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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14 16:49:56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1篇

关键词:思政工作 人文内涵 人文关怀

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这既是我们今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思路,也是认识思想政治工作内涵的新视角。笔者认为,理解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也是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因此,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去审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对于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和开展有重要意义。人文关怀与思想政治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人文关怀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是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动力。公平和谐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之一:公平和谐是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客观要求,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实现这一要求来体现自身价值,因此,理解公平和谐的内涵能使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以人为本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之二:以人为本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开展工作,是体现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内涵的重要之处,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贯做法;服务大众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之三:思想政治工作是为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的,说到底是做群众工作,只有心里装着群众,与群众心连心,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前面,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实现其价值,体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解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公平和谐、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人文内涵,对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重要意义。当前,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文内涵需注意三点:一是要提高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工作从概念上区别开,三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放在沟通上。

一、人文关怀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

我们党在长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中,一贯重视人文精神,倡导人文关怀,以人为本始终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体现。关心人、尊重人、体贴人也是我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做法和基本原则,可以说树立人文理念、注重人文关怀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条件,也是人文思想的核心内容。

(一)人文关怀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

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其目的是要解决人们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问题,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人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人文关怀的对象同样是人,它的目的是丰富和彰显人的合理个性,它是以人的全面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它的基本点是尊重人、理解人、丰富人、发展人。这正是思想政治工作与人文关怀的关联点,也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必备条件,从两者之间的关联度看,人文关怀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

(二)人文关怀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

当前,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形成了多种文化交织、社会思潮繁衍、意识观念丛生、传播媒介多样化的现状,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也随之发生着变化,人们在思想观念、认识能力、价值追求等方面呈现出多元化、多样化、多变化的特点,面对这种情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适应形势、顺应潮流,要与时俱进,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观念、内容、方法、机制等方面进行变革与创新。由此可见,重申和加强人文关怀是新时期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要求。

(三)人文关怀是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动力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发挥着巨大的激励作用。当前,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人们的利益需求、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思想、观念、道德、信仰等方面的交融与碰撞在加深,人们对利益公平的认同存在反差,由此产生了一些不良的社会情绪,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是社会生活中人文精神的缺失。在这种情形下人文关怀就显得更加重要,尊重人的主体地位、维护正当利益、满足多元需求、实现自我价值成了普遍的社会愿望,广大群众对公平、和谐、人文的期待更加迫切,这就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文关怀恰好赋予了思想政治工作新的内涵和要素,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二、对思想政治工作内涵的人文理解

(一)公平和谐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之一

对公平和谐的追求是人的天性,是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客观要求,是衡量一个社会、一个群体的根本价值尺度和基本规则,也是体现思想政治工作自身价值的根本要素。在当今社会发展的新格局中,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更多是为调整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认同度,协调利益关系、化解思想矛盾、促进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服务的。我们党历来重视人们对公平和谐的现实要求,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实现这一要求的基本手段。因此,理解公平和谐的内涵能使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二)以人为本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之二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马克思主义人性化的现实表现,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以人为本强调的是人的目的性,肯定了人至高无上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反映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追求。思想政治工作能否做到以人为本,直接影响着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思想政治工作者只有时刻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与工作对象形成互动,使人们乐于、勤于参与思想政治工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把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开展工作,是体现思想政治工作人文内涵的重要之处,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贯做法。

(三)服务大众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之三

当今时代,群众史观正在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主流价值,群众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思想政治工作是为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的,说到底是做群众工作,是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发展人、完善人的工作,其根本目标就是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有没有群众观点、讲不讲群众立场、走不走群众路线是衡量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效果的重要尺度。只有心里装着群众,与群众心连心,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和利益放在最前面,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实现其价值,体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当前把握思想政治工作内涵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摆正思想政治工作的位置,真正认清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彻底抛弃可有可无的思想。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从党创立的那时起思想政治工作就一直是我党完成其任务、践行其宗旨的重要手段,是党维系其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有效工具。生命线的论断虽然久远,但却是我党最基本的生存观之一。没有生命线意识,就等于没有了生存意识,党在意识形态的建设上就会丢失主阵地,党的执政根基就将被动摇,这是党的事业所不能允许的。因此,谈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就必须重新认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摆正了位置,才会对内涵有正确的理解。

二是要理清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含义,把思想政治工作同思想工作从概念上区别开。长期以来,对思想政治工作概念的不同理解一直存在,最常见的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工作等同起来,有时还会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它削弱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降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层次,妨碍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对思想工作的理解不应有宏观层面的解释,只能从微观层面去解读。即:思想工作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它是为实现管理的目标而进行的说服教育工作;而思想政治工作则是党的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的一部分,是为践行党的宗旨,完成党的工作目标而进行的以宣传教育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区别是本质性的,只有把它们区别开,我们才能真正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并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三是要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把注意力放在沟通上,重塑沟通的理念。沟通是思想政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之间的思想交流和信息互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沟通这一主体来展开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是沟通,其核心也是沟通。可以说,沟通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活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干,是维系思想政治工作自身存在的基本条件。没有了沟通,思想政治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在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把注意力放在沟通上,否则,思想政治工作就会流于形式。

当前,在沟通的问题上,应注意三点:一是要有目标性,如果目的不明,思想政治工作就会无的放矢,自然也就无法进行;二是要掌握好时间点,要根据工作对象所处的环境,适时灵活地开展工作,掌握好沟通的时机和火候;三是要体现人性化的特点,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文本质表现出来,让沟通在愉快、顺畅的状态下进行,使沟通贴近人心、关注民意。

总之,正确理解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文内涵是时代的客观要求,准确把握思想政治工作公平和谐、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人文内涵,对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文内涵需注意三点:一是要提高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工作从概念上区别开;三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放在沟通上。只有这样,才能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让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价值真正体现出来,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参考文献:

[1] 文集(第七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2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社会性;内涵

1 问题的提起

1.1 工程管理的现状。最近几十年来工程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已经常出现在教科书,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出现在国际组织、国家、地方、企业以及部门的各种计划及各种大大小小的报告中。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 但是在什么是工程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百家争鸣。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工程管理”这个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简而言之:工程管理就是对工程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工程管理就是工程主体为了解决工程问题,实现项目目标,获得预期收益,运用职权对工程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1.2 工程管理的独特之处

1.2.1 管理的目的不同。工程管理的目标是为了解决上层系统的问题,实现上层系统的战略。而其他管理却不尽如此。

1.2.2 管理性质有所区别。工程管理是融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化复合式管理。要求参与者掌握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对人员的素质和整个管理系统的控制和运行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1.2.3 管理手段不尽一致。工程管理在很大范围内主要依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组织内的协调和强制性的管理。这些就要求我们既要把握它们的联结点,更要着力了解和找出其间的差异之处,只有这样,才能对工程管理的内涵有深刻全面的认识。

2 工程管理的社会性内涵

2.1 社会性的理论基础。社会性是生物作为集体活动的个体,或作为社会的一员而活动时所表现出的有利于集体和社会发展的特性。是人的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生存的属性。而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又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来对待。

2.2 社会性在工程管理活动中的表现和发展趋势。尽管马克思主义理论将社会性提到如此高的位置,但工程管理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相反地,工程管理是通过立法形式或是某些合同、协议、条款等法律手段以及其他一些形式进行管理。因此其或多或少带有强制的性质。而正是因为这样,它可以看作是社会的无形意志,在一个有限的,具体的,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所以,工程管理表面上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是一种抽象的且带有理念性质的压力。而实质上,工程管理集中反映和代表社会的一定范围内的实际利益分配。

为了加深对工程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一个概念或表达的“外延”是它所延伸到的或它所适用于的事物的集合,如果它是用一个单一的对象凭自身就能满足的那种概念或表达。(这种概念和表达是“一元(单体)”或“一位”(one-place)概念和表达。)工程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工程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工程管理是由国家、政府、社会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管理的共同内涵。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虽然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性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多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和完善社会性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使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性组织

3 社会性内涵对工程管理绩效标准的指导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楚的认识到社会性的内涵对于工程管理来说是意义重大且不可或缺的本质性内涵。因此,在工程管理活动的绩效要求方面,我们就不能简单地用利润等标准来进行衡量,而必须从工程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出发,用服务效果,工程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带有社会性质的尺度做标准。这样才能达到“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要求。相反地,如果工程管理活动的参与者忽视了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其结果必然会造成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也会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重大威胁。

近几年,工程管理学界内改革的呼声非常高,而不管是制度上还是具体的标准上,改革必须牢牢的把握住工程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将“效率至上”转变为“公平至上”,这就使工程管理活动有了明确的目标,其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组织形态上。

4 总之,无论是国家、政府、社会,都是管理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工程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工程管理学学科体系。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工程管理工作。工程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 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参考文献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3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式发展

党的十报告提出了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要求“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作为高校立德树人重要抓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势必需要首先做出调整,走强调事物本质属性的内涵式发展之路。内涵式发展是相对于外延式发展而言的,作为一种发展模式,是以事物内部因素作为动力,通过它们之间相互协调、共同进步来求得一种和谐状态的发展。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式发展是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必然要求

国际上,中国正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全球化带来的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冲击,导致国民时刻受到外界文化的冲击。随之而来的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不断蚕食着我们的传统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同时,西方势力与我党争夺下一代的斗争在新的形势下更加激烈。这对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自1999年高考扩招至今,国内已经基本完成了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型。但随着学分制改革的深入、就业形式的转变、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当代大学生面临着空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激烈的竞争环境。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为了迎接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政教育,把高校思政教育提升到战略高度,不但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是大学生思政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根本需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集中体现和价值表达,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正是需要时刻紧随党的步伐,用最先进的思想武装大学生头脑,进而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主题教育。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是其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理论需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反映,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理所当然成为大学生价值观念的基础。我国自古就不乏“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事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价值取向,可见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和道德传统,一直渗透着这种价值意识,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其实也是对大学生价值观的教育。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价值基础,是其走内涵是发展道路的实践需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实践探索

(一)以爱国主义为指导,重点提升大学生国际视野

面对国外文化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冲击,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要顺应时展的趋势,以爱国主义为指导,重点提升大学生国际视野。首先,强化思想政治课堂主阵地,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引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内容,增加同学兴趣、增强教学效果,从正面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其次,以学生社团为载体、以爱国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等理论同各类错误观点进行思想斗争,并组织一系列思想端正、内容充实、具备吸引力的讲座,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再次,注意思想政治教育隐性化,激发大学生自我教育机制,要求同学关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各国的社会动态变化,在培养其国际视野的同时,通过客观的分析及论证,使其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而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爱国情怀。

(二)以爱岗敬业为目标,深度提振大学生责任意识

要树立大学生爱岗敬业的道德标准,首先应该从其责任意识入手,而责任意识又是以认知为前提,即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责任意识便无从谈起。首先,应以学风建设为入手点。因为对于还未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们,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拓展自己的综合素质,就是对自己本职岗位的最大尊敬。因此要构建科学的规章制度、规范同学行为,实现管理实效性的提高。其次,通过对党员、学生干部的管理来树立典型,用以带动全体同学责任意识的提高。再次,将责任意识融入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让同学认识到要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不但要做好规划,更要重视自身责任意识的提高,以此契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最终通过深入提振同学们的责任意识,最终实现爱岗敬业价值目标教育。

(三)以诚信友善为根蒂,促进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

人无信不立,古往今来凡成大才者必是诚信之士、礼仪之士。允遣诺幕础,大学生只有品质过硬,综合素质才有生根发芽的土壤。因此,我们应重视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形教课等主流渠道,结合具体成功案例,使同学认识到诚信友善与综合素质之间的必然联系。其次,注意开展网络思政。通过QQ、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方式,开展大学生关于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基本道德标准的讨论,以大学生喜欢的方式形成良好的局域网络文化。再次,将诚信友善等基本公民道德标准,融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树立“先学做人,再学做事”的基本认识,使综合素质的提升有的放矢。

在我国高等教育从扩张规模的外延式发展向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变过程中,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政教育,是高等教育能否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关键一步,事关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当把认识提高到新时期国家赋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的内涵要求上来,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政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方式、方法。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4篇

【关键词】法治理念;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建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是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内容,但该部分内容理论性强,过于抽象,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理解起来较困难。而对于教师而言,仅有2至4节课的学时来讲授,要想在这有限的几节课内,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讲深,讲透,难度也不小。无疑,这是对教师课堂教学的一种挑战。为取得好的课堂教学效果,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课堂教学做了初步探索,现将教学内容小结如下:

一、备课资料

教师备课时,应收集、阅读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权威资料——推荐《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同时,注意收集相关案例(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

法治理念是对法治基本问题的集中概括和系统认识,是谋划法治战略的基准,是制定法律的指南,是实施法律的指导,也是理解并遵守法律的参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五个方面的内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各自从不同侧面系统地揭示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原理,同时又完整地描绘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图景。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1.依法治国。(重点讲解)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首先,要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

其次,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

(1)排除法律万能论和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

(2)在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除了宪法和法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还有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各种社会组织合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

授课过程中,简要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从事各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与此同时,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遵纪守法。 注意:两方面的含义:国家机关执法为民,人民群众遵纪守法。

3.公平正义(重点讲解)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公平的朴素含义是公允持平、不偏不倚、办事公道、利益均衡;正义则意味着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非清楚、道义分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涵盖了这些朴素意蕴,并使之法律化,通过法治实践活动,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平等地在法律中得到表达和体现,公平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并在法律的支持下公正地得到实现和满足,使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包括:

(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

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是:

首先,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

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注意:在不违反法理的前提下,尽量追求情理。

其次,要正确处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

遵循程序公正,但不应极端化强调程序而忽略实体公正,反对那种“只要程序公正,实体则必然公正”,以及“只要程序正确,实体则可以在所不问”观念和做法。 注意:两者统一,在不违反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尽量追求实体公正。

再次,要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一方面,不能为片面追求效率而损伤实质公正;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治活动效率的不断提高。 注意:在不违反公正的前提下尽量追求效率。

最后,要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

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保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

举案说法:

案情:刘某(女)与闫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刘某患脑瘤致瘫,生活不能自理,由此引发夫妻矛盾。后刘某回娘家居住,期间2人未尽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并因抚养问题导致诉讼。闫某要求与刘某离婚。刘某说:“我嫁给他就是他的人,夫妻一方有难,另一方就应该提供帮助。”闫某说:“我们虽然是夫妻,但她的病已没有恢复的希望,我不能这样毁了自己的一生。”法庭调解失败后,判决如下:因刘某与闫某长期分居,无法共同生活,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案例简析:

法律不能涵盖社会正义全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一定要关注人民普遍感情;妥善解决“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问题;依法前提下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

这个案例,不是典型的婚姻矛盾案例,在处理这种个别的案件时候一定要兼顾法理与情理,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的普遍性规定来硬性处理,结果可能与情理违背,不能更好得实现公平正义的原则。

公正与效率: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兼顾二者;不能为了效率而牺牲公正;也要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治活动效率的不断提高。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情与法的冲突问题,如果按照法律,夫妻感情破裂应该判离婚,但是从情理上看,妻子因为离婚会陷于危难之中,这样的案件确实很难判决。但是,如果这一类案件久拖不决,既浪费了司法成本,又使得人民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应该维护法律效率,及时判决。

此外,在授课过程中还可结合“案”,“游泳运动员孙杨无证驾车案”等来进一步阐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这些案例再次说明: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其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国法,都将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的惩处。

4.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

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事业都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各种具体实践活动都必须充分考虑和高度重视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全局的影响。

要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作为法律适用中的重要参考依据,特别是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完备、不明确或不够具体的情况下,更应充分发挥政策对于法律的补充作用;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对法律条文作出符合社会发展现实的合理解释,增强法律条文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5.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就是党通过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与贯彻,依靠各级党组织作用的正确发挥,把握我国法治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决定我国法治事业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总体进程,协调我国法治事业中的重要关系,指导我国法治实践活动的具体开展。

三、小结与建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内容理论性强,过于抽象,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必须通过有重点的讲解理论,而不是面面俱到的讲解,如本文所述,只重点讲解“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并结合案例(结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的方式)来进行教学,才有可能取得较好效果,而其他内容则指导学生自学。

此外,鉴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写入宪法。而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效机制,而不是一场运动,一阵风。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强弱,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对“依法治国”之建设极端重要。在此,强烈建议重新恢复大学“法律基础知识”课,使其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分离),并增加课时,让千百万大学生接受更多的、系统的法治教育。

参考文献:

[1]编辑委员会组织编写.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M].法律出版社,2013,5.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5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7-0020-01

1.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基本内涵

所谓环境,从语义学的角度来看,它有两层基本涵义,一是表示周围的地方,如环境优美;二则表示周围的情况和条件如客观环境,工作环境等 。显然,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属于第二层意思。而国内最早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著作是陆庆壬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1991年版)一书,单独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一章对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进行了概念界定,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是指 "对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形成、发展产生影响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 "。而邱伟光、张耀灿则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指的是"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外部客观存在 "。其共同点都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是思想政治教育外部情况和条件。

2.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的基本内涵

2.1要素的基本内涵。从语义上来看,所谓要素是指"构成事物的必备因素"。 "要素"属于系统论的范畴,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要素是指事物必须具有的实质或本质、组成部分。即要素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不可或缺的成分。

2.2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的基本内涵梳理。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学界观点不一,分歧很大,总结起来无非是"三要素"说,"四要素"说和"五要素"说这三大说法。其中"三要素"说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陆庆壬和王礼湛的观点,陆庆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构成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规范 ",而王礼湛也在其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一书中也提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构成要素"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及其教育活动;二是教育对象及其接受、内化、外化教育信息活动;三是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中介物即教育手段,包括教育内容、途径、方法等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显然以上两种代表性观点提出的要素都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本身必须具备的必不可少的因素,显然是合理的。

"四要素"说学界代表性观点相对多一些,但概括起来其前面三要素都是一致的,都认为是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内容,而学者对第四要素的看法则分歧较大。张耀灿和邱伟光认为是"社会环境及其所提供的教育支撑条件(环体) ",而有学者则认为是"社会经济关系 "而近年来,学界又有学者提出了较为新颖的代表性观点 "三体一要素"说,所谓"三体"即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环境三个独立的实体,而"一要素"则是指媒介要素包括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和教育活动。

"五要素"说则在思想政治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教育情境这一要素。

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观点不一,争议较大。

3.思想政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的关系

著名学者陈万柏和张耀灿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一书中指出"教育环境,则是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之外的因素,不能将其看做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 "。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都离不开环境,都是在一定的环境里进行的,然而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能否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目前在学界还饱受争议。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回归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和要素的基本内涵。

一方面,环境一词的范畴极为广泛,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内涵和外延几乎涉及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方方面面,基本上涵盖了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显然将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的不合理的,因为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包含关系,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容纳不了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关于这一点,罗洪铁在其发表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构成要素再探》一文中也明确指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还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本身就是两个庞大的系统,这两大系统几乎可以将世界所有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都囊括进来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这么一个庞大的系统,它不可能,也无法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包含在自己的系统之中,作为它的子系统,使其成为自己的构成要素"。

另一方面,要素是事物本身的内在的必不可少的因素,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必然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内在的不可或缺的构成因素。而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外部情况和条件,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外部因素,显然不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范围内。此外,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借助一定的环境才能进行,而这个借助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必然是外在。罗洪铁从系统论的角度也对这一点进行过深入剖析,他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作为一个系统,它不仅有自己的子系统,而且该系统的运行必然还有其外在的空间,这个空间就只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而不可能是其他 "。因此,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的角度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也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不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而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因素。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务印书馆,2012:565.

[2]陆庆壬.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

[3]邱伟光和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44.

[4]中国社会科学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务印书馆,2012: 1516.

[5]陆庆壬.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116.

[6]王礼湛.思想政治教育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8: 172.

[7]张耀灿和邱伟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00.

[8]仓道来.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75.

[9]陈秉公.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27.

[10]陈万柏和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127.

[11]罗洪铁.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构成要素再探[J].人大复印资料,2011(06)

参考文献:

[1]沈国权.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李辉. 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研究[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3]罗洪铁/周琪.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系统结构和功能深化研究[J]. 人大复印资料,2012 (03).

[4]杨业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需要深化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J]. 人大复印资料,2010(11)

[5]罗洪铁.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环境研究的再思考[J]. 人大复印资料,2010(12).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6篇

关键词:治世,盛世,概念内涵,辩证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 C911; N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8578(2012)04-0038-03

收稿日期:2012-06-25

作者简介:覃德兵(1976—),男,土家族,湖北省长阳县民族高级中学教师,主要从事历史学方面的教学和科研。

周卫华(1969—),男,汉族,三峡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语言学、术语。通信方式:.cn。 “治世”“盛世”是历史学中的两个重要术语,笔者试图从其概念内涵、特征考量及时代内涵等方面进行探究,辨清本质与真相,进而厘清历史兴替与演进的基本规律。

一 “治世”“盛世”的概念及内涵 仅从字面来解,治世,作偏正短语时,意为“和平昌盛之世”,作动宾短语时,为“管理国家,处理国务”之意。盛世,指国家繁荣昌盛,统治集团文治武功达到较高水平的一种社会现象。

刘后滨教授在《从贞观之治看中国古代政治传统中的治世与盛世》中指出:所谓治世,指国家治理的一种理想形态,侧重于国家治理的水平,强调行帝道王道,主要特征是政治风气良好,社会秩序稳定,百姓对国家政权充满信心。所谓盛世,指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侧重于国家治理的成果,主要特征是在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达到经济发达和文化繁荣的局面[1]。

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表述了社会稳定、政权巩固、国泰民安、经济发展之意。但是,两者是不能等量齐观的,有着较为明显的分野:

第一,两者产生的社会基础不同。治世勃兴于乱世,经济基础薄弱,社会矛盾突出,修复社会裂痕为首要任务;盛世以治世为基础,属于锦上添花,生产力得到长足发展,生产关系日渐优化,综合国力更加强盛,社会矛盾相对缓和,抵御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

第二,两者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治世”尚处于初级阶段,属于“发展中”,还有诸多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需要化解,从发展速度来看,上升趋势相当明显;盛世处于高级阶段,堪称“发达”,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民族关系等方面协调发展,社会结构稳定,但增长速度会放缓。

第三,从治世向盛世的发展过程,伴随着量的积累和质的变化。前者重量,责在开拓;后者尚质,责在守成。

第四,治世孕育希望,盛世潜藏危机。治世当中,社会剧烈震荡之后的统治者更富有忧患意识,从而励精图治,更加关注民生;盛世之时,繁荣外衣之下的统治者,进取心减弱,容易滋生腐败,丧失危机意识。

二 历史中“治世”与

“盛世”的根本属性 作为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在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中,堪称“治世”和“盛世”的时代并不多见。但是,考辨历史术语,仅仅从字面意义出发认识其概念及内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其社会根源加以探究,考辨植根于社会和阶级中的根本属性。

辩证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统一起来,是人类认识发展史的科学总结,为我们提供了客观认识社会和历史的根本方法。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导下,“治世”与“盛世”具有更为深刻的内涵。

其一,从历史演进的一般规律来看,“治世”大都根植于乱世的土壤,从残酷斗争的洗礼中走出来的开国者,基于稳固政权的需要,采用休养生息的政策,与民休息,发展经济,必为上举。唐玄宗时期的史臣吴兢在《贞观政要》中概述了“贞观之治”现象出现的几个原因:一是新皇帝得民心,“帝志在忧人,锐精为政,崇尚节俭,大布恩德”;二是政治清明,上下一体,同心同德;三是社会风气有了根本好转,犯罪率低,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其二,所谓的“治世”和“盛世”,只不过是历史发展到某一阶段之后的标志性符号,相对美好,并非完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是相对有限的,时下流行穿越题材的文学作品,对某些时代进行了艺术化的渲染,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会愿意穿越到哪怕是古代最繁荣的时期。

其三,历史中所描绘的“治世”和“盛世”,不可避免地掺杂着统治阶级的美化与粉饰。“盛世”只寄生于人类的想象之中。一切被贴上这一标签的时代,不过是时人和后人虚构出来的幻象,用来满足人们的心理期待、服务于统治者的现实需要,它既是一个带有文学色彩、理想成分的赞誉之辞,也是一个颇有宣传意味和政治功能的词,其实不能作为对一个时性、科学的定评[2]。

其四,“治世”和“盛世”的出现,“明君”的勤勉有为不可或缺,在人治为基本特征的古代,优秀统治者的出现,可谓国与民之大幸。如唐太宗登上皇帝大位之时,刚二十八岁,年富力强,思想成熟而不守旧,他对于巩固皇位具有充分自信,有着虚怀若谷的政治家风度,十分注重对统治理论和文化知识的学习。他坚持君主不能一人独断的为政作风,强调发挥各级官僚机构的作用,充分运用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政治体制,以保证决策的正确制定和政令的贯彻执行。

其五,对于“治世”和“盛世”的主观体验,不同的阶层是不同的。比如生活在下层的民众,幸福感必然会受到物质生活的挤压而打折扣。

三 “治世”与“盛世”的时代内涵 人类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治世”与“盛世”,其产生的土壤是不一样的,正如将上古时期的“尧舜盛世”和封建晚期的“康乾盛世”相比较,是荒谬而可笑的。“治世”与“盛世”总是保留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它们只是历史上某一个阶段中相对美好的时代。随着历史车轮滚滚向前,附着在这些标志性的时代印记上的光环会逐渐褪色。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如何让一个国家昌盛于世界民族之林,历史的回音与现实的碰撞,给“治世”与“盛世”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当我们拂去历史的尘埃,用一种客观的眼光去审视“治事”“盛世”衰微之后的种种乱相,很容易找到两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一是统治阶级未能及时有效地修复社会裂痕,从而导致社会断裂,如“安史之乱”的出现;二是未能与整个世界潮流保持同步性,如对于“康乾盛世”的坍塌,马克思曾写道:“一个人口几乎占人类三分之一的大帝国,不顾时势,安于现状,人为地隔绝于世并因此竭力以天朝尽善尽美的幻想自欺。”[3]

参 考 文 献

[1]刘后滨.从贞观之治看中国古代政治传统中的治世与盛世[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2): 64-69.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7篇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具有丰富的组织形式和长期的实践历程,但是协商民主的概念来自于西方。在中国民主政治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继承中国古代文化和制度形态的历史传统,汲取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的科学成分,在新民主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而又符合世界潮流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萌芽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第一届全国政协的召开和新中国的成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而科学规范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民主政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1991年3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首次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与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⑴江泽民主要是从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关系出发,着重从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的角度来分析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但是还没有归纳出协商民主的基本概念。此后,协商民主制度主要围绕着人民政协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展开。1993年3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宪法,并规定作为基本政治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1995年1月中共中央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出全面阐述,并把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作为人民政协性质的重要内涵而确立起来。2004年6月中共中央领导人在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的讲话中,将人民政协理论从统一战线理论中独立出来,随后逐步形成了关于人民政协的一系列思想观点,从而为协商民主理论与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了新的理论视野。

2006年2月中共中央通过并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发展了江泽民同志关于协商民主的规定,“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中央文件将协商民主与重大决策联系起来,突出表现了协商民主在国家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7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第一次正式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并发展了协商民主具有共识性与多样性的特征。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求“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科学阐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的架构,协商民主的渠道、内容和目的,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制度中的地位,人民政协实施协商民主的多种形式等重大问题,形成了“迄今为止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建设最全面最系统的概括和论证”。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基本内涵,也是在借鉴和发展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制度与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的。从上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约瑟夫.毕塞特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并用以分析美国的宪政体制,伯纳德.曼宁、乔舒亚.科恩等学者从政治合法性、参与民主等视角拓展了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到上世纪90年代哈贝马斯、罗尔斯、吉登斯等思想大师相继出版论述协商民主的著作,突出强调正当的政治选择必须是在自由、平等和理性的行为者之间进行协商的结果,从而使围绕偏好转移而不仅仅是偏好聚合的观念成为民主理论的主要观点。2000年前后澳大利亚约翰.德雷泽克、美国詹姆斯.费什金等学者将协商民主推广到社会各公共领域及国际体系甚至跨越人与自然的边界,并不断推进协商民主的政治实践和协商民意调査实验。30多年来,西方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分别从政府形式、决策机制、治理机制、公共参与等视角而延伸,平等理性、沟通交流、偏好转移、增进共识成为协商民主的核心要素。

从2001年4月哈贝马斯访问中国并发表《协商民主的三种规范》的演讲以来,中国理论界开始关注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国学者通过翻译、解读西方协商民主的相关著作并联系中国民主政治实际,归纳分析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俞可平提出:“简单地说,协商民主就是公民通过自由平等的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陈家刚界定协商民主的含义并分析其具体内涵:“协商民主指的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基于权利和理性,在一种由民主宪法规范的权力相互制约的政治共同体中,通过集体与个体的反思、对话、讨论、辩论等过程,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体制、治理形式。”‘‘这里面就包含有这样几层含义:(1)以人民主权原则为基础的代议体制、权力分立及制衡、选举以及政党政治;(2)考虑到现代民族国家人口和疆域的规模,既强调代表的智慧与能力,也尊重多数的意愿表达;(3)承认多元分歧,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广泛参与和对话;(4)强调超越狭隘的个人利益,诉诸公共利益,以及公开利用理性;(5)合法性源自公民的广泛参与、偏好表达与共识达成;(6)协商是规范性理想与经验现实的结合。”[6]何包钢主要从基层民主的角度来定义协商民主,甚至把人民政协作为例外,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大众参与的公共决策机制和治理模式,是-种行政民主。”“协商民主具有多维度的含义,它具有相对独立的价值目标:即追求政治平等和决策中的审议性。它也是一种公共咨询:政治治理的手段,也是一种政治参与的过程,更是一种民主化的、科学化的决策过程。”何包钢认为:“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推广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只有当政协运用了现代科学方法来重新改变、完善自身时,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政协才是协商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李仁斌、李允熙等学者则提出“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协商民主和理念、制度和实践的基本框架”,“在中国的政治实践中,最能够与协商民主联系在一起的制度安排,就是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平台的政治协商制度”。

目前有关协商民主制度的基本内涵的论述主要来自于西方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及实验,或者与中国的民主政治完全脱节或缺乏有机联系,或者从各自不同的领域与视角来界定协商民主而缺乏全局性的分析,或者从抽象的涵义及哲学层面来分析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的提出时间还不长,其科学内涵还依然有不太明确之处[w],有待于民主政治实践的继续发展以深化理论内涵。因此有必要从中国的民主政治实践出发,根据中共十八大承担的时代责任及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制度建设的论述,坚持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并以前瞻性视角来确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科学内涵。

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及阶级斗争构成了近三十年时展的基本轨迹;而改革开放延续的三十多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构成时展的主旋律。中共十八大处在新一轮三十年发展周期的转折阶段,新的时代要求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和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而提出“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契合当前的制度建设、时代转换以及民族复兴的时机,既坚持人民民主基本制度不动摇,同时又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从而形成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成果。

1、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本质属性。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揭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制度形态,其本质属性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现出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和包容性,既反映了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关注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集中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民主独特优势的重要体现。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质是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拓展人民民主的内容和形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展示了人民民主的两种基本形式及其相互关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辅相成、相互补充,拓展了人民民主的深度和广度,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相统-,与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趋势相适应,有助于拓宽有序参与渠道,有助于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不是来自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及其制度,而是中国人民的独创性成果。西方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自由主义与批判理论,同时超越了自由主义和批判理论,是弥补自由民主的缺陷的产物,是对西方民主的补充或代替。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与选举民主共同产生、相互补充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制度传承,更经历了长期的革命实践和建设实践的丰富探索。

2、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历史传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制度渊源,体现了根植于中国历史传统的鲜明的民族特色。

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文化形态和政治制度延续了数千年,是中华民族历史传统的主要载体,孕育了和合文化以及朝议制度、谏议制度等文化特质和制度形态,造就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最初渊源。先秦时期和合文化得以产生,并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和合文化突出强调不同性质的要素之间的冲突、融合并不断发展,形成差异、斗争与共生的结合体。不同封建王朝的阶级斗争与阶级合作都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推动力,蕴含着文化进步和制度变迁,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和合文化在社会阶级领域的突出表现。

协商民主制度渊源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朝议制度、谏议制度和庶民议政等制度,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组织机构和政治形式。从秦朝开始的朝议制度,由皇帝或大臣主持的会议,对有争议的问题当庭辩论并形成结果,奏请皇帝做出裁决。朝议制度通过大臣们的讨论、商议,对不同意见进行公开论 对统治者的议论和批评的权利。封建统治者通过民众的反映,了解民心民意,形成沟通不同阶级之间的重要媒介,弥合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隔阂与疏离。

中国传统文化和政治制度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产生提供了精神资源和文化背景,并促使形成了特有的价值准则、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中国传统文化和政治制度与近现代民主发展实践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追求人民民主的伟大创举。

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进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和实践在我国具有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其基本形式为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并发展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与其他党派团体及党外人士的团结合作中形成了协商民主思想,先后创造出参与党内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三三制”民主政权、政治协商会议、各界代表会议等协商民主形式及制度形式,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萌芽和雏形。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随着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的召开和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标志着协商民主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及党外代表人士,还创造了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劳资协商会议等形式,建立最高层次的协商民主形式最高国务会议、军事领域的协商民主机构国防委员会、区域性协商民主机构协作区和中央局,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与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协商,形成国家的基本制度。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渠道,建立了完善的组织体系并不断延伸发展,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中国共产党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协商合作,不断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对于扩展协商民主的活动领域、密切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发挥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进行了初步探索。同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深入到国家、市场、社会各领域,形成了立法协商、决策协商、司4、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实践领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从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领域拓展到国家、市场和社会各领域各层次,具有广泛性、多层次和制度化的特点。

在基本政治制度层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中,在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多党合作领域,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形成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格局。在人民政协领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政协提案等各种方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在国家政权机关层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现在人大的立法协商、政府的决策协商和司法机关的司法协商之中,构成了各机关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人大机关的立法听证制度,政府机关的决策听证会,司法机关的司法听证等,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促进立法、行政和司法各领域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发展。

在基层民主自治层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现在乡镇、乡村和企业之中,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乡镇的各种民主恳谈会、听证会、咨询会,乡村的村民小组、村民大会和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等协商形式,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基层民主自治领域的协商民主实践,是保障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及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5、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组织机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既体现出广泛性和多层次的特点,又以人民政协作为组织形式和具有体现协商民主核心价值的独特性机构。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渠道,“在我国众多的民主形式中,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协商民主,毫无疑问应以各级人民政协作为依托、主要载体和基本形式。”协商民主是人民政协的核心内涵,体现在人民政协的会议制度和曰常工作的始终,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个环节,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基本职能和基本方法。

在政党、立法、行政、司法以及基层各领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决策、管理、监督等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作为选举民主的重要补充而发挥作用,为领导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群众自治机关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重要前提条件。在人民政协组织中,从政协委员的产生、政协会议的召开、政协曰常工作的开展,都以选举民主为重要补充,以协商民主作为基本理念和工作方法,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集中体现。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机关,与领导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共同构成了中国民主政治的组织构架。

人民政协体现统-战线、多党合作和协商民主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人民代表大会相辅相成,共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

6、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制度形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既有广泛性、多层次的制度形态,同时又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本制度形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最早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基干制度”,发挥着“支柱性”制度的作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不是具体的制度形态,而是各领域各层次的协商民主的综合形态。在立法、行政、司法以及基层各领域,协商民主作为重要环节、重要方法和前提条件而发挥作用,构成民主政治的程序性组成部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始终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价值理念、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是完整体现协商民主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

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必须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重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必须加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促进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党的执政地位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8篇

关键词:高校 治安综合治理 内涵建设

随着高校教学科研的日益发展和管理工作模式的不断创新和拓展,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和交流与日俱增,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安全保卫工作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人身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基本安全,还包括教学安全、行政安全、产业安全等发展安全。因此,我们不仅要关注多方面的基本安全,而且要关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发展安全,只有这样,学校才可能有办学的安全,才可能有持续的发展。

1.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内涵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和意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本质上说,就是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堵塞导致违法犯罪的漏洞,不断减少和消除产生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基层广大群众和实际工作者创造的丰富经验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方针,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工程和基础工程[1]。

1.2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内涵

根据有关文献资料,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的提出,最早是基于在“”中教育事业和社会秩序遭到严重冲击和破坏,导致青少年犯罪现象严重,试图寻求根治之策。、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八家单位联合于1979年6月19日提交中央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显示:在当时刑事案件的作案人员中,青少年犯案所占比重,大中城市为百分之七八十,农村为百分之六七十。犯案情况包括偷摸扒窃、打架斗殴、耍流氓、拦路抢劫、妇女、行凶杀人、结伙为非,等等。1982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再次指出:“为了争取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全党动手,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的方针。”并强调:“加强青少年教育,是搞好‘综合治理’的中心环节。”

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后,原国家教委于1992年6月23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全国各级各类大中小学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意见》特别强调:“高等院校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及保卫、宣传、后勤、学生工作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提出本单位综合治理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000年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依靠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意见》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齐抓共管,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全力维护好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可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渊源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党的执政手段在高校的延伸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内涵可以概述为: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学校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以教育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为抓手,建立健全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治安隐患能力,保持良好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2.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内涵建设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第9篇

关键词: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法律  道德  关系

自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理念在我国提出以来,法律和道德如何统一的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1年,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提出“以德治国”的思想,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而党的十六大报告则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作为一个统一整体。这深刻揭示了法治与道德的辩证关系,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意义和战略地位。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各有什么深刻内涵,两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在我国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两者应当怎样结合,这些问题就是本文要关注的焦点。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

(一)法治的内涵

以法治为特点的现代国家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纵观人类发展史,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活动封闭、保守,伦理规范是社会通行规则,政治生活则趋于专制独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也有“德治”,但这种“德治”实际上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放大,本质为人治。法治则截然相反,它根源于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政治、文化生活发展的内在需要。

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带来的经济发展使人有了成为独立平等的权利主体的要求。反映到政治等上层建筑上,民主、正义、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取代把血缘情感、伦理规则等观念绝对化的伦理体系,体现在法律之中。而法律的性质、内容、适用范围和效力都得到了大大提高。正如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和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义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以“良法”与“普遍服从”两个特定概念的链接,建立了法治的基本内涵。同时,我们依然可以发现,道德基础也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在要求。

(二)德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同家的德治与中外历史曾存在上的“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需要明确以德治国与传统“德治”的界限。传统“德治”的核心,是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寄于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上。其重大缺陷是是统治者拥有最大权力而不受任何制度制约,本质上是“人治”理念。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当权力不受任何强制力约束时,一定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与社会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寄希望于从思想方面遏制权力的变异,但这种方法无法从政治制度上解决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这一历史教训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有现实意义。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就深刻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丁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我们现在所倡导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与中国传统的德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今天的“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理方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统一性;而传统德治则行人治之实,与民主、法制皆不兼容。两者的社会基础、性质、特点是完全不同。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规范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部分,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内涵,法律是基本道德要求的制度化,是道德体系的依托和后盾。良好的法律本身就能体现社会的道德要求。而目,法律规范不断从道德规范中吸取营养;道德规范又以法律规范为底线和保障,使那些突破防线的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道德和法律的互相支持和配合作用更加突出,在很多情况下它们都是互相渗透、交叉甚至一致的。例如我国宪法中对公民权利和人格的尊重,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规定;我国民法中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和对礼会公序良俗的认可。这些法律规范自身就体现了市场经济中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要求和精神。当然,法律和道德有所区别、不可混同。法律允许或禁止人们的某些行为,是对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规定;道德规范提倡和鼓励人们的某些行为,是对人的行为应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进一层次要求,注重通过潜移默化和榜样的力量来进行自我矫正,以期养成个人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品质。

道德和法律各优缺点,如果能紧密配合,就可以更有效地规范、引导、评价和矫正人的行为。因此,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必须要重视加强道德建设,反之亦然,使之相辅相成。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应高度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治理的手段上,法治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运行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德治则更多地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通过说服、劝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两者虽然形态各异,但内容上相互渗透,目的上也一致相同,因而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

第一、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奠定了思想基础。

首先,德治是立法的思想基础。良好的道德规范不但为立法法律确定了基本价值,也是评价法律规范的重要标准。不体现道德,甚至背叛道德的“恶法”是非常危险的。其次,德治是守法的思想基础。道德水准的高低决定了守法自觉性的强弱。大多数人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外在的法律规范必须转化为大多数人的内心自觉,才能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生作用。

因此,“依法治国”能否顺利进行,与人的自觉自愿意识和道德素质高低以及“德治”思想是否深入人心是有一定关联的。最后,“德治”是执法的思想保障。良法的实施,不但要依靠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也需要执法人员的切实执行。由于法律语言的复杂性以及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法律适用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再完备的法律条文都不可能面面俱到。因为德治拥有法治所不具备的灵活性,所以在法律未涉及的领域,德治就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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