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的风险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11 17: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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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的风险

第1篇

关键词: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风险;原因;建议

0.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也随之步入了发展的新时期。因此,社会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的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我国天然气企业的资产管理中,由于企业自身重视程度不足、监管度不够等原因,造成了天然气企业在实际的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为此,如何进一步的推进天然气企业内部资产管理,增强企业对于资产风险的管控,是当前天然气企业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天然气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的提高自身对于资产管理的水平,对于企业的资产安全、稳定、增值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企业资产管理风险概述

1.1企业资产风险管理内涵

企业资产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实际的资产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企业资产存在风险的现实状况。当企业资产管理存在风险时,会表现出企业资产质量下滑的现象。换言之,即企业资产发生了缩减。或者表现为企业的整体运营处于不可控的状态,导致企业资产出现不同程度的流失。

1.2企业资产管理风险表现形式

企业资产管理风险包括体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其中,天然气企业主要面临的资产管理风险是体制风险和市场风险。其主要风险的具体分析如下:第一,体制风险主要存在于国有企业中,而我国大多数天然气企业都属于国有企业。因此,体制风险在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中的风险较高。通常情况下,天然气企业会在新旧体制中进行资产管理新体制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而旧体制是为了激励企业的发展。在这两者体制下,天然气企业会存在较大的决策风险,例如行政审批的流程繁琐,决策过程牵扯的单位和部门繁多,自然导致企业的资产管理风险增高。另外,在企业在进行决策时,由于自身对市场的把控力度不够,市场意识不强等原因从而引起决策过程存在着风险。第二,市场风险是企业资产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且该风险具有不可控的特点。市场风险会随着目标市场的波动而产生,风险造成的结果表现为企业的产品销售情况的好坏,或者企业的产品是否具备较强的社会竞争力。企业资产管理的风险通常受到市场宏观经济态势的影响,如宏观经济态势中那些不确定的因素,给企业造成的投资风险、运营风险等等。

2.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风险产生的成因分析

针对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风险,既有天然气企业内部管理的原因,也有来自外部的其他因素的负面影响。总之,要想切实的降低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的风险,则需要深入的分析造成其风险产生的内外部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2.1缺乏资产管理的意识

针对天然气企业如何规避风险,首要的任务就是具备良好的企业资产管理意识。但就目前我国天然气企业的内部资产管理意识来看,还未对企业资产管理产生足够的重视。例如,如何进企业资产风险防范、风险控制等,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天然气企业在进行决策管理时往往产生错误的判断,或者盲目的进行资本投资操作,给天然气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再加上,当前大多数天然气企业对其内部资产监管意识不到位,甚至有的天然气企业还未建立相关的资产监督部门,使得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企业资产浪费现象严重。

2.2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

天然气企业要想有效的规避企业的资产管理风险,则必须实质性的提高天然气企业现有的资产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资产管理机制。但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天然气企业在还未能从自身的实际状况出发,建立起符合实际的资产管理风险机制,在企业资产管理的流程、标准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2.3国家政策影响

由于国家政策是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具有不确定性,天然气企业无法提前预知国家政策的方向。因此,当天然气企业在进行产业调整时,会受到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影响,而给天然气企业的资产管理造成一定的风险。另外,国家政策会根据当下企业发展的动向出台相应的管控政策,天然气企业的运营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国家政策的管控,从而给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不可避免的风险。

3.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上述提出的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其原因,笔者从天然气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出发,分析了应如何有效的降低其资产管理的风险。具体的详细分析如下。

3.1健全资产管理风险体系

如今,天然气企业面对着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其资产的管理受到市场变化影响明显。因此,建立健全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深入分析市场风险对于降低企业资产管理风险具有现实意义。天然气企业需要进一步的优化资产管理风险体系,在以往企业经营经验的基础上,在以往的企业经营管理中融入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意识,甚至可以引导企业员工业树立起资产管理风险意识,从企业的日常经营中规避风险。除此之外,天然气企业在建立资产管理风险体系时,还需要考虑到公共性的群体事件对企业资产管理造成的风险,因此,需要天然气企业认真的分析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影响,提前将应急预案纳入企业资产管理风险体系中,有效的提高天然气企业抵抗外界突发性公共事件风险的能力。

3.2建立优质的资产管理队伍

企业要想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人才是其关键。天然气企业亦不例外,需要高度的重视人才在企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此,天然气企业应根据实际的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资产管理队伍。天然气企业涉及的部众多,但专门进行资产风险管理的部门却甚少。为了更好的对资产风险进行管理,天然气企业可以建立专门负责资产风险管理的部门,有针对性的对各类资产管理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企业还可以定期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风险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便更好的推进企业资产管理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工作。要想建设起一支优质的资产管理风险队伍,需要企业坚持不懈的进行组织部门的改组,充分利用人才优势有效的降低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风险。

3.3准确定位投资方向

对于天然气企业来讲,如果只在乎眼前的利益,不顾长远的发展,盲目的投资各类金融市场,会产生不可预料的未知风险,严重的会给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巨大损失。为此,天然气企业需要根据市场的动向,以及天然气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特点,选择合适的企业投资产品,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流动,有效的避免资产管理风险的产生。

3.4争取负债收益平衡

天然气企业要想有效的降低资产管理带来的风险,首要任务就是保证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都良好的运作,实现负债收益的平衡。一方面,避免过度投资,影响正常的企业运行。另一方面,避免过度负债,影响企业无法回笼大量资金,而造成利润下滑,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另外,企业应树立长远目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避免过度的证券化,造成企业资产收益不平衡,从而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资产管理的风险。产能扩大也是当前各大企业追捧的发展模式,但大多数企业并未考虑到自身的硬软件实力,盲目的扩大产能,使得企业的负债不平衡,阻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3.5把握政策机遇

天然气企业面对变化着的国家政策,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牢牢的把握国家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近年来,我国正大力倡导建设资源型绿色企业,将环保的理念贯彻到企业的发展中,实现企业的可持续长远发展。为此,天然气企业可以积极的响应国家发出的建设环保型社会的号召,使得企业的发展朝着资源节约的方向发展,不断的增强自身的社会竞争力。天然气在具体开展项目时,应该结合当地的政策措施,严格的按照政策中的节能环保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4.结束语

综上看出,由于天然气企业的特殊性质,其实际面临的资产管理风险类型多种多样。因此,在天然气企业实际的资产管理风险的管控上天然气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资产管理状况,以及资产管理风险的成因,有针对性的建立企业资产管理机制,不断的提升和优化天然气企业资产管理的实际水平,保证天然气企业各自项资产管理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

参考文献:

[1]芦笛,张晓明.我国企业资产风险管理的评估及量化研究[J].科研管理,2014,35(12):120-128.

[2]胡毅.金融创新视角下我国企业资产风险管理方案[J].中国集体经济,2017(29):59-60.

[3]张国胜.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风险及其管控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7(18):93-94.

[4]郭建,姜延年,苏俊杰,刘开建.关于企业资产管理风险的几点思考[J].科技信息,2011(17):827.

第2篇

关键词:证券 资产管理 险控制

作为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的正确资产管理,成为正确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除了是证券公司利润增长的主体外,也是资产管理业务与传统业务间的整合,拓展了传统业务的局限。由于证券资产管理是将证券公司利益与委托人利益相结合,密切了客户与证券公司的关联性,提高证券公司的竞争水平及公司形象。由此可见,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占证券公司中的重要地位,相对的,优势与劣势并存,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上的疏忽也可能导致证券公司失去其竞争力。所以,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风险控制尤为重要,但资产管理的风险控制存在有许多的困难。尤其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影响风险控制的因素更是多变、复杂。

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现阶段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已经超过证券公司的自营规模,证券资产管理不单只是对证券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更控制着证券公司经营的成败。不但如此,由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潜力大,证券资产管理质量、水平能够影响公司形象,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证券公司规模等等。相比证券公司主要盈利来源于传统三大业务,即经纪、投资银行、自营,已成为证券公司营业额来源的第四大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而且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利润收益逐年以高速度增长着,对证券公司的发展贡献强大支持。不仅如此,证券资产管理与传统业务间的整合,更使其在现代化的公司经营殊且不可或缺。

国内外相继出现许多证券投资公司由于资产管理业务上的失策导致的公司经营不善甚至破产,已经不是个别例子了,如我国一些有些名气的正确受资产管理的拖累导致破产的例子。所以,无论证券公司还是投资机构都加大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力度,让决策更具科学性、高效性。而证券资产管理的核心问题是解决投资高风险的问题。

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高风险性

1.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影响判断准确性。国外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机制的成熟是国内证券公司无法比较的。国外证券对资产管理风险意识强,对风险控制的相关理论研究较我国深入、成熟,特别对风险控制的各个环节都有完整的管理体系。而国内的证券公司在决策上仅凭意识和经验的判断,不能称作是科学的,处于比较肤浅的认识,也不够完整。

2.我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存在组织结构问题。除了需要将资产管理部门中的风险控制单独设为一个部门,还有注重各部门间的紧密联系,进行组织化的管理模式,保证了系统性的科学决策。正由于缺乏系统性的组织化管理,我国证券业存在的高风险难以有效控制。风险控制部门不具有独立、制度化,造成风险信息无法及时处理,提高了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性。

3.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技术落后。参照国际上对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的措施,比较注量化,具体指运用多种数学、计算机技术手段,建立数学统计模型来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上,由于国外发展建立风险控制数据化分析手段较为成熟,其证券公司能够建立较为完善的科学技术手段保证证券资产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而相比之下,我国的资产管理风险监测手段太落后,通常以人为决策为准,随意性较大,不能够有效的降低资产管理风险。由于比较重视对资产管理的制度化风险,也没有较先进的科学技术分析风险,所以导致对风险错误认识、错误决策现象加剧,无疑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决策上的风险。既不能有效解决潜在风险,还无形中增加了决策的风险。由此可见,我国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较多风险控制的不成熟,需要改善和加强的方面较多,风险控制处于低水平。

三、有效控制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风险

1.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制度化。由于,我国目前颁布的有关证券业的法律,多数以证券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有关,其中较少的涉及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风险控制,不能够有效解决高风险的存在。而且,有关法律较少提及如何落实、执行,没能有效的保证降低风险,既不能保证客户利益也不能保证证券公司利益。所以,对于相关风险控制的法律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强制证券公司提高防控风险意识。通过法律宣传,使得投资者加强对风险防控的意识,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风险控制质量较低的现状。

2.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加强组织化。为了有效控制风险,证券公司专门设立资产管理风险控制部门,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组织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首先,明确管理目标,并进行有效的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个人。证券公司实行有效的组织控制风险系统是未来的发展之路,将风险控制部门与公司其它部门有效配合,组织化管理,提高了协作的紧密性。基本上,一个合理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组织结构体系是通过一个明确的公司业绩目标、完成目标的相关计划和实施、通过有效的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和风险控制手段,提高证券公司的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来达成目标。在建立组织化、系统化的公司内部运行体系后,执行一定的程序: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不同类型的风险控制体系,抓住风险控制要点,合理有效的制定风险控制手段。这样,能够将证券资产管理与风险控制真正结合起来,提高了对风险控制的实时性,并有组织化的管理作为保障,能够及时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作出预防和控制。

3.掌握业务中的发展变化,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证券资产管理较多为长期的,风险控制也必须灌入长期、持续的概念。对待长期的风险控制任务,在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面对随时间推移而来的各种风险和挑战,须及时处理和消除,避免在业务发展和创新中形成新的风险点,拒绝“保底”条款的存在。

4.合理安排资产管理契约的期限。资产管理以一定期限为准,证券公司若缺乏对委托资产在一定期限内的合理安排,将会提高风险程度。因为资产管理项目过于密集,一定期限内对客户的资产管理难度就提高,兑现收益的难度加大。而且,过大的资产管理项目难以做到合理的证券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不能够实现资产管理的最大效益,也无法做到对委托客户的交代。所以要求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上,不能急于求成,不能无限的增大规模,应该合理考虑资产管理契约的期限,有效安排资产管理项目,提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提高投资的科学决策,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定最为合理的资产管理结构,最大限度提高受托资产的利用率。

5.控制证券资产管理的规模。证券资产管理规模的扩大既有利又有弊。在证券公司足够能力管理资产的规模下,能够保证风险小,给客户和公司带来可观的正收益,反之,将导致公司受严峻的业务危机。所以要求,证券公司应该对资产规模进行管理,不能无节制地扩张管理资产的规模,而应有意识地控制适度规模,以免加大证券公司的运营风险。在提高业绩机遇的同时,更存在风险的增加,风险与机遇并存,无节制的规模扩大,将会导致失败。

参考文献:

[1]王东梅,李波.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J].统计与决策,2007;第11期

第3篇

关键词:农业银行 信贷资产 风险管理 利率

一、利率市场化给农行带来的风险及应对利率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措施

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是形成以中央银行调控的基准利率为基础,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市场利率为主的利率体系。利率水平的预测和控制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虽然从每个金融机构的自身来看,它对自己的金融产品具有定价能力,也就是说它能确定本机构的筹资成本和贷款收益,但它的定价水平能否被市场所接受,则取决于能否与市场利率保持一致。因此,它的定价能力是受到限制的,必须考虑市场利率水平,与市场利率保持一致。

从国内金融市场的实际状况来看,结合西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经验,我国农业银行要从四个方面着力,循序渐进地构建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完善利率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一套完善的利率风险管理组织是实现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的基础。我国农业银行的机构设置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同步市场改革进程,管理的力度滞后于风险的强度,内部职能分工不够明晰,日常工作管理重点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只是其市场风险管理中的一个方面,并未在银行日常经营和风险管理中充分考虑。以信贷管理部、资产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替代资产负债管理部,一些行以信贷风险管理作为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心。

此外,一些行计划财务部也在行使资产负债管理的职能,对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加以规划管理,但其管理目标是保证银行各项资产负债指标符合比例管理的标准,资金在全国各分支行的调配上满足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需要,很少考虑利率风险问题,关于利率预测更是一片空白。因此,建立利率风险管理必需的组织机构,发挥相关组织结构的实际作用,是农业银行加强利率风险管理的前提。

2、借鉴西方先进利率风险识别和管理技术,开发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避利率风险。

3、提高对长、短期利率的预测能力。农业银行要想减少利率风险,必须通过各种方法缩小风险缺口。如果农业银行能正确预测利率走势,并保持相应的风险缺口。那么,不仅能回避利率风险,而且能获得更高的收益。笔者以为,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的长期走势,可以判断利率的长期走势。从中长期来看,目前人民币名义利率进入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水平,不排除未来有望走高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农业银行可适当考虑借长贷短的经营策略,保持适当的利率缺口,以实现中长期较高的收益。

4、完善农行内部控制机制。合理确定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是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的环节。

二、信贷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1、历史遗留因素。

在传统的产品经济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阶段,企业自有资金过少,支撑企业运营的资金大部分由银行贷款铺垫,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市场体系不健全,金融体制不完善,社会信用混乱,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都造成了银行不良贷款,且没有更多的转化渠道和分散途径,使银行信贷风险具有普遍性和难控性。农行承担了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成本,如供销系统企业贷款、农发行划转的贷款、国有农场和国有企业贷款等,现在都成为农行的沉重包袱。

2、政府干预因素。

政府部门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或为了追求任期政绩,好大喜功,短期行为严重,片面追求产值数量、项目数量等,表面上看似乎非常支持企业发展,给银行造成一种假象,以为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绝对没有问题,甚至有的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地给银行施加压力,迫使银行发放贷款,导致贷款质量先天不足。

3、市场缺陷因素。

由于社会经济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引发市场经济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银企借贷双方很难准确地预测经济发展前景,使得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加大。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是决策的依据,银行信贷行为以项目要素来决策,而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市场法制不健全,信贷项目要素的信息不充分必然带来信贷决策的盲目性,信贷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粗略、滞后和失真可能会和经济发展前景不一致、不协调而归于失败,从而扩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性。

4、道德困境因素。

社会诚信的缺乏,企业以经济利益为驱动力竭力追逐利润最大化,个人尽力追求收入最大化,道德良知的约束力显得无力。企业想方设法通过挤占挪用、隐匿资金、拖耗时效、逃脱担保、故意拖欠、恶吞、骗取贷款等形式直接向银行转嫁道德风险,或以破产废债、分立逃债、合资甩债、承包租赁不理债、转让出售不还债等形式间接向银行转嫁道德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个别信贷人员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也有发放人情贷款,或者以贷谋私,有的甚至内外勾结骗取贷款,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

5、管理失误因素。

个别信贷人员素质偏低,风险意识不强,加上内控机制不全,管理手段不力,监督不严,特别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不力,使银行成为信贷风险的承担者。如调查资料虚假不实,调查内容不完整,审查不严,抵押登记手续不规范,贷后检查不及时,流于形式,重要贷款档案保管失误,对企业风险预警不及时等等,都将导致企业到期偿还贷款能力降低,甚至债权悬空,造成银行损失。

6、法制缺陷因素。

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部分法规制度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等尚未出台,导致某些金融活动无章可循、市场秩序混乱;特别是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不尽合理或有效,如国家划拔地抵押登记有关司法解释,导致了银行、土地登记、房产登记三者间难于理顺,在企业间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等,这些问题给企业逃废债、金融舞弊、地方干预等留有空间,增大了银行信贷风险。

三、建立防范新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不良信贷资产

(一)完善信贷决策机制,确保新增贷款低风险。

完善信贷决策机制,讲求贷前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简单地按企业现成财务报表统计其资产、负债及相关财务分析数据,对应该剔除的如贬值商品、应收款中的呆帐、资产的高估等因素,要予以剔除后再统计,最好企业能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审核认定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财务数据。

加强审查环节,明确审查经办人和审查主责任人各自职责,强化制约和激励机制;明确审查职能定位,在审查每笔贷款业务时,必须从客户最基础的数据入手对贷款的合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进行综合审查,而不是对贷款材料简单的复核和复测;加强贷审会决策议事功能,明确贷审会参加人员资格认定,贷审会成员必须是最具评审能力的业务精英,而不能随便委托他人参加。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也要定期走访,了解其生产经营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转贴于 (二)多管齐下,加快化解信贷资产显性与隐性风险。

1、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严密关注借新还旧贷款,借新还旧对降低贷款的实际风险程度意义不大,只能在形式上使贷款保持“正常”形态,正是这种“正常”形态使贷款的不良属性和风险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建立信贷资产质量报告制度,由经营行定期向上级行报送信贷资产质量分析报告,报告不及时或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处罚。

2、健全风险退出机制。

努力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竞争情况和客户偿债能力的判断,主动从那些生产能力过剩、经营效益不高、缺乏优势的传统产业、企业提前退出,既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优化贷款结构,又通过信贷资金的转移和优化配置,促使企业、产业和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和重组,做到有进有退,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大力发展财务顾问、企业并购重组、不良资产集中处置等投资银行业务,积极推进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的有机结合,创新资产信托品种,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转嫁信贷风险。

3、健全风险转化机制。

建立清收转化责任制,结合行长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把清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强化对清收的考核,划出专项费用与各行清收考核挂钩,确保清收转化目标的实现。发挥信贷效能,把清收转化不良资产与执行停减免缓利息、贷款呆帐核销、以资抵贷、贷款投放、企业重组等结合起来。依靠各方力量,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区别不同企业,分类掌握,一户一策予以清收、转化不良资产。

(三)建立健全信贷资产考核新机制。

1、建立一整套科学、严密、可操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使信贷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化、责任明确化,奖罚标准化,通过建立完善的检查、监测、评价体系,使信贷人员责任明确,奖罚具体,充分调动其管理信贷资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贷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审贷分离、独立审查、授权授信、贷后检查等制度,并对每一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的关键点与风险点实行约束,把内部控制制度置于贷款的全过程,使各职能部门和信贷人员在内部控制之下不敢违规操作和越权行事。

3、建立贷款的法律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每笔贷款手续都具有合法性和法律约束力,要强化转授权的管理,根据业务品种、地区风险状况、贷款管理能力来决定转授权的要限,并实行动态调整。

4、建立健全管理行对经营行的检查监督机制,定期对经营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严肃处理,同时也要对制度可操作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下级行要承担管理责任。

(四)加强信贷人员素质教育。

1、强化理念教育。

牢固树立发展理念,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创新的方式,去推动我行信贷业务的集约经营、高效发展,开创信贷工作新局面;牢固树立竞争理念,将优质信贷拓展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彻底摒弃“等、靠、要”思想,强化竞争意识、营销意识和开拓意识,做好“抢、新、快”文章;牢固树立风险理念,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控制风险的关系,既不为了发展而盲目放贷,也不因害怕风险变成发展的障碍,坚持发展与控制风险两手抓,排除各种干扰,切实实行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提高贷款的安全性;牢固树立责任理念,正确处理责任追究中的主动与补动关系,惩罚不负责任的行为。

2、强化业务培训。

严格培训管理,把培训与上岗、任职、晋升和奖惩紧密结合起来。每次培训都要进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要重新培训,并视情况降低资格等级。

3、强化激励机制,建立一套尊重员工、信任员工、培育员工的政策和机制,使员工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下,从理念到制度都把全行整体利益及员工自身利益调整到一个方向上,构成一个有机价值链,使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调动与发挥。

四、加快改革外部环境

1、转变政府机制职能,杜绝行政干预。

真正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经营者和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建立多元投融资体制,并明确投资主体,建立出资人制度,政府不干预投资主体的决策和银行贷款;真正实行政商分离,商业银行不再办理政策性业务,杜绝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合理使用,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2、加快社会信用建设。

尽快对征信行业立法,为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为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存储、查询、使用涉及到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提供法律保护,也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保证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合法性,才能高效地采集、开发、利用和披露信息,避免多头投入,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

3、出台不良资产处置优惠政策。

在深化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借鉴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进行不良资产内部剥离,实行人员、帐务和资产的彻底分开,自主经营;对企业债务的减、免、停、缓可以考虑逐级放权,以加速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在放权的同时,从上到下都要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对不能严格执行减、免、停、缓政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历史遗留和政策因素产生的不良资产,如农发行划转的贷款、供销系统企业历年滚动下来的贷款以及一些特定贷款,建议由国家财政弥补银行损失;税费优惠,对银行提取准备金支出和核销各类损失支出允许税前列支,减免银行收取、处置抵债资产相关税费,诉讼费允许参照资产管理公司减半支付。

第4篇

关键词: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风险

一、法律障碍

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并不是任何一家租赁资产的出租人。作为在金融市场发行标准化产品的发起机构,需要具备较高的准入标准。参照中国证监会对于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要求,我们可以将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要求梳理如下:首先,发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次,发起人需要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第三,发起人对开办的融资租赁业务具有合理的目标定位和明确的战略规划,并且符合其总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第四,发起人具有管理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最后,发起人最近3年内没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不良记录。实际上,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起人,目前我国实行审核制,作为中国银监会监管的法人主体,未经批准尚不具备进行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经营资格。相对于发起人主体的苛刻限制,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产品选择主要以市场认可为准,监管层针对筛选什么类型与性质的租赁资产作为基础资产按照负面清单进行管理,即我们所说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基础资产的选择主要依赖于评级机构所出具的评级报告。资产证券化最为核心的要素是资产的真实出售,只有实现真实出售,才能确保发起人与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之间的破产隔离,防止发起人发生破产清算等情形时,将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纳入清算财产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资产证券化投资者的受益权。资产转移的方式包括债务转让和债务更新两类,债务转让时通过相关法律手续将原资产的债务转让给SPV。债务更新则要求终止发起人与债务人的债务合同,由SPV与资产债务人续签一份新的债务合约。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破产的风险未被有效隔离,投资人将面对投资损失的风险,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二、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

(一)信用风险管理

承租人的违约风险主要通过交易过程中加强对承租人的跟踪管理来实现,当承租人出现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形时,及时通过催付欠款或要求提前偿付的方式控制承租人违约风险的发生。同时,应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于能够承担和分散的风险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对于不能分散或者转移的风险则果断采取风险规避策略。总而言之,在进行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初期应选择信用级别高、实力较强的SPV载体,以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主要是针对租赁资产池的构建方面进行防范,资产证券化的租赁资产在性质上需要趋同,以提高同类资产管理的透明度与便利性。同时,资产池中应包括数量足够丰富的资产,以分散因集中度过高而导致的管理风险。同时,应提高证券化过程中交易方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人为操作失误而导致的风险。参与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方应注重金融、法律、税务等多个专业领域人才的培养,加速专业化团队的建立。

(三)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的管理一方面可以需要加强市场的研判能力,通过外部评级或机构自身的判断对市场形成一定的预期,一边及时调整管理策略与方式,不断适应市场的变换,选择合适的风险策略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利用金融工具实现市场风险对冲,锁定风险可采取利率互换、利率上限等工具、违约风险控制可采用信用期权、信用违约互换等金融工具进行对冲。同时可用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外汇风险可能引致的损失。

三、抵质押物变更登记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业务中,为了保障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如期足额收取租金的权益,往往都要求由承租人或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或者保证担保,这些附属担保权利都属于租赁合同主债权的从权利。根据债的转让原理,租赁合同债权转让时,相关担保权利也一并转移,包括抵押权、质权、保证等担保权益,以及违约金债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租赁合同主债权对应的上述从权利也应属于拟进行证券化的资产的一部分,涉及变更登记事宜。

四、债务人对发起人的抗辩导致的法律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发生资产包内债务人对发起人抗辩情形,受托机构同样也会面临由于债务人抗辩导致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则资产包预期的持续现金流就将受到影响。

作者:苏诗楠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产业投资基金 流程 风险管理

一、导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特征日益明显。囿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在现阶段,新兴行业的兴起、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与传统行业面临升级的现状,以及各行业孕育着的大量投资机会与投资资金短缺相并存的现状势必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因此,引入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新兴行业发展的助推剂和传统行业升级转型的加速器,同时引导投资资金向价值洼地合理流动,以扶持和平衡经济的发展水平就显得尤其必要。鉴于此,笔者以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为切入点,试着探寻并厘清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进而找到风险防控的各个关键环节,从而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以最大程度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在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过程中的作用。

二、产业投资基金概念

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称为风投和私募,一般是指在被看好发展前景的实体资产需要资金支持的关键时刻,向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某类行业中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其投资以实体资产影响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良好生产预期和发展预期为依据和评估标准,并由政府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水平进行合理、有效引导,从而促进企业和行业的长远发展。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流程主要有四个方面:融资、投资、股权持有和退出四个阶段。

1.融资。融资阶段是筹集产业资本投资的过程。投资者将资本转移到产业投资家那里,并委托管理运作。

2.投资。投资阶段就是由产业投资家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行业的发展趋势,把手里的资金配置到既有良好发展前景又需要资金支持的企业中,企业家利用获得的投资基金将手里的资源如人力资本、技术以及资金等进行有效融合、整合,以使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或行业得到良性发展。

3.股权持有。股权持有阶段指的是产业投资家投资到企业的资金使之得到了平稳快速的发展,甚至是增值。这样就使得其投入到企业的资金得到了价值重估和溢价的可能,从而得以按投资的约定对存在增值和溢价的投资对象企业进行股份化的改造,并在其中持有股权。通过股权持有,激发了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热情,同时亦使投资资金得到了合理的配置,打通了资金输入端与资金受让端的通道。

4.退出。退出是指实现资本价值的终极阶段,企业家将投资的收益回转给资本的原始提供者以及产业的投资家。同时,整个投资过程最重要也是最后的环节就是退出阶段,前面所有的准备都只是为了实现这一阶段的投资收益。退出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于收益,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轮的产业投资,实现资本的良性、高效运转。

四、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

1.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监察与惩罚力度。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与规范的资金审计制度可以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良性运转起着有效的保护作用。在此制度的监督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必须持续对基金的经营和管理作出改善,方能更好地保护基金其他股东的权益,同时更好地保证产业投资市场稳定高效的发展。在信息披露体系不够完善的当下,应该努力对产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探索和调整;对重大投资事项必须经过投资基金董事会集体决策、商讨并核准完才可以进行投资。同时对披露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的现象必须进行惩罚,并建立赔偿机制,通过法律的手段让投资者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用严厉的法律机制来打击披露方以及寻租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项目团队建设机制。产业投资基金的落地必须依赖一个个项目组的努力方能正常开展投资活动,因此,建设一支具有全局视野、具备前瞻思维、工作踏实、运转高效的团队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支有凝聚力、有事业心的团队,是产业投资基金得以良性运转的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

3.制定多元化的项目投资形式。通过专注于不同领域的各项目团队的细致考察、调研,以及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将基金分散投入到不同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中,进行多元化的尝试,可以将风险分散开,从而使得风险收益的比率得到改善,亦可有效化解外界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进行投资选择时,必须注意下面几个事项。首先,将资金分散开来,应用到不同的领域,根据不同领域的发展情况,制定出要投入的资金额度和投资的方式,这样就能避免因为投资方向单一带来的风险。其次,对于同一领域不同产业来说,因为企业发展阶段的参差不齐,应该进行筛选,根据各优质企业对资金需求的差异情况进行分散投资,这样就可有效避免因为其中个别经营不善所带来的困境,使投资收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再次,要防止因为高层自身的因素导致基金利益受损的情况。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时,可以和被投资的企业分段进行协议的签订,并明文规定分段投资条件和地点、额度等等,通过制度的力量制约管理层,避免出现委托风险。最后,对那些资金需求大、风险大的项目,还可以采用“抱团”的投资形式。多个产业投资基金一起投资,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既将风险分散到各个产业投资基金中,亦使各产业投资基金成为一个共同体共享收益成果。

4.建立声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得以良性发展和运行,必须仰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和企业家两端的合力,才能正常运转。而决定两端能默契融合在一起的关键点和契合点,当数声誉为第一要素。一方面若产业投资家之前失败的案例过多,那么就很难建立好的声誉,投资者也会对其能力产生质疑,这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筹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另一方面,产业投资家若声誉不佳,或信誉额度积累不够,就会让被投资企业的原有管理层将之视为入侵的野蛮者,不配合其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这将使产业投资的效果变得不稳定,从而影响投资收益的实现,进而影响产业投资市场稳定、持续、长效发展。

5.以股权换资产。此类方法多为以稳健见长的产业投资基金所运用。这类基金公司以长期持有股权并持续支持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追求投资收益的长效化、稳定性为依归,而不以短期的盈利退出为目的。由于其不以追求高收益为目的,因而在投资决策时更为清醒和谨慎,较少冲动,考虑也更为全面,从而减少了因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但也正因此,这种方法对于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资产运作的经验、投资决策的水平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我国投资基金已经有了一定发展,但是因为投资环境的不成熟,制度的不完善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发展仍然较缓,管理仍欠规范。本文试图通过对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的分析与梳理,以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于产业投资基金的行业中,更好地促进投资基金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投资基金风险管理意识的觉醒,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参考文献

[1]尚虹.证券投资基金公司风险管理探析[J].金融经济,2010(2):56-58

第6篇

关键词:VaR-GARCH;券商资产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5

一、引言

近几年来,我国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2011年4月14日,我国尚在存续期内的券商资产管理产品共有196只,管理资产净值合计1249.67亿元,这些产品分别由53家证券公司管理。按照管理人分类,东方证券拥有的集合理财计划最多,数量已达14支,管理净产净值合计74.3亿元;其次是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和华泰证券,均拥有12支集合理财计划,管理资产净值合计分别为151.13亿元、123.32亿元和96.98亿元。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始于2005年,至2006年10 月底,已正式成立的21 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规模就达到260 亿元。2007年末,我国23家证券公司受托管理资金总规模将近800 亿元。2008 年,券商的受托管理资金本金规模达919 亿元;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一共发行47只,发行份额633.7亿份;201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共发行资产管理计划97只,发行总份额834.71亿份。

对于任何一项金融业务,尤其是受到投资者青睐的金融工具的发展,一定要经得起风险的考验。因此,对于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问题的实证研究,是十分有必要和有意义的。我们即在这一背景下,根据我国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不同条件下的VaR-GARCH模型,并以模型为基础,选取代表性券商资产管理产品作为样本,分别计算VaR值,从而归纳出最合适的风险控制和度量模型,为证券公司、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提供决策选择。

二、理论模型

(一)VaR-GARCH模型的建立

VaR方法是近年来国内外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最常用的风险计量方法之一,广泛应用于金融风险管理。VaR的定义为:在一定的持有期,一定的置信水平下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VaR有绝对风险值和相对风险值之分,本文采用相对VaR。

假定W0为初始投资额,R为投资收益率。目标投资期末投资组合的价值为W=W0*(1+R)。R的预期值和投资波动率分别为μ和σ。我们假定投资组合在给定的置信水平下的最小值为W*=W0*(1+R*)。绝对VaR是指相对于当前头寸的最大可能损失,相对VaR 是指相对于收益期望值的最大可能损失。令R是描述组合收益的随机变量,f(R)是组合收益的概率密度函数,置信水平是c,那么收益小于R*的概率为:

给定置信水平c,对应的标准正态分布的分位点为α,所以(2.3)。根据VaR的定义,我们将得到 (2.4) 。

该方法不仅适合于正态分布,也适用于其他累积概率分布函数,只要所有的不确定因素包含在σ中即可(如t分布和GED分布)。若H分布为t分布或GED分布,求解方法类似。传统的VaR测算方法有三种:参数法、历史模拟法、蒙特卡洛模拟法,参数法适合于本文所要研究的券商资产管理市场风险的刻画。我们采用GARCH模型来计算参数。

GARCH模型是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的缩写,该模型假定收益率的方差服从一个可预测的过程,条件方差依赖于最近的情况,并且也依赖于原先的条件方差。

考虑一个证券组合,假定其最初价值为,在 时间内收益率为r。r的分布函数为F(x) ,密度函数为f(x) ,期望为μ,方差为σ。最低收益为。以μt表示t天的期望收益, σt表示收益在t天的波动,Xt表示实际收益,令 ,那么其中:α0>0,对任意的i,j>0有αi≥0,βj≥0。公式(2.6) 即为GARCH(1,1) 模型。

Nelson在1991年首次提出指数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即EGARCH模型,它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EGARCH(1,1) 模型为:

等式左边是条件方差的对数,这意味着杠杆影响是指数的,不是二次的,所以条件方差的预测值一定是非负的。杠杆效应的存在能够通过Υ的假设得到检验。只要Υ≠0,冲击的影响就存在着非对称性。

为了对金融工具上涨与下跌的非对称性进行刻画,由此产生了TARCH模型。TARCH (1,1) 模型为: (2.8)

其中:若 ,dt=1;否则,dt=0。当dt=0时,是利好冲击,利好的影响系数是α;当dt=1时,是利空冲击,利空的影响系数是α+Υ。若Υ显著不为0,则存在杠杆效应。用TARCH模型进行预测时,一般会假设残差的分布是对称的,这样就可以认为d在一半时间内为1,但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为1。所以在预测中通常假设d=0.5。

(二)VaR-GARCH模型的求解

从 (2.11)式我们也可以看出,在给定分布的假设下,VaR的计算主要依赖于标准差的估计,这类方法的核心就是如何选择一种准确的波动率模型来估计资产组合的标准差问题。因为,参数法简单好用,因此本文主要采用GARCH类模型对波动率进行估计,然后计算出VaR值。利用GARCH模型得出的条件方差来计算资产组合的VaR值,可以更加准确有效。

通过我们所建立的VaR-GARCH模型公式可以看出,通过预测t期的收益率方差,就可以简便快捷地算出t期的VaR大小,因为,Wt-1表示t-1期的资产组合价值,在t-1是已知的, α是选择的置信水平下,服从正态分布的一个分位点,也是已知的。可以看出,结合金融序列的数据特点,VaR-GARCH模型能够在风险管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三)VaR-GARCH模型的返回检验

在计算出VaR值以后,还需要对估计的准确性进行检验,以评价它的预测能力。Kupiec在1995年提出的似然比估计(LR检验法)是最常用方法之一。LR检验的主要思想就是通过比较实际损失超过VaR的频率与一定置信水平下的上限是否接近或者相等,以此来判断VaR模型的有效性。如果模型是有效的,那么模型的失败率应该等于预先设定的VaR显著水平。假设显著性水平为α,置信度为1-α,实际考察天数为T,失败天数为N,那么失败率可以记为:

LR统计量服从X2(1)分布,在5%显著性水平下X2(1)分布的分位数为3.841,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 X2(1)的分位数为6.635。LR统计量的值越小,越不能拒绝VaR模型是有效的;越接近零,则该模型的预测越精确。

三、实证研究设计

(一)样本的选取

为了使实证分析更加准确,样本应该具有如下特点:(1)时间跨度越大、数据量足够多;(2)产品种类足够丰富、尽量涵盖各种投资风格。因此,本文中我们选择了这样的样本: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内券商发行并正常运作的、数据量超过200个的券商资产管理产品。

如此,从横截面来看共有43组样本,从时间序列来看每组样本至少有200个以上的数据,其中最大的样本有1012个数据,最少的样本有214个数据,平均单位样本数据量为256个,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交易日数量,可以进行计量统计分析。

但是,由于样本集十分庞大,受篇幅限制,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实证过程都在本文中一一描述。下面,我们以华泰紫金优债精选(29号样本)为例,简单介绍实证过程,其他样本的实证过程与此类似。

(二)样本收益率序列的基本特征

样本数据是每日净值,因此我们对其进行对数化操作,从而得到每日对数收益率序列。公式为:

,其中,Pt是第t日收盘价格, Pt-1是第t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经过对数化处理后,样本日对数收益率情况和描述性统计特征如图2、图3所示。

由图3可以看出,样本的日对数收益率集中在(-0.015,0.01)之间,丛集性效应比较明显。该样本的日对数收益率均值为0.000000555,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是0.010632、-0.014807,日对数收益率的标准差为0.003302,偏度为-0.733119,峰度为5.128243,J-B检验值为115.2175,P值为0。

样本的日对数率时间序列数据的基本统计特征如表2所示。

从表2、表3可以看出,该样本2009年收益率均值是0.000438,为正收益;2010年和2011年收益率均值都小于零。这说明,该样本2009年绝对业绩比2010和2011年好。此外,2010年收益率的均值较2011年大,标准差较2011年小,也就是说,与2011年相比,2010年收益率领先而且业绩波动幅度比较小,这可以粗略地说明该样本2010年的风险控制水平较2011年好。

(三)样本收益率曲线与特征检验

以上我们对样本的基本统计特征进行了描述,下面我们将检验该样本是否满足前文所构建的VaR-GARCH模型。

经检验,29号样本(华泰紫金优债精选)样本日收益率序列具有正态分布特征。依据t分布和GED分布与正态分布之间具有内在关系,该样本也具有t分布和GED分布特征;单位根检验中,29号样本的Prob.值几乎为0,说明该样本的对数收益率序列具有平稳性;自相关性检验中,29号样本的Prob.值为0.520和0.656,说明原假设明显不成立,即样本收益率序列不具有自相关性;经过LM导方差检验,29号样本在高阶滞后下F统计量和Obs*R-squared的伴随概率p均小于0.05,所以拒绝“残差序列不存在ARCH效应”的原假设,即高阶收益率序列仍然存在着较强的异方差性。所以,用GARCH类模型来拟合数据是合理的。

四、实证结果

我们仍以29号样本为代表,进行实证。其他样本的求解与检验过程完全类似。

(一)不同分布下的各模型的检验结果

(二) VaR值的统计特征与LR检验值

上面我们已经求出了R*,将其代入公式(2.9),即得到了在各种分布下各种模型的VaR返回检验值。此处仅以正态分布为例,报告正态分布下三个模型在95%和99%置信度下的VaR值及其特征如表5。

正态分布下,各模型估计的VaR值的返回检验值为表6所示。

五、结论

我们对全部43组样本数据都进行了三种分布下三个模型的实证研究,三种分布包括正态分布、t分布和GED分布,三个模型是指GARCH(1,1)、 EGARCH(1,1)和 TARCH(1,1)。而且,我们按照样本的产品概念属性将这43组样本分为5大类,分别是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FOF和货币型,具体的分类情况如表1所示。其中,股票型产品9支,债券型产品13支,混合型产品10支,FOF产品10支,货币型产品1支,共计43支。受文章篇幅所限,这43组样本的风险实证结果不在此一一报告。

为了便于研究每种类型产品的最优风险控制模型,我们对每种类型产品的实证结果进行了统计。具体的统计方法为:按照95%和99%的置信度,分别统计每个样本的最优风险控制模型,如果该样本的最优风险控制模型是唯一的,则记为1,如果最优风险控制模型有N个,则每个模型记为1/N,然后累计最优风险控制模型出现的次数。以加总后的最优次数判断适合该种类型的风险控制模型优劣。具体的统计结果如表7至表10所示。

由于货币型产品仅有1个样本(华泰紫金现金管家),因此不对其进行分类。

由表7至表10可以得出如下重要结论:

1.对于股票型券商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控制模型而言,在95%的置信度下,正态分布优于t分布和GED分布,以正态分布下的TARCH模型计量风险最为准确;在99%置信度下,GED分布显著优于正态分布和t分布,以GED-TARCH模型计量结果最为准确。

2.对于债券型产品而言,无论在95%还是99%的置信度下,GED分布都显著优于正态分布和t分布,不同的是在95%置信水平下GED-GARCH和GED-TARCH更优,而在99%置信水平上GED-GARCH和GED-EGARCH模型更优。

3.对于混合型产品而言,在95%置信度下,正态分布下的GARCH模型更优;在99%置信度下,GED-GARCH和GED-EGARCH更优。

4.对于FOF类产品而言,在95%置信度下,GED-TARCH模型更优;在99%置信度下,GED-TARCH和GED-EGARCH更优。

由此,我们建议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方在进行风险计量或风险控制时,对于不同的产品,按照表11选择合适的模型。

同时,我们还发现,并非债券型产品的风险就一定比股票型风险小。以29号样本和30号样本为例,29号样本是债券型产品,30号样本是股票型样本,风险计量结果显示,债券型的29号样本的风险反而高于30号样本。类似的还有13-14号样本,26-22号样本等,都同样有力地证明“并非债券型产品的风险就比股票型产品小”。这一结论为我们改变“债券型风险比股票型小”这一直觉性错误找到了有力的证据,也有助于我们识别一些券商的误导性产品营销。

除此之外,从数据推断,我国某些券商采用了VaR风险管理方法。我们对华泰证券旗下的多支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了风险计量,发现其风险控制状况较好。同时,风险计量结果也表明,个别券商旗下多支产品风险管理状况都比较差,值得投资者警惕。

参考文献:

[1] Basak,S.& Shapiro, A.. Value-at-Risk Based Risk Management: Optimal Policies and Asset Prices[J].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2001,14(2):371-405.

[2] Engle R.F. Autoregressive Conditional Heteroskedasticity with Estimates of the Variance of UK Inflation[J].Econometrica,1982,50(4):987-1008.

[3]刘庆富等.EGARCH-GED 模型在计量中国期货市场风险价值中的应用[J].管理工程学报,2007,21(1).

[4]欧立辉. 基于GARCH模型的VaR度量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实证研究[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5]詹原瑞.市场风险的度量:VaR的计算与应用[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9(12):22-28.

[6]张敏,郑丕谔. 基于VaR-GARCH模型的我国开放式基金风险实证研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7]张晓峒.Eviews使用指南与案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第7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转机 破产重整 风险控制

企业转机与破产重整的内涵

(一)企业转机

企业转机是企业陷入衰退危机,尚未达到破产原因之前,对其实施危机干预,使其恢复生机和活力。同为企业的再生程序,企业转机不同于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在司法干预下的重整程序。转机中的企业并未达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而是在企业进入衰退早期,由企业主动进行的一种自我挽救程序。

转机管理的成功有赖于正确制定转机方案并有效实施。成功的企业转机需要转机管理专家,而非单纯的行业专家。转机负责人需扮演领导者和管理者多重角色,需要具有丰富危机处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危机企业转机管理人市场才能完成危机企业转机管理。

(二)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又名 “司法康复”或“更生”, 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但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程序,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司法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其进行整顿,以使其摆脱困境,重获经营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的内容

(一)提供融资服务

重整融资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重整融资需要寻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融资契约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包括公司原债权人、股东、管理层、雇员等在内的多方当事人。重整融资的重要问题是定价,重整公司的风险高于正常经营的公司,而其收益又不确定,重整融资会要求高于市场价格的回报,给予融资人更多的权利保障,并要重整公司负担更多义务。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重整融资具有优势,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与技巧,容易对重整企业估值及风险作出判断,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手段进行融资。

(二)请求权交易

1.重整模式的新发展与请求权交易。重整是在司法框架下重新组合困境公司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摆脱债务负担以恢复营运。重整的基本目标是挽救困境企业,挽救的方式包括法人人格存续和核心业务存续。后者是在恢复公司营运价值的前提下的灵活的重整模式,包括重整拍卖、重整并购、重整资产出售等。重整资产出售是债务人企业利用重整程序作为一个平台出售公司资产,这是一种司法程序下的吸收合并。重整出售已经成为美国公司重整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模式,据统计2002 年美国依据破产法第11章实施破产保护的大公司中,过半数采取了资产出售的方式,美国破产法第11章1123条明确规定重整方案中可以规定出售债务人的全部或任何资产。

重整出售的重要特点是对重整中的公司的债权或股权等权益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被称为请求权交易,不同请求权人根据重整方案对这些资产拥有不同层级不同数量的请求权,美国有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重整制度,与其请求权交易活跃有着密切关系。美国法一般不会在破产条件下由于请求权的性质而限制其转让,其判例法形成一个基本原则: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破产企业实质上就是一个财产集合,权利人对其拥有相应的请求权。破产法最基本的目标是保护这些请求权。重整制度的核心在于恢复那些有继续存在价值的企业营运,请求权交易并不阻碍破产重整的上述价值,而且可以使不愿意参与重整的权利人解脱出来,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机会。

2.请求权交易方式与程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擅长投资困境公司,在长期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累了经验和风险识别及管理能力,通过在破产重整框架下的投资活动实现增值。

第一,确定收购方案。在确定收购方案前,应了解目标公司的债权人结构和状况,与债权人私下接触,了解债权人的风险偏好,掌握影响重整计划通过的关键表决组债权人的信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能运用自己对困境企业的专业能力准确判断目标公司的风险和价值,并能成功说服目标债权人。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债权收购方案。债权收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收购价格以及付款方式。

第二,收购谈判。不同请求权人具体需求不同,有些请求权人对流动性的需求大于对未来收益的需求,也愿意收到现金退出重整程序,也可以与其协商债权收购,或者进行债转股,交换重整公司新的股权,请求权清偿的清偿次序越低,收购价格也越低,实施债转股的可能性越高。

第三,控制重整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收购请求权控制重整中的公司,进入并控制债权人委员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达到上述目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是重整中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重整方案会把各利益主体分为若干组别对方案进行表决,请求权交易会使每个类别组的人数都可能减少,从而易于通过重整方案。投资人提出并通过自己的重整方案,或者阻挠通过对自己不利的重整方案,都可通过收购请求权获得投票权的方式实现。按照一般的重整法律规定,每一个类别组请求权人中只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参加投票的请求权人数,且其持有请求权数额超过参加投票的请求权数额的三分之二的请求权人同意重整方案,就视为该类别组同意重整方案。收购关键组别,金额可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三)提供专业服务

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和管理实践中,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为工具,强化投资银行业务能力,逐步在金融体系中形成并确立了特色业务优势。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营运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资源。企业转机管理、重整与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在市场环境、法律背景、定价机制、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中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1.经营管理服务。对于企业转机而言,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危机进行准确诊断,整个过程可能涉及稳定危机、获取利益相关方的支持、战略调整、组织变革、优化关键流程及财务重组,转机管理人要得到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完成转机管理,需要具有较高的危机处理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同样可以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债权人和股东在重整中会争夺破产控制权,债权人控制论从剩余所有权及企业价值最大化观点出发,认为重整企业中债权人才是真正的剩余所有权人,主张债权人拥有剩余控制权,并控制重整过程中公司的经营活动。重整制度改变了以往的契约式公司治理规则,代之以债权人参与及司法监督下的治理方式。管理层既向股东负信托义务,也向债权人负信托义务。股东控制论认为,重整中的公司其剩余所有权人是模糊的。股东和债权人都可能是剩余所有权人,其利益又是相互冲突的。剩余所有权理论不适用重整中的公司治理。重整制度是把不同的请求权人约束在同一个目标之下,实现重整中的公司价值最大化,立法出于对效率和公平的考虑,重整公司治理目标常常是公司价值最大化,为了降低成本和解决信息匮乏问题,确定了债务人企业主导的重整方式。但这种模式存在问题,因为管理层有拖延重整程序的激励,管理层不能从清算中受益,却能从重整程序中得到控制权收益。现行重整法律一般给管理层提供了过多的控制重整权力,造成滥用重整程序。

解决DIP重整模式的方案是破产管理人模式,即由管理人主导重整程序。这需要破产管理人具有专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在经理人市场聘请专业管理人员。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个人可以担任管理人,实际上这些机构和个人难以胜任上述工作,而具有丰富“问题企业拯救”经验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提供投资服务。破产重整是一个综合性的程序,涉及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内容,债务人企业要进行融资,发行债券及实施债转股等活动,除了作为投资者之外,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在资产管理及重组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

3.担任管理人。在企业转机和破产重整中,管理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转机管理并非一个司法程序,转机管理可以由危机企业自行实施,也可以由危机企业专业处理机构来实施,但一般由后者来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与危机企业谈判确定的转机方案来担任管理人。而在破产重整中,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可以由债权人会议确定或由法院指定。我国破产法采取由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的方式,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成为破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风险控制

(一)重整融资风险控制

重整融资的风险主要在于重整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融资的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对融资的监督和提高收益率以及立法和司法保护。对融资的监督可以通过在融资协议中设定相应条款的方式。

1.规定限制性条件。如规定在限定的日期出售公司资产或者重整方案得到法院批准;要求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现金流标准,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只有债务人特定的营运费用和经营活动才能使用重整融资。通过循环贷款的模式控制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借款间隔一段时间到期一次。每一次到期时融资人对债务人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债务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会继续循环一次。

2.参与重整公司治理。可建议债务人管理层聘请首席重组官作为专业人士指导债务人重整。首席重组官协助管理层制定重整方案。资产管理公司有权提出首席重组官候选名单,或参与对首席重组官选任和解聘,甚至要求撤换债务人管理层。

大部分国家的破产立法并未明确规定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美国破产法第364 条仅规定重整融资人可以享受到清偿优先权,并没有规定融资人可以行使撤换管理层或者参与经营决策等公司治理权。我国《企业破产法》对融资人的权利未具体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可见《企业破产法》也没有赋予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但实践中重整融资人通过融资协议参与公司治理却在不断扩展,重整融资人利用重整融资协议控制重整中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是重整模式向市场化发展的结果,是对债务人及其管理层过度操纵重整程序的纠正。为控制风险,融资人应注意将融资协议作为重整方案的一部分通过法院批准而取得强制效力,重整融资条款就具有了强制力。融资人还可充分利用立法对重整融资的特别保护。

3.完善法律制度和规则。降低重整融资风险吸引投资者,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则。美国破产法给破产融资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364 条,该条(a)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无担保信贷和承担无担保债务,则该融资可作为管理费用,享受第一优先受偿权;(b)款规定,对非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在法院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同样可享受上述优先权;(c)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不能得到无担保贷款,法院可以批准融资人获得“超级优先”管理费用请求权,或者批准融资人获得针对没有担保负担的财产的担保权益,如果财产有担保负担,则获得从属性担保权益,即该担保权益的地位从属于既有的担保权;(d)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贷款,法院可以授权重整融资人获得担保利益,这种担保利益优于或等同于现有的担保利益,但必须给予原来的担保债权人以充分的保护。

发行证券是重整融资的重要方式。由于重整企业是困境企业,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需要特别进行规定,美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中公司发行证券的豁免制度。美国破产法第1145(a)(1)条规定,为交换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或债务人破产申请前的股票而发行证券,债务人可根据重整方案发行证券而不必根据1933 年证券法的规定申请注册陈述。“与债务人联合制定重整方案的联营公司”或者“根据重整方案继承债务人的公司”发行证券也适用上述豁免程序。第1145(a)(3)条为投资人在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请求权提供了立法支持。该款规定:根据本条(a)款(1)项指定的方式向本条(1)款规定的市场主体以外的市场主体要约出售或出售任何证券,该市场主体都不构成1933 年证券法2(11)条意义上的承销商。此外,重整中的公司的一些非证券性质请求权也可以通过非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我国破产法也应做出相应安排。

(二)请求权交易风险控制

企业破产重整需要一个良好的请求权交易环境与机制。比如,在三鹿破产案中,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以20%价格收购普通债权人债权成为国内首例破产债权收购,这是一例不成功的非完全市场行为的收购,收购过程凸现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则的缺位。

立法应为请求权交易创造宽松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明确的规定。请求权交易更多属于市场行为,因此,破产法不应禁止该交易行为,并且不应过多限制受让人的权利,而是为交易创造条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受公司法限制的,以维护其人合性,但在重整状态下,这种限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破产重整是公司一系列契约的再安排。破产法立法应关注继受者的权利问题,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由于请求权交易会产生控制权的转换,受让者可能会滥用权力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请求权受让人也可能有敌意的目的,如竞争对手出于阻碍重整而进行交易。因此,法律在鼓励交易的同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交易程序公开、公正是基本的原则,需要规定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受让人的信托义务;禁止操纵和欺诈活动。法院可以对交易进行必要的最低限度的审查和批准,推行交易备案制度,在交易达到一定比例时,借鉴上市公司收购的强制要约制度,以保护中小债权人及股东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曙光,王佐发.中国破产法实施的法律经济分析.政法论坛,2007(1)

2.斯图尔特斯莱特,大卫洛维特. 涅槃:危机中的企业转机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Douglas G.Baird,A World Without Bankruptcy,in Corporate Bankruptcy:Economic and Legal Perspectives,edited by Jagdeep S. Bhandari and Lawrence A.Weis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第8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风险管理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述

2012年《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变更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式,在固定资产确认、分类、折旧、绩效评价上细化了处理规则,为事业单位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确认上,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原来500元的基础标准上调至1000元,专用设备价值上调至1500元,缩小了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分类上,变更了“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转为“通用设备”、“图书、档案”、“动植物及家具类”等。折旧上,引入“虚提”,新设了“累计折旧”等科目,规定了折旧年限,促使了固定资产价值化管理的实现。此外,新会计制度还增加了绩效评价任务,使得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领导层,强化了职能建设。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风险点

(一)管理工作风险

一是资产购置,缺乏市场调研及可行性分析,重复购置问题依旧存在,新制度规定,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二是日常管理流程建设不足,在管理职责划分上不明晰,不少单位未将固定资产管理统一化,未制定专人进行管理,容易导致资产闲置、流失。三是处置程序不规范,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高价值资产核销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开展,而当前处置过程中单位通常不开展鉴定评估程序,上报工作不规范,资产流失问题严重。

(二)会计工作风险

新制度明确要求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实现账实相符,当前,事业单位账务处理还存在仅对单价满足入账标准的进行管理,大批同类物资管理不足,不做账面处理;违规构建资产发票原值与实质价格不一致,部分资产未计入资产账;损毁、报废资产未登记,导致价值虚增;部分事业单位由于编制人员限制,或思想疏忽,没有组织资产清查小组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数据准确性不高,部分固定资产虽然已过报废期,但无法在账上找到原值,资产报废及盘亏损失申报工作不全;账实不符问题依然严重。

(三)制度性风险

体现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重视程度不高。表现在:

一是意识问题,新制度虽然讲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指向了单位领导层,但实际工作中上级部门并不具备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管理状况的能力,监督弱化,致使事业单位意识不足,日常管理上主观性、随意性较强。

二是制度建设问题,如固定资产明细账设立缺失;报废、领用台账设立不全;卡片、账目实际不匹配。管理制度建设不足直接弱化了管理工作的效能,是导致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重要原因。

三是缺乏动态管理。集中于资产信息收集与传输上,资产发生变动时,并不按照实际情况登记资产信息,如购置、入库、领用等,容易导致管理脱节。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一)突出内部控制功能,强化工作执行效果

内部控制是单位风险管理的主要线条,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众多契合点。事业单位应当强化内部控制职能,注重固定资产管理的岗位职责设置、人员分工、风险评估、流程强化等工作,在全单位范围内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氛围,建议构建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助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主管固定资产的日常验收、保管、处置工作,分价值、实物两种形式管理固定资产。同时,要强化内部控制的反馈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已经成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途径,事业单位应当借助这一契机,利用内部控制效能强化资产管理,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二)强化账务管理水平

一是要明确主管部门职责,负责重大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分类及归档、监督与配合、严肃财经纪律等;二是要完善领用与借用,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登记表编号,分长期借用、短期借用管理,使用出现问题时,需承担相应责任;三是要做好资产购置与验收,经主管部门、报批主任、综合办公室流程申请购置,由办公室验收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四是严肃调拨与转移,任何部门、人员都不能随意调拨资产,必须上报审批;五是强化资产盘点与清查,明确固定资产清查日期、责任人,查明资产盘盈、盘亏原因,由负责部门出具书面并上报处理;六是要强化资产报废流程,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保障资产信息质量

制度建设及流程建设的基础上,保障固定资产安全的重要条件就是要提高信息质量。信息化已经是当前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将固定资产统一纳入管理范围内,强化财务部、上级财政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把控力度。此外,建议事业单位引入固定资产条码扫描设备,避免手工登记引发的错误,避免舞弊现象出现,保障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相符。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事业单位应当紧密依靠《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文件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控会计质量,严防资产风险。

参考文献:

[1]柴伟.内部控制视角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探讨[J].当代会计,2015,02:43-45

第9篇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国有资产管理包含国有资产的配置形成、使用、和处置几个环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仅关系到合理配置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也关系到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而且资源配置管理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质量和速度,影响着未来经济的发展后劲。而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众多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的探索,以进行研究解决。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潜在的风险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上的认识不够清晰,存在着职责不清、管理松懈等众多问题。其中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管理不够严谨、缺乏规范。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在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完成后,没能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对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没能及时登记入账,建立清单。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没有进行及时的办理报批手续,按要求进行处理销账。对国有资产的报批、捐赠、出售、转让、调拨、报废、报损,没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或者对一些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各种材料等登记不健全,造成账账、账卡、账实不符。对于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和设备的购置缺少相应的市场调查和内外部专家的评审,更没有执行严格的立项——科研——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

2.现金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受到过去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单位的国有资产防范意识不强,也未能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法律意识淡薄,规避风险意识差,以采购物资、联营、多种经营等方式,向单位和个人借款,并长期挂账。更有长期单方违规挂账、虚增收入,费用长期不处理,从而导致虚盈实亏和潜亏挂账现象的发生。另外,由于缺乏明确的催收、回收和报告等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人员之间的职权划分不明确,对于已经形成的清理催收不利,尤其是在进行人员机构调整时,各项业务没有交接,造成损失。

3.资产、收益分配不合理。由于没有合理的、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标准,或者由于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以及构建资金来源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得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现象非常普遍,导致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量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协调,资产分配不合理。而对于国有资产收益在分配时由于没有及时地上缴,面临着流失的可能,尤其是处在经济转型、变轨时期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自身经营效益低下,亏损不断增加,企业扭亏无望,为了生存,采取种种手段,从不同渠道侵吞国有资产。

二、国有资产管理防范措施

(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出台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构架国有资产管理的新体系。为了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必须针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特征,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具体办法,明确资产管理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避免内部资产管理职能的交叉,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明确单位内部机构的各项职能,从而理清各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二)加强资产的清查工作,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当前许多单位仍然存在着国有资产存量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因此必须形成国有资产的全面清理制度,对于资产核资中对需要核销的不良债权、投资、以及实物资产损失,必须对在做出账务调整前,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完备相关报批手续。此外,要定期开展对实物资产的核查,对资产进行仔细的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做出书面说明,并建立完整、准确的资产食物账卡,从而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的存量状况。要完善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责任认定追究制度,防止投资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防止超预算或预算外采购造成物品的认为闲置和积压、防止关键环节的失控。

(三)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的和为公众服务的需要,以定时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物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经过多年实践表明,通过政府采购可以有效降低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加强监督监管。企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建立起资产审计和登记制度,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始终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始终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分类管理”原则,从而努力实现管理体制的创新。在明确出资人制度的同时,改革当前的资产运作方式,从而促使资金的合理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加强人员配备和知识培训。任何工作的完成都必须有人的参与,事情的完成效果与经办人的素质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必须给相关单位配备具有较强能力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从而是国有资产管理有序规范,同时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工作,通过对国有资产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交流学习,使得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改革经验的不断积累,相信国有资产当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会逐步被解决,为我国的进一步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形成一个覆盖全部国有资产的统一而协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赵淑梅.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改革思路浅谈[J].资治文摘(管理版),2009(06).

[2]宋来鱼.对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现行体制的一点看法及探索[J].当代小说(下),2010(05).

[3]王琳.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透析[J].知识经济,2010(11).

[4]蒿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企业改革发展[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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