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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专业技术总结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16 09:39:12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1篇

 

一、基本情况

苏川,男, 34岁,汉族,大专文化。1999年1月至今在平昌县友谊水库管理所从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毕业于达州水利电力学校水电站电力电气设备专业,学制4年;2009年1月毕业于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学制3年; 2005年8月被评聘为助理工程师。1999年至2007年在元石盘水电站工作,2007年-2009年担任元石盘水电站技术副站长,2007年至今从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政治思想方面

在政治上,我一贯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议精神,在工作中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始终不移的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开展“三讲”、“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和“创先争优”教育学习中,认真学习,勤作笔记,深刻领悟,其党性和政治理论水平都得到了较大提高。在批驳“法轮功”等邪教的斗争中,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守工作岗位。始终用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的干好本职工作。听从上级各种调遣,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能吃苦耐劳,积极主动,作风踏实,勤于思考,讲求效率,始终保持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积极为水利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奉献自己的微薄力量。2008年、2010年被县水利局评为先进个人。

三、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方面

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为适应工作的需要,努力学习水利工程专业知识和提高岗位技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及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能扎实有效地完成日常事务工作。任职以来,我积极承担工程勘测、设计与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做到兢兢业业,圆满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领导和同志的认可。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努力,熟练掌握了专业技术工作,完全能够独立胜任单位水利、水电、人饮工程的项目编报、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现对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做个详细的总结:

2004年以来,我一直承担着友谊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为了规范管理水库工程,我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相关规程规定,分别按照时段、天、旬、月、季度,完成了水库调度、大坝变形观测、浸润线观测、渗漏量观测、水文观测、降雨量观测及资料整编,溢洪道和放水洞及放空洞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渠道工程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曾受到省、市、县水利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并授予“水利工程先进管理单位”称号。

2004年度里主要参与完成了友谊水库渠系配套西兴支渠勘测、设计、资料整编及建设管理;独立完成了该工程Ⅲ标段右干渠1.6公里整治工程技术指导及建设管理任务,该工程经省市县水利等部门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同年7月积极参与了国债投资1200万元的友谊水库枢纽病害整治中溢洪道、放水洞、放空洞、大坝抗滑桩、抛石压脚、填筑培厚、左右坝肩及坝体灌浆等主要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工作,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和数量关,做到了不合格工程项目坚决不予计量,从而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对工程安全隐患查处一个不漏,做到随时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达到了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该病害整治工程已顺利通过省市初验。与此同时该同志还独立完成了左右干渠4.5km水毁工程的勘测、设计和施工工作。该工程建成后,恢复灌面0.75万亩。

2005年度主要参与完成友谊水库渠系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管理,新建渠道总长度18.2公里(其中新建黄柳支渠4.0公里,新建斗渠6条14.2公里),新增有效灌面0.51万亩;同时主持完成了水库电站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器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技术指导工作任务;独立完成了电站二次回路检测、维护工作任务。

 2006年4—10月参与完成了友谊水库枢纽除险加固附属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为了顺利完成上述任务,在短短的十多天内,编制了《友谊水库枢纽除险加固附属设施工程实施方案及概算书》,并顺利通过了县财政评审中心审查。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施工规范,完成了办公大楼及装饰工程、交通道路等十余个项目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160万元;同时完成了电站引水渠3.6公里防渗技术指导工作任务。

2007年度主要参与完成友谊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编,新建渠道总长度9.39公里,其中马家梁斗渠3.22公里,黄家梁斗渠3.07公里,狮子梁斗渠3.1公里,新增有效灌面0.16万亩;完成友谊水库各项观测:1、工程观测(大坝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浸润线、渗流量),2、水文气象观测(库水位、降雨量、入库流量),3收集和整理好各项观测资料;同时完成了友谊水库办公大楼电气线路的设计、安装工程任务;参与并完成了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电器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和技术指导工作任务。

2008年度主要参与完成友谊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编,新建渠道总长度7.4公里,其中龙角支渠3.0公里,东岳支渠3.1公里,六家岭支渠1.3公里,新增有效灌面0.17万亩;独立完成了友谊水库左右干渠防水闸门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完成友谊水库各项观测:1、工程观测(大坝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浸润线、渗流量),2、水文气象观测(库水位、降雨量、入库流量),3收集和整理好各项观测资料。

2009年度主要参与完成友谊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编,新建渠道总长度8.3公里,其中双山支渠整治1.8公里、新建6.0公里,新建武家坡斗渠0.5公里,新增有效灌面0.4万亩;

在灌溉管理工作中,配合灌区用水协会做好了灌溉放水秩序,大大提高了灌溉效益;完成友谊水库各项观测:1、工程观测(大坝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浸润线、渗流量),2、水文气象观测(库水位、降雨量、入库流量),3收集和整理好各项观测资料;独立完成了友谊水库左右干渠防水闸门维修养护工作任务。

2010年度主要参与完成友谊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编,新建渠道总长度7.4公里,其中龙角支渠3.0公里,东岳支渠3.1公里,六家岭支渠1.3公里,新增有效灌面0.17万亩;同时完成了友谊水库各项观测:1、工程观测(大坝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浸润线、渗流量),2、水文气象观测(库水位、降雨量、入库流量),3收集和整理好各项观测资料;参与完成了友谊水库枢纽及左右干渠保护范围内的清障工作,确保了工程良性运行;独立完成了友谊水库左右干渠防水闸门维修养护工作任务。

2011年度主要参与完成了2010年工程资料、水文资料的整编工作;独立完成了友谊水库“十二五”水利建设规划;完成了本年度1月至8月的工程观测、水文气象观测的资料收集;完成2011年度水毁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期间建设和管理及资料的整编;参与完成了友谊水库放水洞工作闸、检修闸的大修技术指导工作任务。

为了更好地做好工程勘测、设计及建设管理工作,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要认真学习有关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水利管理条列》、《水库大坝管理条例》等。

自己回顾过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党和人民。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2篇

本人2013年6月参加工作加入江苏省XX公司,曾先后参加了XX路项目、XX项目、XX等多个工程项目,下面对我在施工一线5年多的工作经历做一次全面的总结。

一、政治思想方面

在思想政治上,我对自己严格要求,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认真完成党员每月的政治学习材料和学习记录,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工作中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不推诿不扯皮,讲求效率。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性,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日常工作中以班组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摆正自己的位置,把道路工程的工作放在首位,努力为道路工程的安全可靠施工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业务能力方面

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项目施工人员,还是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我感到要干好一个工程,不仅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活学活用,不断总结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技术上不断改进和创新。我在工作中接触到许多技术改造工作,体会到只有技术上不断创新,设备上不断更新,才能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业余时间不同形式的学习,我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专业技能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经历及总结

自2013年参加工作以来,我先后在江苏省XX公司XX项目部、XX项目部、XX项目部、XX项目部、XX项目部及XX路项目部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一线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也收获很多。

作为一名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与此同时,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自身很好的为自己定位。争取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主动的学习各种有关质检、施工以及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和要求,并经常请教同行业的前辈和同事。工作中我时刻牢记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将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在工作中不断地改变自我,适时地对自己提出不同的要求,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在这近五年多工作经历使得我在付出汗水的同时,获得了收获,在以前的实践工作当中,将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有机融合,使自己的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以下是我在这阶段的工作体会:

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概况,有备而战。

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之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对于道路和土建施工,也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熟悉图纸,了解工程概况。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了解工程情况,盲目工作,等于赤手空拳去打仗。要顺利开展工作,必须有备而战。施工前的准备: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相关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要求等。其次,要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弄清完成施工任务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最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深入了解,熟悉施工图纸,只是对工程的纸上了解,要清楚、全面了解工程,掌握工程概况,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解。认真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实施管理,落实施工方法,更好地完善工作。

2、实行可行性的施工工法,面面俱到。

施工管理人员工作总结实行可行性的施工工法是施工技术的一项关键的工作。做好施工准备,向施工工人交代清楚施工任务要求和施工方法,是为完成施工任务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最最重要的是在施工全过程中按照施工有关技术的要求,围绕着质量、工期等制定可行的施工工法,在每个阶段、每个工序、每项施工任务中积极组织平衡,保持的结合。其次关键部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检查,预防返工现象的发生,要随时纠正现场施工各种违章、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规定的倾向性问题。还有,如遇设计修改或施工条件变化,应随时进行补充交底,同时办理工程增量或减量记录,并办理相应手续,要在图纸上表示修改的内容,要便于施工的顺利进行。不但要做好以上工作,还要严格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制度。

3、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3篇

一、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们实施竞聘工作以来,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人事、人才工作政策为指导,以挖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潜能、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的,按照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分类管理的原则,在职称聘任过程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水平,全面推动了我镇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多次召开了党政成员参加版权所有的联席会,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群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员和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竞聘委员会,为竞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竞聘程序

㈠增加竞聘工作的透明度。为更加客观地评价每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我们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四公开”原则,即公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述职,将制定的竞聘实施细则和各单位竞聘限额,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按照《岗位说明书》,由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竞聘志愿,竞争上岗,对其任期考核、民主测评、量化积分情况全部当场公布,竞聘得分、聘任结果予以公示,使整个竞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将全部竞聘过程置于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

㈡增加竞聘工作的竞争性。为彻底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和论资排辈现象,我们突出了竞聘工作的竞争性。我们的竞聘工作首先进行任期考核,对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对民主测评结果及时予以公布,实行百分制量化积分办法,凡竞聘最后得分不满分者,即使有空岗,也不能聘任。对同一单位有中级、初级岗位,不论是否取得中级职称,按竞聘最后得分由高到低聘任,形成了人员能上能下,待遇随岗位变化的良好机制,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㈢增加竞聘工作的严肃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对聘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凡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将严肃查处。对在聘任工作中无理纠缠领导、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取消竞聘资格,使竞聘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待遇落实版权所有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4篇

一、政治思想

在工作中,我非常拥护党的政策和方针,每天都坚持看新闻联播电视节目,关心和学习国家时事政治,把党的政治思想和方针应用于工程建设中,经常和项目部人员进行研讨,并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和宣传党的政策和方针。对党的“三个代表”和“十八大”精神,我认真地学习和体会,把“十八”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工作的准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生活,自己贡献一点“添砖加瓦”的事业。

二、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路

从参加工作以来,我就喜欢上建筑行业,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始有终。对于再苦再累的项目,我都坚持圆满完成,并做出成效,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经常加班加点,通宵达旦地抢工期,不管在寒风中、烈日下,还是暴雨倾盆,我都坚守在岗位上,指挥着一个个工程顺利地竣工,看着一幢幢高楼大厦和一条条的银灰大道竣工完成,我心中感到无比地自豪和光荣,自己曾经付出的无数艰辛和汗水,得到了社会的好评,我内心也就无怨无悔,心满意足了。

三、 学识水平、专业能力

在工作中,我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我从2002年9月走出校门开始先后进行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的岗位证书,2014年10月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土工和钢筋两个课目的检测试验员证,注册了二级建造师(建筑、市政、机电)三个专业,并于2018年1月函授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的“土木工程”专业,2018年6月25日在《低碳世界》期刊中发表了“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策略探讨”论文。2018年9月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业考试,现已3门公共课合格,2019年争取通过“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这门专业课并能取得注册资格证书。

把计算机作为自己工作的必修课,天正Auto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软件在工作中的推广应用,使施工技术人员彻底甩掉了笨重的绘图板和铅笔手工制图的包袱,使工程绘图、测量放线变得异常轻松。我通过学习和钻研计算机软、硬件知识,积极动手实践,学会贯通了项目部、公司内部计算机局域网 “OA”办公系统的应用,使各个部门的计算机实现了资源共享,除了共享数据以外,还能够共享诸如打印机、扫描仪、刻录仪等硬件设备,节省了大量宝贵资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具体专业工作

项目在各方参建单位的配合下,精心组织,科学系统分析影响因素,合理调配资源,及时调整施工偏差,严格执行PDCA质量管理循环体系。从而缩短了工期降低了施工成本,增加了项目利润,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二)、2014年10 月至2017年2月我委派到“海口市倚能.美林湾(南区)18#-21#楼及半地下室”项目任项目经理,该项目半地下室顶板设计要求承载大型消防车通行,顶板板厚深混凝土浇筑量大,我根据大体积混凝土特点从原材料入手,严把原材料关,确定最优配合比、最优砂石级配比,严格控制砼坍落度与水化热,严把振捣关、严控过振漏振,针对地下室外墙砼养护难的特点,我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大胆采用不拆地下室外墙模板蓄热养护的方法,成功的控制了温度裂缝的产生。确保了施工质量,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三)、2015年7月本人参加了由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的,“福清市石井花园住宅小区项目 ”的投标。投标过程分为投标文件准备阶段、投标阶段以及开标、评标和定标阶段。

实际操作过程会出现诸多问题和注意事项比如: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不大于80万元;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废标;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利要求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6、招标人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以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7、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8、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情形属于串通投标,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账务状况或者业绩,将承担法律责任;9、投标文件未经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情况,将被否决投标。10、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等。

在规定的地点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即进行开标,开标过程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等主要内容,唱标完之后评标。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间我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在技术创新上倾注了满腔热情,在施工一线锻炼的几年中,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将大学期间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迅速转化成业务能力。作为所在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我在项目经理和公司技术质量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对技术管理一丝不苟,对工程质量从严控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并推行公司《质量手册》及IS09001《程序文件》,成为集团公司贯标成功后第一个严格依据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施工的一线项目部。

在项目上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与甲方和设计单位沟通,解决现场施工问题,减少了施工程序错误,并节省工期,在施工过程中,放线工作亲力亲为的去核实,模板制作和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在现场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最后报监理部检查。(重要节点工序还需通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尽量做到工程工序的规范化。并在各项定位放线及预留预埋施工中,督促施工员进行逐个检查且定人定岗专人负责,避免出现预留预埋偏差,给后期的二次构件和设备安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项目地块原为城郊的果林和鱼潭地形高低不平,北面距地铁口较近,东面毗邻市政公路和既有建筑,平面位置狭长,可利用的临时占用面积小,这就对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从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状况入手;充分考虑场地内的加工、运输、存储、供电、供水供热、排水排污设施及临时施工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等;利用既有建 (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成本;永久道路与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了二次搬运;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且符合节能、环保、安全、消防等要求。从而较为合理的完成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五、项目管理

建筑项目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多样、变化多端的工作,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从事管理工作多年以来,我认为项目管理就是一个统筹安排,合理利用,全面管理的系统。对人员、材料、机械、物品等都要精心地组织,调配,合理地利用。最大限度地管好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坚持“质量求生存”的原则。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5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6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8.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7篇

一、充分认识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市纳入机构编制部门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共3038个,据调查摸底。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共52140人,其中:管理岗位工作的4372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39824人,工勤岗位工作的7944人。这不仅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全市公务员队伍的五倍而且,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情况、职称结构、领导职数、行业归属和层级分布等情况极为复杂。必须清醒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一项十分艰难的任务,更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五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中的稳定工作。自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以来。夺取双胜利”关键时期,当前正值“坚持两手抓。不仅面临抗震救灾、生产自救和支援重灾区的重要任务,更面临抓生产、抓发展、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转变,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重要任务,而且今年又是奥运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稳定任务非常繁重。希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陈市长讲话的精神和提出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政府人事部门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稳定既是工作的大局,也是工作的底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总之,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几个重点问题的说明

一实施范围

从岗位和人员看。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管理(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有关问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

此外。而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中的一类,国家还规定了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不是单独的一类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这实际上是为事业单位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高层次人才开辟了一条通道。同时需要说明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岗位,并不是每个事业单位都需要和可以设置特设岗位,有严格的设置条件要求和审批程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特殊情况消失后,应按照岗位设置核准权限予以核销,不允许乱设、滥设。

三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国家规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将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至十级职员岗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划分的通用岗位等级和我事业单位的实际。由高到低分为三到十级职员岗位。市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将根据我划分的通用岗位等级和我市事业单位的实际,将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五到十级职员岗位。因为,目前我市事业单位的最高规格是处级正职。

另外。除国家和我有具体规定的外,上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也做了规定。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任用。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一、十二级是助理级岗位,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我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即一至五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

四岗位结构比例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岗位结构比例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内容。

1.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中是不同的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它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覆盖面;对已经实现服务社会化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每个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包括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上分别对不同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也规定了总体控制目标,全总体控制目标是136这个控制目标与全国总体控制目标是一致的也与目前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的比例现状大体相符。此外。市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也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尽可能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设置对应的岗位。

全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这个控制目标与国家人事部的规定是一致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制定这些比例的主要依据:一是这些比例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调控比例相一致;二是从规范人员结构出发。具有合理的层次和幅度。岗位和人员结构应呈金字塔型。

执行过程中。应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全总体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是刚性的但到具体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并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要达到这个标准。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审核和报批时,要以其现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作为基本依据,适当考虑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我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总体要求。需要强调的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审核、核准时,必须掌握在总体控制目标内。

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市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为二级(技师没有一级(高级技师将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总量。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

此外。岗位设置管理中的结构比例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综合平衡,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内调控使用。

五岗位条件

岗位的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构成。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条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同一等级的岗位在不同的单位其具体条件可以不同,其中基本条件由政府制定。但不能低于国家、市岗位设置管理政策以及行业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只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同时,以保证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一致。这里要强调的这些基本条件。基本任职年限只是最低年限规定,岗位聘用不存在期就得晋升的问题,也就是说,明确在下一级管理岗位的任职年限要求并不意味着达到任职的最低年限后就必须得聘用到上一级管理岗位。达到任职年限后可否聘用到上一级岗位,这还要看上一级岗位是否有空缺,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并通过竞聘的方式,才能聘用上岗。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需要说明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只是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的基本任职条件。现行专业技术职务并未在高级、中级、初级内部细分等级。拓宽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空间。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而岗位设置管理文件划分了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指导意见,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这样既能与现行职称制度较好衔接,又能较好地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自。

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一级、二级岗位与其它等级岗位不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人岗合一的其中。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市为从严控制各层级最高等级岗位的数量,市的实施意见中,将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五级和八级的核准权由市里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参考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制定的强调了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二是必须通过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或考评。

六岗位设置程序与审核权限

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岗位设置的程序和审核权限。最后的核准权限分别在和设区的市(州两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一经核准,即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上和我市规定的基本条件。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

八双肩挑”问题

从前段时间我调查摸底情况看。全的情况也是如此。因为事业单位大多数的领导都是从专业技术岗位走到管理岗位的有的仍然继续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特别是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各方面对“双肩挑”问题反映比较多。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所以“双肩挑”现象比较普遍。从实际工作中来看,这种情况既有利也有弊。好的方面是不少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同时是专家甚至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这就提高了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带动了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但是并非所有的领导岗位都与专业技术工作密切相关。不好的方面就是如果“双肩挑”同志过多地投入学科、专业研究,顾此失彼,也会影响履行管理职责的精力和效果。此外,从建设一支科学的管理人才队伍角度来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化是一种趋势,也是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因此,上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在所兼任岗位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这样规定既坚持了岗位设置管理的改革方向,又兼顾了现实情况的需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审批“双肩挑”时候,掌握的原则应该是确认其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确保其能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总之,双肩挑”人员要严格控制,不应过多。

九对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问题

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情况进行认定。关系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按国家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经认定后,再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在没有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只能套到对应岗位工资的最低等级。因此,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的认定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认定时,应重点注意把握两点:一要看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二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的规范性要求。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问题

这一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计发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10年7月1日。按国家规定。才能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因全国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滞后,职专业技术人员从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并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后。大多数市区从今年才开始实施入轨。2010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其他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当时是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的因此,2010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和经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规定,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可以依据退休前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按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重新计发退休费。重新计发退休费的起算时间与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致。

三、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艰、责任重。此,今年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强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家、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细则。一要摸清家底,按照延荣市长讲话要求。统筹规划;二要内容完备、任务明确;三要有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控制办法和标准;四要措施具体得当,具有可操作性;五要有具体实施的方法步骤。按照核准权限规定,各县(区市各部门要把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后,才能印发实施。

二要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根据规定。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确定了不同的核准权限,要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看实施范围是否明确;二是看是否符合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三是看是否符合规定的结构比例;四是看是否有规范的岗位聘用的办法;五是看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核。

三要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组织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市委仲彬书记在市委常委会议上对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六点指示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要把握时限,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按照先易后难、重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审核备案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实施工作。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8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事业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三、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市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县级正职、县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9、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1、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分级控制目标为:市属事业单位2:4:4,区(市)属事业单位1:3:6,乡镇属事业单位0.5:3.0:6.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5、各级各单位在设置具体岗位时,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功能、规模、规格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在不超过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16、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由核准机关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岗位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2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原则上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市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市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4、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25、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核准;区(市)及乡镇属事业单位,经区(市)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26、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调整方案,报市人事局核准后,由市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省人事厅审核,省政府同意后,报人事部审定。

2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四级岗位设置,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集中掌握,重点使用,主要在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事业单位提出设置申请,分别报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核准。其中,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的总量,由市人事局汇总报省人事厅核准;三、四级岗位设置经各区(市)人事局和市直各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二、三、四级岗位聘用后,聘用人员名单须报市人事局备案。

29、特设岗位的设置由事业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区(市)须经区(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六、岗位聘用

30、事业单位按照《*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办字〔2006〕6号)及有关规定,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1、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2、已经对各类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对全部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或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上一级岗位。

33、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3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

35、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应填写《*庄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

36、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政工专业技术总结第9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3.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实施方案,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2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

5行业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经批准,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7.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

8.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到十级职员岗位(附件1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9.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10.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附件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市属暨区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11.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岗位设置。

具体改革办法待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发后组织实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区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具体控制标准另行制定。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目标为: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辅助岗位。13.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

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0%。两个以上主体岗位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体岗位的等级。

三)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设置

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15.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任职应符合本实施方案第2125条规定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或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业内同行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其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16.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应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17.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报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确定。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的人选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提升服务水平,18.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附件1

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全市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左右。

五)特设岗位设置

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并填写《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申报表》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20.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且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1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

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2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急需引进人才的

3其他确需设置的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1五级职员岗位。

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2六级职员岗位。

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

24.四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2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7.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3学徒期满。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程序及权限

28.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确定各岗位的类别、名称、等级,1编制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控制标准。并填写《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3

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4广泛征询意见。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

5组织实施。

29.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实行核准制度(附件4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市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

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2县、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

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

由其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3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核准。4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

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30.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1.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2.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本实施意见第2829条规定申请变更:

须对本单位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及机构编制增减。

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2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

六、岗位聘用

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33.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要严格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34.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5号)关于印发<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通知》办字〔〕11号)关于市市直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黄政秘〔〕8号)和本《实施方案》及行业指导意见,35.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已经实行聘用制度。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36.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无空缺岗位的情况下,不得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3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核准,并执行主要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原则上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职责任务的不设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岗位等级,38.事业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应根据所聘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等级,39.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并对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4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换工作岗位的应具有所任岗位规定的任职条件。从变换后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41.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

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42.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4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44.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依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45.各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市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