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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4 15:54:03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1篇

摘要:孙艳红教授的新作《唐宋词的女性化特征演变史》,根据“词为艳科”和“要眇宜修”的本体特征,提出了词的女性化特征的内涵界定,以词的“女性化特征”为切入点,通过对唐宋时期大量词作的剖析,勾勒出鹰宋词女性化特征演变的历史图景,是唐宋词史研究的又一力作。读后感触颇深,发人深思。笔者就其中关于词的起源、苏辛与词体演进的关系及著作的价值意义等问题,表述自己的一些感想和体会。

关键词 :词的起源 苏辛的“反动”词体的演进 词史研究力作

孙艳红教授的新作《唐宋词的女性化特征演变史》(中华书局2014年版),抓住了“词为艳科”和“要眇宜修”的本体特征,以词的“女性化特征”为切入点,通过对《晚唐五代词》和《全宋词》进行大量的文本分析,剖析女性化特征在唐宋词人作品中的不同体现,钩玄提要,以点带面,层层推进,探究词的内在特性——女性化特征在唐宋时期的历史演变进程。本文通过词的起源、苏辛的“反动”与词体的演进和词史研究力作三方面,表述自己的一些感想和体会。

一、词的起源

在著作中,孙艳红教授把早期文人词放在第一章,把敦煌词放在第四章,并认为“早期文人词是由宫廷开始的”。这就涉及词的起源问题,即词源于民间还是宫廷。

木斋先生的《论盛唐声诗和绝句为唐曲词发生的前夜》《论李白词为词体发生的标志》和《略论词产生于盛唐宫廷——关于词的起源、界说和发生》等文章认为,词起源于盛唐宫廷,由李白首先创制。但是,纵观唐朝的历史、文学史和文化史,李白异军突起之后,宫廷词并无发展。按照历史和社会发展的脉络,假若李白当时确实创作了《菩萨蛮》和《忆秦娥》,宫廷应制词人为了迎合玄宗,应会竞相模仿,创制出更多的宫廷词,宫廷词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然而,李白之后,除了张志和、戴叔伦、刘禹锡和白居易之外,几乎没有关于词人和词作的记载。从李白《菩萨蛮》和《忆秦娥》到《花间集》近二百年间,词人词作不兴,宫廷词尤甚,这难道不是一个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

(一)民间文学传统与词的缘起

中国文学溯源于远古时期的神话传说和原始歌谣,而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是通过采集各地民歌和公卿列士献诗、经乐官加工整理、孔子删减编辑而成,体现了劳动人民“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心声。到汉代,成立乐府机构,采集民间歌谣,以观民俗政风。“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而源起于上古神话和原始歌谣的中国文学,历经《诗经》、汉乐府以及南北朝民歌,其中始终贯穿着民间文学这一传统。而词作为一种新兴的文体,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必定需要从前代的文学中汲取养料,才能形成和完善。而起源于民间的敦煌曲子词,无论从时间、内容,还是风格上都符合词的早期形态。

从敦煌藏经洞中得到的敦煌抄卷,“最早的为北魏太安四年(458),最迟的为北宋至道元年(995),这时北宋立国已三十余年了。”而敦煌词曲作者和创作年代没有定论,“任二北《敦煌曲初探》定年代最早的为五台山曲子《苏幕遮》大曲一套,约作于武则天末年;最迟的或是《望江南》(边塞苦)一首……则是后晋出帝开运间( 944—946)的作品。”从时间上看跨越唐五代数百年时间,但以晚唐五代居多。

在内容上,敦煌曲子词涉及人生疾苦、羁旅别离、隐逸、爱情以及佛道等许多方面。王重民在其《敦煌曲子词集》中说:“今兹所获,有边客游子之呻吟,忠臣义士之壮语,瘾君子之怡情悦志,少年学子之热望与失望以及佛子之赞颂,医生之歌诀,莫不入调。”任二北《敦煌曲初探》把他所整理校录的五百四十五首词,分为疾苦、怨思、佛、爱情等二十类。从上可见,敦煌词的内容涉及面多,题材广泛,大量取材于民间。

关于敦煌词的语言和叙事风格方面,在《唐宋词的女性化特征演变史》第四章《敦煌词的女性化倾向》中,孙艳红教授通过对《全唐五代词》中收录的一百九十九首敦煌词为研究底本,对其中与女性题材相关的一百零一首词作进行文本细读和比较研究,通过大量具体的文本剖析以及数据量化和统计分析,细密详实地论证了敦煌词的女性化倾向。书中对闺情词、恋情词和咏女词的剖析,无论是取材于孟姜女故事、反映民生疾苦的《捣练子》两首,反映征妇思夫的《送征衣》《洞仙歌》(华烛光辉)等词,还是反映女子悔嫁的《倾杯乐》《拜新月》(荡子他州去)和《南歌子》(悔嫁风流婿)等词,都体现了敦煌词叙事的直白、语言的质朴。对《鹊踏枝》(叵耐灵雀多瞒语)一词,“叵耐”“比拟好心来送喜”等口语运用的分析,立足于文本,层层剖析,令人信服。本章虽侧重于敦煌词的女性化倾向剖析,但扎实的文本论证、大量的数量统计和字词分析,也为敦煌词是词的初期形态以及其民间性提供了充实的论据。

(二)宴乐的通俗化与词的草创

1、宴乐的通俗化

词作为一种和歌而唱的文体形式,必定与音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据沈括《梦溪笔谈·乐律一》(卷五)的记载,音乐分为先秦的雅乐、汉魏六朝的清乐和隋唐宴乐,而与唐宋词配合的主要是宴乐。清乐作为“华夏正声”,主要用于朝廷的宗庙祭祀等庄重场合,不适合于宴饮等日常生活,所用范围狭窄,日益衰落。隋时在雅乐外置七部乐,后来发展为九部乐。唐时置十部乐,宴乐主要由西凉乐和龟兹乐组成,宴乐成为雅乐之外俗乐的总称。

随着唐代政局的稳定,唐代统治者励精图治,出现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的繁荣昌盛之景。国力的强盛、人民的富足,必然需要音乐的点缀;歌舞升平,载歌载舞,才是一片盛世景象。而宴乐为了适应社会的变迁和大众的需求,也开始进行通俗化和群众化的变革,正如徐连达在《唐朝文化史》中所述:“宴乐自先秦到南北朝,基本上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享受。到了唐代,由于社会经济繁荣,只要有钱财,富就可以敌贵。主宾聚会,广开华宴已成为时代风尚。由此宴乐就具有以往时代所未有的通俗性和群众性而出现。”

2、宴乐与词的草创

隋唐统治阶层与胡夷少数民族本就有特殊的血缘关系;加之唐代开放、包容的民族政策,西域和边疆少数民族音乐大量传人中原,与本土音乐结合,就产生了隋唐宴乐,而胡夷之乐就是其主要组成部分。胡夷之乐节奏鲜明、声调铿锵有力,适合于宴饮歌舞,传人中原以后,作为其新形式的宴乐,便很快在民间受到欢迎,成为民间通俗歌曲。“此类民歌多带有和声,把和声引入到宴饮酒令中,因旧曲别创新声、新舞,歌舞加上和声,使宾主们在歌舞欢娱中得到感情上的共鸣,从而使宴席上的气氛和场面更加欢乐愉快。”

宴乐的和声应用于酒席歌宴的歌舞曲子之中,为了表达情感的需要,在词曲中就需要加入衬字。“唐圭璋先生《敦煌唐词校释》曾立初期词说七条:有衬字,有和声,有双调,字数不定,平仄不拘,叶韵不定,咏题名。”而这就符合了词体初期的有衬字与和声的特点。

宴乐的“和声”应用于酒席歌宴的歌舞曲子之中,必将打乱原有的整齐划一的歌谣曲子(声诗),产生更利于情感表达、句式长短不一且能随宴乐和声而唱的曲子词。这也就产生了最早的曲子词,它已具备词长短不一的句式特点和依声填词的词体特征。而从这一点来看,敦煌曲子词无疑是词草创阶段的产物。

(三)词源起于民间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敦煌曲子词作为词的早期形态,无论从作品的创作时间、题材内容以及艺术风格都说明,它是从民间文学中脱胎而出的。而随着隋唐宴乐的通俗化和“宴乐和声”在宴席词曲中的应用,词作者一定会在词曲中加入衬字,以便符合曲调、和声而唱。有衬字和和声正是词的初期阶段的特征。而早期文人词如唐玄宗的《好时光》、李白的《清平乐》(禁庭春昼)和《连理枝》(雪盖宫楼闭)等词中,并无衬字。按照文体发展的规律来看,在词的草创阶段,为了与音乐配合演唱,一定需要加入衬字来和曲调,在此过程中词才会得到发展和完善。而前述唐玄宗和李白的词作并无衬字,相比敦煌曲子词来说已经成熟了很多。此外,存在争议的李白词作《菩萨蛮》和《忆秦娥》,从其语言风格、词境意蕴和艺术手法来说,真可谓千古独绝,可比肩于李后主及晏、欧诸公。太白纵有旷世奇才和仙人的气魄胸襟,也不能跨越词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没有前人创作和尝试的基础之上,平地起高楼,使词的发展达到如此高的阶段。

综上,无论是从敦煌词的民间性,还是从隋唐宴乐与词的缘起的关系来看,都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词从中国传统民间文学中汲取养料,在隋唐宴乐的通俗化和大众化进程中,由民间歌伎和乐工在酒筵歌席的表演活动中不断进行尝试和改进,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早期词——敦煌曲子词,并在此基础上,最终经过宫廷文人之手而臻于成熟和完善。因此,词起源于民间。

二、苏辛的“反动”与词体的演进

苏轼才华横溢,屡遭贬谪,却愈挫愈勇,以诗人词,通过词作来抒发自己的博大胸襟和旷达情怀。辛弃疾饱含报国之志,却终生未被重用,英雄无用武之地,通过词作来抒发自己功业难就的愤懑与不平。此二人的豪放词打破了“词为艳科”的藩篱,是词人对以往“诗庄词媚”传统的“反动”。

在《唐宋词的女性化特征演变史》第九章《健笔柔情:苏轼词的女性化特征》中,孙艳红教授通过对苏轼的五十一首歌妓词、三十四首相思闺情词、二十七首妻妾词以及二十二首其他女性词进行了文本分析,总结出苏轼对传统女性化词风的继承和新变。此外,还通过对《定风波》《鹧鸪天》《江城子》《念奴娇·赤壁怀古》和《水龙吟》(小舟横截春江)等豪放词的解读,剖析其豪放旷达词中的女性柔情,虽豪放却不失温婉情怀。

综上,通过对苏轼一百四十余首词的剖析,总结其女性题材词对前人的继承和革新,论证了苏轼词虽有豪放旷达的“反动”,但其豪放旷达之中渗透着女性柔情的点缀,最终概括出苏轼词“健笔柔情”的女性化特征。

在第十五章《阴柔刚健:辛弃疾词的女性化特征》中,孙艳红老师通过对辛弃疾八十余首女性题材词的分析,总结辛弃疾在继承前代婉约词和苏轼豪放词的基础上,以文为词,用吟风弄月、抒发痴儿怨女情态的小词抒发英雄豪情和报国之志,扩大了词境,形成了阴柔刚健的女性化特征。

苏辛二人以豪放著称,其豪放词中不失女性柔情和温婉情怀,并没有脱离词的本体特征——女性化,而是对词的女性化特征的继承和革新,二人词作刚柔相济,相得益彰,影响了两宋词坛的发展。但是,苏辛屡遭贬谪,仕途坎坷,报国无门,二人无疑会受到中国文人“发愤著书”传统的影响,通过自己的诗词来表达“不平之鸣”,通过立言来达到不朽。特别是辛弃疾的《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在抒发英雄报国无门的愤慨和不平以后,还需要“唤取盈盈翠袖,揾英雄泪”,需要红粉知己的理解和安慰。从这一层面上来讲,通过苏轼以诗人词、辛弃疾以文为词,改革和创新词学传统,也就不难理解了。

因此,苏辛在继承前代词的基础上,改革词风,扩大词境,发展了词的豪放向上一路,却没有打破词的本质特征——女性化,而是在继承词的女性化特征的基础上,为词注入了新的特质和内容。因此,苏辛虽对词体进行“反动”,却在词的本体内进行新变,词作刚柔相济,推动了词体的演进。

三、词史研究力作

《唐宋词的女性化特征演变史》是孙艳红教授把性别诗学与唐宋词的研究结合起来,以曾昭岷《全唐五代词》和唐圭璋《全宋词》为底本,以词人和词派为单位,对大量词作进行分类,对每类词作进行数据量化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每一词人和词派的女性化特征,论据充足,论证充分,令人信服。在著作中把每一位词人的女性化特征都用四个字进行概括,准确凝练地剖析出了每位词人的风格和特点,总结得恰到好处,每每读来,令人颇有意犹未尽之感。由此可见,作者对唐宋词文本的充分把握和深厚的词学涵养。

此外,在书籍出版的过程中,孙艳红教授仔细校对书稿,多次进行删减和调整,还利用参加词学会和各种学术交流会的机会,与多位专家和学者交流探讨.对书稿进行修订。在给我们研究生上课时,孙艳红教授积极引导我们对书稿进行讨论,鼓励我们提出不同意见。书稿出版以后,孙艳红教授一直注重听取学术界各位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希望尽快对著作进行修订。刚出书就努力进行修改和补订,使我们看到了孙艳红教授治学的严谨,对学术事业的敬重。

总之,《唐宋词的女性化特征演变史》是孙艳红教授以唐宋词的女性化特征为视角,结合自己的教学与研究经验,多年致力于词学研究的成果。它勾勒出唐宋词女性化特征演变的历史图景,是唐宋词词史研究的又一力作,为我们进行词学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大量的文本数据资料,有力地推动了词学研究的发展,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学术著作。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2篇

一、由敦煌学研究而肇启其端

上个世纪初,随着敦煌文物文献的重现于世,敦煌学在海内外兴起[2],而有关敦煌佛教通俗文学作品的摸索实乃国内现当代以来唐代佛教文学研究之滥觞。自1920年代,我国学者就开始采集、整理和研究敦煌通俗佛教文学。王国维将这类俗文学作品呼为“通俗诗”、“通俗小说”[3],罗振玉则称为“佛曲”[4],陈寅恪则认为“演义”更适合[5],郑振铎主张用“变文”[6],另有“俗文”、“唱文”等称呼。后来通行的还是“变文”,且在相当长时间内,多数学者将“变文”作为全部敦煌俗文学作品的总称。向达《唐代俗讲考》[7],全面探讨了“唐代寺院中之俗讲”、“俗讲之仪式”、“俗讲之话本问题”、“俗讲文学起源”、“俗讲文学之演变”。孙楷第《唐代俗讲轨范与其本之体裁》[8]将俗讲分为讲唱经文、变文和倡导文三大类,特别是关于讲唱的程序和职掌乃独到之论。解放前在敦煌佛教文学方面卓有成就者还有王重民。敦煌学界的这一倾向很快反映到文学研究领域,即在撰写文学史时,开始考虑佛教因素。胡适《白话文学史》乃配合五四新文化运动之作,主要从写作用语“白话”的独特角度,考察了唐及之前的文学史,认为汉以后的中国文学史乃文言文学与白话文学相互争斗、且白话文学日渐战胜文言文学的历史,中国文学的“正统”、“正宗”乃白话文学;倡言汉武帝时“古文已死”,此后凡有价值的文学必为白话文学,而文言文学毫无价值,只是一些“死文学”。而佛教文学正是自汉朝民歌、散文以来的白话文流的组成部分。佛教白话文学首开其端的为翻译文学;唐初白话诗的来源之一为佛教之“传教与说理”,和尚与打油诗有着莫大关联;王梵志、寒山和拾得皆为著名的白话诗人,其诗作特点除通俗晓畅之外,还具有嘲讽和说理的风格。另外,还注意到了敦煌佛教文献,并纠正和补充了一些唐代白话诗人的生平及其诗歌断代等问题:“敦煌的新史料给我添了无数佐证,同时却又使我知道白话化的趋势比我六年前所悬想的还更早几百年!”[9]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10]以插图形式辅证文学史论述,颇具特色。中卷第十五章专论“佛教文学的输入”,第二十三章“隋及唐初文学”亦包括了白话诗人王梵志、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与胡氏一样破除了传统纯文学史观念;第二十九章“传奇文的兴起”,特别提到唐代传奇吸引了印度养分,此即本产生于古印度婆罗痆斯国、为《大唐西域记》[11]576-578所载,后为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贬误》门、李复言《玄怪续录》“杜子春”条、裴铏《传奇》(《古今说海》《太平广记》等并袭之)等所描述的、慎无语而突发声导致鼎破丹飞的故事,段氏曰:“盖传此之误,遂为中岳道士。”第三十三章“变文的出现”,认为“变文只是专门讲唱佛经里的故事”;以《佛本生经变文》、《降魔变文》、《目连变文》、《维摩诘经变文》以及《唐摭言》、《卢氏杂记》、《乐府杂录》等为例,表明僧徒俗讲在中晚唐时期非常流行;变文的发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最大发现之一,人们突然之间发现宋元以来的诸宫调、戏文、话本、杂居、宝卷、弹词、平话等文艺样式成了“有源之水”。郑氏的其他著述亦涉及唐代佛教文学,如《中国俗文学史》除第六章专论变文之外,第五章“唐代的民间歌赋”亦称,白居易的诗“实在不是通俗诗”,“像王梵志他们的诗才是真正的通俗诗,才是真正的民众所能懂,所能享用的通俗诗”;而且,“唐代的和尚诗人们,像寒山、拾得、丰干都是受他的影响的”;所举唐代俚曲中,《禅门十二时》、《太子五更转》、《南宗赞一本》等皆属于佛教文学作品[12]95、96、104-109。此后,一般中国文学史著作,多受胡、郑二氏影响,开始关注唐代佛教文学。解放后的敦煌佛教文学研究,一是变文。如周绍良《敦煌变文汇录》,周一良等《敦煌变文集》,周绍良《敦煌变文集补编》,项楚《敦煌变文选注》、《敦煌变文选注(增订本)》,黄征、张涌泉《敦煌变文校注》。海外有关研究,还有美国Vic-torH.Mair的PaintingandPerformance,主张只有变相与变文是同一关系[13]。日本学者荒见泰史《敦煌讲唱文学写本研究》[14]、《敦煌变文写本的研究》[15]等,前者探讨了变文特有的韵散相兼的讲唱体的演变过程,认为敦煌讲唱体作品源于佛教讲经仪式,是将佛教通俗讲经仪式所用的文体加以拼接、融合而成的;后者着重文本的搜集、对照,对敦煌变文的研究历史、体裁特征及其与佛教仪式的关系做了较深入探究,集中考释了故事略要本、讲唱体、通俗讲经、庄严文、押座文等变文文献。二是诗歌,如王重民《敦煌曲子辞集》、《补全唐诗》之“敦煌唐人诗集残卷”,任二北《敦煌曲初探》、《敦煌曲校录》、《敦煌歌辞总编》[16],项楚《〈敦煌歌辞总编〉匡补》、《敦煌诗歌导论》、《王梵志诗校注》,任半塘、王昆吾《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集》,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敦煌赋汇》,王小盾《敦煌文学与唐代讲唱艺术》,徐俊《敦煌诗集残卷辑考》,汪泛舟《敦煌僧诗校辑》,伏俊连《敦煌赋校注》,李小荣《敦煌佛教音乐文学研究》,林仁昱《敦煌佛教歌曲之研究》。敦煌变文和诗歌方面,研究较为精深的为项楚,其有关王梵志、敦煌变文等专著和系列论文,纠正了校录和阐释中的许多讹谬,揭示了潜藏在文字背后的佛教文化深义。此外,周一良、赵和平《唐五代书仪研究》探讨了书札体式和典礼仪注方面的卷子,黄征、吴伟《敦煌愿文集》涉及的是法事文学,郑阿财《见证与宣传:敦煌佛教灵验记研究》、刘亚丁《佛教灵验记研究———以晋唐为中心》、杨宝玉《敦煌本佛教灵验记校注并研究》着眼于灵验记,皆颇有创获。有关敦煌文学概论性著作如张锡厚《敦煌文学》、颜廷亮主编《敦煌文学概论》、张鸿勋《敦煌俗文学研究》等,亦有相当篇幅涉及佛教文学。

二、“佛教文学”概念的提出及文学界的研究

最早提出“佛教文学”这一概论的,乃日本加地哲定《中国佛教文学》,该书认为,真正的佛教文学应该是“以佛教精神为内容、有意识地创作的文学作品”[17]。唐代佛教文学分为作为正统文学的佛教文学、作为俗文学的佛教文学两类,前者的代表为玄觉、石头希迁、慧然、王维、寒山子、柳宗元、白居易等,后者的主体主要为变文、佛曲、佛讃等;能够呈现自己佛法体验境界的诗偈,才是中国佛教文学中的核心。总体上论述佛教与文学关系者,还有陈洪《佛教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胡遂的《中国佛学与文学》、陈引驰《佛教文学》、张中行《佛教与中国文学》等。1978年,日本学者平野显照《唐代文学与佛教》[18]出版,该书主要讨论了白居易、李白、李商隐和唐代的讲唱文学与小说几个方面的问题,重考据,如白居易的释教碑、李白“金粟如来是后身”的语义、日本流传的“八相变”等。国内最早以隋唐五代文学与佛教的关系作为研究重点者,乃孙昌武先生,他是国内迄今为止在佛教与文学方面投入最大精力且收获颇丰的学者。孙先生曾在日本工作,故而或当借鉴过东瀛学术。自1980年代以来,孙氏写了一系列论文,探讨佛教与唐代文学方面的几个问题,如古文运动、韩愈、柳宗元、王维、白居易与佛教、唐五代的诗僧等。这些论文的结集《唐代文学与佛教》乃国内第一部研究唐代文学与佛教关系的著作[19]。《佛教与中国文学》更将视野扩展到整个中国佛教文学,但其重点乃在唐代:唐代佛教对文人产生巨大影响,主要原因是当时不重经术、统治者大力提倡、儒释道三教调和;唐代的文人普遍有习佛的倾向,如陈子昂、张说、李白、杜甫、李华、独孤及、贾至等;佛教文献“名相辨析”的特点、佛经譬喻故事、佛典佛陀说话方式等,皆影响到唐代散文创作;偈颂对唐五代诗歌的影响,主要是从中唐以后开始,其显著特点就是出现了“诗僧”这一特殊的团体;俗讲与变文在中唐五代流行甚广,韩愈《华山女》即有反映,文溆法师化迹表明“当时俗讲已进入慈恩、荐福等著名的大寺院”[20]。《中国文学中的维摩与观音》以维摩和观音两位菩萨在中国流传为线索,勾勒出了六朝至两宋期间中国文学中的佛教信仰[21]。《禅思与诗情》[22]重点考察了禅宗弘法和观念与唐宋诗人和诗作的关系。总之,孙氏几乎论及隋唐五代佛教与文学的主要问题,且多从宏观着眼,气魄宏大。上述及其他论著中的观点,在其新作、洋洋五大册的《中国佛教文化史》[23]中又有了新的表述和深化。国内系统研究隋唐佛教文学的,还有陈引驰《隋唐佛学与中国文学》[24],勾画出了较为完整的佛教文学图景,特别是在民间宗教诗歌和敦煌世俗文学与佛教文化的关系上着墨较多;然涉及的佛教宗派,只有禅宗。刘金柱《唐宋家与佛教》[25]认为,家在涉佛文体、佛经、方外之友、寺院之游、早年晚岁生迹等几个方面,皆与佛教有所牵扯,如韩愈“以文为诗”是受了佛教偈颂的影响,柳宗元的动物寓言汲取了佛经故事等。相较而言,陈允吉的研究更多以佛教文献和佛教史为基础,他与胡中行主编《佛经文学粹编》[26]即反映了注重原典特色。《古典文学溯源十论》[27]乃力图“探寻古代文学与佛教传播关系之作”,与唐代佛教有关的是中古七言诗与佛偈的关系,以及王维、韩愈、李贺、《长恨歌》和柳宗元寓言等个案研究。《唐音佛教辨思录》[28]等亦颇有深度。陈氏的主要成果,收录于《佛教与中国文学论稿》[29]中。大致而言,其研究特点为材料翔实、考证严密,往往发人所未发,能成一家之言[30]。项楚、张子开等合著的《唐代白话诗派研究》则在胡适等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了唐代白话诗的源流。作者认为:“并非所有的白话诗都属于白话诗派。这个诗派有着自己的渊源和形成发展的过程,有着共同的艺术和思想传统,并且拥有以王梵志和寒山为代表的数量众多的诗人。从思想上看,它基本上是一个佛教诗派,与佛教的深刻联系形成了这个诗派的基本特征。”[31]唐代白话诗的萌芽,可追溯自唐前宝志、傅大士、释亡名、卫元嵩诸人之作;而在唐代最突出的代表,一为王梵志、寒山、庞居士,一为贯穿整个禅宗历史的诗僧们。从禅宗谱系的角度理清了唐代禅宗白话派的脉络,揭示出这个诗派发展演变的社会文化背景,并从语言学、文献学和宗教学等方面,对禅宗诗偈的解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姚仪敏《盛唐诗与禅》[32]、谢思炜《禅宗与中国文学》[33]亦是面世更较早之作,只不过切入点更集中于禅宗角度。谢氏主要论述了禅宗与唐宋文学的关联,如对王维、杜甫、韩愈和白居易等的影响,禅宗与境象说、悟入说之关系,禅宗对世俗文学的影响等。继之而起者,尚有张海沙《初盛唐佛教禅学与诗歌研究》[34]、胡遂《佛教禅宗与唐代诗风之发展演变》[35]等。夏广兴《佛教与隋唐五代小说》较为全面地探讨了佛教对这一时段小说的影响[36]。俞晓红《佛教与唐五代白话小说研究》则着眼于“唐五代白话小说的叙事体制”、“唐五代白话小说的题材来源”、“唐五代白话小说的观念世界”几个方面[37]。孙洪亮《佛经:叙事文学与唐代小说》关注于佛经故事与唐代小说的关联[38]。释永祥《佛教文学与中国小说的影响》从转读、讃呗、倡导的形成与发展的角度,分析了唐代俗讲与转变的发展与流变的过程。诗僧研究主要集中于禅宗,除上举《唐代白话诗派》之外,王秀林《晚唐五代诗僧群体研究》总结出十个诗僧亚群体,并分析其地理分布、群体特征、创作特征、历史地位和影响。查明昊《转型中的唐五代诗僧群体》认为,唐五代既是由贵族社会向庶族社会转变的转型期,也是佛教宗派势力起伏波动的时期;诗僧群体计有七类,经历了从“诗为外时”、“诗禅并举”到“诗禅合一”的心路历程,日渐世俗化和文人化。另有高华平《唐代的诗僧与僧诗》、陆永峰《唐代诗僧概论》、普慧《走出空寂的殿堂———唐代诗僧的世俗化》。其实,其他研究隋唐五代文学的学者,亦或多或少地论及佛教,如蒋寅《大历诗人研究》中的中唐诗僧研究,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及所主编《唐五代文学编年史》[39]、陈尚君《唐代文学丛考》[40]、《汉唐文学与文献论考》[41]、张兴武《五代十国文学编年》[42]等。

三、史学、宗教学等维度的探索

对隋唐五代文学与佛教关系关注较多的,还有史学界。这方面立论最为精深的为陈寅恪,其《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元白诗笺证稿》、《金明馆丛馆初编》《二编》等,向为研究的首选参考。范文澜1960年作的《唐代佛教》[43]重点厘辨了大乘七宗的特点,特别是《禅宗———适合中国士大夫口味的佛教》剖析了禅宗与士大夫的契合之处,虽然立论不无偏颇,但率直而言,还是很有新意,能为一家之言;所附张遵骝《隋唐五代佛教大事年表》亦是研究此一时段佛教史、佛教文学的指南性成果。郭绍林《唐代士大夫与佛教》则为专论士大夫与佛教之间的互动关系之作,书中的“士大夫”还包括了部分文人出身的武官。《士大夫关于佛教的文字活动》一节归纳出了应制、游览等10种士大夫与佛教有关的文类。另外,从王仲荦、吕思勉之《隋唐五代史》直到李斌城等《隋唐五代社会生活史》、《唐代文化》等,亦时有论述。相关成果可参看胡戟等主编《20世纪唐研究》[44]。宗教学界和思想界研究隋唐五代佛教,佛教与文学的关系是当然不得不迈的坎。从早期蒋维乔《中国佛教史》到后来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杜继文主编《佛教史》,印顺《中国禅宗史》、《妙云集》,杜继文和魏道儒《中国禅宗通史》,杜继文《中国佛教与中国文化》,吕大杰等《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方立天《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葛兆光《增订本中国禅思想史:从六世纪到十世纪》、《中国思想史》,以及日本道端良秀《唐代佛教史研究》,鎌田茂雄《新中国佛教史》,阿部肇一《中国禅宗史》,柳田圣山《语录の历史》《初期禅宗史书の研究》,美国StanleyWeinstein之Bud-dhismundertheT’ang等,皆有不少篇幅涉及隋唐五代佛教文学现象,鎌田茂雄还有《中国的佛教与文学》。在佛教信仰界,巨赞法师《佛教与中国文学》、弘学居士《中国汉语系佛教文学》、高观如居士《中国佛教文学与美术》等亦可参考。

四、植根于佛教本身的新視野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3篇

陈、唐、胡都是20世纪研究唐史的大家。他们身前死后的声名与毁誉很不同,治学风格与个人性格也差异很大,但放在20世纪中国学术史上去审视,仍然可以从他们所从事的学术研究中看到某种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对于中国学术独特品格的不懈追求。20世纪中国学术史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处理传统旧学与现代西学的关系,只是不同的时期这个问题会以不同的方式被提出来而已。陈寅恪、唐长孺和胡如雷都以他们各自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从而留下了自己在学术史上的地位。

先说陈寅恪。

在20世纪前期,陈寅恪所面临的是如何处理民族学术传统与外来学术思潮的关系问题。甲午战争以后,西学汹涌而入,“新史学”、白话运动、文学革命,都在批判传统中开辟了自己的道路,五四时期对传统文化的否定更达到了一个高潮。但是,有人否定传统,就有人捍卫传统。20年代前后就有一些人从反传统到回归传统,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杜亚泉的论战以及“学衡派”的出现都是其表现。此时步人史学殿堂的陈寅恪,自然也要回答这一时代的中心问题。

陈寅恪二十多岁就任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与名满天下的梁启超、王国维和哈佛博士赵元任比肩而立。但我们无须人为地拔高或神化陈寅恪,似乎陈寅恪十四岁留学东洋、二十来岁游学欧美就已经抱着如何宏大的理想和志愿,这未必入情入理。出国留学当时是读书人向往的时代潮流,陈寅恪只是“预流”者之一。至于陈寅恪为何选择梵文和佛典翻译文学、西北史地为自己的主攻方向,因缘际会的可能性最大。也许为晚清以来兴起的边疆史地研究风气所激励,也许受到海外东方学研究的影响,等等。当然,也可能陈寅恪觉得自己在这个领域能够博取中西新旧学术之长而补彼此之短。但是,陈寅恪在国外学的这身绝技,回国并没有“用武之地”,盖资料不足也,清华国学研究院内响应者寥寥!陈寅恪转而治中古史实有多方面原因。

陈寅恪唐史研究的名著当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元白诗笺证稿》以及《金明馆丛稿初编》、《二编》。陈寅恪如今已经成为学术经典或标签。他睿智的片言只语不仅足以成为后来学者支持自己观点的根据:你看,陈寅恪都如此说;而且也为做翻案文章的人提供靶子,以显示自己文章的“创新价值”:你看,陈寅恪都讲错了。但是,陈寅恪真正的学术意义决不仅仅是对某一具体问题作出的研究结论,而在于开创了中国中古史研究的新时代。更进一步说,陈寅恪通过他的中古史研究实践,表明了自己处理民族学术传统与外来学术理论关系的态度和方法。大家发现,陈寅恪论著的形式很传统,提出的问题却很现代,而处理问题的手法则中西合璧,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陈寅恪试图创造一个扎根于中国历史实际的学术范式和方法,那就是他总结王国维所说的“二重证据法”:“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即在学术研究中要做到考古与文献资料的互相释证;中文与外文资料的互相补证;西方理论、概念与本国历史记载的互相参证。这样的总结本身就是中西合璧的方法论结晶。如果说前两点主要表现为史料范围的扩大,是对自古以来特别是乾嘉以来传统考据学的总结、升华和超越,那么关键的第三点“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就表现为史学观念的根本变革和更新,是一种旷古未有的全新的方法论(格义佛学与此不类)。因为,域外文献利用与现代考古学方法的引进和地下资料的发现,固然与西方学术的影响难解难分,但是,只有外来观念即理论、范式、概念的引进并用之于解释传统史料,才导致了近代史学区别于传统史学的根本特征。陈寅恪运用文化史观解释中国中古历史,试图构建中古史学的新框架。所谓关陇集团,所谓胡汉分野看文化不看血统,都是引进外来观念参证中古历史的尝试。陈寅恪说:“其真能于思想史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1](p252)这样一种处理传统学术与外来理论关系的正确态度和方法,使他成为时代的翘楚!

再看唐长孺。

唐长孺比陈寅恪年轻二十多岁。他的研究范围也是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与陈寅恪先生类似。在唐长孺精力最充沛的20世纪40—60年代,中国社会的政治面貌和文化生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家庭教养还是师承受业,唐长孺所受的都是旧式教育,但在他盛年从事研究工作时却不能不面对新社会的意识形态环境。因此,对于他这一代知识分子而言,如何处理好旧史料与新思想的关系是个严峻的挑战。如果说,陈寅恪那里“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还是一个广泛的概念的话,那么,在唐长孺这里就特定地被教条化了的唯物史观,或者说被苏联过滤了的“马克思主义”所指代。如何处理这个特定的外来理论与民族之本位的关系,是唐长孺那一代学者所必须面对的课题。

唐长孺们确实在努力学习唯物史观,他在1954年出版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跋语》里说:“在研究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企图解决历史上的根本问题,必须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在这一方面我特别惭愧,从解放到现在经过了五年的学习,然而一接触到问题的本质,面对着一大堆资料就常常会束手无策,不能作深入的追寻。”唐长孺这里流露的思想是很真实的。一方面,真诚地希望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并用之于学术研究;另外一方面又深切地觉得“学不到家”。因为唯物史观用之于具体学术研究,只能得其意而不能随便贴标签。唐长孺不会也不愿意削足适履,生搬硬套,所以,有时会感到茫然不知所措。这充分体现了唐长孺襟怀坦荡,虽然不甘落后于时代的潮流,但仍忠于自己的学术良知。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受到陈寅恪的赞赏,陈寅恪收到赠书后回信对唐长孺说:“今日奉到来示与大著。寅恪于时贤论史之文多不敢苟同,独颂尊著,辄为心折。”[2](p23)唐长孺虽然是“魏晋封建说”的支持者之一,在这方面的理论探讨并不多。他晚年的作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试图总结他关于中古历史的一些理论思考,提出了所谓“中国是一个亚洲型的国家,奴隶社会带有亚洲的特征,封建社会也带有亚洲型特征”[3](p18),也基本上只有结论而缺少论证。倒是他对魏晋隋唐史的具体探索,仍然娴熟地运用了实证研究方法,很少“以论带史”(“”期间一些“评法批儒”文章除外)。他的重要代表作如《魏晋南北朝史论丛》、《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唐书兵志笺正》、《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山居丛稿》、《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以及其他散见的论文等,都体现了微观入手、宏观着眼的学术境界。他在这些学术论著中显示的问题意识、研究思路、论证方法,都是对陈寅恪同时代学者所提倡的引西学人中学的研究理路的进一步发展。所以,陈寅恪用“心折”来表达对唐长孺学术贡献的赞赏。融新旧学问于一炉的实证研究,正是唐长孺获得中外学术界尊敬的一个重要原因。

于是,我们发现在唐长孺所处的时代,整个学术界都被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所笼罩,王国维、陈寅恪等倡导的学术传统被彻底边缘化了。于是,物极必反,这个时代最需要的乃是唐长孺所作的传统学问。这样的实证研究更具有“兴灭继绝”的价值。尽管唐长孺也在学习马列著作,探索所谓亚洲型社会的特征,但是,他的学术成就和受人尊敬的原因却不在这个方面。

最后谈胡如雷。

胡如雷的命运就不同了。胡如雷从年纪上看比唐长孺小十几岁,所受到的教育却完全不同。像胡如雷这样在北伐战争时出生,新中国成立时二十来岁的历史学者,他们大都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上下过很深的工夫,也确实被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力量所震撼。在全国上下学习苏联老大哥的年代里,他们接受了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和唯物史观,由于年富力强,所受影响也最大。

胡如雷的代表作是《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此外。唐史方面的著作有《李世民传》、《唐末农民战争》以及晚年由散篇论文结集而成的《隋唐五代社会经济史论稿》、《隋唐五代政治史论稿》等。胡如雷的论文选题反映了50年代以来中国史学界的热点问题,他积极参与了“五朵金花”中土地问题、农民战争问题的讨论。胡如雷超出他的同辈人的是,别人也许只是撰写了若干理论型论文,只有他花十余年时间独立撰写了一部功力深厚的《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专著。毋庸讳言,这部著作受到《资本论》等著作的影响和启发,作者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分析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关系、地租形态和地主经济等。我们也可以说,这是接着陈寅恪在继续做“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的尝试之一;也可以说它就是唐长孺引据郭沫若的话所说的那种能够把马克思主义“学到家”的理论著作;或者说是唐长孺“亚洲型社会”的理论化论证。难怪唐长孺等自叹学马列学不到家的老一辈学者对胡如雷等这一代新人的理论水平始终抱着激赏的态度。当然,胡如雷等对于唐长孺一辈学者的功底也是常怀羡慕之心。20世纪50—80年代的中国史学主要是这样两代人占据史坛的主角位置,他们彼此互补,彼此推赏!

今天,我们站在21世纪初叶,重新回顾20世纪的历史学发展,就很容易看出陈、唐、胡这三代史学家的学术演变轨迹。陈寅恪著作中的一些具体结论在今天也许已经难以服众,但是,他圆融无碍地引西学入中学,以文化史观解读中古历史奥秘的探索精神和方法却具有垂范意义。真所谓“先生之著作容或可商”,而先生之精神却“与三光而永光”(陈寅恪悼王国维语)。唐长孺自诩为陈寅恪的私淑弟子,用实证的研究业绩把陈寅恪等开创的以西学治中学的做法不漏痕迹地加以发扬光大,从而避免了陷于50年代风行的教条主义的泥淖。

至于胡如雷的贡献则要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尽管如今很少有人评价或者引用胡如雷的《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因为人们对于如何定义中国历史时期的社会形态有了分歧的看法。但是,胡如雷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的理论,并不是单纯地在追求经典作家理论的普适性,他在书中的处理方式实际上是在探索一个能够解释和说明中国历史发展独特道路的理论框架。不管这个框架是否合适,其中的许多理论探索(比如关于地主经济的一些分析)仍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尤其在今天,当我们呼吁寻求中国学术本土化道路的时候;我们不能不重视前辈学者所作的探索,其中,不仅包括陈寅恪和唐长孺,而且也包括胡如雷。因为胡如雷的研究其实也构成了中国史学本土化探索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我们今天评价陈、唐、胡等先贤学术论著及其贡献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4篇

     中唐固然没有李白、杜甫那样“集中地代表一个时代”的伟大诗人,但中唐文学的总体成就,绝不逊于盛唐。在诗学风格上,呈现“尚意“的总体特征。这对于文学自觉的魏晋“尚情”的诗学理式而言是一较大转变,由此,开启了宋代“尚理”的诗学特征。明代陆时雍云:“中唐人用意,好刻好苦,好异好详。”又云:“中唐诗近收敛,境敛而实,语敛而精。势大将收,物华反素。盛唐铺张已极,无复可加,中唐所以一反而之敛也……中唐反盛之风,攒意而取精,选言而取胜。所谓绮秀非珍,冰纨是贵,其致迥然异矣。然其病在雕刻太甚,元气不完。”①比之盛唐,像是人到中年,思考多了,风华少了。诗歌往往以意取胜,但元气不及盛唐挥洒自如、酣畅淋漓。这与动荡的时代环境、佛禅新变的氛围、以及文人自身的境遇都有很大关联。

政治因素无疑对中唐诗坛是最大影响因素。从“永贞革新”到“熙丰变法”,由中唐到宋代均以失败告终。永贞革新是以改革大历、贞元以来苟安姑息的弊政为目的而采取的有利于人民的政治活动,故,虽昙花一现,但留在士人们心灵上的希望却经久耐磨。永贞革新集团的要人如刘禹锡、柳宗元、吕温等人都是著名的文学家,尤其是刘、柳,他们早年热衷于政治活动,把文学看做余事,但永贞革新失败后,他们远贬荒州,并遇赦不得量移,政治上的失意使他们以毕生的精力从事文学创作,以求得政治生命的补偿。因此他们被贬折后的创作,完全是政治上绝望后的孤愤、哀鸣,也有激愤与抗争。他们的文学成就,是政治与文学互动的结果。柳宗元“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的诗风,与刘禹锡“诗多怨刺”的特点,无一不与他们“英雄失志”的身心境遇有关。政治的变化使得文学精神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永贞革新虽然失败,但留在文人心中的希望还在,因此元和文学就充满了革新精神,成为中唐文学中辉煌的一段。经历了甘露之变后,由于文人全身远祸的心态,整个晚唐文坛反应政治与社会的作品锐减,人们热衷于对细腻的内在感情的挖掘与玩味,表现个人情感的作品逐渐增多。形成了晚唐特殊的贾岛现象。

禅宗的发展到了中唐时期,发生了重要的变动。中唐之时,洪州禅一枝独秀,它所引领的随缘任运的生命哲学在当时的文士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其思想已经从“即心即佛”到“非心非佛”的“平常心是道”的境界。不需时刻想着清规戒律,而是将人性与佛性等同起来,这对于文人参禅风的大兴起到了直接的作用。再加上政治格局的动荡,文人命运的未知以及儒学的日渐式微,使得文人士大夫更易选择佛禅作为自己的精神依傍,以此寻求心灵的超越弥合不得志的迁折人生。白居易在《醉吟先生墓志铭》中写到:“外以儒行修其身,中以释教治其心,旁以山水风月歌诗琴酒乐其志。”②将洪州禅的精神与他素所信奉的老庄道家哲学融合为一,在自己的生命途程之中实践着这一新的禅风。可以说诗文中显现的这种禅风的驳杂也昭示出当时文人创作时广征博取、归于文学本体的发展趋势。文学在此,向其纵深处探寻出路。

再来具体分析“尚意”的诗学总特征。“唐诗、宋诗,亦非仅朝代之别,乃体格性分之殊。天下有两种人,斯分两种诗。唐诗多以风神情韵擅长,宋诗多以筋骨思理见胜。曰唐曰宋,特举大概而言,为称谓之便。非曰唐诗必出唐人,宋诗必出宋人也。”③就诗歌的美学理想而言,“四杰”、陈子昂、李白等初盛唐的诗人多追求一种宏阔劲健的美学风格,以抒写盛世豪情和个人激昂的人生理想。追求魏晋风骨。再从创作机制上看,魏晋到盛唐,更多的强调“感物而动”的即时抒写与表达。即:自然景色感动了诗人的情感,随即触发了诗人创作。而转入中唐,诗人们开始着意于内心的体悟和韵味的追求,理论也渐趋深微,精致玄远、以典丽、含蓄为特征。

以皎然的《诗式》为示例。皎然的诗论核心是“真于性情,尚于作用。”这是对唐诗和宋诗两种诗型的整合。将两极化的表达汇于沉思体味之后的抒写。这在中唐时期对文人创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诗人创作更多的对诗句的传意效果进行反复斟酌, 在物象的选择上,也更侧重于传递内心的一种思绪、积淀。似乎是在波澜壮阔的尽兴之余多了分闭目沉思的体味,读来更为厚重,沉潜。又如韩愈的《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二)》:“莫道官忙身老大,即无年少逐春心。凭君先到江头看,柳色如今深未深。”这首诗写早春。摄早春之魂,给予读者全境式审美体验。诗人用文学的斟酌之“笔”描摹出早春那种似有却无的色彩。这是将万千早春之物象加以提炼的结果。再如元稹“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离思五首·其四》)对于“沧海”、“巫山”的选择上,选取壮阔深沉的自然物象,以此表达自己对妻子的眷恋和热爱之深之切。

中唐“尚意”诗学中心论的转捩意义和对后世文学批评的影响是深远的。肇始于“中唐”的这种变化,使得文学的关注重心从盛世理想回归文学自身。削弱功利性的浮夸,增劲审美化的表达。放逐文学宏大气象的声势喧嚣,重构文学内部的结构、章法、意境和神韵。《百家唐诗序》中叶燮进一步从宏观的诗史演变角度指出:“贞元、元和之间,有韩愈、柳宗元、刘长卿、钱起、白居易、元稹辈出,群才竞起而变八代之盛,自是而诗之调、之格、之声、之情凿险出奇,无不以是为前后之关键矣。”叶燮不仅认为中唐诗苑群才竞出,极为昌盛,而且认为中唐是五、七言诗歌发展史上最关键性的转折时期。诗人创作不再是整体的、宏观的、感物而动、即兴而发,而是转向对意象的提炼、斟酌结合自身创作经验和个人经历的再创作,以此缝合自然景物和内心 历程的裂缝。诗学理论上,皎然的《诗式》力图矫正大历诗坛“复多变少”的衰颓局面,以实现诗学精神由“尚情”向“尚意”的过渡。增强了诗歌创作的审美内涵,对文学自身做了一次更为纵深的挖掘。广义上说,更为唐型诗向宋型诗的变革做了铺垫。开启了后世以禅论诗之先河。其后,苏轼、江西诗派均以此论调,直至严羽《沧浪诗话》“通禅喻诗”,以致明代论诗均沿此评鉴。其次,中唐诗歌不断追求“文外之旨”,将诗道极致立于语言文字之外,影响了后世司空图、严羽、王士祯等,追求“神韵”的诗学理念成为中国诗学史上重要的一支。④从创作论的角度而言,中唐之始对物象的选取,即“取镜”,更多的讲求诗人个人经历而生成的创作经验与创作行为的深思熟虑,精心酌取。更多的,是让文学进一步的向自身窥探,以寻求还原文学性的原貌,打捞文学之精髓。

参考文献:

[1] (明)陆时雍《诗镜总论》

[2] 《白居易集》卷71[M].顾学颉校点本,第四册,第1504页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5篇

五六十年代,程光裕、吴天颖、林瑞翰、傅举有、华山、曾仰丰、钱公博等一批学者继续进行着唐宋专卖制的研究。出版和刊布的主要论著:《中国盐政史》、《唐代盐和茶的专卖》、《宋代川茶之产销》、《从茶叶经济看宋代社会》、《宋代解盐的生产和运销制度》、《宋代盐榷》等。这一时期的研究仍偏重于专卖制度的内容,但也有学者开始注意专卖与社会经济关系的探讨。

经过十余年的停顿,80年代初,唐宋专卖制的研究又得以恢复,并逐步活跃。先后发表了贾大泉《宋代四川地区的茶业和茶政》(《历史研究》1980年第4期)、周祚绍《略谈宋代盐户的身份问题》(《山东大学文科论文集刊》1980年第2期)、郭正忠《北宋前期解盐的禁榷与通商》(《北京师院学报》1981年第2期)、张泽咸《汉唐时期的茶叶》(《文史》第十一辑)、鲍晓娜《茶税始年辨析》(《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裴汝诚、许沛藻《宋代买扑制度略论》(《中华文史论丛》1984年第1期)等主要论文,并出版了《中国的酒类专卖》及戴裔煊先生40年代完成的《宋代钞盐制度研究》,一些有关的论著也开始重视专卖制问题,使唐宋专卖制的研究不断走向深入。但唐宋专卖史研究取得巨大进步,并促使其真正进入一个新阶段的还是近十年(1986—1996)的成果。这十年中出版了《唐代盐政》(陈衍德、杨权著,三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宋代盐业经济史》(郭正忠著,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版)、《宋代酒的生产与征榷》(李华瑞著,河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北宋茶之生产与经营》(朱重圣著,〔台〕学生书局1985年版)、《四川茶业史》(贾大泉、陈一石著,巴蜀书社1989年4月版)等专著,漆侠著《宋代经济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1988年版)、汪圣铎著《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版)、张泽咸著《唐代工商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及《中国盐业史论丛》等书也较多地论述了专卖问题。先后发表的论文近百篇。取得成果的数量与质量、讨论问题的深度与广度都大大超越了以前的研究。因而对这十年的研究作一回顾与总结,对进一步推动唐宋专卖制的研究是十分有益和必要的。

一、近十年来唐五代专卖制的研究

1、唐代盐专卖研究

近十年的唐代盐专卖制的研究主要探讨了唐初的盐法、盐专卖法的产生及演变、专卖机构、专卖收入、专卖商、专卖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问题。关于唐初盐法,陈衍德认为,唐初创时不课盐税,但局部地区有盐监,边境一些地区有军屯,税盐之制至迟在武周初年已实行。井池盐始行税制时,海盐税尚未从农业税中分离,至迟到开元初,税盐遍行全国。唐初盐税有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等形式。[①]鲍晓娜认为唐初无盐税的局面持续到开元年间。[②]李锦绣对唐前期盐池管理、盐监的作用、盐课的用途等问题作了较详细的探讨。[③]

关于唐盐专卖实行的原因,陈衍德认为,专卖制是唐政府干预经济的必然要求,而直接原因是安史之乱后的财政危机促使政府开辟农业税以外的税源,实施一种地方难于插手的财政办法,从而盐专卖制应运而生。[④]齐涛除论述以上原因外,还认为均田制破坏后,传统的赋税政策失去了基础。[⑤]吉成名还指出唐代榷盐制继承了天宝九年来除陌钱的传统,并加以发展。[⑥]陈衍德认为,唐代税盐和榷盐主要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抑商已降居其次[⑦]。鲍晓娜的观点则相反,认为禁榷的目的首先在于抑商。[⑧]

唐代盐专卖制度的演变、兴衰仍是研究的重点。陈衍德在《试论唐代食盐专卖法的演变》中论述道:因海、池、井盐的生产特点、政府控制程度、专卖价格不尽一致,乾元元年分别实行民制官收官销、官制官销、民制官收官销等不同的专卖办法。刘晏改革后,海盐推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调整专卖机构,创立巡院制度,辅以常平盐,保障新盐法实施。池盐大历中始行刘晏新法,改为官制官收商运商销。东西两区的井盐也先后推行刘晏盐法。杨权也探讨了刘晏盐法的内容、实行原因及影响,并论述了刘晏死后唐代盐法的演变,认为德宗时盐法暂乱,顺宗宪宗略有整顿,但未能革除其弊,黄巢起义后榷盐法实际瓦解了。在论及刘晏盐法的影响时强调指出,在中国两千年盐政史上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官专卖到商专卖的变化,而刘晏创间接专卖法即为这一变化的枢纽。他还认为,由于海、池、井盐各有特点,至迟在贞元年间便实行划区运销,这一做法成为后代所行“引岸制”的起源,唐代已出现入纳折博法及作为交换媒介的有价信用文牒——便换(飞钱),具备了引钞盐制的基本特点,成为引钞盐制的刍形。[⑨]吴丽娱则认为,唐代飞钱用于折博的可能性很小,一般不作引钞使用,唐代折博与食盐的货币作用相关,未与飞钱相结合,唐的就场专卖也使折博法难以推广。到五代折博方式开始明确并成为专卖制中官商交易新形式,为宋代实行钞引制奠定了基础。[⑩]郭正忠认为折博法见于五代后唐,钞盐制见于宋庆历四年至六年(公元1044—1046年)[①①]。

还有不少学者对唐盐法中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门探讨。吴丽娱在《略论大中两池新法及对五代盐政之影响》(刊于《唐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中对大中两池新法的来源、内容及其对五代盐法的启发进行详论。陈丽菲、秦永洲、朱睿根等还专题论述了刘晏盐法。(分见于《华东师大学报》1987年第2期之《刘晏盐法中“官粜”、“亭户粜”考辨》、《山东师大学报》1994年第3期之《论刘晏的财政经济改革》、《浙江商业经济》1995年第2期之《唐代刘晏对食盐流通体制的改革》、《江西师大学报》1994年第2期之《试论刘晏的盐业管理思想》、《平准学刊》第三辑之《唐代的榷盐和刘晏的改革》等。)深化了盐专卖制的研究。

陈衍德在《唐代盐政》和《唐代专卖机构论略》(《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89年1月版)较系统地论述了盐专卖管理机构。中央管理机构,在榷盐之初,第五琦以盐铁使独掌大权。广德二年(764)出现东西分判,永泰元年(765)分掌格局成为定制,贞元八年盐铁度支分掌盐政制最终确立。盐铁、度支既是平行体制又有上下级关系。地方机构最初是在各地设分支,亦称盐铁使,冠以地名,负责一地盐事,由租庸使兼。第五琦于各地立监院,具体负责专卖管理。刘晏主持盐政后创立巡院制,在第五琦所设监院基础上置盐监。下设盐场,形成院、监、场三级管理机构。作者还论述了各自职能,指出,三者职能各有侧重又有交叉。王林善在《论唐代后期的榷盐与盐商》(《山西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中对榷盐机构及其职能作了论述。与陈不同的是,他认为巡院不管理推销官盐给商人的具体业务。他还特别指出度支系统与盐铁使系统管理有所不同,京西北所设度支巡院不理盐政,池盐不设巡院监场,而置榷盐使。陈丽菲在《唐代财政三司历史作用初探》中对盐铁、度支在推行专卖中的作用也有论述。

唐代榷盐收入,资料零碎,很难全面统计,但不少学者仍作了艰难的探讨。张泽咸在《唐代赋役史草》、《唐代工商业》中对盐利收入作了概略论述。陈衍德在《唐代盐政》和《唐代专卖收入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论之甚详。他对海盐在广德二年、永泰元年、大历十四年的收入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它们仅为东部地区盐利,并推算了全国盐利总数。对池盐若干年的盐利作了统计,认为,两池盐利以元和时最高,此前此后均稍低,这也大致反映了池盐的岁入升降情况,井盐收入无明确记载。从专卖收入看,盐是首屈一指的商品,大大超过酒茶等专卖品,曾一度占唐财政总入的一半,并在大历时超过赋税收入。

专卖商的研究也受到重视。王林善在《论唐代后期的榷盐与盐商》中论述道:第五琦榷盐排除了商人,刘晏盐法实行官商分利。盐商分有盐籍的盐商与私盐贩。有盐籍盐商投籍官府,贩销官盐。著籍盐商受到政府保护,享有特权,缴盐利、免差役。他们与政府有盐利之争又有共同利益。私贩则受到严禁,但因失业者多、盐价高、小商资薄不足入籍等原因,私贩仍甚。他强调了唐代专卖制与商分利的特点,指出把唐专卖制与汉专卖制一样视为抑商手段不妥当。陈衍德所持观点大致同于王林善,但对唐政府保障专卖商利益而又限制其获取高利的措施,商人与政府争夺盐利的手段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①②]

吉成名、齐涛、陈衍德等学者还对盐专卖与王朝兴衰、社会发展等关系做了研究。吉成名认为唐代盐法从征税到专卖以及专卖的兴废都与唐王朝盛衰相关。[①③]齐涛分析了专卖盐利对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影响,又指出了盐专卖对中央与地方政体的变革起了促进作用。[①④]陈衍德探讨了地方对盐利的争夺及宦官对盐政的干预。认为专卖制促使唐后期阶级矛盾激化,导致封建政府与人民的对立,反抗专卖剥削成为唐后期阶级斗争的新内容。

2、唐代茶和酒专卖的研究

茶酒专卖研究较盐薄弱,成果数量也少于盐专卖研究。八十年代初以鲍晓娜《茶税始年辨析》、张泽咸《汉唐时期的茶叶》论之较详。张泽咸在《唐代赋役史草》、《唐代工商业

》两书中又有论述。他认为税茶在建中时已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榷茶始于王涯,后榷茶税茶交互出现,且唐宋时榷与税之区分已不如汉严格讲究。茶商有正税商与私茶贩。私茶贩分一般商人和地主豪强茶商两类。鲍晓娜明确指出税茶始于建中三年。章秉纯认为税茶始于建中年间,但确切年代有待深考。[①⑤]凌大珽认为税茶始于建中元年而唐代税茶和榷茶很难截然划分,一般说税茶困难时才行榷茶,有时税榷并行。[①⑥]王洪军、陈衍德、贾大泉等皆持税茶始于建中三年说。王洪军将唐茶法分为两个阶段:(1)建中三年至元和十二年停茶税;(2)元和十五年复茶税至开成五年。而榷茶仅在王涯当政时实行半年。陈衍德认为太和九年唐政府变税茶为榷茶,并经历了一个全部专卖到局部专卖的过程,他还指出,唐“正税茶商”与著籍盐商相似,就是政府特许贩运专卖茶的专卖茶商。贾大泉也认为榷茶始于太和九年。他还对唐五代四川地区茶叶专卖做了深入研究。商岘的观点与上述又有所不同。他认为建中三年税茶不能算独立征茶税的开端。茶叶正式征收专税是贞元九年。榷茶始于太和九年王涯榷茶,不久复税制。武宗时又向榷茶转化,虽不是官造官卖,而行民制商销官收重税,并禁私贩,但实质已是专卖,是官商分利专卖的变通形式,从增税和禁私即可见。[①⑦]

张泽咸在《唐五代赋役史草》和《唐代工商业》中对唐代酒的专卖也有论述。他认为唐初曾有酒禁,并非如有的史籍所载“唐初无酒禁”。唐征酒税最早见于广德二年,从严格意义讲,建中三年才行榷酒。此前只有酒禁和酒税。唐榷酒有榷曲、征榷酒钱等多种形式。陈衍德则认为广德二年即已开始酒专卖,其最初形式是特许酒户专卖制,后又实行官酤、征榷酒钱、榷曲等三种形式,三种形式即有相互转换又有并存。他还探讨了茶、酒的专卖收入和专卖机构,认为,榷酒收入次于盐,而茶居末,酒茶合计不及盐利之半。盐酒茶的管理机构即有合一又有分离,即有直属三司,又有隶于州县,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严密系统。[①⑧]

3、五代专卖制研究

因资料的原因,五代专卖制研究不如唐代之盛,但成果仍然可观。张泽咸在《唐代赋役史草》中对五代盐政作了扼要论述,认为五代盐法是对唐盐法相沿未改,榷盐而外,自后唐另有表卖蚕盐制,实际上是变相人丁税。他认为五代实行了榷酒,尤以榷曲之风日盛,且设曲务。郑学檬认为后梁未实行统一榷盐制,观其未设盐铁使一职即可证明,但局部地区榷盐是存在的。后唐重建榷盐机构,苛严法禁,其盐法继承唐代而愈严。他认为蚕盐是官盐专卖的一种形式。后晋、后汉、后周盐法时紧时弛但都行榷制。五代盐税多元化,有蚕盐、屋税盐、随丝盐钱等,其盐税带有资产税的附加税性质。这与五代政治经济形势有关。[①⑨]穆祥桐则认为后梁虽无统一榷盐制度,但盐铁转运使一职已设置。他对后唐盐法作了深入分析,并认为蚕盐、食盐、随丝盐钱都是官卖的发展,后晋一度在太原府取消专卖,在州征五等盐税。认为屋税盐在后晋天福二年有人提出,但未实行,后汉后周开始行于城镇。他还对唐和五代盐法作了比较。[②⑩]郭正忠对五代蚕盐作了专门研究。认为蚕盐法制定于梁唐之交,是在当时盛行的预贷和赊购活动中出现的,是官府干预丝蚕业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榷卖,地域既包括城镇也包括农村。他还对蚕盐的榷征方式与手段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并辨析了日本学者对五代蚕盐的若干误解。[②①]吴丽娱也认为五代盐法基本沿用唐制,但五代盐专卖中商销已不占主要地位。官销以表配制与场务榷粜相结合。城乡盐政有较大区别。乡村以蚕食盐为主,城镇以场务榷粜,附以屋税盐或食盐。她还专门探讨了屋税盐问题,认为屋税盐起源最早可能始于朱梁之末,此后从未间断,至后周广顺三年十二月下令取消而中止。蚕盐首先面向农村,并不行于城镇。屋税盐是蚕盐的补充形式而行于农村。她还分析了屋税盐的行销特点及表制实行的根源。[②②]另有吴慧《五代盐政述略》(《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1期)也是五代盐政研究的重要论文。

对五代茶法作专门研究尚不多。凌大珽认为五代对一些政权在内部行茶专卖而对外则通商。[②③]商岘认为北方政权不产茶,茶法记载不详。南唐并行官收商销和官收官销,楚征税商销,后蜀行茶专卖。[②④]另《唐代赋役史草》、《唐代工商业》及王洪军《唐代茶叶产量、贸易、税茶和榷茶》对五代茶法也有略论。

二、近十年来宋代专卖制的研究

1、盐专卖的研究

近十年来,宋代盐专卖研究成果丰硕。尤以郭正忠的研究最为全面和系统。他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出版了《宋盐管窥》和《宋代盐业经济史》两书。后者集中地反映了他的研究成果,而且也可以说,该书基本上反映了九十年代以前,中外学术界对宋代盐业的研究状况(本文介绍他的观点也主要依据此书,后不另加注明)。郭正忠将宋代盐业分为生产和流通两大部分,流通体制中又分为收贮、运输和销售三个部分。在生产方面,他探讨了宋盐生产技术、生产体制及盐民的社会身份、组织管理、税役负担等问题。认为宋盐生产中至少曾出现过三种所有制形态和五种生产体制:即制盐资料的国家官有制、私有制和官民综合所有制;劳役制、盐民自煎制、盐场催煎制、租佃制和雇佣制。流通体制是其研究重点。认为宋盐收贮体制主要有三种:官府直接敛贮、官府购后仓贮、商人购贮,运输体制又有官运、官民联运、民运等,销售体制也有三种:官府榷卖、官府控制下的商民分销、商民自销。榷卖的形式有官府批发或零售、蚕盐和食盐赊卖、强制认购、纳盐钱。商民分销包括钞引盐、扑买盐、买卖盐场、合同盐场,尤以钞引盐最广。钞引盐具有间接专卖性质。而盐钞与盐引又有区别。他还对折博盐、钞引盐、扑买、合同场、蚕盐等运销办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了宋盐的“过剩”现象,指出“过剩”的是运销与生产不相适应的产物,还分别对东南海盐和解盐政策体制做了独立探讨。

漆侠在《宋代经济史》中也论述了宋盐榷法的演变沿革。并指出,宋盐销售体制除划分销区外,另划分了两类地区:禁榷区和通商区。他把买扑法和钞引盐制归属通商法(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也持此论)。认为宋代盐法屡次变革原因就在于钞盐法,它反映了封建国家同商人分占盐利中的复杂关系,盐法变更的直接原因是宋辽战争,解盐与青白盐的斗争也是盐法变更的因素。

食盐入中及与之相关的盐钞引是宋盐专卖中的重要问题。林文勋指出,食盐入中法在宋中叶以后取得主导地位、盐政也过渡到以间接专卖为主的时期,食盐入中法保证了封建国家财政收入,解决了官商瓜分盐利的矛盾,成为元明清盐法的主体。他认为,作为有价证券的盐钞出现了货币的趋向,除了用钞请盐的原始形态功能外,又具有了信用货币、便钱飞钱、称提货币等功能。盐钞对宋代信用、财政、金融均起到了积极作用。[②⑤]高聪明在《北宋盐钞与西北货币体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中探讨了盐钞在北宋西北货币体系中的作用,认为盐钞起到了“以钞权钱”的作用,弥补了大铁钱名不副实的缺陷,稳定了西北货币体系,成为陕西与内地经济联系的桥梁。哲宗时盐钞价格不合理变动,致使西北货币体现出现危机,徽宗时蔡京改革钞法,改变了盐钞性质,陕西货币体系更加混乱而至崩溃,可见盐钞实系西北货币制度之大局。姜锡东探讨了交引买卖市场及交引铺的情况,认为交引铺及交引市场出现于雍熙三年前后,其出现与西北入中的大规模展开直接相关。交引铺主要经营交引买卖、货币交易、从事作保活动等。交引铺的活动缓和了商人资金周转不灵问题,有利于弥补政府入中现钱不足。交引市场有京师市场和地方市场,政府通过设官买卖交引、市易法等手段干预交引市场的活动。[②⑥]

私盐是与榷盐相关的突出问题。漆侠认为封建国家用各种途径剥削食盐生产者和消费者,导致了私盐的产生。[②⑦]史继刚认为私盐是盐专卖制度的产物,盐专卖使官盐质劣价昂,定销界使官盐不能便民。封建剥削、商品经济发展、义利观念变化也是私盐盛行的原因。他还探讨了私盐的来源及私盐活动的影响。[②⑧]

郭正忠对各地盐利及全国盐利总入进行了列表统计,并计算了解盐在官卖和通商情况下的利润率。宋代盐利在国家岁收钱数中的比重不仅是渐增之势,而且以北宋后期和南宋前期为最多,其最高比率为44%,在当时的盐利中淮盐和解盐收益又占突出地位。宋盐收入在各个方面都发挥了重要效用。汪圣铎在《两宋财政史》中对宋代盐利也做了列表统计,并对所举数据作了分析说明。他指出,解池与淮浙盐产合计北宋时占全国80%,南宋时淮盐占全国70%。漆侠认为,盐利来源于生产者、运输者和消费者。官府通过榷盐制占据了大部分盐利。盐利在宋财政中地位不断上升,南宋更为重要。天禧末占13.2%、仁宗时占18.3%、绍兴末占54.2%、淳熙末占48.4%。他还分析了宋代盐价,认为收购价低,提价慢,售给商人的价格不高,说明政府同商人的伙伴关系及对生产者的剥削加剧。[②⑨]

郭正忠《论辽代盐体制的变化》(《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第6期)、吴慧《辽金元盐法考》(《盐业史研究》1988年第1期)对辽金的盐法作了专门研究。张秀平《略论宋代的榷盐与边防》(《浙江师大学报》1986年第2期)则论述了榷盐同边境用兵的关系。

2、茶专卖研究

宋代茶业研究较之盐研究略显薄弱,而在茶业研究中茶专卖的研究尤嫌不足,但还是有一批学者关注这一问题,并取得了不少成果。

宋代茶法复杂多变,茶法的考订是研究宋茶专卖的首要问题。漆侠考析了两宋茶法的变革,尤其详细地论述了宋初到嘉祐四年之间交引法、三说法、贴射法等茶法的兴废交替。他把宋复杂变幻的茶法分为两类:禁榷法与通商法,认为贴射法就是通商法,并指出宋茶法频繁变动的原因是国家、商人、园户争夺茶利的斗争。[③⑩]朱重圣也将宋茶法分为两类:官卖法与通商法。他认为“官卖法属直接经营,亦即专卖制度,又包括禁榷、入中、贴射、三说、三分与四分、见钱、长短引、合同场等;通商法属间接经营,准民自相贩易,仅征茶租与商税而已。”[③①]汪圣铎也认为见钱、贴射法是禁榷法,与朱略同,惟朱重圣把三说与三分相区别,汪则视其为一。汪圣铎还将宋茶法沿革分为三个阶段:北宋前期禁榷和以茶为入中抵偿物时期、嘉祐通商时期、崇宁年恢复禁榷行合同场法及南宋的茶引时期,并对各时期茶法进行了论述。[③②]商岘也论述了两宋各个时期的茶法内容及其特点。认为宋乾德二年开始对南方输入的茶叶实行专卖、次年专卖境内茶,太平兴国二年始完全实行专卖。雍熙入中开始后官商争利致使茶法迭变。他指出,贴射法等属间接专卖性质,与嘉祐通商法不同。蔡京所行卖引法则是商专卖,南宋继承之而略有不同,如食茶小引、兴榷场、外销等。[③③]

四川茶叶,宋前期通商,熙宁七年开始禁榷,且与茶马贸易密切相关。漆侠《宋代经济史》、商岘《一千年茶法与茶政》对川茶都有概述。贾大泉《四川茶业史》全面深入地探讨了川茶禁榷原因、榷茶机构、茶利收入、茶马贸易制的产生、贸易机构、贸易办法、意义等问题。冯永林在《宋代的茶马贸易》(《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2期)中论述了茶马贸易制度的创立、茶马司的矛盾、川茶搬运、茶马法演变及茶马比价等问题。杜文玉《宋代马政研究》(《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2期)也主要论述了茶马贸易。总体而言,各人关于川茶禁榷和茶马贸易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都认为川茶禁榷起于熙河用兵,榷茶收入解决了财政开支和军费需要,而茶马贸易在军事上保证战马需要,政治上保持同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友好和边境安宁,经济上促进各族生产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而在论述重点及川茶搬运方式、茶马机构创设时间,买马茶额等问题上观点又不尽一致。

汪圣铎对两宋茶利收入进行了深入探讨,详细稽考了东南及四川的榷茶收入并列表统计,认为宋代榷茶利率比盐低,卖与买价相较,一般为二至四倍。宋朝榷茶收入较多的北宋真、徽两朝约300万——500万贯,南宋前期虽曾达600万,但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少于真徽两朝,宋榷茶岁入约占宋财政岁入的1%—5%[③④]。商岘认为宋茶在嘉祐四年通商前(以嘉祐元年、二年、三年为例)总净利为1094000贯,通商后(以治二、三年为例)为1175000余。蔡京改法使茶利大增,十几年间(崇宁至政和六年)茶息年收由100余万贯增至400余万,最后达千万。[③⑤]《宋代经济史》、《四川茶业史》等也论述了宋榷茶收入问题。

李晓《宋代的茶叶市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分析了茶叶贸易状况,认为茶叶销售市场主要是以汴京为首的大中城镇,西北周边民族地区,茶叶流通的最大特点是长途贩运。茶叶市场具有多层次、梯进式、网络状特点,茶叶贸易带动了社会分工扩大和经济结构变化。方健《宋代的茶盐司考略》(《徐规教授从教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考察了茶盐司的起源、沿革、人员构成、职能等问题,提出了一些与前人不同的观点。《宋代经济史》、《四川茶业史》也论述了茶事机构问题。另《中国税茶简史》、《一千年茶法与茶政》、《金代的茶禁》(黄频英《农业考古·茶文化专号》第五辑)等探讨了辽金与宋的茶叶贸易及金朝茶法。

3、酒专卖研究

漆侠认为宋榷酤最早见于乾德二年,宋代酒制有三种形式:许民般酤、官榷和买扑制,而以官榷为主[③⑥]。杨师群认为宋榷酤始于太平兴国二年,榷制可分为榷曲区(四京)、榷酒禁地、禁外地区、不榷酒地区等四类。他还探讨了榷酒结构及买扑制。他认为榷酒机构由都曲院、都酒务、酒务、坊场等构成。南宋时各级军队、政府经营酒务,形成多系统榷酒结构,且官营酒业超过了民营。酒业买扑可分为三类:城镇酒务、曲务、坊场。买扑初有定额,后实行实封投状等形式。[③⑦]汪圣铎按经营方式将宋榷酒业分为三类:城镇官造卖酒、小城镇及乡村百姓买扑、官卖曲。他认为不禁榷之地仍有酒息酒税,而非纯粹的自由贸易。[③⑧]

李华润对宋代酒业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认为宋酒业的管理机构分四个系统:三司户部、盐司、州县镇寨、诸司三衙,并对各系统的职能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三司户部——监司——州县镇所形成的管理体系是宋代酒业管理的主干,南宋诸军兴办酒业,使酒业体制陷入混乱。他认为榷酒区与榷曲区有严格划分,南宋除绍兴时杭州一度榷曲外不再榷曲,宋特许酒户有两类:用官曲酿酒酤买和纳课获取酿卖权,万户酒有不榷不禁不税放任自由、均摊榷酒钱、税酒等三种形式,酒的销售以酒楼酒店为主、拍户分销也是重要形式。他还对卖扑制的本质,买扑者、酒户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隔槽法是买扑制的变通形式等诸多新的观点。[③⑨]

关于酒课收入,漆侠认为,宋酒课对财政有重大影响。他统计了北宋若干年的酒课及其在总税入中的比例:至道二年占20.4%、景德中16.1%、天禧末36%、庆历中44%、皇祐中38%、熙宁十年44%、治平中29%,南宋时比北宋更有增加。他指出,就酒课收入而言,不论城市、经济发展地区,还是边远地区都有增长。[④⑩]汪圣铎对宋代酒课收入和榷酒添价进行了列表统计。他认为榷酒收入宋初不多,真宗时达到最高水平,政府用提价等手段增加酒课,并使酒利控制权不断上移。南宋榷酒系统繁多、收入分配复杂,酒课也难以统计。[④①]杨师群认为酒课主要来自各级榷酒机构的收入,官营酒库收入占主导,其次是民营酒店课税的曲引钱。宋政府立定岁额、制定赏格,并采取提价、抑配等手段促进和保证酒课征收。他认为酒课总体而言次于盐而高于茶。至道末占缗钱收入的1/12,天禧年间占1/3和1/2,北宋中一直保持这一水平,南宋也不低于北宋。[④②]李华润考察了宋代酒价等问题,认为宋初酒价低廉,为增酒利,庆历二年开始提价,北宋共有六次提价,但浮动不大,南宋上涨较快。酒价与粮价变动趋势是一致的,而涨幅小于粮价,经营酒的本息比例从30∶70到70∶30不等。酒价是官府、买扑者、酒户瓜分酒利的杠杆。宋政府征收酒课的办法除赏格、提价外还有添酒钱,设法卖酒、别求课利等手段。[④③]

还须指出的是漆侠《宋代经济史》、汪圣铎《两宋财政史》对宋代矾、香、醋等的专卖也作了概述,但更深入的研究还待来日。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到,国内近十年来唐宋专卖史的研究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并出版了数部专著,不论在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上,还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较以前有了很大进步。近十年来在许多问题上形成了定论,对尚未取得一致观点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是在以前的基础上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如专卖商人、专卖品市场、专卖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关系等,可以说近十年的努力使唐宋专卖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但近十年来的研究也存在有待发展的方面。一是研究中的不平衡,不仅茶盐酒等大宗专卖品与香矾等小宗专卖品研究不平衡,大宗专卖品研究之间也有强弱;二是宏观研究较少;三是专卖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关系的研究有待深入。总之,这十年的研究继往开来,为推动唐宋专卖史研究更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

① ④ ⑦ ⑨ 陈衍德、杨权:《唐代盐政》(三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

② ⑧ 鲍晓娜:《从唐代盐法的沿革论禁榷制度的发展规律》(《中国盐业史论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又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2期。)

③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⑤ ①④ 齐涛:《论唐代榷盐制度》(《山东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

⑥ ①③ 吉成名:《论唐代盐业政策与王朝的兴衰》(《河北学刊》1996年第3期)。

⑩ 吴丽娱:《食盐的货币作用与折博制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①① 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7月版)。

①② 陈衍德:《试论唐政府与专卖商的关系》(《学术月刊》1988年第6期)。

①⑤ 章秉纯:《唐代茶税考述》(《云南师大学报》1996年第2期)。

①⑥ ②③ 《中国茶税简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86年版)。

①⑦ 以上分别见:王洪军:《唐代的茶叶产生、贸易、税茶与榷茶》(《齐鲁学刊》1989年第2期)、陈衍德:《唐代茶法略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贾大泉:《历代茶法制度概述》(《河北学刊》1991年第1期)、《唐和五代时期四川的茶叶》(《天府新论》1987年第4期)、《四川茶业史》、商岘《一千年茶法与茶政》(《平准学刊》第三辑下册)。

①⑧ 陈衍德:《唐代的酒类专卖》(《中国社会经济史》1986年第1期)。

①⑨ 郑学檬:《五代盐法钩沉》(《中国盐业史论丛》,又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1期)。

②⑩ 穆祥桐:《五代盐政及其与唐代盐政之比较》(《平准学刊》第四辑下册)。

②① 郭正忠:《五代蚕盐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②② 吴丽娱:《略论大中两池盐法及对五代盐政之影响》、《五代的屋税盐》(《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93年4月版)。

②④ ③③ ③⑤ 商岘:《一千年茶法与茶政》(《平准学刊》第三辑下册)。

②⑤ 林文勋:《宋代盐钞功能试探》(《中州学刊》1995年第2期)。

②⑥ 姜锡东:《宋代新兴商人资本交引铺的经营活动及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宋代交引市场的形成、分布和政府的干预》(《中州学刊》1988年第4期)。

②⑦ ②⑨ ③⑩ ③⑥ ④⑩ 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

②⑧ 史继刚:《浅谈宋代私盐盛行的原因及其影响》(《西南师大学报》1989年第3期)、《宋代和盐的来源及其运销方式》(《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

③① 朱重臣:《北宋茶之生产与经营》。

③② ③④ ③⑧ ④① 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版)。

③⑦ 杨师群:《两宋榷酒结构模式之演变》(《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3期)、《宋代榷酒中的买朴经营》(《学术月刊》1988年第11期)、《宋代的官营酒务》(《中州学刊》1992年第4期)。

③⑨ 李华润:《宋代酒的生产与征榷》、《宋代榷曲、特许酒户和万户酒制度简论》、《论宋代酒业产销的管理体制》、《宋代酒的销售简论》(分见《河北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1993年第3期、1994年第3期)。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6篇

论文摘要:孟綮《本事诗》言杜诗“当时号为诗史”,对“当时”意向的探讨可为诗史内涵的明确提供诸多线索。本文对唐朝杜甫同时或略后诗人对其诗的评价和孟綮前后的杜诗接受作详细论述,推论出“当时”的意向为:元白新乐府诸人对杜诗诗学特征的开掘;在杂录中杜诗多被认作真实的史料加以利用,杜诗诗史的价值得到发挥。由此,当时人(晚唐)称杜诗为诗史。

唐称杜诗为诗史仅孟綮一文。他的《本事诗·高逸第三》述李白本事,言“杜所赠二十韵,备述其事。读其文,尽得其故迹”,已多少透漏了“号为诗史”的含义:杜诗纪实。其后云:“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杜甫将当时自我行程所见所感(包括当时的社会、自然以及自我和当时人的生活)都详实地记录在诗里,接受者可以在杜诗中看到许多当时具体真实的社会自然人生,如同史家记史一般,故称杜诗为诗史,可见史与诗的联系发生在纪实的层面上。孟綮将诗人本事按类分别,一著其事。“故当时号为诗史”,知杜诗诗史称号非由他发明,盖为当时普遍流传或孟綮概括之认识,统言之,诗史称号反映着当时杜诗接受的一个侧面。

孟綮的《本事诗》为第一部言诗歌本事的专著,可以说是“纪事”体著作的直接源头。野史杂著、笔记小说,作者有感于时风,常常谈文论艺,或记或议,或今或古,虽是东鳞西爪,甚至语涉怪诞,却不同程度地留下了珍贵的时代掠影。《诗话》云:“唐人诗话,初本论诗。自孟綮《本事诗》出(原注:亦本《诗小序》),乃使人知国史叙诗之意,而好事者踵而广之,则诗话而通于史部之传记矣。”按《本事诗》里的“本事”一语源于《汉书·艺文志》:“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左传》被视为叙录《春秋》本事的传记。孟綮叙“历代缘情感事之诗”(《郡斋读书志》总集类)的本事,与国史叙《诗》之意相合,也与左丘明“论本事而作传”如出一辙。其存在本身就有了史的含义。孟綮生卒年不详。但知其在唐文宗开成年间(836—840)曾任职梧州,又于晚唐僖宗乾符二年(875)登进士第。其《本事诗》一卷写成于僖宗光启二年(886)。内容分为情感、事感、高逸、怨愤、征异、征咎、嘲戏七类。《本事诗序》不采《诗大序》的提法,说:“诗者,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故怨思悲愁,常多感概;抒怀佳作,讽刺雅言,著于群书,虽盈厨溢阁,其间触事兴咏,尤所钟情。”其倡导诗缘情的观点是很明显的。由此推之,他记诗本事基本是为了让接受者知晓诗人作诗时的处境和心境,以此明晰诗之确实旨趣。可见,孟綮记载杜诗诗史说完全是出于公论。

我们先就与杜甫同时并与杜甫有赠诗的人来观察。与杜甫有交游并有赠诗者可考者主要有李白、高适、严武、任华、韦迢、郭受。他们大多对杜甫赞颂有加,如任华《杂言寄杜拾遗》称杜诗“势攫虎豹,气腾蛟螭。沧海无风似鼓荡,华岳平地欲奔驰。曹刘俯仰惨大敌,沈谢逡巡称小儿。昔在帝城中,盛名君一个”;衡阳判宫郭受《寄杜员外》一诗对杜诗在当时的流传作出了描述,诗云:“新诗海内流传久,旧德朝中届望劳”;韶州牧韦迢与杜甫的酬答诗《潭洲留别杜员外院长》,对杜甫诗名便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云:“大名诗独步,小郡海西偏”。由上可知,杜甫在生时已有诗名,其诗在世间流传,被多数人接受。然而,除了怪诞者任华所言具体论述到杜诗的特色,认为气势雄阔外,他人只论及杜甫有诗才,未及杜诗的具体特征,可推知接受者对杜诗的理解接受还只停留于一般品赏的层面上,并未认识到杜诗在当时的独特价值和地位。

唐诗传播有一特殊现象,就是唐人已经开始自选唐诗,并有明确的选诗标准。今可见者凡十种,《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在《御选唐诗》中对这些选本的诗选取向作了大概叙述,云:“诗至唐,无体不备,亦无派不有。撰录总集者,或得其性情之所近,或因乎风气之所趋,随所撰录,无不可各成一家。故元结尚古淡,《箧中集》所录皆古淡;令狐楚尚富瞻,《御览诗》所录皆富瞻;盖求诗于唐,如求材于山海,随取皆给。而所取之当否,则如影随形。各肖其人之学识。”此言极是。他们选诗时间多在杜甫生时或逝世后不久,及晚唐《唐诗类选》、韦庄的《又玄集》才载有为数不多的几首杜诗,几种重要的选本都不选杜诗,让人疑惑,遂引起众人道说。大致说来原因多在杜诗的风格上。如清人纪昀对《才调集》不选杜诗,分析云:“自序称观李杜集,元白诗,而集中无杜诗。冯舒评此集,谓崇重老杜,不欲芟择。然实以杜诗高古,与其书体例不同,故不采录。”(《四库全书总目题要》卷一八六)。在这些选本中,韦庄的《又玄集》选录杜诗共7首:《西郊》、《春望》、《禹庙》、《山寺》、《遣兴》、《送韩十四东归觐省》、《南邻》。并将7首诗置于此集之首,可见对杜诗的重视。韦庄选诗之旨是“但掇其清词丽句”,所选7首都是杜诗中的名篇,也基本体现了这个主张。唐代已散佚选本中,可以考知选人杜诗的只有顾陶《唐诗类选》一书。该书成于唐宣宗大中十年(856),比成书于光化三年(900)的《又玄集》早40馀年。这是第一部尊杜选本。该书序现在保存在《文苑英华》卷七一四中,其云:“国朝以来,人多反古,德泽广被,诗之作者继出,则有杜李迥生于时,群才莫得而问。”所选杜诗,达三十首之多,胡可先在《唐五代人书中所见杜甫诗辑目》川及《(唐诗类选)选杜诗发微》中已作详考,可参看,此不赘述。此外,唐人选唐诗中,韦毂《才调集》虽未选杜诗,但其序说:“暇日因阅李杜集、元白诗,其间天海混茫,风流挺特,遂采摭奥妙,并诸贤达章句,不可备录。”则其不选杜诗,并非有意排斥。从众选本来看,杜诗除《唐诗类选》标举杜诗继风雅的特征外,其特征和价值没有被深入而准确地理解和接受。由此可见:一、杜诗与当时主流风尚不合,不被世人重视;二、杜诗不可能依靠唐选本得以广泛流传。杜诗诗史称号也就不可能出自上层,在唐代不可能是主流。

唐代绝大多数诗选家受时代与自身审美趣味的影响,没有人选杜诗。在此同时,从中唐开始,少数诗论家却在杜诗中找到了许多值得称扬的地方。王昌龄称“王维诗天子,杜甫诗宰相。”把杜甫看作是仅次于王维的大家。其后,古文运动的首倡者韩愈在诗学上多次并称李杜,借李扬杜,《调张籍》言:“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伊我生其后,举头遥相望。”《醉留东野》言:“昔年因读李白、杜甫诗,长恨二人不相从。”然从称赞杜甫和杜诗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他还没有更多关注杜诗具体的特征,多借李杜来批驳当时不良诗风,也可见杜诗在当时的接受现状。大致与韩愈等同时,元稹、白居易掀起了“以乐府——特别是新题乐府的形式,来反映社会问题,针砭政治弊端,以期达到实际的社会效果”的新乐府运动。他们创作出大量新题乐府诗,并提出诗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白居易《新乐府序》)的纲领,因此选择了符合他作主旨的杜诗,遂对杜诗作了较深入的阐释。这场运动的创作和论诗纲领——白居易《与元九书》云:“洎周衰秦兴,采诗官废,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乃至于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于时六义始刷矣。”在他看来,诗的传统是源于采诗,因采得的诗为民间自由发抒的真实言论,故上观此诗可以知晓民情,过可改之,无则加勉,下可用诗的形式抒写真实性情,只有能起到真实的资鉴功能的诗才具有宣扬六义的功能,也就是说,能宣导六义的诗才能是好诗。由此观点他对诗作从古评至唐,云:“唐兴二百年,其间诗人不可胜数。……又诗之豪者,世称李、杜。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杜诗最多,可传者千首.至于贯串今古,鼠缕格律,尽工尽善,又过于李。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史》、《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杜尚如此,况不逮杜者乎!”白居易虽说有将诗视为政治的工具之嫌,但提倡诗宣六义绝不会是错误。尤应指出的是,他第一次将杜诗的特征归结到中国诗学传统的风雅比兴上,并且认为唐以来杜诗在这方面最多,不仅把杜诗放到了正统诗学馀脉的范畴中,而且将其标举为唐诗第一,这就为杜诗以后在中国诗学中地位的确立创造了必备的条件。从与杜同时诗人的赞颂到韩愈、自居易,可以明显看出接受者对杜诗接受的逐渐具体和深入。而白氏的认识也基本成为唐朝对杜诗诗学特征的具体认识。对杜诗这方面的认识,顾陶前文已述,再如李商隐称“推李杜则怨刺居多”(《献侍郎巨鹿公启》《全唐文》卷七七八);晚唐黄滔认为“且诗本于国风王泽,将以刺上化下,苟不如是,曷诗人乎”,继而认为“大唐前有李杜,后有元白”(《答陈番隐论诗书》《全唐文》卷八二三)。

同时的元稹,对杜诗了之更甚,在《叙诗寄乐天书》云:“又久之,得杜甫诗数百首,爱其浩荡津涯,处处臻到,始病沈宋之不存寄兴,而讶子昂之未下旁备矣。”他在艺术上对杜诗推崇备至,《唐杜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言:“予读诗至杜子美而知大小之有所总萃焉。……至于子美,盖所谓上薄风、骚,下该沈、宋,古傍苏、李,气夺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矣。……则诗人以来,未有如子美者。”他并没有将杜诗的特征归结到什么具体的方面,而直接将杜诗推向了诗学的极至,发后学者“集大成”说先声。后因《旧唐书》在《杜甫传》中全文转载,元稹此论遂于后世成为公论。他在《乐府古题序》又论及杜诗时具体论述了杜诗的特征,言:“近代唯诗人杜甫《悲陈陶》、《哀江头》、《兵车》、《丽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无复倚旁。”先就新题乐府来论,元稹在《乐府古题序》中对乐府源流叙述完备,语至杜甫则言其乐府“即事名篇,无复倚傍”,其后的论述可看作是对新题乐府的解释:虽用古题,全无古义;颇同古义,全创新词;不拟复古题(“予少时与友人乐天、李公垂辈,谓是为当,遂不复拟赋古题”)。所谓新乐府,即或新义,或新词,或新题(当然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乐府,仅就元稹而论此也不能代表全部。据其所称杜诗“即事名篇,无复倚旁”,其说体现个“新”字)。白居易对其说得更为具体,更为严格。其《新乐府序》云:“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篇无定句,句无定字”,要求新体;“首句标其目”,要求新题;“系于意”“卒章显其志”,要求新意;然其笔法宗旨不变,诗三百之义,辞质,言直,事实。若将二者所论综合来看,新乐府须直言纪实,直抒情志,彰显大义,其“实”就是当时眼前民众生活和社会状况。元稹从所倡新乐府的视野来标举杜诗,很显然是在完全肯定杜诗所具有的以上所论新乐府特征。其对诗创作“实”和“直纪当时事”的要求显然已于史发生了诸多的理论重合。

然而,即使如此,以上所论毕竟没有导出一个杜诗诗史称号,因为他们对杜诗的论着点毕竟完全根源于传统的诗学:风雅比兴。也因为杜诗的风雅比兴才使得杜甫在唐世没有被当时名士推崇。白居易对唐诗崩坏现象痛心疾首,无须再述。与其同时的李肇,在所著《唐国史补》中称:“元和已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自居易,学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大抵天宝之风尚党,大历之风尚浮,贞元之风尚荡,元和之风尚怪也。”而此诗道崩坏的现象并不应他们的感叹而改变。李行修在元和三年(808)《请置诗学博士书》中所述的最中心的原因便是“臣伏思之,以为诗教未隆于时,风雅未洽于下”(《唐文卷》六九五);五代张洎对此论述更甚,言:“自李杜后,风雅道丧”(《司业诗集序》《全唐文》卷八七二)。五代王赞认为“风雅不主于今之诗,而其流涉赋”,“唐兴,其音复振,……杜甫雄鸣于至德、大历间,而诗人或不尚之。呜呼!子美之诗,可谓无声无臭者矣”(《玄英先生诗集序》《全唐文》卷八六五)。王赞的感叹更说明了唐当时的诗学接受实际。由此可见,杜甫陨后,唐朝诗风不以继风雅为务,杜诗接受多集中于风雅乐府,不被当时人推崇并深人接受,便无须赘言了。

杜诗并不为多数人的不尚而消逝,其风雅比兴和纪时事的新乐府毕竟使其得到接受和流传。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想,由于元稹和白居易从新乐府出发将杜诗艺术特征的讨论集中于这些诗史名篇上,自然可使接受者对这些诗所包蕴的当时历史信息全然揭示出来,又元稹所谓“即事名篇”,强调出杜诗以时事为据,遂成吟咏,时事必然成为这些诗接受的一个重心。后世接受者对杜诗的认同和对史的体验很容易使他们对杜诗的接受发生在诗与史之间,“以意逆志”可见诗(诗学传统),“知人论世”可见史(史学意识)。这样诗史说也就呼之欲出了。

然而,孟綮《本事诗》载杜诗为诗史,其直接源头应在笔记小说中。李肇著《国史补》,把沈既济的《枕中记》、《庄子》中的寓言、韩愈的《毛颖传》等等,均视之为“史”,盛赞这些作者为“良史之才”。自居易在评韩愈诗文时,也说他有“班马之风”。显然唐人也有把“历史”当作一把尺子衡量文学作品的。唐五代的杂史、笔记小说如《唐国史补》、《唐阙史》、《唐摭言》、《因话录》、《隋唐嘉话》、《朝野佥载》等记载了一些诗人的行踪事迹、创作的轶闻趣事。这些野史笔记所记虽不及正史系统、全面,但在揭示时代特点和社会风貌方面,因少有拘谨、言简意赅而具有独特的价值。其中多有对杜诗记载。创成于大中九年(855)郑处诲《明皇杂录》,其中涉及杜诗五条。该书卷下记李龟年本事时谈及杜甫对其所赠之诗:

唐开元中,乐工李龟年、彭年、鹤年兄弟三人皆有才学盛名。彭年善舞,鹤年龟年能歌……其后龟年流落江南,每遇良辰胜赏,为人歌数阕,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即杜甫尝赠诗所谓‘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值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其书补遗记杜甫弃世前本事引《赠聂耒阳》诗为证:杜甫后漂寓湘潭间,旅于衡州耒阳县,颇为令长所厌。甫投诗于宰,宰遂置牛炙白酒以遗。甫饮过多,一夕而卒。集中犹有《赠聂耒阳》诗也。

叙皇室勤政楼斗鸡一事引杜诗“斗鸡初赐锦,舞马既登床”为证;叙公孙大娘本事时引杜诗《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为证;写天宝中兴庆池引杜诗“龙喜出平池”描其原来形貌。在这些引用中,杜诗被或用来证时人本事,或用来证历史事件,或用来证历史名物,可以明见他此时已将杜诗“作历史看把作历史用”了,杜诗已经成为当时历史的一种有效文献。其后这种杜诗接受形式在杂录中被普遍采用。康骈在乾宁二年(895)作《剧谈录》,卷下叙写玄元观风貌时引杜南谒此庙题诗证之有画。范摅《云溪友议》叙写郑广虔事迹李龟年事迹各引杜甫赠诗为证。《唐摭言》(917)是“书述有唐一代贡举之制特详,多史志所未及。其一切杂事,亦足以觇名场之风气验士习之淳浇。法戒兼陈,可为永鉴。不似他家杂录但记异闻已也”(《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四十p1186),在《师友》、《知己》、《轻佻》、《酒失》条各载的杜甫与他人事迹,多引杜诗作出说明。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7篇

【关键词】魏征 事迹 史料

1 两种最原史始的资料

魏征作为贞观贤相,唐代关于他的生平事迹之史料应该是极为丰富的。首先应该指出,关于魏征生平事迹特别是其谏事的最原始资料包括两种,即魏征自撰之书和唐代实录、国史中的相关记载。

1.1魏征自撰之书

《旧唐书》卷71《魏征传》有云:太宗新即位,励精政道,数引征入卧内,访以得失。征雅有经国之才,性又抗直,无所屈挠,太宗与之言,未尝不欣然纳受。征亦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无不言。太宗尝劳之曰:“卿所陈谏,前后二百余事,非卿至诚奉国,何能若是?”……太宗始疑征阿党,征又自录前后谏诤言辞往复,以示史官起居郎褚遂良,太宗知之,愈不悦。

可见魏征谏诤之事确实很多,仅太宗即位之初,就已多达二百余事,其一生进谏,更不知凡几。他还曾经亲自将其“谏诤言辞”录为一书,这应该是一部收录谏疏原文的书籍。后人所编《魏公故事》,当近于今本谏录,仅择其主要内容,字数尚多达“凡数十万言”,如果这部书是收录其所有谏疏,卷数应该很多。但两《唐志》所著录的魏征《谏事》仅有五卷,如果这就是史传所说之书,应该是选编重要谏疏而成,而不会是所有谏疏的汇编。

1.2唐代实录、国史中的相关记载。

唐代设立史馆,负责纂修实录、国史,这是唐代最重要的本朝史书。《新唐书?艺文志》正史类著录的国史有“《武徳贞观两朝史》八十卷,长孙无忌、令狐徳棻、顾胤等撰。吴兢《唐书》一百卷,又一百三十卷,兢、韦述、柳芳、令狐峘、于休烈等撰。《国史》一百六卷,又一百一十三卷。”起居注类著录的唐高祖、太宗实录有“《高祖实录》二十卷,敬播撰,房玄龄监修,许敬宗删改。《今上实录》二十卷,敬播、顾胤撰,房玄龄监修。长孙无忌《贞观实录》四十卷。”据刘知几《史通》卷一二《古今正史》篇的记载,还有许敬宗在八十卷本基础上增加二十卷的百卷本国史,武周长寿中牛凤及重新编撰的记事起于武德、终于弘道的《唐书》一百一十卷。诸书在唐代流传之久暂广狭不同,有些甚至只是根据一些传材料著录的,根本就没有通行过。如所谓吴兢《唐书》一百卷,实出误解。《旧唐书》卷九八《李元纮传》说:“先是,左庶子吴兢旧任史官,撰《唐书》一百卷、《唐春秋》三十卷,其书未成,以丁忧罢职。至是,上疏请终其功。”《新唐书?艺文志》即据此著录。其实吴兢《国史》在编撰过程中,监修国史萧嵩曾奏取六十五卷,死后其子又进八十余卷,应该都不是定本。韦述曾说:吴兢“别撰《唐书》一百一十卷,下至开元之初”。很可能正是韦述将这两次取进的吴兢《国史》合在一起分为一百一十卷,又在此基础上续撰三卷,成为《国史》一百一十三卷。《旧唐书》卷一二《韦述传》说:“国史自令狐德棻至于吴兢,虽累有修撰,竟未成一家之言。至述始定类例,补遗续阙,勒成《国史》一百一十三卷,并《史例》一卷。”安史之乱平定以后,韦述将其献于朝,后经柳芳等人先后增补,成为一百三十卷的《国史》定本。

唐代实录、国史中记载许多魏征事迹,不仅是就魏征在唐史中的地位和实录、国史在唐代史书中的地位所作的简单推断,也可以从两个具体事例得到证明。一是吴兢所撰《贞观政要》亦多载魏征事迹言论,而这部书主要即据实录、国史摘编而成,陈寅恪先生甚至说“《贞观政要》即《(太宗)实录》之分类节要本”。二是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中引用《实录》,不少条目都涉及魏征,特别是有几条与《魏文贞公故事》同时引用,更说明二者的记载有同有异。

唐代实录、国史的编纂,始于唐太宗时期。高宗以后,不但国史经过多次改编,《高祖实录》、《太宗实录》也经过许敬宗等人篡改,但关于高祖、太宗时期的史事,大体可以视为太宗、高宗初年的记载。因此,其中记载魏征事迹言论的部分,比魏征自撰之书略晚,却比后人相关著作要早,后人著作应该参考过实录、国史。

2 对《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的几种魏征传记史料略作介绍

魏征自传之书在《旧唐书·经籍志》中有所记载,即子部杂家的《谏事》五卷,题魏征撰。此外专门记载魏征事迹的书籍在《新唐书·艺文志》中则著录了六部之多,即史部故事类有敬播《文贞公传事》四卷、刘袆之《文贞公故事》六卷、张大业《魏文贞故事》八卷,史部杂传记类有王方庆《魏文贞故书》十卷、王方庆《文贞公事录》一卷,子部儒家类有《魏征谏事》五卷。而现今传世的王方庆《魏郑公谏录》五卷北宋时的两种目录中并不见记载。笔者对《新唐志》所载几部书籍作简要介绍。

2.1敬播《文贞公传事》四卷

《旧唐书》卷一八九上《敬播传》说:“敬播,蒲州河东人也。贞观初,举进士。俄有诏诣秘书内省佐颜师古、孔颖达修《隋史》,寻授太子校书。史成,迁著作郎,兼修国史。与给事中许敬宗撰《高祖》、《太宗实录》,自创业至于贞观十四年,凡四十卷。”敬播是唐太宗时期参预编纂实录、国史的主要史臣之一,应该是在修史过程中,接触到大量关于魏征生平的史料,就同时编撰了此书。这部书仅见于《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宋代以后除郑樵《通志·艺文略》据以转录外,其他公私藏书目录都没有著录,可能早在唐五代时期就已经失传。从书名中“传事”来看,应该是一部以记事为主的传记性史书,只因多涉朝章典故,而被著录在故事类。

2.2刘祎之《文贞公故事》六卷

《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说:“刘祎之,字希美,常州晋陵人……直昭文馆。俄迁右史、弘文馆直学士。上元中,与元万顷等偕召入禁中,论次新书凡千余篇。高宗又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权,时谓‘北门学士’……除中书舍人……俄拜相王府司马,检校中书侍郎……后既立王为帝,以其参奉大议,愈亲之,擢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垂拱中……赐死于家,年五十七。”刘祎之在睿宗初次即位时,当过很短时间的宰相,后被武则天所杀。他编撰《文贞公故事》六卷,应该是上元(674—675)年间,在“论次新书千余篇”之内。所谓“论次新书”,就此书而言,很可能是指在敬播五卷书的基础上,又从改编之实录、国史及民间杂书中采摭材料,增加一卷,而成为魏征传记新书。那么自然刘书一出,敬播原书很快就亡佚了。这部书除《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外,还见于其他书目著录。《崇文总目》传记类载:“《文正公故事》三卷,刘祎之撰。”《宋史·艺文志》传记类载:“《魏玄成故事》三卷。”文贞公是魏征的谥号,宋代讳“贞”字,改为“文正公”,又或以其字称为“魏玄成”。三卷本很可能已是残本,《崇文总目》为藏书目录,著录实有卷数,《新唐志》为史志目录,仍著录其全书卷数。《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著录唐代传入日本的古书,其旧事家著录《魏文贞故事》六卷,虽然没有题撰人,但卷数相合,应该也是刘祎之此书。

2.3张大业《魏文贞故事》八卷

这部书《新唐志》故事类著录在刘祎之书下,《通志·艺文略》转录,其他公私藏书目录不载,应该也早已失传。张大业的时代和生平都没有记载,应该略晚于刘祎之。武则天、唐玄宗时有张大素、张大安兄弟,著名于时,张大业或即其同族兄弟。

2.4王方庆《文贞公事录》一卷

王方庆,雍州咸阳人。年十六,起家越王府参军。永淳中,累迁太仆少卿。则天临朝,拜广州都督,境内清肃。证圣元年,召拜洛州长史。万岁登封元年,迁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俄转凤阁侍郎,依旧知政事。后以老疾,授麟台监修国史。寻兼检校太子左庶子,进石泉公。长安二年(703)卒。《文贞公事录》见于《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崇文总目》史部传记类。又《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著录“王庆方撰《魏征传》一卷”,“庆方”二字当为“方庆”之误倒。《宋史·艺文志》传记类作“王方庆《魏玄成传》一卷”。“事录”与“传”意义相通,卷数又相同,应该是同书异名。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曾经引用“王方庆《文贞公传录》”,这个书名正好介于“事录”向“传”过渡的中间阶段,可以很好地说明这部书的书名变化过程。

2.5王方庆《魏文贞故书》十卷

此书仅见于《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杂传记类著录。“故书”不知是否为“故事”之误。又日本藤原孝范《明文抄》卷一《帝道部》上、卷四《人事部》下、卷五《武事部》引有《魏文贞故事》,卷二《帝道部》下引有《魏文贞政书》。(据孙猛先生《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考证》书稿,未出版。)由于刘祎之《文贞公故事》六卷曾传入日本,这几条佚文应以出于刘书的可能性为最大,“政书”亦为“故事”之误。但如果日本果真曾有“政书”流传,则很可能就是“故书”,政、故形近致误。

上述几部书籍都已亡佚,唯王方庆《魏郑公谏录》五卷传世至今,然此书北宋以前书目中都未见记载,南宋以后突然出现,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刘昫.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

[2]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刘知几.史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4]吴兢.贞观政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5]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m].四部丛刊初编[z].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6]王应麟.玉海[m].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7]郑樵.通志[m].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8]王尧臣.崇文总目.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9]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0]吴兢传.旧唐书(卷102).

[11]王应麟.玉海(卷46).集贤注记.

[12]陈寅恪.元白诗箋证稿.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133.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8篇

【关键词】魏征 事迹 史料

1 两种最原史始的资料

魏征作为贞观贤相,唐代关于他的生平事迹之史料应该是极为丰富的。首先应该指出,关于魏征生平事迹特别是其谏事的最原始资料包括两种,即魏征自撰之书和唐代实录、国史中的相关记载。

1.1魏征自撰之书

《旧唐书》卷71《魏征传》有云:太宗新即位,励精政道,数引征入卧内,访以得失。征雅有经国之才,性又抗直,无所屈挠,太宗与之言,未尝不欣然纳受。征亦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无不言。太宗尝劳之曰:“卿所陈谏,前后二百余事,非卿至诚奉国,何能若是?”……太宗始疑征阿党,征又自录前后谏诤言辞往复,以示史官起居郎褚遂良,太宗知之,愈不悦。

可见魏征谏诤之事确实很多,仅太宗即位之初,就已多达二百余事,其一生进谏,更不知凡几。他还曾经亲自将其“谏诤言辞”录为一书,这应该是一部收录谏疏原文的书籍。后人所编《魏公故事》,当近于今本谏录,仅择其主要内容,字数尚多达“凡数十万言”,如果这部书是收录其所有谏疏,卷数应该很多。但两《唐志》所著录的魏征《谏事》仅有五卷,如果这就是史传所说之书,应该是选编重要谏疏而成,而不会是所有谏疏的汇编。

1.2唐代实录、国史中的相关记载。

唐代设立史馆,负责纂修实录、国史,这是唐代最重要的本朝史书。《新唐书?艺文志》正史类著录的国史有“《武?哉旯哿匠?贰钒耸?恚?に镂藜伞⒘詈??薄⒐素返茸?N饩ぁ短剖椤芬话倬恚?忠话偃??恚?ぁ⑽な觥⒘?肌⒘詈?`、于休烈等撰。《国史》一百六卷,又一百一十三卷。”起居注类著录的唐高祖、太宗实录有“《高祖实录》二十卷,敬播撰,房玄龄监修,许敬宗删改。《今上实录》二十卷,敬播、顾胤撰,房玄龄监修。长孙无忌《贞观实录》四十卷。”据刘知几《史通》卷一二《古今正史》篇的记载,还有许敬宗在八十卷本基础上增加二十卷的百卷本国史,武周长寿中牛凤及重新编撰的记事起于武德、终于弘道的《唐书》一百一十卷。诸书在唐代流传之久暂广狭不同,有些甚至只是根据一些传材料著录的,根本就没有通行过。如所谓吴兢《唐书》一百卷,实出误解。《旧唐书》卷九八《李元?传》说:“先是,左庶子吴兢旧任史官,撰《唐书》一百卷、《唐春秋》三十卷,其书未成,以丁忧罢职。至是,上疏请终其功。”《新唐书?艺文志》即据此著录。其实吴兢《国史》在编撰过程中,监修国史萧嵩曾奏取六十五卷,死后其子又进八十余卷,应该都不是定本。韦述曾说:吴兢“别撰《唐书》一百一十卷,下至开元之初”。很可能正是韦述将这两次取进的吴兢《国史》合在一起分为一百一十卷,又在此基础上续撰三卷,成为《国史》一百一十三卷。《旧唐书》卷一二《韦述传》说:“国史自令狐德?敝劣谖饩ぃ?淅塾行拮??刮闯梢患抑?浴V潦鍪级ɡ嗬??挂判?冢?粘伞豆?贰芬话僖皇??恚?ⅰ妒防?芬痪怼!卑彩分?移蕉ㄒ院螅?な鼋?湎子诔??缶??嫉热讼群笤霾梗?晌?话偃??淼摹豆?贰范ū尽

唐代实录、国史中记载许多魏征事迹,不仅是就魏征在唐史中的地位和实录、国史在唐代史书中的地位所作的简单推断,也可以从两个具体事例得到证明。一是吴兢所撰《贞观政要》亦多载魏征事迹言论,而这部书主要即据实录、国史摘编而成,陈寅恪先生甚至说“《贞观政要》即《(太宗)实录》之分类节要本”。二是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中引用《实录》,不少条目都涉及魏征,特别是有几条与《魏文贞公故事》同时引用,更说明二者的记载有同有异。

唐代实录、国史的编纂,始于唐太宗时期。高宗以后,不但国史经过多次改编,《高祖实录》、《太宗实录》也经过许敬宗等人篡改,但关于高祖、太宗时期的史事,大体可以视为太宗、高宗初年的记载。因此,其中记载魏征事迹言论的部分,比魏征自撰之书略晚,却比后人相关著作要早,后人著作应该参考过实录、国史。

2 对《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的几种魏征传记史料略作介绍

魏征自传之书在《旧唐书·经籍志》中有所记载,即子部杂家的《谏事》五卷,题魏征撰。此外专门记载魏征事迹的书籍在《新唐书·艺文志》中则著录了六部之多,即史部故事类有敬播《文贞公传事》四卷、刘?之《文贞公故事》六卷、张大业《魏文贞故事》八卷,史部杂传记类有王方庆《魏文贞故书》十卷、王方庆《文贞公事录》一卷,子部儒家类有《魏征谏事》五卷。而现今传世的王方庆《魏郑公谏录》五卷北宋时的两种目录中并不见记载。笔者对《新唐志》所载几部书籍作简要介绍。

2.1敬播《文贞公传事》四卷

《旧唐书》卷一八九上《敬播传》说:“敬播,蒲州河东人也。贞观初,举进士。俄有诏诣秘书内省佐颜师古、孔颖达修《隋史》,寻授太子校书。史成,迁著作郎,兼修国史。与给事中许敬宗撰《高祖》、《太宗实录》,自创业至于贞观十四年,凡四十卷。”敬播是唐太宗时期参预编纂实录、国史的主要史臣之一,应该是在修史过程中,接触到大量关于魏征生平的史料,就同时编撰了此书。这部书仅见于《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宋代以后除郑樵《通志·艺文略》据以转录外,其他公私藏书目录都没有著录,可能早在唐五代时期就已经失传。从书名中“传事”来看,应该是一部以记事为主的传记性史书,只因多涉朝章典故,而被著录在故事类。

2.2刘?之《文贞公故事》六卷

《旧唐书》卷八七《刘?之传》说:“刘?之,字希美,常州晋陵人……直昭文馆。俄迁右史、弘文馆直学士。上元中,与元万顷等偕召入禁中,论次新书凡千余篇。高宗又密与参决时政,以分宰相权,时谓‘北门学士’……除中书舍人……俄拜相王府司马,检校中书侍郎……后既立王为帝,以其参奉大议,愈亲之,擢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垂拱中……赐死于家,年五十七。”刘?之在睿宗初次即位时,当过很短时间的宰相,后被武则天所杀。他编撰《文贞公故事》六卷,应该是上元(674—675)年间,在“论次新书千余篇”之内。所谓“论次新书”,就此书而言,很可能是指在敬播五卷书的基础上,又从改编之实录、国史及民间杂书中采摭材料,增加一卷,而成为魏征传记新书。那么自然刘书一出,敬播原书很快就亡佚了。这部书除《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外,还见于其他书目著录。《崇文总目》传记类载:“《文正公故事》三卷,刘?之撰。”《宋史·艺文志》传记类载:“《魏玄成故事》三卷。”文贞公是魏征的谥号,宋代讳“贞”字,改为“文正公”,又或以其字称为“魏玄成”。三卷本很可能已是残本,《崇文总目》为藏书目录,著录实有卷数,《新唐志》为史志目录,仍著录其全书卷数。《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著录唐代传入日本的古书,其旧事家著录《魏文贞故事》六卷,虽然没有题撰人,但卷数相合,应该也是刘?之此书。

2.3张大业《魏文贞故事》八卷

这部书《新唐志》故事类著录在刘?之书下,《通志·艺文略》转录,其他公私藏书目录不载,应该也早已失传。张大业的时代和生平都没有记载,应该略晚于刘?之。武则天、唐玄宗时有张大素、张大安兄弟,著名于时,张大业或即其同族兄弟。

2.4王方庆《文贞公事录》一卷

王方庆,雍州咸阳人。年十六,起家越王府参军。永淳中,累迁太仆少卿。则天临朝,拜广州都督,境内清肃。证圣元年,召拜洛州长史。万岁登封元年,迁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俄转凤阁侍郎,依旧知政事。后以老疾,授麟台监修国史。寻兼检校太子左庶子,进石泉公。长安二年(703)卒。《文贞公事录》见于《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崇文总目》史部传记类。又《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著录“王庆方撰《魏征传》一卷”,“庆方”二字当为“方庆”之误倒。《宋史·艺文志》传记类作“王方庆《魏玄成传》一卷”。“事录”与“传”意义相通,卷数又相同,应该是同书异名。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曾经引用“王方庆《文贞公传录》”,这个书名正好介于“事录”向“传”过渡的中间阶段,可以很好地说明这部书的书名变化过程。

2.5王方庆《魏文贞故书》十卷

此书仅见于《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杂传记类著录。“故书”不知是否为“故事”之误。又日本藤原孝范《明文抄》卷一《帝道部》上、卷四《人事部》下、卷五《武事部》引有《魏文贞故事》,卷二《帝道部》下引有《魏文贞政书》。(据孙猛先生《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考证》书稿,未出版。)由于刘?之《文贞公故事》六卷曾传入日本,这几条佚文应以出于刘书的可能性为最大,“政书”亦为“故事”之误。但如果日本果真曾有“政书”流传,则很可能就是“故书”,政、故形近致误。

上述几部书籍都已亡佚,唯王方庆《魏郑公谏录》五卷传世至今,然此书北宋以前书目中都未见记载,南宋以后突然出现,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刘?d.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

[2]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刘知几.史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4]吴兢.贞观政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5]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m].四部丛刊初编[z].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6]王应麟.玉海[m].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7]郑樵.通志[m].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8]王尧臣.崇文总目.文渊阁四库全书[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7.

[9]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0]吴兢传.旧唐书(卷102).

[11]王应麟.玉海(卷46).集贤注记.

[12]陈寅恪.元白诗?证稿.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133.

唐代文学史的总体特征第9篇

传统经济评价 唐宋社会经济变迁,是学者们比较关注的一个热点,厦门大学举行了“唐宋制度变迁与社会经济学术研讨会”,浙江大学也举办了“唐宋之际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就是直接体现。在由(中国经济史研究》编辑部组织的“传统经济的再评价”笔谈中,阎守诚《从唐代看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强调,从传统经济的发展看,唐前期仍然具有从秦汉以来古代社会前期的特点,即自然经济色彩浓厚,社会分工程度较低,商品经济不够发展,自耕农数量较多;唐后期,传统经济的发展出现带有古代社会后期的新特点,向近代社会发展的特点,其表现在土地所有制和阶级关系的变化、工商业的发展、城市的性质和作用发生了变化、赋税制度的变革、经济重心的南移等方面。中国传统经:齐在发展中受制约,在制约中求发展,这种状况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都受到影响。对明清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不应当有过高的估计。韩?N《中古社会史研究的数理统计与士族问题》(复旦学报5)一文,是对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一书的评论,认为用数理统计的方法研究魏晋隋唐社会变迁及其对政治的影响,可以使该时代社会政治史具有准确性,避免轻易的定性分析造成的以论代史,但也遇到史料不完整和不确定的障碍,对史料的选取判断体现了作者对历史的理解。在士族的特点,士族与寒素、豪强、官僚的区分,其向城市迁徙的意义等,均提出了与毛氏不同的看法。

农业 农业仍然是学者们比较关注的研究课题。刘磐修《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农业的进与退》(史学月刊2)的基本观点是:魏晋南北朝社会长期分裂对峙,但北方农业仍在向前发展:耕作工具和耕作技术有了大的进步,牛耕得到广泛普及,发明了畜力

耙及牵引软套,传统的耕—耙—耱北方旱田耕作体系形成;继承汉代精耕细作的传统,发展区种法,重视提高单位面积效益;农业中畜牧成分增加,是北方农业适应外部变化的一次重大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农业增收和土地利用率的提高。总体看,是进大于退。秦冬梅《试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气候异常与农业生产》(中国农史1)得出的基本结论是:这一时期正处于我国历史上的一个气候异常期,具体表现为冷暖变化、干湿变化异常及各种自然灾害数量的增多。气候异常一方面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传统农区生产技术的改进和南方地区的开发。气候异常带来的粮食歉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乱的重要原因。王玲主要论述了《魏晋北朝时期内迁胡族的农业化与胡汉饮食交流》(中国农史4):少数民族大量内迁,逐渐走上了农业化道路,胡族的农业化是渐进的。这一时期种植的粮食作物主要是粟、小麦和稻米等。胡族农业化给胡汉饮食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这在饮食原料、加工方法、酿酒业上有明显的表现。姜望来《隋末粮仓与群雄盛衰》(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指出,隋末饥荒,群雄竞起,为保证军粮供应及赈济饥民以凝聚人心,而对洛口、回洛、永丰、黎阳等粮仓展开激烈争夺,粮仓得失始终与群雄盛衰密切相关,并引起群雄混争局势之连环变动。陆离《唐五代敦煌的司仓参军、仓曹与仓司——兼论唐五代敦煌地区的仓廪制度》(兰州大学学报4):土地设有敦煌郡司仓参军等官员管理官粮的征收发送等事务,沙州豆卢军军仓的管理则由其自身负责;吐蕃占领时期在沙州设有仓曹,即仓岸,它源于吐蕃官职岸本,又受到唐朝仓曹参军、司仓参军等职官的影响。归义军设立仓司,长官仍为仓曹,其职能与吐蕃沙州仓曹相似,归义军官仓也同吐蕃时期的沙州仓官一样,给寺院布施、发放粮油等。何勇强《论唐宋时期圩田的三种形态——以太湖流域的圩田为中心》(浙江学刊2)认为学术界对于唐宋时期圩田的争论是由于江淮、浙西、浙东不同地区的圩田在形式上各不相同之故。孙彩红《唐代屯田、营田费用与效益的量化分析——以营田粮食生产为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3)指出,一般情况下唐代军士屯田营田的平均产量若达6斗以上,其生产成本会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和籴费用。较之长途转运所费,财政、经济效益均比较突出。募民屯田营田的亩产量若少于6斗,会导致人不尝费,经济效益比较差,但与长途运粮或高价和籴的费用比较,其财政效益仍然相当显著。韩国学者金圣翰《唐代均田制下宽乡的给田基准额》(中国史研究4)指出,均田制把田土分为永业田和口分田,是为了运用给田和限田的功能。永业田20亩和口分田80亩合成100亩具备限田的功能。

陈勇、黄修明《唐代长江下游的茶叶生产与茶叶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认为:浙西湖、常二州代表了唐代贡茶州茶叶发展的最高水平,而宣、歙山区的祁门、婺源茶区则是唐代茶叶专门化生产的典型,标志着唐代长江下游地区商品性农业的发展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任何一个时代。魏露苓讨论了《隋唐五代时期园艺作物的培育与引进》(中国农史4):多种园艺作物培育成功并有为数不少的域外作物引进中土。这些新品种包括花果、蔬菜、香料等,为我国园艺业增添了新的内容,丰富了人民生活。培育与引进的成功,则是与隋唐五代经济发展、气候条件适宜以及园艺技术提高等因素紧密相关。

手工业 乜小红《略论十六国以来高昌地区的丝织业》(西北师大学报5)以十六国至高昌王国时期的出土文书为重点,兼及吐鲁番时期古墓葬出土的丝织品,讨论了高昌丝织业比较发达的原因。文章对丝织业发展的特殊时代机遇进行了探讨,论及当地桑蚕织造户的状况及其与官府的关系等。立国只有38年的隋代,前期出现了令古今称誉的“开皇之治”,而后期社会危机产生,终于短命而亡。魏明孑L<隋代手工业前后期生产重心变化及不同结局》(中国经济史研究4)以新的视角指出,隋代在隋文帝时以发展个体小生产农业及其家庭副业手工业、个体手工业经济为立国之本,使这一时期的手工业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隋炀帝时期则以牺牲民间手工业经济为代价,一味地从事宫廷建筑、豪华造船业和军事手工业。这是造成隋代前后期经济乃至军事、政治急剧变化的重要原因。张剑光《唐五代江南工商业布局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全面系统探讨了唐代工商:业布局的条件、手工业布局、交通布局和商业

布局,并总结了手工业、商业和交通布局的特点。陈良伟<洛阳出土隋唐至北宋瓦当的类型研究)(考古学报3)全面系统论述了隋唐、五代北宋瓦当的基本类型,并对相关的问题作了深入讨论。吴丽娱《唐宋之际南通地区的盐业发展》(文史知识8)强调,南通地理形成比较晚,其城市形成与盐业的发展分不开,随着盐业生产的扩大,在唐宋之际才有比较固定的行政区划。

商业 交通 郑炳林、徐晓丽《论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中国经济史研究2)认为: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上从事商业贸易的既有粟特人。也有从周边政权及中亚波斯印度中原等地出使敦煌的商团,为此归义军政权专门设立了宴设司机构接待外来使节,同时归义军时期敦煌还往这些地区派遣很多具有商业贸易性质的使团,进行中转贸易。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具有国际贸易市场的性质。张宇《唐后期的士商交游及商人社会地位的变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从分析唐后期士人对商贾看法、态度的变化,以及士商身份的初步交融人手,探讨了唐后期商人社会地位的变迁状况。认为唐后期士商鸿沟的渐趋消失与士人经商,是其主要变化。张力《论唐律对市场管理的规范》(安庆师范学院学报5)认为:唐律对市场的设置有严格的限制,用严厉的刑事法规对市场进行管理,这是中国古代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在唐律中的反映。

马晓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漕运与管理》(西北师大学报5)强调,当时在管理机构上,形成了以度支尚书为中心的中央管理机构和以专门职官与地方郡守组成的地方管理机构。此外,还有以大司农为代表的关涉机构协调漕运的管理。该时期漕运事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机的管理体系。由于当时军事斗争的频繁,使得军事将领对漕运从决策到执行以及管理各个环节均产生了巨大影响。何汝泉《唐代地方运使述略》(西南师范大学学报6)指出:唐代地方运使可分为三种类型:陕州和河南运使是“漕达于京师而足国用”的一定时期内固定的地方运使;河南、朔方、代北、范阳和平卢淄青运使,是在边境方镇,为“漕以自资”或物资交换而设,多由节度使充任的一定时期内固定的地方运使;鄂州运使和淮颍水运使,是两个比较特殊的地方运使。

财政 税收 刘玉峰《论唐代税收体系和结构的发展变化》(思想战线3)以德宗建中元年租庸调制的废弃和两税法的实行为分界,唐代税收体系和税收结构呈现出前后两个时期的鲜明特点。唐代前期的租庸调制继承并总结了北魏隋唐以来的租庸调制,唐代后期两税法和多种工商税的推行则全面开启了征收资产税的法制化新里程。唐代国家税收体系和税收结构总体呈现出由租庸调农业税为主向多元资产税并存的转化变动的特点。江晓敏论述了《唐宋时期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南开学报5):唐代两税法的颁布标志着财政新型体系的确立,地方财政税收由国家统购统支改为“上供、送使、留州”三级划分。北宋踵随唐代的两税三分制,但其内涵迥然不同。北宋朝廷在地方财政经历了颇为宽松的时期后,从真宗朝开始逐渐加强对地方财政的挤压,直到徽宗年间一切财权收归中央的进程始告完成。吴树国《唐宋之际?州重税考》(求是学刊3)认为,徽州重税并非是因为当时的刺史陶雅欲取宠节度使杨行密,或是迫于军事需要的加征所导致的,而是受到税制变迁和地理环境双重因素影响造成的。另外,徽州重税真正沉重不在正税,而在杂税上。刘进宝《再论晚唐五代的“地子”》(历史研究2)不同意敦煌文书中的“地子”就是“地税”,按亩征收的说法,认为地税范围广,地子范围小,地税中除了地子外还有官布、税草和税柴。作为地税中缴纳粮食的部分——地于是据地缴纳的。农民常常租种土地,地子原则上是由土地拥有者缴纳,并非由租佃人,即土地耕种者交纳。地子的税率约为亩税8升。杜文玉《五代俸禄制度初探》(人文杂志6)研究了朝官、地方官的俸禄以及除陌、折估、俸户等,考证了各种职官尤其是地方官的给禄情况。杜文玉《五代官告院与绫纸钱》(唐都学刊1)的结论是,官告院是五代时期创置的专门掌管官员告身的机构,绫纸钱即指告身的成本费。又称胶轴钱。官告院及绫纸钱是研究唐至五代官员考核及选官与待遇的重要资料(南开学报5)。

经济生活 高凯《从走马楼吴简看孙吴时期长沙郡的人口性比例问题》(史学月刊8)根据张家山汉简,尤其是走马楼吴简提供的材料,认为孙吴初期长沙郡存在着女多男少的人口性比例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军役、徭役负担的日趋加重,这种女多男少的现象电日趋严重,从而对人口繁衍产生了抑制作用。徐德龙《南北朝时期寺院及寺院生活特点探析》(江汉论坛7)强调:随着佛教的广泛传播和寺院的普遍建立,寺院经济逐步产生并发展迅速,由此给寺院和僧侣生活带来各种腐蚀性影响,寺院内等级分明,剥削严酷,僧侣生活腐化,僧侣成份复杂,从而使这一时期的佛教寺院具有一系列鲜明特点。丁双双、魏子任《论唐宋时期丧葬中的佛事消费习俗)(河北学刊6)认为:唐宋丧葬中的佛事消费习俗既有相通之处,又因佛道二教的发展等原因而各具特色,但总起来看,佛事消费习俗在唐宋时期的丧葬消费习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人们的生死观、价值认知、社会崇尚等一系列追求倾向和消费倾向,影响后世深远。苏金花强调,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寺院僧侣的社会生活已呈现出强烈的世俗化倾向,他们既隶属僧籍又挂名俗籍,与世俗家庭保持密切的宗法和经济联系,可以相互继承财产和代偿债务。僧人基本脱离了寺院的集体生活,多与妻儿姊侄共同生活,并象普通百姓一样参加传统私社。这些变化,是佛教寺院集体经济和僧侣个体私有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世纪中国寺院僧侣生活世俗化的具体反映(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人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国经济史研究2)。赵贞《唐五代“春衣”发放考述》(首都师范大学学报3)认为,“春衣”首先是国家对募兵制下的官兵(健儿)及中央内外诸司机构的官奴婢、番户、杂户等供给的春季衣装,作为他们值勤服役的衣料报酬;其次,春衣也用于赏赐文武官员;三是作为官员俸料的重要内容;同时,春衣还作为雇价的一部分出现于敦煌文书中,其时春衣已流行于当地民间。卫斯《关于吐鲁番出土文书{租酒帐)之解读与“姓”字考》(西域研究2)对出土高昌麴氏时的《租酒帐》进行了校正,认为这是一份麴氏高昌王国时期官府对新老葡萄园主收交租酒时的“年终决算表”。作者支持“姓”是容器的观点,系可容120—180升的大型贮酒陶器。另外,“姓”是“罂”或“瓮”的通假字。傅晓静论述了《唐代民间私社的基本功能》(齐鲁学刊5):除了具有与官社相同的社祭功能之外,还具有自身独特的四项基本功能,包括丧葬互助、水利管理、宗教活动以及其他经济互助,从而使民间私社具有更为广阔的组织基础和更为重要的生活意义,成为唐代乡村社会组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张艳云、宋冰《论唐代保辜制度的实际运用——从{唐宝应元年(762)六月康失芬行车伤人案卷)谈起》(陕西师范大学学报6):中国保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唐代,现存《唐律疏议》中关于保辜所适用的范围、保辜期限的确立、加害人罪名的最终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的规定,是对前代已有保辜制度的发展和完备,而吐鲁番阿斯塔那509号墓出土的这件文书,则是以案例的形式说明了保辜制度在唐代具体司法实践中运用与实践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唐代基层组织的执法现状。李白作品中多有饮酒诗,朱雪里<李白饮酒诗文化意蕴诠析》(青海社会科学!)认为,其饮酒诗反映了诗人极其复杂的文化心态。另外,潘春辉从社会因素、寺院内部因素、寺院戒律松弛等方面,发表了《晚唐五代敦煌僧尼饮酒原因考》(青海社会科学4)。

生产关系 吴海燕、冯殿羽《魏晋南北朝“什伍”之制与乡村社会控制》(郑州大学学报2)认为,这一时期的“什伍”之制上承秦汉,作为封建政权基层管理的最末梢组织和对民众实行连保、连坐的法律控制方式,由于当时的动乱背景,“什伍”之制为当时的许多封建政权所实行。当时顺应乡民聚居形态变化而有所修正。蒋福亚(略谈吴国国有土地租佃关系制度化的原因《<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研讨》(首都师范大学学报5):吴国国有土地的租佃关系十分发达,并已基本制度化。之所以如此,既有其历史渊源,更是现实经济的需要。封建政府力图借出租零星国有土地改善财政,农民为维护和改善经济条件而表现出的积极性是其发达和制度化的根本动因。在吴国初年,这确实起过积极作用。于振波《走马楼吴简中的限米与屯田》(南都学坛1)认为,吴国的普通民户拥有自己的私田或佃种官田,并向官府缴纳税米、租米、布、钱等租税。卫士、邮卒、传卒等常备兵种,没有土地或只有很少土地的手工业者、在外求学的书生,以及重新附籍的农民,则被官府组织起来从事军屯或民屯。屯田者所缴纳的限米远远高于普通民户耕种自己的私田或佃种官田所缴纳的各项土地租税的总和。徐美莉《试论北魏前期的官员薪酬分配模式》(民族研究6)认为,北魏前期官员薪酬分配的基本模式是在拓跋?时期确立的。基本内容是,廪给等保障官吏的基本生存,在此基础上是班赐,其中最为显著的是战后班赐,以功次为标准,在功勋群体内部进行,最后则是对个体的赏赐。臧知非《三国吴简“旱田”与田租征纳方式》(中国农史2)认为:“旱田”、“熟田”并不是就农民所租田地的质量状况而言,不是指“受旱和正常收获的田亩数”,也不是指“种植旱地作物”和“水稻田”。而是国家征收地租的专门术语,即旱田是低产田,熟田是高产田。刘国石《试析北周武帝释放奴婢的原因》(北华大学学报1):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客观因素。随着内迁各少数民族封建化的完成,民族融合的深化,门阀势力的削弱,解放奴婢的阻力大为减少,加上北周武帝个人儒学修养,又出于灭亡北齐追求天下一统的目标,通过释放奴婢以缓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就成为一种必然。乜小红《从吐鲁番敦煌雇人放羊契看中国7—10世纪的雇佣关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认为,7世纪高昌时期的雇佣关系并不相同,一种是带有承包责任形式的雇佣,一种纯属雇工,出卖劳动力;发展到10世纪,承包性越来越明显,劳动者在身份、地位上有更多的平等性;在经济收获的分配上,交付的东西是定额物,多于归己,劳动者有比较大的自由,这能大大刺激积极性。对发展生产有利。在“重刑轻民”的中国古代社会,民事法律不发达,有关债权的法律规定很少。郑显文<唐代债权保障制度研究》(西北师大学报1)认为,在唐代的法典及现存的敦煌契约文书中,可以看到一些具体的债权保障措施,即由双方当事人制定契约,当债务人不履行债负时,通过诉讼等手段对债务人给予刑事处罚;在契约中设定条款,通过国家机构强制债务人财物,来实现债权;针对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实行役身折酬的办法;责成债务人提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偿。这有力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对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陈永胜《<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地产诉讼案>若干法律问题析论》(兰州大学学报2)介绍和分析了该文书:是沙州归义军政权曹元忠时期的一件法制文书,内容包括土地制度、民事诉讼中的变更之诉、证据制度契约效力等法律制度,为进一步认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察其特征提供了佐证。贾志刚讨论了《唐代军籍虚占与军费》(武汉大学学报2):唐代军籍勘简趋向于军额限定,中唐以后额内兵与额外兵并存,但军籍虚占、窜名挂籍、军功虚冒之风,普遍存在于各道诸军之中。军费漏洞日益严重.这些现象导致唐廷财政亏空。进而成为国政之弊,而唐政府采取的弥补措施显得软弱无力。李靖莉据吐鲁番出土文书考证出唐代在中原地区近于绝迹的贱口部曲在西州地区仍广泛存在,其中一部分由与其身份相近、且独存于西州地区的“作人”转化而来,另一部分则由奴婢放免而来(唐代西州部曲来源考释/齐鲁学刊5)。

区域经济 民族经济 卢华语《公元3—9世纪重庆工农业生产初探》(衡阳师范学院5)指出:3—9世纪重庆的农业生产,仍然以旱地作物为主,而铁农具的普遍使用,垦殖由川崖、阜丘向山地开拓,以及水稻种植的拓展,则是此间农业的重大变化。手工业生产则缺少创新,虽有量的增加,而质的提高却不大,在历史进程中导致了古代重庆经济的整体滞后。张荣强《唐前期剑南道财赋地位及其特征》(中国农史4)强调的是,唐代剑南道经济实力雄厚,是中央的主要赋税区,由于交通闭塞,其传统租赋极少供中央。唐前期为防遏边疆,在河陇地区设置重兵,军需物资多从附近地区调拨。剑南道租赋主要配送陇右诸军,成为西北军需供应的重要基地。卢华语《从杜甫的夔州诗看唐代夔州经济》(西南师范大学学报6)杜甫在夔州寓居两年多,留下430多首诗,其中不少篇章述及夔州物产、农业、手工业及商业、交通等。杜甫夔州诗反映,唐代夔州农业整体水平滞后,手工业稍有可称者,然一枝独秀的则是商业,这也正好反映了唐代整个重庆地区经济开发的实况。朱鹏(浅议唐代广东的海上丝绸贸易》(五邑大学学报5):广东作为中国对外交往的南大门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起点,在唐代的丝绸贸易从产品来源、贸易范围、贸易方式到贸易管理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宁欣、李风先《试析唐代以幽州为中心地区人口流动》(河南大学学报3)通过归纳唐代以幽州为中心人口流动的种种表现和特点,探讨了该地区社会变迁中的人口基础。其基本结论是:以幽州城为中心的幽州地区,处于农业文化与游牧文化交接的特殊地理区位,在社会与民族变迁剧烈、人口流动频繁的唐代,幽州地区在中古时期历史格局变迁的大势中,从政治重心边缘次中心逐渐向政治重心中心区转移,成为对中国历史大局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地区。陈英认为甘肃生态环境历经隋唐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安史之乱前由于政府的关陇本位政治、丝绸之路贸易的国际地位以及科学技术的发达,使甘肃农牧业比例协调,水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沙漠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处于良性发展之时(隋唐时期甘肃生态环境考述/甘肃农业大学学报1)。

周泓《论魏晋十六国时期中原王朝对西域的管辖经营》(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强调的是,尽管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动荡割据的时代,然而西域与内地的密切联系以及一致性没有削弱,而且这时在高昌地区形成了与内地同一的郡县行政管理体制。周智武、刘正刚《试论唐宋岭南少数民族手工业》(中南民族大学学报6)的结论是,该时期岭南少数民族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在前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纺织业、食品加工业、工具制造业、矿业等,对岭南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岭南少数民族的

手工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同时也具有交融性。吴大旬《试论唐前期租庸调制在西域地区的实施》(新疆大学学报2)通过对吐鲁番出土文书的考证,认为在唐太宗至唐玄宗时的百余年间,中央政府制定的各项制度在西域地区得到了实施,其中租庸调制的推行,就是重要内容之一。

城市 户口 韩?N《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历史研究4)认为:魏晋南北朝土族政治的坚强有力,根源于士族在乡拥有巨大的社会势力及文化优势。唐朝国家取得文化主导权,以及城市作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而繁荣,促使士族纷纷向城市迁移,逐渐远离乡村,城乡呼应的士族政治形态瓦解,唐宋间发生了继封建制向郡县制转变之后最深远意义的社会转型。朱世伟《隋唐洛阳城布局与地理环境》(洛阳大学学报3)通过对隋唐洛阳城的城内布局情况分析,探讨其在营建的指导思想方面对传统法式的继承和在具体布局规划过程中所做的创新之举,并分析了其在我国古代都城发展史上所起的重要作用和对后世建筑思想所产生的影响。李裕群比较全面考察了《隋唐世代的扬州城》(考古3)。作者认为,扬州城市的发展是先有子城。后筑罗城,而且相隔时间长。这种城市发展的模式,是与扬州商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赵云旗《论魏晋南北朝时期户口管理与国家财政的关系》(安徽史学4)主要讨论了这一时期加强国家户口管理的原因、措施以及对国家财政的效果。艾冲《论唐代前期“河曲”地域各民族人口的数量与分布》(民族研究2)是,民族构成包括汉、稽胡、突厥、铁勒九姓、昭武九姓、党项羌、吐谷浑等7个民族,其数量与分布呈动态变化。贞观二十年前,“河曲”人口数量达18万余人,迄天宝元年,“河曲”地域人口达75万多人。安史之乱后,惟有汉、稽胡、党项羌诸族人口仍留原地,尤其以党项羌人口增长显著.分布范围不断扩大,遍及“河曲”地域,成为当地人口的主体。耿虎《也谈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和长安三年括户——与孟宪实先生商榷》(历史研究1)认为,逃户的原籍地政府与逃户的寄居地政府,对于不同括户政策的态度很不一致,逃户的发生影响到原籍地的租税,而逃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是土地问题而非括户政策本身。金滢坤《吐蕃统治敦煌的户籍制度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认为:吐蕃在统治敦煌初期,就采取了严禁吐蕃将领乘战争混乱、社会动荡之机,而侵夺沙州人口、土地的措施;进而推行清查编造户籍的措施。吐蕃在统治敦煌中后期,按其本部的部落、将制,结合唐代的乡里制,重新编造了敦煌户籍制度。其旨在于当局控制在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为其征发劳役及征收赋税提供准确数据。魏向东《魏晋南北朝生育风俗述论》(安徽史学2)指出:重男轻女的生育观,使各种迷信的求子活动大行其道,孕妇保健和胎教初具影响,生产与养育也产生了一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并积淀成为一定的风俗习惯。社会地位和个人身份的区别,使各个家庭在相应社会资源的享有和占用方面有很大的不同,等级观念在生育风俗上比较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