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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优选九篇

时间:2023-11-30 10:27:57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1篇

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达到应有的效果,我们用拉斯韦尔文化传播“5W"模型来作为工具。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提出了人类的传播活动是由:谁?说了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对谁说?产生什么效果?五要素组成。这即是著名的“拉斯韦尔5W模型”,见图1。

下面,是我们根据“五w模型”,从控制、内容、媒体、对象、效果五个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作具体分析。

通过控制分析,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由谁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从这个定义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文化自主的角度来说,一定文化圈内居民愿不愿意传承自己的文化,愿不愿意坚持原有的生活方式,都是他们自主决定的事情,文化圈外的人没有权力要求他们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事情好像在这里已经很明了,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组织者。但是,没有这么简单。问题是:在全球化的今天,原文化圈内的人还有保护自己的文化的能力吗?还有保护自己原有文化的自觉性吗?答案是否定的。“在中国,在全球范围内,自我传承的原动力消失,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带来了危机。这种危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外来力量保护的事实基础”。这个“外来力量”,在现行民族国家前提下,只能是各国政府。这是因为:

政府有责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行使职能。从资源角度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总遗产的一部分,是全人类的共同资源。在现行民族国家前提下,它应是一个国家内的社会公共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反映了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的历史与现实的社会状况,是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的特性的文化表现”。政府的职能是什么?就是保护公共资源不受损失,保护全体民众的共同利益不受损失。因此,政府就应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纳入国家整体发展的视野,使传统文化走出边缘化的弱势处境。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政府有能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进行组织。在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过程中,政府可以利用政府的职能和权力对传播的规划、政策、法律、资源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安排和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没有政府力量的参与,任何保护、传承、利用都是一句空话。应该说,这几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热的兴起,出现这么好的效果,没有政府的积极组织和倡导,是不可能出现的。

政府有能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进行协调。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的产生和使用的具体过程来看,是有其区域性、个体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过程中,各利益主体是不一样的。政府在这种利益冲突中,应该充当调解人的角色。在传播中要了解各方面的诉求,平衡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

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中,政府应该也可以起到主导者和组织者的作用。当然,政府的主导组织作用更应该体现在宏观层面。不是包办一切、指挥一切,“应当以尊重一定文化圈内的民众的选择权为前提”。

通过内容分析,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什么内容

要注意内容选择的真实性。内容的真实性是传播学的最基本原则。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当今的人来说,确实具有“新”、“奇”、“怪”等特点,这也是传播媒介的重要卖点。但是,在传播过程中,不能因为为了迎合受众的口味或市场的需要而不顾历史本来的真实性,不惜扭曲和改变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而把事情推向极端。不能为迎合受众的需要,歪曲或虚构历史,大量制造“文化赝品”。

要注意内容选择的文化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不能仅仅停留在“新”、“奇”、“怪”等表面层次,必须要注意深层次的文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是非常深厚的,每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样式后面,都深藏着这个民族或地方民众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例如,对摩梭族的“走婚”制度,着力点应是对其亲属制度和婚姻制度的文化内涵进行研究和传播,“无可置疑。摩梭的社会实践是中华民族的一项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人类已制度化的生活方式层面观之,她具有世界性的意义”。而不能把它的“走婚”与现代的“性自由”相提并论,着力传播其“性自由”。

要注意内容选择的针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强的地域性,其接受面往往会受到区域文化、民族传统的限制。“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是对民俗的区域特点的生动概括”。这种文化上的差异性,可能造成传播过程中的两种倾向:一方面可能因为差异性对受众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差异性使受众在感知和经历这种差异时感到无所适从,难以接受。因此,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播时要具有针对性。

通过媒介分析,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媒介形式

要根据不同的受众选择媒介。受众作为受信者,是为了达到某种满足和需求而使用媒介的。一方面,受信者受其民族习惯、文化水平、职业、经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对不同媒介的形式喜爱程度不同;另一方面,不同媒介在进行文化传播中其内容所能送达的顾客类型必然是不同的。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中要针对不同需求和兴趣的受众以及有可能选择的媒介,有针对性地选择媒介。例如,对农村受众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用电视可能最好。因为,在中国广大农村,电视已成为最广泛的媒介,同时,也是中国农村最喜欢的媒介。

要根据不同的样式选择媒介。中国政府在《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六个方面: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在这些方面下面还有更多的具体样式。所以,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时,要充分考虑其样式的形态和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媒介。如需要展

示其文化样式的形状、色彩或动态的,就尽量不采用普通黑白报纸和广播来作为传播媒介。

要根据技术的发展选择媒介。互联网的兴起,使传播媒介有了革命性的变化。“互联网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大众传播媒介相比,具有如下特点:从媒体形式而言,从单媒体走向多媒体;就传播性质而言,从单向传播走向交互传播。比较而言,报刊、广播、电视之间的区别在于单向传播文本、声音还有图像,而互联网则兼容传统媒介的优势于一身,并且还带来了信息多元化的选择,改变了人们接受信息的单一方法”。互联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传播同样具有巨大的作用。一方一面,互联网的超大容量,拓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空间和渠道;另一方面,互联网在传播过程中构建起的立体的互动性强的感知环境,营造出的融合性强的文化氛围,可以增强受众接受的效果。

通过对象分析,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受众群体

以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确定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基本的认别标志和元素,是维持民族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原文化部部长孙家正曾指出:“民族民间文化是我们的根,是文化发展的源泉。越是在社会发展快的时期,人们越不应该失去记忆,更不应该忘记回家的路。只有清晰地知道我们从何处来,才能以更坚实的步伐和自信走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全国各民族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对象。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以提高人们的民族文化自觉和民族文化自信。

以保护文化生态为目标确定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传承是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文化背景、、道德观念等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并不是要全体民众都去重过原有的生产方法或生活方式。“至于普及,当然是最理想的,可惜完全不可能。一种文化之所以成了遗产,必须人为加以保护,就是因为其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物质和精神基础,或者失去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要把一定文化圈内的民众作为重要的对象,他们才是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保护者、传播者、创新者。

以发展旅游为目标确定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当下的旅游业,随着人们需求的变化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其文化旅游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旅游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地域文化的差异性,旅游业的成功取决于不同文化与社会区域中的差异认识和促进。”因此,旅游者应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重要传播对象。把旅游者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对象,对于其传播有两个好处:一是部分旅游者最终可能成为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接受者,甚至有些人可能最后超过了当地文化圈内人对本族群文化的信仰。二是所有的旅游者都会成为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者。

通过效果分析,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实际效果

拉斯韦尔模型对其传播效果非常重视。但是,文化传播的效果检测有两个难点:一是很难进行定量分析。如不能很明确地说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使某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素质和水平从初级达到了高级。二是很难确定时间长度。因为,文化的传播和接受的时间有时可能是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才能显现。因此,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效果的检测更侧重于过程的控制、媒体的利用、受众的层面等方面: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组织者是否明确;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内容是否明确;

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渠道是否明确;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2篇

[关键词]译介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

在全球化语境下,东西方文化失衡现象越来越明显。为了促进文化间的平等对话,维护民族身份与世界文化多样性,加强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外宣翻译研究意义非同一般。“非遗”的外宣翻译研究不但能够有效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搭建起彼此沟通的桥梁,同时也能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做出贡献。

一、“非遗”翻译研究现状

我国目前已有30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目前拥有“非遗”数量最多的国家。但对于“非遗”外宣的翻译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迄今为止只有两部英文版的“非遗”出版物问世。2008年,海峡文艺出版社的《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的《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文版)》。中国在自己传统文化向着世界传播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文化遗产向世界范围内的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但是因为世界文化差异较大,中国一些基本风俗文化在翻译中可能面临着不知如何翻译的状况,在翻译中出现一些词不达意现象,因此在今后的管理中需要将翻译工作进行更加准确研究和使用。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开发开放的深入开展,国家与地区间的文化交流必将不断增强。各地区已开始关注“非遗”这种独特而又丰富的文化形式的外宣翻译研究,纷纷立项支持,积极开展各地区“非遗”项目的翻译研究工作。如浙江省外文学会专题研究项目“从异化翻译视角看越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ZWYB2013007)”,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跨文化视域下的商洛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译研究(14JK1215)”等。研究者结合所在地区的“非遗”项目内容,运用不同理论,从不同视角,对“非遗”的外宣翻译展开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陈芳蓉(2011,2013)分析了“非遗”英译的难点,并从文化多样性的视角讨论“非遗”的译介。吴克炎(2011)探讨了“非遗”翻译的认同原则和针对性策略。覃海晶(2015)从生态翻译学视角出发,从翻译生态环境、“译者中心”和“译本多元共生”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二、“非遗”特点对翻译的影响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点的认识是做好外宣翻译的前提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特殊遗产,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其特殊性。突出表现为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变异性、民族性、地域性、多元性等。这些特点从不同方面对其翻译造成影响。其中,活态性(也称无形性)是“非遗”区别于其他文化形式的最大特征,虽然它也有物质的因素、物质的载体,但它属于人类行为活动的范畴,需要借助行动展示出来,这也为翻译造成了困难,即翻译文本内容的选择与确定。“非遗”的独特性、民族性等特点注定翻译文本中会出现大量民族特色鲜明的文化专有项,也是翻译的主要难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中,需要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同时需要保证翻译的内容符合国外的文化翻译特点,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传统文化的精髓,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到翻译中去,了解国外语言特点和表达方式,将中国传统文化和所翻译国家语言相结合,这样才能将中国非文化遗产的深层精神进行传播,保证翻译的完整性。文化的翻译需要各个国家之间文化的交融,这个是翻译中比较困难的内容,因此在进行翻译中需要将翻译内容和被翻译国家的语言融合,保证翻译的实用性。三、译介学视角下“非遗”翻译研究译介学最初是从比较文学中媒介学的角度出发,目前则越来越多是从比较文化的角度出发来对翻译进行研究。译介学关心的不是语言层面上出发语与目的语之间如何转换的问题,而是翻译作为人类一种跨文化交流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意义。译介学的视角有利于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的效果,对其有效传播与交流,传承与保护具有重大启示意义。译介作为文化传播行为包括五要素:译介主体、译介内容、译介途径、译介受众和译介效果。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探索最佳译介模式取得译介效果。“非遗”的译介模式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译介主体”研究

“译介主体”是关于“谁来译”的问题。一般认为中译外的材料应该由外国人,即目标语为其母语的本族语者来翻译才能更好地实现传播目的。但翻译的第一步是“理解”,而且“非遗”的材料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富含民族特色文化内容,即使中文水平较高的外国人在理解的时候也会出现一定困难。因此熟练掌握外文的中国译者还是首选,并且中外合作才能实现理想的译介效果。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工作不仅需要中国本身对文化进行深入的理解,同时和语言工作的外来工作者保持联系,将不同地区语言结构进行研究和交流,这样才能进一步将不同的文化进行了解。在进行翻译主体的选择时需要关注的是非文化遗产本身,而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翻译工作过程,这样更加便于深入了解不同地区文化管理情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

(二)“译介内容”研究

“译介内容”是指“译什么”的问题。由于“非遗”的活态性等特点,在翻译过程中的原语内容决定了外宣翻译的最终效果。“非遗”项目多以实践、表演等形式呈现,要想实现外宣翻译信息传播的目的,让非本族语者了解甚至认同这些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就要求译者要把活态的信息转换成语言文字进行深入的阐述。“非遗”的文字材料并非都出自一人之手。有些是来自民俗学者,也有一些是来自“非遗”传承人。二者撰写的文本语言风格大不相同。这对译者提出了一定挑战。在翻译时,需根据外宣翻译的目的对原文内容做适当调整。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过程需要关注翻译的主体,在进行翻译过程中需要将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进行深入的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需要较多的文化和思想,要想外来文化传人将各种思想进行吸收就需要将其进行动态的展示,与其自身的文化特点相符合,进一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能够通过语言进行传播。

(三)“译介途径”研究

“译介途径”是指“怎么介”的问题。“非遗”的译介有别于其他以静态文字形式呈现的外宣材料。“非遗”的活态性决定了其有效传播途径必然需要实践活动或表演形式与文字说明相结合,这样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因此除了传统的出版发行方式以外,还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更加便利、更加有效的译介途径。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联合媒体、高校、“非遗”传承人等进行多部门合作,不断加大投入和宣传力度,除制作带有英文字幕或解说词的宣传材料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传播,还可以利用国际会展、体育赛事等活动开发多维度的宣传途径。同时还应该号召企业、社会组织甚至个人都积极参与其中。如旅游行业可以开发“非遗”相关国际旅游项目等活动。途径的选择是需要关注的问题,非物质遗产的宣传和延伸需要一定的介质,这样才能进一步将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传播,让其在国际上得到更多的认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人员的参与,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其基本的价值。在进行传播途径选择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传播途径的选择,要将传播的途径和现代化传播手段相结合,利用网络平台更多的吸引人们注意力。

(四)“译介受众”研究

“译介受众”是指“传播对象”。外宣翻译的主要目的是传播信息并吸引外国受众。因此对于受众的研究直接影响传播的效果。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和领会受到所在语言文化环境和观念的深刻制约,相同文化团体成员之间所享有的“认同感”形成了属于该团体成员自己对事物的共同标准和期待。外宣翻译的受众是外国人,他们的社会历史、生存环境、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价值取向都与我们相去甚远,要想让外国受众了解并接受中国文化就要在彼此之间建立“认同感”。由于中外在文化和语言方面的巨大差异,译者要对彼此的话语方式和表达习惯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尽量采用受众能够接受的方式来表达。在进行认同感培养过程中需要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将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发扬,这样可以引起不同国家学习和了解中国文化,进一步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国在进行传统文化的传播可以加强和国际上人员的交流与合作,例如在其他国家建立“汉文化”院校,从而加强国际间交流,进一步提升中国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地位,这样才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加深入的传播。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外宣翻译研究对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如何有效地把民族特色文化传播向世界各地是外宣翻译研究的首要任务。本文从译介学视角分析,根据“非遗”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认为译介主体宜中外合作,译介内容要灵活编创,采用多媒介多维度的译介途径以及译介受众认同的表达方式才能实现最佳译介效果。

参考文献:

[1]陈芳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译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科技翻译,2011(5):41-44.

[2]陈芳蓉.文化多样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译介[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13(3):64-69.

[3]吴克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翻译与读者认同[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2):133-139.

[4]覃海晶.生态翻译视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外宣翻译[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5(5):15-19.

[5]李世涛.试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和性质[J].广西民族研究,2007(3):182-188.

[6]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3篇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保护与延伸,大众传媒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大众传媒语境中得到了多重的身份转换,展现出了不同以往的姿态。本文将探讨在大众传媒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身份发展状况,以求更好的利用传媒资源的社会督导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快找到准确的时代身份,获得新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众传媒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1-0229-02

一、语境转换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大众传媒的推导下,信息、资源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整合,西方强势文化以龙卷风之势横扫世界每个角落,民族传统文化也在此愈加受到社会关注。随着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呼声的高涨,联合国于31届成员国大会文件中,首次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替“民间传统文化”的概念,并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标志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的、世界各国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达到了新的水平和阶段。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身份探究

千年的农耕社会孕育了今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从人们最基本的日常生活而来,是古代先人生存状态的原始展现。这种原生态文化的手工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个体性和独特性承载着不同族群的审美意趣和道德判断。这不仅成为古代地缘文化的表达也成为古代不同社会阶级的文化价值体验。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含义及形态

进入现代社会,机械工业的发展打破了传统小农经济体制,在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影响下,在追逐效益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土壤严重水土流失。在巨大的环境变更中,很多传统造物没能继续其生命,匿迹于历史的长河之中;保留至今的大都也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目前,如何保护这种原生态文化,如何使其在今日重获生命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我国千年来农耕社会的民族文化总和的概括,所含庞杂,我国国务院办公厅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了形式上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包括:各种口头表述;传统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和文化创造形式以及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由此可见今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强调对传统造物的技艺传承,造物环境的沿革研究以及其人文精神展现。

二、大众传媒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考察

发达的科技与市场经济为社会主导,是现代社会的两大特征。当代商品经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新的生长机会,同时也带来了淹没其本质的威胁。如何在其中找到安稳的立足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进行着多种身份与形态的尝试。

现代传媒,作为社会大众文化传播的中流砥柱,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视域下的身份形态将直接关系到人们历史认知的态度。以下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今日大众传媒语境下的生存身份及形态做分类考察,以求发现问题,对其进行更好的保护与发展。

(一)原始形态的存档与再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原生态文化,对其保护的首要形式就是对其原始状态存档。目前,现代媒体利用高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大量的搜集记录并反馈社会。例如央视的《探索・发现》栏目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大量细致的报道,使人们对本民族文化有了更多的认识了解。通过节目人们可以看到几近失传、鲜为人知的传统文化技艺,大众传媒使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最直观的认识和兴趣,起到了宣传保护意识的作用。

(二)还原商品身份

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能自生至今,是因为它能与现代商品市场自然结合。现代市场的多元性与包容性使越来越多的传统文化有了新的生长空间,并且出现了多层次的分化。

一些民间杂耍技艺与器物玩具重回大众市场,大量出现在节庆庙会与旅游景区中。拿开封的清明上河园景区为例,现代兴建的仿古建筑一条街内汇集了的以七朝古都汴京为中心的中原民俗文化。从婚丧嫁娶的习俗表演,到街头艺人的杂耍重现,再到浚县泥咕咕、朱仙镇木版年画、汴绣等民间艺术品的热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的环境以旅游商品的形式重回大众的社会生活。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是古时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拿入今日,为现代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历史文化乐趣。

还有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稀有性或技艺难繁,在今日市场经济的衡量中价值千金,但丰裕社会依旧为其提供了特定的市场消费群。不论是珍贵的历史遗迹旅游,还是稀有的民族手工刺绣抑或是一场经典的传统戏剧表演,原汁原味的历史文化体验在今日愈显弥足珍贵。高额的费用源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刻认识与尊重,这里更多是强调对文化的感受与认识,以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为了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传承,高额的费用也是对其保护方式之一。

(三)文化的碎片

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今日是被片面取用的,并没有以完整的身份出现在大众视野。在强调文化体验的后现代主义设计思想影响下,现代传媒中大量运用传统文化包装现代商品,传统文化在这种情况下被断章取义,成为形式的躯壳。

现代商品所体现的经济利益第一的市场精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即使其宣传方式十分含蓄而优雅。传统文化被大众传媒引入现代商品包装只是美化其卖相的手段之一。拿中国传统图案中出现最多应用最广的龙纹为例,它在古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与帝王相伴出现,以表特权,彰显君威。并且其不同的造型与色彩都有特定的时空含义。而如今龙纹在商品中的应用可谓无所不包,已呈泛滥之势。其造型粗糙难看,装饰结合不伦不类。这就是对传统文化缺乏本质认识,只是以浮躁的心态为产品谋路,结果让人贻笑大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众传媒中的碎片状态,使其精神随着商品市场的波动而消解。民族传统文化的被动姿态最是其为可悲的地方。

(四)激活传统文化精神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的是传统的中华精神,对这种精神的宣传,大众传媒也有新的现代表现形式。即用现代的表现手法,讲述传统的民族文化精神。

这里最有代表性的例子算是全球第一品牌可口可乐的中国电视广告。可口可乐作为世界第一品牌,以其年轻活力的面貌被世界各地的人们接受。我们经常可以在全球广告创意大赛上看到可口可乐公司的获奖广告,其精彩叫绝的夸张创意与新潮鲜活的动漫表现手法都让人眼前一亮。但可口可乐在中国电视投放的媒体广告却极为传统,用现代手法集中体现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拿可口可乐2007年春节期间的电视广告为例,一句“过年了,带我回家”就紧紧牵住了中国人的神经。广告用中国的体育英雄刘翔为代言,与可口可乐年轻、充满活力、爱好体育的传统品牌形象一脉相承。其中还有两个可爱的动漫虚拟儿童喜乐出场,与刘翔一起飞回家,广告形象地描绘了中国人以家为重,团圆迎春的传统习俗。广告场景为虚,但情感传达却实实在在。可口可乐作为第一国际品牌对各地民俗文化的颇有探究,与当地文化的完美融合是可口可乐走遍世界不败的重要策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传媒要学习的不仅是现代的表达手法、传播手法,更要注意的是不能忘了自己的立足点在哪里。文化基点是发展的根,根断了,传播会像失去控制的风筝,旋不了几下就要掉下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递、繁衍是一条复杂而曲折的路,多元发展道路的探索验证也许还需时日,但这也是传统文化继续传承的必经之路。我们只能密切关注它积极探索的身影,不断发现问题,修整方向。

三、大众传播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明其形式,识其精神

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多样,实体造物、工艺技术、民间风俗、说唱表演……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鲜活展现。所以在今天大众传媒中亦然,对传统文化的宣传也要以多层次形态体现。

目前,通过大众传媒看到的大部分是对传统文化外在形式的学习应用,这种表现已是屡见不鲜。而传媒对传统工艺技术的传播却甚为少见。云南大理古镇绣装店里的木制织机和银饰铺前摆弄银条的工匠,大都是摆摆样子、走走形式,作为一种商业广告表演存在,此中的虚假造势,实在难为文化宣导。虽然近年民间有过复兴“汉服”之风,但相关报道也多为新闻噱头,复兴之事也多有义气始然的嫌疑,很快此事便草草收场没了声音。

对传统工艺的多维剖析传播,我们要向一衣带水的大和民族学习。日本对传统工艺过程的传播很是重视,从他们的大众节目里可以充分看到这一点。《料理东西军》与《全能住宅改造王》是日本热播的竞技类生活休闲节目,其中经常由现代生活引出日本传统技艺,并详尽讲述。从传承人、传承地点的介绍到传统工艺的全程记录和道义体现,其报道之详尽叫人叹为观止。并且节目中讲述的传统技艺都是适用于现代生活的,这其中传统与现代的融合,传统文化的真实生存状态都在节目中完整呈现给大众,使大众在现代生活中自然的接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文化本身就是多层次的,它与现代生活的结合更是出现了无比复杂的局面,如何对其学习、应用是个难题。这个问题不能抛给大众来解决,现代传媒这个中间人应该详细分析其多维关系,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二)巧妙传播,制造氛围

现代传媒的高科技性,使传播方式有了多种可能性。从传统平面的纸质媒体,到液晶屏幕的多维传播,再到立体实物的亲切展示等,有很多传媒手段可以利用,都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方式。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并不只是强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更多是要引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通过一些新鲜的表达手法让现代人接受传统文化。有言道“环境影响人”。文化学习本是耳濡目染、循序渐进的一件事情,制造轻松愉快的传统文化环境,需要大众传媒的巧妙的宣传。

四、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重要承载,其保护不仅需要对其形态的平面拓展,也需要对其精神的纵向延伸。现代大众传媒犹如一只隐形的大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演化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大众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充分发挥媒体在现代社会的巨大作用,有效利用传播手段,巧妙的上陈下达,为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传统文化保护,与其说是对自己本原文化的重拾,不如说这是有着强大生命力的传统文化的必经发展之路。文化脉络不断,中国精神不断。在商业文化的强势冲击下,中华文明与西方世界正进行着新一轮的博弈。中华古有“易经”之说,易为改变,经是脉络,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虽然时空斗转,物换星移,然而古之精华历久弥新至今受用。传播中华经典也要适时代、求发展,使其以新时代姿态感染人们的生活。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4篇

关键词:辽宁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特点 传承效果

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公布的信息,截至目前,辽宁省共有35人入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他们担负着辽宁省的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等七类二十四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播的权利与义务。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方面的效果要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如国家相关部门(国务院、文化部等)颁布制定的有关政策、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以及扶植力度、周边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可度等。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特点也是影响遗产传承传播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特点、分析传承人特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影响并探索出相关的解决对策就显得十分必要和有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信息整理

要想归纳总结出这35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特点,首先要解决的是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生活状况的全面了解。这就要求分别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信息进行广泛收集和整理。第一步,笔者现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公布信息以及网络、报刊、新闻报道中有关传承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结果如表1所示。

之后笔者又通过个别走访、相关调查以及对地方文化部门收集的相关资料阅读,归纳出辽宁省35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六个特点,这些特点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效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特点归纳

(一)年龄特点:跨度比较大、平均年龄偏大

由图1可见,在上述35个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当中,年龄最小的是评剧表演艺术家周丹,年仅41岁,年龄最大的是辽宁鼓乐的部级传承人刘振义,已经是97岁高龄老人,二人年龄跨度达到56岁之多。35人当中,年龄超过六十岁的达23人,占总数的65%以上。人均年龄67.2岁。由此可见,辽宁省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老年化明显。

(二)数量特点:偏少

由表1可知,35名传承人担负着24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平均每一类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传承人不到2人,所以表中每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有三个传承人,大多数是一个传承人,这一方面与国家的相关政策有直接关系,同时传承人的多(三个)少(一个)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种文化的影响力大小。

(三)区域分布特点:相对集中

这有两层含义:一是从总体上看,辽宁省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地域分布相对集中。相对集中的第二层含义是从单一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传承人分布区域较为集中,如京剧、评剧传承人集中分布于沈阳、蒙古族乌力格尔分布于阜新、满族剪纸分布于锦州等。

(四)居住特点:有城市有农村、与受众市场暗合

经过分析发现,辽宁省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居住地基本反映了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范围和受众层次。比如京剧、评剧是流行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文艺,受众市场是全国范围;而评书、二人转属于雅俗共赏、风靡全国的艺术形式。上述四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着广泛影响,受众市场广大。与此相一致的是,上述四种类型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都居住在大城市。此外,玛瑙和玉石雕塑在传统文化中属于上层文化,在今天属于生活奢侈品,面向的市场主要是人口聚集、生活水平较高的城市,其传承人王运岫、李洪斌也都生活在城市。而皮影、高跷、剪纸、民间故事、乌力格尔等都属于流行于民间某一区域的“下里巴人”式文化,生长土壤在农村,创造者和欣赏者也多是地道的农民,因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都居住在农村。

(五)学历特点: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整体学历偏低

在上述35名传承人中,研究生学历的只有刘兰芳1人,大学学历的有单田芳、周丹等6人,高中学历(包括中专、技校)的2人,其他是初中、小学、甚至文盲,低学历为主体,占74%以上,如图2所示。

(六)经济条件:生活水平参差不齐

总体看,生活在城市的传承人远好于生活在乡村的传承人。生活在城市的传承人基本上都是以自己担负传承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职业和生存手段的,而且生活无忧。而生活在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如果只依靠自己承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职业或生存手段,则连温饱都保障不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效果分析与验证

第一,年龄偏大,精力有限,影响传承人的传承效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老龄化意味着他们的时间不多,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力有限,这就直接影响到他们所担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少,影响文化传承传播的覆盖度。每一类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只有一到三个,因此即便每个人能够拿出全部精力(实际上很多人因为年龄或生活原因还做不到)进行相关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能够接受的传承人数量也是有限的,能够传播的范围也是有限的。尤其是在现代化、全球化文化浪潮冲击下,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影响日渐萎缩。笔者在学校中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在校大学生对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非常低。

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地域分布集中,不利于向更大范围传播。分布集中,一方面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辽宁省的地域分布差异(区域中心多,边缘地区少);同时也反映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范围有限。如医巫闾山满族剪纸主要流行于锦州北镇市,凌源皮影流行于朝阳凌源县。这些偏于一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大的展示舞台,没有更广范围的受众,不利于更大范围的传播。

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居住地差异反映了生活状况差异,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所承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市场大小、等级高低。如单田芳、刘兰芳、赵本山等生活在大城市的传承人,生活富足、衣食无忧,他们担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乡民众中的知名度较高,喜欢的人也比较多;而像谭振山、孙德深、赵有年、汪秀霞等人生活在农村,生活拮据,为温饱奔波,他们的知名度范围大多就是周边十里八村的农民。

第五,传承人个人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其所担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效果。经过调查分析发现,总体看,传承人学历水平高低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基本成正相关性。如评书的传承人中,单田芳学历最高,1995年赴京创办北京单田芳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是“开评书走向市场先河”第一人。二人转的传承人李秀媛和赵本山,前者在造诣上强于后者,也培养了上百个传承人,但是其影响还仅限于辽西一隅;而赵本山则把二人转推广到全国。学历上,李秀媛是小学文化,赵本山是初中文化;活动范围上,李秀媛主要活跃于辽西城乡,赵本山则从乡村挺进城市,从辽宁走向全国。这只能说学历、见识在起着作用。传承人水平高低还反映在他们利用现代传媒如网络、电视、视频等方面的能力上。单田芳、赵本山就是借助现代传媒扩大自己作品影响的成功案例。

第六,生活水平高低也影响到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生活无忧者可以一门心思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而生活拮据者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生活奔波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积极性、影响力、传承人的说服效果都大打折扣,严重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如汪秀霞的女儿不愿意女承母业,理由是剪纸不能致富脱贫;皮影戏后继乏人,因为演出机会少,经济收入少。

结论

本文以辽宁省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例,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特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效果之间的关系,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特点直接能动地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效果。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特别要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一“传承主体”的特点和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来发扬其积极影响,消除其消极影响,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传承。

参考文献:

1.戚序,王海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存环境的思考—以重庆铜梁扎龙世家为例.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2.萧放.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方式的思考.文化遗产,2008(1)

3.林继富.20世纪中国民间故事传承人研究的批评与反思.文化遗产,2008(3)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5篇

关键词: “非遗”文化 微博环境 推广路径

一、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徐州市作为华夏九州之一,两汉文化发源地,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孕育与成长,源远流长。相比其他地区的“非遗”,徐州市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特点。

(一)种类繁多,覆盖面广。

徐州市非遗资源丰富,项目众多,属于保护范围的语言文字、口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戏剧、民间曲艺、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十余大类,共计101项,其中部级9项,省级43项。从数量与种类讲,在江苏各地区中名列前茅。

(二)植根乡土,深入人心。

我市申报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无论在价值观还是呈现形态上都与大众有密切联系。它蕴含着深刻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理念,呈现出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特征。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邳州等地,“非遗”项目数量众多,并多以传统手工技艺的形式存在,而在某些偏远的山村,“非遗”多以民俗文化、民间音乐等为主。

(三)知名度高,特色鲜明。

经过长期的传承与发展,徐州已经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非遗”项目,如徐州剪纸、徐州柳琴戏、徐州香包、沛县鼋汁狗肉制作技艺等。徐州市的非遗文化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徐州古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列入史书记载的大大小小的战役有几百次,这种地理环境形成本地独有的尚武、粗犷、豪迈又重情重义的徐州地方文化形象。这一切在徐州市的“非遗”资源上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因此,徐州市的“非遗”文化与其他地区相比,多表现出本地特有的热情奔放、不拘小节,如邳州跑竹马,表现金人在受到宋军追击时,迷惑宋军,布阵逃跑的情形,属于战争文化融入百姓自娱自乐的舞蹈活动,它节奏欢快,明亮高亢,队形变换多样,动作夸张,这在江苏的其他地区是不多见的。

徐州市“非遗”资源在新时期的传承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非遗”资源的推广度不够,人们的认同度不高,对于本地的“非遗”文化不感兴趣。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主要原因有三个。

其一,保护过程中的错误观念,如功利主义倾向,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冲击,市场需求严重不足,政府缺乏保护热情,等等。我们调查发现,尽管我市在徐州市民俗博物馆集中设置了非物质文化展示专厅,但是,展示内容较单一,局限为剪纸、风筝、纸塑狮子头等几个品种;而几次以推广民俗文化为目的的“非遗”项目的集中展示,到最后往往演变为纯粹的商业贸易,如徐州香包变身为批量生产的流水线制品,剪纸技艺完全为各种简单而廉价的剪纸产品所取代,而徐州剪纸与其他地区剪纸技艺的区别之处被完全忽略。这种“非遗”资源推广过程中的功利主义倾向,非但无益于“非遗”文化的保护,反而会泯灭“非遗”文化本身的特点,导致其日趋衰落。

其二,表现形式已日趋落伍,文化内蕴挖掘严重不足。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丰县糖人贡为例。丰县糖人贡是以白糖为原料,用模具注塑的糖塑艺术品,是传统丧葬祭祀礼仪的重要载体。由于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过去延续下来的丧葬习俗也慢慢开始变化,程序越来越简单。再加上制作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较低,而且手艺往往不传外人,高门槛、低收入,造成糖人贡从业人员锐减,现在糖人贡艺人已为数不多,目前从艺者仅有10余人,糖人贡也几乎成了一种象征,面临濒危和湮灭。出现这种濒危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得不指出,丰县糖人贡能被列为部级非遗名录,绝不仅因为其独特的制作技艺,而是由于它反映出四省交界地区在祭祀方面的独特风俗,而这种非常独特的祭祀风俗正是儒家孝道的民间表现形式,同时融合了佛教与道教的相关思想,其中的“抢贡”风俗体现了人们对生命传承的看重,我们甚至可以挖掘出其内蕴深厚的人文关怀的思想。遗憾的是,近年来虽然市政府对糖人贡进行了抢救性的保护,但是其相应的文化底蕴还发掘得不够,如果我们将眼光完全停驻在其制作技艺与民风民俗的表象上,则随着新时期丧葬礼仪的日益简化,丰县糖人贡也将彻底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其三,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新网络载体的传播模式。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平台与活态性传承的非遗文化似乎是毫不相关的两种事物,非遗的延续手段被称为“动态传承”。它首先需要传承者从主观上学习相应的技艺,通过主体的演化,成为自身技能的一部分,然后才谈得上传承和延续。但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在不断变迁,作为历史和社会的人,其身上所承载的文化因素也在不停变化。当一个社会的大背景发生变化的时候,“非遗”是无法置身事外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非遗”是一种受制于人的主观倾向的文化模式,这种独特的传承方式跟网络的确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彻底转变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模式,那么它在网络化全球化为生的今天只会日益没落。

二、挑战与机遇:微博为“非遗”的推广提供新思路

微博时代的来临,深刻影响社会生活,非遗文化身处其中,也难免受其影响,我们认为,尽管微博与非遗文化之间存在某种隔阂,但它仍然为非遗文化的推广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负面影响:“微”文化对非遗文化的解构。

微博所传播的大众文化形式对于包含传统文化在内的社会主流文化存在解构现象。传统的媒介文化,由于传播者和受传者彼此的局限性,很难实现公众之间信息探讨的互动性。微博则为大众的参与提供了平等性和开放性,社会公众在共建主题过程中实现言语的狂欢。全部的发言者从“文化批判的大众”转化成了“文化消费的大众”,广大公众以参与的姿态对个人利益进行大胆表达,实现言语的狂欢。正是由于微博在根本上扭转了我国长期存在的话语体系的单向化、正统化倾向,所以微博在诞生之后短短几年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覆盖。但是与此同时,微博所传播的大众文化也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媚俗主义的倾向,一些恶俗的网络语言充斥其间,这种话语体系的庸俗化潮流对于社会主流的话语体系存在严重的解构主义可能。而非遗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传统文化正是社会主流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微博在不经意间对于“非遗”文化构成了某种不利的因素。

另外,微博乐于传播新鲜社会现象,这就与反映传统民风民俗内容的“非遗”文化存在隔阂。“非遗”资源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不能以物质形式固化,只能依靠口传心授,因此“非遗”的传统制作技艺都是靠师徒之间的教授完成传承的,而微博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它所承载的样式通常表现为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可固化的信息,要让非遗文化依托微博得以推广,在技术上存在较大困难。

(二)正面效应:利用微博载体推广非遗文化。

微博传播形成微博事件的放大效应,具有以小博大的能量,为“非遗”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机遇。微博的影响力惊人,而徐州市作为一个公认的慢热型城市,群众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的敏感性不够,在这种境遇中,微博的小中见大即迅速放大社会事件的影响度的功能,使得它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社会新闻进行广泛传播,甚至可以影响大众心理,引导社会舆论。在徐州市非遗文化的推广与普及情况调查中,我们发现,各年龄层次的群众使用微博的情况都非常常见,在“您多久登陆微博一次”的问题中,有92%的人回答:每天登陆。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每天24小时登陆其微博账号。微博的广泛使用及其形成热点聚集效应的特点,为我们利用微博来宣传和推广“非遗”文化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注意到:在“若微博等一些媒体方面对‘非遗’进行宣传,你是否会去关注”的问题中,有接近79%的人给予了肯定回答。联系到每年的“非遗”保护日,政府进行的宣传工作不可谓不多,然而,由于他们选择的载体多为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介,而这种传统平媒阅读的受众是远远无法与微博相比的,政府忽略的恰恰是微博这一载体,以至于市民缺乏关注度。如果我们在政府的官方政务微博或是“非遗”宣传专项微博推介各种非遗资源,那么其受众必然是呈几何状上升的。

三、微博环境中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的实践路径

(一)借鉴微博影响社会生活的方式,适应“微”时代,创新“非遗”文化本身的话语体系。

微博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其“微”,新浪微博只允许不超过140字的内容,迫使微博的传播者只能将全部思想凝练在100多字中,这就直接形成了微博内容的微型化与简明性特点,它不适合过于深刻的思想表达,而这种语录体式、碎片化的即时表达形式更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同时,微博表达形式的简单明了符合百姓的“草根文化”的价值认同,微博的草根性必然带来大众性文化传播,而这些文化的表达方式更贴近人性表达与人文关怀。因此,老百姓热爱微博,热爱的正是微博所适合传播的那部分大众性流行文化。

非遗文化所凝聚的是历史上劳动人民的智慧,这种文化本身的内容与外在表现形式是相对确定的,不适宜过多调整,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微博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简洁化与草根性的话语表达方式,创新非遗文化本身的话语表达体系,以符合社会要求,适应时代变化。在话语表述上,要更加简洁明了,摒弃那些琐碎的、长篇大论式的话语模式,而关注最能体现其精髓的那部分内容;在内容上,要展现出其大众化、草根性的一面。“非遗”是来自民间的智慧,很难进入“庙堂之高”,它本身是完全贴近生活、贴近草根的,但是在长期的流转过程中,为了对“非遗”资源进行保护与推广,总是需要先进行整理与归纳,在这一过程中,关注的重点在于其学术性的一面,在话语体系的创建上,也偏学术性的表达方式。因此,我们认为,要在微博上推广“非遗”资源,应完成学术语言到生活语言的转换,因为生活语言更符合大众认知水平,更多地遴选那些能体现“智”、“意”、“情感”类的话语。

(二)挖掘徐州市“非遗”蕴藏的历史文化内涵,剖析其内蕴的合理精神,并适当地赋予其新的涵义。

“非遗”文化能传承至今,除因为其具有丰富的文化内蕴之外,还在于它凝结了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智慧,这种智慧在很多情形中表现为一种朴素但合理的价值观与伦理观,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某些表现形式已逐渐落伍,其适用范围慢慢缩小,然而其内蕴的合理的价值观念与浓厚的人文关怀却使得它能够历久弥新。诸如民间口头文学、曲艺、音乐等传统表演艺术及大量的民间礼俗、庙会、节日活动等仪式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朴素的人生道理,无论时展到何种地步,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永远不会消失,而这也就是非遗文化能够一直传承的最根本原因。在全球化、网络化的今天,也许包括非遗在内的某些传统文化样式已经显得如此不合时宜,但是如果我们能揭示其最本源的涵义,则很可能会被其蕴含的朴素而科学的价值观念感动,因此,要赋予非遗文化新时期的特征,就必须保持其本源内容的确定性,同时要挖掘出其最能反映劳动人民美好、善良、智慧的一面,这就是韩国的泡菜制作技艺及中国的珠算技艺可以成功申遗的秘诀所在。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6篇

关键词:动画短片;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随着商业经济时代的到来,旅游景点的商业化使全球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甚至濒临灭绝,一些非物质文化因被贴上了商业化的标签而名存实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传承变得异常困难。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子孙后代的文化,这是全人类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于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更加丰富,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独有的生活方式、民俗风情和生活环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商业化。那么,如何更好地对我国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如何对面临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和维护,以及如何让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国家需要重视的工作。当今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可谓丰富多彩,收到的成效不尽相同。据相关调查发现,动画短片作为青少年喜欢的娱乐影像,是一种不错的文化载体,作为文化传播和文化传承的载体,自然就担负起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广泛传播和保护传承的重任。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动画短片的创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以及如何更好地肩负起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动画短片的关系

1.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书所总结的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是较为广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各种口头表述,社会风俗、传统手工艺、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戏剧和自然界宇宙相关的实践知识。所谓口头表述,是指在民间给大众留下深刻印象的诗歌、史诗、神话故事和民间各种传说等,这些基本上都是通过口头讲述世代相传保留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风俗、礼仪和节庆是指在民间传至现在的民俗民风、原始生活方式和有代表意义的婚丧嫁娶礼仪,以及各少数民族的身份礼仪、季节或宗教仪式等,都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内。传统手工艺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如传统冶炼、陶瓷技术、中医针灸刮痧拔罐、美术塑像雕刻艺术,还有缫丝、染色等纺织技术,以及文身、穿孔和彩绘等濒临失传的人体艺术。传统表演艺术主要是指传统的经典戏剧,如京剧、秦腔、昆剧、越剧等,当然传统的经典音乐、歌舞剧、民间杂技表演、皮影玩偶的表演均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界相关的实践知识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如某些民族对宇宙、时空、巫术和宗教的信仰,对各种图腾的崇拜、对自然气象和天文地理的预言,以及古代传下来的农耕知识等都是国家的重要文化遗产。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是极其广泛的。

1.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附的载体还是物质因素的,其传承是离不开人这个主体的,离不开人的主观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实就是依靠传承者一代代口传身教传承下来的。像戏剧、剪纸、泥塑、川剧中的变脸和木雕等精湛的技艺,都需要一代代传承人不断地创新和钻研。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扬光大和传承离不开每一代传承人,要想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永久保存,就必须加以传承。传统的传承方法就经过传承人口传心授,把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下来。但这种单一的传承方法容易导致文化遗产失传,所以不再适用于现在社会的发展。因为传承人的老龄化以及青少年不感兴趣,所以一些手艺就很难传承下来。例如,变脸、泥塑、木雕等手艺的传承会存在一些传统的规则,一些手艺的组训是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这无疑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失传。

1.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动画短片之间的相互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传与动画短片创作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动画短片创作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的丰富为现代动画短片的立题提供了新的素材,为传统内容的重复利用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这样就会使现代动画短片既具有现代文化气息,又具有传统的文化底蕴,这无疑提高了动画短片的艺术境界,其市场会更加开阔。另一方面,动画短片的创作如果融入我国内容和形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以另一种新的姿态与世人见面,从而不知不觉地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备受人们欢迎的动画就会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活中,世世代代传承下来。

2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灵活地运用到动画短片创作中的策略

2.1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动画提供丰富的素材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动画的创作提供相应的素材和话题。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历了长时间的洗礼以及世代传承人的保护和创新后沉淀下来的国家文化的瑰宝,其资源丰富,内容博大精深。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这些丰富的资源可以为现代动画作品的创作提供新的素材,可以为动画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例如,《三打白骨精》里面就运用了剪纸这一文化元素,把剪纸作为动画片里面的人物,其独特的表现手法使这部动画片取得了成功,这样既有利于动画片的发展,丰富了动画片的取材范围,不再局限于纸上绘画,而是将各种形式的元素作为动画片的素材,拓宽了动画的领域,大力拓展了动画作品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再如,现代流行的动画短片《武松打虎》就创新性地加入了皮影这一艺术元素,动画片中人物的栩栩如生和动作的形象逼真都归于皮影的艺术性,这样大胆的尝试令观众耳目一新。

2.2在动画短片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

动画短片是集影像、音乐、声音、动作和艺术创作于一体的传播媒介。我们在动画短片的制作中适当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不仅可以为现代动画片提供话题,还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传承提供沃土。根据相关的文献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很早就应用到了动画短片中,主要动画作品有《金色的海螺》《人参娃娃》《猴子捞月》《纸人国》等。这些动画片融入的非物质文化元素主要有剪纸、皮影、相声、小品、戏曲等。这些动画片的元素多种多样,比如皮影的动画片多以侧面为主,画面也会采用中国红为基础色调,从而呈现出皮影戏所特有的舞台效果,这样的动画会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传播得更广。这样不仅为我们的青少年普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保证了动画事业的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顺利传承。

3动画短片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传承

3.1动画短片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载体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提出了有关建议,认为现代动画短片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传承的有利媒介载体,是因为动画短片自身具备作为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要的条件和要求。总的来说,动画短片具有的特点:一是普及性和大众性;二是其是一种传媒工具,具有媒介特性;三是其本身就是文化载体,具有传播文化的作用。所谓动画短片的普及性和大众性,就是指动画短片的播放不受年龄和地域的限制,动画的教育意义浓厚、精神价值观正确,接受度高。动画片还可以跨越国界和民族进行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从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得更为广泛。提到动画片的要求,就是要对内容丰富、形式各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适当的选择,也就是取其精华加以创新利用。

3.2动画短片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载体的优势

动画短片是集影像、音乐、声音、动作和艺术创作为一体的传播媒介。其具备作为传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动画短片的优势主要为具有时空性、大众性、草根性、文化艺术性以及启蒙性。动画短片可以把历史久远的非物质文化重拾起来进行整合,让其出现在动画片的荧幕上,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另一种姿态与世人见面,从而不知不觉地融入现代人们生活的角角落落。

3.3动画短片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现代文化泛滥,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积极地探寻能够担负起保护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载体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通过研究发现,动画短片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传承的媒介。动画短片具有的优势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动画短片有机结合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容的丰富为现代动画短片的立题提供了新的素材,各自发挥优势,取长补短,使两者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从而使动画短片的发展更好地带动非物质文化的传播和传承。

4结语

在当今经济时代下,动画短片的创作要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就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分析。我国动画行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借助具有民族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积极汲取日本和欧美的动画创作方法。只有我国动画行业实现蓬勃发展,才能更好地担负起保护、传播和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

参考文献:

[1]…杨武怡.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缘起和现状问题[J].文物世界刊,2013(4):35-42.

[2]…薛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元素在网络动画中的应用[J].四川戏曲学院,2015(3):56-57.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7篇

关键词: “非遗”文化 微博环境 推广路径

一、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徐州市作为华夏九州之一,两汉文化发源地,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孕育与成长,源远流长。相比其他地区的“非遗”,徐州市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特点。

(一)种类繁多,覆盖面广。

徐州市非遗资源丰富,项目众多,属于保护范围的语言文字、口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戏剧、民间曲艺、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十余大类,共计101项,其中部级9项,省级43项。从数量与种类讲,在江苏各地区中名列前茅。

(二)植根乡土,深入人心。

我市申报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无论在价值观还是呈现形态上都与大众有密切联系。它蕴含着深刻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理念,呈现出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特征。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邳州等地,“非遗”项目数量众多,并多以传统手工技艺的形式存在,而在某些偏远的山村,“非遗”多以民俗文化、民间音乐等为主。

(三)知名度高,特色鲜明。

经过长期的传承与发展,徐州已经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非遗”项目,如徐州剪纸、徐州柳琴戏、徐州香包、沛县鼋汁狗肉制作技艺等。徐州市的非遗文化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徐州古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列入史书记载的大大小小的战役有几百次,这种地理环境形成本地独有的尚武、粗犷、豪迈又重情重义的徐州地方文化形象。这一切在徐州市的“非遗”资源上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因此,徐州市的“非遗”文化与其他地区相比,多表现出本地特有的热情奔放、不拘小节,如邳州跑竹马,表现金人在受到宋军追击时,迷惑宋军,布阵逃跑的情形,属于战争文化融入百姓自娱自乐的舞蹈活动,它节奏欢快,明亮高亢,队形变换多样,动作夸张,这在江苏的其他地区是不多见的。

徐州市“非遗”资源在新时期的传承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非遗”资源的推广度不够,人们的认同度不高,对于本地的“非遗”文化不感兴趣。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主要原因有三个。

其一,保护过程中的错误观念,如功利主义倾向,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冲击,市场需求严重不足,政府缺乏保护热情,等等。我们调查发现,尽管我市在徐州市民俗博物馆集中设置了非物质文化展示专厅,但是,展示内容较单一,局限为剪纸、风筝、纸塑狮子头等几个品种;而几次以推广民俗文化为目的的“非遗”项目的集中展示,到最后往往演变为纯粹的商业贸易,如徐州香包变身为批量生产的流水线制品,剪纸技艺完全为各种简单而廉价的剪纸产品所取代,而徐州剪纸与其他地区剪纸技艺的区别之处被完全忽略。这种“非遗”资源推广过程中的功利主义倾向,非但无益于“非遗”文化的保护,反而会泯灭“非遗”文化本身的特点,导致其日趋衰落。

其二,表现形式已日趋落伍,文化内蕴挖掘严重不足。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丰县糖人贡为例。丰县糖人贡是以白糖为原料,用模具注塑的糖塑艺术品,是传统丧葬祭祀礼仪的重要载体。由于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过去延续下来的丧葬习俗也慢慢开始变化,程序越来越简单。再加上制作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较低,而且手艺往往不传外人,高门槛、低收入,造成糖人贡从业人员锐减,现在糖人贡艺人已为数不多,目前从艺者仅有10余人,糖人贡也几乎成了一种象征,面临濒危和湮灭。出现这种濒危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得不指出,丰县糖人贡能被列为部级非遗名录,绝不仅因为其独特的制作技艺,而是由于它反映出四省交界地区在祭祀方面的独特风俗,而这种非常独特的祭祀风俗正是儒家孝道的民间表现形式,同时融合了佛教与道教的相关思想,其中的“抢贡”风俗体现了人们对生命传承的看重,我们甚至可

挖掘出其内蕴深厚的人文关怀的思想。遗憾的是,近年来虽然市政府对糖人贡进行了抢救性的保护,但是其相应的文化底蕴还发掘得不够,如果我们将眼光完全停驻在其制作技艺与民风民俗的表象上,则随着新时期丧葬礼仪的日益简化,丰县糖人贡也将彻底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其三,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新网络载体的传播模式。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平台与活态性传承的非遗文化似乎是毫不相关的两种事物,非遗的延续手段被称为“动态传承”。它首先需要传承者从主观上学习相应的技艺,通过主体的演化,成为自身技能的一部分,然后才谈得上传承和延续。但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在不断变迁,作为历史和社会的人,其身上所承载的文化因素也在不停变化。当一个社会的大背景发生变化的时候,“非遗”是无法置身事外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非遗”是一种受制于人的主观倾向的文化模式,这种独特的传承方式跟网络的确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彻底转变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模式,那么它在网络化全球化为生的今天只会日益没落。

二、挑战与机遇:微博为“非遗”的推广提供新思路

微博时代的来临,深刻影响社会生活,非遗文化身处其中,也难免受其影响,我们认为,尽管微博与非遗文化之间存在某种隔阂,但它仍然为非遗文化的推广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负面影响:“微”文化对非遗文化的解构。

微博所传播的大众文化形式对于包含传统文化在内的社会主流文化存在解构现象。传统的媒介文化,由于传播者和受传者彼此的局限性,很难实现公众之间信息探讨的互动性。微博则为大众的参与提供了平等性和开放性,社会公众在共建主题过程中实现言语的狂欢。全部的发言者从“文化批判的大众”转化成了“文化消费的大众”,广大公众以参与的姿态对个人利益进行大胆表达,实现言语的狂欢。正是由于微博在根本上扭转了我国长期存在的话语体系的单向化、正统化倾向,所以微博在诞生之后短短几年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覆盖。但是与此同时,微博所传播的大众文化也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媚俗主义的倾向,一些恶俗的网络语言充斥其间,这种话语体系的庸俗化潮流对于社会主流的话语体系存在严重的解构主义可能。而非遗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传统文化正是社会主流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微博在不经意间对于“非遗”文化构成了某种不利的因素。  另外,微博乐于传播新鲜社会现象,这就与反映传统民风民俗内容的“非遗”文化存在隔阂。“非遗”资源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不能以物质形式固化,只能依靠口传心授,因此“非遗”的传统制作技艺都是靠师徒之间的教授完成传承的,而微博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它所承载的样式通常表现为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可固化的信息,要让非遗文化依托微博得以推广,在技术上存在较大困难。

(二)正面效应:利用微博载体推广非遗文化。

微博传播形成微博事件的放大效应,具有以小博大的能量,为“非遗”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机遇。微博的影响力惊人,而徐州市作为一个公认的慢热型城市,群众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的敏感性不够,在这种境遇中,微博的小中见大即迅速放大社会事件的影响度的功能,使得它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社会新闻进行广泛传播,甚至可以影响大众心理,引导社会舆论。在徐州市非遗文化的推广与普及情况调查中,我们发现,各年龄层次的群众使用微博的情况都非常常见,在“您多久登陆微博一次”的问题中,有92%的人回答:每天登陆。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每天24小时登陆其微博账号。微博的广泛使用及其形成热点聚集效应的特点,为我们利用微博来宣传和推广“非遗”文化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注意到:在“若微博等一些媒体方面对‘非遗’进行宣传,你是否会去关注”的问题中,有接近79%的人给予了肯定回答。联系到每年的“非遗”保护日,政府进行的宣传工作不可谓不多,然而,由于他们选择的载体多为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介,而这种传统平媒阅读的受众是远远无法与微博相比的,政府忽略的恰恰是微博这一载体,以至于市民缺乏关注度。如果我们在政府的官方政务微博或是“非遗”宣传专项微博推介各种非遗资源,那么其受众必然是呈几何状上升的。

三、微博环境中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的实践路径

(一)借鉴微博影响社会生活的方式,适应“微”时代,创新“非遗”文化本身的话语体系。

微博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其“微”,新浪微博只允许不超过140字的内容,迫使微博的传播者只能将全部思想凝练在100多字中,这就直接形成了微博内容的微型化与简明性特点,它不适合过于深刻的思想表达,而这种语录体式、碎片化的即时表达形式更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同时,微博表达形式的简单明了符合百姓的“草根文化”的价值认同,微博的草根性必然带来大众性文化传播,而这些文化的表达方式更贴近人性表达与人文关怀。因此,老百姓热爱微博,热爱的正是微博所适合传播的那部分大众性流行文化。

非遗文化所凝聚的是历史上劳动人民的智慧,这种文化本身的内容与外在表现形式是相对确定的,不适宜过多调整,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微博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简洁化与草根性的话语表达方式,创新非遗文化本身的话语表达体系,以符合社会要求,适应时代变化。在话语表述上,要更加简洁明了,摒弃那些琐碎的、长篇大论式的话语模式,而关注最能体现其精髓的那部分内容;在内容上,要展现出其大众化、草根性的一面。“非遗”是来自民间的智慧,很难进入“庙堂之高”,它本身是完全贴近生活、贴近草根的,但是在长期的流转过程中,为了对“非遗”资源进行保护与推广,总是需要先进行整理与归纳,在这一过程中,关注的重点在于其学术性的一面,在话语体系的创建上,也偏学术性的表达方式。因此,我们认为,要在微博上推广“非遗”资源,应完成学术语言到生活语言的转换,因为生活语言更符合大众认知水平,更多地遴选那些能体现“智”、“意”、“情感”类的话语。

(二)挖掘徐州市“非遗”蕴藏的历史文化内涵,剖析其内蕴的合理精神,并适当地赋予其新的涵义。

“非遗”文化能传承至今,除因为其具有丰富的文化内蕴之外,还在于它凝结了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智慧,这种智慧在很多情形中表现为一种朴素但合理的价值观与伦理观,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某些表现形式已逐渐落伍,其适用范围慢慢缩小,然而其内蕴的合理的价值观念与浓厚的人文关怀却使得它能够历久弥新。诸如民间口头文学、曲艺、音乐等传统表演艺术及大量的民间礼俗、庙会、节日活动等仪式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朴素的人生道理,无论时展到何种地步,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永远不会消失,而这也就是非遗文化能够一直传承的最根本原因。在全球化、网络化的今天,也许包括非遗在内的某些传统文化样式已经显得如此不合时宜,但是如果我们能揭示其最本源的涵义,则很可能会被其蕴含的朴素而科学的价值观念感动,因此,要赋予非遗文化新时期的特征,就必须保持其本源内容的确定性,同时要挖掘出其最能反映劳动人民美好、善良、智慧的一面,这就是韩国的泡菜制作技艺及中国的珠算技艺可以成功申遗的秘诀所在。

“非遗”文化在产生和发展之初,往往与人们的民间信仰、祭祀占卜、祈福避灾相关,而在之后的流转过程中又往往会发展出一套相对固定的模式,并且不同的地区和民族,操作仪式的流程也有较大区别,发展到现代社会,可能其原初的意义已经少有人知晓,而人们的关注点更多地集中于仪式本身。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部级“非遗”——端午节,多年来人们对于端午的记忆仅限于吃粽子、赛龙舟和纪念爱国诗人屈原,事实上端午最初是以祛病消灾、祝福祝寿、企盼吉祥的美好节日形象出现的,吃粽子主要是时令需要,而赛龙舟的竞技意义已经超越端午本身的纪念意义,至于纪念屈原大夫只是湖南部分地区的局部风俗,从整体上讲,端午的祈福祝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初意义已经荡然无存,端午整体的文化形象遭到损害。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探寻隐藏于种种繁琐仪式后的非遗原初的意义,并以此为契机,赋予传统的文化内蕴新的涵义,进行全新的诠释,文化的表现形式可能会过时,而其内蕴的合理精神却可以超越时空具有永恒的价值。因此,我们对端午节的节庆意义重新进行诠释,就应强调其祈求健康长寿、防病祛病、顺应时令的一面,并且可以结合近年来世界各国防治非典、禽流感等大规模的防疫活动,赋予其崭新的时代涵义。

徐州市的非遗文化存在同样的问题,在文化内蕴的开发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微博固然不可能对非遗文化进行全景式展现,但是如果发掘出其合理的人文价值,则可以利用自己的特点展现精髓,让其焕发生机。  (三)结合时代特征,赋予其适合新时期的表现形式。

工业化时代

人们对于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品反而产生了厌恶情绪,出现返璞归真的心理倾向,这为我们推广非遗文化提供了契机。我们注意到,窑湾古镇的绿豆烧、甜油制作工坊总能吸引大量游客,人们对于纯手工制作的绿豆烧酒与甜油有特殊的好感,设想如若我们抛弃绿豆烧的核心竞争力“纯手工制作、传统技艺打造”,那么游客对其新鲜感将荡然无存。因此,针对传统的手工技艺、民风民俗、节庆活动等传统文化,我们绝不能擅自更改,而应保留其流传下来的最原生态的那一部分。

但是仅仅这样还不够,因为微博受众的年龄层次偏低,年轻人容易对新鲜事物感兴趣,而类似徐州柳琴戏、徐州梆子、徐州琴书等这些多以方言表述的民间艺术及多展现喜字、窗花、古典传说的徐州剪纸,如果通过微博传播的仅仅是这些内容,就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解决的办法在于让传统技艺制作出新产品,让民间声乐艺术展现新生活。近年来,全国各地非遗传承人对于非遗表现形式的创新进行了各种尝试,也取得理想的效果,如三名大学生以珠江三角洲沙门地区的部级非遗沙门民歌搭配街舞,让民俗专家都拍手叫绝;荆楚文化的代表之一,楚式漆器以其悠久的历史和精美的纹饰闻名于世,楚式漆器的传人们把传统技艺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创新制作了灯具、名片夹、笔筒等文化用品,受到了市场欢迎,在传承、推广非遗的同时还增加了收入。徐州市的非遗资源在创新形式方面还有多种可努力的方向,以徐州剪纸为例,表现内容不能仅限于喜鹊登枝、双喜字等题材,可以从水乡风情到壁画、从静物到人物,将画所题材大大拓宽。又如徐州香包,它之所以能从全国种类繁多的香包制作技艺中脱颖而出,列入部级非遗保护名录,本身就是创新的结果:将刺绣文化、养生中药、中国十字结文化融为一体,具有相当的独创性,目前在表达形式上既可以从香包的刺绣题材入手,展现现代生活,又可以从香包的实际用途出发,将香包用于钥匙链、汽车挂件、钱包、项链、摆件等物品上。一方面把传统技艺完整地保护下来,延续民族的血脉,另一方面紧跟时代步伐进行创新,在坚守传统技艺的基础上进行形式、载体的创新,使传统技艺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更适合微博受众的心理需求。

(四)整合多种传播载体资源,构建以微博为平台的新兴媒介与传统媒介相结合的立体化的徐州市“非遗”文化推广新模式。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8篇

摘 要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原地区古老而鲜活的传统文化,是地域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资源,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气质、民族凝聚力的有机组成和重要表征。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化的大背景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大量蕴涵着独特民族精神和智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弱甚至悄悄消亡。因此,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就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关键词 体育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 研究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族人民长期以来所创造积累的重要文化财富,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力和劳动力的复合与统一的完美体现,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1]。

深挖本地域特色文化内涵,阐释地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新时期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一项创新工程,符合河南省建立中原经济区的战略要求,是推动中原文化繁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打造鲜明地域特色、展现中原风貌、提高中原文化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源远流长的中原历史留下的文化印迹,体现着中原的竞争力,同时河南省的非遗文化的开展仍存在着发展缓慢的态势,为促进体育非遗文化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本文欲着重分析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研究的当代意义,以提升民众的文化认同,选定体育非遗文化的角色定位(奥运机制还是群体机制?),分析制衡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发展的因素,试图通过对现代瑜伽项目的研究为河南省体育非遗文化提出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谁来传承?传承什么?如何传承?”的问题。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是对中原生态体育文化信息进行抢救、集聚和整理,研究以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综合涉及传统的人类学,快速发展的传播学和亟待完善的体育学。通过这些学科理论知识的运用,不仅可以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提供一次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尝试,而且还有可能为丰富这些学科的理论成果添砖加瓦,为满足该领域的教育和研究需求起到积极的意义。

对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研究,可以扩大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社会影响,对于其文化传承起到了积极地助推作用,还可以详尽的了解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与问题;同时,对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开发问题进行研究,可以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较深层次的文化发掘,符合河南省现阶段积极推进的把河南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建设为文化产业强省的战略决策和大力实施“中原文化崛起”的既定方针,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意义,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河南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

(2)实践意义

研究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武术文化遗产,对深入认识和了解河南地域武术文化,全面地认知中国武术文化版图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研究一方面对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体系进行整理与挖掘,探索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从而调动民众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引起人们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关注,不断加大对其保护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借鉴瑜伽的发展理论和经验,探索如何在传统和现代、继承和发展之间找到对其进行保护的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以确保其生命力,为河南省更好地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建议,以利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

研究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了具体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政策实践的参考。

二、文献综述

(一)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2005年12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根据国务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体育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空间。

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指在河南境内,由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与体育相关的且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的文化,是河南人们创造的体育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综合。

(二)传承和发展的概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中明确指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提出了保护与传承、发展并重的工作要求。在现代科学体系中,“传承”一词首见于民俗学中,以20世纪30年代柳田国男《民间传承论》为标志,他提出要对普通人的日常民俗事象进行研究,从而阐释历史、文化、变迁的过程及发展特征。国际学术界形成了其他与传承相关的理论主要有传播论学说的维也纳学派、曼彻斯持学派与傅厄斯学派等[2]。《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湖南传统武术传承研究》中提出传统武术的传承就是由传人实施的,在代际之间进行的技艺、理论、习俗等传统武术文化内容的传递和传播。

研究认为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即承袭、创新并广为传播。承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历史价值、文化渊源、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元素和生态环境。与时代要求相结合,在传承谱系比较明晰的武术基础上,创造理论和技术体系比较成熟的武术技艺和健身、养生功效突出的套路,使其具有生存、发展的特定空间和时间维度,植根于民间的活态的传统行为方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核心就体现在它的传承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的变异与创新。同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会随着社会特征、竞技生活、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发生变化,会影响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思想,因此,完善的传播方式对扩大非遗文化的影响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国内关于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现状

1.国内关于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国内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涉及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保护研究、立法研究、制度研究、现状调查等,但都侧重于本区域的研究,地域性研究体现了一定的区域特点,但从总体是显示出各地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并在保护的基础上提出了与当地文化、政治、经济相结合的传承方式。

2.国内关于体育类或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观点

国内学者多以本地区的非物资文化遗产为研究对象,根据对本土文化的历史追溯,相应的提出传承和发展建议。

牛爱军从全民健身和民俗学的角度出发,提出融于当地生活风俗中传承,并结合当代新农村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挥体育的健身功效,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开发,提出商业开发与创意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方式。

白晋湘从法律角度出发,指出健全法律保护机制,建立管理和保护体系,建立体育博物馆,开展文化普查工作,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关注。

社会活动和社团的开展体育非遗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姚应祥对湖州船拳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立法、加大宣传、依托学校,建立体育社团,开发旅游的传承建议。董亮在对四川少数民族体育的研究中指出要将仍具有较强生命力的体育文化遗产发展成为大众健身娱乐项目,延长其生命周期。

张巧凤对非遗文化的软文化实力进行研究,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中指出调动传承主体的积极性是对非遗文化的可持续性延伸,提升文化吸引力和感召力是文化竞争力的优势所在,应打造河北特色的非遗文化品牌。

李荣芝、虞重干从传播学角度出发,指出可以通过学校教育传承途径、竞技化途径、社会教育途径、生活化途径。《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中也针对民众缺乏民族传统知识认知现状,提出加强政府管理、加大媒体宣传、维持文化“原生”的生存环境和发挥院校优势及赛事促进等建议。王林在《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与对策》中指出应营造适宜传承的文化生态,加强传承人的名人效应,加强传承梯队的建设。徐旭对岭南醒狮文化的研究中,指出要推动武术与醒狮相结合的影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安剑群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人龙舞”的文化传承研究》提出要进行广泛地区的横向传承,和不断创新的纵向传承相结合,加强群体性传承和学校传承、社会传承的方式相结合;

综上所述,国内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陈关于发展的研究,从政治、经济、立法、教育学、传播学、民俗、社团、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非遗文化的传承奠定了一定基础。

3.关于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在传承管理机构的研究中,王志高的硕士论文《嵩山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制度保障研究》强调法治机制的建立,建立有制度的组织运行方式,提出以发展武术文化产业的方式传承和发展。

在传承主体的研究中,王玉霞《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及挖掘保护对策》提出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将非遗保护工程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本人在《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中提出通过对健身团队的管理和扶持,推广和传承非遗文化的技艺推广。

在传承内容的研究中,李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的民族传统-以河南少林武术、陈氏太极拳为例》指出要加速多种方式的宣传,挖掘民俗文化的体育娱乐审美价值;王伟红《河南省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提出开发非遗文化的器物层产品,做大做强非遗文化品牌活动,建立省及地市“非遗展示中心”。

在传承方式的研究中,任丽萍《传承・创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学校体育研究》中提出将其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体系;倪同《基于JSP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硕士论文中提出建立数据库,有效提高非遗文化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提供可视化信息,用网络模式提供资源共享,数字化宣传和保护非遗文化;赖学鸿《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思考》提出政府政策导向与舆论宣传是推动其传播和发展的保证,形成主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科研之路,利用商业开发实现体育文化传承和弘扬,建设体育加旅游的产业机制,构建教育为中心的传承机制;王静的硕士论文《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版资源开发研究》中提出通过培养专业的出版人才,开发高质量的传统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播;郭鹏飞《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强调要加大普及力度,调动民众文化自觉性,在政府主导下,依托学校教育资源,提出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加强非遗文化的长远规划和管理。

综上所述,对于河南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管理有了专题的研究,但为数不多,对传承主体还仅限与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关注,对传承团队建设的研究基本没有,传承内容上提出了对体育健身价值的延伸和器物层面的开发,传承方式聚集了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晶,大多数认为多种形式及层次的广泛传播有利于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第9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部门开发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相关公共文化机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职责。档案部门作为“记录历史,文脉传承”的公共文化机构,应以《非遗法》的颁布为契机,积极参与非遗的保护工作。留存历史,弘扬文化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重视度。实践中,很多档案部门都实际参与了非遗保护工作,但其工作领域及重点普遍仅限于非遗档案的建档和保存,工作较为隐性。而“传承和传播”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和关键,工作更加显性,在获得重视的倾向性方面有明显优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具有重要价值的、珍贵的文化资源。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初步统计,全国各地现存的非遗项目近90万项之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国非遗的传承和传播在强势、主流文化的冲击下,现面临着诸多问题。笔者认为较突出的问题体现在:一是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我国非遗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有关管理规范、保护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尚未健全。二是非遗传承意识淡薄。“申报热情,传承冷漠”的两极分化局面较为突显,多项申遗项目在申报成功后呈现出传承人断层,“绝活”无人问津的局面。三是申遗档案很难得到妥善保护。由于思想意识不足或保管条件有限,大量典籍、实物等珍贵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有些甚至已流失或损毁。因此,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重视和加强非遗的传承和传播,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需要破解的课题。

二、加强非遗档案开发利用对档案部门及非遗的传承传播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为保护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和收集整理而形成的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①档案部门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公共文化机构,结合其自身特点,突显出非遗保护方面的种种优势。如:档案部门拥有完整的档案管理设备和档案保护设施,可避免资源浪费;档案部门有完善的档案管理与保护制度,可为非遗档案的管理提供保障;档案馆公共服务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有效促进非遗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等。基于以上优势,很多档案部门都实际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例如:南京云锦、金线金箔、金陵刻经、秦淮灯会是南京人耳熟能详的部级“非遗”,江苏省档案馆已经为这四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部建立档案。又如:2011年9月,云南省通海县档案馆接收洞经古乐和“高台”艺术两个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进馆。由此可见,档案部门在非遗档案的建档和保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档案部门也应认识到非遗档案开发利用对档案部门及非遗的传承传播的重要意义,我们需要打破传统,转变工作模式,利用馆藏和现有条件,积极开展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

(一)服务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增强责任使命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附件《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其中之一就是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这给档案部门保护非遗的职责提供了政策依据。③另外,《档案法》赋予了档案部门在档案理论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宣传等方面的组织与指导职责。文化需要记忆,历史需要留驻,做好非遗的研究、宣传、传承和弘扬等环节则主要涉及到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档案部门要将积极开展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促进非遗的传承和传播,视为弘扬和传承人类文明和文化的神圣使命,履行档案部门“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创新的契机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真实反映了地方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民间传统工艺等显著地方特色。和馆藏的党政机关的文书档案、普通的专门档案相比,非遗档案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其特殊性,有较大的挖掘空间。此外,非遗档案需要更深入的开发利用及全面的管理要求,需要档案部门打破传统观念和工作模式,进行全新的探索和尝试,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开辟创新道路。

(三)通过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促进非遗的传承和传播,进一步提升档案部门的影响力

档案部门不应将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局限于建档和保存。虽然做好建档和保存是非遗传承和传播的前提和基础,但档案部门应在做好“幕后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大自身工作产生的“绩效”,在非遗的传承和传播上发挥优势,突破创新。档案部门要加强非遗的宣传,展示非遗档案开发利用成果,为非遗的传承和传播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及具体措施,在弘扬文化、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从而进一步提升档案部门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三、非遗档案开发利用的途径

(一)广泛收集,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

收集工作是档案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前提条件。要做好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必先广泛收集能够反映有关非遗的历史起源、表现形式、传承情况等各方面具有珍贵价值的文献典籍、影音资料、实物道具等资料。非遗档案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民间遗存量大。因此,档案部门要更新观念,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非遗档案的收集工作。此外,为了更好的留存历史,为历史文化发展历程的认知和研究提供全面的支持,档案部门应在全面系统的记录基础上,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为非遗的宣传和传承提供便利条件。

(二)深入编研,编写文献资料

档案部门应立足馆藏,深入挖掘非遗档案独特的文化意蕴,并对其进行系统整理和考证研究,使其形成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编研成果,充分展现非遗档案的文化魅力。目前,我国非遗资料编研较突出的成果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中国文化遗产大辞典》、《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等,均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精华。

(三)加强宣传,弘扬历史文化

积极开展非遗档案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弘扬优秀民族历史文化。首先,档案部门可借助文化机构的公众影响力,联合举办文化艺术节、博览会等现场展示活动。例如:上海闵行区档案馆在2013年国际档案日之际,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城市记忆·经典闵行——闵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特展”。重点展示了马桥手舞狮、江南丝竹、七宝皮影戏等非遗实物展品和档案资料。钩针传承者们还在现场展示了钩针编结技艺等“绝活”,使百姓近距离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④其次,档案部门还可利用社会媒体、网络等众多宣传渠道,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例如:江西省艺术档案馆已经建立并开通了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开开通的第一网——江西省非物质文化保护网,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遗的关注程度,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⑤

总之,现在全国各地已形成一股强大的申遗热潮,各部门对申遗工作都给予极大的重视。身兼“记录历史,文化传承”重要职责的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将其作为工作重点。虽然我们还面临着工作机制、管理经验、资金及人力支持等多方面的困难,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可谓任务重、难度高、阻碍多,但只要档案部门开拓进取,全体档案工作者齐心协力,必将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做出更大贡献。

注释:

①张惠萍.档案学视角下的岭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研究[J].云南档案,2012(09):34.

②摘编自新浪新闻网(来源《金陵晚报》).四大非遗走进江苏档案馆.2006-7-12.

③王云庆,万启存.守护精神家园——谈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J].档案与建设,2007(02):15.

④上海档案信息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