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管理研究综述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2 16: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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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管理研究综述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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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EB/OL].(2014-12-20)[2015-08-09].http:///zhengce/content/2014-10/20/content_9152.htm

[3]庞徐薇,高文倩,郑月平,等.上海大型体育赛事与城市旅游业互动的发展模式[J].体育科研,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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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田涛.咸宁市体育休闲产业与旅游业合作的可行性分析[J].中国商论,2016(36)

第2篇

关键词 体育赛事 城市规划 网球公开赛 武汉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大型体育赛事选择在我国举办。近些年来,我国先后成功举办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等大型体育赛事,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给主办城市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

举办大型体育赛事不仅能为主办城市带来数量可观的消费群体和投资金额,刺激其经济的快速发展,还能全方位展示主办城市的形象和风貌。但同时,主办城市也面临一系列风险和挑战,比如投资过多入不敷出导致经济增长滞缓、大规模游客对城市环境的破坏、赛后场馆利用效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等。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给主办城市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倒逼主办城市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善,极大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良城市规划建设。因此,研究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具有现实意义。

1研究现状

张晶(2006)通过分析1990年北京亚运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哈尔滨大学生冬奥会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对主办城市城市规划的影响,得出举办大型体育赛事能强化城市区域中心地位、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改善城市景观和交通状况等结论。

陈建华(2004)结合六运会和九运会和广州的城市发展,分析了2010年广州亚运会的举办对广州城市规划的影响。王东(2010)详细地介绍了亚运会的举办与广州城市建设的紧密融合和相互促进。叶浩军、闫永涛(2010)对广州亚运会的场馆设施规划布局、亚运城市规划和后亚运规划研究进行了综述介绍。这些研究都认为亚运会是广州城市建设发展的一次重大契机,它的举办应当与全面推动城市总体规划战略的实施相结合,以促进城市的快速跨越式发展。

冯斐菲(2004)认为北京在中轴线北侧建设奥林匹克公园受到一系列因素的综合影响,而这一决定也对北京中轴线的城市空间、格局和功能产生了巨大影响。彭涛、闫永涛(2011)认为“亚运城”建设推动了广州新城发展,加快了广州城市空间“南拓”的进程,促进了城市空间多中心结构的完善,但同时也可能会产生新城后续发展动力不足、综合体育馆赛后利用低效等负面影响。

在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前,不少研究者对国外城市举办奥运会的案例进行研究,为北京奥运会提供借鉴和参考。胡一可、宋睿琦(2008)、李铁北(2007)、邹哲(2007)等分别以慕尼黑、悉尼和雅典为例,从场馆建设及使用、居住环境的改善、交通拥堵问题的缓解等多方面对奥运会对主办城市的影响进行研究。

总的来说,有关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的研究数量不多,研究方向宽泛但是深度欠缺,研究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定量分析。另外,目前对国内体育赛事主办城市的研究以赛前研究为主,对赛事产生的长期影响缺乏跟进研究,这些都是目前该领域的研究问题所在。

2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

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目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具体安排。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分析典型案例,笔者认为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城市空间结构、城市交通规划和城市生态规划三个方面。

2.1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举办大型体育赛事需要修建体量巨大的建筑或建筑群,这些设施都需要进行专门的规划建设,从而对城市的整体空间结构产生极大影响。

当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城市早期不合理的规划建设带来的一系列弊端会阻碍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但短期内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纠正,大型体育赛事的规划建设就是一次打破城市发展瓶颈、促进城市合理发展的宝贵机会。事实证明,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如果规划合理,将会极大地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以汉城奥运会为例,在举办汉城奥运会之前,汉城老城区集中在汉江北岸,城市空间严重不足,在进行奥运会相关规划之时,将大量赛事基础设施如大型体育馆、奥运村、新闻中心等都在汉江南岸选址建设。奥运会后,江南区逐渐成为繁华的商业地带和富人聚集区,汉城的城市格局彻底改变。

2.2对城市交通规划的影响

伴随大型体育赛事而来的运动员、运动员团队、各国官员、游客等在短时间内形成了额外交通需求,这给主办城市的交通系统增加巨大的负担,如果不采取合适的措施,城市交通的拥堵问题会雪上加霜,但若能采取措施对城市交通系统进行合理的规划和优化,不仅能保证赛事期间的交通需求,赛后的城市交通也将会更加通畅。

首先,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将促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更新和建设。以雅典为例,雅典为了举办2004年奥运会,承诺修建总投资达7亿欧元的奥运道路工程,包括新的城市交通干道、在现有交通干道上的4座大型立交桥以及通往各个场馆的一大批新建和扩建道路工程;其次,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在赛事期间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更大的交通需求,包括延长公交和轨道交通的运营时间、增加车辆、加密车次等。以北京为例,为保证奥运会期间的交通状况,北京从7月20日起,延长了350多条公交线运营时间、每天增发公交1.5万车次,并新开通了10条奥运公交专线、缩短了地铁运营间隔,这些措施都提高了北京在奥运期间的交通承载能力。

2.3对城市生态规划的影响

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对城市自然生态的消极影响很多,如场馆设施建设产生的噪音污染和大气污染、大型体育场周边人工照明带来的光线污染等,尤其是冬季奥运会修建滑雪场等体育设施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尤为严重。1992年法国阿尔贝维尔冬奥会在场馆建设的过程中消耗了30多公顷森林资源,这次冬奥会产生的经济效益远不能弥补其消极的生态影响。

但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大型体育赛事对自然生态的影响也被纳入办赛的规划范畴内。从2000年起,国际奥委会明确规定申办奥运会的所有城市必须提交一份城市举办奥运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详细报告,并保证奥运会举办过程中对城市生态环境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3举办武汉网球公开赛对武汉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

武汉网球公开赛(以下简称武网)为WTA超五巡回赛,是继北京中网、上海大师赛之后国内级别最高的网球赛事,从2014年到2028年,于每年9月底在武汉举行。作为武网主场地,光谷国际网球中心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光谷二妃山一带。光谷国际网球中心包含一座15000席的主场馆、一座5000席的副馆和6片室外标准硬质比赛场,同时还配有必要的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103400平方米。

3.1举办武网对武汉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武汉市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新建武汉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塔子山体育场馆二期工程、二妃山体育训练基地、汤逊湖水上运动中心等体育场馆。其中武网主场地光谷国际网球中心就坐落在光谷二妃山下、三环线武黄立交东侧,与湖北省奥体中心仅一路之隔。二妃山集奥体中心、网球中心、训练基地于一体,俨然已是武汉市的体育中心,另外以武网赛事为背景、以光谷国际网球中心为依托的二妃山体育休闲公园规划方案在2014年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全面开建。届时,一个集专业训练、国际赛事、全民参与的城市体育中心将呈现在武汉市民眼前。

3.2举办武网对武汉城市交通规划的影响

武网主场地邻近武黄高速,但是因为地处武汉东南光谷开发区,比赛与训练场馆均位于三环外,交通便利度较低,目前武汉市轨道交通最近只能到光谷广场,大多数观众只能选择从光谷广场转乘公交前往赛场,造成光谷广场的交通拥堵情况加重。

武网开赛期间,武汉市开辟了开辟两条观赛专线,武汉交管中心为应对猛增的车流,将在主要交通干道严查和劝离违停车辆,确保赛事举办期间的交通畅通。随着地铁2号线南延线的修建和地铁11号线的规划建设,武网观赛不便的情况将得到彻底改善,届时观众可以乘坐地铁直达光谷国际网球中心附近,极大缓解了比赛期间光谷广场的交通压力。

3.3举办武网对武汉城市生态规划的影响

武网的举办促进了二妃山以及附近几座裸山的绿化修复工作。作为武网的天然背景,二妃山因为开山采石取土造成山体破损、植被破坏,曾经是武汉有名的“垃圾山”。2013年初,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关于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有关情况》,计划修复市内54座破损山体,二妃山就在第一批修复名单内。2013年初修复工作启动,在武网开赛前两个月,二妃山50万平方米的山体修复任务已接近完成。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介绍,山体完成初步修复之后,还将超越简单式的复绿,将按照生态、节约、亲民的标准,进行“造景式复绿”,打造成体育休闲公园。

4结语

武网与奥运会、亚运会等综合性体育赛事相比,具有更强的商业性以及连续举办15年(或者更长时间)、一年一度的周期性,使其影响具有动态性,在长年的赛事举办过程中,城市的规划建设会不断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不断试错纠错,越来越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武网对武汉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也会随着这项赛事的发展而深入。因此,对赛事的后期影响研究十分重要,这也是以后的研究者可以重点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张晶.重大体育赛事的举办对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J].林区教学,2006(7):22-23.

[2] 陈建华.2010年亚运会对广州城市规划的影响[J].规划师,2004(1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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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叶浩军,闫永涛.面向2010年广州亚运会的城市规划与研究综述[J].建筑创作,2010(11):50-55.

[5] 冯斐菲.中轴线与北京奥运[J].北京规划建设,2004(3):10-11.

[6] 彭涛,闫永涛.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设施建设对城市空间发展的影响研究――以广州“亚运城”为例[J].规划师,2011(S1):10-14.

[7] 胡一可,宋睿琦.慕尼黑奥林匹克公园规划与城市生活[J].建筑师,2008(3):52-59.

[8] 李铁北.浅谈奥运的长期影响――以悉尼城市规划为例[J].中国城市经济,2007(7):20-21.

[9] 邹哲.雅典奥运会的交通规划、模拟和管理[J].城市,2007(2):48-51.

第3篇

摘 要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营销,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目前,国外在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经营和销售过程中,体育组织已经采取不同的营销模式和经营策略,并形成了一些惯例。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这将有助于形成和发展我国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营销市场。本文利用文献综述法对美国NBA与中国的CBA两大篮球联赛媒体运作中的转播权运营现状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找出差距,相互借鉴,提出体育赛事转播运营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 NBA CBA 转播权 比较

一、体育赛事转播权

(一)含义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指的是体育系统或赛事组委会举办体育比赛时,允许他人利用电视进行现场直播、录播,并从中获取一定报酬的权利。电视转播作为体育无形资产的附属品,按国际惯例,其所有权属于赛事组委会,而赛事组委会通过有偿转让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来解决赛事资金的筹集问题,是国际上许多体育大赛的常规做法。

(二)转播权在体育赛事中的地位

国际奥委会向世界各大电视媒体出售奥运电视转播权,已逐渐成为国际奥委会的主要经济来源,最高时期能达到其总收入的95%。1960年罗马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销售价格为66万美元,而到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就已升值为8.95亿美元,足足增长了1350倍。1985年NBC(全国广播公司)以7.05亿美元买了悉尼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又以5.45亿美元买了盐湖城冬奥会转播权,并以23亿美元的总金额包揽了2004、2006、2008年夏、冬季奥运会的转播权;2000年悉尼奥运会尚未开幕,而其组委会已经从各大电视台获取了15亿美元的收入,大大缩减了国家的财政投资(周海斌,2000)。

体育赛事转播权的销售,使体育部门可以依靠电视获得财政支持,电视公司可利用转播体育比赛插播广告获取巨额收入,厂商则可通过它提高产品知名度,扩大销售而追求更大利润。

二、美国NBA与中国的CBA两大篮球联赛电视转播媒体运行现状比较分析

(一)运行机制比较分析

美国NBA是一个庞大的篮球商业公司,拥有30个篮球职业俱乐部,其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其下属还有一个NBA资产公司、一个NBA娱乐公司、一个NBA电视与媒体公司和WNBA联盟。其中,NBA资产公司主要负责NBA电视节目的播出和授权产品、销售情况的监控以及新闻简报分发和公共关系联络等事务;NBA娱乐公司实际是落实以电视推广NBA比赛和球星的主要机构。

1997年,国家体委成立了篮球管理中心,它与中国篮球协会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要负责CBA联赛的管理和监督,共同成为中国篮球最高的管理、监控机构。篮管中心担负着“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篮球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运动项目的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因此它具有“既是独立的事业单位,又有一定的行政职能,还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性质,兼有“官、民”双重性的特点,同时又有经营者的“商”的角色(朱立雄,2010)。

(二)电视转播媒体运行现状比较分析

NBA充分选用电视媒体的宣传作用,不仅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也获取巨额的电视转播权费。根据统计的资料,有212个国家和地区的543家电视台转播了2004-2005赛季的NBA比赛。在这212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转播NBA比赛的电视台最多,达到17家。与此同时,NBA还向电视台提供有NBA的各种专题节目,包括每周的精彩球赛、镜头集锦等。

在CBA职业联赛初期的几个赛季,由于市场开发面窄,力度不大,导致了央视在转播联赛时,篮协和各俱乐部需向电视台倒付费的奇怪现象,也注定了其电视转播权开发的曲折性和艰巨性。近几年来,篮管中心越来越有意识到电视媒体对扩大CBA影响力的重要性,如每年召开多次新闻会通过电视转播让电视观众进一步了解CBA的一些新动向和相关新闻;在中央电视台每周播出7场CBA的比赛,各地方电视台也有一定的转播。

三、小结

首先,必须对电视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电视机构的改革应沿着制作与播出相分离,新闻节目与其它节目相分离的路子走下去,即专题、文艺、体育、电视剧等节目从电视台分离出去,按市场化要求、集团化模式、产业化方向逐步组成经营实体,负责节目制作和销售。

其次,学习NBA,有一个NBA电视与媒体公司这样独立的公司和部门对媒体运作进行细化的统筹管理,通过这个公司能专项的媒体运作进行操作和管理,推动了联赛的发展。而中国的CBA联赛由于具有“官、民”双重性的特点,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化发展。

最后,我国体育主管部门应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体育电视转播法规,建立合理的分配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规范体育电视转播市场。在体育赛事转播过程中,既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不同区域的电视媒体机构之间要加强合作,作到资源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参考文献:

[1] 牛同舟.NBA与CBA电视转播的对比研究[D].河南大学.2009.

[2] 齐朝勇.中美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营销现状比较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6(Vol.23 No.2).

第4篇

关键词:体育赛事旅游;旅游地居民;社会影响;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1-0175-03

一、前言

体育赛事源于人类的祭祀活动,时间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 年的古埃及文明。体育赛事亦称体育竞赛、体育比赛或竞赛表演,是一种提供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产品的特殊事件,其规模和形式受竞赛规则、传统习俗和多种因素的制约,具有项目管理特征、组织文化背景和市场潜力,能够迎合不同参与体分享经历的需求,达到多种目标,对社会和文化、自然和环境、政治和经济、旅游等多个领域发生冲击影响,能够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1]。随着国际体育赛事的频繁举办,由此促生体育旅游的发展,体育赛事的举办为举办地带来经济水平和影响力,然而目前的研究不平衡,学者多偏重于经济影响研究,而忽略社会影响,尤其是居民的感知度研究,本文主要搜集了1985―2014年具有经典和代表性的文献,立足于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举办地居民的影响感知,希望能为研究、申办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考察居民的热情和参与度,进而为办成一场满意的赛事活动提供策略和帮助。

通过对大量文献的阅读,借鉴国内外许多学者对旅游地居民感知度与态度研究以期为体育旅游赛事举办地提供指导,经过筛选和梳理,关于旅游地居民感知度与态度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二、国外研究现状

旅游地居民态度与旅游发展影响研究是近年来国外旅游社会学、旅游地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布伦特和考特尼(1999)总结了旅游社会影响的部分成果[2]。艾普(1992)指出,人们对旅游影响愈加关注的主要原因是: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感知和态度有可能成为成功开发、营销、运作现有或未来旅游项目的一个重要的规划和政策因素[3]。Lankford 和Howard(1994)指出,关于地方居民对旅游影响感知的研究有助于地方政府了解社会影响,减少旅游者与居民间冲突,并制定规划,以获得居民对旅游业的支持[4]。总体来看,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感知和态度既有反对也有支持,程度各异。由于居民对旅游业的态度并非处于真空状态,并受当前的经济、环境意识、文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体现在个人、社区或社会等不同层次,其结果则有所区别。而针对于体育赛事社会影响的研究,Ritchie and Aitken[5](1985)探索居民对举办1988年奥林匹克奥运会的态度,研究表明居民对举办奥运会有着持续的兴趣,并且满足从赛事中获得的收益。Soutar 和Mcleod[6]利用一个时间系列设计测验对“美国杯”的感知,受访者表示,举办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使得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并获取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然而,测量工具的发展并没有在这个项目中运用。Delamere et al.[7]通过测量当地居民对社会影响的态度探索举办社区活动居民能获取的更广泛范围的非经济收益和举办成本,研究结果为获取举办赛事的社会影响提供一个基本的概念指导。此外,Delamere[8]开展了一个尺度发展研究,这项研究是以测量居民对专项影响态度为基础的,而不是利用测量感知社会影响的概念信息来研究的,由此衍生了两个因素(社会收益和社会成本),这项尺度是第一次测量居民的感知社会影响,但是由于缺乏综合性的框架来衡量它的积极和消极影响限制了其发展运用。总结之前的研究,尽管一系列研究已经开发了获取社会影响的工具,但是许多都是有不足之处的,当前获取举办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的社会影响的衡量工具是通过探索性因素分析的。此外,Kim and Petrick 和Kim et al.基于Delamere的概念框架开发了衡量尺度,他们仅用数信度(Cronbach’sα)系数统计和探索性因素分析来开发相关的尺度,他们的样本也不符合许多推荐的标准,获取的样本数据也不足200个。因此,一个验证性分析可能会更适合开发新的衡量工具,尤其是当现存文献中有发展较好的概念框架和实证证据。

三、 国内研究现状

1.举办体育旅游赛事的作用。徐正国[9]认为,举办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对一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凭借其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已经成为城市营销的“名片”;举办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对推动本地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方面产生的促进作用是全方位的,并以此为鉴,促进福建省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刘华丰[10]从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环境的改善三个方面分析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对城市发展的综合影响,但是对体育旅游开展有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缺乏考虑。黄群玲[11]、胡军琅[12]、戴霞[13]等人则专门研究体育赛事对大学生带来的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既有积极健康的影响,也可能带来一些盲目的负面影响,以此给高校教育带来指导。

2.研究体育赛事社会影响的方法。储成霞[14]从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举办后的角度,采用文献资料和专家访谈法研究社会影响和评估内容。霍德利[15]为了充分评价体育赛事举办中存在的风险,首先,根据赛事的实际情况建立多层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其次,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构建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中各个风险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并对赛事举办中各个风险因素的风险状况进行较为客观的判断;最后,根据体育赛事所面临的风险等级状况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以确保赛事的成功举办。胡军琅[12]采用结构式问卷,对浙江省大学生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以团体自填问卷方式收集资料,并用体育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和讨论。

3.体育赛事与其他相关利益者关系。黄海燕、张林[16]结合体育赛事的本质特点,界定赛事给举办地带来的新资金。分析赛事给举办地带来的新资金涉及的行业,如赛事组织筹办的消费和观众、媒体人员等赛事相关群体的消费所影响的行业。归纳赛事给举办地带来新资金的影响因素:赛事的规模、级别、类型等对举办地带来的新资金有直接影响;举办地的文化底蕴及旅游资源、经济发达程度、产业结构、场馆设施等,也对新资金有较大影响。黄海燕、张林等[17]还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结合我国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运作的实际,构建了体育赛事利益相关者的框架,包括赛事主办组织、赛事所有权人、举办地政府、主办社区、媒体、赞助商、赛事观众、赛事参与者(运动员、裁判员及教练员)并在此基础上对目前我国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几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析。石冰、董胜利[18]认为,体育赛事具有社会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双重特征。发展体育赛事,就必须既要以市场经济理念把握原有投资主体的公益行为转化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商业行为过程,又要重视体育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的传播、影响、渗透的特点,使体育赛事不仅为满足人们的体育消费搭建广阔的市场平台;并且,通过体育所倡导的精神和各种实践活动的文化理念的渗透,达到影响、促进和提高国民综合素质、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建立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发展意识及和谐理念等多种目标,实现体育赛事与社会软环境改善的双赢。范成文[19]从居民感知度角度研究认为,社区居民对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的影响感知体现在六个方面:塑造城市形象、创造经济效益;加剧环境和社会问题;加强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剧经济和社会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带动消费、提升服务水准。这些感知既有正面的,又有负面的。而社区居民对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的态度则分为漠视、热爱、理性和中立四种类型。而安俊英等[20]从目前研究领域较少的环境方面,在给出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环境影响机理的基础上,由赛事环境影响效应的正反两方面归纳出赛事环境影响评估的衡量指标,着重探讨赛事从筹备到举办期间各种环境污染源以及相应的评估策略,评估时考虑到大气环境、水环境、噪音环境和固废环境四个方面,角度比较全面、准确。彭涛等[21]认为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设施与城市空间发展的关系密切,对城市旧区更新、新区开发以及整体空间格局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郝锐军[22]等人从体育赛事给举办城市的楼市带来的影响进行研究,认为大型体育赛事为当地楼市市场带来巨大的财富。

四、对当前研究的评价与总结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越来越多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国内研究体育赛事事件影响的学者也越来越多。然而与国外丰富的体育赛事事件研究成果相比,国内学者在研究对象上重视对举办奥运会、亚运会等体育赛事的大城市的研究,如张国清[23]以北京、釜山、多哈亚运会以及广州市承办大型运动会为分析素材,从社会、文化和经济三个层面对广州亚运会体育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修缮、城市环境改善、岭南文化特色的开/闭幕式、以及大众良好意识的形成等方面进行研究。而忽视对举办体育赛事的中小城市的研究;在研究内容上更注重体育赛事的经济影响研究,而忽视综合研究,特别是有关城市社区居民对大型体育旅游赛事活动事件的感知研究还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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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关键词:体育赛事志愿者;参与动机;激励制度

中图分类号:G8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2)01-0078-05

Abstract:

Literature and surveys were used,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Chinese sports volunteers to take part in sports service motivation, volunteers to take part in sports events expected incentive system, as well as volunteers to participate in events motivation and incentive systems of relevance, then the sports volunteers the management of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It is found that sports participation motivated volunteers from strong to weak order for the purpose of factors, interpersonal factors, social factors, personal factors, family factors in the traditional motive weakest. Sports volunteers expectations for external financial incentive compensation, followed by the by-laws, non-financial rewards, and the lowest is in it is paid. Related factors were significantly correlated.

Key words: sports events volunteers; motivation; incentive systems

志愿服务者以不领报酬的方式,奉献其时间,精力和金钱,替政府输送公共服务,为的是什么?这涉及到志愿服务者的动机,所谓动机是一个人的期望和意愿来达成特定的目标和结果[1]。而投入志愿服务的工作,虽然并非期待得到薪资与晋升机会,但有研究显示:志愿服务者并非毫无条件的付出,往往也希望从服务工作中得到报偿,志愿服务者所期待的报偿则依生活背景,生涯发展,个人条件及社会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年轻人想增加人生阅历而参加,高龄人士则为社会回馈而参加志愿服务工作[2]。所预期报偿和实际收获之间的差距会影响志愿者是否继续担任这一工作的意愿。所以志愿服务者需要有更多的精神层面的激励与支持才能是有继续留任的价值。在设计激励系统时需考虑到如何引发志愿服务者的动机,使其有效的完成其工作,来鼓舞志愿服务者的士气,凝聚成员力量,成为志愿者管理刻不容缓的一件要事[3]。

志愿服务者除了个人原有的参与动机外,当进入组织后,激励是影响志愿服务者对工作忠诚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若能了解志愿者从事服务的动机,并且适时对其动机有所回馈,当志愿者觉得其需求获得相应回应,其行为得到加强可能较愿意继续从事志愿服务[4]。若借引企业的观点,志愿服务者便是内部顾客,唯有内部顾客满意,才能对外部顾客提供更高的服务品质。如何让志愿服务者能自动自发地担负角色职责,能认同组织目标,融入组织之中而且关心组织的问题与需要,并愿意主动采取行动处理,则为重要的管理课题[5]。

1 文献综述

1.1 参与动机

动机最常用的定义是造成行为的原因,也就是任何可以引起个体行动的事物[6]。换言之,动机是行为的原动力。只有了解清楚志愿者动机后,才有可能运用动机需求来促使志愿者投入工作。志愿者参与的动机一直是研究者所热衷的问题,因为志愿者本身并未获取财物的回馈,纯粹是奉献自己心力的工作,而参与的原因莫衷一是。美国志愿行动研究学会前总裁Jon Van Tail 为了了解志愿者的动机,整理了12年志愿行动的文章,发现每篇文章都指出多元化的动机是志愿者参与最通常的形态。比如说有些研究指出志愿者的参与主要是为了与他人产生一种关联或是希望通过志愿者工作可以与他人互动。早期探讨志愿者的参与动机普遍认为志愿者秉持为善最乐的精神,愿意牺牲奉献,表现出我为人人的价值观而担任志愿服务的工作,主要的动机便是利他的动机使然,后由许多研究证明,并非全部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均是如此,Fischer & Schaffer综合各理论与研究得八种志愿者参与重要动机[7],如表1:

国内最新的研究成果中,张俐俐,张茹[8](2009)从“主动参与动机”和“被动参与动机”两方面为切入点,对参与广州亚运会志愿者的服务动机进行了调查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以获得成就、自我提升、自我奉献为主的“主动参与动机”在志愿者服务动机中是主要构成因素并起主导作用;景晓娟[9](2010)以北京 2008 年奥运志愿者为例,采用量化研究,对青年志愿者利他动机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志愿者的利他动机表现出多层次结构性,以内、外源动机为主模块。志愿者的利他动机指向具有性质积极、内容明确的特点:积极主动地长才干、交朋友、得荣誉和负责任是志愿行为的主要外部驱动力,实现价值、助人为乐、享受兴趣是志愿行为的主要内部动力。

1.2 激励

激励是一种促进、维系、及引导个人行为的驱动力[10]。激励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我们定义激励为主动组织目标努力的意愿,而这种意愿和此种努力是否能满足个人的需求有关,受到激励的员工会努力工作,努力的方向在于达成组织的目标,努力的结果可以得到报酬,进而满足个人的需求。

激励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有系统性激励与个别性激励,财务性激励与非财务激励,内兹激励与外附激励等。一般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依酬偿特性的不同,分为内兹激励与外附激励。虽然此分类方法仍有许多争议,尤其是在区分的基础及认知上的差异,但它仍是近年来最常被采用的分类方法。罗宾斯(Robins)将激励制度分成三类[11]:(1)内兹报酬(Intrinsic Rewards):是指员工由工作本身所获得的满足,通常是无形的。本因素包含:我希望举办志愿者餐会与对外联谊会;我希望组委会邀请志愿者参加赛事组委会各种庆祝活动;我希望赛事组委会给与志愿者工作所需帮助;我希望工作繁忙时我能得到其他志愿者的协助;我希望组委会提供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我希望能获得赛事组委会公开表演与奖励;(2)外附非财务性报酬(Extrinsic Financial Rewards):财务性报酬是有形的,由管理当局分配,可直接或间接增进员工的财务福利。本因素包括:我希望工作时有相当的自主性;我希望工作内容丰富而不单调;我希望从事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我希望组委会提供体育知识的教育训练;我希望工作能充分发挥才能,并获得成就感;(3)外附财务性报酬(Extrinsis Non-financial Rewards):外附非财务性报酬并不是指提升员工的所得水准,而是改善员工的工作品质,使员工的工作生活变得更好。本因素包含:我希望组委会提供志愿者餐费;我希望组委会提供志愿者车马费;我希望组委会给志愿者办理意外事故保险等。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所选取的被试是深圳大学生运动会的志愿者,本研究将体育赛事志愿者定义为:在体育赛事的筹备及举办过程中,不期待任何物质性回报,奉献出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全力完成组委会分配的各项任务的人。其内在涵义有两个方面:第一,通过一定的组织进行活动;第二,其行为既包含不受任何强制的自愿行为同时也包含政府组织的参与行为。本文的研究对象限定于在组委会的组织框架中提供服务的志愿者,不包括任何自发的、个人的行为。

本研究以问卷调查方式实施,志愿者参与动机所采用的问卷是Farrell. J. M; Johnston,M.E和Twynam. G. D修正的《特别比赛项目志愿者动机量表》(Special Event Volunteer Motivation Scale,SEVMS)。激励制度所采用的问卷是参考Hackman & Oldham职工作诊断量表(Job Diagnostic Survey,JDS),再针对体育赛事志愿者工作情况做部分修改。发放调查问卷350份,回收325份,回收率92.85%,其中有效问卷318份,占发出问卷总数的90.86%。

3 结果与分析

3.1 志愿者参与动机

通过因子分析,本研究得出的体育赛事志愿者参与动机主要有以下5类:目的因素、人际因素、社会影响因素、个人因素以及家族传统。通过比较各因素的均值,发现目的因素是调查对象最为重要的动机。

3.2 志愿者的激励

从表5激励制度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体育志愿者最渴望的激励制度是“我希望组委会提供志愿者餐费”(M=4.02),“我希望工作能充分发挥才能,并获得成就感”(M=4.01);而体育志愿者最不希望的激励制度是“我希望组委会推荐参加各级政府单位举办的表演活动”(M=3.72),“我希望组委会提供体育知识的教育培训”(M=3.77)。

表6激励制度的排序则显示,所有激励制度中,体育志愿者最希望得到的还是外附财务性报酬,其次是外附非财务性报酬,内兹报酬。其结果如下表所示:

本研究根据激励三分法,将激励制度分为内兹报酬、外附财务性报酬、外附非财务性报酬三个层面。研究结果证明,体育赛事志愿者对组织能提供外部财务性报酬的认同最高(M=3.98),其次是外附非财务性报酬(M=3.91),而最低的是内兹报酬(M=3.83)。其中,赛事志愿者认同最高的是“我希望组委会提供志愿者餐费”,说明在以年轻基本无收入为主的赛事志愿者中,还是希望赛事组委会能提供一定的物质援助的,这是赛事举办方在以后志愿者管理中需要注意的方面,而希望工作能充分发挥才能,并获得成就感,希望从事志愿服务时能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完善的制度、主管及其他志愿者的协助等外附非财务性报酬让志愿服务的工作变得更好,也是志愿者认同度较高的。

可以发现,吸引志愿者的激励措施,必须使他们工作上得到协助和工作表现与成就,此外应提供教育训练及联谊活动,以激励其持续参与。本研究发现赛事志愿者在内兹报酬的题目中,其反应分数最低,显示志愿者并非高度认同组织所提供的工作本身所获得的满足。综上所述,赛事志愿者希望组委会能保证一定的物质报酬(餐费、车马费等),而且有好的外附非财务性报酬比内兹要来的殷切。

3.3 志愿者参与动机与激励制度相关分析

表7表明:目的因素与激励制度内兹报酬、外附非财务性报酬成中度正相关,与外附财务性报酬都成低度正相关;人际因素与内兹报酬、外附非财务性报酬存在中度正相关,与外附财务性报酬不存在显著性相关;社会影响因素与内兹报酬成低度正相关,与外附非财务性报酬有中度正相关,与外附财务性报酬存在负相关;个人因素与内兹报酬存在低度相关,与外附非财务性报酬存在负相关,与外附财务性报酬不存在显著性相关;家族传统因素与内兹报酬存在中度正相关,与外附财务性报酬存在低度正相关,与外附非财务性报酬不存在显著性相关。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1)体育赛事志愿者的参与动机由强到弱依次为目的性因素、人际因素、社会影响因素、个人因素,家族传统因素方面的动机最弱。

(2)体育赛事志愿者最期望得到外部财务性报酬的激励,其次是外附非财务性报酬,而最低的是内兹报酬。赛事志愿者希望组委会能保证一定的物质报酬,而且有好的外附非财务性报酬比内兹要来的殷切。

(3)就各类参与动机与激励制度的相关性而言,目的因素与激励制度内兹报酬、外附非财务性报酬、外附财务性报酬都成显著性相关;人际因素与内兹报酬、外附非财务性报酬存在显著性相关;社会影响因素与内兹报酬、外附非财务性报酬有显著性相关;个人因素与内兹报酬存在显著性相关;家族传统因素与内兹报酬、外附财务性报酬存在显著性相关。

4.2 建议

4.2.1 工作考核体系是重点也是难点

许多赛事的志愿者服务出现问题,并不是没有制度和目标,而是缺少严格的考评制度和手段。尽管目前很多体育运动相关组织采取了一些管理措施,但实际上,责任并没有真正分解、量化为每个志愿者的责任,缺少明确的、量化的、可操作的志愿者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任务完成与否无所谓,这种制度产生不了激励作用,志愿者的积极性和潜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和调动。建立一套严格的考核体系,将目标全面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做到体育赛事志愿者人人肩上有指标、人人工作有目标、事事处于受控状态,考核要具体到每一个志愿者或每一个工作环节,这是十分必要的。

4.2.2 报酬激励与负激励的使用

虽然体育赛事志愿者是不计报酬的,但是物质报酬作为一种最基本的激励工具,对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起着关键作用。管理者在设计激励制度时,应充分发挥有关津贴、奖励、实物等物质报酬的不可替代的功效。虽然志愿者具有自愿性和不计报酬的特点,但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在注重非物质激励的同时也应该不忘志愿者的报酬心理。但是要注意使用,以避免偏离志愿者的本质。

同样,还要注意批评惩戒激励,也称负激励,即对违犯志愿者行为规范的志愿者给予批评、惩戒。包括口头批评、责令检讨、记过、罚款等。通过负激励,促使犯错误的志愿者悔过自新,同时激励未犯的志愿者自觉遵守行为规范。注意正面激励与负面激励相结合,以正面激励为主、负面激励为辅。

参考文献:

[1] 保罗•杰•伊尔斯利.志愿者教育导论[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

[2] 韩淼.做志愿者[M].北京:金城出版社,2001.

[3] 赵曼,陈全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4] 萧鸣政.对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的系统思考[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1994(6),16.

[5] 丁元竹,江凤清著.志愿活动研究:类型、评价与管理[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

[6] 萧鸣政.中国政府人力资源开发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7] Strigas.A.D.,Jackson Jr.& E.N.Motivation volunteers to serve and succeed:design and results of a pilot study that explores demographics and motivation factors in sport volunteerism.[J].International sports journal,2003,7(1):111.

[8] 张俐俐,张茹. 广州亚运会志愿者服务动机研究[J]. 体育文化导刊,2009,(1):29.

[9] 景晓娟.重大公共事件中青年志愿者利他动机的研究――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青年志愿者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10,2:51-55.

第6篇

关键词 业余网球赛事 发展

中图分类号:G84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际职业网球赛事的迅猛发展,以及中国金花在职业网坛的地位和影响力,国内业余网球比赛也即将上演一场如火如荼的表演。职业网球赛事有大家熟知的四大满贯,TOP1000大师赛,TOP500大师赛,以及WTA年终总决赛等等,这些职业比赛能发展到如今的程度可见整个管理体系已经相当成熟。那么业余比赛又有哪些比赛呢?业余比赛以后该如何发展并且走上成熟的道路呢?相对而言,业余网球比赛的发展,国外要远远领先于国内。在经济方面,毋庸置疑,由于像美国、法国、英国这些发达国家经济管理模式是市场化管理,俱乐部的发展空间相对于我国来说是相当大的,自由度也比较高,完全是市场调控,除此之外网球参与者在比重上也是相当高的,相比之下,我国是大巫见小巫。因此国外发达国家业余比赛体系发展的已经相当成熟,因此提出大胆的假设,是否跟随国外的发展模式我国业余网球比赛就会发展上去呢?

十以来,体育总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国家正式开展的体育竞赛项目立项审批和运动员交流协议批准,下放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尤其是针对体育赛事审批,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体育总局迅速推进相关工作,确定了改革方向,制定了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的政策意见,实现负面清单管理,完善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同时稳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建设,调动社会力量,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可见市场的作用不容小觑。

1国内业余网球赛事

1.1关于我国业余网球赛事开展现状

CCTV5 高网解说员、网球业余赛事推广者许畅认为: “网球推广应该是良性循环的,如果活动超出了良性范畴,即使表面风光,对于真正意义上的网球推广来说没有长期有效的作用。中国网球运动处于启蒙阶段,要从一开始就保证这项运动的良性发展。”网球俱乐部的创办人认为: “国内的大型业余赛事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会有赞助商参与进来,各地都有自己的小型赛事,只是范围很小。大型的多则四五百人,小型的有一百多人,这在业余赛事中,算是比较大了。”

网球运动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要想使网球运动推广起来,网球赛事的作用不容忽视,大城市的大型比赛如果承办得好,随之小城市的人也会随之参与进来。因此,要想使网球业余赛事在全国开展起来,最终还是要增加网球爱好者的数量,增加比赛的延续性。

1.2关于业余网球赛事种类

我国网球赛事处于初级阶段,从赛事类型上可归纳为三类: 团体系列赛、排名系列赛、级别系列赛。团队系列赛有六种: 团队之星网球联赛、龙卡信用卡业余网球大师赛、中国大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中国社区网球联赛、网动中国、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公开赛。排名系列赛在中国推广较深,知名度参与度都较高,总共有四种: 中国业余网球大师杯、雪佛兰业余网球大赛、中国业余网球公开赛。级别系列赛只有一种,是根据选手水平级别、自身网球水平而举办的乐享级别赛。

1.3关于业余网球赛事参与者

目前,我国业余网球赛事参与者大型知名赛事人数较多,小型赛事参与者较少。网球人口虽然已突破百万,每年参与业余比赛的运动员虽然都在增加,但相对篮球、乒乓球和羽毛球的人口还是小巫见大巫。由于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网球人口基数导致网球在最近几年发展缓慢占有很大的因素。

1.4关于业余网球赛事承办与设计

一般在网球发展较好的国家在业余比赛中都是不设立奖金的,大都以会员制的形式存在,收取一定的入会费。而中国网球协会是为了更快地激发我国业余网球的市场,才设立大额奖金,但有规定不得超过两万元,当然,随着网球事业的发展,体育制度的改革,会在以后逐渐减少奖金数量以和国际水平达到一致。

2 国外业余网球赛事研究的现状

国外网球赛事的开展普遍较早,不管是职业网球还是业余网球。 据调查显示,网球在加拿大是一项很普及的活动,几乎每个地区都有大大小小的网球俱乐部,无论是业余网球爱好者和职业网球选手都在网球俱乐部里活动、训练。在美国则很少有专门的网球俱乐部,通常都是一个很大的综合性质的体育俱乐部。

体育改革是不无道理的,要想更好地把业余网球发展下去,必须要有先进的业余网球赛事管理的理念,改革是首要任务,重点是充分利用好市场化和政府的相关职能,根据我国目前业余网球的发展现状,制定出符合我国业余网球发展的相关政策。在未来几年,要增加网球人口基数,扩大网球参与者,形成稳定的网球人口。在宣传方面,政府人员要起到带头作用,不论是在机关还是在企业,让这“高贵的运动”平民化。在管理方面,认真学习实践国外先进理念,可以先在几个发达城市试行然后再推广开来,随着体育制度的不断改革,业余网球的发展也会有巨大的变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业余网球赛事也会向国外完全市场化的形势下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大型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营销模式;防范策略

中图分类号:G81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0)01-0021-06

Abstract:Discovering and distinguishing Ambushing Marketing behavior is the basic premise of Preventing and punishing, and is also the weaknesses in the field of Ambushing Marketing research.. Ambushing Marketing behavior is different from the sports infringement of intangible assets, most of Ambushing Marketing behaviors is difficult to definite and regulate legally. Because of the high cost of Ambushing Marketing legal proceedings, market Forecast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main way to preventing Ambushing Marketing behavior of major sports events abroad. The Study suggested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and achievement of Ambushing Marketing behavior of major sports events is based on Image system, and also by the way of opportunities system, elements system, and space-time system.. The thesis further proposed the strategies of preventing Ambushing Marketing behavior, such as streamlining and standardizing the use of image system of large-scale sporting events and so on.

Key words: Major sports events; Ambushing Marketing; Preventive strategies

肖建忠,袁古洁在《体育与科学》(2008年第1期)发表了《以奥运会为代表的大型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研究》一文。该文主要探讨了隐性市场行为的界定、产生的原因及基本法律规制等问题。实际上,在近年来关于隐性市场的研究中,绝大多数都是从法律视角来研究隐性市场的立法及规制等问题。然而,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不同于体育赛事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大部分的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很难进行法律界定与规制。即便是一些西方体育发达国家也尚没有专门立法对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予以限制的先例[1]。由于隐性市场的法律诉讼成本较高,因此,市场预测监控与详尽的合同管理是国外大型体育赛事防止和规避隐性市场行为的主要方式。而目前我国对隐性市场营销问题的研究还仅限于发表了一下描述性的文章,大多集中在隐性市场的基本概念、产生的原因、危害及发展等问题上;从规制防范措施看,主要是法律维度的定性与规制,而忽视了赛事组织管理学视角更为直接和富于效率的规制模式。在赛事组织管理学视角,对以奥运会为代表的大型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模式的研究,对于更好地监控和识别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及其规制策略的改进都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1 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

1.1 隐性市场行为的基本概念

“隐性市场”是来自国际奥运会的一个概念,其对应的英文概念Ambushing Marketing,该词首度出现于1987 年M•Hiestand 在Adweek 杂志上发表的《埋伏营销成为奥运事件》一文中,在比较体育学和营销学中更多的被引用为“埋伏营销”,也翻译为“伏击式营销”、“拦截式营销”等。目前,我国学界对于起源于国外的Ambush Marketing还没有明确和统一的界定。王笑冰从狭义和广义角度对隐性市场营销做了界定,其认为狭义的隐性市场营销是指未支付赞助费的公司为了淡化、抹杀其竞争对手作为体育赛事组织官方赞助商的地位而采取的各种宣传推官活动;广义的隐性市场营销行为还包括在未经有关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建立起和特定体育赛事的联系以此来利用体育赛事的信誉、声望的行为。赵红梅等将隐性市场行为界定为非体育赛事赞助商实施某种伏击营销行为,可能使公众误认为行为人为该赛事赞助商或与该赛事有直接关联。陈峰认为隐性营销是指非赛事合作企业与赛事建立虚假或未经授权的联系,以获得商业利益的行为,其既包括直接的法律侵权行为,也包括其他形式的虚假关联行为。

通过概念综述可以看出,关于隐性市场定义的主要分歧在于未经赛事组织授权擅自使用赛事标志、会徽等主体标识进行商业营销或宣传的行为是否属于隐性市场行为。本研究认为,奥林匹克标志及会徽等主体标识的“直接”商业侵权行为并不属于隐性市场行为。

1.2 “隐性”的学理内涵

根据隐性市场行为的实践观察与理论分析,我们认为隐性市场中的“隐性”具有两层基本含义。其一, “隐性”主要是指非赛事合作企业以商业目的建立赛事虚假关联进行市场营销的活动及行为,不直接呈现于赛事组织者的合约关系等文件及赛事组织者的视野之中,即与赛事组织者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的交易与合约关系;其二,“隐性”的另一层含义是绝大多数的隐性市场行为不直接使用赛事的法定的、认知度最高的奥运五环、中国印会徽等赛事主体标识,而是利用赛事相关主要赛事形象及其变形、要素、机会等系统与赛事建立间接性的虚假认知关联。这两点决定了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的难发现与难规制性。

2 大型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模式聚类建构及释析

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模式即指隐性市场营销主体(非赛事合作企业)与被隐性营销客体(体育赛事)建立“虚假关联”联系的、结构化、体系化的方式。在大型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营销实践中,表现为形式不同、性质不同、影响各异的多种方式。但是,在这些纷繁复杂的隐性市场行为背后,却有共同的内在基础规律。本文根据隐性市场营销行为发生所依赖的要素性质的不同,将隐性市场行为归为借助体育赛事形象系统、要素系统、时空系统和机会系统四个基本类型,其中,依赖体育赛事形象系统是隐性市场营销行为的最主要及基础的方式,在现实的隐性市场行为中,四种类型相互渗透,综合使用,见图1。

2.1 借助体育赛事形象系统是最主要、最广泛的隐性市场行为模式之一

形象是指能引起人的思想、心理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式和表象姿态。赛事形象即指基于赛事的基本属性、蕴含并倡导的赛事价值和所坚持的赛事宗旨等而专门设计和使用的、能够引起人们符合赛事理念、感情、价值和宗旨的心理联系和思想活动的、各类感知觉要素符号,包括基本色彩系统、各种相关的视觉图形符号、格言口号和特定音乐等。赛事形象系统不但是赛事精神和价值的表达载体,也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实现赛事商业价值主要途径[2]。通过“体育赛事形象系统”实施的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主要是指那些依赖体育赛事的赛事标志、会徽、吉祥物、口号、金牌、基本色彩系统等感知觉识别符号,与赛事建立“虚假关联”公众认知的那部分隐性市场营销行为。这类隐性市场行为主要以广告的形式出现,也是最普及、广泛的隐性市场营销行为,其隐性营销的成本也相对较低。

2.1.1 大型体育赛事的形象系统及其隐性市场行为模式

从世界知名大型赛事的管理实践来看,大型体育赛事的形象设计和应用主要体现为四个层面,即赛事名称、赛事标志、赛事徽记和赛事主要形象元素。在分析赛事形象层面的问题时,选择奥运会的形象层次进行分析无疑是最具说服力的。因为,奥运会作为全球最知名和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体育赛事,其在管理、营销和自身发展等方面完备程度无疑都代表了世界体育赛事组织管理的最高水平。见图2。

借助体育赛事形象系统是最主要和最广泛的基础隐性市场行为模式之一。在图1的赛事形象系统结构中,体育赛事的隐性市场行为伴随着赛事名称、赛事标志、赛事徽记和赛事主要形象等知名度、认知度的逐渐降低而呈现出隐性成本、广泛性及易模仿性的递升。

2.1.1.1 赛事名称及其隐性市场行为方式

品牌化经营是现代体育赛事管理的重要特点之一。品牌传播理论认为,名称是品牌的第一要素,也是品牌传播最简洁、经济的表现要素。赛事名称是赛事商业价值的一部分,是体现赛事所倡导的价值、文化内涵和赛事宗旨的第一形象和观念要素。赛事名称可以在瞬间传递赛事承载的各种价值信息。因此,对于非赛事赞助企业来说,借助赛事名称要素是最直接和最具效率的隐性市场行为之一。

利用赛事名称、简称及内部相关要素与其他语词组合进行隐性营销是大型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营销的主要方式之一。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例,很多企业及商家在广告宣传时使用“激情2008”、“为奥运加油”、“2008北京见”等语词,从而使公众产生该企业与奥运会存在某种联系的联想,达到隐性营销的目的。如某世界知名计算机品牌打出“激情领跑2008”的口号,对公众产生误导,以为该企业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因而对真正的计算机赞助商――联想进行了伏击营销,见下图3。再如某啤酒品牌利用啤酒勾勒出2008的字样,并与知名运动员组合使用,因而在感觉上造成该企业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存在某种联系的联想,见图4。

2.1.1.2 赛事标志及其隐性市场行为

赛事标志是指用以区别与其他体育赛事并体现赛事文化内涵所提供的体育赛事的标记,以特定而明确的视觉符号,将信息快速、准确地传播给社会大众与组织。在现代体育赛事组织管理中,赛事标志是体育赛事商业价值的一部分,是赛事商业价值实现的重要载体,也是赛事所有者(Sports Event Owner)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对于赛事标志一般具有鲜明和明确的法规保护,同时用赛事标志进行营销过于明显,所以非赛事合作企业一般不会直接使用赛事的主体标志进行隐性市场营销。同时,若非赛事合作企业使用赛事标志如奥运五环进行市场营销行为,其构成了知识产权侵犯,赛事组织者可以直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不属于隐性市场营销行为范畴。在隐性市场营销方面,有的企业一般会使用奥运五环相似的图形进行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如国内某知名运动服装制造商用颜色不同、形状相同的、带火焰奥的五环标志进行商业宣传。还有一些企业商家借以相应色彩的四环或者六环、或者类似奥运五环标志的环环相扣的底色衬板宣传自身企业标识等。

2.1.1.3 赛事徽记及其隐性市场

(1)赛事会徽隐性营销

届次赛事的承办组织为了与往届赛事相区别并表达举办地人民对赛事举办的独特理解和认识,都会设计赛事的会徽。赛事会徽的产权隶属于承办组织并接受主办组织的监督和指导,并负责其全部设计、制作和享有相关的市场权益,是赛事承办组织实现赛事市场价值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如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

由于赛事会徽属于赛事组织者――组委会的主体赛事标识,也是组委会实现赛事商业权利的最重要的载体,所以,对赛事会徽一般也会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制,以制止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在赛事会徽层面的隐性营销一般也是借助于相似性标识来实现的。如某知名服装品牌在其旗下专卖店前挂出了“热烈祝贺×××董事长担任08奥运火炬手”并附有类似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的图形标识,造成公众误以为该企业与北京奥运会存在合作关系。该隐性市场行为并非是专卖店的个体行为,而是企业行为,涉及众多专卖店,见图5。

(2)赛事二级标志及隐性市场

为了宣传和扩大赛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型体育赛事举办都会根据本届赛事会徽设计和开发相关的二级标志。二级标志是对大型体育赛事理念要素和精神主旨的进一步表达,服从于赛事会徽所表达和倡导的内涵,是次级于会徽的主要标志。以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为例,其在会徽的基础上创作了四个二级标志,包括文化标志、环境标志、志愿者标志和火炬接力标志。赛事二级标志也是有偿提供给不同级别的赞助商使用的一种赛事无形知识产权资产。

赛事二级标志也是受“奥林匹克条例”等法规严格保护的赛事标识之一,但是在实践中,一般不会像赛事标志和会徽那样进行严密的法规保护和重视,因此,赛事的二级标志是也是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营销中较为常见的方式之一,一般是以直接侵犯为主,同时也有一部分为变形使用。

2.1.1.4 赛事主要形象及其隐性市场

赛事的主要形象是赛事会徽和各类标志设计的基础和主要形象元素。赛事主要形象包括赛事依赖的色彩系统、吉祥物、口号、格言、奖牌、奖杯、单项运动图标和标准字体等等能够体现赛事文化形象与内涵的各类视听感知要素与标识,在奥运会中被称为“全景图”。

赛事主要形象系统囊括了数量较多、不同类型的、与赛事密切关联的视听感知要素与标识,是奥运会隐性市场营销最广泛的领域。同时也是最难界定、监控与防范的隐性市场营销领域。比如有一些非奥运赞助企业用火炬的形象在的火炬接力过程中做广告;在会徽中国印推出之后,几乎所有用到“2008”字眼进行商业宣传的企业都采用了奥运会官方宣传使用的“2008”标准字体;在湖南卫视掀起全国收视热潮的“奥运向前冲”节目中,其宣传板就同时使用了北京奥运会赛事名称要素、火炬祥云、红黄绿蓝黑色彩系统等,从而形成对奥运会隐性营销,见图6。该节目开办了很长时间才被奥组委发现,并责令整改为“快乐向前冲”。再如国内某著名运动服装品牌在其开发的运动产品T恤上,将其企业标识变形为相互环绕的五个元素,并完全采用了奥运五环的红、黄、绿、蓝、黑基本色彩系统,见图7。

2.2 借助“赛事要素系统”是较具辐射力的隐性市场行为方式

赛事要素系统是指与竞赛及其重要文化活动仪式相关的、具有标志性影响的、能使人们产生赛事关联性联想的运动员、组织团体、标志性建筑、特定文化影像等赛事组织要素。通过“体育赛事要素系统”实施的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主要是指那些依赖体育赛事举办所需要的运动员、代表团、运动队、奥委会、标志性建筑、特定赛事影像等各类组织与设施资源要素,与赛事建立“关联性”公众认知的那部分隐性市场营销行为。调查发现,由于这些具有标志性的赛事要素与赛事贴近、曝光度高等特点,借助这些赛事要素系统,非赛事合作企业进行隐性市场营销是一种较具辐射力和影响较大的隐性市场营销模式。

2.2.1 借助运动员形象进行隐性市场营销

运动员是体育赛事举办的核心主体,也是最为媒体关注的对象之一,其与体育赛事的关联程度极高。因此,众多企业在奥运筹办与举办期间,往往利用知名运动员并结合其他营销技术进行隐性市场营销。中国本土的体育服装企业及部分啤酒类企业大量的使用了这一手法在奥运期间进行了高频度、广范围的隐性市场广告投放。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雪津通过赞助国家羽毛球队获得使用林丹等奥运选手的肖像权进行市场推广活动的权利,以对百威、青岛等奥运啤酒供应商进行市场伏击。

近年来国际奥委会也开始注意到利用运动员实施的隐性市场营销行为,并采取了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例如国际奥委会要求在奥运赛时,即赛事举办期间,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甚至官员形象的使用应经过国际奥委会批准,目前国际奥委会一般是授权组委会做一些批准工作。运动员、教练员等参加比赛,要填一个表格,这个表格其中就有一条,承诺他们的形象在比赛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作为商业使用,通过这种方式就规范并限制了运动员、教练员形象的赛时商业使用,如果不是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授权,其他的商业机构就无权使用他们的形象进行市场营销宣传。但是,大型体育赛事有一个显著地特点,就是筹办周期长,举办时间短,像奥运会这类大型赛事筹办周期一般需要6―7年的时间,而实际的比赛即赛事运行仅需1―2个月的时间。尤其是赛时运行前的1―2年时间,也是奥运体育营销的黄金时期。因此上述举措很难取得实际的防范效力。

2.2.2 借助参赛代表团或国家队

奥运会主要以国家为基本单位,以地区奥委会组团参加比赛,而地区体育代表团及参赛运动队可以拥有自己的赞助商。尽管其提供的奥运营销资源与价值相当有限,但是在实际的宣传营销实践中,借助独特的营销技术操作手法,能轻易地与整个赛事建立关联。李宁公司从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到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连续三届为中国奥运代表团定制领奖装备。伴随中国运动健儿们频频夺冠,李宁运动服装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很好的反响。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李宁设计的“龙服”被评为最佳领奖装备,其风头甚至超过了正式赞助商锐步公司。因此,近年来国际奥委会规定与奥运TOP赞助商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不能单独赞助运动队和代表团。

国内电子产品生产商康佳也是一个典型的奥运隐性市场范例。首先是在2006年冠名了“康佳号”飞机、“康佳号”列车和“康佳号”帆船 ,并凭借“康佳号”帆船优异的比赛成绩成功打入奥运会赞助商海尔根据地一一青岛。康佳还在2007年4月宣布正式成为中国帆船帆板协会帆船帆板队的战略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康佳彩电、手机和冰箱等家电产品也成他们的唯一指定产品,同期康佳也开发了奥运电视系列产品并推向市场,从而对奥运正式赞助商产生了伏击效应。

2.2.3 通过赞助地区奥委会

在这次北京奥运会上,针对北京奥运会的隐性营销市场,又出现了一些不同以往的隐性营销方式,即通过赞助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奥委会,进行奥运隐性营销。例如匹克赞助伊拉克奥委会、鸿星尔克赞助朝鲜奥委会等。在鸿星尔克的全国专卖店中,在店门的正中最醒目的位置设置了其赞助朝鲜奥委会的宣传广告,并通过技术手法突出了奥运、全球合作伙伴等字眼。其将此牌置于商店的醒目位置,直至奥运会结束后的几个月依然存在。该企业利用字体的排列与设置,试图将本企业与奥运会全球合作伙伴(TOP赞助商)建立联系;事实上,此企业和北京奥运会无任何联系,见图8。因此,也必须对赛事形象系统中的字体颜色、比例大小、组合规范等做出保护性的规定,以更好的保护赛事赞助商的利益,这对于赛事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指出,这类营销行为实际是明确违反《奥林匹克》的,其规定非赛事合作企业可以赞助地区奥委会,但是其营销权利只限于地区奥委会所在区域,不得在赛事举办地进行营销。奥林匹克的市场开发是分辖区的。如果赞助了朝鲜奥委会,在朝鲜奥委会的范围内做不是隐性市场行为,如果在中国奥委会的辖区内就没有这个权利,属于隐性市场营销行为。

2.2.4 借助标志性建筑形象进行隐性市场营销

在赛事举办过程中,竞赛开展使用的标志性体育建筑是与赛事关联程度与曝光度较高的赛事元素之一。在认知机制上,人们看到这些标志性的建筑就容易想到奥运会,因而也就为隐性市场营销埋下可能的空间。如北京奥运会的国家体育场――鸟巢,在调查中发现,有众多企业以“鸟巢”为基本元素实施隐性营销行为,如以鸟巢为广告背景打出企业标识、开发类似鸟巢的产品等。如著名的世界运动服装制造商耐克公司,就在奥运期间推出了以鸟巢形象为基本式样并以“鸟巢系列”命名的运动鞋产品,从而使公众产生某种赛事关联性联想,这对北京奥运会的实际赞助商阿迪达斯构成了伏击式营销,见下图9。

图9 耐克公司在奥运期间开发的“鸟巢系列”运动鞋产品

2.2.5 通过特定赛事影像

有些具有重要影响的赛事标志性元素也是非赛事赞助企业隐性市场营销行为的重要载体之一。由于赛事的媒体聚焦功能及其独特的文化传播力,有些赛事影响元素及文化符号成为众所周知的、与赛事形成共生固有联系的独特元素。人们见到此类元素时,不知不觉中会与赛事产生关联性联想。例如奥运开幕式中由活字版构成的巨大的“和”字、缶等元素。在北京至福州的高速公路两侧的广告牌上,有诸多利用此类元素进行奥运隐性市场营销的企业广告。

其他的借助“赛事要素系统”是较具辐射力的隐性市场营销方式也包括借助赛事门票、吉祥物实物等要素进行的隐性市场行为。

2.3 借助赛事机会系统的隐性市场行为

赛事机会系统的隐性营销是指通过贴靠、捆绑、附着于赛事举办各个环节的活动时机,结合其他类型的隐性营销技术进行赛事隐性营销。如赞助奥运主题文化及娱乐栏目、购买赛事电视转播时段广告等电视及网络媒体资源等。

2.3.1 非赛事合作企业老总赞助出席奥运主题电视节目

在奥运隐性市场行为系统中,非赛事赞助企业老总通过赞助获得作为嘉宾出席“奥运知识讲坛”、“如何打好奥运营销牌”等电视谈话节目并做主题发言和嘉宾讨论,是一种隐蔽性较强的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同时,其隐性营销的危害性即对正式赞助企业的伤害也较大。在公众认知中,企业老总尤其是那些知名的企业老总是一个企业的标志,在访谈节目中侃侃而谈“如何打好奥运牌”此类话题,很容易使公众误认为该企业与奥运会存在赞助关系,且这种关联性联系认知度及“可信度”较强。

2.3.2 通过直接赞助奥运文化与娱乐媒体资源

企业直接赞助奥运文化与娱乐媒体资源,以此来与奥运产生间接关联,也是一种重要的隐性市场行为。奥运主题栏目主要包括以奥运名义开办的电视访谈、知识宣传、娱乐、赛事相关活动等。例如步步高、金浩油中王等企业就通过赞助在奥运前夕掀起收视热潮的湖南卫视“奥运向前冲”体育娱乐节目,从而与奥运话题建立联系,实施隐性市场营销行为。

2.3.3 通过购买赛事电视转播时段广告

有些赛事非赞助企业为了扩大企业知名度与伏击竞争对手,刻意购买赛事转播期间的广告插播时段,在观众兴趣盎然的观看赛事正酣时,突然出现的插播广告会对电视观众造成与赛事有赞助关系的误导。同时,以往经验看,此类广告一般会借助运动员形象、赛事标志性元素等综合手段进行广告展示。基于赛事直播的背景氛围铺设,一般具有较强的隐性营销效应。早在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上,美国的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就通过买断各大电视网的主要广告时段,并结合奥运关联暗示性的广告技术处理,对Visa奥运官方赞助商地位造成了巨大冲击。2007年李宁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签订的为期两年的赞助合同规定,在合约期限内所有播出的节目与赛事中出镜的记者、主持人、学者等都必须穿带有李宁Logo的服饰。从而对奥运官方赞助商阿迪达斯制造了一次非常成功的奥运隐性市场营销。康佳通过赞助中央电视台热播栏目《奥运来了》,一方面展示自的产品, 同时也通过跟运动和娱乐挂钩成功地与奥运建立起联系。

虽然,在奥林匹克有关规章的约束下,经多方协议在赛时期间停播,但是由于赛时运行时间较短,约束效果不大。

2.3.4 通过贴靠捆绑赛事正式赞助商

有些非赛事合作企业利用赛事官方赞助商的合作关系,实施标识“捆绑”,使自己的产品或企业标识与奥运会建立宣传认知关联,也是一种隐性市场营销行为。例如某飞机制造商通过与奥运会正式赞助商的航空公司建立商业合作关系,而拥有在产品上喷涂奥林匹克标志的机会,实施隐性市场营销行为。

还有一些企业与奥运赞助商并无任何合作关系,而是通过对奥运会正式赞助商的“贴靠”,实施隐性市场行为。例如某运动品牌专卖店中,刻意挂出某袜类奥运供应商的产品,使其上面的奥运会徽“中国印”处于醒目位置,且该产品经过精心选择,其纸质外包装位置具有巨大鲜红的奥运会徽,不仔细辨别顾客会误以为其产品是奥运赞助商品,笔者在该店中就被误导。

借助赛事机会系统实施的隐性市场营销行为还包括非赛事赞助企业通过奥运倒计时等奥运主题活动进行的商业营销活动。例如国内家电生产商新飞集团利用组织“新飞2008奥运助威团”活动实施的隐性市场营销。该评选活动是一次以为2008北京奥运会呐喊助威为由举办的大型时尚选秀活动。此次选秀活动时间为2007年4月―2008年3月,将在全国20个省级赛区、近300个地级赛区全面铺开。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青春、时尚、美丽的女孩,将经过层层选拔,争夺最后50个进入新飞“中国之队”的名额。该活动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度,对奥运赞助商海尔实施了隐性营销。

2.4 借助赛事时空系统的隐性市场行为

通过“体育赛事时空系统”实施的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主要是指在赛事筹办及举办期间,利用赛事举办城市的某些核心区域如机场、车站、主干道路、重点场馆区域、运动员村、物流中心、宾馆酒店、赛事主题文化广场等时空资源,结合赛事形象系统要素所实施的户外平面广告展示及相关营销活动。赛事筹办与举办期间,此类时空资源人流量大(包括赛事关系人员如奥林匹克大家庭、各国运动员、教练员、技术官员、各国媒体及公众聚集等)的特点是滋生该类隐性市场的主要基础,因此,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隐性市场营销行为。

2.4.1 城市及赛事区域广告展示及营销活动

在奥运会开始前及赛时运行的时间区间内,赛事举办城市的某些核心区域如机场、车站、主干道路、重点场馆区域、运动员村、物流中心、宾馆酒店、赛事主题文化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是进行平面户外广告展示的重要平台。一些非赛事赞助商会在此区域有目的的集中进行与奥运形象系统元素相结合的企业广告展示及营销活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耐克公司通过在场馆周围开设旗舰店,修建耐克体验中心(Niketown),同时在场馆周围大做广告,向观众行人派发耐克胸牌、挂绳等营销手段,来狙击奥运正式合作伙伴锐步公司。在此后的一项调查中显示,耐克品牌以22%的观众认知率高于实际奥运赞助商锐步品牌的16%。

再以奥运会主题文化广场为例,为了更好地宣传奥运、进行奥林匹克教育而设计了文化广场,在文化广场可以观看奥运文化活动,也包括大型的文体比赛。一些企业往往会借助奥运主题文化广场的公众认知优势,同时借助口号、视觉要素、奥运背景音乐等形象系统进行商业宣传或促销活动,从而实施隐性市场行为。在文化广场的设施设置中,也要注意防范隐性市场。如大屏幕,如果不是奥运会赞助企业产品,就必须要把商标予以人为遮蔽,不能显现这个商标,以防止构成隐性市场。

2.4.2 场内带入企业产品或组队着装展示

在以往的奥运会或者其他体育赛事的比赛过程中,非赛事赞助商企业会有意识地组织一些观众会穿着非赞助商的衣服,或者是手持非赞助商品牌的饮料等产品,以这样一种形式通过比赛现场或电视直播进行隐性市场行为。在2004年中甲足球联赛时,某饮料企业一次性购买了八百多张门票免费发给员工,并给员工制作了颜色不同的统一服装,在比赛开始时赛事组织者才发现,巨大的观众方阵正好显示出该企业的商业标识。并通过比赛镜头转播出去,该企业做了一次成功的隐性市场营销。从而对赛事正式赞助商造成了强烈冲击。因此,必须对此类行为予以制止。场馆范围内是赛事奥组委能够控制的区域,可以制定一些相关的政策在场馆内实施以制止该隐性营销行为的发生。也可以从门票开始,在门票上提前宣传和说明了这类情况,在醒目位置标明在场馆内禁止的一些行为。作为持票人购买了门票进入场馆去观赛,从法律角度就有义务遵守在门票上的规定。在场馆内也要实施检查,比如观众进场,也是出于安保的考虑,所有的饮料应禁止带入,进入场馆可以购买赞助企业的饮料产品,当然要保证价格合理。如果有群体性的观众穿统一的服装,也要受到限制或作相应的处理,如用事先备好带有赛事标志(奥运五环)的不干胶贴住服装商的品牌标识。

3 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的防范策略

3.1 前期的监控识别与商业公关是规制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最具效率的手段

不同于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大部分的隐性市场营销很难进行严格的法律定性,因而其诉讼成本较高,若以法律规制与惩毖为主,那么赛事主办与承办组织将陷入无休止的法律诉讼之中。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营销行为的监控识别与商业公关,是规制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最具效率的手段之一,也是对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前提条件。例如可以将隐性市场行为模式体系于相关区域的工商管理部门,宣传至辖区相关企业或签订保证书,不要触犯隐性市场行为模式体系中的相关营销行为。

3.2 精简和规范使用赛事的形象系统,是降低赛事隐性市场风险的重要前提

绝大部分的隐性市场行为都是借助或者依附于体育赛事的形象系统实现的。大型体大育赛事的管理经验表明,赛事的二级标志及其主要形象不宜过多,且对外宣传要注意规范与策略。悉尼奥运会对二级标志的管理被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主要因为标志过多,甚至很多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独立的标志,由于对二级标志的认识不足和管理不善,使得悉尼奥运会的二级标志多达60余个,造成了悉尼奥运会各个形象标志所呈现的品牌整体混乱,增加了隐性市场营销的风险。雅典和悉尼奥运会负责赛事形象景观部门的工作人员经验认为,赛事的二级标志及其主要形象要合理设置,不宜过多。有些赛事形象元素可以内部使用但不宜作为赛事形象符号对外过度宣传,以压缩隐性市场营销行为借以实施的形象载体空间。

3.3 详尽专业的合同管理是防范隐性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

由于隐性市场的法律界定较为困难,法律诉讼成本较高,因而,体育赛事组织管理者必须在自己管控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体育赛事组织者在赛事举办之前,对可能出现的隐性市场行为进行预测,然后将所有可预测的隐及机会写入有关的合同之中,减少体育赛事隐性市场行为发生的几率与风险。例如体育组织在与电视转播机构签订转播协议合同时,可以规定在赛事转播期间不得播放非赛事赞助企业广告,同时赛事正式赞助商拥有广告时段有限买断权;在与体育场馆签订合约时,规定任何非赛事赞助商不得在规定的场馆区域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等等。

3.4 整合赛事核心时空营销资源,压缩隐性市场伏击空间

诸如主办城市机场、火车站、主干道、贵宾宾馆、运动员村等特定人群及公众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是体育赛事隐性市场常见的滋生领域。作为赛事组织者必须对这些赛事举办期间的核心营销时空资源进行整合,打包提供给赛事正式合作企业,压缩隐性市场的伏击空间。

参考文献:

[1] 赵红梅,刘正韬.限制隐性市场行为之理论与对策研究――法律学视角且以北京奥运会为例证.体育科学[J].2007,(02):9.

[2] 邢尊明.大型体育赛事形象景观研究.体育文化导刊[J].2009,(01):64.

[3] 王笑冰.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与隐性市场行为,中华商标[J].2008,(06):17.

[4] Danny O’Brien. EVENT Image and Identity of Sydney 2000 Olympic Games.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Vol. 33, No.1, pp. 240-261, 2006.

[5] Hyun Jeong. Kima, Dogan, Gursoya, Soo-Bum Leeb.The identity of the 2002 World Cup on games.2006.5.

第8篇

【关键词】企业体育营销研究

1关于体育营销的文献综述

1.1国内外学者对“体育营销”概念的阐述

“体育营销”最早出现在西方,美国学者马修·D·尚克在他的《体育营销学》一书中对其概念阐述的最具有概括性,“体育营销就是把营销原理和过程专门运用到体育产品和那些借助于体育来营销的非体育产品上”。[1]这个解释比较容易理解,被国内学者转引最多。

查阅国内相关专著和文献,发现国内首次完整提出“体育营销”概念的文章是《经济导刊》1997年第5期中汪旭所写的“略谈体育营销”;近年来国内很多学者也对这一概念进行了阐释,其中以发表在《产业观察》2004年第6期,田野所采写的“重在参[育]”一文中链接所阐述的最具代表性。

1.2国内学者关于体育营销的研究及评价

根据对“体育营销”概念的理解,可以把研究“体育营销”的文章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体育产业营销;第二类是借助体育而进行的其他产业营销。关于体育产业,通过查阅资料得出“体育产业是指所有生产体育产品或提供体育服务的经济活动的集合”[2],它所包含的内容是随着体育产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充实和丰富的。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发展比较完善,依据其现状分析,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是体育本体产业,针对体育本身的经济功能和价值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二是体育相关产业,与体育有密切关系或以体育为载体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一类文章主要是把体育产业作为研究主体,讨论体育产业的相关营销问题。文章议题主要集中对体育产业营销理论宏观范畴、体育竞赛和表演业营销、体育用品业营销、高校体育营销、体育旅游营销等几个方面进行讨论。第二类文章主要是关注企业借助体育进行的相关营销问题。关于此方面研究的文章主要集中在体育赛事营销、体育赞助、企业借助体育进行营销的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的讨论。

综上所述,关于体育产业营销的研究文章虽然在数量较多,但对于同一问题的认识趋同,缺乏创新性观点,只讨论了体育产业中几个传统部门的营销问题,对例如体育健身、体育经纪、体育咨询、体育信息服务等一些新兴部门的营销问题讨论甚少,而对关于借助体育所进行的企业营销的研究文章大部分都集中在体育赛事营销方面,说明研究的视域还很狭窄。

2我国企业体育营销的现状

2.1企业市场定位与体育营销的“错位”现象

在消费市场不断细分的今天,不了解消费者的心理行为特征和市场细分的变化,就不能吸引特定的顾客群。我国现在大多数企业在进行体育营销时暴露出与市场定位不符的混乱局面。观察一下参与体育市场中的中国企业,大多数要么盲目赞助,要么跟风似的抢热门体育明星代言产品,也不管产品与运动员之间以及企业与体育之间有没有联系和契合点,只是注重名人效应,这些行为混淆了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定位。

市场定位关系到企业的产品与服务满足哪些顾客群的需求。因此,企业在借助某项体育资源进行体育营销时,首先要正确理解体育营销的实质,要全面把握消费者的心理需要和行为特征,明晰自己的定位和体育赛事传达的文化与内涵,使二者有恰当的结合点,才能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2.2企业对消费者行为和心理把握不深

体育事业具有公益性、社会性的特点,体现了积极向上的人文精神,企业参与和赞助体育活动带有隐含性,容易被大众所接受。在具有儒家含蓄思想的中国,体育营销起到的效果将更加明显。通过开展体育营销,可以塑造企业健康、权威和有实力的形象,能够提高产品和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从而提高企业的形象。企业要想达到销产品的目的,一定要了解目标客户群的心理,采取适当的营销策略,激发他们对企业商品的认知、情绪情感,使他们通过学习的过程成为企业忠诚的顾客。通过企业与消费者对体育活动产生的共鸣和体育明星的名人效应,企业将体育的价值转移到企业的产品上,培养起消费者的忠诚度。

在国内,大多数企业从事体育营销活动,并没有充分理解体育的内涵和消费者的心理。由于企业对目标顾客的心理需求理解不到位,很难获得顾客对企业的认同和忠诚。例如国内众多体育服饰品牌,广告打的红红火火,但是消费者的认知仍然很模糊。他们没有认识到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的信号:消费者越来越渴望更专业的产品和对体育更深层次的追求。而目前国内的体育服饰品牌,多数是游离于时尚和专业运动之间,“人群宽泛、价格宽泛、形象宽泛”,一个想卖给所有人的产品,最终是所有的人都不太想买,这样的品牌很难激起消费者的认同。

2.3体育营销没有长期的战略规划,缺乏连续性,把体育营销等同于事件营销

事件营销是借助某一重大事件,通过“借事”和“造势”以求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销售的活动,其本质上来讲应该是一种促销手段,并不能严格意义地称之为营销思想。而体育营销追求的不是短期效果,是要求企业在体育营销的指引下达到资源重新整合,实现体育文化、品牌文化与企业文化三者的融合,引起消费者与企业的共鸣,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长期的偏好,成为企业的一种竞争优势,这样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3]。

体育营销活动要求有长期性和连续性,要制定一个长期的营销战略规划,企业应该进行市场状况分析、产品状况分析、竞争状况分析、宏观环境分析,制定一个1-5年的规划,将企业产品与体育相结合,产生一种文化。真正执行体育营销的企业销售的是一种文化、一种与消费者共鸣的情感,这样才能达到提高企业形象、扩大产品销售的目的。

2.4营销策略单一,缺乏整合营销的观念,缺乏创新

国内企业在体育营销的过程中,往往对体育项目所赋予的资源和权益利用不够,对一个体育项目往往只看重场地、服装、肖像及媒体等静态资源,忽略了体育项目对市场营销资源整合的动态资源。如在体育营销手段的应用上,策略显得比较单调,除了广告等单项的传播方式外,缺少与消费者的双向互动沟通;或者只关注热点赛事,花费巨资赞助,而忽略了体育的公益活动,忽略了体育营销的文化和情感内涵。

体育营销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将各种营销手段应整合起来运用,用整合营销的观念来从事体育营销,尤其要从公益、文化、热点、情感等各个角度运用广告、促销的手段,从而达到整合的功效[4]。另外,体育营销还必须具有独特性,要能够创造出与众不同的营销话题,酝酿出新思维、新创意,从而引导消费。

2.5市场化程度低,缺乏职业化的机构和专业人才

在我国,体育赛事目前基本上还是主要由政府行政部门来掌管审批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体育营销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体育赛事不能市场化运作是我国发展体育营销的最大障碍之一,由此带来对体育资源的浪费和对体育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利。同时,在我国专业从事体育营销的机构很少,机构的水平不高,缺乏相应的行业法规约束,机构的诚信度不高,这都造成了体育营销发展的滞后性。[4]

3国外企业进行体育营销的成功经验因素特征分析

3.1关联性

指企业的产品或品牌跟体育运动本身的相关程度。找到一个产品与体育的恰当契合点,是一个企业做好体育营销的关键所在。真正高水平的体育营销是将体育精神和企业的品牌文化二者有机融合的营销,高关联度的产品往往能借助体育平台实现品牌美誉度和销售额的迅速扩张。例如,百事可乐的“畅想无极限与新生代的选择”广告创意,把饮料产品和青少年的体育时尚很好地结合,表达出体育运动的挑战性与青少年的成功梦想,显示着体育精神和企业品牌文化的内涵有机统一,实现了品牌文化传递和刺激销售额增长的双重功效[5]。

3.2创意性

体育营销的创造力是企业取得良好营销效果的必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体育营销不是直接推销实物,而是“创造”一种回忆,一种生活方式、审美情趣,这体现着体育营销策划的创意性。比如,2000年悉尼奥运会,三星作为TOP合作伙伴,创造性地把奥运五环的LOGO和它主推的产品D608联系起来,五环LOGO附着于产品之中的设计使目标受众很容易在看到奥运五环后就能产生关于三星品牌的联想,树立起高价高质的市场品牌形象。

3.3整合性

整合相关资源也是体育营销的一个主要特征。一个成功的体育营销案例总是由协同动作、相互联系的众多要素组成的一个结构复杂且不断变化的商务活动组合,其过程涉及企业、消费者和竞争者的多种主体的利益,构成一个从个体效用到社会福利的横向系统和价值体系。成功案例是Visa在都灵冬奥会的整体表现。2006年冬天,Visa运用各种传播工具,实施了包括电视、网站、报纸、广播全方位的媒介资源整合,在最大范围向国人传播了Visa和中国冰雪健儿一起征战都灵的信息。其中,还创意性地借用杨扬等著名选手高举V字形的胜利手势的电视画面,使冰雪运动象征的速度与技巧、纯洁与高贵和Visa品牌内涵产生了紧密的整合效应。

3.4持续性

持续性表明体育营销活动要求有长期性和连续性,要制定一个长期的营销战略规划,着眼于企业的发展战略而不是战术,因为体育营销的功效是通过长时间在体育领域的投入和经营来实现的,而国外体育营销塑造市场品牌的范例,多数是靠长期坚持体育营销的结果。:

4结束语

对于研究领域中相关观点的整理与归纳向我们展示了目前我国体育营销研究的现状。如何使体育市场化、产业化,使体育营销成为营销领域中一个新的分支,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虽然体育营销是将营销原理和过程专门运用到体育产品和那些借助于体育来营销的非体育产品上,但是这种营销原理和过程的运用不等同于简单地套用,体育营销因创新而生,体育营销靠创新而发展[6]。对于体育营销的研究,在我国才刚刚开始,我们还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掌握国际体育营销的理论、战略、策略和经验,从深度和广度上对体育营销的研究进行拓展,力图做到理论研究走在实践之前。

参考文献

[1]朱建峰.体验经济对体育营销的创新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5(11).

[2]丛湖平.体育产业与其关联产业部门结构关联变动机制的研究[J].体育科学,2002(5).

[3]杜永利,孙筠.中国企业体育营销的现状和对策分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8(2).

[4]程文广.中国体育营销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商业现代化,2008(4).

第9篇

【关键词】企业体育营销研究

1关于体育营销的文献综述

1.1国内外学者对“体育营销”概念的阐述

“体育营销”最早出现在西方,美国学者马修·D·尚克在他的《体育营销学》一书中对其概念阐述的最具有概括性,“体育营销就是把营销原理和过程专门运用到体育产品和那些借助于体育来营销的非体育产品上”。[1]这个解释比较容易理解,被国内学者转引最多。

查阅国内相关专著和文献,发现国内首次完整提出“体育营销”概念的文章是《经济导刊》1997年第5期中汪旭所写的“略谈体育营销”;近年来国内很多学者也对这一概念进行了阐释,其中以发表在《产业观察》2004年第6期,田野所采写的“重在参[育]”一文中链接所阐述的最具代表性。

1.2国内学者关于体育营销的研究及评价

根据对“体育营销”概念的理解,可以把研究“体育营销”的文章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体育产业营销;第二类是借助体育而进行的其他产业营销。关于体育产业,通过查阅资料得出“体育产业是指所有生产体育产品或提供体育服务的经济活动的集合”[2],它所包含的内容是随着体育产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充实和丰富的。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发展比较完善,依据其现状分析,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是体育本体产业,针对体育本身的经济功能和价值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二是体育相关产业,与体育有密切关系或以体育为载体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一类文章主要是把体育产业作为研究主体,讨论体育产业的相关营销问题。文章议题主要集中对体育产业营销理论宏观范畴、体育竞赛和表演业营销、体育用品业营销、高校体育营销、体育旅游营销等几个方面进行讨论。第二类文章主要是关注企业借助体育进行的相关营销问题。关于此方面研究的文章主要集中在体育赛事营销、体育赞助、企业借助体育进行营销的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的讨论。

综上所述,关于体育产业营销的研究文章虽然在数量较多,但对于同一问题的认识趋同,缺乏创新性观点,只讨论了体育产业中几个传统部门的营销问题,对例如体育健身、体育经纪、体育咨询、体育信息服务等一些新兴部门的营销问题讨论甚少,而对关于借助体育所进行的企业营销的研究文章大部分都集中在体育赛事营销方面,说明研究的视域还很狭窄。

2我国企业体育营销的现状

2.1企业市场定位与体育营销的“错位”现象

在消费市场不断细分的今天,不了解消费者的心理行为特征和市场细分的变化,就不能吸引特定的顾客群。我国现在大多数企业在进行体育营销时暴露出与市场定位不符的混乱局面。观察一下参与体育市场中的中国企业,大多数要么盲目赞助,要么跟风似的抢热门体育明星代言产品,也不管产品与运动员之间以及企业与体育之间有没有联系和契合点,只是注重名人效应,这些行为混淆了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定位。

市场定位关系到企业的产品与服务满足哪些顾客群的需求。因此,企业在借助某项体育资源进行体育营销时,首先要正确理解体育营销的实质,要全面把握消费者的心理需要和行为特征,明晰自己的定位和体育赛事传达的文化与内涵,使二者有恰当的结合点,才能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2.2企业对消费者行为和心理把握不深

体育事业具有公益性、社会性的特点,体现了积极向上的人文精神,企业参与和赞助体育活动带有隐含性,容易被大众所接受。在具有儒家含蓄思想的中国,体育营销起到的效果将更加明显。通过开展体育营销,可以塑造企业健康、权威和有实力的形象,能够提高产品和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从而提高企业的形象。企业要想达到销产品的目的,一定要了解目标客户群的心理,采取适当的营销策略,激发他们对企业商品的认知、情绪情感,使他们通过学习的过程成为企业忠诚的顾客。通过企业与消费者对体育活动产生的共鸣和体育明星的名人效应,企业将体育的价值转移到企业的产品上,培养起消费者的忠诚度。

在国内,大多数企业从事体育营销活动,并没有充分理解体育的内涵和消费者的心理。由于企业对目标顾客的心理需求理解不到位,很难获得顾客对企业的认同和忠诚。例如国内众多体育服饰品牌,广告打的红红火火,但是消费者的认知仍然很模糊。他们没有认识到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的信号:消费者越来越渴望更专业的产品和对体育更深层次的追求。而目前国内的体育服饰品牌,多数是游离于时尚和专业运动之间,“人群宽泛、价格宽泛、形象宽泛”,一个想卖给所有人的产品,最终是所有的人都不太想买,这样的品牌很难激起消费者的认同。

2.3体育营销没有长期的战略规划,缺乏连续性,把体育营销等同于事件营销

事件营销是借助某一重大事件,通过“借事”和“造势”以求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销售的活动,其本质上来讲应该是一种促销手段,并不能严格意义地称之为营销思想。而体育营销追求的不是短期效果,是要求企业在体育营销的指引下达到资源重新整合,实现体育文化、品牌文化与企业文化三者的融合,引起消费者与企业的共鸣,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长期的偏好,成为企业的一种竞争优势,这样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3]。

体育营销活动要求有长期性和连续性,要制定一个长期的营销战略规划,企业应该进行市场状况分析、产品状况分析、竞争状况分析、宏观环境分析,制定一个1-5年的规划,将企业产品与体育相结合,产生一种文化。真正执行体育营销的企业销售的是一种文化、一种与消费者共鸣的情感,这样才能达到提高企业形象、扩大产品销售的目的。

2.4营销策略单一,缺乏整合营销的观念,缺乏创新

国内企业在体育营销的过程中,往往对体育项目所赋予的资源和权益利用不够,对一个体育项目往往只看重场地、服装、肖像及媒体等静态资源,忽略了体育项目对市场营销资源整合的动态资源。如在体育营销手段的应用上,策略显得比较单调,除了广告等单项的传播方式外,缺少与消费者的双向互动沟通;或者只关注热点赛事,花费巨资赞助,而忽略了体育的公益活动,忽略了体育营销的文化和情感内涵。

体育营销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将各种营销手段应整合起来运用,用整合营销的观念来从事体育营销,尤其要从公益、文化、热点、情感等各个角度运用广告、促销的手段,从而达到整合的功效[4]。另外,体育营销还必须具有独特性,要能够创造出与众不同的营销话题,酝酿出新思维、新创意,从而引导消费。

2.5市场化程度低,缺乏职业化的机构和专业人才

在我国,体育赛事目前基本上还是主要由政府行政部门来掌管审批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体育营销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体育赛事不能市场化运作是我国发展体育营销的最大障碍之一,由此带来对体育资源的浪费和对体育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利。同时,在我国专业从事体育营销的机构很少,机构的水平不高,缺乏相应的行业法规约束,机构的诚信度不高,这都造成了体育营销发展的滞后性。[4]

3国外企业进行体育营销的成功经验因素特征分析

3.1关联性

指企业的产品或品牌跟体育运动本身的相关程度。找到一个产品与体育的恰当契合点,是一个企业做好体育营销的关键所在。真正高水平的体育营销是将体育精神和企业的品牌文化二者有机融合的营销,高关联度的产品往往能借助体育平台实现品牌美誉度和销售额的迅速扩张。例如,百事可乐的“畅想无极限与新生代的选择”广告创意,把饮料产品和青少年的体育时尚很好地结合,表达出体育运动的挑战性与青少年的成功梦想,显示着体育精神和企业品牌文化的内涵有机统一,实现了品牌文化传递和刺激销售额增长的双重功效[5]。

3.2创意性

体育营销的创造力是企业取得良好营销效果的必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体育营销不是直接推销实物,而是“创造”一种回忆,一种生活方式、审美情趣,这体现着体育营销策划的创意性。比如,2000年悉尼奥运会,三星作为TOP合作伙伴,创造性地把奥运五环的LOGO和它主推的产品D608联系起来,五环LOGO附着于产品之中的设计使目标受众很容易在看到奥运五环后就能产生关于三星品牌的联想,树立起高价高质的市场品牌形象。

3.3整合性

整合相关资源也是体育营销的一个主要特征。一个成功的体育营销案例总是由协同动作、相互联系的众多要素组成的一个结构复杂且不断变化的商务活动组合,其过程涉及企业、消费者和竞争者的多种主体的利益,构成一个从个体效用到社会福利的横向系统和价值体系。成功案例是Visa在都灵冬奥会的整体表现。2006年冬天,Visa运用各种传播工具,实施了包括电视、网站、报纸、广播全方位的媒介资源整合,在最大范围向国人传播了Visa和中国冰雪健儿一起征战都灵的信息。其中,还创意性地借用杨扬等著名选手高举V字形的胜利手势的电视画面,使冰雪运动象征的速度与技巧、纯洁与高贵和Visa品牌内涵产生了紧密的整合效应。

3.4持续性

持续性表明体育营销活动要求有长期性和连续性,要制定一个长期的营销战略规划,着眼于企业的发展战略而不是战术,因为体育营销的功效是通过长时间在体育领域的投入和经营来实现的,而国外体育营销塑造市场品牌的范例,多数是靠长期坚持体育营销的结果。

4结束语

对于研究领域中相关观点的整理与归纳向我们展示了目前我国体育营销研究的现状。如何使体育市场化、产业化,使体育营销成为营销领域中一个新的分支,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虽然体育营销是将营销原理和过程专门运用到体育产品和那些借助于体育来营销的非体育产品上,但是这种营销原理和过程的运用不等同于简单地套用,体育营销因创新而生,体育营销靠创新而发展[6]。对于体育营销的研究,在我国才刚刚开始,我们还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掌握国际体育营销的理论、战略、策略和经验,从深度和广度上对体育营销的研究进行拓展,力图做到理论研究走在实践之前。

参考文献

[1]朱建峰.体验经济对体育营销的创新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5(11).

[2]丛湖平.体育产业与其关联产业部门结构关联变动机制的研究[J].体育科学,2002(5).

[3]杜永利,孙筠.中国企业体育营销的现状和对策分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8(2).

[4]程文广.中国体育营销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商业现代化,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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