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税收精细化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8-01 17:05:49

税收精细化管理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1篇

一、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方法与途径

1、以信息技术为载体,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手段精细化。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运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实行电子办税,切身感受到电子办税是国家税收实现公平正义、便捷高效的最佳载体,是税收管理精细化的依托。对个体税收管理尤为显得重要。由于财力与技术受限,计算机配备、网络、数据通信建设目前还处在“饥饿”状态。实践证明,推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源监控。首先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水平,开发、推广、使用统

一、高效的税收征管软件;其次要加快建立同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扩大信息采集渠道,丰富信息采集资源,并确保采集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数据结构的合理性。同时要优化个体税收监控管理工作流程和监控分析方法,逐步提升监控管理层次,扩大监控视野。对此,税务机关一要按需向个体税收征管岗位配备计算机及其相关的设备,完善网络、保障数据通信。实现操作层和管理层的数据连接。二要改进个体税收业务操作软件,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针对个体税收管理特点设置涵盖户籍管理、税源管理、征收管理、日常管理、稽查查补、统计查询、数据采集、监控管理、绩效考评等多个模块,通过参数化控制做到集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三要建立个体税收电子办税平台,为个体业户纳税申报、涉税管理提供网上服务,也为采集数据提供更多的捷径。四要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开发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电子监管与自动考评功能,对各岗位、各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时效要求等进行全程跟踪,实行动态管理,考评结果自动生成。五强化税控手段,对个体纳税人全面推行使用税控机经营。着力开发功能配套软件使之与金税工程、ctais工程挂接畅通,实现精炼、集成、高效的电子税务。

2、健全个体税收征管岗责体系,促进评价考核精细化。按照职责分明、责权统

一、监督制约的原则,认真制定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稽查、政策法规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一是对机关税政管理和征管法规部门及基层征管查单位、个人,都要按质量认证标准制定工作职责,使职责细化、准确、明了、全面。解决好每个单位、每个人在执行处理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时“要干什么”这一问题。二是对执法质量设计量化考评办法,促进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解决“干得如何”这一问题。三是对个体税收征管不称职、失职行为设计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办法,解决“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为保证岗责体系顺畅运行,要认真设计好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职责的内涵应体现权、责、利相结合,岗责、酬薪细则要明晰。还应加大考评力度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责任追究的力度。

3、实行个体业户分类管理,促进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个体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也就是对个体纳税人按税源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结合《纳税信誉等级制度》采取不同的征管查办法分级、分类管理。在发票控管、征收方式、税源监控、税管办法、纳税检查、纳税服务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这样税务部门既能集中精力解决重点工作、突破难点问题,提高对重点税源、重点纳税户的税源监控力度,提升个体税收征管查水平,又能促进个体业户诚信纳税、依法办税氛围的形成。但是要做好分类管理这项工作,组织方式和操作方法非常重要。国地税要加强协作、设定指标、分税监控、日常考核,实现优化管理的目标。

4、业务重组、优化整合,促进个体税收管理内容精细化。当前税务机关应切实将以业务重组流程再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简化办税程序、优化资源配置、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业务整合再造,变以职能划分的结构设置为以流程为导向的业务结构设置,初步建立“一窗到位的服务、一站到底的流程”的个体税收征管新体系。

5、深化税源监控、优化管理制度,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方法精细化。

(1)细化个体业户户籍管理。制定《个体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征管责任区管理。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明确区域、职责到人为原则,通过户籍管理实现对个体纳税人全方位静态和动态的监控,并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要采取适合于管理对象的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基础和纳税情况。对重点个体纳税户,利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一窗式”纵横交叉监控比对系统等管理手段,强化对其物流、资金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其生产经营能力,对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建立税负预警机制。对一般个体纳税户,实行“三位一体、源泉控管”,即按其经营收入与应税劳务划分为起征点以上、临界线和起征点以下三个区位,区别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从源头上提高个体税收的监控和管理水平。

(2)完善个体纳税户纳税评估制度。现代纳税评估是建立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源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是衡量纳税申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税务机关:一要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各省《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对个体业户逐户综合评估和分税种评估,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规模、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信息综合,合理设定行业税控指标和个性税控指标。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个体纳税人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分析个体业户销售、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个体税收纳税评估模型,分析测算个体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二要加强个体税源比对工作,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税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对个体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加强国税与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比对,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和深度。三要严格监控个体纳税人税负异常户,对零申报、低税负、以及不缴不报的异常户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四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纳税评估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人机分析相结合。

(3)加强日常检查。制定个体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个体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但日常检查要有计划、有记录,并及时提出报告。

(4)实行纳税资料“一户式”储存运行。对个体纳税人相关资料实行“一户式”储存,实现信息共享,不仅可以避免个体纳税人重复报送,减轻负担,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查询和掌握个体纳税人涉税信息,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做好对各类信息的接收、录入、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一户式”储存的信息,加强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切实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

(5)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贯彻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笔者认为,要以实行属地管理为前提,制定分类管理和分片管理精细化指标,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才能达到控住税源,彻底改变个体纳税人开业不办证、营业不申报、停业不报停、歇业不清税、偷欠税无人管等现象。

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1、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机制,不是越细越好。从欧美及台湾地区以及我国多年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来看,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并不是对税收管理的每一个细小环节,每一件细小事件进行控制。而是把税收管理的各要素全部纳入严密的控制系统,对每个功能单元,执行过程的结果给予正确评价,制定相关的科学的税收管理制度。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2篇

【关键词】税收法制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 人性化管理

一、税收管理现状

(一)税收管理法制化现状

构建和谐税收关系必须依托税收法律,依法治税是和谐税收的基本保障。通过税务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征税,纳税人和全社会协税护税,为税收制度的运行提供良好法制环境和法制保障。但因税务机关相关人员素质问题,使得个别税务人员施私恩,谋私利,搞特殊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泛滥,影响税收管理的有序进行。

(二)税收管理人性化现状

执法人性化,加强征纳信赖合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大力倡导与人为善的社会氛围。使和谐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税务干部的核心价值观。当今,在税收管理过程中,个别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不强,衙门思想根深蒂固,体现在工作中就是生、冷、硬,使征纳双方关系紧张,影响了工作效率,有些税务干部不尊重纳税人,有权利越位的现象,不能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税收管理精细化现状

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细”。在税收征集环节中,税务机关强调了精细化管理等方法,但却不能使得精细化工作下足,往往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因此依据前期的经验表明,在税收工作环节中,必须把精细化、标准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避免因小失大的局面的出现,强调工作的成效,而不是速度,使得税收工作在精细化、人性化及制度化的精髓指导下,不断升级完善。

二、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构建

(一)税收法制化构建

依法治税是税法制度下的中心环节,其核心是通过相关法律条文规范税法执法行为,保障税民的合法权利,确保税收全过程都纳人法律规定的环节之内,使税收活动的参与主体都能够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其相关权力、履行其相关义务。目的是确保公民在税收法制化前人人平等,维护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1.更新税收工作观念。对税务官员及各级政府人员进行税务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的意识。

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①加强税法知识普及教育,使纳税人知法、懂法、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②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强化税务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使税务人员加深对税收基本法规的理解。

3.加大执法力度。①强化税务处罚,增强执法力度。②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从税务机关执法特点看,过错追究应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岗位责任制追究,包括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的责任追究;二是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税务违法违纪的追究。

(二)税收精细化构建

1.岗位体系精细化。要以工作流程为基础,按“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原则,确定每一岗位能级要求、岗位职责、质量目标、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要点、表证单书、支撑文件、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覆盖全系统每一岗位人员的操作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

2.工作标准精细化。分岗位设立考核指标,并力求将原来的概念性评价指标改为显性的数量考核指标。如对企业税收管理员,设置税务管理、税源监控、征管监控、违章处理等考核标准;对个体税收管理员,设置纳税申报率、入库率、税收评议、税收管理、资料归档、建账建证和政策辅导等考核标准,实现税收征管和税收服务标准的精细化。

3.工作程序精细化。对税收征管的每一环节、每项具体工作都制订详细周密的工作流程。优化征管程序,细化每个管理事项在各征管环节和岗位的分布,细化各征管事项的具体工作要求,细化各征管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制约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

4.制度管理精细化。将工作考核的重心放在管理制度的落实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与目标考核,检查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人员是否按作业内容、作业标准、作业时限履行本职,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的行为,保证制度有效落实。

(三)税收人性化构建

利用税收网络化,确保税收网上受理、勘察、审批、登记、发证、纳税等一体化,节约企业及税务机关的实效性,同时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税务机关应把握好 “亲情化”服务理念,切实体现税务机关的人性化服务理念。

三、总结

面对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税务部门必须转变管理理念,结合税收部门自身发展,构建现代税收管理体系,通过提升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指导,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加大对人才培养和管理等来确保税收管理顺利展开,推动税收管理顺利发展。同时本文通过如何提升税收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以期望对税收管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有所帮助,对国家税收管理有所借鉴。

参考文献

[1] 于得智.关于加强税收行政执法监督的思考[C].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 汤贡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税收法制建设[C].中国税务出版社,2003.

[3] 芮明杰.管理学:现代的观点[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4] 周敏,彭骥鸣.税收行政管理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5] 菲利普・科特勒,凯文・莱恩・凯勒.营销管理(第12版)[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3篇

【关键词】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效率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3-0113-1.5

自我国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增长保持了20多年,特别是在本世纪以来,中国经济逐步趋向国际化、消费结构高级化、民营经济扩大化、城市化和政府行为规范化,在此动力的推动下,我国的经济发展仍旧快速发展。但是,过去粗放式的税收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现阶段的需求,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很多缺陷和弊端。尽管税收收入一直保持上涨的趋势,可是其中隐藏隐患也不能忽视,主要表现为税收成本太高,调整税收,没有所得税,收过头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政府干预,税收仍然盛行,税收流失。因此,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务管理水平,成为中国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的主要措施。精细化管理是在同一时间改变过去的经营方式粗放,传统的管理理论为基础,实施精细化的各级管理人员,可以降低成本,最大程度的一种管理模式,以增加利润。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含义

税收精细化管理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将基于集成,企业管理和公共管理学,在税收法律的前提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纳税人提高税务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收集和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好,工作职责标准做工精细,精细化管理的精细工作程序和系统。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针对现存的粗放型管理方式的局限与不足,根据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对现有税收管理格局通过分类、细化、简并、延伸,进行优化健全,甚至结构重组,加以系统整合,从而促使各岗位严密、细致、充分、能动、和谐,进而形成科学、合理、周密、简明、高效的税收管理格局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在税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税收征管。税收精细化管理主要是基于信息网络,加强和实施进行分析,评价税收管理,税收管理环节,明确职责,优化税源管理工作流程,信息共享中的税务部门内部的建设模式,良性互动的有机统一,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对不同行业的具体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源监控的效率,减少税源控制成本,促进税源管理,提高质量。有利于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是税收管理行政行为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管理与服务本身就是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严惩偷逃骗税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税收秩序的根本保证,也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

三、税收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

目前税务管理所处的状态。税收信息化建设角度:目前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有CTAIS税收管理系统、金税工程、进出口税收管理系统等,但各大系统后台数据库互不兼容。可以说目前税务系统的信息化水平还不高,不能很好满足税收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税务人的组成人员:税务人员是收入管理,税收管理问题的第一个元素,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当前税务人员管理系统,人员进入渠道不畅,只有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税收人员才能得到及时补充,在基层单位收集的严重问题数量不足,而行政任务在基层部门每年都有更增加,致使税务人员的日常工作量越来越大。税收管理流程中存在的缺陷:目前,一些日常的税收征管业务,没有统一的标准,自由裁量权造成税务人员有一定寻租空间。当前的税收管理细节存在不好的地方,使的税收执法不规范。

综上所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制度的限制,也因为执行的困难以及税收设计方面的原因,在这些问题的税收服务的满意度和税收管理效率的工艺设计方面存在着问题,通过引入精细化管理的方式,税务部门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可以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进行转变,从而有效的解决问题,提高税务部门整体的工作效率。因此,有必要引入税收精细化管理,通过税收管理精细化改造,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四、对于税收精细化管理应采用的策略与措施

税收精细化管理应用策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科学的制定各种制度;工作流程顺畅;秩序规范。

提高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建立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行政管理机制;健全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优化人员构成。

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流程再造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精细化管理的实施,通过实施税收业务流程再造的过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业务流程重组和重新设计是指对企业流程的重新设计,能够成本,质量方面是企业获得动态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加快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应用的信息平台;建立税收管理员平台;建立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源管理是实施科学税务管理的最终目标,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把税源管理作为实施税收管理工作的重点。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发展是税收的主要来源,但在严格意义上的税收是不平等的税收。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如下:可以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来达到强化税源管理的目标;开展纳税评估挖掘税源管理的深度;以规范服务为重点,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加强纳税人基础资料管理。

五、优化我国税收制度应采取的方案

按照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可以在以下几方面优化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健全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税是法律规定的,按照政府的规定征收的,对税收基本法认识的缺乏,严重影响了税收执法效率和权威,应尽快落实基本法律和相应的税收法律,使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规范税种设置,简化税率结构;税种设置要规范,各项流程都应有明确的法律程序,不能重复设置,让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应该对税收品种清清楚楚,避免繁琐、重复、交叉。

规范优惠政策,使其具有可行性;税收优惠政策要尽量固定规范,提高管理上的可行性。

逐步降低税负,充分调动纳税积极性;税收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还直接与纳税人的经济利益相关。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应确定一个合理的税收水平,通过完善税收制度,在纳税人可以承担的税收负担水平下进行调整,使企业使得纳税人主动依法纳税,提高税收效率。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4篇

一、坚持以收入为中心不动摇

目前,国税工作仍面临着税源随机因素多、计划任务重、收入压力大的困难。面对喜忧参半的收入形势,在工作中要始终突出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坚持全年收入目标不动摇,用切实的工作措施确保年度收入目标的全面完成。一要突出重点。始终将收入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要点。要定期进行税收分析,深入分析动态,认真研究问题,及时明确方向,强化征收措施,形成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集合力。二要明确责任。要从上到下,层层签订收入工作目标责任状。由此形成一把手主抓收入目标的收入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狠抓收入目标不放松的积极性和紧迫感。三要强化目标,坚定信心。要根据税源情况及时进行科学细致的分解,做到税收目标与税源状况基本吻合,做到应收尽收。四要加强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异动,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二、坚持税源管理不动摇

重点税源是税收的支柱。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是完成税收收入的重要保证。要狠抓对重点税源的即时监控管理。通过重点税源信息监控系统,密切关注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流向和税收入库状况,实现对重点税源户从纳税申报到入库的全程监督。要通过深入调查,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综合分析、评价企业的经营和纳税能力,全面预测税收收入变动趋势,有针对性地制订组织收入的可行方案,牢牢把握税收收入的大头,确保收入及时入库和稳定增长。

三、坚持以人为本不动摇

过硬的国税队伍,是创造过硬的国税工作业绩的重要保证。要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打造一支技术先进、业务精湛、作风务实、勇于创新的税务干部团队,使队伍素质与事业发展相适应,这是科学发展观在队伍管理上的体现。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立足于创建学习型队伍,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更新知识,不断“充电”;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税务执行力,深化行风建设和“两权”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团结奋进的税务干部队伍

四、坚持以管促收不动摇

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控,强化工作组织,加大考核力度,保证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均衡入库。一要全面强化日常管理。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税收征管质量综合目标考核,量化工作,细化目标;二是要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突出抓好煤炭企业、税负异常户的纳税评估,开展对加油站、农产品收购企业、废旧物资企业的专项评估,提高纳税申报真实性、时效性。

五、坚持依法治税不动摇

在组织收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一要严格依法征税。要牢牢抓住日常管理、申报、缴库等环节,依法征管不放松,要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二要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全面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深入贯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日常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六、坚持优质服务不动摇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5篇

[论文摘要]税收精细化管理,越来越成为加强税收征管的强有力的方式,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的主体,本文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对税收管理员提出了要求,提出如何在税收征管中对纳税人进行精细化管理,并对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将精细化管理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和“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在对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准确把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及变动规律,明确税源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优化管理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税源管理的“零缺陷”目标。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常征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3.增加执法透明度,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考核力度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6篇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将精细化管理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和“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在对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准确把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及变动规律,明确税源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优化管理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税源管理的“零缺陷”目标。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

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3.增加执法透明度,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考核力度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7篇

一、切实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建立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将管事和管户有机结合,突出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科学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选拔骨干力量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员,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约机制,税收管理员由管理科或税务所按管理要求按月提出下户计划,实行双人或多人下户制度,并接受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监督。

二、全面开展纳税评估

建立专门的纳税评估办法和操作规程,综合运用宏观税收分析、税前调查、两税普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等信息资料,增强评估的针对性;通过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运用科技手段,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实际工作中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要通过适当方式实现有机结合,结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三个岗位成员分成三组,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职责;一种是将三项工作职责同时交给某一组人员共同完成。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在税源较多的地区采取前一种方式比较适宜,税源相对单一的地区采用后一种方式更便捷。

三、加强评估、检查和稽查的工作协调

按照总局有关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的职责划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稽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应明确为以下内容:所有纳税人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扣税凭证的协查、牵头实施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日常检查工作职责应明确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检查;纳税人取得、印制、使用、保管发票中违章行为的检查;纳税人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情况的检查;纳税评估并经约谈仍无法消除的疑点的调查落实(包括检查账簿、查看实物、盘点库存等);关、停、并、转、歇业、注销税务登记等情况的检查清算;非正常户的清理调查等。在明确日常检查与稽查的前提下,要保证征管查部门之间协调一致。建立规范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规定经过纳税评估后出现什么情形,应向日常检查岗移送情况和资料,日常检查岗根据移送的情况,结合纳税人信用等级制度规定的检查次数,经管理科或税务所集体研究后确定实施日常检查。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在什么情形下必须移送稽查部门,稽查部门经集体研究确定哪些应立案查处;稽查部门认为不需立案查处的要与征管部门协商,有意见分歧的由有关领导协调、决定。稽查部门应当在完成稽查工作后将稽查结果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必须按规定向稽查部门通报稽查案件的税款和罚款入库情况、纳税人的调账情况、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情况以及有利于稽查案件执行的纳税人的资金、货物、不动产等情况;稽查部门要通报随机选案情况、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案件的查处情况、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等。必须建立科学的选案和移送机制。

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加快推行多元申报的步伐,提高电子申报、电话申报、划卡缴税等方便快捷申报纳税方式的比重,简化征管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简并申报资料,完善“一站式”服务,制定并公布服务标准,改进服务机制,建立起征纳双方互信机制,努力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建立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及时将各项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到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办法实施制度,凡要求广大纳税人执行的征管规定,必须经征管、法规等部门统一审核后实施,防止出现违背征管法及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擅自增加检查或审批环节。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技术保障体系和有利于技术人员发展的管理体制。努力实现数据集中,大力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共享和运用水平。同时,还必须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化管理制度。

六、强化数据管理

要加强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应用的全过程管理,坚持过程控制。其次,要严格按照数据处理流程和管理职责进行数据维护管理,坚决杜绝擅自修改、删除数据的行为。第三,要建立初始数据录入责任考核和数据质量考核制度。第四,要建立省、市、县三级数据监控制度。第五,要挑选高素质的人才从事数据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综合素质。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加强经济税源分析。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8篇

一、当前影响税收管理员作用发挥的三个突出矛盾 

一是税收管理员人员少与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以我分局为例,2001年重新组建时共有税务干部128人, 7年来,因退休、工作调动等原因,减少13人,虽调入6人仍净减7人,而管户量由当时的15000多户上升到现在20000多户,净增5000多户,税收管理员的管户量在不断增加,我分局管理员现在管户量少则二三百户,多则五六百户,最多的近千户。加之年龄结构不合理,人员结构老化日益严重,而且面临退休的人员数逐年递增,加之新办企业越来越多,使得在职人员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二是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与精细化管理要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5个方面17项职责68项工作,对税收管理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税收管理员既要懂政策法规,财务会计知识,又要能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还要会作税收分析,加强税源管控。而目前的现状则堪忧。税收管理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完全达到“五清一会”标准的干部还有限。有的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较低,业务能力不强;有的税收管理员工作草率马虎,所采集的信息质量不高,税源监控基础薄弱;有的税收管理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被动应付上级检查考核等各项事务性工作与积极主动做好税源控管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由于上级管理部门向基层布置工作任务整合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管理员的忙乱。“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考核,许多管理员特别是那些能力较弱的管理员不得不把大量的时间用在台账资料的准备上,而无心或者说根本无力去加强对纳税人的控管,疲于应付。同时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也挤占了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纳税户了解情况、分析税源、加强控管的时间,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影响了税源管理的针对性,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二、税收管理员应着重把握的三项主要工作 

1、强化税源监控。税收管理员要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一是认真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维护工作,切实做好户籍管理,把好源头关。二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三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并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四是加强发票管理。通过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实行监控,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实现以票控税。五是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通过纵向比对、横向比对、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六是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2、开展纳税评估。基层税收管理员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具体负责对所辖区域纳税人实施行业和个案评估,因此,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强化纳税评估工作,以扎实的评估工作来强化税源的精细化管理。一是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有偷漏税嫌疑和日常征管中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二是评估要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三是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确定的问题,涉及处罚的,及时提出处罚建议;涉嫌“偷逃骗抗”案件的,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查处。

3、做好纳税服务。税收管理员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扎实做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服务事宜。一是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要通过集中培训、送法上门、个别辅导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抓住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前扣除、新老税法过渡期的政策衔接等问题。二是做好税收相关业务的事前辅导工作,特别是新办企业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三是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以纳税人满意为导向,从方便纳税人,提高服务效能出发,认真落实总局“两个减负”的要求,通过整合工作事项、简化优化企业业务流程、简并报送资料等方式,切实把方便留给纳税人。

三、进一步发挥税收管理员作用的三点思考

1、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减轻负担,提高办税效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减负增效,解决人员少任务重这一矛盾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信息化应用水平。税务干部一定要增强学习信息技术的主动性,不断适应税收工作的新要求。二是要加强日常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存储、应用和反馈的全程管理,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度。加强纳税人信息的“一户式”管理,搞好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衔接,保证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三是强化数据管理,提高数据增值利用水平。各级职能部门要发挥科技力量、科技设备、应用能力较强的优势,面向征管一线大力开展数据信息集中处理、发布和深度分析应用,通过对集约化采集数据的对比分析、逻辑分析、类推分析、比率分析等综合性分析,发现异常指标,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为税收管理员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最直观、可操作的技术支撑,促进一线人员管好每个细节,抓好每个环节,真正管深、管细、管透。四是在全面推进纳税人网上申报纳税的同时,逐步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资料提交、网上查询等网上办税事项,切实减轻征纳双方负担,不断提高征纳双方的办税效率。

税收精细化管理第9篇

关键词:国土资源;非税征收;高标准基本农田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执收单位)依法通过征收、收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2011年9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计划投入6000亿元,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上述建设计划,预计温岭市共需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3.8万亩(温岭市已于2006年建成了29.5万亩的标准农田),全部按提升类的建设标准计算,温岭市需投入2.38亿元,可谓任务重、资金压力大。国土资源非税资金是进行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动国土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如何规范其征收工作,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便尤为重要。

一、国土资源部门涉及非税收入的基本情况

我国为加强耕地、矿产资源的开发保护,在国有土地使用、矿产采矿权报批、出让过程中,设置了各项非税征收来加强保护。当前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包括: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收入,具体有:征(土)地管理费、

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2013、2014年免征)、采矿登记费(2013、2014年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

二是政府性基金类收入,主要是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具体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采矿权出让所得、探矿权出让收入。

四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100号)等文件精神,按一定的方法和比例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在上述各类国土资源非税收入中,主要用于国土事业建设的有征(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资金等。以温岭市为例,2012年共收取征(土)地管理费867.5万元、耕地开垦费2291.8万元(其中20%要统筹上交省财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000.3万元(该项收入,根据浙江省的相关结算分配办法,只有49%左右的资金能直接返还给县市)、农业土地开资金843.9万元。

二、国土资源非税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在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时,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规定。但在具体征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1.非税收入征收不及时

当前各地在征收征地管理费时,没有一个统一的征收时间,造成征地管理费征收不及时。比如各县市向省国土资源厅报批土地时,要先按规定标准上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后,省国土资源厅才下达农转用批文。但各县市因每年报批土地次数多,为及时拿到批文,往往采取预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的方式进行。同时,各县市在征收征地管理费过程中,也存在征收时间不一的问题。有些县市是在向上级递交农转用报件前,要求项目单位先上缴征地管理费,有些县市是在年终一次性根据项目单位审批土地的多少,进行一次性缴纳。有些县市是在该宗土地出让后,按出让面积,在办理具体供地手续过程中收取征地管理费。征收时间的不一,相对滞后,在上级部门降低收费标准,缩减征收对象时,造成有些非税少收。尤其是建设用地报批过程分为土地征用、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占用基本农田的还要到国务院审批,在收费过程中,应根据那一个审批时间进行征收,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国土资源非税新、旧征收标准的执行时间也难以确定。

2.具体征收主体不清

征(土)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收费主体应该为各县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征收中,存在征收主体不清,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以耕地开垦费为例,作为物价部门核定给国土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采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由国土资源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不是物价部门核定给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应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但作为各县市政府以市场化形式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的手段,由各国土资源部门中负责土地整理、土地指标交易的下属单位通过往来款票据进行(一般为各县市的土地整理中心)收取。如近年来,温岭市由该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将耕地开垦费和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合并为一个收费项目进行征收;而黄岩区采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将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和耕地开垦费分开进行征收。

3.非税征收标准不稳定

近年来,各级政府一方面通过出台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等惠农减负政策,来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如在2009年,从8月1日开始将征地管理费征收标准下降30%;同年按照浙委〔2009〕 56 号文件的要求,在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除房屋和土地登记中的证书工本费以外,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2010年1月15日,浙江省为配合国务院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消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的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取。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垦造耕地的质量,提高了部分非税征收的标准。如从2008年6月11日起,将耕地开垦费的收取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一倍。在2012年,根据浙委办〔2012〕55号文件精神,对占用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现在标准的两倍进行收取。征收标准的不稳定,加上文件传达的延时,增加了征收人员的工作难度,容易造成多收、误收。如温岭市相关部门在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时发现,征收了当地康庭南区等6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征地管理费29.6万元,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613.7万元(国土、财政两部门已及时进行了退还)。

4.非税征收标准执行不到位

当前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还存在着应该减免的非税减免不及时,征收时不能全部按标准征收的现象。比如根据《浙江省征地管理费暂行规定》,实行全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标准的不同比例收取征地管理费:一次性征用耕地在 50 亩以上(含 50 亩),其他土地 100 亩以上的(含 100 亩),按3%收取;征用耕地 50 亩以下,其他土地 100 亩以下的,按 4%收取。同时规定了征地管理费的减免范围,其中: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妇幼保健、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实行非统一征地免收征地管理费,实行统一征地的减半收费征地管理。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有些县市不管面积多少,都按4%收取,对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等符合征地管理费减免征收条件的用地单位,也没有主动进行减免,造成非税多征多收。

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不仅在征收上存在问题,在资金使用上也存在着问题上。由于各地财政资金宽裕程度不度,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国土资源系统的政府性非税收入还存在着资金使用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国土资源系统在政府性征收非税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和我国长期以来对非税收入管理比较薄弱,没有形成一套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有关。各地在推行收支脱钩政策过程中、对征收成本核定不科学、不公平,造成部门间苦乐不均。尤其是财政部门在核定年度预算时,不能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政府非税征收的成本,甚至根本不予以安排资金,使各具体执收单位缺乏征收积极性。二是国土资源系统对征收政府性非税征收工作认识不到位有关,在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重视了预算资金的,而对国土资源非税征收工作关注度有所降低,再加上国土资源非税征收队伍不稳定,非税资金使用政策掌握不到位,造成国土资源非税征收工作边缘化。三是和政府部门间资金使用的方向不一致有关。国土资源非税收入都有指定用途,而且主管部门往往还要加上其他条件。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土资源部特别规定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垦造耕地的,不得用于占补平衡。但财政部门出于各种原因,希望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资金优先使用到垦造耕地项目中,造成这些资金不能及时使用。

三、加强非税征收,夯实工作基础,为国土资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1.转变国土工作观念,提高对非税征收工作的认识

国土资源部门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种类多,资金量大,尤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当前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温岭市2012年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49亿元,2013年一季度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86亿元),使国土部门在安排日常工作资金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是围绕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要求而开展工作,工作重心通常放在建设用地的报批、出让方面,而对于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软硬件设施建设落后的情况相对不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非税征收工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推动作用。加强政府性非税征收,一方面可为国土资源工作软硬件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如国土系统正在进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张图”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地籍管理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资源管理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支撑。另一方面,加强政府性非税征收管理,有利于闲置土地的清理、供地率的提高,从而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当前大部分县市的国土资源非税资金都是在土地出让后进行征收,前期报批土地过程中,需上交给中央、省及市里的报批税费都由县市级财政承担。将国土资源非税征收时间从土地出让后征收,提前到土地报批后立即征收,这些税费就应由报批的项目单位负责,项目单位为减轻资金负担,只有加快土地出让或者是少报批土地。可降低以镇街道为主体的政府报批土地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供地率,并加快闲置土地清理。以温岭市为例,2008年-2012年,共农转用报批土地74254.89亩,截止到2013年5月底,还有批而未供出去的土地10105亩,2010-2012年供地率分别为68.26%、46.78、31.96%。经初步测算应收未收征地管理费2632.85万元,市财政垫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599万元。

2.严格执行征收政策,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国土部门要加强非税征收管理,完善各项征收制度,统一征收时间,明确征收主体,狠抓国土资源非税收入的入库,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在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不多收、不少收,应减尽减。要坚持“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原则,收费过程要做到透明公开,做到“票款分离”,开票人不直接收取现金,缴款人直接将资金缴入银行专户,开票人仅凭银行入帐通知单开票(在实际操作中,为方便群众办事,对收费地点离银行较远,且收取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土地登记费,可由开票人员收取现金,但要做到专款专存,不得公款私存,挪作他用)。要实行收费责任制。

3.严管非税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用

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的非税收入大都有特定的用途指向,并且有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比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非税收入,各地都出台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比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4.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队伍素质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