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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考察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23 16:41:12

门窗考察报告

门窗考察报告第1篇

1、坚持应进则进。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均应进驻“中心”,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已进驻“中心”窗口的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受理。凡不适宜进驻“中心”的事项必须说明原因报请区政府审定,进一步增强“中心”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集中、敞开式服务的功能。

2、坚持一地办理。凡进驻“中心”窗口的事项,必须纳入“中心”办理,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名进实不进”和“体外循环”。对确需上报、转报审批的事项,窗口要及时办理;在本级审批权限内,不得出现申请人往返于窗口与部门之间的现象。

3、坚持充分授权。按照“重心前移、工作前置”的要求,进驻部门对进驻窗口实行授权制。窗口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理,使一般性审批事项都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必须由部门领导审批的事项,提倡部门领导到窗口或通过网络审签,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如领导外出,要授权关人员审批,以保证在承诺期内办结。

二、创新创优服务

4、加强事项清理。各部门要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按照能减则减的要求,凡是能还权于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的事项,坚决予以取消,部门不再审批;凡是可以下放给镇(街道)、开发区审批的事项,尽快下放;凡是上级已明文取消、权限上收及事项转移的许可事项,应予以撤销或调整。

5、坚持依法行政。凡进驻“中心”窗口事项都要按照“许可(审批)主体、许可(审批)事项、许可(审批)依据、许可(审批)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的“八公开”要求,在“中心”窗口和网上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窗口对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申请事项,均应按规范操作,对予以受理的许可(审批)事项出具受理单,告知承诺时间;对不予受理的许可(审批)事项,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6、推行“两集中四到位”。为充分发挥集中审批的优势,各部门要在机构、人员、职权三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在本部门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科工作,加快整合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明确科室工作职责,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与配套的服务职能,并成建制进驻“中心”,努力实现职能归并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上岗到位、审批授权到位。

7、坚持规范高效。各进驻部门要全面细化行政审批流程,明确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处室、责任人、责任时间,强化责任;要继续改进审批流程,加强流程再造,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与审批环节,实施并联审批,压缩承诺期限,做到能简则简,能快则快,促进审批流程更精简、更规范、更合理、更高效;要加强“联合”审批,对同一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两个及其以上部门办理的,由牵头部门会同协办部门,采用现场踏勘,现场会办和联合会办等方式,加快办理。要畅通绿色通道,对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和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内资项目、区实事工程和重点项目以及需特事特办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由“中心”项目服务部全程负责,不受承诺时限限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8、强化优质服务。各进驻部门和“中心”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多了解新情况,多研究新问题,多出台新举措,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要坚持把创新创优作为提升窗口服务的动力,不断拓展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手段,树立服务品牌,形成窗口特色。在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结合窗口实际,积极推行提示服务制、重要岗位AB角制、预约服务制、上门办理制、服务制、延伸服务制等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9、发展电子政务。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通过互联互通,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构建区“中心”和市“中心”、区“中心”和区各职能部门多位一体、全覆盖的审批网络和监控体系。

10、实行公开运行。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总体要求,构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网上公开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真正做到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增强网上公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等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11、加强信息共享。要认真借鉴昆山等地成功经验,尽快搭建“企业基础数据交换平台”,推行“一表制”审批新模式,简化申请手续,减轻申请人负担,实现审批数据共享,减少窗口人员重复录入工作量。要尽可能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关职能部门与窗口之间的网上交互、联合办公,提高联办项目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

12、严格窗口人员条件。各进驻部门要把素质高、业务精、服务优的公务员(或者具有行政许可与审批主体资格的事业编制人员)选派到“中心”窗口一线,两人以上的窗口应配备一名副股级以上干部担任窗口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要对固定,一般定岗两年,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必须事前书面征得“中心”同意。

13、加强窗口人员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受派驻部门和“中心”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部门领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管理。“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并将考核、评比结果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人事部门核定并单独划拨评优指标,不占派驻部门的评优名额,“中心”按程序组织考评后由派驻部门表彰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多次违反“中心”管理制度、严重影响机关形象的窗口工作人员,“中心”要书面告知派驻部门,派驻部门要积极配合并调换合适人选。

14、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各进驻部门和“中心”要切实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素质与服务能力。“中心”窗口是锻炼、培养、使用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台,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选派后备干部到“中心”窗口工作。经过窗口锻炼,符合任用条件的,经“中心”推荐,部门应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五、加强监督管理

15、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中心”要依据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考核、考勤、评比、培训、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一整套适合“中心”工作的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构建服务型政府窗口的服务标准与服务体系。“中心”对各进驻部门窗口的考核评比纳入政府作风与效能建设考评体系。

门窗考察报告第2篇

一、考核范围

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具体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具有审批职能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监督保障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附件3)。

三、考核方式

1、单位自查(10分)。按照行政审批工作考核自查表(附件2、3),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填报自查表,并同步提交自查报告。自查表和自查报告要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行政审批现状和工作及推进情况,对自查中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在实地考核中一经发现,给予加倍扣分。各单位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于2012年12月15日前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一科。

2、日常测评(60分)。窗口审批工作日常测评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根据四个季度的日常测评,形成对被考核单位年度日常测评分值。

3、实地考核(30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对2012年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集中考核。实地考核根据审批工作的特点,创新考核方式,采取赴被考核单位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应用

1、根据单位自查、日常测评和实地考核评分情况,形成考核成绩,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按市目标管理考核权数折算后报相关部门,统筹纳入全市2012年度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进驻部门单位的窗口按照全年日常测评成绩,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评选出红旗窗口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门窗考察报告第3篇

一、长远规划,整合资源,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重点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整个系统建设的基础和运行的载体,起到了承接系统运行的关键作用。随着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转变,要求将更多的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实时监察,二期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政给予、行政复议等功能的拓展,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不断扩大,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大势所趋,因此各县区要长远规划,尽快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一步到位,制定长远建设规划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县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目前没有建设新中心的县区在原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以保证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同时制定长远规划,参照平泉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规模,将全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事项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出让等需要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运行、统一管理。

(二)完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监察监管作用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密不可分,当前我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服务中心仍处于建设期间,组织协调任务很重。县级服务中心应该设立正科级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可借鉴兴隆县作法,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挂任监察局副职,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及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监察监管力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顺畅运行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继续执行以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超时默认制,对超过规定时限而没有出具办理意见的审批事项,按照超时默认的方式予以准予许可认定,法律责任由办理方承担。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统一机打票据,由收费窗口统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同时制定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服务网站管理制度等系统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系统管理。

二、借鉴经验,科学谋划,推进系统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借鉴兴隆县的经验,科学谋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适合本县区的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在市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加快实施,破解系统运行中的难题,保证系统的顺畅运行。

(一)拓展大厅使用空间,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审批项目应尽必进

各县区审批中心大厅使用面积大小不一,基本都高于兴隆县的大厅面积,在窗口设置上要科学编排,统一调剂,必要时可以改变原来的空间隔断,重新安排台位。对相对审批事项较少的单位,向审批中心大厅充分授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指派大厅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多个单位的审批事项,将受理材料统一电子化上传,经系统自动流转到本局办理,根据批准结果由大厅统一办结。

(二)增设登记验证窗口,保证流程闭环流转,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由大厅工作人员对每一项入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后自动流转到相应委办局受理,由委办局受理窗口负责将审批材料初审后电子化上传,进入本局审批流程,局领导批准后由受理窗口负责收费和证照打印,全部办结后再由登记验证窗口统一验证,实现全部流程闭环流转,结合电子签章和统一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完全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三)实施统一收费管理,方便群众缴费

大厅内设立统一收费窗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的收费采用全市统一的机打票据,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刷卡机缴费,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票款分离。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设立银行窗口,实行即时收费。

(四)采用CA认证电子签章和加密证照打印技术,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采用CA认证技术,为每一个审批工作人员配置用户名和专用密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电子签章管理,实现真正意义的网上审批。大厅设置统一证照打印窗口,由专用打印设备对全部出证事项实现统一证照打印管理。

(五)全部审批材料电子化上传并存档,保证流程网上流转

由大厅受理窗口对全部审批原始材料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实行电子存档并上传系统,保证流程网上流转,实现网上审批。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相关设备,以保证网上审批。

(六)采用“一厅双网”、部分监控模式,解决垂管部门进入系统平台问题

针对垂管部门具有比较严格的本部门系统,且多数具有本部门窗口大厅,在联网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采用“一厅双网”模式,在垂管部门大厅设立登记验证窗口,原则上由中心派人负责对入厅办理的全部审批事项进行统一的登记验证,将审批事项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中间环节仍由本部门使用部门自有系统进行审批,既不影响本部门系统运行,又可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部分监控。其它分中心和本部门系统相对比较成熟的部门可参照此方法管理。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系统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快建设速度,联通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工程是全市政务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也是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和数字城管系统等多套政务系统的运行基础,网络不畅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联通公司是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的政务外网承建单位,各县区要尽快与联通公司协商签订政务外网建设协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联通政务外网,以保证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保证系统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行政权力的重要机构,随着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将使更多的行政权力入驻中心运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为中心建设提供人员保证。

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选派各部门的业务骨干,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中心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行政服务队伍,参照外地经验,对入驻工作人员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并适当提高待遇。

各县区要对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拟定详细规划,确定工作时间表,明确主要负责人员,将需要办理的所有工作分配到日,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由市县纪委监察局督导此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三)筹措专项资金,提供财政保证

各县区要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整体规划,确定建设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前审批服务中心改造提供财政支持。各部门也要对本部门的相应设备配备提供保证。

(四)精简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市政府消减及下放后保留审批事项目录,以及体制改革涉及到的行政职能的调整,市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部门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对不适应网上运行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各县区将本单位上报件与市保留事项对照,达到一一对应,差异部分与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结合县区机构改革,于9月1日前将全部审批事项重新清理后统一上报到市监控中心。

四、创新监察,强化督导,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跨越发展

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根本上创新监察方式,改革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查力度,保证系统功能,发挥监管作用。

(一)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作用

通过系统试运行,结合各部门实际,通过充分的走访调研,不断发现和总结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逐步取代部门自有系统,解决二次录入的难题。逐步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功能最全、效果最优、应用最广的办公系统和监察平台。

(二)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监察局要强化监察作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变原来单独“事后监察”为“事前预警监察、事中实时监察、事后整改监察”的全方位监察,要指派专人,对全部网上审批事项进行抽查,对异常及预警事项进行重点监察,及时督办,通过电话回访、实际调查等方式直接询问办事人,核实办件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现,发现线索及时处理,对音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的违规违纪事件,核实后在政务外网上予以公开曝光,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办事人通过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的违规事件及时核实处理并在政务外网上通报。通过系统定期对各部门的行政行为实行绩效考核,责令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门窗考察报告第4篇

一、窗口工作人员

凡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工作人员,年龄原则在四十周岁以下;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必须固定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统一受理承办

凡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均在政务大厅统一受理,限期办结,特殊情况也可以接办分离,但必须将办理结果送交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窗口岗位进行核查、登记后统一对外发放办理结果。有政务服务中心分设大厅的在分设大厅办理,但必须按政务大厅统一规定办理(建设局房产交易大厅、交通局运政大厅、公安局机动车辆管理大厅和出入境管理大厅、人社局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管理大厅、人才交流就业服务大厅、工商局注册大厅和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

三、一次性告知补正

政务大厅受理申办事项,需将申办事项所需资料、标准、程序、时限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凡申请事项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产业政策的,接件人员要即时明确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申办事项,不予受理,但要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避免申请人多次往返。

四、实行并联办理

审批事项需两个以上窗口部门(单位)联合办理的,政务大厅将受理的申报材料,同时送达相关窗口,各承办单位同时并联办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负责跟踪督促相关承办部门(单位),按各自的办理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五、首席责任制

所有派驻大厅的工作人员为部门(单位)首席责任人,首席责任人对申请人要求办理的事项必须全程负责,直至办结为止。

六、限时承诺办结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依据《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一站限时办理规定》,在受理申办事项时,向申请人明确告知申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并承诺在规定办理时限内获取办理结果。

七、公开公示

政务大厅对外公开各类行政审批职能范围、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标准、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办理结果;公开收费的项目、标准及依据;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

门窗考察报告第5篇

——赴漳州(芗城)、漳浦、龙海行政服务中心考察报告

为继续深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中心发展,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之目的,20__年11月16日至19日,县府办副主任__同志偕县法制办主任祝立标同志率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等相关一行12人赴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学习考察。考察期间,得到了三地中心负责同志的热情接待,听取了他们的详细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三地中心的审批大厅和窗口的工作情况,与中心管理人员和部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了解了三地中心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具体做法。通过考察,考察组对三地中心的良好工作氛围留下了深刻印象,感受到他们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为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提供借鉴。考察组认为通过考察,拓宽了思路,学到了经验,增强了要使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现将考察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三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漳州市地处闽南三角洲,是福建省地级市,下辖八县一市二区,漳浦县、龙海市即为漳州市下辖的县及县级市。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__年11月28日,实行市、区两级联办模式,即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与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下设业务处、督查处、综合处、行政处和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现进入中心的部门(单位)60个,其中市直44个,芗城区16个,设50余个窗口,受理审批项目686项,中心工作人员198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于20__年11月28日揭牌成立对外办公运行,内设综合科、业务科、行政科、督查科等四科室。现进驻中心的包括23个政府职能部门和5家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办理283项服务内容。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__年5月28日开始挂牌运行,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三个职能科室。现进入中心的部门(单位)28家,设22个部门服务处(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289项,中心工作人员67人。

三地中心的管理机构都确定为独立的行政机构,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正处级(正科级),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正科级。政府对行政服务中心也较为重视。其中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地原为芗城区会展中心,现无偿提供给中心使用,面积3439.3平方米。一层为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二层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大厅,三层为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办公室、会议室。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县科技大楼二、三层,办公服务大厅面积1300多平方米。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邮政大楼二楼,使用面积900平方米。三地中心的管理人员都为兼职人员,没有定编。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由市府办、纪委等单位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林素珍同志负责。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也分别由府办副主任、监察局副局长、纪委纪检监察员等组成。三地中心的运行经费有较大差别,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有一定财政拨款,中心可独立支配;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少量运行经费,中心开支需经府办同意。

目前三地中心的运行情况,尤其是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比较好,总的评价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在服务内容上力求一个“全”字,在办事程序上突出一个“简”字,在工作节奏上强调一个“快”字,在承诺时限上达到一个“短”字。

主要做法

在学习考察中,考察小组感到漳州市(芗城区)、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建设中,敢于创新,很多地方能大胆探索、并付出实践,随之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审批机制和现代化管理办法,按“服务经济、方便群众”的宗旨,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作模式。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为群众带来了切实的利益。

尤其是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深化效能建设中,掀起了一场效能建设的革命,使中心真正成为服务群众的政府办事机构。芗城区原为漳州市的老城区,作为一个县级区,审批权力较为有限,顾其打报告要求市区联办,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实行了市、区联办模式,市、区一部分窗口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合并,这样工作人员得到有效利用,收入实行市、区五五分成(上交除外)。三地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色:

一、程序简化,工作高效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办事程序上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力求简化,其中80的工作量窗口可以直接承办。许多窗口把原来多层次把关、多程序审核简化为一个程序,即充分授权于窗口。工作人员把各种空白证件事先在单位里盖好印章,再带来窗口。群众上门来办证时,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当场发证,这样减少了审批环节。窗口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每逢星期一、三、五下午都要来中心现场审批,从而使有些问题可以不出中心,在中心当场拍板解决,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窗口作为收发室现象。

在工作中,办事效率之高还体现在自动化操作上,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即采用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各窗口运行畅通,高效便捷。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办事效率大幅度提高,例群众来中心办证,窗口即自动生成承诺单,单子上印有密码,群众随时可以凭密码上网查询办件进程,如一个项目原需7天办理,现在2天就办结了,群众上网一查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证件己经办好了,就可以提前来领证。又例工商窗口的“名称预先核准”项目,原来办事群众在申请名称时,碰到冠市名、冠省名 则要到市、省工商局去核准,现在工商窗口和省、市工商局联网,在冠名时只要上网查询,没有重名即可在网上完成申报、审批手续。并在名称未核下之前,因己在系统上申报了名称,就可以在中心服务部雕刻印章,以此现实办证提速。

三地中心在办件时间上也进行探索,其中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有36个项目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所有承诺件100提前办结,办件周期大大缩短,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二、服务多样,以人为本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服务上也大做文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起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为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其中推出的一系列优质服务,包括微笑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配套服务等收到了显著的效果。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这些做法可以综合概括为“五个一”,即:1、聘请一批联络监督员;2、建立一个窗口服务大厅;3、完善一个网上信息平台;4、发放一张服务卡;5开通一个服务热线。通过以上这些载体方便了群众,使中心真正成为群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政务超市”。

在这些服务中,延伸服务,即聘请一批联络监督员收获最大。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先后与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建立了三级公共行政服务网络,把窗口服务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百姓中间。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共聘请了11名镇乡街道联络监督员,镇乡街道又向社区聘请了122名联络监督员。由这些联络监督员无偿为企业和群众代办审批手续,使业主和群众不出家门就可以办成多项审批。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中心在联络监督员的管理上实行发放聘书,每季度召开联络监督员会议等方式。如联络监督员发现窗口运作存在缺点或有不方便群众的地方,随时或在会议上与中心沟通。因其业务量大,许多联络监督员基本上每天在中心办证,这样实际上起到了联络监督员随时随地都在监督窗口工作的作用。中心还在每年年底评比优秀联络监督员,并让联络监督员提出合理化建议,来促进中心发展。

三、制度建设,卓有成效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成熟。通过工作例会制度、月考评通报制度、指纹机考勤制度、周例会制度、AB岗制度等10多项制度,对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在业务操作上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依据、申办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承诺制度,实行立即办结、时限承诺、联审办理、申报协办、否定报备、委托等六项办理制度。

其中月考评通报制度的做法是,中心通过网络、监控系统和现场督查等方法,对工作人员的办件、收费、出勤、在岗、仪容等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信息投稿,群众投诉,群众满意程度,表扬信,锦旗等依据进行加、扣分。由电脑自动进行操作,网上自动扣分。每月得分为满分或加上奖励分的,自动列为候选人。中心于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讲评会,分析月办件、服务态度等情况。讲评会后,进行考评,每个工作人员都在网上进行投票,然后按高低分,投票数来确定5名先进工作者和3个红旗窗口。把考核结果、考评通报表,扣分的理由,在中心网和大厅公示栏公示。并向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发书面通报。三地中心在此基础上适当进行经济补助,即窗口工作人员除享受原单位所有福利待遇外,中心对每个工作人员按得分来进行经济奖励,100分的每月奖励200元,以此类推,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得300元每月。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操作方法基本相同,三地中心对进入中心工作的人员考核按20的比例来评优,评优时参照每月评比及联络监督员评议等相关依据,得出优秀公务员名单,在中心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不占原单位名额,其档案在中心考核之后送到原单位,再由原单位送人事局。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年奖金由原单位发放,中心对个人没有经济补助。中心对窗口的考评实行与市对各单位考评相结合制度,中心对窗口的考核分占单位总考核分的一定比例,比例为20,即20分。

它山之石

漳州市(芗城区)、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运行以来,在优化经济环境、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在许多做法上值得我们学习。群众普遍反映到中心办事是“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亲切地把中心称之为“政务超市”。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认识指导实践,认识不到位,中心就得不到发展。三地中心的相关领导对中心的成立十分重视,由市、县相关主要部门领导来兼任中心领导职务,在漳州市(芗城区),市委、市政府发文强化了中心的地位,明确了中心的指导思想、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和运作机制等。各单位对窗口充分授权,中心运作较为顺畅。从而使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顺民心,合民意,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得到了尉健行、吴官正等中央领导的高度赞赏与肯定,有关省、市等领导也相继来中心视察工作。

二、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三地中心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中心规范运作,有章可循,确保了中心的正常运转。在管理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制度管人,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到位。二是督查考评。对各窗口人员到岗、遵守各项制度、办件业务受理、服务对象等四个方面进行督查,采用量化标准的方法,严格考核,评选红旗窗口和先进工作者,搞好自身建设。三是群众监督。设立网站、群众评议栏目、意见薄、投诉箱等,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程序简化,机制创新

三地中心对进入中心的项目在审批环节上力求能简则简原则,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千方百计来减少办事程序,压缩办证时限。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采用联络监督员制度,为企业和群众各种办事项目,做法、操作比较成熟,既方便了群众,又对窗口工作人员起监督作用,成效显著。

四、政务公开,一目了然

三地中心还有一个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即根据每个项目编印设计了窗口告知单。放在每个窗口(部门服务处)柜台前的专门文具盒内。上列项目名称、 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等内容。从而在办件过程中使“一口清”提升到了“一纸明”的高度。群众也可以通过中心网站查询“六公开”资料,或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脑触摸屏查询。

五、管理系统,高效便捷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即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使中心达到管理运作高效之目的。自始至终,办理各种项目都在电脑上操作,中心则利用网络对审批项目运行情况实施监控。中心的六项办理制度都制定了严格的运行程序,并在软件上提供相应的运转通道。承诺件从打印承诺单开始,管理系统就自动跟踪监督办理时限过程。否定件必须在电子公告栏上写明否定理由方可了结。未按期办结的中心会在网上自动发出警示信号。所有不符合管理规定的错误操作都会在考评系统中留下信息并自动扣分。

几点看法

一、管理人员编制问题

漳州市(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与漳浦县、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都是从各个单位调入,但又身兼原单位职务,三地中心管理层都没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其管理人员行政、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管理体制的不顺,导致管理人员一定的工作职责模糊,权限不清,不利于工作的展开,容易出现管理人员工作走形式主义。

二、审批制度改革问题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但三地中心却没有进行审批制度改革,对审批项目也未进行及时清理,未精减行政审批事项,这就没有了优越的制度基础,将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进场部门资质问题

门窗考察报告第6篇

2007年末,咸阳一集团公司在发放年终福利时,员工们收到的礼物是一套国内最新的高科技智能门窗控制系统。

该产品采用传感器感应,主机控制的原理,传感器感应到风、雨、雪和小偷以及攀爬窗台的小孩后,将感应到的命令通过数据线传递给主机,主机指挥控制中心报警或关窗户。同时还能净化室内空气,让您在家也能享受到如置身森林般的空气。更绝的是智能净化门窗有一个人见人爱的杀手锏,即使没人在家或只有老人、小孩在家,天气突然变化(刮风、下雨、下雪)时,窗户亦能自动关好,真正体现了时尚、方便、安全、健康、环保、人性化的居家生活方式。

智能门窗控制系统克服了传统防盗窗不美观、不实用、科技含量低的缺点,装上智能门窗后,大家都觉得心里踏实多了,就算以后上班忘记关窗户也不用请假回家去关。

如此神奇的产品究竟是哪个公司研发的呢?

电话采访

商签下大单

九旭智能门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西咸一体化的咸阳高新开发区,是集研发、生产、销售、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型高科技企业。公司在“家居智能化”领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并遥遥领先,赢得了业界权威部门和用户的一致好评。

在招商的过程中,很多中小投资者对这个本小利大、实用新颖的小项目简直趋之若鹜。据九旭智能门窗有限公司的伏禹澍总经理介绍,由于九旭智能门窗产品新颖,功能独特,2007年8月9日,《重庆时报》9版全篇分析了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及重庆市建委开始率先推广智能门窗的相关报道。重庆丰都的谭光华先生加盟九旭智能门窗后,短短6个月就发展了33个县级。如今,谭光华已经买房买车,过上了以前不敢想的有钱人的生活。除了谭光华以外,在短短一个月就借此获利的创业实例不在少数。

33岁的张春华是湖南攸县人,做了10多年的普通门窗生意,由于产品缺乏技术含量,价格一直上不去,许多同行为了生存都互相压价,所以尽管他朴实能干,但还是没有赚到什么钱,而他的老板梦却一直在滋长着、蔓延着。

2007年12月,张春华在《现代营销》上看到了有关九旭智能门窗的报道,了解到未来五年内智能门窗会像电视、空调、洗衣机一样进入千家万户,销售没有淡旺季。智能门窗属于真正的朝阳行业,前景不可估量。于是,他以最快的速度了九旭智能门窗。为了了解张春华的进展情况,记者电话采访了他,他告诉记者:“目前他已经联系好了当地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到2008年6月份可以签下近50多万元的单子。”

现场试验

品质卓越智能门窗确实好

由于不同城市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所以记者又特意采访了浙江绍兴的蒲亚利先生,他原来一直搞装潢生意,积累了一笔钱。当他看到杂志上有关智能门窗的介绍后,觉得九旭智能门窗十分新颖,其差异化的卖点把竞争得如火如荼的门窗市场进行了有效的区隔。于是,他和九旭公司取得了联系,由于初次接触到这个产品,蒲亚利始终心存疑虑,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公司先给他邮寄了样品,试用满意以后蒲先生二话不说,当即在网上就签下了浙江绍兴的独家权。蒲先生说,他相信好产品到哪里都不愁销路的。目前他已经联系好了几家装修公司,粗略估计大概有100户的单子,如果每单户只赚800元,大家算算他赚了多少?

九旭智能门窗目前已在河北、山西、陕西、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苏、湖南、广东、重庆等16个省市地区有了商,且家家生意火爆。九旭公司特别提示:如需考察请先电话咨询当地是否已经有商,如已有省级或者地区的省市请直接与当地总联系。

产品优势:刮风下雨自动关窗,使您家庭免受风沙暴雨的侵袭;燃气泄露、火灾突发自动开窗,同时把案情报到110指挥中心,告知案发地点,不至于造成人员的伤亡或爆炸事故;遇小孩爬窗智能关窗,避免意外的发生;遇小偷盗窃,警笛恐吓自动关窗并和手机联网,实现了安全智能一体化。

合作方案:县级独家费8800元,首批进货不限量,累计销售10万元返还全部费,后续进货按5%奖励现金,利润回报率达到88%。

市级独家费12800元,首批进货不限量,累计销售20万元返还全部费,后续进货按6%奖励现金,利润回报率达到102%。

地区级(包括所属县)费19800元,首批进货5000元,累计销售达30万元返还全部费,后续进货按8%奖励现金,利润回报率达到128%。

省会城市独家费35800元,首批进货10000元,累计销售达50万元返还全部费,后续进货按10%奖励现金,利润回报率达到150%。

省级(直辖市)总根据所属行政区域及人口面议。

样品邮购: 对不方便来公司实地考察的客户,可先通过当地邮局或银行汇款1580元,邮购一套功能齐全的样品模型,公司将为您预留15天资格,签订合同后此样品作为开业支持免费赠送给商。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人民西路49号九旭智能门窗有限公司

电话:029-38100902 38100903

13571020110

网址:省略

门窗考察报告第7篇

一、规范机构名称,明确工作职责

1、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街道、场)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服务的唯一服务平台,统一名称为:××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为各乡镇(街道、场)唯一的办事机构,今后不再以其它名义设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设主任一名,由乡镇副科级领导担任,副主任两名,由乡镇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担任。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名称为xx村便民服务代办站,村民小组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名称为xx组便民服务代办点。

2、设立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其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监督各进驻部门,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2)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

(3)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

(5)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6)负责对村代办站、组代办点管理指导;

(7)对需报上级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二、规范场所建设,方便群众办事

1、各地要按照“集中办公、一窗受理、全程服务”原则,设立大厅式服务中心。

2、要因地制宜有效整合乡镇和基层站所现有办公资源,统一管理和利用,便民服务中心要尽可能设立在乡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或临近街道或靠近乡镇(街道、场)机关醒目的地方,尽可能方便群众。要有适当的办公空间,所有进驻中心的单位要集中办公,还要有适当的供群众歇息的场所,装饰要求简洁、朴素、美观。

3、今后如新建乡镇政府办公楼,要本着科学、合理、便民的原则、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办公楼规划建设。

4、每个窗口都要配备好办事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县(市、区)政府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扶持,按每个乡镇(街道、场)落实建设经费2-3万元。

三、规范项目进驻,整合办事功能

1、各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必须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功能。在进驻内容上做到:项目应进必进、环节应进必进、相关收费应进必进。

窗口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劳动保障、医保、计生、民政、农机、(矛盾纠纷调解)、供电、供水、财政(村帐乡)、国土、村镇规划、农林水、广电网络、纪检、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等分别设立窗口,即专业窗口;*户籍、国税、地税、交通、信贷等统一归并为一个窗口,即综合窗口,综合窗口的职能主要是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

2、设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乡镇、村凡使用国家、集体资金建设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农业、林业、水利等)的招投标、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没有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必须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可以与便民服务中心同场地办公。

凡涉及到需在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做到权力下放,使窗口能办事、办成事,为窗口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凡是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的审批服务项目,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到与之对接并保持上下衔接通畅。

四、规范运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五制两服务”。即一次性告知制、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公开服务、特色服务。

1、一次性告知制。凡群众询问需办理事项,必须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条件、资料、时间、费用等情况。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范围的,应告知具体承办窗口和责任人,如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一般材料欠缺,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或作进一步更正、说明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单和补报材料通知单,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需要更正、说明的问题和时间要求等,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不能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

2、直接办理制。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或当日办理的项目,做到即来即办,当场办理。

3、承诺办理制。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勘察审核等,做到在承诺日内办结。

4、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项目,由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5、负责办理制。对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或主办窗口受理,负责上报,在规定时限内积极做好与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帮助办结,努力做到全程服务。

6、公开服务。即实行“六公开”服务,即通过连心卡、明白卡、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网站等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7、特色服务。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企业和群众的需要并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

五、规范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1、窗口工作人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要求抽调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干部到窗口工作,每个服务窗口安排至少1名以上工作人员;实行AB岗位工作制,A岗属常驻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招商引资、包村等中心工作。当A岗工作人员离岗时,B岗及时补充。

2、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双休日须安排人员值班,集墟日工作人员全部正常上班。

3、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制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和考勤制度,并负责对窗口进行纪律督查和办件情况统计。

4、工作人员考核。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时,以便民服务中心考核为主(原单位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报上级部门备案。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督查

1、统一思想认识。规范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推进现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尽快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场)三级便民服务的快速通道,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市、县(市、区)两级“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纳入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管理体系,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年终考评。县(市、区)政府也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场)的年终考评,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领导,乡镇(街道、场)主要领导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市、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加强对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以及运行情况的行政效能监察,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乡镇(街道、场)要进行通报批评。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加强督促检查,每年统一对各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并评选出模范中心,进行表彰。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协调和服务。

门窗考察报告第8篇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贯彻落实《关于环首都经济圈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廊办发〔2010〕18号)加强和规范县级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推进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应进必进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平安以及申请量较小的行政许可事项外,除经同级政府批准。其他经常性的行政许可事项须全部入驻;行政许可事项料理中,除涉及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环节等不适合入驻的外,其他环节也要全部入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监管事项要全面入驻。入驻项目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由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严禁多头受理、体外循环。同时,入驻项目要根据国务院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及时搞好项目调整衔接。

(二)充分授权

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所有审批环节,各窗口单位要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全部由授权窗口直接操持。窗口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当场办结;对需经部门协商决定的重大许可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按时办结并送达。

(三)公开透明

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置公开栏、办事指南、显示屏、触摸屏以及现代网络信息设施,依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服务内容、料理依据、料理顺序、许诺时限、料理结果和收费规范等全面公开。要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审批服务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便民高效

简化审批顺序,要把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提高效能作为工作的动身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推行重大项目领办、代办等服务模式,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

(一)理顺体制

统一冠名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编制、工作职能可参照《关于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批复》廊编〔2010〕5号)执行。各县(市、区)成立行政服务中心。

(二)健全管理机制

审批科向“中心”集中,1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即行政审批职能向审批科集中。审批事项进“中心”位,部门向窗口授权到位。各进厅部门归并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建立审批科;审批事项多、服务任务重的部门可设立大处室制;审批事项较少、无需独立建审批科的部门,设立首席代表。审批科或首席代表全权负责本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扁平化管理机制。

身份、劳动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不变,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接受派驻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的双重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行政服务中心。

该印章为进驻部门受理和审批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唯一专用章。2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进驻部门和单位统一刻制和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对每个项目的审批流程图、料理时间、资料要求、收费行为都通过计算机顺序控制,3实行电子监察系统办公制。所有进驻“中心”操持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律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操持。使各窗口的项目受理和料理水平始终处在公开、透明状态。

完善监督、管理、考核、考勤、评比、培训、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4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中心”建立窗口工作人员档案。中心”对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纳入人事部门正常考核顺序,原部门不再重复考核。被选派到窗口的首席代表及工作人员,一定两年,两年内需要调整岗位的进驻部门须提前征求“中心”意见,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设立纪检监察室,5实行纪检监察驻厅制度。纪委、监察局派专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实行动态监督和效能监察,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行政服务事项体外循环及其它问题进行查处和问责,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展民主评议。

三、建立健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工作制度

着眼于提高行政效率,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依照职责要求。方便群众办事,落实好岗位责任制、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信息反馈制等一般性制度外,着重建立健全以下六项工作制度:

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1即时料理制。对程序简便的一般性事项。现场办结;2许诺料理制。将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下限办结时间作为许诺办结的时限;3联合料理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相互关联的重要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协调会议或组织联合操持,实现审批事项的高效办结;4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办事人员要一次性地告知行政审批申请人申请事项的料理顺序和所需全部申报资料,不得遗漏;5统一收费制。设立由银行统一代收的专门收费窗口,各窗口不得收取费用。6代办服务制。对关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代办。

四、加快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步伐

各县(市、区)要将行政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纳入本级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依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建设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2010〕102号)和市纪委《市县两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对接、同城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廊纪字〔2010〕66号)要求。力争两年内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充分利用政府网上审批资源平台,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实行“外网申报、内网办理、限时办结、线反馈、全程监督”运行机制,开辟快捷便民的网上审批通道,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加强组织领导

门窗考察报告第9篇

第二条在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严格实行以下制度:

(一)办事公开制度。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可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并公示办事程序流程图,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二)乡镇全程办事服务制度。各乡镇均要设立全程办事服务窗口。属于乡镇政府职能范围办理的所有事项纳入乡镇窗口全程。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村级全程受理点,由驻村干部担任全程办事员,将办理事项交回乡镇窗口办理。需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乡镇窗口负责交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部门办事窗口办理。

(三)县直机关“窗口式”集中办理制度。县直机关审批事项应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接受县审批改革办公室监督。凡进“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各单位不得另行受理;目前进入“中心”办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审批事项,应在本单位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各乡镇全程办事服务窗口的送交事项,由“中心”全程,办结后返还乡镇窗口。

(四)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告知经办科室、人员或相关联系电话。承办人应一次性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所申办的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或情况比较特殊的,承办人应在第一时间请示部门领导,并把是否受理的结果告知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

五AB岗工作制度及乡镇办公无双休日制度。窗口单位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报名等手续的岗位,应落实A岗、B岗承办人,A岗承办人因故不在岗时,B岗承办人自动顶岗。乡镇在双休日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在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值班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名单和相关联系电话。

(六)办事时限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已明确办事时限并可以提前的提前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其办事时限由职能部门及乡镇提出,监督部门、上级部门和服务对象代表共同参与确定并予以公布严格执行。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书面告知办事时限;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

(七)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到机关部门或乡镇机关办理有关事项,承办人员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并登记备案。承办人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审批,不得擅自决定不办。

第三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消极抵触或拒不执行;行政越权,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审批、管理事项,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予以批准;行政不作为,对该管理的事项不管理,对该处理的事项不处理,经查实,由主管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四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违反办事时限制度,经查实,一个年度违反一次的,实行通报批评;违反二次的,实行诫勉或离岗培训;违反三次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机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人员因未能一次性告知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前来办事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使其无效往返,被投诉查实的,一律参加离岗培训,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五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宴请,实行通报批评,给予相应处理;收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礼券、支付凭证,不论金额多少,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索要的,加重处分。

第六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使用禁忌用语,或未能履行首问责任,被投诉查实,一次的予以通报批评,二次的实行离岗培训,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第七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一律予以通报批评;违犯二次以上的,实行离岗培训,并视情节给予降级、降职直至辞退。

第八条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的,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对本科室、本单位效能低下问题失察、管理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告诫、诫勉、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部门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触犯党政纪的,追究党政纪责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的机关部门的效能建设负有领导责任,若分管的单位出现严重效能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第九条县委、县政府建立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负责受理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开展监督检查。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与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对效能投诉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要及时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