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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相关理论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5 16:19:18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1篇

关键词:委托理论 养老保险制度 筹资模式

我国养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框架,未达成全国统一,覆盖范围也具有极大的局限性。而随着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出台,我国正式确立了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制度在实施初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却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收支平衡问题,个人账户越老越多得被挪用于填补养老保险筹集资金的缺口。现行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暴露出巨大问题,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也成为近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本文从委托理论视角对当前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进行研究,并提出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调整与改革策略。

一、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分析

当前国际上常见的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主要包括现收现付式、完全积累制以及部分积累制,不同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均需要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同的筹资模式所遵循的平衡原则也有所差异,分别包括横向平衡原则与纵向平衡原则两种。下面将分别对不同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进行阐释与分析。

(一)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的筹资模式是指,以一段时期内在职职工的养老金缴费来支付已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现付现付制是在横向收支平衡原则的基础所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其具体做法为:首先根据社会收入水平确定养老金发放标准,然后对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数额进行预测,根据支出情况确定养老金的缴纳标准,最终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现收现付制的筹资渠道可以是职工与企业的缴费,也可以政府税收。

与其他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相比,现收现付制具有更为灵活的费率,社会供给能力强,也有效规避了养老基金的投资风险,代际分配功能较强;其次,现收现付制建立初期具有较低的收费率,这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快速建立与普及;另外,现收现付制避免了巨额积累所带来的养老金贬值风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收现付制难以应对养老金快速增长的情况,如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所带来的养老金急剧增长,从而造成了巨大的收支缺口。养老保险金现收现付制的实现是基于收入在代际与代内的再分配,体现出一定的共济性,但是共济性的程度则受到筹资与收益发放方式的直接影响。

(二)完全积累制

养老保险筹资的完全积累制是建立在纵向平衡原则基础上的筹资模式,在完全积累制中,养老基金管理者需要对未来的养老金发送进行准确的预测,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当前的养老保险金收费率,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将收入的一部分缴入养老保险基金中,并由专门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运营与投资活动,从而使职工的退休之后能够获得基金缴纳本金加收益的养老金回报。在养老保险完全积累筹资模式下,往往会采用规定缴费制,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将为个人建立独立的账户,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发放标准主要由以往的缴费记录以及养老基金收益情况来确定。

与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相比,采用规定缴费制的完全积累制养老保险筹资将不再考虑代际分配的问题,完全积累制实际是将企业职工工作期间的部分收入转移至退休之后发送,并获取一定数额的养老基金收益,因此可以将完全积累制筹资模式理解为当前工资的延迟发放。在完全积累制筹资模式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者将能够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避免养老金收支严重失衡的问题;但是完全积累制所积累的巨额养老基金极易受到通货膨胀等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对养老基金运营水平的要求较高。实施完全积累制最大的困难在于养老基金的预期收支平衡,养老金发放标准的影响因素众多,因而难以做到科学有效的长期预测,这也是阻碍完全积累制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广泛推广的主要原因。

(三)部分积累制

部分积累制是在横向平衡原则的基础上所建立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该模式将综合考虑当前的养老金支付需求以及养老金储备基金,所收取的养老基金将在支付当前养老金的同时,也将分出一部分存入储备基金以应对未来的支付需求。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吸纳了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优点,也解决了两者的问题,该筹资模式能够实现养老基金的收支平衡,基金积累率可以进行灵活调整,避免了基金的贬值风险,可以将其视为现收现付制向完全积累制的过渡阶段。从理论的角度来看,部分积累制的优势极为明显,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基金积累与养老金收取的比重很难确定,科学的基金积累率应该既能够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还能够有效规避各类金融风险,从而实现现收现付制向完全积累制的平稳过渡。正是由于养老金积累率确定的困难,部分积累制虽然一直受到学者的推崇,但是真正应用该筹资模式的国家很少,实际效果有待商榷。

二、委托理论及分析框架

(一)委托理论的产生

委托理论是现代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理论,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直接经营权委托给相关的人,并向人支付一定报酬,配以相应管理机制或合同约束,从而对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约束与激励,最终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委托关系表现为股份公司中资本所有者和企业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它可以存在于一切组织、一切合作性活动、甚至企业的管理层次中。

(二)委托关系的特征

与其他的合作关系相比,委托关系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首先,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与人之间是通过显性契约或隐性契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契约的出现也将明确规定委托人与人的权责分配。其次,委托关系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需要向人支付报酬,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而人则需要努力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另外,委托关系中的契约往往是不完备的,契约的制定不可能面面俱到,对于某些细节的规定往往存在疏漏,有些契约所规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委托双方的欺骗行为。

三、我国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委托机制分析

我国现有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是按企业职工缴费工资11%的数额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其他缴费将由企业缴纳,企业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个人缴费比重应不断提升,而企业的缴费比重应逐步下降;职工缴费超过15年的,在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年;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数额将为省、市、自治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对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职工,在退休后将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的存款。根据对现有养老保险金体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来看,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金是采用统账结合筹资模式以及规定收益的发放模式,这种统一比率的养老保险计划将为职工提供相同数额的养老金。

在养老保险筹资过程中,养老保险缴费人与养老基金主办人存在着典型的委托关系,以个人缴费与企业缴费相结合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资产将被分离并存放至养老保险受托人处,从而最大化维护养老保险制度内职工的利益。在这样的关系中,养老保险缴费人实际上作为一个受益人的角色出现,而养老保险受托人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以缴费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了保证这种委托关系的顺利实现,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缴费职工以及企业代表担任养老基金的独立理事,从而有效监督受托人对养老基金的筹集与管理行为。政府、企业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养老保险筹资的委托关系进行监督。

四、我国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调整与改革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考验,社会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快,预计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16%,而到2050年,这个比重将达到26.1%左右,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也给我国带来了严峻的社会养老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已经成为保障我国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关键,而筹资模式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筹资模式的优化与调整也直接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与否。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统账结合筹资模式,在现有的筹资模式下,养老负担很大,养老基金收支缺口也在不断扩大。要解这一问题,应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将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行合并,缩小养老金收支缺口;其次,可以考虑提高在职职工的离退休年龄,从而减少养老金支出。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可以考虑深化改革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探索和逐步推广新的部分积累制筹资模式。部分积累制能够解决代际收入分配的问题,并且可以适应我国当前迅速变化的社会与经济环境,与完全积累制相比具有更大的弹性,在推广与实施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

五、结束语

养老保险制度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1997年之后逐渐建立起来的,近年来,在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的背景下,养老保险筹资模式所面临的收支失衡问题愈加严重。从委托理论的角度分析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可以发现,养老基金受托人需要但是很难考虑代际收入的再分配,并且难以应对我国当前养老金支付量快速增长的情况,这导致了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严重失衡。要解决当前统账结合筹资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应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企业职工的离退休年龄,这也是当前我国已经开始推广的两项政策措施。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现有养老保险筹资中面临的问题,就需要改革现有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在深化改革基础上,积极探索部分积累制新型筹资模式,从而有效解决我国日趋严峻的社会养老问题。

参考文献:

[1]米红.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的若干问题与对策建议[N].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5):5-11

[2]杨莲秀.政府部门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定位和职责――基于公共产品理论[J].财会研究,2008(20):9-10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2篇

关键词: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改革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一、职业年金概念

职业年金(occupational pension)又称“职业养老金”,是事业单位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按照国家政策指导,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障制度。它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具有自愿参加、风险共担、市场运营、国家免税等特点。

二、职业年金建立的理论基础及应用

在职业年金相关理论中,养老保障多支柱理论影响最大、最具实践意义,它是世界银行提出并逐步演化而成的。由政府管理的养老制度是第一支柱,具有强制性和非积累制的特点;个人账户积累制的养老制度是第二支柱,由市场进行管理;自愿性养老储蓄是第三支柱。

三支柱理论提出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美国由基本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退休计划构成的三支柱架构十分清晰;英国由涵盖社会各阶层的国家基本养老金、法定补充养老金和自愿性养老储蓄构成的三支柱体系。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单支柱的养老保障模式。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推进的难点

2014年10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束我国近60年的退养制度。这次改革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由“全覆盖”向“公平可持续”转变,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以下难点。

1.观念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无法同步进行,一直采用“制”进行管理。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职工往往认为其像“包袱”一样,被国家“甩”向社会,产生强烈抵触情绪。同时,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还处在建立运行初期,不少人对其还缺乏全面深入了解和认识,在思想上还存在顾虑。

2.退休待遇问题。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障待遇。由于政府管理的现收现付制,受经济波动和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影响较大,我国企业职工退休金替代率仅为50%左右,养老保险改革,如何提高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替代率,确保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收入水平不降低,完成“中人”合理过渡衔接,成为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3.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体系,但从总体上看,不同类型的制度在保障机制、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待遇水平上还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克服制度体系的“碎片化”特征,统筹协调,完善保障体系的多支柱、多层次发展成为改革的难点问题。

四、职业年金制度对推动养老保险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保障和提高职工养老金待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出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改革前,事业单位职工由于担心养老金替代率大幅度下降,甚至出现“提前退休”热议,在制度设计上,职业年金作补充养老保险,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事业单位通过建立职业年金,形成由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构成的养老保障模式,为整个社会公平稳定发挥作用。

2.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面对全球人口老龄化加剧,各国现收现付制的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职业年金依靠长期实帐积累和稳健的投资运作,以基金方式进入到经济市场,由收益较好的基金公司精心经营和管理,实现基金的优化配置,实现与基本养老保险相互协调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系统性风险和财政压力,促进养老保障制度的持续发展。

3.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根据养老保障多支柱理论,要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必须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有效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在很多国家都进行了很好的理论和实践验证。建立和发展职业年金制度,对促进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并轨,缩小因退养制度带来的差异,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年金制度,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转变观念、保障和提高职工养老金待遇、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等方面,对推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3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居民消费;生命周期;面板数据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消费需求增长缓慢,居民储蓄水平居高不下。在此背景下,政府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导致我国长期消费需求不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养老保险计划作为平衡生命两期福利水平的一种手段,意味着它将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与储蓄决策。因此,研究我国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的关系,探索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对于扩大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相应的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运用2001-2009年我国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以考察我国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与促进消费增长的一些结论与启示。

二、相关文献综述

(一)国外主要研究回顾

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影响居民消费及储蓄行为的研究多数是在Modigliani(1954)生命周期框架下进行的。部分学者认为养老保险对消费有促进作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学者当属费尔德斯坦(Martin Feldstein)。Feldstein(1974)提出,养老保险会通过方向相反的两个力量影响个人的消费与储蓄。一方面,养老保险会降低提前退休人员在工作期的消费水平;另一方面,养老保险的资产替代效应使得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他的实证结果表明养老保险较显著提高了居民消费水平。Wilcox(1989)分析了1965-1985年美国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变化对总消费支出的影响。他认为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变化与总消费的变化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关系。Zant(1988)的实证研究显示,1957-1986年荷兰的养老保险财富值与消费水平的相关系数在0.11到0.16之间。此外,Rob与Arie(2001)运用荷兰的数据,Aga与Mario(2001)运用意大利的数据也分别证明了养老金制度对储蓄有不同程度的“挤出效应”。也有一些实证结果不符合生命周期假说,如,Melvin(2005)研究了1972年美国养老金增加对消费的影响。他认为非耐用品的消费随着养老金提高而显著增加,而各种耐用品的消费在这一时期则没有显著的变化。

还有一些研究认为养老保险对消费的正向影响并不显著。如,Barro的“中性理论”,Barro(1974)认为老年人将留下遗产以弥补子女因缴纳养老保险税所遭受的损失,从而部分甚至全部抵消了来自养老保险的转移支付,这将最终导致养老保险对消费没有影响。

国外学术界就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结论不一,既有养老保险支出增加消费的结论,又有养老保险对消费支出影响不显著的结论。研究方法的不同,解释变量选取的差异,都会导致实证结果产生分歧,但这些成果对我国的研究有一定借鉴意义。

(二)国内研究回顾

国内的成果多数是关于生命周期理论在我国的实践运用,且基本支持养老保险会“挤出”储蓄,增加消费的观点。张继海(2006)的计算机动态模拟分析与实证分析结果都与生命周期假说和预防性储蓄理论相吻合。研究选取了2002年和2003年辽宁省城镇居民家计调查数据进行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居民的社会保障养老金财富对其消费支出有显著的影响。石阳,王满仓(2010)运用中国30个省份2002-2007年的相关面板数据考察了我国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对于储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对我国居民消费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存在对储蓄的“挤出”,而这种 “挤出效应”在不断扩大中。此外,姜伟(2008 )、刘慧(2010) 以及杨河清,陈汪茫(2010)等也认为社会保障支出对我国居民整体消费有积极的意义。

国内养老保险对消费与储蓄影响的研究同国外相比起步较晚,多数学者都认可了生命周期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并且认同社会保障对消费有正向影响。但有相当一部分成果都以定性分析为主,相较之下,运用计量方法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对消费的影响的实证研究还较少。此外,多数实证研究均以替代变量来近似养老保险财富,这些替代变量可能无法准确地表示养老保险财富的真实值,这也导致实证研究对生命周期理论的支持稍显不足。

参考文献:

[1] Franco Modigliani, R. Brumberg. Utility Analysis and the Consumption Function:An Interpretation of Cross Section Data.N.J.: Rurgers University Press.

[2] Martin Feldstein. Social Security, Induced Retirement, and Aggregate Capital Accumulation.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74, 82(51):905-926.

[3] Wilcox. Social Security Benefits, Consumption Expenditure, and the Life Cycle Hypothesi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9, 97(2):288-304.

[4] Wouter Z. Social Security Wealth and Aggregate Consumption: An Extended Life-Cycle Model Estimated for the Netherlands. De Economist, 1988, 136(1): 264-283.

[5] 贺菊煌.中国人口与经济长期预测模型[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1(9):40 - 44.

[6] 张继海.社会保障对中国城镇居民消费和储蓄行为影响研究[D].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7] 姜伟.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对储蓄率的影响[J].金融经济,2008(8):18 - 19.

[8] 李珊珊.中国工资调整指数研究[D]. 辽宁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9] 洪轶男.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对城镇居民储蓄影响研究[D].辽宁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10] 杨河清,陈汪茫.中国养老保险支出对消费的乘数效应研究――以城镇居民面板数据为例[J].社会保障研究,2010(3):3 - 13.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4篇

绩效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主要是指审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被审计的单位进行综合的审查、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被审计单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绩效审计建议,促使其进行整顿处理,改善资源的使用效率。养老保险绩效审计不同于一般的财务审计,为了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需要对其进行规范的分类,按照审计活动对象的性质,可以将其划分为政府绩效审计、社会绩效审计和内部绩效审计。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法定的公共专项基金,目的是为了满足退休人员晚年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保险基金还是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不仅决定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否顺利运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进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五部分组成。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绩效审计不仅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而且还有助于完善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相关法律支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要想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离不开相关法律的保障。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立法,而且还包括绩效审计方面的立法。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力可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绩效审计技术方面和监管机制方面为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实施提供行动纲领。虽然近几年,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方面进行了许多改善,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法律法规的缺失严重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机制的建立。总而言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最终导致不能实现绩效设计的目标。

(二)缺乏专门的审计方法

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包括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会涉及到财务数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绩效设计的准确性,需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完成相关的审计工作。由于审计环境相比从前出现了较大的改变,传统的审计技术方法不能适应现在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增加了绩效审计的取证难度。加上绩效审计工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难以预测的因素,从而增加了绩效审计的不确定性。我国养老保险绩效审计方法的落后不仅增加了审计取证的难度,而且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效率。

(三)缺乏规范的绩效审计评价监管系统

合理规范的绩效评价监管系统可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缺乏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会导致我国的绩效审计工作失去客观性,从而降低绩效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目前,我国没有明确规范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缺少指导性的文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展,急需建立规范的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对于审计领域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相关学者没有对这一理论研究形成统一的共识,在实践审计过程中,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仍然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不成熟严重制约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受传统财务收支审计的影响较大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绩效审计理论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审计部门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绩效审计理论仍然存在许多偏差,在实践审计的过程中大多仍然以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绩效审计的相关方法和具体内容,加上社会公众对绩效审计工作的不认可,严重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

(三)社会公众监管意识薄弱

养老保险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们应该对基金运作的各个环节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目前我国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大都放在保险费和养老金的数目上,缺少对基金运作流程的监督。公众监管意识的薄弱导致无法建立有效的基金绩效审计监管机制。

四、解决相关问题,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效率的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我国基金绩效审计工作提供保障

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人员才能有法可依,也可以保障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为了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相关法律,首先要制定并出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法规,规范审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和权限,降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最大程度保证基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其次,还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措施,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养老保险的绩效审计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出台相关的执业标准,强化基金绩效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升其绩效审计的执业水平。为了增加审计监管信息的公开性,需要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监管信息公告制度,让社会公众和舆论参与到监督的过程中,可以增加我国基金绩效审计监管的影响力。还要建立绩效审计结果公告信息的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力量收集相关的检举信息并开展相关的调查活动。通过回访的方式或者借助媒体向公众汇报绩效审计监管的进程。完善相关法律赋予审计机关充分的行政权力,使其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惩治基金管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

客观公正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评价监管体系是绩效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和鉴证功能的前提。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评价标准应该遵循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相结合等原则。但是在实际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活动中,不能仅仅依靠绩效评价标准指定绩效评价的方向,而且还应该比较综合相关的变量。目前可以从反应“经济性”标准的指标、反映“效率性”标准的指标、反映“效果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公平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反馈性”标准的指标、反映内部控制标准的指标和反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发展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资源

相比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养老保险绩效审计是一种较高形式的审计类型。养老保险绩效审计工作要做到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基金违法违规使用的现象,从而不能独立地开展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因此,为了使绩效审计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结合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并进一步开展绩效基金绩效审计。通过这种形式不仅可以有效制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而且还能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及时发现审计过程中不完善的环节,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的基金浪费现象。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公正性,还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基金绩效审计中的辅助功能。建立健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中的内部控制体系,这样有助于及时发现基金运营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基金管理的水平和提高运营效率。建立基金绩效审计人才培养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在政策、法律法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进行审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五、结束语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5篇

摘 要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研究,其动因源于各国相继开始的以基金积累制为核心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随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个人账户基金制的建立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越来越频繁地与金融市场发生着关系。因此,在参阅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分别介绍了国内、国外关于该问题的主要的理论研究成果。并认为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金融市场发展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仍需做大量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 养老保险基金 金融市场 发展 综述

一、引言

随着个人账户基金制成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全球性大趋势,养老保险基金开始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的机构参与者,深刻地影响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事实上,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中的市场化、金融化特征日益明显,关键之处在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趋向是为了增进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效应,即通过建立基金积累制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反过来,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又改善养老基金的财务状况,从而使得养老保险体系于金融市场、实体经济之间呈现出互相促进的关系,目前,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问题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中心议题,成为学者们和经济组织关注的前沿以及热点研究领域。

二、国外的研究

随着大部分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发展必然趋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人口结构失衡,使得传统的以现收现付制为主的养老保障体系开始出现财政收支失衡、收入分配不公以及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养老保险制度逐步陷入危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开始陆续改革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各国的改革思路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部分或全部引入个人账户基金制。正是个人账户基金制的建立,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成为了可供投资的资本,在金融市场中寻求自身的保值增值。养老保险基金进入金融市场,不仅解决了自身面临的财务危机,也改善了金融市场的结构和效率,进而影响到实体经济,成为促进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和制约因素。各国的改革实践,同时也引起了理论界的巨大兴趣与深切关注,这一时期,开始逐渐出现有关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

1980年,美国著名专家博迪(Zvi Bodie)率先提出了养老基金作为稳定退休收入创新计划的理念。1990年,在其经典文献《Pension Funds and Financial Innovation》中分析了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金融变革的主要动力,认为美国70年代中期以后产生的对长期固定收入证券的需求来源于养老保险基金。因此他得出结论,认为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演化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需求促使金融创新。

这一期间的研究多以发达国家为主,定性研究居多。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验证二者确实存在着某种相互的关联。但对于这种关联的程度大小,作用机制等问题则没有作答。因此,这一时期的理论还处于萌芽状态。此后,随着各国改革的逐渐深入,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也日益明细化。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开始呈现多元化发展。就研究对象来看,即有对发达国家的研究,也有对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市场的研究,还有对他们进行综合比较的研究。研究方法也日趋完善,不少学者开始引入计量经济学模型来帮助定量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1.对发达国家的研究。布罗梅斯坦(Hans Blommestein,2001)利用交叠世代模型分析了OECD国家养老保险基金增长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他认为养老保险基金不仅影响金融市场的大小,而且影响金融市场的结构。正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积极参与促使了发达国家由银行导向型的金融结构向证券导向型的市场结构发展。汤普森(John Thompson,2002)在比较了OECD国家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后,认为那些没有建立基金制养老保险的国家很可能就是金融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只有当金融市场发展到特定阶段,其中的机构和工具能够为养老保险基金所用时,养老保险基金进入金融市场才会有效。德国学者博尔希 (Axel H.Börsch,2004)认为对于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欧洲大陆经济体而言,金融市场对养老保险基金改革具有非常强的影响。老龄化的趋势将迫使年轻一代通过自我储蓄来提供将来的养老资金,因此金融市场的规模得以扩大,而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也将成为非常重要的媒介体。博迪(Zvi Bodie,2007)在分析了美国的401k计划后,认为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将使资本流动的风险转移;改善套利保值的能力;促进多样化;缓和造假风险,从而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能够比过去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2.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研究。世行专家霍茨曼(Robert Holzmann,1995)就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对金融市场的影响进行模型分析和实证分析后,认为两者之间存在良性互动,但养老基金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和竞争程度的影响仍需进一步研究。沃尔克 (Eduardo Walker,2002) 利用面板数据模型,比较了智利、阿根廷和秘鲁等拉丁美洲国家的养老保险改革实践。认为养老基金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是增加储蓄;二是减少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推动金融市场一体化;四是减少交易成本,增加证券市场流动性,降低证券价格波动性;五是对金融系统结构及其它市场具有二次效应。罗尔多斯(Jorge E.Roldos,2004)着眼于新兴市场的养老金投资管理问题,认为良好管理下的养老基金推动了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但是本地金融市场对养老保险与日俱增的需求的反应尚不明确,金融市场存在供给与需求不均衡现象。瑟奇穆克勒(Sergio L. Schmukler,2008)对智利的养老基金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具体讨论了其投资偏好和投资约束因子,认为养老基金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但是其作用程度的大小是否如大家期望的一般,依然值得商榷。

3.综合比较研究。英国学者戴维斯(E Philip Davis,1995)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养老基金影响金融市场总量与结构、影响金融创新程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他认为养老基金能够强化金融市场中的中长期投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并引致金融结构的改变和金融市场的现代化。世行专家维塔斯(Dimitri Vittas,1996) 在总结了智利和OECD国家的养老保险改革经验后,认为基金制的养老金制度在促进金融创新和刺激金融市场现代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养老基金对于投资和风险管理的需求促进了美国金融市场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可以看出20世纪90年代以后,文献明显增多,研究开始取得重大进展。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改革成果,特别是智利的典型例证,使得学者们开始更加关注这些地区,出现了不少针对这些地区的专门研究。并且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先进的分析方法也开始广泛应用起来,如面板数据模型、交叠世代模型等。这些先进的分析方法,使得学者们能够测度二者关联的程度大小,并分析二者的作用机制等问题。

三、中国的研究

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建国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历史变迁。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自此,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入了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新的制度变迁阶段。随着部分积累制的确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约束的逐渐放宽,养老保险基金开始进入金融市场,影响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内也逐渐开始出现有关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

林义(1993、1995)在国内较早提出金融市场是社会保险基金有效营运的基本制度条件。李绍光(1998)研究了不完全金融市场条件下,养老基金的绩效问题。他通过分析养老基金的经营收益、缴费率和管理成本来衡量养老基金在金融市场中的投资绩效。就养老金进入金融市场、养老基金的资产组合、投资管理及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论述。耿志明(2000)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将养老基金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加以系统化研究。他认为成熟的金融市场中投机性较弱,利率波动幅度小,系统风险较小、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这些都为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中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魏加宁(2002)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基金的组合使用应成为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发展方向。林义(2005)从制度约束的角度探讨了养老基金与金融市场如何实现良性互动的问题。认为养老基金和金融市场的互动发展中最为关键的约束是嵌入性制度约束,只有当两者嵌入特定的社会制度环境,养老基金与金融市场互动的内在制度性特征才会逐步呈现出来。郑秉文(2006)通过总结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5年的经验,认为智利的金融市场发展历程与养老金制度改革过程是同步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在智利金融市场的兴起中起到了基础性的推动作用,而要增进养老基金的投资效率,就必须重视建立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伴随着2008年下半年开始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国内的部分学者开始把目光转向金融危机下的养老基金保值增值问题,认为金融危机导致的金融市场剧烈波动使得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激增。就我国而言,应该大力培育金融衍生品市场,在非常时期用衍生品来对冲风险,并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四、简评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问题的研究是随着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实践发展起来的。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已经积累起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才刚刚起步,因此,可以适当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理论和合理经验。尽管从目前看来,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权威”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理论框架,但已有的许多理论成果已经为进一步的研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研究方法的进步,使得学者们能够解释更多的理论问题,新的成果层出不穷。在这一时期,从事养老保险基金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研究,无疑是非常迫切又具有广阔活动领域的工作,他将为整体理论体系的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6篇

1 前言及文献综述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也是现实城乡统筹发展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根本体现。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各地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而对于类似睢宁这样地处苏北地区的传统农业区域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对于稳定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发展更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睢宁县位于江苏省北部,隶属徐州市。全县总面积1773平方公里,人口132.51万人,耕地150万亩,辖16个镇、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县内拥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农副业非常发达,已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优质棉基地县和生态农业示范县。然而,具体到该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而言,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不少地区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还面临着种种问题,从而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的发展出路,将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当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众多,研究涉及的领域也包括众多方面。如龚中纯(2005)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梅瑞江(2008)的《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出路研究》、吴岩峰,陈晨,富仲羽(2004)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对策》、张宝清(2005)的《试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等。这些研究著述涉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原因、对策、出路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出,虽然目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著述较多,但往往各有侧重,并且多从大的层次和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进行分析,而关注具体层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将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出发,结合睢宁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今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出路,以期对相关问题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2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贯彻执行重视不足。尽管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重大,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显然认识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重视不足;二是农民自己也不够重视。从领导干部的角度来说,目前很多基层干部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存在轻视心理,甚至还有少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可有可无的。这种认识上的错误观念势必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造成极其恶劣的消极影响。

(2)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对于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缺乏政策和法律上的有力支持也是一项严峻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难以真正贯彻实施的情况相当普遍。而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法律规范的约束,客观上也加剧了领导干部对于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消极怠慢的情况,从而不利于这一制度的有效推进。

(3)保险资金筹集困难,且资金运作不合理。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然而,当前很多地区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措方面存在问题。由于这一制度面向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民群众,其收入水平往往影响着农民参保养老保险的意愿。一方面,农民由于收入较低从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政府在这一方面的财政支持往往又捉襟见肘。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匮乏的现实情况。此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上,往往只能将其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投资渠道十分单一。这在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的时期,显然也不利于农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4)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也有失公平。从当前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看,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方面也存在一定不合理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在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遵循的是自愿原则,而很多生活条件较为贫困的农民群众或者不愿投保,或者无力投保。因此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多数都在较为富裕的农村地区。然而,从未来的社会发展的趋势看,真正需要得到养老保险覆盖的却恰恰是那些生活贫困的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体。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7篇

【关键词】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现状分析;探索研究

养老保险档案是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中的重要载体和基础,养老保险档案记录了参保人员的所有信息。只有不断地对养老保险档案进行更新和完善,才能更好地为养老保险业务的开展打好基础、为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因而,我们要分析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现状、探索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方法。

一、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当前我国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和颁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这是我国机关单位和其他部门单位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没有一部与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因而,在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中就遇到了一些难以预料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本身就属于行政法规,而且从内容上讲,更多的是一种规章制度,效力远远低于法律、稳定性不够强、层次比较低。总之,我国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弊端越来越凸显,所以,健全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当前我国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缺乏统一和明确的工作标准。主要表现为在办理养老保险的档案中参保人员和参保对象对于如何填写各种表格、怎样提供相关资料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就导致了全国各地的机关单位,甚至全部的参保单位和部门,各行其是,各有各的规定、各有各的标准,比如有的部门依然使用纸质档案、有的部门却使用了电子档案、有的部门自己购买了档案软件、而有的部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行,总之,我国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缺乏统一和明确的工作标准,造成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混乱不堪,表明当前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标准化程度和现代化程度依然不高。

(三)当前我国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当前我国机关单位以及社保经办机构的领导层有的对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同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并不长,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发展历程也不长,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缺乏大量的专业档案管理人员。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必须精通养老保险的各种程序、必须对机关单位有明确的了解,但是在我国很多机关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中,管理档案的大多都是临时抽调人员集中进行突击管理,这些人平时的主要工作并不是档案管理,因而没有相关的管理经验。

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探索研究

(一)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完善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根据我国现有的规章制度,比如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定全国各个机关单位通行的养老保险档案的表格形式和业务资料收集的程序,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养老保险档案的统一性。要完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做好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法律,所以,全国人大及其地方人大,要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听取各方的意见,及时制定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使养老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化、合法化、标准化。

(二)不断强化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意识。养老保险对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于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的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而养老保险档案的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有关部门要真正提高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意识,要认识到档案管理跟业务经办有着同样的重要性,要不断加大对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力度,要从人力方面给予保证、在财力方面给予支持、在物力方面加大投入,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解决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三)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队伍。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是一项严谨的工作、细致的工作,也是一项重要而特殊的工作,所以,必须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保险档案管理的人才队伍。要对社保经办系统的现有的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要让他们掌握先进的管理技能和科学的档案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档案管理,才能真正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其次,要通过应聘和考试等各种方式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进入社保经办系统,让那些档案管理专业的优秀人才投入到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从而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结束语

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关系着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着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完善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意识,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人才队伍,加强对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参考文献】

[1]王秀红.浅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规范化管理[A].决策论坛——系统科学在工程决策中的应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C].2015.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8篇

1 前言及文献综述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也是现实城乡统筹发展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根本体现。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各地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而对于类似睢宁这样地处苏北地区的传统农业区域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对于稳定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发展更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睢宁县位于江苏省北部,隶属徐州市。全县总面积1773平方公里,人口132.51万人,耕地150万亩,辖16个镇、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县内拥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农副业非常发达,已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优质棉基地县和生态农业示范县。然而,具体到该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而言,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不少地区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还面临着种种问题,从而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未来的发展出路,将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当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众多,研究涉及的领域也包括众多方面。如龚中纯(2005)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梅瑞江(2008)的《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出路研究》、吴岩峰,陈晨,富仲羽(2004)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对策》、张宝清(2005)的《试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等。这些研究著述涉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原因、对策、出路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出,虽然目前理论界关于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著述较多,但往往各有侧重,并且多从大的层次和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进行分析,而关注具体层面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将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出发,结合睢宁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今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出路,以期对相关问题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

2 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贯彻执行重视不足。尽管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重大,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显然认识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重视不足;二是农民自己也不够重视。从领导干部的角度来说,目前很多基层干部在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存在轻视心理,甚至还有少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可有可无的。这种认识上的错误观念势必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造成极其恶劣的消极影响。

(2)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对于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缺乏政策和法律上的有力支持也是一项严峻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难以真正贯彻实施的情况相当普遍。而另一方面,因为缺乏法律规范的约束,客观上也加剧了领导干部对于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消极怠慢的情况,从而不利于这一制度的有效推进。

(3)保险资金筹集困难,且资金运作不合理。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然而,当前很多地区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措方面存在问题。由于这一制度面向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民群众,其收入水平往往影响着农民参保养老保险的意愿。一方面,农民由于收入较低从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政府在这一方面的财政支持往往又捉襟见肘。这些都在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匮乏的现实情况。此外,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上,往往只能将其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投资渠道十分单一。这在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的时期,显然也不利于农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4)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也有失公平。从当前各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看,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方面也存在一定不合理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在参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遵循的是自愿原则,而很多生活条件较为贫困的农民群众或者不愿投保,或者无力投保。因此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多数都在较为富裕的农村地区。然而,从未来的社会发展的趋势看,真正需要得到养老保险覆盖的却恰恰是那些生活贫困的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体。

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第9篇

【关键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推行条件 对策建议

一、引言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在由第一支柱社会养老保险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带来有限保障的同时,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快也在催促第三支柱商业健康、商业养老保险的迅速发展。

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不仅具有税收优惠力度,而且其推行还能够扩大居民消费,降低银行储蓄率。除此而外养老基金规模的大小,也是影响国家长期建设规划完成情况的重要因素,对协调我国总体经济的发展趋势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但是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现实中却遇到重重阻碍,因此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以及发展现状,为设计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出建设性建议,也就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出台的设想

(一)现状分析

在国务院2014年8月的保险业新“国十条”中就曾经正式提出要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上日程。并且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尽快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同年11月,“十三五”规划中又一次提出要“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消息一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问题再度成为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

然而虽然国家的相关文件已经相继出台,但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要想落地试点还存在众多具体推行问题。因为这一角色如何定位和具体作用如何都还停留在书面规划中,具体实施也难以推行,实施细节、产品设计、政策细则都尚不健全。因此,改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发展现状,促进其在全国的早日推行显得迫在眉睫。

(二)文献研究

早在2002年,徐智华等人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体系。2013年,刘慧君以国际的角度对上海养老保险改革的进展进行了研究。同年,陈康济等人分析了上海地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行的效果。

2010年,钟华欣等人着眼于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可行性,深入系统地研究了以下四个方面影响因素,包括政策支持、人寿保险对财政收入的作用、人寿保险对企业的作用以及居民参保意愿与经济能力,由此得出利好的可行性结论。

2012年周建再、胡炳志、代宝珍根据税收支出模型,和统计收集到的相关数据得出居民推迟纳税的情况对政府而言虽然会减少当期收入,但对财政收入总体水平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可以说是在政府目前的承受范围之内。

(三)相关理论基础

1.生命周期收入假说。生命周期理论是现代消费理论的基础,这个理论基于生物的生命周期,指出所有消费者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经济水平完全不相同,在青壮年时期,居民正处于工作状态,其经济水平和经济能力自然远远高于其退休后,他们会合理安排自己的收入,因此,他们会在工作时期或者说在其经济能力尚可以的时候购买一些养老保险或其他理财产品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水平。因此,在这一假说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出台是有极大的社会需求同时也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

2.保险需求理论。保险需求指的是,投保人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自愿购买的保险商品的数量和,它可以代表一位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需求程度。Inger(2007)研究了影响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的因素,认为居民自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个人经济收入水平和家庭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他还认为个人所受的教育程度也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居民的购买保险意愿。早在1999年,有学者便指出降低税收可以成为激励人们购买养老保险的有效措施。

三、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条件的探索

(一)相关支持政策尚需建立健全

进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而这些部门在政策层面、协调层面和实施层面的推行细则都尚未协商一致。这其中,税收优惠政策是制约个税递延型保险前期发展的最大障碍。2008年国家确定天津作为首个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城市,对此天津曾经提出一条实施细则为“个人缴纳的用于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金额,如果不超过其工资总额30%的话,即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然而这一优惠细则与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背道而驰了,所以天津的试点工作最终没有取得成功也是情理之中的。

另外,我国税法中规定:投保人在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是不用缴纳个税的。但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中是恰好相反的。所以以上这些问题都是阻碍税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出台的现实问题,亟需相关部门适时出台有利于税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在全社会进一步推广的有关规定,促进多元化养老保险体系的早日建成。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涉及的社会公平性问题

1.政策中的“马太效应”。目前来看,税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并没有区别参保人群,很可能引起马太效应,使得强者恒强,高收入群体享受的税优力度过高于低收入群体,违背追求社会公平性的初衷,也使得最终受惠面有限,降低了政策实施的意义和价值。

假设甲所在单位为其缴纳每月600元的企业年金,根据目前规定只要不超过工资计税基础的4%就可以税前扣除,乙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企业年金,税延型养老保险若采用与企业年金相同的优惠模式,那么在税延型养老保险计划实施后,他们在计划实施前后可投入养老保险的免税金额如下:

甲:企业年金600+税延型养老保险金600=1200元

同时,为了体现公平,避免收入较高者利用这一账户过度避税。美国IRA账户对每年的缴费额度有上限规定:50岁以下的纳税者每年缴费额度不得超过5000美元。但是50岁以上的纳税人由于积累期较短,所以能享受的优惠额有限可能影响参保积极性。因此对50岁以上,70.5岁以下的参与者,政府允许每年多加1000美元用于购买养老保险。并且,兼顾到不同婚姻状况也可能会造成养老的不同需求,因此IRA计划中不以劳动人员数量而定,而以家庭为单位,只要可以在家庭成员的IRA费用限额之内即可为其他成员设立IRA账户,这样可使每个家庭能够享受同等的优惠额度

IRA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于投资股票、银行存单、债券、共同年金等领域,而账户中资金的领取方式为:在投保人达到领取年龄(70.5岁之后的下一年的4月1日)开始,凡是加入此计划的人即可以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分期领取养老金。

(二)经验总结与借鉴

1.立法先行。无论是美国的IRA计划还是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促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发展,都是以明确法律法规制度来为其保驾护航。正所谓落实计划,法律先行。利用法律的手段将其缴纳、积累、领取等方方面面的具体情形加以规定和明确,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想要顺利推行的必经之路。

2.兼顾基本国情。各国发展在发展养老保险的过程中,虽然都采用税收优惠的形式,但具体内容都各有不同,需要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做出适时调整。我国在建立并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的过程中,既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也需要根据实际国情调整政策的具体规定。

3.注重公平。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想要顺利推行,公平性问题是不可忽视的一大重点。既需要整体考量处在不同收入水平的社会成员能否平等的享受这项权利,也需要照顾到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其有效需求能否都给予实现。

六、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扩大了居民储蓄养老的空间。不仅可以使更多人受到养老保险的保障,而且可以有效减轻政府和社会的养老负担。所以为了促进这一政策的早日施行,对国内外成功实践进行经验总结,对其推行的条件进行探索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根据我国学者近些年来的研究总结。以及对福建省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案例的思考,我们可以发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要想顺利推行必须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条件:第一是健全的法制基础。只有在法律框架下运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才会具有长久的生命力。第二是广泛的参保群体。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会影响保险产品的有效需求,因此为了保证产品推广的效果需要加大宣传。第三是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基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递延政策必然会在短期内带来政府税收收入减少的负面影响,因此其需要先在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进行试点,再有针对性的对政策进行完善。

3.但是这些推行条件的不充分也就造成了政策推行过程的一些阻碍。比如,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和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相矛盾的地方,员工缴费限额该根据工资比例还是别的标准确定,投保人若选择中途退保或者选择预提其个人账户的款项时该如何具体处理。

(二)对策与建议

1.加强基础法制建设。基于目前推行税延型养老保险制度进程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支持其发展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因此,急需税务部门、财务部门、保险会等统一协调,对于投保人缴费额度上限、收取的保费用途、养老金领取方式等作出规定。具体来说,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具体细则以及总体框架需要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统筹,而税收优惠额度的确定还要考虑到福利累退效应。

2.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全民参保。由于我国居民的投保意识整体不强,参保率较低,整体家庭的参保率约为35%,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75%的平均水平来讲明显偏低。这其中原因很多,主要源于对保险行业的可信度存在质疑和误解,没有对保险形成正确的认识。因此,要想税延型养老保险能够在全社会广泛推行,提高居民购买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需要通过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来刺激其购买的欲望,扩大产品的收益基础,尽力使产品推出的意义和价值最大化,并且进一步推动我国多层次养老体系的发展。

3.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这套IRA模式,提高我国养老金资产的筹资功能并使养老者享受递延纳税等多项税收优惠。具体来说,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员工一定数额的工资用于购买相应的保险品种。同时,企事业单位需要按时向税务部门上报员工相关投保资料,以保证账户的真实可信。再在员工退休从账户提取本金和收益时对其收取相应税率的税款。

4.区别参保人群,提高公平性。一是给予低收入群体直接补贴。由于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和未在职的城乡居民,以及在职但收入在3500以下的群体并不能享受到税延型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税收优惠,相中高收入的群体反而能享受比较多的这一政策福利,这样就及其容易产生马太效应。因此,我们可以给予这部分人群一定的补贴额度,鼓励其参加养老保险。

二是对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优惠总额设限。由于有很多企业会有自雇员,他们是不能享受企业年金购买税优型养老保险带来的福利的,所以这一税优规定将使他们之间拉开更大的福利差距。所以,如果能将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计划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计划相结合,设置一个总的优惠额度(以一年为期)。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计划助长了“马太效应”的问题。

三是对老年人提高缴费上限。50岁以上的老年职工可缴费时长较短,个人账户中能积累的养老金数额也较少,因此购买热情不高。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IRA计划中,允许50岁以上人群每年可用于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限额多1000美元的规定,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给予50岁以上老人延长累计期以及适度的限额提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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