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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7 09:28:26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1篇

一、医院医疗救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提高医院各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医院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具有意外性、突发性、扩展迅速、危害严重的特点,医疗救援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管理网络。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加强医院医疗救援的管理,采用先进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与医疗救援的水平,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医院医疗救援应急处理工作制度,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使医院医疗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在医疗救援工作中,各级卫生部门通力合作,应急工作人员及医疗救援设备和物资应迅速到位,充分发挥卫生专业人员的作用,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报告、处理、稳定等工作。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处理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好医疗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合理规划应急投入、队伍建设、物资供应等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做到平战结合、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好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演习。

二、医院医疗救援组织体系

(三)各医院成立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医疗救援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在所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部署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医院各科室及相关部门在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专家组由各专业有经验的专家教授组成,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并具体负责医疗救援的指导工作。

医疗救援小组由临床科室技术骨干组成,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后勤保障小组由总务科、药剂科、器械科等组成,保证医疗救援所需的医疗物资、器械、药品的供应和储备。

三、医院医疗救援程序及操作流程

(四)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和响应

医院应严格遵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中有关医疗救援的分级和响应原则。

(五)急诊抢救

医院接收到医疗救援指令后,医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启动医疗救援预案。医疗救援小组依据伤情、病情对伤病员进行分级、分类,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组织和指导医疗救援小组开展医疗救援,协调落实医疗物资、器械、药品、用血的供应和储备。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医疗救治情况。医院应急队伍应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实施抢救的过程中,切实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六)伤病员转送

伤病员数量超出急诊科容纳量,伤病员生命体征平稳或急需专科手术,可陆续将伤病员转送至有关专科、ICU、手术室或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同时需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诊记录,由医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情况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医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或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七)医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操作流程

1、急性传染病患者的救治

医院在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有关急性传染病的患者后,立即启动传染病的救治方案,做好传染病的救治和隔离工作以及医务人员的防护与医疗垃圾的处理工作。

(1)医院设立独立的医疗单元接收传染病患者,同时,根据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采用相应的防护和隔离措施。

(2)医院组织专家小组,对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有效医疗防护措施和救治方案,组织和指导医疗小组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医疗救治情况。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3)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及时将传染病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单位。

(4)医疗流程:

2、急性群体性中毒患者的救治

医院在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急性群体性中毒患者后,立即启动急性群体性中毒患者的救治预案,成立中毒事件的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做好群体性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1)医院组织专家小组,对急性群体中毒的毒物性质及毒理学特征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有效医疗防护措施,组织和指导医疗小组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医疗救治情况。对不明原因中毒事件要立即通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协调落实医疗物资、器械、解毒药品的供应和储备,在全院范围调配床位,保证中毒病人的安置与救治。

(3)当超出本院救治能力时,应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需要请求外地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本地其他医疗机构的援助。

(4)医疗流程:

中毒患者

急诊科接诊大厅

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保卫科

检查分类,分轻、中、重三组

通知卫监、疾控、食监人员调查

实验室毒理检查

初步处理,登记详细资料,分流患者

危重患者送抢救室稳定生命体征

中度中毒患者留抢救室/观察室观察治疗

轻度中毒患者输液室/观察室观察治疗

转送重症监护病房监护治疗

全院协调床位,分别护送到各科

应急治疗小组总查房,负责救治;不明原因中毒患者即时通报同级疾控中心

3、急性群体外伤患者的救治

医院在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急性群体外伤的患者后,立即启动急性群体外伤的救治预案,成立群体外伤的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做好群体外伤医疗救治。

(1)医院组织应急医疗小组,对急性群体外伤伤员进行评估分类,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专业医疗小组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医疗救治情况。

(2)协调落实医疗物资、器械、药品和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储备,及时调配手术间、麻醉师和专业外科医师对急需手术患者进行手术处理。在全院范围调配床位,保证外伤病人的安置与救治。

(3)当超出本院应急处理能力时,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请求外地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本地其他医疗机构的援助。

外伤患者

(4)医疗流程:

中度外伤患者留抢救室/观察室观察治疗

急诊科接诊大厅

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保卫科

检查分类,分轻、中、重三组,详细登记资料

危重患者抢救室稳定生命体征

轻度外伤患者清创包扎、输液室/观察室观察治疗

转送手术室手术或重症监护病房监护治疗

全院协调床位,分别护送到各科或手术室手术

应急治疗小组总查房负责救治

(八)信息报告

医院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医疗救援任务的医院要每日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伤情、医疗救治进展等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九)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院得到有效的救治,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医院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院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疗救援的保障

(十)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院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各组成部分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

(十一)组建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小组

各级医院应组建综合性医疗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的专业应急医疗救援队伍,保证医疗救援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救援队伍应包括:

——传染病应急医疗小组:由3~5名专科医师(包括1~2名副高以上医师)、10~12名专科护士、2~3名消毒、院感工作专业人员组成。

——中毒应急医疗小组:由3~5名急诊专科医师(包括1~2名副高以上医师)、10~12名急诊专科护士、1~2名实验室毒理检验专业人员组成。

——创伤应急医疗小组:由3~5名创伤外科医师(包括1~2名副高以上医师)、10~12名创伤专科护士、1~2名麻醉师组成。

——配备5~10名担架护工。救护车司机1~2名。

(十二)物资储备

根据医疗救援的实际需要提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由医院职能部门进行采购和储备。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主要物资器械储备:

——担架、平台车、救护车。

——各类消毒、杀菌剂。

——隔离衣、帽。鞋、裤、眼罩、口罩、手套。

——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各类穿刺包、气管插管。

——洗胃机、清创缝合器械。

——各类抗病毒药、止血剂、营养支持药、抗生素、各类血液制品、各类抢救药品、各类品。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2篇

一、方法

将住院人数和传染病报告人数各自分为肝病和杂病两大类。采用相关分析的方法,首先汇制散点图分别判断是否具有线性相关关系,然后计算相关系数并对其进行显著性检验,显著性检验采用t检验。2005~2014年统计资料均依次排列.住院肝病人数1196,1106,1511,1368,1370,1171,1162,1638,2188,2049住院杂病人数746,459,508,1795,1665,1442,1198,860,954,2779传染病报告肝病人数601,579,561,819,1359,1001,623,442,740,608传染病报告杂病人数1168,639,936,2696,2292,1803,2044,1606,1447,3054

二、结果

1.住院肝病人数和传染病报告肝病人数不呈线性相关。

2.住院杂病人数和传染病报告杂病人数呈高度线性相关关系。r=0.9490,检验统计量t=2.67,p<0.05,显著性有效。

3.住院人数和传染病报告人数呈高度线性相关关系。r=0.7934,检验统计量t=3.69,p<0.05,显著性有效。

三、讨论

从上述结果看出b,我院收治的肝病人数与传染病报告肝病人数无明显的直接关系,杂病患者的多少是杂病流行态势的直接反映,住院患者的多少受传染病流行情况直接影响。1.根据患者对医院的需求,主要以肝病的诊治为中心,做好肝病的诊治工作。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不断推进,目前工作成效已经得到显现,现在新发乙肝病例已明显减少。因为传染病报告是初诊病例,乙肝的复诊病例不进行报告,现在的肝病患者又大多数是乙肝患者,所以从2009年开始,我院传染病报告的肝病人数逐年下降,但我院收治的肝病患者多数是慢性肝病的复诊病人,这是我院住院的肝病人数和传染病报告的肝病人数不具线性相关的直接原因。近年来,国家关注民生,实施惠民政策,随着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完善和推进,从2012年起,我院的住院病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肝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过去患者没有医疗保险,得病后往往由于经济上的原因,不愿住院治疗,因此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导致病情越来越重,最后转变为慢性肝病甚至是肝硬化,这就造成我院收治的肝病患者多数是慢性肝病和肝硬化的患者。由于肝病疗效慢,患者住院时间长,占用床日较多,目前我院床位利用还是以肝病为主,所以要重点做好肝病的诊治工作。

2.医院病种分类具有特殊性,传染病报告杂病人数的多少直接体现了住院杂病人数对医院的需求大小。除肝病外,杂病患者是我院收治患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杂病种类多,它的流行情况直接决定我院整体的收容状况。杂病具有季节性强、发病急等特点,疗效快,患者住院时间短,占用床日较少,周转快。为防止交叉感染,不同病种间的患者需要进行隔离治疗,所以占用的房间较多,这样导致对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及医院的管理工作影响巨大,因此要时刻关注杂病的发病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床位和人员布局,满足患者治疗上的需要,进而也能够使医院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3.关注各种传染病的流行态势,做好住院人数的预测工作。通过对传染病报告人数的关注,掌握各种传染病流行态势,建立住院人数对传染病报告人数的回归模型,对住院人数进行科学的预测。开展前瞻性的工作,对预测的住院人数达到不同数量范围时,医院要建立相应阶段的各种工作预案,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医院的整体布局,达到有条不紊地、高效地应对各种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4.做好应对突发传染病的技术培训和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医院的应急救治能力。医院作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的一部分,在谋求自身生存的同时,又肩负着突发卫生事件的救治任务。近年来新发传染病不断涌现,其传染性强,传播方式复杂,病死率高,危害大,如非典和禽流感等,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影响社会稳定。我院作为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及周边服务半径内居民的医疗救治任务,因此我们要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具有大局意识,用发展的眼光,审视我们的工作,建立突发传染病的应急预案系统,作好必要的医疗设备配置和技术储备,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培训,培养一支具有应急与危重病症救治经验的专业医疗队伍,确保面对各种突发传染病时,能够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保证应急救治工作圆满完成,这样才能够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3篇

一、总体思路

(一)建设目标

聚焦肺炎疫情暴露的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可转换传染病区收治能力、可转换ICU收治能力、实验室能力、传染病检测能力、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急救能力等“七个能力”不足和重大疫情救治、应急医疗物资、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等“三个保障”短板,立足防治急需,着眼长远发展,调整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集中力量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弱项,用2-3年时间构建基本完善我县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能力,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严峻复杂局面,防患未然、常备不懈,按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设标准,积极谋划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二是坚持合理布局。着眼疫情防控需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统筹医疗资源配置,加快补齐县域医疗卫生短板。

三是坚持中西医并重。着眼我县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发展实际,加快县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及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切实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建立中西医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平战结合。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推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五是坚持防治协同。推动疾控机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整合协同,促进区域医疗资源梯次配置、开放共享,实现预防和医疗协同发展。

二、建设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国家《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相关建设标准,强化“七个能力”、完善“三个保障”、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

(一)强化“七个能力”

1.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需设置发热门诊,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具备为发热病人及时开展传染病检查复查的能力,确保应设尽设、全部达标,筑牢传染病患者收治的第一道关口和重大疫情预警监测关键哨点。

建设内容:一是根据《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规范》,改善发热门诊条件,确保可以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设有直接对外的出入口,尽可能留有足够的室外场地,为快速扩建提供便利条件。二是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影像、急救、核酸检测设备,建设集接诊、化验、影像、观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发热门诊。三是按照传染病医疗流程和安全等级要求,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合理布局诊室、留观室、候诊区,扩大等候间距,配齐筛查所需的设施设备。四是加强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哨点建设,强化与本级疾控机构和医院发热门诊的联动衔接,提高疫情监测和处置能力。

建设任务: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县医院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确保如期完工。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2.可转换传染病区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加强传染病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全县设置传染病床位不低于20张。县中医院占有一定比例病床。

建设内容:一是坚持“可转换”原则,优化医院建设布局,确定相对独立的区域、建筑、病区、房间,合理配置门急诊、检验、检查、手术、重症监护、住院等医疗功能,提前设计预留好“三区两通道”区域。二是在隔离设施、医疗设备和人员配置方面做两手考虑,既要考虑平时承担常规医疗服务的需要,降低运行成本,又要考虑到疫情期间独立运行、封闭管理的要求,确保设施便于改造、设备便于进出、人员便于调换。

建设任务:一是县医院谋划包装传染病楼建设,推动项目尽快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3.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ICU)收治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级公立医院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ICU病床,取下限,县人民医院按照300张床位计算需设置6张ICU病床;县中医院按照130张床位计算需设置3张ICU病床。并配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

建设内容:一是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心肺复苏、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二是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或预留出可紧急进行负压改造的条件。

建设任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施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

4.实验室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建设内容: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和《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查缺补漏、填平补齐,建设功能完备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鼓励县中医院建设P2实验室,健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

建设任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检验检测所需设备,提升快速检测能力。推动县中医院建设P2实验室。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完成。

5.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县人民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医院具备已知传染病的常规检测能力。

建设内容:一是县人民医院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测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二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满足突发疫情时的检测能力需要。

建设任务:一是加快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确保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完善县医院检验检测能力。二是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采取政府委托、市场化运行方式,购买第三方企业(机构)开展PCR检测服务。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完成。

6.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总体上,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要扩容50%,进一步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国家将出台具体指导意见)。

建设内容:一是参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确保医院配套建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并与医院其他建设内容要同步完成。二是完善全县各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转运体制,采取委托、市场化运行方式,购买第三方企业(机构)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三是科学谋划,适时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建设任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

7.急救能力建设。

任务目标:将急救能力建设作为本地“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加强急救体系统筹谋划,推进急救能力建设。

建设内容:一是加强急救设施配置,设立统一的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依托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急救站点,完善120急救网络,提升呼叫满足率、缩短响应时间。针对重大疫情,足额配备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二是加强急救队伍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组建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院前急救等专业医学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协调和联合作战能力,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县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承担紧急救治任务。加强中医院急诊科建设,设置布局合理的医疗区和支持区,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急救器械及药品,满足日常急救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需要。将中医院纳入全县急救医院网络,确保院内急救与院前急救无缝衔接。

主要任务:实施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应急能力建设,购置负压救护车和负压担架等必要的医疗急救设备,建立统一的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完成。

(二)完善“三个保障”

8.重大疫情救治保障。

任务目标:完善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并在省域内其他地方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发挥快速支援和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作用。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9.应急医疗物资保障。

任务目标:统筹做好疫情发生时医疗机构所需的防护物资、重点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

主要任务:一是做好各级各类防护物资、重点药品、救治设备的储备,充实实物储备品种规模。二是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物资储备,确保医疗机构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医用口罩、隔离衣、眼罩等防护用品,原则上满足不少于10日用量。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完成。

10.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保障。

任务目标:一是以投入换机制,建立普通医疗机构转化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预案,真正起到“平战结合”的作用。二是结合人口分布情况,选择1-2处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作为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三是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推进体育场馆等公用设施两用改造,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梳理县域内各类医院以及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可以转化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情况,形成一个应急医疗设施分布图、一张启用次序清单表。二是建立详细可行的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任务目标: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和疫情防控合力。

建设内容:落实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要求和标准,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控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配备相关医疗设备。根据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将维修改造和更新替换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

主要任务:推动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救治能力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目标。二是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反应速度。三是抓好防治力量区域统筹,加快建立中西医高效协同、优势互补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四是强化医疗机构生物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加强实验室和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大型仪器平台相关环境、试剂等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加强项目储备

一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标准,立足地方工作实际,按照“平战结合”原则,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重点围绕“七个能力”、“三个保障”任务目标要求,着眼当前和长远,加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坚决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疫情防控救治第一线,确保储备项目符合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医疗机构有关建设标准以及中央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严格按照人员编制和床位编制核定业务用房面积,确保项目符合实际、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公共卫生达标建设要求。严禁借机盲目上马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项目。

(三)加快项目实施

聚焦我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推进实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组合类医疗专项工程、县医院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确保如期完工。

(四)严格项目管理

一是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和建设年限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项目早日建成使用。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三是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职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相关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

(五)多方筹措资金

一是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各级资金安排重点支持疫情防控救治急需、各项条件成熟、能够在短期内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三是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和资金争取工作。四是加强与本级发改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积极争取省级各项资金支持。五是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造血功能,尽最大努力自力更生,将自有资金更多用在疫情防控和救治上。

(六)加大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管理与培训,加强与国家、省市疾控机构联系,积极邀请高水平救护专家、检测专家开展医疗检测人员培训锻炼,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二是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大人员招聘力度,加快补齐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人员缺口。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4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岱山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岱政办[20__18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及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岱山县卫生系统来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重大化学毒物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灾害事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如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风暴、地质灾害、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与火灾、爆炸、毒气泄漏、触电、坍塌、道路交通、海难等各类事故。

防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卫生系统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防控与处置机制。

一、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1.为强化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工作,县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制定卫生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发生时,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危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是否向县政府提请启动有关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指挥调动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开展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调查与救治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根据需要在全县卫生系统内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危害,负责向县政府请求各方面的支持,负责同县内各部门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的协调工作,并在本县医疗救护、调查控制技术力量不足时,向市卫生局请求支援。

(5)根据需要报请县政府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依法对有关重点区域或者传染病疫区实行紧急措施或者封锁。

(6)根据需要报请县政府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7)对本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2、县卫生局分别设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综合协调工作小组、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和医疗救治工作小组,明确相关人员和主要职责,一旦启动本预案,立即在县卫生局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1)综合协调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信息收集和通报,联络和协调各单位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物资准备、调配与后勤保障等工作。

(2)预防控制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指导和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和实施应急控制措施、进行现场勘验、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作出评价报告;负责灾害事故后有关预防与

控制工作;协助进行现场救治。

(3)医疗救治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县级医院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指挥和实施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协助进行突发事件的调查和预防控制工作。

3、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成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县第一人民医院应成立医疗专家会诊小组。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站网网。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总责、负全

责。各工作小组名单报县卫生局备案。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县卫生局按有关规定制定卫生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情况制定卫生系统有关突发事件、灾害事故或传染病疫情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吝医疗卫生单位要相应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

所还要根据职责,制定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报县卫生局备案。

2、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现场处置、监督检查、检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

器械、技术与人才等资源储备,保障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级医院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反应队伍和预备队伍,并根据需要组建若干梯队,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急救、现场调查与控制应急处理工作包,明确人员联系电话。具体负责相关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应急反应队伍和预备队伍主要由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和临床医疗救治等专业人员组成.

4、县卫生局定期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所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达到实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应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掌握现场应急处理基本技能经常组织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应积极对乡镇、村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 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

5.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各自情况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护、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基本技术的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向全社会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

式,促进公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维持家庭及社区环境卫生。

6、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为我县本岛和衡山岛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定点急救医院和相关传染病定点诊治医院,应合理设置急救通道、传染病门诊、隔离观察室和病房等,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其他外岛乡镇,由当地乡镇卫生院先组成医疗救护组进行救治,

县第一人民医院随后组成医疗救护组给予援助。其他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各自情况,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提高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监测与报告

1,县卫生局建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由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组成。

2、本县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均为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防保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等均为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责任报告人。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县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有关信息和其他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疫情信息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突发事件报告和信息管理工作进行

技术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设立立24ij}时值班电话,随时接受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时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疫情信息。

4.其他各医疗卫生单位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任务,建立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以及门诊工作日志制度;明确值班电话;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事件、

灾害事故和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工作;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5.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

6,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初次报告,必须包括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类型、特征、时间、地点、范围、受害或伤亡人数、主要病(伤)情、事件的地区分布、已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投入的医疗资源等内容,同时根据现场调查和采取措施的情况,及时作出进程报告。

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8.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突发事件信息的法律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禁止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县卫生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制度规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授权,向社会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

的信息。

四、应急处理

县卫生局接到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了解情况,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特点,组织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应急工作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医疗救治、调查与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请求县政府和市卫生局给予支持。

(一)预防控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

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确定危害程度,作出评价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与个人应积极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和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调查、采样与处理。

2、突发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现场卫生监测;突发事件的确证等。

3、各有关单位对参加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配备必需的防护设施设备、用品,并按照规定穿戴有效的防护衣具和携带相关安全警示仪器设备进入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相关现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对按照规定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抬施.对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情况提出采取医院隔离观察、家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指定其他

地点隔离医学观察。接触者在观察期间内出现异常症状,负责隔离医学观察的单位要立即通知负责转运的医疗机构,尽快运送到指定医院就诊。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被隔离观察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按照规定对被隔离

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监督管理。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安置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并向居民、村民 宣传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6、发生自然灾害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应以最快速度了解灾情,并根据灾害特点及变化情况,加强饮食、饮用水和环境等环节的卫生监督、监测,组织开展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等有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措施。

7、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必要时经县卫生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家确定,向县政府提出采取下列紧急措施的建议:

(l)临时限制关闭有关的公共场所,对特定场所进行强制消毒;

(2)临时停工、停业、停课;

(3)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实施交通卫生检疫或者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4)对水源、供水设施以及食物采取卫生安全控制措施;

(5)对危险物品进行强制封存、销毁;

(6)禁止举办大型活动;

(7)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8)根据需要设立隔离控制区;

(9)其他必须采取的紧急措施。

紧急措施由县政府决定和宣布解除。

8、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组织指导有关机构和人员,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对疫区、疫点进行预防性、终末性消毒。对疫点的终末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因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提供技术指导,并

按职责采取必要的隔离、消毒、身份确认、火化等处理措施。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预防和控制的需要,在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提供卫生科普资料,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对易受感

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防护等措施。

10,在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县卫生监督所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报请县卫生局依法查处。

(二)医疗救治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发生后,各医疗单位接到医疗呼救或者救援指令时,启动医疗救护快速反应系统和运转机制,医疗救治应急反应队伍迅速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在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和调查的同时,要积极配合与

协助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医疗救援。

2.医疗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并填写清楚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随伤员流转。

3.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致病致伤的人员,实行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诱、拒绝。接诊医生要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重症病人,要负责将病历复印件或原件随病人转送到有条件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4.医疗机构收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致病、致伤人员,应当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等为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所需费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发生后,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医学科研成果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承担医疗救护的医疗单位在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由县卫生局请求市卫生局派员支援。

6、各医疗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加强医院内消毒管理,并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医疗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隔离、消毒条件,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及缓冲带,安排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隔离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五、奖惩机制

1,县卫生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5篇

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__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__市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预案》、《__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及全市、全县中、高考会议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__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中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及全市、全县中、高考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医疗救护、传染病防控,决定成立县级中、高考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县人民医院及市中医院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高考医疗卫生保障的协调指挥和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成员__,联系电话:__,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医疗救治小组:全县共设3个医疗救治小组,负责中、高考期间学生及相关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及其它相关医疗救护工作。

1. 市四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__ ,联系电话:__,联络员:张崇新,联系电话:*,成员:__

2. 市七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联系电话:*,联络员:*,联系电话:*,成员:*

3. 市八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__

__市人民医院为__县中、高考保障定点收治医院。考试期间各医院要安排医疗救治专用车在医院待命,不得作为他用,确保在本院不能处置的患病学生能及时转运到市人民医院。各驻点成员请在八点钟之前进场。

(二)传染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传染病防治技术指导,对中、高考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各考点考前消杀技术的指导工作。对考生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者,及时劝其就医;对出现流感样症状的监考人员建议不得再进行监考工作;一旦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出现流腮、水痘、季节性流感等常见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置。县疾控中心应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加强对考点相关防控工作的指导,视考生情况提出安排单独考试的建议。

__

成 员:__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应急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__

中、高考期间负责考点传染病监控监测、考前考点的消杀和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三)卫生监督组:负责对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各职部门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涉及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学校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管理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学校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学校内供水水源防护情况。

__

中、高考前,县卫生监督所对考点学校及考区范围内公共场所饮用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饮用水安全监督

1.要按照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承担高考、中考任务的学校及周边地区宾馆、饭店的饮用水安全要实施过细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防患于未然。

2.加强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食堂、学生饮用水情况安全巡查。

(二)医疗救治

各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医院要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应急救治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要做好人员、物资、设备、器材和药品等的储备,要做好组织协调、人员配备、车辆、物资等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考试期间所有120急救车在接送病人途径考点时禁鸣警报器。

(三)疾病预防控制

县疾控中心要提前介入,做好考点学校因病缺课、传染病发病情况摸底工作,保持与学校校医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传染病发病动态,对考生出现的各类传染病突发疫情要及时进行处置。要主动与县教育局、学校联系,加强对考点防护、消毒工作的指导,视情况提出安排单独考试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参与保障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卫生保障工作,按照保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要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的专业人员参加保障工作,保证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车辆及物品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在高考中考期间要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如出现突发事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县卫计局报告。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6篇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 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检查情况通报

(一)、 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传染病 防治组织、配备了传染病检查员,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 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市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1、市区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湖滨区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只有黄河医院能正常运行,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

2、县一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3、各县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一级部分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县一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部分企业医疗机构私自设置皮肤性病门诊,由社会人员承包管理,使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市)级卫生行政 、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存在问题:

1、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2、县级防疫站监督与疾病控制不分,对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生物制品、消毒管理不能按要求监督。

3、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7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有关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例和感染者的医疗救治措施,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重大传染病特困人群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救治(助)对象

(一)医疗救治对象:全县范围内确认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全县贫困的现症结核病患者;全县范围内经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确诊的人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病人以及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人。

(二)生活救助对象:全县范围内因艾滋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特困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因艾滋病导致父母双亡的孤儿;因艾滋病导致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因艾滋病导致子女亡故且无其他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老人。

三、救治(助)原则

(一)适当减免、分级负担。对符合医疗救治或生活救助条件的对象,实行医疗费用或生活费用部分救助,所需经费除中央财政、省专项补助外,由市、县财政分别负担。

(二)注重实效、避免重复。对已经参加城镇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大传染病患者,专项救治与医保救治相互配合、互为补充,避免重复救治。本方案要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量力而行、不断提高。医疗救治及生活救助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提高。随着财力的不断改善,逐步扩大救治(助)范围,提高救治(助)标准。

四、救治(助)对象确定

(一)医疗救治对象

医疗救治对象均需要提交:申请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不同的救治对象还需出具以下材料:

1.艾滋病医疗救治对象:确认实验室出具的HIV阳性感染者检验报告、CD4检测报告;

2.结核病医疗救治对象:当地县级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诊断证明等相关临床资料以及证明其为贫困人口的证明材料(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户证、当地乡政府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特困证明材料);

3.其他重大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对象:有资质的、县级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

(二)生活救助对象

生活救助对象均需要提交:申请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不同的救助对象还需出具以下材料:

1.因艾滋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特困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确认实验室出具的HIV阳性感染者检验报告、CD4检测报告(2005年前未开展CD4检测的病例除外,下同)和其他相关临床诊断资料以及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丧失的证明材料;

2.因艾滋病导致父母双亡的孤儿或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确认实验室出具的其父(母)的HIV阳性感染者检验报告、CD4检测报告和其他相关临床诊断资料以及父(母)死亡证明;

3.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确认实验室出具的HIV阳性感染者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临床诊断资料;

4.因艾滋病导致子女亡故且无其他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老人:确认实验室出具的其子女的HIV阳性感染者检验报告、CD4检测报告和其他相关临床诊断资料、子女死亡证明以及当地乡政府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无其他赡养人的证明材料。

五、救治(助)内容

(一)医疗救治

1.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对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及CD4检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解决);对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进行抗机会感染治疗,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4800元标准给予补助(省财政负担)。

2.结核病病人:实行免费检查(痰检及一次胸片)、免费提供抗结核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解决);按照结核病诊疗规范,对现症贫困结核病患者给予辅助诊断、辅助治疗和并发症治疗,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900元标准给予补助,以实际发生额由当地结核病定点收治机构予以减免(省财政负担)。

3.确诊的人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病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病人的医疗救治、消毒隔离、专家会诊及省级财政部门确定的补助费用进行补助,省和县财政各负担50%。

(二)生活补助

对因艾滋病造成的特困人群给予生活救助。因艾滋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特困艾滋病病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因艾滋病导致父母双亡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因艾滋病导致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因艾滋病导致子女亡故且无其他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上生活补助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六、资金使用程序

(一)县卫生、民政部门根据本年度救治(助)人数,编制下年度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计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

(二)救治(助)经费的支付实行报账制。医疗救治经费由相关实施医疗救治的单位在完成救治工作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附上医疗救治对象的相关资料;同级卫生部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收到有关材料后,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实施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生活救助经费由被救助对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后报县民政部门;同级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救助对象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救助资金。

(四)补助到实施救治的医疗卫生单位的,被补助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前述的医疗救治对象确定所需要的资料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资料(如姓名、工作内容、补助金额、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医疗文书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工作实施总结报告;同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补助到个人的,救助对象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前述的生活救助对象确定资料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七、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救治(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我县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救治(助)经费要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

(二)救治(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三)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的救治(助)对象、救治(助)范围、救治(助)人数和救治(助)标准使用救治(助)经费。医疗救治经费必须按规定补助到实施医疗救治的单位,生活救助经费必须补助到患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县(乡、镇)各相关实施单位、组织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具体实施单位要将救治(助)范围、对象、标准等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接受广泛监督。

八、组织与实施

(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卫生、民政、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艾滋病人生活救助工作的组织、计划与安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县(乡、镇)成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工作技术指导,医疗质量抽查与评估等工作。

(三)实行重大传染病病人定点医疗诊治制度,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和救治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确保医疗救治工作安全。

(四)凡经确定的救治(助)对象,县级卫生、民政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专门档案,并逐级填报汇总表报上级卫生、民政行政部门。

(五)县(乡、镇)要定期对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及艾滋病生活救助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向县政府、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提交专题报告。

九、考核与评估

我县各级政府及卫生、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及艾滋病特困人群生活救助工作的督查,加强对定点诊治机构的监管,建立核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艾滋病生活救助、定点诊治机构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抽查。

我县将每半年抽查考核与评估一次,每次抽查数不少于医疗救治数和生活救助人数的20%。

十、附则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8篇

夏秋季是手足口病、霍乱、细菌性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和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全面做好我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防范疫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按照手足口病、霍乱、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科学防治”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宣教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息收集、疫情监测、病人的诊断与救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夏秋季传染病疫情发生、扩散与蔓延,保护群众身心健康。

二、组织体系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体系

为加强我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确保工作质量,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曹琳瑛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洪四国、市卫生局局长周海宏任副组长,卫生、教育、爱卫办、工商、药监、质监、广电和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为成员的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海宏兼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高建华、高瑞增担任,具体负责制定全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抓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物资储备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预防控制与监测预警体系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乡、村三级防控网络,负责全市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与分析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实验室检测和健康教育工作,充实应急处置队伍,做好检测、调查处置等物资准备工作。

教育部门要在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设置1—2名专(兼)职疫情监测报告与防控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学生(幼儿)每日晨检、饮用水与食品卫生管理、预防性消毒与灭蝇、健康教育、疫情报告等传染病防控措施,认真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理工作。

爱卫办要结合全市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幸福人民”行动和创建省级卫生城等活动,按照相应规范和标准,在全市深入开展改水改厕、防蝇灭蝇和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爱国卫生活动,做到常抓不懈,保质保量。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教育、爱卫办等部门,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公共场所及用品的预防性消毒、饮用水卫生管理、卫生宣教和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灭蝇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监测与调查处理工作。

(三)医疗救治体系

各级医疗机构自4月15日起至10月31日止,要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建立肠道门诊,配足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认真做好肠道传染病病人的筛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强院内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处置,防止医源性和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组建肠道传染病临床救治小组,负责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四)卫生监督体系

市卫生局要成立督导检查组,依法加强对全市各单位和医疗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传染病监管与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疫情监测

(一)信息监测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要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直接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各行政村(居委会)卫生所,要加强本村(居)传染病疫情监控工作,发现肠道传染病患者,要按相应规范和标准进行诊治、登记,并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核实确诊后,直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疫情信息监控,每天定期对网络直报疫情进行主动搜索,做好传染病日报分析工作,每周收集、分析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并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

(二)病人监测

全市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预检分诊。诊疗过程中,要提高对手足口病、霍乱、菌痢、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敏感性,经预检为肠道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转至本院肠道门诊诊治。

肠道门诊要配备必需的人员、设施和采样器械,建立腹泻病人登记、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前来就诊的腹泻病人要逐例、逐项登记,做到病人便检标本“有泻必采”,做好手足口病、霍乱病原学相关项目检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三)环境监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省、唐山市有关肠道传染病监测方案要求,定期进行水源、食品和外环境的肠道传染病病原学监测工作。

(四)质量控制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每日审校和分析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情况,开展腹泻病人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四、病例诊治与报告

(一)病例诊断及报告

根据手足口病、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诊断标准,在诊疗过程中,对诊断为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者,各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各医疗机构发现并诊断疑似或临床诊断的霍乱、大肠杆菌0157病例和其他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初步核实,并将初步核实结果及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网络直报。

(二)病人的诊治

1.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抢救治疗组,按照相应的救治工作规范,负责本院的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病人的抢救治疗,努力降低病死率。

2.各医疗机构发现肠道传染病危重病人时,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及时转诊到市医院传染病分院进行隔离救治,不宜转诊的要及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3.各医疗机构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要做好转送病人救护车、污染场所的消毒和医护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医源性传播。

五、疫情处置

(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传染来源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手足口病、霍乱、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后,按照相应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判定、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接到学校、企业等集体单位肠道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相应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确定密切接触者,采取控制措施控制疫情。

构成突发疫情事件的,市卫生部门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迅速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做好消毒处理工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医疗机构做好对就诊病人分泌物、排泄物、污水、污物等消毒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病人疫点终末消毒工作。

(三)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密切接触者,分别按照相应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要求开展医学观察。对手足口病、霍乱等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每日上门了解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落实采样送检、预防性服药等措施,指导疫点、疫区做好饮食卫生和饮水卫生及粪便消毒管理工作。

六、预防控制措施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和群众防病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和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以夏秋季传染病防控知识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科普常识,指导广大群众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提高全民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抓好“五清理、一消杀”,即清理垃圾、清理厕所、清理沟河池塘、清理庭院住宅、清理摊点和消杀病虫媒生物,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群众健康水平。

(二)加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1.加强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按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到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加强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注意操作卫生,防止食品污染。积极开展肠道传染病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和防止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发生。一旦发现有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现象,要及时报告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直接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处理。

2.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将外来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重点做好对建筑工地等外来人口集聚地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定期对外来人口集聚地的饮水、饮食卫生和粪便管理等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控制外来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开展重点人群免疫预防

对饮食从业人员、保育员、宾馆服务人员、旅游服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按自愿、自费原则开展霍乱等疫苗免疫接种,以保护重点人群,减少因重点人群感染造成肠道传染病传播与爆发。

卫生部门在疫情应急处置时,如需在学校、工地等人数较大范围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的,要请示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措施效果及有关反应,并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规范工作行为,完善防控网络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负责全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防治工作。要组建防治督导小分队,加强对全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夏秋季传染病防控措施,进一步充实、加强防控力量,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加强防病值班和疫情报告,确保通讯、交通畅通和信息快捷。要加强肠道门诊管理,规范工作行为,调整充实肠道传染病抢救治疗专家组人员,努力提升全市肠道传染病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质量。

(二)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全市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开展肠道传染病业务技术培训工作,重点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实验室检测、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调查与疫点处理、消毒等业务技术的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肠道传染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三)做好物资储备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有关标准,配置必要的诊治设备,储备充足的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杀器械和药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检测设备和试剂以及通讯网络设备等,以保证全市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部门协作

为确保我市夏秋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第9篇

这次会议的内容十分重要,大家一定要按照卫生部的部署,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再组织、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做好灾后卫生应急和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下面结合卫生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做好我省灾后卫生应急和人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难卫生应急工作情况

(一)及早部署,切实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领导

今年1月11日灾情发生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灾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厅迅速下发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雪灾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对遭受雪灾地区的卫生应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月24日,省委、省政府将*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后,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迅速下发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雪灾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启动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卫生应急ⅱ级响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迅速下派了两个工作组奔赴灾区检查指导医疗救援、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分纷纷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召开紧急会议对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成立雪灾卫生应急工作专班,层层落实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责任制;广大医务者春节期间舍小家、顾大家,坚守岗位,昼夜奋战在抗灾第一线,为我省夺取救灾防病工作的阶段性胜利做出了卓越贡献。

(二)加强医疗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病有所医

截止2月14日,全省共派出医疗队1474支、防病队653支,医疗卫生系统共有14374人参与救灾防病工作,发放宣传资料380多万份。全省卫生部分共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148起,救治中毒病人564人;参与处置交通事故医疗救援2187起,救治伤员4*8人次;救治摔伤14919人次、冻伤6987人次。

为了切实做好医疗救援工作,一是各地卫生行政部分及时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对安置点灾民、重点受灾地区和滞留旅客开展巡回医疗,送医送药上门。二是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开通医疗救援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运转,认真落实医疗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切实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工作。三是省献血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有效缓解了恶劣天气造成的采供血紧张局面。

(三)加强监测,及时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我省遭遇雪灾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分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监视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落实各项卫生应急预备措施。根据监测情况,目前我省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没有异常变动,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较往年有所下降,除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外,没有发生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月23日,我省今年首次报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后,事发地卫生行政部分严格按照卫生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技术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和中毒原因调查等工作。除在家已经死亡的中毒病人外,送医院救治的中毒病人成功救治率达100%。

(四)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和医疗行为监管,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为了切实保障灾区食品、饮用水和医疗安全,各地均派出了卫生监视工作小分队,分赴灾区和灾民安置点、旅客滞留点,指导救灾防病工作,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管,严防变质食品流进灾区和灾民安置点,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严防供水管网冻裂导致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医疗机构行医疗行为监视检查,严防发生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省灾区没有发生一起食品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中毒事件。

(五)广泛宣传雪灾卫生应急知识,进步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各级卫生行政部分组织本地医疗卫生专家,通过撰写专稿或现场访谈等方式,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宣传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呼吸道传染病、冻伤和摔伤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灾减灾救灾技术和知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视局的专家积极撰写宣传稿件,在媒体上发表记者访谈,告知广大群众在低温雨雪冰冻灾难情况下,如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呼吸道传染病和食品中毒等卫生知识。

(六)加强与相关部分配合和信息沟通

灾情发生后,我厅及时加强与省民政厅、省气象局、省农业厅、省交通厅、*铁路局等部分的沟通与联络,及时开展灾情会商,逐日互相通报灾情、疫情与救灾防病工作情况。省民政厅坚持天天向我厅通报灾情,省气象部分通过天气预告,及时疾病防控预警信息。省农业厅与我厅及时召开了疫情会商会,相互沟通了人畜共患疾病疫情及隐患。省政府应急办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广大群众留意防范煤气中毒,受众覆盖全省各类手机、小通达用户。

(七)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卫生应急工作情况日报、零报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分和医疗卫生机构从21日开始,实行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情和救灾防病工作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春节期间负责卫生应急值班的同道们,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发生缺勤、脱岗情况。特别是负责日报和零报的同道,天天利用各种通讯手段收集、整理和分析卫生应急相关情况与数据,按时上报材料,为及时正确的分析、决策与处置灾情贡献了气力。

(八)组织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灾区医疗防疫秩序

突发的灾情给我省卫生系统造成重大损失,部分医疗机构房屋不同程度被雪压损压塌,药物器械和大型设备受损,严重影响了正常医疗活动的开展。截至2月11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卫生系统共有698个乡镇卫生院、11847个村卫生室受灾,受损房屋7745间,倒塌房屋1679间,受损仪器设备价值1390.8万元,受损药械1962.8万元,全省卫生系统因灾直接经济损失6329.3万元。面对突发的灾情,各级卫生行政部分迅速组织各受灾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对院内积雪进行清理,积极组织检测和抢修受损的医疗设备和受损房屋。各地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了医疗秩序。

二、主要经验与教训

在本次救灾防病工作中,我省的主要经验是:及早科学部署,是做好救灾防病的条件;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令畅通,是做好救灾防病的强有力保障;坚持巡回医疗、送医送药上门,是确保群众有病能及时就医的强有力措施;广泛宣传卫生知识,进步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是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关键;卫生部分克服自身困难,迅速恢复重建,是做好医疗救援工作的基础。

我们通过认真的总结,找出了下步工作应该汲取的教训,一是因我省尽大部分市、县卫生行政部分没有设置卫生应急治理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后,存在部分之间工作不协调的题目。二是过往我们没有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难的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题目如京珠高速受堵、返乡旅客受阻等题目的严重性估计不足。

同时,灾后还存在引发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隐患。一是因雪倒塌受损房屋居民都临时转移安置在一些临时住房内,灾民安置点饮水、饮食卫生条件较差,肠道传染病流行和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隐患比较突出。二是城乡供水管网冻裂轻易造成居民饮水困难、水源污染,使水源性疾病暴发流行的隐患增加。三是是近期外出打工职员大量增加,加上我省周边地区已经发生人禽流感病例,人禽流感防控等急性传染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四是环境卫生清理任务量很大。散布在野外的冻死牲口和垃圾、粪便急需消毒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安排部署灾后防病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分要层层动员,层层安排部署,层层抓落实。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靠前指挥。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灾后防病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分负责人要亲身带队,深进农村基层,检查落实灾后防病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灾后防病工作。

(二)扎实开展灾后环境清理与消毒、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

一是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管。各地要加大末稍水监测频度,指导供水企业切实做好饮用水消毒工作。对因供水管网破裂无法供水的受灾地区,要为群众提供饮用水消毒剂,指导群众做好饮水消毒工作。二是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灾后环境卫生清理指导意见,及时组织并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密监视垃圾、粪便治理,以及冻、病死禽畜尸体的掩埋工作。三是做好灾后食品卫生监视工作。各地要把受灾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的重点监管对象,所有受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经卫生监视部分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恢复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不得销售冻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水产品。

(三)切实做好人禽流感的防控工作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奥运会已处于临阵状态,各地卫生行政部分:一是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与排查工作。刚才卫生部应急办梁主任通报了广西南宁市又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将湖南、广西省发现人禽流感疫情的信息传达到每一位负有疫情监测责任的医务职员,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测和排查工作,进步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的敏感性。二是要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备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发热门诊的正常运行,进步疫情监测的正确性与及时性。做好应急物资药品储备,有效应对突发疫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进步监测和排查工作质量。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对医疗机构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与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技术指导与督导检查,确保监测和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严防疫情漏报的情况发生。

(四)组织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灾区医疗防疫秩序

各级卫生行政部分要迅速组织各受灾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对院内环境进行清理,积极组织检测和抢修受损的医疗设备,修复受损房屋,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的医疗防疫工作秩序。

(五)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健康教育

为了让灾区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把握灾后卫生防病知识,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灾后防疫防病知识,特别是人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防治知识。对交通不便的地区,要组织健康教育小分队,走村串户将资料送到每户受灾群众手中,使各种灾后防病知识家喻户晓。

(六)加强灾后疫情监测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为及时把握灾后疫情动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监测报告职员要随时收集疫情信息,及时正确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派出专业职员,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检查与督导,对麻疹、流脑等重点传染病,要做到发现一例、流调一例、追踪一例、治理一例。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备,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