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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产方式;农业工业化;财税政策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发展中国的农业如何实现工业化,已经成了每个国家研究的热点。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已经实现了农业的工业化,因为它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一般来说,现代化建设水平的衡量标准也是工业文明发展的状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及各种现代信息技术的涌现,目前农业发展中所凭借的各种因素已经跟以往有了很大差别,以往影响农业发展的最大因素往往是自然气候,但现在已经转化为技术层面的影响。农业部门不断扩大发展,其功能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实际上也体现了我国农业在现代化进程中所独有的特色。在这种时代形势下,农业生产的模式也要求发生相应的变革,而实现农业的工业化则是其变革的主要方向,也是发展我国经济的必然趋势。本文探讨了财税政策对中国农业工业化发展的意义。
一、农业工业化的基本含义、主要特征和直接作用
1.农业工业化的内涵。农业工业化指的是采用工业的运营和管理模式,来对农业的发展进行策划,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也就是从农业产前,农业生产过程以及农业生产后整条生产链进行控制,真正做到农业和工业的高度联合,将工业高级形态产业和农业整合在一起,从而完成农业的工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成果,实现农业管理的现代化。最终促成新时期下新型农业的工业化生产模式。实际上,农业的工业化也就是改变农业的传统模式,实现其生产方式的工业化改造,并实现其生产成果的工业化,也就是在高速生产情况下,确保生产的质量。从我国社会经济的结构来审视农业工业化,则可以看出,工业化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城市化的结果,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中,从从事农业生产转化为从事工业生产;如果从生产技术的角度来审视,农业工业化实际上是传统落后生产模式的变革以及技术改造,使其生产技术达到和现代工业化生产一致的水平。如果从微观经济下主体来审视,则农业工业化中,经济主体实现了从自然人以及家庭、集体等模式向法人的转化;如果从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来看,则实现了向高级生产水平、高度社会分工以及高质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
2.农业工业化的具体表现特征。从宏观上来讲,农业工业化是指实现农业以及工业这两个产业的紧密融合,而从我国的国情来审视,则是以农业的市场化作为其前提,在生产过程中,利用工业现代化设备和生产技术,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在全生产过程中,落实现代化工业生产的管理理念,将工业生产的组织方式应用到农业生产当中,促进其生产的规模化和科学化,使得农业产品的生产实现标准化。通常来讲,农业工业化过程中伴随着以下具体表现:(1)在农业生产中,工业所起的作用具有支配性。世界上的成功农业模式转换实践中,广泛证明,农业生产的发展不仅仅依赖于农业自身的发展,同时,工业的发展也对其起到了很大的支配作用。其发展的关键在于农业和工业的统一协调,促使农业产业尽早实现市场化和规模化生产,要加强工业对农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支撑作用,带动其更好发展。(2)技术以及创新对农业工业化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当今时代是个信息时代,也是科技的时代,科技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落后,科技也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在实现农业工业化过程中,提高其科技投入和创新生产模式,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同时,它也是促进世界农业工业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3)农业工业化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农业的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随着我国现代的工业经济发展,工业产品生产逐渐实现标准化,从而为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的示范效应。同时,工业生产中高度的分工以及专业化,也为我国农业工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依据。工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也会其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利用现代工业生产中各种标准化的技术,有利于推动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
3.农业工业化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意义。(1)它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农业市场状况,实现了农业的工业化经营,通过建立各种工厂化、标准化以及高质量的农业生产程序,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建设。(2)它能够促进农产品加工的精细化,将农产品生产的链条拉长,为农产品赋予了更多的价值,将农业生产中的剩余劳动率降低,提高其就业率,为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基础。(3)农业工业化进一步加紧了农业和工业之间的联系。其中,产业的升级以及产业的集群化发展,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使农业与工业的联系更加紧密,有利于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
二、财税政策对农业工业化的支撑作用
(1)增加财政补助规模,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标准,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2)对溢出效应大、投资周期长、收益率低、需要巨大投资的纯粹或接近纯粹公共产品和服务,可以选择政府投资为主方式;对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和推广等建设项目,要发挥政府财政支农的引导作用。(3)增加财政支农资金,不断增加能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直接带动农民增收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4)通过提供财政贴息或贷款担保,鼓励商业银行向农业提供贷款,充实和壮大农业发展银行,通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列支部分预算,用来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补偿,使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实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鼓励农村信用社向农业贷款,推进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合作的农村金融创新。(5)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持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持逐步提高并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等等。
三、结论
农业工业化是农业产业的一场革命,是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在新形势下的深化。农业工业化作为当前中国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方面,是实现农业转型,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关系,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性战略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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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多年来对“平安农机”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对“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建设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案,方法、步骤和措施,各部门任务职责方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2012年,河池市农机局被评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南丹县、金城江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环江县被评为全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南丹县吾隘镇同贡村被评为全区文明交通示范村等。截止2012年底,全市农机拥有854329台(套),且年均增幅5%以上。大数量的农机耕作于广大乡村田间地头,保障机手和村民安全,不能半点松懈。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工作,采用“人盯人、人盯机和人盯路”的办法,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提升群众尤其是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力保农机安全生产稳定;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抓手,多渠道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农机安全知识全覆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2多渠道强化队伍建设
抓好农机管理人员、农机维护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员培训,三者缺一不可。各级农机部门严格管理,定编、定岗、定职责,强调其专业性。同时,要有计划地从高校、社会招入专业人员充实队伍,保持农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县级农机推广、科技培训、政策咨询等公益型事业机构,安排农机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公益型服务工作。以乡镇农机站(或农业服务中心)为载体,配备1-2名技术人员,专职从事农机公益工作。通过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进入农机生产企业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农机操作和维护技能,用政府力量助推过去只重视农机购置而轻维护情况的好转,提高农机具的完好率;对农机操作人员采用主管部门定期培训与农机具生产(销售)企业组织购前专门培训相结合,对具体农机具的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技术进行必要的强制培训,努力提高机手的综合素质,确保农机使用安全、农机作业质量和效率。
3健全农机管理和服务体系
以县(市)级农机行政管理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建设为抓手,创新基层农机管理和服务体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建立良好的农机服务市场秩序、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建好各种农机服务组织档案,对农机服务组织实施动态化管理,为农机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市、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在做好新农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常规工作外,创新工作方式,与乡镇农机技术人员联合开展送技下乡活动,将农机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强化对农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为农民和机手提供跨区作业信息、维修服务信息、指导机手合理使用农机,不断提高农机使用效率。
4实施农机购补动态监管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让农民增收获实惠。该市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从购机指标申请、资格审查、自主购机、登记备案和验机、公示、拨付补贴资金到结算补贴公布全程公开,用科学严谨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落实“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政府重视,农民关心,社会关注。因其资金量大、涉及面广,保障资金安全是社会各届十分关注的问题。仅靠农机行政管理部门自查自纠显然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工作规范、阳光。加大县际交叉不定期或突然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落实情况。除采取听取汇报、档案查阅、电话抽查、进村入户检查购机农户、证、机三合一的状况,听取农户意见等方式外,设置群众举报热线,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农机经销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冒用农户名义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和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5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
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推动农机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具有积极作用。该市对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十多年探索,共建成130多个合作社,2013年全市拟新建22个。但数字并不能说明问题,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因生产服务单一,主要集中水稻的育插秧和机收、机耕;组织程度不高,稳定性差。合作社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应对风险能力差;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有待规范,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农机管理部门没有出台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支持等问题,合作社发展并不顺利,不能适应农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通过加大宣传,强化扶持引导、提高购机补贴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购机优先提供小额贷款和优惠贷款,积极引导社员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帮助解决农机作业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做大做强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机化可持续发展。
6大力推广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目的是要通过以议代训,使大家进一步领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图和决心,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掌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和方法,为推动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会议时间虽然短,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下面,我就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清我们所肩负的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区委、区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现实需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受,切实纠正“应付走过场”、“侥幸过关”的心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区管委会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切实搞好理论联系实际,把我们这次以会代训所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绩。
二、要切实提高学习培训的质量
当前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很重,我们仍组织大家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搞集中培训。是因为这次监督检查工作覆盖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不掌握好相关的业务知识,没有科学的工作方法,用“外行”的眼光去指导工作,是难以保证工和质量的。磨刀不误砍柴功。我们要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尽可能多地掌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业务知识。由于时间、师资等条件限制,此次培训只能突出重点,难以面面俱到。同志们也应该掌握学习重点,一是要重点领会好省委、省领导的重要批示;二是要重点学好中央、省和市的政策法规,掌握各项政策的要求、内容、执行标准等重点内容。三是要重点学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这项工作的纲,方法、步骤等内容都很清楚,请大家务必弄清弄通。四是要重点学习掌握自查自纠的方法和填写表格,自查自纠是非关键环节,这个环节做好了,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次会议只有一天时间,非常短暂,也非常宝贵,请大家好好珍惜,要带着问题来学,要沉下心来学,遵守好课堂纪律,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好会务保障。
三、要正确把握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
这次会议,我们重点学习省、市强农惠农有关政策法规。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同志们回去以后,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具体实施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一是要把握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这次监督检查工作要以检查农村土地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也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二是要把握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在监督检查的范围上,重点检查*年和*年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年度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也应纳入监督检查的范围。在监督检查的内容上,重点检查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在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农民土地承包、流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等20项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方面的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恶劣的,也要一并查处。在监督检查的方法上,把自查自纠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各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的机会。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自查自纠阶段的督导,指导各地如实填报各种自查自纠登记表,督促各地抓好问题的整改。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自查自纠的纪律和原则,我们在报表中要求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就是要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咸,对弄虚作假者,板子要打到个人身上。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如实填报,存在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遮掩问题、拒不纠正。三是要把握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节奏。《实施方案》对监督检查工作的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工作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工作。迅速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在本地、本部门的全面展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作务,决不能因某个地方、某个部门工作不力,动作迟缓而影响全区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要充分发挥办公到的职能作用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1-0166-1
1 加快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传统农业向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农业转化的必然结果。建立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核心问题就是两个:一个是农民买得起,第二个就是用得好、有效益。随着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应当逐步关注农业机械的使用情况以及组织形式,着力解决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不断培育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加快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2 完善农机法规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
构建完善的农机法规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是推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政府要修订完善现有农机地方法规,出台一批实施办法。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建设农机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力度。要按照“全额购机,定额补贴,打卡直补”的方式,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要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及补贴机具监管办法,确保用好补贴政策,管好补贴资金。同时,要积极争取出台一系列农机化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农机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健全“增加财政投入、引导农民投入、吸引金融投入、带动社会投入”的农机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农机法规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
3 完善农机技术支撑和装备保障体系
推进农机事业发展,离不开农机技术支撑和农机装备保障。一是要加大力度引进、开发适合地区农业生产需要的农机产品系列。二是要加强农机新技术和新机具试验、鉴定、选型和示范,不断提高农机科技应用转化水平。三是要充分依托农机企业、农机鉴定站、农机推广站以及农机科研院所等机构,整合资源,构建产、学、研、推一体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攻克关键技术,加快引进技术的消化与吸收,形成一批适用于农业生产实际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同时,农机鉴定站,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继续开展质量跟踪调查,要将处理用户投诉、解决质量纠纷、打击假冒伪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四是要加强地方标准制定。制(修)订耕整地、育插秧、田间管理、收获等重点环节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和作业质量评价标准,加快技术转化和技术普及。五是要根据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作物布局和种植制度的差异,搞好农业机械化发展区域规划。结合各地的自然资源条件、作物种类、种植制度以及栽培方法,联系农业机械化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出区域性因地制宜的,有理论数据的,可以进行定量指导的机械化作业体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4 稳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
一是要及时转变工作重心。在抓好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的同时,对插秧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逐步实行登记管理,工作重心由道路安全向田间作业安全转变。二是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要依法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机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为建设新农村作贡献;要完善农机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改善农机安全监管装备条件,完善农机安全监理的技术手段;要强化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作,打牢农机安全工作基础;要本着便民、利民和为民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地农机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决不允许委而不管、托而不问和管而不严的现象发生。
5 积极扶持农机工业
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同时,农机工业的发展壮大,又为农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装备支撑。目前,我国已有上万家农机生产企业、农机销售企业和农机维修企业。产品涉及动力、运输、排灌、耕作、收割、播种、植保、农产品烘干及产后加工成套设备、农业设施等多个大类,上百种产品。有的甚至已经走出国门,出口创汇。但同时也存在行业整体水平不高,管理粗放,观念落后,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弱,规模小,效益低,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农机部门要按照中央“发展新型农用工业……加快农机行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加大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扶持企业引进、开发适合地区的农机产品。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农机工业的装备保障能力,以不断满足全市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努力把农机工业打造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这方面农业科研院校、农机推广部门大有文章可做。农民贺成祖曾经发明新式农耕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微耕机耕作轮”专利证书,政府要鼓励创新、奖励创新,鼓励社会各阶层积极开发生产一批新型适用、质优价廉的农机具,供广大农民群众选择。
总之,农业机械化在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作用日益突出,如何加快农机化的发展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农业机械化发展在新的历史阶段,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正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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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鼓励农业企业(经工商注册登记)加大技改投入。对当年投入和新增加技改投入(不含土地征用费)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奖5000元;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奖10000元;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15000元。(以上级核定的投入额为准)
2、鼓励农业企业自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对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当年新建农产品生产基地经市立项并验收合格的奖3000元;运作规范,效益明显且被评为市级优秀专业合作组织的奖5000元;新组建的符合条件并经上级批准的专业合作组织每家奖励1000元。
3、鼓励企业上台阶、上规模。对当年新进入上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每家奖5000元,绍兴市级每家奖励10000元(凭授牌证及文件);销售上台阶参照工业企业奖励。
二、设施农业
鼓励农户发展设施栽培。当年新建设的钢管大棚连片面积1亩以上,达标准(按镇示范园区的建设标准)的每亩奖1000元,不达标的酌情扣奖。
三、外向型农业
1、注册在本镇的农业企业当年引进镇外企业主(工商业主)投资或入股资金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奖企业业主2000元,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奖企业业主5000元,1000万元以上的,奖企业业主10000元。(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到帐票据、投资入股合同,时间半年以上)
2、鼓励农业企业(含合作组织)引进外资。对引进农业外资项目,按实到外资(实到外资以外经贸局统计为准),每1万美元给予企业500元人民币的奖励。(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外资汇款凭证)
3、农业企业(含合作组织)积极参与上虞市级以上的农产品经销展示活动,凡获得绍兴市级奖项的每只奖1000元,凡获得省级奖项的每只奖励2000元,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只奖励5000元。(凭获奖证书,认定文件)
4、鼓励农民向外拓展种植土地。凡在镇外当年新承包土地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大户,奖励1000元。(凭承包合同及交款发票)
四、品牌农业
1、对新认定为绍兴市级以上绿色农产品、产地的每个奖励1000元,新认定为浙江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每个奖励3000元。
1增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尽管潍坊市是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源地,并经过多年来的努力,产业体系不断向精深加工延伸,经营方式不断向规模化、集群化发展,经营体制不断向以产权为纽带的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转化、农业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问题仍然存在。面对新形势和机遇,必需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一是充分认识到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与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连接起来,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与社会化大生产紧密衔接的农业现代化之路。二是认识到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联合组织起来,可以减少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交易效率,有效规避和降低市场经营风险;可以延伸产业链条,带动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竞争力和比较效益。三是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一头连农业,一头连工业;一头连农民,一头连市场,可以有效地促进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产业化所带来的现代生产方式、现代经营理念、现代管理模式,对农业和农村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将会产生综合效应,必将有力地带动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因此,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主要矛盾,突破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潍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继续深化发展[3]。
2培植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整体水平取决于龙头企业的素质。没有龙头企业,就没有农业产业化;没有龙头企业的大发展,就没有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大提高。必须培植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大的龙头企业,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必须遵循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按照“形成规模优势、相对集中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地域界限”的要求和“放活、少取、多予”的原则,突出“多(多种形式)、强(强带动)、外(外向型)、深(深加工)、高(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大规模)”,坚持高位起步、多元投入、扶优扶强的思路,努力建设一大批能够搞好服务综合功能、深化加工、开拓市场、更好地发挥引导生产,真正担负起辐射带动作用,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的现代化农业龙头企业。
一是合理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并举;二是大中小并举,构建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体系;三是质、量并重,促进龙头企业质的提高和量的扩张;四是搞活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农业龙头企业法人结构,完善经营监督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管理者和生产者的培训,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和职工队伍,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3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推进企业与基地建设一体化进程
基地建设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针对农业生产中产、加、销脱节现象,真正把基地建成龙头企业的“第一车间”,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或中介组织)+农户(或农业工人)”的现代经营模式[4-6],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农户、基地的关系,实行工厂化管理,改变目前主要靠市场采购原料的被动局面。企业可采取返还一定利润、建立风险基金等形式,严格地管理、指导基地生产过程,与农户建立比较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五统一”的办法,包括统一供应生产物资、统一制定质量标准、统一组织生产管理、统一进行技术指导和统一检测收购销售。此外,也可由企业对基地实行一体化管理,企业长期租赁农民的土地,农民以企业工人的身份为企业生产原料,提高产业化程度,实现原料生产工厂化、农民工人化、基地车间化。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与龙头企业通过签订原料生产收购合同,中介组织按照龙头企业的要求,组织农户生产,从而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或者直接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引导农民以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共同参与企业经营和分红,使企业与农民形成联结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4实施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不高是影响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也是制约农业产业化深化升级和农业国际化进程的重要原因。如何将市场对农产品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农民可操作的标准,是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要面对的一个具体而现实的问题。应当做好下述几个方面:一是加快农业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为使农产品的流通、包装、加工、生产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以便与国际标准接轨。二是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形成以国家级质检机构为龙头,以省级质检机构为骨干,以市、县质检机构为重点,以企业质检机构为基础的配套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健全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关,以提高产品竞争力。三是加强质量认证工作,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培育出更多的消费者认可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凡是达到质量认证条件的,都要搞好原产地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具备一定条件的,要积极争取ISO9001、ISO14000以及GMP等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和安全卫生认证。靠名牌带动农业产业化向更高水平发展。此外,还应搞好生态农业建设,保证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无污染。因此,潍坊市应加强灌溉用水污染、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广东南海市农村改革试验区资料汇编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结构调整; 主要问题; 解决对策
农业产业化可以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途径之一。而随着农业产业化的逐步发展,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也逐步配套化、科学化。农业产业化所带来的巨大生产力以及生产领域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农业劳动力的就业,促进农业发展的优化升级。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导致的各地区间农产品产业化的发展水平间的差异越来越大。目前,许多乡镇农业产业化已初步完成了由产品初级加工向精细加工、由单一化向系列化、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的方向转变。但由于我国小农经济思想对民众影响的根深蒂固,仍然缺少对农业发展的横向化与纵向化的分析,这主要表现在农民缺少市场意识,对农业产业化存有误解,也使得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不高,这也造成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组织的数量过低,无法形成一定的规模化、聚集化,使得农业产业化的竞争力无法与其它产业相比。
(二)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意识
农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资源无法满足产业化进程中的需要,因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为重要。但是当前一些企业只在乎眼前的利益,缺乏长远性的打算,多采用一些“短、平、快”的项目和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忽视了对生态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一味片面追求农业生产量,对农业进行掠夺性的生产经营模式,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再加上农副产品加工业相对落后,缺少深加工的层级,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浪费严重,利用率低,无法表现农产品的价值。
(三)农业信息的传播渠道不畅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加剧,农业信息的传播显得更加重要。它主要体现在能够让农民了解到当下各类别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并能够提前了解灾害性气候与病虫害预报,及时做出应对。但从当下发展状况来看,农村在信息传播这一方面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管理机制的不健全,缺乏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缺乏协调性,有些偏远地区由于技术受限无法及时更新各类信息,这对农村信息市场的发展无疑带来了不良的影响,阻碍了农村产业化的信息化发展。
二、加强我国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提高农民群体的文化素质
要想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优化升级,狠抓农民的教育培训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可以通过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农科教中心以及专业协会等形式,从而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农业技术培训体系。于此同时,还需M一步发挥农技推广站、农业广播校、农业院校的作用,与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加快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新方法、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从而为农村培养大批懂技术、能操作、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还可以通过建立择优扶持的培训激励机制,改变小农思想,让农民学会利用科技、信息来增加收益,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推动对土地经营的规模化
这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一是要因地制宜的发展乡镇企业,并与小城镇建设以及户籍制度政策相结合,实行企业化经营与专业化的生产,促使土地相对集中,形成一定的规模化。其次,应当对耕地流转制度进行细致的研究,使过去分散性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与规范的市场机制紧密联系起来,形成规模生产和规模效益。最后,政府还应当加大对经营者在各方面的扶持和服务力度,使其能够顺利的发展。相信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理念的逐步推进与共识程度的加深,规模经营的内涵和外延也能够得到新的升华扩展。
(三)加强农业信息市场的建设
第一,从事农业信息的人员本身应当不断增强信息的商品意识以及市场经济的观念,改变过去依靠国家拨款的形式,只是按照行政指令来对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加工和的方式,而应当转变为以获取效益为目标,将农民的需求作为信息的导向,从而根据农业信息市场的特点来生产适销对路的信息产品,从而在其中获得一定的效益,来更好的维持信息运作的环节。
其次,在对农产品开发的环节中除保持原有的传统产品外,还要通过信息的来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并开发出具有农业特色的各类数据库,以及实物信息产品和配套产品,及时提供适合于农村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新内容、新产品。
其三,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建立适于本地特点的农业信息市场,充分发挥各类信息传播的优势,利用多种形式来进行多层次、多样化的信息成果转换。与此同时,也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信息市场,健全信息市场法规,对各地的信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从而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小结
我国农业产业化是否能够得以顺利的发展下去,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范化、合理化的程度,而且通过产业分工的细致化,也能够改变过去分散、粗放的农业生产方式逐渐向专业化、精细化的农业社会化管理的方向发展。农业产业化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经营的规模化、市场化,同时也有利于对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以便更加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推动农业增长方式的改变,使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趋势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升级优化。
参考文献:
[1]岳耀红. 试论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对策[J]. 中国集体经济,2017,(03):43-44.
[2]张金亮. 乡镇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问题与对策[J]. 科技经济导刊,2016,(22):210.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广东南海市农村改革试验区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