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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投资政策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3 16:35:15

理财投资政策

理财投资政策第1篇

【关键词】 财政性投资 问题 对策

一、地方财政性投资的特征和原则

地方财政性投资的本质是一种政府经济行为,与其他非政府投资相比,则有着明显不同的特征:第一,地方政府居于区域宏观调控主体的地位,它可以从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角度来评价和安排投资,而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第二,地方政府资金较为雄厚,可以从事较大型项目和长期项目的投资。第三,地方政府可以从事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一般的投资,弥补“市场失灵”的投资领域。第四,地方财政性投资存在外部性,投资产生外部利益溢出,受益者将涉及到其他地方政府辖区范围。地方财政性投资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地方财政性投资要切实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意图,保质保量地完成中央政府交办的投资项目。二是地方财政性投资要注重发挥当地优势。一定要从本地区的资源、经济、市场、技术等优势出发,扬长避短,合理安排财政性投资的规模、重点与结构等。三是地方财政性投资一定要做到量力而行。这是地方财政性投资管理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四是地方财政性投资要激活、引导社会民间投资。激活社会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是地方财政性投资的目标之一,地方财政性投资可以作为一种“引子钱”,吸附、引导社会民间投资,并且不断完善公用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为社会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地方财政性投资的职能和范围

首先,要重点投入社会公共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基础条件,是实施城镇化的载体,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对扩大内需和推动经济增长具有显著作用。其次,要注重调节区域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在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地方的现实要求和增强发展后劲的战略考虑,统筹规划,明确投资重点,针对现有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实施区域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再次,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政府一方面必须运用政策投资等手段支持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基础性产业,支持生产及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支持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发展战略和技术改造,提高国有的技术水平。最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财政性投资必须有所取舍。地方财政性投资职能和范围的界定必须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一方面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营利性的投资范围,另一方面必须切实强化基础性、公共性及其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投资。

三、当前地方财政性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性投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在投资领域也存在着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效益低下和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具体表现如下:第一,投资项目缺乏科学翔实的论证。造成“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的现象,设计变更多,时常出现“概算超预算,预算超决算”的情况。第二,投资项目“一哄而上”,债务规模急剧增加。一些投资主体存在强烈的投资“饥渴”和投资冲动,没有做到量力而行,摊子过大,战线太长。资金使用不但存在“撒胡椒面”现象,也存在“寅吃卯粮”现象。第三,招投标活动存在较多的不规范行为。主要有:一是推行招投标的力度不够,很多单位不愿意甚至想方设法规避招标;二是招标投标程序规定不一;三是招投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如招标人虚假招标、私泄标底,投标人串通投标、贿赂投标,中标人中标后转包、分包等;四是地方政府政企不分,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行政干预等。第四,工程质量总体上说是好的,但“胡子工程”、“豆腐渣工程”时有出现,存在的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项目管理混乱,违反规定的建设程序办事是主要原因;二是工程监理制度形同虚设,同体监理问题突出,监理者与监理对象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三是腐败现象严重,建设资金层层剥皮,最后真正用于工程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第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被弱化。忽视项目建设过程的财务管理,管理费用开支控制不严,不注重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甚至出现不建账、财务无专人管理、基本建设财务混同于一般经费账务等情况。

四、完善地方财政性投资管理的对策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政府各职能部门间需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投资计划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要统一联动,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优先安排起带动作用的项目,落实配套资金,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财政、银行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财政、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上协调配合,完善财政性投融资制度,使财政性投资计划同金融政策相搭配,形成投资宏观管理的合力。

2、防范潜在债务风险

地方财政性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举债,过度的投资扩张,使债务急剧膨胀,对未来的经济安全带来风险。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已经显现。因此,投资规模必须适度,应严格选择项目,走一条均衡增长或适度增长的道路,并须注重优化债务结构,适当增加长期债务的比重。投资收益要优先偿还债务,把利息支出列入经常性财政性支出。此外,还要探讨多种方式方法,防范债务风险。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要明确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赋予企业充分的投资决策权限。建立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投资责任主体,做到“谁投资、谁负责”。同时,要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所有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4、完善招投标制度

第一,应扩大招标投标的应用范围,所有财政性投资项目都应通过招标的形式,公开招标,包括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和监理等一律实行招投标制;第二,要规范招标投标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严禁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对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搞权钱交易、拒绝招标等行为应依法严惩。

5、狠抓严管工程质量

其一,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从勘查、设计、材料、设备、施工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和参与建设单位都要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其二,要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认真履行报批手续,可行性研究要经过充分的咨询评估。其三,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选择资质合格、认真负责的监理队伍担当工程的监理任务,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其四,要加强政府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政府职能部门要对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全程监督,新闻媒体要及时曝光严重的质量事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6、带动社会民间投资

地方财政性投资的功能,主要不在于自身的投资规模,而应是启动社会民间投资,培育经济的自主性增长动力。因此,必须落实投资准入政策,降低门槛。必须加强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必须加强法律保障和服务机构。此外,地方财政性投资方式除了直接投资之外,还需要辅之以财政性贴息等手段,发挥带动社会投资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带动社会民间投资的新路子。

7、强化投资资金管理

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着力强化投资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和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查,杜绝“高估冒算”、虚假签证等行为,规范财政性投资资金拨款管理,在项目概预算确定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投资建设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以确保投资项目的资金到位,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同时,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促进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纠正问题,扭转财务管理被弱化状况。

8、实施项目绩效审计

审计部门要不断深化投资审计工作,结合实际,对建设项目开展以效益为中心的绩效审计,围绕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政策性、可行性、效率性、效果性开展监督评价,以规范投资行为,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地方财政性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芳:浅谈对县域财政性资金专户的管理及监督[J].华南金融电脑,2008(8).

理财投资政策第2篇

关键词:税收;企业财务管理;投资政策一、税收的内容

1、税收的含义:税收主要是国家凭借着政治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税收工具进行强制性以及无偿性的征收,参与到国民收入以及社会产品的分配以及再分配,进而取得相关财政收入的一种实现国家职能的形式。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凭借着公共的权利,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以及程序,参与到国民的收入分配中,强制性的取得财政收入,它主要体现出了国家跟纳税人在征收以及纳税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属于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税收收入。

2、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国家通过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着国家政权依据政治力量,并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跟政令进行强制性的税务征收来体现出税收的强制性特征。所有具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以及社会成员,绝不能够违反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法规,纳税人在国家税法所规定的限度内要进行依法纳税,不然就要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这主要体现出了税收法律地位的表现。

(2)无偿性:国家对于纳税人所缴纳的税费并不支付任何的报酬或是代价,征收他们的一部分收入,税收的这种无偿性的特征主要是紧密联系着国家利用政治权利进行收入再分配的本质。

(3)固定性:纳税人以及课税对象、税目跟税率等税收法令预先规定的,并按照这些固定的法令法规的标准进行税务征收,称之为税收的固定性,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属于一种固定的连续性收入,馆员税收预先所规定的标准,征税以及纳税双方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得随意进行修订或是调整,征税跟纳税双方不能够违背或是改变这个固定的比例或是数额及其他的一些制度规定。

3、税收的基本职能

(1)调节社会经济

社会各个集团跟其内部成员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有的份额在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到社会的分配过程中必然会发生一定的改变,他们能够支配的收入发生了不均等的减少,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能力以及行为受到这种利益得失的影响,对社会经济的结构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政府将这种影响进行有效的利用,以此进行有目的的引导社会的经济活动,将社会的经济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

(2)监督管理社会经济活动

国家需要以日常深入而细致的税务管理作为征收基础实行征收收入,对于税源的变化情况有一个全面的掌控,在发现问题的时候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监督纳税人依法进行纳税,严格抵抗违反税收法令的不法行为,随时监督社会经济的活动方向,给社会的正常生活秩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税收的主要作用就是让税收职能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将其效果具体表现出来。能够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调节经济总量,保持经济稳定;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合理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开放等。是税收的主要作用体现。

二、税收跟企业财务政策的关系

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就是税收,其是社会体制下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它的主要涵义是,国家为了实现自身职能,为了能够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依靠政治权利,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税收工具强制无偿性的征收参与到国民收入以及社会产品的分配以及再分配所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因此说税收具有强制性以及无偿性跟固定性的特点,三者之间有着紧密而不可分割的联系。它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了组织财政收入,对社会经济利益的调节以及监督管理社会经济管理活动,促进市场上的公平竞争机制,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共同富裕以及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财务政策主要指的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财政以及社会经济等目的,来调节财务行为以及高速的财务关系所特定的有关政策的一个总称。企业财务政策属于其中的一种,企业管理一般有融资管理以及投资管理、对营运资金的管理、股利管理,因此说财务政策也可以说是融资管理政策以及投资营运资金方面的管理政策跟股利管理政策。税收政策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政策,因此要想有效的实现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就需要全面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

三、企业投资政策对税收问题的处理

1、被投资企业分回利润的税务处理方法:

投资方在关于内部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经营中的分回利润中要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一般不同的地区之间的所得税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导致了投资方企业所使用的所得税税率要比被投资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的税率要高出一部分。除开国家税收法规所规定的在定期内减税以及免税优惠以外,其所得到的投资还需要按照相关的法规所规定的还原到税前的收益之后,并将其投入到投资企业中的应交税费所得中,同时还得按照我国税收政策所规定的依法补缴企业的所得税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其他的企业跟国内投资企业税收税费有所不同,外商投资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中得到利润股息,这个可以不用记录到本企业所应缴纳的税费所得额,但是还需要按照上述所讲的投资所发生的费用跟损失,不能够进行冲减本企业所应缴纳的纳税所得额。

2、股权投资发生相关费用的税务处理:

在内部投资企业中,纳税人对于一些对外投资的成本无法进行折旧或是谈笑,同时也不能够作为一种投资的档期费用直接进行抵消,对于一些财务费用外的其他费用要进行正确的处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内的其他企业的投资,可以直接从被投资企业中获得利润股息,这个不需要记录到本企业的应缴纳税费所得额里,但是这种投资所产生的费用跟损失是不能够直接冲减本企业所应缴纳税费所得额的。

四、税收对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投资政策影响

1、基于投资地点选择的投资政策:

在选择经营地点的时候,要考虑到税负的总体水平以及一些主要的税种跟税收优惠、相关产业的政策导向等一些有可能会减少税收费用的内容。在跨国投资者方面,对于相关国家在同一时间实行税收居民的管辖权以及收入的来源地的管辖权导致同一所得征收双重税费的问题也要有一个全面的考虑,这样能够避免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相关的税收抵免规定,同时对投资国家跟地区进行一个合理的选择。

2、基于投资方式选择的投资政策:

根据对象进行分类,主要将投资分成直接投资跟间接投资。通过购买经营资产开办企业,利用经营资产的投资来掌握住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股权称之为直接投资,并以此来获得企业投资的经营利润。有很多税制因素会影响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一般有商品的税收以及经营所得税跟财产税以及行为税。开办一个新的企业或是收购亏损的企业是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也可以说在税法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企业跟被收购投资企业两者之间进行合并报表实行集中纳税,并且能够经营盈亏抵消,那么投资企业在最终所获得的税费负担会轻松很多。

总结:我国现有的体制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化的体系,一般企业在制定以及选择财务政策的时候,首先需要考虑税收这个主要因素,因为资本的结构以及国家投资、筹资以及股权利率等政策都会直接受到税收因素的影响。因此说要想全面的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给企业的未来发展开辟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以及稳定的基础,就需要对税收政策有一个全面而有即时的了解,这样才能够制定出一个有效的企业财务政策,规范化以及优化企业的财务行为。(作者单位: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参考文献:

[1]杜东华.促进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03)

[2]林剑梅,马立娟.浅析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J].华商.2008(08)

[3]渠海昌.浅谈税收政策变化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几点影响[J].农业发展与金融.2003(09)

[4]陈平路,陈波涛.税收政策对企业投资的影响[J].涉外税务.2010(01)

[5]熊彩虹.税收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分析[J].经济视角(下).2010(02)

理财投资政策第3篇

【关键词】审计视角;县级财政;投资项目;问题;对策

一、导言

随着县域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县级财政投资已成为当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从根本上改善了县域内的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提高了县域综合实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笔者在县级财政政府投资的项目审计中发现,在工程全面建设范围扩大的同时,部分县级财政投资项目由于部门决策、项目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二、县级财政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评估论证工作不充分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建设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政府投资项目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为争取到政府大的投资,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获取立项第一环节上;设计单位在项目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对内容的研究和论证不够,一般依据领导的意思进行编制,未完全按照科学发展方向进行编制,造成细节把握不准,导致报告深度不符合要求。许多项目设计深度不足,后期实施时经常出现变更,致使完全不符合投标文件和合同工程内容,造成工程造价失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决策环节把关不严,造成部分项目建设目标不清、技术方案论证不严、投资概算不符合标准的项目经过形式上的审查评估便批复通过。随着项目的建设实施,开始背离当时的可研论证,同时又发现当初考虑不周的地方,边建设边增加内容,当然也不排除个别领导为了个人私利变着花样逃避监管,项目到手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有时甚至附属工程都做,造成极大浪费。更严重的情况是有些项目已经竣工,前期建设手续却尚未完成,造成项目决策走了过场、流于形式,使投资概算对造价的控制失去意义。

(二)项目组织管理薄弱,监督机制不完善

建设项目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现在很多县级财政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班子,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项目决策、概预算审查和施工管理方面都缺乏足够的经验。

项目管理机制上的问题:一方面监管部门多,管理职能交叉,致使权责不明确,监督难以到位;另一方面有些建设单位代表对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一窍不通,而这项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到现场检查,基本上是流于形式,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再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公开,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期进度、资金安排等管理行为,社会公众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督,很难判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为谋取部门利益、个人私利而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一方面有些项目缺乏科学决策,随意变更设计内容,致使投资的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另一方面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上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对超计划投资部分未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报批,而是先斩后奏,造成既定事实,再要求增加投资;还有些项目履行合同不严格,在工程施工中与施工单位签订与招投标文件、原合同存在严重背离的补充协议。

(三)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行政监督力量不到位

县级财政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情况下都是工期时间比较紧的工程,并且有的是形象工程,通常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以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来代替;例如某县由县财政投资的市政广场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为了尽快出形象,缩短工期时间,致使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等项目没有一个是公开招标的,有的是邀标,有的是议标,有的是直接认定。擅自将招标范围限定于主体建筑工程,而依法应招标的一些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进行议标发包;例如某县检察院新址建设项目,办公楼是上级财政资金投资的,完全按照公开招标程序实施,配套附属工程由于是县财政拨款投资,没有公开招标发包,直接议标确定施工单位。对于招投标不规范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部分标底编制比较粗糙,项目内容不完整,存在虚高、多算现象;有的招标时对一些关键数据不敲死,暂定价项目较多,留有活口;有些建设单位签订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施工合同;有的投标人不择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挂靠资质高的企业、以他人名义投标,甚至串通投标、陪标、围标;有的招标机构随意缩短法定时间,不遵守招标程序规定和保密规定,超越权限,甚至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操纵招标活动,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有的评标专家专业素质或职业道德不高,在评标过程中受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干预和影响,串通评标。

(四)工程监理未按承诺履行职责,监督控制不力

县级财政投资的项目在工程监理机构的确定上,多数没有通过招标,而是直接认定的方式确定的。致使工程监理中,有的监理公司不按照承诺派出指定的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缺乏诚信;有的监理监督控制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监理公司管理制度不严格,监理资料保管不严,丢失情况屡见不鲜;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全,无法计量,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普遍存在签证不及时,没有现场签证,而是事后补签证、补协议、或者补虚假签证,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变更联系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造成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不了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

(五)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形成财政资金流失

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竣工结算多计现象。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故意抬高送审结算造价,存有“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从而使工程造价远离实际。有的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合同中必须签订的条款如:材料价格、人工单价调整问题、工程计量单价,故意不签、少签,给以后的市场价格定价留出了余地。例如,某县去年以来对政府投资的14个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表明:审核工程结算1.8643亿元,审定金额1.6689亿元,核减施工单位高估冒算金额达0.1954亿元,平均核减率达10.5%。高估冒算主要表现有重复计算、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增加变更内容、变更调减部分不扣除、未按照图纸施工实际又按照图纸结算、不按招标规定下浮、套定额不符合实际、建设单位在没有了解市场价格时高价签证等。这样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该发挥监督作用,按照程序据实结算。

(六)工程概算先天不足,超投资现象突出

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投资额确定后,工程建设单位应该精心准备、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严格地监控,把工程建设实施中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度控制在限额以内。可目前的情况是,县级财政投资的项目,大多数以见效快,尽早投入使用为目的,这些项目实地勘测不细、设计深度不够,投资概算过于粗糙,在没有做好必要准备的情况下急于开工,都是“先唱戏,后搭台”,造成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由于对项目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工程建设单位根据领导的意思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造成实际施工与计划脱节,人为的出现大量的计划外工程项目,结果导致项目投资失控。以某县市政广场一期工程审结工程为例,计划投资(合同额)186万元,实际完工投资228万元,造成超计划投资42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22.6%,该工程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边施工边变更,在圆形花池上面铺设的花岗岩板施工完毕后,由于领导检查时看到设计的颜色与整个广场不协调,拆除并重新铺设其它颜色花岗岩板,后经建设单位认定作为变更处理,造成浪费6万多元。产生这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在于前期工作没有按照程序实施,景观规划没有论证,造成工程边施工边变更边整改,形成超概算投资。

二、加强县级财政投资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前期工作,提高决策科学性,规范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深度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不能以少数几个人的主观判断为依据,而要以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源进行方案论证和投资估算,这样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设计单位必须对工程现场作深入调查,积累充分的数据,把一些应该考虑到的情况都体现在设计之中,并由此不断优化设计方案。以某市(县级市)市政道路为例,八十年代建市(县级市)初期设计单位设计时就充分考虑到若干年后的车流量,当时道路设计是双向四车道,两边分别有绿化隔离带,建成后成为该地区最宽的路,所有人见后都议论这是浪费。三十年过去了,如今这条路到改造的时间了,在没有移动两边的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改造成双向八车道,不但现在能满足需要,将来三十年也是不会落伍的。这就说明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更要重视决策的科学性。

(二)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如今县级政府为了容易控制项目的进展,通常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时成立“临时指挥部”,抽调相关人员参与,由于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督缺位等原因,“临时指挥部”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因此,应逐步限制县级财政政府投资项目临时组建工程管理机构管理项目的做法,改为委托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运作,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对工程前期工作、设计委托、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确定、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负责。政府职能重点放在项目决策、资金运筹和监督管理方面。

(三)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提高透明度

县级财政政府投资融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在规定范围之内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公开招标可以吸引更多实力雄厚、技术水平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既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也可以降低成本、有效控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近年来,某县在工程招投标领域重点做了几项工作,进一步放开建筑市场、规划设计市场、监理市场,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建立中介机构资料库,把不合格的招投标机构、监理单位等清退建设市场,并要求县级财政投资工程必须进入交易中心招投标。

(四)强化工程监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

县级财政政府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把监理资质关,实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兑现监理承诺,促使监理单位有效履行职责。特别是负责投资控制的监理人员一定要提高责任心,现场一线监理人员要做到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做好各项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要实施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规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县级财政政府投资融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总概算进行建设,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作为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编制项目预算的依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需进行的设计修改,引起工程量变化需要增加投资的,应当按程序报批。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签证,按投资额确定项目变更审批额度,对超额度的部分,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或者党组集体讨论审查确认,必要的签证须经甲方、监理、设计、审计四位一体共同共同确认方可纳入结算,以防止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通过变更签证来增加投资情况的发生。

(六)着力强化合同管理,搞好工程竣工结算

对于建设规模不大、技术不复杂、工期不太长、图纸完备的工程,总价应该一次包死,不留活口。技术复杂、建设规模大、跨年度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宜采用国际通用的合同文件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合同范本,明确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条款,规范签订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防止投资资金的流失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或办法,实现县级财政投资项目的必审制度,未经竣工结算审计的,财政部门及其他资金管理单位不得拨付剩余结算资金,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结语

县级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涉及面广,环节多,监督难度大。审计人员应坚持“依法审计、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方针,树立“监督体现服务,制约体现促进”的服务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加强县级财政资金的合规、有效运营,以节约政府投(融)资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

参考文献:

[1]郭素芳.浅析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评审[J].会计师,2013(13).

理财投资政策第4篇

(一)投资结构

投资结构影响着国民经济资金分配关系[1]。投资结构具有多层次性和复杂性,涉及领域众多,根据不同标准可由各种分类,例如:投资分配结构、投资时期结构、投资来源结构等等。通常情况下,投资比例变动便会对投资结构产生影响,改变投资结构配置。因此,调节投资结构比例是优化投资结构的主要手段。实际上在经济发展中投资结构变化具有一定规律性。如国家想要对投资结构进行合理优化,就要以投资结构变化规律为准绳,结合发展目标才能达到优化目的。

(二)财政税收政策

财政税收政策是我国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现经济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由于我国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因此,财政税收政策往往根据国家意识制定,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政府偏好。在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控下,资源配置最能体现政府意图。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目的在于弥补市场自然调节缺陷,合理引导资源配置,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促进社会资源最优化利用和最优化配置,确保资源配置合理性,促进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二、投资结构与财政税收政策的关系

投资结构的优化包含投资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在当今任何一个国家中税收都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财政税收政策自然对投资结构优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合理的投资结构必须建立在有效实施财政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这二者间的关系,经济发展速度越快、程度越高,二者间的关系联系越紧密。从各国经济发展经验和历史来看,尽管投资结构受自然、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但其中最大的影响因素依然是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所以财政税收政策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及企业最为关注的焦点。财政征税政策的调整对投资结构毫无疑问有着巨大影响力。优化投资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在我国财政政策的多年完善下,虽然投资结构已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从我国投资结构发展现状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投资结构仍存在不合理问题,投资结构升级改革速度缓慢,结构明显不平衡,优化投资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势在必行。

三、优化投资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一)结合我国投资结构发展情况

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时,我国财政部应成立若干技术项目组和多个技术专家工作组,对当前我国投资结构发展现状及演变规律进行分析,进行试点实验,结合我国市场需求实际情况以及投资结构发展状况,合理优化财政税收政策,以保障政策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真正发挥出财政税收政策对投资结构的引导作用。如果是特殊政策变动,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征求国内企业意见,并在意见接受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以确保财政税收政策的正确性,避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2]。另一方面,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调整政策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外国先进经验的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避免生搬硬套。

(二)加强对经济结构实地考察

想要保障财政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使其发挥出最大引导作用,在优化和调整时,就应针对调整内容,开展国内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进行实地调研,直接听取报表编制者、监管者、审计师等各个方面的意见,以保障财务税收政策符合我国国情,这更有利于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以及投资结构合理优化调整,这样的财务税收政策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原则,又保障投资结构合理性及科学性。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调查得知,目前我国财政政策不仅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其相关联法律法规同样存在问题,并不够完善。一些问题在相关财政政策中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在财政税收政策中却没有涉及,甚至存在严重冲突,使二者内容相互矛盾[3]。这十分不利于财务税收政策的实施和进一步调整,为了适应财政税收政策调整和优化。我国应对其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调整,进一步完善,为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最大化发挥财政税收政策职能,以实现更好的引导投资结构优化。

四、结束语

理财投资政策第5篇

(一)财政政策性投融资的概念及其特点

所谓财政政策性投融资是财政为了强化宏观调控功能,以信用为手段,以实现特定政策目的,直接或间接有偿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的活动。其本质是以政府为主体按照信用原则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分配所形成的特定的财政关系。作为以财政信用方式取得资金,与常规的财政借贷没有什么区别,但又与常规的财政信用活动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财政金融活动。第一,常规财政信用,是为弥补国家预算赤字而实施的,为国家预算筹集资金,并同国家预算资金一道被无偿用掉,过后要靠增加税收来归还,而政策性投融资与预算是否有赤字无关,它是出于实施财政政策需要而进行的信用活动,所筹集的资金是以有偿形式来运用的,无须用未来时期税收归还。因此,财政筹集起来的这笔信用资金,并不是常规的国家预算资金,而是国家财政资金的特殊补充。第二,它一手以有偿方式借来资金,一手又以有偿方式使用这些资金,与社会一般融资活动相同,但它的运用目的并不是为了盈利,因此,它与一般社会金融活动又有根本性区别,它的使用具有鲜明的公共性。第三,它融金融性与财政性为一体,从而在宏观调控中,有着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双重功能,又比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实施安全得多,加大投融资力度,扩张信用,可以起到与扩张性货币政策相同作用,但又与一般信用扩张不同,不会带来在拉动经济同时,有引发通货膨胀之虞,也不会有引起财政债务依存度过高,带来财政风险问题。它是一种安全性大的特种信用活动。

(二)建立财政政策性投融资体系的必要

正因为财政投融资,有以上所说那么多的特点和优点,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倍受一些后起的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视,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了其它手段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其最为成功者,当首推日本。我国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宏观调控能力很弱,而所面临的宏观调控任务又非常繁重,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财政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将是十分有意义的。

2.诱导社会投资沿政府意图方向发展之必要。用日本人的话说,财政政策性投融资,可以对企业和银行起到带头羊作用,财政政策性投融资体现着政府意志,反映政府扶持重点产业的意图,凡能得到政府投融资支持的产业,表明这些产业很有发展前途,因此,财政投融资重点投入的产业,就会引起商业银行和私人资本关注,跟随其后进行投资,从而拉动社会资本投向与政府资源配置意图相一致,起到宏观调控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即将起飞阶段,加快财政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建设,以诱导社会财力投向,保持社会资源配置沿着优化方向发展,就更是必要的。

3.加大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力度之必要。财政政策主要运用税收、补贴和预算支出等手段进行调节,它偏重于调整资金结构;货币政策主要运用存款准备金、贴现与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进行调节,它偏重于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财政投融资却既有调节社会总需求的能力,又有调节结构的能力,在宏观调控中,只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两者协调配合,方能发挥其最大作用。财政政策性投融资具有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双重功能,因此,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插入一个政策投融资体系,就可以更好地使两大政策协调配合,当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更需财政政策多出力时,通过财政投融资体系,可以更多地把社会储蓄吸引到结构调整方面来,从而将货币政策转化为结构调整手段,配合财政政策调节;当需要加大总量调节、扩大需求或供给时,更需要加大货币政策的总量调节作用时,通过财政投融资体系加大投融资规模,又可以有效的配合货币政策,提高拉动经济力度。

总之,无论从增强财政调控的物质基础来说,还是从更有效地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及更好协调两者作用来看,在我国尽快建立完善的财政投融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日本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与运用

1.资金来源。日本财政投融资体系中资金来源,比起民间金融机构更有相对稳定的来源,主要由大藏省资金运用部资金和简易保险金、产业投资特别会计、政府保证债、政府担保借款等构成。其中资金运用部资金居主体地位,保证了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运用上的政府权威性。(1)资金运用部资金。 日本的资金运用部是日本大藏省的一个直属机构,专门承担管理和运用民间及政府资金的一个机构。在《资金运用部资金法》中明文规定,邮政储蓄及政府特别会计的闲置资金必须存入该部。因此,资金运用部实际上受邮政存款、各种特别会计公积金的委托,把这部分资金融通给政府金融机构和公团等特殊法人、地方公共团体等,处于财政投融资的核心地位,其运用的资金约占财政投融资的80%。 资金运用部的前身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大藏省存款部。 后根据1941年制定的资金运用部法,改成现在的资金运用部,同时在其资本运用方法等方面,也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形成了现行制度的基础。

2.资金运用。日本政府的财政投融资金运用,是依据每年制定的财政投融资计划综合运营的。财政投融资计划由“财政投融资资金计划”、“财政投融资原资推算”和“财政投融资用途别分类”三部分构成。其中,“财政投融资资金计划”是按投资对象机构来确定如何运用资金;而“财政投融资原资推算”和“财政投融资用途别分类”既是财政投融资计划的附表,也是财政投融资计划主要资金来源、以及资金用途分类的明细表。另外,在资金运用部资金和简易保险资金中,期限未满五年的短期运用,不列入财政投融资计划。

归纳起来,依财政投融资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大体包括:住宅建设、改善生活环境、社会保健福利事业、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农林渔业、国土保全、道路修建、运输通讯、区域开发、救灾重建、促进外贸与经济合作、及推进产业与技术发展等方向。其贷款对象是十分广泛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用途范围内的用款者,都可得到贷款,其中很多是经过公共金融机构贷出的,直接供款的主要是,国家各种公共事业特别会计贷款;对公营的企业事业团体贷款,公共金融机构供款。以及认购地方政府债券等等,其中对公共金融机构是基本贷款对象。

财政投融资活动是通过政府的金融机构实施的,日本公共金融机构,是由资金运用部为核心的,吸收存款的邮政局和发放贷款的政策性银行和政策性公库构成的,主要由两行十库构成,两行是“日本输出入银行”和“日本开发银行”,十库是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医疗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和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这些金融机构在行政上归大藏省监督和管理,业务上一般由大藏省及有关主管省厅共同领导。商业银行、专业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民间金融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其经营活动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但必须服从于法律的制约。而政府金融机构是为贯彻国家政策而在不同领域内设立的机构,故又称为“政策金融机构”。它们在贷款中优先考虑政策目的,只对民间金融机构因资金不足、害怕风险和收益不大而不愿提供贷款的领域进行贷款,而且利率较低,期限较长。它们一般不办理存款业务。

三、改革中国财政政策性投融资体系设想

(一)我国财政政策性投融资的现状和问题

所谓财政政策投融资,它不是泛指财政一般性的投资和融资,而是专指政府为实现宏观经济调节政策目标,而采用的有偿的投资融资手段。我国的政策性投融资,从建国初期就已经存在,并在后来得到不断发展,例如财政在50年代对国营企业实行的小型技术改造贷款,60年代建立的支农周转金,80年代末推行的基本建设资金“拨改贷”以及不少地方搞起来的“财政信用”等等。90年代政策性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政策性投融资又有了新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政策性投融资都为解决国家的财政困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真正意义上的财政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并没有形成,现有的政策性投融资不仅分散,而且规模过小,还常常是同财政一般性投融资混在一起实施。给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

1.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投融资链条不完整。我国政策性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注入,缺少借社会财力的手段。加之财政收支矛盾尖锐,财政不得不优先保证基本职能的需要,导致财政预算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列入政策性投融资资金来源,政策性投融资机构资本金不足,同时,国有大中型企业效益低下,亏损问题严重,不仅上缴财政收入减少,而且一部分还要靠财政周转金和借款度日,财政对企业的投入不能产生效益,投资难以收回,导致政策性投融资链条断裂,难以为继。

2.形成不了统一的投融资体系,主要表现为缺乏总体管理机构,操作主体各自为战,且不说地方的财政信用管理上的五花八门,就是1994年后建立起来的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信贷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专司公共政策职能的银行,也是各自独立作战,缺少一个类似日本“资金运用部”这样一个统筹资金、协调行动的管理机构。当然,政策性银行要受中央银行监督管理,但中央银行的性质,决定它不能替融资体系的协调管理工作。在当前,正是因为政策性投融资没有形成体系,才使各政策性银行陷入资金短缺,影响其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

3.资金使用缺少严格法律规范,各类政策性资金的运用都没有同各项政策规划对接起来,致使资金运作中随意性较大,特别是有的地方财政信用和财政周转金的使用效率不高,要么是“蜻蜓点水式”的投放,发挥不了应有的政策效应,再不就是缺少可行性研究,盲目上马,造成资金投入有去无回,更有甚者,个别地方将财政信用投放于盈利性项目,搞一些税高利大“短、平、快”项目,形成和商业银行争利的局面。

4.体制定位不合理,至今依然把政策投融资,与国家预算拴在一起,看成是国家财政预算一种支出形式,所有的政策性投融资的形成,都主要依靠财政预算资金转化。这种体制" 定位,使各个政策资金运用机构,对国家财政依赖性过强,不仅造成财政不应有的过分负担,更造成政策投融资难以为继的困难局面。因为,第一,财政的性质决定,财政资金的使用只能是无偿性的,搞有偿使用只能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在经济收支有结余的情况下,才是可行的。所以,规模庞大的政策性投融资的需要,主要靠财政供给是不可行的,这样做势必会由于财政收支矛盾的制约,使投融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使政策性投融资陷入困境。当前各个政策性银行资本金难以到位,以及融资渠道不畅所带来的种种困难,就是明显例证。第二,把政策性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局限在财政预算资金转化上,就阻断了政策性投融资与社会资金之间的渠道。各国实践经验表明,政府实行宏观政策,仅靠财政资金不仅调控力度有限,而且使用过度,还会带来严重负面效应。如果借助社会财力,不仅大有可为,而且常常还会发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现行的财政投融资,不仅还很不完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跳出计划经济下财政投融资的基本思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在我国建设起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很有必要重塑我国的财政政策性投融资制度。

(二)投融资体系改革总思路的选择

当前可有两种思路供选择,一是着眼于现行的政策性投融资体系的完善,在维持财政筹集和供给资金原有方式基础上,将现有的投融资渠道,集中统一由财政管理;二是着眼于投融资体系的重塑,以日本财政投融资制度为例,建立我国的资金委托、资金管理、资金运用三分离,全有偿式的投融资体系。两种思路比较起来,应当推后种思路为先。因为如前分析,我国现行的投融资体系的问题,并不单纯是由于管理分散的结果,更有其运行机制问题。不重塑投融资体系,机制就不能转换,现存的投融资体系运作中的问题,也就无从解决,政策性投融资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就难以充分发挥。后一种改革思路,不仅可以有效地克服现行投融资管理权分散所带来的诸多毛病,而且可以转换机制,更好的协调政策性投融资各方面的权责利关系,克服在融资来源上的、单纯依赖国家预算资金转换所造成的各种困难。

1.在投融资资金来源上,实行法定的委托制,可以使融资体系有一个比依靠国家预算资金转换,更为稳定和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拥有稳定的和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乃是政策性投融资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政策性投融资的投向投量,要以各个时期政府宏观政策目标为转移,而不能依资金来源多少而定,只能靠拥有充分资金来源,依各项政策目标所需的调控力度,投入与之相匹配的资金量,才能达到应有的目的。政策性投融资的资金运用,它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要以实现宏观政策为目标,因此,向资金使用者收费不能高,但政策性投融资又不能亏本经营,必须保本,这就要求政策性投融资所取得的资金成本低廉。所以,建立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就必须给投融资体系,设定一个稳定而又成本低的资金来源。仅靠财政预算拨款,虽然成本不高,但要遭受财政收支矛盾的制约。如果靠财政在金融市场上,依市场利率发行国债筹集资金,虽然资金来源充足,但又适应不了低成本的要求。而实行投融资的资金来源法定委托制,却可以克服这些矛盾,因为,实行法定委托制,将一些社会财力以法律形式,划定为投融资体系托管资金,诸如将社会保障体系积存资金、邮政储蓄、以及公共团体的某些基金存款等等,划为委托投融资体系资金,就可以使投融资体系的资金来源,有一个稳定而又规模可观的渠道。

2.建立资金委托、资金管理、资金运用三分离而又全有偿的投融资体系,财政作为资金管理者,则处于资金委托者与资金运用者之间的中介地位,只是投融资组织者,而不是资金实际供应者,一手受托、一手贷出,一手收回贷款、一手偿付委托者本息,这样既可以减轻负担,而又全面监督资金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和有效。

3.建立三分离政策性投融资体系,可以使资金运用机构不必担心资金来源的有无,能够全神贯注的、按照国家宏观政策意图,用好交给他的资金。从而解决现行体制下,各个政策性银行自筹资金所带来的诸多烦恼。同时,也解决了商业银行,按法定利率认购政策性银行债券的负担,为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创造条件。

4.投融资的三分离体制,也使资金供、管、用之间丽权利界限分明。任何一环都不能无偿动用资金,这就形成一个相互制约关系,从而强化了监督机制,有利于克服现行投融资体制中,责任不清、约束无力所带来的诸多弊端。

理财投资政策第6篇

关键词:中外 水利 投融资 政策

水利投融资政策是指在水利建设领域投资、融资、补偿等政策与法规的总称,它可以分解成水利投资政策、融资政策和补偿政策三个部分。因而,考察外国的水利投融资政策,可从三个视角进行分析。

一、美国、日本的水利投融资政策

1美国的水利投融资政策

(1)投资政策:一是明确投资主体及其事权的划分。美国水利项目的建设与开发的投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私人部门和居民,政府占据了绝对重要的投资主体地位,水利项目60%以上投资均源于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按职责管辖范围,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大河及跨州河流的治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中小河流的治理。二是按水利事权的划分实施投资主体分摊投资。比如防洪工程,70年代以后联邦政府负担65%,地方负担35%。三是不同的时期,投资重点选择不同。如本世纪70年代,美国对西部地区确立环境和生态保护为水利建设的首要目标,其投入占建设资金比重超过80%。

(2)融资政策:一是广辟融资渠道,主要有美国各级政府财政拨款、联邦政府提供优惠贷款、向社会发行债券、建立政府基金、向受益区征税、项目业主自筹资金、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赠等。二是资金融通方式与使用结构多样化。美国水利资金的融资方式表现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存,政府财政性资金虽然在水利资金中占据主要地位,但只有少部分财政性资金具有无偿性,而大部分财政性资金则通过市场化贷给非公益性水利项目有偿使用。从水利资金使用结构来看,它随不同的建设时期和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所不同,防洪工程较多地依靠政府拨款,而水利和城镇供水项目较多地依靠发行债券。

(3)补偿政策:美国十分重视水利项目的运营成本的补偿,以保持水利项目的可持续利用。防洪和改善生态等公益性项目的维护运行管理费用主要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或向保护区内征收的地产税开支;以供水和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等功能的综合水利工程,维护运行管理费用由管理单位通过征收水(电)费补偿并自负盈亏;灌溉工程在使用期限内,其运行管理费由地方政府支付,对于水利工程的折旧费,实施严格提取,并专门用于水利项目的更新改造和再投资。

2日本的水利投融资政策

(1)投资政策:根据不同工程实施投资分摊的政策。日本的水利资金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地方政府、农民和项目业主,国家和地方政府仅对水利公益事业进行大量投入,而把水利非公益事业推向市场,由项目业主负担,政府提供一定的补助。尽管如此,日本的水利资金投入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注入占据主导地位,并且水利投资一直在各类公益事业中占据首位。

(2)融资政策:实施多元化的融资。日本水利资金融资渠道主要有: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向银行贷款、向社会发行债券、自筹和接受捐赠款项等。

(3)补偿政策:实施分摊补偿政策。日本的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费用的补偿一般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一半以上(50%~80%),农民负担一部分(20%~50%)。对于水利工程的折旧,专门用于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

二、我国水利投融资政策的现状和问题

1我国水利投融资政策的现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水利部门是严格的执行计划性水利投融资政策,在投资方面,表现出“国家出钱+农民出力”的投入结构体系。在融资方面,由政府高度统一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水利的投资融资政策开始向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政策体制靠近。为了建立起“三多”的投融资政策,国家先后制定了《水利产业政策》、对水管单位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并推向市场、水价政策的调整、设立水利建设基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对水利投融资体系的建立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2我国水利投融资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缺乏合理的政企分工。在《水利产业政策》中,明确确立了甲、乙两类项目,然而在实际中存在大量综合利用多功能的水利工程,其既有非经营性资产、又有经营性资产,既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又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对这类项目,《水利产业政策》并无明确定义,这无疑增加了政策标准的难度。因为政企分工不明,所以使水管单位还需承担公益型水利事业的管理和维护责任,而相关的费用又不能获得足够的补偿。

二是缺乏吸引民间和外商投资的激励政策。作为经营性的水利项目,供水和水电项目是能吸引民间和外商投资的,但现有政策的吸引力显然不够。如供水工程的水价仍按国务院1985年制定的标准执行,农业、生活用水采用保本或微利水价,工业用水水价的利润率为4%~6%,这种价格无疑偏低。由于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很难吸引非政府投资者的投资。同时,现行水价格也不利于水利项目通过资本的自我积累求得可持续发展。

三是水利建设基金筹资措施不完善。目前我国水利建设基金主要采取从各项政府性基金提取一定比例(3%)的方式,而不是采取对终端使用者“价外加价”或“价外加费”的办法。从实际执行来看,这种方式有其局限性,应该按照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四是割裂的管理体制制约了水利发展,如城镇供水实行的是上、下游割裂的管理体制,上游水资源开发由水利部门负责,下游的自来水工程由建设部门负责,这种割裂的管理体制无法实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三、中外水利投融资政策的异同

1中外水利投融资政策的共性

一是政府充当水利物品投融资的主要角色。二是注重水利项目的区分和各级政府间事权及投资的分摊,各国政府为了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让市场在水利建设中发挥作用,充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入水利建设领域。三是广泛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各国为了减轻政府财政紧张的困难,努力发动全社会的资金力量投入水利建设。四是注重水利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中外水利投融资政策的差异

一是各国的水利投融资政策体现的投资重点不同。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或方式的不同。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除了纯公益性水利项目政府的财政资金是无偿使用外,其余财政资金一般都实施有偿使用,称为财政资金的市场化配置。而在我国现行水价被体制或人为的扭曲,使得部分水利项目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许多工程项目老化失修,并且我国大部分财政资金均属于无偿性投入使用,由于资金使用主体并没有偿还的压力,因而也缺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积极性。三是水利投融资政策的法制保障不同。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法制贯穿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四是利用外资的程度与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紧缺十分重视利用外资;而发达国家由于本身的资金实力雄厚,利用外资并不是水利资金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五是市场经济国家还严格区分财政无偿性资金和其他有偿性资金的投入方向,一般把财政无偿性资金配置于纯公益性项目,而把其他有偿性水利资金配置于非公益性项目,并通过收费、税的形式加以偿还。而在我国,这种配置还不十分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

四、健全和完善我国水利投融资政策的思考

1国外“政策”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1)水利投融资政策要上升到法制的高度。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许多方面仅靠政策规定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尤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部门和地区间利益存在冲突而未能有效协调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轨道上来,因而,对水利投融资政策中的某些环节和某些内容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就显得十分必要。

(2)必须明确投资主体与受益主体的权责利。对不同性质的水利项目,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项目法人主体和受益主体以及投资者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3)建立财政的投入和补偿机制。政府对水利的财政投入应该是水利资金投入的主渠道,但是,政府财政性投入必须灵活多样化:首先,水利要与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发展,水利的财政性投入要有一个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保证。其次,财政资金无偿投入与有偿使用相结合,对纯水利公益物品只能是财政无偿性的方式投入,但对非公共物品也有必要给予财政支持,但支持的方式应该是多样化。最后,改变财政补偿机制。逐步将部分供水按市场加以配置,使水价有大幅度提高,国家对水利设施的补偿转向对困难人口实行用水补贴,实现社会收入再分配。

(4)积极创新多种融资方式。多采取间接融资方式,即鼓励水利项目业主上市发行股票、债券,以及政府出面发行水利建设债券,并以其收益、收费和政府财政性补助资金还本付息。

(5)明晰的产权制度和法人责任制是水利实体有效运行的关键。对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水利资产要进行严格区分。公益性的水利资产政策授权水管主体进行社会性的运营与管理,其产权一般属于国家,政府财政对资产运营成本予以补偿。但对经营性水利资产,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明晰水利资产的产权,并将法人财产权授予水管单位,使水管单位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市场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水利产业的发展。

2.完善我国水利投融资政策的建议

(1)健全水利的投资机制。一是划清水利项目的类属,明确市场与政府以及各级政府投资分摊比例。二是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包括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财政补偿机制和财政信贷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对水利建设的投入水平必须保持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平的协同性,从而需要水利财政投入稳定增长。

(2)建立灵活有效的融资机制。一是调整水利融资政策,遵循水利项目不同的投资分工制度,形成新的有效率的水利融资政策。二是改善融资环境,规范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三是创造新的融资方式,鼓励有实力的水管单位上市发行股票、债券,扩大资本金和经营规模。四是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利用外资,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BOT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利建设。

(3)培育规范化的水利市场主体。一是转变水管主体的性质与职能,建立水利经营管理的法人实体。二是加快水利产权制度的改革。对现有水利资产实现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的分属,然后将水利资产的法人财产权赋予给水利经济实体,使水利经济实体真正承担起保值增值的责任。

理财投资政策第7篇

【关键词】财政投融资;基础产业;对策;问题;研究

基础产业通常是指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制约和决定作用的产业群,是支撑一国经济运行的基础部门。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开路先锋”,是处在“上游”的生产部门,其作用在于支持经济的增长,其功能似绳子,能拉不能推。它的功能是协调,故须非均衡发展。在蛛网般的联系中,基础产业的协调作用很大,它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产业部门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基础产业中的交通运输、能源工业,当它们处于“瓶颈”状态时,就明显起着消极作用,拖一般加工业的“后腿”,使直接生产过程处于一种生产能力发挥不足的滞存状态,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因此,基础产业应该适度优先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基础产业的建设规模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基础产业建设投融资途径单一,资金不足的问题日渐显露,致使很多基础建设项目的发展受到限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基础产业的投入,缓解目前我国基础产业处于“瓶颈”状态这一现状,促进基础产业既快又好的发展,就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采用政府财政投融资的途径是突破这一制约基础产业发展瓶颈因素的一个有效手段。

一、财政投融资在基础产业投融资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财政投融资是政府在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指导下,将社会各种零散资金,尤其是民间的闲散资金依靠国家信用方式集中起来,再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以直接或间接贷款的形式支持企业或公共事业发展的一种投融资活动。财政投融资是财政与金融、行政性与市场性、宏观与微观、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有偿与无偿的巧妙结合体。它是一种客观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资源配置重要实现途径的基础产业财政投融资,在促进基础产业基本建设,推进基础产业升级和机构调整,增强基础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投资功能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1.财政投融资将填充了基础产业投资的空白。由于基础产业是准公共产品,若完全依靠政府无偿投资,则因财力有限而出现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如完全依靠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则因基础产业作为准公共用品,将出现“效益外溢”的现象,也会形成供给不足或无人投资的现象。目前,基础产业发展虽作为国家的优先发展产业,但由于我国规划内的优先发展产业很多,预算内的财力相对贫乏,因此,财政投融资作为一种介于政府无偿投资和商业投资之间的一种新型投资形式,正填补了准公共产品投资的空白,有利于充实基础产业发展的社会资本,促进基础产业的发展。

2.财政投融资对基础产业投资将起到平衡作用。财政投融资具有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双重功能,但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实施相比,财政投融资具有较高的低风险性。大力开展财政投融资活动,可以起到与扩张性货币政策相同作用,但又与一般货币扩张不同,不会诱发通货膨胀,更不会带来财政风险。尤其在基础产业发展过热时,可以依靠集中社会闲散资金,来适度控制投资总量的膨胀,而在基础产业经济低迷时期,可以发挥剌激社会消费的作用。因此,基础产业财政投融资是一种产业发展的调节机制,对于基础产业的平稳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稳压”作用。

3.财政投融资在基础产业投融资中将发挥导向作用。国家若强力推进基础产业财政投融资,则体现国家对基础产业发展的重视,表明了将基础产业作为先导发展产业的意图,必然受到社会的重视,引起商业投资和社会资金的跟进,这将必然拉动社会资本向基础产业的投入。因此,将集中起来的社会资金引入基础产业的投融资,将形成一种“财政投融资先行—商业银行投融资跟踪—社会资金随后”的投资连锁反应与投资诱导机制,有利于为基础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目前我国基础产业财政投融资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其发展滞后的矛盾和问题却日渐突出

1.财政投融资缺乏应有的市场化手段。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作为政府部门在投融资方面必须运用市场运作的手段,实施谁投资,谁受益的办法,加大力度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但目前我国既缺乏充分运用市场性融资手段,难以提升社会投资的热度,且在财政投融资方面的资金筹集范围小,主要局限在了国家财政方面周转金、预算中的沉淀资金、间歇资金,或政府摊发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方面,最终筹集到的资金少,难以形成雄厚投融资资金。

2.财政投融资的效益和风险意识较差。当前,我国进行投融资的资金投放,投资权利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很多没有以企业法人为中心,政企不分,没有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安排项目、落实计划都由地方行政部门来进行,存在以项目和计划为中心的决策弊端。尤其缺乏应有的投放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缺乏投资前的风险评估和效益评估,使得财政投融资效益较低风险较大。

3.财政投融资不能做到规范运行。目前我国的很多财政投资,有偿性的资金往往无偿投入,投入项目无计划、无范围,随意性很强,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审批程序,造成财政投融资资金投入的浪费。

4.财政投融资缺乏统一的管理体系。当前,我国的财政投融资管理部门不一,管理纷杂,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财政投融资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出现了很多投融资过程中的利益矛盾,造成了投融资市场的混乱。而且,目前作为财政投融资管理的法律依据缺失,对财政投融资过程中的所属权界定不严,很多本来应当由市场融资的项目却没有通过财政投融资来筹措资金,形成了资金结构的扭曲现象,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积极选择实施加强我国基础产业财政投融资策略

1.坚持财政投融资原则。财政投融资的基本原则是:应将投资的重点放在发展基础产业中的基础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方向应致力于为大众服务的重点基础产业领域;在财政投融资过程中,应保持基础产业资源市场配置作用的正常发挥,防止功能紊乱;在投资过程中不宜干扰和影响民间投资选择和偏好;坚持基础产业财政投融资资金的公共性质,防止盲目投资、风险投资。

2.加强财政投融资管理。针对目前财政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强化投融资的管理,建立财政投融资计划编制制度,增强投融资整体的计划性,做好事前的计划测算、风险评估、投入方案制定,严格投融资的资金筹集、投入、回收和检查监督的程序;实施财政投融资的统一管理,明确国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划定其投融资的管理职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规范投融资管理的制度,促进投融资行为的规范。

3.多渠道获取财政投融资资金。基于目前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范围面窄、资金不足的状况,应当拓宽资金筹集的力度,将筹集重点放在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吸纳方面,同时还要吸引邮政储蓄存款、社会保障基金的剩余金、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借款、政策性银行、借款、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开展多种渠道资金筹集。从中长期来看,政府资金的先期投入,更多的是为后续的私人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起到引导和示范效应。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范围,为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做好制度保障,创造制度环境,由直接投资变为引导资金投资,使社会资金更好更广泛投入农业,使农业资源优势、劳动力成本优势、潜在市场优势以及科技优势迅速突显出来。我国应积极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和扶持方式,将我国巨大的民间资金吸引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来。

4.提高财政投融资资金使用效率。这就要求首先要保证资金的到位效率,一要从源头上保障资金的到位,强化各级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二要减少财政资金中间拨付环节,提高财政资金的到位率。三是要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既要保证资金的使用率,又要保证经济效益,做好监督管理,以保证农村财政投融资最终的实施效果。

5.实施财政投融资的多元运营模式。在此方面,国外有很多成熟的经验,一般来说,对于对非经营性项目,采取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模式;对经营性基础产业项目,采用政府与民间合作投资、民间经营模式,另外还有一些诸如建设转让经营模式(BTO)、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购买建设经营模式(BBO)、租赁开发经营模式、管理合同模式等。

6.建立财政投融资资金投放的责任分担机制。财政投融资是由政府部门实施,但如果政府部门在此过程中从资金募集到投入运作到资金回收都由政府来管理,显然脱离了市场运作的轨道,容易造成资金产权的模糊,更容易降低效率或从中滋生腐败。因此要采用委托或方式,明确资金托管、资金管理和资金运用三个层次的产权关系,政府只是起组织、监督作用,而不实际参与运营,这样就会形成明晰的责、权、利关系。

7.加强财政投融资的机制协调。为了保证财政投融资的持续协调发展,要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的协调:一是坚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要以社会效益为前提,保证资金投放的安全和回收,在不以盈利为目的前提中,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获得适度的经济收益;二是坚持投融资的资金投入与安全性管理的协调,要在安全的前提下,允许资金的合理流动;三是坚持导向性和市场化的协调,要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确立正确的投资基础产业投资方向;四是要体现财政投融资公益性与市场性的协调,凡是可以优先运用市场竞争融资手段的基础产业投资领域,都不要予以资金支持,但凡是属于财政投融资的领域,要坚持采取资金扶植政策,以发挥财政投融资对基础产业综合平衡和结构均衡调节作用。

8.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运营机制。在基础产业财政投资中,要给企业以投资决策、经营的自利,使他们在项目前期评估、项目计划、项目资金安排、项目投资过程、资金调配等都由自己决策、变更。政府重点做的应当是发挥监督、服务的功能,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

积极选择合适的财政投融资策略,使财政投融资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经济,服务于基础产业,使基础产业更好更快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刘锡田.公共财政下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J].四川财政.2012(4)

[2]吕牧恒.财政投融资是解决财政资金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J].福建改革.2011(4)

理财投资政策第8篇

关键词:稳健财政政策青海财政问题

2005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部分行业发展失衡、局部经济出现过热的现象,为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有效的发展态势,果断地实施了稳健财政政策的重大战略措施。实行稳健财政政策,是包括财政调控目标方向、手段组合、方式转变在内的重大政策转型。稳健财政政策不仅是财政政策名称和赤字规模的调整变化,更是财政政策性质和导向的根本转化。根据财政部部长金人庆的解释,稳健财政政策的核心是“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

青海省是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2004年,全省GDP为465.73亿元,仅占全国GDP的0.34%,人均生产总值8606元,与全国人均GDP相差1955元;其第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2.4%、48.7%、38.9%,与全国相比,第二产比重偏低,仍处于化的初期阶段。

如何应对国家由积极财政政策转向稳健财政政策的政策取向,解析国家稳健财政政策下青海财政潜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于促进青海财政良性运转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

稳健财政政策的调整取向对青海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国家逐步加大对农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将会有利于全省在这些领域争取资金支持,促使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另一方面,随着中央财政基建投资规模的逐步收缩,青海在争取基础设施等项目投资的难度可能会增大。

一、机遇

(一)财政政策的转型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国家实行稳健财政政策,调整国债资金使用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强调按照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压缩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加大对农业、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科技、环境生态建设、公共卫生等属于公共范畴的投入力度。青海地处国家西部大开发前沿,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稳健财政政策提出财政支出要有保有压,体现统筹发展趋向,这将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具体来说,这对做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农牧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农牧区公共卫生建设、“六小”、扶贫脱困、退耕还林、休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青海湖湿地保护、藏族地区财力补助等项目,争取中央支持带来了新的机遇。

(二)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进一步推进的税制改革,包括增值税转型、内外资所得税并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以及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等。拟推行的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改革,将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鼓励企业扩大投资规模,拉动就业。国家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这将会进一步减轻农牧民负担,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收,发展农村经济。随着国家继续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全省的进出口结构将逐步得到优化,促进经济增长的力度将会加强。

(三)中央“三奖一补”政策有利于缓解全省县乡财政困难。为解决县乡财政困难,财政部提出了初步意见,将安排资金启动“三奖一补”政策。,全省大部分县的县级财政自有财力在发放职工工资后仅能维持低水平的机构运转,推进社保、医疗、房改等改革十分困难,历史欠账严重。财政部提出要解决县乡财政困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县乡机构改革,精简冗员,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增强县、乡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做大县、乡经济财政“蛋糕”,增强“造血”功能,促进县、乡经济发展;尤其是有利于在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问题上,争取中央财政更多的支持,从根本上解决县、乡机构运转困难。但是,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从正面积极反映近年来在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加大对困难县转移支付力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如何从青海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推进县乡机构改革、精简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如何结合青海的特殊困难因素算好账并与财政部加强联系、沟通和汇报,努力争取得到财政部更多的奖励和补助,这些都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二、挑战

(一)中央国债投资规模的减少,直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较快增长。中央控制财政赤字政策的实施,财政投资的扩张力度呈收缩态势,势必减少中央对国债投资资金的投资规模,加剧国债投资下降的趋势。从近几年的国债投资情况看,1998年中央对青海国债(含国债转贷资金,下同)投入5.4亿元,2001年投入40.77亿元,2002年投入30.79亿元,2003年投入17.79亿元,2004年投入16.86亿元,2005年上半年投入9.68亿元。2004年比2001年减少23.91亿元,下降59%。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全省经济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速,其中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在90%以上,仅国债投资拉动GDP增长贡献率也在10%左右,国债投入的减少,特别是在自有财力很小的青海将直接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较快增长。据统计,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上年同期的24.4%下降到11.1%,回落了13.3个百分点。

(二)税收政策调整,也将带来一定的减收因素。增值税转型将给全省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程度的减收。以目前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为基础,按照机器设备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三分之二测算,再综合考虑转型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激励因素,如果2006年能顺利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则每年将造成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减收约3亿元左右。目前实施西部大开发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全省财政收入也有较大影响,如企业所得税实行15%优惠税率,开发区的特殊优惠政策等。

(三)财政自给率低,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尽管西部大开发以来青海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但规模小、集中度低。200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仅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除比略高外,低于全国其他省份。在财政支出的总量中,地方财力自给率仅为20%,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从财源建设方面,全省具备国内外市场较强竞争力、产品附加值高、能够持续稳定提供财源的企业群或产业群体还没有形成,而石油和电力等重点税源行业,受国内外市场波动和环境的制约,存在不稳定因素。全省地税收入的最大税种——营业税,由于过度依赖固定资产投资,也不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全省经济发展除了受主导产业、人力资源、组织管理以及体制创新等方面制约之外,还受到能源、原材料和运输等瓶颈的制约,影响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因此,财政政策的转型,国家财政资金从竞争领域退出,必然会对全省财政收支结构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虽然稳健财政政策的实施对全省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扶贫、教育等方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由于这些领域发展严重滞后,历史欠账较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首先,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中问题仍较突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缓慢,贫困人口多,占农牧民总人口的2/3,农村消费市场出现萎缩趋势。其次,青海省人口素质不高,教育发展任务艰巨。再次,青海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恶化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因生态环境问题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农牧民返贫现象仍在继续。

三、稳健财政政策下青海财政良性运转的对策建议

(一)审时度势,把握国家宏观调控和“双稳”政策走势,在财政投入上适度体现积极政策。针对青海经济近几年来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拉动下步入了持续、快速、有效的阶段的实际,一要在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的基础上,按照中央财政税制改革精神,积极推进有增有减的结构性税制改革工作。通过完善税制,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建立经济自主稳定增长的内在机制。二要在贯彻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过程中,将通过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加大整合资金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转移支付等措施,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采取适度积极的地方经济发展策略和财政政策,不搞“一刀切”,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适当增加建设资金投入、重点项目支出和对“三农”、社会保障、再就业、、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投入力度。确保对“三农”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三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大力支持推进与扩大个人消费密切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收入分配等四项改革,以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良性循环。

(二)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做大经济和财政“蛋糕”。实践证明,经济决定财政,财政促进经济;经济是财源的基础,财政又是对经济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我们要充分运用财政职能,继续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通过财政制度创新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运用好基建、技改、支农、、贴息、项期费等经济建设性资金管理手段,鼓励和培育市场主体,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增长方式,继续整合财政支持生产性专项资金,突出重点,围绕利用优势资源、农牧业产业化和园区建设,支持培育龙头企业,推动经济发展,增强自我发展后劲,培植后续财源,做大经济和财政“蛋糕”。

(三)加大中央专项争取力度,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青海省财力结构来看,多年来,中央补助收入都占全省总财力的70%以上,所以要保持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的势头,在抓好收入的同时,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做好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是青海当前乃至今后一定时期内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针对青海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起步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投入的依赖性还比较强这样一个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省上下要继续努力争取中央在实施宏观调整政策时对青海在政策上的区别照顾和资金上的一定支持。一方面在争取中央支持工作中,要不断调整思路,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勇于捕捉机遇,抢抓机遇,善抓机遇,不仅使我省争取中央支持的重点与中央有关政策合拍,而且使争取资金支持的总量逐年有所增加。因此,要精心中央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资金的投向重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理、有节、有效地争取国家的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做好项目的各项工作。项目是实现青海经济快速、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青海的发展尤其依赖于一批大项目的建设和带动上。所以,今后要继续集中精力开展项目的筛选工作,做到审报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筛选一批,循环往复。这就要:一是紧紧围绕能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增加财源和扩大就业的发展目标,把抓项目工作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超前的思路、战略的眼光、科学的方式、切实的步骤做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促进化、城镇化进程项目,为争取国家资金,扩大我省投资规模提供项目支撑。二是针对国债资金使用的重点和方向,认真做好“六小”等基础设施、城乡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基础教育、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干线公路、重点水利设施等方面项目的筛选、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以争取壮大国债资金的支持力度。

(四)认真清理、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一是正确执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处理好政策优惠和规范征收的关系。对应该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要保证其优惠政策享受到位,对不应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严禁越权减免。二是对已出台的各项减免税政策作一认真调查和清理,对已到期或不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要严格审查和清理,该归并的归并,该清理的坚决清理。三是对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企业作一调查摸底,凡减免税政策已到期的企业要及时恢复征税,不留死角,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四是发挥财税杠杆作用,为促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按照国家关于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的税收政策精神,做好应对和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新政策、新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财税部门的职能和职责,积极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同时,处理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切忌以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吸引投资商的投资来促进经济在短期内发展。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的激励机制。把促进我省资源开发、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与合理有序开采,节约能源、资源有机的结合起来,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行好政、服好务。

(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协调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要坚决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办事情,集中财力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从财政政策和财政性资金等方面逐步向群众收入倾斜,向农业、农村和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倾斜,向基层政权建设倾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理财投资政策第9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在经济建设上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主要是因为它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力发展财政投融资。当前,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借鉴日本在发展财政投融资方面的有益经验,对充分发挥我国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近年来,一些省市的财政科研部门组成了协作研究课题组,对我国财政投融资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现将其主要观点综合整理如下。 一、对财政投融资概念的不同表述 研究中表明,目前对财政投融资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表述,主要有以下几种: l,认为财政投融资就是以国家(地方)财政为主体,按照信用的原则,以出资(入股)或融资方式,有偿地筹集运用部门财政资金,并加以经营管理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2.认为财政投融资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通过国家信用方式把各种闲散资金特别是民间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由财政部门掌握管理.根据经济和轰协会发展计划.采用直接或间接贷款方式,支持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展生产和事业的一种资金活动。 3.认为财政投融资是政府利用财政和信用的手段筹集财力.融j盛社会资金,为政府实施社会经济战略提供资金保证,并以信贷的方式为经济建设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 4.认为财政投融资是以信用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民间资金,使之转化为政府资金,为政府政策目标服务。 二、如何认识财政投融资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种观点认为:正确认识财政投融资的意义和作用,是规范财政拎融资行为的前提。财政投融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介乎财政预算和商业金融之间,是一种政策性金融行为。它服务于国家的宏观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对调控市场经济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从日本的财政投融资来看,其具体作用主要表现在。1.对国家财政预算资金起着补充作用.2.对国库短期资金调度和调节国债市场起着重要作用。3.为政府实施政策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在政府的经济稳定政策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4.对基础产业、公共设施等部门的贷款,减轻了民间金融机构对经营效益低的部门的贷款压力,而财政投融资扶持开发新产业和新工业基地建设,又为民间金融资本投资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市场。 第二种观点认为:财政信用即为财政投融资。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财政信用有与其市场经济相吻合的优势。财政资金的规模仅次于银行资金的规模,它可以利用国民收入分配总枢纽和财政作用机制分配和吸引社会资金.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财政信用经营机制灵活,信用度高.能多渠道、分方位开展融资、筹资活动。2.利用财政信用有利于支持国家重点建设。能够最大限度的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3.发展财政信用有利于优化地区生产力布局.缩小地区间差别,促进贫穷落后地区的经济加速发展.,实现地区经济的大体均衡增长.4.大力发展财政信用能为财政由“吃饭供给型”转向“经营管理型”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 第三种观点认为,财政投融资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1.有利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实现。2.有利于国家调控国民收入分配,协调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财政投融资可以起到引导投资和消费、平抑物价、重新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的作用。3.有利于运用市场机制,贯彻产业政策.财政投融资可以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国家(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适当集中资金,通过投资手段,调整生产力的布局,促使政府的决策及时到位,保持国民经济各产业平衡发展,同时为其他金融投资创造有利条件。4.有利于缓解财政资金的紧张状况.5.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除一部分财政拨款外,相当一部分是有利息的,这就要求在投放时要考虑返还时间和投资效果,从而促使政府在作用资金时精打细算,认真研究项目的可行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6.有利于加强对外经济交流,扩大改革开放。 三、我国财政投融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财政投融资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建立f财政投融资的管理机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资金来源有所拓宽,由原来的小额小型技措借款和支农周转金.逐步建立了支农、支工等各类周转金。由原来的无偿投入向有偿投入过渡。财政投融资资金已渗透到各个领域.特别是在支持基础产业和生产周期长、风险大、且又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资金管理也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由过去单一的资金无偿拨付,不注重使用效果,变为财政参与经济决策,资金以信用方式投放,为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增强国民经济的调控力度,促进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财政投融资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从中央到地方对财政投融资作用的认识不明确、不统一,影响了财政投融资的开展。中央财政把举债收入主要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投向经济建设的资金也已作为预算拨款而改变了投融资的信用性质,造成了大部分资金不能滚动发展,后继无援。地方财政的有偿资金投入多投向“短平快”的加工工业用以壮大财源也偏离了时政投融资的方向。财政投融资还存在规模小、使用散乱问题,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宏观调控作用。 第二,没有统一的财政投融资管攻•‘,.构,降低了财政投融资资金的整体作用。财政投融资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工具.并且主要投向投资倾大、风险性大、收益率低.丝又为国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产业,要求资金必须集中统一使用,才能发挥其积极效果。们口前中央财政尚没有一个专门管理财政投融资的机构,各省的财政信用资金又都归其自己管理,由于利益上的差别,这些资金不可能自觉地担当财政投融资的职能,使财政作用资金不能发挥其相应的作用。 #p#分页标题#e# 第三,财政投融资没有体现出较强的政策性。目前的财政投融资,受财政预算内资金紧张的影响,本应用作资本金的资金,部分被直接划作预算收入无偿使用。投资针对企业不针对行业,一/J’面造成企业间技术基础上的差距.不利于千等竞争,另一方面歪曲了调整产业结构的意图,这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极易误导财政投融资的意义和作用,对财政投融资的未来发展很不利。 第四,财政投融资的范围狭窄,规模较小.影响了财政投融资作用的发挥。目前的融资渠道除了预算内少量拨款和财政暂时闲置资金就是举债。融资渠道窄,融资金额少,使财政投融资不可能发挥作用。据统计,从1980年至1990年,财政直接用于生产建设的拨款高达9446亿元,这是财政投融资所远不能及的。 四、日本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发展财政投融资的启示 日本财政投融资的成功经验,对我国财政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哪些有益的启示呢?一些同志认为,日本经验对我国财政投融资的启示主要有两点: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投融资是国家财政提供巨额长期性经济建设资金的有效手段。战后日本的赶超型经济发展,与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的情况相似.当前我国深化改革,同样面临着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国家财政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1979年的37.2%下降到1991年的21.4%;财政预算内生产建设性支出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1981年的80.4%下降到1991年的34.5%,国家财政无力拿出足够的资金加强基网设施和新技术产业开发,财政经济建设职能受到严重削弱。而对地方财政而言,支持经济发展的资金更加困难。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仅靠财政预算内资金无法满足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必须借鉴国外发展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财政投融资。 2.财政投融资必须形成健全和完善的体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日本政府先后以政府资金建立了一系列专业金融机构。其资金运用不同于一般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它是通过提供贷款,直接面向产业部门,从而直接满足经济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要,我国目前财政资金的运用实行的是拨改贷和基本建设基金制.以及由建设银行和国家计委六大投资公司组成的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体系。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脱离旧的投资管理体56制,因而效果不够理想。因此,要通过开展财政投融资活动,充分利用市场机构,建立起相应的政府专业金融机构,按照政府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各个时期不同的经济发展重点,进行项目投资,这样可减少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直接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另一些同志认为,其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综观日本财政投融资,政策性强是其最突出的特点,它真正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我国财政投融资存在的根本问题是认识上的偏差.把财政投融资作为弥补财政赤字,增加预算收入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办法,而没有让其在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既不利于财政的宏观调控,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发展和完善财政投融资,应从强化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入手,积极建立中央财政集中统一管理的财政投融资体制,制定财政投融资管理办法,规范财政投融资行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日本财政投融资筹措资金的最大特点是资金占用成本低。而我国的财政投融资,占资金来源绝对多数的公债收入其利息率高于同期的银行储蓄利率,资本使用成本比银行还要高。这一方面增加了财政的偿债压力,另一方面也限制了资金筹措规模。因此,要拓宽我国财政投融资的筹资渠道,必须考虑资金使用成本.凡是通过信用方式筹措资金,资金使用成本应尽量低。 3.日本为了确保资金投向政策化和低收费,对财政投融资实行特殊管理体制。首先,资金使用由大藏省统一规划,其次.建立特殊投资机构专门从事财政投融资工作,第一,对专门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方式通过法律进行明确规定。对我国来说,必须首先建立健全财政投融资的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用政策和法律手段监督资金使用。第二,财政投融资要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相结合,为产业政策服务。第三,要根据经济建设不同时期对财政投融资的不同要求,有重点有目的地确定投资方向。 五、进一步发展我国财政投融资的几种思路第一种思路认为,发展和完善财政投融资应从三方面着手:1.明确财政投融资范围和渠道.资金来源应为:一是国家财政安排的一部分基本建设资金,以及可有偿使用的其它资金;二是向各专业银行发行长期建设债券;三是养老保险、待业保险、简易人身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四是邮政储蓄资金。2.开拓财政投融资的筹资新方式。一是要大胆引进外资.可借助政府信誉,大力吸收外资,也可以财政担保方式鼓励企业和部门投资项目大胆借用外资。二是突破行政区划限制,采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三是适当吸收社会个人资金。可考虑创立社会共同基金,吸收社会小额投资者资金,也可以适当方式吸收个人大额信托存款。四是发行地方财政建设债券。3.财政投融资体系的构造。在集中财政投融资资金方面,首先要集中财政系统内部的各种周转金和预算闲置资金,变多口进出为一个口子进出。其次要有偿集中财政系统外各企、事业单位、各主管部门、各社会团体掌握形成的基金。第三是要将有偿筹集的范围逐步扩大到社会闲散资金,将消费资金转化为投资资金。在财政投融资资金管理方式上,首先,要健全财政投融资金的各项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其次,要将财政投融资资金纳入目标管理的轨道。第三,将财政投融资资金管理作为财政信贷综合管理的一个内容,以推动财政投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种财政融资中介机构的管理。 第二种思路认为,应依据有偿性、独立性、计划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建立财政投融资体系。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应包括运行体系和管理体系两个方面。•(一)财政投融资的资金运行体系。运行体系应包括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方面。1.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应严格区别于一般财政资金,它所吸收的应是有偿的且具有长期性质的资金。一是政府预算中用于长期产业投资的部分,可作为无偿来源,在整个资金来源中应占很小比重。二是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中间歇资金的一部分。周转快、间歇时间短的预算外资金不能纳入财政投融资体系.三是各种民间资金,应作为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政府保证债和政府保证借款。2.财政投融资要着重投向基础产业和县乡经济。(二)财政投融资的资金管理体系。首先应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编制完整、严密、合理的财政投融资计划。其次,建立和健全财政投融资管理机构,结合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合理确定各级财政投融资机构的职责范围。第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第四,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三)完善财政投融资体系的外部环境。1.完善国家复式预算,使财政投融资计划与复式预算挂钩。2.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财政投融资体系有充分的资金来源。3.搞好财政投融资与银行信用的协调。具体应在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和利率选择上充分协调。#p#分页标题#e# 第三种思路认为,在融资过程中,必须以国家和地方预算为依托,受国家和地方预算所制约。要求以信用原则和信用方式与银行一样开展信用活动,并与银行共同发挥J宏观调控职能。财政融资应遵循下列原则:要框在国家和地方预算安排范围内;要与银行资金来源严格划界;通过信用手段,平等互利,有偿融通。在投资过程中,应遵循如下原则。1.有偿使用原则。2.生产和服务原则。3.政策原则。一要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着重考虑投资和宏观效益和长远效益。二是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经济政策,遵守有关法律,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三是贯彻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4.效益原则。通过投资手段,把企业推向市场经济,从经济效益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同时为投资资金保本增殖,为投入生产建设项目实现增殖.5.低利率原则。对不同地区制定低于银行的差别利率,以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6.贵任原则. 第四种思路认为,财政投融资应明确投放领域和投资重点。投放领域应包括:一是对墓础产业的投资,二是公共设施建设,三是社会福利性方面的建设,四是需要进行政策性鼓励和支助的领域。财政投融资的重点要根据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产业演进规律和国情确定。加强交通能源、原材料工业建设,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应作为目前财政投融资的重点,同时积极支持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支持企业现代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县乡和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关于财政投融资的投资方式与投资利率,认为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合作投资、贴息贷款、贷款担保、融资租赁、联营投资等多种灵活的投资形式。财政投融资利率的确定应本着有计划、低利率、长期限的原则来确定,关于财政投融资的投资计划与投资管理,认为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比较统一的管理制度。一要建立财政投融资投资计划编制制度,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方向、资金用途分类、投资预期收益等。从长远看,财政投融资计划应为“第二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列入国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和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以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二是要制定财政投融资资金的使用审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回收和效益考核制度、预决算制度及财政投融资机构内部财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