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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反应风险评估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5 16:19:31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1篇

为加强精细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现就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意义

精细化工生产中反应失控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也是企业获取安全生产信息,实施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必然要求。当前精细化工生产多以间歇和半间歇操作为主,工艺复杂多变,自动化控制水平低,现场操作人员多,部分企业对反应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对工艺控制要点不掌握或认识不科学,容易因反应失控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故,造成群死群伤。通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反应工艺危险度,以此改进安全设施设计,完善L险控制措施,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准确把握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

(一)企业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1.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的以及国外首次引进的新工艺且未进行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2.现有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发生变更,且没有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

3.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精细化工生产的主要安全风险来自于工艺反应的热风险。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要根据《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见附件)的要求,对反应中涉及的原料、中间物料、产品等化学品进行热稳定测试,对化学反应过程开展热力学和动力学分析。根据反应热、绝热温升等参数评估反应的危险等级,根据最大反应速率到达时间等参数评估反应失控的可能性,结合相关反应温度参数进行多因素危险度评估,确定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根据反应工艺危险度等级,明确安全操作条件,从工艺设计、仪表控制、报警与紧急干预(安全仪表系统)、物料释放后的收集与保护,厂区和周边区域的应急响应等方面提出有关安全风险防控建议。

三、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一)涉及的反应工艺危险度被确定为2级及以上的,要根据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仪表系统;反应工艺危险度被确定为4级及以上的,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如保护层分析)确定安全仪表的安全完整性等级,并依据要求配置安全仪表系统;对于反应工艺危险度被确定为5级的,相关装置应设置在由防爆墙隔离的独立空间中,并设计超压泄爆设施,反应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应进入隔离区域。企业要优先通过开展工艺优化或改变工艺路线降低安全风险。

(二)企业要把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新建项目要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开展工艺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保证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相关在役装置要根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补充和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操作规程。

(三)企业要保证设备设施满足反应工艺安全要求,根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建立关键设备设施清单,定期开展检查、维护和维修,要确保泄放、冷却、降温等设施和安全仪表等系统的完好、可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操作培训,保证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反应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不断提升操作技能。要根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聘请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机构组织开展评估。企业要加大对工艺反应测试分析条件的投入,培育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逐步形成自身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二)有关企业要确保列入评估范围的新建装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对相关在役装置要制定计划逐步开展,根据评估结果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努力降低安全风险。从2020年开始,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不得投入运行。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积极跟踪评估结论,掌握并研判本地区有关企业的风险情况。积极培育具备条件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有关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配备完善实验测试设施,规范服务工作,提高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和质量。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及时将本指导意见精神传达至本辖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企业。

附件: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

(详见安监总局网站)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2篇

【关键词】化工工艺;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X820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目前,风险性的评估被广泛的应用在化工工艺流程中。化工工艺的质量要求也就越来越严格。加强化工工艺风险识别可以有效地判断出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消除这类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对化工工艺风险性评估的探讨,对化工工艺流程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化工工艺

1、化工工艺的概念

化工工艺是指:把原材料经过化学反应,转变成产品的方法以及过程,它包括完成这一变化的全部措施。其生产过程一般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原材料的处理:为了使原料符合进行化学反应所要求的状态和规格,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的原料需要经过净化、提浓、混合、乳化或粉碎(对固体原料)等多种不同的预处理。

(2)进行化学反应;这是生产的关键步骤。经过预处理的原料,在一定的温度、压力等条件下进行反应,以达到所要求的反应转化率和收率。反应类型是多样的,可以是氧化、还原、复分解、磺化、异构化、聚合、焙烧等。通过化学反应,获得目的产物或其混合物。

(3)对产品进行精致。将由化学反应得到的混合物进行分离,除去副产物或杂质,以获得符合组成规格的产品。以上每一步都需在特定的设备中.在一定的操作条件下完成所要求的化学的和物理的转变。

2、危险化工工艺

危险化工工艺是指:在化学的生产过程中,可以引起火灾、中毒、爆炸等事敌的工艺。根据我国安全监管总局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它包括:电解工艺、氯化工艺、合成氨工艺、加氢工艺、硝化工艺、裂解工艺、氧化工艺等15类工艺,并且每种工艺都有其典型的工艺。

三、化工工艺评估方法

目前国内化工生产工艺风险评估大多只是停留在定性阶段,只能针对关键的风险因素进行探究,缺乏全面的评估观念,评估结果很难令人满意。当前比较成熟的化工工艺风险评估体系如道尔化学评估标准与蒙德风险评估理论仍然有很大局限性,上述两种评估标准主要针对化工生产中的易燃易爆以及化学药品中毒风险进行评估,缺乏普遍性;而且只是针对化工生产过程中实质进行评估,忽略安全生产监管与风险应急处理办法,因此与实际化工工艺风险评估要求有很大偏差。科学的化工工艺风险评估系统不仅需要针对实际化工生产过程进行定性分析,还要结合化工原料、化学反应设备、生产工艺技术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因此需要结合现代模糊概率的数学理念,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诸多风险因素与评估结果之间建立合理的几何数学模型,再利用现代智能计算机的仿真模拟技术进行科学分析,从而得出具有科学指导意义的化工工艺风险评估结果。

四、我国化工工艺的安全评估

1、化工设备安全评估

(1)实验装置设备的安全性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重点强调的是对于物料各个工序的分析,而在这个过程中构成物料的了化工设备便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试验中的装备反映容器内不仅进行着化学反映,还有流体的流动、传热等过程,。它们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影响,所以反映设备是化工设备的核心,它的选择对化工设备的安全有很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实验过程,必须要重视发生反应过程的装备,这样可以保障由于连续过程产生的反应拥有较高的安全性。同时,由于其自身的优势,在使用过程中,也可以提高实验的效率,使得实验过程拥有更高的灵活性。但是不同的工艺有着不同的特点,与之相比,间歇工艺的工程更为简单、操作的弹性较大,进行设计时,可以使用精确度较低的数据,其通用也很强。

(2)化学材料选取的安全性

通常一种反映会具有几条工艺路线,我们要选择使用可以消除或者减少危险物质用量的那条路线。因此,在选择材料过程中,就需要我们的工作人利用专业知识,来挑选实验材料,尽可能的避免或者代替那些危险材料,从而将实验的安全系数降到最低。例如:使用催化剂来稀释危险物料,以此来缓解反应的剧烈程度;使用新科技、新技术减少危险介质的藏量;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减少生产废料,尽量做到过程用料、辅助剂的回收循环利用,减少其对于环境的污染。

(3)实验防护工具的安全性。

化工设备在进行化学反应时,可能会出现偏离正常运转状态的情况,从而引起超温、超压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认为所难以掌控的,因此对于这些类似排泄阀、防爆板、通风管、安全阀等装置一定要谨慎使用。因为她们的安全性会影响到整个化工生产的安全性。对于一些非常危险的操作,要使用全自动控制系统,或者程序控制装置,一旦有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能够起到防止事态扩大,减小事故损失的作用。这些在设置的时候要从人性化的设计角度出发,将人身安全作为第一步考虑,例如考虑设置安全救护设施,如设立洗眼区和安全淋雨区等。

2、研究方法选择

(1)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

风险评估是对于多学科内容练习结合的一种方法,它自身包含着多数理论模型的建立,但是拥有一定的假设条件。因此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是解决危险化工工艺评估研究的一个主要方法。定性分析可以指明事物发展的方向,但是在深入材料实验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通过对于定量分析法的假如,刚好使得两者相互所长,从而为研究事物建立一个合理的运作机理。因此,数学建模是风险评估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

(2)查阅文献与访问调查相合

对于危险化工工艺过程中整体风险评估,除了对风险进行定性分析描述外,还有少数的定量风险评估方法,但是定量的评估只是对工艺本身的本质安全进行评估,几乎很少对工艺进行整体的危险性的研究,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

(3)模糊数学方法

由于危化品生产过程中运行环境的复杂多变,影响化工工艺安全的各因素又是相互联系的,且各因素间的关联关系随时间、地点等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加之其中很多因素是模糊因素,因此各种风险影响因素不能被精确的定量。为了能准确地描述危险化工工艺安全运行的各个影响因素,应使用模糊数学综合评判法对危险化工工艺风险等级进评估。

五、加强化工工艺风险识别的相关措施

要将化工工艺中存在的若干风险控制在一个安全的范围之内,就必须要加强其风险识别的工作,对爆炸、中毒、火灾等灾害做定量的分析,更加准确地判断出化工工艺中存在的若干事故隐患,并针对这类隐患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从化工工艺的生产设备角度进行风险识别加强措施分析的话,主要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化工生产设备的风险识别

化工生产过程中所使用到的设备大多数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通常这类设备也是化工工艺风险识别的重点检测对象。从化工原材料的运输、干燥到生产中的过滤、混合都要进行严格的安全质量把关,将危险程度控制在一个较为稳定的范围之内。并且大多数化工工艺的生产过程中最好能够保持设备工作的连续性,因为连续性的生产流程通常具有生产效率高、安全性能好等特点,是降低化工工艺风险的良好措施。

2、加强化学反应过程中的风险识别

化工工艺最核心的生产环节就是化学原材料之间的反应过程,不仅关系着化工生产的质量以及效率,更关系着化工工艺的安全性能。在化学反应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风险识别检测,尽量不选用反应效果剧烈,有剧毒,或者容易爆炸等材料,如果必须要使用到比较危险的材料,则要做好反应环境与外界的隔离,避免外界受到反应物的波及。在现代工艺中,一般是将反应物浓度稀释之后采用催化剂的方法来达到化工生产的目的,在保证了正常生产量的基础上也提高了化工工艺的安全性,降低了生产成本。

3、加强安全防护系统的风险识别

在任何化工工艺生产流程中,都配有一定的安全防护系统,来防止可能发生的一些生产事故。而化工工艺风险识别的最终措施就是要从安全防护的角度入手,检测生产流程中的保护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并分析其保护性能,根据安全防护系统的保护能力来判断化工工艺生产的危险程度。通常纳入检测范围的有防爆板、通风管、安全阀等装置,加强这类装置的使用性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整个化工工艺生产设备的安全性。

总之,针对化工工艺技术特征、生产危险性进行必要的风险识别与安全评估尤为重要。我们只有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明确化工生产安全状况,掌握危险管控点,方能提升管理效益,营造安全可靠的化工生产与工艺应用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六、结束语

化工工艺的风险可以说关系到整个化工产品的生产,该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必须要严肃对化工工艺风险性的评估,确保化工工艺流程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李瑞娟.浅析化工工艺的风险识别与安全评价[J].科技致富向导,2013(11):244.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3篇

关键词:反贪办案 风险预警 处置预案

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我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积极预防、化解社会风险,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新途径,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机制的新举措。[1]目前,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还没有建立健全。就如何建立健全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这一问题,笔者谈一下自己的愚见。

一、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概念及特点

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当中一项重要的业务,它是指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对于潜在引发个人极端行为、、涉检上访以及社会舆论负面评价等风险的案件,进行评估、预警并制定相应处置方案,把办案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一种前期防范措施。

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特点:第一、适用领域唯一性。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涉案风险进行的评估工作适用于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且只能由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案件举办人员作出,侦查人员根据办案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出相应预防措施,必要时检察机关其他部门给予一定配合,但仍然以反贪部门为主导。第二、评估内容全面性。反贪办案风险评估应当综合考察涉案的各个方面。例如犯罪嫌疑人身份、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征、犯罪嫌疑人的职务级别、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涉嫌犯罪数额的大小、涉案款物的用途、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等。第三、启动阶段特定性。反贪案件属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办理一般经过初查、立案、侦查等流程。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立案是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可能受到刑事追究的关键阶段,具有法定的标准和严格的审查程序,反贪办案风险评估在立案阶段启动,如果启动提前到案件初查阶段,可能会对后续工作保密性造成不利影响,启动滞后则会发挥不了其应有作用。因此,立案阶段是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启动的最佳时机。

二、构建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背景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较强的个人素质、复杂的社会关系及社会背景。涉案因素错综复杂,同时给此类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了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构建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反贪办案过程中潜在的社会风险予以准确评估、及时预警和制定处置预案显得较为紧迫。构建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既是检察机关防范社会风险客观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探索管理创新举措之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象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是我国惩治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由于其查办犯罪嫌疑人多是身居要职、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反贪侦查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常常会面临一些不确定性风险。这些风险,在某种意义上是由于反贪侦查人员执法行为粗暴、处理方式方法草率、矛盾化解不及时而引发的。但主要是由某些外部客观因素造成的,如犯罪嫌疑人个人极端行为、其家属无理纠缠、或其他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滋事、举报人对于没有立案认知偏激、甚至极少数敌对分子试图借机破坏社会稳定的大局。而这些因素所引起的社会边际效应危害性远远大于它们自身危害性。

因此,建立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显得十分迫切。在对案件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的前提下,对拟采取的各项侦查手段进行充分的研判,在此基础上作出客观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应对方案,才可能有效地化解、预防社会风险的发生。案件查办最终达到让政府满意、群众满意、组织满意的效果。在此种意义上可以说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防范社会风险客观要求。

尽管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与之相配套的社会管理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检察机关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2010年最高检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把反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与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职责范围相结合,各个内部机构制定出相应部门风险评估机制。联系到反贪部门具体职能,只有公正廉洁、依法办案,提高工作效能,规避风险,化解矛盾,方可真正地体现了反贪工作的管理创新,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应运而生。因此,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正是响应最高检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与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也正是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努力创新社会管理新举措,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创新。

三、实施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意义

有利于促进依法办案,提升反贪工作管理水平。办案之所以存在风险,固然主要由犯罪嫌疑人极端行为、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其他不明真相的群众等外部因素造成的,但是有的是由于没有依法办案引起的,例如办案不规范激发犯罪嫌疑人采取极端个人行为进行对抗;侦查人员缺乏正确的执法办案理念,甚至极少数侦查人员不法侵犯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给社会带来较为恶劣的影响等。另外,还有少数侦查人员习惯根据工作经验来研判办案,没有树立起基本的办案风险意识,给反贪办案埋下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就是要将反贪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把以往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并形成制度加以贯穿实施,在实践中,更好的指导反贪工作,有效地预防、化解反贪办案潜在的风险。

有利于办案规避风险,深入推进反贪工作。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秉承了公正廉洁、依法办案的执法理念,有利于侦查人员精确排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容易引发风险的因素和关键节点,及时发现诱发办案风险发生的成因。根据排查结果及分析成因,反贪侦查部门及时作出客观、全面、准确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预防处置预案,有效的规避了办案过程中潜在的风险。有利于反贪部门准确分析总结引发办案风险的社会矛盾所在。深入推进反贪工作,可以通过检察建议、法制宣传、蹲点帮扶的等方法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对社会矛盾易发地区、人群的进行综合管理教育,把易引发办案风险的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止反贪办案风险的发生。

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当前社会处于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转型期,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关系到党的领导地位,还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如果对贪腐官员不加以严惩,任其发展下去,我们党就会失去民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立有利于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建立,反贪部门能够提前预警和采取预防处置方案,把办案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了党的群众基础。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建立促使检务更加公正、公开、透明,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的公信力将全面提升,有利于检察机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四、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构建

(一)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基本原则

职责明确原则

案件承办人作为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直接责任人,负责对经办案件的初评工作。反贪部门负责人则为风险评估预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办案风险初评工作。案件分管检察长作为领导负责人,负责对办案风险评估和审核工作。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三级管理制,实现了办案主体与责任主体的有机统一。

评防结合原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预案是反贪办案风险评估机制两个基本环节和内容,风险评估侧重于对案件具体情况深入了解,精确排查引发风险的因素和关键节点,对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极端行为、群体性涉检上访事件和其它不稳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准确的综合评估结果,根据风险的大小做出一定等级的预警。风险预案是针对风险评估结果做出的应对措施,它的目的消解反贪办案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反贪办案风险发生概率。风险评估是前提和基础,风险预案是任务和目标,两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实现风险评估与风险预案有机统一,在动态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实现与风险预案的联动衔接,构建两者的互动机制。谨防风险评估与应对预案衔接环节相脱离,否则,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2]

综合效果原则

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要求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在办理案件,使案件办理取得理想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历史进程效果。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既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又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社会效果。对尚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对象,能够起到威慑作用,有利于促使他们投案自首。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净化社会司法环境,加快社会法治化进程,最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历史进程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二)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评估内容

反贪部门在启动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后,应按照以下9个方面内容进行排查评估:1、拟立案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资格,犯罪嫌疑人主体是否适格,既法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主体及其他适用主体。2、涉案犯罪嫌疑人身份,是否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涉外身份等。3、拟作出撤案决定是否会引起举报人上访或者造成社会舆论过激反应。4、对案件性质进行评估,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重特大案件、是否为纪委、人大等移交、是否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是否涉及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等案件。5、拟采取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是否会因为身体状况恶化导致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6、拟采取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是否有缺陷,是否会由于其心理压力过大导致其自残、自杀等过激行为。7、拟采取的财产强制措施合法,是否会造成犯罪嫌疑人家属基本生活困难,扣押的物品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家属基本生活必需品。8、案件的定性、定量是否准确,是否会因定性定量偏离法律规定从而引发群体性过激行为。9、其它可能给办案带来风险的因素。[3]

(三)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风险等级

针对以上提及可能造成办案风险的因素,对其进行对办综合评估,笔者认为可以把办案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重特大风险):可能导致大规模或者相关人员采取自焚、爆炸、行凶等个人极端行为的;或者在特殊时期群体越级上访,造成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使检察机关形象严重受损。二级风险(较大风险):犯罪嫌疑人采取自残等个人极端行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威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人身安全,或者在社会上散发谣言扰乱社会安定,在新闻媒体上诋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可能对检察机关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三级风险(一般风险):犯罪嫌疑人对相关法律政策存在较大疑虑,从而产生严重的抗拒心理;其近亲属或相关当事人阻碍相关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家属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出现无理缠访等情况。[4]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应根据案件事件变化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级别,并及时调整、完善应对措施和处置方案。

(四)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评估机构和程序设置

检察机关内部应设立案件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成员由检察长、主管反贪局的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有重特大影响的贪污贿赂案件、及反贪部门呈报的案件进行评估、审核。反贪部门成立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由反贪局局长、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本部门办理的存在风险的案件进行全面评估。

反贪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应当实行个人评估与集体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案件承办人深入了解案情背景情况,对办案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并制定有效可行的评估程序确保各环节开展有序且紧密衔接: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对潜在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案件综合分析,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具体案件中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充分考虑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进行评测,如有符合上述所列风险等级情况的,提出风险等级评估建议,并填写《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审批表》,并在汇报案件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反贪局长提出。反贪局局长应当及时组织本部门业务骨干进行评估,形成明确具体的风险评估论证意见,提出风险预警等级建议并拟定防范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评估,随办案环节流转和审批。

反贪案件风险评估须实行一案一评估制度。承办人并出具《反贪办案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和评估理由进行详细说明。部门内部对该案件风险进行初步评定,对出现风险等级升级的情况,承办人应逐级报告,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案。其中认为属于二级以下风险评估则应由反贪局长向案件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提交《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审批表》并附《反贪办案风险评估情况报告》以便于其审核。

(五)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处理方案

对于反贪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承办人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如思想工作、法治教育、释法说理、专家心理辅导、公开听证、引入人民陪检员制度、联合接访、司法救助、舆论引导、法律手段等,逐一予以分析应对,最后进行化解和防范。此外,对于超出反贪部门职责范围的风险处置方案,或者经反贪部门积极执行风险化解、防范措施后仍可能出现矛盾激化或风险未得到有效化解的,应当呈报有关领导,研究新方案。必要时取得相关部门的协助,积极开展风险防范工作。特别是对于存在重大紧急办案风险、预警级别很高的案件,反贪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果断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或升级。

参考文献:

[1]陈建雄 陈 茜.试论反贪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科学构建[J].法制与社会,2012(6)。

[2]谢鹏程,孙春雨,莫纪宏.检察机关如何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J].人民检察.2010(13)。

[3]陈磊.反贪部门实践涉检风险评估预警化解工作机制探析[J].人民网.2010(7)。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4篇

关键词: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履约意愿;履约能力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wto,《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金融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商业银行业除了要与国内同业展开竞争之外,还要面对国际先进的商业银行的挑战,因此对金融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更紧迫。在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中,信用风险是最古老也是最重要的一类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对自己的信用风险进行更加科学有效的评估和防范。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信用风险的评估指标作为此复杂系统的输入项,对于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商业银行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及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以指标选择原则为指引,以对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为依据,构建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为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及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指标的选取原则

1.科学性原则。即评估指标的选择、数据的选取和计算必须以公认的科学理论为依据。

2.全面性和独立性原则。即评估指标具有较强的概括性,既能综合反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程度,各指标间又相互独立,相关性小。

3.可行性原则。即评估指标所涉及的数据容易获取和计算。

4.可量化原则。即指标的选择及表述要尽量做到以量化研究为主,从而避免主观评价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有很多,经过研究发现可以将其概括为两个方面:贷款企业的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贷款企业履约就意味着银行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收回贷款本息,该贷款企业不会令银行遭受因贷款而带来的损失。

1.履约能力。企业的履约能力是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及发展实力的综合体现,通常可以通过其财务情况体现。财务指标是企业财务状况的客观反映,与一般技术经济指标相比,它具有更强的灵敏度和综合性。企业的管理模式及有效性各不相同,也很难评判,但都会不同程度地反映在其财务指标的发展变动上,因此信用风险评估的一个中心内容就是对企业财务指标的提炼和分析。

2.履约意愿。企业的履约意愿包括企业管理者的道德修养、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管理者履约心理的影响、金融监管环境的好坏对管理者履约投机心理的影响等等。基于以下两点考虑,本研究将履约意愿暂不作为指标体系构建的考虑因素。

其一,履约能力与履约意愿并不是相互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在经济环境稳定、法制健全、讲求商业信誉的社会中,贷款企业有履约能力而不愿履约的可能性较小,此时,履约意愿可以内化于对履约能力的考察。其二,由指标选取的基本原则出发,所选指标要尽可能量化和标准化,履约意愿以中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管理状况来讲,还不能达到对各贷款企业精确量取。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指标的选取就集中于对企业履约能力的研究,即企业财务指标的选取。

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由以上的分析及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归纳,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指标体系可由以下四个方面,14个指标构成。

1.偿债能力。(1)流动比率:比率越高,说明偿还短期负债的能力越强,一般认为,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流动比率为200%是比较合适的比率。(2)速动比率:比率越高,说明偿还短期负债的能力越强,但不宜过高,一般应维持在100%的水平。(3)资产负债率:反映在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资的,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越小,表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4)超速动比率:比率越高,说明变现能力越强,较速动比率能够更确切地反映立即变现能力。

2.营运能力。(1)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比率越高,说明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越小。(2)存货周转率:综合衡量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存货运营效率。比率越高,说明借款人存货从资金投入到销售收回的时间越短。在销售利润率相同的情况下,比率越高,获利越多。(3)流动资产周转率:比率越高,说明以相同的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额越多,流动资产利用效果越好。(4)固定资产周转率: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固定资产利用充分,结构合理,能够充分发挥效率。(5)总资产周转率: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全部资产

的使用效率越高。

3.盈利能力。(1)销售利润率: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获利能力。比率越高,说明销售净收入中的利润越高。(2)净资产收益率:衡量企业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比率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3)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经营耗费所带来的经营成果。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的经济效益越好。(4)资产收益率:衡量每单位资产创造的净利润大小。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在增加收入和节约资金方面的能力越强。

4.贷款方式。贷款方式虽非企业的财务指标,但在信用风险研究领域越来越受到各专家学者的重视。贷款方式不仅影响贷款企业的履约意愿,更为重要的是,在企业履约能力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时候不同程度的补偿银行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贷款方式是影响银行信用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

结论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应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作为一个具有系统性、非线性等的复杂系统问题,传统的比例分析方法、统计分析方法等线性方法已经不足以客观、准确地反映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指标体系的结构以及指标权数的确定应以基于复杂、非线性理论的人工智能方法为主,通过建立合理完善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对银行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不足。对信用风险评估指标的选取主要集中于定量的财务指标范畴,这一方面是基于对信用风险影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理论分析,一方面是源于中国金融信用体系的限制。这种评估体系结构,虽在一定的理论及实际条件下是科学、合理的,但是从长远考虑,中国商业银行在不断加强金融管制、健全金融法制的同时,对信用风险评估指标的选择应不断纳入环境因素、企业信用因素等更多非财务指标,不断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夏红芳.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与管理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2]于立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李小燕,钱建豪.中国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的有效性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5,(9).

[4]cebenoyan,a.sinan;strahan,philip e.risk management,capital structure and lending at banks[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004,(1).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5篇

1国外丧亲者居丧风险评估工具

1.1居丧风险指数(BRI)BRI最初是由Parkes编制的量表,后Pilot将BRI修改为8条目量表,量表Cronbachα系数为0.64,将其中4个关于情绪反应和应对能力的条目去掉以后,Cronbachα系数变为0.80,内部一致性效度变大,最终形成了4条目量表〔3〕。条目分别为“愤怒”、“自责”、“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是否需要专家帮助应对”等,得分>10分者为高风险,7~10分为中度风险,<7分为低风险〔3〕。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BlueCare护理实践与研究发展中心(RPDC)将BRI简版纳入该中心研制的姑息路径工具包,量表需在患者死亡之前或死亡之时完成,由姑息照顾的工作人员对居丧者进行评估,在评估之前护士需经过4h的训练。该量表短小精悍,便于使用,但评估内容相对较少,有些风险因素没有涉及,在应用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2居丧风险评估工具(BRAT)BRAT是由加拿大维多利亚护理院专家制定的一个评估工具。该工具早在2003年进入临床试用,并在2006年接受了修改,添加了4个保护性因素条目,得到2008版本的评估量表,目前在维多利亚护理院的网站上登出使用。2008版本的工具共包含10个项目,40个条目,5级风险评估,分别是:①没有已知风险,②最小风险,③低风险,④中度风险,⑤高风险。BRAT具体分为40个条目,共包括“亲属关系”2个条目,“照顾者”1个条目,“心理精神健康”2个条目,“应对”8个条目,“青少年和孩子”4个条目,“精神领悟或”1个条目,“当前压力源”4个条目,“之前的丧失经历”4个条目,“关联支持”4个条目,“关于病患、照顾和死亡的情况”6个条目及“支持积极居丧结果的保护性因素”4个条目。该量表的评估对象是接受姑息照护的病患家属,并非针对丧偶老年人;该量表主要是由护理人员在姑息照护机构进行评估;该量表不能测量更深的心理现象,如认知方式、人格特征、依恋类型,而这些因素也可能成为测量居丧风险的指标;该量表还有一些项目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歧义性〔4〕。1.3居丧风险评估文档Melliar-Smith〔5〕指出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圣安关怀院的护士和社会工作人员认为关怀院中的死者家属应得到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在死者刚去世时,且在临床中成功实施风险评估有利于居丧风险管理和实现丧亲者的需要。通过工作人员计划、组队、实践、整合反馈资料形成评估文档。该评估文档包括照顾者或亲属的基本信息、风险因素目录、调查者的个人观点,其中风险因素为主体。基本信息包括死者的姓名、死亡日期、年龄,被调查者的姓名、与死者关系、电话、地址等;风险因素目录包括8个项目,即“住在护理院的时间”、“死亡方式”、“主要照顾者对疾病的认识和行为”、“主要照顾者与患者的关系”、“照顾者的精神问题”、“预期的悲伤反应”、“照顾者的已知生活创伤经历”和“照顾者的躯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者的个人观点包括患者死亡时被调查者的反应、他们的应对方式两个问题。参与患者临终阶段的护士应在24h内完成丧亲者的居丧风险评估,辨别丧亲者需要帮助的程度,预防他们发展为复杂悲伤。该评估文档专业性较强,通过培训的临床专家、护士及社会工作者对在姑息护理关怀院中的死者家属进行早期的评估,使用范围比较局限。1.4复杂居丧结果风险评估指南该指南由澳大利亚墨尔本姑息护理中心开发,对接受姑息照护的病患家属进行复杂居丧结果风险评估,从患者接受姑息照护就已开始对其家属进行丧亲悲伤的评估,内容包括死亡者所患疾病、终末照顾、死亡性质、丧亲者性质、人际关系及死亡者特征,评估比较复杂。该指南包含了复杂居丧结果危险因素清单、家庭关系指数、创伤悲伤3个量表〔4〕。复杂居丧结果危险因素清单,包含已逝者的特征(身份)、已逝者疾病特征或死亡性质、居丧者的特征(身份)、居丧者与已逝者之间的关系(情感)。家庭关系指数(FRI),用于测量居丧者和家人的关系,共12条目,每个条目选择“正确”或“错误”。创伤悲伤量表(ITG)是由HollyPrigerson研制的量表,用来评估丧亲者是否发生复杂悲伤结果,共36条目〔1〕。其中34个条目由个人填写,包含采用5级评分标准评估的33个量化条目和1个非量化的开放性条目;2个条目由办公室负责人员填写。根据该评估指南,评估应根据病情、病患死亡的发展时期在不同时段实施,评估次数多、时间长,与一般评估量表不同。且评估内容、方法、对象较多样化,如评估对象包括小孩、青少年、成年人等。该评估指南并没有特别针对丧偶老年人提出居丧风险的评估内容和方法。

2国外丧偶者的心理状态

测量量表Zisook等〔6〕认为丧偶者焦躁的情绪、症状和行为从丧偶开始可能一直持续到丧偶后4年甚至更长时间跨度,而老年丧偶者的悲伤反应比预期的反应和时间要严重、长久,并且在丧偶后的第一年病态悲伤的发生率非常高,导致老年人较高的居丧风险。悲伤被定义为对居丧的最主要的情绪反应,包含各种各样的心理和身体上的应变。国外学者〔7〕认为丧偶后的悲伤分为急性悲伤、整合悲伤和复杂悲伤。急性悲伤指丧偶后最初的反应,通常比较强烈,带有破坏性。整合悲伤是丧偶者在接受配偶死亡的永久反应,在这个阶段丧偶者已经适应没有配偶的新生活并对生活感到满意。经过急性悲伤期进入整合悲伤期,大部分人能从悲伤的感情中恢复至正常生活,这属于正常悲伤反应。如果悲伤反应比较持久,经过一段时间后,依然还是有各种急性悲伤的症状、产生负面健康结果,这时候的悲伤反应演变为复杂悲伤。国外研究表明,将近有7%的居丧老年人可能发展为复杂悲伤〔7〕。复杂悲伤导致负面健康结果的易感性或可能性,构成居丧风险。因此,测量丧偶者的心理状态和情绪,可以间接评估丧偶者的居丧风险。除了前面提到的测量丧偶者悲伤的ITG,国外还研究很多用于测量丧偶者心理状态和情绪、用以间接评估丧偶者居丧风险的量表〔8〕。2.1德克萨斯州悲伤改进量表(TRIG)应用丧亲症候学测评方法评估丧偶者丧偶后过去(配偶去世初)及现在(配偶去世一段时间,可以是3、6、12个月)的悲伤反应强度。量表共21个条目,5级评分标准(从“完全正确”到“完全错误”),其中包括非量化的开放性条目。TRIG分为两部分:①关于过去悲伤行为,初始Cronbachα系数范围0.77~0.87;②关于现在的悲伤情感,评估丧偶者对已逝者感觉的情感反应,初始Cronbachα系数范围0.69~0.89。Gilbar〔9〕使用TRIG对134例配偶因为癌症住进临终关怀院的丧偶者(35~89岁)进行研究,分别在丧偶后3个月及12个月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在临终关怀院短时间(1~7d)住院比长时间(>8d)住院对丧偶者丧偶后的心理调适有有益的影响,有利于降低丧偶者的居丧风险。该量表在近年来应用较广泛,可以应用于成年人的各年龄段。2.2居丧应对自我效能感(BCSE)BCSE是一个有效预测丧偶者情绪压力、心理精神健康和自感健康的效应指标工具,共有33个条目,7级评分标准(从“1没有自信”到“7完全自信”),Cronbachα系数为0.99。Benight等〔10〕采用此量表对102例女性丧偶者进行研究,她们的丈夫都死于癌症,并且她们都参与了丈夫的临终照顾。结果表明,BCSE对居丧期间的积极和消极健康结果有重要的预测功能。得分低者可通过接受干预提高BCSE。2.3居丧现象问卷(BPQ)BPQ用于评估丧偶早期的居丧者的悲伤、生气和罪责感、对已逝者的想念及依恋的程度和形式,共22个条目,4级评分制(从“0从不”到“3经常”),Cronbachα系数为0.83。Byrne等〔11,12〕将新近丧偶的男性老年人与尚处于完整婚姻的男性老年人对照,进行队列研究,采用BPQ在老年人丧偶后的6w、6、13个月3个时间点进行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只有6w后问卷的得分有显著性差异。Kissane等〔13〕同样使用BPQ对268例丧亲者进行调查,其中有丧偶老人、丧偶青年人及丧失长辈的孩子。结果显示,BPQ对居丧老年人的不同性别之间、配偶和子女间、居丧时间的早期和晚期阶段的丧亲之痛的强度有不同结果。BPQ是一个有效和可靠的悲伤(包含情绪、认知和行为)测量尺度,可以从丧偶者早期的悲伤反应预测居丧风险,其研究对象主要是新近丧偶的老年人。2.4持续联系量表(CBS)测量居丧者与已逝者的持续联系,如去已逝者墓地、入梦、继续爱意表达、思念和回忆等。CBS包含10个分量表,共204个条目,8级评分标准(从“1极度不精确”到“8极度精确”)。Waskowic等〔14〕对77例丧偶老年人研究表明老人对配偶的依恋类型影响其悲伤反应。但是量表内容冗长复杂,在临床和生活中应用存在一定的难度。2.5复杂悲伤量表(ICG)ICG用于评估病理性或复杂悲伤,如不信任感、不知所措、回避、生气、震惊、分离焦虑等,引起其他疾病(癌症、高血压、心血管病等)的并发或长期患病率的增高。ICG是由Holly博士等人于1995年编制的一个量表,共19个条目,采用5级评分标准〔15〕。内部一致性检验Cronbachα系数为0.94,重测信度为0.80;与贝克抑郁量表(BDI)关联效度(r=0.67,P<0.00l),与TRIG关联度(r=0.87,P<0.001)明显,与悲伤测量量表(GMS)的关联度(r=0.70,P<0.001)明显。ICG是一个高水平的评估个体经验潜在不适应的悲伤,并且内部测量一致性较高的可信量表。

3国内丧偶老年人居丧相关研究现状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6篇

通过评估结果来看,目前银行业机构尚未将洗钱风险管理当做一项系统化、规范化的工作来做,在风险管理架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应对各环节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

(一)风险管理架构状况总体上看,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架构尚处在合规管理状态下,制订各项反洗钱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点停留在规避违规风险上,而未能将工作思路转到如何识别、评估和监测客户和交易的洗钱风险上。主要表现为:1.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控制的政策目标存在偏差。多数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目标集中在反洗钱工作合规性上,而未将识别和控制洗钱风险做为最终的政策目标。2.反洗钱制度更新频度与业务发展不匹配。除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更新与其业务发展严重脱节,个别金融机构的客户身份制度仍在执行2007年制定的版本,新业务新产品推出未能及时纳入洗钱风险控制与监测的范围。3.高管缺乏对洗钱风险的认知和对员工引导。通过调阅被评估单位的会议记录及书面批示内容来看,多数金融机构的高管对反洗钱风险控制的认知放在规避反洗钱违规风险上,对工作的指导方向与洗钱风险管理相差甚远。4.反洗钱资源配置缺乏合理规划。在抽样机构中,除工行、建行的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做到了团队做、专业做外,其他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全部由指定的内设部门的人员来兼职反洗钱工作,且部门和岗位变动频繁,不利于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开展。5.反洗钱工作内容未完全融入机构的合规文化建设中。一是反洗钱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多数独立于业务条线的操作规程;二是抽样评估的机构中,尚有部分机构未将反洗钱履职行为纳入年度或其他定期的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员工反洗钱业务培训工作未能以提高员工业务技能为出发点,从培训记录的内容来看多数为应对人民银行的现场检查;四是反洗钱宣传工作未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机构业务情况自行设计和印制宣传材料,主动履行反洗钱宣传义务。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状况1.缺乏有利的风险识别与测量工具。一是从抽样结果看,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识别与测量客户风险敞口的统计工具;二是尚未建立识别产品风险敞口的统计工具;三是尚未建立识别高风险业务风险敞口的统计工具;四是尚未建立识别实际受益人的识别和统计工具。2.缺乏评估产品风险的机制。评估期间,所有评估机构尚未按照《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下称《指引》)的要求建立对产品风险的评估机制。3.缺乏有效的客户风险评估指标设计。从评估结果看,抽样机构的客户风险评估指标未能参照《指引》的要求,建立综合性的评估指标,对客户实施动态风险评估和管理。4.缺乏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流程。从评估结果看,抽样机构的风险评估工作目前正处于两个极端:一是有客户风险等级评估系统的全部依靠系统自动评估,缺乏人工审核;二是没有客户风险等级评估系统的,全部依靠人工主观判断,缺少系统客观指标的辅助,这两种情况均可能导致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审核工作流于形式。

(三)风险监测状况1.缺少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黑名单实时监控功能。多数地方法人机构未能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黑名单置入核心业务系统,无法设置业务触发点以及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控名单进行实时更新。2.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从抽样评估的情况来看,除上级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审计报告能反馈出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外,抽样机构对本级以及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监督基本流于形式,未能体现发现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3.缺乏对客户开展持续调查的工具。目前抽样机构全部缺少对客户开展持续调查的辅助工具,不但降低了工作效率,也影响了客户身份持续识别工作的效果。4.缺乏有效的异常交易监测模型。从目前状况来看,除工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监测模型外,其余机构全部按照可疑交易客观标准设置可疑交易监测指标,需人工判断的指标无法量化并实现系统自动提取。5.缺乏综合的可疑交易监测系统。抽样机构中,除工行的可疑交易监测系统能基本满足可疑交易分析过程能达到“方便的提取客户基本信息及交易信息”综合开展甄别分析外,其他机构的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均独立于业务数据库之外,无法在技术手段上提供有效开展可疑交易甄别分析的便利条件。

(四)风险应对状况1.缺乏对高风险业务、客户的管控措施。多数机构未能建立对高风险业务和客户的管控措施,在高风险业务发生或高风险客户提交异常交易后缺少有效的控制手段,难以降低洗钱后果发生的概率。2.缺乏制度化的风险消化、提升风险对抗能力的工作流程。多数机构特别是地方性法人机构缺乏对典型案例进行追溯、审查、分析、追责等工作制度,便于查找自身风控漏洞,提出风险提示和采取相应改进措施的,或采取有效手段予以推行。3.缺乏应对洗钱案件的应急处置措施。抽样机构全部未建立洗钱风险应急预案,难以保证在涉及自身的案件发生后,能快速做出反应。4.缺乏反洗钱工作的内部沟通机制。多数的抽样机构未能建立定期的内部沟通机制,便于反洗钱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与业务条线、下级机构就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及风控措施进行回溯性审查、政策研究。5.缺乏与当地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多数的抽样机构未能建立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重要反洗钱事项、敏感反洗钱工作信息的外部沟通机制。

二、优化风险管理工作建议

(一)及时转变观念,树立风险意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金融机构的管理团队要尽快转变工作理念,树立洗钱风险意识,确立正确的反洗钱履职意识和工作目标,同时还要将洗钱风险管理融入本机构的合规文化建设这中,引导本机构的员工在合规基础上,着力于加大对洗钱风险的识别与管控的工作力度。

(二)加大成本投入,完善风险管理架构1.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架构。尽快按照《指引》要求,落实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客户、产品、业务之间综合开展风险评估的能力。2.优化反洗钱技术手段。在优化完善反洗钱工作技术性的辅助系统上加大成本投入,建立综合性的反洗钱分析监测系统,完善风险识别与测量工具,逐步提高对高风险业务、高风险客户的综合监测和分析能力,建立持续性的风险监测分析制度及配套的技术手段。3.合理配置反洗钱资源。反洗钱工作资源的配置要与客户、产品的市场拓展,对风险的接纳能力以及所拥有的技术手段相匹配,有条件的机构要推广反洗钱工作团队作、专业作,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要按照风险高低程度合理配置工作资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

(三)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风险识别监测能力1.提高员工培训的实效。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工作能力、制度执行力直接影响着反洗钱工作成效,员工培训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提高培训工作实效。2.建立综合性风险识别与监测机制。客户、产品、业务的风险识别与监测是关联度较紧密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工作资源和工作信息,建立综合性的评估指标及评估机制,对客户实施动态风险评估和管理。3.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流程。建立起系统自动评估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流程,实现人机互补,提高风险评估质量和效率,从而建立对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审核工作的动态化持续化的管理机制。4.建立科学的异常交易监测模型。参照人民银行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结合本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对风险接纳能力、客户群的分布特征,建立适合自身的异常监测模型,将风险监测工作落到实处。5.建立综合性的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可疑交易监测系统要与业务数据库建立联系,使系统能达到“方便的提取客户基本信息及交易信息”综合开展甄别分析的要求,在技术手段上为可疑交易甄别分析提供有效的便利条件。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7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

引言:危险化学品由于自身的特征,使得在生产过程中有着巨大的风险及隐患,一旦发生泄漏后,不单单对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人身安全也有着巨大的危害。这就要求我国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生产中作出一定的风险评估,这不单单对企业生产更加安全有着主要的引导作用,这也可以促使我国经济可以更快发展。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分析

危险化学品行业是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其危险性的主要来源是由物品原料、生产工艺及方式所导致的。

(一)物品原料

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中,往往会存在具有易燃及易爆的特征,例如石油、汽油、H2、CO、CH4等。甚至在物品原料中都含有毒,甚至是剧毒,例如CO、Cl2、H2S、COCl2等。甚至有些原料还有一定的腐蚀性,例如HCl、H2SO4等。

(二)生产工艺

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有着非常复杂的生产工艺,并且生产条件也极为严苛,这使得在工艺中需要进行高温、高压或深度制冷等等多种形式。

(三)生产方式

(1)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有着多样化的生产方式。例如在进行石油炼制及相关产业生产所选择的生产方式是大型的、连续并且自动化的;在进行化工染料及农药的生产方式是间歇的,但产量较少、品种较多;在进行钻井及采油工作时,由于是要进行野外操作,这使得气候条件无法得到保障。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核心及主要内容就是,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定的危险辨识、危险系数的评估及采取怎样控制。依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理论,可以将员工在生产中受到伤害的风险可以通过企业所处于的特性、企业所选用的危险设备、及其企业所在的危险的环境来将其反应,风险模型如图1所示。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风险的评估分级模型

我国在进行系统设计时,其完成标准预期及测试方法,都是依照系统性和科学性相融合发展的原则,将企业综合风险一般分有固有风险及动态风险(如图2所示),固有风险主要是指企业中最为基础的风险,一般是由于危险化学品殊含量所导致的;动态风险,主要是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效益水平的一种反应,这就使得由于标准的不同,企业类型的不同,导致评估动态风险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图2企业综合风险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将危险化学品中的物理量、环境及安全措施作为固有风险,然后将评估的因素将其风险按照由低到高的进行有序排列;另外,将基础管理及现场管理作为动态风险,然后将评估的因素依照好坏进行有序排列;使其得到一个评估矩阵,依照这个矩阵,可以将企业进行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

三、评估分级标准的选取的分析

在进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标准的选取时,要遵循以下四种准则:

(一)科学性准则

要清楚的意识到,所选择的标准要能够正确的反应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面貌及内容,并且评估标准的有一定的层次感,既有表现出大体的标准,也要有细微的标准。

(二)系统性准则

在进行选取评估标准时,要确保选择到全面的及系统的,可以先从总体目标着手,然后将其要点进行一定的分解,使其可以建立一个健全的评估标准的体系,有效的防止过度着重一点,进而会将其他忽视的问题。

(三)合理性准则

要选择一个合理的标准,首先要将影响巨大的因素选择出来,使得保障了选择标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且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有较大的关联性。

(四)可行性准则

在进行标准选取时,要切合实际的状况,选择数据来源较为稳定的企业,使其在进行对照评估时操作便捷。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8篇

1、德尔菲法概述

德尔菲法也称专家调查法,是一种结构化的决策支持技术。自美国兰德公司首次使用该方法规避集体讨论屈服权威的缺陷,进行定性预测之后,该方法迅速得到传播及采用,并因其实践效果而得到广泛认可。它是通过匿名或背对背的形式,分轮多次征求和汇总专家的意见,通过组织者汇总和反馈最终结果。德尔菲法的匿名性、多轮反馈性以及结果统计性保证了组织者所得到的是较为客观、专业性强且有着高准确率的集体判断结果,能够更有效地达成企业早期识别及应对风险的目的。

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对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不足的问题,往往是当问题已经开始造成一定损失时才匆忙寻找应对措施,殊不知企业法律风险在方法得当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以一种科学的方法加以识别评估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

2、德尔菲法的应用

一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无外乎就是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者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商业风险会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由此不难看出,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了给企业带来损害,使企业走向失败的爆发率最高的原因。

德尔菲法的特点在于其主观性与确定性,并且能够做到取各家所长,避各家之短,突出表现专家意见的一致与分歧。在一个企业使用德尔菲法进行一个项目法律风险评估时,可以考虑组织相关领域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或者学者,以及目标法律风险主题的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与预测。在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集合其各自经验与见解,并反复几次调查评估之后,汇总得到接近真实的法律风险评价报告。

下面让我们来举例说明。2004年1月,TCL对媒体(TMT)并购法国汤姆逊的彩电业务,并在同年7月成立双方合资的TCL汤姆逊公司(TTE)。在这次并购中,TCL想借助汤姆逊的品牌、技术和欧美的渠道,规避反倾销和专利附加费的问题,从而达到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减少市场阻碍的目的。但在并购完成后,TCL不但没有盈利,反而连续两年报亏。一直到2006年10月,TCL因无法承受亏损,不得不砍掉其欧洲彩电的业务,仅保留OEM。童年,TCL又迅速出手并购了法国阿尔卡特移动电话业务,不过也在一年之后宣告失败。

TCL的这两次并购,可以说是失败在了并购筹划和并购整合的双重法律风险之下,企业在“国际化”的诱惑这下,冲动行事,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出现了严重失误。考虑欧洲市场的运营成本,以及并购后的各项整合是并购案最终确定前必不可少的评估准备工作。

第一,建立评估小组。确定需要收集意见并达成一致意见的主题。评估的工作既是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基础,亦是贯穿整个风险识别过程的重要部分。故评估小组成员应由该企业具有项目相关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组成。

第二,确定对象项目法律风险评价专家组成员。如上例的国际并购案中,财物、技术、管理、品牌、文化、销售渠道、人力资源等各方面都应包括在其中。由此,可以确定专家小组成员中除了应具备企业财物高级主管、国际市场分析专家、金融学家、有国际并购经验的企业家或高级管理人员外,还应包括国际法专家,国际经济法专家,对欧美劳动法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或律师,以及对欧美诉讼程序法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或律师等。同时,专家不同的学派、单位、地区、经历、年龄结构等在选择时都要注意代表性。在受访专家人数的问题上,囿于专家数量过大会给结果处理和数据分析带来很大困难。故选择专家的人数应依据评估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一般的人数范围在15—50人。当然,在涉及大型企业的复杂评估课题时,专家人数可适当增加。

第三,确定了专家组成员后,就应着手可能出现的风险调查问卷的设计。风险调查问卷可以分为多种形式,其中包括最优方案选择法,分值评估法,等级评估法等等。这里我们采用对比风险与收益的权重方法,即列出收益点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风险问题,评分分为十个等级,十分为收益明显,风险较小,一分为收益较小,风险明显,并对每个对比项目和专家的知识水平进行加权,统 计出此收购案的风险评级,并以此来确定收购案的可行性,或者对收购案进行修改。

第四,组织答询并实行多次反馈。由评估小组把不带任何约束条件的第一轮调查表以及必要的项目背景材料寄给被调查的专家;每个专家对所调查的问题经过查询资料、分析、研究之后,按调查表要求做出书面回答。评估小组在收回专家的答复后稍加归纳、整理,进行第一次专家意见之间的横向对比。此后进一步提出问题或修改问题,将第二轮调查表再发给每个专家,进一步征询意见。如此反馈多次,直到专家们的意见比较一致、协调或可以做出判断为止。

第五,对最后一轮调查的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数据处理,并得出评价、预测结果或结论;根据专家的答复意见和分析处理的结果写出预测报告。这是德尔菲法最重要的阶段,是德尔菲法“化零为整”的作用的体现。每一位专家个人的意见的广度可能是片面的,受其自身的专业领域所限制的,但每一位专家意见的深度却是能够因其“或实践研究,或从业实践”的专业资质而得到保证的。在上述案例中,被TCL所忽视的并购筹划和并购整合的双重法律风险很有可能在此过程中被发现;而市场的高运营成本在有跨国企业管理经验和国际并购经验的企业家和学者面前亦将无处遁形。通过对专家意见的反复的征询整合,最终能够得到一个趋于统一的结论。

3、结语

化学反应风险评估第9篇

1、德尔菲法概述

德尔菲法也称专家调查法,是一种结构化的决策支持技术。自美国兰德公司首次使用该方法规避集体讨论屈服权威的缺陷,进行定性预测之后,该方法迅速得到传播及采用,并因其实践效果而得到广泛认可。它是通过匿名或背对背的形式,分轮多次征求和汇总专家的意见,通过组织者汇总和反馈最终结果。德尔菲法的匿名性、多轮反馈性以及结果统计性保证了组织者所得到的是较为客观、专业性强且有着高准确率的集体判断结果,能够更有效地达成企业早期识别及应对风险的目的。

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对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不足的问题,往往是当问题已经开始造成一定损失时才匆忙寻找应对措施,殊不知企业法律风险在方法得当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以一种科学的方法加以识别评估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

2、德尔菲法的应用

一个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无外乎就是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者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商业风险会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由此不难看出,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了给企业带来损害,使企业走向失败的爆发率最高的原因。

德尔菲法的特点在于其主观性与确定性,并且能够做到取各家所长,避各家之短,突出表现专家意见的一致与分歧。在一个企业使用德尔菲法进行一个项目法律风险评估时,可以考虑组织相关领域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或者学者,以及目标法律风险主题的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与预测。在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集合其各自经验与见解,并反复几次调查评估之后,汇总得到接近真实的法律风险评价报告。

下面让我们来举例说明。2004年1月,TCL对媒体(TMT)并购法国汤姆逊的彩电业务,并在同年7月成立双方合资的TCL汤姆逊公司(TTE)。在这次并购中,TCL想借助汤姆逊的品牌、技术和欧美的渠道,规避反倾销和专利附加费的问题,从而达到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减少市场阻碍的目的。但在并购完成后,TCL不但没有盈利,反而连续两年报亏。一直到2006年10月,TCL因无法承受亏损,不得不砍掉其欧洲彩电的业务,仅保留OEM。童年,TCL又迅速出手并购了法国阿尔卡特移动电话业务,不过也在一年之后宣告失败。

TCL的这两次并购,可以说是失败在了并购筹划和并购整合的双重法律风险之下,企业在“国际化”的诱惑这下,冲动行事,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出现了严重失误。考虑欧洲市场的运营成本,以及并购后的各项整合是并购案最终确定前必不可少的评估准备工作。

第一,建立评估小组。确定需要收集意见并达成一致意见的主题。评估的工作既是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的基础,亦是贯穿整个风险识别过程的重要部分。故评估小组成员应由该企业具有项目相关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组成。

第二,确定对象项目法律风险评价专家组成员。如上例的国际并购案中,财物、技术、管理、品牌、文化、销售渠道、人力资源等各方面都应包括在其中。由此,可以确定专家小组成员中除了应具备企业财物高级主管、国际市场分析专家、金融学家、有国际并购经验的企业家或高级管理人员外,还应包括国际法专家,国际经济法专家,对欧美劳动法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或律师,以及对欧美诉讼程序法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或律师等。同时,专家不同的学派、单位、地区、经历、年龄结构等在选择时都要注意代表性。在受访专家人数的问题上,囿于专家数量过大会给结果处理和数据分析带来很大困难。故选择专家的人数应依据评估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一般的人数范围在15―50人。当然,在涉及大型企业的复杂评估课题时,专家人数可适当增加。

第三,确定了专家组成员后,就应着手可能出现的风险调查问卷的设计。风险调查问卷可以分为多种形式,其中包括最优方案选择法,分值评估法,等级评估法等等。这里我们采用对比风险与收益的权重方法,即列出收益点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风险问题,评分分为十个等级,十分为收益明显,风险较小,一分为收益较小,风险明显,并对每个对比项目和专家的知识水平进行加权,统计出此收购案的风险评级,并以此来确定收购案的可行性,或者对收购案进行修改。

第四,组织答询并实行多次反馈。由评估小组把不带任何约束条件的第一轮调查表以及必要的项目背景材料寄给被调查的专家;每个专家对所调查的问题经过查询资料、分析、研究之后,按调查表要求做出书面回答。评估小组在收回专家的答复后稍加归纳、整理,进行第一次专家意见之间的横向对比。此后进一步提出问题或修改问题,将第二轮调查表再发给每个专家,进一步征询意见。如此反馈多次,直到专家们的意见比较一致、协调或可以做出判断为止。

第五,对最后一轮调查的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数据处理,并得出评价、预测结果或结论;根据专家的答复意见和分析处理的结果写出预测报告。这是德尔菲法最重要的阶段,是德尔菲法“化零为整”的作用的体现。每一位专家个人的意见的广度可能是片面的,受其自身的专业领域所限制的,但每一位专家意见的深度却是能够因其“或实践研究,或从业实践”的专业资质而得到保证的。在上述案例中,被TCL所忽视的并购筹划和并购整合的双重法律风险很有可能在此过程中被发现;而市场的高运营成本在有跨国企业管理经验和国际并购经验的企业家和学者面前亦将无处遁形。通过对专家意见的反复的征询整合,最终能够得到一个趋于统一的结论。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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