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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方法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6 16:19:18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1篇

激励惩罚合同条款(incentives/disincentives,简称I/Ds)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当工程项目的关键工程的完工时间比预先规定的施工工期计划提前一天时,业主需向承包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奖金。相反,当工期延迟一天时,业主则相应地扣除一定数额的奖金。一般合同条款中的激励或惩罚奖金的具体数额由业主根据施工时的交通安全性和道路使用者的费用等的评估确定。1.优点(1)激励惩罚合同条款通过支付或扣除奖金的措施,有效地激励施工承包商的积极性,充分调动承包商做出合理的施工进度安排并采用先进快速的施工工艺,以避免工期的延误,缩短工程项目的施工工期。2000年,美国密歇根洲交通管理部门对采用激励惩罚合同条款的26个道路工程项目进行了评估,发现这些项目中有65%提前完工、12%按期完工,其余23%工期延误。(2)激励惩罚合同条款一般能够缩短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从而减少了项目施工时工程质量检验和内部管理等费用的支出,同时将道路施工作业对车辆、周边居民生活及经济的影响降到较低的程度。2.缺点(1)国外工程实践表明,当采用激励惩罚措施时,项目的初期投资费用较常规项目要高,主要原因在于承包商会想尽办法提前完工来获取高额的施工奖金。然而从全寿命周期成本的角度来看,如果道路项目施工时通行车辆的延误和油耗成本费用减少得更多,则初期增加的投资是可以接受的。(2)施工承包商会把缩短道路工程项目的工期看得太重,过分强调施工速度而忽略了施工质量,可能使道路工程项目投入运营后病害频发,导致后期养护维修的费用增加和工程使用寿命的缩短。(3)激励惩罚合同条款对业主就关键工程施工工期的跟踪核准提出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对承包商进行激励或惩罚的合理性,另外,业主和承包商在一些由于施工现场的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工程变更和索赔问题上存在激烈争议。3.应注意的问题激烈惩罚合同条款的目的是通过激励机制来调动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积极性,一般适用于施工工期紧、希望将施工作业对车辆运行造成的不便和延误降到最低的道路养护或改扩建项目。为了在道路养护或改扩建项目中成功实施该合同条款,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该合同条款实施的最大问题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会因不可预见性的因素而发生争议或冲突,因此,业主需要制定明确而简单的关于奖励的合同条款,用明确合同语言对关键工程的施工范围和确切的施工工期进行说明。(2)只有当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苛刻,且激励惩罚的金额足够多,才足以激励承包商加快施工进度,也才能体现出激励惩罚合同条款的优势。因此,业主需要适当提高关键工程施工进度的奖励金额,但有效控制奖励金额的上限对项目成本控制也是十分关键的。(3)采用激励惩罚合同条款容易导致承包商只关注关键工程的施工进度而忽略了施工质量。因此,在合同中应当包含承包商所需要承担施工质量的担保条款,以约束承包商的质量控制行为。另外,业主应当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密切跟踪,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对各项工程完工时间的核准。

二、成本加时间招投标方式

成本加时间招投标方式(cost-plus-timebidding,简称A+B)一般是指在评标时除了考虑常规工程量清单的资金成本以外,还考虑施工工期及其时间成本。当采用成本加时间招投标方式时,则每个承包商的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A表示常规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对所有工程量的报价,也就是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总资金量;B表示由投标单位估算得出的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总天数,也就是完成合同范围所有工程项目的总工期。这种招投标方式关注施工工期的时间成本。一般在满足技术标准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总资金成本和工期的时间成本的总和最低者中标。另外,承包商估算出的项目工期就是合同规定项目完工时间。为了保证承包商遵守该施工工期要求,通常在合同中使用激励惩罚条款,对提前完工进行奖励,反之对延期完工进行处罚。1.优点(1)成本加时间招投标方式与传统招投标方式的区别在于将由项目施工工期估算出的道路使用者的费用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这种方式充分考虑了道路使用者的出行成本,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也是更为科学的、更为客观的招投标方式。(2)成本加时间招投标方式可以缩短工程项目的施工工期。工期的缩短主要依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激励惩罚措施,有效地激发承包商的施工积极性。2.缺点(1)由于成本加时间招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也采用了激励惩罚条款,因此,项目的初期投资成本将会增加,常常超出预算范围。(2)成本加时间总报价估算时,如何准确测算道路使用者单位时间的成本费用是很困难的。这可能直接影响业主的评标工作,错过更加合适的项目承包商。3.应注意的问题对于那些施工作业可能对道路通行车辆造成延误的道路养护或改扩建项目而言,成本加时间招投标方式是可以降低这种负面影响的有效工具。为了在道路养护或改扩建项目中成功实施该方式,业主在变更发生时候需要提高决策的效率,并在使用奖励条款的同时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跟踪。另外,在评标时业主应该认真辨别承包商所投标报价是否理性,所估算的施工工期是否与其单位的施工能力相符合,应该认真编写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对施工所引起的车辆延误成本的测算尽可能准确,对时间和由延误引起的变更和索赔等需要有特别的说明。

三、灵活的完工工期条款

灵活的完工工期条款是指在合同中鼓励道路项目的某些特殊工程部位提前完工,并向承包商支付提前完工奖金的条款。这些特殊工程部位一般是那些对工期要求较高,并希望尽早开放交通的重要工程部位(如某座互通式立体交叉、某条匝道、某个平面交叉口或者是某座桥梁)。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这些特殊部位的选择需要谨慎考虑,因为它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1.优点(1)采用该合同条款时,承包商会对某些关键工程部位进行更加详细的施工计划,保证这些重要工程部位能够尽早投入使用,缩短了关键工程的施工工期。(2)采用该合同条款时,这些特殊工程部位都对交通出行影响较大,如果它们能够尽早开放交通,将能减少施工对道路通行车辆的干扰和不便,降低车辆出行成本费用,缓解对公共经济环境的负面影响。2.缺点(1)采用该合同条款时,尽管某些重要工程部位能够提前投入使用,缩短了关键工程的施工工期,但是并不能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期完工。(2)采用该合同条款时,如果没有对要求提前完工的工程部位的施工范围作出明确说明,则可能导致频繁的工程变更和争议。(3)由于该合同条款对提前完工进行奖励,也可能增加工程项目的初期投资费用。3.应注意的问题灵活的完工工期条款与激励惩罚条款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通过奖励措施鼓励承包商提前完成项目施工,只是灵活的完工工期条款要求提前完工的仅是项目的某个重要工程部位,而激励惩罚条款是对整个项目提前完工进行奖励。因此,该合同条款在应用过程中业主要考虑的问题与激励惩罚条款相似。和其他合同条款实施一样,合同文件需要明确、简要地说明要求在特定时间内完工的工程部位的施工范围。另外,为了避免承包商过分追求工期而忽略施工质量的弊端,业主需要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密切的跟踪和验收。

四、车道租赁模式

车道租赁的目的是使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对道路通行车辆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采用车道租赁模式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业主向承包商占用车道进行施工的行为收取费用的条款,也就是在施工阶段道路的各车道是以租赁的方式暂时租给承包商。占用道路各车道的时间由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如果承包商在预先估算的占用时间内完成施工,将不需要缴纳车道租赁费用;反之,如果承包商需要延长时间,则需要缴纳相应的车道租赁费用。车道租赁费用的数额主要根据估算的占用车道施工期间道路使用者的成本来确定。具体所应当缴纳的车道租金则需要根据承包商占用车道的时间和道路部位而定,并从每个月向承包商支付的费用中扣除。在招标阶段,业主根据道路使用者成本来确定车道租赁费用的价格。车道租赁费用的价格一般是指单位时间(每天或者每小时)占用每条车道所要支付的资金数量。1.优点(1)车道租赁通过收取租赁费用的方法,尽量缩短承包商占用车道进行的施工时间,可以有效地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影响,也可降低道路使用者的成本费用。(2)车道租赁可以鼓励承包商合理安排占用车道的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期间的交通拥挤,降低施工对周边商业经济的负面影响。2.缺点(1)当同时进行施工的工程数量较多时,业主对承包商的车道关闭和开放情况的监督难度较大。(2)车道租赁价格是根据道路使用者的延误成本确定的,但是要较准确地测算道路使用者延误成本难度很大。(3)车道租赁可能无法保证缩短项目的施工工期,因为采用车道租赁模式可能导致施工区频繁改变,对施工的组织带来较大难度。3.应注意的问题车道租赁一般适用于那些要求施工对交通造成干扰较小的道路工程项目。这些道路工程项目一般位于城区,通行的交通流量较大。在道路项目采用车道租赁模式时,车道关闭的长度和关闭车道数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业主应考虑根据一天中不同时段而制定不同的车道租赁费用,比如白天的费用高一些,而夜晚的费用低一些。另外,为了减少车道关闭对公共交通的影响,可以规定承包商在交通流量较小的非高峰期对车道进行封闭施工,同时简洁明确的合同语言是车道租赁方法的一个必然要求。

五、效果评价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2篇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上的竞争愈演愈烈,施工企业往往需“过五关斩六将”,通过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资格审查、摇珠、竞标、开标等一系列环节后,才可能承接到工程项目,而即使承揽到手,也大多仅有微利甚至可能是零利润。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生存发展而不遭淘汰,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信誉和实力,施工企业能否实现合同工期是取得信誉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在确保工期达到合同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期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出现,所以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为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特殊交易活动,这种交易活动从投标开始,并持续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合同,进行履约经营。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涉及项目管理及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效果和目标实现。因此要从招投标开始,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合同主管部门对和合同的签订及履约管理不到位,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未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风险分担、价格风险因素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等没有明确的界限,且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承发包双方的合法利益难以在合同中约定。造成纠纷扯皮[1]。

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其主要表现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不规范;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知识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工作,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5、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施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凭借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件,或者强调施工企业让利垫资,不计风险包干费,签订的施工合同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如业主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等级等等。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相对于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而言,建筑施工队伍过剩,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往往处于被动选择的地位。

三、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少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更多的应用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等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特别是对国际市场惯用的 FIDIC 条款的认识和运用经验的不足,将造成我国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减少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 然而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2]。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约定条件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问、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6、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从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应提高的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合同人员的素质。组织好在职员工的学习和对技能的培训,抓好施工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合同法律实务培训。培训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中期、培训;邀请专家授课;鼓励员工参加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经济师以及司法考试,提高职工拥有执业(职业)资格的比例,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必须增强施工合同意识,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施工合同管理专业化,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保证合同的可操作性和严格执行,监理人员加强合同管理意识, 严格按合同执行各种施工活动;并对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科学的对策,并不断培养专业性强、有施工经验的专门的人员,这利于我国施工合同建设的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0前言

当代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不断加速,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也不断发展与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筑项目的法律保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条约和协定,对双方行为进行法律上的约束和管理。在建设进行的时候,随时都有出现法律风险的可能。所以,在合同管理的时候,要把那些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

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的内涵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包含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实施、变更以及为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的责任分配和相关的监督管理行为。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常常发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做好相关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2施工合同管理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分析

2.1合同签订阶段

1)调查准备工作不充分。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未做好充分的调查准备工作造成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方面施工企业容易忽略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往往由于未充分调查合同相对方的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代理人代理权合法有效性等给施工合同埋下较大的隐患。2)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在工程施工实践中,由于对合同的审核不足,导致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存在许多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的基础法律条款不完善存在法律漏洞;存在导致合同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条款;合同的加重责任和免除责任的条款明显不合理,责任分配不均等导致合同本身存在缺陷,亟待改善。

2.2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和资料管理混乱。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交接不充分和合同文件资料管理混乱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由于施工项目各个部门之间对于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导致产生本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违约行为产生。例如对于施工合同中严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没有足够重视导致被合同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在项目管理内部资料管理混乱,导致重要合同文件缺失,一旦出现相关合同纠纷,无法及时应对和妥善解决法律问题。2)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施工方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忽略了对施工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督管理,导致在履行中出现法律风险。例如,未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出现合同变更时未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己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施工方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反应滞后。对于合同相对方在施工合同中的履行瑕疵,施工方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在合同履行的实践中,对于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往往应对不够及时。在合同相对方发生违约或履行瑕疵时,施工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己方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造成施工方难以弥补的损失,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3合同终止阶段

施工企业往往存在合同法律风险只存在于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错误观念。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执行固然应该重视,但在合同终止阶段的法律风险律法和控制也不容忽视。例如,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施工方不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因此造成合同相对方损失,仍然会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3.1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

法律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建设不充分是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重要原因之一。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一方面可以引入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才和丰富经验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重视企业内部组建的专业法律风险防控部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健全合同管理人员的晋升机制。对企业项目合同进行专业的拟定和审核;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内部的管理人员法律综合素质,通过定期进行法律案例知识讲解培训、典型法律事件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答比赛、法律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等具体措施,提高整个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综合素养。

3.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提高整个企业管理干部的法律综合素养的前提下,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1)建立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对于在施工项目中发现重大法律隐患,从而预防企业重大风险的管理人员以及积极解决突发法律纠纷事件,避免经济损失和降低社会不良影响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嘉奖和提供晋升平台。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強项合同管理人员自信心,增强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控的热情,使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人员良性循环。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法律纠纷事故中,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工程项目受损,必须落实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损失和破坏企业形象声誉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责任制度进行追责,形成较好的企业内部自查制度。

3.3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关于法律风险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化、专业化合同管理体制是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具体实践中,制定专门的合同范本;完善合同的档案管理,资料数据化备份和取存留痕制度;对合同履行全程实施有效监管;制定科学的合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专业化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度;细化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责任等。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整个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以及法律纠纷处理等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从而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法律纠纷的生产。

3.4完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监督体制

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终止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体制,形成全方位动态监督,使整个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能够合理有序进行。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充分的调查以及对对方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代理人代理权进行全方位审核,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扫清障碍。其次,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在具体合同管理中,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避免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在合同变更时应当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事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施工方应当避免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身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最后,在合同终止阶段,做好相应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例如施工方应该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确保整个施工建设项目圆满完成,施工企业无后顾之忧。

3.5提升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

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体现出整个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和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即使预防监督管理体系十分完善,但也无法避免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本身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灵活性,除了要做好本身的应急管理设施设备建设,同时,提升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在整个施工项目法律风险防控中也至关重要。在具体措施中,首先要制定完善的预防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总结突发事件处理经验,结合当前法律规范,做好突发应急处理预案。其次,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专业的法律纠纷处理团队,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纠纷产生原因和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一系列损失,选择最优方案进行纠纷处理。另外,在突发纠纷事件处理后,施工企业应当进行相关经验总结,吸取突发纠纷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4篇

1.1施工合同的重要意义

施工合同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必备的法律文件,约束合同双方行为的重要协议。因此,在签署施工合同之前,工程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都要对工程中的内容详细地了解。施工合同中主要包括工程施工的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的支出等等一系列的施工内容。此外,施工合同还是串联施工工程整个过程的线索。假如施工工程没有施工合同,那么这个工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既不能保障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利益,又不能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责任。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合同双方,即承包方和发包方必须要遵守施工合同上的全部内容,并不可再修改施工合同上的条款。此时,承包方需要要规划好自身团队的设计、工艺以及工程完工的期限,以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如果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对工程偷工减料或做出其他有损工程质量的事情,那么即是违反了施工合同,承包方必须要承担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因此,才说施工合同能够有效地约束合同双方进行合理的生产活动,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1.2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内容直接关系到生产要素的分配和工程的经济效益。不过现在我国的施工合同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现在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中还存在着许多弊端。如果不积极解决这些弊端,会影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正常发展,从而阻碍我国的经济发展。下面笔者就来具体分析我国的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1.2.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现在有许多承包方和发包方并没有按照国家要求的规定还拟定施工合同,所以很多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由于一些承包方和发包方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我国的法律法规,同时也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重视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签订不规范的施工合同,那么当一方出现违反法律合同的现象,另一方也无法索赔。

1.2.2施工合同的管理存在漏洞

承包方一般都是由投标的方式来获得工程施工权利的,在承包方中标之后,就会签订施工合同。但是现在大多数发包方的做法是把施工合同以文件的形式转交给负责工程的项目经理,这样就是施工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那么这会使施工合同与施工工程的衔接不利,出现断痕。

1.2.3施工合同不规范

许多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合同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有的施工合同内容模糊,模棱两可,合同内的条款写的不清楚。这样会使施工合同无法顺利执行,施工合同就会失去其意义。我国早在1999年就借了国际上流行的FIDIC合同模式,在此基础上颁布了施工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修订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此来保证我国建筑施工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性。但是一些中小企业仍然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甚至自制毫无规范可言的施工合同,这对于建筑管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2建筑管理概述

2.1建筑管理的含义

建筑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施工的质量、安全、资金、设备和建材进行综合的管理,对施工元素进行有效的安排,达到建筑施工过程中降低资源消耗、节省企业成本的目的。建筑管理是由多方形成的,是在承包方和发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利用施工合同为约束力的管理方式。建筑管理要求施工单位的管理层对施工工程进行有效地监控,使建筑施工项目能够快速、节约并顺利地完成。但是由于我国的建筑企业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善,在建筑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2.2建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人力资源薄弱

建筑施工单位由于缺乏合理的管理制度,没有具体利用在建筑施工方面的管理方法体系。因此在建筑管理的过程中,就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流失,导致人力资源薄弱。这是现在的建筑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2.2资金、建材管理无序

现在许多施工单位都只注重工程施工方面,而忽略了资金管理和建材管理方面。这就使施工单位不但在资金管理制度的方面不够完善,在建材的采购和管理方面也有疏忽。施工单为的资金、建材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要对建筑施工工程中的资金和建材管理重视起来,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节省企业成本。对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要严格把关,消除劣质建筑材料带来的的隐患。

2.2.3项目成本约束管理不力

施工单位建设工程的目的是盈利,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尽量节省施工项目的成本也是另一种盈利方式。但是现在有许多项目工程都不计项目成本地施工,管理人员也对项目成本约束不够重视,这样就造成施工工程材料和资金造大量浪费。这样不利于施工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3施工合同对建筑管理的作用

3.1以施工合同为建筑管理的依据

在建筑工程中,建筑施工的环节是整个工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建筑而管理最难控制的环节。所以,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施工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上的条理来才买施工设备和施工建材,有效地控制施工的成本输出,为企业节省成本。因此,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起到了为见着工程的管理提供依据的作用。具有规范的施工合同,能够使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和材料消耗一目了然,为建筑管理提供依据。

3.2以施工合同保障检验工程管理的效果

在进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承包方必须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的条例来进行。施工项目管理者需要对工程建设之前,建设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之后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登记,对建筑施工流程进行有效的检测。这就需要利用施工合同中的条款来作为检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的有效性和正确性保障,从而达到施工工程的预期建筑施工状态。

3.3以施工合同为节约施工占地的保障

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竣工之后,建筑施工设施会被拆除,这样就会造成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并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而如果能用规范的施工合同中的条款来约束承包方,比如,在施工合同中加入“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详细严格的规划,并对工程竣工后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相应处理。”的类似条款,施工单位就必须要遵循施工合同,这样施工合同就能有效地约束施工单位处理建筑垃圾,从而减轻土地浪费损失。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5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相应的工作,实际上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作为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公路行业的合同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急需得到改进。

一、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公路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一)招标程序不规范

在中国的公路工程方面存在着招标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主要是(1)在企业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过于简单,所达成的约定或者承诺都不能构成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具有有效的法律效应;(2)承包方在投标的过程中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增加中标率,这种行为会严重的扰乱市场,管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企业无法承包,工程项目得不到保证。对施工管理来说这样也会造成很大的管理困难,无法及时有效的形成监管;(3)在合同的签订商约条款的时候对工程的分析不到位,合同缺乏必要的预见性,还有一些条款缺乏严谨性,这样都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合同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

(二)施工企业没有合同意识

施工企业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方面的人员,无法对合同的管理实施进行有效的操作,无法对企业工程实施及时的跟踪管理和实行动态的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的日常行为中合同的意识不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合同严格的处理问题,还是习惯于私人的解决办法,通过一些门路或者领导来解决,这样就不可避免的造成合同的执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合同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有时,即使是一些正当的、应得的赔偿都无法得到保证。

(三)不遵守合同约定

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如果出现合同的某一方不遵守合同,不按照合同的章程办事,就会出现一系列的后果。工程的实际施工速度和计划的施工速度出现不相符、放缓的现象,施工中施工人员的资质得不到保障,施工的设备和合同规定的设备不相符合。工程的实施和计划中的相差较多,工程就无法按时的完工,工程的质量也会受到影响。

(四)合同索赔工作完成困难

在工程中出现问题事故时,合同的索赔是保证法律给予受损伤者的基本权利的。是对合同中的不足进行补充。其本质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承担的风险的比例进行再分配,工程索赔是用来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降低工程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但是在实际的公路工程中合同索赔却很难进行。首先公路市场中行政的干预较大,其次承包方的合同索赔意识较低,对合同索赔的过程和注意事项不了解。

三、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学科,在现在管理学科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中国改革的发展,中国的管理行业也有着很大的发展,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们的合同意识也随着在不断的增强,在日常的生活管理中,大多采用合同来解决问题,约束行为,规范责任。同样在公路的施工中合同管理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施工合同是通过文字的形式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可以在纠纷问题出现时,作为进行赔偿的依据。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工程顺利如期的进行,合同管理的成效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施工合同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对承包方和发包方具有约束性,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权利和义务.而合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的作用:(1)保证施工管理可以保障建设方和承包方两者之间利益的最大化,帮助两者在平等真诚的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应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合同;(2)合同管理可以帮助签订合同的双方监督管理合同的具体执行过程,保护合同的有效性,合理的控制施工的进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3)合同管理在确保合同的签订双方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以提高建筑施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工程的进行;(4)合同管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合同签订双方的利益,促使两者都自觉的按照合同办事,依据法律解决问题,充分的调动工程建设的各方的积极性,保护双方的利益均等。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的施工管理上占有核心的位置,合同的签订必须本着双方都诚信的原则,合同双方真诚合作、诚信办事保障双方的利益。企业双方合作必须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双方缺乏必要的信任,即使签订合同也难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信任是最基本的合同执行前提。

四、加强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严格核查企业的资质

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必要的合同审查是工程顺利实施的保证。通常合同审查包含着以下几点:(1)该项目是否达到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件;(2)合同签订所需要的手续是不是已经齐全;(3)合同签订的内容是不是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4)合同中具体的工程技术是否都符合国家的标准;(5)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否详细。除了对合同进行必要的审查还需要对企业进行必要的审核,对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设备设施、企业在相似的工程处理上具有的经验等方面也要综合考虑。

(二)对合同签订前进行管理

中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迅速,相应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对工程的合同施工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双方需要掌握公路的施工管理相应的合同的法律法规,明确各个法规适用的条件和具体的情况,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认真的研读合同的文本,研究合同的具体条款切实的结合工程的实际特征和签订方的具体情况,对合同的履行的时间、责任违约时的赔偿等都要有明确的示意,还应注意合同内容的用词用句避免出现歧义,对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清楚的写明。此外,合同的内容应该全面避免疏漏的产生,避免合同给双方带来利益损失。

(三)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一个市场行业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必要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只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使在管理时有章可依有法可寻。对于公路施工的合同管理同样适用,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完善相应的制度、加强相应的机制;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使管理中管理的层次明白清楚,确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做到程序规范。合理控制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签订、履行、解决纠纷等。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建设,出台法律法规对合同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执行标准,在合同中出现问题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为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提供依据。工程的承包方,要树立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的观念。要注重培养和聘用专业的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还可以借助于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来依据合同管理的方针制度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作为一个长久发展的企业要对相应的合同管理人才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加强在具体工程实际中的处理问题的能力,从企业自身培养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并且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队伍。

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做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方法和对策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且其施工过程具有地址条件复杂多变、作业面广、作业线长以及易受外界因素干扰等特点,面对着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可预见的问题和因素施工单位必须牢牢的掌握公路工程项目的实际特点,认清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的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公路工程项目的顺利竣工同时促进我国公路交通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胡春伟,金元德.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山西建筑,2007(14).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6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研究

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从而增加企业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另一方面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过程的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过程是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使施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之一。

1强化全员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企业内部要加强宣传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认真抓好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的三落实。从公司、项目部层层建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经营处为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法规处为配合部门。从公司、有关职能科室、项目部层层实施的管理网络。各管理层间相应衔接紧密,环环相扣,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控制、层层检查、层层反馈、规范合同管理全过程。

3抓好合同的签约和履约

将规范化的合同管理贯穿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主要抓好三个阶段的规范管理:

3.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建设方(发包人)的工程信息进行评审,对施工合同可行性的研究,其主要内容是:

①做好建设方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调查。调查建设单位是否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正规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②做好建设方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建设方应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建设资金保障。

③做好建设活动合法性的调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许可证。

3.2合同谈判签订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是和发包人对应的两个程序,因为施工企业谈判对象是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对象也是发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是经过对发包人调查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发包人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招标文件),逐条进行研究,做出是否能够全部承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在大多情况下,对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条款,需要进行谈判。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与发包人谈判。尤其注意需要承包人承担义务的条款,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都要提出具体意见。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做出明确和肯定的答复。投标书做出的承诺,可作为谈判的一种方式。经过谈判,双方就施工合同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文件。

为了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的漏洞,确保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可行性、合法性,采取施工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的三权相对独立。具体做法是:企业经营处人员根据授权范围,办理权限以内的合同谈判,形式洽谈权;企业法规处人员和法律顾问对已洽谈形成的文本的合同进行审查;企业领导层批准合同;再由经营处人员办理对外签订合同手续。

3.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须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依法实施合同动态管理,按照合同双方明确的责、权、利,公司根据要求层层分解目标,企业各个部门都要按各自的职权范围,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合同圆满完成。

3.3.1执行合同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施工企业应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书、图纸、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公司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3.2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①项目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质量、资金的控制,履行好施工方义务。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总工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组织好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工程有延误,采取赶工措施,确保合同工期。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根据施工验收规范,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接受发包人和监理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保质、保量如期供应材料、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清工程款。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竣工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期的义务。

②加强履约期间动态管理,防止违约事件发生。项目部应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进行对比情况,每月应向经营处、法规处反馈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条件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变更单等重要资料。

经营处、法规处应对项目部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其偏离原因,分清职责。若有重大偏离,向领导层汇报。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如工期分段要求和工程进度款的收付情况要及时要领导层汇报。对非施工单位造成违反合同的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备案,对与非常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要及时纠正,避免造成经济损失。这样才能以合同为依据,以详尽的资料为基础,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成包价,做到有理有据。

③加强合同履约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索赔和反索赔是一个事物两个方面,承包商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提出索赔要求,减少工程损失;业主根据合同中的法则将无原由拖延工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承包商责任事故进行反索赔。施工企业在签约后要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将技术和商务资料及时归档案,重要资料要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证,重要内容变更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从而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7篇

Xie Changsong

(Nanjing Institute of Railway Technology,Nanjing 210015,China)

摘要:对当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不规范、不恰当、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剖析,进而提出强化合同意识、提高人员素质、建立激励机制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tha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s lack of standardization, improper and not in time, and then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of strengthening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uch as enhancing contract awareness, improving staff's quality, and establishing incentive mechanism.

关键词: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9-0067-01

1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概述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转让、履行、终止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职能活动的总称。通俗来讲,企业合同管理就是企业自身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各环节依法实施的管理过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各环节依法实施管理过程,是市场经济下施工企业管理尤其是施工项目管理必不可少的内容和环节。

2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主体不恰当在实际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些施工企业在洽谈业务时,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这样就造成合同主体不当,使合同管理产生混乱。而这种主体不具有法人身份的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责任大都是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导致施工企业处于不可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之中。

2.2 非示范样本形成合同不严谨由于不使用示范样本合同,随意拟定合同条款,往往造成合同不全面、不完整,甚至有缺陷、有漏洞,并且双方容易对合同发生分歧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及时履行或引起不必要的争议。这种现象在专业分包项目上普遍存在。

2.3 过分迁就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由于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残酷,很多施工企业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多为业主方)附加的一些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过分让步。这样会形成工程项目得到了,企业的管理风险增加了。

2.4 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不及时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存在工程量变更等各种不确定因素,产生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与最后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差距很大,这就有必要就变更的内容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但很多施工企业在具体的项目管理中,常常忽视这个问题,对工程变更的内容不及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在合同双方对工程变更内容产生异议时,由于施工企业不能提供有效合同(协议),而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5 不善于书函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及时发出必要的书面函证,是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施工企业自我生存、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但就是这种简单便捷的手段经常被施工企业所忽视。例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这时施工企业应及时向业主发出书面函,讲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请业主的项目管理者签收,以此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来争取正当权益,维护企业自身合法利益。

2.6 证据不全缺乏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才能作为证据,而并非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签名和盖章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过时效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经常忽视一些小的细节,对合同(协议)的签订时有签名却未盖章,或有盖章而又没有签名;或有复印件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超过时效;或金额应大写而小写了等等。

3解决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为了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施工合同管理质量,保证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施工合同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增加施工合同的履约率,全面维护企业的合法效益,降低企业风险,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1 强化合同意识观念强化施工合同观念,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从上到下的合同管理培训机制,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培训的内容要紧跟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步伐。

3.2 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主要就是建立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组织体系,是指施工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并配备合同管理员,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施工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对于有条件的施工企业一定要设专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合同管理,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参加诉讼的作用。施工企业的其他分公司、各项目部均为兼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并根据分公司业务多少、项目的大小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制度体系,是指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具体来讲就是建立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履约、变更、解除、终止的各项制度。

3.3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施工企业要提高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水平,一方面可通过组织学习、参加培训来不断提高本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让他们能熟练掌握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结合本企业以往在合同管理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时,着重提高总公司、分公司经营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因为经营人员经常与合同打交道,特别是合同的洽谈、签订都是他们的主要工作,他们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能否为施工企业带来一份公平、公正的合同。而项目管理人员则是施工合同履行的第一实施者,如不懂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就不可能正确地履行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8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 签订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施工企业的最重要问题,因此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详细考虑和制定。

(1)对工期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对工程质量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将对后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确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责任和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不仅要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不仅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在分包合同中也应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便于操作和管理,避免或减少纠纷。

2.规范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等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项目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权利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3.量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只是这些。对此,在合同实践中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一栏都无约定内容。《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付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对工程结算一般只限于对工程进度按月拨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规定,而对如何申请拨款、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这样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明确,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对拨款和结算程序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5.运用担保制度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常都是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向其出具履约担保,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却较少。因此,从减少纠纷和降低风险出发,施工企业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要求业主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虽然一系列建筑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实施,但总体来说,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合同意识及合同观念。这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氛围。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规模和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流通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施工企业内(包括集团和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制度: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以及《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的确认,我们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确认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梁慧星.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j].中外法学,1999,(6).

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第9篇

关键词: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在路桥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关系到企业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对企业运行和工程结算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从路桥施工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过程来看,任何一项工程的开展,都必须签订正规的合同,并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随着路桥工程施工管理过程日益规范,路桥施工企业只有对合同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结合企业的经营现状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更好的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从招投标过程企业资格的审查,加强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强化合同履行规范管理入手,确保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取得实效,满足路桥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为路桥施工企业提供有力支持。

1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工程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合同内容来进行,没有合同,就无法实施后续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路桥工程建设所有管理中,工程合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来讲,都与其他合同不同,它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体系,路桥施工企业合同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路桥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路桥施工企业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随着现在国家对合同的签定越来越注重,当事人的合意,任意性不断扩大。但是路桥施工合同在签定合同的计划中对主体资格的要求非常严格,合同签定程序也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对这样一种复杂严格的合同必须有完整的合同管理方案。

1.2路桥工程合同的内容结构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路桥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贯穿于公路和桥梁的勘验、设计、施工、检验等管理全过程,它是一个动态完整的体系。工程合同管理作为施工的指南,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有着总体控制及保证作用,任何一处疏漏都会导致利益的重大损失,所以合同管理非常有必要。

1.3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发展决定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迫切需要

现在的工程合同管理都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在签定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进行依法施工,也必须依法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 一些工程公司因为忽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而导致损失利益、丧失市场,进而走入生存困境。

2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认识到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后,还需要进一步分析现在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概括下来分为以下几点:

2.1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

路桥工程基本上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要求下,进行标前及标后的评审,通过对合同履约进行检查,通过严密的合同评审,把一系列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 目前大多数路桥施工企业的企业领导人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对合同风险认识不够深刻,缺乏防范意识,也没有认真去学习合同相关内容,导致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和运作。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很多路桥施工企业在接手路桥工程过程中,没有制定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难以达到统一,最终造成责任大家推,权力大家抢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大忌,一旦处理不当就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2.3合同管理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双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是现阶段,工程施工时在如何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方面,大多单位执行不够,因为没有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不按合同办事,造成违约,导致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合同管理等于虚设。

2.4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许多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也不够熟练精通,文化水平及思想品德不高,再加之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法律认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2.5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缺少沟通

合同管理机构与其它部门缺乏交流沟通,以至于合同管理机构与其它相关管理机构相互脱节。

2.6审查不严

对合同签约方缺乏审查或审查不严, 没有对其资质没进行详细的跟踪调查。 合同中的一些条款约定不够规范明确,有时还用词不准确。

2.7合同审批缓慢,办事效率低下

这与一些工程企业办事拖拉有关系,没有效率造成合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签订,浪费了时间,无形时也浪费了资源。

2.8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仲裁职能, 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合同管理机构在这方面做得不到位。

3加强路桥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做好路桥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路桥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路桥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路桥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3.3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路桥施工企业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路桥施工企业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4强化合同风险管理

路桥施工企业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路桥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3.5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路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路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路桥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路桥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3.6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首先通过对承包商的资质严格把关,从总量上控制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市场上过度竞争问题 、供求失衡的局面,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环境,确保工程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对路桥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能促进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也能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 ,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4结束语

路桥工程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对路桥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能促进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也能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参考文献:

[1] 陈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 科技与企业. 2012(09)

[2] 张杰.浅析路桥施工管理的文化理念[J]. 科技信息. 2010(20)

[3] 马俊杰.浅析路桥施工的技术及质量控制措施[J]. 科技创新导报. 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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