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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作为县级路政管理部门,同人民群众联系密切,路政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影响着群众对路政执法部门的印象。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路政管理质量越来越受到上级以及广大群众的重视,很多单位都抓住机遇开展改革以此提升路政管理质量,在取得一定效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没有一套完备的路政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这就导致执法人员行为不受约束,有时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也正是加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的重要点所在。
二、县乡道路路政管理绩效评价的现状
虽然大部分县乡级路政管理部门内部还没有建立完备的绩效评价体系,但是很多部门的绩效评价模式都在逐步走向正常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县乡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效能,所取得的成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路政巡查能力有所提升在国家相关政策以及上级路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基层路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经费有了很大的提升,大部分路政管理单位都运用了3G无线通讯技术、GPS跟踪系统等先进的路政管理系统,信息化程度的加深,大大提升了管理部门的路政巡查能力,案件处理总量和质量都明显的提高。(二)路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增强随着路政管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加强了对路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一系列法律文件,执法人员对自身的职责与义务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有助于在执法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既能有效的处理违法违规事件,又能够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了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三)路政管理部门管理制度建设程度加深为了更好地完成路政执法考评工作,基层路政管理部门紧跟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部署,不断去完善各路路政执法部门的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主体的职责与权限,将制度作为执法工作实施的依据。
三、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绩效评价缺乏足够的认识由于属于基层路政管理部门,很多管理者对绩效评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绩效评价是上级管理部门的事,自身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足够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绩效评价无论对于什么组织、部门都是一种考评机构,它存在的意义是通过对路政管理的质量进行综合考评,为执法队伍人员岗位的调整提供一些事实依据,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单位的执法质量。(二)考评内容缺乏针对性,指标过于抽象行政单位的性质不同,在绩效评价中的评价内容与指标也是不相同的。但是目前县乡级路政管理单位在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将很多其他类型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与指标原样照搬,没有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加以变通,片面的追求指标系统的面面俱到。但是考核指标如何准确表达考评目的,如何使考评指标量化却缺乏考虑。例如有些部门设定了“德能勤绩廉”这五个指标,但是并没有具体指出将这五项联系到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去,只是停留在理论与制度层面,这样评价的结果缺失公允性和有效性,不能作为工作人员业绩的评定依据。
四、县乡级路政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目标绩效评价目标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只有明确基本目标,之后的工作才能快速有效的围绕其展开。县乡级路政管理和大型公路的路政管理目标有所差别。首先,绩效评价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明确其在路政管理中的职责,只有工作人员的态度端正,工作热情高昂、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工作中才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既处理好各种案件,又能够服务于民;其次,绩效评价的第二个目标是规范路政执法行为,县乡公路受到社会的关注少,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现象较多,通过绩效评价,部门能够及时掌握每个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及时对违规人员加以警告和教育,能够净化路政执法环境,提升路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只有将上述两个目标作为绩效评价的根本,才能在后面的实际操作中不走弯路,目标明确。(二)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绩效评价体系构建要本着三个原则:针对性、合理性、准确性。执法人员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不同,他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政府,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性。因此指标的选择一定得有针对性,要选择那些能够反映出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执法效率的指标;为了控制绩效评价结果偏差在允许的范围内,指标选择撒谎那个要符合合理性原则,所指定的评语集各等级的人数也要控制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这样才能发挥出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
五、AHP-FUZZY绩效评价方法
本着上述的绩效评价目标以及指标设定原则,在这里笔者建议县乡级路政管理单位在绩效评价中采用AHP-FUZZY评价方法,这套评价体系在基层路政管理部门中使用虽然显得有些大材小用,但无疑是保障绩效评价质量的最有效方法。(一)指标体系内容指标的设定首先符合基层路政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也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文件的要求。我们引入层次分析法模型,将路政管理体系的构建分为三个层面,即目标层、基准层以及操作层。(二)评价方式FUZZY考评方法的特征是通过模糊理论的计算方法使其量化,是继AHP层次分析法后的另一种指标量化方法。这样的考评结果更加具有真实性,能够作为多项工作的参考依据。通过一级迷糊综合评价及二级综合评价计算出各个指标的权重值,再根据目标层权重值的最大隶属性给出指标的评定等级。
六、总结
本文针对目前基层路政管理部门的绩效评价现状提出了运用AHP-FUZZY绩效评价方法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这是一种新型的绩效评价方法,在基层路政管理中同样适用。但是由于其高度的专业性需要单位聘请专业的绩效评价人员参与落实。希望通过上面的阐述为县乡道路路政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参考文献
[1]诸大建,王欢明.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的价值取向、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2)
关键词:市政道路;沥青路面;平整度;施工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在城市道路中沥青路面是最常见的,而沥青路面的平整度直接影响着汽车的行驶舒适性、安全、车速、车轮的磨损、油耗等,是评定道路质量和使用性能的主要指标之一。因此,如何提高沥青路面的平整度越来越受到道路建设单位的重视。
一、路面平整度的含义
道路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交通设施之一,其平整度是一种高程变化,指道路的表面能够承载的最大的交通量。道路的平整度是衡量一条道路量和使用性能的重要标志。
二、影响市政沥青路面平整度的因素
(一)路基不均匀沉降
路基不均匀沉降是指路基的表面在竖直方向上发生大幅度的沉降。路基是路面的基础,路基不均匀沉陷,就会使路面产生不平整,在不平整的路面上车辆行驶,会产生较大的冲击力,进而会使不平整度加剧。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路基填料的选材不恰当、地基处理不当或填土路基压实度不够,路基产生不均匀沉降,进而影响路面的平整度。此外,路基内部的夹层过湿,在负载过重以及水温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也会导致路基沉缩。
(二)摊铺工艺的影响
缓慢、连续、均匀、不间断地摊铺是提高路面平整度最主要的措施。摊铺机是进行面层施工的最重要的设备,其性能的好坏对路面平整造成极大的影响。此外,摊铺机操作人员技术不达标,运输车和摊铺机结合时不准,致使残料洒落在路面上,又没有对其进行专业的处理,以致履带接地不平,影响路面铺摊平整度。
(三)碾压工艺的影响
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是路面平整度好坏的关键环节,合理的碾压工艺与正确的碾压操作是保证沥青路面的压实度和平整度的重要手段。在碾压过程中,如碾压遍数不够,则会使压实不足,通车后易形成车辙,而碾压遍数太多,则会造成已成型路面的推移,形成龟裂和波浪。碾压行进路线不当,不注意错轮碾压,每次都在同一横断面处折返,则会引起路面不平;碾压速度不均匀、急刹车、突然起动、随意停置、掉头转向,则会引起路面推拥;在温度控制方面,温度过低,不易碾压密实和平整,而温度过高又会引起胶轮压路机粘结沥青细料,小碎片飞溅,影响表面级配。
(四)基层不平整
导致基层不平整的主要原因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基层的混合原材料质量、基层混合原料的搅拌、摊铺以及碾压的施工质量控制、基层的接缝处以及调头处的处理水平都会导致基层不平整。
(五)沥青混合料的影响
良好的基配、合理的沥青用量将保证路面的使用寿命。不合理的配合比设计,会导致沥青混合料高温稳定性差、水稳定性不好,产生严重的车辙和裂缝,从而严重影响路面的平整度。由于施工中所需的材料等都是有不同的厂家提供货源,导致了石料产品的大小不一,良莠不齐。难免会导致材料抗压强度低,颗粒杂质掺含比例大,使路面稳定性差,不能承受较大的路面载荷,进而使路面发生各种缺陷,最后使路面的平整度下降。沥青混凝土拌和的质量好坏也是导致路面平整度好坏的相当重要的因素之一。在沥青混凝土的拌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拌制质量不稳定的情况,即使是使用优质混合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化拌制,也不能100%的保障混合料的质量。
三、提高市政道路沥青路面平整度的措施
(一)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选用有较高强度、耐磨耗,采用锤式或反击式破碎机加工的具有良好颗粒形状的硬质石料,选用的沥青要粘度高,针入度较小,软化点高和含蜡量低。以保证道路路面具有高强度、高温稳定性,低温抗裂性以及抗滑性能和耐久性能好的品质,以减少因承重而产生的变形。此外,还应依照工地上的实际情况,保证原材料合理的进料和堆放。
(2)混合料搅拌时,要确保每台拌和机产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否则必须采用多台拌和机联合供料,以确保摊铺机连续、均匀、不间断地摊铺。要采取集中摊铺的原则对待不同拌和机生产的混合料,安排专人负责收料,摊铺机前储存一定数量的混合料后再摊铺,不同拌和机生产的混合料不得互相掺和摊铺。
(3)为了减少混合料的离析,从储料仓卸料装车时,应选用多次卸料法。—般采用先卸料到车厢前后端,再卸料于车厢中部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沥青混合料最大粒径越大,越容易产生离析现象,因而在装卸中下面层混合料时尤为注意这一点。
(二)加强养护管理
为了避免出现公路积水的现象,对于沥青路面水破坏情况较为严重的,应当经常性地对道路的排灌设施进行疏通。对于交通较为混乱的地方或者是不封闭的路段,经常会由于建筑运输车辆的超载现象导致车载细粒料的散落,此外过往车辆的碾压会对路面的结构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因此,路政部门应加强管理力度,确保路面的平整度。
(三)摊铺工艺的控制
(1)为了保证摊铺面的平整度,每次摊铺前应检查摊铺机熨平板的宽度、高度及仰角是否合适,铺料过程中随时调整自动找平装置。
(2))为了防止混合料撒落在摊铺机行走履带前,避免摊铺机颠簸,在卸料过程中,供料车要保持移动,严禁供料车撞击摊铺机。
(3)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使用摊铺机进行摊铺。通常情况下,表面层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3m/min;中、下面层摊铺速度控制在3~5m/min。改性沥青混合料及SMA混合料宜控制在1~3m/min。
(4))在摊铺过程中应同时用刮板进行整平,刮平时应轻重一致,控制次数,避免集料离析。
(四)碾压工艺的控制
混合料完成摊铺后,应立即对路面进行检查,对不规则之处应及时用人工调整。检测摊铺面混合料的温度,待温度合适,就可进行充分的碾压。碾压时应坚持“紧跟、慢跑、高频、低幅”的碾压方针。在整个碾压过程中,所有压路机都要匀速行驶,压实速度控制在4—5km/h,碾压长度控制在30~50m,太短不便下碾压,太长了温度会冷却引起碾压不实。碾压分为初压、复压、终压3个过程。初压时让从动轮在后,不至于倒退时在轮前留下波浪,影响平整度;终压时用光轮压路机碾压以消除轮迹。初压不得低于130℃,复压不得低于90℃,终压完成时的温度不得低于70℃。温度越高,越容易提高路面的平整度和压实度。碾压应纵向进行,并由摊铺的低处向高处低速进行,相邻碾压轮迹重叠大于30cm,压路机停车时应尽量停在硬路肩与土路肩边缘处。此外,在碾压的时候应该尽量采用阶梯碾压的方式,这样可以减少车辆在行驶的时候出现跳车的现象。
(五)接缝处理
每天在终压结束后,稍作停顿,在尚未完全冷却前用割缝机铲除废料,并用水将接缝冲洗干净。第二天摊铺时,先将接缝处刷一层乳化沥青,将摊铺机仰角提高半格。为了确保接缝平顺,在熨平板下垫等于松铺系数厚度的若干木块,摊铺机摊铺后,用压路机进行横向碾压。
结语
路面平整度是评价路面质量以及使用性能的重要指标,沥青路面平整度涉及的面很广,影响因素很多,为确保行驶车辆的安全和舒适性,我们应认真研究影响路面平整度的因素,以便对症下药。抓好施工中的每一细小环节,确保工艺的科学有序,尤其要抓好摊铺、碾压、接缝处理三方面的施工质量,从而确保城市化进程的健康、持续推进。
参考文献:
[1]李锋.市政道路沥青路面平整度影响因素及控制【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B06).
关键词:道路管理瑕疵;案件;证据法;分析
引言:从1999年南京机场洒落物致人伤害案判决开始,高速公路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问题一直为人所关注。近日,高速公路遗落物、洒落物致人损害事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此类事件中地位尴尬,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有必要从证据法的角度对此类诉讼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证据是诉讼的脊梁,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问题是整个诉讼活动的中心问题。涉路诉讼也不例外,近年来涉路诉讼逐年增多,而且多数是败诉案件,给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从证据法的角度对这些案件的成败得失进行分析研究,以此对涉路诉讼活动和未来的路政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很有必要。
证据法是关于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以及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证据法典,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和2002年分别颁行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准立法的形式较为全面、系统地对举证时限、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明力及其判断、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庭审质证及法院对证据的审查采信等规则进行设置。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两个司法解释在相当程度上起到了证据法典的替代。下面笔者将对不同类型的涉路诉讼从证据法的角度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改进措施。
一、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案件分类
通常来讲,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类:
一是路面遗落物、抛洒物致人损害。如公路上遗落的石头导致交通事故,公路上抛洒的碎石或滴漏的重油导致交通事故。
二是在公路上人为堆放物品致人损害。如在公路边建房时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在公路上人为设置障碍物,都会导致交通事故。
三是公路管理机构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致人损害。如路上有影响到交通安全的坑槽、跌洼、隆起等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对应当设置的交叉路口标志、桥梁限载标志、上跨构筑物限高等标志没有进行设置,路树或树枝倒塌致人损害等等。
二、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案件的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应当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而非行政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此类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其法理基础在于:高速公路管理方以其高速公路设施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畅通的通行服务,当公路通行者在收费站交费以后,就和高速公路管理方形成了以通行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关系,当驾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正常通行过程中遇到障碍不能通行时,就出现了违约责任问题,当驾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正常通行过程中遇到障碍致使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并不能确定直接致害人时,高速公路管理方必须对当事人不能通行并受损的情况承担责任,这时就出现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
从诉讼后果来看,当事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为诉因的差别是比较大的。违约责任的范围以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限,提起违约之诉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而且可以要求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违约之诉不能够提出精神损害请求。但侵权之诉,可以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在里面,因为侵权责任主要是对他人的财产进行一种恢复性的补偿,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赔偿各种财产损失,而且可以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也即侵权之诉对受害人的补偿范围更大一些。所以当事人倾向于选择侵权之诉。
从证明责任的角度看,结果同样对当事人有利。所谓证明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通过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有利于自己的事实,避免因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而承担不利诉讼后果。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当事人提起违约之诉,证明责任首先在当事人一方,当事人需要对自己支付通行费和受损情况承担举证责任,至此当事人已完成了证明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违约的证明责任,当事人举证完毕后证明责任就转移到高速公路管理方。合同法对违约责任采用的是严格责任的方式,违约方应当举证证明合同免责事由的存在,即抗辩证明自己尽到法定的妥善管理之义务,从而排除自己的责任。所以此类诉讼的关键就在于高速公路管理方要证明免责事由的存在,即已经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完成了道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道路巡查、清障救援的任务,并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这个证明过程是不容易的,以路面洒落物致人损害为例,因为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管理单位要定期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以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整洁。法院认定管理单位是否尽到责任的核心就在于“及时清除杂物”的理解上,尽管后来交通部在《关于请求明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条款含义的紧急请示》的答复》这一文件中明确,“及时”不等于“随时”,如果公路养护单位按照规定的频率或有关工作要求做到了定期清扫,不能认为其“疏于养护”,但由于《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位阶较低,对于管理单位提供的按规范清扫巡逻的养护日志和路政巡查记录,鲜有作为“及时清除杂物”证据的成功案例。
如果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即侵权责任,依照的是《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即“公民、法人由于过错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损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一般侵权案件中,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的证明责任负担较重,其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如下:按照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应对侵害行为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即:损害事实的存在;管理单位的过错;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对上述的四个构成要件的举证缺一不可,否则,其未尽到举证之责,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就管理单位而言,由于一般侵权赔偿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要管理单位在当事人尚未完全履行对以上四个要件的举证证明义务之前,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但是,法律对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责任有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5月1日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则更是规定了“物件损害责任”这一章,对公路这一构筑物因管理、维护瑕疵致人损害的,明确为民事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的规定说明这类侵权属于特殊侵权,实行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项: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典型的证明责任倒置。
证明责任分配的倒置,是法律直接规定主张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者不负担证明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对方当事人在不能履行证明义务时,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依照法理,证明责任倒置是对证明责任一般分配原则的公平性补救。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或消费者的保护。例如,在大工业生产流通领域或危险领域发生的侵权事件中,原告主张的事实往往无法提出证据证明或难以证明,让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原告就无法获得赔偿救济。所以,当事人双方证明待证事实的难易、距离证据的远近以及待证事实发生的盖然性高低,在分配证明责任时都必须加以考虑。而证明责任分配的倒置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证明责任倒置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对应于实体法中的过错推定;证明责任倒置要求被告证明其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对应于实体法中的因果关系推定。在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情况下,如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在高速公路侵权责任诉讼中,无论当事人提出违约诉讼或者侵权诉讼,法律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提高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确保当事人和强势地位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之间能够“fair play”,在归责原则和证明责任的分配上都对当事人严重倾斜,直接加重了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诉讼负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诉讼中鲜有胜诉者,与这一情况关系很大。
以前,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小,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畅通管理的难度也不大,高速公路侵权诉讼的案件也较少,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高速发展,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大增,车辆事故也较多,在找不到致害人情况下将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列为被告人情况非常普遍,特别是重要城市修建较早的高速公路,此类诉讼案件数量大增,每年巨额的赔偿费用给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带来沉重负担,其中部分案件借助社会舆论同情,给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带来较大的社会压力,假如未来这一趋势继续发展,必将影响高速公路事业的正常发展。
三、法律建议
高速公路管理瑕疵责任诉讼中,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成了弱势群体,证据法对证明责任的分配中失之粗疏,没有对道路管理瑕疵的具体情况详细分析确定赔偿责任分配比例,也没有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和现代保险制度来分散道路侵权致人损害的风险,似有过苛之嫌。为体现法治公平,合理保障各方权益,在未来的高速公路法制建设中,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1、法律上有俗谚:对他人过高的企求,就是对自己的严重不负责任。高速公路管理瑕疵责任诉讼中,法律对当事人的周全保护,使得当事人无论过错大小,只要抓住管理单位的工作或程序上微小瑕疵,就能将其列为赔偿责任人,获取不菲补偿。以后的此类案件处理中,在要求管理单位举证证明管理行为无过错的同时,可以将当事人事故中的不当驾驶行为及其他过错计入法官裁量心证过程中,在赔偿判决中予以体现,以实现实质公平。
2、在管理单位履行证明责任,提供了符合法律或行业规定的规范工作记录后,
法院应当认定公路管理单位已经妥善履行了工作职责,没有管理瑕疵责任。
3、借助保险制度,将无法发现致害人的事故情况列入保险项目,提高保额,分散风险。
四、工作建议
高速公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产品,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是公路管理机构和运营管理单位的首要责任,法律对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从证明责任上课以重责,也是为了让管理单位严格自律,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尽力为大众提供安全畅通的通行服务。所以,提高路政管理水平是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便的工作。
1、勤勉履行对公路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义务。对任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全面、正确、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是避免此类诉讼风险的根本所在。
2、借助全程监控等科技手段,保存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或行业规范履行职责的证据材料;努力发现直接致害人并协助取证,为受害人的追偿提供支持。
3、要制订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标准。特别要结合保养公路行政等级、技术等级、路面状况等实际情况,重点明确对列养公路日常养护中的对公路清扫的频率。要做好日常养护(公路清扫)的养护记录。因对路面抛洒杂物、滴漏油污等不可能做到随时清除,根据交通部对《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解释(交通部关于对《关于请求明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条款含义的紧急请示》的答复),“及时”不等于于“随时”,如果公路养护单位按照规定的频率或有关工作要求做到了定期清扫,不能认为其“疏于养护”,因此,日常养护记录作为原始证据是证明已经履行了定期清扫义务的重要证据。
4、要制定公路路政巡查标准,明确路政巡查频率(每周巡查天数、每天巡查次数、每次巡查线路数等),对路政巡查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公路管理机构不可能对公路全线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只要按规定履行了路政巡查义务,也不能认定为疏于管理。而路政巡查记录也是证明公路管理机构履行了路政巡查义务的重要证据。
5、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发现对路面人为堆放的建筑材料、打场晒粮或其他障碍物,必须按照《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做好调查取证,查明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后,依法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交通违法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可以给予5000元以下行政处罚。下发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公路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履行完毕,不再存在过错。上述法律文书也是公路管理机构履行了路政管理职责的重要证据。
1.1合理采用路基压实技术
在路基施工过程中,对路基的压实是非常关键的步骤,然而路基压实的设备种类较多,每一种路基压实设备的性能都不一样,都有各自的特点。碾压机器和施工方法的不同会对路基压实的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对路基碾压设备和压实技术的选择至关重要,在施工中,必须根据路基填料的性质和要达到的要求来选择合适的碾压机械设备,确定好碾压设备后,还必须选择适当的松铺厚度。首先要先使用平地机来调整材料(土或其他材料)的松铺厚度,以使松铺厚度达到设计要求,控制好路基填料的含水量,以使路基填料的含水量达到最佳,然后在对其进行一遍静压,最后再进行振动碾压。完成后还必须对路基压实度进行检测,检测达到标准后再由监理对其进行验收,只有确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在压实度检测中,可以采用灌沙法。
1.2砂垫层的充分应用
在路基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路基的实际情况采取一些特殊的处理方法对其进行处理,其中铺设砂垫层的方法在路基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铺设砂垫层主要是针对一些水量较大、且土质较薄的软土层。在软土层上铺设砂垫层,可以使软土层和路面层隔开,与此同时,还可以固结软土层,可以当成填土内的地下排水层,降低填土内的水位,为机械设备的通行提供了便利。
1.3加强路桥过渡段路基施工建设
路桥过渡段是道路和桥梁的交接处,也是路基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路桥过渡段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此部位最容易出现沉降,因此,路桥过渡段的质量非常重要,必须加强对路桥过渡段的施工质量控制。为了避免工程使用用产生沉降差,首先要保证搭板和桥面的厚度和结构层是相同的,其次要针对施工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地基处理技术,随着技术的发展,我国的软基处理技术有很多种,日趋成熟,在施工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种地基处理技术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地基处理技术,以提高地基的承载力使之达到设计要求。以此同时,还应综合考虑到降雨量、渗水量及台背填料类型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排水方式,以使台后填料水分被彻底的排干,使之达到施工要求。
2市政道路路基施工的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市政道路施工的质量,对于市政道路路基施工的管理至关重要,所以,我们必须对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进行严格的管理,必须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加强对路基施工的管理,本文笔者就从最主要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2.1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械化施工设备
随着我国技术的不断发展,机械化设备在施工中使用的越来越多,已经逐渐的取代了人工施工的地位。机械化设备的使用不但可以提高路基施工工程的质量,而且还可以使施工效率得到大大的提高,减少劳动力,增加施工企业的收益。虽然机械化施工设备的优势有很多,而且机械化施工设备有很多,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如何选择合适的机械化设备并合理使用,才能使市政道路的施工质量和施工销量从得到保障。目前,有很多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一味的使用高技术施工设备,一味的追求高技术设备反而会对路基的施工质量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并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械化施工设备,以使路基施工的质量得到保障,并最大化的提高施工效率,使企业的效益得到最大化。
2.2制定施工程序并严格遵守施工程序
施工程序是规范施工企业施工行为的指导性规范,不但能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进行指导,而且还能监督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其是施工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市政道路路基的质量,并使工程施工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施工程序,并按照施工程序的标准进行施工。当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每个地区的地质和实际施工情况都不一样,在施工过程也经常会遇到与施工程序存在偏差的情况,所以不能完全死板的遵循施工程序,而应该根据当地的地质情况及实际施工环境,在实际施工中做出适当有效的调整,制定出详细的应对方法,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核批
3结语
关键词:市政道路;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的就是减少人员伤亡,保证工程在规定的质量、工期和成本下顺利完工。施工安全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控制和消除有害、危险因素、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施设备免遭破坏的统称。安全管理是针对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采取科学手段,通过管理者的计划、决策、管理和组织活动,满足施工过程中人、设备、原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只有对安全施工有了充分的认识,积极有效采用安全施工的管理方法,才能更好的全面提升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稳定、高效、安全的进行。
一、市政道路施工安全事故分析
1、安全事故分类
(1)机械损伤
道路施工过程中经常用到如混凝土搅拌机、沥青搅拌机、各种运输车辆和路基路面施工专用机械。由于道路施工时经常要求不间断作业或按一定的工序作业,因此施工机械作业常会产生交叉,如果此时安全管理工作没做好,经常会发现施工机械伤人事故。如机械转动部件对人体的损伤以及动输机械对人体的碾压伤害等。有时机械控制不当还会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2)物体打击与高空坠落
对路堑施工进,如进行爆破作业,应及时做好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对飞落的石块和碎屑作一定的安全范围防护,避免对人员和机械造成物体打击伤害。城市道路施工时,市政排水管道的施工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某些地段开挖较深的沟槽应有防止施工人员从坠入的措施。
(3)火灾与电击伤害
城市道路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的动力来源多来自燃料用油以及电源。这两方面的因素也是经常出现安全事故的因素。如果防护措施或组织方法不当,会出现现场失火或施工人员触电受伤的风险。
2、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知识与意识不足
道路施工人员的素质决定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而在我国,施工队伍大部分由文化水平较低的务工人员组成,这给安全施工管理工作造成的极大的困难。
(2)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不到位
基于经济或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原因,许多施工项目部未充分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与责任,导致人们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漠视,这种行为的存在经常会引发较为严重的安全事故。
二、市政道路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度保证就是要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要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制度,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应明确界定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
2. 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
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负责人应在企业内部设置安全组织机构,机构的设置要体现高效精干,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便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指令的顺利下达,安全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同时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
2、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 加强职工的思想法制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提高思想素质, 做到认识上有高度, 对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理解上有深度, 在贯彻执行中有力度, 促使作业人员知法、守法, 并积极学习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正确行使安全责任。
(2)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教育。通过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提高了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了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提高了执行安全制度的自觉性。项目部对各分项工程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在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后严格执行; 实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各分项工程开工前, 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新工人进场实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当地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并加强平时对其的安全教育。
3、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市政道路施工需要用到的机械设备种类较多,主要有土方机械、钢筋混凝土机械等,设备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环境。所以,我们必须要认真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杜绝机械设备安全隐患的存在,具体做法是:
(1)完善机械设备使用与维修保养制度,结合施工机械设备的具体投入情况,科学、合理的分配机械资源。在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的基础上,加大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力度,发现机械异常情况,要及时修理,坚决避免带病作业的现象;
(2)合理制定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结合实际的施工情况,完成配件购买计划,争取做到在机械设备进场后就能立即进行施工,这样一来,有效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施工成本。
4、 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
在施工现场,按照危险源的等级进行分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可以在临近施工段防止安全警示标志,这样一来,便可以提醒施工进入施工段的人员要注意安全,在机械设备上挂警示标语,从而有效提醒施工人员要远离机械伤害。在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防护工具,确保人身安全。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在上岗前,对每个阶段的施工内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熟练掌握一些发生紧急事故的安全防护知识。除此之外,还要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制定相关的消防、医疗等各项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各个部门都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并且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5、 强化现场环境的安全管理
考虑到市政工程施工的现场环境会比较复杂,应该就施工的环境进行控制。控制复杂环境就要多设立管理部门,在施工项目部设立现场安全部门经理,经理以下应该分设安全主管和健康主管。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安全、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等;健康管理应该分设健康检查部门、环境检测部门。健康检查部门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对工人身体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环境检测部门要对施工环境的水文、地理、尘土、噪音等环境问题进行监管。
6、重视道路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
道路施工企业应形成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制度,做好预防工作。定期检查不仅周期要固定,而且在检察人员的配备、检查手段、重点检查对象方面都是固定的。在检查过程中,要检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有效实施,安全设施、安全技术装备是否能正常发挥作用,检查安全施工状况是否正常等。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且将检查和处理情况作记录,作为数据存档备案。
总之,在实际工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抱着维护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态度,科学管理,规范施工,统筹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因此,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管理者应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把安全生产贯彻到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使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限度,从而有利于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质量管理策略
1.1做好施工材料质量管理路基施工材料是保障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质量的根本基础,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路基施工材料的质量。首先,在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施工之前,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土质进行试验,分析土质的物理特性,测定土质的含水量和干容重,确定科学合理的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方案。其次,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单位要做好路基填料质量管理,将一些不合适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填料清除出去。另外,选择合适的路基材料样本,确保高质量的路基施工材料,使市政道路路基满足相关的施工要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的土质情况,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之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土质进行击实试验,结合试验结果,土质中的颗粒越细小,砂性土在土质中的弹性模量会越高,而土质本身的弹性模量越低。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设过中,要尽量选择砂性土在土质中弹性模量较高的建筑材料。并且在进行石方填筑作业时,要严格控制石方的粒径和其强度指标。1.2做好路基边坡质量管理通常情况下,如果市政道路路基的坡度比较合理,即使路基边坡较高,也可以保持市政道路路基的稳定性。但是在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过程中,市政道路路基容易受到施工地区地质、地貌以及地形的影响,如果单纯的考虑市政道路路基的坡度设置和边坡高度,在市政道路工程竣工后会出现很多的质量问题,因此还要结合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地区的地质地貌情况。例如,市政道路填土高度大于5m时,这些土质属于吹填砂,如果在之前的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过程中,填土高度超过施工设计要求,就必须要对市政道路路基进行吹填砂处理,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实际的地质情况。另外,在非软土市政道路路基地段,市政道路路基的边坡坡度严格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在软土路基地段,由于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路基会发生沉降,因此在路基施工时,要使路基边坡的坡度比设计要求的坡度适当大一点,通过计算地基和路堤设计参数,得出市政道路路基边坡坡度的最大值,根据计算结果,科学合理的进行施工建设,不断提高市政道路路堤的稳固性。1.3做好路基排水质量管理市政道路工程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市政道路路基很容易受到雨水的软化都和侵蚀,在雨水的冲刷作用下,市政道路路基会逐渐坍塌、滑坡和下沉,严重损害市政道路路基结构,特别是对于一些雨量较为充沛的地区,如果没有完善的排水设施,雨水会长时间浸蚀市政道路路基,因此必须要做好市政道路路基排水施工的质量控制。市政道路路基排水系统要和市政道路周围的排水系统相配合,做好市政道路路基排水系统的集中排水、分散排石、纵坡、横坡、截水、边沟以及急流槽施工[2],完善市政道路路基的排水系统,确保市政道路路基顺畅排水。另外,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在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施工时,会形成路拱,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的重点位置要设置排水设施,使雨水能够从市政道路路基中顺畅流出,提高市政道路路基排水性能,确保市政道路路基的干燥度。1.4做好路基压实质量管理市政道路路基土层中的含水量会影响市政道路路基压实的密实度,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压实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路基土层含水量。当市政道路路基土层含水量较大时,施工人员可以在路基土层上洒上一层石灰粉,充分让其风干晾晒,当土层含水量满足路基施工要求后,再进行路基碾压施工。如果市政道路工程需要连续进行路基施工,要注意尽量避免日照直接照射路基或者雨水浸蚀路基土层,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中,市政道路路基土层中的含水量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另外,路基碾压是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着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质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市政道路路基的碾压质量。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压施工过程中,首先要使用合适吨位和型号的碾压机,在碾压过程中,确定合理的碾压遍数和合适的碾压方法,更重要的是确保市政道路路基碾压的均匀性。结合市政道路路基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碾压设备,确保路基碾压效果。要注意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压施工过程中确保路基表面土层的平整度,从而提高整个市政道路路基施工的均匀性,同时需要注意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对于路基碾压遍数的要求也不同,要深入分析路基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碾压遍数。最后,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压过程中,必须使用合理的碾压方法,严禁在碾压过程中导致市政道路路基两边密实度不同,使得市政道路路基不均匀,影响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质量。
2结束语
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路基施工要求,积极采用高水平、合理、先进的施工技术,加强路基施工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改善市政道路路基的整体性能,提高路基施工质量。
作者:金洪明 单位: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32【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072-01
很多市政道路,就其各专业本身,如道路的规划、使用功能、结构型式、安全合理性等,不论在设计,还是在施工方面的质量,都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和保证。但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交叉配合与协调工作,经常处理得不尽人意。到了工程施工的后期,由于这些问题,往往出现返工,造成工程投资的极大消费,影响工期,有的还会影响到道路的使用功能,严重的甚至带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见,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不仅很重要,同时也很必要。作为项目的指挥者,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如何更进一步做好这项管理工作呢?
一、出现和产生问题的原因
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牵涉到从设计、施工到项目经理、甲方,多专业技术工种,多单位部门的方方面面,归纳起来主要有几点:
1、技术质量方面
现代交通设施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涉及的专业越来越多,安装的质量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每一个专业既有自己的特定位置空间、技术要求,同时又必须满足其他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需求。如果在技术上未能充分全面考虑,特别是一些交叉部位的细节考虑不周,则极易产生问题。
再者,由于市政工程牵涉的有关单位及专业范围广,每一项道路工程都是一件特有的产品,且每一条管线都有特定的要求,少有类同,这也增加了技术工作难度,增加了各专业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可能性。同时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应用,施工人员未能及时掌握,也会带来问题。
2、管理方面
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施工单位的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分包单位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十分明确。主观上各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总希望相关单位承担更多的工作。往往造成工作上的遗漏,人为地带来一些问题,增加了协调管理的复杂性。
此外,施工组织管理不健全,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参差不齐,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也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做好协调工作的方法
1、充分认识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作为工程的建设者、管理者,首先要从对业主、用户负责的角度认识问题,要从履行合同中自己的责任义务的角度,认真对待协调问题。
同时,从提高行业标准,施工和管理水平上讲,做好各专业的协调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作为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协调工作的重要性,才有可能真正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2、加强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
加强管理,是指在现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工程质量品质的一些关键问题,从技术、人事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目标责任。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3、加强协调管理的措施
(1)技术协调:
熟悉设计图纸,减少因技术错误带来的协调问题。图纸会签关系到各专业的协调,设计人员对自己设计的部分一般都较为严密和完整,但与其他人的工作就不一定能够一致。这就需要在图纸会签时找出问题,并认真落实,从图纸上加以解决。
同时,图纸会审与交底也是技术协调的重要环节。图纸的会审应将各专业的交叉与协调工作列为重点。进一步找出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从图纸上解决问题。而技术交底是让施工队、班组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施工的各个环节,从而减少交叉协调问题。
(2)管理协调:
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功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项目经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专业的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层到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
建立奖罚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关键。当工作从图纸阶段进入实施阶段,各专业之间的问题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在雅瑶中路工程中,通过对路基、路床、排水管基础、排水管吊装铺设、道路水稳层、混凝土路面等分部工序的质量检验评定,杜绝了质量隐患问题,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3)组织协调: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要强调的一点是,不论是会签、会审还是隐蔽验收,所有制定的制度决不能是一个形式,而应是实实在在,或者说所有的技术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签名应承担相关责任。这些只有在统一的领导基础下,并设立相关的奖罚措施,才有可能一级一级落到实处。
(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作为技术管理人员,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包括: 埋地管线与市政排水管的协调;周边建筑物与在建道路工程的协调;道路的使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预埋件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各施工工序、班组之间的协调等。
5、提高专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
关键词:市政道路;施工管理;进度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A
一、施工前准备的管理工作
(1)认真审核好图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要领会设计者的设计意图以及全面掌握施工图纸内容,必须细心检查多专业管线的位置,检查是否正确,要注意各专业图纸的标高是否一致,以及尺寸位置等是否一致,并尽可能提出合理建议,方便施工。(2)认真做好各种技术交底,在工程施工开始前,要向项目经理部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质检科、工程技术科来完成。风雨季施工措施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作为交底内容,项目技术负责人然后根据进度计划向作业班组或施工员再进行交底,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措施等方面作为交底重点,交底时要细致齐全,并结合实际操作,施工难点和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必须做好交底,各种安全要求等要认真详细进行交底。(3)材料的计划采购的各种工作要做好准备,编订好各项材料计划,对各种材料的采购、检查、入库、保管以及出库的工作要做好,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法,同时加强对防盗和防火的管理。
二、工程施工中的管理
1 对路基施工技术的管理
(1)对基底的处治的管理。对不良地质路段处理,在秋末冬初少雨季节,要在道路施工前采取全部清除淤泥,基底不良隐患要彻底根除,使用抛石挤淤的方法或回填砂砾、片石、中砂的方法进行处理。(2)对路基压实的管理。额配备压路机要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碾压。采用大吨位压路机对帮宽路段进行压实,使路基帮宽断面不均匀下沉的情况尽量减少(3)对预防桥头跳车工作的管理。在设计上桥头路基一般没有特殊的要求,可采取两项措施解决桥头跳车的质量通病:①进行彻底处理有搭板的桥头20米范围内地方。采用强夯强压,换填砂砾,为了稳定砂砾至路面,要在基层以下加设100cm厚的水泥。②如果旧桥没有搭板,要增设搭板,进行观测施工的搭板,使最大沉降差小于0.5cm的搭板两侧边缘。
2 对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的管理
(1)冬季备料要抓好。不合格材料杜绝进场,认真做好材料质量的检测,监理单位坚持对各种材料分批试验,做好检测工作。(2)工程施工质量要严格抓好。这就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每天要抽查施工中的碎石含量,含量比例满足设计要求,人工摊铺与摊铺机相结合进行施工,供料时要两处拌和站同时进行运作,要形成流水作业,为了打开作业面,集中人力和设备。严格控制标高,基层厚度要保证,使工程的质量所达到设计的要求。(3)做好养生和交通管制的工作。如交通路段不能封闭,只能边通车边施工。
3 对混凝土的耐久性的管理
混凝土的耐久性是指混凝土抵抗介质作用并长期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完整性,从而混凝土结构的安全、正常使用的能力要维持好。它的指标是综合性的,包括抗渗性、抗碳化性、抗冻性、抗腐蚀、抗磨性、抗碱。要采用了多种措施保证混凝土的耐久性。(1)根据工程特性选择的水泥要水化热低、干缩性小、抗冻性能好、耐热性、碱含量小、抗水和抗腐蚀性;选择骨料的品种良好、耐腐蚀性和吸水性、级配合理;(2)要综合考虑设计合理的混凝土配合比,例如水泥与水的比例,降低水化热和提高密实度,收缩裂缝尽量减少;(3)根据当地的气候,环境类混凝土结构的类别和它们的作用等级相结合,合理和有效的减少水剂等混凝土外,在混凝土上还要掺入粉煤灰或矿渣等等掺和料,使得混凝土的性能提高,从而使混凝土的耐久性得到保证。
4 对材料控制的管理
建筑材料包括许多。这些材料中,钢材用量大,且容易造成浪费,导致成本超标。所以要尽量减少钢筋废料,钢筋用量要严格控制,为节约资源和控制成本,要对钢筋加工进行优化管理。作业队拥有材料占有权和管理检查权,同时借给外协队伍都是无偿使用,零星材料采用自我管理结合外协队伍管理的模式,材料的检查必须定期进行,如果发现材料损坏或丢失,则由外协队伍承担赔偿损失。
5 对施工安全的管理
做到“安全生产第一”,必须坚持安全管理原则。即是生产与安全同步,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安全对生产起到促进与保证作用。要不懈坚持“四全”动态管理,安全工作不单单只是少数人以及工程单位安全机构的事,而是所有参与工程建设人员的共同事情,如果参与的人员只是少数,安全管理就不会有生机,效果也不会明显。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施工的安全管理进行加强,这都十分重要。它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使生产各因素状态得到约束和控制,安全管理存在施工行业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加强安全教育,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做到安全生产。
三、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的管理
1 市政道路施工成本控制
项目经理部的成本控制目标要确定;要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进行分解项目经理部各个费用指标,确定各个部门的成本控制指标;对成本的过程控制进行加强。(1)加强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管理,尤其是对部分项目竣工验收要做好,以及检查实际消耗人工,实际消费量的材料,以确保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的结算不错,以便成本的控制。(2)进行核对施工任务单、限额领料单的结算资与施工预算,对分工分项工程的成本差异进行计算,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所采用的纠缠措施要有效。
2 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目标确定时,工程进度有关的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必须全面细致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一个合理、科学的进度管理目标。
结语
道路施工管理工作不能停滞不前,应该结合有效的管理经验和借鉴其他先进技术,结合实际的需要,增加实践和研究。道路施工管理主要是为了实现施工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施工进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节省资源,使施工直接成本降低;对工程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变更加强管理,使工程施获取最大效益。
摘要: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阐述了行政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
我国目前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中,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其日常的执法活动必须按照行政法及道路运输有关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进行。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表现形式。
在我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法律文化传统一向不重视程序法规范的作用。目前的现状是行政权力膨涨,运用混乱、控制不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同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求能有高效率的行政权力行使。
基于此,行政程序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防止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权力的侵害;二是使行政决定具有确定性、合法性,维护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
例如,《行政处罚法》第一条就表明了立法目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体现上述精神,道路运输行政法规及规章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略述如下。
1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繁多,它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影响很大,因此需要对这种权力的行使规定一个正式而严格的程序以保障相对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其中一些较轻的处罚如警告、小额罚款等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小,而正式、严格的行政程序一般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国家所付出的较之当事人受到保护的利益更大。《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即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两种程序的不同在于普通程序有着严格的调查、质证、抗辩、决定、送达等规定,而简易程序较为简便,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听证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因为听证能扩大相对人的行政参与权,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便于行政决策切实可行,通过为当事人提供辩论、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以避免行政机关片面地作出行政决定。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确定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在普通程序基础上,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二十条〕;“交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关在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听证程序的核心是抗辩,即当事人可以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指控方加以证明,同时可以提出利于自己的证据。当事人通过这种参与、介入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加以论证,防止了行政专横和自由裁量权的恣意行使,保持了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3申辩和质证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这些规定,一方面可以使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注意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依法行政;二是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可以澄清事实、避免失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当事人在申辩质证过程中,可以增强维护主体权利的意识,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法治观念的培养。
4职能分离程序
(1)办案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在普通程序中,规定由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收集证据,而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还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听证程序中,要求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同时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
5说明理由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讲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说明理由…”
理由,是行政决定作出者对法律、政策和自由裁量权所持的观点的解释说明,也就是对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适用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的认识。行政机关如果不对这种理由作出说明,就会使得行政权力行使趋于草率、专横,当事人往往也无法明了其理由及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政策的意义,不利于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说明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有助于限制自由裁量权力的恣意行使、促进合理、谨慎行政,有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可靠性、稳定性,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也有助益能成立。
6资讯公开程序
资讯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指有关行政主体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凡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资讯公开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的体现,可以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公民参与行政的积极性。此外,也便于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都确立了公开原则,规定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结果必须公布,后者还规定了进行公示的方式。
7通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