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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05 16:37:34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1篇

关键词:核心素养;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

初中是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和道德品质修养的关键阶段,在此阶段对学生进行核心素养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能够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良好发展。对此,作为初中的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对本学科所具备的素质教育优势进行充分认识,并在明确道德与法治学科素养培养的具体内容时,对教育的本真进行自觉回归。之后教师更需要对自身的教育理念进行改进和创新并以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为基础前提,摒弃传统的教学方式,如此方能在课堂教学方式的多样化应用中,通过对核心素养教育理念的良好渗透,实现对课堂教学效率的优化[1]。

一、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意义

(一)教学目标的要求

在初中阶段展开道德与法治教学主要就是为了初中学生能够在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相关法治课程的学习中,形成和发展良好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使学生能够在这样良好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的影响下,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遵守纪律、具备文化修养、能够积极健康成长的合格公民。而在核心素养标准下,展开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可以在原先的培养目标上,通过对课程根本性质的坚持和秉承,进一步确定学生的培养导向,如此方能在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观念下,实现对其知识能力、素质修养的全面提升。

(二)教学有效性的标准

良好的教学,就是通过教师课堂主导性作用的发挥,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积极性,在课堂主体明确的情况下,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过程。这样的教学过程有三种基本特征:第一就是此种教学过程的教学目标明确适当;第二就是教学氛围民主活跃、和谐平等;第三则是能够在教师主导性的充分发挥下,具备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以教学内容、学生需要等为依据,对正确的教学方法进行选择,并在同时对相关的教学任务和目标进行明确和牢记,如此方能在激发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积极性的过程中,促进其获得学科知识,才能在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同时,形成积极健康的道德素养和法治意识,才能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时,为其全面和健康的成长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分析

(一)以学生为中心,创设教学情境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的改革,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也应当由传统的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进行转变,如此才能够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高,从而实现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2]。而在新时代形势下,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当具备科学的教育教学观念,并明确“教师的‘教’是为了服务于学生的‘学’”这一理念,通过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实现教师不为了“教”而“教”的教学目标。在此种情况下,初中教师首先需要以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学生所喜爱的学习方式为着手点,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让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导者。其次,教师需要在实际的教学中,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教育家布鲁纳曾经说过:“学习者只有在一定的情境中,对学习材料中的发展过程进行亲身的体验,才能够在学习中对最有价值的东西进行获得。”由此可以看出,情境的选择,同样也是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重要方式。教学情境,不应该是教师的凭空构想,而是应该以学生的实际生活为基础,强化其真实性,使学生能够在情境当中产生一种似曾相识之感。而在情境中,其真正的主人公应当是学生,并以此为基础交融到学生的实际学习中。而学生作为教学情境的主导者更应该面对、思考和分析生活中所出现的道德问题,如此不仅能够强化学生的课堂学习积极性,更能够在学生真实的参与和思考中,获得道德与法治的学习体验和感悟,从而促进学生品格和相关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课堂是以价值观为导向,以问题为形式,在学生真实熟悉的情境中,通过对教学内容的教授来达到教学目标的完成的,因而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对问题进行设计就显得至关重要。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结合教材和学生的实际,设计具有思辨性、两难性和生成性的问题。这样既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能够带动学生思考和研究的积极性,从而在培养学生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时,实现价值引领下学习效果的提高。此外,由于生成性问题的提出,使学生能够获得自己积极思考的成果,从而体现其创新性的思维,因而教师需要牢牢抓住此类问题,并通过相关伏笔的设立,调动学生探究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共同而完整地解决问题。

(二)利用微课展开小组合作教学

在传统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因为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枯燥乏味性,大多数学生都不喜欢这一课程,更是无法对其产生学习兴趣。而微课作为一种时间较短、内容短小精悍的新型教学方式,是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的[3]。对此,作为初中的道德与法治教师,可以在教学方式的创新中,利用微课对学生展开教学,如此就能够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兴趣增强的前提下,实现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初步培养。另外,在传统的教学中,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通常都会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教学,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对学生的学习主体性进行了严重的忽视,更是无法有效增强学生的核心素养。而新课改强调了“当代的教育工作者应该对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等能力进行培养”这一教育理念,在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中,正好也包括对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等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利用小组合作的教学方式对学生展开有效教学。首先教师需要以课程内容和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为依据,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组。其次,教师需要在小组合作探究活动的组织中,让小组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有目的性的活动探讨。如此既能够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又能够确保小组合作教学活动的实效性,学生更是能在合作精神和探究精神的锻炼中,实现科学精神、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等核心素养的有效培养。

(三)通过生活化素材的利用,融合法治案例

在初中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中,存在着许多的理论知识,而其中的许多理论知识,其实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该以学生的实际生活为立足点,展开教学活动,以此来强化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然而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许多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为了完成教学目标,都会采用单方面讲解的填鸭式教学模式进行课程讲解,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了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理论知识讲解过于枯燥无味,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自然也就无法对其产生任何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基于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对自身的教学模式进行改变,以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课程内容为结合点,对课程内容进行不断挖掘。当教师将课程内容中具备素质教育价值的生活化素材选取出来时,还需要以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基础,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对生活化素材进行充分应用,如此方能在充分发挥生活化素材作用的同时,加强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才能在引发学生情感共鸣的基础上,实现对其核心素养的提升。事实上,在现阶段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还存在一种现象,就是教师过于固定僵化的课堂教学形式,这样不但会大幅度降低课程教学效率,还无法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对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在课程教学中,秉承相应的素质教育理念,并在日常的实践教学活动中渗透核心素养内容,对课堂教学活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4],以此在改善沉闷枯燥的课堂氛围时,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从而实现其核心素养的提升。教师也可以在课堂教学中,对相关的道德、法治案例进行融合。目前,由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每一位公民所要具备的基本素养也包含了相应的法治意识,由此可知,在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中,法治意识也是重要内容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首先需要通过良好的课堂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为依据,在课程教学中,选取具有教育意义的法律典型案例;其次教师需要以案例内容为前提,对相应的问题进行设置,并在设置中通过对法律重要性的强调,让学生能够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产生清晰的认知,有意识地提升自身所要具备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如此方能在学生不断提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常识中,实现学生正确法治观念的建立。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课改的教育背景下,对学生的核心素养进行培养既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内容。对此,作为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教学内容,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应该在对核心素养的教学要求进行贯彻和落实时,紧跟时展的步伐,对课堂的教学模式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如此方能在学生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中,强化其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才能在增强学生核心素养的同时,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柳士功.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探究[J].文理导航(教育研究与实践),2020(5):51.

[2]吴淑珍.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有效性策略探究[J].考试周刊,2020(42):127.

[3]钟娜.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策略探究[J].考试周刊,2020(40):109.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2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808(2015)S2-0340-02

党的十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厉行法治进行了科学、系统阐述,并在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方面,分别明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为我国大学法学教育指明了方向,即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为导向,培养更多法学知识扎实、法学技能过硬、法律职业道德强的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回顾近些年来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可以看出,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法学专业的学生数量不断增加,同时,由于法学专业教学以司法考试为重要目标,教学内容过于偏重理论,而忽视了法学实践技能和法律职业道德培养,导致法学专业整体教学效果与质量不尽人意,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不到有效提高。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曾言:优秀的法律人才,必须要有高尚的法律道德,这是真正做好法律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运用法律来服务国家和社会民生。

一、法律职业道德培养的必要性

法律职业道德,就是指法律工作者在开展工作时应遵循的基于责任感、价值观的规范和要求。它主要涵盖两个方面:一是从法律职业角度来说,它是一种对法律工作者的规范;二是从法律工作者角度来说,它是法律工作者自身所具有的道德品质。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明显的社会性与客观性,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职业的尊严与地位。法律工作者是法律的维护者和捍卫者,只有具备了崇高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才能坚持真理,自觉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欧美很多国家都明文规定了必须要加强对法律职业从事者的道德教育,并在法学教学实践中,开设了涉及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由于法律人的角色非常重要,因此,在法律实践领域,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一般是通过制度或法律来进行规范的,比如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等,都要求法律从业者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一)道德价值的实现是法治的客观目标

在法治社会中,道德与法律是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道德体现了法律的价值,法律的精神基于道德之上。道德是维系社会和谐、促进人性进步的纽带,法律则是维系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法律是一项非常特殊的职业,关乎着人民权利的公平实现和法律正义的切实实施,因此,法律从业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道德价值的实现,是我国法治的客观目标,也是我国法治的客观要求。大学法学教育必须要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配合国家法律建设及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转变传统的法学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培养出真正具有法律职业道德的优秀法律人才。

(二)法律职业素养是法治的主观依托

法律工作者的形象,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公平与正义,直接影响法律实施过程中公平公正实现的程度。因此,法律工作者必须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职业素养,不断提高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水平。这既是社会对于法律工作从事者的客观所需,也是法律工作者自我提升的内在要求。大学法学教育中,教师不仅要教授给学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也要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的价值观、明辨是非的能力。只有这样,法学专业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才能具备正确的价值判断能力,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是法学教育改革深化的需要

高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前沿阵地。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成为当今高校的重要教育目标。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不仅要加强大学生知识与技能的培养,更要加强大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修养的教育。党的十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给深化大学法学教育改革起着积极的导向作用。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道德培养的重要途径,但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和形成,不是一蹴而就,朝夕可成的,而是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和过程。目前来看,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情况不甚理想,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存在缺失,不仅课堂教学所用的教材配备不齐,也缺少科学、系统的课程体系建设,不能有效对法学学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另外,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教学模式还未进行有效创新,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可以说,加强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

二、我国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培养的现状

(一)法律职业道德专门课程设置的缺乏和教材研究的不足

一直以来,我国大学法学教育在专业知识传授上花费的精力很多,但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直到20世纪初,我国才开始将法律道德和伦理等内容引入到课本中。在律师资格考试中,也有部分题目涉及到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但是,所占比例并不是很大。国家要求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具备法学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对于法律职业道德培养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法学核心课程设置中,也没有法律职业道德课程设置标准与要求。从各高校法学院课程设置的总体现状看,尽管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开设了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选修课,然而,在大学法学课程体系中,至今仍然没有设置法律职业道德、司法伦理等相关课程。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说明法律职业道德至今并未真正引起高校、教育界的重视,更不用说对学生进行法律正义价值观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课程设置不足、教育流于形式、专业问题研究不深入,仍然是制约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原因。

(二)法学教育目标不明确,缺少职业道德要求

素质教育是我国当前各级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高校教育教学的重点。但由于法律专业还涉及国家司法考试,因此,在教育实践中,各高校法学教育定位模糊,教学目标不明确,教学内容形式化。在这种比较宽泛的教育目标指导下,势必难以培养出适应时代需求的法学专业人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的,应是塑造法学专业学生高尚的人格和品德,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德智体综合素养。这就要求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融汇到法律专业教学中。但在教育目标定位模糊的条件下,职业道德教育也存在缺失,这不仅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确定性和公信力。

(三)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方法单一

目前,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师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很多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教学岗位,他们以理论知识见长,擅长从理论角度解释法律职业道德的规范、概念、知识,但缺少司法实践的相关经验。且法学教师个体素质参差不齐,知识体系落后单一,缺少资深的专业教师。法律职业道德教师一般是由法理学或诉讼法或伦理学教师代课,他们对法律职业道德或伦理了解不深。另外,在教学方法方面,没有准确定位教师与学生的角色,教师在教学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学生被动地接受学习,没有真正将公平公正的思想内化为学生对自身道德的要求。

三、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弱化的原因

(一)弱化的外在原因: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

高校法学专业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但是在法学教学实践中,无论国家教育部还是高校,都没有从根本上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也缺少实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相关课程、师资条件等。法学教育的理念与目标,是依托法律职业而存在的。唯有通过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才能将公平、正义的理念,内化为学生自身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如果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存在缺失,那么,所谓的法学教育,将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也将因为缺少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而难以快速成长为业内的优秀法律人才。

(二)弱化的内在原因:学生自身的因素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特殊

性从深层次方面来说,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是有别于知识、技能的一种职业态度或职业情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外各种思潮共存共生,对大学生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很多大学生产生了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等思想。另外,由于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很多大学生为了顺利就业和深造,都将大部分时间花费在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上,对于法律职业道德修养则不加重视。

四、提升大学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策略

在大学法学教育中,切实有效地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无论对于学生还是对于学校,都是非常有必要,且裨益无穷的。因此,高等院校应当积极践行党的十精神,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不断改革和创新法律道德教育培养方法,为国家与社会培育更多高素质的优秀法律人才。

(一)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到整个法学专业教育中

为了提高大学法律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高等院校必须要提升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地位,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在整个法学专业教育中,而不能仅仅在法理学或者法哲学中才有所体现。高校法学教师也要在教学实践中充分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作用和意义,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融汇到日常法学专业教学中来。

(二)科学设置教学课程,创新教育教学方法

高校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开设科学、专业的法律职业道德课程。一些西方国家具有悠久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历史,其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我国高校在构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时,可以结合我国高校法学专业的实际情况,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进行创新运用,构建符合我国大学法学实际的课内、外教学体系。同时,在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采用讲授法、渗透法、案例教学法、示范和角色体验等多种成功教学方法,为学生创设情感体验场,从而促进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的效果与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现今,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师资力量还比较薄弱。由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教学内容和目标以及教学方法区别于法学专业的其他课程,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就对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高等院校必须要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师资建设,采取学校培养和教师自我提高两种途径来有效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师的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

参考文献

[1]柴丽.高校法学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的反思与变革[J].法制与社会,2014(13):214-215.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3篇

关键词 先秦儒家 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启示

先秦儒家思想为我国传统的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体系奠定重要基础。儒家思想中提出的思想道德教育目标及实现这个目标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对当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研究和发展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 先秦儒家学派主张培养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君子”与“圣人”

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是指教育主体根据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要求,结合现实条件,使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①它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动力和方向保证,决定着某一个阶级在教育目标上培养什么人的重大问题,反映着该阶级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阶级性和政治性。先秦儒家学派的思想家们始终把培养和塑造符合统治阶级需要的理想人格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所谓理想人格,是指能表现一定学说、团体以至社会系统的社会政治伦理观念的理想的、具有一致性和连续性的典范的行为倾向和模式。从理论上讲,它可以为每个社会成员所有。②在先秦儒家思想中,这个理想人格是一个分层目标的体系,如圣人、贤人、善人、士人、君子等等。由于人的发展不仅受自然和社会的客观条件影响,还深受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主观条件的制约,使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不同。因此,不可能期望全体社会成员达到同一目标。先秦儒家思想家们提出将人先培养成“君子”再到“圣人”的不同层次的目标。

“君子”人格是理想人格中让普通人在受教育后最易达到的人格。“圣人” 是知行完备、至善之人,能将“仁”的精神弘扬极致的理想人格,是先秦儒家学派追求的最终思想道德教育目标。孔子认为,圣人是极为崇高的,是至高至大至神的理想人格,这种境界的人格连尧舜也难以做到。而“君子”在品德表现为“仁”,行为表现为“孝”,方法上表现为“忠恕”;孟子认为圣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③又是百师代表,民众的学习榜样,更善于最完美的发挥人伦价值。而君子首先表现为重气节,其次是“明人伦”,还应该具备“舍生取义”的献身精神。荀子认为“圣人”是全知全能的超人,诚是“君子”必须恪守的德行,是处理政事的根本。

2 先秦儒家学派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实践方式

为统治阶级培养出本阶级利益的代表人物“君子”、“圣人”的重要实践方式就是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有效的教学方法,将“仁、义、礼、智、信、忠、孝、节”等思想道德教育内容进行传授。

2.1 培养“君子”的教育理念

孔子率先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这种理念不仅打破了奴隶主和贵族对教育的垄断,把学校由“官府”移到“民间”,更重要的是将教育对象从贵族扩大到广大平民,扩大了学校教育的社会基础和人才的来源,为培养“君子”提供了广泛的人才资源。

“修身为本、德育至上”是儒家治国和治学的核心精神并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中,成为是儒家思想教育的灵魂。孔子认为,智、仁、勇,是君子应具备的三种贤德,只有那些在德性修养方面抵达仁、智、勇三重境界, 真正做到德行高尚、恪守道义、坚守操行的人才堪称君子。《大学》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④提出君子要注重自身德行与素养的修为,以发扬光明美好的道德感化众民。

2.2 培养“君子”的教育方法

先秦儒家学派在长期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中, 形成了以人为本、主体自觉、道德实践为特点的思想道德教育方法,为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发展提供重要借鉴。

(1)因材施教方法。因材施教是由孔子最先提出的教育方法,即根据教育对象的性格、能力、兴趣、志向等特性以及不同教育对象的个性差异和特征的异同,采取不同的施教方法。在思想道德教育实践过程中,不可能采用同一施教方法将所有的教育对象,都培养成为“君子”和“圣人”。这就意味着施教者需要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的不同思想特点,采用不同的施教方法,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启发诱导方法。孔子是我国首创启发式教育的伟大教育家。“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⑤即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诱导教育对象主动思考,只有当教育对象在经过深入思考和努力探求却未达到目的时,再进行启发和引导。施教过程中,务必达到教育对象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这种启发式的教育方法,强调教育要以教育对象为主体,发挥他们的能动性、创造性,主动追求自身“君子”道德品行的修养。

(3)自身内省方法。“内省”指人在形成良好品德的过程中,通过自身内省的方式,对自己的道德认识、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进行反省,不断纠正错误的道德观念,时刻以社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实现自我教育的目标。教育者的道德说教是外因,受教育者的内省是内因,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没有受教育者的内省,思想政治教育就难以实现良好效果。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4篇

(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摘 要:应用型本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才培养目标不应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而功利,不应为了符合国家要求而僵化,必须致力于塑造学生的政治价值观、道德价值观和文化价值观,坚持公民教育的观念,深入探讨改革路径,保持理性审视的态度。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才培养目标;应用型本科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6-0093-02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家对教育的德育期待,对学生的素质希冀是对应用型本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要求,理性审视其人才培养目标是推动高校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积极态度,为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奠定心理基础。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康德说: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使人成为人。而近年来,一个逐渐增长的趋势是教育越来越成为市场化的产品,这导致高校和学生把高等教育看成就业市场资质的跳板,这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目的,但是不应该是唯一目的,如果大学以武装学生使之获得工作为唯一目的,并以此标准设计课程、制定规章,那高等教育中重要的价值和意义都将丧失[1]。中国的现代化进程需要高技术人才的培养,但同样不可忽视政治思想素养的教育,因为,一个缺乏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的人,即使掌握最先进的技术和技能,也不过是一个工具,并不是人才,反而他的存在可能是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威胁。因此,应用型本科高校思政课所承载的任务不仅让人成其为人,还要使其成为有政治素养、道德意识和文化自觉的公民。

(一)基于政治价值观的认同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首要目的在于让广大学生认可和接受我们党的政治主张和政治信仰[3]。但是,一方面,改革开放的内外部环境促成了价值多元化格局,国内思想观念的开放,国外各种思潮的冲击都直接削弱了政治共识。另一方面,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备基本的政治素养,才能有对国家和民族的关切,有意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思政课人才培养目标要定位在政治价值观的认同上,增强学生的政治辨别力,重建政治共识,努力消弭主流意识形态淡化倾向,使大学生走入社会能够有效地参与和管理公共生活,成为真正的公民。

(二)基于道德价值观的塑造

超越政治、法律而能够将人们联系起来的纽带莫过于道德,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会在法律制度约束之外给自己设立更高层次的善的约束。但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趋利性取向削弱了道德价值的敬畏感,部分人甚至无视道德规则为所欲为,这样的趋势也危及到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出现道德标准模糊、行为无序的现象。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党中央实现德育的现实任务。因此,思政课的人才培养目标要定位在道德价值观的塑造上,培养学生德性观念,努力消除非道德价值观的影响,让学生既能提高个体道德意识,也能引领社会道德风气,从而恢复道德权威。

(三)基于文化价值观的自觉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载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但是,随着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交融,国家文化安全面临着艰巨挑战。因此,作为先进文化传播渠道的思政课要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文化价值观的自觉上,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努力抵御不良文化的侵蚀,提高大学生对不同文化的辨别和鉴赏能力,使大学生既能形成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觉认同,肩负起传承先进文化的使命,又能认知到先进文化构建的战略意义,为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凝聚力量。

总之,应用型本科高校思政课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政治价值观、道德价值观和文化价值观的培养上,才能达到塑造学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文化自觉的目的,这不仅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维、生活及行为方式,也是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高度责任。

二、人才培养目标现状分析

作为具体学校环境的学科建设,思政课的人才培养目标在顺应教育部的总体形势下,也在不断地进行探索和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发现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思政课为了迎合市场的就业需要,其人才培养目标存在功利倾向,为了应对国家的硬性要求,其人才培养目标存在僵化倾向。

(一)功利倾向

随着市场在高校发展作用越来越重要,导致市场的目标、理念、运营手段和管理方式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追求的精神满足和升华有着根本的不同[4],市场的力量在最大程度上将其原则和目标强加给精神活动,成为高校思政课人才培养目标的依据,严重破坏了思政课的价值创造空间。同时,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高校也转向对社会开放和为经济发展服务,片面追求短期利益,把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传授和技能的训练作为高等教育的核心和重心,出现了唯科技主义倾向[5],思政课受到排斥和忽视的现实也使其不得不屈从高校环境以寻求生存空间。市场和高校的利益导向致使思政课人才培养目标异化,以实际效益衡量一切,以实用作为改革的初衷,具有明显的功利性质。

(二)僵化倾向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趋势,走入高校的学生人数剧增,质量参差不齐,传统的培养模式和精英培养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是由于高校对思政课供应保障的不足,使其不能针对具体高校教育类型进行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不能针对具体的专业设置进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换,大规模的授课安排,不变的理论灌输形式,泛化的过程管理,既无法应对学生结构的多样化复杂化态势,又无法与具体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相匹配,整体教育环境和学生质量的变化凸显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才培养目标单一,达不到对学生通识教育的目的,成了简单应付国家要求的必修课程,具有僵化滞后的倾向。

总体来说,思政课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功利倾向和僵化倾向不具有普遍性,但是为了避免这种消极影响,要适应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对应用型本科高校思政课的未来改革方向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探索。

三、重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路径

应用型本科高校思政课人才培养目标的准确定位,关系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甚至是整体国民素质,因为它不仅是简单的通识课教育或意识形态的灌输,它更是一个公民应该习得的知识。对于如何实现思政定位需要其进行自我变革,更需要学校社会环境在观念行动上的支持。

(一)转变观念,重建人才培养定位

要避免高校和市场侵蚀思政课人才培养的价值和意义,就必须从观念上予以转变,把公民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共识。因为公民教育致力于德性的培养,能够引导学生的行为合乎道德,趋于规范,而不是“我应当如何行动的命题”。公民教育对一个人发展边界和程度的抑制,将意味着增大了以下行为的可能性,即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学生能够恪守承诺,保持宽容;进入公共领域的学生能够恪守规则,保持适度。显然这不仅符合国家对合格公民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予以考虑的问题,既然市场的良序运转需要德才兼备的大学生,那么从高校的角度来考虑无论是为了服务市场还是贯彻教育的宗旨也不应该忽视思政课。至此,一方面,要恢复高校思政课的地位。保证其学时,进行小班授课,拓展实践教学空间,提高教师业务和人格素质,真正发挥思政课触动学生心灵,塑造学生品质的作用。另一方面,要突破市场思维的局限。把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养纳入就业考核之中,保证德育的必需性,因为只有超越市场价值的追求,才能有学生的幸福生活,才能有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市场的正常发展。

(二)深化改革,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无疑,思政课必须传递精神价值,但也要顺应国家和具体高校人才培养方向和模式进行改革,这并不违背它对一个公民政治、道德和文化价值观的塑造,因为归根结底都致力于服务我们的社会及具体社会的变化。目前,国家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并设立了多个应用科技大学的试点,我国教育发展的新战略,教育结构转型的新举措意味着思政课必须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社会整体发展的需要,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至此,思政课要遴选出适合自己特点和功能定位的知识。一方面是精神性的知识,使得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发展出其他课程所无法具有的政治是非感,鉴别力等能力,以突出政治导向和思想教育功能[6];另一方面是适合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具体学生特点的实用性知识,使得学生通过学习能够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符合自身发展的预期,更符合国家教育的发展方向,也为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进程的学科建设提供参考资源。

总之,实现应用型本科高校思政课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一项兼具精神性的复杂工程,需要社会、高校和学生正视它的价值,需要转变思维观念并为之付诸努力,只有如此,方可立德树人,实现高校走向真正的内涵式发展,理想审视应用型本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不可小觑的生命态度。

参考文献:

[1][美]迈克尔·桑德尔;邓正来译.金钱不能买什么:金钱与公正的正面交锋[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30.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吴寿彭译.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7.

[3]李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人格发展的理性审视[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3).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5篇

论文摘要:培养创业型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坚定不移的办学目标,高校创业教育攸关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培养创业型人才的主渠道与主阵地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创业教育应该围绕这一目标进行教学创新,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把创业素质、创业价值、创业观念与创业方法等内容渗透到教学之中,重新设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创业教育内容,着重培养创业者的思想道德素养与法律素养,为培养创业型人才服务。

我国高校扩招之后,计划体制下的大学生高就业率不复存在,就业问题逐渐凸显,自主创业成为大学生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创业教育成为国家行为,创业型人才培养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坚定不移的办学目标。高校创业教育攸关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培养创业型人才的主渠道与主阵地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一门面向当代大学生系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课程,在培养创业型人才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过程中具有独特的功能。我们应该不断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创业教育研究,为培养具有较高道德素养与法律素养的创业型人才服务。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创业教育的目标与路径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目的在于帮助学生逐步形成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与此相适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创业教育的目标则是提高创业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更好地为培养创业型人才服务,在培养创业型人才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顺利达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创业教育的预期目标,教学创新的具体路径则是围绕创业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创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组织教学,帮助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深入认识创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为学生未来创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创业教育内容设计

创业是指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拓展职业活动范围、创造新的业绩的实践过程。在国家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的前提下,大学生要通过就业观的调适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创业者。[1](P.159)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则是创业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实现培养创业型人才这一目标,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各章中都应该渗透创业素质、创业价值、创业观念与创业方法的教育,系统讲授创业过程中的道德与法律。具体内容设计如下:

(一)绪论部分内容设计

绪论部分的教学目标主要是教育学生珍惜大学生活,适应新的环境,提高创业素质,为未来创业奠定基础。创业教育的重点可安排在第二节,结合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成才目标、形象塑造三部分内容,重点阐述以下问题:第一,创业素质是实现当代大学生历史使命的必要准备,创业是极具挑战性的社会活动,创业素质包括创业热情、态度、价值观、性格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这些素质有助于实现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第二,创业能力是大学生成才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专业技能、人际协调等各种能力,都与大学生成才目标息息相关;第三,创业形象是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之一,重点从形象塑造方面去分析创业者的形象。

(二)第一章内容设计

本章教学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结合理想信念教育可以重点阐述创业理想及其实现,教育学生要有远大的创业理想,勇于创业,善于创业。主要安排四个主题:第一,创业是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模式,创业理想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二,创业理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一部分,大学生应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实现过程中进行创业,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第三,创业活动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与曲折性,给学生分析创业的风险,打好预防针,增强学生对创业风险的抵御能力;第四,创业理想的实现。

结合理想信念教育进行创业教育,可以在教育学生树立创业理想的同时,又对创业理想实现的艰巨性有着清醒的认识。

(三)第二章内容设计

第二章主要进行爱国主义与民族传统教育,在创业教育方面可以重点讲授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创业者的爱国情怀,教学中可结合相关案例分析那些成功创业者所具有的爱国理想,勉励学生努力寻找创业与爱国的最佳结合点,在创业活动中践行爱国主义;第二,梳理中华民族精神中的创业精神与创业传统,从中发掘一些创业思想和创业教育素材;第三,梳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中的创业精神;第四,如何弘扬创业精神。从这几个方面进行创业教育,可以使爱国主义教育更加生动形象、有声有色,摆脱以往抽象阐述的弊端。

(四)第三章内容设计

教材第三章主要是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因而可以结合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进行创业教育,可以分析创业在人生历程中的价值,创业对于拓展人生价值的重要意义,创业者面临的心理环境、人际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主要围绕五个问题进行:第一,创业对拓展人生价值的意义;第二,创业者的心理素质要求;第三,创业者的人际环境、人际交往;第四,在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中进行创业;第五,科学发展观对创业的指导意义。

通过这些问题的讲解,可以让大学生明确创业者应该具备的心理素质以及创业对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意义。

(五)第四章内容设计

本部分主要进行道德教育,包括道德基本原理、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社会主义道德与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内容。因此,创业教育可以结合道德教育来进行,分析创业过程中的道德问题,让学生明确创业活动的基本道德规范,并在以后的创业活动中切实履行。在教材基础上重点渗透以下四个问题:第一,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对创业者的借鉴意义,教师可以系统梳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规范,从中精选一部分与创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规范,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经典;第二,创业者的荣辱观,教育学生以创业为荣,以满足人民需要为荣,以成功创业者为榜样;第三,创业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尤其是对个人与他人、国家、社会的利益关系有正确的认识;第四,创业活动的基本道德规范,即社会主义道德和公民道德规范。结合道德教育所开展的创业教育,旨在使大学生明确创业活动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大学生作为未来创业者的道德素养,并在以后的创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各项道德规范。

(六)第五章内容设计

第五章主要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创业活动与社会公德密切相关,创业活动需要稳定的公共秩序,创业者自然应该遵守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本章主要讲四个问题:第一,创业需要稳定的公共秩序,着重讲解良好的公共秩序对于创业活动顺利进行所具有的积极意义;第二,公共生活道德失范对创业活动的影响,此处重点进行相关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深化认识;第三,《环境保护法》对创业活动约束与规制,当前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伴随着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自然要渗透创业教育始终;第四,网络创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创业活动离不开网络空间,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同样适用于虚拟空间,需要切实遵守。转贴于 (七)第六章内容设计

本部分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可以把创业教育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与相关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着重分析职业道德及法律对创业活动的影响,家庭生活对创业活动的支持,重点讲解以下五个问题:第一,创业者的职业道德,分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对创业活动的约束与规范;第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对创业活动的约束与规范;第三,创业观教育,强化创业意识;第四,创业环境分析,主要是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创业环境的优劣,明确创业风险,作好心理准备;第五,创业者的爱情、婚姻与家庭,教育学生兼顾创业与婚姻家庭,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八)第七章内容设计

本章主要进行法律意识与法治精神教育,因而结合创业教育可以培养创业者的法治意识,主要从以下五个问题入手:第一,创业者所处的法治环境,分析我国法治建设和创业活动的辩证关系;第二,创业者应该具有的法治观念,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权利义务等观念有合理认识;第三,国家安全与创业,分析二者的互动关系,坚定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的信念;第四,创业者的法律修养,在处理创业纠纷时能够讲法律、讲程序、讲证据、讲法理。

(九)第八章内容设计

第八章主要进行法律制度教育,包括宪法、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教学中可以从以下问题入手讲解与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创业者的权利维护,重点讲解宪法、民法和刑法;第二,民商法律制度与创业活动;第三,行政法律制度与创业活动;第四,经济法律制度与创业活动;第五,刑事法律制度与创业活动。这些法律规范与创业活动的启动、运行、调整密切相关,因此要教育大学生明确具体法律规定,以具体法规为导航,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创业者。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创业教育教学方法选择

教学方法是手段,培养具有较高道德素养与法律素养的创业型人才是目的。因此,教学方法要始终围绕有利于培养创业型人才这一根本目标来选择。教学方法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三种:

第一,讲授法。讲授法是其他方法的基础和前提,包括教师讲授和组织学生讲授,目的是对学生进行基础知识基本观点的教育,开展正面引导,让学生明确创业过程中的基本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

第二,讨论法。讨论是讲授基础上的延伸,通过讨论可以引导学生深化对创业活动中的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认识,探讨道德理想、法律理想和道德实践、法律实践之间的距离及应对措施,有助于增强创业者践行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自觉性。

第三,案例法。案例是理论的动态呈现,引用国内外大学生创业的成功与失败案例,尤其是本校校友创业的先进典型,从中概括出他们创业成功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并引导学生提高认识,即创业必须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6篇

关键词:道德素质 法治意识 协同培养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221-01

一、幼儿教师培养现状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四川幼专)是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为主的高等专科学校。通过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发现幼儿教师毕业以后走向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及幼儿家长普遍存在对幼儿教师的技能素质高度认可,但缺乏成熟的法治思维及创新能力。新时期幼儿教师不仅需要掌握教学技能知识,更要提升软文化实力。大学的功能在于培养合格的高等人才,人才质量的评价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在于人民对于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的认可程度。无论是用工单位还是幼儿家长,普遍已经提高了对幼儿教师的期望。目前社会对于幼儿教师的总体评价还是停留在能够看好孩子、幼儿教师总体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较弱等,对幼儿教师整体素质的认可程度不高。而社会的认可程度反过来对于幼儿教师来讲也无形之中会挫伤职业认同感,在职业过程中较容易形成职业倦怠感,从而对幼儿教师成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发展态势。如何破解这一发展难题已成为摆在幼儿教师培养的首要问题。

二、“立德树人”基本内涵、意义以及对高职高专学生的具体要求

立德树人意蕴双重,既有立学生之德促其成长之意,又有立教师之德促其育人之蕴。立德树人导向鲜明,“立德”是前提、基础,“树人”是目标、方向。“立德”为“树人”,欲“树人”,先“立德”;欲“立德”,先立“师德”。师德是教师职业赋予的重要操守,筑牢德性修养,方能夯实职业根基,彰显世范效应,保障育人效果。[1]作为未来对幼儿教师的道德要求,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随着中国高校事业的快速发展,高等学校对大学生的道德培养目标越来越清晰。2012年11月,十报告首次以12个词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这是在新时期下对幼儿教师道德培养的一个新目标。特别是针对幼儿教师职业倦怠感及综合素质欠缺等新问题提出了清晰的解决目标。2013年11月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同志在《中国教育报》发表题为“坚持立德树人 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一文,文章中深刻指出:“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第一标准就是看人才培养的质量。就高等教育来说,落实“立德树人”,最根本的是坚持一切从培养创新人才出发,把科学精神、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2]

因此,树立高度的道德感和激发幼儿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对于幼儿教师的职业成长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幼儿教师对幼儿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幼儿教师道德素质的提升不仅影响学前三年的教育质量,更是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只有不断提升幼儿教师的道德水平,才能更好的适应学前教育变化的新形势,才能更好的服务学前教育事业。

三、“法治意识”基本内涵、意义以及对高职高专学生的具体要求

法治意识是法制素养的基础,是人的综合素质的一种体现。它决定着一个人在生活、工作当中的方向选择,关乎社会的长治久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大学生应当具备的素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指出要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党和国家一直把对青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高校法制教育非常重视。回顾中国普法教育的过程,新中国法治建设在建国初期并不完善,法治建设及普法过程崎岖坎坷。直到1995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在《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要求“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为核心”,才真正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为大学生基本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来实施。199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意见》中再次强调了法律基础课的重要使命。随着高等教育制度改革大潮的兴起,高等学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高校俨然成为一个普法教育的主阵地,成为提高普法宣传质量的重要途径。2005年,、教育部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中明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列为高等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四门必修课之一。2012年,中办下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提倡构建法治社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提出“依法治国”战略,高度树立起法治意识,建设法治国家,党中央一些列的普法举措都在努力宣传法治,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系列的举措就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对于高校而言,如何能够在大学教育当中教会学生运用法治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成为大学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之一。[3]作为高职高专的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较短,在突出以培养技能为核心竞争力的高职高专院校当中,很难树立起较强的法治意识。

四、探索 “立德树人”与“法治意识”协同培养的新模式,着力打造适应未来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技能为主的核心竞争力正被以综合素质为核心竞争力的人才所替代,如何破解高职高专培养的正确方向,成为当前摆在高职高专院校当中的首要问题。从国家的发展规划上不难看出,当代大学生的使命在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更好的适应今后所从事的职业要求。高校在培养的过程中也在因材施教,将党和国家的培养目标进一步具体化、现实化。

四川幼专也在培养人才方面改变着传统模式,在深化改革的过程当中,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笔者以四川幼专为例,在打造未来幼儿教师综合素质的过程当中,以道德素养、技能水平、法治意识为打造平台。创新培养的主要思路就是以技能培养为主线,不断提升职业技能;以道德素养培养为依托,不断提升教师内涵;以法治意识培养为基础,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强化川幼学子在市场当中的竞争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在此指导思想下,2015年四川幼专开启深化思想政治课程改革之年,思想政治课教学部以此为契机,强化与系部加强沟通和交流,以便强化在校幼儿教师的培养。对于道德品质的培养,建立以课堂为依托,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将学生带入实践之中,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一是开展专题化教学推进活动,每周实施集体备课制度,对如何将道德意识转化成师生互动,教师引导,学生思辨,将社会频发的现象引入课堂,将学生化整为零,提出见解,针对课堂所反应出来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进行正确引导,不但打破了课堂枯燥乏味的教师单讲、学生单听、听完了事的枯燥局面。二是强化实践教学。不断丰富、强化学生的实践活动和能力。在课程设计上深入浅出,确保实践教学课时的前提之下,积极利用地方资源平台,打造多处实践教学基地。不断将学生带出课堂、带出校园,带入园企,形成“走出去,深进去,有所思,有所学”的实践机制。三是开展系列讲座。紧紧围绕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讲座;充分把握普法宣传日、新法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普法讲座,针对目前及今后生活、工作上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化讲座。在潜移默化当中影响学生的道德水平和法治意识。四是加强对学校普法社的指导。社团在学校的管理和宣传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社团的主体是学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融入普法宣传之中,对于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作用。[4]为此,专门派出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教师对普法社的发展和活动进行指导,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新知,三年有收获的良好局面,在法律氛围的熏陶下逐渐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

结束语

技能培养是主线,道德水平提升是内涵,法律氛围熏陶靠环境。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幼专的特色实际,探索出提升德、才、法协同培养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学生以综合素质为核心的竞争力,才能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吴林斌.德法并重 育人为本[J].扬州大学学报,2006.10

[2]杜玉波. 坚持立德树人 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N].中国教育报,2013 年11 月23 日第一版

[3]徐德纲.高校依法治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湖南社会科学,2005.3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7篇

自十以来,依法治国的道路逐渐展开,根据我国国情,要实现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应当进行全面的普法教育,把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文化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摇篮,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建设贯穿其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在高校的教育中不能简单的进行法治教育或者道德教育,应当对二者进行革新,主要体现在使其相结合,共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道德建设;革新

一、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的联系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可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逐渐的形成一种法治观念,并且通过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塑造学生的法治精神,从而使得受教育者自觉形成良好的法律行为和习惯。道德建设则是让大学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学生的道德觉悟,增强道德素养,从而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通过对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令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做出的一系列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减少违法犯罪的存在。在当前的政治形势之下,进行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不仅符合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而且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策略也是相联系的。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以道德建设为基础

道德建设注重于将道德思想的内化,使得学生在内心树立道德标准,从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能够以道德来维护社会秩序,那就不需要进行国家强制力的干预。对高校学生的法治建设应当在道德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展开,将法律的标准进行升华,使它内化为道德要求,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教育加入其中,逐渐形成高校的法治建设全面化。

(二)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互相影响

法律和道德可以有着相同的价值取向,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中,两者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良好的道德建设可以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法治建设也可以完善道德建设存在的弊端。道德建设的法治化和法治建设的道德化,二者的结合可以增强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这对于建设安全的校园环境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三)法治建设保障了道德建设

道德是人们内心对于善恶美丑的区分,道德约束是一种自律,如果没有很高的道德标准,道德对于人来说只能在行为之外存在,根本起不到约束行为的作用。法律的要求与道德正好相反,法律的效力是确定的和强制的,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这时候国家强制力就会出现,给予相应的惩罚。若想达到道德建设的目标,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高校的思想道德建设之路应当辅以法治建设。

二、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意义

(一)有利于培养综合素养高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迈向了新的轨道,正是需要法治意识高的新型人才的时候。通过高校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可以在提高学生道德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塑造全面的素养。当大学生懂得了法律之后就能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并且在今后的社会工作中可以向周围的人进行普法教育,这样就可以形成全民懂法、守法的社会效果,逐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可以建立起来。

(二)符合当代的治国道路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国之道,在高校开展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也正符合当今中国的治国方略,并且高校的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进程。高校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率先开展法治和德治的结合,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为全国各个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当社会上渐渐的推崇这种法治和德治的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就指日可待了。

(三)有利于良好的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校园文化的好坏关系学生的学习与身心健康的发展,良好的校园文化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术研究。纵观现今的高校之中,恶习之风逐渐涌现,大学生的违法乱纪行为也频频出现,其主要的原因在于文化建设的不到位。高校过于注重学生的学业教育和思想教育,而忽视了法治教育,这样形成的校园文化是不健全的,所以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将会促进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使得高校更加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目前高校的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目标落实不够

就目前高校法治教育的形势来看,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该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标,而不是以单纯的向他们灌输法律知识为目的。从总体上看,当下高校通过法治教育向大学生传授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从而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已逐渐形成,但是,由于高校教育的落脚点在文化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上,对于法治教育的目标不是很明确。所以高校教育应当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把目标落到实处,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应当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2.法治教育内容滞后

据国内学者研究表明,因为大学生法治教育被忽视,造成大学法治教育的教材内容不能紧跟时代步伐,并且教材单一。甚至有些法律已经修改了,但是,在教材里显示的法律规定、法治观点仍未更新。社会实际和理论脱节,法治教育的教材因未能及时调整和修改而流于形式。另外,教材陈述过于理想,法治课程重视内容目标,忽略过程目标。法治教育课程的核心在法律条文,而非法治文化背景因素及法学与社会学等学科的整合等。所以,在进行法治教育中,教师应该多联系实际,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从而使学生能感受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益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法治教育形式单一

当前的大学教育中课堂讲授仍是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但是,老师的讲课方式主要是以向学生灌输大量的法律条文为主,不能将条文与案例联系,对于条文背后的涵义也没有进行阐释,久而久之,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丧失了兴趣,并且,大多数学生以专业课为主,对于法治教育的公共课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单纯的通过课堂是很难实现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4.学生法治品质不足

目前,虽然大部分高校学生对于法律知识还是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法律的具体作用却是个门外汉。在大学期间,老师也并未系统的向学生阐述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学生们对法律的作用的理解也只是根据平时的相关新闻获取,对于法律的内在价值,仅仅靠这些是难以明了的。此外,高校学生对于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是很模糊的,有些甚至不知道自己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对于承担的义务更是一无所知了。通过有关的教育,高校学生所有的法治意识渐渐形成,很多同学能够认识到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法律规则,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对于规则本身的了解大部分同学是迷茫的,能遵守规则更是难上加难,就目前高校的一些情况反映,高校学生违反法律的现象比比皆是。当大学生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利用法律手段来对抗不法行为,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1.道德教育实践不足

学生的道德教育从小学阶段就开始了,但是一直以来,对于学生道德教育主要是以道德知识的灌输为主,对于道德品质的培养相对欠缺。道德是人们内心形成的一种对于丑恶好坏的评判标准,如果没有将内心的意识具体到行为上来,道德建设是不完善的,高校道德教育更应该注重于对学生德行的塑造,以具体实践的方式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教育。

2.学生耻辱感缺失

耻辱感是人内心对自己行为的衡量标尺,如果缺少了耻辱感,人们就会为所欲为,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一切的行为都以自我为出发点,这样犯罪就会大大增长。目前高校道德教育大多是正面的教育而忽视了反面的耻感教育,使得学生的耻辱感有所缺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做一些自己以为很合乎情理的事情,而这些恰恰是违反道德,甚至是法律的。例如,高校学生存在的考试作弊想象,很多同学把作弊当成了常态,有时候即使被老师发现也不以为然,部分同学甚至和老师争吵。这些情况的发生主要由于高校道德教育忽略了对学生耻辱感的培养,加之道德要求的主要靠自我约束,没有像法律一样的强制力,很容易造成学生道德的缺失。

3.道德建设的法制保障不够

高校的规则制度中都会有一些对于学生违章违纪的处罚措施,但是对于违反了道德的行为,几乎很少有相应的处罚,学生对于道德的态度也就逐渐淡漠。这和道德本身存在的弊端有关,道德因为不具有法制机能,人们在做出行为时,可以根据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来决定是否遵守道德,在违反道德之后,获得的惩罚也仅仅是迎来人们道德的谴责。这样,道德并不能被很好的遵守,道德标准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四、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措施

(一)相关规定的结合

法律如果不能将它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就很难被人们所遵循,同样法治建设之路亦要辅之以具体的规章和条文。高校的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应当用具体的规章来使其制度化,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具体要求一起写入高校的规章制度之中是很好的做法,在制度化之后,法和道德相辅相成,共同要求,就可以同时对学生的言行举止做出约束,学生的违法现象也就可以得以制止。

(二)两种教育主体的结合

老师是学生获得知识有效途径,要想推动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老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谓术业有专攻,高校教师对于本专业的理论研究都比较深入,而对于专业之外的学术研究就很少。大学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老师主要是思政老师,即使老师们对于法律也有所了解,但毕竟不是自己的专业,所以在课堂上传授法律知识并非易事。高校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需要老师加强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甚至可以把法律专业的老师加入到思政教育之中去,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法治素养的熏陶。

(三)两种教育理念的结合

高校教育中应当逐渐贯彻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理念,在思想道德教育的课堂授课之中积极的把法治教育融入其中,形成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统一的教学模式,更加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除了思政教育,高校教师也可以在专业课之中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法律教育,建立学生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意识的形成。

(四)两种教育实践的结合

学生对于道德问题从小就在书本有所学习,有关道德问题的案例不胜枚举,法律案例也随着新闻媒体的进步而被大家所知晓法律与道德不同。但是案例只能对于教育起到辅助作用,对于具体的内容,案例是很难使学生的内形成对法律和道德作用信念,所以对学生的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时候应当带领学生进行具体的社会实践,例如,根据社会调查发现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进而提出解决措施。这样可以把书本知识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通过实践慢慢的让学生了解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中存在的价值,渐渐增强学生的法治和道德素养,加快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魏高雁.法治建设的道德保障研究[D].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11.

[2]董升太.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11.

[3]云心田.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J].华人时刊(下旬刊),2014(1).

[4]魏国强.论高校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J].科教导刊,2012(4).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8篇

关键字: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职业规划;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D412.62

引言

随着社会形式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看重自己的职业方向及职业规划,对于高职同学来说,学生经过教师的指导或者自主的择业,基本上在自己毕业之前就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实现自己的就业问题,因此,中职教育在职业规划中是十分重要的。

一、职业道德素质培育要求进行项目教学化人才模式培育

职业素养,要求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规则,是人们具备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也要求人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有的道德品质,好的职业素养能够帮助人在工作中获得好的工作机缘,进而取得成功。换句话说,就是要求人们在职业工作生涯中必须有工作的尺度和衡量方法。具体可以表现为,职业素养可以表现为政治道德基本素质、科技文化人文素质、道德品质的养成、内心的情感培养、创新能力的培养、劳动能力的培养、与他人合作能力的培养、有较强的心理素质等方面概括。从构成职业素养的基本要素方面来说,除了劳动培养的基本素质以外,其他的各项发展目标我们在法治道德建设中都能够进行学习。通过这些可以看出,法治道德品质建设对于人们的发展来说非常重要。对于法治道德建设的教育来说要改变传统道德教育中的不足,要对传统的理论进行推陈出新,积极的进行发展开拓,补充新的知识,帮助在校的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辅导,在社会中很好的完成角色的转换;要从社会中的学生慢慢的学习道德文化知识,变成新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学生更好的了解工作岗位,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做了很好的铺垫。

中等职业学校对人才的培养目标。中专教育应该以学生的要求为主体,以学生对职业的道德标准为尺度,以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为基本方向,以不断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为主要作用力。实施项目教学法,有效的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以教师教学的工作目标位基本的方法,有效的进行教学发展,能够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这种教学方式打破了传统教学法中死板的学习方法,强调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发展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个人的道德品质的素质,通过对基本理论知识的升级,发展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是一种较好的学习模式。

二、职业素养培育要求人才培养的方法

法治与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要求以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个人的整体品质水平以及对职业的品质素质等方面,教师可以采取各种教学模式,要将培养学生的个人素质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放在首要位置,但是对于发展职业素质道德培养学校一般不会做规定。一般中等学校的思想道德培养要通过法治政治教育课进行培养。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要充分进行道德素质的培育、爱护公物的培育、对于道德准绳的比较、中等职业学生全方位发展的义务,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为出发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和人才强国的战略,培育的内容要和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相关,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育对学生的教育能力和改变能力,加深对社会和国家的贡献。通过项目教学法的理论和实践的相互结合,使大学生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辨识能力,教育每个学生有较强的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意识,对学生的人格和社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进一步的提高学生对善恶美丑和社会的各方面的好坏的辨别能力。使大学生在社会中不断了解各种人情世故,要充分的进行个人能力的提高,为社会不断做贡献。

三、职业素养培育的项目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现路径

项目化教育要求对人才进行全方位的培养,做到各种能力全面发展。建立健全社会能力发展机制.对各种教学方法进行全面的综合,不断提高项目教学法对学生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来说,学校的教师应该对学生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法治道德教育要求老师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对理论知识要有较强的分析能力。能够在领域内进行较宽的拓展。如果掌握的知识不够,教师在项目教学法中就不能对学生进行较好的引导。而法治教育课程的教师要有较深的教学经验。

另一方面要敢于对教学进行创新发展。思想教育课程要和学校的其他课程相互合作发展进行共同发展。通过与学校内的教师团体、学生会以及学生自己的组织进行深度的学术探讨研究,依靠这些学校内的活动组织。从而为思想道德教育的成熟发展打好基础,为教学提高了较好的实践经验和教学方式,又使学生能够充分利用课外的知识。充分的将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起来。

第三是要建立健全校内的思想教育方式。思想道德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素质能力相互结合起来。与高校学生的专业知识相互结合,为思想道德教育课程创立学习的氛围和机会,思想道德课程的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为学生进行耐心的指导和教育,对理论知识进行生动的讲解,为法治道德建设做好工作。同时,法治道德教育要和学生的社会创业能力相互结合起来,要教导学生与实际生活中的思想相互结合,要求学生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有一个比较系统的规范,实现思想道德宿舍和实践精神进行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的个人创新能力。

总结

通过分析,我们了解了职业道德素质在学生的职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中等教育来说,要不断提高发展思想道德素质,尤其对于大学生来说,要全面发展,不断为社会作贡献。

参考文献

[1]苗圩.加强稀土行业管理促进稀土工业健康发展——在首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发展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J].稀土信息.2009(08)

[2]潘鸣,陈兵.新加坡国民道德教育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1)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第9篇

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的制定有其现实依据、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

1现实依据

(1)依据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

这是确定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的直接依据。养成教育所培养的人一旦进入生产过程,他就会构成社会生产力的要素之一,并且还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活的要素。在网络时代中,人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对现代人来说,最大的威胁是被新的科学技术甩在后面。

(2)依据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

这是确立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的根本依据。无论哪个时代或阶级,都要通过各种教育来造就合格的社会公民和政治统治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本阶级所期待的世界观、人生观、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思想意识。各种教育的目标总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服务,并且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3)依据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

这是制定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核心依据。根据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我国的道德养成教育应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应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公民,只有这样的公民才能承担起民族振兴的历史重任。

2理论依据

(1)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是人类思想史上的重大理论成果和思想贡献,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全面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追求和进步的目标,也是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强大动力。当今中国,包括高校道德养成教育在内的一切教育,都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的,它必须能够不断体现出“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因此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依据确定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目标。

(2)科学发展观理论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必然要求建设者的全面、和谐发展,必然要求一切教育包括道德养成教育必须把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作为教育的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是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制定目标的重要理论依据。

3实践依据

(1)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这是确立网络时代青少年道德养成教育目标的重大实践依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高校道德养成教育一定要把握实践要求和需要,使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目标和功能与伟大实践过程相适应,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和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全面互动。

(2)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这是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实践依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自然延伸和升华,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新的创举,它对这个建设过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人做起,从人的素质做起,从培养更新更高素质的人才做起。

(3)发展网络社会的要求

这是确立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的实践依据之一。网络社会是一种全新的人类生存的社会形态,它对人们的心理和道德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个体特别是大学生能尽快完成网络社会化过程,使自己成为能适应网络社会环境、参与网络社会生活、履行网络社会义务的网络社会人。加强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努力提高大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思想政治觉悟是网络社会完善和发展的要求。

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的特点

在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体现出指导性、预期性和时代性三个特点。

指导性。道德养成教育不可能没有目标,无目标的道德养成教育是不存在的。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的教育目标指明了道德养成教育所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教育目标对教育原则的确立、教育内容的选择、教育方法的采用,以及全部教育活动过程的组织都具有指导性。

预期性。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目标具有预期性,它是指社会或个人对大学生未来发展状况的期望,所展现的是一种预期的状态。教育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是超现实的,具有预期性和理想化色彩,这是由目标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时代性。任何一个教育目标都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客观条件下所作出的主观选择,任何一个教育目标都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那种绝对普适性的超越时空的教育目标是不存在的。当今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具有鲜明的“网络”气息,具有时代性。

对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的理解

对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目标,可以从定性、定向、定位、定点四个方面进行理解。

1定性理解

定性即指明道德养成教育目标的性质。教育目标具有鲜明的历史性和时代性,从来就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养成教育目标。因此,在道德养成教育目标之前加上“网络时代”、“高校”的限定词,以区别于我国过去的、前网络时代的、以所有受教育者为对象的道德养成教育目标。

2定向理解

定向即对道德养成教育的价值取向作出凝炼概括。目前我国已经跨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神圣使命。因此,在网络时代,旗帜鲜明地将“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奠基”作为当今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总体价值取向,促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三观”教育。

(1)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指的主要是思想认识和政治态度方面的教育。道德养成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各有其相对稳定的内涵和要求,不能把道德养成教育与思想教育、政治教育等同起来。但是道德养成教育与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说是难以分割的,甚至可以说有着内在的有机联系。在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应包括思想政治教育。

(2)“三观”教育

“三观”教育是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道德养成教育和“三观”教育实质上同为“如何正确做人”的教育,两者的一致性很强;而且受教育者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对于接受“三观”教育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目标也应包括“三观”教育。

3定位理解

定位即要确定道德养成教育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要求。毋庸置疑,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道德养成教育的目标应定位为“促进网络时代的大学生的身心素质包括道德素质得到全面、充分和统一的发展”。这种定位理解包含以下具体目标:

(1)发展大学生的主体性

在网络时代,特别是当大学生面对虚拟的网络世界时,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已经处在一个无人监督的时空当中,他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此时对大学生的自主、理性、自律的道德判断和道德实践的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未来的学校必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的主体。受教育的人必须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别人的教育必须成为这个人自己的教育。”发展大学生的主体性,形成健康强大的人格可以说是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终极目标。

(2)指导大学生学会选择

在网络时代,当大学生面对着充满正义与邪恶、美善与丑陋矛盾的网络,在天使与魔鬼、圣殿与地域之间徘徊时,需要他们自主选择。然而,自主选择并非是大学生天生的本能,它主要源于教育的引导和自己的生活实践。通过教育,指导网络时代的大学生学会选择,做网络社会的主人,引导他们明确网络使用目的并据此来选择内容,帮助大学生适时地走进和走出网络。学会选择是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目标。

(3)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感

在网络时代的虚拟社会中,在一个无人控制、干预、过问、监管的自由空间中,学会负责显得尤为重要。道德养成教育要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感:首先是对自己的责任感、对自己长远利益的责任感,学会如何处理和解决环境中出现的问题;其次是对他人的责任感,培养利他之心,与他人分享生活经验,诚信合作,互相帮助。

4定点理解

定点就是对大学生的人才质量作出简洁明确的具体规定。对于道德养成教育的人才质量,要结合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来理解。

(1)重视创造性

网络时代高校道德养成教育必须关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作能力,创新能力是现代人才素质的核心。网络时代把经济推向了一个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知识经济是高科技的经济,是全球化经济,也是创新经济,是道德经济。在这样的经济面前,需要知识,更需要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需要精确数字,更需要创新的意识;

(2)强化劳动素质

道德养成教育与劳动素质培养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同一过程。我国《宪法》规定对公民要进行“爱劳动”的教育。这主要是指培养劳动观点、劳动感情;同时,还要求学习一定的劳动知识、培养一定的劳动技能,这些都是劳动素质的培养。

(3)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由于全球生态环境受到日益严重的破坏,甚至已经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已越来越成为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目标。我国提出“环境道德”的概念,认为人不仅在处理与他人、社会、国家的关系方面存在有道德的问题,而且在处理与自然和人类生存的环境方面也有道德问题。将道德养成教育与环境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是高校道德养成教育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重要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孝红网络时代大学生道德养成教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