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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案例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12 16:34:11

合同管理案例

合同管理案例第1篇

一、土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

土建工程包括生活区4栋宿舍、生产厂房(不包括钢结构安装)、办公楼、污水处理站、油罐区、锅炉房等共15个单项工程。业主希望及早投产并实现效益。土方工程先招标,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标,限定总工期为半年,共27周,跨越一个夏季和冬季。

由于工期紧,招标过程很短,从发标书到收标仅10天时间。招标图纸设计较粗,没有施工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配筋图。

工程量表由业主提出目录,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并报单价,最终评标核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要求报价中的材料价格调整独立计算。

共有10家我国建筑公司参加投标,第一次收到投标书后,发现各企业都用国内的概预算定额分项和计算价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完全单价,也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使投标文件的分析十分困难。故业主退回投标文件,要求重新报价。这时有5家退出竞争。这样经过四次反复退回投标文件重新做标报价,才勉强符合要求。A方最终决定我国某承包公司B(以下简称B方)中标。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7518563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可预见风险费1,200,000元)。

二、合同条件分析

本工程合同条件选择是在投标报价之后,由A方与B方议定。A方坚持用ICE,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颁布的标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而B方坚持使用我国的示范文本。但A方认为示范文本不完备,不符合国际惯例,可执行性差。最后由A方起草合同文本,基本上采用ICE的内容,增加了示范文本的几个条款。1995年6月23日A方提出合同条件,6月24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条件相关的内容如下:

1.合同在中国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作为合同的法律基础。

2.合同文本用英文编写,并翻译成中文,双方同意两种文本具有相同的权威性。

3.A方的责任和权力:

(l)A方任命A方的现场经理和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2)B方的设备一经进入施工现场即被认为是为本工程专用。没有A方代表的同意,B方不得将它们移出工地。

(3)A方负责提供道路、场地,并将水电管路接到工地。A方提供2个75千伏安发电机供B方在本工程中使用,提供方式由B方购买,A方负责费用。发电机的运行费用由B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由B方承担,按照实际使用量和规定的单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合同价格的调整必须在A方代表签字的书面变更指令作出后才有效。增加和减少工作量必须按照投标报价所确定的费率和价格计算。

如果变更指令会引起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或造成工程竣工期的拖延,则B方在接到变更指令后7天内书面通知A方代表,由A方代表作出确认,并且在双方商讨变更的价格和工期拖延量后才能实施变更,否则A方对变更不予付款。

(5)如果发现有由于B方负责的材料、设备、工艺所引起的质量缺陷,A方发出指令心方应尽快按合同修正这些缺陷,并承担费用。

(6)本工程执行英国规范,由A方提供一本相关的英国规范给B方。A方及A方代表出于任何考虑都有权指令B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

4.B方的责任和权力:

(1)若发现施工详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通知A方,但B方不能修改任何由A方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2)B方负责现场以外的场地、道路的许可证及相关费用。(其他略)

5.合同价格: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总造价为17518563元人民币,它己包括B方在工程施工的所有花费和应由B方承担的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

(2)付款方式:

①签订合同时,A方付给B方400万元备料款。

②每月按当月工程进度付款。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B方提交本月的已完成工程量的款额帐单。在接到B方帐单后,A方代表7天内作出审查并支付。

③A方保留合同价的5%作为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A方将其中的一半支付给B方,待保修期结束且没有工程缺陷后,再支付另外的一半。

6.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共27周,从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

(2)若工程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竣工,A方向B方奖励20万元,另外每提前1天再奖励1万元。若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竣工,拖延的第一周违约金为20万元,在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一周以后,每超过一天,B方赔偿5000元。

(3)若在施工期间发生超过14天的阴雨或冰冻天气,或由于A方责任引起的干扰,A方给予B方以延长工期的权力。若发生地震等B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导致工期延误,B方应立即通知A方代表,提出工期顺延要求,A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

7.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

(1)若B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A方有权指令B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责任。若B方未履行,A方可以雇用另一承包商完成工程,全部费用由B方承担。

(2)如果B方破产,不能支付到期的债务,发生财务危机,A方有权解除合同。

(3)A方认为B方不能安全、正确地履行合同责任,或己无力胜任本工程的合同任务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则可指令B方停工,并由B方承担停工责任。若B方拒不执行A方指令,则A方有权终止对B方的雇用。

8.争执的解决:

本合同的争执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力提请仲裁。若A方提请仲裁,则仲裁地点在上海;若B方提请仲裁,则仲裁地点在新加坡。(其他略)

三、合同实施状况

本工程土方工程从1995年5月11日开始,7月中旬结束,则土建施工队伍7月份就进场(比土建施工合同进场日期提前)。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

1.在当年八月份出现较长时间的阴雨天气;

2.A方发出许多工程变更指令;

3.B方施工组织失误、资金投人不够、工程难度超过预先的设想;

4.B方施工质量差,被业主代表指令停工返工等;

造成施工进度的拖延、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现场的混乱。

原计划工程于1996年1月结束并投入使用,但实际上,到1996年2月下旬,即工程开工后的31周,还有大量的合同工作量没有完成。此时业主以如下理由终止了和B方的原合同关系:

l.B方施工质量太差,不符合合同规定,又无力整改;

2.工期拖延而又无力弥补;

3.使用过多无资历的分包商,而且施工现场出现多级分包;

将原属于B方工程范围内的一些未开始的分项工程删除,并另发包给其他承包商,并催促B方尽快施工,完成剩余工程。

1996年5月,工程仍未竣工,A方仍以上面三个理由指令B方停止合同工作,终止合同工程,由其他承包商完成。

在工程过程中B方提出近1200万的索赔要求,在工程过程中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双方经过几轮会谈,在10个月后,最终业主仅赔偿B方30万元。

本工程无论从A方或B方的角度都不算成功的工程,都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记取。

四、B方的教训

在本工程中,B方受到很大损失,不仅经济上亏本很大,而且工期拖延,被A方逐出现场,对企业形象有很大的影响。这个工程的教训是深刻的。

1.从根本上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图纸比较粗略,做标期短,地形和地质条件复杂,所使用的合同条件和规范是承包商所不熟悉的。对B方来说,几个重大风险集中起来,失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承包商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

1996年7月,工程结束时B方提出实际工程量的决算价格为1882万元(不包括许多索赔)。经过长达近十个月的商谈,A方最终认可的实际工程量决算价格为1416万元人民币。双方结算的差异主要在于:

(1)本工程招标图纸较粗略,而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给出工作量,由B方计算工程量,而B方计算的数字都很低。例如,图纸缺少钢筋配筋图,承包商报价时预算402t钢筋,而按后来颁发的详细的施工图核算应为约720t。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又增加了290t,即整个实际用量约1010t。由于为固定总价合同,A方认为详细的施工图用量与B方报价之差318t(即720t一402t),合计价格100多万元是B方报价的失误,或为获得工程而作出的让步,在任何情况下不予补偿。

(2)B方在工程管理上的失误。例如:

在工程施工中B方现场人员发现缺少住宅楼的基础图纸,再审查报价发现漏报了住宅楼的基础价格约30万人民币。分析责任时,B方的预算员坚持认为,在招标文件中A方漏发了基础图,而A方代表坚持是B方的预算师把基础图弄丢了。由于采用了固定总价合同,B方最终承担了这个损失。这个问题实质上是B方自己的责任,他应该:

①接到招标文件后应对招标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将图纸和图纸目录进行校对,如果发现有缺少,应要求A方补充;

②在制定施工方案或作报价时仍应该能发现图纸的缺少,这时仍可以向业主索要,或自己出钱复印,这样可以避免损失。

2.报价的失误。B方报价按照我国国内的定额和取费标准,但没有考虑到合同的具体要求,合同条件对B方责任的规定,英国规范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例如:

(1)开工后,A方代表指令B方按照工程规范的要求为A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建造临时设施。办公室地面要有防潮层和地砖,厕所按现场人数设位,要有高位水箱、化粪池,并贴瓷砖,这大大超出B方的预算。

(2)A方要求B方有安全措施,包括设立急救室、医务设备,施工人员在工地上应配备专用防钉鞋、防灰镜、防雨具,这方面的花费都在报价中没有考虑到。

(3)由于施工工地在一个国道西侧,弃土须堆到国道东侧,这样必须切断该国道。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申请切断国道许可、设告示栏、运土过程中安全措施、施工后修复国道等各种费用,而B方报价中未考虑到这些费用。B方向A方提出索赔,但为A方反驳,因为合同已规定这是B方责任,应由B方支付费用。

当然,在本工程中,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出合同条件,而在确定承包商中标后才提出合同条件。这是不对的,违反惯例。这也容易造成承包商报价的失误。

3.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过于薄弱,施工人员没有合同的概念,不了解国际工程的惯例和合同的要求,仍按照国内通常的方法施工、处理与业主的关系。例如:

(1)对A方代表的指令不积极执行,作“冷处理”,造成英方代表许多误解,导致双方关系紧张。

例如,B方按图纸规定对内墙用纸筋灰粉刷,A方代表(英国人)到现场一看,认为用草和石灰粉刷,质量不能保证,指令暂停工程。B方代表及A方的其他中方管理人员向他说明纸筋灰在中国用得较多,质量能保证。A方代表要求暂停粉刷,先粉刷一间,让他确认一下,如果确实可行,再继续施工。但B方对A方代表的指令没有贯彻,粉刷工程小组虽然已经听到A方代表的指令,但仍按原计划继续粉刷纸筋灰。几天后粉刷工程即将结束,A方代表再到现场一看,发现自己指令未得到贯彻,非常生气,拒绝接收纸筋灰粉刷工程,要求全部铲除,重粉水泥砂浆。因为图纸规定使用纸筋灰,B方就此提出费用索赔,包括:

①已粉好的纸筋灰工程的费用;

②返工清理;

③两种粉刷价差索赔。

但A方代表仅认可两种粉刷的价差索赔,而对返工造成的损失不予认可,因为他已下达停工指令,继续施工的损失应由B方承担。而且A方代表感到B方代表对他不尊重。所以导致后期在很多方面双方关系非常紧张。

(2)施工现场几乎没有书面记录。本工程变更很多,由于缺少记录,造成许多工程款无法如数索赔。

例如在施工现场有三个很大的水塘,设计前勘察人员未走到水塘处,地形图上有明显的等高线,但未注明是水塘。承包商现场考察时也未注意到水塘。施工后发现水塘,按工程要求必须清除淤泥,并要回填,B方提出6600立方米的淤泥外运量、费用133,000元索赔要求,认为招标文件中未标明水塘,则应作为新增工程分项处理。A方工程师认为,对此合同双方都有责任:A方未在图上标明,提供了不详细的信息;而B方未认真考察现场。最终A方还是同意这项补偿。但B方在施工现场没有任何记录、照片,没有任何经A方代表认可的证明材料,例如土方外运多少、运到何处、回填多少、从何处取土。最终A方仅承认60,000元的赔偿。

(3)B方的工程报价及结算人员与施工现场脱节,现场没有估价师,每月B方派工作量统计员到现场与业主结算,他只按图纸和原工程量清单结算,而忽视现场的记录和工程变更,与现场B方代表较少沟通。

(4)合同规定,A的任何变更指令必须再次由A方代表书面确认,并双方商谈价格后再执行,承包商才能获得付款。而在现场,承包商为业主完成了许多额外工作和工程变更,但没有注意到业主的书面确认,也没有和业主商谈补偿费用,也没有现场的任何书面记录,导致许多附加工程款项无法获得补偿。A方代表对他的同事说:“中国人怎么只知干活不要钱。”“结算师每月进入现场一次,像郊游似的,工程怎么能盈利呢?”

(5)业主出于安全的考虑,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四周增加围墙。当然这是合同内的附加工程。业主提出了基本要求:围墙高2米,上部为压顶,花墙,下部为实心一砖墙,再下面为条型大放脚基础,再下为道渣垫层。业主要求承包商以延长米报价,所报单价包括所有材料、土方工程。承包商的估算师未到现场详细调查,仅按照正常的地平以上2米高,下为大放脚和道渣,正常土质的挖基槽计算费用,而忽视了当地为丘陵地带,而且有许多藕塘和稻田,淤泥很多,施工难度极大。结果实际土方量、道渣的用量和砌砖工程量大大超过预算。由于按延长米报价,业主不予补偿。

(6)由于本工程仓促上马,所以变更很多。业主代表为了控制投资,在开工后再次强调,承包商收到变更指令或变更图纸,必须在7天内报业主批准(即为确认),并双方商定变更价格,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变更,否则业主对变更不予支付。这一条应该说对承包商是有利的。但施工中B方代表在收到书面指令后不去让业主确认,不去谈价格(因为预算员不在施工现场),而本工程的变更又特别多,所以大量的工程变更费用都未能拿到。

4.承包商工程质量差,工作不努力,拖拉,缺少责任心,使A方代表对B方失去信任和信心。例如开工后,像我国许多国内工程一样,施工现场出现了许多未经业主代表批准的分包商,以及多级分包现象。这些分包商分包关系复杂,A方代表甚至B方代表都难以控制。他们工作没有热情,施工质量差,工地上协调困难,造成混乱。这在任何国际工程中都是不能允许的。

在相当一部分墙体工程中,由于施工质量太差,高低不平,无法通过验收。A方代表指令加厚粉刷,为了保证质量,要求B方在墙面上加钢丝网,而不给B方以费用补偿。这不仅大大增加了B方的开支,而且A方对工程不满意。

投标前A方提供了一本适用于本工程的英国规范,但B方工程人员从未读过,施工后这本规范找不到了,而B方人员根深蒂固的概念是按图施工,结果造成许多返工。

例如在施工图上将消防管道与电线管道放于同一管道沟中,中间没有任何隔离,B方按图施工,完成后,A方代表拒绝验收,因为:某毛纺厂建设工程,由英国某纺织企业出资85%,中国某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出资15%成立的合资企业(以下简称A方),总投资约为1800万美元,总建筑面积22610平方米,其中土建总投资为3000多万元人民币。该厂位于丘陵地区,原有许多农田及藕塘,高低起伏不平,近旁有一国道。土方工作量很大,厂房基础采用搅拌桩和振动桩约8000多根,主厂房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生产工艺设备和钢结构由英国进口,设计单位为某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一、土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

土建工程包括生活区4栋宿舍、生产厂房(不包括钢结构安装)、办公楼、污水处理站、油罐区、锅炉房等共15个单项工程。业主希望及早投产并实现效益。土方工程先招标,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标,限定总工期为半年,共27周,跨越一个夏季和冬季。

由于工期紧,招标过程很短,从发标书到收标仅10天时间。招标图纸设计较粗,没有施工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配筋图。

工程量表由业主提出目录,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并报单价,最终评标核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要求报价中的材料价格调整独立计算。

共有10家我国建筑公司参加投标,第一次收到投标书后,发现各企业都用国内的概预算定额分项和计算价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完全单价,也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使投标文件的分析十分困难。故业主退回投标文件,要求重新报价。这时有5家退出竞争。这样经过四次反复退回投标文件重新做标报价,才勉强符合要求。A方最终决定我国某承包公司B(以下简称B方)中标。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7518563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可预见风险费1,200,000元)。

二、合同条件分析

本工程合同条件选择是在投标报价之后,由A方与B方议定。A方坚持用ICE,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颁布的标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而B方坚持使用我国的示范文本。但A方认为示范文本不完备,不符合国际惯例,可执行性差。最后由A方起草合同文本,基本上采用ICE的内容,增加了示范文本的几个条款。1995年6月23日A方提出合同条件,6月24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条件相关的内容如下:

1.合同在中国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作为合同的法律基础。

2.合同文本用英文编写,并翻译成中文,双方同意两种文本具有相同的权威性。

3.A方的责任和权力:

(l)A方任命A方的现场经理和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2)B方的设备一经进入施工现场即被认为是为本工程专用。没有A方代表的同意,B方不得将它们移出工地。

(3)A方负责提供道路、场地,并将水电管路接到工地。A方提供2个75千伏安发电机供B方在本工程中使用,提供方式由B方购买,A方负责费用。发电机的运行费用由B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由B方承担,按照实际使用量和规定的单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合同价格的调整必须在A方代表签字的书面变更指令作出后才有效。增加和减少工作量必须按照投标报价所确定的费率和价格计算。

如果变更指令会引起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或造成工程竣工期的拖延,则B方在接到变更指令后7天内书面通知A方代表,由A方代表作出确认,并且在双方商讨变更的价格和工期拖延量后才能实施变更,否则A方对变更不予付款。

(5)如果发现有由于B方负责的材料、设备、工艺所引起的质量缺陷,A方发出指令心方应尽快按合同修正这些缺陷,并承担费用。

(6)本工程执行英国规范,由A方提供一本相关的英国规范给B方。A方及A方代表出于任何考虑都有权指令B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

4.B方的责任和权力:

(1)若发现施工详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通知A方,但B方不能修改任何由A方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2)B方负责现场以外的场地、道路的许可证及相关费用。(其他略)

5.合同价格: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总造价为17518563元人民币,它己包括B方在工程施工的所有花费和应由B方承担的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

(2)付款方式:

①签订合同时,A方付给B方400万元备料款。

②每月按当月工程进度付款。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B方提交本月的已完成工程量的款额帐单。在接到B方帐单后,A方代表7天内作出审查并支付。

③A方保留合同价的5%作为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A方将其中的一半支付给B方,待保修期结束且没有工程缺陷后,再支付另外的一半。

6.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共27周,从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

(2)若工程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竣工,A方向B方奖励20万元,另外每提前1天再奖励1万元。若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竣工,拖延的第一周违约金为20万元,在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一周以后,每超过一天,B方赔偿5000元。

(3)若在施工期间发生超过14天的阴雨或冰冻天气,或由于A方责任引起的干扰,A方给予B方以延长工期的权力。若发生地震等B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导致工期延误,B方应立即通知A方代表,提出工期顺延要求,A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

7.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

(1)若B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A方有权指令B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责任。若B方未履行,A方可以雇用另一承包商完成工程,全部费用由B方承担。

(2)如果B方破产,不能支付到期的债务,发生财务危机,A方有权解除合同。

(3)A方认为B方不能安全、正确地履行合同责任,或己无力胜任本工程的合同任务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则可指令B方停工,并由B方承担停工责任。若B方拒不执行A方指令,则A方有权终止对B方的雇用。

8.争执的解决:

本合同的争执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力提请仲裁。若A方提请仲裁,则仲裁地点在上海;若B方提请仲裁,则仲裁地点在新加坡。(其他略)

三、合同实施状况

本工程土方工程从1995年5月11日开始,7月中旬结束,则土建施工队伍7月份就进场(比土建施工合同进场日期提前)。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

1.在当年八月份出现较长时间的阴雨天气;

2.A方发出许多工程变更指令;

3.B方施工组织失误、资金投人不够、工程难度超过预先的设想;

4.B方施工质量差,被业主代表指令停工返工等;

造成施工进度的拖延、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现场的混乱。

原计划工程于1996年1月结束并投入使用,但实际上,到1996年2月下旬,即工程开工后的31周,还有大量的合同工作量没有完成。此时业主以如下理由终止了和B方的原合同关系:

l.B方施工质量太差,不符合合同规定,又无力整改;

2.工期拖延而又无力弥补;

3.使用过多无资历的分包商,而且施工现场出现多级分包;

将原属于B方工程范围内的一些未开始的分项工程删除,并另发包给其他承包商,并催促B方尽快施工,完成剩余工程。

1996年5月,工程仍未竣工,A方仍以上面三个理由指令B方停止合同工作,终止合同工程,由其他承包商完成。

在工程过程中B方提出近1200万的索赔要求,在工程过程中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双方经过几轮会谈,在10个月后,最终业主仅赔偿B方30万元。

本工程无论从A方或B方的角度都不算成功的工程,都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记取。

四、B方的教训

在本工程中,B方受到很大损失,不仅经济上亏本很大,而且工期拖延,被A方逐出现场,对企业形象有很大的影响。这个工程的教训是深刻的。

1.从根本上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图纸比较粗略,做标期短,地形和地质条件复杂,所使用的合同条件和规范是承包商所不熟悉的。对B方来说,几个重大风险集中起来,失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承包商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

1996年7月,工程结束时B方提出实际工程量的决算价格为1882万元(不包括许多索赔)。经过长达近十个月的商谈,A方最终认可的实际工程量决算价格为1416万元人民币。双方结算的差异主要在于:

(1)本工程招标图纸较粗略,而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给出工作量,由B方计算工程量,而B方计算的数字都很低。例如,图纸缺少钢筋配筋图,承包商报价时预算402t钢筋,而按后来颁发的详细的施工图核算应为约720t。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又增加了290t,即整个实际用量约1010t。由于为固定总价合同,A方认为详细的施工图用量与B方报价之差318t(即720t一402t),合计价格100多万元是B方报价的失误,或为获得工程而作出的让步,在任何情况下不予补偿。

(2)B方在工程管理上的失误。例如:

在工程施工中B方现场人员发现缺少住宅楼的基础图纸,再审查报价发现漏报了住宅楼的基础价格约30万人民币。分析责任时,B方的预算员坚持认为,在招标文件中A方漏发了基础图,而A方代表坚持是B方的预算师把基础图弄丢了。由于采用了固定总价合同,B方最终承担了这个损失。这个问题实质上是B方自己的责任,他应该:

①接到招标文件后应对招标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将图纸和图纸目录进行校对,如果发现有缺少,应要求A方补充;

②在制定施工方案或作报价时仍应该能发现图纸的缺少,这时仍可以向业主索要,或自己出钱复印,这样可以避免损失。

2.报价的失误。B方报价按照我国国内的定额和取费标准,但没有考虑到合同的具体要求,合同条件对B方责任的规定,英国规范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例如:

(1)开工后,A方代表指令B方按照工程规范的要求为A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建造临时设施。办公室地面要有防潮层和地砖,厕所按现场人数设位,要有高位水箱、化粪池,并贴瓷砖,这大大超出B方的预算。

(2)A方要求B方有安全措施,包括设立急救室、医务设备,施工人员在工地上应配备专用防钉鞋、防灰镜、防雨具,这方面的花费都在报价中没有考虑到。

(3)由于施工工地在一个国道西侧,弃土须堆到国道东侧,这样必须切断该国道。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申请切断国道许可、设告示栏、运土过程中安全措施、施工后修复国道等各种费用,而B方报价中未考虑到这些费用。B方向A方提出索赔,但为A方反驳,因为合同已规定这是B方责任,应由B方支付费用。

当然,在本工程中,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出合同条件,而在确定承包商中标后才提出合同条件。这是不对的,违反惯例。这也容易造成承包商报价的失误。

3.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过于薄弱,施工人员没有合同的概念,不了解国际工程的惯例和合同的要求,仍按照国内通常的方法施工、处理与业主的关系。例如:

(1)对A方代表的指令不积极执行,作“冷处理”,造成英方代表许多误解,导致双方关系紧张。

例如,B方按图纸规定对内墙用纸筋灰粉刷,A方代表(英国人)到现场一看,认为用草和石灰粉刷,质量不能保证,指令暂停工程。B方代表及A方的其他中方管理人员向他说明纸筋灰在中国用得较多,质量能保证。A方代表要求暂停粉刷,先粉刷一间,让他确认一下,如果确实可行,再继续施工。但B方对A方代表的指令没有贯彻,粉刷工程小组虽然已经听到A方代表的指令,但仍按原计划继续粉刷纸筋灰。几天后粉刷工程即将结束,A方代表再到现场一看,发现自己指令未得到贯彻,非常生气,拒绝接收纸筋灰粉刷工程,要求全部铲除,重粉水泥砂浆。因为图纸规定使用纸筋灰,B方就此提出费用索赔,包括:

①已粉好的纸筋灰工程的费用;

②返工清理;

③两种粉刷价差索赔。

但A方代表仅认可两种粉刷的价差索赔,而对返工造成的损失不予认可,因为他已下达停工指令,继续施工的损失应由B方承担。而且A方代表感到B方代表对他不尊重。所以导致后期在很多方面双方关系非常紧张。

(2)施工现场几乎没有书面记录。本工程变更很多,由于缺少记录,造成许多工程款无法如数索赔。

例如在施工现场有三个很大的水塘,设计前勘察人员未走到水塘处,地形图上有明显的等高线,但未注明是水塘。承包商现场考察时也未注意到水塘。施工后发现水塘,按工程要求必须清除淤泥,并要回填,B方提出6600立方米的淤泥外运量、费用133,000元索赔要求,认为招标文件中未标明水塘,则应作为新增工程分项处理。A方工程师认为,对此合同双方都有责任:A方未在图上标明,提供了不详细的信息;而B方未认真考察现场。最终A方还是同意这项补偿。但B方在施工现场没有任何记录、照片,没有任何经A方代表认可的证明材料,例如土方外运多少、运到何处、回填多少、从何处取土。最终A方仅承认60,000元的赔偿。

(3)B方的工程报价及结算人员与施工现场脱节,现场没有估价师,每月B方派工作量统计员到现场与业主结算,他只按图纸和原工程量清单结算,而忽视现场的记录和工程变更,与现场B方代表较少沟通。

(4)合同规定,A的任何变更指令必须再次由A方代表书面确认,并双方商谈价格后再执行,承包商才能获得付款。而在现场,承包商为业主完成了许多额外工作和工程变更,但没有注意到业主的书面确认,也没有和业主商谈补偿费用,也没有现场的任何书面记录,导致许多附加工程款项无法获得补偿。A方代表对他的同事说:“中国人怎么只知干活不要钱。”“结算师每月进入现场一次,像郊游似的,工程怎么能盈利呢?”

(5)业主出于安全的考虑,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四周增加围墙。当然这是合同内的附加工程。业主提出了基本要求:围墙高2米,上部为压顶,花墙,下部为实心一砖墙,再下面为条型大放脚基础,再下为道渣垫层。业主要求承包商以延长米报价,所报单价包括所有材料、土方工程。承包商的估算师未到现场详细调查,仅按照正常的地平以上2米高,下为大放脚和道渣,正常土质的挖基槽计算费用,而忽视了当地为丘陵地带,而且有许多藕塘和稻田,淤泥很多,施工难度极大。结果实际土方量、道渣的用量和砌砖工程量大大超过预算。由于按延长米报价,业主不予补偿。

(6)由于本工程仓促上马,所以变更很多。业主代表为了控制投资,在开工后再次强调,承包商收到变更指令或变更图纸,必须在7天内报业主批准(即为确认),并双方商定变更价格,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变更,否则业主对变更不予支付。这一条应该说对承包商是有利的。但施工中B方代表在收到书面指令后不去让业主确认,不去谈价格(因为预算员不在施工现场),而本工程的变更又特别多,所以大量的工程变更费用都未能拿到。

4.承包商工程质量差,工作不努力,拖拉,缺少责任心,使A方代表对B方失去信任和信心。例如开工后,像我国许多国内工程一样,施工现场出现了许多未经业主代表批准的分包商,以及多级分包现象。这些分包商分包关系复杂,A方代表甚至B方代表都难以控制。他们工作没有热情,施工质量差,工地上协调困难,造成混乱。这在任何国际工程中都是不能允许的。

在相当一部分墙体工程中,由于施工质量太差,高低不平,无法通过验收。A方代表指令加厚粉刷,为了保证质量,要求B方在墙面上加钢丝网,而不给B方以费用补偿。这不仅大大增加了B方的开支,而且A方对工程不满意。

投标前A方提供了一本适用于本工程的英国规范,但B方工程人员从未读过,施工后这本规范找不到了,而B方人员根深蒂固的概念是按图施工,结果造成许多返工。

例如在施工图上将消防管道与电线管道放于同一管道沟中,中间没有任何隔离,B方按图施工,完成后,A方代表拒绝验收,因为:(1)这样做极不安全,违反了A方所提供的工程规范。

(2)即使施工图上是两管放在一齐,是错的,但合同规定,承包商若发现施工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通知A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能够发现这个常识性的错误。

所以A方代表指令B方返工,将两管隔离,而不给B方任何补偿。

五、A方的教训

在本工程中A方也受到很大损失,表现在:

1.工期拖延。原合同工期27周,从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但实际工程到1996年9月尚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投资计划的实现。双方就工程款的结算工作一直拖到1997年4月。

2.质量很差。如主厂房地坑防水砂浆粉刷后漏水;许多地方混凝土工程跑模;混凝土板浇捣不密实出现孔洞,柱子倾斜;由于内墙砌筑不平,造成粉刷太厚,表面开裂等。

3.由于承包商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业主不得不终止与B方的合同,而将剩余的工程再发包,请另外的承包商来完成。这给业主带来很大的麻烦,对工程施工现场造成很大的混乱。

4.当然A方的合同管理也有许多教训值得记取:

(1)本工程初期,A方的总经理制定项目总目标,作合同总策划。但他是搞经营出身的,没有工程背景,仅按市场状况作计划,急切地想上马这个项目,想压缩工期,所以将计划期、做标期、设计期、施工准备期缩短,这是违反客观规律的,结果欲速则不达,不仅未提前,反而大大延长了工期。

(2)由于项目仓促上马,设计和计划不完备,工程中业主的指令所造成的变更太多,地质条件又十分复杂,不应该用固定总价合同。这个合同的选型出错,打倒了承包商,当然也损害了工程的整体目标。

(3)如果要尽快上马这个项目,应采用承包商所熟悉的合同条件。而本工程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英文合同文本、英国规范,对承包商风险太大,工程不可能顺利。

合同管理案例第2篇

关键词:索赔原则 索赔计算 案例教学

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即围绕一定培训的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员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与实践紧密联系,决定了该学科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更应重视实践教学。本文以“索赔管理”章节的讲授,进行案例教学的应用设计。

1.教学基本内容和要求

以“索赔管理”的讲授为例,内容主要包括:索赔概述、索赔的原则、索赔报告与索赔计算、索赔报告的编写以及索赔计算。教学使学生达到能够理解工程项目索赔的处理原则、了解索赔报告的基本内容和编写要求和掌握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的目的。

2.教学方法的选取

在课程讲授中主要运用案例教学法,并辅助以任务驱动教学法和研讨问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中以案例引发学生的思考,导入本节课的主要内容,通过项目索赔案例的分析与计算来讲解索赔的基本知识。任务驱动教学法将布置“发射塔试验基地项目”的索赔案例,解决索赔的相关问题。研讨问题教学法体现在在任务完成的过程中,安排学生分组讨论,积极发言,实现了教学中的良好互动。

3.教学组织及实施

3.1教学组织安排

首先,复习及导入新课。复习上一节课的知识,为新知识的学习做铺垫,通过简单的索赔案例的介绍,引发学生对索赔原则和索赔计算的思考,提出本节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能够解决的问题。

其次,提出项目索赔解决的任务。利用“发射塔试验基地项目”的索赔案例,要求学生在课程结束时,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索赔的相关问题,使学生带着任务学习,目的更明确,态度更积极。

再次,主要内容的理论讲解。讲解索赔的处理原则、索赔报告和索赔证据及索赔计算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辅以案例讲解和启发式的教学方法。

第四,任务的完成。任务的完成要求以研讨问题的方式进行,让学生分组讨论,派代表发言,汇报任务的完成情况。

最后,总结。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强调重点和难点,纠正在任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2教学流程设计

4.教学实施过程

4.1教师引导为主进行复习,内容包括:索赔的含义、起因及分类;索赔管理的几个方面;索赔的程序。

4.2以索赔案例导入课程。案例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建设施工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是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因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的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通过案例引出所要教学的内容:索赔的处理原则和索赔的证据要求及索赔的计算。

4.3给学生布置任务,对发射塔实验基地项目进行索赔处理。任务要求:确定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的事件;计算工期补偿的天数;计算费用补偿的金额。

4.4索赔的处理与计算的讲解。

4.5任务的研讨。将全班同学分成七个小组进行讨论和计算。讨论和计算完成后,由每组选择一名同学汇报任务完成后的结果。每小组上交一份作业,记录成员的分工及任务完成的过程及结果,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

4.6总结。对每个小组的表现进行点评,公布正确的答案,强调难点和重点,进行课程的总结。重点问题归纳:首先,对于索赔的处理,首先要明确责任,即是承包商、业主还是客观的原因。其次,第一种原因不补偿,第二种原因工期和费用补偿,第三种原因工期补偿。再次,工期补偿的计算中,重点掌握网络图的方法。最后,费用补偿额的计算是难点,要掌握费用索赔的分项计算法。

5.教学效果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应用案例教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了学习的热情,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锻炼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了学生之间对于知识的沟通和交流,也增加了师生之间的互动。将课堂表现计入平时成绩,使学生更加重视平时的学习过程。

总之,案例教学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使学生从大量理论知识升华到实践能力,使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课程实践证明,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其主动性,同时易于学生掌握相关理论,能有效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案例第3篇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跨越相关的技术、经济、法律与管理领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与学生毕业后的工作息息相关。工程招投标是企事业单位获取工程或项目的主要途径,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贯穿于整个工程始末,无论学生刚刚毕业的时候做什么,将来必然会涉及到与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相关的工作。

本文拟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教学中,目的是让学生了解目前的建设市场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具体状况,实际情形,需要注意的事项,实现理论与实践、工程和教学的结合,为学生日后从事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案例教学法

(一) 概述

案例教学法是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最早开创。原是讨论问题的方式,即从意见对立中寻求矛盾,在矛盾中寻找新的意见,在归纳的基础上,形成对真理的表述,也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需要,利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以锻炼学生的分析、归纳、总结的能力。现代案例教学兴起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后被广泛运用医学、工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和教学之中。

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通过引导学生对具体的特殊性的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提出见解,作出判断和决策,籍以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二)优点

(1)实践性强。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地解决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保密性质,不能给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和机会,尽管有了一些理论基础,但对其实际情形是非常茫然的。在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模式下,来学习如何进行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有助于学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2)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教学中的主角,由过去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接受知识与主动探索并行不悖。在案例教学中,案例讨论可以大胆假设,可以从多个反面寻找答案,这大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

(3)综合性强。以往老师“满堂灌”,学生是不能牢固地掌握知识的。在案例教学模式下,初始阶段教师一般只是给予引导,并不提供正确答案,这就要求学生在上案例讨论课之前广泛阅读参考书,培养自己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和我国传统教学的明显区别在于: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一个案例的正确答案一般不是唯一的,虽然有些久经推敲的案例,总会隐含着教授和企业家们所共同认可的一些行动或对策,但这些行动或对策只对学生们起某种提示或引导作用。答案的非固定化可以避免限制学生的思维,妨碍答案的多元化,这样可以让学生针对环境变化寻找出更好的、更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运用

(1)穿插案例,讲清原理,例证观点。案例的引用是证明一定的观点、辅助分析一定的问题。因此,在实施案例前,应设计好案例呈现的时机和方法,可用案例引出本课知识;可用案例化难为易;也可用案例总结提升。千万不可为了说案例而说案例,没有一定的问题是达不到目标的。案例提出后,要让学生去思考,让学生去总结结论,提出观点。

(2)讨论案例、师生互动、合作研究。案例讨论,可以自由讨论,也可以4-6人一组。讨论后推举代表发言,其他补充。教师还要做好组织、引导工作,对有些问题允许学生提不同的看法,让学生畅所欲言。有些讨论步骤如加上老师的引导会起到画龙点睛作用。

(3)总结性的案例,用于巩固知识。在现在的工程建筑市场,招投标不再只是施工阶段的产物,它贯穿于整个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在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监理阶段、施工阶段等各个阶段都有自己的招投标,其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自己的特色。这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在讲解完相关理论知识之后,辅以相应阶段的案例,便于同学区分,便于更好的学习相关内容,也便于学生归纳总结,一般效果也是比单纯的理论教学要很好。

(4)完整性的案例。合同管理对任何一个单位而言均是保密的工作,这就决定了学生不可能到相关单位去实地实践,而完整性的案例教学正好弥补了这一缺憾。我们可以搜集不同阶段行业的建筑合同文本,在讲解完相关理论内容之后,按照假定的项目背景,假定各种发生相关情况的可能性,由学生去想办法,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案例也可用于课后作业、讲稿、试卷中。

合同管理案例第4篇

关键词:机械照图施工;得不到索赔;承包人应履行“应警告义务”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7)10-0075-02

1 前言

作为工程承包人都普遍认为,照图施工是天经地义的事,图纸怎么画我就怎么做,图纸如果有问题,哪是设计方的问题,就此向业主提出费用和时间上的索赔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不是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这种说法似乎无懈可击,但在有的情况下虽然设计图有问题,承包人却不能得到任何索赔。问题出在当设计图出现的问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当能发现的,而承包人没有向监理、业主或设计方反映,根据国际工程惯例,即承包人未履行“应警告义务”,由此给工程带来了影响,造成时间和费用上的损失,监理工程可以不认可承包人所提出索赔要求。

通过几个案例,我们来做分析说明,并根据国外的一些惯用做法及我国现有法规做出定性,最后使各位承包人和索赔工程师分享几点经验,一起提高。

2 案例

笔者多年从事工程承建,铁道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世行项目、工民建项目等均参建过,以下案例有的是本单位发生,有的是同行单位发生,具体是。

案例一:世行贷款城市污水管网项目,采用顶管沉箱法施工。设计图规定管道施工接入至213#井为工程的终点,在施王进行中,污水处理厂出于实际需要决定废弃213#井,而改变新建管道施工至4-22#井后转接入附近的212#井,但该井井底标高低于设计管道接入标高400mm,不可以做为现成的新管接入井。之前212#井曾是承包人的临时排污井,承包人对该井的井底标高是清楚的,但承包人自认为监理直接将变更通知发到承包人手中,事前并未与承包人商量;接入212#井的变更施工方便,用时更短,井底标高不足可以加深,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没有向监理反映,管道施王进展至212#井之后,承包人向监理提出加深井底的方案和索赔要求,但监理予以拒绝,理由是:首先,承包人知情不报,对工程造成妨碍和损失,如此事事先提出,只须对管道的流水坡度进行适当调整,即可解决问题,其次,井底加深对212#井下游排水体系造成一定影响,还使井内淤水增加。经过仔细研究,监理决定,不同意承包人的索赔要求,但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加深沉井井底的方案。

案例二:大型公共场所地下停车场,设计时建筑师与结构师在地下室进口圆弧型车道设计没有充分沟通,由于车道外侧要起坡1.4m,造成该处出口大门的净高只有20m,而设计规范规定车库大门净高应不小于汽车总高加0.3m。施工单位在发现设计图纸错误后,认为自己的任务只是“按图施工”,依然按错误的设计图进行施工。等到监理工程师发现时,大门上方大粱和板的钢筋已绑扎好,梁板的模板也支设完毕。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对模板和钢筋进行拆除,并通过甲方联系设计人员进行了设计修改。在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对返工拆除增加的工作量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监理作出的决定是承包人发现存在问题,但不申报,拒绝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

案例三:省级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原设计为高架桥,但开工前现场地形与设计发生了较大变化,设计与监理勘察现场后,决定变更尾端两跨桥为填方路基,路堤以自重式挡墙防护,由于时间匆促设计忽略了增加挡墙外侧的排水沟。承包人按图征地后,随即完成了路基的施工。由于没有排水沟,雨季到来后,路基地表径流大量涌向挡墙外,附近农民的大片菜地被涝。承包人对被涝水菜地进行了紧急疏导,又分别向各农户支付青苗损失费。监理与设计勘察现场后,确定承包人重新征地,加做排水沟,承包人按此完成变更施工后向监理提出了增加水沟工程费、增加征地费、增加紧急抢险费、增加青苗补偿费和延长工期四项索赔要求,监理经研究后决定,同意水沟工程费、征地费用的增加及适当延长工期,不同意抢险费和青苗补偿费,理由承包人明知路堤挡墙下通常都有排水沟的搭配。但在发现设计遗漏后却未向监理反应,从而造成了菜地涝水,所以不同意抢险费和青苗费的索赔。

3 分析

3.1 业主有责任对提供给施工单位的设计图纸准确无误和充分有效负责。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对于因设计图纸所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不承担责任,根据国际惯例,承包商对设计错误所造成的工程缺陷要求索赔时,首先其蒙受的损失必须是由于有缺陷的设计图纸引起的;其次,承包商必须证明图纸的错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不能合理发现的。但是在案例中如车库大门的净高只有2m。根据我国客车型谱国标规定,轻型客车总高为2.3m以上,微型客车车高2m左右。按照车库门净高应不小于汽车总高加0.3m的规定,原设计图纸的错误是明显的。不要说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就是一个稍有生活常识的人,对这种明显的错误也是不难发现的。又如挡墙水沟案例,承包人虽然知道填方路堤挡墙外是应当有水沟的,但是为图省心,不反映,这种做法不是从大局出发的做法,没有尽到一个有经验承包人的职责。还有就是沉井标高不足案例中,承包人在知道沉井标高不足的情况下,想当然的认为到时候进行一下调整就可以了,甚至有存心套取工程变更之嫌,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承包人应执有的态度。这三种情况都与上面第二条中规定的背道而驰。

3.2 当承包商发现设计图纸有缺陷或错误时,承包商有义务向业主提出警告,这就是所谓“应警告义务”。目前,有些国家的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如美国AIA合同A201-1997,第3.2.3款)已将承包商对设计质量的“应警告义务”作了明示规定。尽管在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中 对承包商的“应警告义务”没有十分明确的明示规定,但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时,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另外,《合同法》第6条也规定,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更不用说承包商的漠视协力合作义务。所以,承包商绝不能以其义务仅仅是“按图施工”为理由,漠视“应警告义务”,而推卸其诚信,不向业主指出图纸错误和提出警告、意见的责任。

3.3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通常施工合同均要求承包人作好充分的技术准备,其中由业主、监理、设计和承包人四方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图纸会审时主要由监理和承包人提出图纸中的存在问题,设计方进行解答后大家经研究做出调整决议。但由于时间关系,图纸会审通常只能解决一些主要存在问题,而不是全部,遗留问题有待在之后的工作中不断发现,不断解决,所以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将“应警告义务”作为图纸会审工作的扩大延续来看待,履行“应警告义务”就是履行合同,从以上案例站在合同的角度,我们可以认为承包人没有做好认真的王前技术准备,没有履行好图纸会审工作的责任,没有履行好施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4 结论

鉴于以上案例中的设计错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能合理发现的,但是承包商却未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而错误地“按图施工”,故而造成工程缺陷引发返工工作量和额外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没有理由要求索赔,作为监理方对其索赔要求不予受理,应予驳回。

4.1 “按图施工”这样一条几乎被工程建设业内人士视为公理的原则,很容易为人接受和牢牢记住,但是另一条原则――“应警告义务”却往往被人忽略和淡忘。

4.2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工程领域法制进程的深化,在修订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时,“应警告义务”会被增加进去。加以明示规定,借以增强这方面的意识。避免由此产生索赔纠纷以及造成工期和经济上的损失。

合同管理案例第5篇

一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尽管案例教学具备其他教学方法所没有的优势与特点,但是,在理论上必须明确的是,不是所有的课程都适合于案例教学。对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研究首先要回答该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这是公共管理伦理学进行案例教学研究和实践的前提。在广义上,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包括社会和课程本身两个维度,限于本文研究内容,仅从课程的视角即狭义的维度进行讨论。笔者认为,基于课程的视角,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是由课程教学目标与特点,以及案例教学方法的优势决定的。

(一)基于课程的教学目标

教学方法的选择首先要服务服从于课程教学目标。教学目标不同,应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不存在适合各种课程目标的教学方法。本科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目标是,通过公共管理伦理规范和原则,对公共管理实践进行伦理指导,使公共管理不仅合法、科学化,而且合情合理,符合社会的期待,从而增强公共管理的政治合法性。也就是说,课程教学的最终目标不是公共管理伦理理论,而是公共管理的实践。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等各种道德规范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既然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目标不是公共管理伦理的理论探讨,而是为公共管理实践服务,那么实现课程目标的根本途径在于培养学生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从理想化的角度,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的培养,应通过社会实践来解决。但是,大学期间,学生的社会实践时间非常有限,而且缺乏针对性,很难满足公共管理伦理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所以,培养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只能安排在课堂来解决。实践证明,通过在课堂营造典型公共管理伦理案例,引导学生讨论,得出结论,即案例教学的方法,不但可以加深学生对抽象的伦理理论的理解,而且可以有效培养学生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应用于公共管理实践的能力。综上,从课程开设的目标而言,案例教学方法是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现实的选择。

(二)基于课程的特点

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内容的抽象性和实践性。公共管理伦理学属于哲学(伦理学)和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的交叉学科,总体上属于哲学的学科范畴,但和一般的哲学课程的抽象性相比,其内容具有典型的实践性特点,要求公共管理伦理理论紧密结合公共管理的实际。和其他公共管理类课程实践性相比,内容又具有典型的思辨性和抽象性。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实践性和抽象性,要求课程教学既不能局限在理论的讨论,限入元伦理学的泥沼中,而要延伸到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践,体现公共管理伦理的价值;也不能重演规范伦理学的错误,无视公共管理伦理理论对公共管理实践的指导意义。总之,要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当前的公共管理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实践性的不足,也就是说,课程教学偏重于理论,结合实践不够。不可否认,以讲授为主,适当举例说明的教学方法,可以满足有些课程内容实践性的要求,但达不到公共管理伦理学实践性的要求。体现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实践性的要求,应在以讲授为主,适当举例说明的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调整案例的呈现方式和讨论的主体。在呈现方式上,由讲解转变为讨论;在主体上,由教师转变为学生,并大幅度提高案例在课堂教学中的比重,实现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向案例教学方法的变革。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公共管理伦理学实践性的要求,解决实践性的不足的问题。

(三)案例教学方法固有的优势

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采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除了上述课程目标和特点的原因外,还有案例教学固有的优势。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不仅有利于学生加深对抽象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大幅度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另外,案例教学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从而提高课程的满意度,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据教学方法的比较实证研究,课程满意度与案例教学密切相关[3]。对于适合采用案例教学的课程而言,是否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成为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必要条件。

二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实施的基本环节

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案例教学是一种教学模式,尽管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教师)客体(学生)以及授课环境的的差异,有其灵活性,但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必然要遵循一般程序。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教学一般包括案例选取、案例呈现、案例讨论与案例总结四个基本环节。

(一)案例选取

“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石。”[4]但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可以成为基石,只有主题鲜明并与课程特点、教学目标相一致的案例才能成为基石。因此,案例选取是案例教学的第一个环节,决定了案例教学的成败。根据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主题、特点与教学目标,公共管理伦理案例必须注重案例的典型性、时代性、本土性、公共性和伦理性。其一,典型性。公共管理伦理案例有很多,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能达到案例教学的要求,只有那些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才能满足案例教学的目标要求。其二,时代性。公共管理伦理的价值在于解决当前公共管理存在的伦理问题,案例的选取应紧密结合当前公共管理的实际,具有时代性。如选择以前的,无疑会降低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践价值。其三,本土性。公共管理伦理具有一般性,同时又具有特殊性,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产物。他国的案例只能满足一般性的要求,降低公共管理伦理案例教学的效果。兼顾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要求,案例应具有本土性。其四,公共性。公共管理伦理是关于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伦理,而不是企业或其他管理的伦理,所以案例的选取应满足公共性的要求。最后,伦理性。案例必须是关于伦理的内容。案例选取如不注重伦理性,有可能把一般的公共管理案例等同于公共管理伦理的案例,显然不符合公共管理伦理课程案例的要求。以上典型性、时代性、本土性、公共性和伦理性是公共管理伦理学案例选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缺一不可。

(二)案例呈现

案例呈现是案例教学的第二个环节,做好案例呈现工作,根据笔者的经验,需要把握好案例呈现的时间,处理好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其一,时间上,提前呈现案例。案例教学的核心是讨论,讨论需要较多的时间,而课程总学时有限,所以有必要把案例讨论工作前移,通过公共信箱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前把案例发送给学生,以小组或宿舍为单位,进行课前讨论,同时还要布置问题,并提交讨论报告。其二,在案例与理论教学的衔接上,先案例后理论。关于案例与理论教学的衔接,有两种选择,先理论后案例,或先案例后理论。前者使案例讨论更有针对性,可节约案例讨论的时间,但一定程度上,等于提前告诉了学生的答案,学生失去了探求的兴趣和动力,降低了案例教学的效果。后者可激发学生探求的兴趣,时间可以通过提前呈现案例来弥补。

(三)案例讨论

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实践环节,也是决定案例教学是否能达到教学目标的关键。案例讨论实施有两种方式,其一,典型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所谓的典型发言,就是根据安排,每个小组确定一个发言人,代表小组总结发言。所谓的个人自由发言,就是不同意小组总结发言,或有不同观点的同学补充发言。采用该方式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代表小组发言尽可能每次要求小组安排不同的同学,最好是每次由教师在该组中随机抽点同学代表发言,促使每位同学认真准备。该方式适合课时有限、班级人数多的情况。其二,完全的自由发言。就是每位同学在课后准备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案例的理解,表达自己对案例的见解。从应然的角度,后面发言的同学不得和前面发言同学内容重复,但是,如时间允许,适度的内容重复并不是浪费时间,因为内容重复,并不是说法一致,即使内容重复,并非一定没有思维的火花和视角的创新。从案例讨论的目的来看,让学生敢于表达、善于表达也是案例讨论的主要目的。无论采取以上何种方式,在讨论前,教师都应该安排一点时间让学生重温案例,为进入案例环境做准备。另外,在讨论期间,老师的角色是组织者,作用是组织讨论、尽可能激发和鼓励学生发言。同时,简明扼要记录发言内容和姓名,供总结采用。学生发言后,不要擅自点评,因为不当点评有可能打消学生发言的积极性,降低讨论的效果。

(四)案例总结

案例总结是案例讨论最后一个环节,好的案例总结可以放大案例讨论的效果,更好地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所谓的案例总结,就是对案例讨论作出结论的过程。在案例总结实践中,老师一般扮演着三种角色。一是“人”的角色,所谓的“人”的角色,就是教师在总结过程中只谈自己的观点,而不结合同学们讨论的情况。二是“委托人”的角色,所谓的“委托人”的角色,就是教师在总结过程中只分门别类归纳同学们讨论的内容,而无自己的见解。在案例总结过程中,无论是“人”,还是“委托人”的角色,无疑不是教师应取的角色。在案例总结中,老师应是一个“政治家”的角色,在总结中,根据讨论时的记录,以鼓励和肯定为主,对同学的发言进行分门别类点评,综合同学们的观点和自己的见解,给出一个参考答案,保持案例结论的开放性。正如约翰•巴赫所说:“如果学生出了教室仍然谈论课堂上的案例,就可以认为你这堂课是成功的。”[5]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学生比较关心标准答案,从理论的角度,同一案例,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见解,不会有标准答案;另外,标准答案也限制了学生的思维,背离了案例讨论的精神。

合同管理案例第6篇

―、工商管理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对案例教学的认识不够。目前,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化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为了迎合时展,工商管理的求学思路、办学理念都必须改变,也就是说从传统的专业教育、灌输式向重能力、基础、宽口径的教育模式转变。从实施成果来看:案例教学很好的实现了工商管理实践与管理理论的整合,同时也弥补了可操作性缺乏、理论不完善构成的影响,它是一种高效的教学模式。虽然国内工商管理教学近年来也取得了很大的教学改变,但是案例教学一直以非主流的姿势呈现,缺乏明确的教学地位,从而对教学效果也构成了很大的影响。

(二)缺乏符合本地国情的案例。从髙等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提供的案例来看,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哈佛大学使用的案例,适用于实践经验较丰富的MBA学生;第二种是彼得.德鲁克提倡的精焊短小式案例。这两种案例受不同的文化与案例背景影响,对学生职业素养的价值并不大。第三种则是1999年北京大学提出的中国管理案例库工程,这类案例满足国内工商管理实践活动,只是案例明显缺乏对企业管理进程的调整和专业审批,在案例整理、搜集、分析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很难引导学生发散思维,作出正确的评价与分析。另外,不鲜明的案例,案例落后陈旧,根本不能正确反映国际市场工商管理发展,这也是现代工商管理强烈要求改善教学的主要原因。

(三)老师缺乏案例教学水平。在工商管理教学中,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与理念,对任课老师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老师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还必须有一定的课堂驾驭能力和实践经验,这样才能对结论与分析方法作出正确的评价。但是事实上,国内案例教学,不仅缺乏符合实际的案例,老师也缺乏案例教学水平,大部分老师都是根据教学经验与自身理解进行教学,这样不仅影响了案例教学的系统性,同时在内容重复交叉的情况下,让大部分案例限于表面,这样不仅影响了教学目标的达成,也让学生陷入了疲于应对的状态。

(四)案例教学方式落后。工商管理案例教学和其他的知识讨论不同,为了顺利实施案例教学,老师必须作出大量准备,它需要一定的硬件、软件环境,具体如:电视录像、幻灯片演示、多媒体教学等。从教学实际来看,受经费短缺、认识不够等多种问题影响,很多学院在教学投入上明显不足,在教学方式落后的环境下,让工商管理教学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局面。所以,要想提高教学成效,必须改变落后的案例教学状态。

二、强化工商管理案例教学的对策

(一)重视案例教学地位。为了提高教育成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针对研讨会、案例式研究以及讲授课堂进行了不同方法的研究,并且在培养分析能力、传授知识、转变态度、提升交往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结果是案例教学的综合成绩排在第一。所以,高校老师在工商管理教学中,必须转变教学观念,正视案例教学对工商管理的重要性,通过调节案例教学比例,从根本上增强案例教学的地位,让它成为授业、解惑、传道的有效方法。

(二)选择符合工商管理教学的案例。案例作为提高案例教学实效性的基础,恰当的案例才能让学生对教学进行正确的分析与讨论。因此,在选择案例时,必须结合案例教学的新颖、典型性,让案例教学和现实生活缩短距离,同时这也是掌握工商管理动向的重要方法。另外,案例还应该具有针对性、鲜活性,在案例选择时除了要考虑学生阅历和知识水平,还要考虑国际性与本土化。

(三)提高案例教学老师素养。案例教学作为一项层次较高的教学方式,它对老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大部分老师的工作区域都在校园,缺乏其他工作经历。所以在工商管理案例教学中,为了提高教学实效性,老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与工作经验,这样才能了解企业运作以及职能要求。

(四)完善案例教学手段。受案例分析的不确定性影响,只有老师在掌握了数据与事实以后,对案例的识别能力才会越强,所以在教学前老师必须精心准备,通过掌握案例精华,帮助学生提前做好知识准备,引导学生主动进入角色,这样才能有所得。通常,案例教学采用的是讨论的方法,它能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例进行全班或者分组讨论,所以老师必须针对学生讨论的内容及时归纳、总结,找出最佳答案。

合同管理案例第7篇

1. 学生的问题。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的运用中可以达到一个很好的教学效果,不仅仅是老师单方面的努力,还需要学生的配合。这对于学生的自身素质、知识量的储备和学科的创造力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我国教育体制过分的应试化,往往将学科的学习目标定确为成绩的考察,这极大的遏制了学生的创造能力和思考疑问的能力,而且学生在学习中缺乏自主性,以往都是在老师的带领要求下进行学习,完全没有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参与其中,互动其中,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同伴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帮助是达到教学效果的最重要的因素。但是不同的学生自身素质性格等等存在着差异。部分性格开朗的学生对于案例教学法的情景模拟的参与热情较高,配合能力较强,这在于活动中可能就会得到较多的参与实践机会。但是相对于比较内向的同学,不善于表现自己,参与度不高,没有更多的兴趣参与案例教学活动,这对于行政管理知识的学习就会处于一个不利的状态。同时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的运用中对于学校的班级人数有较大限制,对于各个学校扩招生源,学校班级学生量比较大,这样的教学环境对于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是不利的,班级的学生过多,参与活动的机会可能相对减少,不能达到人人参与自然影响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效果。

2. 案例的问题。案例的选取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运用的成功与否。好的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完全的将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表现出来,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行政管理学中的案例资源需要较大的完善跟补充。就数量而言,我国行政管理教学中的案例较少,对于案例教学在学科中的运用无法满足。同时,在较少的案例教学中西方的案例占较大比重,行政管理所学知识是结合我国基本国情运用到我国行政体制当中,对于西方的案例运用到我国的行政管理学中不够恰当,使学生理解困难,不容易融入到案例模拟当中。就质量而言,案例的选择标准较多,如时效性、有代表性、真实有效性等等,能够同时达到符合标准的案例很少。几乎都是符合一个或者两个,这对于案例教学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同时这些案例缺乏更新,一手资料较少,这对于案例的时效性和真实有效性都是一个考验。

二、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运用的意义

1. 教学观点的落实。任何学科的学习都是为了学科知识在学生的后继发展中的运用。人是学习的主体,学科的教学要以人为中心,要求从传统的传授行政管理知识转化为学生自主参与学习。对于学生的尊重、指导和参与是案例教学运用的根本目的。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发挥自主学习的能力,这有利于以人为中心教学观点的落实。

2. 教学气氛的调动。传统的行政管理教学模式过于单一,老师独自讲解传授知识,学生只坐在下面听讲,被动的学习。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课堂气氛,老师在案例教学的活动中邀请学生积极参与,形成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让传统枯燥乏味的课堂变得生动有趣,这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知识的探索求知欲,学科的创造思考能力都具有很大的意义。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丰富了学生的学习模式,调动了学习氛围,在参与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学生对于行政管理知识充分的了解学习。

3. 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案例教学活动的开展不仅需要老师选择鲜明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例,更要求在活动中学生的配合跟参与。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这是老师与学生为了达到更好学习效果这一目标的共同努力。例如,老师在案例教学活动中,给出经典案例,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由组合自由讨论,在讨论之后让学生对于讨论结果发言分析进行自我展示,在展现自身的讨论结果时也虚心听取别人的结果,从而看到自身的不足,加以弥补。在这样的案例教学活动中,不但改变了单一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而且加强了学生之间的相互协作能力,提高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这对于学生不仅仅是课本知识的教育,更是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培养。对于学生后继投身到工作岗位是有很大益处的。

三、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教学策略

1. 选择优秀案例。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老师对于案例的选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优秀的案例有利于学生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行政管理学学习目标的完成。老师在选择案例时要考虑到自身对于案例的理解和把握程度同时要考虑学生对于案例难易程度的接受能力。所选择的案例最好是我国的本土案例,行政管理学是贴合我国国情,实际行政管理部门的学习。案例的本土化有利于学生对于行政管理学知识的理解记忆,同时优秀的案例还应具备真实有效性和代表性。老师要选择比近期和受关注度较大的案例,这便于学生很快的融入到案例情景模拟中,有代表性的案例有利于学生在活动参与过程中对于所学知识的举一反三,归纳理解,达到最好的行政管理学教学效果。

2. 改变师生角色。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要求老师重新摆正自己的角色。老师不仅仅是传统教学模式中知识的传授者跟引导者,更多的是邀请学生参与到案例活动中,充当与学生学习的互动者。学生也不再是只听讲的受教者,更多的是行政管理教学的参与者。经过师生角色的改变达到教学事半功倍的效果,老师跟学生在案例活动中相互协作,共同进步,为同一学习目标而努力。这是达到学生对于行政管理知识更透彻的理解和长久记忆的学习途径。

3. 革新授课技巧。成功的案例教学活动要求老师跟学生默契的配合。在活动当中,老师充当引导者的角色,即使学生处于不了解、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师也能在最快最好的气氛中将学生带入到案例情景模拟。这对老师的案例教学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要求老师在教学之前对于案例的时间、背景、事件等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行案例分析然后联系实际的行政管理知识,创造活动范围和知识讨论空间等等。老师对于授课技巧的革新,有利于案例分析法在行政管理学中成功的运用,以便于学生的学习和对知识认识的强化加深。

合同管理案例第8篇

关键词:工商管理;案例;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309-02

教育学家杜威说过:最好的一种教学,就是牢牢记住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二者联系的必要性,使学生养成一种态度,习惯于寻找这两方面的接触点和相互的联系。案例教学就是尝试寻找这种联系的一种方法[1]。它秉承了经验管理学派的理论假设,通过对成功和失败管理案例的分析、比较和研究,从而抽象出某些有助于提高理论学习效率的一般性结论或原理。工商管理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应具备综合全面的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系而不单是理论演绎,注重知识的综合性而不只是对某个概念、原理的理解,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正是促使工商管理教育由“书本教育”向“能力教育”转变的有效实现方式。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为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在运用案例教学时应该紧密围绕课程教学目标,结合工商管理类课程特点,提升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开展案例教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确定多维性的教学目标

案例在不同学科、不同教学对象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法学案例向学生介绍过去的判例,是作为一种可模仿的范例来起作用的,并不要求学生如何自己去处理;工商管理案例则提供了认识、解决管理问题的模拟情境,让学生换位思考,假如自己是一名管理者如何处理,以培养他们的实际管理能力。因此,目标的明确是案例教学的前提[2]。

1.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带动理论教学。大学阶段是学生自学能力培养和形成的重要阶段,而持续的学习能力是理论教学效果提高的保证。现代高校纷纷实行“多课少时”的做法,如果按照传统教学方式“全面灌输”的讲授,教师和学生都会疲于奔命,而案例教学则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陷。教学中应用的案例虽然是单一的、具体的,但造成问题的原因却是多方面的,要用到的知识是全面的。这就要求学生课下去了解案例环境,查找资料,拓宽知识面,在对理论知识理解和巩固的同时,增强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意愿和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自觉习惯,提高了学习能力。因此,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在开课之前针对课程的全部知识体系进行案例分析“布点”,从而实施“以点带面”的教学战略安排。

2.增强学生的实践感悟,体现工商管理教育的特性。案例教学是促使管理知识内化的有效手段,既符合工商管理教育的培养目标,又紧扣管理学科的特点,具有传统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管理活动具有很强的权变性,任何管理制度和方法都要在具体环境中结合具体的人和事来进行。因此大多管理能力的提升更多的不是靠“学”,而是靠“悟”,实践感悟是工商管理教育的根本特性。而案例教学则为学生提供了模拟的管理情境,让学生在角色的扮演中分析环境,运用理论,解决问题,一步步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感悟不同的管理人生。

3.培养学生的管理素养,提升管理潜质。工商管理教育的培养目标要求学生毕业后既能胜任工商企业实务工作,又已具备了一定的管理者潜质。管理者所需要具备的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冒险精神及诚信品质等,在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教学模式下难以培养。而通过案例教学,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团队合作中都极大地提升了学生的心理素质、决策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从而日渐形成一定的管理者潜质。

二、选择针对性的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通常是指一个管理问题或管理决策的描述,提供有关存在问题及所需决策的各个事实与资料,再现管理者曾经面临的真实情景[3]。一个好的教学案例一般不包含案例所提出问题的“正确答案”,没有思考或分析某一情况的“确切”方法,没有唯一的“最佳方法”。取而代之的是提供给学生争论、问题、选择以及信息,并希望学生找到解决的方法和适合的行动方案。每个案例往往最后需要学生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面对案例中描述的环境,我将怎么办?”因此,在案例选择时应注意几下问题。

1.应紧密结合教学目标。作为教师,要充分地考虑和关注学生的特点,针对成教生和硕士生,可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手段,将知识内容融于案例中,而不必拘泥于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强调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而针对本科生,教学应在强调知识内容完整性、系统性的基础上,通过案例画龙点睛,强化对重要知识点的运用和理解。

2.应考虑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和阅历。对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课程开设较早的基础类课程案例的选择应更多地结合教学内容,使学生将基础打牢,如果过多地涉及其他知识内容则可能使学生很难深入分析下去。而对项目管理、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等综合性较强的专业课程则可以运用综合性案例检验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案例的选择应考虑国情。有人提出管理无国界,一段时间哈佛案例曾经成为工商管理课程案例教学的首选,但不考虑国情的管理往往是无效的,管理方法、手段的运用离不开社会环境,针对本国企业编写的本土化案例更能满足学生应对未来工作场景的需要,从而更具有现实意义。

4.在运用案例教学时应注意案例内容的补充与调整。工商管理对象内容的复杂性和社会性决定了工商管理案例建设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不能一个案例多年使用,一成不变,对于已有案例应不断地更新和修订,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5.教师应主动编写工商管理类案例。相对而言,根据文献资料或实地调研、走访各类机构和组织而自己动手编写的案例更加具有针对性,编写的案例应将现实生活中各经济组织所遇到的市场营销、生产运行、组织行为、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仓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管理问题以通俗易懂并引入入胜的语言,紧凑的结构,生动的情节形成故事描述出来,避免出现带有主观性色彩的评价。在案例编写中关键是搜集数据,可以通过查阅文件、档案资料,对编写对象的相关人员访谈,直接观察编写案例对象的运行状况。在选择数据搜集的方法时,编写者必须综合比较各种数据搜集方法的优缺点,针对管理的不同流程和阶段进行选择。

三、强调教学过程的全员参与

工商管理案例教学的实质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讨论式教学,因此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鼓励学生成为案例教学的主角,以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全员参与、充分互动作为案例教学的主要组织形式。

1.教师应明确自身在案例教学中的角色定位。不再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先知角色,而是可以局外第三人的角色评判案例,或以辅导员的角色推进案例的有序进行,或以智库的角色不断地答疑解惑,或以企业最高利益代表者的角色居间协调内部的矛盾、冲突,也可以公司竞争者的角色寻找案例分析中的漏洞。

2.强调全员的参与,避免“搭便车”现象的出现。案例教学应在学习型团队中进行,课下将教学班级划分为5~7个人的小组进行分组讨论,鼓励小组成员之间表明观点;课堂讨论时以学生作为发言主角,鼓励小组之间展开争辩,教师则营造讨论气氛、引领讨论话题、进行必要的点拨,师生之间相互启迪、共同思考、分享体会,通过脑力激荡共同感悟管理真谛;课后学生撰写案例分析体会,组长对每个组员的参与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作为评价成绩的依据。

3.案例教学处在一个开放的教学环境下,可能会遇到节外生枝、偏离主题的情况。工商管理类课程案例中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方案的制定都需要一定的前提与假设条件,如果忽视了这些条件可能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教师应根据教学的具体开展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合理地把握教学节奏,防止偏离主题。

四、强化案例教学的支撑和考核体系

工商管理案例教学的成功与否,与课程教学的整体变革密切相关,最为主要的即是支撑案例教学的硬件与软件环境以及完善的适合案例教学的评价体系。

首先,教师应对班级结构进行变革。变个体学习为团队学习,将行政班级改造成为教学班级,这是将案例教学引向成功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课堂由单向被动接受信息的场所变成群体性的感悟知识和分享体会的场所。其次,营造和推崇案例教学的校园文化和硬件环境。学校和教师应重视案例教学,互相支持,注重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推广,让搜集材料、撰写报告和制作PPT成为每个学生的自觉行动。在硬件方面,图书馆资料建设、网络环境建设,便于分级讨论的课堂设施建设都应以跟进。最后,建立和完善案例教学的评估标准和教学评价体系,创新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办法。以案例分析的综合情况取代传统的标准题型卷面考试作为课程成绩评价的依据。

通过国内外高校的广泛教学实践,案例教学已被证明为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地方高校工商管理的教育中也将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大力推广已势在必行[4]。一方面,各高校要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加大案例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案例质量;另一方面,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强调学生全员参与。教师要通过培训和自我学习来不断提高案例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专业和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案例。实施案例教学时,要制订科学合理的计划,并进行有效的控制,结合学生讨论情况,采用理论和案例实际相结合的讲解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植根于扎实的管理理论知识中提升自己的管理应用能力,让理论与实践高度地结合,两者相辅相成,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宋华明,杨慧,马义中,钟晓芳.分时段管理案例教学法研究[J].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2009,(6):430-431.

[2] 马庆栋,孙慧娟.工商管理案例教学的组织与思考[J].管理科学文摘,2010,(10):42-43.

合同管理案例第9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案例体系;整体性;主体建设;资源建设;技术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1〕。与此同时,学术界将焦点逐渐聚集到公共实践的问题上。与其他学科相比,公共管理学在处理现实问题时有其自身的优势,因此有必要对相关理论做出回应,改革和创新实践操作。而作为其重要抓手的案例体系构建,是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必须面对的首要任务。为此,本文以主体建设、资源建设、技术建设为板块,梳理公共管理学科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案例教学、案例开发、案例科研、案例实践等方面系统化地整合起来,贯穿于人才培养方案全过程,用科学理性思维构建整体化的公共管理案例体系。

一、整体性构建公共管理案例体系的必要性

(一)整体性的公共管理案例体系能有效地将学科理论与实践相契合

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方法虽然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但大部分仍以立足理论、依托授课方式进行,并且彼此之间缺乏对接,各种案例体系相互独立,使得参与者对于相关知识掌握过于零碎化、片面化。同时,案例教学、案例科研、案例竞赛等方面的范围囿于学校、课堂,这种状态下的案例体系造成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轨,无法与公共管理学科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不足以担负公共管理学科的责任与使命。公共管理实践是复杂和复合的,公共管理教学也应是复杂和复合的,而将公共管理案例体系整合起来,是实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进公共管理知识累积的必要途径。

(二)整体性的公共管理案例体系能反映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

薛澜教授认为:“党的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的主题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就是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我们公共管理理论研究者和实践者最重要的使命就是要推动公共管理服务于这两个宏伟目标。”〔2〕然而,西方公共管理对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有着很深的影响,含有“西方影子”的公共管理理论,无法真正解释和解决我国公共管理当前面临的实践问题。因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构建本土化的公共管理案例资源库,并将其与案例教学、案例科研、案例编写等相连接,从而探索“中国答案”,解决“中国问题”。在吸收国外研究理论精华的基础上,围绕中国现实情境产生自己的“中国理论”,不断开发融合,达成“中国共识”,形成扎根中国大地和历史传统的公共管理知识案例体系。

(三)大数据驱动公共管理案例体系整体性的构建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更是从科学决策、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角度,对数据科学驱动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型进行了详细介绍〔3〕。随着全球化、信息化与市场化时代的到来,全球公共管理及全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不断发生着变化,既推进公共管理部门实践模式的转变,也推动公共管理部门理论形态及知识体系的更新。因此,有必要及时顺应不断变化着的公共管理,将案例体系构建与新环境、新形势、新问题联系起来,并通过牢牢把握大数据背景这一机遇,将各方已经积累的数据资源融入到案例体系建设中,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将主体建设、资源建设与技术建设连接起来,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案例体系,从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

二、公共管理案例体系整体性构建思路

(一)提升主体“合力”,共享协同发展

我国公共管理研究长期处于碎片化状态,为打破这种现象,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实现,必须要求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优化各个环节、着力协同高效〔4〕。根据“平行四边形原理”,提升多元主体“合力”应当从两方面入手:首先是保证各“分力”作用方向一致,为此需协调好各主体关系;其次,强调各个主体自身建设的重要性,达到量变产生质变的效果〔5〕。

(二)构建本土案例资源库,夯实教学基础

优秀的案例资源是有效推动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关键要素。公共管理学科是一门应用指向型学科,其教学过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其“升级”离不开自身丰富的案例“库存”。目前,国内教学使用的大部分案例是从国外一些知名商学院引入的,由于文化差异,很难与中国实际联系起来,学生与案例之间难产生共鸣。就本土案例来说,数量也是极其有限的,能够反映我国现实问题的案例非常少,且大部分已过时,与学生渴求针对性强高质量案例仍有很大缺口。因此,如何获取大批贴近现实,且反映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规律与方向的本土化案例,是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所面临的一大难点〔6〕。

(三)促进案例教学与案例方法体系良性互动

技术建设一向注重案例方法体系与案例教学两方面。尽管我国自引入公共管理案例教学以来,就一直积极探索和尝试适合本土的案例教学模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例教学自身的局限性使其已无法满足当下培养人才的需求。将案例编写、视频案例、模拟案例等融入到教学过程中,成为新时代高校案例教学模式的基本要求。案例方法体系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一来案例方法体系为案例教学提供了资源,二则案例教学反馈于案例方法体系,为案例方法体系的建设提供了灵感。目前,我国技术建设效率低下,缺乏相应激励机制,加之案例教学模式的落后,难以融合。因此,如何整合案例方法体系与案例教学模式,是公共管理案例体系整体性构建的一大重点。

三、公共管理案例体系建设的整体性框架及内容

(一)主体建设架构

主体建设以打造“案例行动者联盟”为主。公共管理案例体系构建的主体是一个多元系统,内含学校、高校教师、学生、公共部门与公共组织(见图1)。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高校在推进公共管理教学改革中,贯彻新教学理念,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作为教学目的。同时还需建立一支能力高强的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的师资队伍,确保案例教学的顺利开展和案例体系建设的有序进行。二是高校教师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鼓励和引导学生多角度地进行理论思考与实践创新,培养学生自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归纳的学习方式。三是学生应积极配合老师,发散思维,查漏补缺,提高自己的逻辑和科研创新能力。四是相关部门应支持高校建立案例教学科研室,让学生深入其中,感受案例教学的魅力,并为案例教学科研室配备课程助教,专门辅助案例教学开展,为案例体系的构建提供保障。

(二)资源建设架构

资源建设的有效运行以“共建共享”理念为原则。校内外联动发展要做到:一是学校内部各学科、各专业之间可以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二是高校间可以根据各自的特长和优势,重点开发某一领域的公共管理案例,然后将其进行整合,共同建立一个公共管理案例库,以供各个高校共同使用。三是和国外MPA教育有关的公共管理科研机构、政府部门、高校院系等建立联系和合作,不断借鉴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7〕。案例库中心应积极面向外界,公开征集适合学科领域发展的相关案例,还可以充分利用生源的本地化优势,积极调动学生搜集本地典型公共管理案例素材,将案例建设融入到人才培养过程中,实现案例分类,协同发展。

(三)技术建设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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