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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以最为实用的功利目的而论,攻读于大学,乃为求知,在于养成具有思想性的人才。知识之获得,不可能凭空而来,必须借助于某种媒介,通过一种介质的训练、培养,进而获得知识,提升思维能力。源渊流长、充实丰富、瑰丽多彩的中国文学、世界文学,历经时间的淘汰,积淀为人类思想文化的精品,我们阅读、研究,正可以训练思维,培养能力。比尔•盖茨是许多人所羡慕的,是众多青少年心目中的英雄、偶像,但我们往往关注、羡慕的是盖茨所积累的财富和那种超常的积累财富之能力,很少有人想到正是对电脑的着迷、对未来科学的不懈追求,那种永不放弃的对未知世界的执着探索,使盖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获得巨额财富只不过是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与不懈的创造力的必然结果。这种对学术的痴迷,纯粹出于兴趣的探索精神,很有一些中国古人所说的“谋道不谋身”的意思,对形上而的“道”的追求,自然会获得“谋身”的结果。而原创性的科学发明和理论创造,所依赖的正是这种“谋道”的精神。
而阅读理论性的书籍,其精密的逻辑思维、推理论证、辨疑析难的能力,显然对训练思维、培养能力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大学语文的教学多少可达到这一目的。而大学语文课的一个重要意义,即在于传承文化。“所谓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在悠长的历史中,在一种制度下形成的、渗透到民族的血脉中的集体记忆,一种思维方式、价值观和行为模式。”那种以学术为生命的不懈追求,正是对优秀文化的传承,是华夏民族的凝聚力所在。专业乃谋生技能,而文化则是立身之根本。知识和文化的脱节,只会使一个大学生在未来发展中走向狭窄,无创新性,甚至于生活中缺少灵性,缺乏为人的情趣。从政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看,大学语文课的开设应放在一年级。刚入校的大学生,对学校的学习和生活充满了新鲜感,而对于课程的选择无功利性。虽说是语文,但它的内容安排和讲授方法丝毫不同于中学,因为没有高考的压力,学生们才能在老师引领下,慢慢读,慢慢看,在重读经典中体会语言之美,体会文章中所表达的情感、态度,体验不同的人生况味,潜移默化地积累生活阅历和经验。从以前授课的经验看,许多学生认为,大学四年中,真正有内容、不枯燥的课反而是大学语文。当然,在今天的大学语文课的内容上,可以相对增加一些法律文选,让学生在对传统社会与文化的理解中,体悟前人是如何贯彻、实践法律精神,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
相对而言,现在的学生写作能力比较弱,笔者所在学校曾对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做过调查,反馈的信息中有一条就是写作能力的不扎实。其实,写作和文学息息相关,写作首先需要学生有认读能力。认读能力是阅读中应该首先培养的基本能力。缺乏这种基本能力,阅读就无法进行,因为阅读是借助对文字符号的感知而进行的。其次是理解能力。所谓理解能力就是培养阅读的悟意明理能力,是由认字识词的感性阶段到理解内容的理性阶段的深化,它是构成阅读能力的核心部分。阅读中的理解消化能力,要求在了解一字一词表面意思的基础上,进而理解语言文字之间的内在意义及内部联系,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篇章结构、写作方法。理解是阅读的深化,是阅读的关键,是阅读的诸能力中至为重要的一种能力。再就是评论能力。评论能力是指对文章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全面评价和深入品评的一种能力。评论能力,不仅是写作中十分重要、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能力,而且是阅读的各种能力中较高的一种能力。好的阅读是常识性的接受,能够培养健全的人格,促进独立思考的能力,培养共同生活或参与公共生活的情意与能力,再往深就是传承文化。一个学生上了大学,心理上最轻松的莫过于家长,但是一个孩子在学校干什么?想什么?很多家长不会知道,也不会主动去了解。学生想什么?心理上有了困惑,有了坎,与同学之间有了摩擦如何化解,很多学生其实是找不到解决方法的。今天的高校里,不断出现的恶性事件恰恰说明了他们心理上的问题,而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也是素质教育的不足导致的。
论文关键词 宪法 大学生 人文精神
一、人文精神是大学精神的灵魂
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大学之所以被称为“大学”,不仅指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更指心灵自由的无限性,即那种“至大无边”的生命自由状态。大学之所以能够成为独特的社会结构,关键在于她的文化存在和精神存在,其中人文精神构成大学的特质。
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认为:“大学有四项任务:第一是研究、教学专业知识课程;第二是教育与培养;第三是生命的精神交往;第四是学术。”这四项任务构成了大学理想的生命整体,充满着对人的精神的关怀,对技术人才的训练只是培养的一个过程而已。大学的教育理念、办学理念的核心就是育人,即以人为本,将培养“真善美”的人作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一所大学若缺乏人文精神的追求,将无法肩负起引领社会进步,支撑起人类文明天空的重大责任,因此,人文精神是大学精神的灵魂。
人文精神是关于人的精神世界的需求,它所追求的目标主要是满足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终极关怀。作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代表新兴资产阶级文化的主要思潮,“人文主义”强调以人为“主体”和中心,以人为价值内核和价值本源,充分尊重与保障人的人格、价值与尊严,不断满足人多方面的需求,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文精神在法律上体现为对人的权利的承认、尊重和保障。
人文精神是人类长期积淀的观念、思想的总体,它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坐标,是社会发展成熟程度的基本标志,是构成一个民族、地区文化个性的核心内容,一个国家和社会人文精神的存在,影响着人们人生观、道德观、法律观和价值观,造就了形形的社会体制和制度实体。如果丧失了人文精神,对个人而言,就丧失了个体存在的根本意义;对社会而言,则意味着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的丢失,同时意味着民族精神得以传承的深层纽带的断裂。因此,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或社会都注重人文精神的塑造。一个国家的国民人文修养的水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教育中人文教育的地位和水平,特别是高等教育中人文教育的地位和水平。
二、宪法学有丰富的人文主义的精神内涵
宪法学与其他学科相比洋溢着更为浓厚的人文主义的色彩,具有更深厚的人文底蕴。
宪法体现了对人类的普世性关怀。产生于近代的宪法,是针对传统社会中诸多不合理、不公正、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而提出的,是人们在追求人权斗争中,讨伐和否定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从而确立起个人的尊严与价值而出现的,因此它要求在法律上对人的基本权利的给予充分承认、尊重和保障。正是对人类长期所经受的种种不幸的正视,才催生了闪烁着人类理性的光芒和浸润着人类政治和法律智慧的宪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宪法是人类对充满了痛苦和苦难的生活总结。
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第1条亦宣布:“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宪法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对人类普遍命运的悲天悯人式的关怀,可以说宪法是迄今为止人文精神在法律方面的最集中体现,因而成为近代历史以来人类政治和法律发展的最高境界和人类普遍价值的认同。
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人权。宪法首先是、主要是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社会主体(人民)对国家既授权又限权、既支持又防卫的“约法”,宪法的最高理念和原则就是基本人权和公民权至上,它从一开始就将人权保障确定为宪法的首要价值。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安排,宪法以保障人权为核心而以规制政府和国家权力为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捍卫人的尊严和自由,遏制和杜绝不平等不公正和其他不合理的现象,尤其是防范对人的尊严和自由的肆意践踏。人权价值发展至今已经获得了最为普遍的认同,正如路易斯·亨金所宣称的“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人权保障理所当然地被公认为宪法的首要价值,几乎在当今一百多个国家的宪法中都被奉为神圣。
宪法是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法治是人文精神蓄积、升华最后外化于社会的客观形式,亚里士多德对法治做了最经典的表述:“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法律从根本上说,是人类社会生活及行为规律的理性表现,这种行为规律要求法律以人为本,并以保障人的自由和权利为主旨。因此“以人为本”理念乃是法律的应有之意,而且应当是法律所追求的核心价值,这样“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自己本身理性的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所以强调正义、自由、权利等人文精神的宪法必然是法治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也正因为宪法本身具有人性基础,才能为宪法的执行和遵守奠定坚实的基础;也正是在法治之下,人的自由、尊严才能得到保障,因为在法治状态下,人们的自由和权利处于既定的制度保护之下,尤其是国家的强制性的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是为了执行某一已知的规则,否则就绝不能对一个个人实行强制。”法治的根本关键在于,国家和政府必须正确地运用权力,并以现实的人的幸福生活为其核心归依。
三、宪法对培养大学生人文精神的作用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在不同程度上受市场逻辑的支配——以最小的投入争取最大的回报,为了现实利益,高校培育工具性人才的功能正越来越凸显,人文精神的培养越来越被忽视,可代价是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下滑。而中国的法治建设却呼唤着一大批有深厚人文精神素养的人才作为法治建设的人力支持。大学生素质将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是不言而喻的,重视对他们的人文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是提高整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文底蕴的关键。挖掘宪法学所具有的独特的人文精神内涵和人文精神的价值意蕴,对大学生发展人性,完善人格,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宪法学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形成
公民意识是人的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它的实质是作为国家公民的主体意识,强调一个人在社会、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及个人对自己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公民权是宪法最核心的内容,公民权的主要内容就是政治权利,是“参与国家”的“公权利”,这种政治权利分为:一为参与国家政治的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政府的权利;二为政治表达的自由。公民权体现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使权利人对于国家意志的形成得发生影响的权利。公民权利主要基于宪法的首要原则“人民主权”原则而产生,它表明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全体人民具有平等的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权利,政府的权力基于人民的同意。这一原则是民主的精髓,它是在调整国家与人民这一政治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
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是要使公民正确地认识到,公民作为社会政治共同体的成员,需要具有积极参与国家公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以发展国家和社会为己任,以践行宪法权利。只有在参与中,公民才能形成理性的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的意识,以体现公民对于自身和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同时公民意识的发育有利于公民监督意识的强化,公民监督意识的强化有助于形成一种自觉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全体民众监督的氛围,这种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保障,这是我们建设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目前的事实状况是,大学生国家公民意识比较淡薄。他们作为国家的主人,对其存在的地位、价值和主观能动性还缺乏自觉意识,政治参与与社会参与的热情不高,只关心自己的学业和就业前景,对国家的政治生活比较淡漠。然而一个没有强烈公民意识的社会,是不可能实践“人民主权”的宣誓的。对大学生加强宪法学的教育,将能使大学生对自己的国家主人翁地位有更清醒的认识,使自己具备一个公民社会所具有的高度重视对自身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珍视的素质,主动、自觉和负责任地投身于社会和国家的公共事务中。
(二)加强宪法学教育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人权至上观念
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权是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更是国家必须承担对它“尊重和保障”的义务。然而,光有权利的宣誓是不够的,法定的权利要转化为实际的权利,不仅有赖于以宪法为首的法律保障,还需要公民人权意识的培养。公民的人权观念是否正确,人权意识是否增强,直接关系到人权是否被享有和行使,关系到人权是否能够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关系到人权建设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伴随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公民的人权意识被逐渐激发出来,从“孙志刚案”、到“乙肝诉讼案”、“受教育权案”、“重庆最牛钉子户案”等等,都使公民受到了人权理念的教育,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公民的人权观念将会有更大的提高。对大学生加强宪法学教育,尤其是进行人权观的教育,使之逐步养成遵守宪法和尊重人权的观念和习惯,对于带动整个社会形成普遍的遵守宪法、尊重人权的思想文化环境,从而为保障人权提供广泛的心理基础和精神支持将大有裨益。
(三)加强宪法学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精神
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发展趋势,一个国家要实现由“法制”国过渡到“法治”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需要具备良好的法治精神。法治精神简单地说就是崇尚法律而不是崇尚权力,遵守法律而不仅仅是服从权力;维护法律而不是追求权力。其基本内容包括:(1)良法之治,即国家应该运用应体现公平正义等价值、体现客观规律的法律来治国理政。(2)法律至上,即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权威,不允许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3)权利本位,即法律是用来保障公民自由和合法权利的。(4)一切公共权力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法律至上是法治精神的基本内涵,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基本体现。
至今,我们绝大多数政府官员在观念上也片面地从“管”的角度理解法,突出社会民众守法,忽视了法首先是作为权利的保障及对权力的约束而存在的,这就难怪我们这个社会“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导致法之权威不足,约束权力乏力。通过宪法学教育,我们可以增强大学生的法治精神,通过他们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文化,提高全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使公民树立法律至上、法保障权利、法代表公平正义和法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观念。
1、修改。在文章的初稿完成后,应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共同的工作者与指导者。然后加以反复 推敲并作细致的修改。文章全部完成后,放置一段时间,再行修改。温故而知新便可发现重要问题,因而需要多次修改。
2、写作。在提纲拟定后,根据自己的思路,妥当安排内容的先后次序,然后将自己的观点充分表达。 在写作初稿时,不妨内容写的全一些,面宽一些,避免有重要内容遗漏。而且,能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使文章一气呵成。
3、提纲。在反映思考,理清思路,并形成条目后,写出提纲。提纲是论文的基本骨架,有了提纲,作者写起来就会目标明确,思路开通。提纲的内容主要是按题题目、前言(文章的宗旨目的)、 实验材料与方法、讨论与结论的顺序进行。
4、构思。构思是撰写论文的准备,也是开始。它是作者对文章整体布局、要说明的论点以及依据进行 阐明、安排和设计的过程。其内容包括:文章如何开头,如何进一步引深,首尾如何相呼应 ,论据论证如何有效的说明主题以及各段落层次与主题之间的关系。
论文摘要:大中专英语教学改革,提高英语口语教学水平,应采取以下几种有效方法:注重课堂口语教学;开设第二课堂搞好份语教学;训练大中专学生提高口语技巧。
长期以来,我国大中专学生英语交际能力差,尤其是口语能力更差的问题比较突出,哑吧英语现象带有普遍性,提高口语教学水平,解决哑吧英语变为流利英语问题已经在我们这些从事大中专公共英语课教师面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提高大中专学生英语口语教学质量呢,下面就此问题谈几点看法。
口语教改的重要作用教学大纲要求与哑吧英语现实的矛盾。教学大纲要求大中专学生能就教学内容和一般听力教材进行问答和讨论,能就一般的社会生活话题进行简单的交谈,讨论和发言,表达思想清楚,语音,语调基本正确。然而目前大中专学生很难达到这一要求,口语水平极低,学7年左右英语,用英语表达很差,呈现哑吧英语的局面,能看,能读,不能说。一个班级仅有一至二人能用英语简单表达,绝大多数不能表达。导致这种局面一是目前英语口语课程开设的课时少,有的学校基本不开,但更主要原因是过时陈旧的英语教学方法,重阅读,语法,轻实际表达,至于口语训练几乎没有,这种教学方法必须改革,采取新的教学方法,增加口语课是迅速提高英语教学水平达到大纲要求的有效途径。
社会对英语口语人才大量需要与英语口语教学水平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矛盾。社会大量需要英语口语人材。求职要求口语人才。三资企业,国内企业,政府和社会公共事业单位随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对英语口语人才需求呈上升趋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双向选择,在求职中英语口语水平决定求职人员工作位置高低,收人水平的高低,决定毕业生的前途命运。工作中需要口语,在外商谈判,参加国际学术活动需要口语。国际经贸文化交往越来越需要口语人才,尤其中国即将加人WTO,大量需要外向型英语口语人才。继续求学的需要。大中专毕业生继续求学拿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必须具备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尤其是出国留学,进修更需要英语口头表达能力。文化生活的需要。英语口语水平的提高今后对大中专学生参加英语沙龙,欣赏英美电影,小说,二网,欣赏体育比赛提高生活质量是重要的条件。然而目前由于过时的教学方法,英语口语教学极端落后,培训英语口语人才质量不高,数量少,不能满足社会大量需要。公务之家:
较早提出“大语文观”概念并以此涉及语文教学整体改革方案的张孝纯认为中学语文课必须冲破当前“狭的笼”,而走向“大语文教育”的广阔天地。“大语文教育”认为,语文来源于生活,与生活是源头与活水的关系。美国教育家华特提出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
语文学习完整的结构由3个部分组成:
(1)语文课堂教学;
(2)第二语文教学渠道;
(3)语文学习环境。
课堂教学是主体,第二语文教学渠道和语文学习环境是“两翼”。尤其是在后示性时代,学生在信息的获取上丝毫不滞后于教师,甚至多于教师,以往教师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削弱了。如果语文教学仍然秉承“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旧教育观念,只会与当今变化迅猛的信息时代格格不入。“大语文教育”要落到实处,就要冲破“三中心”的旧教育观念的牢笼,要以课堂为基地,并延伸至广阔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因此,“大语文教育”观具体化到操作层面,即为“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
2受大语文教育启发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的思考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是唤起医学生敬畏生命的理念,塑造和完善学生的道德人格、医德素质和职业价值观、丰富的医学伦理知识、良好的医学伦理意识和较强的医学伦理思维能力。与传授知识相比,医学伦理学教育更注重信念的培养,而信念的培养是道德主体经由他律到自律、内化为主体生命一部分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手段的开放性。这与重在培养学生情感、信念等的语文学科在教学目标上具有相似性。受“大语文教育”的启发,笔者试图从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出发,为医学伦理学教学提出建议。
2.1大教材观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既要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体系,又要研究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医患关系问题、医疗卫生资源分配问题等,还包括医学科学所特有的道德问题,如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内容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要以一切适合的素材作为教材,包括课本、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的相关热点、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医学人文著作、临床案例等,其根本特点是课堂教学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学习当成唯一的学习任务,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识的积累、素养的积淀作为教学的目的。例如,大多数教材对知情同意权的论述主要为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理论上如何应用,缺乏与现实应用对接的桥梁,也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介绍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时,要应用一切有价值的素材,包括通过教材以了解其理论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以了解学术前沿及动态、影视资料如《死亡工厂》以明白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医学临床领域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学生更直观生动地了解其临床应用。在介绍其他内容时,同样需要将一切与之相关且有价值的素材引入课堂,一方面使学生掌握相关内容的全方位的理论介绍;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与实践往往有差距,进而通过多种素材的结合生动地呈现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以提升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效性。
2.2大课堂观大课堂观就是打破传统的有限课堂的时空观念,立足课堂并超越课堂进行学习。通过上述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介绍可以看出,与医学专业课相比,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更多的是培养医学生理念、素质、价值观、情感等更为柔性的素质,这些素质的提升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传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般的人文氛围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个学期固定的教学时数中,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因此,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只以课堂为医学生唯一接受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的基地,而应当贯穿于医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笔者认为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医学生在基础学习阶段:以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内容主要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对生命的敬畏、对生与死意义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学医的动机和学习目的;
(2)医学生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开展理论教育及实践教育,即多种教学方法并用进行医学伦理学的医德、临床决策能力、生命高新技术应用出现的伦理问题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
(3)医学生进入临床见实习阶段:加强实践教育,以床边教学、案例分析、调查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学生的临床决策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在学生动手亲身实践过程中内化为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
2.3大教法观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大教法观是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改变课堂的程式结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教师个性化教学。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内因(自我教育、内心陶冶)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外部约束)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约束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产生教育意义。道德准则只有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医学伦理学教学要运用一切能提升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如CBL教学法、PBL教学法、叙事教学法、故事引入法、模拟讲座法、专题论辩法等,减少说教式的灌输,以增强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从而促使医学生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进行自我伦理教育;实践教学方面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课堂,创设更多接触患者及医疗工作的机会,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开展各类专项调查。调查可以是座谈式、访问式、问卷式等,让学生深入到医疗实践中去,与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据调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目前国家级、省级、校级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及科研的课题中。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选题可以共同讨论,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鼓励学生分组调研,将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并分析,写出调研报告,尽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并了解到医疗领域的问题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学期组织1~2次实践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的基地选择一般会倾向于红色革命基地、基层医疗、基层教育等。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此外,还可以开展暑期“三下乡”活动、义务支医活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感触,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运用医学伦理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3小结
“国无法不立”,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就像铁轨对于火车一样,脱离了这条轨,必将导致国家的混乱甚至国家的存亡。法律对于国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国的法制建设虽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我国公民在法律知识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别是位于西部边陲的人们。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不仅是国家的事,更是我们每个法学专业者的责任。同时,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力普法宣传,还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好机会。本着“学法用法,服务社会”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产生
据相关材料调查显示,我国最早出现的从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组织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它是一家民间的法律援助组织。由此可见,法律援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近几年才产生的,还是个新生儿。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9月1日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条例》后,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进入了法律化的阶段。那么怎样来给法律援助定义呢?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减收或者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公正。狭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或出于弱势群体地为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61546;由此可见,社会各界法律援助组织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据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依靠法学专业的法律知识资源优势,经院团委同意,报校团委批准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长历程
(一)、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内部组织结构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一个以大学生为主体,面向社会,无偿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它有着先天的优越性,对于培养法律后备人才和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61547;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着“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前身为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1月,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
该中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工作原则,以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为其基本的工作内容;以论坛、讲座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组织其成员深入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并且积极开展同国内各法律院校同类社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设团支部,主任,秘书处,事务部一部,事务部二部,事务部三部。秘书处(下设网络组、刊物组、外联组)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等。事务一部的主要工作为行政复议,劳动纠纷,妇女,儿童权益来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二部的主要工作为一部以外的民
事类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三部的主要工作为刑事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法律援助审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则,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事物总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作为石河子大学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的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公益性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简了一些部门,其内部组织结构为委员会,团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务部,档案部,外联部和宣传部部门。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询为日常工作。同时举办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传日活动。例如,举办每年的“3&61590;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五&61590;一”、“六&61590;一”、“十&61590;一”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12&61590;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 动;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十&61590;一物权法宣传”活动,承办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以及协办每年的“西域法学高峰论坛”。
在活动中,我们组织学生参加,邀请指导老师带队,接受相关的新闻媒的采访报道。我们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接待来访咨询,现场为他们解决疑难问答,提供解决办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则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并给予满意答复。在三下乡中,我们送出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不仅发放法律法规传单,接待咨询,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群众,知群众之所难,给群众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学以致用,服务群众,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咨询上万次,接待案例上千个,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帮助了经济困难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9月2日,我校成功举办了“第三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我国著名法学家,刑法学泰斗,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深法学教授马克昌来我校作专题讲座,并高兴地给法律援助中心题词:“维护弱者权利,保护公平正义”。马克昌教授治学严谨,学贯中西,享誉学界,与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马老对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厚望,他希望我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弱势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保护弱者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马老厚望。
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举办了“第四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主任姜明安,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磊,刑法学研究室主任陈兴良一行四人来到我校,分别作了专题讲座,并分别高兴地给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题词,对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厚望。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以上论述来具体分析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
(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对学生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根据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务及开展的活动,(这些已在上文中论述过了,这里不在赘述)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论坛及模拟法庭等内部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使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加坚实,还为对外援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先为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实践平台,有利于自身理论的提高,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61548;
其次,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法律需求的窗口,促进学生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法援通过对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与援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自己的专业技能,真正地做到了边学习边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贫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一种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贫困者的案件,这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最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使学生在承办具体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这样的案件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所达到的效果是学生在课堂上不可能达到的。这有利于培养承办案件的学生对于全社会特别是当事人的责任心,培养学生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奋斗、献身精神。学生在办案中能够培养社会正义感和职业道德,从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质量上的保证。”&61549;
总之,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仅可以使法援的成员学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更能学到社会实践的本领。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不仅把我们所学的理论得到了应用,还锻炼的我们的沟通交际等综合能力。
(二)、大学法律援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核心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从该中心的性质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对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节假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受益。另一放方面也为国家普法,进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年来,法援通过定期的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举办法律咨询等多种活动方式,使法援在学校师生和观大市民及周边团场连队里有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近两年来,该中心立足于团场,扎根团场,在团场司法办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实践基地,为团场职工全心全意服务。另外,法援以节假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市内街头的法律咨询活动,接触到诸如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离婚财产等各种常见的法律问题,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员值班,接受来访、来电咨询。一旦遇到无法一次性给予答复的疑难纠纷,我们会向我们强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门法的老师请教,集体协商争取找到最为经济有效的方案,以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1、高校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缺乏对学生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进而导致大学生就业法制化的缺失。出现以上现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高校对于就业的相关法规不重视,以及自身就业法规知识的缺乏。这是导致学生不能在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获得就业法规的根本原因。高校缺乏健全的专业机构和人员配备。在目前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开展过程中,全校就业指导老师的配备非常少,一般为一个或者两个,其次一般由辅导员担任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专业化程度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大学生在遭遇就业法律纠纷时,很难得到母校切实有效的帮助。高校缺乏对大学生就业法规的普及。由于高校对法律的不重视以及人员配备不健全,导致学生缺乏学习就业法律的途径。
2、用人单位招聘工作中的法制化缺失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大小企业兴起,因此企业的发展水平和企业的资质水平也出现参差不齐的状态。不同的企业在大学生招聘中的用人观念和法律意识也是不同的,由于学生缺乏对自身合法权益保障的武器,一些企业或用人单位便凭借这一点,显性或者隐形地侵占学生权益。如劳动合同的不平等设置、各种陷阱如试用期延长、收取培训费以及随意调动和开除大学生等现象。这些缺乏法制化招聘工作尤其在一些小中型企业较为常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生活经验缺乏。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是一些用人单位肆意谋求自身利益,侵害大学生权益的主要原因。用人单位对就业法律法规认识不够或者道德的缺失。政府和学校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手段缺乏。学生遭遇就业纠纷时,学校或者政府不能提供有效的帮助,学生很难从政府或者学校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3、人才市场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制化缺失人才市场也是大学生获得工作机会的一个有效途径,随着人才市场的不断发展,人才市场逐渐发展成为一个非公有制单位,成为大学生就业中值得信赖的就业平台。但是人才市场在就业工作开展中,仍然出现一些法制化缺乏的现象,如人才市场仍然出现一些骗子公司或者用人单位的虚假宣传等,对大学生的就业产生严重的影响。其次,人才市场在法制宣传上,也存在着只注重形式的现象。出现此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人才市场对于法制意识的不重视,在招聘程序上不规范,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审核不达标以及对人才市场的相关制度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
4、大学生自身法制化意识缺失大学生自身法制化意识的缺乏,不只是体现在用人单位的选择上出现不清晰的现象,还体现在对就业法律的关注程度上。很多大学生在就业工作中,过于注重高薪,低工作量或者过于注重工作机会的获得而缺乏对公司的长远发展的考虑。其次,大学生在就业中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由于社会的一些不良思想,也让大学生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质疑,在遭遇就业纠纷时,很难意识到要用法律维权。
二、实现并加强大学生就业法制化的有效措施
1、政府部门的相关措施政府在对社会市场经济进行调控时,相关部门要重视对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政府需要加强监督力度,对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进行严格的规范,在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等方面,对用人单位进行落实,保证用人单位与就业的大学生签署合法的合同,对大学生的合同和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另外,政府要对侵犯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单位进行严厉打击,让用人单位了解违法用人的后果,同时也让大学生树立维权的意识,让大学生在就业中遭遇不公平待遇时能够自主举报和投诉。最后还可以通过对用人单位建立统一的考评制度,来完善对用人单位人事管理的监督。
2、高校部门的相关措施高校法制化的加强需要通过三个方面展开,首先是要以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为就业工作重点,因此需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加强对大学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的重视,建立新的就业指导观。其次则需要高校对大学生就业建立实质性的法律援助机构。高校需要配备专业的法律人才队伍,为大学生就业维权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为大学生主持公道。最后,高校则需要在就业指导工作开展中,加大对就业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就业法律素质。大学生自身方面的措施大学生在大学学习中,要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学习相关法律,对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要进行熟悉和了解。另外,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要学会认清用人单位的资质水平,在入职前对自身利益要有一定的认知,在遭遇就业纠纷时,也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权益,不能忍气吞声。
三、结语
[关键词]美国;大学教师发展;历史进程
[中图分类号]G64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717(2006)06-0066-05
大学教师发展(facultydevelopment)广义上指发生在大学教师身上的总体变化,这些变化源于学校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狭义上指为改进大学教师的教学或科研成效而设计的一些发展项目,它包含四个层次:改进课程的设计,改进教学技能和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教学发展);提高专门技能或学科研究(专业发展);提高管理职能方面的绩效(组织发展);改变大学教师对自身的理解和认识,改善他们的社会和组织环境,改变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态度(个人发展)。
一、美国大学教师发展的历史
在美国,大学教师发展长期以来就是增强高等教育活力必不可少的策略和手段。尽管休假年从1800年起就在美国大学实行,但是大学教师发展更多特指学科方面能力的提高和对本学科教学的精通。从20世纪70年代起,大学教师的专业发展侧重培养特定学科领域的专业技能,主要包括新教师的定位、教授职位的审查、学术休假和课程负担的削减等等,后来又扩大为包括专题学术讨论会报告、出公差、教学效能计划。所有这些策略都是为了更好地确保大学教师在高校里的生存和发展。
1.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大学教师发展
在高等教育领域,尽管人们对教学改革的关注由来已久,但大学教师发展办公室和中心也只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才开始出现。20世纪60年代教学新方法在高校的推广,其中一条途径就是建立视听中心。最初只是提供一些技术服务,后来扩大为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方面的咨询。在很多校园里,新的视听中心是管理者的骄傲,也是来参观的州议员的一个必经之地。然而,起初该中心却鲜有教师光顾,因此初建时对教师发展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美国大学教师发展运动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1970年以前,美国很少有人关注大学教师发展,很少有学院和大学提供持久连续的教学改革项目。第一个教师与教学发展中心(成立于1961年)是密执安大学和密执安州立大学的教师与教学发展中心。
这一时期的教师发展项目和活动只是少数大学的自发行为,大学教师发展尚处于萌芽状态,不管是项目还是活动都是很零星的,不成体系的,主要还是针对教学发展而提出的。全面系统的教师发展项目尚未形成,大学教师发展的概念也不是很明确,还没有人为大学教师发展提出明晰的系统的概念框架。因此,这一时期人们对大学教师发展的理解还很模糊。尽管休假年、访问教授和资助出席专业会议在高校中存在已有一段时间,但直到本科教学成为一个主要议题提上日程,大学教师发展才成为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一个主要关注点,所以这时的大学教师发展专业人员几乎没有,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1958~1968年这段时期被称为美国联邦对学院和大学资助的“黄金时代”,因为大学研究费用增至三倍还多。到1968年,美国政府以学生资助、研究经费和建楼及实验室贷款等形式的资助扩展到美国92%的学院和大学。20世纪60年代早期和中期,受政府资助的激励,美国大学继续扩张,博士学位的数量暴增,这种增长有助于保持美国高等教育的扩张,致使综合大学和很多文科学院也都强调教师研究。由于持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数量显著增长,这一时期的大学教师发展活动几乎全都以学术休假和公休假等形式进行。
2.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大学教师发展
从1970年起,美国高等教育进入了格雷厄姆(Graham)(1997)所说的“停滞的十年”时期,渴望获得联邦资助的幻想破灭。美国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高通货膨胀和其它经济危机,导致了入学率的下降和开支的紧缩。这种情况造成了两种结果:教师流动性的降低和学生批评声的增加,学生们普遍认为大学不关注他们的需要。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爆发了学生抗议运动,指责学院式的课程和教学,尤其是某些课程无关紧要以及教学质量较低等问题。由于抗议发生在一流学者最集中的大学,从而摧毁了这样一个神话,即“一位好教师必须做到的是精通其所教科目”。一些非传统研究生数量的增长也对传统的教学方法提出了挑战,他们中很多人要求更富创新性的教学方法。与此同时,大学教师的平均水平开始上升,教学的重要性也增强了。随着教师职位的减少和学生抱怨的增加,大学开始把教师发展的努力方向放在教学上,积极关注教学的改进,开始重新审视他们的资源及其利用效率。直到20世纪70年代,高校才开始特别关注更有意义和有目的的教师发展,而人们对这一新领域的了解和认识也在不断增加。
20世纪70年代,很多负责大学教师培训和发展的中心或单位纷纷建立,推动了大学教师发展项目的快速发展。这些中心通常提供短期课程、习明纳(一种研究生讨论班)、工作坊(一种专题讨论会)、咨询和评价。这时的大学教师发展项目很大程度上主要依赖于来自基金会的外部支持,如丹佛斯、莉莉、凯洛格、梅隆、卡内基、福特和布什基金会等。借助基金会的支持,大学教师发展活动常常与高等教育教学与学习的研究计划联系在一起,如锡拉丘兹大学、西北大学、密执安大学和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等。截止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过半数的学院和大学都设立了教师发展项目。伯格威斯特(WilliamH.Bergquist)和菲利普斯(StevenR.Phillips)等把这一时期称为美国大学教师发展的成熟期。在这一时期,有三本大学教师发展的奠基之作面世:伯格威斯特和菲利普斯的《大学教师发展手册》、盖夫(JerryGaff)的《关于大学教师更新》、林德威斯特(Lindquist)的《教学改进项目的设计》。盖夫在著作《关于教师更新:教师教学和组织发展的进步》中明确指出,大学教师发展的三维结构是由教师发展、教学发展和组织发展构成的。在这一时期,美国大学的教师开发者们极其关注在校园内赢得对教师发展活动的信任和支持。有专家称,20世纪70年代是大学教师发展的背景发生变化的关键时期,这些变化包括人口统计状况、学生数量的递减、成本的上涨和职业期望的变化等等,它们开始显著地影响大学教师的工作环境。
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大学教师发展项目制已经逐渐形成并日渐完善,而且遍及到大多数的大学校园。另一个重大突破就是在理论上获得了重大进步,尤其是盖夫和伯格威斯特等人澄清了大学教师发展的概念,并建立了概念框架,使得人们对大学教师发展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在校园内,大学教师发展不再是个别学校的自发行为,相关的组织和机构纷纷建立,尤其是在1976年高等教育专业与组织发展网络(POD)的建立,社会各界也逐渐达成共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行动上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大学教师发展不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开始受到多方援助的集体行为。
3.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大学教师发展
进入20世纪80年代,大学对研究的资助上升,而对教学中心的资助下降。继20世纪70年代开支紧缩之后,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开支扩大。大学从私营部门、州和地方政府那里寻求和获得资助。教师招聘继续保持低调,教师职位短缺。另外,一批新式学生进入美国学院和大学的课堂。他们精通技术和多媒体,这就迫使其他教师反思他们的教学方法,并寻找促进学习的备选策略。到80年代中期,大约60%的美国学院和大学都确立了某种类型的教学改进项目,大学教师发展项目在校园里很普遍。与70年代相比,大部分大学教师发展项目仍然受到私人基金会的资助,所不同的是,除了私人基金会,还受到一些联邦机构的资助。这一时期,TA发展项目的增长达到高峰,教学与学习中心以及类似的组织机构也大量涌现,大学教师发展开始向组织化方向迈进。这些中心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而且拥有稳定的经费支持。教师发展项目内容越来越丰富和全面,覆盖全校,大学教师发展开始系统化、全面化。
在此期间,一些批评美国高等教育及其对本科教育的报告相继出现。这些报告来自国家人文科学基金、美国学院和大学联合会、卡内基基金会的欧内斯特·博耶和全国教育协会。报告指出了高等教育中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报告唤起人们对学院和大学中的科目和课程内容广度不足、预备教师的过度专业化和教学与学习质量下降等问题的关注。报告用足够的事实证明,大学需要给教师和教学以更多关注,重建对教师发展的兴趣。1988年全国本科教育质量改进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是由美国学院和大学联合会以及西北密苏里州立大学发起的,主要探讨了高校教学质量和多样化的问题。教师开发者开始提供不同类型教学策略的信息,这些策略能创设积极的学习环境。这一时期信息技术出现了,并成为全美教师开发者的主要关注点。
在80年代,人们对在职培训的关注远比70年代多,教职员培训项目即便不是普及的,至少也是常见的。问责制在高校的建立,也推动了高校对大学教师发展尤其是教学发展的重新关注。人们进一步肯定了一些大学教师需要通过培训项目提高其教学能力,而管理者需要一些发展项目提高其领导和协调能力,其中大学管理者的专业发展是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领域。
4.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美国大学教师发展
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大学教师发展专家开始再次检查他们的作用和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的手段。例如,提供的资源和激励并不总是充分影响到教学和学习或组织过程,并使之发生系统持久的变化;为教师提供一系列的教学效能习明纳或把一些教学书放在图书馆书架上并不能充分促进课堂中实际的教学技能的掌握;理解教师的专业发展目标和了解他们关于什么最能发挥作用的观点是设计有效的大学教师发展项目的关键,而实现发展的关键要素是教师个人的积极参与;在90年代,问责的重要性增强了,高等教育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对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提高,希望教师在课堂上有更精彩的表现,希望大学培养出的学生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
鉴于以上的背景,90年代大学教师发展又有了新的特点。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在高校中普遍设立,中心的人员配备和硬件设置都大大增强了,高校拿出常规经费来支持中心的发展,教师的个人发展得到重视。针对教师个人的人生规划、职业生涯的工作坊开设起来。针对研究生助教的发展项目也日益增加,增强了研究生的职业技能,为他们以后的求职做了较好的准备。另外,终身教职后的教师发展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也开始强调组织的发展,通过为教师发展创设良好的组织氛围,提高发展的有效性。这一时期,大学兼职教师的发展问题开始提上日程,雇用兼职教师可以大大节省成本,因此各类高校不仅仅是社区学院开始大量聘用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发展也日益得到关注。
随着我们对大学教师发展的理解逐渐成熟,大学教师发展的范围已经并正在扩展。教师发展的原始动力——改进教师个人的教学技能——已经纳入到高校的生存需要轨道。现在的发展问题不仅仅要求如何改进教师的教学技能,还要求从总体上实现教师的发展,着眼于如何为教师创造全新的事业选择,如何再开发出吸引新学生群的课程和如何保持大学的活力和竞争力。虽然成功的大学教师发展项目未必能解决高校中的所有问题,但由于项目的推广,教师态度、过程、体制已经发生了变化。成功的大学教师发展项目通常对校园有广泛的影响力,所以虽然财政紧缩,绝大多数的大学还是继续坚持教师发展的理念和实践。
由前面的历史不难看出,大学教师发展主要围绕教师个人所教学科的专门知识和教学技能。经过过去的三十多年,在高节奏的科技化和全球化的社会,这种传统的甚至有些狭隘的大学教师发展观不再充分地满足教师和大学的需要,大学教师发展当前的努力更多地集中于:应对生命力与更新的问题;加强同事之间的关系,支持既定的大学使命;应对教师和大学的“生存能力”问题。可见,每一时期大学教师发展都有不同的内容和侧重点,这与当时的社会变化和高等教育发展密切相关。
二、对我国大学教师发展的启示
随着我国逐渐迈入知识经济时代和大众化高等教育时代,高校在关注如何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的同时,对教学质量也越来越关注,由此也就把焦点集中在高校教师身上。长期以来,人们对高校教师都寄予很高的期望。一方面他们是教育者,负责“传道、授业、解惑”,另一方面还是学习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跟上时展的步伐,传授新的适应时展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而在国内,上至教育主管部门,下至高校,并没有为教师提供充分的发展机会。
首先,在国内虽然很多人意识到教师需要学习,需要发展,但通常认为学习和发展是教师个人的事,属于自我提升,别人似乎没有这个义务帮助他们。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并没有把教师的发展问题纳入考虑的日程,教师考核远远重于教师发展,对教师发展没有给予积极主动的支持。其次,现有的教师管理制度又束缚着教师的自我发展,沉重的教学负担,巨大的评价压力,使得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一线上奔忙,抽不出时间自我发展,即便他们很想提升自己,但是缺乏时间和精力。再次,近年来高校也开始重视在职培训,选派一些教师到知名大学进行培训和学习,虽然有成效,但是培训不等于发展,培训是发展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内容,而且教师发展是长期性的计划,不是短期的培训就能实现的。美国的大学教师发展在联邦、州和院校层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教学管理者们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给教师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和机会。基于此,国内高校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创设大学教师发展的良好环境
这里的环境包括校内外的制度环境和心理环境。校外环境,就是国家设立一些针对大学教师发展的专项拨款和基金,为大学教师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和资金;教育部成立一些集中的教师发展机构和组织,以负责一些具体的教师发展活动和项目的运作,并评价其实施结果。校内环境,指的是在院校层面重视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把教师发展作为一个重要议题纳入到学校发展的战略轨道上来,为教师发展创设良好的组织氛围,让全校意识到它不仅是教师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学校继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形成教师发展的紧迫意识,成立一些院校层面的中心或办公室,由相关专家负责管理,专门负责本校的教师发展,设计一些适合本校教师特点和培养目标的发展项目。在系所层面上也可以组织一些发展活动或项目,帮助本系所的教师发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同行之间展开合作。在不同的学科之间展开跨学科的交流和合作,促进交叉学科教师的发展,并对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提供一些发展机会,使发展贯穿教师的一生。
2.采用弹性的评价考核机制
当前高校的教师评价机制,规定得过死,缺乏弹性,没有真正起到以评价促发展的作用。教师在评价的巨大压力下,苦不堪言。一方面,他们肩负着教学的沉重负担,尽心尽力地上课,过多的教学工作量让他们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他们还必须应对校内的各种考核,除了教学,在科研上还必须达到一定水平,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否则任期考核面临不过关的危险。国内的高校教师在考核评价的巨大压力下,发展根本无从谈起。首先在时间上就无法保证,心理上也没有准备。所以,采用灵活的富有弹性的评价考核机制十分必要。教学上好的教师,在考核时要关注到他们这方面的优势;科研上突出的教师,评价时也要注意到。引入同行评议机制,由同行对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进行评价,为教师的晋升和留任提供更多的有效信息,并使评价过程更加公正和透明。通过组织一些专门的习明纳和工作坊,分别对这两类教师进行培训。例如,可以组织教学工作坊和习明纳,帮助一些新教师掌握教学技能和方法;组织一些科研工作坊,请一些专家或科研上突出的同行介绍经验,相互学习和促进。另外,要把评价和发展结合起来,以评价结果确定教师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制定教师的个人发展计划,实现有针对性的发展。
科技大学按照教育现代化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所有的过程都从学习者的需求开始,实行专业、课程结构、学习方式设计等来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力求做到学生自主、多次、多样性、开放性选择。对此,基础课要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和需要进行课程设计,关注学生的发展,生活和生命。首先,优化契合学生发展的教学内容。针对统编教材内容的重复性问题,对其进行解构和整合,甄选出符合学生具体现实需求的教学内容,可以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学科门类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凸显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可以结合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凸显教学内容的生活性,可以结合市场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凸显教学内容的实效性,对内容进行不断的丰富和更新,坚持个性化培养、差异化培养,以构建出基础课对市场适用,对学生管用的教学内容体系。其次,创新触动学生知行的教学方法。针对简单灌输的教学形式,对其进行多元化拓展,寻求激发学生思考的教学方法,通过逻辑论证的理路引起学生的兴趣探究,形成正确的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针对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实践教学链,引导学生体验生活、社会、职业岗位、注重情感体验和道德体验的内化,让学生知荣明耻,培养他们的道德思维和价值判断能力。最后,探索激发学生进取的考核方式。针对以考为本的应试教育模式,对其进行多样化的开放考察,可以增加过程管理成绩的比重,采取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可以把成绩纳入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评价中,同选优评优、选拔学生干部等评等定级相联系;可以把实践能力纳入考核指标,单独设置学分,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因此,切合应用科技大学“以学生为本”理念的基础课课程设计在本着掌握基本理论的同时,要加强实践环节,突出职业性特点,在教学内容上实现职业性与科学性结合,教学方法上探索感性体悟与理性思辨结合,在考核方式上兼顾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这样才能体现出从学生的实际生活出发,保证大学生对基础课的认可,形成适用于应用科技大学的基础课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二、基于区域特色发展的协同合作应用
科技大学致力于服务地方区域发展,是校企协同创造,产业机构和教育结构同步演进的发展模式。对此,基础课要深入企事业单位调研,与当地的区域发展特点相结合,形成学校、企业、地方协同推进的改革合力。第一,开展与企业专项科研合作。基础课科研方向要紧密联系企业技术发展与变革,服务于实践教学和学生未来职业需要,同时学校可设立科研转换机构,使教师教学成果向企业市场需求转化,以实现科研效果的针对性。第二,构建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模式。针对封闭式的课堂教学形式,基础课应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探索开放式教学模式,实现职业和学生的直接对接,企业和学校的联合培养。可以聘请企业的相关专家定期给学生做讲座,实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案例讲授,激发学生对角色转变过程中所应该具有的道德素质和法律常识的重视;可以设立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基础课的老师可带领学生到合作的基地中进行参观、调研、实习,让学生直观的感知到走入工作领域不仅仅需要专业的技术才能,更关键的是要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法律规范等等,达到合作育人的目的。
三、基于教师队伍的特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