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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25 12:25:04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1篇

1.1 笔迹鉴定样本一般由委托人或者申请人提供。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的规定,笔迹鉴定样本应由委托人或者鉴定申请人提供。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委托人有两种:其一是,行使司法行政权力的公检法或者仲裁机构在他们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需要查明的笔迹问题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时由他们负责调取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笔迹鉴定的样本。其二是,当事人自己在关系自身利益的案件中涉及笔迹争议专门问题,需要查明书写人时直接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时当事人自己必须同时提供笔迹鉴定的样本。前述委托人或者鉴定申请人能否及时找到笔迹鉴定样本,对于笔迹鉴定能否顺利进行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是牵涉申请人自己的笔迹争议,在无法寻找确定笔迹鉴定样本时,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模拟检材形成的条件提供可比对性的实验笔迹样本。但如果检材是争议对方当事人或者案外第三人的笔迹,委托人和申请人就难以及时提供笔迹鉴定样本,因为目前没有强制提取当事人笔迹样本的法律依据。

1.2 由于样本短缺致使笔迹鉴定活动无法进行。在诸多的笔迹争议案件中,存在着笔迹检材书写人已经去世或者失踪而且家中没有留下任何书写材料可以作为比对样本的情形,比如:遗产继承案件中,多个继承人对其中一个继承人手中的遗嘱真实性难以置信,怀疑遗嘱造假,但是已经去世的被继承人却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材料可以与之相比对。此时,被继承人亦不能死而复生再提供实验笔迹样本。就会导致本遗嘱的真实性无法通过笔迹鉴定来确定可疑遗嘱内容的书写习惯与被继承人的书写习惯是否同一的问题。与之类似的情形是,当争议检材的书写人文化水平不高,平时亦很少书写文字材料,几乎没有保存文字记录的习惯,这同样会导致笔迹鉴定无法正常进行,使得笔迹鉴定难以用来解决案件中的相关可疑文书争议。

2 笔迹样本库建设对于司法鉴定工作的必要性

笔迹样本库的存在方便及时调取样本用于笔迹鉴定活动。通过系统有目的地建设起来的笔迹样本信息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下可以记录绝大多数人的书写笔迹信息,通过合法的渠道对含有个人书写习惯特点的书面材料进行分区划类别地归类整理进行存档保存,条件好的地方还可以进行扫描电子储存,便于及时查阅。在不违背法律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可以与法院及仲裁机构配合,向他们提供当事人准确的书写习惯信息,用于具体案件可疑文书的委托鉴定。这里面就凸显出一个方便及时,因为所有的材料都是事先保存的,可以根据当前的需要及时顺利安全地查阅和调取。极大地方便了仲裁或诉讼争议的审理需要。

样本库中调取的笔迹样本真实可靠。笔迹样本信息库由于通过合法的途径收集并且科学管理保存,从而保证了其来源的真实可靠性,避免了因为笔迹比对样本错误而导致的笔迹鉴定意见错误。即便在出现一方当事人对笔迹鉴定意见提出疑问时,亦可以及时地调取用于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此外,笔迹样本库的规范管理使得笔迹样本的借出和归还制度化,使得笔迹样本的使用具有可追索性。即便在诉讼中对笔迹样本问题产生分歧,亦可通过及时查对样本信息库进行核实,此举保证和实现对笔迹鉴定材料的科学管理,再通过严格的制度建设,使得笔迹鉴定样本造假的可能性降低。这样就保证了用于鉴定的笔迹样本来源的可靠性,也就意味着笔迹鉴定意见的客观可靠性。

便于长期保存和提供系统性的档案笔迹。笔迹样本信息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进行且不断丰富的过程,长期技术管理下的样本库可以包含各种书写工具笔迹的经时变化,样本库管理者可以根据现实中案件的具体需要按照不同条件不同工具进行书写,并在样本库中模拟各种环境的保存条件,使得样本库中的各种笔迹样本在各种不同的存储条件下进行存放,尽可能地囊括现实中所有可能的储存条件。甚至亦可以进行人工暴露,老化处理的文档保存。一旦案件中出现了某种类型的争议笔迹检材,如笔迹时间鉴定,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找到与其同样书写工具、同样书写条件、同样保存条件和同时期的笔迹鉴定文件样本。因此,笔迹鉴定样本库的建设对各种笔迹样本长期保存和系统管理做出了基础性的贡献。在满足日常笔迹鉴定样本需求的同时,可以促进笔迹鉴定科学研究的发展。

3 提高司法鉴定和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1 样本库现有的系列笔迹样本提高司法鉴定效率。笔迹司法鉴定包括两大类:其一,是对可疑文书上书写内容是否为同一人所书写进行鉴定,根据争议检材上的文字符号的书写内容上所表现出来的个人的书写习惯动力定型与样本上的书写习惯相比对,通过肉眼和仪器进行比较检验最终得出是否同一人书写的问题;其二,是对于事后补造假文书在时间上进行故意的虚假签署借以达到非法目的的伪造文书鉴定。前一种类型的鉴定要求对当事人与检材上相同时期的书写样本的利用,提取与之相同时期的样本所表现出的检材与样本的可比性最大。样本库中按时间序列保存的系列笔迹样本可以很方便地满足需求;后者属于文书笔迹的相对时间鉴定,需要提取两种文书油墨材料进行光谱分析,研究油墨的成分的变化来定量科学地认定各自形成的相对时间,从而解决孰真孰假的问题,亦需要保存条件一致的文书样本进行科学比对。因此,样本库保存的系列笔迹样本就可以完全满足该两大类文书检验的样本要求,从而极大地促进笔迹司法鉴定的效率。

3.2 笔迹司法鉴定的顺利开展提高诉讼案件的审理效率。根据诉讼法和相关证据法规的规定,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间并不包括司法鉴定的期间,也即对诉讼中有关专门问题的鉴定期间并不计入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因此,在法定期限固定不变的情况下,法院的审理自身并不涉及超期的问题,因此法院在司法鉴定程序耽误时间的情况下,并不会积极地要求鉴定机构限期完成,而实际上如果笔迹鉴定样本不充分而导致的鉴定期间拖延鉴定机构本身亦不负责。因此,能否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在涉及专门问题鉴定的案件中关键要看对于争议的专门问题的鉴定程序能否高效完成。也就是说,如果笔迹鉴定能够顺利开展,必将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最终受益的将是案件的当事人。在避免了诉讼拖延的同时,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提高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4 笔迹样本档案库建设的可行性

4.1 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专门的笔迹鉴定样本库。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公检法各机关牵头组织建设专门的笔迹样本档案库,基本的档案资料可以从现行的执法和司法档案中调取或复制,就像建设指纹档案和DNA指纹图谱信息档案库一样,可以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进行科学布局和设置实现笔迹档案建设的系统化和信息化。后续的资料可以从各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和日常管理记录中调取材料,并制定长期规范的文件存档制度。笔迹档案库建设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制度规范下积累有价值的笔迹档案,用于满足促进司法鉴定和司法案件审理的目的要求。

此外,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联合各级档案管理单位建设协作性司法鉴定样本库。原因首先在于,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各级档案馆提供笔迹样本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为各级档案管理单位基于日常管理的工作已经保存了大量的各辖区档案信息,比如婚姻登记信息、房产档案信息等均涉及辖区所有居民各自的笔迹登记样本。在不违背依法管理档案的前提下,司法主管行政部门可以协调既有档案资源,合理利用。其次,这些本来就存在的资源均保存在完好的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各级档案管理单位的档案室内,无需调借转移,需要时及时调取即可。

4.2 司法鉴定主管部门设立笔迹鉴定样本库确保科学公正。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则可以根据其主管各种不同司法鉴定业务类别管理的方便,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笔迹鉴定样本档案库,以满足不同的鉴定样本需求。比如,对笔迹相对时间的检验鉴定,就需要各种颜料的油墨、各种纸张的载体和各种书写工具结合形成的不同条件和成分的笔迹样本档案,需用时可以较为方便地根据检材的物质材料成分特点、形成时间和特殊的保存条件及时调取与之相近似的笔迹鉴定样本档案。在当事人和委托人不能提供笔迹鉴定样本时,鉴定机构经法院允许可以从这些档案库调取相应的笔迹鉴定样本,这样既保证了鉴定样本的客观可靠性,又保证了鉴定程序的顺利开展。将给笔迹司法鉴定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2篇

【关键词】笔迹;笔迹鉴定;样本;收集

笔迹鉴定是通过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之间的两相比较进行的,而提取满足一定要求的样本笔迹是对笔迹进行比较检验鉴定的基础。笔迹样本的真实性及对书写人书写习惯反映的可靠性,是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关键。提供可靠、充分的样本笔迹就能做出正确的鉴定意见,相反,就难以做出鉴定意见,甚至做出错误的判断。在现实办案中,笔迹样本的数量与质量往往对鉴定意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收集分析笔迹样本,综合运用笔迹样本的各种信息,为确保鉴定质量为检察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证据先打下坚实的基础,是我们委托笔迹鉴定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收集样本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取样本的主体缺乏专业知识

在不同的诉讼中,样本作为证据资料,由不同的主体依据证据规则收取和提交。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里的大多数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不是物证技术,而是侦查或者法律,也有的是从其他部门调入技术部门,物证技术专业水平较低,素质不高。这就决定了他们难以按科学鉴定的要求收取提交样本。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收取提交样本材料,但是由于律师、当事人等也较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收取的样本也较难满足科学鉴定的需要。同时由于法官也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对样本的审查也往往不严,使样本提交后不能满足鉴定的需要。

除当事人主动提供比对材料外,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是收集和选取样本材料的第一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书过程是否顺利,鉴定的结论是否正确。由于办案人员对文书鉴定知识认识有限,缺乏对样本收取方法和技巧的掌握,导致送检的样本不符合鉴定条件。此外,在送检的过程中,送检人员对文书物证保管不力,经常会对检材进行勾画、重描或折叠,这些都给司法鉴定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收取的样本特征反映不充分

样本特征是客体特性的真实反映,是鉴定的科学依据。就笔迹鉴定而言,影响笔迹形成的因素有很多,如生理、心理、文书格式、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纸张、字体、字形书写时间等。客体反映条件不同,特征反映会出现差别。如果样本仅反映了其中部分特征,会影响鉴定人的判断,如笔迹鉴定中,检材为某人快速书写的字迹,而收取的样本均为此人慢速书写的字迹,这时,在连笔特征、笔画简化、运笔方式、笔压等方面检材与样本都会存在差异。如将此样本作为比对样本,鉴定结论的正确性肯定会受到他人质疑。因此,样本笔迹必须能够反映受审查客体的真实特征,包括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甚至是各个阶段的特征和特征的变化规律等。

(三)样本并非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

即指样本出现混同,样本不是或者不都是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在笔迹鉴定实践中,表现为样本字迹材料并非都是嫌疑人书写。由案件当事人提供样本时,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将他人的字迹当作自己的字迹提交给司法办案人员。收取样本时,办案人员不注意分辨或者没有问清当事人,将多人书写的笔迹误认为是嫌疑书写人的笔迹。样本并非都是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不仅会给鉴定人的鉴定带来困难,而且易发生鉴定结论的错误。如样本均为另一客体的反映体,鉴定人经过比较检验很容易就得出否定同一的结论,而样本出现混同,会使鉴定人在比较检验过程中迷失方向,有些特征点符合,有些特征点存在差异,导致不能得出明确的鉴定结论。两种结果都可能导致鉴定结论出现错误。样本缺乏真实可靠性,是科学鉴定的大忌。

(四)样本缺乏时间上的连续性

样本收取要求时间上的连续性,是为了能充分、全面了解受审查客体的变化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无论书写动作习惯还是印文印面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书写动作习惯的改变表现为字迹的改变,印章印面的改变表现为印文特征的变化。鉴定时通过对时间上连续样本的研究以发现客体自身的变化规律是要求样本时间具有连续性的根本目的。这在笔迹鉴定或其他习惯类客体鉴定中显得尤为重要。

(五)偏重实验样本,忽视自由样本

文书鉴定中实验样本较自由样本更容易收取,只需要求案件当事人书写字迹或交出印章即可。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办案人员都偏重收取实验样本而忽视自由样本。当然,在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活动中,当事人不愿意提交自由样本,而对另一方提供的自由样本又加以否定,从而使自由样本的收取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实验样本就成为唯一可行的办法。

另外,也有办案人员很难找到自由样本,怕收取到错误的自由样本,或者只为了图省事,大量使用实验样本。从根本上说,这还是办案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自由样本和实验样本在鉴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所造成的。实验样本虽为当事人所写,但是容易伪装或变化,当事人出于某种动机而故意地控制调节书写动作或摹仿他人字迹,从而使笔迹特征发生改变。

二、笔迹样本的收取原则

针对笔迹样本收集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收取笔迹样本必须遵守如下的基本原则:

刑事案件样本的提取扣押必须由办案人员亲自执行。办案人员不得在法案地或某一范围内广泛收取群众的笔迹资料做样本使用,只能收集重点嫌疑人或相关人士的笔迹资料;秘密收取的必须转换成公开收取;公开收取的必须严格按照提取扣押笔迹检材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收集特定人士的笔迹资料作为样本,应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报批;必须由受审查人辨认后加以确认;必须审查其来源是否真实。民事案件中收集笔迹样本必须征得受审查人同意,所收集的笔迹样本资料必须经过受审查人和对方当事人、相关第三人确认。

三、笔迹样本的收集方法

样本收集的方法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公开的、秘密的,等等,并且针对不同种类的样本,其具体收集方法也有所不同。笔迹样本的来源及提取的途径和方法很多,有单位或组织提供的,有涉案双方当事人主动交出的自己或对方的笔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在收集、提取时要一一标记清楚,但不能破坏其原始状态。

(一)秘密收取笔迹样本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案后样本、自由样本的收集。秘密提取,即在向嫌疑人保密的状态下,通过嫌疑人所在单位,组织,从他们保管的嫌疑人书写的文字材料中提取笔迹样本。如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财务档案、考试试卷、计划总结、心得笔记、年度考核表等。

(二)公开收取笔迹样本

这是收集笔迹试验样本的常用方法。总体而言,收集笔迹试验样本可以采用一下几种方式进行:(1)默写。针对民事案件中的一些条据类或者字数少的检材,若受审查人已经知道检材的内容的,可以责成受审查人默写检材相关内容。(2)听写。事先编辑一段文字,把检材中的特征字编入其中,收集时由办案人员当面口述受审查人书写。(3)抄写。事先寻找并确定一份包含较多检材特征字的印刷品,或者编辑一份包含较多检材特征字的材料并打印成印刷品,收集时责成受审查人照抄全部内容。

公开收取笔迹样本应该注以下事项:搜集之前应当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必须由刑事案件的办案人员或民事案件的庭审法官亲自监督收取;监督人应营造一个轻松平常的书写环境,使受审查人保持平和心态;案后样本应该以常速或快速书写;案后样本的内容不得与检材样本的内容完全重复;不得复制带有反动性、民族或种族歧视、侮辱或诽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文字材料作为试验样本;单一形式且相同内容的实验样本书写不得少于三遍,每种形式书写不得少于两遍。

值得引起注意得是,笔迹样本的提取工作并非都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应根据检材笔迹物证形成的具体情况及案前、案后样本的分析比较,有针对性地隔时(上、下午)、隔天(一天或几天)、多次(三、五次即可)分别提取。对于精神紧张的应耐心做思想工作,让其相信笔迹检验的科学性,力求使其在正常的心理状态下,最大限度地再现真实的书写习惯特征。总之,收取笔迹样本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文检技术人员要认真核实笔迹样本的来源及提取方法,对于来源不明或非法提取的样本,有权拒绝使用。提取笔迹样本,首先要吃透检材,做到主要特征字迹心中有数,有备而取。其次坚持全方位、多渠道,条件优先,宁多勿少,切忌粗枝大叶,张冠李戴。坚持以发案时期、案前及历史样本秘密提取为主,案后正常样本为辅,听写样本为必要补充,实验样本为最后验证的指导思想,深入、细致、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为笔迹鉴定做出准确结论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3篇

党时间 XX年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 现任职务 无 主 要 事 迹 2011年9月-2011年12月,任商学院学生会公关部干事;

2011年9月-2011年12月,任赛扶志愿者;

2011年4月,任汕头大学开放日志愿者;

2011年9月,任商学院新生辅导员;

2011年12月,商学院第三届创意营销大赛一等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

2011年-2011学年度获三等学业优秀奖学金;

2011年,被评为汕头大学商学院“优秀运动健儿”;

2011年商学院“商之道”礼仪形象大赛获三等奖;

2011年至诚书院首届插花节三等奖;

2011年“走进中行”金融知识竞赛最佳人气奖;

2011年法学院美食节一等奖。

(可另附材料) 姓名 李颖妍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9年10月 入团、

党时间 XX年5月4日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08(一)班 现任职务 商学院创意学社社长 主 要 事 迹 我是汕头大学商学院08级(一)班的一名共青团员,进大学一年多以来,我积极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团组织活动。如,积极参加班上的特色团日活动;投身学生青年志愿者义工行列,义教,并参与了无偿献血;还有参加院学生会举办的爱心营销大赛,获“最受欢迎广告奖”。

在学习上,态度认真,虚心求教,成绩良好,上学期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思想上,积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而努力奋斗。现正参加我校第62期党校培训,学习党组织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觉悟。

(可另附材料) 姓名 黄翠琴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08一班 主 要 事 迹 1. XX-06学年获高要市“优秀团员”称号;

2. XX-07学年获得高要市“优秀班干” 和高要市第一中学“十佳学 生”称号;

3. XX-08学年获得肇庆市“三好学生”称号,以及高要市“优秀团支书”称号。

4. 2011年12月获得第二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的“优秀运动健儿”

5. 2011-09学年获得商青协“积极分子”光荣称号

6. 2011年12月参与了党基本知识培训班的学习,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

7. 2011年获得“广东省创业挑战赛”的三等奖

(可另附材料) 姓名 陈沛和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89年3月 入团、

党时间 入团:XX年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 现任职务 学生 主 要 事 迹 ①学生活动方面:

1.在2011至2011年期间,在商学院学生会担任策划部门秘书一职,并获得“明星干事”的称号。

2.在2011至现在加入商学院青协的义工队。

②奖项方面:

1.在2011至2011学年里,获二等奖学金。

2.在2011年春季学期中,参加商学院美食节“中华美食”比赛,并获得第一名的称号。

3.在2011年秋季学期中,参加商学院ok卡拉比赛,并获得第九名的称号。

③其他方面:

1.在2011年春季学期的体育节中,代表学院参加校羽毛球赛。

(可另附材料) 姓名 卢燕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90- 03-25 入团、

党时间 XX年 所在单位 商学院08(1)班 现任职务 08(1)班体育委员;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主 要 事 迹 在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追求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团的纪律及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并已修读完所有社科部课程;

在工作方面,为更好锻炼自己,同时也是寻找为同学服务的机会,从大一开学初就参加了学校科学与技术协会项目部工作和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秘书部工作,一学年的活动让我结识了很多朋友,同时也学会了与人合作及沟通技能;大二转学院后积极融入新的集体中,担任体育委员,同时经常了解所在楼层同学的需求及生活情况;在担任宿委会副主任工作期间,积极通过各方面活动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在学习方面,上课认真听讲,及时完成作业,并积极阅读有关专业的书籍和资料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既学习理论知识,又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例如11年5月参加了至诚书院atp团队素质拓展训练,深刻体会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以及感恩的力量,11年暑假在东莞暑期实践,这学期参加的走进企业活动,以及学校举办的各种讲座、活动、培训等

生活中,积极乐观,虽然会面临许多同学认为的转专业压力,却会在调整各科学习的同时积极丰富生活,例如坚持跑步,参加至诚书院的atpf徒步远行,爬山等,积极增强身体素质,有时也会选择出游,陶冶生活情趣。

学海无涯,作为一名团员,我要做的就是不断的增加增加的知识储备,提高自身修养,为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时代以及国家未来建设发展做好积极准备。 姓名 许水花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9年4月 入团、

党时间 入团:XX年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 现任职务 学生 主 要 事 迹 1、在2011年10月-2011年3月期间,在商学院《企盼》记者部担任记者职务,负责学院相关活动的跟踪和报道并参与了期间三本《企盼》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

2、在2011年10月-2011年9月期间,在商学院网络电台nj部担任nj,与担当一起负责策划并主持。在2011年竞选成为电台的人事总监之一,负责电台的人事和工作安排,并策划了汕头大学第二届开放日中网络电台的相关活动。

3、在2011-2011年期间参与商学院创意学社主办的“商之道”,获得第三名。

4、2011年-2011年,在美丽协会担任秘书,负责相关工作。

5、在2011年-2011年,参与了商学院青协组织的“一帮一”活动。

6、在2011年-2011年,参加班委竞选,担任生活委员,为班级同学服务。

(可另附材料) 姓名 何少妮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8年11月 入团、

党时间 XX年5月1日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08级一班 现任职务 副班长 主 要 事 迹 2011.09-至今 汕头大学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义工

参与其组织的探访聋哑儿童和老年人居住的福利院,与小朋友玩、帮长者打扫卫生。

2011.07-至今 佛山南海黄岐大学生成长促进会 干事与外联部副部长

寒暑假的义教老师,整理文件以及负责部分活动的举办。

2011.01-至今 佛山南海义工队伍 志愿者

参与其组织的活动以及帮助社区中的老弱病残人员。

2011.09-至今 汕头大学商学院一班 副班长

差不多一年的任职中,配合老师和各班委,举行多种多样的活动,包括迎新晚会、体育节、立项活动等。

2011.09-2011.10.1 汕头大学商学院商务实践中心 外联部副部长

负责联系协会里面各个部门、拉赞助。曾成功获得汕头赛大航空公司赞助8000元。

2011.09-2011.10.1 汕头大学商学院网络电台feel radio 外联部部长

负责联系嘉宾主持,拉赞助,学校开放日在校道宣传商学院活动,邀请别人做参加我们的活动。

本人除了积极参加学校以及家乡的活动外,还深入社会,每次放假都会找实习充实自己,以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应具有的品质要求自己。 姓名 张翠平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9 0808 入团、

党时间 XX 0504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 现任职务 主 要 事 迹 2011年与2011年均参加了商学院迎新晚会节目。2011年参加了商学院体育节及趣味运动会;工学院“绿色汕大”比赛;不是曙光义教组成员但曾帮助曙光义教。

2011年参加了商学院营销大赛,获得策划书第一名、决赛第四名的成绩;参加了广发证券及商务实践中心举办的证券投资大赛;为11年深圳晚报少年先锋五星夏令营助教;为现代舞协成员,积极参加舞协的活动。

2011年参加了商学院美食节,获得中华小吃第二名;现正参加“阳光青年”的活动。现为汕头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策划部副部长,参与策划真情义修、心灵手巧diy等活动,真情义修已成功举办2次,心灵手巧diy的策划正在进行中。

(可另附材料) 姓名 朱海燕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8年10月 入团、

党时间 XX年入团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 现任职务 商学院08级(1)班班长 主 要 事 迹 1、2011-2011年度,担任商学院学生会公关部干事,为学院的同学活动提供一个平台。期间,配合组织了美食节、营销大赛等各项活动,并成功与“卡罗茶餐厅”、“天天平价购物中心”、“乐真音响”达成赞助商的协议。

2、获得2011年汕头大学第二届圣诞营销大赛一等奖,充分展示了个人的实践技能与专业知识的充分应用。

3、2011-2011年度,担任商学院08(1)班班长,辅助班主任完成了各项组织任务,以及处理好繁杂的各类班委,为班上的同学办实事,做好事。期间,领导1班班委开展了多项班级活动,其中包括2011年特色团日之相聚揭西和2011年的关于“服务与学习”的班级立项,活动受到同学们的好评。

4、获得2011年“联合利华-sife大学生成功技能项目系列活动之项目大赛”二等奖,展示出大学生创业的热情和思想进步,追求上进的精神风貌。

(可另附材料) 姓名 曾浩健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89年6月 入团、

党时间 XX年5月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08级1班 现任职务 团支书

商学院学生会策划部部长 主 要 事 迹 1、在大一参加了商学院学生会,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并得到好评。

2、在大二期间,担任商学院学生会策划二部部长,领导二部,承办商学院美食节,效果明显。

3、在班上,担任团支书,积极地推动我班的团员工作。在大二第一学期,开展了在揭西举行的特色团活动日,受到班上同学的好评。

(可另附材料) 姓名 李晓红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9年2月 入团、

党时间 XX年5月 所在单位 汕头大学商学院

08级(1)班 现任职务 共青团商学院第四届委员会成员;商学院企盼主编;

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f座楼长 主 要 事 迹 l 曾获奖励

1. 2011-2011学年三等学业优秀奖学金获奖情况

2. 2011-2011学年校园服务积极分子奖

3. 2011年商学院企盼编辑部“最佳创意奖”

l 社团经历

1. 商学院企盼

a) 2011年10月-2011年12月,企盼编辑部干事,曾负责策划“金融危机与我”征文比赛;主持第十一期《企盼》的采编出版工作;参与企盼第三期副刊的设计排版;参与校运会、校友大讲堂等活动的报道工作。

b) 2011年至今,担任企盼主编,主持第十二期《企盼》的采编出版;参与学院活动的报道。

2. 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

a) 2011-2011年度,担任f座6楼层长,负责检查宿舍区的硬件设施损毁情况;收集社区同学的意见,帮助社区同学解决人际交往问题;协助宿委会开展活动,参与“文明宿舍”的评分工作。

b) 2011-2011年度,担任f座楼长和6楼层长,策划第三届“温馨社区欢乐节”活动,协助宿舍区的指导老师管理楼层事务,与物业公司协商硬件设备的维修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如疑似甲流患者,停电等);协助宿委会开展活动,参与“文明宿舍”的评分工作。。

c) 2011年10月至2011年1月,商青协北极星义工队成员,曾到残联探访聋哑儿童。

3. 商学院网络电台

a) 2011年10月至2011年1月,网络电台nj,策划节目“校园涂鸦”(每周二播放),参与校运会、志愿者服务一条街的特备节目筹备工作。

l 其他情况

1. 2011年第四届“和谐杯”棋艺比赛

2. 2011年寒假招生志愿者

3. 2011年互助学习中心(slc)多媒体学习班

4. 2011年商学院新生课外辅导员

5. 2011年寒假招生志愿者

6. 2011年至诚书院第三期“体能拓展特训营”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4篇

中考试卷当场“失踪” 考生老师说法不一

张英,现年17岁,是河北省馆陶县徐村乡马头南村人,她原在当地马头中学读初中三年级。去年6月21日上午,她来到位于县城东南方向的魏徵中学参加中考的语文考试,考场是第七考场,座位是15号。开考前,监考老师按照考场规则认真核对每个考生的身份。试卷发下来后,张英填写了自己的名字和准考证号04340100715。据张英说,填写完后,监考老师拿着她的准考证看了看,也没说什么。

张英说,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赵增建收走了她的卷子,按规定核对完后,把试卷交给了主监考老师杨巧俊,杨老师再次核对时却发现张英的卷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署名邢华军、准考证号为04443410030的试卷。经监考老师再次核对,全考场其它29份卷子都没问题,惟独她的卷子不见了。当时主监考老师就拿着邢华军的卷子对她说,这张卷子就是她的,说她“乱填什么名字,不想要分了?”让她把卷子上邢华军的名字改成张英,否则就把她关到办公室里,取消她的中考资格。她当时坚决不同意:“这不是我的卷子,为什么非让我改名?我都16岁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吗?”由于僵持不下,监考老师曾拿出一张空白卷子让她重新做一遍,但被她拒绝。

但监考老师们却说,是副监考老师赵增建在收卷时发现张英的卷子不见了的,而且当时也没有与张英发生过冲突。监考老师赵增建说:“我们耐心地询问、开导张英,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她承认卷子是她自己的,她说自己成绩不好,一旦公布出来以后怕丢人,所以她不愿写自己的名字。承认之后我们要求她写一份书面说明,她正要写的时候,她的父亲进考场了……这时,张英突然改口,说这不是她的。”

记者经过了解,真正的邢华军当天与张英在同一个考点的第一考场参加考试。赵增建在接受邯郸市一家媒体采访时说,邢华军曾在张英就读的马头中学上过学,而马头中学出具的证明,通过查找学籍和向有关教师了解证实,邢华军从未在马头中学上过学。张英也对记者说,她根本就不认识邢华军。

事件发生后,对张英的刺激很大,她曾多次因此而住院治疗,由于没有考试成绩,因而失去了升学的机会。期间,她曾去山东的一所中专求学,可由于身体的原因,未能如愿,只好回家。张英说,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和同龄人一样回到学校。可这件事一天不解决,她就一天没心思上学。“如果查不清,我就算是违反考场纪律,3年不能参加考试,3年就不能上学了;3年之后我都20岁了,再上学,学也学不进去了。”张英说道。

两次鉴定结果不同九次开庭至今未结

此事引起了馆陶县方面的高度重视。当年6月底,县公安局和县纪检委联合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将署名邢华军的试卷连同张英的作业本和提取的笔迹,送交邯郸市公安局做笔迹技术鉴定。鉴定结果认定,魏徵中学第七考场署名邢华军的试卷系张英所写,考生张英将名字写成邢华军,未署自己真实姓名。

张英的父母对此结果表示怀疑。他们认为,由调查组方面组织的这次笔迹鉴定缺乏公正性:第一,事发后他们一家包括律师从未看到过那张“问题试卷”,也没有对重要证据之一的“检材”(问题试卷)予以确认;而且,按照民事案件鉴定的相关规定,在提取“检材”(问题试卷)和“鉴定样本”(张英笔迹)时,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在场;而他们从去年6月21日之后就再没见过那份“问题试卷”。其二,调查组方面提供的邯郸市公安局的笔迹鉴定书的格式内容非常不规范,连关键的“检验目的”都没有注明,送检的材料也没有附在鉴定结果的后面。所以,他们对送交邯郸市公安局的“检材和样本”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为此,他们向调查组方面提出进行第二次笔迹鉴定。要求出示第七考场的“问题试卷”并查验该试卷是否有涂改、更换的痕迹,同时要求在当事人和新闻媒体及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把“问题试卷”连同张英的笔迹送交更高一级的司法鉴定机关做二次鉴定。

张英的父亲对记者说,“问题试卷”上面的字,一看就不是他女儿写的,而且那张卷子上的作文题目是《成功的要领》,而他女儿的作文题目是《挫折》,那张“问题试卷”肯定不是他女儿的,他一定要为女儿讨一个公道。

随后,张英的父母多次找调查组和馆陶县有关部门申请第二次鉴定,但都以种种理由被拒绝。就此事记者曾多次联系县有关领导要求采访,可都没有得到回应。

张英的父母看到申请第二次笔迹鉴定未果。他们于是在去年8月16日以侵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为由,一纸诉状把3位监考老师和馆陶县文教体局及其法定代表人杨章岭告上了法庭。同年9月8日法院立案后,支持了原告方做第二次笔迹鉴定的请求,并当庭提取了张英亲笔书写的字体,又找到了一张张英以前的语文试卷,同时授权张英的父母搜集张英以前的作业本,作为笔迹鉴定材料。由于被告方对张英父母收集的样本有异议,法院曾先后9次开庭对此进行论证。经过3个多月的合议与商讨,2005年1月27日,法院决定将采集到的这些证据以及那张“问题试卷”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鉴定。

3月8日上午,馆陶县法院第9次开庭审理张英试卷一案。审判长刘云华当庭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鉴定结果:检材(问题试卷)上的笔迹与张英的样本笔迹(张英笔迹)进行比较检验,发现两者在字形,部分相同字的写法、字的运笔动作和笔划搭配等特征上存在着差异,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惯。结论:检材(问题试卷)上的笔迹不是张英所写。

最高人民法院的3位文检工程师当庭接受了原、被告方的质询。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方认为高法的鉴定结果真实可信,法院应予采纳。被告方则对样本提取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请张英的3位原任课老师出庭作证,表明她们不能百分之百地确定那些作业本就是张英本人书写,是张英父母多次找她们没办法才签字的。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问题试卷”

3月8日中午闭庭后,记者欲就此事采访3位被告老师,但均被拒绝。审判长刘云华对记者说,送检程序没有问题,完全是按法定程序走的。当日下午,主管招生的县教育局副局长王子斌及3位被告老师主动找到记者,说他们愿意接受采访,同时他们都愿意用自己的人格和公职担保,这张“问题试卷”就是张英的。王子斌说:“如果此案按照高法的鉴定判了,我们作为公职人员要继续上诉,因为人人都有追求真理的权利和义务。”而张英的父母一直坚信3位老师和县教委方面是在说谎,自己的孩子是冤枉的。张英的母亲说:“这场官司是否能打赢,我们也不知道,但我们一直都坚信自己的孩子是清白的。”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5篇

在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笔者见到了这两份“出庭通知书”。技术处李处长介绍说:今年3月,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受理了由南通通南律师事务所委托的笔迹鉴定案件,钱建明和陈科长、黄科长分别是该案的第一、第二、第三鉴定人。在南通市检察技术系统笔迹鉴定人出庭质证还是第一次,且第二天就要“仓促上阵”。李处长又说:“笔迹鉴定人员出庭质证是对我们鉴定质量的一次直接检验,关系到我们的鉴定结论能不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能不能得到法院的采信。出庭效果的好坏关系到我们检察技术部门的形象。”

6月8日上午,该案的原告人周律师来到法庭告诉我们,此案的两名原告叫袁跃华、张瑾,是南通某复合材料厂的大股东,可最近被告知他们的股权已自动出让。对此,原告提出异议。律师受托后对原告的有关股权的证据进行了调查,发现南通某复合材料厂股东会议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上赫然写着“袁跃华”、“张瑾”的“亲笔签名”,“袁跃华”、“张瑾”的签名是否为他们二人亲自签署,这是确认股权的关键。为此,律师委托南通市检察院技术处进行笔迹鉴定。周律师说:“鉴定结论对‘亲笔签名’得出了否定的答案。这一鉴定结论是科学的,与事实是相符的。”

9:00,法庭准时开庭。

审判长:“证人出庭。”鉴定人钱建明和陈科长整整衣冠,大步走上法庭。

审判长:“现在向两位证人宣读证人的权利义务。”

听完宣读后,陈科长向法庭提示:“我们是鉴定人,在诉讼中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审判长改口问:“还有一个鉴定人怎么没有到庭?”

钱建明:“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黄科长是该案的第三鉴定人,今天因为外出办理案件,不在本地。”

审判长:“今天请鉴定人出庭,是因为被告人对笔迹鉴定有几个疑问需要质询。”

被告人顾律师面带疑问,开始质询。

顾律师:“为什么鉴定书后面没有附鉴定人的资格证书?”律师首先对鉴定人的资格提出疑问。

钱建明:“有关鉴定的规范中没有这个要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研究中心《检验鉴定文书格式项目》中也没有这个规定,只要求附检材、样本等相关材料的照片、复印件。我们鉴定书上的鉴定专用章就代表了我们的鉴定资格,鉴定专用章是上级检察院发的。”

与此同时,陈科长一一出示了鉴定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钱建明为江苏省检察机关高级文检技术人员,陈科长是江苏省检察机关文检技术人员。

顾律师:“这两份鉴定书为什么要由三个人鉴定?”

钱建明:“根据司法鉴定的有关条例和要求,鉴定人必须有两人以上。有的鉴定案件,为了专业研究和交流还可以组织会检。”

顾律师:“检材(这里指签名笔迹文件)是不是原件?鉴定人是如何取得检材的?”

钱建明:“该案的检材,即有袁跃华、张瑾签名笔迹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等文件,是由送检人通南律师事务所提供的。鉴定人收件时就对检材、样本的鉴定条件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现检材为复印件,不符合检验要求,鉴定人就到工商行政部门调阅了工商登记资料中有关检材的原件,进行拍照,这是原件的影印件。”

顾律师:“检验样本(指书写对象的真实笔迹)是不是原件?”

钱建明:“是原件。”

顾律师:“据说,检验样本的书写人在国外,你们怎么提取的?”

钱建明:“你只是‘据说’,事实是我们在提取实验样本时,要求送检人提取真实的实验样本。开始样本字迹比较少,不能充分反映书写人的笔迹的真实情况。后来,送检人将两个书写人袁跃华、张瑾分别带到鉴定人办公室,这是鉴定人当场提取的实验样本。”

顾律师:“有没有审查这两个书写人的身份证明?”

陈科长:“审查了。”

顾律师:“有没有审查他们身份证明的证据?”

陈科长:“有关条例和规定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我们受理鉴定,只审查送检的检材、样本是否符合鉴定条件。我们鉴定,只针对送检的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我们的鉴定结论,只对送检的检材和样本作出结论。”

钱建明补充道:“对送检的检材和样本的真实性一般由送检人员负责。我们只就送检人的送检材料作出结论,第三人如有疑问可委托他人重新鉴定。如有证据证实原送检人提供了虚假伪造的送检材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伪证责任。”

陈科长:“本案是送检人将书写人带到鉴定人办公室,在鉴定人的面前书写了实验样本,我们也核对了他们的身份证。但是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留下审查身份的证据。”

钱建明:“对检材和样本,经审查符合鉴定条件后,我们进行了受理登记、审批和检验。通过对检材和样本中的‘袁跃华’、‘张瑾’等笔迹进行认真科学的比对和分析检验,发现检材和样本的笔迹书写细迹特征中存在着较多差异点,而且均属本质差异。因此,我们作出了该股东会议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等有关文件上的‘袁跃华’和‘张瑾’不是袁跃华、张瑾亲笔签名的结论。”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6篇

【关键词】民事诉讼文件证据鉴定结论审查

文件鉴定的概念和常见种类

文件鉴定结论是司法鉴定结论的一种。具体是指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的真相或应当事人申请,依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就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材料所做出的鉴别和判断。当然,当事人也可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由于属于单方行为,对方当事人几乎都会提出异议而导致重新鉴定或不被法院认定。

文件鉴定在实践中大致有以下几类:一、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及习惯特征,鉴别笔迹书写人的专门技术。其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来证明文件材料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所书写。笔迹鉴定不仅可以检验正常的笔迹,而且还可以检验确认故意伪装的笔迹、摹仿的笔迹(如临摹、套摹等)。二、印刷文件的鉴定。随着电脑及其他现代化办工用品的普及,在经济来往中,印刷文件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此外,货币、票证、印章印文也属于广义印刷文件的范围,相比较于笔迹鉴定来说,对印刷文件的鉴定难度较大,所需要的技术也更高,所需要仪器也更精密些。三、污损文件的鉴定。在诉讼程序中,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经常会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变造、毁损各种文件证据资料,如采取擦刮、添改、补贴、涂抹、褪色、烧毁等手段来改变证据的原貌或毁灭证据。Www.133229.COM对这类污损文件以及对书写压痕等进行鉴定以还其本来面目,对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污损文件鉴定手段还可以对字迹与印文的形成时序进行鉴别以及对文件制成时间进行分析判断。四、文件材料的鉴定。文件材料的鉴定包括纸张、墨水、油墨、印油、复写纸等字迹材料的检验以及胶水、浆糊等粘合剂的鉴定。此外,广义的文件鉴定还包括对言语和人相的鉴定,如对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地域言语的识别、对聋哑人及精神病人的语言识别以及声纹鉴定、对证件照片的人相鉴定等。

文件证据的收集和鉴定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经常会提出文件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进而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以文件证据来推翻对方的主张或证据等。但是,该文件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往往会关系到证明目的的成败。因此,要特别注意文件证据的搜集、保存过程和鉴定程序。

文件证据的搜集和保存。依据具体案情不同,文件证据的调查和收集可由当事人、律师或法院进行。由于文件证据的特殊性,在调查和提取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在其保存和使用上的要求也更严格。因此,文件证据的提取和保存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提取时要保持文件原貌。提取文件证据时应注意保护文件上的书写痕迹,展平、拆开文件要仔细,保存时不应折叠,不应揉搓挤压;不能在文件上标注文字、记号,也不要装订或粘贴;第二,提取后要妥善保存。保存文件必须小心谨慎,防止损坏、防止沾水受潮、防止烘烤暴晒、防止沾染其他污物,最好能使用密封袋保存;第三,获取手段要合法。取得途径和方法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为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若该文件属非法取得,在取得的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则对其所做的鉴定结论也就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比如以暴力强迫他人写下的证据等。

文件证据的鉴定。

一、申请鉴定的时间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据此规定,诉讼当事人对证据申请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至于举证期限,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协商后经法院批准,但实践中,通常都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期限的,普通一审程序的举证期限最少30日,简易程序最少15日。申请鉴定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在这30日或15日内提出鉴定申请。当然,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并被批准的,举证期限以延长后的期限为准。诉讼实践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多为复印件,双方在证据交换或在法院摘录、复印案卷材料时,获取的都是复印件。证据的原件直到开庭质证时才得以看到。但有些文件证据的瑕疵只有在原件上才能发现,如经过刮涂、消褪的文件等。而此时早已过了举证期限,当事人是否还可以提出鉴定申请呢?回答是肯定的,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当庭对该文件证据表示质疑,并提出鉴定申请。此外,除了当事人申请之外,法院可以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的,不受上述期限规定的限制。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决定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

二、委托鉴定的程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提供的文件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时,往往会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通常情况是在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有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但此种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往往会引起双方的争议和重复鉴定。另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需要,也可以自行启动鉴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三、送检的文件材料应符合的条件。对文件上的签名、批语等字迹申请鉴定的,必须提供可疑笔迹原件和有关人员的笔迹样本作对照;送检文件字迹太少的,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充分的笔迹样本;申请鉴定记载内容是否用消褪、擦刮、涂改、补贴等手段变造的,必须提供文件原件;申请鉴定证件、票据等文件上的印章印文是否伪造的,需提供真实的印文样本或印章;对文件制作时间的检验,必要时应提供已知制成时间且保存条件相近的文件样本。

文件结论的审查和质疑

对文件鉴定结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鉴定书应当具备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委托鉴定的材料;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明确的鉴定结论;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等。此外,还应审查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是否有严重违法的情形;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样本是否明显不足等。凡是不符合形式要件、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鉴定结论,都应查明原因,以确定该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确定该鉴定结论是否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对文件鉴定结论的科学性进行审查。一、鉴定材料的审查。对检材的发现过程,提取手段、处理方法、保存方法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检材的提取部分和送检的部位是否准确,在检材储存、传递过程中是否有损坏的情形;检材是否发生变形、是否经过涂改等;检材的形状、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二、鉴定方法的审查。科学的鉴定方法是得出正确鉴定结论的重要保证,针对同一检材,不同的鉴定方法可能得出不同的鉴定结论。审查鉴定方法可以从仪器设备、技术手段、检验步骤、结论的稳定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入手。三、鉴定时间的审查。检材的不同对鉴定时间的要求也不同,有的检材不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而另一些检材则可能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发生形状的变化,如果鉴定不及时就会得出另一种鉴定结论。

对检材和样本进行审查。由于文件证据及其他司法鉴定结论不同于其他形式的证据。不但鉴定结论本身的客观性和合法性对事实认定有重大影响,鉴定过程中,采用的检材是否真实、是否是原件,样本是否充足、是否合法等都会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质疑鉴定结论时,对鉴定采用的检材和样本也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样本越充分,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就越大。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7篇

王XX,女,XX年1月出生,现任青神县人民医院内儿科主任,优秀妇女先进事迹材料。立足本职工作,谦虚好学,刻苦钻研,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我院率先开展了胰岛素强化治疗,胰岛素补充治疗等新技术,开办了社区糖尿病讲座,使我院在糖尿病的防治上始终处于全县的领先地位。

XX年“非典”肆虐时,我克服了恐惧、孤独、枯燥,圆满完成了我县返青人员的医学观察任务。XX年7月,承担我院胃镜室的工作,4年的时间,将我院胃镜门诊量从300~400人次/年提高到800~900人次/年,并成为我县唯一开展无痛胃镜的医院。在科室危重病人的抢救中,能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近二十年来我一直坚守在一线岗位,以负责的工作态度,娴熟的业务技能,从容面对一次次困难与挑战,诠释着服务的真谛,实现了自我的超越,多次被医院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并撰写了4篇论文在部级、省级医学刊物上发表,于20XX年晋升为副主任医师。

20XX年9月被医院任命为内儿科主任后,我更是没有丝毫的懈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医护质量,重视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避免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使外界对我科的满意度提高,同行和广大患者好评如潮。特别在今年秋冬甲流感流行期间,我科每日病人总数达到80余人,病人周转快,医护工作压力、体力都面临较大的挑战。我带领全科齐心协力,让100多例发热病人均治愈出院,无重症及死亡病例出现,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肯定。

优秀妇女先进事迹材料2出色的警中“警”

谢X,女, 38岁,中共党员,现任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谢X同志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做到“检警一体化”,积极参与自侦办案,与反贪干警一道加班加点工作,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文明执法,人文关怀,法律效果较好。近年来,她参与市院和我院自侦办案9件,执行看管40人次,参与市院搜查出警5人次,执行押解4人次,协助市院执行拘留2人次,协助调查取证出警42人次,参与出庭维护秩序4人次,组织法警参加追逃3人次,送达法律文书2人次。特别是在被市检察院抽调参与市纪委联合办案中均能出色完成任务,受到用警单位好评,出色地履行了一名法警队长的工作职责。

优秀妇女先进事迹材料3创优无止境,服务群众无穷期

张XX,42岁,现任南城镇沙河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XX年12月经村民选举,担任该职务以来,勤奋好学,工作认真,会说话,会做事,时时处处践行科学发展观。张XX同志把自己在养猪和蔬菜种植中的经验广泛传授给群众,让大家共同走向富裕的道路;积极为村里的困难群众着想,为困难群众对外争取资金帮助,解决贫困儿童、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坚持一“三结合、三为主”为工作目标,每月按时上门服务,与育龄妇女交流思想,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8篇

1.1 对诉讼档案工作重视程度逐年增加。1950年11月滑县人民检察署成立时无下设机构,至1972年在公安编制内设立了“检察股”,“”前的业务档案留存在公安局。1978年滑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后,建院以来的档案材料,由于重视不够无专人管理,保存得不够完整。1986年设立了档案室,及时将保存在县公安局“”前的业务档案及资料归入滑县检察院。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的各类文书档案保管越来越得到重视,检察机关档案规范管理意识得到不断提高,诉讼档案归档及时性和优秀率均大幅提高。

1.2 诉讼档案工作基础不断夯实。目前,滑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各类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形成文书档案、诉讼档案、财会档案、声像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等种类档案。其中诉讼档案数量在档案全宗中比重较大。2000年7月,投资10余万元,购置微机、密集型档案架等档案专用设施。2007年10月搬入“两房”后,档案室焕然一新,现占地面积80余平方米,可容纳未来50年新增各类卷宗、影像档案。

2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1 干警档案管理规范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归档。当前检察工作普遍存在着重办案、轻档案思想,对档案材料完整规范、及时准确归档关注得少;不能做到档案材料及时结案、装订,需要不厌其烦地敦促,对归档的档案材料重数量不重质量,页码重叠、顺序颠倒等问题存在,给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增加了工作负担。对检察机关来讲,没有完整规范的检察档案作记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2 档案案卷质量不高,档案安全存在隐患。①卷内材料不全,卷内文件短缺。一旦有当事人提出异议,需要复查时,可能因缺乏某项内容而影响案件的公正性。②卷内材料排列顺序混乱,目录和卷宗封面、备考表填写不全,归档卷宗的收案日期和结案日期填写不规范。③许多案卷材料中夹带金属物,相当部分材料中存在劣质字迹(即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等字迹)。目前,检察系统检查验收诉讼档案时,对劣质字迹的要求是复印,但复印材料本身也容易褪色。④许多案卷未标页码,如果使用中掉页很难发现。总体来讲,目前档案室大多是馆藏,内容庞杂、案卷数量多、时间跨度长,且多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式管理之中,加之每个历史时期档案的整理质量要求不同、整理规格不统一等,导致档案基础工作普遍较差。

2.3 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基层检察院由于经费、科技条件的限制,一些档案工作还停留在手工收集、检索上,档案管理者对计算机信息技术不够了解,该院计算机严重老化也很难适应数字化管理要求。

2.4 诉讼档案保密要求与档案利用存在矛盾。检察机关的性质要求诉讼档案做好保密工作,档案工作只要“守好摊”,不丢失,不泄密,能查阅就行了。而档案利用是实现档案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档案部门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档案工作者心存顾虑,不敢大胆利用,使很有利用价值档案被束之高阁,2001年至2012年间,该院检察档案被借阅111次,从利用范围来看,均为案卷复查和办案需要的借阅。

3 改进检察诉讼档案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 加强档案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重视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提高,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持续“充电”,不断提高档案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复合型专业档案人才。

3.2 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方法,确保质量。诉讼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组卷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一要层层把关、及时归档。诉讼案卷归档,要经各办案部门负责人、内勤人员对承办人整理的案卷材料逐一审查,发现遗漏及时补齐,然后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和清册,过期不交的档案,档案室应积极催交。二要严格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主要证据在前,辅助证据在后,印件在前,底稿在后。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控告申诉,民事行政四类案卷材料的排列顺序,按照高检院和国家档案局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附件的规定排列。

3.3 夯实物质基础,确保保障到位。加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利用,并采用档案管理系统专用软件进行辅助工作,提高效率,以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的档案信息处理,增强检察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法院工作者事迹材料第9篇

【关 键 词】高校人事档案 管理工作 依据 问题 创新模式

高校人事档案是我国高校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保密性与服务性。我国高校人事档案工作是客观记录与反映院校教职员工个人阅历、道德作风、专业素养与工作业绩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当前高校日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职称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可谓是高校重要的资源信息库。而随着我国现代高等教育教学与人事管理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档案作为干部个体与社会的实践载体,对于单位人才选拔、培养与使用过程中发挥出重要作用。我们从当前我国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来看,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而这是阻碍我国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主要障碍,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这些问题与现状,对其解决策略与途径进行思考与探索。

一、原始档案信息的重要性

我们说档案材料是能够提供一切证明信息的原始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与法律效应,对于每一份档案信息来说,在形成过程中都是具有唯一性的,如果被毁坏就难以修补。当前虽然大多数的人事档案材料都借助计算机管理,但是我们说纸质媒介的档案依然是难以替代的最原始的档案信息,不管是在现在亦或是未来,档案的原始材料都会具有电子档案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搜集最原始的信息材料是人事档案工作的起始点,自身的工作质量的好与坏都能够直接影响到后期档案管理工作的其他环节,因此对原始人事档案材料的质量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

我国干部人事档案是现代原始档案材料的重要构成部分,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是我国社会机构组织在当前人事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客观记录与反映档案主体的经历、品德坐等与日常工作表现,以个体为单位来集中归纳保存下来的供上级组织查阅的文字记录、表格记录以及其他记录形式。现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我们在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实践过程中的产物,并能够服务于人事组织工作当中。我国高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肩负着为高校的组织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院校人才队伍开发提供完整性、参考性、超前性人事材料信息的重要任务,为院校每个教职人员的职称评定、政治审查、升迁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当前中国高校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模式

(一)档案馆模式

其中一种是紧密型的,也就是将高校所有教职员工额人事档案材料汇集到档案馆中进行统一管理,工作人员隶属于档案馆就职人员,所有的工作业务构成了高校档案馆业务的组成部分;另外一种是相对松散型的,也就是将高校所有人事档案材料汇集到档案馆中,工作人员属于院校人事或者组织部门的人员,所有的工作都属于人事或者组织机构业务部分组成。高校档案馆的模式有利于现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朝着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建设,有利于提升高校人事档案材料的使用效率与服务职能,有利于学校各级领导重视与促进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发展。

(二)组织人事模式

其中一种是人事模式,也就是院校人事部门机构下面设置了专门的科室来负责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工作人员隶属于人事部门,而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属于高校人事部门的业务;另一种是组织人事模式,也就是高校组织与人事部门下面专门设立的科室来负责管理高校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分属于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事档案管理业务也分属于不同部门。这种组织人事模式有利于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材料的运用便捷,但是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只是自己部门工作的一部分,对档案材料管理投入力度较少,专业化建设程度相对落后,整理工作不科学规范,人事档案材料分散于高校人事与组织两个部门机构,材料难以得到统一管理。

三、当前中国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现状与问题

高校人事档案是历史的客观真实记录,也是党与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院校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可以发现,由于相关政策、技术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高校人事档案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阻碍了其自身发展。

1.人事档案管理观念不强

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质量好坏全取决于高校教职员工重视人事档案的程度与档案管理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技术。当前我国高校人事档案管理队伍整体专业管理素养与计算机操作水平较低,与现代化改革发展不相符;多数高校干部职工人群中存在着对高校人事档案归档内容、相关知识理论缺乏认识的问题,难以对档案材料及时送交给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因此导致人事档案材料归档不全,不但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也为后期利用工作埋下了较大隐患。

2.人事档案材料内容存在较多错误

我们看到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中有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就是教职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难以保证。在许多人事档案材料中,我们看到部分内容是经过干部本人或者是相关管理人员人工填写上去的,例如出生年月、工作日期、入党日期等情况。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很多人事档案的部分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并且存在较多错误。例如:一个人不同档案中的出生年月能够相差好几年,出现了许多次前后不一致的情况,这为职工管理工作造成了许多阻碍;另外,高校干部经历、干部任职时间、工资调整与数额等方面也经常出现误差。

3.人事档案材料搜集不及时不规范

我们说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原因,高校人事档案形成主体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将自己保管的档案材料交给高校档案管理部门,这使得自己的人事档案材料搜集工作不规范、不全面。或者是通常在组织部门、人事管理部门中受到局限,并且许多有价值的能够反映出个人业绩方面的信息材料,部分由院校教务处或者科研室掌握,还有一部分分散于高校不同部门或者人员手中。这不但破坏了高校人事档案材料的整体性管理,并且会直接降低了自身的使用价值。

4.人事档案材料字迹不规范,手续不完备

我国组织部出台的《干部档案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收集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 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然而我们看到现实的高校人事档案材料中,普遍存在着缺少加盖的公章、签字,字迹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材料,尤其是院校新调进来的教职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内容可谓是五花八门。例如有些履历表并没有填表年月日期以及本人签字,也没有上层组织审查意见与公章,部分考核表也存在着诸多类似的问题。部分人事档案材料中字迹有圆珠笔写的,有蓝色水笔写的,甚至有铅笔写的,这些诸多不合格的人事档案材料让工作人员抓耳挠腮,不但增强了人事档案材料管理的难度,也使得人事档案材料不完整。

四、新时期中国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1.构建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高校人事档案内容的管理工作

当前高校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对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相关规定制度,务必要进行深入改革,及时构建新的、更加科学合理的新时期人事档案管理机制。对高校人事档案材料搜集方面要及时、完整,对于搜集的材料内容与途径要得到有力保障;在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方面上需要遵守“取之有据,舍之有理”的原则;高校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对于高校人事部门的借阅与其他部门的借阅要进行区别对待。人事档案材料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真实性,如果没有真实性,高校人事档案材料的其他属性就失去了自己的意义,也就失去了自身的利用价值。所以,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对人事档案信息进行认真区别,鉴定其真正价值,保证材料的完整性,符合部门归档标准。

2.加强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学校中,由于人们忙于自身的教学、科研工作,因此忽略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部分提供档案材料的部门难以及时地将人事档案材料交给院校档案材料管理部门,甚至一些人员对自己的档案也不够重视,不能及时提供材料,因此造成了材料残缺不全的状况。我们需要加大力度宣传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的教职员工去深入了解到党与国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让新时期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走上正规化、法律化的道路。

3.搜集档案材料过程中,要严格把控质量关

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对进入的所有档案材料,尤其是人员个人填写的信息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查把控,需要要本人签字的,要在本人签字之后,经过高校组织审查后加盖公章才能进行归档。如果本人不在的,需要由上层组织注明原因,之后加盖公章后才能进行归档。对于部分字迹不清晰规范的档案材料需要退回给个人重新填写,在符合规定之后才能进行归档。我们要在源头上杜绝不完整、不规范的人事档案,在加盖公章签字后才能够归入到院校干部档案。

总而言之,高校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不断发展的科学,在新时期我们档案管理工作者既面临着重重困难与挑战,也迎接了随着改革发展创造的良好环境与机遇,我们要实现现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机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必须不断深入研究与探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新时期管理观念,增强人事档案管理意识,认真做好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收集、妥善保管工作,有效提供利用信息,进而实现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化、网络化,才能够让高校人事档案的管理模式更加合理化、科学化、现代化,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发挥出高校人事档案管理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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