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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风险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30 10:16:26

电力交易风险

电力交易风险第1篇

【关键词】电力双边交易;双边电价;合作博弈;ANP;改进Shapley值法

一、引言

电力市场双边交易是指购电商与发电商本着自愿互利原则,通过双边协商,签订双边合同(包括交易电量及其价格等)的交易方式。双边交易是远期(中长期)电力交易最普遍采取的交易方式,占了电力市场中总交易量的80%以上,它是确保电力市场稳定可靠的保证[1,2]。双边合约交易旨在排除电网对电价的影响,将更多的利润回馈社会(发电商与购电商),符合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电力双边交易中电价与电量的协商机制其实是一个利益博弈过程。由于电量不可存储性带来的额外风险,电力市场有别于普通商品市场。因此,上述博弈行为不但会受到各个联盟成员特质的影响,如努力程度、技术创新能力、投入因素等等因子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交易过程中的市场力、电网阻塞和合作道德违约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会导致博弈过程十分复杂,使得双边电力交易的博弈联盟随时面临破裂的风险。

可见,如何规避博弈联盟的破裂风险是电力双边交易的关键所在。有学者对于电力交易风险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文献[3]探讨了多个电力大用户与多个发电商的交易的情形,引入了多边交易混合战略博弈理论,并应用ANP(网络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得出的各交易对象的综合评判权重同时作为混合战略的选择概率[3]。将该方法应用到多个发电商与多个购电商的电价博弈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然而,该方法的谈判过程过于复杂,在实际情况中适用性并不强。同时,学者们对于如何避免成员特质引起的联盟破裂风险的研究几乎没有。

针对这一问题,文中设定了一个交易过程,在该交易过程中,发电商和购电商首先依据自身的成本、收益等因素进行报价;然后,某一交易方应用ANP对将要与其合作的交易对象交易的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交易对象及交易量;然后,应用Shapley值法分配成交者所得的利润,最后利用收益公式计算电价。为了考虑联盟成员特质对博弈过程的作用,保证方案的实用性,本文进一步对上述交易过程进行了改进。具体步骤是首先运用ANP确定交易量以分散交易风险,确定合作伙伴;然后,应用ANP来改进Shapley值法,以便考虑各影响因素在利润分配博弈过程中的作用;最后,通过价格利润公式求出合约电价。这样,便将电力合约交易过程中的各个影响因素纳入博弈过程,确保了交易联盟的稳定性,从而保障了电力双边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合约的签订。

二、基于分散风险考虑的合约电价确定机制

为避免电力市场交易过程中毁约风险带来的巨大损失,某交易主体不但要对交易对象进行评估和选择,而且会为了分散风险而同时与多个对象合作。同时,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最终交易成交的量和价可能会因此而改变。

1、问题描述

在交易方要考虑分散交易风险来选择合作伙伴的电力双边交易机制中,交易者拥有自主选择权。在自主选择交易伙伴的过程中,无论是供电商还是购电商都倾向于与实力更稳定和强大的对象合作。也就是说,交易风险越小,其与该交易对象合作的电量越多。

(1)合作伙伴的确定

设供电商为A,购电商集合为。此时,供电商A将运用ANP[4-7]在中选择与其合作的交易对象,并确定将要与其合作的合约电量。应用ANP确定合作对象与交易电量可以综合考虑电力双边交易的风险。不妨假设供电商A通过ANP估计其与购电商单独合作的交易风险集合为,将风险值进行排序,不妨设,则他将与风险系数较低且总风险值不超过某一临界值的购电商进行合作。这里,可令临界值,也就是说,只

有满足的购电商才能与供电商A进行电力双边合约的交易。不妨设将要参与交易的购电商为,Q是总交易电量,则可以得到供电商A与购电商将要进行交易的电量如式(1)所示,合作面临的风险越大,则交易的合约电量就越小。

(2)基于Shapley值法的合作利润分配

1953年Shapley从公理化角度出发,提出了n人对策的值的概念,这种值被人们称为Shapley值。由于Shapley值法保证了解的存在性与唯一性,因此它被广泛地应用于解决人合作中收益分配问题[8]。

定义1,在一个人博弈中,如果对于,都有,则该参与人被称为虚拟参与人。虚拟参与人无法获得利润分配,即。

定义2,若在任意的博弈中,对于,都满足,则称解函数满足匿名性。其中,是置换,且对,都有。

定义3,如果对于所有的合作博弈,都能够满足,则称解函数满足可加性。

定义4,Shapley值是满足虚拟性、匿名性和可加性三个性质的唯一解:

不妨设电力双边市场的合作联盟为,联盟成员报价的集合则为。但是,A与的合作利润为,这里,是希望购买的电量。当时,,A与多个购电商合作时的总利润为:

由Shapley值法可得出所有参与交易成员的收益分配和。可见,运用Shapley值法可以使得合作利润的分配公平、合理。

(3)交易价格的确定

价格利润公式是:

将上文中求出的收益分配值带入以上公式,便可计算出供电商A与的合约价格。同样的道理,若市场中的购电商来决定合作对象,其交易过程与上述描述一致。

由此可知,通过ANP与Shapley值法来模拟基于风险分散的双边交易是可行的。运用ANP确定交易对象,Shapley值法来获得交易价格,能够分散双边电力合约的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下面将用一个算例进行验证。

2、算例分析

由于本文旨在描述方案的可行性,而非得出具体的计算结果,因此,不妨设供电商A通过ANP估计其分别与购电商集合中某一对象单独合作的交易风险集合为,由于临界值,所以供电商A将决定同时与签订电力双边交易合约,且A与的合约电量分别为4/11*Q,4/11*Q和3/11*Q。为方便计算,设供电商A能够提供的电量Q=1100(万千瓦时)。显然,A与购电商合作面临的风险越大,则其与合作的双边合约电量便越少,这与现实是相符合的。这里,供电商A决定同时与签订的电力双边交易合约电量分别是400,400和300。

不妨设A与的报价集合值为。运用Shapley值法分配交易利润,可以得到,,,,,,,其他的合作方式无法获取利润。通过公式(2)计算可以得到:

计算出供电商A将与签订电力双边交易合约电价分别为。

在分散交易风险的基础上,将Shapley值法应用于双边电力交易博弈过程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但是,电力双边交易利益的博弈过程比价复杂,不仅会受到交易过程中的市场力、电网阻塞和合作道德违约等交易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到各个联盟成员特质的影响,如努力程度、技术创新能力、投入因素等等因子的影响。

因此,下面在应用ANP确定交易量以分散交易风险基础上,试图再运用ANP来改进传统的Shapley值法,以考察企业特质和交易风险因素在利润分配博弈过程中如何起作用以及其对博弈最终结果的影响。

三、多影响因素作用下的合约电价确定机制

上述分析虽然考虑了通过与多个交易伙伴合作来分散交易风险的过程,但没有涉及到双边电力交易过程中各个成员特质因素(如创新能力、努力程度、投入因素等等)对交易过程和交易价格的影响作用。实际上,交易者在电力交易过程中会利用自身的优势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如面临风险较大的电力交易者会以退出合作联盟为要挟来争取更大的利润,而面临风险比较小的交易者会选择补偿部分利润给面临风险更大的交易者,进而保障联盟的顺利运行。下面先介绍改进的Shapley值法理论,然后探讨修正Shapely值法下的合约价格机制,最后用一个算例进行了验证。

1、改进的Shapley值法理论简介

传统的Shapley值理论中存在一个不合理的假设,即局中人组成每个联盟的意愿是相同的。这一假设违背了各联盟成员在合作过程中技术创新能力等不相同这些现实情况。为了弥补以上不足,很多学者对于传统的Shapley值方法进行了改进,研究者们探讨了风险因子、技术创新系数等因素的影响。例如,Guillaume(2006)提出shapley值法会受到权重向量的影响[9];陈月明(2011)将风险因子引进传统的Shapely值方法中,修正了每个联盟建立的可能性为1这一假设[10],谢晶晶和窦祥胜引入参与者意愿来对传统的Shapely值方法进行了修正[11]。然而,在这些修正过程中,所有影响因子的效用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各个因素修正的比重是一样的。而在现实中,投入因素与创新能力等影响因素的作用并不一定相同。因此,将无法保障联盟的顺利建立和稳定运行。

下文将在考虑各个影响因子不同效用的基础上,提出基于ANP改进的Shapley值法。该方法运用ANP模型确定各个影响因子的作用程度,修正了基于相同比重修正的Shapley值法。

在一个人博弈中,不妨设影响双边电力合约交易的因子有个,其集合为。对于,都由n个元素构成,不妨设为。如果他的各个分量不全为1/n,则需要用该影响因子对传统的Shapley值法进行修正。对于,他对电力双边交易博弈结果的修正函数可定义为:

其中,是中的元素,表示影响因子下参与者的对应值(交易风险、投入因素、努力程度等等)。

同时,由于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所以其对于博弈结果的影响也不一样。因此,可由ANP模型确定各个影响因子的作用效果,不妨设个影响因子效用向量为,则满足。

有以上分析可以得到,最终的修正系数如式(5)所示,这样,使得修正更加合理且更具有适用性。

如果,表明无需补贴。换句话说,没有得到改进的Shapely值法显然是时的特殊情况。

下文将探讨将修正后的Shapely值法运用于合约价格机制的可行性。

2、修正Shapely值法下的合约价格机制

以电力市场中存在投入因素、创新能力和交易风险三个影响因素为例进行分析,不妨设局中人的投入因素集合、创新能力集合与交易风险集合分别为、。这里,风险因素的影响和上文描述相同,投入因素越大,则表明参与者参与合作的意愿越弱,创新能力集合的元素则代表了参与者技术创新能力。显然,在传统的Shapley值法里面,这些集合的元素值都为1/n,与现实中的电力市场双边交易所处的环境并不相符合。

不妨设投入因素补偿率为:

强的竞争力,在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因此,他会利用这一优势来威胁联盟中的其他参与者,以期在最终的利润分配中获得更多的收益。相反,若,则局中人会屈服于联盟中能力较强的成员,拿出一部分利润以保证合作的进行。并且,有是交

临的风险较大,其违约的可能性较大。因此,联盟中的其他成员需要补偿其最终收益。反之,若,则局中人会拿出部分利润以确保联盟的稳定和顺利运行。

不妨设ANP模型评估结果显示投入因素和创新能力的作用指数分别为、与。可以得到所有影响因子综合影响最终分配的补偿系数为,其中:。

将所得的结果带入公式(6)和公式(7)便能计算出各个局中人最终的利润分配值。当随着市场环境和联盟成员特质的改变,影响电力双边交易的因子可能会增加,但都可依据上述相同的方法来处理这些影响因子,修正利益分配的博弈过程,以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3、算例分析

上面从理论上验证了改进的Shapely值法应用于电力双边交易利润博弈的合理性,下面将运用一个算例加以讨论。

不妨设局中人的投入因素集合、创新能力集合与交易风险集合分别为:

从计算结果可知,由于供电商A创新方面的优势与其在投入因素和风险因素上的劣势相互抵消了,他的最终收入不变;B1在三个影响因素作用下都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他需要拿出一部分利润补偿给B2与B3;B2的投入价值较高,带来的收益多于创新能力较弱带来的损失,所以B2会得到收益补偿;B3具有创新方面的优势,且创新能力对利润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大,因此,B3获得的最终利润分配值增加了。这里,B2在投入因素上面的优势较大,加权后任然远远超过B3在创新方面的优势,所以,B2获得的收益补偿较B3要大。

可见,应用基于ANP改进的Shapley值法理论模拟双边电力交易的博弈过程,不仅能够将交易风险纳入利益分配过程,而且还能将该等风险导致交易价格的变化呈现出来,从而具有更强的适用性。

四、结论

在电力双边交易电价与电量协商的利益博弈过程中,规避电力市场中各影响因素带来的违约风险是确保联盟稳定与交易顺利的关键。本文首先应用ANP确定交易对象及交易量;然后通过Shapley值法分配利润;最后利用收益公式计算电价。减小了谈判成本,并且分散了电力双边交易的风险。同时,为了考虑交易风险、联盟成员特质(投入因素、创新能力因素等)对利益分配博弈过程的作用,本文提出基于ANP改进Shapley值法,并运用该模型分配合作利润。结果显示,改进后的方案将电力合约交易过程中的各个影响因素都纳入博弈过程,确保了交易联盟的稳定性,从而保障了电力双边交易的顺利运行,更具有适用性。

参考文献:

[1]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2009 年电力市场交易年报[M].北京:国家电网公司,2010.

[2]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0)[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

[3]柏慧.大用户从发电商购电价格谈判的动态博弈模型[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09,12.

[4]Saaty T.L.Decision Making with Dependence and Feedback[M].Pittsburgh, PA:RW S Publication,1996.

[5]Saaty T.L.Time Dependent Decision-making;Dynamic Priorities in the AHP/ANP: Generalizing from Points to Functions and from Real to Complex Variables[J]. Mathematical and Computer Modeling,2007,46(7-8):860-891.

[6]李因果等.综合评价模型权重确定方法研究[J].辽东学院学报,2007,2(9).

[7]杨军,宋学锋,基于ANP方法的煤炭安全生产风险评价[J].统计与决策,2013,(10).

[8]Shapley L.S.A Value for N-Person Games[M]// Kuhn H.,Tucker A.W.,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of Games II.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3.

[9]Guillaume Haeringer.A new weight scheme for the Shapley value. Mathematical Social Sciences,2006(52):88-98.

[10]陈月明.合作博弈下的共同配送利益分配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1,33(03).

[11]谢晶晶,窦祥胜.低碳经济博弈中的收益分配问题:Shapely值方法的一个应用[J].软科学,2012,26,12.

作者简介:

汪朝忠(1968-),男,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方向:电力市场。

电力交易风险第2篇

关键字:电子商务,信用,理论,实证研究,文献综述

1、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类型及其原因。

国内外学者从各个角度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类型和原因进行了阐述。王峰(2005)认为导致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网络风险。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导致的风险有很大的可能会导致交易出现风险。

(2)网上交易风险。网上交易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说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引发信用风险。

(3)管理风险。管理机制的优劣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存在着很大的关系。

何俊辉(2007)在文章中指出,电子商务网络具有很高的信息不对称性,信用系统存在着极高的风险。郭基勤(2006)通过使用博弈论方法论证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机制,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魏明侠与肖开红(2006)基于超循环系统,提出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形成于超循环机制有很大的关系。而在国外方面,Maclnnes(2005)概括了引发网络欺骗的诸个要素,比如说产品、交易过程以及交易者等三个方面。Kiku与Jones(2008)等人则基于C2C电子商务平台,提出了其对消费者信用内外部诸要素的影响,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是导致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出现的主要原因。Dellarocas(2003)证实即使在均衡的市场环境下,卖家为了利润最大化还是会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综上所述,导致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使电子商务信用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对产品信息的掌握处于不完全对等的状态,双方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引发信用风险。

第二,法律法规不健全,电子商务信用制度还处于萌芽阶段。目前电子商务网络缺乏强有力地监督机制,即使失信,也不会有很大的风险,这实际上导致信用风险越发的严重。

第三,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失信问题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买卖双方的信用体系的构架还需进一步明确。

第四,技术的落后拖累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技术还不能完全正确地确认网络交易主体的真实信息,有可能导致“虚假认证”,产生一系列网络诚信问题。

第五,人们的信用意识还比较淡薄。由于各种原因,在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信用意识还是比较缺乏的,而且电子商务教育不够普及,使得整个社会对于电子商务的信用保护意识不够重视。

2、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特征。

由于电子商务交易具有普遍性、虚拟化、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使得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识别,评估与控制较传统交易模式更为困难和复杂。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规模小、数量多、范围广。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规模大多趋向于小规模,小规模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就是说由于此次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所造成的风险损失规模较小。电子商务交易中有较多小商家和个体消费者的交易行为,而这些交易中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比较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广泛存在,如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发展带来的买方卖方鱼龙混杂,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投机行为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来源十分广泛,加上电子商务的种类也各式各样,在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中,电子商务信用风险也不尽相同,

(2)身份隐匿性。电子商务交易是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的,买卖双方都并没有获得交易活动相关的真是商品信息,卖方、买方身份。因此,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是具有虚拟性的,商品的信息和交易双方的身份也都具有隐匿性,在这样的环境下,电子商务交易就比较容易出现信用问题。隐匿性也是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一个特征。

(3)过程难以控制。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交易主体也不固定,一次易比较多,交易主体没有长期信用保障的限制,可以针对不同的对方交易主体进行不同信用程度的交易行为,这样就很难控制电子商务信用的风险,交易主体可以选择性地违背约定,在众多不同的交易或者环节中可以任意产生信用问题,因此,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很难控制。

(4)技术支持性。电子商务交易行为是在互联网上完成的,必须借助一定的计算机技术才能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需要计算机技术的支持,电子商务信用同样也需要计算机技术的支持,如果没有完善的技术技术,就很容易面临一些列交易风险和信用风险,如交易密码被盗、支付卡片被复制、交易被骗、交付丢失等各种风险。

3、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理论研究。

在国外,关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研究主要有应用研究和理论研究两个大的分支。首先,从应用研究方面来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主要是研究企业中信用管理的新型方法、电子商务主体的信用评级数学模型、各类从系统入手解决信用问题的新型技术等;然后,从理论研究方面来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主要是研究电子商务经济学中交易信用、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信用管理方法论、信用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实施和应用等。

在国内,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相关研究还在起步阶段,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相关的研究规范和体系还没有形成。大多数研究者都是从一些现象出发,总结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中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表现形式、特征、形成原因以及提出相关的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行初步的定性分析;另一部分研究者则是更加深入具体地进行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经典案例的分析研究,得出相关结论以解释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各项属性。总体上说,由于国内关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研究框架还没有完全建立,因此关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定量分析研究十分匮乏。从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近几年来看,国内外文献中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研究思路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关于信用的定性研究

国内外学者从电子商务交易的现象出发,将相关的、类似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实例进行分析。并将信用问题和经济学理论相结合,根据行为理论等,对信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1995年,Fukuyama提出信用是人类社会的一项美德,社会主流应该倡导守信用的美德,信用能给人类社会带来发展和繁荣;1999年,Tadelis就提出了信用是人或者企业的一种重要资产,而且这种资源跟资金流一样可以进行交易;2000年,Gefen研究了信息的

完备性以及信用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影响,结果表明信用对电子商务交易有重大影响。

(2)信用风险的定量研究。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计算机的不够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程度不高,当时的信用风险主要依靠金融系统的专家凭借以往的经验进行判断,以及从财务会计方面进行风险控制。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关于信用风险的研究框架逐渐形成,各种量表和量化工具开始得到广泛地应用,因此也顺利地提出了各种(文秘站:)信用风险的数学模型,包括Morgan的Credit-Metrics模型以及CSFP的CreditRisk模型。近年来,随着商务智能的出现和不断发展,数据挖掘在信用风险的定量研究上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信用风险的定量研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信用风险预判研究。

鉴于风险预判本身构成的成分比较繁杂,其中许多指标都无法进行量化处理,因而学者们在研究信用风险预判时,一般还是采取定性分析的方式。针对信用风险管理的预判的研究,我国许多学者提出了一些有别于传统方法的研究方法。赵永进、高孝伟、周晓玲等(2009)仔细研究了项目风险预警的方法,提出了现有风险评判和预判方法的适用范围——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并提出旧的风险评判及预警方式在项目执行阶段的局限性,同时在文章中提出了新的适用于项目执行阶段的风险评判预警方法。

(4)对电子商务平台不同商务模式的信用信息风险的有关研究

总结国内外的文献,可以发现,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C2C信用风险的研究是最多的,而对于B2B以及B2C的研究则少了许多。在国外对C2C的研究中,较多的还是研究其信用评价体系。Resnick(2002)就研究了eBay平台上如何通过消费者评价对商家信用风险控制,并提出在互联网中,两位互不认识的人很难建立起与线下市场相类似的信用关系。通过研究比较淘宝网和易趣网,Lin等(2002)提出了在拍卖市场中,参与者的个人信用数值的分布规律;Yang等(2008)与Li等(2008)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以信息流为基础的信用评价模型。

国内学者有开展了许多针对C2C平台的实证研究。卞佳(2008)就通过研究淘宝网,深入分析了电子商务C2C平台信用评价制度的内在运行规律,并认为其在引导平台参与者诚实交易方面有巨大的作用。杨晓梅等(2009)根据C2C平台中出现的各种信用风险问题,从平台参与者、平台本身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三方面的角度,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策略。而面对B2C电子商务平台的信用风险方面的研究,国内并不多见,运用的主要研究方法也都是实证研究。

电力交易风险第3篇

【关键词】传统企业 电子商务 风险 对策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也开始迅速崛起,这种具有营运成本低、用户范围广、无时空限制以及能同用户直接交流等特点,提供了更加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的电子商务为我国的传统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助力。就我国的传统企业的本身来说,其属于典型的信息密集型和信息依托型产业,在传统企业发展中应用电子商务系统,无疑能提高顾客满意度,提企业的竞争实力,赋予企业发展的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一、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风险分析

信息风险。电子商务主要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之上,是以互联网的运行作为整个商务发展管理的基础,传统企业若想发展电子商务,那么不可避免的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的传播。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信息风险主要包括了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信息过滥、行业相关信息垄断以及网路的欺诈。在传统电子商务的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技术以及决策的原因,信息的虚假以及不完善,垄断能够给企业的战略制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信息方面的网络欺诈,会给企业以及用户带来直接的损失,使得社会以及消费者对企业丧失信任。

交易安全。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网络交易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以及网络交易软件的不完善性,这使得网络交易的安全受到了严重了威胁,不仅如此,由于网络交易的便利以及快捷和暴利,导致社会的不法分子将眼光盯在此方面,这给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管理风险。传统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时,管理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网上交易的交易流程管理、企业网上交易的人员管理以及传统企业的网络交易技术管理。简单来说就是交易流程管理的不规范会使得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企业主持网上的交易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同样会给企业的电子商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仅如此,传统企业在电子商务方面的网络交易的技术管理的硬件方面缺陷会使得企业的心血付之东流,从而给企业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投资管理风险。对于传统企业而言,由于其注重的是实体性的营销交易,因此,在发展电子商务时,由于思想和理念的差距极其容易带来投资管理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在企业在电子商务相关方面的固定资产方面的技术设施以及产品的折旧快,淘汰率高、企业在电子商务方面投入无形资产比重加大以及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是无法在短期内收到可观的回报,从而会给传统企业的日常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传统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风险规避对策

由上文所述,可知传统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时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是由信息风险、交易安全、管理风险以及投资管理风险这四方面构成,对于风险的规避也理应从这四方面着手,下面对此进行简单的阐述探讨:

信息风险的规避。传统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时,信息风险是时时刻刻存在的,对于信息风险的规避简单来说那就是建立企业信息的管理平台。简单来说,那就是在对企业的信息进行规划时,应该结合企业发展以及管理的现状,建立一个与企业资源相匹配的科学合理的信息管理平台,这能够极大程度上确保传统企业在信息方面的完整性、信息的实用及时性以及企业资源信息相关的安全性,进而能够最大限度上保证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交易安全风险的规避。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网络交易是不可避免,在交易方面的风险规避主要可以从以下三点进行:一是确保企业在网络数据传输的安全,简单来说可以对网络交易的数据的进行加密等等处理;二是确保企业在网络方面交易的安全,如可以采用目前先进的公开密钥技术以及数字签名技术等等安全技术。三是建立安全可靠的企业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确保企业交易的正常进行。

管理风险的规避。对于企业来说,管理主要还是源于人,因此对于管理的风险的规避主要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一是引入高素质的电子商务管理人才,以此为基础加强对网络交易流程的规范管理以及开发适合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交易技术。二是以网路安全法律为基础,加强企业电子商务管理的制度建设,从而达到对企业电子商务管理的控制管理。

投资风险的规避。传统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的投资风险的规避,主要来说那就是企业的相关管理单位应该制定风险产生的应急方案,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另外,还应该从根本上去消除特定的投资风险因素,如建立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等等。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就目前我国的传统企业发展来说,应用电子商务系统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助力,为企业的营销生产带来新的思路。不仅如此,在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之后,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开始驶入快车道,在这种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的传统企业业应该做出自身的改变,必须能够做到充满信心的去迎接信息化时代的机遇与挑战,从自身技能型改变,去适应当前社会网络时代的变革,在传统企业的发展中利用电子商务,这不仅仅能够实现对企业本身的管理创新、经营创新以及市场创新,还能够使得企业能够通过电子商务的具体实施以及应用,达到提高企业公司的竞争实力的目地,进而能够促进我国的传统企业的全面发展和新的飞跃。

参考文献:

[1] 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J].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中国中小企业,2010.

[2] 丁慧萍.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和解决策略[J ].科技风,2010.

[3] 钮军.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专业硕士论文,2009.

[4]严中华:企业电子商务战略的风险与管理对策.中南科技管理.2004(2):19-20

[5]刘伟江 王 勇:电子商务风险控制策略. 东北大学学报.2005(1):37-41

电力交易风险第4篇

[关键词]生猪 电子交易 风险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产品电子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正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然而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起步较晚,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生猪的电子商务的发展更是起步很晚。生猪产业是我国传统养殖中的主要产业,是城乡居民肉食品的主要来源。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到2009年,猪肉占全国肉类总产量65.1%,猪肉产量达4889万吨,同比2008年4620.5万吨增长5.8%。在我国传统的现货市场上,生猪养殖规模大,但集中度低,养殖户缺乏定价权;生猪养殖区域性强但地区割裂,缺乏统一的市场和价格;另外,生猪养殖产业链上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分配不均。因此,在生猪产业引入电子交易迫在眉睫。

二、生猪电子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1.生猪产业自身发展的需求

据根据农业部网站资料,2005-2006年活猪生猪价格长时间低迷,然而从2007年5月到2008年2月生猪价格持续上涨,在2008年2月,达到17.56元/kg的高峰。随后生猪价格就开始持续下跌,跌至2010年3月末的8.61元/kg,猪粮比曾一度下降到4.8:1,严重低于盈亏平衡点6:1,养殖户严重亏损,养殖户的积极性也受到极大的打击,直至2010年6月初,猪价摸底反弹,猪市开始回暖。我国生猪价格波动大,价格波动成“V”的趋势,波动周期在3-4年。究其原因是生猪养殖周期较长,产业集中度较低、又缺乏市场准入制度,信息的不对称和不流通,养殖户只是根据上期现货市场的价格来定生猪的存栏结构和存栏数量,生产缺乏合理的引导,而且,饲养规模一旦确定,农户就无法通过中途改变规模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生猪价格的大涨大跌让人难以把握市场。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生猪生产国和消费国,生猪养殖规模大,肉食品加工业也快速发展。 统计资料显示,至2010年6月底,全国生猪存栏4.37亿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680万头,市场总价值超过4000亿元[3]。由于生猪养殖存在区域性强,流通性差的特点,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市场,引入生猪电子商务交易迫在眉睫。

2.物流的发展为生猪电子交易提供了条件

在我国农村,交通运输设施的不断改善,中转联运设施和综合运输网络布局逐步完善,物流设施的系统性、兼容性大大提高,使得物流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随着我国农产品储藏保鲜技术迅速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为实现农产品电子交易提供了条件。

3.政府的重视为生猪电子交易提供保障

农产品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来鼓励大宗商品的流通领域。在2009年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采取市场预警、储备调节、增加险种、期货交易等等措施来稳定发展生猪产业。

另一方面,农村电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随着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互联网接入条件不断改善,农村网络硬件设备更加完备,推动了农村地区网民规模的持续增长。至2010年,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25亿,占整体网民的27.3%,同比增长16.9%;目前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网站已超过2000家,涉农网站超过6000家。信息技术的发展,给生猪产业引进大宗电子交易奠定了基础。

4.国际生猪电子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从国际市场看,生猪期货在世界农产品期货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1966年,生猪期货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开始交易,在 1996年,生猪合约演变为瘦肉猪合约,2000年7月CME上市了小型Lean Hogs期货合约,现在,瘦肉猪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买卖最活跃的农产品合约中名列第二。2008年7月,韩国证期货交易所开始了瘦猪期货合约。他们在风险控制、交易、实物交割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管理经验,为我国开展生猪期货交易提供重要的借鉴。

5.电子商务发展日渐成熟,为生猪电子交易提供了发展平台

电子商务有关立法的出台和完善,以及电子密钥等安全硬技术的发展,为电子商务营造了一个有利的商务环境,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建立和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使得网上支付系统更加安全,更加方便。因此建立生猪电子交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三、生猪电子交易风险分析

目前我国大宗农产品生猪电子交易平台有三家,分别是重庆生猪综合交易市场、湖南御邦大宗农产品交易所、苏州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这些平台通过把大量交易者汇集到一个虚拟的网络平台上,提供聚集和匹配合约服务,从而创造更多贸易机会,同时提供实时动态监控、实时的价格谈判,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性和信息的不确定性。另外,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交易,可以极大的减少中间环节,降交易商交易成本和成本。然而此类交易平台有着自身固有的风险,虽然此前对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风险的探讨已经有很多,但具体到生猪电子交易的风险却很少,本文根据生猪电子交易的特点,从信用风险、质量风险、交易风险、技术和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

1.信用风险

在谈到电子商务风险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信用风险,信用是基于信任主体参与风险行为的意愿,信任只有在有风险的情况下才有意义。在我国目前三家生猪交易所中,其交易模式看都是以现货交易为基础,以中远期为框架,致力于推出生猪期货交易模式。

我们在分析信用风险时,假设参与生猪电子交易的交易商都是“经济人”, 根据预期效用理论和理性经济人假设,他们希望通过电子交易谋取更大的利益,他们守信的条件是违约时的预期效用小于守信时的期望效用。而这些参与主体在交易中选择自身信用模型不仅受自身信用伦理、信用观念的影响,还受一些外部因素特别是相关利益主体(交易对家、政府等第三方管理部门)决策的影响,他会对违约成本和由此而带来的可能收益进行权衡,从实质上说是相关利益主体相互博弈的结果。

博弈论是一种对具有相互影响的决策有较强解释力的分析工具,因此,我们在这里引入博弈论对信用进行分析。生猪电子交易平台由于存在交易双方外的第三方――管理者主体,在这里不考虑交易双方的一次性博弈和重复性博弈,只讨论有第三方主体参与下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由于现实是一个复杂经济环境,电子交易的参与者就信用模式的选择博弈是无序的,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对生猪电子交易平台的博弈情境作如下假设:

(1) 存在以买方为代表的交易商A和以卖方为代表的交易商B,以交易平台为代表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同时交易平台对交易双方的态度是中立的。

(2) 在同一个市场,除交易违约程度和监管力度外,交易双方的信息是共同的。

(3) 交易双方都有两种信用模式选择:违约和守约的信用模式,四种组合战略。当交易商双方都守约,能获得收益为M ,一方守约情况,违约方因机会行为获得收益为R(R>M),守约方因此损失为N, 由于在生猪电子交易平台实行了保证金制度,不守约的一方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设为Q(Q远小于N),政府监管发现违约的概率为α,惩罚力度β,违约成本与违约所获得收益的平方正比,即违约的成本为βR2,若双方都不守约,收益为0。其中,发生交易的交易成本和交收成本为r。

交易商在作出选择时,会受到其他利益主体的影响,然后衡量自身期望收益的大小:当预计对方守约时,另一方守约收益E(I)=M-r,违约的预期收益E(It)=R-r-αβR2-Q;当预计对方不守约时,另一方也会做出不守约的决策来规避风险。因此得到有第三方参与下的博弈收益矩阵:

可以看出当交易商在选择战略的时,跟第三方监管机构的发现概率与惩罚力度成反比关系,当第三方机构的发现概率越大或惩罚力度越大,交易商违约的可能的性也就越小。在现实情况中,交易主体间的博弈结果往往更复杂。在我国大宗农产品生猪电子交易起步很晚,基本上是一个全新的东西,政府的监管不到位,监管法律跟不上,及监管方在衡量自己的监管行为获得收益与监管成本下的决策,以上几方面共同作用下,客观上促使了违约情况的发生。因此,政府必须通过立法、税收和政策等法律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引导企业的博弈活动,使博弈结果向帕累托最优逼近。

2.交易风险

本文在此讨论的交易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来自交易平台的风险,另一类是来自交易商的风险。首先,我们来讨论第一类风险,来自交易平台人员的违背道德的逆向选择,表现在:以交易所为代表的主体,他们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交易的时间差,不进入市场而进行空对空交易;另外就是市场的经营者利用虚假的仓单作为交易标的,人为控制价格,欺骗交易,或非法转移标的,内部人操纵市场;或者公司假借网络维修、电脑故障等原因从中做手脚。如2008年发生的华夏商品交易所。最后就是交割库经营者,通过出具假仓单,私卖货主货物,如2007年虚假仓单案,2008年天津中盛粮油案等都是在交易平台上发生的交易风险。

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第二类风险:来自交易商的风险,这主要是由猪肉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引起了。在现货市场上,生猪的价格往往会陷入“蛛网现象”中。猪肉本身作为生活必需品,需求是相对稳定的,在短期内,由于生猪的周期长,一旦规模定下来了,就算价格有大的波动,也不会引起供给的较大变化,此时供给的弹性小于需求弹性。

但是对于长期,由于生产资料可以改变,像在生猪养殖行业,养殖这可以通过改变包括养殖规模和结构来增加供给,即其富有弹性,但是,由于养殖户的资源禀赋和利用率不一样一些小的养殖户由于缺乏强大的资金支持,供给量依然变化不大,此时的猪肉的供给弹性小于需求弹性(Es<Ed),达到蛛网稳定条件。猪肉的长期供给产量与价格变动表现为收敛型蛛网(见图1)。

图中S曲线的斜率大于D曲线的斜率。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供给量的波动幅度越来越小,形成一个向内收敛的蛛网,最后自动恢复到市场均衡点E。

而对于资金雄厚的大养殖户供给弹性大,我们假设他的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其表现为发散的蛛网模型,如图2。

图中S曲线的斜率小于D曲线的斜率。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供给量的波动幅度越来越大,形成一个向外扩张的蛛网,越来越远离供求均衡点E。市场机制无法自动使其恢复均衡。

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由于市场参与者无法对某种农产品市场价格形成科学合理的预期,而引起猪肉价格剧烈地周期性地波动,特别是遭受大一些自然灾害和疫情,价格浮动会更大,此时交易的市场内部交易者纷纷投机,或者是因为买方交不出足额符合合约规定的仓单,市场内部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在现实的交易中,当合约一旦签订,相应的价格也锁定了,而由于生猪养殖周期长,市场相对割裂,信息的不对称,当市场供给增多时,价格就会下降,这时卖者就容易出现不履约的情况,反之,买者就会倾向于不履约。

3.质量风险

适合大宗电子交易的商品主要是标准化产品和品质、等级容易划分的产品。然而,由于生猪养殖从母猪产仔到猪肉上市,往往需要半年以上的周期。在生猪行业引入中远期电子交易,是先签约,后生产的,在合约中我们明确规定了产品的质量和等级,然而,在这么长的期限内,我们很难保证生猪的质量与要求一致。加上近些年来疫情的愈发频繁、严重,而我国的养殖户防范疫病的能力相对较弱,一旦遭遇严重灾害或疫情,直接威胁到养猪的品质,从而影响交易的持续性。另外,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我国部分养殖户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给生猪的质量安全埋下的巨大的隐患。

另外,由于生猪入库的时间与提货存在时间差。生猪进入交收基准仓库,生猪存储是大批量成交、品质等级不一、集中圈养以及废弃物集中堆放、处理等问题,这时候,稍有检测和处理不慎,就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件,特别是遇上重大疫病时期,一头病猪可能污染数万甚至数十万头猪,仓库面临较大的质量风险成本。

4.技术、安全风险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病毒、蠕虫和间谍软件越来越多,越来越聪明,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波及范围也越来越广,人们对网络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了《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披露了一些网络安全和信任环境的问题,其中提到有59.2%的网民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遇到过病毒或木马攻击,有30.9%的网民账号或密码被盗过,有89.2%的电子商务网站访问者担心访问假冒网站[9]。

在电子交易的过程中,因缺乏有效的认证技术和支付保证手段,或者是现有的电子商认证不能防范、控制交易风险,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商的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被截获,电脑黑客冒用他人的身份,未经许可篡改交易数据,或破坏数据的完整性,制造干扰信息,获取不正当的收益。由于以上的问题,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商往往有不安全的感知,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和正确的处理这些问题,否则,这些问题可能会制约电子商务往深层次的发展,破坏刚建立起来电子商务秩序,使电子商务陷入安全无保证,交易无保障,经营无诚信的危机中。

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而电子商务立法没有相应跟上,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使得电子商务犯罪成本低,违法后惩治力度小,极大地制约了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的发展。

四、结论

产业发展的基础是生产,但市场和流通是决定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对于风险的控制,我们要有全员参与、全员重视的风险意识,同时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电子商务法律,加强对系统的可控性与可审查性,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建立生猪质量监控体系,完善交易规则,提高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管理水平。

生猪电子交易对改善我国的生猪产业价值链和提高生猪产业竞争力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虽然现有的几家生猪电子交易平台为我国鲜活农产品电子交易开启了一扇门,但由于我国生猪现货市场发展不充分,鲜活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空白,其发展仍任重道远,因此普及现代化的大宗生猪交易市场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325-327.

[2].王千六,李强.我国生猪产业市场机制的缺陷及其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9(03)294.

[3].江国成,刘幸.发展改革委: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EB/OL].新华网.2010-07-29 .

[4].第27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9-20页

电力交易风险第5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审计风险;对策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要素变化

首先,审计环境发生了改变。审计流程环境发生改变,电子商务交易减少了交易的中间环节,电商企业通过网络进行支付、签订交易协议等,会计账务处理在网络上得以实现,所以,审计流程也会发生变化。审计法律环境发生改变,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审计工作也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审计技术环境也发生了改变,传统的审计是注册会计师亲自收集审计证据来审计,而对于电子商务审计来说,更加依靠于网络、计算机先进技术、大数据等,这些技术给审计带来了挑战。其次,审计目标也发生了改变。传统审计目标是查错纠弊,通过审查分析企业的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而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还需对电子支付、电子证据、信息的及时性、网络系统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等进行审计,审计目标比传统审计更加广泛和深入。再次,审计方法发生了改变,因为审计环境发生了改变,所以传统的会计账目的审计方法已满足不了电子商务的审计的需求,电子商务审计需要依靠一些网络审计软件、网络审计技术,通过大数据库管理系统、企业会计软件系统和企业操作系统来获取有关审计证据。最后,审计对象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审计是对会计账目进行审计,而电子商务的审计对象网上交易的电子数据以及对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客户服务功能等进行审计。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特征

(一)审计的固有风险

增加电子商务交易更多的依靠于计算机网络储存数据,一方面,企业的计算机易于受到病毒侵袭、操作失误、电源故障等问题会使得电子数据与实际交易不符,另一方面,系统的管理者掌握着整个系统的运行,若系统管理者篡改电子信息,很难留下痕迹,这为审计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增加了电子商务审计的固有风险。

(二)审计的控制风险

难以确定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交易信息、财务信息均存储于企业的信息系统中,若系统管理者则不会留下痕迹,这会加大企业的控制风险;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会计流程变得简单,企业风险更加依赖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若内控系统欠缺,则会加大审计控制风险。

(三)企业的检查风险

不断扩大一方面,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也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的业务量急剧上升,因此注册会计师的门槛也不断降低,导致注册会计师缺乏足够的专业技能,又因为电子商务审计需要的专业技能更加严苛,企业的检查风险也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测试时,需要历史数据进行支持,由于电子系统软件不断更新,平台不断迁移,可能会造成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历史数据丢失。企业面临着更多的检查风险。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成因分析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准则不完善

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有很多环节构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完善合理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我国缺少电子商务基础性法律。一方面,尚未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对于注册会计师对电子商务交易审计标准以及程序没有明确的审计准则的规定,导致注册会计师在电子商务审计过程中使用的审计方法和程序不一致,很可能会带来审计风险。

(二)网络安全监管缺失

人与人的高度信任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但是对于我国发展阶段来说,企业的信用水平较低,难以确保个主体之间交易正常稳定运行,可能会造成欺诈、信息造假等电子商务风险,而我国对于网络安全监管方面有重大缺口,难以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注册会计师若无法获得真实可靠合法的审计证据,会加大审计风险。

(三)内部控制薄弱

传统会计环境中,通过职责划分和分工使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来实现内部牵制,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很多内控关键功能通过计算机自动运行来实现,这就使得传统记账、审核、复核岗位费力相互制衡效力被削弱,基于电子商务的内部控制存在很多漏洞,导致内部控制薄弱,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四)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由于电子商务审计对传统审计来说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更为严苛,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电脑知识、技术知识以及会计系统知识等丰富的综合能力,而现在注册会计师对这方面的知识技能有所欠缺,对加大审计风险。

四、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的防范与应对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能够对电子商务活动起到规范作用,加快对网络交易、电子转账、安全认证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国电子商务交易不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工作行为和流程,减低审计发生的风险。通过借鉴国外审计准则先关内容,使我国审计准则日趋完善,为注册会计师评估和应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控制,防范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对于电子商务环境下,内部控制体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突出。保证会计真实可靠完整性,需要定期对企业的软件系统进行检查,科学设置使用权限。企业系统软件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管理者进行监管;对于电子商务一些关键流程要不断加强控制;企业中要特别注意系统软件的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维护网络安全

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问题一方面受到于社会整体的发展阶段的制约,一方面依赖于政府以及整个社会对于信用建设的重视,政府可以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对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建立信用数据库,完善社会的信用体系。

(四)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电子商务知识的教育,从专业教育、考试选拔、后续教育等方面入手,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在专业教育中加入电子商务学习课程,保证即将步入审计行业的潜在审计人员的相关知识的积累。在CPA考试选拔过程中,将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系统等加入考试内容,从而激发审计人员学习动力。在后续教育中加强对信息系统、电子商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培训。

五、结束语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系统将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逐渐规范化、成熟化、常态化。注册会计师通过增强对电子商务知识、信息技术知识的了解,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保证审计质量。为电子商务提供一个规范化的信息质量环境,为从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交易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吕金格.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研究[J].财会学习,2016,12:134-135.

[2]王昀.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风险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08:104.

[3]任琳.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07:28-29.

电力交易风险第6篇

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使我国的电子银行业务品种越来越丰富,便捷性也不断提高。但也引发了更多形式的新的安全威胁手段。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改造时的信息技术并不完全成熟和完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保护程序不能完全隔离病毒或其他安全隐患,信息程序可能被其他不法分子破解,从而影响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由于技术漏洞的存在,导致计算机中病毒、电脑黑客入侵等,造成系统瘫痪或客户信息被盗等情况。如何确保交易安全,保护个人的信息,就成为银行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为客户操作风险。表现为部分客户在对电子银行不了解情况下,在银行举办促销或其他优惠活动时,为了一时的小惠开通了电子银行,但由于其对网银风险的无知,对U盾或动态口令没有妥善保管,从而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的客户虽然了解了部分电子银行知识,但却没有按要求进行正规操作,在操作时误入钓鱼网站,造成资金损失。现在网络诈骗、电信诈骗五花八门,有的客户对此疏于了解和防范,警惕心差,甚至出现自己操作直接将钱汇往诈骗分子的案件。

三、内控风险

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快速崛起,金融电子化进程日益加快,但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建设却有些滞后,在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管理、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个别前台柜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为一己私利,利用客户对网上银行的不了解,向客户营销网银后,替客户保管证书或U盾等,甚至出现银行内部员工盗取客户资金的案件。其他人员也可能利用银行内控规章不完善的漏洞,伺机违规操作甚至违法犯罪,给电子银行的安全运行与快速发展带来巨大风险。电子银行涉及多个部门,如果银行的战略和部署不到位,内控措施较弱,会给电子银行的发展带来巨大隐患。

四、法律风险

各家银行都在大力拓展电子银行市场,电子银行业务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却还不完善,对于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发生的纠纷、案例如何处理,如何界定责任等没有明确的规定。电子银行传递信息采用的是电子化方式,它模糊了国家之间的自然疆界。相对传统银行来说,电子银行在交易规则、交易合同的有效性、交易双方当事人权责要求及权益保护等方面更加复杂,更加难以进行界定。电子银行的特性向传统的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挑战。

五、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主要是指因电子银行安全、产品或服务等问题造成银行信誉受损的风险。部分客户可能由于一时气愤,做出不当行为或一些不当言论。在网络爆炸的今天,借助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不当言论有可能会被网络、媒体放大几十倍、几百倍,从而使银行出现负面消息、信誉受损,公众影响力下降等,严重影响银行的信誉和口碑,使银行面临信誉风险。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中面临的几大风险,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是当务之急。个人认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网络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子银行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电子银行安全保障。电子银行业务能否健康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子银行的安全保障是否到位。安全保障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通过高科技手段提高电子银行系统的操作安全。如及时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提高计算机的抗病毒能力和防御系统等。第二,建立科学有效的后台评估机制,不断完善电子银行系统,改进相关缺陷。银行应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估机制,定期对网络资源、电子银行交易量和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估与分析,对系统可能存在的漏洞与缺陷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改进和提升,不断提高、完善电子银行安全保障体系。第三,建立电子银行风险监控预警系统。通过此系统监控客户的所有交易,对客户的异常交易、异地交易等及时预警并立即与客户进行核实,最大程度避免客户资金遭受损失。

2.加大电子银行安全使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电子银行安全意识。一是加强银行风险提示。银行在进行电子银行营销推广活动同时,要将网银操作可能面临的风险告知客户,并对如何安全使用网银、正确使用电子支付、妥善保管安全工具等进行详细告知,对于一些可能遇到的网络、电信诈骗等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银行还可通过媒体、网站宣传、短信提示等方式向客户宣传电子银行相关知识,提高客户的电子银行应用及操作处理能力,要求客户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及安全工具,不轻信网上中奖、网络购物等各种形式的诈骗,避免客户因操作失误引发资金风险。二是在公众场合宣传如何正确使用电子银行。银行要在市区广场、小区、商业街、校园等公共区域内大规模开展电子银行安全教育活动,引导人们正确使用网上银行:从银行官方网站登陆电子银行、安全使用ATM机、妥善保管信用卡、警惕短信诈骗、网络诈骗等高科技犯罪。提高公众对电子银行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3.规范银行操作规程,建立银行内控风险防范机制。首先,要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行。银行要制订电子银行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完整、规范的操作规程。前台柜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合规开展电子银行营销,审查客户相关资料,为客户办理业务,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等,把好风险防控第一关。其次,要制定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构建业务流程与权限的制约体系。授权人员要严格审核相关交易,监督柜员进行合规操作。在日常业务中,要注意观察客户是否有异常表现,从而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再次核实。账务人员在翻看传票时,要查看资料是否齐全,开户是否准确,对于相关业务交易进行再次审核。银行还需不定期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检查,查看柜员是否合规操作、相关登记、手续是否完备等。从而在银行内部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银行操作风险防范机制,切实防范电子银行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和内部风险。再次,银行要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纳入银行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电子银行面临多重风险,只有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纳入银行风险管理总体框架,才能强化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的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内控风险、信誉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的有效管理,明确具体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职能,有效识别与控制各种风险,加强银行间信息交流,形成风险预防、联动防范的机制,切实提高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能力。

电力交易风险第7篇

(1) 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以及立法现状

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简称技术故障风险或者技术风险,是指在网络证券交易进程中,因为投资者、网络服务商、网络券商的电脑、网络的软硬件故障致使的侵害,具体类型包含:

一.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故障、沾染病毒、被非法入侵、电脑装备或者软件系统与网上交易系统不匹配,没法下达拜托指令或者拜托失败而发生的损失。

二.互联网故障致使拜托指令、行情信息等中止、迟延、过错,使投资者没法在其指定的拜托价位成交而发生的损失[二].

三.通信路线忙碌、服务器负载太重,投资者不能及时进入行情系统或者网上证券拜托系统,使投资者不能及时增大收益或者止损。

四. 网络券商的装备故障、交易系统故障、沾染病毒、电力故障等致使投资者的拜托指令没法被执行。

五. 重复或者过错发送交易指令[三]

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尚未对于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承当问题进行立法,独一规范网络证券交易的规范性文件——证监会制订的《网上证券拜托暂行管理办法》对于技术风险承当问题也未做出明确规定,只是请求网络券商在开办网上拜托业务以前须提交网上拜托协定范本、风险揭露书以及其他材料,证监会对于上述材料进行审批。券商以及投资者关于技术风险分担的合意要末是以风险揭露书的情势表现出来, [四]要末是在网上拜托协定中商定风险分担条款。券商为了趋利避害,会想方设法的把风险移转给投资者,终究投资者几近承当了网络证券交易的所有风险。网络券商从网上交易中获益,而风险却由投资者1方承当,投资者以及网络券商之间利益失衡,严重违离了利益风险相1致的原则。

上述不公道的技术风险承当,不相符社会最优预防的1般原理,因此是没有效力:1方面对于网络券商的鼓励不足,网络券商缺少预防事故的踊跃性,1些本可以由券商节制的风险[五]被转嫁到没法节制该风险的投资者身上,必将造成更多的损失机会,有悖风险承当轨制的主要目的——最大限度的减少网络证券交易风险;另外一方面对于投资者的鼓励过度,1些投资者恐惧风险,不敢进行网上交易,阻碍了我国网络证券交易的发展。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为调动投资者的踊跃性,增进我国证券网上交易快速、健康发展,咱们应该准确辨认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制订科学公道的技术风险承当轨制,当风险事故产生时,在当事人之间公平的分配侵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传统风险承当规则以及弊病

“谁也不对于偶然事件负责”、“偶然事件由被击中者承当”是罗马法确立的因不可抗力所产生风险承当的两个根本训条,其思惟进程是:当事人都没有错误,不可能依错误请求1方或者双方对于此承当责任,但不可抗力的侵害后果又是客观存在的,总患上要有经受者。那末,在这类摆布难堪的情况下如何肯定经受者呢? 罗马人无奈中只好选择让“天意”来选择“不幸者”,即“谁也不对于偶然事件负责”、“偶然事件由被击中者承当”。[六]我国也有学者持此观点[七]:风险产生后,对于背约责任合用“谁也不对于偶然事件负责”,对于风险责任合用“偶然事件由被击中者承当”,“被击中者”实际指受害者。

事实上,风险由遭遇侵害1方经受是对于“偶然事件由被击中者承当”的误会,“被击中者”不等于受损方,由于无论损失情景如何,“被风险击中者”应理解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而非某单唯一方。[八]表面上,侵害由当事人之外的缘由造成,但进1步探究就会发现,侵害的产生,不得不说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动有关。风险事故只是侵害产生的直接缘由,与侵害有事实上的因果瓜葛,当事人的行动也是侵害产生的缘由,与侵害结果也拥有因果瓜葛,因而风险承当应首先由与侵害产生有因果瓜葛的双方当事人经受,再按照必定规则在当事人内部份配,而不得不分青红皂白的由受损1方经受。

以赫克、施托尔等人为代表的利益法学派认为,要从规范公平走向调理公平,法的最高任务是公道地平衡糊口中的各种利益的冲突。[九]按照现行“风险由被击中者承当”的规则,即便受害者遭遇了重大损失,另外一方也没有义务与其共同分担此风险,受害者只能“独吞苦果”,这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方面存在根本缺点,不能实现公平。被击中者承当风险理论的逻辑是:谁都有可能成为风险事故中的幸者与不幸者,某人这1次成为了宽恕者而蒙受了损失,但他可能在下1次风险事故中换位而成为被宽恕者。这类实现进程颇似政治经济学中的商品价格缭绕价值上下波动,价高部份与价低部份相抵消从而实现价格与价值的平衡,在风险承当中,不幸者与幸者通过换位实现公平(利益平衡) .

然而它与价值规律有根本区分:价值规律是肯定性的、可预感性的,而风险是不肯定性的、不可预感性的。[一0]这类区分使患上现有风险承当轨制不能有效的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风险由被击中者承当”的规则没法为行动人提供1个明确的预期。当事人是不是会遭到侵害,完整由“天”说了算,因此不能知足人们行动安全的需要;同时该规则否定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打消了人们进行技术立异以防范以及节制风险的踊跃性,增强了人们的心理。现今社会工业事故中雇主的严格责任就是对于“风险由被击中者承当”这1规则的否认。自工业革命以来,工业事故1直伴同着人们的出产流动,尤其是跟着技术的发展大量增添,同时健康服务、药物的费用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常常高的吓人。人们普遍认为:无论他是不是能通过应有的注意防止事故,工人都不应该承当终身或者暂时丧失能力的风险。[一一]有鉴于此,咱们应遗弃风险由被击中者承当的规则,探索公平公道的风险承当规则。

2、重构我国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承当规则

(1) 重构风险承当规则所应遵循的原则以及理念

一. 原则——公平原则

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承当规则是网络证券交易风险承当价值的具体体现,并应遵循必定的原则。公平是法的最高原则,是任何法律轨制都应遵循的准则,网络证券交易风险承当轨制也不例外,当事人自由商定、法律强制规定的风险承当,都应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作为1种社会观念,是与社会通行的正义观念、道德准则相联络、以利益均衡为内核的价值判断标准,有公正、平衡之意。公平的实质是法律瓜葛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状况。[一二]公平包括两层含意:第1,主观上请求人对于利益或者侵害的分配持公平的态度,于利益不自取过量,而与人过少,于侵害亦不自取过少,而与人过量,民事流动中行动人机会均等、互利互惠,不能应用优势地位以强凌弱、欺行霸市,或者者乘人之危、巧取豪夺,获得不公平利益;[一三]第2,实现结果上的公平。但也有学者认为公平不应包含结果公平。[一四]事实上,结果公平并不是结果的同1,法律不寻求也没法实现结果的同1。主体地位同等、机会均等、权力义务的公道分配只是公平的条件以及实现方式,咱们寻求的终究目标是结果公平,即每一个人取得了其应当患上到的东西。正如罗尔斯所言:公平依赖于正义的轨制,正义的轨制可以到达公平的结果。[一五]另外,公平还需要当事人自觉遵照已经制

订的规则,若规则被背反,则要有外力强制当事人遵照该规则。简言之,以社会正义的轨制设计为基础,通过法律的公道性合用,终究到达结果上的公平。 公平的技术风险承当轨制,既不让网络券商、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太重导致其业务没法展开,又不让投资者的责任太重导致其不敢进行网上交易,既能用最低的本钱防范、降低风险,还能提高当事人的注意以防范、降低风险,既能让当事人于事先防止损失,还能使当事人在遭遇损失时取得赔偿,是能有效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轨制。公平的技术风险承当轨制对于投资者的维护,并不是保证投资者从证券交易中取得利润,也不保证投资者所购证券能保有原价值而不受损失,而是确保投资者有公平、公正从事证券交易的机会,排除了妨害投资者自由判断以及进行证券交易的不当行动。[一六]网络证券交易的技术风险承当,就是要避免网络券商、网络服务商将风险转嫁给投资者,同时在网络券商、网络服务商与投资者的利益产生冲突时,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在优先斟酌的地位。

二. 理念——激励以及增进技术立异

法律轨制对于技术立异有相当首要的作用。[一七]技术变革的历史表明,法律轨制是致使技术变革的首要缘由以及鼓励因素。通观历史,咱们看到:新技术不断被开发出来,但步伐迟缓,时有间断,主要缘由在于对于发展新技术的鼓励仅仅是偶然的,立异可以被他人无代价的模仿,而发明创造者患上不到任何报酬;直到现代,不能在立异方面树立1个系统的产权还是技术变化缓慢的主要本源。[一八]工业革命首先产生在西欧而不是中国,证明了法律轨制对于技术立异有着相当首要的作用。一四 世纪中叶,居于世界头号强国的不管在科技水平、教育仍是资本累积等方面都到达西欧工业革命前夕的程度,[一九]而中国没有产生工业革命,缘由在于中国缺少1个企业家阶层,企业家阶层没有呈现的缘由是中国不存在催生企业家阶层的产权轨制。因而可知,恰是轨制的变化增进了技术的立异, 引发了产业革命, 增进了经济的发展。[二0]

技术的广泛利用增添了人类的风险,但风险问题仍要依托技术进步来解决。技术成为了风险的缘由、定义媒介以及解决方式。例如,电脑千年虫问题源于技术,人类在思考解决这1问题时其实不抛却使用电脑,而是通过技术法子解决。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多数是由网络技术不完美引发的,风险承当应以增进网络技术的进步为动身点,轨制设计应拥有激励技术立异的功能,促使当事人尽可能采取信息网络技术的最新成果,以防范、节制网上交易风险。这1进程可描写为: 风险产生——当事人承当风险,增添了交易本钱——为了降低交易本钱,请求有更新、功能更强的安全技术——这类需求反馈于市场——市场提供新的安全技术。

(2) 遵循公平原则以及激励技术立异的理念,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承当的具体规则包含:[二一]

一. 可节制性规则:风险分配给较有能力节制风险的1方

风险是客观的,人们不能解除风险。但跟着人们对于风险产生规律认识的深刻以及预测能力的增强,人们可以节制以及减少风险给人们>:请记住我站域名/买卖合同中交付转移风险就是这一规则的体现,标的物在交付后,标的物由买受人直接控制,其最能有效地防范风险的发生,因此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

二. 可预感性规则:风险分配给较有经验或者能力预感风险的1方

风险的预防比风险产生后的补救更有效。有经验或者能力预感风险的人,其可以有效防范以及节制风险,从而减少风险酿成的损失。当事人均没法节制风险的产生时,由较有经验或者能力预感风险的人承当。产品致人侵害的风险由出产者承当就是这1规则的体现。当今日趋增添的繁杂技术削弱了消费者在市场上对于风险进行理性选择的能力,消费者1般没法知道他们要支付多少金钱以取得1种可以使用且危险相对于较小的产品,即便知道某种产品的风险,消费者也不能预测伤害的时常性、严重性以及可能性。[二三]与消费者相比,出产者更易了解产品缺点,更有能力预感以及避免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因而,许多国家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致人侵害的风险由产品制造者承当。

三. 效力规则:当事人均没法预感以及节制风险时,风险分配给能够有效力的处置风险的1方在当事人均没法预感以及节制风险时由最有效力处置风险的人承当风险,是风险分配效力价值的具体体现。效力原则包括两层含意:1是由能够以最低本钱避免风险产生的1方承当风险,以到达降低交易本钱、提高经济效力的目的,从而避免社会资源的挥霍;2是由能够有效地进行技术立异以降低风险的人承当风险。如在票据捏造风险承当轨制中,1般由金融机构承当票据捏造的风险,由于技术立异流动均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机构最有能力进行技术立异以降低票据被捏造的风险。

四. 经济能力规则:当事人均没法预感以及节制风险,且风险由任何1方承当均不相符效力规则时,风险由经济能力较强的1方承当风险拥有相对于性,它是指对于于不同的行动人来讲,在同1时间、地点、前提下产生的风险酿成的结果是不同的,这主要是行动人风险承当能力不同而至。交易者的风险承当能力由其经营实力(主要由人、财、物以及信息等因素抉择) 抉择。某1风险的结果,对于于甲多是致命的,而对于于乙则多是无足轻重的。[二四]风险的相对于性请求对于于当事人均没法预感以及节制的风险,且风险由任何1方承当均不相符效力规则时,由拥有较强风险承当能力的1方承当,以降低弱者的风险程度,激励其踊跃从事该项民商事流动。

确立此规则的缘由是:每一个理性人都知道,如果做某事发生的损失多是没法承当的,则无论其产生的机率有多低,更不论做该事发生的利益有多大,都不应当作此事。例如,捏造票据付款的损失,对于金融机构来讲,仅是利润的降低,而对于客户而言,多是灭顶之灾。对于于如斯巨大的风险,多数客户选择不采取此种支付方式,这无疑会影响票据支付轨制的发展。[二五]因而,捏造票据付款的损失应由金融机构承当。

3、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承当的立法建议

(1) 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故障、沾染病毒、被非法入侵、电脑装备及软件系统与网上交易系统不匹配,没法下达拜托指令或者拜托失败的风险承当

一. 投资者的电脑装备及软件系统与网上交易系统不匹配而致使没法下达拜托指令或者拜托失败的风险,由投资者承当(立法理由: 可节制性规则——投资者采取何种电脑装备以及软件系统,完整由投资者自己抉择,只有投资者能够节制由此发生的风险) .

二. 投资者的电脑沾染病毒、被非法入侵的风险,由投资者承当(立法理由:可预感性、可节制性规则——投资者能够以最小的本钱预防以及节制风险的产生) .

三. 电脑系统故障,由两种缘由引发:1是投资者使用不当;2是软件自身的质量问题。第1,投资者使用不当引发电脑系统故障的风险,由投资者承当(立法理由:使用者不当使用存在错误——不管使用何种物品,都应采取公道方式,如果不按规

定方式使用,表明投资者自身存在错误,投资者应承当相干损失) .第2,软件自身的质量问题(如设计缺点、容错能力差等) 引发电脑系统故障的风险,由软件制造者以及销售者承当(立法理由:产品责任承当的1般规则——投资者可以依《产品质量法》请求软件制造者以及销售者[二六]承当责任) .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一 条第二 款,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点存在的,出产者不承当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应由软件制造者承当软件缺点的风险,理由是:软件出产者出于知识产权的斟酌,均对于源代码采用严格的保密措施,另外,软件的开发需要专门的技术人材,投资者对于拥有缺点的软件进行修补的本钱太高,按照风险承当的效力规则,由软件的制造者承当此种风险。值患上注意的是,如果软件相符了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软件制造者是不是可以主意免责? 产品标准属于国家对于产品质量管理的范畴,而产品造成侵害的分担是民事法律瓜葛,两个法律瓜葛的性质不同:产品标准解决的是市场准入的问题,即产品相符国家标准,只是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条件,而非免责的理由,正如车辆经由年检之后允许上路行驶,但因车辆的故障而致使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机动车的车主不能以车辆通过年检而主意免责。因而,依据可节制性规则,除了投资者使用不当外,软件制造者不能以软件相符国家标准而主意免责。

(2) 网络券商的装备故障、交易系统故障、沾染病毒、网上黑客的袭击、电力故障等缘由致使投资者的拜托指令没法被执行的风险,由网络券商承当(立法理由:可节制性规则——网络券商能够节制电力故障引起的风险,如采取UPS 电源等,同时网络券商能够以最小的本钱防范以及节制电脑沾染病毒、网上黑客袭击而致使的风险)

(3) 互联网故障致使拜托指令、行情信息等中止、迟延、过错,使投资者没法在其指定的拜托价位成交而遭遇损失的风险,由网络服务商承当(立法理由:可预感性、可节制性、效力规则——信息在网上传输进程中呈现中止、延迟、过错是因为网络技术的不完美酿成的。网络服务商具有专业技术人材,他们更了解网络信息服务设施、装备的机能,更了解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原理以及实际情况,因而网络服务商更能预感风险;同时,网络服务商拥有防范风险的技术,更有能力采用必要的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侵害。总之,由网络服务商节制以及减少侵害的产生,本钱更低,更经济。[二七])

(4) 通信路线忙碌、服务器负载太重,投资者不能及时进入行情系统、网上证券拜托系统的风险,由两种缘由引发:1是投资者的网络带宽有限,2是券商的系统容量有限

一. 投资者的网络带宽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承当(立法理由:可节制规则——投资者能够通过安装宽带网络以节制此种风险) .[二八]

二. 网络券商的系统容量有限而致使的风险,由网络券商承当(立法理由:可节制性、可预感性规则——正如维持船舶的适航性是船舶营运人的义务1样,维持网络交易系统“足量的营运能力”是券商展开网上业务时的义务。网络券商应依据客户的数量,正确估量高峰时刻的交易量,不断扩充交易系统的容量以知足负荷。如果因网络券商的系统容量有限而致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入行情系统、网上证券拜托系统,则网络券商存在错误,应向投资者承当侵害赔偿责任) .对于于网络券商的系统容量有限而致使的风险,美国实务中的做法也是网络券商承当。[二九]为防范通信路线忙碌、服务器负载太重带来的风险,减少损失,网络券商应采用下列措施:第1,使用多家网络服务商,减少系统容量限制;第2,采取“B”类IP 地址来提高走访质量;第3,提高服务器容量;第4,在系统使用的高峰期,应给于筹备下单的客户优先服务,查询账户或者报价信息的客户次之;第5,提供足够的替换法子,如电话拜托等情势,输入指令以及执行指令,并使客户知晓输入指令的替换法子。[三0]

(5) 重复或者过错发送交易指令风险的承当

一. 网络传输延迟致使重复买卖的风险,由3种缘由引发:1是投资者的错误或者网络带宽有限;2是网络券商的系统容量有限;3是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故障。

第1,投资者的错误或者网络带宽有限致使重复买卖的风险,由投资者承当(立法理由:可节制性规则) ;第2,网络券商的系统容量有限致使重复买卖的风险,由网络券商承当(立法理由: 可节制性规则) ;第3,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故障致使重复买卖的风险,由网络服务商承当(立法理由:可节制性规则) .

电力交易风险第8篇

关键词: 遗传算法; 电子商务; 交易; 信息融合; 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 TN99?34; TP3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373X(2017)13?0094?04

Abstract: In order to reduce the risk of e?commerce transaction, it is necessary to perform the quantitative evaluation of transaction risk, therefore an e?commerce transaction risk evaluation method based on improved genetic algorithm is put forward. The sparse scattered point cloud data technology is used to sample the data of the e?commerce transaction information, and input it into the cloud storage system. The specialist database of the e?commerce transaction risk data evaluation was established. The merchant trust recommendation parameters in e?commerce platform are extracted, and conducted with information fusion. The genetic algorithm is used to perform the crossover and mutation for the fused merchant trust informa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adaptive global genetic evolution algorithm to predict the e?commerce transaction risk information accurately, and realize the transaction risk assessment. The simulation results show that the method has high prediction accuracy and low convergence error for e?commerce transaction risk assessment, and is feasible.

Keywords: genetic algorithm; e?commerce; transaction; information fusion; risk assessment

0 引 言

网络技术和现代物流技术催生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在P2P和O2O交易平台基础上,交易平台具有开放性和自组织性,导致电子商务交易的管理和控制有漏洞,容易出现交易风险,为商家和顾客带来了较大的损失[1]。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需要采用量化信息评估方法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预测评估,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方法主要采用神经网络预测评估方法和决策树预测评估方法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采用无监督学习训练方法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信息的线性相关性拟合,提取电子商务交易数据的风险关联性特征[2],例如,文献[3]中提出一种电子商务下的信任网络构造与优化方法,结合项目分类和云模型方法进行商家的信任度推荐,取得了较好的风险预测效果,但该模型的收敛性不好,计算复杂度较高。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一种基于改进遗传算法的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方法,首先提取电子商务平台中商家的信任度推荐参量值,并进行信息融合处理,然后采用全局遗传进化方法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信息的准确预测和风险评估,最后进行仿真实验分析,展示了本文方法在提高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准确性方面的优越性能。

1 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先验数据分析

1.1 信息采集

为了实现对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准确评估,采用信息处理算法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先验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采用稀疏散点云数据采集技术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数据采样,假设统计电子商务交易风险数据时间序列采样的先验知识表示为,按照序列的秩进行数据排列分析,得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原始序列幅值,采用自适应回归分析方法构建电子商务交易风险数据的特征分量[4],把交易数据的风险等级划分为个等级,为,即,按照电子商务交易习惯,对交易的风险序列进行降则处理,采用云计算技术得到风险信息的稀疏散点云数据采样变量为是风险数据的指数谱,每个对应一个解向量,为:

通过对交易风险数据的稀疏散乱点重排[5],结合先验规则函数,得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数据的统计信息的拟合时间序列模型,表示为:

式中:是均值为0,方差为的正态分布函数;称为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时间反演不可逆特征分解系数;为交易数据采样的测量误差。

1.2 商家的信任度推荐值计算

将上述采集的电子商务交易风险数据输入到云存储系统中,建立电子商务交易风险数据评估的专家数据库,提取电子商务平台中商家的信任度推荐参量值,并进行信息融合处理[6],电子商务平台中交易双方风险最低约束条件下的最优解为:

采用遗传进化算法进行交叉和变异操作,降低交易风险,计算变量与交易风险控制函数值的最大(或最小)值,在遗传进化过程中,建立初始种群,设计一个种群的适应度函数,得到风险控制的先验概率密度,对应的遗传准则为:

式中:为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交叉概率。

在遗传进化中,种群个体在维空间中的个体适应度函数为,其表示对应商家的风险代价函数,计算每个个体的适应度,得到第个遗传种群的最终归集解为,其中:

在遗传进化控制下,得到商家的信任度推荐值计算迭代式为:

式中为迭代步长。

2 交易风险评估模型实现

2.1 交易信息融合处理

在上述进行了电子商务交易风险数据采集和信任度推荐特征参量提取的基础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L险评估模型改进设计,本文提出一种基于改进遗传算法的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方法,对提取的电子商务平台中商家的信任度推荐参量值进行信息融合处理[7],采用遗传算法得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误差统计特征量的计算式为:

式中:是比例元集;是遗传进化的敏感算子;是整个搜索空间的第个节点的全局极值;是每个染色体相应的代价值。

选择一个已经设定了的适应度函数,依据贪婪搜索进行风险代价函数的最大寻优[8],并计算适应度高的个体的代价值:

云交易主体在演化博弈中常会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对全局最优个体进行局部搜索,实现对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量化评估,用线性加权得到交易双方的信任度的信息融合权重迭代式为:

初始化隶属度函数通过改进的遗传算法对新的交易个体进行风险量化评估,确定全局最优个体为:

设置门限值当时,交易信任度评价满足低风险要求。

采用改进的遗传优化算法对交易主体的风险信息进行重排[9],根据特征值的大小进行阈值估计,得到交易风险评估的信息融合权重系数为:此时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的状态估计式为:

根据遗传算法的优化目标函数,其中第个进化个体的风险权重表示为根据主成分分析方法,得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的量化估计值为:

根据上述信息融合结果,对融合后的商家信任度信息采用遗传算法进行交叉变异处理,进行交易风险预测与评估。

2.2 电子商务交易风险预测评估

采用自适应全局遗传进化方法,得到在交叉和变异操作下个体最优的风险聚敛目标函数:

根据遗传算法的优化目标函数,其中第个进化个体的风险权重表示为,结合电子商务交易的稳态性,得到风险评估的稳态目标函数为:

在遗传进化的最优代数下,风险最小的个置为,也称为构建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状态特征方程,在种群进化代数为的第个个体的时刻的风险评价值为:

通过一个适应度函数对群体自身的速度和位置进行自适应估计,得到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适应度泛函为:

式中:是最大代数;是遗传种群的适应度值;和是操作算子常数,通常取和是交叉概率;为[0,1]的随机泛函。对于每个电子商务平台的风险估计特征值满足:

式中:是两个交叉点的邻域匹配函数;表示匹配区域内的映射。采用交叉运算进行自适应更新,选取种群的规模为得到在遗传算法下电子商务风险交易数据的主成分更新公式为:

式中:为关系副本函数,当得到的适应度值较大时,采用梯度下降方法进行特征分解,得到风险分解函数更新遗传进化的种群集。

考虑全局优化问题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的全局寻优,得到变异适应度值为:

搜索过程中进行交叉和变异两种基因操作,得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状态的全局最优点,由此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信息的准确预测。最后结合云端服务器进行交易监管,实现风险控制,这一实现过程如图1所示。

3 仿真实验分析

为了测试本文算法在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中的应用性能,进行仿真测试,实验采用Matlab仿真设计,遗传进化的种群数量为10 000个,模因组数12个,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信任度控制权重为0.2,风险评估数据采样的信息维度设置为20,主体商户的风险控制约束参量分别为:遗传算法的关联系数设定为:根据上述仿真参量的设定,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的仿真分析,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先验数据采样结果如图2所示。

以图2采集的数据为测试样本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预测评估,并采用不同方法进行评估准确性比较,得到的对比结果如图3所示。分析图3的结果得知,采用本文方法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更高,可靠性更好。

4 结 语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改进遗传算法的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方法,提取电子商务平台中商家的信任度推荐参量,并进行信息融合处理,对融合后的商家信任度信息采用遗传算法进行交叉变异处理,结合自适应全局遗传进化方法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风险信息的准确预测。研究表明,采用本文方法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更高,对商家信任推荐的可靠性更好,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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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胡国龙,贾振红,覃锡忠,等.基于改进遗传算法的无线传感网覆盖优化[J].计算机测量与控制,2016,24(3):168?169.

电力交易风险第9篇

关键词:电力市场;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电力行业逐渐摆脱了“政企合一,垄断经营”的管理经营模式,现已基本实现了政企分离,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1]。电力市场的开放性、竞争性日益提升,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在保障用户权益的前提下,各企业的成本明显降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印发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方案,这不仅加强了政府监管,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而且对发电侧和受电测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了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2]。然而,电力市场深化改革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其中,金融风险尤其显著。

1电力市场中的金融风险

市场机制的引入,一方面加剧了发电侧和售电侧的竞争,减少了一定的垄断,但一方面也导致了电价的剧烈波动。导致电力市场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正是电价的高度波动性和复杂性。电力产品是生活必需品,是现代社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因此它的需求价格弹性很低,需求曲线的坡度非常陡;由于电力产品不能大规模存储,电力的生产、输送和销售必须在瞬间完成,换言之,电力产品的供给和消费必须时刻保持平衡,在供电紧张的情况下,电价便会大幅度上涨。这些因素使得电价波动呈现出强烈的跳跃和尖峰性[3]。除此之外,电力供需矛盾、系统负荷率、市场力作用等因素也增加了电价的复杂性。由于电价会出现大幅度且难以预测的变化,电力市场的参与者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2000年美国加州电力危机正是其电力市场的金融风险导致[4],最终造成加州两大电力公司濒临破产。由此可以看出,较严重的电力市场金融风险必然会对社会生活和经济造成相应的负面影响。为了规避此类金融风险,提高市场资源利用率,有必要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过程的第一步,在电力市场,此举主要考察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最大的风险暴露是什么,为后续风险评估和处理确定研究方向。(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对那些与风险相关的成本进行量化处理[5]。风险价值VaR(valueatrisk)是最主要的金融风险评估方法,文献[6]综合考虑电力公司毛利润的各种因素及它们之间的相关性,提出采用VaR分析法第电力市场的金融风险进行评估计算;文献[7][8]综合考虑金融风险和技术风险之间的密切关系,利用系统剩余容量,采用Monte-Cralo方法分别对电力市场短期和中长期的金融风险进行评估。

2电力市场中金融风险的防范

如上一节所述,电力市场中的金融风险会对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笔者从经济和监管两个角度提出了四点防范对策。

2.1发展电力期货市场,规避电价风险

期货交易是以受法规约束的高度标准化合约为对象所进行的交易行为。期货市场的存在使得市场参与者可以更好地管理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市场价格。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已然具备期货商品的大部分特质:(1)交易量大,价格易波动;(2)拥有众多的买者和卖者;(3)等级、质量可划分。除此之外,电力产品不存在变质问题,其通过输电线路进行转运,极其便利。在电力市场中引入期货来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是因为期货市场具备以下两个功能。(1)价格发现功能在公开化的、有组织的电力期货交易所内,交易者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所有价格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竞价,以此形成一个具有真实性、预期性、权威性的公正期货价格。借此,影响电价变动的各种因素,例如电力的供求关系、未来行情、电力生产成本等等,均集中反映到电力期货交易所内。公平公开、自由竞争的交易机制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帮助交易者分析电价波动趋势,完善自己的购电售电策略,同时有效指导电力产品的生产经营,减缓电价波动,促进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2)套期保值功能电力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可以实现风险转移,帮助交易者回避电价波动从而锁定成本,合理组织生产经营,保证预期利润[9]。所谓电力期货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在电力期货市场持有与电力现货市场相反的头寸。发电商由于担心电力现货价格下跌,于是实行卖出套期保值策略;购电商由于担心电力现货价格上涨,于是实行买入套期保值策略。在期货市场,除了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投机者也可以参与其中。厌恶风险的发电商和购电商的套期保值行为,就是将未来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转移给期货市场中的投机者。投机者无需面临价格之外的风险,他们凭借充足的财务资源,通过在电力期货市场的长期运作,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利润。尽管如此,他们的存在同时也增加了电力期货市场交易者的数量和多样性,帮助其他交易者规避风险,减小损失,促进了电力市场的安全发展。然而,电力期货市场在帮助交易者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其他风险,并且在财务杠杆的作用下,这些风险还有可能被放大。所以,电力期货市场必须建立在发达的电力现货市场的基础之上,有效权威的现货市场价格,才能促使公正权威的期货市场价格的形成。除此之外,要建立良好真实的信息传播机制,帮助交易者获取更多关于电力市场的正确信息。现如今,双边开放的电力市场正在稳步推行,这有利于我国电力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2.2严格控制电力市场中的市场力

市场力是指生产厂商持续地利用某种手段影响或操作市场价格,使之偏离充分竞争环境下的价格水平的能力。在电力市场中,有些发电商占据着较大的市场份额,这使得他们可以行使市场力,从而让自己成为价格的制造者,而非接受者。市场力分为垂直市场力和水平市场力。垂直市场力已经通过“场网分开,竞价上网”等政策得到有效消除,而水平市场力仍然存在。某些发电商为了获得超额利润,行使水平市场力,主要采取抬高电价、限制发电出力这两种方式达到目的。

2.3禁止串通报价

引入竞争机制,是为了降低电能价格,提高整体经济效率,最终让用户受益。在市场竞争中,发电商开发更高效、更环保的技术,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此获取更高的利润,同时促进电力市场的良性发展。但某些发电商为了降低成本,采取串通报价的不正当方式,为自己赢得竞争优势,从而赚取高额利润。所谓串通报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电商私下串通合谋,定下不合理的电价范围,从而迫使购电商只能在此价格范围内购电的行为。抬高报价损害了购电商利益,压低报价则打压了其他公平竞争的发电商。这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规则,违背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价原则,扰乱了电力市场经济秩序。大规模的串通报价往往伴随着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因此,监管部门要明令禁止串通报价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相关发电商,以维护电力市场改革的顺利进行。

2.4建立发电备用容量市场

发电机组故障、输电网阻塞、负荷过高等不确定因素会在不同程度上扰乱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导致电力资源的短缺,进而引发电价的大幅度上涨。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电力系统会配置足够的备用容量,以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但备用容量配置过多,会增加成本,降低经济性,配置过少,又会降低系统的充裕性。此外,由于场网分开,发电商,即电厂,已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备用机组的调用会产生额外成本支出,如果发电商不能获取额外回报的话,这会降低发电商的积极性,导致系统备用不足。因此,有必要建立发电备用容量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电价,确保发电商获取相应的报酬,规避一定的风险,鼓励发电商建立更充裕的备用容量。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