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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的技巧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23 16:34:58

辩论中的技巧

辩论中的技巧第1篇

法庭论辩中的应变技巧,是指当庭审中出现意外的情况或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机敏地适时采取措施反驳或说服对方的一种论辩方法。这种技巧如果运用得当,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论辩效果。

一、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应变技巧

在庭审中,有时证人证言会发生变化,有时会发现新的事实

,有时论辩时间比自己事先估计的时间要短。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如果仍按自己原来准备的思路和方法进行论辩,那就可能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为此,必须采取应变措施,摆脱困境。一般说来,常用的应变措施有:

1.紧追不舍,迫其吐真

在庭审中,律师常常请求合议庭允许他事先调查过的有利于自己的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种种原因,证人有时会改变自己已向律师提供的真实证言,或含糊期辞,或作虚假陈述。如果证人的证词很关键,无疑将会关系到案件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必须引用先行采集的调查笔录,追问证人,迫使其客观作证。例如,在一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调查中,由于几位重要证人均系原先派至联营企业的干部,所以,他们在作证时,有的含糊期辞,有的则作虚假陈述,将亏损及停产的责任全推到被告身上。十分明显,他们在庭上所作的证词,与事前向被告方律师提供的证词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他们所作的虚假证词,不但影响案件的处理。为此,律师在征得判长同意后,立即向证人发问道:”你是糖厂的生产车间主任吗?”答:”是的。”问:”你们车间在生产管理理上正常吗?”答:”正常。”问:”既然是正常的,那么你在3月10号参我们说,原料质量粗劣,而全任意加减原来配方,这算不算正常呢?”答:”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以前讲的情况也是有的。”由于被告律师采用这种追问法,几位证人都承认了原告在管理联营企业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因而也就间接地证明了证人庭上证言虚假性和庭前证方的真实性,从而为自己辩论阶段的论辩观点奠定的坚实的事实基础。由此可见,在证人证方不稳的情况下,利用证人首次作出的客观证言,刨根问底,无疑是可以奏效的。当然,提问要得当,同时要避免审问式的发问。

2.提示矛盾,争取主动

在同一案件中,证据与证据间可能会存在矛盾,这些矛盾只要认真细致地研究案卷材料,是完全可以发现的。但有时由于粗心疏忽,往往等到法庭上出示有关证据时才发现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又可以会影响到案件的处理。此时,律师应针对出现的新情况,迅速作出反应,提示矛盾,争取案件处理的主动权。例如,在一抢劫杀人案件中,被告人供述,他为图财,夜间将某工商所值班员杀死,抢走财物若干;后又为劫财,先后杀死二人。法庭调查时,被告人交代,他在工商所内一刀将被害人捅倒,包取钱物随即逃走。法庭出示现场勘查照片。辩护人猛然想到阅卷时该照片清晰可见死者脖颈上有数个刀痕,显然与被告人仅捅一刀的供述矛盾。于是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道:”你捅了他几刀?””就一刀。””真的是一刀吗?””当然是一刀。””刚才法庭出示的照片死者脖劲处有三个刀痕,怎么可能只捅一刀呢?”被告人眼见无法解释,只得承信工商所案是三个作案,他在外放风,另两人行劫,事先并未商量要杀人。被捕后想到自己已欠了三条命,终是一死,不如替他们受过,所以就没有抖出他们。矛盾提示揭示出来后,辩护人及进提出,鉴于本案可能遗漏罪犯,建议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结果,抓获了漏犯。合议庭考虑,被告人提供了特大犯罪线索,有特大立功表现,因而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显然,辩护人的”急中生智”凶取了主动权,最后不仅维护了我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的严肃性,使被告人得到适当的处罚,而且帮助司法机关查清了部案情。由此可见,在庭审调查过程中,如果辩护人或公诉人发现案件中的矛盾,不妨揭露矛盾,同时在此基础上向合议庭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样一定会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3.调整思路,集中出击

如何根据庭审情况,把握好论辩中一轮、二轮或三轮的时间和内容,也是论辩技巧问题。一般说来,可在一轮论辩时把论辩观点处理得原则些,简练些,在以后几轮论辩中再进行阐述、发挥。但也有需要灵活处理的例外情况。例如,在一经济纠纷案件中,由于案情复杂,出庭证人众多(司法会计鉴定人和技术鉴定人也到庭陈述),故法庭辩论开始,原告方律师虽持有大量有利证据,但在发表词时仅提出原则意见,被告方两位律师预计合议庭会在当日结束庭审,二、三轮辩论时间将会很短,甚至没有,因而必须调整原定思路,将火力集中在一轮辩论中。于是,两位被告人轮番上场,用较长时间充分论证了原告对于纠纷的发生也负有一阗责任这一观点,给合议庭和旁听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发言结束后,审判长稍加评议本案,即宣布终止法庭辩论,在片得双方同意后,指挥庭审转入调解。此时,原告双方律师已无机会答辩,由于刚才讲得原则,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没有多少道理可讲;被告方律师由于及时调整思路,采取集中火力出击了一张好的底牌,案件终以有利被告的调解协议结束。

二、出现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的应变技巧

论辩双方,在开庭前一般都充分估计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和理由,作了反击准备;但在论辩过程中,对方往往会爆发出一引起事先难以预料的论辩观点,而这些论辩观点有些离题万里,有些谬误百出。如果对这种情况听之任之,不但会使论辩走向歧途,而且势必损害法律的尊严,故必须采取应变措施予以对付。

1.直接反驳,拉回正题

在法庭论辩之初,有些公诉人往往脱离书的内容,提出新的意见,从而偏离了论辩的主题;有的辩护人往往东拉西扯,辩护没有针对性。针对这种情况,论辩一方应该立即反驳对方,指出对方的辩词脱离了论辩的主旨,从而把论辩内容拉回到主题上来,例如,在一重大走私案中,公诉人在公诉词中大谈某公司走私案的事实及法律依据,然而,书指控的是该公司的业务员刘某个犯有走私罪。针对公诉人这一违反法律程序的说法,辩护人马上指出:”书仅仅指控刘某以公民身分凶有走私罪,因此本案没有关于法人犯罪的书;刘某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书也没有他应代表公司作为被告人,因此本案没有法人犯罪的被告人;我们没有受委托作公司犯罪的辩护人,而是为个人被告作辩护人,因此本案没有法人犯罪的辩掮人。在既无书,又无被告人和辩人的情况下,公诉人凭什么指控该公司犯罪呢?”这一反驳环环相扣,铿锵有力,不容置疑,紧接着,辩护人就被告人是否有个人走私犯罪行为这一正题进和地无罪辩护,充分反映了辩护人精到的应变能力。

2.追问依据,陷彼窘境

在紧张激烈的法庭论辩中,有的论辩方或是不够沉着冷静,或是低估了对方熟悉法律的能力,情急之下会突然提出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论辩观点,这时对方只要洞悉了破绽,就可以采用追问依据的方法,陷彼于窘境,从而取得论辩胜利。例如,在一妨害公务罪案件中,辩护人突然提出”按照有关规定和证据学的要求,超过24小进验伤无效,医院的伤情鉴定是超过了24小时才作出的,所以鉴定没有证明力。”公诉人很清楚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超过24小时验伤无效”,辩护人半路杀出的这一枪是缺乏依据的,于是立刻发问:”请辩护人说明’超过24小时验伤无效’的法律依据何在!”辩护人深知失言,在答辩时回避了这个问题。公诉人乘胜追击,在下轮辩论中指出:”我国法律从无24小时验伤之说,医院的伤情鉴定完全具有证明力。”辩护人在公诉人这种强大的攻势下,无法辩解,因而陷入了窘境。最后合议庭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

辩论中的技巧第2篇

1法庭辩论的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

,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3.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彩。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辩论中的技巧第3篇

楚简老子所说三个“绝X弃Y”,非常简洁精炼,没有补足的说明与解释文字。正因其过于简洁,所以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偏差。我认为,要正确理解楚简《老子》所说的三个“绝弃”必须考虑三个原则性的问题:其一,在三组“绝X弃Y”中,X与Y不是随意搭配的,二者必然有着内在的意义联系;其二,在“绝X弃Y”之后出现的“民利百倍”、“盗贼无有”、“民复季子”与对应的“绝X弃Y”之间有着内在的意义联系;其三,在“绝X弃Y”中,X与Y在先秦时代的特定的语言环境中的有着特定意义,并不是泛泛而论,而是特有所指。基于以上三点考虑,再考察楚简《老子》所说的“绝X弃Y”,我们发现,三组“绝X弃Y”各有侧重,“绝智弃辩”立论的重心是政治问题,“绝巧弃利”立论的重心是社会问题,“绝伪弃虑”立论的重心是个人(心性)问题。

我们先来看第一组“绝X弃Y”:“绝智弃辩,民利百倍。”

“智”与“辩”在先秦文献中成对出现时,一般是指从士人分化出的智士与辩士。《韩非子·六反》云:“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又《韩非子·内储说下》:“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傑、良臣、辩智、果敢之士。”所谓辩、智之士就是辩士与智士。辩士与智士是两种什么样的人,黄老道家著作《鹖冠子》中有一个解释:“受言结辞使辩,虑事定计使智。”[[i]]辩士是指以言辞论辩、交际的士人,智士则是指谋划大事而定计策的士人。辩士与智士是先秦时期从士人阶层中分化出来的两类士人,或以言辞论辩政事,或为执政者出谋划策,其目的都是为了依附执政者谋求一定的政治与社会地位。

辩士与智士由于其对执政者的依附属性,使得他们的人格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先秦时期的学者们对他们颇有微词。韩非子对“智”有一个解释:“险、躁、佻、反覆,谓之智。”[[ii]]唐敬杲说:险,通“俭”,利口也;躁,通“辣”,多言也。[[iii]]佻,轻佻。《离骚》“余犹恶其佻巧”注:“佻,轻也。”。韩非子认为,花言巧语,吵吵嚷嚷、说话轻挑、经常翻悔而变化无常的人,就是“智士”。黄老道家著作《鹖冠子·近迭》说:“臣无明佐之大数,而有滑正之碎智。”鹖冠子所说的“碎智” 与韩非子所说的“智”是一致的。“碎”,指说话唠叨,絮烦,如碎烦(麻烦,啰唆)、碎过(说话唠叨且爱挑剔)、碎嘴碎舌(方言,罗嗦;唠叨)、闲言碎语等词语中的“碎”都是这个意思。鹖冠子认为,某个大国(指楚国)身边有“碎智”之臣,是导致这个大国由强变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管子·法禁》说:“以数变为智……圣王之禁也。”为圣王所禁的“数变”之智就是韩非子所说的“反复”了。韩非子说 “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iv]]智士因其多智,所以容易反复无常,不讲诚信。《庄子·徐无鬼》说:“知(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可见,智士以“思虑之变”为乐事,“变”就是反复多变,没有诚信可言。

由上可见,先秦时期的智士普遍具有言辞琐碎,不讲诚信,反复多变的特点,因而受到道、法学者的抵制与反对。道家中的黄老学派与庄子学派反对最为激烈。《文子·道原》提出:“依道废智。”《黄帝帛书·十六经·成法》则说“滑(猾)民将生,妄辩用知(智),不可法组。”《庄子·月去箧》:“天下大乱,罪在于好智”,更是将社会动乱的原因归结于智士。黄老学派和庄子学派的反智思想根源,往上溯都直接指向老子。老子所说的“绝智”,就是要指绝弃智士。有学者以楚简《老子》“绝智”而推论老子主张绝弃智慧,主张回到原始无知的状态,这种解释是无论如何讲不通的。老子本人及其学说本身就是智慧的化身,如果说老子倡导绝弃智慧,无异于说老子倡导绝弃“自我”,这不是老子对自己及其学说的背叛吗?再说,以老子之智慧,应该能够认识到,人类心智的发展是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可能被绝弃的。如果说老子要绝弃的是一切的聪明与智慧,而主张回到原始的智慧未开的时代。这种说法未免把老子看得太没有觉悟,

辩士是以言辩为特长的士人。先秦时期,辩士“受言结辞”为执政者效劳。受辩士言辩之风的影响,先秦社会言辩之风日盛。《列子·汤问》载:“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连小儿也辩论天文,固当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社会盛行论辩之风的一种直接反映。

对于言辩之风,儒道墨各派看法互不相同。墨家是赞成言辩的一派。《墨子·经说下》:“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墨家认为凡事可能通过言辩来判明是非,对于治理国家有着重要意义。《墨子·小取》:“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因此,墨家把辩士视为国家的珍稀人才。《墨子·尚同上》就说:“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儒家的荀子对言辩之风也发表过看法,但荀子对“辩”明显持折中的看法,即不贬不褒,只要所辩的内容符合儒家的规范就行了。《荀子·非相篇》:“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对于“不合先王”“不顺礼义”的言辩,君子才不会去理睬,但如果所辩之言做到了“合先王”“顺礼义”,君子理当采信了。

道家对于言辩的态度与墨、儒两家都同,所持的是强烈的反对态度。《文子》提出“不贵其辩”[[v]],主张“息未辩之说”[[vi]]。《庄子·缮性》说:“古之存身者,不以辩饰知,不以知穷天下,不以知穷德,危然处其所而反其性已,又何为哉!”认为言辩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作为,重视言辩是十分危险的。《庄子·徐无鬼》:“知(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凌谇之事则不乐,皆囿於物者也。”智士喜欢思虑多变,辩士喜欢言谈的逻辑有序,察士喜欢言辞尖锐,这些人都被外在事物所束缚,因而不可取。辩士最先是为执政者辩论政事,此风很快影响到学术界。《庄子》中所说的“儒墨相与辩”、“以坚白同异之辩” 等都是指学派门第之间的言辩。“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vii]] 先秦学术论辩中的这种畸形现象,在汉代被形容为“曲学多辩”[viii],这可能是道家主张“息辩”的原因之一。

《文子》向被认为是“老子之义疏”,由《文子》的“息辩”联系到楚简《老子》“弃辩”,二者应该是相通的。楚简《老子》的所弃之“辩”,就是要绝弃“言利辞倒,不求其实”的辩士。

在“绝智弃辩”之后,楚简《老子》接着说:“民利百倍”。智士反复多变,没有诚信,而辩士又言利辞倒,不求其实,这两种人依附于执政者,都会对政治的安宁与社会稳定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给百姓带来灾难和损失。故而老子认为,只有绝弃了智士与辩士,才能使国家的政治走上正途,从而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

楚简老子中的第二组绝X弃Y:“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我们先来看“巧”与“利”在先秦文献中的一些基本含义。“巧”与“利”是同一个意思,可以互训。《离骚》:“余犹恶其佻巧。”王逸释“巧”为“利也”。[ix]“巧”与“利”在古文献中经常出对出现,如“巧口利辞”、“功利机巧”等。楚简《老子》中“绝巧利弃”也是“巧”与“利”相联而出,不可将此二字割裂开来理解。在先秦文献中,巧与利相关联的一些含义是:

一、用于技艺,指工巧与利器。

“巧”从工,“工”有精密、灵巧义,巧的本义是指技艺高明、精巧。《说文》:“巧,技也。”《庄子·天道》“刻雕众形,而不为巧。”“不为巧”是指不巧饰,不文饰,不矫饰。《孟子》书中,孟子四次提到“巧”,其中两次是指“工巧”。《离娄上》:“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尽心下》:“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利,从刀,从禾,表示以刀断禾的意思。其本义是刀剑锋利,刀口快。楚简《老子》:“民多利器,而邦慈(滋)昏。”“利器”之“利”用其本义,是锋利的意思。“利器”的“器”不单指武器,也指一切器物。雕刻用的工具,也可称“利器”,如《左传》昭公十七年:“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工巧与利器是相联系的。举凡一切“工巧”,如建筑刻镂,青铜冶铸、丝织刺绣等都需要有相应的“利器”作为工具,可以说没有“利器”无以成“工巧”。前引《庄子·天道》“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刻雕众形”须用“利器”,而“巧”是利器刻雕的结果。《庄子》此句的本义是虽用利器刻雕造型,但不可为之巧饰。

二、用于言辞,指花言巧语。

《论语》记载,孔子4次提到“巧”字都是指“巧言”,如《论语·卫灵公》:“子曰:巧言乱德。”《论语·阳货》:“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可见,孔子认为,巧言与儒家所倡导的德、仁都是相对立的,所以说巧言者乱德性,少仁性。“利”由锋利的本义,引申为为言辞尖锐,如“利口”“利辞”“利言”等语汇中的“利”都是用其引申义。“利口”出自《论语·阳货》:“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利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巧与利相关联,组成“利口巧辞” “巧言利辞”“利辞巧口”等词汇,如《史记·仲尼弟子传》:“子贡利口巧辞。”又,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说:“人之巧言利辞者,不有夫诎诎之心则流。”

三、用于心智,指功利与机巧。

《孟子》中四次提到巧,其中两次是指心智之机巧。《孟子·尽心上》:“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孟子·万章下》:“智,譬则巧也。”心智机巧与多与心怀功利目的有关,故而《庄子·天地》云:“功利机巧,必忘夫人之心。”

楚简《老子》“绝巧弃利”的“巧”“利”具体是指什么,学者们的解释各种各样,但多将“巧”解释为“巧智”,将“利”解释为“利益”。对此,我们还要作一些分析。首先,楚简《老子》“绝巧”之“巧”不当是指心智的机巧,因为楚简《老子》前句即云“绝智”,如果“巧”为“智巧”的话,则与前句意义重复。“利”也不可理解为“利益”,楚简《老子》并不反对“利益”,楚简《老子》云:“绝智弃辩,民利百倍。”楚简《老子》绝弃智、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将楚简《老子》的“弃利”理解为抛弃利益,就与“民利百倍”自相矛盾了。

其次,楚简《老子》所说的“巧”“利”也并非是上面分析的三种含义中的第二种,即言辞巧利呢?楚简《老子》前句已言“弃辩”,“弃辩”之“辩”也包含指言辞巧利,《鹖冠子·道端》云:“口利辞巧,足以知辩。”如将楚简《老子》所言的“弃利”之“利”理解为言辞巧利的话,就与前句“弃辩”意义重复了。再者,“绝巧弃利”的后一句是“盗贼无有”,巧言利辞与盗贼的滋生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

综上所述,楚简《老子》“绝巧弃利”的“巧”与“利”不是指心智之巧利,也非指言辞之巧利。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指技艺之巧利了。老子所绝的“巧”是在工艺品上髹以文饰;老子所弃的“利”是指“刻雕众形”的刻镂之事。《文子·上义》引老子言:“工无淫巧,其事任而不扰,其器完而不饰。”可谓是对楚简《老子》“绝巧弃利”一句的最佳注解。楚国诗人屈原的《离骚》中说:“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社会以“工巧”作为一种时尚,放弃规矩与绳墨等传统匠制工具,一味地追求各种新奇的技艺。楚简《老子》“绝巧弃利”就是要绝弃以崇尚工巧,一味“追曲”的“时俗”。

老子为什么提出“绝巧弃利”,反对雕镂文饰?这是因为老子认为,正是因为精巧手工制作出各种奇玩好物,使得人们将这些东西奇货可居,最终导致了盗贼的产生。楚简《老子》中两次提到盗贼,将“巧”“利”、“法物”与“盗贼”联系在一起。楚简《老子》:“法物滋彰,盗贼多有。”“法物”今本作“法令”,河上公注:“法,好也。珍好之物滋生彰著,则农事废,故盗贼多有也。”老子认为,“法物”是盗贼产生的原因。而“法物”又是从哪里来的?是由于手工工艺的进步,各种精巧的技艺制作出来的。老子认为,只有消除了各种技艺上的巧利,就不会制造出奇玩好物,也就没有盗贼产生了。

楚简《老子》说:“人多智,而奇物滋起。”这两句在今本《老子》中作“人多伎艺,而奇物滋起。”相比之下,今本作“人多伎艺”强于“人多智”。胡寄窗说:“老子把工艺技巧认定为社会祸乱的原因,他们要求废除工艺技巧,甚至认为盗贼之产生也是由于工艺技巧的关系”,[x]老子看到了社会中“盗贼多有”的不合理的现象,也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但他在分析社会不合理现象产生的原因时却产生了偏差。他没有认识到引发盗贼的社会根源是社会财富的不足和贫富差距,而将原因归结为百姓的多“巧”与多“利”,沿着他的思路,最终能找到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只能是绝弃工艺技巧了。由于老子对产生不合理社会现象的原因的分析出现了偏差,最终找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软弱无力的。

与道家反对工艺巧利相反,先秦显学儒、墨两家都不反对工艺巧利。孔子和孟子对于言辞的巧利与心智的巧利都是反对的,唯独对于工艺的巧利则没有明确表态。孔子没有言及工艺巧利,孟子虽言及,但没有从否定的意义上谈论巧利。“初期儒家并不根本反对工艺之事,只不赞成儒者从事工艺,甚至有时还承认工艺的重要作用。墨家之推重工艺自不必说。战国后期的儒法各学派,虽鄙视工艺,但尚肯定工艺之社会作用。只有道家才错误地把工艺看作是社会祸乱的根源。”[[xi]]

楚简《老子》的第三组“绝X弃Y”:“绝伪弃虑,民复季子。”

“伪”和“虑”在先秦文献中,都有较多论述。但将“伪”与“虑”关联起来进行论述,除楚简《老子》所说的“绝伪弃虑”外,只有《荀子·正名》和出土楚简《性自命出》有过专论。因此,对楚简《老子》“绝伪弃虑”的解读,应该从这两篇文献的“伪”“虑”论着手。《荀子·正名》云:“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荀子将“伪”与“虑”纳入他的心性学说范畴,并认为二者是相关联的。“虑”是“心”对“情”的控制与选择,也即思虑。“虑”由心理活动转而成为现实积淀就是“伪”。何谓“伪”?唐人杨倞注《荀子》云:“伪者,为也,矫也,矫其本性也。凡非天性而人作为之者,皆谓之伪,故伪字人旁加为,亦会意字也。”从荀子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虑与伪的关系,一是伪源于虑,二是虑的表现内在化,而伪的表现外在化。

在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等篇中,对伪与虑从心性的角度加以讨论。《性自命出》因其与楚简《老子》同出一墓,因而对解读楚简《老子》也有着重要意义。《性自命出》:“凡人伪为可恶也。伪,斯吝矣;吝,斯虑矣;虑,斯莫与之结矣。”首先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楚简《性自命出》竹简中“伪”字,本不从“人”从“为”,而是从“心”从“为”,字作上“为”下“心”。可见楚简的“伪”强调的不是外在化的“人为”之“伪”,而是内在的“心为”之“伪”,也即非出自人的本性的真实的情感。庞朴先生也就此上为下心之伪字论道:“‘伪’字原作上为下心,它表示一种心态,为的心态或心态的为,即不是行为而是心为。”[[xii]]

此前有学者将楚简《老子》“绝伪”之“伪”解释为“伪诈”。伪诈因构成对社会的危害,并为法制所不容。从文献记载来看,周代对诈伪之人要将之处以极刑。《周礼·地官·司徒》:“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吕氏春秋》卷第十八:“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很显然,诈伪之人已经由个体的质变转化成为对社会与政治的一危害,这才使得执政者不得不采取严厉的刑罚来加以矫正。秦汉以后各朝法律中,也都将诈伪作为罪名列入法律条文。所以,认为楚简《老子》提出“绝伪”就是要绝弃“伪诈”一说,没有存在的理由。正如庞朴先生所说:“伪诈从无任何积极意义,从未有谁提倡过维护过;宣称要弃绝它,迹近无的放矢。所以,这种解释不能成立。”[[xiii]]

其次,《性自命出》中与“凡人伪为可恶也”一句相对应的一句是“凡人情为可悦也。”显然,“情”与“伪”是对立的。 “情伪”在先秦文献中经常相联出现,如《周易》有“情伪相感”,《左传》有“民之情伪”,《管子》有“国之情伪”。这里的“情”即人性的本真状态,而“伪”则是人性的心伪状态。再者,《性自命出》将“伪”与“虑”是相关联进行论述的。在“伪”与“虑”之间,有一个“吝”字。此字原从双口从文,各家释文不一,但均难以读通。不管这个字如何读,从行文中可以看出,《性自命出》认为“伪”源于“虑”,这一点与《荀子·正名》是相通的。

另,郭店楚简《语丛二》也从心性的角度来论证“虑”的产生和其社会影响。关于“虑”的产生,《语丛二》说:“欲生于性,虑生于欲。”欲念源自于人的本性,而思虑则源自于了欲念,《语丛二》承认了“虑“产生的合理性,但《语丛二》接着说:“倍生于虑,争生于倍,党生于争。”思虑带来一系列的后果,由于思虑,人产生倍(通“背”)反之心,有了背反之心,则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志会产生朋党,而朋党直接危害社会与政治。《语丛二》的作者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是要“虑”还是不要“虑”,但从其对“虑”所生产的“倍(背)”、“争”、“党”的后果来看,作者是不赞成过“虑”的。

综上所说,“伪”与“虑”实是先秦儒家心性说的一对概念,虑是人的思维器观(“心”)对人的喜怒哀乐欲等情感的控制与选择,而“伪”则思想和思维活动对人的原始本真的异化的结果。楚简《老子》所谓的“绝智弃辩”也当与儒家的这一思想有关联。过度的思虑不仅造成感情的“心伪”,还会造成人的行为上的“人伪”,而这些都是对人的本真状态背离。“绝伪弃虑”下一句为“民复季子”,季旭升《读郭店楚简札记》说:“《说文》:‘季,少称也。从子稚省,稚亦声。’《老子》常以婴儿比喻原始浑朴的美德,今本第十章:‘专气致柔,能婴儿乎?’二十章:‘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郭店》本章的‘季子’”,犹言婴儿,也是指道德纯朴的本质。”[[xiv]]楚简《老子》主张通过“绝伪弃虑”,抛弃一切过度的思虑和对人性的异化,使“民复季子”,重新回到人的原始的朴素的状态。

道家各派对老子的这一思想也都有所继承。如《文子·上礼》就对“浇醇散朴,离道以为伪”现象进行批判,反对背离醇朴的人性本质而为伪,至于道家倡导“无思”“无虑”的言论就更多了,如:

“老子曰:大丈夫恬然无思,惔然无虑。”[[xv]]

“凡听之理,虚心清静,损气无盛,无思无虑,目无妄视,耳无苟听。”[[xvi]]“庚桑子曰:“全汝形,抱汝生,无使汝思虑营营。”[[xvii]]

“不思虑,不豫谋”。[[xviii]]

“德人者,居无思,行无虑,不藏是非美恶。”[[xix]]

“古之王天下者,知虽落天地,不自虑也。”[[xx]]

还要指出一点的是,楚简《老子》并没有将“礼”与“伪”对立起来。到战国中晚期,庄子后学才直接以“伪”指斥儒家的“礼”, 《庄子·知北游》说:“礼相伪也”,认为礼乃是道的伪饰,还批评孔子矫饰学伪、“使民离实学伪”(《列御寇》),抨击儒者“缝衣浅带,矫言伪行”[[xxi]]。庄子后学对礼的批评,“主要是因着儒者提倡礼文过于注重仪节技巧,华而不实,由形式化而流于虚伪。”[[xxii]]对此,儒家思想的总结者荀子进行了辩驳,说“着诚去伪,礼之经也。”[[xxiii]]声称“礼”的本质就是反对人为之伪,而求情感之真的。

辩论中的技巧第4篇

运用有效的辩护策略来保护被告的权利,便成为对一位辩护律师最大的挑战。他不仅要有睿智的头脑和丰富的辩护技巧,更需要真正把握法律所赋予正义的涵义!

(一)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

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二)选准角度

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攻击,从而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护意见,从而导致辩护的失败。

(三)、换位思考

刑辩律师要学会换位思考,换位思考不仅能帮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护的角度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对立情绪,说服审判法官。我曾经担任过一位公安局长受贿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审中,我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对刑事与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证据标准和原则进行简要论述。从而推导出“在民事诉讼”中都无法认定的证据,又如何能在刑事诉讼中认定。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公诉机关也认可了一审判决结果,没有提出抗诉。所以,我认为,成功的辩护有时不需要浪费太多的心思和口舌。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可能就是成功全不费功夫。

(四)、教被告人说话

所讲的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要教被告人说谎。是教给被告人说话的方法和技巧。我在担任一位大学生正当防卫一审辩护人时,就是用教会被告人的辩护策略达到了成功辩护的目的。在开庭前,我三次会见被告人,告诫他不要在庭审中攻击受害人(死者)生前的过错,要利用法庭上被告人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机会,向法庭讲述其与受害人几年同窗的深厚友情、情急之下的自卫、防卫致死挚友的痛苦和懊悔以及甘愿承受一切处罚的“悔罪”态度。从而取得了最佳的庭审效果。当我看到审判台上拭泪的法官,听到受害人亲属失声的痛哭,我就明白,我的辩护成功啦!法院最后以防卫过当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由此可见,教会被告人说话也是辩护成功的策略。

(五)深挖证据

我们都知道,证据是诉讼之王,有其是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显得尤为重要。有些刑事案件证据更是成功辩护的关键。我在承办过一起“无期徒刑犯越狱杀人案”。阅卷时发现,全部卷宗材料仅59页。并且杀人现场留有被告人指纹。通过对仅有几十页的卷宗材料深入细致地分析和研究。最后是发案宾馆的总台小姐半张纸的证言救了被告人一条命。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证明,深挖证据,是许多刑事案件辩护成功的法宝。

(六)、媒体“双刃剑”

媒体一向被司法界称之为“双刃剑”,刑辩律师应慎重使用。

(七)法庭辩论技巧与谋略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3.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彩。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二、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

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五)示假隐真法

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七)后发制人法

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三、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律师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要求。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3.概括主题。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当然,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如发现对方纠缠不休、死不认账等情况,律师作为一方辩者还应掌握善于拒绝无味辩论的技巧。所谓拒绝无味的辩论,一是不重复说;二是当对方抓住一些无碍案件处理的枝节问题不放时,则应采取“对这个问题不予辩论”或“发言到此结束”的办法。这种近似于沉默不辩,不仅在一定时机和法庭上有着巨大的震动力,而且在辩论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听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实质上却是进了两步。

辩论中的技巧第5篇

从根本上看,辩论赛是一种游戏,因而辩论技巧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即使有丰富的知识积累,但如果不善于表述,不熟悉辩论技巧,在场上是不可能表现得很出色的。反之,一个人如果光有辩论技巧,但其知识底蕴很差,可供调动的东西很少,那就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纵有最高超的辩论技巧也无法展示出来。所以,把知识积累与辩论技巧结合起来,是十分重要的。

先讲知识积累问题。在选拔辩论队员的过程中,我们碰到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队员在知识结构上都比较弱,他们可能对本专业的问题比较熟悉一些,但一走出专业的范围,就有邯郸学步,寸步难行的味道。一个人如果知识很弱,去参加辩论,就像一个没有钱的人去做生意一样,是很难成功的。如何在比较短的时间里解决好知识积累的问题?这是我们在训练阶段中考虑较多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如下的措施:第一,通过专家讲座的形式增加背景知识。人们常常把文科的知识比喻为一座金字塔,不了解宽泛的知识背景,想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做出出类拔萃的成绩是不可能的,想在辩论中运用自如、应答如流也是不可能的。然而,作为知识背景的学科非常之多,如哲学、历史、伦理、政治、经济、宗教、艺术、逻辑、修辞、生态、社会学、医学、文学等等,如何才能迅速地完成知识积累工作呢?光是一门学科,就可以讲上几个学期,通过

一、二次讲座,队员们能把握住吗?“知识快餐”可能吗?实践证明是可能的。在每次讲座中,我们要求专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来讲:1.本学科的基本概念;2.本学科发展的基本历史线索;3.本学科研究在当代的热点问题。把这三个问题用简明扼要的话讲清楚了,队员们就能从理论、历史和现实三者的结合中迅速地了解一门学科的概况和问题之所在。这样一来,也就有了关于这门学科的背景知识。采用这种方式,我校的三十多位专家为队员做了五十多次讲座,大大地拓宽了他们的知识视野。第二,分析有可能入选为辩题的当代热点问题,重点理清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在当今世界上,热点问题是不少的,如民族冲突与战争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东西方文化融合与发展的问题、世界政治新格局问题、南北和南南关系问题、当代新儒家问题、亚太经济圈问题、艾滋病问题、安乐死问题、联合国作用问题、人口问题、传统与现代化关系问题、市民社会问题、后现代主义问题、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等等。就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组织一些专家讲座,有针对性地讲;另一方面,也借阅了一批图书和刊物,供队员们阅读,使他们对这些问题尽快获得感性认识。第三,精读《四书》。考虑到辩论赛作为华语推广活动,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是比较重视的,所以在这方面我们理应多做些准备。我们除布置队员熟读《四书》外,还要求他们熟读《孙子兵法》、《道德经》等重要著作。有了这样的知识积累,队员们在辩论时从容多了。刚开始参加辩论时,他们常常出现口误,主要是背景知识不熟悉,对方提一个比较深入的问题,就无从应对了。现在,可调动的知识积累多了,队员们在辩论时就能左右逢源,自出机杼,旁征博引,滔滔不绝,给评委和听众留下知识面很宽的印象。另外,在每次讨论辩题时,如果我们发现哪位队员的知识有不准确之处,就马上进行纠正。在训练时,除了一些共同的项目,我们也根据各个队员知识结构的特殊情况,分别对待,缺什么补什么,使队员们的知识积累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新加坡辩论凯旋后,队员们对专家们的知识讲座始终怀着感激之情。另外,在国际大专辩论赛的辩题下来后,我们还请一些专家进行“会诊”,进一步强化了专题知识,从而在辩论中能达到引经据典、挥洒自如的境界,获得评委和听众的一致好评。知识积累是重要的,但不讲究辩论技巧,它仍然是空的,它或许适用于作学术报告,但却不适用于辩论。剑桥队之所以负于复旦队,问题主要不是出在知识积累上,而是出在辩论技巧上。尤其在辩题上不利于某一方时,这一方如果在技巧上不能高对方一筹,是很难取胜的。在辩论技巧上,我们以为,以下几点是比较重要的。1.攻其要害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纠缠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例子或表达上争论不休,结果,看上去辩得很热闹,实际上已离题万里。这是辩论的大忌。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要在对方一辩、二辩陈词后,迅速地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从而抓住这一问题,一攻到底,以便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的要害是:在不温饱的状况下,是否能谈道德?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才能给对方以致命的打击。在辩论中,人们常常有“避实就虚”的说法,偶尔使用这种技巧是必要的。比如,当对方提出一个我们无法回答的问题时,假如强不知以为知,勉强去回答,不但会失分,甚至可能闹笑话。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避虚就实”,“避轻就重”,即善于在基本的、关键的问题上打硬仗。如果对方一提问题,我方立即回避,势必会给评委和听众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我方不敢正视对方的问题。此外,如果我方对对方提出的基本立论和概念打击不力,也是很失分的。善于敏锐地抓住对方要害,猛攻下去,务求必胜,乃是辩论的重要技巧。2.利用矛盾由于辩论双方各由四位队员组成,四位队员在辩论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矛盾,即使是同一位队员,在自由辩论中,由于出语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矛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应当马上抓住,竭力扩大对方的矛盾,使之自顾不暇,无力进攻我方。比如,在与剑桥队辩论时,剑桥队的三辩认为法律不是道德,二辩则认为法律是基本的道德。这两种见解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我方乘机扩大对方两位辩手之间的观点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又如对方一辩起先把“温饱”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后来在我方的凌厉攻势下,又大谈“饥寒”状态,这就是与先前的见解发生了矛盾,我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于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3.“引蛇出洞”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胶着状态:当对方死死守住其立论,不管我方如何进攻,对方只用几句话来应付时,如果仍采用正面进攻的方法,必然收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要尽快调整进攻手段,采取迂回的方法,从看来并不重要的问题入手,诱使对方离开阵地,从而打击对方,在评委和听众的心目中造成轰动效应。在我方和悉尼队辩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时,对方死守着“艾滋病是由HIV病毒引起的,只能是医学问题”的见解,不为所动。于是,我方采取了“引蛇出洞”的战术,我方二辩突然发问:“请问对方,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对方四位辩手面面相觑,为不致于在场上失分太多,对方一辩站起来乱答一通,我方立即予以纠正,指出今年的口号是“时不我待,行动起来”,这就等于在对方的阵地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而瓦解了对方的坚固的阵线。4.“李代桃僵”当我们碰到一些在逻辑上或理论上都比较难辩的辩题时,不得不采用“李代桃僵”的方法,引入新的概念来化解困难。比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就是很难辩的,因为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从常识上看,是很难把这两个问题然分开的。因此,按照我方预先的设想,如果让我方来辩正方的话,我们就会引入“社会影响”这一新概念,从而肯定艾滋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不是“社会问题”,并严格地确定“社会影响”的含义,这样,对方就很难攻进来。后来,我们在抽签中得到了辩题的反方,即“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完全否认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也会于理太悖,因此,我们在辩论中引入了“医学途径”这一概念,强调要用”社会系统工程”的方法去解决艾滋病,而在这一工程中,“医学途径”则是必要的部分之一。这样一来,我方的周旋余地就大了,对方得花很大力气纠缠在我方提出的新概念上,其攻击力就大大地弱化了。“李代桃僵”这一战术之意义就在于引入一个新概念与对方周旋,从而确保我方立论中的某些关键概念隐在后面,不直接受到对方的攻击。辩论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施展的技巧的一些比较重要的技巧。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使知识积累和辩论技巧珠联璧合,才可能在辩论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知识积累与辩技巧关系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辩论中的技巧第6篇

先讲知识积累问题。在选拔辩论队员的过程中,我们碰到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队员在知识结构上都比较弱,他们可能对本专业的问题比较熟悉一些,但一走出专业的范围,就有邯郸学步,寸步难行的味道。一个人如果知识很弱,去参加辩论,就像一个没有钱的人去做生意一样,是很难成功的。如何在比较短的时间里解决好知识积累的问题?这是我们在训练阶段中考虑较多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如下的措施:

第一,通过专家讲座的形式增加背景知识。人们常常把文科的知识比喻为一座金字塔,不了解宽泛的知识背景,想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做出出类拔萃的成绩是不可能的,想在辩论中运用自如、应答如流也是不可能的。然而,作为知识背景的学科非常之多,如哲学、历史、伦理、政治、经济、宗教、艺术、逻辑、修辞、生态、社会学、医学、文学等等,如何才能迅速地完成知识积累工作呢?光是一门学科,就可以讲上几个学期,通过一、二次讲座,队员们能把握住吗?“知识快餐”可能吗?实践证明是可能的。在每次讲座中,我们要求专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来讲:1.本学科的基本概念;2.本学科发展的基本历史线索;3.本学科研究在当代的热点问题。把这三个问题用简明扼要的话讲清楚了,队员们就能从理论、历史和现实三者的结合中迅速地了解一门学科的概况和问题之所在。这样一来,也就有了关于这门学科的背景知识。采用这种方式,我校的三十多位专家为队员做了五十多次讲座,大大地拓宽了他们的知识视野。

第二,分析有可能入选为辩题的当代热点问题,重点理清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在当今世界上,热点问题是不少的,如民族冲突与战争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东西方文化融合与发展的问题、世界政治新格局问题、南北和南南关系问题、当代新儒家问题、亚太经济圈问题、艾滋病问题、安乐死问题、联合国作用问题、人口问题、传统与现代化关系问题、市民社会问题、后现代主义问题、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等等。就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组织一些专家讲座,有针对性地讲;另一方面,也借阅了一批图书和刊物,供队员们阅读,使他们对这些问题尽快获得感性认识。

第三,精读《四书》。考虑到辩论赛作为华语推广活动,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是比较重视的,所以在这方面我们理应多做些准备。我们除布置队员熟读《四书》外,还要求他们熟读《孙子兵法》、《道德经》等重要著作。

有了这样的知识积累,队员们在辩论时从容多了。刚开始参加辩论时,他们常常出现口误,主要是背景知识不熟悉,对方提一个比较深入的问题,就无从应对了。现在,可调动的知识积累多了,队员们在辩论时就能左右逢源,自出机杼,旁征博引,滔滔不绝,给评委和听众留下知识面很宽的印象。另外,在每次讨论辩题时,如果我们发现哪位队员的知识有不准确之处,就马上进行纠正。在训练时,除了一些共同的项目,我们也根据各个队员知识结构的特殊情况,分别对待,缺什么补什么,使队员们的知识积累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新加坡辩论凯旋后,队员们对专家们的知识讲座始终怀着感激之情。另外,在国际大专辩论赛的辩题下来后,我们还请一些专家进行“会诊”,进一步强化了专题知识,从而在辩论中能达到引经据典、挥洒自如的境界,获得评委和听众的一致好评。

知识积累是重要的,但不讲究辩论技巧,它仍然是空的,它或许适用于作学术报告,但却不适用于辩论。剑桥队之所以负于复旦队,问题主要不是出在知识积累上,而是出在辩论技巧上。尤其在辩题上不利于某一方时,这一方如果在技巧上不能高对方一筹,是很难取胜的。在辩论技巧上,我们以为,以下几点是比较重要的。

1.攻其要害

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纠缠在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例子或表达上争论不休,结果,看上去辩得很热闹,实际上已离题万里。这是辩论的大忌。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要在对方一辩、二辩陈词后,迅速地判明对方立论中的要害问题,从而抓住这一问题,一攻到底,以便从理论上彻底地击败对方。如“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这一辩题的要害是:在不温饱的状况下,是否能谈道德?在辩论中只有始终抓住这个要害问题,才能给对方以致命的打击。在辩论中,人们常常有“避实就虚”的说法,偶尔使用这种技巧是必要的。比如,当对方提出一个我们无法回答的问题时,假如强不知以为知,勉强去回答,不但会失分,甚至可能闹笑话。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机智地避开对方的问题,另外找对方的弱点攻过去。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避虚就实”,“避轻就重”,即善于在基本的、关键的问题上打硬仗。如果对方一提问题,我方立即回避,势必会给评委和听众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我方不敢正视对方的问题。此外,如果我方对对方提出的基本立论和概念打击不力,也是很失分的。善于敏锐地抓住对方要害,猛攻下去,务求必胜,乃是辩论的重要技巧。

2.利用矛盾

由于辩论双方各由四位队员组成,四位队员在辩论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矛盾,即使是同一位队员,在自由辩论中,由于出语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矛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应当马上抓住,竭力扩大对方的矛盾,使之自顾不暇,无力进攻我方。比如,在与剑桥队辩论时,剑桥队的三辩认为法律不是道德,二辩则认为法律是基本的道德。这两种见解显然是相互矛盾的,我方乘机扩大对方两位辩手之间的观点裂痕,迫使对方陷入窘境。又如对方一辩起先把“温饱”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后来在我方的凌厉攻势下,又大谈“饥寒”状态,这就是与先前的见解发生了矛盾,我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于急切之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3.“引蛇出洞”

在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胶着状态:当对方死死守住其立论,不管我方如何进攻,对方只用几句话来应付时,如果仍采用正面进攻的方法,必然收效甚微。在这种情况下,要尽快调整进攻手段,采取迂回的方法,从看来并不重要的问题入手,诱使对方离开阵地,从而打击对方,在评委和听众的心目中造成轰动效应。

在我方和悉尼队辩论“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时,对方死守着“艾滋病是由HIV病毒引起的,只能是医学问题”的见解,不为所动。于是,我方采取了“引蛇出洞”的战术,我方二辩突然发问:“请问对方,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口号是什么?”对方四位辩手面面相觑,为不致于在场上失分太多,对方一辩站起来乱答一通,我方立即予以纠正,指出今年的口号是“时不我待,行动起来”,这就等于在对方的阵地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而瓦解了对方的坚固的阵线。

4.“李代桃僵”

当我们碰到一些在逻辑上或理论上都比较难辩的辩题时,不得不采用“李代桃僵”的方法,引入新的概念来化解困难。比如,“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这一辩题就是很难辩的,因为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从常识上看,是很难把这两个问题然分开的。因此,按照我方预先的设想,如果让我方来辩正方的话,我们就会引入“社会影响”这一新概念,从而肯定艾滋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不是“社会问题”,并严格地确定“社会影响”的含义,这样,对方就很难攻进来。后来,我们在抽签中得到了辩题的反方,即“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完全否认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也会于理太悖,因此,我们在辩论中引入了“医学途径”这一概念,强调要用”社会系统工程”的方法去解决艾滋病,而在这一工程中,“医学途径”则是必要的部分之一。这样一来,我方的周旋余地就大了,对方得花很大力气纠缠在我方提出的新概念上,其攻击力就大大地弱化了。

辩论中的技巧第7篇

关键词:辩论话语;企业;危机传播;作用

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市场主体日渐丰富,主体间的竞争自然也不断加剧,与之相伴随的是企业危机的出现。做好企业危机传播工作,考验着企业的每一个管理人员,同时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辩论话语是一个相对比较新的理论,主要针对日常交往而言。企业危机传播的本质就是一场交流博弈,也正是因为如此,将辩论话语应用于企业危机传播中,具有一定的先天性条件。目前,很多企业努力尝试将辩论话语更好地融入企业的危机传播中,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辩论话语的作用,做好企业的危机公关工作。

一、辩论话语基本概念

杨娜、吴鹏在《辩论话语分析视域下的批判性思维研究》一文中,对辩论话语和批判性思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剖析。而通过对改编文章的解读,笔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辩论话语是批判性思维的外在表现形式,或者说是实现途径。我们知道,批判性思维理论中,态度和技巧是语言表达的两个基本环节,不管是态度的确定,还是技巧的应用,在交际场所中,都表现成了“辩论话语”。Van Eemeren曾指出,辩论话语是交际双方为证明己方立场或反驳对方立场而展开的特定话语交际互动。交际者通过辩论话语表达对某种观念或价值的态度,也通过策略性的辩论技巧掩饰这种态度,以达到消除意见分歧的最终目的。根据Van Eemeren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辩论话语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将批判性思维的观点传播出来。除了Van Eemeren的观点,目前学术界对辩论话语的定义,基本是认为辩论话语和批判性思维是同一理论的不同表现形式。辩论话语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社会性和辩论性两个属性,这实际上与批判性思维理论中的态度性和技巧性相吻合。社会性,即一个人对于某一事件的社会性判断,是观点和态度的形成;辩论性,是与他人交换观点态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法避免地应用各种技巧。由此可,不管从整体方向把握方面,还是从具体特征方面,辩论话语和批判性思维都是紧密相连的两个概念。辩论话语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现代交际的理论精髓,不管是一般的普通交流,还是达到一定层次的官方对话,事实上都是对辩论话语的应用,有些是套用,有些则是灵活应用,这也正是当前学术界研究辩论话语的目的。

二、企业危机传播理论

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是多元化的社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国际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是带来了信息的飞速传播。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企业的危机传播变得尤为重要,不管是万科的“捐款门”事件,还是康师傅的“水源门”事件,都让我们看到了危机传播的危害。那么,具体什么是企业危机传播?当前不同学者对此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观点认为,企业危机传播属于信息时代危机传播领域中的一个分支或者特定的领域,与一般危机传播相比,其对象具有特定性,即企业。也就是说,企业危机传播,一般是指企业采取一定的手段或者措施,利用当代企业管理理论,为企业现有危机的传播加以有效控制的过程。可以说,企业危机传播对树立企业形象或降低企业形象风险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信息技术成为新时期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技术的背景下,今天的企业危机传播,也多通过互联网实现,这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危机传播的成效,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形象。

通过对当前企业实际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前企业危机除了突发事件外,比如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危机、电器生产企业的安全使用问题带来的危机等,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以及社会关注范围的变大,企业领导层的行为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危机。不管是何种危机,都可能直接损坏企业形象,影响企业效益。因此,做好企业危机传播工作,对于企业的长久发展而言,尤为重要。当前,企业危机显示出传播速度快、影响面积大、破坏性强、真假难辨等特征,所以企业危机传播工作的开展,也应该着重这几点。

三、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作用

通过以上对辩论话语基本理论的解释以及对企业危机传播的一些基本情况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在企业危机传播中,应充分发挥辩论话语的作用,通过辩论话语化解企业危机。笔者认为,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辩论话语是企业危机传播的基础

从本质上说,企业的危机传播是一次语言上的交流和博弈,如何在负面信息出现之后通过一定的言语形式来对外解释、遏制谣言、稳住社会情绪,最终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是现代企业危机传播的根本任务。企业危机传播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辩论话语的过程,更是语言技巧应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基本的个人观点(主要是企业自身观点),无法运用一定的技巧进行语言交流,企业的危机传播将无法实现,所以说,辩论话语是企业危机传播的基础。目前,企业危机传播的方式主要包括新闻会、官方网站宣传、官方微信平台推送以及微博公众平台宣传等,可以说是以现代信息平台为主。不管采用怎样形式,其主要过程都是一个表达和说服的过程,比如在新闻会上,企业的发言人往往需要首先表明企业对于危机事件的态度,之后再对态度进行阐明和深入阐述。这样的过程,也正好与辩论话语相吻合,在辩论话语理论中,表达观点、解释观点和消除意见分歧正好为企业危机传播提供一整套完整的思路。总之,如果完全脱离辩论话语,企业危机传播将无法实现,辩论话语是企业危机传播的基础。

2.辩论话语促进企业危机传播与现代技术的融合

是否能够利用最新技术解决企业问题已经关系到当前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技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而技术与企业发展的融合也在不断增强,可以说,企业发展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与新技术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危机传播也不例外。上面我们已经提到,目前企业危机传播也逐步转向现代媒体平台,而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同样离不开辩论话语,辩论话语可以促进企业危机传播与现代技术的融合。一方面,在辩论话语理论中,社会性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属性,语言的交流离不开周围的社会环境,所以企业危机传播中应用辩论话语,自然需要与社会融合,接受社会中的新技术、新信息,无形中辩论话语就在为企业危机传播与现代技术的融合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辩论话语的应用,本身需要交流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在说服对方的过程中,需要不断了解对方的想法,根据对方的想法选择恰当的话语,而现代社会,面对面的交流很少,特别是很多企业的业务都是面向全球的,出现危机时,其需要沟通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在空间上,也是不统一的,利用辩论话语完成企业危机传播,必然要选择现代技术。所以,辩论话语可以促进企业与现代技术的融合。

3.辩论话语可以实现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重塑的结合

现代企业的资产组成,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中的有形资产多指企业当前在产品、设备等有形物方面的资产;无形资产则指凝结在企业品牌和形象中的资产,包括企业的知名度、消费者的认可度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生存环境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与传统消费理念产生了巨大差异,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不断攀升,特别是信息传播速度的提升,使消费者在信息掌握上由过去的劣势地位逐渐向平等地位甚至优势地位转换。在基本的消费之前,消费者可以事先了解企业相关信息,了解产品的信息,这种背景下,企业一旦有未妥善处理的危机问题,将直接影响企业形象和消费者的信赖,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盈利。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辩论话语可以实现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重塑的结合。传统的企业危机传播,更多的侧重点是针对公关危机而公关,针对问题解决问题,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危机,但是常有牵强之嫌。而辩论话语,要求在表明观点态度之后,利用一定的语言技巧说服对方,让自己的观点潜移默化地影响对方,甚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持续影响对方。应用辩论话语,可以让企业在化解基本的公关危机之后,在语言和观点的渗透过程中,再重新为企业树立更好的形象。在辩论话语的应用过程中,需要在向对方表达自己的观点之后,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这个过程需要随时掌握对方的情绪的变化,并不断输入新的信息,这样有关树立企业形象的信息自然也可以渗入其中。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作用还体现在其可以实现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重塑的结合。

四、结语

辩论话语在企业危机传播中的应用,正是当前企业发展与新理结合的结果。辩论话语本身在言语应用技巧中的优势,也为企业危机化解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危机无可避免,如何化解危机、利用危机是关键,所以说,合理吸收和借鉴辩论话语是非常重要的。让语言交流与企业发展相融合,最终充分利用语言技巧,这样来促进未来的企业发展,其发展空间也将更为广阔。

参考文献:

[1]杨娜,吴鹏.辩论话语分析视域下的批判性思维研究――以《高级商务英语》教学为例[J].外语界,2016(1).

[2]张保英,丁茜茜.新环境下企业危机传播的特征及策略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17).

辩论中的技巧第8篇

关键词:高中英语;文本解读;课例评析

培养学生文本解读能力是高中英语教学的重要目标,这要求教师以阅读文本为载体,通过挖掘内涵,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笔者以牛津高中英语教材模块五第二单元Reading“Theeconomyortheenvironment―mustwechoose?”的一节市级观摩课为范例,探讨基于课程目标的阅读文本多维解读。本节课对于学生文本解读能力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一、篇章分析环节

篇章分析环节旨在帮助学生在分析文章的内在逻辑以及连接词语的同时,建构语篇概念。在该环节中,教师将阅读文本切分成若干片段,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零散的段落进行排序整合并思考排序的理由。学生完成该项任务后,主动地呈现答案并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思考过程。之后,教师不失时机地对文本中连接词语的使用进行总结,启发学生在阅读本文的过程中注意连接词语的语篇衔接和连贯功能。

语篇是学生获取语言信息和学习语言运用的载体。学生只有具备了识别各种语篇体裁和结构的能力,才会有目的地实施阅读策略,获得必要的语篇信息,达到相应的阅读目的。该环节的设计充分体现出阅读教学中对语篇教学的关注,符合新课程标准的理念。

二、辩论技巧分析环节

辩论技巧分析环节旨在帮助学生以阅读文本为依托,掌握一般辩论稿的逻辑、结构和语言特点,并了解辩论中除文本语言之外的其他关注点。

在该环节中,教师以问题链的方式,引导学生思考该辩论稿的结构特点。在问题回答之后,教师归纳出正方辩论稿的语篇常见模式:呈现问题―提出对策―分析后果,同时指出事实和数字的巧妙运用能增强辩论的效果。继而,教师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反方辩论稿,并找出每段的主题句。学生大白板上画出主题句。教师引导学生思考:反方的论述是如何对正方观点进行反驳的?然后,教师对反方辩论方式进行总结。这两个活动是在语言层面对辩论稿的撰写提供必要的指导。接着,教师通过举例,总结出辩论中的“礼貌原则”。再次播放辩论大赛选手的精彩视频,指出体态语言等在辩论中同等重要。最后教师让学生思考如何成为一个出色的辩手,在学生回顾本节课的所学内容后,将所有的辩论技巧及注意事项进行总结,凸显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对辩论技巧的指导。

该环节的设计以体裁为文本解读角度,引导学生从语言和技巧等角度分析辩论各个方面的特点,从而有效地指导学生辩论文本的阅读和辩论实践。

三、文本解读输出和评价环节

文本解读输出和评价环节旨在鼓励学生利用课堂所学的语篇、体裁知识,在解读文本的基础上重构自己的文本,并通过辩论环节,实现语言和技能的输出,继而检测和提升文本解读的效果。在该环节中,教师以课前完成的习作为范本,以小组为单位,运用所学的辩论稿范式,准备一分钟的辩论发言以及八分钟的自由辩论发言。持有相同观点的同学可以相互补充,各抒己见,深入探讨。最后,教师对学生的辩论表现进行恰如其分的点评,使学生完成了由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认知循环,完成了语言和技能从输入到输出的过程。

教师的这一教学环节体现出学生语言习得由语言输入到语言输出的动态发展过程,使学生在以辩论为载体的语言输出活动中,检测和提升文本解读的效果,增强语言学习的信心。

参考文献:

辩论中的技巧第9篇

论文摘要:《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之一,因其丰富的人物个性、诗词歌赋和战争所运用的战略战术,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文学价值,和军事价值。在其中的人物塑造中,诸葛亮杰出的军事和辩论才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不灭的印象。本文从传统修辞学的角度分析了在他江东之行劝说孙权联合抗曹,与江东的众谋士舌辨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策略,为当今的修辞辩论技巧提供一些借鉴和方法。

一、引言

《三国演义》是我国家喻户晓的文学著作取材于历史,但又不为历史所限制。 它以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惟妙惟肖的人物刻画,惊心动魄的战争描写深深打动着中外的读者。在许多广为流传的故事中,诸葛亮舌战群儒这一片段向读者展示了诸葛亮非凡的才华和气度,他运用其清醒的辩论策略和技巧一一驳斥了以张昭为代表的江东众谋士的降曹思想,为孙刘联合扫清了道路。在传统的西方修辞学中,修辞的概念始于演讲与辩论,被伊索克拉底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是“劝说的技巧”(the artificer of persuasion),本文以传统修辞理论分析了诸葛亮在其辩论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修辞策略,意在开拓些以逻辑为基础的巧妙有力而又行之有效的辩论技巧,为现在的演讲与辩论提供些方法和策略。

二、西方传统修辞学理论概述

传统修辞学起源与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主要以论辩和演讲的方式用来影响法庭、集会上的听众,或者称赞、颂扬某些人或事。修辞被当作一种劝说的特别技巧。著名的修辞学家柏拉图—苏格拉底、伊索克拉底和亚里士多德所创建的修辞理论对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理论依据。

柏拉图(plato)在其书中列出有关篇章结构的文章:以引言开头,进入说明,直接或间接的论据、或然性、证明和补充说明、驳斥指控和辩护。他对修辞学的主张在演说者须知晓真理;基本勇于应该界定;词类应恰当安排等等。

伊索克拉底 (isocrates )则坚持修辞的生成性(genesis)和分析性(analysis),这种特性后来成为现代修辞学的重要内容.他和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是“劝说的技巧”,在辩论中,为了说服别人,要采取一定的战术策略,并且这些战术策略要随听众和场合的变化而变化。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西方修辞最著名的一位修辞学家,他的著作《修辞学》(rhetorique, rhetoric)是最古老和最有影响的修辞学专著,为西方古典修辞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世界修辞学提供了经典著作。

亚里士多德对修辞提出一系列三分法描述:演讲者,主题,和听众。演说要想打动听众,需要三个因素:一是内容,二是文辞;三是演说技巧。他认为劝说的成功取决于演说者的人格,和是否将听众置于一种合适的心态,以及由演说词所提供的表面证据。劝说的风格特征包括:清晰(clarity),适体(propriety),和正确(correctness).他还将演讲的过程同辩证法结合在一起,认为修辞学是一种反诘的方法,是一种工具,人们借助这种工具来面对或然性和可能性(problematicity)的问题。

三、诸葛亮舌战群儒之修辞策略

在《三国演义》第四十三回,曹操统兵百万来讨伐江东,在此生死存亡的关头,诸葛亮随鲁肃来到江东劝说吴主孙权联合抗曹,吴主孙权并不了解诸葛亮的雄韬武略,对他的才能持有怀疑的态度,因此才想出用江东的谋士试探诸葛亮。而且江东的众谋士对诸葛亮是只听到传闻但未见其人,对他也是半信半疑,有些人认为他更是徒有虚名。相反,诸葛亮却心怀坦然,他十分了解江东吴主和他属下的心理,对他来说,来江东有两个任务:一是要说服孙权不能降曹的利害关系,二是要自下而上使江东所有人的意见保持一致,也就是不能让孙权的谋臣产生任何动摇孙权意志的举动,所以他已经想到了对策,可谓胸有成竹,对全局已有了成熟的判断和掌握。在与吴主孙权和众谋士的辩论中, 他采取了一系列必要的修辞策略:

(一)先徐后速法

《孙子兵法·九地篇》中说:“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入脱兔,敌不及拒”。意思是知己知彼而后动,欲速则不达。在与众谋士的辩论中,诸葛亮没有急于求成,主动向众谋士讲明降与战厉害关系,而是蓄势待发,等待他们来发问,然后一一驳斥他们的偏见和错误思想从而证明自己的才能,让他们相信自己的远见卓识。这样,循序渐进地从心理上使众谋士消除对曹操的恐惧,了解抗曹生降曹灭的道理,加深对联合抗曹的认识。

(二)擒贼擒王法

在江东谋士中,张昭是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在当年孙策临终时,曾对弟弟孙权说过:“外事不决问周瑜,内事不决问张昭”,在主战主降的立场上,他主张降曹。因此,使他心服口服地主战就相当于说服了大多数的谋士,对孙权的决定其到关键性的作用。诸葛亮深知这一点,因此与其的辩论也最激烈和最尖锐。他阐述了刘备兵败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诸葛亮的战略战术的错误,而是因为刘备的贤德贻误了战机才导致现在的窘境,一方面驳斥了张昭对刘备的不公正的指责和对诸葛亮才能的怀疑;另一方面又指出刘备的境况只不过是一时,一旦养精蓄锐,一定会重整旗鼓,前途无量;也从侧面指出张昭的鼠目寸光的局限性和力求自保的降曹思想的错误。

(三)旁敲侧击法

在驳斥薛综和程德枢时,诸葛亮没有从正面指出他们的错误,而是以儒家思想为道德准则,“夫人生天地间,以忠孝为立身之本”和“儒有君子小人之别。君子之儒,忠君爱国,守正恶邪,务使泽及后世,名留后世。若小人之儒,惟物雕虫,专工汉墨;青春作赋,皓首穷经;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义正词严得指出他们不为国家和社稷着想而胆小怕事、自私自利的唯诺性格,使他们理屈词穷,无话可说。诸葛亮以其丰神飘洒,气宇轩昂的气度和豪迈自信、爱恨鲜明、才华出众的人格魅力的赢得了这场舌辨的胜利;并将众谋士的心态调整到正确的状态,用充分的论据唤起了众谋士的忧国忧民的意识和必胜的信心。亚里士多德认为劝说的成功取决于演讲者的人格力量,是否将听众置于一种合适的心态,及由演说词所提供的表面证据这一修辞理论在此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四)机智激将法

在舌战群儒后,吴主孙权为诸葛亮的口才所折服,但他仍旧对孙刘联合抗曹的可能性和成功性持有怀疑的态度,使他举棋不定,烦躁不安。诸葛亮洞悉他的心理,借助《孙子兵法·始计篇》中的“怒而挠之,卑而骄之”的激将法,故意夸大曹操的势力,让孙权对曹操俯首称臣的方法来激怒他,从而推动事态向抗曹的方向发展,使吴主孙权明白唯有下定决心与刘备联合抗曹才能挽救江东。诸葛亮为孙权分析了抗曹的必要性以及曹操失败的必然性,坚定了孙权抗曹的信心。

诸葛亮的江东之行无疑是成功的,这都归结于诸葛亮非凡的才华,他纵观寰宇的全局意识使他能够站在更高处去审时度势,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最终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结论

诸葛亮所运用的战略战术和辩论技巧无论从军事上还是实际生活中,多为读者提供了广博的学习资料,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看,为现代社会待人接物,辩论演讲提供了诸多的技巧和方法。只有巧妙的运用这些技巧,才能打动听众,使人信服,达到演讲及劝说的目的。

参考书目:

[1]从莱庭 西方修辞学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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