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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14 17:28:12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1篇

关键词:都市型村庄;社区治理;主体;客体;分析研究

一、都市型村庄及其过渡性特征

传统意义上的村庄是“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人口相对分散、有明显的同质性、社会结构较单一,主体人口为农业人口,基本的生产活动是农业生产。但是,随着中国都市化的迅速发展,一些村庄逐步丧失或部分丧失传统村庄的基本特征和功能,职业分化、人口流动、产业结构变化,均质性被打破,社会结构日趋复杂。依据都市化即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变并在某个区域(城市、城镇)集中的过程这一界定,我把这种村(居)民拥有宅基地和私人房屋产权,没有或少量拥有村集体农地和集体财产,第二、三产业已经取代农业成为主要产业,村(居)民已经全部或部分变成非农业户口,兼有大量外来人口入住的村庄称之为都市型村庄。从总体特征上看,由于中国地域广大,都市型村庄在区位环境、拥有的社会资源、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上存在巨大差异,使得这些村庄特质迥异,难以归类。然而,这些村庄也有许多共性特征,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的管理上,都还没有完全纳入到城(镇)的总体规划中,集体经济、集体资产、独特的“村籍”制度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利益分配和社会管理过程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等。实现情况表明,当下都市型村庄既没有完全拥有现代意义上的都市社区特质,也没有完全失去传统村庄的要素特征,呈现出传统村庄向都市社区转型的过渡性特征。

二、都市型村庄社区治理过程中的主客体要素现状分析

社区治理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依托于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以及个人等各种网络体系,应对社区内的公共问题,共同完成和实现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过程”。都市型村庄社区治理系统聚合了不同于城、乡社区治理的主体与客体、内部规制和外部环境等多要素,其中每一个要素的变动都会对系统运行产生深刻影响,尤其是主客体要素。

(一)都市型村庄社区治理主体的二元化要素特征和多元化结构性特征

正在成长的都市型村庄社会治理主体,既包括政治性的组织,也包括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区治理逐步形成从政府一元走向村(居)民委员会、各类社会组织、专业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并存的架构。

从法律层面看,党的基层组织有权力对村(居)委会进行政治上的领导,对社区内的各类组织进行宏观协调,政府派出机构有义务对村(居)委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推动社区各项建设活动的开展。村(居)委会接受政府业务上指导,动员、组织社区内的各类服务性的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为社区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丰富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生活,增进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共同治理社区事务,并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从现实层面看,由于都市型村庄社区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并存、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并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治性的社会组织并存,社区治理主体要素呈现出明显的城乡二元化特征;社区内包括(村)居民委员会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组织发育迟缓,成熟度不高,组织和社会动员能力都非常弱,专业社区工作者队伍尚未完全建构起来,社会资源相对不足,在处理社区事务的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借助党和政府权威,依赖政府财政和政策上的支持,由此形成了“以执政党为圆心的同心圆状的中心一边缘型治理结构”,凸显出基层党组织在多元社区共治中的核心地位,社会组织边缘化,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并存、层次分明的结构性特征。

(二)都市型村庄社区治理的客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都市型村庄社区治理的客体是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宪法》确认村(居)委会的功能是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办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反映群众意见要求、提出建议等。《城居法》确认的社区公共事务还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村居法》确认的社区公共事务还包括: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等。

处于过渡期的都市型村庄,由于土地、户籍、人口、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区组织、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城乡二元化特征,致使其在社区治理过程中遇到的经济、文化、社会、空间、环境等方面的各种社会问题比成熟的城市社区和传统村庄量要大、复杂程度更高,解决难度更大。有些村庄既要管理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维护农村农业经营机制,又要负责征地拆迁、村庄规划、居民安置以及相关的利益分配,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其他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既要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又要解决化解二元并存带来的诸如促进城乡融合等特殊性问题等。社区治理客体不仅点多、面广、矛盾错综复杂,而且变动性大,无法简单依据《城居法》或是《村居法》来加以界定,只能依据各个社区具体情况相机界定。 转贴于

三、优化社区治理主客体要素,建设都市型村庄社区

当下都市型村庄社区治理缺乏直接可资参考、借鉴的经验,建构切合都市型村庄特点、规范有效的治理规制,协调各方利益和矛盾,实现都市型村庄社区善治,必须按照城乡“一体化”思路,参照都市社区要素特征,整体布局、统筹规划、拓展思路、创新体制。

(一)提升社区治理主体能力,建构科学的社区治理主体架构和治理结构

充分认识各类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建立多元共治的主体架构,形成内含科学分工与合作机制的以社区(村)居委会为轴心、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其他主体参与其中的交互式的新型社区治理主体架构和治理结构。

第一,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大力培育和扶持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理顺社区内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行政组织与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内部的关系,明晰其结构与功能,避免出现“缺位”、“越位”、“错位”等职能的交叉、功能紊乱现象。

第二,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监督,逐步弱化社区组织行政功能,增强社区内行政部门的行政能力;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治性,提高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建构合理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社会资源、权利共享,社会义务、责任分担机制,维护社区内部的行政组织与社会组织平等地位,促进其协同发展。

第三,打破以集体土地产权为核心的“村籍”制度,赋予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在社区治理中的平等主体地位,建立各类社区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民主制度、决策程序和协调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发挥村(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中的轴心作用,确保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对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社区治理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

(二)厘清社区治理客体属性,建构城乡一体化的社区治理模式

都市型村庄社区治理客体不仅包括了原来村集体管理的事务,还政府改革职能转换过程中剥离出来的社会管理事务和村庄都市化过程中衍生出的一些新事务,尽管内容复杂,治理过程权责关系模糊。但从性质上还是可以分为几大类:经济工作、行政工作、社会工作、其他工作。社区治理必须在厘清社区事务和公共服务类别的基础上,依法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行政组织、村(居)委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社区事务治理过程中的权责关系,坚持城乡一体化思路,以提升“城市性”为目标,建构和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

第一,(村)居委会依法加强对社区类各类经济组织的经营资质的审核,运行过程的监管,营造优良的经营环境,协调经济组织间以及经济组织与社区居民间的经济利益矛盾和纠纷。以依法拥有村集体经济和土地资源管理权为依托,结合都市型村庄的特点,总体规划村庄经济发展,采用多种方式经营集体土地和资产;立足都市农业,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和第一产业优势,构建集农业生产、观光、旅游、休闲于一体,三大产业协同发展的经济架构,发展社区经济。

第二,基层党组织依法履行领导和支持本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职能,保障社区居民民主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利。以关涉社区共同利益的事务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吸引社区居民依照程序参与社区治理,激发其参与热情,培养政治理性,锻炼和提高自治能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社区政治生活。

第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文化活动的空间,建设文化惠民和文化共享机制;寻找有特色的文化发展定位,在继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促进城乡文化的融合,实现文化创新;社区的真正本质是社区精神,通过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活动,增进社区治理主体间的了解与理解,增进社区认同,形成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要素结合、体现城市文明和时代精神内核的社区精神。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立足现状,以村庄规划和环境整治为着力点,以社区公共服务为核心,整合社会资本,统筹规划社区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大力培育和扶持社区内经济组织、非营利性组和其他社会组织,鼓励其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建设,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以及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由民间社会组织和居民共同参与的、涵盖所有人口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参考文献

1、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2).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2篇

从市场在配置社会经济资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来看 ,我国已进入市场经济社会 上 ,但现行宪政民主却基本定型于计划经济社会。因此 ,现行宪政民主对于市场经济社会 ,难免存在不完全适应的情况。所以 ,现行民主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但如何调整呢 ?笔者拟根据经济与政治间的互动关系原理对此作出尝试性回应。

我国市场经济社会有两个方面的特征 :其一是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特征 ,主要表现为宪法序言关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宣告 ,第 6条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 ,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宪法修正案第 5条关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宪法第 8条第 2、3款、第 9条第 1款以及第 1 0条第 1款的有关规定等 ,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称为基本经济制度特征 ;其二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特征 ,主要表现为宪法修正案第 7条关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 ,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非本质性特征 ,称为经济体制特征。市场经济社会的体制性特征的各种具体属性是有关经济体制自身固有的东西 ,不论姓社姓资 ,只要发育水平相等 ,它就有相同的经济属性。但这并非与基本经济制度毫无关系 ,事实上 ,后者虽不能决定其有无 ,但却主导或限制着它们的作用力方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 ,“第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由此而决定产生的社会结构 ,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2 “任何民主 ,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 ,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 ,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3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主 ,是由该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它可以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 ,也可以阻碍其发展。

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 ,是一种协调国家权力所有权 (在实践中表现为公民权利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公民的政治参与 )与国家权力行使权 (在实践中体现为国家权力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国家权力的配置 )的方式 4。根据经济决定政治的原理 ,我们可以将民主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加以区分 :即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的体现国家阶级本质的特定内容和与社会经体制相联系的实现其特定内容的表现形式。民主内容决定民主形式 ,但民主形式可以促进民主内容发展 ,也可以导致这种民主的衰亡。

比较而言 ,现行民主的内容即人民民主与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征是适应的 ,并且已趋于相对稳定 ,而现行民主的形式即国家权力的配置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离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经济体制性特征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因此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点应当放到民主形式建设上 ,具体来说 ,就是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公民的有效政治参与。

在政治现实中 ,国家权力往往表现为相对独立于公民权利之外而存在的集中运用的物质力量 ,具有通常分散存在和运用的公民权利所无法比拟的强度。因此 ,国家权力一旦形成就极易反过来控制公民权利 ,甚至奴役公民本身 ,使公民与国家机关及其官员之间政治上的主仆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换位 ;此外 ,由于国家权力具有强烈的利益属性 ,极易转化为或还原为以金钱为代表的物质财富 ,因此失控的国家权力势必成为****之源。

“只有代议制成功地保证了政府的行动确实是按照人民的愿望和需要办事时 ,我们才有理由称之为代议制民主”5,真正的民主 ,必须是少数人的执政受到多数人的有效监控。为了确保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控制 ,除了应当保持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基本比例并加强这种权利的建设外 ,另一个不可或缺的措施就是限制国家权力的强度 ,不仅应适当分散国家权力以减弱其强度 ,同时还应当让国家权力的不同构成部分之间形成一定形式的制约与平衡关系以自我抵销一部分强度。这后一点对于一个公民自治程度不高的国家尤为重要。而要确保国家权力的运作不致于反仆为主 ,不违背国家权力委托人的意志和利益 ,其基本途径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和加强公民政治参与 ,这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民主建设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行国家权力配置模式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社会 ,国家权力高度集中 ,高度垄断 ,适合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治 ,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 ,改革十余年来 ,针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局部调整 ,但总的看来 ,并未从制度上去解决根本问题 ,现行国家权力结构仍存在诸多弊端 ,具体表现为 :

1 .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不明晰 ,党权、党政关系不明晰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 ,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 ,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6这种关系不明晰造成党不适当地直接干预国家具体事务 ,不仅影响宪政与法治 ,也影响党自身建设。

2 .权力配置不合理 ,表现为权力分工不明 ,自由裁量权过大 ,权力越界行使 ,导致权力运行的失控。从横向权力配置看 ,政 (政府 )权 (权力机关 )关系、政、权与司法机关关系都不明晰 ,各级人大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由于职能虚化 ,长期形同“橡皮图章”,使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受到极大抑制 ;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从纵向权力配置看 ,尽管宪法第 3条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 ,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原则性规定 ,而迄今为止仍未有一部具体的专门法来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 ,所以多年来我们总是迷惘于“一放就乱 ,一收就死”的尴尬境地 ,而且由于缺乏法制的界定和保障 ,“权力下放”后地方政府功能急剧膨胀 ,增强了地方利益扩张意识和垄断意识 ,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保护主义”等怪圈 ,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减弱 ,地方政府行为短期化。

3 .监督制约乏力。由于权力配置的不合理 ,权力分工不明 ,故无法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制约 ;监督机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使得监督制约往往不能落到实处。现在看来 ,还是要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 ,依法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 ,构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权力结构。

1 .把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纳入法制轨道。从法理上而言 ,党不是一级国家机关 ,不能行使任何国家权力 ;但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 :要把党权、党政的关系厘清 7 ;可以考虑在适当时候直截了当地制定一部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关系法 ,把所要确认和规范的内容包括进去。

2 .在权力配置问题上 ,主要是确立人民代表大会的应有地位和赋予其实际职权 ,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 ,缩小行政机关的权力 ,保证司法机关完整独立地依法行使权力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自身建设 ,使其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适当划分各种国家机关的权力限度。在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 ,在保证中央权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 ,可制定一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或者通过《立法法》来确认和保障这种关系。

3 .针对现行监督制约弱化的现状 ,除强化各国家机关内部监督外 ,还应加强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来保证宪法实施 ,制定一部专门的《监督法》来协调各种监督机制 ,成立权威性的专门反****机构来加强廉政建设等。

总之 ,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民主的实现 ,防止反仆为主 ;但是 ,国家权力不能过分分散 ,必须相对集中而足以防止政府功能的失效和防止公民滥用权利 ,维护必要的社会秩序 ,这对一个缺乏民主经验的国家尤为重要。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践公民权利 ,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一般认为 ,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助于政府最大限度地集中公民的意愿 ,防止决策的片面性 ;有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 ,以补权力制约之不足 ;有利于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 ,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所以 ,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是保障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公民实现政治参与提供了广泛的途径 ,公民的政治参与率也相当高。但是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存在一些问题 ,呈现出高参与率与低参与质量并存的现象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 8;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 ,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冷漠”,这种政治冷漠并非意味着公民政治意识的完全消失 ,而是意味着人们的政治注意力相对和暂时的转移 ,因而可以说是一种政治能量的积累期 ,这种政治冷漠一方面有助于保持社会的相对政治稳定和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 ,但时间长了就会因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减弱而导致政府行为合法性与权威性降低和对政治过程的监控程度降低而导致公共权力异化。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归纳起来 ,主要有两点 :(一)政治参与水平不高 ,主要表现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 ,参与的理性化较低等 ; (二)政治参与的机制不健全 ,主要表现为参与的渠道不畅、参与信息有梗塞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 ,如果不及时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建设 ,使公民的利益表达能够在合法渠道内得以实现 ,势必影响我国的政治稳定。因此 ,提高政治参与质量和健全政治参与机制已成为公民权利建设的必然要求。

1 .提高政治参与的质量 :(1 )营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文化 ,为政治参与创造良好的政治心理背景 ,大致说来 ,要培养普遍的平等观念、广泛的自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制精神 ,克服政治急躁和政治冷漠情绪 ; (2 )适当提高政治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使公民的政治参与落到实处 ; (3 )把公民的参与行为与其实际利益联系起来 ,提高参与质量等。

2 .健全政治参与机制 :(1 )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机制 ,即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 ; (2 )发展直接民主形式 ,如创制、罢免和复决 ,以济代议制民主之穷 ; (3 )建立和健全大众传播媒介的组织结构 ,使新闻传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网络体系 ,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广泛的、大量的信息流 ,为广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更多的渠道。

注 :1参见左羽、书生 :《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国家财产所有权》,《中国法学》1 996年第 4期。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第 81页。

3《列宁全集》第四十卷 ,第 2 76页。

4参见拙文《论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探索》1 997年第 3期。

5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编译《宪法》第 1 48页 ,知识出版社 1 982年版。

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第 3 2 8-3 2 9页。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3篇

从市场在配置社会经济资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来看 ,我国已进入市场经济社会 上 ,但现行宪政民主却基本定型于计划经济社会。因此 ,现行宪政民主对于市场经济社会 ,难免存在不完全适应的情况。所以 ,现行民主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但如何调整呢 ?笔者拟根据经济与政治间的互动关系原理对此作出尝试性回应。

我国市场经济社会有两个方面的特征 :其一是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特征 ,主要表现为宪法序言关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宣告 ,第 6条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 ,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宪法修正案第 5条关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宪法第 8条第 2、3款、第 9条第 1款以及第 1 0条第 1款的有关规定等 ,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称为基本经济制度特征 ;其二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特征 ,主要表现为宪法修正案第 7条关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 ,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非本质性特征 ,称为经济体制特征。市场经济社会的体制性特征的各种具体属性是有关经济体制自身固有的东西 ,不论姓社姓资 ,只要发育水平相等 ,它就有相同的经济属性。但这并非与基本经济制度毫无关系 ,事实上 ,后者虽不能决定其有无 ,但却主导或限制着它们的作用力方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 ,“第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由此而决定产生的社会结构 ,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2 “任何民主 ,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 ,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 ,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3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主 ,是由该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它可以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 ,也可以阻碍其发展。

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 ,是一种协调国家权力所有权 (在实践中表现为公民权利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公民的政治参与 )与国家权力行使权 (在实践中体现为国家权力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国家权力的配置 )的方式 4。根据经济决定政治的原理 ,我们可以将民主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加以区分 :即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的体现国家阶级本质的特定内容和与社会经体制相联系的实现其特定内容的表现形式。民主内容决定民主形式 ,但民主形式可以促进民主内容发展 ,也可以导致这种民主的衰亡。

比较而言 ,现行民主的内容即人民民主与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征是适应的 ,并且已趋于相对稳定 ,而现行民主的形式即国家权力的配置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离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经济体制性特征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因此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点应当放到民主形式建设上 ,具体来说 ,就是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公民的有效政治参与。

在政治现实中 ,国家权力往往表现为相对独立于公民权利之外而存在的集中运用的物质力量 ,具有通常分散存在和运用的公民权利所无法比拟的强度。因此 ,国家权力一旦形成就极易反过来控制公民权利 ,甚至奴役公民本身 ,使公民与国家机关及其官员之间政治上的主仆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换位 ;此外 ,由于国家权力具有强烈的利益属性 ,极易转化为或还原为以金钱为代表的物质财富 ,因此失控的国家权力势必成为腐败之源。

“只有代议制成功地保证了政府的行动确实是按照人民的愿望和需要办事时 ,我们才有理由称之为代议制民主”5,真正的民主 ,必须是少数人的执政受到多数人的有效监控。为了确保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控制 ,除了应当保持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基本比例并加强这种权利的建设外 ,另一个不可或缺的措施就是限制国家权力的强度 ,不仅应适当分散国家权力以减弱其强度 ,同时还应当让国家权力的不同构成部分之间形成一定形式的制约与平衡关系以自我抵销一部分强度。这后一点对于一个公民自治程度不高的国家尤为重要。而要确保国家权力的运作不致于反仆为主 ,不违背国家权力委托人的意志和利益 ,其基本途径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和加强公民政治参与 ,这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民主建设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行国家权力配置模式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社会 ,国家权力高度集中 ,高度垄断 ,适合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治 ,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 ,改革十余年来 ,针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局部调整 ,但总的看来 ,并未从制度上去解决根本问题 ,现行国家权力结构仍存在诸多弊端 ,具体表现为 :

1 .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不明晰 ,党权、党政关系不明晰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 ,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 ,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6这种关系不明晰造成党不适当地直接干预国家具体事务 ,不仅影响宪政与法治 ,也影响党自身建设。

2 .权力配置不合理 ,表现为权力分工不明 ,自由裁量权过大 ,权力越界行使 ,导致权力运行的失控。从横向权力配置看 ,政 (政府 )权 (权力机关 )关系、政、权与司法机关关系都不明晰 ,各级人大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由于职能虚化 ,长期形同“橡皮图章”,使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受到极大抑制 ;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从纵向权力配置看 ,尽管宪法第 3条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 ,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原则性规定 ,而迄今为止仍未有一部具体的专门法来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 ,所以多年来我们总是迷惘于“一放就乱 ,一收就死”的尴尬境地 ,而且由于缺乏法制的界定和保障 ,“权力下放”后地方政府功能急剧膨胀 ,增强了地方利益扩张意识和垄断意识 ,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保护主义”等怪圈 ,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减弱 ,地方政府行为短期化。

3 .监督制约乏力。由于权力配置的不合理 ,权力分工不明 ,故无法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制约 ;监督机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使得监督制约往往不能落到实处。现在看来 ,还是要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 ,依法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 ,构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权力结构。

1 .把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纳入法制轨道。从法理上而言 ,党不是一级国家机关 ,不能行使任何国家权力 ;但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 :要把党权、党政的关系厘清 7 ;可以考虑在适当时候直截了当地制定一部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关系法 ,把所要确认和规范的内容包括进去。

2 .在权力配置问题上 ,主要是确立人民代表大会的应有地位和赋予其实际职权 ,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 ,缩小行政机关的权力 ,保证司法机关完整独立地依法行使权力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自身建设 ,使其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适当划分各种国家机关的权力限度。在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 ,在保证中央权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 ,可制定一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或者通过《立法法》来确认和保障这种关系。

3 .针对现行监督制约弱化的现状 ,除强化各国家机关内部监督外 ,还应加强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来保证宪法实施 ,制定一部专门的《监督法》来协调各种监督机制 ,成立权威性的专门反腐败机构来加强廉政建设等。

总之 ,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民主的实现 ,防止反仆为主 ;但是 ,国家权力不能过分分散 ,必须相对集中而足以防止政府功能的失效和防止公民滥用权利 ,维护必要的社会秩序 ,这对一个缺乏民主经验的国家尤为重要。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践公民权利 ,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一般认为 ,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助于政府最大限度地集中公民的意愿 ,防止决策的片面性 ;有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 ,以补权力制约之不足 ;有利于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 ,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所以 ,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是保障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公民实现政治参与提供了广泛的途径 ,公民的政治参与率也相当高。但是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存在一些问题 ,呈现出高参与率与低参与质量并存的现象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 8;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 ,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冷漠”,这种政治冷漠并非意味着公民政治意识的完全消失 ,而是意味着人们的政治注意力相对和暂时的转移 ,因而可以说是一种政治能量的积累期 ,这种政治冷漠一方面有助于保持社会的相对政治稳定和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 ,但时间长了就会因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减弱而导致政府行为合法性与权威性降低和对政治过程的监控程度降低而导致公共权力异化。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归纳起来 ,主要有两点 :(一)政治参与水平不高 ,主要表现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 ,参与的理性化较低等 ; (二)政治参与的机制不健全 ,主要表现为参与的渠道不畅、参与信息有梗塞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 ,如果不及时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建设 ,使公民的利益表达能够在合法渠道内得以实现 ,势必影响我国的政治稳定。因此 ,提高政治参与质量和健全政治参与机制已成为公民权利建设的必然要求。

1 .提高政治参与的质量 :(1 )营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文化 ,为政治参与创造良好的政治心理背景 ,大致说来 ,要培养普遍的平等观念、广泛的自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制精神 ,克服政治急躁和政治冷漠情绪 ; (2 )适当提高政治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使公民的政治参与落到实处 ; (3 )把公民的参与行为与其实际利益联系起来 ,提高参与质量等。

2 .健全政治参与机制 :(1 )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机制 ,即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 ; (2 )发展直接民主形式 ,如创制、罢免和复决 ,以济代议制民主之穷 ; (3 )建立和健全大众传播媒介的组织结构 ,使新闻传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网络体系 ,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广泛的、大量的信息流 ,为广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更多的渠道。

注 :1参见左羽、书生 :《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国家财产所有权》,《中国法学》1 996年第 4期。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第 81页。

3《列宁全集》第四十卷 ,第 2 76页。

4参见拙文《论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探索》1 997年第 3期。

5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编译《宪法》第 1 48页 ,知识出版社 1 982年版。

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第 3 2 8-3 2 9页。

7参见郭道晖 :《权威、权力还是权利》,《法学研究》1 994年第 1期。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4篇

从市场在配置社会经济资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来看,我国已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上,但现行民主却基本定型于计划经济社会。因此,现行民主对于市场经济社会,难免存在不完全适应的情况。所以,现行民主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但如何调整呢?笔者拟根据经济与政治间的互动关系原理对此作出尝试性回应。

我国市场经济社会有两个方面的特征:其一是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宪法序言关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宣告,第6条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宪法修正案第5条关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宪法第8条第2、3款、第9条第1款以及第10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等,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称为基本经济制度特征;其二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宪法修正案第7条关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这是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非本质性特征,称为经济体制特征。市场经济社会的体制性特征的各种具体属性是有关经济体制自身固有的东西,不论姓社姓资,只要发育水平相等,它就有相同的经济属性。但这并非与基本经济制度毫无关系,事实上,后者虽不能决定其有无,但却主导或限制着它们的作用力方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第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由此而决定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2“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3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主,是由该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它可以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也可以阻碍其发展。

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是一种协调国家权力所有权(在实践中表现为公民权利,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公民的政治参与)与国家权力行使权(在实践中体现为国家权力,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国家权力的配置)的方式4。根据经济决定政治的原理,我们可以将民主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加以区分:即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联系的体现国家阶级本质的特定内容和与社会经体制相联系的实现其特定内容的表现形式。民主内容决定民主形式,但民主形式可以促进民主内容发展,也可以导致这种民主的衰亡。

比较而言,现行民主的内容即人民民主与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征是适应的,并且已趋于相对稳定,而现行民主的形式即国家权力的配置与公民的政治参与离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经济体制性特征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点应当放到民主形式建设上,具体来说,就是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公民的有效政治参与。

在政治现实中,国家权力往往表现为相对独立于公民权利之外而存在的集中运用的物质力量,具有通常分散存在和运用的公民权利所无法比拟的强度。因此,国家权力一旦形成就极易反过来控制公民权利,甚至奴役公民本身,使公民与国家机关及其官员之间政治上的主仆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换位;此外,由于国家权力具有强烈的利益属性,极易转化为或还原为以金钱为代表的物质财富,因此失控的国家权力势必成为腐败之源。

“只有代议制成功地保证了政府的行动确实是按照人民的愿望和需要办事时,我们才有理由称之为代议制民主”5,真正的民主,必须是少数人的执政受到多数人的有效监控。为了确保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控制,除了应当保持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基本比例并加强这种权利的建设外,另一个不可或缺的措施就是限制国家权力的强度,不仅应适当分散国家权力以减弱其强度,同时还应当让国家权力的不同构成部分之间形成一定形式的制约与平衡关系以自我抵销一部分强度。这后一点对于一个公民自治程度不高的国家尤为重要。而要确保国家权力的运作不致于反仆为主,不违背国家权力委托人的意志和利益,其基本途径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和加强公民政治参与,这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民主建设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行国家权力配置模式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社会,国家权力高度集中,高度垄断,适合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治,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改革十余年来,针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局部调整,但总的看来,并未从制度上去解决根本问题,现行国家权力结构仍存在诸多弊端,具体表现为:

1.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不明晰,党权、党政关系不明晰,“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6这种关系不明晰造成党不适当地直接干预国家具体事务,不仅影响与法治,也影响党自身建设。

2.权力配置不合理,表现为权力分工不明,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越界行使,导致权力运行的失控。从横向权力配置看,政(政府)权(权力机关)关系、政、权与司法机关关系都不明晰,各级人大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由于职能虚化,长期形同“橡皮图章”,使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受到极大抑制;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从纵向权力配置看,尽管宪法第3条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原则性规定,而迄今为止仍未有一部具体的专门法来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所以多年来我们总是迷惘于“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尴尬境地,而且由于缺乏法制的界定和保障,“权力下放”后地方政府功能急剧膨胀,增强了地方利益扩张意识和垄断意识,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保护主义”等怪圈,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减弱,地方政府行为短期化。

3.监督制约乏力。由于权力配置的不合理,权力分工不明,故无法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监督机制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使得监督制约往往不能落到实处。现在看来,还是要从根本制度上解决问题,依法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构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权力结构。

1.把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纳入法制轨道。从法理上而言,党不是一级国家机关,不能行使任何国家权力;但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把党权、党政的关系厘清7;可以考虑在适当时候直截了当地制定一部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关系法,把所要确认和规范的内容包括进去。

2.在权力配置问题上,主要是确立人民代表大会的应有地位和赋予其实际职权,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缩小行政机关的权力,保证司法机关完整独立地依法行使权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自身建设,使其担当起应有的责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适当划分各种国家机关的权力限度。在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在保证中央权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可制定一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或者通过《立法法》来确认和保障这种关系。

3.针对现行监督制约弱化的现状,除强化各国家机关内部监督外,还应加强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来保证宪法实施,制定一部专门的《监督法》来协调各种监督机制,成立权威性的专门反腐败机构来加强廉政建设等。

总之,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民主的实现,防止反仆为主;但是,国家权力不能过分分散,必须相对集中而足以防止政府功能的失效和防止公民滥用权利,维护必要的社会秩序,这对一个缺乏民主经验的国家尤为重要。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践公民权利,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一般认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有助于政府最大限度地集中公民的意愿,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有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以补权力制约之不足;有利于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所以,公民的政治参与也是保障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公民实现政治参与提供了广泛的途径,公民的政治参与率也相当高。但是,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存在一些问题,呈现出高参与率与低参与质量并存的现象,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8;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甚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冷漠”,这种政治冷漠并非意味着公民政治意识的完全消失,而是意味着人们的政治注意力相对和暂时的转移,因而可以说是一种政治能量的积累期,这种政治冷漠一方面有助于保持社会的相对政治稳定和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但时间长了就会因公民参与政治过程的减弱而导致政府行为合法性与权威性降低和对政治过程的监控程度降低而导致公共权力异化。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政治参与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参与的理性化较低等;(二)政治参与的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参与的渠道不畅、参与信息有梗塞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如果不及时加强公民的政治参与建??nbsp;,使公民的利益表达能够在合法渠道内得以实现,势必影响我国的政治稳定。因此,提高政治参与质量和健全政治参与机制已成为公民权利建设的必然要求。

1.提高政治参与的质量:(1)营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文化,为政治参与创造良好的政治心理背景,大致说来,要培养普遍的平等观念、广泛的自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制精神,克服政治急躁和政治冷漠情绪;(2)适当提高政治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使公民的政治参与落到实处;(3)把公民的参与行为与其实际利益联系起来,提高参与质量等。

2.健全政治参与机制:(1)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机制,即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2)发展直接民主形式,如创制、罢免和复决,以济代议制民主之穷;(3)建立和健全大众传播媒介的组织结构,使新闻传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网络体系,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广泛的、大量的信息流,为广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更多的渠道。

注:1参见左羽、书生:《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国家财产所有权》,《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1页。

3《列宁全集》第四十卷,第276页。

4参见拙文《论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探索》1997年第3期。

5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编译《宪法》第148页,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

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28-329页。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5篇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特征;本质属性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8-0053-03

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第一次正式、明确地使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概念,这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实践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总结,为我们未来的改革指明了方向。过去,我们讲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甚至还讲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制度等,但没有用一个总的概念把这些内容概括起来。另外,过去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多的是把它作为现阶段的指导思想、一种理论体系、一条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全国各族人民在现阶段要实现的一个共同理想等去讲,很少把它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制度去讲。今天,我们把它视为一种社会主义制度,这在认识上就比较全面,比较深入,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现在有了道路、制度、理论、纲领、理想等方面的更为系统的、总体上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改革的方向,就是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力争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形成比较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建党一百周年献上一份厚礼。本文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及两者的内在关系作一分析和论述,并从总体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作出评析。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主义制度,既具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共性,又具有中国自己的个性,即中国特色。其当前的特色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所阐述的四个方面的内容上:

在经济制度方面,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调节等基本原则,又发展了非公有制经济、其它分配方式和市场经济,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方面的具体表现比较丰富,主要是:在公有制的基本形式上,既有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在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实行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既保证了公有制所有权和主体地位的不变,又实现了公有制的经营方式和发展形式的多样化,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分配制度上,按劳分配虽然占主体,但在现阶段的中国,还不能覆盖全社会,只存在于公有制范围;在公有制范围内还不能按同一个尺度进行直接分配,还必须在劳动者所在的单位内部来进行,以商品货币的形式来表现,以市场交换的方式来实现,整个过程还要受价值规律的影响;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上,把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能较好地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实行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富的大政策,建立健全了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在经济体制上,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相结合,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经济运行方式上,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使两者取长补短,功能互补,保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在宏观调控上,把人民当前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结合,很好地维护、发展和实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6篇

我国法律基本特征理论的必要性法律基本特征理论是法学的入门和基础,是关于法律的概念和定义问题,它看似浅显直白,实则关系重大,影响深远。就法学研究而言,法律基本特征理论解释法律的一般特征和要求,说明什么样的规则才能称之为法律,从而实际上规定了法学研究的对象、法制建设的起点;就社会影响而言,法律基本特征理论,作为秩序和公正的权威话语,对于民众的社会心理、法律观念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直接制约一国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因此,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有与之相应的法律基本特征理论定位。历史证明,不同的法律特征说往往就代表着不同的法学和法制体系,代表着不同的政治和法律文明。

中华民族由于特定的文明条件和历史传统,几千年来形成了一种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宗法加行政控制双管齐下的“王法”秩序,人们对于法律的认知是围绕着“王”展开的:法自君出,王权高于法律,法律是君主除暴安良之具,是权力和暴力的象征,是百姓必须谨守的“规矩”、“绳墨”,这些被视作天经地义。到了近代,虽然中国政制、法制在形式和体例上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王法”

观念未及触动。由于接踵而来的民族危机和国内战争,“救亡”、“富强”成为当务之急,中国无可选择地走上了一条国家主义、权威主义的发展道路,政府全面控制社会,国家成为绝对权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传统的“王法”解释很自然地被继承下来,只不过,“统治阶级”和“国家”代替了过去的“圣王”,法律被解释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阶级专政的工具”。改革开放以来,上述情况有所变化。反映在法理学领域,一些新版的教科书,均淡化了“专政论”、“意志论”的色彩,增加了一些新内容、新提法,如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律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等。然而,由于历史传统的巨大惯性,中国法律观念的更新步履艰难,人们对于法律的认知仍然难脱“王法”解释之臼槽。在上述新版的法理学教材中,那些有新意的关键之处往往是语焉不详,匆匆带过,整个理论阐释的重心仍在于政治国家、政治权力,直至暴力。显然,这与当今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反差极大。

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已二十多年,市场经济渐成气候,蔚为大观,法治社会的目标也已确立,中国正经历着根本转型,朝着民主、平等、法治的方向发展。在这样的新形势下,继续沿用传统的“王法”解释显然是不合时宜了。问题很明显,传统“王法”解释的要害在于坚持“权大于法”,不承认有独立的、超越于权力之上的公平、公共的规则。

因此,且不说“王法”解释在学理和逻辑上必然要求法学屈从于权力,法学的发达因此将成为不可能,其指导下的法制实践更是不可避免地张扬权势,否定平等,抑制市场机制,贬低法律权威,妨碍民众法治意识的养成,其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经验证明,不同的法律特征说,即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判断和制度安排,指示着不同的秩序状态和社会前景。法治社会与“王法”观念是格格不入的,一个坚持“王法”解释的国度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

有人担心,否定“王法”解释会不利于加强中央权威、发挥政府职能。笔者认为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毫无疑问,建设市场经济、法治社会离不开中央的权威、政府的作用,在中国尤其是如此。

但显而易见的,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权威和政府作用的发挥,必须建立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必须符合法治的原则,否则就可能事与愿违。这里且不论中央权威、政府作用自身的科学性、民主性问题,仅就其对于中国社会的实际影响力而言,传统“王法”解释仅仅在形式上维护中央的权威、政府的地位。长远看却不利于这种权威和作用的发挥。原因在于“王法”解释强调的是以暴力相威胁的权势和服从,客观上排斥了市场机制、契约意识、法治意识,不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基于契约和法治原则的、关于公共权力的共识,中央和政府的权威将因此缺乏市场机制和现代法理的支持,面对问题,除了传统的行政手段之外别无它“法”。这在当今中国的情势下,必然意味着行政成本的高支出和管理实效的衰退:上有“王法”,下有“土法”,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直至欺下瞒上,阳奉阴违,法律规章形同虚设,中央的权威和政府的形象就有可能走向反面。当前中国,重回过去大一统中央绝对权威、政府一抓就灵的局面已不可能,亦不可取,唯一的出路就在于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制。因此,即便是从中央权威、政府作用的角度考虑,果断地实现从传统“王法”

观念向现代法治观念的转换,也是十分必要的。

清理传统“王法”观念,重建符合中国市场经济法治社会需要的法律特征说,这一革新的意义是可以想见的。由于涉及到一系列社会、政治的基本价值观,由于未来中国将全面建成法治社会,法律基本特征理论的革新因此具有全局意义,有可能引发中国法学、政治学、乃至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深刻变革,极大地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成为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一个标志、一面旗帜。但也正因如此,这场变革的阻力也是必然的,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努力,迎难而上。毕竟,这是一项大势所趋的改革,是未来中国社会奠基,也是根本改变中国法学落后面貌的契机。

法律基本特征理论的革新从何人手?笔者认为还是要从市场经济法治社会的原理、常识谈起。确实,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但法律基本特征理论所论就是“基本”,正是这些最基本、最通俗的道理构成了现代法学和法制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中国的现代化是无法想象的,中国法学的发达、包括那些时髦的、后现代的理论研究都只能是美丽的泡影。还必须看到的是,对于中国民众而言,那些源自西方的市场经济法治社会的常识,尽管不能说阐所未闻,但实际上由于传统和现实的原因,长期以来是束之高阁,不甚了知,甚至一度被视为洪水猛兽。即使到了今天,中国自己也走上了市场经济之路,但由于知识背景的不同,这些原理、常识也需要结合中国的经验再做分析,才可能被中国民众所理解、所认同,融入我们自己的生活。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首先选择法律基本特征理论中最一般的说法——法律是行为的规范,以此展开讨论,笔者将对照国内相关教材,结合中国的历史现实,分析这一判断在不同社会、尤其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社会中的含义,以求深化对于现代法律性质的理解,准确概括现代法律的基本特征。需要说明的是,法律是高度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其基本特征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分析。本文主要是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分析现代法律作用于社会的切入点、或者说法律规范对象的形式特定性问题,重点在于强调法律是、并且仅仅是针对行为的规范,其中包括法律不问主体、不干涉思想、不规定结果三层含义。

关于法律是行为的规范,应当说已是最基本的常识,现在的法理学教科书大都由此破题,似乎无须多言。然而,笔者一番翻阅却发现,关于法律只针对行为这一观点,尽管西方法学大家事实上多持赞同态度并体现于各自着述之中,但或许是因为此问题太过浅白、人所共知,并未见有专论;国内教材,如张文显主编的《法理学》,对此虽有一定分析,但亦未做深入展开;至于中国古代思想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则基本是空白。联想到过去对于“行为规范”

的诸多误解,显然,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并不简单,需要结合中国的历史现实做进一步的分析。

二、法律只针对行为而不问主体

国内法理学教材在谈到法律基本特征时。一般都首先明确: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关系。如张文显主编的《法理学》: “法律是针对行为而设立的”,对此,笔者以为甚当。

开宗明义地将法律定义为行为规范,调整的对象是行为关系,这一点十分重要。很明显,无论从什么角度分析、强调法律的何种性质特征,行为规范毕竟是法律最直接、最本质的属性,其他的描述、界定都只是第二位的。这为我们理解法律确立了一个基点: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着力点在于人们的行为——当然是指那些具有社会意义的、关系重大的行为——法律是从规制行为的特定角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应当说,这正是法律最大、最根本的特征。

然而,仅仅笼统地说法律是行为规范是远远不够的。改革开放之前,我们的政法教科书也是大讲“法律是行为规范”的,但那其中的含义一望即知,不过是要求人们的思想言论、一举一动都要绝对服从、“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的意思。这种画地为牢的理解今天当然已经过时。因此,对“法律是行为规范”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给出合乎时代要求的新的解释。

上述的法理学教材对此也做了引申论述。在谈到法律只针对行为时,教材明确指出其中的含义:

“法律一般不以主体作为区分标准”,并引用了马克思的一段名言予以说明:“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这就是说,法律不可因人而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承认任何特殊主体的、任何形式的特权或原罪,法律必须对同样的行为予以同样的保护或同样的处罚,而不论行为主体的具体身份背景如何,否则就是非法。

在这里,马克思是以法律(当然是现代法律的一般原理为依据,抗议当时欧洲反动势力专门针对他个人的政治迫害,但这同时也就为我们揭示了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确认了法律只对行为不问主体的根本原则。显然,这是一条极其重要的原则。

正由于法律是一种从行为人手的特殊规范,所要求的是一种基于行为有序的社会秩序,因此它要求、也能够超越行为一致性之外的社会主体的种种差异包括年龄、性别、种族、民族、阶级、宗教、贫富、权势及政治态度,等等)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旗帜高高举起。

现代法律的这一平等要求,说到底是由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决定的。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社会合作系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率的提高,是经由不特定市场主体间平等自愿的磋商、合作、竞争来实现的,不承认市场主体的一律平等,人为地在市场交换行为的一致性之外区分主体的三六九等,这种合作和竞争的成本就大大增高,甚至无法进行。因此,现代法律只盯住行为而不关心主体,最终形成了以人人平等(起码在形式上)为特色的社会调整机制,这是其他任何社会所难以想象的。不仅如此,法律只针对行为,也使法律得以摆脱千差万别的主体因素的干扰,使法律自身变得简捷明了。

具有了更大的普适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使法治成为可能。

从上述的原理出发,又可以推论,那种不以行为而以主体作为区分标准、因人而异的规则——尽管在制定程式和具有强制力等方面与法律十分相似——就违反了现代法律的最一般原理,就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法律。显然,上述分析意义重大,尤其对于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国度更是如此。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7篇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   逻辑   历史   错位

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的统一,是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所运用的一个重要方法。恩格斯在《考尔ž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对这一方法进行了说明:“逻辑的研究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①]马克思正是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其历史发展趋势。

多年来,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和教育工作者们对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科学性以及运用这一方法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必要性,作了非常充分的论证和说明。但是,当我们自己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对现实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及其相互的关系进行分析与研究时,这一方法却往往被遗忘了。笔者认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逻辑与历史的错位是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所存在的最主要问题。

我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总体框架基本上还是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翻版,即: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部分,资本主义部分从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前提——简单商品经济讲起,一直讲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为止;社会主义部分则以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为起点,以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为终点。从表面上看,这一体系完全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要求:资本主义部分基础上保持了《资本论》的逻辑体系,所增加的有关帝国主义或垄断资本主义的章节作为《资本论》思想进程的逻辑延伸,也基本上反映了马克思逝世后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发展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部分的内容则反映的是资本主义灭亡之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过程或历史趋势。然而,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逻辑与历史的错位就产生于所谓社会主义部分的起点与资本主义部分的终点之间:当我们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被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转而分析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及其运动规律的时候,我们的思想进程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列宁的帝国主义论思想进程的逻辑延伸,即以“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资本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而被我们当作分析和说明对象的社会主义,则是以不完全成熟或还很不成熟而不具有典范形式的资本主义为历史起点。

马克思通过对“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科学分析,所预见的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当然也应当是“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所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见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在马、恩的著作中社会主义一词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词[②]),而不是指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第一或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更不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特点。历史赋予他们使命,就是从人类社会发展总趋势的高度大致勾画出“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未来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而不是也不可能是明确指出某一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之后所具有的具体特点,以指导其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正如列宁所说:“谁都知道,科学社会主义其实从未描述过任何未来的远景,它仅限于分析现代资产阶级制度和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组织的发展趋势,如此而已。……例如《资本论》这部叙述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的和主要的著作,对于未来只提出一些最一般的暗示,它只考察未来的制度所由以长成的那些现有的因素。”[③]这就是说,如果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在理论体系上是马克思《资本论》思想进程的逻辑延伸,那么,被我们当作分析和说明对象的现实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就应当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的历史起点是一致的,或被我们当作分析和说明对象的现实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已达到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历史起点。但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包括曾经是社会主义的国家)的历史起点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也还没有一个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已经达到或曾经达到马克思所设想的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或其第一或低级阶段的历史起点。

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称“由于工业化纲领的实现,苏联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强盛的社会主义工业大国。”[④]这就是说,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落后的农业国”的基础之上。而中国直到现在还没有完成工业化的历史任务。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⑤]众所周知,工业化本来应当是“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资本主义已经完成的历史任务,而且事实上也是当达资本主义国家早已完成的历史任务。邓小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现在我们虽说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个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⑥]因此,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在总体结构上并不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而是历史过程在理论上前后并非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从工业化已经完成的“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资本主义到工业化尚未完成的并非“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当然,我并非主张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应当脱离我国现阶段的实际而去研究“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共产主义社会或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及其运动规律,而是认为上述在逻辑上前后不一致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必然导致逻辑与历史的错位,而这种逻辑与历史的错位则是导致我们对我国现阶段经济的具体特点和特殊规律的认识,以及这些具体特点和特殊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经济的基本特征和一般规律之间关系的认识出现偏差的根本原因。多年来正是由于这种逻辑与历史的错位,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及其运动规律的认识面临着两个非此即彼的错误选择:要么,把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和一般规律,当作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特点和特殊规律;要么,把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特点和特殊规律,当作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一般规律。前者的实质是提高现实社会主义的历史起点,表现为典型的教条主义;后者的实质是降低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表现为典型的经验主义或实用主义。

改革开放前,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有关未来社会经济特征的论述当作教条,即:将马、恩所设想未来社会的经济特征当作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特点。于是,以此为理论依据而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并主张立即消灭私有制、商品经济以及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法权等。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中逻辑与历史的错位也就表现为思想进程超越了历史进程。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拔高现实社会主义历史起点的教条主义态度被否定了,但贬低马、恩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的经验主义特别是实用主义态度却往往被忽视、容忍或认可了,后者甚至被当作反对前者的重要思想武器。因而思想进程超越历史进程在形式上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的倾向——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特点当作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为此甚至不惜轻率地否定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的设想。例如,为了说明“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是对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突破,不少经济学论文、专著和教科书都引用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社会主义”篇中所说的这样一句话:“一旦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消亡。”[⑦]并理直气壮地断言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恩格斯的这一预见不符合实际。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的“社会主义”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呢?是我们所说的共产主义;我们正在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又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呢?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我们中国或其他现在是或过去曾经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在何时真正实现过“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 (哪怕是强行实现的)呢?即使是在“文革”期间我们也没有能够将个体私有制完全荡涤干净,何况农民兄弟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全民所有的待遇!既然如此,我们凭什么说实践证明恩格斯的设想不符合实际呢?又如,有人以我国现阶段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为依据,否认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论点,认为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借助于一系列这样的所谓实践证明,我们实际上几乎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经济特征的设想或关于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预见全否定了。在马、恩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是否会消亡,在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是否还有必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或资本主义是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这类问题当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是,我们现在的实践既不是共产主义的实践,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实践即正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实践。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之后,商品经济是否仍然存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之后,或当我国在向成熟的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是否还有必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目前并没有这种实践可供借鉴。所以,上述所谓实践证明实际上是理论与实践相错位的检验方法。这种错位的实践证明就是逻辑与历史错位的具体表现。

本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就是对于现实社会主义认识的思想进程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相统一的结果。但是,在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和教育领域,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认识现实社会主义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重视,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仍然热衷于归纳所谓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或特点。在我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中,所谓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特征、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特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特征、社会主义企业的特征、社会主义对外贸易的特点等提法比比皆是。每一次再版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根据形势的变化修正这一系列所谓特征或特点的内容或提法。且不论这些所谓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或特点中有不少内容实际上就是计划经济体制残余的体现。从逻辑上讲,所谓社会主义的特征,在空间上应适用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即所有已经进入和将要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在时间上则应适用于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即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之前。既然我国目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们仅通过中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实践,又怎么可能归纳出经得起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检验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特征呢?例如,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本来就是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特点,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将其拔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特征,因为我们现在无法断定这种所有制结构是否应当或能够一直保持到共产主义实现之前。至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更不能说成是什么社会主义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特征,难道当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之后在农村也还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吗?难道我国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一直保持到共产主义实现之前吗?如果我们真正认识到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认识到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实践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践,就没有必要再去热衷于归纳什么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而应将注意力放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特点上。

逻辑与历史的错位不仅使我们对当代社会主义经济特别是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及其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产生偏差,而且还使我们对当代资本主义及其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产生偏差。过去,我们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历史趋势的论点当作教条,认为既然“资本主义的丧钟已经敲响”、“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那么现实中的资本主义也就走投无路了。于是,我们断言资本主义已进入“总危机”,并期待着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将在下一次“大危机”中彻底崩溃。改革开放后,当国人再一次放眼看世界时,发现现实的资本主义经济不仅没有濒临崩溃而且还比我们发达得多。到底如何解释《资本论》问世后一百多年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发展及其变化就成为了政治经济学理论界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在对这一问题进行解答的时候,我们的思想进程却又往往落后于当达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这就是我们的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百多年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发生了很多变化或进行了很多调整,如股份制的空前发展与普及,国家垄断及国家干预的出现和加强,以及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经济合作的不断加强等,这些变化或调整到底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能够适应社会化生产力要求的表现,还是它不能适应社会化生产力要求的表现,是当前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和教学所要解决的或不可回避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但是,我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资本主义部分在涉及到这一问题时总是一味强调这种生产关系的调整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实质,似乎当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依然停留在一百多年前的水平上。就连一些西方资产阶级学者也认为当达资本主义国家所采取的国家干预等方式是用社会主义的办法解决资本主义的问题,而我们却不愿意或不敢承认这一点。如果一百多年来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实质确实丝毫没有改变,那岂不是说明资本主义私有制可以而且已经完全适应当今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吗?既然如此,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从何说起?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这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结论又从何说起呢?恩格斯当年曾将股份公司称之为“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⑧]并预见随着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股份公司“这种形式也嫌不够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⑨]他在对资本主义将“不得不”采取的方式进行说明时还特别强调:“只有在生产资料或交通手段真正发展到不适于由股份公司来管理,因而国有化在经济上已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国有化——即使是由目前的国家实行的——才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才意味着在由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资料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准备阶段。但是最近,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堕落为一种十足的奴才习气,直截了当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的。”[⑩]可见,在他看来,如果资本主义国家是由于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得不”采取的国有化,就可以说是采取了社会主义的办法,因为这“意味着在由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资料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准备阶段”,但俾斯麦式的带有封建专制色彩的国有化不在此列。因此,所谓“丝毫没有改变”之说的思想进程不仅落后于当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而且还落后于马、恩在世时的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当时股份公司已经出现)。

一方面我们的思想进程超越了当代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另一方面我们的思想进程又落后于当代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于是,如果将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资本主义部分中某些观点或提法与社会主义部分中相关的观点或提法加以对照,就可以发现一系列“既卖茅又卖盾”的说法。如,资本主义国家的私人独资企业向股份制企业转化其私有制性质丝毫没有改变,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独资企业向股份制企业转化其公有制性质也丝毫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国家将私人企业购买为国有企业丝毫没有改变其私有制的性质,社会主义国家将国有企业卖给私人也丝毫没有改变其公有制的性质;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购买本企业的股票不可能改变其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人购买本企业的股票却可以更充分地体现其主人翁地位,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如果有人要对这类说法问一个为什么,我们就会理直气壮地回答:这是由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如果有人再问国家的性质是由什么决定,我们又会毫不含糊地回答:这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国的公有制为什么要占主导地位?因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为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因为中国的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美国的股份公司为什么属于私有制性质?因为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为什么是资本主义国家?因为美国的企业都属于私有制性质。我们的很多理论观点包括不少所谓新观点实际上就是依靠这种循环论证支撑着的。

我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为什么会落到如此之贫困的地步呢?逻辑与历史的错位就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原因。

注 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2页。

[②]参加赵明义等主编:《当代国外社会主义问题纲要》,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第4-5页。

[③]《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10月版,第50页。

[④]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普及版),中文本,下册,人民出版社1959年1月版,第374页。

[⑤]《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225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3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498页。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8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范式

目前中国经济学研究领域中已经呈现严重的错位现象,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面,一是某些经典理论观点明显地不适应于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现实;二是许多本来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观点在许多方面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在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间的关系方面,一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强势发展相比仍然处于弱势地位;二是国内经济学界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西主马微”局面,同日益走向中心地带并占据主导地位的西方经济学相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声弱势微,并日益被边缘化。之所以如此,其根本的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发展缓慢,主要表现为目前仍然坚持某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经久不变的分析方法、教条僵化的传统观点以及始终不变的理论范式,因之而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呈现出明显的陈旧化特征:观点旧、方法旧和形式旧。这种陈旧化特征,一方面严重抑制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自身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严重落后于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科学的经济学理论,一方面始终严格地以社会生产方式的客观事实为根据,而社会生产方式总是在不停的变动中,近一百多年来这种变动的剧烈和深刻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始终以经济学理论的成果为科学基础,而经济学理论也在不断发展与创新之中,近一百多年来这种发展与创新的速度和深度也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经济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应当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变化明显加快,我国改革开放、体制转轨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攻坚阶段与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应当而且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类社会新的历史时代和经济学新的历史发展迫切要求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在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传统的基础上分析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新特征,借鉴现代经济学的新成果,不断扩展新视野,运用新方法,提出新观点,构建新范式,努力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

一、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创新的必要性

(一)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实现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17由于“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1]489如果不顾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体行动纲领,就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善于把握客观情况的变化,善于总结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鲜经验,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产生于19世纪中叶,《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著作问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基本成熟。这个时代正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也是资本主义发育成熟时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理论既确立了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特征科学的基本原理,也提出了适应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要特征的具体结论。从其理论特征来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理论是适应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尖锐对立的阶级斗争形势和战争与革命的时代特征的“阶级斗争理论”与“暴力革命理论”。然而,19世纪末、20世纪初特别是“二战”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摆脱其古典形态而步入现代形态阶段,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呈现出了许许多多不同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即生产技术信息化、生产组织网络化、经济“计划化”、资本社会化、管理“民主化”、利润“分享化”和社会“和谐化”等。所有这些,就使得原本以私有制、市场调节和两极分化、社会对抗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发生自我扬弃而不断走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来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更是表现出了许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大量新特征,即经济市场化、生产要素个人化、生产经营分散化、收入分配差别化和社会分层化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某些具体结论已经明显地不适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特征。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面临着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所提出的理论挑战。如果不顾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关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仍然固守并僵化地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150多年前关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典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某些论断,那就既不可能科学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现象与本质,更不能揭示与把握当代资本主展的规律,也不可能对现代社会主义经济现象及发展规律作出科学的阐释与说明,更不能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起指导及推动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必须现代化,否则,它就会作为已经过时的“昨天的理论”

而被抛弃。我们应当摈弃以往那种固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具体结论而脱离现代社会现实的教条主义做法,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与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对现代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作出科学的解释,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时代特征来看,当今世界一方面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并存竞争,和平共处,共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须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正确认识与处理现实社会主义与当代资本主义的关系。这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当今世界在向着多极化、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发展,资本国际化,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信息化与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20世纪的发展给世界留下许多灾难性问题,如人口激增、失业与贫困、环境污染、毒品蔓延等等,这些都是现实,它们向理论提出了挑战。不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必须面向世界、面对现实,在自己的学科范围寻求科答案。21世纪是和平与发展的世纪,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和大趋势。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适应这个新时代的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须现代化。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概念的提,是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的特征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新的实践分不开的。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既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也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条件。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既包括其科学形式上的现代化,更包括其内容、方法的拓展与理论、体系的创新。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是:(1)透析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与新矛盾,阐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规定与运动规律,为促进发达国家的社会变革与进步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2)指导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对俄罗斯、东欧等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深刻变化的原因、现行制度形态、演变趋势、变革的道路模式提供科学的说明与指导。(3)指导中国市场化经济转轨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从而夺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最终胜利。

(二)应对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挑战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实现方法创新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所以必须实现现代化,不仅18是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应对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挑战的理论需要。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这种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方法把经济学看成是以事实、感觉、经验为依据,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的科学。二是个体主义占主导的方法论原则与基本内容。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这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通过对“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的分析,古典经济学奠定了个人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继承了个体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强化了“经济人”假设,使它构成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三是持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以均衡分析为基本方法,因为“经济人理性”要求行为的一致、有序和可观测,而只有处于均衡状态的人的行为才是稳定的,具有可观测性或实证性,才能表现出“理性”。所以,新古典经济学把制度、人的偏好、企业组织形式及技术水平等容易变化的因素统统看作外生变量,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四是广泛应用数学作为主要分析手段,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分析方法最显著的特征。19世纪中叶以后科学哲学作为经验主义的现代形式得到迅速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主要表现是关于科学理论的构成对经济学形式化的影响,体现为数理经济学的发展;实证原则对经济学可检验性的要求,体现为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巨大的理论挑战:一是其“科学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具有的高度数学化和十分精细刻画的科学形式,从分析方法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挑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定性研究和逻辑分析为主要特征,同西方主流经济学相比似乎成为一种“粗糙”的理论。二是其“现实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从个人所面临的市场经济现象出发,具体地分析个人、厂商的经济活动,描述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这样,它就成为一种很现实的理论。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主要研究社会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因而远离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似乎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理论。三是其“有用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具体分析支配人们经济行为的客规律和主观规则,提出具体的经济政策与对策建议,因而成为一种有用的经济理论,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与发展规律,预示社会发展与变革的方向,而这些似乎与人们日常经济生活毫无关系。这样,同西方主流经济学相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似乎成为一种“不科学”、“不现实”和“毫无用处”的经济学理论。这不仅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大行其道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势微力衰的重要原因,而且也是在我国西方经济学占据主导地位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的主要原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要发展,就必须迎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挑战,在研究对象和分析方法等方面有新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发挥更大、更直接的作用。 

(三)迎接现代经济学发展新潮流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创新

    社会科学是应社会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不仅解释说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的现象,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方针、对策。当资本经历了原始积累,在国家政府的扶持下成长起来以后,它需要自由主义的政策环境。古典政治经济学应运而生,它着力阐述资本主义制度可能会如何运行、应当如何运行。古典政治经济学源于近代功利主义“个人权利至上”的哲学原则,认为只有能够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由于社会利益是每个人的利益总和,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的利益自然地得到增进。因此,在斯密那里,政治与经济是不可避免地结合在一起的,或者说是一种天然的融合。在此之后,政治经济学的中心内容一直是评论政治—经济制度,分析这些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并为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向政策制定者推荐适合的体制和结构,特别是有关福利、分配、增长繁荣的体制和结构,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经济的发展。然而,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的前一大半时间里,却学与政治学分道扬镳的时代,经济学离开政治领域,着重于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分析。1890年,马歇尔综合各派的观点,在《经济学原理》中形成了一个关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学体系,把制度当作不变的常量,只考察既定制度下,稀缺资源的配置和效率问题。从此,西方的经济学和政治脱离,原本为“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变成了“经济学”。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是坚持“理性—个人主—均衡”的分析框架和数学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新古典经济学就是在给定偏好、技术和制度不变以及既定资源条件下,研究经济行为者如何最优地对强加给他们的假定条件做出反应。这些假定条件的变化被看作是外生的,或者完全不给予解释,或者把它留给其他学科。并且,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科学”体系中,经济学理论实际上完全成为进行“成本—收益”比较计算的“生意经”,完全排除了性别、阶级、种族、道德伦理和经济行为者的观念等对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19完全丧失了作为社会科学家对弱势群体以及人类自身命运深切关怀的人文精神,从而把经济学改造成了一种冷冰冰的唯利是图的计算技术。这样,就使西方主流经济学完全摆脱了道德判断和道德说教,从而成为一种既不涉及道德问题、也不对经济行为与经济现象做道德判断的“不道德的”的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抛弃了将历史、社会整体性、道德哲学与实践融入研究和知识生活内涵的努力,抛开政治因素而单纯地研究经济问题。这导致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根本缺陷,它对社会的理解很不充分,对复杂的权力、社会结构、组织行为及文化实践的理解也不深刻,所以很难全面理

解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这些缺陷从根本上决定了西方主流经济学尽管在理论建构和实践运用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它必然导致其本身出现危机并走向衰落。自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经济学界悄然兴起了一股新政治经济学潮流。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不仅具有时代的针对性,更以其综合性、创新性的特点,把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纳入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包容了政治、法律、文化、历史、习俗等超经济因素,揭示制度要确保人们进行各种选择的自由,以便改变资源的配置状况,甚至改变资源的结构,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这反映了人类对社会运行规律及其本质特征认识的深化,引起了世界范围内政治经济制度创新的浪潮。[2]在上述背景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研究发展中出现了一个新领域。以阿罗、唐斯、奥尔森、布坎南、塔洛克、诺思、加尔布雷什、科斯等人的著作为代表,西方经济学研究呈现出一种共同的研究取向,即以政治和经济、社会和个人、国家和市场之间相联系、相交叉或相重叠的现象和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政治过程,阐述政治决策及制度对于经济的至关重要的影响。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流派主要有公共选择派、制度学派、激进政治经济学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等。这种新型经济学之所以命名为“新治经济学”,是因为它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新肯定,它标志着经济学从“政治经济学”转变为“经济学”,再重新回到“政治经济学”的轨道上来。相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传统,这是一种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特色是把经济结构的历史与制度分析和经济主体的理性分析结合在一起,从而超越了现有的多学科之间的方法论分歧和僵

化的思维定式。新政治经济学有四大特色,涉及四个领域。一是它的研究类型或研究取向,二是它的研究对象,三是它的研究内容,四是它的研究方法。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取向是进行经济与政治的整合研究。西方主流经济学和政治学已经不能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单纯的经济学和单纯的政治学无法说明和解释市场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政治与经济、国家与市场、社会与个人的矛盾。研究经济问题需要考虑政治因素,分析政治问题需要使用经济学的方法。因为政治和经济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研究经济问题无法脱离政治或制度因素,政治过程也无时无刻不受经济因素的影响,政治过程的动因与目的也可归结为经济利益,是经济活动在政治领域的自然延伸。在新政治经济学中,其“政治”主要研究权力、决策程序和社会利益;其“经济”主要研究资源配置、收入和财富分配以及个人利益。从总体上来说,新政治经济学就是“政治与经济之学”,它既要研究政治制度、权利结构与政治决策对社会经济活动与人们经济利益的重要影响,也要研究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与人们经济利益诉求对于政治制度、权利结构与政治决策的重要影响。从研究对象来看,新古典经济学以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以物质福利为研究目的提出经济学三大问题: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新政治经济学则以权利配置为研究对象、以自由权利为研究目的提出经济学三大问题:得到什么、得到多少、如何得到。其中,“得到什么”的问题就是福利经济理论所阐述的自由权利的经济目标问题;“得到多少”的问题就是权利配置,每个个人都平等地获得其相对应的经济权利以及如何通过放弃一定的个人权利以获得相应的公共权利来配置总体的权利。“如何得到”的问题则是公共选择学派与制度经济学所要解决的,即如何通过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来分配人们的权利、如何通过合理的规则来规范人们之间的权利交换,从而形成一定合作组织和合作秩序,实现各自的以及共同的利益。这样,新政治经济学的各个流派就大大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从其实质来看,新政治经济学是对决策的政治本质如何影响经济制度与经济政策选择从而最终影响经济结果的研究。从一般意义上而言,政治对经济的影响表现为两个层面:从较高的层面来看,社会成员通过政治活动或公共选择确立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结构,这一基本制度结构构成了社会成员经济活动的制度环境。从较具体的层面来看,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社会成员通过政治活动或公共选择形成具体的经济政策,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社会成员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新政治经济学一方面研究基本制度结构的形成与演变的原因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另一方面研究经济政策形成背后的政治过程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影。这样,就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限制,大大扩展了对经济活动的研究范围。

     20在研究方法上,新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科学的各种

研究方法加以整合,其研究方法既有对传统政治经济

学的继承又有在主流经济学基础上的创新。其研究方、法主要有:(1)制度—历史分析。新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社会经济时把基本制度作为内生的因素,在讨论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时,特别关注由一定的制度给发展和变迁所制造和带来的障碍、刚性和机会,并在宏观层次上研究一定的制度和组织形式,对决定社会经济制度存在、解体和转换的因素做出历史分析。

(2)数学分析。新政治经济学对大量政治经济现象进行数据化归纳研究,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有用信息,归纳出政治经济系统的一般情况、发展趋势和基本规律。(3)跨学科研究。新政治经济学尤其注重政治和经济的整合研究,充分利用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和历史学中的相关材料,以使分析具有良好的开放性。新政治经济学的兴起与发展,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十分丰富的思想材料。在这种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要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融入当代新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新潮流,认真地研究与科学地吸收与综合新政治经济学的成果,在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和分析方法等多方面进行拓展、创新,从而构建适应于时代特征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总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所以要实现现代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既是迎接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挑战而实现理论创新的要求,也是克服其自身的历史局限而创新发展的需要;既面临解决西方经济学发展的外部竞争的压力的要求,也是消除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缺陷的需要;既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进行科学批判的客观要求,也是对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学潮流进行科学融合的需要。

二、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的现实可能性

    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这一命题包括三方面含义:一是摈弃某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分析当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提出符合时代特征的现代理论观点;二是利用与借鉴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某些有价值的分析方法,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形成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体系;三是科学综合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构造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范式。这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是现实可行的。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构建起来的经济范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种范式从未曾被历史的经验和事实在整体上否定过,也从未曾被哪一种理论逻辑在整体驳倒过;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其宏大的理论体系结构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以及它对人们经济利益关系和社会生产方式运动的内在、本质规律性的揭示而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巨大魅力和远大前途之所在。

首先,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有两个方面:思想性和终极价值判断观念。所谓思想性,是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绝不满足于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只回答事实如何,而是要思考社会经济生活深层次的问题,从而揭示社会经济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马克思透过经济现象而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的物化和异化的问题,努力寻找人类摆脱物化和异化从而走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道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种思想性特质,表现出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本质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力。它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成为与完全是在社会经济生活的现象上兜圈子的、作为“现象经济学”的西方经济学根本不同的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代经济学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透过现象而揭示社会经济生活的本质,努力把现象分析与本质分析结合起来。所谓终极性价值判断是指在物质生产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存在的意义为标准的判别方法。从经济学范式的价值判断来说,西方新古典经济学采用的是一种现世性价值判断观念,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不满足于此它的特点在于采用终极性价值判断导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种思想性特质,表现出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切人文关怀,因而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成为批判现代西方经济学、综合新政治经济学的科学基础。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现代经济学应当努力探讨在新的生产方式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虽然也要引人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现世性价值判断方法,来分析市场运行机制和要素分配等具体问题,但它应该更加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经济条件和社会制度对于人类自由的约束以及对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追求。其次,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是整体性、长时段性的分析框架。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到现代马克思经济学它们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是一致的,这就是“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整体性。21同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学不是坚持学科的狭隘性和严格的学科内部形式逻辑一致性,而是从一开始就打破了学科的限制,广泛地采用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这包括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和数学等等,这种研究方法的整体性源于经济学所研究问题的复杂性和广泛性。第二,长时段性。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是马歇尔奠定的均衡分析法,从马歇尔的局部均衡分析法到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分析法,从单一均衡分析法到引入时间因素的动态分析法,它不能离开对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的“横截面式”的精确解剖,这是均衡分析的优点,也是其缺点。马克思主义经一种长时段分析法。所谓长时段分析法,是指它超越了结构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从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找出其中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进而找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 

    最后,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作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与分析框架,决定了只有它才能更科学地解释现代经济社会问题,对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具有指导性。所谓指导性是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超出经验主义经济学的束缚,在更高的视野和更深刻的内涵上对基本经济关系、经济制度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等问题作出规范和定性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长处不在于细致入微地刻画具体的经济运行机制,而是要通过对生产方式及其生产系或人们利益关系的经济学研究,对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并进一步提出指导性观点和走向未来社会的正确路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寻找一条如何从现实的市场经济制度走向未来更先进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正确路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一特质,决定了它无论对于分析现代社会经济问题还是科学地批判各种经济学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从历史上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在充分吸收18-19世纪所有经济学流派的科学成果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今天,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基础,对现代经济学的各个流派做出正确评价,确定其在现代经济学中所处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并对它们进行科学批判与综合,才能丰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内容,完善其科学体系。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应当全面地吸收马克思以后的20世纪经济学的理论成果,紧跟时代发展,成为21世纪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3]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特征应当是:面对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与经济全球化过程,基于经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分析方法,形成一种积极吸收、不断创新、全面开放和科学综合的现代经济学理论体系。[4]

三、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一)克服传统经济理论背离科学轨道的教条主义错误,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以斯大林理论为核心的传统政治经济学即“苏联范式”,虽然打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旗帜但实质上是种僵化的教条主义的理论模式,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错误认识和教条式的理解。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主要缺陷有二:一是它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与基本原理,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轨道。二是它机械地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某些个别结论,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方面,不问时间、地点、条件,不管客观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而一概地固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某些个别结论,绝不允许有半点创新与突破,否则就扣上“反马克思主义”或“修正主义”的帽子。从其世界观方面来看,以斯大林理论为核心的“苏联范式”脱离本国实际国情与发展要求,根据人们对未来社会的美好理想而主观地规定社会生产关系,根据人们加快建设共产主义的主观愿望而人为改变生产关系,主张穷过渡,宣扬“集体至上”和“国家本位”的集权主义价值观。从其方法论方面来说,传统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方法,片面倚重抽象法,偏爱规范研究,忽视实证研究;注重逻辑推演,忽视历史归纳;排斥对社会经济运行作实证的分析、动态的分析和定量的分析;重视经济制度分析,忽视经济运行分析;注重政府行为的研究,忽视个体行为的研究。从总体上来看,“苏联范式”表面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实际上一方面偏离了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轨道,从根本上堵塞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把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条化,完全扼杀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生机与活力。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就必须摈弃“苏联范式”,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传统的基础上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发展。我们应当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与科学方法论。一是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它从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社会结构,把与一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各个同阶段上的社会经济结构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在国家的层次上描述社会经济结构的活动,同时从22社会经济结构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和意识形态。生产方式是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的重要内容,是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基本因素。生产方式既决定着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性质,也决定着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基本方向与进程。二是坚持与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地指出了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294这就是说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人联合体”,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所在。具体说来,科学社会主义“自由人联合体”基本原则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首先消除社会关系对人的奴役和压迫,使人从对抗性的社会关系下解放出来,实现人的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消除旧的社会分工对人的奴役,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在人的解放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消灭阶级、消灭国家,建立社会性的自由人联合体。三是应当摈弃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方法,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分析方法。坚持从际出发而不是从原则出发的唯物主义方法,面对现实、反映现实,充分占有材料,采取对社会经济生活和经济现象进行实事求是的实证分析方法;坚持辩证分析而不是机械推论的辩证方法,无论是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都应当进行全面的科学分析;坚持客观地分析社会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矛盾分析方法,实事求是地阐明其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趋势;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历史方法,坚持从其产生、发展以及被更高级生产方式所代替的发展过程来分析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运动。

(二)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藩篱,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要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就必须坚决地废弃斯大林的“教条范式”,自觉地把我们的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当而且必须挣脱来自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思想的羁绊,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新突破,提出适应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特征与时代发展潮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现代观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既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特征,也分析了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特征。首先,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典型特征是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条件、完全自发竞争的市场经济、以私人资本为主体以雇佣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形式,以及以资本家对工人的专制和完全占有剩余价值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是资本家的财富和工人的贫困的两极的积累,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是炸毁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外壳,剥夺剥夺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些具体结论,对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适用的、有效的,而不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任何历史阶段。在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下,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敢于突破那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在当代资本主义的性质、特征问题上,应当摈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非此即彼”、完全排斥的错误观点,确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部分质变,当代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已经具有“亦此亦彼”之密切联系的新观点。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主要特征来看,现代资本主义同古典资本主义既有内在联系,又具有许多重大区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了重要的部分质变:以蒸汽机和机械化生产为主的生产技术条件、以机器体系和工厂制度为主的产组织条件已经转变为以自动化和信息化为主的现代生产技术条件、以公司制度和网络组织为主的现代生产组织条件,以自由竞争和经济危机为主要特征的古典市场经济已经转变为以国家干预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以私人资本、业主企业和垄断寡头以及雇佣劳动为主要特征的古典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形式已经转变为以社会资本、法人资本、人力资本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形式。从生产关系方面来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发生了重要的部分质变:以资本家业主个人企业的家长制管理为主的专制式企业管理制度,已经转变为以职工参与管理和企业家主导作用为主要特征的参与制、专业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资本独占剩余价值和工人阶级贫困化为主要特征的剥削制度,已经转变为以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剩余和社会福利化为要特征的现代分配制度。因此,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在许多方面都实现了自我调节与自我扬弃。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扬弃已经跨越临界点,超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的界限。现代资本主义是不断自3我否定、日益生长社会主义因素并向社会主义渐进发展的新型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过其自身积极的自我扬弃,不断地实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部分质变,社会主义因素日益生长和不断增加,资本主义制度这一“外壳”正在逐渐自行脱落,其发展趋势必将是走向一个新的、更高级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因此,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既不意味着资本主义会立刻灭亡,也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必然以“炸毁”和“剥夺”的方式战胜和取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这种复杂性,一方面决定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长期性,另一方面决定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扬弃性。根据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内容及其特征,我们应当而且必须突破马克思的已有结论:(1)应当突破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扬弃不会超越其自身界限的已有结论,确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包含新社会的因素、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已经具有一些社会主义特征。(2)应当突破马克思炸毁资本主义外壳、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只能是“你死我活”、只能通过阶级斗争而实现革命飞跃的已有结论,确认当代资本主义正在向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确立当代资本主义可以而且正在向社会主义自我扬弃与和平发展的新观点。只有这样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才符合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客观实际,才能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还必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清除那些照搬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提出关于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新观点。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阐明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和我国实际国情,我们应当在四个面突破那些照搬马克思关于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某些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一是应当克服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大工厂”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组织理论的重大创新。应当看到,在我国

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社会化的生产组织还不可能是囊括全社会的“社会大工厂”,而只能是在企业和农户自主经营基础上形成的网络化、产业化的社会化生产组织。因此,实行国家经营的范围还不宜过大,国有资本退出一些部门和企业是必然的和正常的。在实践上,应当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十六大精神,积极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缩小国有经济存在的范围,减少国有经济存在的领域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今后,国有经济一般只应在四大领域中存在,即在自然垄断行业、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企业中应继续实行国有制,并实行国有国营或国家控股经营。为此,除了一些中小企业实行出售改变为非公有制经济外,相当大一部分国有企业应当以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等形式实行改制,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形式的重大变革。二是应当克服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产品———计划经济”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理论的重大创新。应当明确认识到,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资源配置的自觉性与社会性还不可能通过直接的产品生产和全面的计划经济这一具体形式来实现,应当而且必然要通过商品生产和市场调节这一新的形式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形式,只能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只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应当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全力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努力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应当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全面地进行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全面市场化的体制转轨和制度创新,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三是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社

会所有制”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重大理论创新。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必须克服以“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教条化观点,应当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特征的理论基础上,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精神,确立以劳动者股份制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新观点,从而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重大变革,确立市场型的现代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四是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应当看到,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完全是以单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和全面的产品———计划经济为制度基础和体制条件的,它同社会所有制、计划经济三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的三位一体的关系。在我国现阶段,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特色社24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必须实现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创新。具体说来,应当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平等性(按同一尺度进行分配)和效率性(按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进行分配)等本质特征的基本原理,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观点、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确立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的理论创新,明确提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新观点,在实践中全面推进我国分配制度的深刻变革,逐步确立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市场化的现代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按生产要素分配既符合我国实际国情与发展要求,又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本质特征,应当而且必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 

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第9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范式

目前中国经济学研究领域中已经呈现严重的错位现象,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面,一是某些经典理论观点明显地不适应于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现实;二是许多本来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观点在许多方面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在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间的关系方面,一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强势发展相比仍然处于弱势地位;二是国内经济学界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西主马微”局面,同日益走向中心地带并占据主导地位的西方经济学相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声弱势微,并日益被边缘化。之所以如此,其根本的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发展缓慢,主要表现为目前仍然坚持某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经久不变的分析方法、教条僵化的传统观点以及始终不变的理论范式,因之而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呈现出明显的陈旧化特征:观点旧、方法旧和形式旧。这种陈旧化特征,一方面严重抑制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自身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严重落后于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科学的经济学理论,一方面始终严格地以社会生产方式的客观事实为根据,而社会生产方式总是在不停的变动中,近一百多年来这种变动的剧烈和深刻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始终以经济学理论的成果为科学基础,而经济学理论也在不断发展与创新之中,近一百多年来这种发展与创新的速度和深度也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经济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应当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变化明显加快,我国改革开放、体制转轨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攻坚阶段与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应当而且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类社会新的历史时代和经济学新的历史发展迫切要求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在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传统的基础上分析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新特征,借鉴现代经济学的新成果,不断扩展新视野,运用新方法,提出新观点,构建新范式,努力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

一、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创新的必要性

(一)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实现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17由于“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1]489如果不顾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体行动纲领,就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善于把握客观情况的变化,善于总结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鲜经验,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产生于19世纪中叶,《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著作问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基本成熟。这个时代正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也是资本主义发育成熟时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理论既确立了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特征科学的基本原理,也提出了适应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要特征的具体结论。从其理论特征来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理论是适应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尖锐对立的阶级斗争形势和战争与革命的时代特征的“阶级斗争理论”与“暴力革命理论”。然而,19世纪末、20世纪初特别是“二战”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摆脱其古典形态而步入现代形态阶段,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呈现出了许许多多不同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即生产技术信息化、生产组织网络化、经济“计划化”、资本社会化、管理“民主化”、利润“分享化”和社会“和谐化”等。所有这些,就使得原本以私有制、市场调节和两极分化、社会对抗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发生自我扬弃而不断走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来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更是表现出了许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大量新特征,即经济市场化、生产要素个人化、生产经营分散化、收入分配差别化和社会分层化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某些具体结论已经明显地不适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特征。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面临着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所提出的理论挑战。如果不顾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关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仍然固守并僵化地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150多年前关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典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某些论断,那就既不可能科学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现象与本质,更不能揭示与把握当代资本主展的规律,也不可能对现代社会主义经济现象及发展规律作出科学的阐释与说明,更不能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起指导及推动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必须现代化,否则,它就会作为已经过时的“昨天的理论”

而被抛弃。我们应当摈弃以往那种固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具体结论而脱离现代社会现实的教条主义做法,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与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对现代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作出科学的解释,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时代特征来看,当今世界一方面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并存竞争,和平共处,共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须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正确认识与处理现实社会主义与当代资本主义的关系。这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当今世界在向着多极化、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发展,资本国际化,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信息化与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20世纪的发展给世界留下许多灾难性问题,如人口激增、失业与贫困、环境污染、蔓延等等,这些都是现实,它们向理论提出了挑战。不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必须面向世界、面对现实,在自己的学科范围寻求科答案。21世纪是和平与发展的世纪,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和大趋势。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适应这个新时代的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须现代化。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概念的提,是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的特征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新的实践分不开的。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既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也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条件。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既包括其科学形式上的现代化,更包括其内容、方法的拓展与理论、体系的创新。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是:(1)透析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与新矛盾,阐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规定与运动规律,为促进发达国家的社会变革与进步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2)指导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对俄罗斯、东欧等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深刻变化的原因、现行制度形态、演变趋势、变革的道路模式提供科学的说明与指导。(3)指导中国市场化经济转轨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从而夺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最终胜利。

(二)应对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挑战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实现方法创新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所以必须实现现代化,不仅18是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应对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挑战的理论需要。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这种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方法把经济学看成是以事实、感觉、经验为依据,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的科学。二是个体主义占主导的方法论原则与基本内容。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这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通过对“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的分析,古典经济学奠定了个人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继承了个体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强化了“经济人”假设,使它构成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三是持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以均衡分析为基本方法,因为“经济人理性”要求行为的一致、有序和可观测,而只有处于均衡状态的人的行为才是稳定的,具有可观测性或实证性,才能表现出“理性”。所以,新古典经济学把制度、人的偏好、企业组织形式及技术水平等容易变化的因素统统看作外生变量,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四是广泛应用数学作为主要分析手段,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分析方法最显著的特征。19世纪中叶以后科学哲学作为经验主义的现代形式得到迅速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主要表现是关于科学理论的构成对经济学形式化的影响,体现为数理经济学的发展;实证原则对经济学可检验性的要求,体现为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巨大的理论挑战:一是其“科学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具有的高度数学化和十分精细刻画的科学形式,从分析方法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挑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定性研究和逻辑分析为主要特征,同西方主流经济学相比似乎成为一种“粗糙”的理论。二是其“现实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从个人所面临的市场经济现象出发,具体地分析个人、厂商的经济活动,描述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这样,它就成为一种很现实的理论。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主要研究社会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因而远离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似乎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理论。三是其“有用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具体分析支配人们经济行为的客规律和主观规则,提出具体的经济政策与对策建议,因而成为一种有用的经济理论,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与发展规律,预示社会发展与变革的方向,而这些似乎与人们日常经济生活毫无关系。这样,同西方主流经济学相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似乎成为一种“不科学”、“不现实”和“毫无用处”的经济学理论。这不仅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大行其道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势微力衰的重要原因,而且也是在我国西方经济学占据主导地位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的主要原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要发展,就必须迎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挑战,在研究对象和分析方法等方面有新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发挥更大、更直接的作用。

(三)迎接现代经济学发展新潮流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创新

社会科学是应社会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不仅解释说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的现象,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方针、对策。当资本经历了原始积累,在国家政府的扶持下成长起来以后,它需要自由主义的政策环境。古典政治经济学应运而生,它着力阐述资本主义制度可能会如何运行、应当如何运行。古典政治经济学源于近代功利主义“个人权利至上”的哲学原则,认为只有能够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由于社会利益是每个人的利益总和,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的利益自然地得到增进。因此,在斯密那里,政治与经济是不可避免地结合在一起的,或者说是一种天然的融合。在此之后,政治经济学的中心内容一直是评论政治—经济制度,分析这些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并为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向政策制定者推荐适合的体制和结构,特别是有关福利、分配、增长繁荣的体制和结构,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经济的发展。然而,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的前一大半时间里,却学与政治学分道扬镳的时代,经济学离开政治领域,着重于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分析。1890年,马歇尔综合各派的观点,在《经济学原理》中形成了一个关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学体系,把制度当作不变的常量,只考察既定制度下,稀缺资源的配置和效率问题。从此,西方的经济学和政治脱离,原本为“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变成了“经济学”。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是坚持“理性—个人主—均衡”的分析框架和数学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新古典经济学就是在给定偏好、技术和制度不变以及既定资源条件下,研究经济行为者如何最优地对强加给他们的假定条件做出反应。这些假定条件的变化被看作是外生的,或者完全不给予解释,或者把它留给其他学科。并且,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科学”体系中,经济学理论实际上完全成为进行“成本—收益”比较计算的“生意经”,完全排除了性别、阶级、种族、道德伦理和经济行为者的观念等对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19完全丧失了作为社会科学家对弱势群体以及人类自身命运深切关怀的人文精神,从而把经济学改造成了一种冷冰冰的唯利是图的计算技术。这样,就使西方主流经济学完全摆脱了道德判断和道德说教,从而成为一种既不涉及道德问题、也不对经济行为与经济现象做道德判断的“不道德的”的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抛弃了将历史、社会整体性、道德哲学与实践融入研究和知识生活内涵的努力,抛开政治因素而单纯地研究经济问题。这导致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根本缺陷,它对社会的理解很不充分,对复杂的权力、社会结构、组织行为及文化实践的理解也不深刻,所以很难全面理

解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这些缺陷从根本上决定了西方主流经济学尽管在理论建构和实践运用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它必然导致其本身出现危机并走向衰落。自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经济学界悄然兴起了一股新政治经济流。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不仅具有时代的针对性,更以其综合性、创新性的特点,把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纳入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包容了政治、法律、文化、历史、习俗等超经济因素,揭示制度要确保人们进行各种选择的自由,以便改变资源的配置状况,甚至改变资源的结构,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这反映了人类对社会运行规律及其本质特征认识的深化,引起了世界范围内政治经济制度创新的浪潮。[2]在上述背景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研究发展中出现了一个新领域。以阿罗、唐斯、奥尔森、布坎南、塔洛克、诺思、加尔布雷什、科斯等人的著作为代表,西方经济学研究呈现出一种共同的研究取向,即以政治和经济、社会和个人、国家和市场之间相联系、相交叉或相重叠的现象和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政治过程,阐述政治决策及制度对于经济的至关重要的影响。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流派主要有公共选择派、制度学派、激进政治经济学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等。这种新型经济学之所以命名为“新治经济学”,是因为它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新肯定,它标志着经济学从“政治经济学”转变为“经济学”,再重新回到“政治经济学”的轨道上来。相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传统,这是一种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特色是把经济结构的历史与制度分析和经济主体的理性分析结合在一起,从而超越了现有的多学科之间的方法论分歧和僵

化的思维定式。新政治经济学有四大特色,涉及四个领域。一是它的研究类型或研究取向,二是它的研究对象,三是它的研究内容,四是它的研究方法。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取向是进行经济与政治的整合研究。西方主流经济学和政治学已经不能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单纯的经济学和单纯的政治学无法说明和解释市场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政治与经济、国家与市场、社会与个人的矛盾。研究经济问题需要考虑政治因素,分析政治问题需要使用经济学的方法。因为政治和经济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研究经济问题无法脱离政治或制度因素,政治过程也无时无刻不受经济因素的影响,政治过程的动因与目的也可归结为经济利益,是经济活动在政治领域的自然延伸。在新政治经济学中,其“政治”主要研究权力、决策程序和社会利益;其“经济”主要研究资源配置、收入和财富分配以及个人利益。从总体上来说,新政治经济学就是“政治与经济之学”,它既要研究政治制度、权利结构与政治决策对社会经济活动与人们经济利益的重要影响,也要研究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与人们经济利益诉求对于政治制度、权利结构与政治决策的重要影响。从研究对象来看,新古典经济学以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以物质福利为研究目的提出经济学三大问题: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新政治经济学则以权利配置为研究对象、以自由权利为研究目的提出经济学三大问题:得到什么、得到多少、如何得到。其中,“得到什么”的问题就是福利经济理论所阐述的自由权利的经济目标问题;“得到多少”的问题就是权利配置,每个个人都平等地获得其相对应的经济权利以及如何通过放弃一定的个人权利以获得相应的公共权利来配置总体的权利。“如何得到”的问题则是公共选择学派与制度经济学所要解决的,即如何通过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来分配人们的权利、如何通过合理的规则来规范人们之间的权利交换,从而形成一定合作组织和合作秩序,实现各自的以及共同的利益。这样,新政治经济学的各个流派就大大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从其实质来看,新政治经济学是对决策的政治本质如何影响经济制度与经济政策选择从而最终影响经济结果的研究。从一般意义上而言,政治对经济的影响表现为两个层面:从较高的层面来看,社会成员通过政治活动或公共选择确立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结构,这一基本制度结构构成了社会成员经济活动的制度环境。从较具体的层面来看,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社会成员通过政治活动或公共选择形成具体的经济政策,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社会成员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新政治经济学一方面研究基本制度结构的形成与演变的原因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另一方面研究经济政策形成背后的政治过程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影。这样,就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限制,大大扩展了对经济活动的研究范围。

20在研究方法上,新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科学的各种

研究方法加以整合,其研究方法既有对传统政治经济

学的继承又有在主流经济学基础上的创新。其研究方、法主要有:(1)制度—历史分析。新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社会经济时把基本制度作为内生的因素,在讨论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时,特别关注由一定的制度给发展和变迁所制造和带来的障碍、刚性和机会,并在宏观层次上研究一定的制度和组织形式,对决定社会经济制度存在、解体和转换的因素做出历史分析。

(2)数学分析。新政治经济学对大量政治经济现象进行数据化归纳研究,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有用信息,归纳出政治经济系统的一般情况、发展趋势和基本规律。(3)跨学科研究。新政治经济学尤其注重政治和经济的整合研究,充分利用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和历史学中的相关材料,以使分析具有良好的开放性。新政治经济学的兴起与发展,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十分丰富的思想材料。在这种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要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融入当代新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新潮流,认真地研究与科学地吸收与综合新政治经济学的成果,在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和分析方法等多方面进行拓展、创新,从而构建适应于时代特征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总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所以要实现现代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既是迎接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挑战而实现理论创新的要求,也是克服其自身的历史局限而创新发展的需要;既面临解决西方经济学发展的外部竞争的压力的要求,也是消除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缺陷的需要;既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进行科学批判的客观要求,也是对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流进行科学融合的需要。

二、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的现实可能性

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这一命题包括三方面含义:一是摈弃某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分析当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提出符合时代特征的现论观点;二是利用与借鉴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某些有价值的分析方法,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形成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体系;三是科学综合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构造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范式。这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是现实可行的。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构建起来的经济范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种范式从未曾被历史的经验和事实在整体上否定过,也从未曾被哪一种理论逻辑在整体驳倒过;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其宏大的理论体系结构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以及它对人们经济利益关系和社会生产方式运动的内在、本质规律性的揭示而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巨大魅力和远大前途之所在。

首先,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有两个方面:思想性和终极价值判断观念。所谓思想性,是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绝不满足于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只回答事实如何,而是要思考社会经济生活深层次的问题,从而揭示社会经济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马克思透过经济现象而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的物化和异化的问题,努力寻找人类摆脱物化和异化从而走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道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种思想性特质,表现出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本质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力。它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成为与完全是在社会经济生活的现象上兜圈子的、作为“现象经济学”的西方经济学根本不同的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代经济学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透过现象而揭示社会经济生活的本质,努力把现象分析与本质分析结合起来。所谓终极性价值判断是指在物质生产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存在的意义为标准的判别方法。从经济学范式的价值判断来说,西方新古典经济学采用的是一种现世性价值判断观念,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不满足于此它的特点在于采用终极性价值判断导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种思想性特质,表现出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切人文关怀,因而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成为批判现代西方经济学、综合新政治经济学的科学基础。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现代经济学应当努力探讨在新的生产方式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虽然也要引人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现世性价值判断方法,来分析市场运行机制和要素分配等具体问题,但它应该更加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经济条件和社会制度对于人类自由的约束以及对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追求。其次,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是整体性、长时段性的分析框架。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到现代马克思经济学它们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是一致的,这就是“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整体性。21同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学不是坚持学科的狭隘性和严格的学科内部形式逻辑一致性,而是从一开始就打破了学科的限制,广泛地采用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这包括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和数学等等,这种研究方法的整体性源于经济学所研究问题的复杂性和广泛性。第二,长时段性。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是马歇尔奠定的均衡分析法,从马歇尔的局部均衡分析法到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分析法,从单一均衡分析法到引入时间因素的动态分析法,它不能离开对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的“横截面式”的精确解剖,这是均衡分析的优点,也是其缺点。马克思主义经一种长时段分析法。所谓长时段分析法,是指它超越了结构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从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找出其中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进而找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

最后,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作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与分析框架,决定了只有它才能更科学地解释现代经济社会问题,对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具有指导性。所谓指导性是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超出经验主义经济学的束缚,在更高的视野和更深刻的内涵上对基本经济关系、经济制度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等问题作出规范和定性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长处不在于细致入微地刻画具体的经济运行机制,而是要通过对生产方式及其生产系或人们利益关系的经济学研究,对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并进一步提出指导性观点和走向未来社会的正确路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寻找一条如何从现实的市场经济制度走向未来更先进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正确路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一特质,决定了它无论对于分析现代社会经济问题还是科学地批判各种经济学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从历史上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在充分吸收18-19世纪所有经济学流派的科学成果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今天,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基础,对现代经济学的各个流派做出正确评价,确定其在现代经济学中所处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并对它们进行科学批判与综合,才能丰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内容,完善其科学体系。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应当全面地吸收马克思以后的20世纪经济学的理论成果,紧跟时展,成为21世纪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3]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特征应当是:面对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与经济全球化过程,基于经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分析方法,形成一种积极吸收、不断创新、全面开放和科学综合的现代经济学理论体系。[4]

三、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一)克服传统经济理论背离科学轨道的教条主义错误,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以斯大林理论为核心的传统政治经济学即“苏联范式”,虽然打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旗帜但实质上是种僵化的教条主义的理论模式,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错误认识和教条式的理解。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主要缺陷有二:一是它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与基本原理,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轨道。二是它机械地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某些个别结论,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方面,不问时间、地点、条件,不管客观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而一概地固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某些个别结论,绝不允许有半点创新与突破,否则就扣上“反马克思主义”或“修正主义”的帽子。从其世界观方面来看,以斯大林理论为核心的“苏联范式”脱离本国实际国情与发展要求,根据人们对未来社会的美好理想而主观地规定社会生产关系,根据人们加快建设共产主义的主观愿望而人为改变生产关系,主张穷过渡,宣扬“集体至上”和“国家本位”的集权主义价值观。从其方法论方面来说,传统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方法,片面倚重抽象法,偏爱规范研究,忽视实证研究;注重逻辑推演,忽视历史归纳;排斥对社会经济运行作实证的分析、动态的分析和定量的分析;重视经济制度分析,忽视经济运行分析;注重政府行为的研究,忽视个体行为的研究。从总体上来看,“苏联范式”表面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实际上一方面偏离了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轨道,从根本上堵塞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把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条化,完全扼杀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生机与活力。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就必须摈弃“苏联范式”,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传统的基础上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发展。我们应当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与科学方法论。一是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它从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社会结构,把与一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各个同阶段上的社会经济结构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在国家的层次上描述社会经济结构的活动,同时从22社会经济结构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和意识形态。生产方式是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的重要内容,是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基本因素。生产方式既决定着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性质,也决定着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基本方向与进程。二是坚持与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地指出了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294这就是说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人联合体”,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所在。具体说来,科学社会主义“自由人联合体”基本原则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首先消除社会关系对人的奴役和压迫,使人从对抗性的社会关系下解放出来,实现人的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消除旧的社会分工对人的奴役,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在人的解放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消灭阶级、消灭国家,建立社会性的自由人联合体。三是应当摈弃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方法,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分析方法。坚持从际出发而不是从原则出发的唯物主义方法,面对现实、反映现实,充分占有材料,采取对社会经济生活和经济现象进行实事求是的实证分析方法;坚持辩证分析而不是机械推论的辩证方法,无论是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都应当进行全面的科学分析;坚持客观地分析社会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矛盾分析方法,实事求是地阐明其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趋势;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历史方法,坚持从其产生、发展以及被更高级生产方式所代替的发展过程来分析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运动。

(二)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藩篱,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要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就必须坚决地废弃斯大林的“教条范式”,自觉地把我们的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当而且必须挣脱来自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思想的羁绊,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新突破,提出适应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特征与时展潮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现代观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既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特征,也分析了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特征。首先,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典型特征是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条件、完全自发竞争的市场经济、以私人资本为主体以雇佣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形式,以及以资本家对工人的专制和完全占有剩余价值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是资本家的财富和工人的贫困的两极的积累,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是炸毁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外壳,剥夺剥夺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些具体结论,对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适用的、有效的,而不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任何历史阶段。在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下,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敢于突破那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在当代资本主义的性质、特征问题上,应当摈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非此即彼”、完全排斥的错误观点,确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部分质变,当代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已经具有“亦此亦彼”之密切联系的新观点。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主要特征来看,现代资本主义同古典资本主义既有内在联系,又具有许多重大区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了重要的部分质变:以蒸汽机和机械化生产为主的生产技术条件、以机器体系和工厂制度为主的产组织条件已经转变为以自动化和信息化为主的现代生产技术条件、以公司制度和网络组织为主的现代生产组织条件,以自由竞争和经济危机为主要特征的古典市场经济已经转变为以国家干预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以私人资本、业主企业和垄断寡头以及雇佣劳动为主要特征的古典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形式已经转变为以社会资本、法人资本、人力资本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形式。从生产关系方面来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发生了重要的部分质变:以资本家业主个人企业的家长制管理为主的专制式企业管理制度,已经转变为以职工参与管理和企业家主导作用为主要特征的参与制、专业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资本独占剩余价值和工人阶级贫困化为主要特征的剥削制度,已经转变为以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剩余和社会福利化为要特征的现代分配制度。因此,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在许多方面都实现了自我调节与自我扬弃。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扬弃已经跨越临界点,超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的界限。现代资本主义是不断自3我否定、日益生长社会主义因素并向社会主义渐进发展的新型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过其自身积极的自我扬弃,不断地实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部分质变,社会主义因素日益生长和不断增加,资本主义制度这一“外壳”正在逐渐自行脱落,其发展趋势必将是走向一个新的、更高级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因此,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既不意味着资本主义会立刻灭亡,也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必然以“炸毁”和“剥夺”的方式战胜和取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这种复杂性,一方面决定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长期性,另一方面决定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扬弃性。根据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内容及其特征,我们应当而且必须突破马克思的已有结论:(1)应当突破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扬弃不会超越其自身界限的已有结论,确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包含新社会的因素、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已经具有一些社会主义特征。(2)应当突破马克思炸毁资本主义外壳、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只能是“你死我活”、只能通过阶级斗争而实现革命飞跃的已有结论,确认当代资本主义正在向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确立当代资本主义可以而且正在向社会主义自我扬弃与和平发展的新观点。只有这样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才符合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客观实际,才能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还必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清除那些照搬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提出关于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新观点。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阐明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和我国实际国情,我们应当在四个面突破那些照搬马克思关于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某些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一是应当克服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大工厂”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组织理论的重大创新。应当看到,在我国

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社会化的生产组织还不可能是囊括全社会的“社会大工厂”,而只能是在企业和农户自主经营基础上形成的网络化、产业化的社会化生产组织。因此,实行国家经营的范围还不宜过大,国有资本退出一些部门和企业是必然的和正常的。在实践上,应当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十六大精神,积极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缩小国有经济存在的范围,减少国有经济存在的领域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今后,国有经济一般只应在四大领域中存在,即在自然垄断行业、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企业中应继续实行国有制,并实行国有国营或国家控股经营。为此,除了一些中小企业实行出售改变为非公有制经济外,相当大一部分国有企业应当以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等形式实行改制,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形式的重大变革。二是应当克服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产品———计划经济”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理论的重大创新。应当明确认识到,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资源配置的自觉性与社会性还不可能通过直接的产品生产和全面的计划经济这一具体形式来实现,应当而且必然要通过商品生产和市场调节这一新的形式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形式,只能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只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应当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全力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努力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应当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全面地进行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全面市场化的体制转轨和制度创新,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三是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社

会所有制”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重大理论创新。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必须克服以“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教条化观点,应当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特征的理论基础上,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精神,确立以劳动者股份制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新观点,从而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重大变革,确立市场型的现代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四是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应当看到,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完全是以单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和全面的产品———计划经济为制度基础和体制条件的,它同社会所有制、计划经济三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的三位一体的关系。在我国现阶段,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特色社24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必须实现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创新。具体说来,应当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平等性(按同一尺度进行分配)和效率性(按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进行分配)等本质特征的基本原理,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观点、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确立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的理论创新,明确提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新观点,在实践中全面推进我国分配制度的深刻变革,逐步确立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市场化的现代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按生产要素分配既符合我国实际国情与发展要求,又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本质特征,应当而且必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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