们的市场风险集中在某种或者某几种相似的产品和某一单独的出口市场上,导致我们的出口极易引起进口国的注意,采取贸易壁垒限制我国的出口贸易。 2.以环保为基点培育竞争优势 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力廉价的优势,发展贸易一般都选择该优势,但是该比较优势也是相对的、静态的。发展中国家容易陷入“三明治经济”的尴尬境地:上有无法抗衡的发达国家竞争对手,下有来自劳动力更加便宜的国家的压力。摆脱这一困境的出路在于从战略高度构建中国的国家竞争优势,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就是以环保为契机,培育中国产品,占领国外市场并获得利润的能力,从而以符合发达国家环保的标准扩大出口贸易,也可以形成持久的出口竞争能力。竞争优势的培育是对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更新,注入环境友好技术,增强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3.国内推行环境标准,完善环境标志制度 2003年我国已经颁布了51类产品的环境标志标准,但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才刚刚起步,产品种类少,远远不能满足对外贸的需求。目前制订环境标志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国际上的潮流,获得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重视区域性的环境标志标准,特别是我国出口的重要市场的环境标志标准,这些国家往往施行统一的环境标志标准,而这种统一的标准与国际标准又有较大的差异。

环境贸易论文第5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国际化,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贸易与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贸易被看作国家繁荣昌盛的保证,并积极推动世界的进步,而环境是关乎人类生存的重要因素。贸易与环境问题日益得到国际社会、各国政府的关注,成为经济领域和环境领域的焦点问题之一。由于贸易与环境问题相对较新,协调两者发展的问题还未得出明确的结论,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验证,寻找保证贸易与环境良性互动的有效协调机制。

理论上贸易与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两个方面,贸易与环境都是人类促进生产、改善生活的重要手段,均致力于促进生态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和利用,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最高境界。但由于具有内在稳定机制的生态环境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与具有内在增长机制的贸易活动对自然资源需求无限性之间的矛盾。现实中也会出现贸易与环境的不协调,体现在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因而要求将贸易与环境统一考虑,寻求统一的协调体系。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能够消除环境资源特性引发的不协调的根源,结合政府权威和市场规制来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发展。

协调工作是长期的有序的过程,为保证顺利的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需要明确地行动纲领、系统的依据、科学的协调途径作为指导。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产权界定,是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基础。制定合理的价格为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重要工具,运用有效的税费政策,把环境因素纳入贸易主体的目标函数中,使贸易与环境的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结合配套机制保障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探析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数学模型,利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对环境成本内部化进行理论分析和福利分析,探求协调贸易与环境发展的根本途径,从而反映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协调贸易与环境发展的工作原理。在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具备的优势,试图验证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最优选择。

关键词: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环境成本内部化;市场失灵;政府失效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国际化,贸易与环境关系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出现,成为一些国家实行保护主义的借口,阻碍了贸易的发展。与此同时,贸易也加剧了环境的恶化。贸易与环境能否协调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1.1.1问题的提出

国际贸易与环境本来是两股平行的发展潮流,但由20世纪90年代以来,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为国际社会的热点话题,也成为理论界的重要课题。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保护环境的呼声逐渐高涨,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全球环保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并波及到世界各个角落,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被称为“经济发动机”的国际贸易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1]。从而,贸易与环境两股潮流开始不断碰撞,人们开始探索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贸易增长与生态环境稳定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种相关关系,要求国际社会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和措施建立起协调发展的机制,实现全球环境保护和经济贸易同步发展。

1.1.2提出的意义

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协调发展这一热点问题的产生决不是偶然的,从深层次看,是具有内在增长机制的贸易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无限性和具有内在稳定性机制的生态环境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着矛盾。贸易的增长和发展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的客观要求,生态环境的平衡稳定又是一种客观自然规律,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从这一角度来说,解决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取得贸易的增长,也不能为了保护环境而放弃贸易的增长。因而将环境纳入到贸易中已成为必然趋势,探索贸易与环境发展的内在规律,建立一种协调两者关系的有效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从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入手,建立为以解决环境资源外部性和纠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冲破仅局限于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不仅深化了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理论内核,而且将贸易与环境纳入到同一研究框架下,为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找到了新工具。从而,切实保证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实现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增长。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作为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对贸易与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1.2研究综述

1.2.1国外研究综述

(1)关于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研究国外学者对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研究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将环境作为主体,以环境保护的视角入手,探讨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协调;二是将贸易作为主体,以自由贸易的视角入手,探讨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协调。

将环境作为主体的研究,认为只有进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才能使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托马斯·安德森(Thomas.Anderson)、卡尔·福克(Folke.C)、斯蒂芬·奈斯德姆(Nystrom.S)都认为人类是生态环境的寄生虫,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而自由贸易的发展加剧了环境恶化。美国经济学家Garretthardin著名的“公地的悲剧”可谓使环境保护主义者观点的最有力实证。美国另一位环境学家ChristianEuloign将自然资源分为独占资源和不可占资源,前者是生产者或消费者能够完全独占的经济价值资源,如土地、树木等。后者是那种不能分割、难以独占、现在公众仍在免费使用却由社会来承担代价的资源,如空气、大气等,即哈丁所说的“公地”,而自由贸易无法正确估价和分配后者,使全球贸易加剧环境的恶化。

美国学者威廉·福格特(William.Vogt)和生态学家保罗·R·埃利希(Paul.Ehrlich)等,发表的《增长的极限》一书,提出了“零增长理论”。他们认为,如果世界在人口、工业化、污染、粮食生产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按照单式的增长率继续下去,那么100年内地球的经济增长将达到极限。据此可以推论出他们对协调贸易与环境关系的认识,由于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所以采取自由贸易而不进行环境保护必将引起环境的恶化。环境保护主义者建立的“环境禀赋论”把环境要素纳入一国的生产要素体系之中,提出了“污染的避风港”假说。认为由于各国环境资源禀赋不同而导致在国际贸易中环境比较优势的存在,而各国通过激烈的贸易竞争重新安排环境资源,加剧贸易恶化。由于环境污染的不可分性,又造成跨国性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总结其主要观点得出结论:贸易自由虽对进口国和出口国暂时都有利,能增加全球福利,但是贸易所得长被环境成本所抵消,甚至产生更多的负效应。

环境贸易论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其次,标准的协调。我们应当寻求产品标准的协调。产品标准的高低表明一国在制度选择上是环保优先还是贸易优先。环保优先会阻碍贸易,贸易优先会降低某些国家的环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标准的协调也显得尤为重要。

2.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发展,在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上,除了国际法的完善,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也应作相应调整,把国际法、多边协议的内容以国内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履行国际义务。保护环境不能以经济”零增长”为代价,应当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所以要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在环境立法中积极考虑外贸行为,在外贸立法中考虑环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实施ISO14000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法规:等等。通过这‘系列措施协调好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达到环保水平和贸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决争端机制,环境与贸易的冲突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短时期内不会消失。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环境与贸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这两者必然会发生交叉和冲突,并最终协调融为一体,但这个协调过程也是漫长的。所以,现阶段,一旦发生冲突,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救济机制,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与争端,促使两者走上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超级秘书网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经济协调途径: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要立足于本国,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发环境无害技术,环保工业产品,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以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等等,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繁荣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其先进技术与经验,争取早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其次,改变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本着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各国共同努力,调整现行多边国际贸易制度与多边环境条约之间的关系,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因此发达国家应从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发展中国家在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经济状态,提高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会议,争取与发达国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贸易政策,措施,保证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或不利于其本国的环境保护。

最后,尊重各自的国情,区别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冲突在许多场合下,其本质上都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作为发达国家,其已经渡过了发展与积累的阶段,在经济上处了二有利地位,因此,在面临环境危机时,对环境问题有更多的倾向性措施,甚至不惜减慢发展的速度。而在发展中国家,其正在进入艰苦的发展阶段,甚至有些国家还在为国民的温饱问题苦苦挣扎,因此生存才是其第~要事,面对环境问题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解决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冲突时,要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实际国情,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环境贸易论文第7篇

关键词:贸易与环境关系、和谐发展、途径

一、引言

贸易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的客观要求,而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解决人类社会发展中贸易与环境之间矛盾的关系,应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贸易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循环经济,健全民主法制制度,来实现有效、综合地利用资源,改善环境,使贸易稳定、持续、健康地发展。本文基于这样的目的展开对中山市近几年的贸易与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及其和谐发展途径的思考。

二、对外贸易与环境现状

1.对外贸易现状

(1)2004年~2006三年期间实现GDP值和进出口总额逐年增加。根据中山市近几年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告,2004年至200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分别为610.14亿元,817.56亿元,1036.04亿元;中山市对外贸易进出口额均逐年增长,实现了对外贸易顺差,并呈增长趋势。据海关统计,2004年进出口总额156.21亿美元,增长19.0%;2005年进出口总值186.8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7%;2006年进出口总值231.32亿美元,增长23.4%。贸易市场以欧洲、美国、香港为主,市场单一,贸易依赖性较强。

(2)加工贸易进出口发展较快,但质量有待提高。在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出口占主导地位。2004年加工贸易出口额73.32亿美元,增长16.4%,占全市出口总额的73.4%;2005年加工贸易出口86.00亿美元,增长17.3%,占全市出口的70.4%;2006年加工贸易出口109.26亿美元,增长26.6%,占全市出口的70.0%。从出口商品看,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服装及衣着附件、鞋类、玩具、塑料制品、化工产品、金属制品出口额呈现上涨态势。这其中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产品进出口,也有部分属于低附加值、高能耗的、对环境污染较大的产品加工与出口。

由此可以看出,中山市对外贸易策略正从以资源型出口战略为主、以量取胜,向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

2.环境现状

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中山市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210个,总投资4.71亿元。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1%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4.8%、87.6%、87.4%。全市33.4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面积中,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74.9%、86.8%、66.9%;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4.7%、66.9%、71.7%;三年饮用水质达标率100%。

近三年,由于经济规模扩大,中山市的工业三废排放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923313、2538970、2671637万立方米;烟尘排放量为3159.36、6869.63、7924.50吨。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为6348.54、8410.18、9543.7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是25.62、30.91、35.00万吨。

以上这些数据说明中山市在经济扩张的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体现在经济资源的无限需求与生态资源的刚性供给的矛盾,在追求贸易的数量中对环境带来的负效应。

三、对外贸易与保护环境实践的启示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自由化贸易的内在增长要求资源无限地供给,而生态环境自身的平衡体系决定了资源供给是有限的,因此,环境保护问题在国际贸易体系的地位凸显出来。自由化贸易与保护环境的实践对中山市发展对外贸易和改善环境带来启示。

1.发达国家的环境成本占其工业成本的比重非常低,环境标准低不是导致失业率上升。如美国1989年消除污染的费用,占制造业产值的比值是0.5%。因此,中山市可以利用自身的劳动力、对外贸易政策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吸引发达国家资本要素流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供需矛盾;但要重视生产技术的引进及相应的配套治污措施,保证中山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2.贸易实践表明,环境标准高的投资组合的经济业绩要优于环境标准低的投资组合的经济业绩。对外贸易中,要注重研究、引进和发展适合中山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特点的、环境标准高的投资组合,更能取得好的经济业绩。

3.环境成本被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主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形成的特殊贸易结构所导致。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制定了污染控制计划并影响其贸易模式的改变,而多数发展中国家形成了专业化开采自然资源的贸易结构,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治理环境。所以要注重对外贸易结构,把环境成本考虑到经营成本中,引进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品,促进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

4.Suri和Chapman(1998)通过将人均收入相似的国家比较发现,收入分配扭曲、文盲率高、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缺乏民主的国家的污染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因此,要注重民主制度、法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公民所享有的必要权利和责任,改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民主法制制度,加快人们努力向更高质量的环境转变的进程。

5.贸易使各国人民从事自己有比较优势的活动,得到好处。如果出口国(一般是发达国家)国内环境治理成本较高,会把含有较高污染物的商品,出口到废物处理价格廉价的国家(一般是发展中国家),给与对方补贴。这种交易对双方都是有益的。但是这项交易对进口国造成的环境损失不一定能被这项交易带来的经济效益所弥补。把环境成本的外部性作为环境要素禀赋,来考虑贸易自由化中的比较优势,就会在贸易中获得真实的福利效应。

6.在自由贸易中,把利用自然资源、环境污染物的防治等环境成本适当地反映在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中,可解决贸易与环境的冲突。20世纪90年代后,环境成本内部化手段逐渐发展为实施环境标志制度、推广ISO14000等新型经济手段。因此,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把环境成本纳入经营成本,适当地反映在市场价格中,更能体现对外贸易的本质要求。

7.“复杂关系理论”认为,贸易对环境影响的经济结果分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规模效应是指国际贸易规模增长增加了环境的污染和自然资源的消耗。扩大出口部门生产活动的平均污染程度小于规模缩小的进口部门生产活动的平均污染程度,该国结构效应为正,反之为负。技术效应是指贸易促进了专业化分工,经济增长,人们收入增加,对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对外贸易规模扩大的同时,不断调整贸易结构,有效配置资源,引发结构效应和技术效降低环境污染,使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

四、中山市对外贸易与环境和谐发展的途径

中山市是位于珠江口西岸的地区性中心城市,其发展目标是建立一个生态、投资环境良好的宜居创业城市,和以伟人孙中山先生故里为特色的旅游城市。对外贸易与环境和谐发展可以有以下途径。

1.利用对外贸易,优化产业结构,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在现有的对外贸易基础上,积极引进较高的环境标准的投资组合,和电子信息业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知识密集型产业,如IT业、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利用地理优势,发展国际商务和现代物流业,开发具有中山魅力的国际旅游资源。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执法

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树立企业经营全过程环境保护的观念,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的苗头。

(1)开展全市的环境保护教育和清洁运动,推动环保机构、学校、公司参与环保活动,鼓励每个人对环境负责。

(2)把环保工程建成为环保教育基地,组织员工、学生参观,接受教育,在社区建立废旧物品回收兑换中心。

(3)坚决制止在公共场所的污染环境行为,违者严格执行惩罚制度。

3.注重民主政治、法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使人民具有更加充分的民利、更高的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改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增强政府服务意识,改善生态环境,焕发企业的生机与活力。改善知识产权、行政、法律等软环境,向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经济模式调整,建立生态文明城市。

4.跟踪国外环境信息动态,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标准。建立有关环境研究与保护的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咨询机构,收集和研究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环境信息,为中山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和检验标准提供参考。

5.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中山企业进行环保技术研发,引进和采用高新技术,实现现代化的污染减排。对采取措施、有效进行清洁生产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补贴及资金支持,对积极发展环保和清洁生产技术并有成效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和推广,对生产高能耗、高物耗设备与产品,实行限期改进与淘汰制度。

6.加大排查污染源的力度,将治理污染的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中,如开征环境税、细化并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推广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节约资金、能源、预防污染,实现清洁生产,对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树立中山企业出口产品的“环保形象”。

7.强化政府的环境管理职能,赋予其行政监察行使职能,以预防为主,积极细化并推行环保制度和法律。将环境监测管理部门赋予更大的监察行使职能权利,依法惩处贸易活动中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积极为环保达标企业争取国际绿色认证,限制、禁止生产、出口或进口高污染、高能耗产品。帮助减污排污达到合格标准的企业疏通流通渠道,拓宽市场,实施优惠或倾斜政策。

参考文献:

[1]2004年、2005年、2006年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data_stats/nj.php

[2]中山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

[3]张然:青岛市高新区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研究[J].经济师,2007.2

[4]张贵新:新加坡环保经验值得借鉴[N].国际商报,2007年4月2日

环境贸易论文第8篇

内容论文摘要:在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贸易保护目前突出表现为以保证产品质量、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等为由,利用标准、技术法规、环保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动植物检验检疫等环境贸易壁垒来实施贸易保护。欧盟、美国、日本采取的主要方式多种多样,本文主要针对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各种环境贸易壁垒措施的不同点进行相关案例分析,以期为我国出口企业应对环境贸易壁垒提供解决措施。 论文关键词:环境贸易壁垒 美国 欧盟 日本技术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发布《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7)》,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全年出口贸易因技术性壁垒造成直接损失359.20亿美元,有31.4%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分别是机电、农食产品、塑料皮革和纺织鞋帽,可见目前技术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 环境贸易壁垒也称绿色贸易壁垒,指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通过制定环境标准和法规,对可能形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一些国际贸易活动加以管制,从而对自由贸易形成障碍的一种非关税贸易措施。目前环境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技术贸易壁垒中的主要形式之一,欧盟、美国、日本是对我国实施环境贸易壁垒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的损失占总损失的95%。其采取的主要方式多种多样,不尽相同。比较分析欧盟、美国和日本的主要环境贸易壁垒措施并进行相关的案例分析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环境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均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在技术标准和法规的基础上推行合格认证制度,如国际上著名的ISO14000系列认证。 (一)美国的技术标准 美国的技术标准几乎涉及到每一种产品,包括其生产与进出口行为,尤其涉及到食品、医药、日用、化学品、电气产品等。其相应的生产技术标准、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要求都很高,检测也非常严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许多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的标准并不一致,也不承认其他国家的检验标准。目前美国共有55种认证体系。其中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使命是执行政府有关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保险商实验室(UL)是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在裁决产品是否符合安全规则时主要依靠的非政府机构,它专门从事电气产品、器材安全的标准研究与测试,美国对进口电气产品的检测与调查均以UL标准为衡量尺度。 (二) 欧盟的技术标准 欧盟共有10多万个技术法规和标准,不少都比较苛刻复杂。除了技术条文本身外,其实施过程和认证措施也常常是国际贸易的障碍。目前欧洲标准化机构主要有: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欧盟国家是最早意识到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的国家,同时其成员国也是设置技术壁垒最严重的国家,尤其在有关汽车、电机、机械和制药产业更为明显;欧盟技术标准水平较高,法规较严,尤其是对产品环境要求,让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望尘莫及,以欧盟进口的肉类食品为例,不但要求检验农药的残留量,还要求检验出口国生产厂家的卫生条件。 2005年8月在欧盟生效的《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号指令》(WEEE指令)规定:对于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由生产者提供;2006年7月1日,欧盟又实行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号指令》(RoHS指令),对电子电气设备中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所容许的最大限量做出了要求。这两项指令涵盖的产品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民用电子、电气产品,对我国家电和电子产品对欧洲市场的出口产生直接的影响。从2007年8月11日起,EuP指令已经正式转化为欧盟成员国的法规,为欧盟的第三波绿色壁垒。 EuP指令的核心是生态设计理念,这使它成为环保要求最全面的指令。该指令要求产品在设计之初,就要一揽子解决从设计、原料选用、制造、运输、安装维护直至废弃这“一生”中的环保问题。专家认为,EuP指 令的应对难度将远远高于前两项指令。此外,EuP指令要求产品附有CE(欧洲统一)认证标志,同时在CE认证中引入生态设计等相关内容,使得企业获得新的CE认证成本会更高。 (三)日本的技术标准 日本具有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只有极少数是与国际标准一致;对很多商品的技术标准是强制的,通常要求在合同中体现,还要求附在信用证上,目前有25种认证体系。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规,形成了对进口产品的“绿色壁垒”,规定进口产品必须达到ISO9000系列标准体系,特别是《提高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令修正案》的公布,对电子电器产品的销售数量、环保要求、化学物质使用信息提出多项苛刻要求。 包装和标签要求 1996年举行的国际包装学术讨论会议确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的3R原则,即Reduce(减少)、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环),具体为:减少包装的使用数量和材料用量;在技术和经济条件许可时优先使用可再次利用的包装:发展可回收的包装,回收处理方法不污染环境,还可再生其他能量。按照包装废弃处理的3R原则,绿色包装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在保证包装功能条件下,用料最少,废弃物最少,不污染或极少污染环境;包装制品不与内装物品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反应,同时对人体和生物无害无毒;包装废弃物应易回收、易再利用和再循环,而且掩埋时能迅速降解不产生污染,焚烧时能产生新能源且不污染环境。 在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中对商品包装材料的易处理性和可回收性都有较高的要求和标准,包装材料的要求首先是其安全性,其次是对人体和自然环境无害。同时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中都对动植物检疫提出较高的要求,规定对一些天然材料生产的包装物要进行卫生和动植物检疫,以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入。 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法规最完备、严谨的国家,新法规的研究制定处于领先地位。FDA要求大部分的食品必须至少表明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为此美国制造商每年需要多支出10.5亿美元,由此可见其他落后国家的成本压力。 欧盟对纺织品等的进口产品要求加贴生态标签。目前在欧盟最为流行的生态标签为OKO-Tex Standard 100,是纺织品进入欧洲纺织品市场的通行证。 而C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欧盟于2006年1月正式执行了“环保包装制品的回收率要达到85%以上”的标准。 环保检疫规定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疫、检验制度。 2000年1月,欧委会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推出了内含80多项具体措施的保证食品安全计划;2000年7月开始,欧盟对进口的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标准,部分产品农残的最高允许残留量仅为原来的1%-2%。2007年,欧盟茶叶委员会公布了欧盟及德国茶叶新农药的残留标准,增加了10个农药残留项目,并更新了其他10个农药残留项目的新标准,直接限制了不达标茶叶企业的出口。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依据《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公共卫生服务法》、《茶叶进口法》等对各种进口物品的认证、包装、标志和监测、检验方法都作了详细的规定。2007年4月,美国阿拉巴马州宣称从中国鱼中检出氟喹诺酮残留,停止销售中国鱼。接着,美国宣布限制进口中国鱼、虾、鳗鱼、鲮鱼4种水产品,并对出口到美国的中国水产品实行批批检测。批批检测不仅使出口货柜的检测成本上升,还使企业交货延迟,面临失去客户的危险。商务部报告显示,2007年1至7月,中国虾类产品对美出口量比上年同期下降42.4%。 日本对进口农产品、畜产品以及食品类的检验防疫制度非常严格,依据《食品卫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预防法》对入境的农产品、畜产品及食品实行近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对于入境农产品,首先由农林水产省下属的动物检疫所和植物防疫所从动植物病虫害角度进行检疫,此后,由日本厚生劳动省下属的检疫所对具有食品性质的农产品从食品的角度进行卫生防疫检查。 日本从2006年5月底开始正式实施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中的农产品检验项目成倍增加,“肯定列表制度”规定每种食品、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目前全球约有700种农药,即便是拥有先进设备和检测人员的日本横滨进口食品检疫检查中心也只有检测其中200种 农药的能力。即使这200种农药的检测,也因化验数据收集和管理工作量大、设备和人手严重不足而影响工作进度。专家称,按照“肯定列表”的标准,吃一棵菜要检测200个项目。 其他环境贸易壁垒措施 目前,国际上已签订的多边环境协议有150多个,其中近20个含有贸易条款。特别是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将禁止受控物质及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这些受控物质大部分是基础化工原料,如制冷剂、烷烯炔化工产品,用途广泛,因此影响面非常大。随着多边环境协议执行力度的增强,其对贸易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及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此后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如加拿大叫“环境选择”,日本有“生态标志”。美国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回收,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IS0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汲取发达国家多年环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得到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界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现在,国际上采购商在要求有IS09000质量证书的同时,还要看有无IS014000环保证书,对于产品质量不相上下的企业,通常是优先挑选那些两证齐全者,因为这表明产品符合国际环保要求,有利于达成国际贸易订单。不言而喻,没有通过IS0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综上所述,环境贸易壁垒作为一种外源性的贸易限制措施,对我国经济贸易发展约束较强,以至于我国除了在世贸组织多边贸易框架内开展贸易协调和环境外交外,应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国家环保技术标准,从而成功突破这一绿色瓶颈的制约,达到贸易和环保的双赢。

环境贸易论文第9篇

(一)模型

参考ColeandElliott(2003)的模型,结合中国具体情况和本文实证目的,得到本文使用的模型:

其中,k、t分别表示地区、年份;Ekt表示污染指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表征(文中根据需要也采用污染密集度);KLkt表示资本劳动比率;Ikt表示人均收入;Okt表示贸易开放度,用贸易依存度表征;D是一个时间趋势变量。RKLkt和RIkt分别表示相对资本劳动比率和相对人均收入。

对上述模型各变量含义加以说明:

(1)资本劳动比率KL代表结构效应。加入资本劳动比率的平方项KL2是考虑到资本积累对环境边际效应递减。如果β1>0且β2<0,则说明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环境污染排放以递减的速度增加。反之,如果β1<0且β2>0,环境污染排放随资本劳动比率增加而减少。理论上,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经济结构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化,即由清洁产业向污染密集型产业转化,导致污染增加。

(2)人均收入I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人均收入项的系数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规模效应对环境影响为正,技术效应对环境的影响为负,因此当规模效应大于技术效应时,总效应为正,反之为负。另外,模型中人均收入的平方项表示人均收入对环境的递减效应,同时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含义也保持一致。

(3)贸易开放度O代表贸易对环境的总效应。ORKL是变量O和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的乘积,表示要素禀赋动因引起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ORI是变量O和相对收入RI的乘积,表示“污染天堂”动因引起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要素禀赋假说认为,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资本要素充裕的国家将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污染密集型产品),劳动要素充裕的国家将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清洁产品),因此,当相对资本劳动比率增加时,污染增加。“污染天堂”假说认为,如果各个国家除了环境标准之外,其他方面的条件都相同,那么污染企业会选择在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进行生产,这些国家就成为了“污染天堂”。因此,当β6<0时,表示要素禀赋假说存在,当β7>0时,表示“污染天堂”假说存在。

需要说明的是,当模型(1)的被解释变量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时,解释变量人均收入项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但如果被解释变量采用污染密集度对上述模型重新估计,人均收入项对污染密集度的影响只体现技术效应。因此本文将人均污染排放和污染密集度分别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先对规模和技术效应进行估计后单独估计技术效应。

(二)变量说明及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样本数据为1990-2005年(1996年和1997年除外)29个省市(除外,重庆市数据计入四川省)的数据,下面就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分别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包括三种污染物的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参考Antweiler等(2001)的选取标准,本文选取的污染物分别是二氧化硫、废水和烟尘。

各省市污染物的人均排放量分别由各省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除以总人口数得到。由于1996年和1997年只有工业污染排放数据,缺乏生活污染排放数据,故本文选取的统计时段为除1996和1997年以外的1990-2005年,基础数据来自相应各年的《中国环境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市污染物的污染密集度等于各省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2)解释变量

需要说明的变量包括资本劳动比率KL、人均收入I、贸易开放度O、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相对人均收入RI和时间趋势变量D。

各省市的资本劳动比率KL等于各省市1952年不变价表示的资本存量与就业人员数之比。前者的数据采用张军等(2004)估算的数据,后者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各省市人均收入I的数据均采用剔除价格因素后的上一年人均GDP数据,即采用1990年不变价表示的1989-2004年各省市的人均GDP数据,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各省市的贸易开放度O等于当年价表示的各省市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进出口总额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3-2006》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91-1992》,基础数据由美元表示,根据相应年份的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各省市的相对人均收入RI等于上面得出的各省市的人均收入I与当年全国的人均GDP之比。各省市的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等于上面的各省市的KL与全国的资本劳动比率之比。

时间趋势变量1990年取值1,依次各年度分别取值2到14。三、计量结果及分析

本文依据豪斯曼检验(Hausman-test)的检验结果来判断估计模型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根据检验结果,模型估计时全部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被解释变量分别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的估计结果依次见表1和表2。

(一)规模、技术和结构效应分析

表1的估计结果是将人均污染排放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出的,资本劳动比率KL表征贸易对环境的结构效应,人均收入I表征贸易对环境的规模和技术效应。

表1第1列和第2列分别是Antweiler等(2001)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为和本文的估计结果比较,先对其加以说明。Antweiler等(2001)估计结果显示,规模效应变量(GDP/km2)和结构效应变量(KL)都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技术效应(滞后三年的人均收入的移动平均值I)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资本积累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为正,技术效应为负。与Antweiler等(2001)不同,ColeandElliott(2003)和本文的模型中,人均收入项I(前一年人均GDP)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中,结构效应变量(KL)与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增加,且速度递减。而人均收入(I)与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表明负的技术效应已经超过了正的规模效应。

表1的第3-5列是本文模型的估计结果。

首先,二氧化硫的估计结果与ColeandElliott(2003)的结论是一致的,即结构效应为正,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为负。不同的是,表征规模和技术效应的人均收入项I统计不显著,说明正的规模效应和负的技术效应相互抵消后对环境的作用很小,则经济对二氧化硫排放的影响将主要取决于结构效应。

其次,废水的估计结果显示,资本劳动比率KL与人均废水排放之间显著正相关,即结构效应为正。人均收入项I的系数统计显著且为正,表明技术和规模效应为正,正的规模效应超过负的技术效应,其原因在于,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而国家对污水的治理主要集中在工业污染方面,生活污水的迅速增加和难以治理是导致规模效应超过技术效应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中国的环境统计数据也显示,生活污水排放量已经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成为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最后,烟尘估计结果显示,结构效应不显著,且正的规模效应超过了负的技术效应,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为正。同时,人均收入I的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表明,针对烟尘,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没有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转折点,处于曲线的上升阶段。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均烟尘排放量增加。

表2是将污染密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出的估计结果,主要分析由人均收入I代表的技术效应。与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类似,本文所选的三种污染指标中,人均二氧化硫和废水排放分别与人均收入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技术效应为负。人均烟尘排放与人均收入之间也是负相关,但不显著。表明人均收入的提高已经推动技术进步,进而减少污染。

(二)要素禀赋动因和“污染避难所”动因分析

表1和表2中,联合变量ORKL表征要素禀赋动因,联合变量ORI表征“污染天堂”动因。

表1中,同Antweiler等(2001)的估计结果一致,本文二氧化硫的估计结果也为要素禀赋假说和“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实证支持。要素禀赋变量ORKL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这说明,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资本劳动比率相对较低,因而还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就大大地减少了中国污染排放,这与要素禀赋假说的内容相符合,同时,“污染天堂”动因变量ORI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是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的人均收入也比较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大,因而导致了较弱的环境管制,增加了污染排放,这又符合了“污染天堂”假说的内容。废水和烟尘的估计结果也符合这两个假说,但是估计结果部分不显著。

另外,与Antweiler等(2001)贸易有利于环境改善的结论不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显示贸易密集度(O)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的结果,也就是说,贸易自由化导致环境污染增加。本文的估计结果中,依污染指标不同,贸易对环境的总体影响也发生变化,总体上,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减少人均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但增加了人均废水排放。表2中贸易变量的符号基本上与表1一致,其估计结果进一步印证了上面的讨论。

最后,表1和表2的时间趋势变量(D)基本上都与污染指标呈现统计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的环保意识、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开发及其他的因素都促进了污染的减少。

为进一步阐明表1和表2的经济含义,本文在表1和表2的基础上计算了各污染指标对所有经济因素的弹性,自变量的值采用各省市所有年份的平均值。估计结果见表3和表4。

从表3可以看出,贸易开放度对环境的影响相对于其他经济因素来说较小,具体地,贸易开放度提高1%,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减少0.15%,人均废水排放增加0.06%,人均烟尘排放减少0.16%。同时,对每个污染物来说,其“污染天堂”动因对环境的影响都大于要素禀赋动因带给环境的影响,比如对于二氧化硫,其“污染天堂”动因的弹性值为0.4,而要素禀赋动因的弹性值为-0.05,前者远远大于后者,如果不加以控制,中国大部分省市很有可能变为“污染天堂”。

表4的数据显示,三种污染物对技术效应的弹性都比较大,说明技术效应较大程度地降低了污染密集度,减少了污染排放,但是,较大的技术效应并不一定能够全部抵消规模效应,结合表3,对于二氧化硫,技术效应超过了规模效应,而对于废水和烟尘,规模效应仍大于技术效应,因此需要中国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发新技术,降低污染。

四、结论

1.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增加(结构效应),都加大了我国的污染排放,但同时贸易开放给中国带来的技术进步降低了国内的污染排放强度,贸易是否有利于中国的环境改善依污染指标不同而不同。

2.贸易对环境总体影响相对较小,且正负因污染指标不同而不同。就本文所选的三种污染物,贸易自由化减少了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却增加了废水的排放。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尽管近年来国家对主要污染物的管制已经加强,但是主要将重点放在了大气的污染治理上,尤其是二氧化硫的治理,而忽视了废水的治理。

3.本文的估计结果也为要素禀赋假说和“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一定的实证支持。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多数省市的资本劳动比率较低,资本不充裕导致的要素禀赋效应减少了环境污染排放;同时,相对于平均水平,多数省市的人均收入较低导致较松的环境管制,使中国的污染排放增加。

参考文献:

[1]Grossman,G,Krueger,A.EnvironmentalimpactsofaNorthAmericanfreetradeagreement[R].Nationa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WorkingPaperNo.3914,1991.

[2]Copeland,B.andTaylor,M.North-southtradeandtheenvironment[J].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94(109):755-787.

[3]Antweiler,W.,Copeland,BandTaylor,M.Isfreetradegoodfortheenvironment[J].AmericanEconomicReview,2001(91):877-908.

[4]Cole,M.andElliott,R.Determiningthetrade-en-vironmentcompositioneffect:theroleofcapital,laboranden-vironmentalregulations[J].JournalofEnvironmentalEconomicsandManagement,2003(46):363-383.

[5]张连众,等.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3,(3).

[6]兰天.贸易与跨国界环境污染[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7]李斌,汤铸,陈开军.贸易自由化对环境污染影响的实证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6,(10).

[8]张军,吴桂英,张吉鹏.中国省际物质资本存量估算:1952-2000[J].经济研究,2004,(10).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