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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业发展的意义
2003年保监会工作会议传出重要消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内众多保险公司纷纷响应。此举是对业界呼吁多年的改革现有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实质性推动,对解决当前困扰保险业的诸多是一项重大利好,对于加快保险业发展、提升保险业在业乃至整个国民中的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1.在产、寿险分业的基础上,将投资这一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实施专业化经营,对于改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具有现实意义,并因此改善保险业的监管环境。
2.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对投资风险的严格控制。保险公司作为从事风险经营的,面临资产风险、产品定价风险、利率风险及其它、法律、技术等各类风险,不同风险的特点和管控模式各不相同,成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从法人治理、内控机制等方面对于资产风险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保险投资的过度风险。
3.成立专业公司,建立起不同法人之间的资金防火墙,有利于加强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小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
4.专业资产管理公司,除了接受母公司保险资金的委托管理之外,还可以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接受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等机构和个人的资产委托管理,从而大大增强保险集团的资金实力,对于提升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地位,提高偿付能力有深远的意义。国际上大型保险集团的受托管理资产规模都相当大,如AXA保险集团2001年拥有保险资产4000亿欧元,其受托管理资产达到5096亿欧元。
5.从长远看,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有利于尽快提高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保险资金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如美国资本市场,保险资金占总资金量的20%以上,日本则占到40%以上。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门槛和业务范围
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宜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主要股东为相关保险公司,还可以吸收1~2家内资或外资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战略股东,提供相关技术保障。
关于资本规范,最低门槛宜设10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以受托管理资产为主要业务的法人实体,由于受托管理的保险资产规模都相当大,因此,对其自有资本应有较高要求。设置这一门槛意味着自有资本在20亿元以下的保险公司就不具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利于从源头加强监控,规范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
关于业务范围,现行《保险法》对保险投资的限制仍然很严格,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要突破现有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事以下几类业务:
1.资产业务。除现有保险公司可以从事的投资业务之外,还应逐步放开实业投资及其它金融投资业务。
(1)直接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放开股票投资,可以充分发挥巨额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上的“定海神针”的作用,监管机构对股票投资总额及单个股票投资比例进行限制,防止过度风险。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有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和重组,对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本身是一种重大支持,同时也使保险资产享受重组带来的增值收益。
(2)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伴随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道路、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当活跃,这些项目具有回报稳定、收益期限长、投资风险小的特点,保险资金投入这些项目,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有效解决负债和资产期限严重不匹配的问题。
(3)金融租赁业务。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购置不动产和汽车等大件商品日益成为消费主流,公司完全可以凭借保险业务所掌握的大量客户资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从事这类融资租赁业务。
(4)收购及处理金融业不良资产。保险业由于原因也积累了大量不良资产,受托管理资产中也包含此类不良资产,公司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资产置换、转让、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各种手段处理不良资产,积累一定经验后,还可以主动去收购和处置银行、证券等行业的不良资产,提供增值服务。
(5)外汇交易和境外投资。大型保险公司都有一定数量外汇,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的动荡,汇率风险随之增大,应允许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风险;允许购买高信用等级的外国政府债券;随着我国人世之后与国外保险市场对等开放,还应允许有实力的公司打人国际保险市场,甚至到国外资本市场购并国外同业。
2.负债(信托)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业务逐步放开之后,公司运作人资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将会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增强,应允许公司面向接受资产委托管理,可以接受社会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及其他机构的委托资产管理。另外,还应允许公司根据需要发行债券,扩展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
3.中间业务。利用公司所掌握的强大的投资信息和人才优势,广泛开展中介业务,如开展投资、财务及咨询、项目融资、资产及项目评估。
对以上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应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采取初步放开的方式。随着我国保险资产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必将快速提高保险资产在资本市场乃至整个国民中的地位,对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也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组织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体系
保险公司是专业经营风险的,保险资产是公司应对各种赔付和给付的资金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随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如何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在法人治理、内控制度和资产负债管理等三个方面加强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
1.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即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机制。一是股权结构优化,以保险公司为主,吸收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和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证券或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战略股东,有利于吸收它们的管理制度和技术、,高起点打造公司资产管理能力。二是加强董事会治理,设计合理的董事会结构,即优化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人数结构,以保证充分行使董事会的职能,保证决策的合理化及监控的有效性。从专业结构上看,要有一定数量的精算专家、财务审计专家、投资管理专家。三是完善董事会的工作机制,如建立重大决策委员会制度、引入董事违章追溯制度等,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性。四是建立完善的经理层薪酬激励和制约机制。薪酬激励机制要长短期结合,在一般年薪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股票期权激励,使经理人注重公司的的连续性,避免短期行为;同时,还要建立经理层的硬性约束机制,要设定一个解聘经理人员的明确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经理人员要毫不留情的予以免职。
2.投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保险资金的运用面临着许多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操作失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为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资金运用的各种风险,建立安全有效的投资组织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
保险投资管理体系的建立,主要体现在投资的前后台分开。为了有效的防范风险,前台投资操作部门应该与后台投资绩效评估与风险监控部门严格独立开来。前后台的分工,在风险控制上应该体现在事先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上。事先预防是指前后台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共订投资规则;事中监控就是后台对前台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动态掌握情况;事后监督要求后台监控部门组织定期检查,以防止违反投资政策的行为发生。
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主要体现在:(1)资金要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下属部门按核定限额留足周转金后备,其余资金应全部上划到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减少风险产生的环节,实现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严格授权、顺序递进、权责统一。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额度大小,明确决策和使用权限。决策要自上而下、计划和执行应自下而上,权责清晰、责任明确,每一层级都要对权限内的决策和使用结果负责。(3)分工配合、互相制约。业务部门和岗位设置应权责分明、互相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互相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4)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带来许多实际操作中的,进而滋生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如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核算管理制度等等,使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化、规范化。
3.建立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全面控制投资业务风险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
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摘要】中央银行2003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第一次将保险业发展问题列入其中,报告在总结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政策环境、保险业资金运用能力等方面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益,是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获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本文从受托资金范围、投资渠道拓展和提高保险资产管理水平三个方面分析了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相关的几个问题。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人身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799亿元,比2001年同期增长56.6%。在保险资金快速增长的同时,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却呈下降趋势:2001年度为4.3%,2002年度为3.14%。资金余额的增加和投资收益率的下降,使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资回报的压力不断增大。一方面,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减,迫切需要通过投资收益进行弥补;另一方面,人身保险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投资性寿险产品的发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不但要化解过去累积的利差损、不良资产等潜在风险,还将直接面对国际同业的竞争,如不尽快改革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将使保险资金运用的潜在风险不断累积,从而影响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际保险业的资产管理模式大体可分为三种: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由保险公司同属一集团、控股公司的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外部委托投资方式。目前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是采取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小、经营历史较短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对其资产直接管理和运作,便于监督和控制。而对于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模式已与其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保险投资运作效率的提高。人保、人寿两家的资产管理公司获准设立,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我国保险业界来讲是新生事物,由于现行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未对保险资产管理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规定,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也面临若干新问题,很多问题尚处于探讨阶段。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受托资金的范围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其业务定位,即可以经营的受托资金范围,它包括委托对象和资金性质两个方面。在国外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保险集团的资产管理公司被视作投资性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从委托对象看,欧美主要保险集团的投资公司不仅接受母公司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负责本身的保险资金运营,还为外部客户服务,委托管理其他客户资产;从管理的资金性质看,除保险资金外,还涉及养老金、共同基金、不动产、现金管理和股权管理等领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一些国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发展还表现为受托管理养老保险金的趋势。这是因为,一方面,世界范围内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出现支付危机,政府主办的公共养老金计划资金供给日益不足,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和补贴来鼓励发展企业和个人养老金计划,并推动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以提高基金的整体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养老金计划和年金产品具有的相同的精算基础,其负债特性大致相同,都是资本市场的长线稳定投资者,保险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在内的综合服务,可以满足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要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扩大资产规模,分散风险,还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取得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受托资产的范围虽然目前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现阶段应做以下考虑:第一,按照现有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毕竟是保险集团内的企业,主要是受母公司的委托管理自有保险资金(狭义的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第二,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可以拓展到广义的保险资金,即除接受母公司的委托的保险资金外,还可以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以及社保基金。
(一)自有保险资金和其他资产
1.自有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首先是集团内的自有保险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通过承保业务和其他负债业务筹集的资金,以解决大型保险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急迫问题。2003年上半年,仅中国人寿的保险资金运用总额就超过2000亿元,这部分资金由集团的投资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创造了条件。
2.其他资产。指保险法颁布前遗留下来的房地产、经营实体和不良贷款等,有些保险公司这部分资产在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前,本来就是公司内部的投资部负责管理和清理工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理应受母公司委托管理这些资产。
(二)企业年金
随着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近几年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呈膨胀之势,发展空间诱人,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主要的参与者,保险公司在国内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将是最具竞争力的管理者。(1)企业年金计划对养老金产品的特殊需求,需要保险公司介入管理。因为,养老金的年金支付方式决定保险公司在管理养老基金方面的优势。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基于工资、年薪、红利或股权发生的缴费,目的用于受益人的养老,其缴费率的厘定应当与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关联,这点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特点相近。保险公司管理企业年金计划可以将受益人缴费阶段和领取养老金阶段统筹安排,为参保人设计和管理终身养老金计划。(2)企业年金与保险资金在性质上相似,可以满足投资运用安全性和稳定的回报要求,便于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投资人身份运作企业年金,符合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分离的原则,使运作过程更加透明。
待将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局面有所突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属性逐步弱化,成为保险集团控股的一般意义的资产管理公司时,其受托资金范围可进一步拓宽。
二、拓展投资渠道改善投资结构
投资渠道的拓展不光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问题,而是整个保险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投资渠道的拓展也不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能自主确定的,有赖于保险投资政策的放宽,但它是探讨公司经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投资的角度看,投资者投入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使现有资产增值,预期收益最大化是投资的是基本目标。但投资过程的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风险和收益是投资的两大要素,投资者要在风险给定的情况下追求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给定的情况下追求风险最小。保险资金和其他性质的资金没有本质的区别,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但其投资运用上有特殊的要求,最突出的是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安全性放在首位。由于保险费收入形成的保险资金具有负债性,最终要用于赔付。保险投资要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性,并满足流动性的要求。要满足以上要求需要运用投资组合方式,其核心是将资金投资于两个或多个风险资产上,建立起多证券或多资产的组合,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这就要求:第一,具有风险和收益不同的各种金融工具和投资渠道,为组合投资创造条件;第二,在此基础上进行组合投资以追求风险和收益的匹配。
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购买金融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回购业务、购买企业债券等。投资渠道的狭窄导致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比如,2002年末,资金运用余额为579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019.7亿元,占比52%;购买国债1080.8亿元,占比18.6%;购买金融债券403.5亿元,占比6.96%:投资证券投资基金313.3亿元,占比5.4%:回购业务620.4亿元,占比10.7%;购买企业债券183.1亿元,占比3.16%。保险资金运用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国债,两项占70.6%。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会产生不良后果:(1)利率风险高。银行存款占的比例高,银行存款中人民币大额协议存款占72.1%。由于货币市场资金供应充足,带动协议存款利率大幅下调,已由2001年的5%左右下调至目前的3.4%左右。此外,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和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2)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不同的保险公司负债结构不同,经营策略出不同,保险投资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险种,由于期限、费率的厘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不同。这样使资金运作所强调的重心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人寿保险合同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资金尤其需要长期的投资工具匹配,而现有的投资渠道不能满足这种要求,长期资金作短期投资使用,导致投资效率的低下。(3)加剧保险资金的风险积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如果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度,会使其失去控制风险的动力。就国内的情况而言,对于那些利差损较大的公司来说,只能靠不断追求销售业绩来保证现金流入,而新增加的保险资金如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又将再次形成利差损,导致恶性循环,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按照现有的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难以担当所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重任,因此,拓展投资渠道,改善资产结构,是控制投资风险,增加收益的一个必要条件。
【关键词】再保险;资产;安全
近年来,随着再保险业务不断发展,再保险信用风险越来越被重视,再保险资产安全性越来越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以下结合作者本人的多年业务实践,共同分享保险公司再保险资产管理经验,促进国内再保险资产管理不断完善与成熟。
一、再保险资产
再保险资产是指由于再保险业务交易而形成的会计认可并记账反映的资产。再保险资产包括应收分保款项和应收分保准备金。
二、再保险资产管理
再保险资产是由于再保险业务交易形成的。科学、规范的再保险业务管理及运行体系,是维护再保险资产质量、保证再保险资产安全的基础与前提。
1.坚持规范性、谨慎性、长期合作的原则选择再保险交易对手
规范性是指选择再保险交易对手,要明确和遵循严格的制度规则,即制订相关再保险人选择的标准和条件以及相关的工作程序。
谨慎性是指保险公司在选择交易对手时,要在满足各方面指标要求的再保险交易对手中间,实现优中选优,要关注再保险人专业人员的配置,业务支持能力以及历史结算记录等软实力。
长期合作是指再保险选择交易对手,要考虑双方长期合作,毕竟再保险业务属于长尾业务,业务处理维持期间较长。因此,保险公司应当珍视那些无论是市场是在上行还是下行周期,都能坚持合作的再保险交易对手。
2.再保险交易以及业务数据的审核确认严格
再保险业务是一项国际性很强的业务,除了一些合同约定的工作流程与操作外,有些工作处理是行业惯例。因此,再保险交易以及相关业务数据的处理,必须明确严格的审核确认机制,再保险制单,复核等严格遵循岗位不相容等原则,防止再保险业务处理错误或发生舞弊。
3.通过分期付费、保费准备金留存,信用证等抵押或担保措施降低风险
为了提高再保险资产安全性,降低再保险人信用风险,保险公司在再保险合同订立时,可以通过增加分期付费、保费准备金留存,信用证等抵押或担保措施。
4.及时、准确进行再保险结算
再保险结算是再保险交易的最后环节,也是再保险交易完成的最后标志,重点工作建议如下:
(1)设置专门的再保险结算机构,建立专业的再保险结算团队并配备充足的专职结算人员,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
(2)总部集中管理再保险结算,可以降低保险公司总体结算频率,减少银行汇付费用,整体控制结算风险,降低结算成本。
(3)结算账户及金额相互确认、轧差结算,可以确保再保险支付安全,有效降低双方应收应付分保余额,避免各自长期挂账。
(4)建立再保险结算人黑灰名单制度,通过控制交易规模等措施,提示交易风险,可以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再保险人结算合作。
5.未结算业务的日常管理
再保险未结算业务的日常管理,主要工作重点是对于长账龄应收账单的管理与监督。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明确时间、责任到人,实行应收业务的闭环管理,避免长期挂账应收。
6.按期计提分保减值准备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资产减值管理制度,按期计提分保减值准备,避免由于可能出现的再保险信用风险给公司资产造成重大影响,甚至造成业绩波动。
7.建立再保险人托管账户
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再保险人,特别是对于再保险经纪人,设立再保险人托管账户。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降级取消条款的使用
在再保险交易中,可以在再保险合同里增加再保险人降级条款,即再保险人资信评级下降到约定评级级别时,保险公司可以中止再保险合同,另行选择其他再保险人予以替代,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再保险人信用风险影响本公司再保险资产安全。
2.提前结清(Commutation)
在再保险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再保险人要求提前结清的情况:
(1)再保险人调整公司管理结构或承保战略,主动要求对于未到期的再保险合同要求提前终止,双方就该笔业务或该类业务磋商有关条件,通过签署协议,双方解除再保险合同,再保险人按照约定支付结清款后,免除其原有的合同责任和义务,保险公司承担未来的全部合同后果。
(2)再保险人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偿付能力下降,在倒闭或被转让前后,要求其债权人与其就双方全部未了责任的再保险合同进行谈判,通过签署协议,再保险人支付一定比例的结清款,保险公司免除其原有的合同责任和义务。一般情况下,结清比例不是非常高,最终结清比例取决于保险公司分入议价能力,再保险人的资金状况以及待结清的业务总额等。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
转贴于 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 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 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
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风险管理文化
全面风险管理(ERM)的概念于2003年提出,根据COSO委员会的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从而确保企业取得既定的目标。”
但由于风险管理在国内刚起步的客观原因,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下设的风险管理部还应具有提升的空间。从公司治理比较完善的美国来看,美国活跃的机构投资者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如下图1就是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Inc.)的机构设置情况。
高盛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将所有关于风险控制的信息最终报告董事会,并通过直接授权或委托授权方式审批公司经营活动、风险政策等。
因此,按照GARP提出的“风险控制信息直接报告董事会”原则,提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地位,允许其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并通过其下设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各业务部门设立风险限额,最终形成“纵向业务发展,横向风险管理”的矩阵式结构,这也许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组织架构未来的发展方向。
风险组织架构是硬件,但软件同样重要,这里的软件指的就是公司的风险管理文化。国际经验表明,保险公司的失败往往不是由于缺乏程序和技术,因为即使设置了非常科学的政策、程序、检查、报告等控制手段,如果缺少一个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所有这些都将流于形式。比如“中航油事件”后,很多人怀疑该公司内部根本没有风险控制体系。其实,体系在形式上一直存在:中航油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风险管理手册》,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也有软件监控系统,当亏损50万美元时,提示平仓。但由于中航油没有真正树立风险管理文化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使得一切架构与流程都成为了摆设。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
风险量化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笔者采用NAIC(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保险公司风险分类标准,其中C-1风险:资产风险,它又包括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C-2风险:定价风险;C-3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指资产收益和公司负债不匹配的风险,C-险:经营风险,包括工作人员经营不善等。四类风险中,C-2风险是定价风险,主要涉及公司的负债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相对不密切,此处暂略;C-3风险是资产负债不匹配而产生的风险,对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常在资产负债管理(ALM)的框架下,采用久期、凸性等传统工具进行管理,即要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上双边匹配,以控制风险。笔者在文中着重针对C-1和C-险展开。
资产风险管理
分析从投资资产的账户设置开始,当前很多机构投资者根据投资目的将投资资产归为配置账户和交易账户。
配置账户对应的是长期持有的资产(持有到期类和销售类),具体包括打算长期持有的国债和央票、金融债(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金融债券、次级债等)、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中国债、央票属于金边债券,不存在信用风险。然而以企业债为代表的其他品种则存在大小不一的信用风险和长期市场风险。
交易账户包括短期持有的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清算头寸,前两者主要面临市场风险(即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而清算头寸则存在流动性风险。
综上,我们在进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分析与计量的时候,需要考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但由于流动性风险一般用久期管理、缺口管理等比较成熟的方法进行,而且通常由财务部门负责(据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设有“流动性管理岗”),因此下面讨论只针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展开。
信用风险衡量
信用风险呈现偏峰肥尾的特征(见图2),其损失的绝对额服从Г分布,而损失比率服从β分布,介于0~l之间。
传统上,信用风险计量的方法包括专家评定法(如“5C”)、Z记分模型等等。当前很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采用的是“信用评估打分卡”的方式,即根据财务分析、行业分析、管理水平等几个方面进行打分,然后根据一定的权重计算出信用评分,综合评价企业的信用情况。当前公司正考虑把该信用打分体系和S&P的信用评级进行映射,从而可以通过外部评级得到某一评分企业的违约概率(PD)。
我们知道,目前将保险业的“RBC监管体系”和金融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融合是大势所趋,因为在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不同的风险应该对应相同的资本要求。因此,本人认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可以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的框架开展。
对于信用风险,BaselⅡ鼓励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IRB)计量并实施量化管理。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需要四项风险要素:(1)违约概率(PD),即特定时间段内交易对手违约的可能性;(2)违约损失率(LGD),即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的损失程度;(3)违约风险敞口(EAD);(4)期限(M),即某一项风险敞口的到期时间。通过这四项风险要素就可以计算出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等相关指标,进而在风险计量、限额管理等基础管理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根据保监会《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的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应做到动态评级和二维评级,而CreditMetrics涉及的违约迁徙本身就是个动态的概念,同时CreditMetrics需要计量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内含了“二维评级”的特征。
因此,无论从模型特点还是从保监会的要求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都应该以CreditMetrics为基础构建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同时模型必须体现出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性和保险集团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CreditMetrics模型需要输入的数据主要有四项: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构建模型的时候具体的调整思路包括:
建立两维的内部评级体系:一维是客户风险评级,以违约率(PD)为核心变量;另外一维是债项风险评级,通过债项自身特征反映预期损失程度,以违约损失率(LGD)为核心变量。其中,违约率(PD)可以按照当前公司将打分卡映射到S&P评级,从而引用S&P违约率数据的方式得到;违约损失率(LGD)可以参考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对不同发债主体和担保方式下债项回收率的统计分析结果,并根据担保人资信情况、抵押品价值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参考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的结果和相关系数数据,并建立记录完备的基础数据库,不断扩大企业样本以随时调整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
市场风险管理
比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方法更为成熟,这主要得益于市场风险基本服从正态分布的特征。目前,VaR已经成为业内计量市场风险的标准口径。VaR主要的计算方法分为三种:历史模拟法、方差―协方差法、MonteCarlo方法。历史模拟法即利用统计方法对历史数据进行估计,再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方差―协方差法首先分析市场因素,且将组合价值用市场因素表示,然后假设市场因素所服从的分布(一般假定为正态分布),估计出其分布的参数,再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MonteCarlo方法则是直接根据历史数据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
尽管VaR方法有如此广泛的应用价值,但它也有明显的局限性,即它是基于正态分布的指标,当出现肥尾的情形下,VaR对尾部的测量是不准确的,正如Jorion(1996)所说,“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绝对最坏的预期损失,因为损益概率分布的尾部是无限的”。因此1999年以来,在基本VaR模型的基础上,以CvaR(条件风险价值)和极值理论为代表的各种针对尾部计量的新型VaR模型不断被开发出来,推动了VaR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由于历史模拟法的前提条件是“历史得到重现”,而中国正面临金融开放加速和市场爆炸性发展的阶段,这个情况不符合历史模拟法的前提条件。另外,MonteCarlo方法对人员素质要求太高,同时开发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使用方差―协方差法计量VaR是最优的选择。
同时,考虑到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金融资产回报分布的尾部比正态分布更厚,有明显的肥尾现象,我们应该进一步通过CVaR对尾部进行修正。CvaR是条件风险价值的缩写,指损失超过VaR的条件均值,也称为尾部VaR(TailVaR),表达式为:。计算CVaR的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线性规划方法,另一类是根据参数法拟合出的收益率序列分布特征以及求出的VaR值,并求出相应分布和置信水平的条件分位数,最后得出CVaR值。
操作风险衡量
保险公司的C-险主要是指经营风险(又称为操作风险),而经营风险涵盖了高频低危事件(High Frequency Low Impact,HFLI)和低频高危事件(Low Frequency High Impact,LFH),而低频高危事件只有零星的案例数据,因此即使在国际范围内,对经营风险的计量管理也是个很不成熟的领域。
当前,经营风险计量模型可以划分为三类,即BaselⅡ倡导的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国际先进机构的高级衡量法。
基本指标法是用总收入水平作为投资主体计量经营风险的基础指标,将总收入乘上一个比例指标来表示整个机构整体的经营风险水平。该方法的优势在于简单,缺陷在于太粗略。
标准法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所有业务划分为8个业务类型,对每一个业务类型规定不同的经营风险资本要求系数,而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然后加总即可得到银行总体经营风险资本要求。
比较而言,标准法比基本指标法更精确,同时也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度。
最后,高级衡量法是通过建立经营风险计量管理模型来进行的,具体又包括内部衡量法(IMA)、损失分布法(LDA)、极值理论模型(EVT)等,其中内部衡量法(IMA)通过模型对风险因素估计,最终得出经营风险的计量值。这与前面介绍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类似,即IMA中的风险因素EI、PE、LGE相当于信用风险管理中的EAD、PD、LGD。而损失分布法(LDA)、极值理论模型(EVT)都是针对偏锋肥尾特点对VAR模型的改进,是专门用来衡量经营风险损失分布尾部(即损失极值)的方法。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虽然数据积累不足,并缺乏经营风险量化的技术基础,但是我们具有清晰的业务部门和产品分类,因此可以考虑参考BaselⅡ的标准法,反映公司在不同业务类型上的不同经营风险水平。同时,我们还应该参照《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等行业规章,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经营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SA),利用流程管理工具和情景模拟、专家预测等方法对经营管理的风险点(KRI)进行识别,并从影响程度和发生概率两个角度来评估风险大小,进而提出优化控制方案,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
长期来看,运用经营风险高级法是未来的目标,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经营风险计量模型的理论基础、设计结构,结合本企业业务系统的特点和管理现状,研究设计出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风险管理模型和参数体系。
资本配置与绩效考核
当前比较流行的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工具是“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其公式如下:
公式中分母的经济资本是考虑了各种风险之后的投资基金(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整个投资组合的VAR)。这种方法反映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也更准确地描述了“真实收益”,即去除风险后的收益。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配置,基本的思路是以RAROC为指导:当计算出某项投资的RAROC大于保险公司预定的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率时,保险公司可以做这项投资;若相反的话,保险公司就不能做这项投资。进一步,甚至还可建立一个考虑承保风险、满足风险限额(VaR限额)约束和以RAROC最大化为目标的保险资金投资模型,以指导公司的资产配置。
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只不过绩效考核是RAROC的事后运用。在进行资本配置后,应定期或不定期运用RAROC对业务产品进行盯市的动态绩效考核,通过该指标判断公司现有业务的绩效如何,风险资本的配置应做何调整。一旦发现某些业务或组合的RAROC值有所弱化或有明显的不利趋势,就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目的是将有限的资源(即风险资本)释放出来,为新的效益更好的投资产品腾出空间。
在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阶段中,另一个关键是风险限额的设定。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我们可以在总体风险资本确定以后,根据各级业务部门和不同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把风险资本限额在不同层次的业务部门及交易员之间进行分配,并形成其风险限额,以此作为风险监控的依据。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通常有三种形式:即头寸限额、灵敏度限额和VaR限额(风险资本限额),而VaR限额是最先进的指标,它适用于所有金融产品交易,不但可以对保险公司整体资金运用,也可对交易员个体进行风险监控。因此可以考虑创设:(1)基于每日的VaR限额,用于对经常发生损失和交易频繁的投资品种的风险限定;(2)基于每月的VaR限额,用于抵御不利月份发生的风险损失;(3)基于每年的VaR限额,主要用于对小概率事件下保险资金损失的限定,其VaR限额可通过压力测试或极值理论确定。
接下来就是VaR限额分配工作,即将总体VaR限额配置到每一个业务部门,如债券投资部、基金投资部、股票投资部等,使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负责的额度心中有数。业务部门额度可以帮助部门经理控制部门风险,并且可以在部门之间比较风险大小。最后,风险额度还要在部门范围内再细分到交易员。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04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以下简称“次级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符合《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
二、具有合格投资者资格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投资次级债。
1、投资次级债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本公司上月末净资产的20%;
2、投资一家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比例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上月末净资产的4%;
3、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次级债发行量的20%.
关键词:担保;不良资产;风险管理
作者简介:李月明(1984-),女,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资产经营及法务助理相关工作,2010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金融学-投资方向。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9.1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9-46-03
长期以来,不良资产管理作为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担保业务开展的整个运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金融环境不甚景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实体经济处于相对萎靡的状态,这些现状使得担保行业的经营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在经济处于下行通道的低迷期,担保业务的代偿风险随之增加,如何将现有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的处置,真正实现担保运营的“有代偿、无损失”,成功化解主营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这已经成为衡量担保公司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担保公司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
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的管理工作。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设计完备的代偿预案、密切跟踪项目运营、准备诉讼追偿方案、制定完善的资产处置经营策略等风险防范措施使得因担保代偿、投资的目标未能实现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不顺利而形成的资产避免价值贬损。研究表明,代偿风险是担保公司经营发展必须面临的管理风险,因此,对代偿后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担保公司不良资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通过对不良资产开展有效的经营管理活动,可以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率,实现提高资产质量的目的。这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担保公司适应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经济体和各国之间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相互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经济动荡和随之产生的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建立敏感且能够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而建立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机制,作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中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最终屏障,是上述防范和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担保行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兴起,目前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担保规模的不断增长,担保代偿并由此形成不良资产不可避免。担保行业自身机制的完善和成熟使得担保成为金融交易对手一个比较重要的增信补充手段,与此同时也对担保行业的风险化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不良资产卓有成效的管理恰恰体现了这方面的能力。只有在承做风险、运营风险之后能够真正控制住资产损失风险,这才使得担保业务的运作流程真正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实现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公司完善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
担保行业在发展初期业务研发侧重点在于开拓市场,即设计较为新颖的担保嵌入式交易结构,来寻找市场中的潜在需求。伴随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和担保规模的扩大,对于担保流程优化的关注越来越多,建立更加完善且适应市场坏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成为担保公司业务成熟的又一个标志。为业务规模化发展可能产生的不良资产搭建一个处置和经营平台,解决公司业务风险的最终出口问题,是公司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的必然要求。
(四)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发现价值、创造价值的过程。对已经产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合理经营,既可以将资产损失降到最低,又可以提高不良资产的价值,即在满足公司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实现代偿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为公司创造效益。
二、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管理的常见问题及根源
同其他业务的风险管理组成要素相似,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也可划分为诸如法律风险、经营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政治风险、自然灾害等,但具体细化到担保业务的一个环节,风险识别与控制常常同现存的问题紧密相关。担保公司目前管理不良资产的现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现存的资产质量不高、损失率大。大多数用来抵债的房产、地产均有法律瑕疵或者他项权利限制,处置的遗留问题很多。代偿预案中往往考虑的抵押物情况过于乐观,随着项目条件的恶化,纠纷以及衍生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起来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
2、债权随着时间的推移面临落空风险。不良资产在发生初期如果错过了控制资产的最佳时机,被动局面不容易从根本上实现扭转。随着时间的一再拖延,可能面临合同对象被撤销、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等情况。
3、处置成本偏高且供过于求,很难寻找到合适的买方市场。为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处置原则,目前资产交易大多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但程序较为繁杂。目前还没有信息相对透明的成熟公开市场进行便宜操作,增加了资产的处置难度和损失风险。
结合工作实践并经初步梳理,本文认为导致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1、外部原因。
(1)债务企业费尽心力逃脱债务。 债务企业通常利用子公司、控股公司或者其他关联公司来转移公司资产,使得债务人本身丧失偿债能力。
(2)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当地利益等因素出发,往往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项目的实施或利益的分配,影响到公司的权益。
2、内部原因。
(1)合同、协议不规范,操作过程有疏漏。在众多遗留的有关不良资产的诉讼中,合同条款的不全面和疏忽为后来许多问题的滋生留下了隐患。最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合同要件欠规范甚至缺失。有些合同由于不是双方同时签署的,所以在签约地以及签约时间方面信息缺失,合同要件欠完备。这为后来涉诉后管辖的确定以及诉讼时效的起算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二是口头约定无证据。规范的合同条款没有确定时,许多口头的约定没有证据来证明,以至于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
三是项目经手人较多时,在合同资料管理方面有待加强,项目原件资料的不完备常常使原本较有胜算的诉讼陷入被动。
(2)设置连带担保保证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一般而言,在合作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在客户提供的保证金或者抵押物的估值明显低于预期代偿资金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一般会要求对方提供一个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营企业提供信用反担保或者再附加合作对象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在实际掌控连带保证方、连带保证人的资产信息方面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实物资产的相关信息。一旦出现代偿,担保公司很可能面临追及的资产被转移或者权利已经被限制的情况,处理后续问题会变得格外复杂。此外,在对连带责任人的担保责任进行追索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否则担保人可能以此为抗辩使得担保公司的正当权利落空。
(3)诉讼时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密切相关。在初期的业务开展中,担保公司一般都是以债权人的身份介入的,所以就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所以项目承办人在进行项目统筹管理时应该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掌握清楚,以避免错过主张权利的最佳时机。未来担保业务一旦发生代偿,也应当在第一时间将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统计,使项目在公司业务流程的开展中能够很明晰地提醒项目承做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维权措施。
三、加强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
加强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要把担保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看成一个整体,综合予以考量。随着担保业务的逐渐规范和成熟,必须有相应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与之匹配。
1、加强尽职调查中对资产调查部分的细节管理。在项目承做阶段,业务人员应着力对客户的资产情况进行较为完备的调查。除访谈外,尽可能辅助工商、房产档案查询工作,对关联资产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以便在项目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应对,把握项目主动权。
2、项目代偿预案应细化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在项目运营阶段,业务人员要提前预判,设计较为稳妥的项目运营方案,解决项目承做初期的一些措施落实难题。项目人员要对在保项目进行不定期跟踪,核实代偿预案的合理性与执行可能性。一旦出现资产缩水或者权属变动时要保持敏感,尽可能将风险化解于较为优化的运营管理过程中。
3、完善诉讼时效统计制度,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担保公司的业务承做、运营人员都应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要灵活地应用于业务运作过程中。从公司管理的角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定期更新的诉讼时效统计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定期更新数据的过程也是预警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4、提高业务人员的资产处置能力,拓宽视野,使得经营手段更加多样化。资产处置是一门学问且随着金融企业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于资产处置方面的人才有更大的需求。担保公司的业务人员不仅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承做能力,更应该拓宽视野,提高自己对资产价值的预判能力。如果能够将理论知识同具体的担保业务实践相结合,将不良资产处置定位为担保公司的又一业绩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探索资产处置经营的方法,将会给担保公司注入新的活力。
5、加大同资产管理公司等专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之间的联系,探讨合作模式,增加公司资产保全的灵活性。担保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人员配备同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无法相提并论,但业务的不断发展对担保公司的资产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探讨新的合作路径,将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比较成熟的经验同担保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将现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预期有较大收益的资产要穷尽一切手段追偿,而对于预期损失较大的资产可以尝试打包进行债权转让的途径,以期能够同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进行一个较好的衔接,互利共赢。
综上所述,随着担保行业逐渐发展至稳健、成熟阶段,作为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不断探索不良资产管理、经营的新途径成为当务之急。风险无处不在,且风险与收益在一定程度上正相关。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研究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策略、方法、机制,以便形成一个健全、完善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真正提高担保公司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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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获批的华泰财产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将于明年初成立,另一家中国再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也将紧随其后。新华、泰康等在积极的准备中。
谈到推行保险资金集中化、专业化的运做模式时,吴小平透露,目前,保险公司已经基本实现了资金集中化管理,由总部对保险资金进行统一运用和配置,而且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建立专门的资金运用部门和专业投资队伍。我国保险资金专业化运用水平将不断提高。
关于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构建合理保险投资结构,吴小平表示,目前,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运用渠道也在研究过程中。
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10月底,保险总资产11464亿元,同比增长37.8%,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经达到10300亿元,同比增长32.5%.其中,银行存款占48.9%;国债占23.4%;金融债券占10.9%,证券投资基金占7.1%,其他投资占9.7%,资金运用结构多元化趋势明显。
吴小平说,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加速发展和对外开放,我国保险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对增加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优化投资结构提出了现实需要。为此,中国保监会加大了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力度,比如,今年8月以来首次允许保险外汇资金投资海外、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等。
据悉,10月末我国保险业外汇资金已达100亿美元。针对这部分资金的运用情况,吴小平说,目前,债券是国内保险公司在海外市场上选择的主要投资品种,其中主要包括香港政府债券、中国政府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国家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