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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7 15:02:28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1篇

水利工程公益性项目法人责任制

近年来,我国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利建设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大多以公益向项目为主。近几年,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促进了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较好地保证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对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投资效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存在问题。如何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与管理有待研究。

一、水利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背景

1992年国家计委颁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并随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1995年开始,水利行业开始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水利部相继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新开工的生产经营性水利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有偿服务性和社会公益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水利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基础设施项目,除军事工程等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项目法人,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所以,水利建设项目,不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都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

此外,项目法人要接受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稽察,定期向其报告建设情况;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关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项目管理上要以项目法人为主体,项目法人向国家和各投资方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物资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招标和履行合同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这是建设管理的新模式。

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并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项目法人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社会治安等问题。但是要把国家或主管部门赋予项目法人的职责和自不折不扣地交给他们。

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取得的效果

我国近年来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行,使得工程建设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由项目法人对建设全过程和工程安全、进度、投资控制负总责,从而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控制了工程投资,推进了工程建设,推动了科技创新,最终保证了国家投资效益和公共利益。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行,提升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与投资效益,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培养了工程建设管理队伍,也为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积累了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总体来说,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确立,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宏观环境,是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改革。

三、目前项目法人责任制存在问题

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通常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一个新项目成立一个新机构,项目管理人员往往缺乏建设管理经验,而当工程建设渐近尾声时,积累了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又回到原单位,导致普遍存在工程建设初期管理水平低、整体管理水平难以提高的问题。

工程建设管理中发生的问题,许多是因为建设管理人员不熟悉建设程序、不了解法规规章、不掌握技术规范造成的。作为工程参建各方核心的项目法人,承担着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验收的重任,其协调、控制、驾驭其他参建各方和诸多建设管理资源的能力,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推进和工程建设的水平。当项目法人的技术水平低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时,这种协调、控制、驾驭便难以有效实现。

四、加强公益性项目法人建设

(一)成立专职项目法人机构。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建管〔2011〕550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1〕627号)文件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组建专职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承担本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责。

(二)项目法人机构件要建立健全行政、技术、质量、安全、资金、廉政等各个方面的项目法人管理制度,保证工程建议内部管理制度与上级的各项制度相衔接,同时要切实改变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的现象,保证制度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问题,绝大部分是制度执行力不够导致的。制度执行力建设,就是要培养项目法人对制度尊重和坚持的素养,保证各项制度,特别是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如果保证开工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管理、质量管理、合同与分包管理、验收管理等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那么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建设管理的规范就能得到基本保障。

(三)统一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有该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基建、农水、防汛、水土保持等(包括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桥闸涵维修改造、扬水站更新改造等)均以正式成立的项目法人机构名义组织建设。各项目法人可按业务要求组建若干项目建管部,具体实施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2篇

1.实践过程

(1)试点阶段2008年.党中央和国家作出了用3年时间完成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实施的重大决策。湖南省纳入国家专项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共634座水库项目,其中大型1座,中型123座,小(1)型510座,是国家专项规划病险水库数量最多、建设任务最重的省份。面对如此多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按过去的管理模式.省内基层水利部门建设管理、施T和监理力量均难以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此阶段,湖南省水利厅对集中建设管理的运作模式和管理制度进行了探索,印发了《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导则》,指导各地对大中型项目以原水库管理单位为基础组建项目法人,对小(1)型项目以县级区域为单元组建一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作为项目法人,对辖区内所有小(1)型项目进行集中建设管理。此阶段的项目法人机构属于临时机构.人员从县级水利部门抽调组成.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大多由水利部门有关领导担任。

(2)推广阶段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取得明显效果后,湖南省逐步将集中建设管理模式推广到了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项目。各地参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组建和管理模式,对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项目。以县级区域为单元.分类组建了项目法人.对各类项目分类进行集中建设管理。此阶段,湖南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中小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工作手册》,对中小水利丁程项目法人组建、内设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各地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工作。

(3)全面实行阶段2011年中央1号文件颁发后,湖南省在认真总结、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立了水利T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健全水利工程分级建设负责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对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试行工程总承包和代建等新的建设管理模式。促进水利建设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以县级区域为单元组建一个项目法人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建设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分离.推进水利建设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对小型农田水利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积极推广农民直接参与的建设管理新模式.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省政府在试点工作方案中,要求全省各县(市、区)在2012年2月28日前,全部成立建管中心.对中小水利T程全面实行集中建设管理。目前全省已有多数县(市、区)已经或正在通过编制和财政部门审批设立常设的项目法人机构,承担本县级行政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

2.主要做法

(1)规范项目法人组建

①同一县域内的中小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以县级区域为单元组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实行工程项目集中管理②建管中心必须符合国家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的有关规定。建管中心的组建方案由县级水利部门提出,报市级水利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任命项目法定代表和技术负责人.报省水利厅备案。③县级人民政府应明确建管中心承担本地区各类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中小型水利1二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人员编制从水利部门内部调剂解决。④建管中心是本地区中小型水利丁程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行使lT程建设期项目法人职责.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县级水利部门是建管中心的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建管中心的_T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水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在建管中心兼职,以确保政事分开和建设权与监督权的分离。⑤建管中心应根据本地区中小型水利T程项目的类别和任务情况,分项目类别和工程设立现场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工程移交给工程管理单位或工程管护责任主体。

(2)推行集中打捆招标

由项目法人按照便于组织施工和管理的原则,将本县内多个中小型水利工程分类打捆招标,对同批下达实施计划的项目实行集中公开招标,提高项目招标的竞争性、吸引力,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优化资源配置。

(3)试行代建制和工程总承包制

在大力推进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同时,湖南省选择部分市县进行了代建制和工程总承包制试点。由项目法人选择综合实力较强.具有相应设计、监理和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行代建,对部分堤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从试点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展顺利,较好地解决了项目法人单位人员不足的矛盾,促进了建设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

(4)完善集中建设管理模式下的监管体系

①对招标投标监督,湖南省明确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省水利厅对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招标投标行政复议。②对开工报告审批,湖南省明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开工报告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负责监督实施。③对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按照以县为建设主体、市为监督主体、省为督导主体的总体思路,建立了县级主管部门日常检查,市级主管部门定期和阶段性检查,省水利厅巡回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稽察督导的监管机制。

3.几点体会

自2008年以来,湖南省通过推行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克服了任务重、技术和管理人员缺乏的矛盾,强化了建设管理,确保历年各类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年度建设任务顺利完成。集中建设管理模式主要有4个方面的优势:①有利于优化整合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技术和管理力量.缓解大规模水利建设形势下,基层人才紧缺的矛盾。②有利于项目法人对点多面广的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实行打捆招标,提高招标项目的竞争性和吸引力,选择优秀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优化施工和监理等市场主体单位的资源配置,更好地落实招标投标制的要求和目标。③有利于解决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周期短、单独组建的项目法人存续时间短、不能有效积累经验规范管理的问题,提高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④有利于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机制,明确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实现政事分开、建设权和监督权分离。

二、对进一步全面推行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思考

1.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几年的实践证明,对中小水利工程分类实行集中建设管理,为推动基层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目前普遍采用的由主管部门与临时机构性质合二为一的项目法人,即政府直接负责的“代办制”形式,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

(1)机构组建尚欠规范以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为基础组建的项目法人以临时性机构为主,大多依据投资性质和业务对口关系,几块投资就形成几个项目法人,缺乏整体运作考虑。多数地方水利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素质不高,难以与项目法人组建的要求和标准相适应。

(2)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未分离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合二为一,客观上形成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未分离。各县级水行政主管理部门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推进项目建设上,过多地承担了项目业主的职责。负担了过多的具体业务工作,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发挥,政策研究、宏观管理、市场监管、质量监督等职能不到位。

(3)地方和群众积极性难调动中小型水利工程原来的管理主体大多在乡村等基层。而由项目主管单位集中组建的项目法人,大多没有吸收乡村两级参与建设管理。在开展项目建设时.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主体发生变化.致使乡镇和基层对项目建设的参与程度不高。甚至出现无理要求多、恶意阻碍的现象。

(4)工作经费缺保障临时机构性质的项目法人没有专门经费来源.部分人员工资可在原单位发放。但在建设资金不能足额到位的情况下,项目法人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影响工作开展和管理效果。

(5)履行职责难到位公益性水利工程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建设资金基本上是各级政府的投入,建设资金、配套资金的大小取决于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各级财政的收支状况。作为项目法人在筹资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被动的,很难履行好筹措落实建设资金的职责。

(6)项目法人的监管难到位项目法人的工作人员多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既是工程建设的市场主体,又是政府监督主体。如缺乏有效监督约束机制,会致使一些项目法人权力过大,监管失效。实践中也存在项目法人随意改变实施计划、内容和乱作为的问题。

2.加强和完善公益性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的对策

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过程中主要问题是权责不统一、权责难落实、监管难到位。可通过以下途径逐步完善项目法人管理:

(1)组建常设的项目法人单位,统筹负责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农村民生工程的关键.是政府投资的重点,各地县级人民政府应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2)严格项目法人组建标准,提高项目法人管理水平要严格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建设任务需要,规范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有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项目法人的人员配备要与其承担的项目管理工作相适应.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为专职人员,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有比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相关经验,参加过相应培训。人员结构要合理,应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

(3)健全现场建设管理组织体系.调动地方和群众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投资是由国家财政出资的.政府有关部门应负主责。在管理模式上,要健全县乡政府协调机构、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现场管理机构4个层次的组织体系,明确各自职责。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可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和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事项.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项目法人组建中小型水利工程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时要吸收乡村两级参加建设管理,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和村组群众作用。调动项目所在地政府、村民合作组织和群众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可以考虑在项目法人机构组建的同时.按法人+现场管理机构一并核定编制.成立二级现场管理机构,每个现场管理机构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其编制可纳入乡镇管理,但现场机构的组建必须经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批准.项目法人2012.2中国水利可以根据各地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力量调配和使用。

(4)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在批复组建项目法人时要明确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其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工程建设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分离。项目主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对项目法人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项目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管理,并会同项目法人对现场管理机构进行考核,实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挂钩、建设管理责任可追溯的考核制度。

(5)加大水利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行代建制和工程总承包制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和完善项目代建和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积极培育代建和工程承包市场主体,受项目法人委托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业化的建设管理。这既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专业化和社会化的需要.也是缓解水利建设管理人才严重不足矛盾的有效途径。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3篇

按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的要求,成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履行公益性水利工程业主的职能,在工程具体管理上,项目法人只负责政策处理、维护运行管理经费筹措、防汛抗旱调度、工程安全及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不直接承担具体的工程维护运行管理,具体的工程维护运行管理工作由项目法人向社会招标,由专业化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

二、公益性水利工程物业管理模式的建立

1.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已推行数年,但大多数水利工程项目特别是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没有很好的落实,实质上仍沿袭着传统管理模式,建设阶段临时抽调人员组建工程指挥部,工程建成时,通过组织调动,招工等形式组建水管单位,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项目法人还没有完全统一,这样势必造成项目法人重复设置,人财资源浪费,管理水平得不到有效的提高。去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规定新建公益性水利工程要按照建管一体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作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建设与管理。按照这个要求,应根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水利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组建不同类型的项目法人。

按照建立项目法人制的要求和经营性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的不同特点,组建项目法人的基本框架:经营性水利工程项目可参照国企改革,进行转制或按公司法组建项目法人;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可根据管辖职责范围,按区域建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对区域内所属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由于水利工程大多数具有公益性,若每个项目均成立一个项目法人,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大的难度,一方面众多的项目法人,势必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增加了财政和受益区群众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单个项目规模小,不利于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而当今科学管理技术发展迅猛,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管理技术使得水利工程按区域远程管理成为现实。因此,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可按区域成立,按照管理权限,可成立省、市、县、乡(镇)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站(所),作为项目法人,对区域内所属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进行项目管理。

2.改组现有的水管单位,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水利工程物业管理队伍走向市场

大力培育水利工程管理市场,在建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的同时,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水利工程管理队伍(物业管理公司)进入市场,并对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公司要实行资质管理。首先要改组改造现有的水管单位,对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按企业化直接改组成物业管理公司,并根据其目前规模、技术管理力量等核定资质等级,允许其在资质范围内对外承揽水利工程维护运行管理业务。对改组后的富裕人员要进行妥善安置,可以采取分流,一是达到一定年龄的职工实行内部退休;二是分流到经营实体;三是停薪留职;四是内部待岗,以后可再参加竞争上岗,同时若干时间内发给生活费;五是自谋职业;六是参照国企改革的办法,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还可以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水利资源优势,创办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安置水管单位富裕人员。其次,允许有条件的单位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成立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公司或兼承水利工程维护运行管理业务。同时,要大力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培训工作,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对关键岗位实行持证上岗,造就一批专业化的高素质的水利工程物业管理队伍。

3.建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专项基金

经营性水利工程由经营单位负责管理,其维护运行管理经费由企业营业收入负担,经费来源比较明确;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运行管理经费若全部由财政预算来安排,显然比较困难,因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改革要重点解决好公益性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经费问题,这是建立公益性水利工程物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从目前来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运行管理经费不可能全部由财政来承担,但可以通过多渠道、多元化筹集,建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运行管理专项基金,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一是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一部分;二是有关规费收入;三是经营性水利工程项目的转制收益;四是无偿划拨受益区内一定的土地等资源,通过资源的出租、出让、承包、股份合作开发等形式取得的收益;五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受益区征收;六是有关单位、人士捐赠。专项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4篇

在一段很长的时期内,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都是对建设过程极度重视,对管理过程十分轻视,其中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正常的管理维护措施更是十分缺少,基本上不存在正常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再加上管理过程中没有充足的资金,没有足够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专业维护设备的不足等等,使得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中有一部分工程甚至是在“带伤”的情况下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本应该带来的经济效益较少,同时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的一些安全隐患的存在,对于社会的经济发展、资源的综合利用、人民的正常生活等等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加强对我国现有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是我国目前的一个重要任务。

2在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施工技术过程中的改进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之所在,对科学发展观进行深入的学习,充分了解科学发展观所拥有的深刻内涵,对将科学发展观运用到水利书店工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将科学发展观渗透到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各个程序当中,能够最大限度的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进行有效的提高,对于更好的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使得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有关的立法。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工程是一个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现在这个阶段,我国与水利水电项目工程管理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并不是十分完善,十分多的漏洞使得我国的水利水电项目工程得不到有效的管理,本应该获得的经济效益难以获得。因此,加快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对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获得更好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法对水利水电建设进行管理才能够保证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快速并且健康的发展。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内容,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必须要从多个方面对其进行综合的设计,其中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方面、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方面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的维护等多个环节,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完善的建设都会对正常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造成不良的影响,没有可以依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就没有公认的准则,所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并且十分恶劣的,这对于整个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都会造成十分不良的影响,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人文社会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都是十分不利的。也就是说,完善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正常管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和依据。第二,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的素质培训。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的一个重要体现。人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实践主体,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实践者。在现在这个阶段,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即时工作人员的需求还得不到满足,目前市场上所拥有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技术人才不能够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尤其是在一些比较偏远或者是条件相对艰苦的区域内,从事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管理施工的专业人才更加是十分稀少的,难以满足对水利水电工程进行正常管理的需要。提高工程管理人员所拥有的福利待遇,对于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水平的培养。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不是任何一个单独的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多个部门结合在一起,协调合作才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管理水平。一个部门的能力是有限的,一个团体的能力是无限的,只有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部门团结在一起,才能够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进行更好的管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其中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部门、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部门、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部门等,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是从工程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的。因此,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形勘测、水质探查以及实际施工等各个步骤都应该进行综合的设计和管理,最大限度的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能力,最大限度提高其管理水平,这对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正常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结束语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影响因素;解决措施

1施工阶段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划分、监督内容及监督过程

1.1施工阶段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内容及职责划分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规定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与各个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内容

包括建设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与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直接相关工程实体的质量;抽查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有关行为;检查项目所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对竣工过程进行监督等。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划分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国家交通部门、水利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各部门质量监督具体职责如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管理;县级以上的交通、水利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该行政区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对于国家直接出资修建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查特派人员进行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对于国家重大技术改造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则由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执行。

1.2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过程

(1)施工前

施工前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属于“事前预防”管理,要求建设项目法人代表需要向省、市、区(县)级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部门提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与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签订的项目合同副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概况、施工预案、设计施工图纸、建设项目预算等。主管部门质检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确认无误后,才能够办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这标志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开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还会根据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设立相应的质量监督项目站,质量监督项目站一般由3人及以上的质检人员组成,常驻于施工工地现场,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上岗,对整个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负责。

(2)施工阶段

水利工程建筑项目开始动工后到主体工程施工前的这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围绕项目法人申报的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展开进行。水利工程项目划分也叫做水利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它是由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立的项目划分方案,将水利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两大部分,并确立相应的单元工程划分原则。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由在建项目的法人代表提交给驻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项目站,质量监督项目站则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项目法人提交的工程划分内容进行评定,经评定确认后,再报送给上级监督站批复。在主体工程施工初期,建造项目质量管理的重点内容是对项目法人申报的建筑主体外观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的参考依据包括国家部门已经颁布的施工技术标准、所建项目的使用要求、已验收的类似建筑项目的评判标准等,审核评定完成后要如实填写相应的“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主体工程施工阶段,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控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质量管理的方式可以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

(3)验收阶段

水利工程项目验收阶段重点关注项目建造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以及判别建筑成品与最初申报的设计内容之间的差别,直接决定了所建水利工程项目能否成功交付使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可以分为政府验收和法人验收两种类型。政府验收的支出单位是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验收的内容有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法人验收则是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组织发起的。一般来说,水利工程项目的验收先经过法人验收,经确认无误后,再由项目法人申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依据和程序

2.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据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依据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国家及政府机构颁布推行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水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第二层级为地方规定,大都是各省水利厅、各地级市水利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颁布的实施细则。第三层级为水利行业规范和质量管理标准。

2.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程序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程序大体上包括以下六个环节:

(1)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前,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申报手续,同时审查提供的文件,合格后签发质量监督文件。建设单位凭审查通过的监督文件,向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2)制定和实施计划

制定和实施质量监督计划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划定质检阶段的内容、范围和重点;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3)抽查抽测工程实体和施工行为质量

一是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现场所用的建材、器械设备、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抽样检测;二是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检行为进行检查。

(4)竣工验收质量管理

监督竣工验收阶段的组织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的施工规定;复查建筑单位对已发现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5)形成质量监督报告

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参见各方质量行为检查状况;实体质量抽查状况;整改情况;验收情况;项目节能和环保评价;质量缺陷处理意见。

(6)建立监督档案

要求及时归档、文字材料记录齐全,经监督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归档,按照规定的年限保存好。

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影响因素

3.1项目法人力量跟不上主体工程建设需要

从近两年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来看,以中小型水利工程为主,相应的项目法人大都是由各地方县级水务局承担。受地域发展和组织力量的限制,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人员太少。有些县级行政区内有数十座小型水库,工程技术人员却只有几名,无法满足实际的施工需要。加上项目法人的工作从前期开始就相对繁琐,对工程质量缺少监管控制,故而只能够依赖监管单位。

3.2监理单位从业人员数量不足

随着近几年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逐渐增多,在质量管理方面便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随着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由于其投资金额不大,监理单位投标热情和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便中标,也往往是由一个监理人员身兼数职或者直接外聘,由于外聘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其自身技术水平不高,对相应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的掌握也不够,便会导致所建项目安全问题疏漏。

3.3施工单位现场具体实施人员不是投标承诺人员

由于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现场具体实施人员不是投标承诺人员,这些人员到岗以后,对于现场施工情况不够了解,对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也较低,缺乏施工整体性和规范性原则。有些施工人员甚至还会擅自改变施工计划,乱用施工建材。

3.4市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问题突出

市县级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项目往往都是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无论是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技术还是经费投入上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首先,市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经费紧张。自2009年开始,国家取消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用,并同时规定质量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这样一来,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用纳入到地方财政管理系统中,就很容易导致其财政拨款紧张,有些地方甚至连职工的工资都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又何谈质量监督费用。其次,手段落后。市县级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技术较为落后,现场检查基本上凭借“看、听、摸”等人工手段,经验性和主观性太强,信息化水平过低,精度差,检测结果的可信度不够高。再者,力量不足。长期以来,受编制和经费的限制,基层监督单位技术力量始终匮乏,人员结构和专业结构始终不够合理。

4改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策略

4.1制定出质量监督目标,完善相应的质量监管制度

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目标,完善相应的质量监管制度是提升工程质量的基础。首先,要确立质量监督目标。依据项目合同,确立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目标。其次,要完善质检技术规范和制度,在监督工程中做到有章可依,提升监督有效性。在监督制度的制定上,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和执行标准对于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效率很有必要,也是全面扩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范围和管理效率的关键之举。首先,各级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工程质量管理分级责任制度,结合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划分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其次,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明确了项目法人是保障所建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对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也要对分管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因此,各级政府及水行政部门在组织构建项目法人时,一定要严格把关。第三,要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市场秩序、水利工程规模、水利工程建设需要等内容,适当更新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内容,使之与现阶段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发展要求相适应。

4.2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加强工程监督的软实力

目前,主要有两种可循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第一种是现场监管。例如,地方水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所建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需要,从水利管理系统抽调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小组进驻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的选拔上,要重点考察其专业技术水平,考察合格后颁发“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专员”工作证,并要求持证上岗。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更好地发挥作用,在工作小组内部还可以设立小组长、监察专员等。第二种模式是第三方检测模式。第三方检测指的是实施项目质量检测活动的机构与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勘察等项目参与方均无任何从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强调的是,建设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必须具备水利部门或省级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资质,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工程、机械电气和量测五个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受建设方委托,根据双方共同达成的合同和项目质量规范标准对所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独立、公允的质量检测。一则,第三方检测机构只对项目法人负责,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信度更高。二则,在建筑用料、加工产品的检测上,由于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直接去项目施工现场就地取材,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检测效率和精度,压缩了检测成本。

4.3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监督规范化水平

质量监督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要尽最大限度地消除其中的随意性。首先,要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对重大水利项目工程以及地方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加以约束规范,使之有法可循,有规可依。其次,完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建议对资料的核备、核定制定一套标准,然后按照流水作业的方式推进。如果在资料核备的过程中发现资料不齐全,就不能够进入下一步的资料审查,或者直接退回不再核备。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6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研究

引言

一直以来,我国在国家的建设中投入了较多的资金和技术,其中极为重要的就是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它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发展离不开严格的项目质量管理,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平,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可靠性。

一、 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含义及原则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指在从实施开始实施水利工程项目到工程竣工之前的这阶段,建设单位都必须对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内容比较复杂,除了水利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需要监督外,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或者质量的缺失等都属于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原则,(1)始终坚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质量为上,为大众服务。(2)在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中要学会创新,敢于创新。(3)在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4)将全面监督,重点突破作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重要工作方针。

二、 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经历较长的发展过程,因此通过不断地实践和研究,总结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对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面临着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有待改善。每一个项目建设的地理位置、投资规模、管理机构的组织方式等都是不同的,这些因素都使得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体系和系统的管理网络都比较缺乏,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行业的长远发展。在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体制中,各个建设施工环节都是同一部门,这就导致了施工、设计以及质量监督管理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大大降低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不仅如此,当前我国在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上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很使得很多地方上的不部门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另外,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需要拥有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管理能力的人来进行,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建设的规模和强度变得越来越大,对于建设人员以及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要求随之提高,可是现有的质量监督部门无法适应当前现状,最终降低了整个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性。

三、 提高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效率对策

(一) 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建设的秩序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实施各项法律或者法规来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秩序。具体而言就是单位领导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员工的法制意识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制意识,在完善各项法规制度的时候也要不断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各部门的监督制约和自身的监督和约束。

(二)权责分明,明确经费的使用情况

在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中,经费的缺乏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部分需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及时的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例如,政府可以设立专项的质量监督经费,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其尽管的作用,提高项目的质量,为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除了落实经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将责任和权力详细地分清楚,一旦出现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时候,单位就能够高效得找出其中的负责人,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大大提高了质量监督工作的效率。

(三)高度重视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

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管理能力较低的队伍只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和经费的浪费,因此,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各个部门,尤其是监督管理部门的员工进行反复的培训和考核,使这些员工既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又有较高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水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很多法规制度、政策和技术等都在不断的更新,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不能够固守不变,而是要与时俱进,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的知识,更新自己的技术和理论,这样才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

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事关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生活,因此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提高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坚持监督管理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然后在政府的支持下不断完善建设单位的相关法规制度,培养专业化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7篇

关键字:水利水电;施工;项目;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意义

近年来 ,随着我国许多中型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力量薄弱等许多工程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出现在工程实践当中。当今我国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 加大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创新 ,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加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及其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意义重大 ,它对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水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它的利用是社会进步到现阶段的产物,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实施中,技术是它的根本,只有技术作保障才能在艰巨的重大工程中完成工程建筑的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技术将直接关系到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的效益和产生的影响,它并不只是简单的一个工程而已,它是构成整个水电水利工程的一个重要要素 。只有将技术含量高与社会相紧密联系的技术运用到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中,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在施工过程中若仅有技术和资金等硬件,而没有管理的软件,则它将会成为一盘散沙,没有目的没有纪律没有指挥的工程将会是没有灵魂的走肉,并不会发展成为任何的大项目并运用于人类,只有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的施工中把管理运用好,管理好了各种设施及整个建筑工程的实施,那么项目才会真正的发挥作用,才会使建筑工程发挥经济及社会效益,从而使整个建筑工程达到质的另一个境界[1]。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现状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为实现有效的施工管理必须对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分析,从而建立有针对性的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项目具有地质环境影响大、工程量大、施工强度高;施工现场偏远、较高的危险性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以综合实现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项目的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投入和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在全过程对施工环境,施工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全面的管理监督与控制,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仍然频频引发质量问题,当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还存在着以下方面的问题。2.1施工管理人员不够充足稳定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是施工管理人员队伍不够充足稳定,缺乏专业的固定施工班组,从而在实际运行中造成施工组织和管理杂乱无章,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更是混乱,执行力度不足,此外还存在许多违法的挂靠资质现象,施工水平不够高,现存的项目管理模式也是较为低级落后的包工头管理,施工理念和施工管理的手段方面都较为落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2.2质量意识淡薄在水利水电施工阶段,当质量和进度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往往是采取放弃质量管理这个中心,偷工减料,节约投资是通常的做法,因此,很多情况下,质量第一也就成为口头上的一种说法,并未落实到实际工程中,质量意识较为淡薄。

2.3施工单位因为经费紧张,质量控制把关不严格在我国一些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投标中,存在许多压低临时建设费等情况,这就无形之中形成了施工单位经费紧张的问题,这也就导致了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出现了许多“隐性分包和转包”等情况。分包单位拿到低价的工程后,自然会挖空心思的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造成巨大隐患。

2.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分包队伍混乱

从工程建设管理角度来看,水利水电工程的这种行业特殊性决定了其如果采用专业队伍来施工,必然增加成本,而采用非专业队伍来施工,其质量自然就难以控制。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虽然进展较快,无论是施工工艺还是施工设备相对以前有很大程度提高,但是水利水电施工项目的施工和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2]。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改进措施

质量是水利水电工程的生命线,近年来,我国虽然在水利水电工程方面投入了许多人力、物力、财力,但是其逐渐凸显的问题也严重制约着工程的质量和管理。只有从以下方面下足功夫,方可有效地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从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3.1营造一个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环境和氛围 水利水电施工工程有自己特殊的行业特点,在施工过程中要结合每个工程具体的实际施工特点,进行危害辨识和评价,从而确保工程施工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性能,对风险值较大和重点预防项目,要特别重视,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在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要保证安全投入,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营造一个规范文明的施工环境,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3.2改进水利水电施工工程的施工方法和程序施工方法和程序是施工质量好坏的关键因素,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有利于把施工质量由事后控制转为事前控制和过程控制,从而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施工过程中,要结合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采取一种适合工程本身的工序和方法,从而确保质量和安全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要严格控制工序活动的效果,用工序活动的效果来衡量和检验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效果,从而达到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并作追踪,规范水利水电施工项目的设计和工序。同时要合理配置水利水电施工工程的活动条件,要将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有效地控制起来,确保每道工序质量达到要求和标准。3.3加强对水利水电施工工程关键因素的控制

首先是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控制。要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参数和型号以及使用操作都符合标准并能与单项工程相匹配,能够很好地为工程施工建设服务。其次,要对材料严格管理。材料的好坏对施工质量的好坏有直接的影响,因此,一定程度上来说,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基础,要选择合适的供货厂家,掌握翔实的材料信息,健全材料取样见证制度。最后,加强对人员素质的管理和提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培训,对操作工人进行考核,从而有效地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理论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需要针对现在施工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作出一些改进,只有加强项目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和创新管理的方法和制度,才能够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的合理进行,保证施工质量[3]。

3.4合理分工,提高工作人员质量

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首先要明确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每个步骤都要有合适的专业人员来负责。而且工作人员,如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保证的一份子,所以在水利水电工程中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工作人员要对本职工作有着专业的知识,能够对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法规熟知。只有工作人员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才能够有最基本的保证,在设计、管理和施工过程中才能够把人为的失误降到最低。

3.5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进行监督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关键就是对工程进行监督,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施工的整体质量。监督管理要对设计环节、施工环节、管理环节按照规范和法律进行,不能够对法律和规范执行模糊化,对工程质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对工程的不负责,对法律的不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需要监督管理的鞭策,对每一个细节进行推敲,才能够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减少质量问题的出现。

3.6创新管理的方法和制度

创新管理方法和制度,重点是对水利工程项目人员的监督管理方法和制度。传统的监督管理方法是通过较为专业的人员对项目进行分析和观察,按照规范进行监督和检测,对施工部分通过手摸、眼看、锤敲等方法进行。并且在施工现场,对专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等。这些传统的监督管理方法和制度,对于现代的建筑工程来说未免太过于狭隘,不能够全面,所以要创新监督管理的方法和制度,使其适应现代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的需求。现代监督管理方法和制度,要求运用先进的测量、检测设备,通过严格的考察与规范进行对比,而不是凭个人经验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施工现场要时刻有监督人员进行检查,以保证施工质量。只有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方法和制度,才能够使建筑工程质量有进一步的提高。

3.7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的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都要签订施工合同,规定合理的工期,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必须得到严格的控制,才能够使施工单位的利益得到保证,从企业和集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要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进度和资金的管理。

4结束语

水利水电工程是为国家和人民创造利益和便利的工程,它有利于国家的各项建设,也能够使人们生产生活更加便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对整个工程有着重要作用,能够使施工合理进行,保证施工质量,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只有不断的完善和创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措施,才能不断提高我国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为我国水利水电工程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袁光裕, 胡志根,水利工程施工[J],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9.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8篇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盟水利工程建设的待业管理,使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阿盟水利待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盟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岁修工程)。

第三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衽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盟水务局和旗水务(利)局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体系。

第四条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阿盟水务局是阿拉善盟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盟水利工程实行宏观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科是盟水务局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协调全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七条各旗水务(利)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进行行业管理;

第八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全过程负总责。水利工程代表项目法人应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职责。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总责。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阶段。

第十条建设前期工作主要是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后,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二条各旗负责招标的项目,在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时,要一并提交决标和监理合同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工程开工必须要具备下列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的文件按规定批准,施工设计满足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3、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已确立,并签定了合同书或委托书;

4、工程招标已经决标,承包合同已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好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地方各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要与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签订严格的合同,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交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各诺应根据工程规模由旗水务(利)局或旗水务(利)局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验。

(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或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验收有关事宜,并上报主管部门。

国家、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府会同水利厅等有关厅局主持验收。

各旗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主持验收,其中20—25万元的重点项目,盟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50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请水利厅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各旗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按照国家计委颁的《关于实行建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确立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交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1、列入国家自治区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由盟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织建立。小型非重点项目由旗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建或由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推荐委托项目法人。

2、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和委托一个组织或代表法人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衽项目招投标制在阿盟区域内所有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岁修工程除外)的施工都必须实行招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应按照水利部(95)水建1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必要条件:

(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或已经确立认可,并具备了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盟旗局级水务(利)局均要成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抬投标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中要有同级纪检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

4、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下列分级管理的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已组建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招标工作。

(2)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各类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未组建独立的建设单位情况下,总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由盟水务局具体负责招标,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派员监督,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具体负责招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员监督。

第十七条实行建设监理制。

1、盟水务局质量检查站主管全盟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对于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由盟水务局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或监理工作人员,应由盟水务局直接委派。

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要持证营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施工队伍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要实行项目经理(队长)负责制;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队长)是项目实施过程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它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盟水务局工程质量检查站及各旗水务(利)局质量检查站是阿拉善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佥机构。凡是在阿盟区域内兴建种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都必须尊重服从其监督。

2、重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也应至少委派两个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的专职质检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推选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做主体系,严格执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必须用时地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和善作处理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终身法人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加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程合同中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

第二十二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工作。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研究

引言

一直以来,我国在国家的建设中投入了较多的资金和技术,其中极为重要的就是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它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发展离不开严格的项目质量管理,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平,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可靠性。

一、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含义及原则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指在从实施开始实施水利工程项目到工程竣工之前的这阶段,建设单位都必须对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内容比较复杂,除了水利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需要监督外,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或者质量的缺失等都属于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原则,(1)始终坚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质量为上,为大众服务。(2)在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中要学会创新,敢于创新。(3)在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4)将全面监督,重点突破作为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重要工作方针。

二、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经历较长的发展过程,因此通过不断地实践和研究,总结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对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面临着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有待改善。每一个项目建设的地理位置、投资规模、管理机构的组织方式等都是不同的,这些因素都使得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体系和系统的管理网络都比较缺乏,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行业的长远发展。在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体制中,各个建设施工环节都是同一部门,这就导致了施工、设计以及质量监督管理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大大降低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不仅如此,当前我国在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上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很使得很多地方上的不部门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另外,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需要拥有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管理能力的人来进行,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建设的规模和强度变得越来越大,对于建设人员以及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要求随之提高,可是现有的质量监督部门无法适应当前现状,最终降低了整个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性。

三、提高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效率对策

(一)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建设的秩序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实施各项法律或者法规来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秩序。具体而言就是单位领导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员工的法制意识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制意识,在完善各项法规制度的时候也要不断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各部门的监督制约和自身的监督和约束。

(二)权责分明,明确经费的使用情况

在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中,经费的缺乏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部分需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及时的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例如,政府可以设立专项的质量监督经费,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其尽管的作用,提高项目的质量,为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除了落实经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将责任和权力详细地分清楚,一旦出现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时候,单位就能够高效得找出其中的负责人,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大大提高了质量监督工作的效率。

(三)高度重视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

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管理能力较低的队伍只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和经费的浪费,因此,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各个部门,尤其是监督管理部门的员工进行反复的培训和考核,使这些员工既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又有较高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水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很多法规制度、政策和技术等都在不断的更新,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不能够固守不变,而是要与时俱进,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的知识,更新自己的技术和理论,这样才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

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事关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生活,因此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提高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坚持监督管理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然后在政府的支持下不断完善建设单位的相关法规制度,培养专业化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侯建才,张湛,陈文舟.浅析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措施[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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