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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党员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06 09:45:31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1篇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2篇

——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省人口计生药具管理中心  蒲家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瞻远瞩、洞察秋毫,站在对党、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和国家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兴党为民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总书记的系列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党情、国情最新实际相结合深入思考的理论结晶,是党章精神的具体体现,为党和国家走向未来勾画出了宏伟图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内涵。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用讲话精神来武装头脑,切实统一到思想和行动上来,并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中。

一、领会精神,推进药具工作。

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关键要把握核心要义、深刻理解丰富内涵、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将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是我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物质保障作用。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长期存在,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要以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讲话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实际本领,在实际运用中出成效,努力谋划好全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思路,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充分发挥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增强党性,坚定理想信念。

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是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思想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市场化、商业化、城市化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结构多元化的形成,一些党员干部迷失方向,动摇了理想信念,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破坏了党的优良作风,损害党的威信,贻误党的事业。对此,我们必须以党章为镜、以党章为纲,严格遵守党章,要自觉学习党章,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理想信念的严肃性。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加强党性锤炼,养成高度的政治纪律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党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作用。我们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矩办事,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建设好,我们的国家才能建设好,老百姓的各方面合法权益才能维护好。我们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遇到什么大风大浪,都要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只有这样,我们全党全国人民才能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三、改进作风,树牢宗旨意识。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性质,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影响着社会风气,决定着党的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根据党和国家社会现状,忧党和国家之生死存亡,想社会民生之和谐安泰,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提出了新要求,出台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针对领导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准确严谨地提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群众的血肉联系。这系列举措,备受各界赞扬和关注,深得党心军心民心。总书记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能不能多一点学习、多一点思考,少一点无谓的应酬、少一点形式主义的东西,这也是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可见,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奋斗目标和神圣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因此,我们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做好药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担当,敢于面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的公共服务,让自己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贡献微薄力量。

四、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

洁身自好,清廉自守是当代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总书记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底线就是思想防线,是纪律的红线,是腐败高压线。作为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廉洁自律、心存敬畏,要有职业品格,坚决守住道德底线,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要管住私欲,不能有贪念,要淡泊名利,正确对待手中一点小权利,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谨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严守纪律,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始终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匡扶正义,敢于同腐败分子作斗争,敢于抵制一切不良风气,弘扬公平正义的浩然正气。要勤政廉政,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用在为育龄群众服务上,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来赢得组织和同事们的信任。只有坚持廉洁自律,守住思想防线,才能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才能不辱使命。

五、真抓实干,提升药具形象。

真抓实干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途径,是一种价值观念、实践精神。指出: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学的讲话,我们要从工作上、身边事做起,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计划生育药具是政府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增加人民福祉、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我们计划生育药具部门要在卫生计生机构重组中,使药具工作主动融入,增强大局意识,强抓机遇,凝心聚力,以优异成绩展示药具工作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药具部门的形象。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创新实践,建立多渠道的药具发放服务模式。要发扬真抓实干的作风,探索建立药具管理机制,解决药具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具管理服务各项制度。要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提升药具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3篇

[关键词]组织生活 服务社会 中医药 创新与实践

高等中医药院校肩负着培养中医药创新人才和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的双重使命,承担着服务国家、社会重大需求和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的双重责任;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党员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可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锻炼,保持先进性。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工党支部,处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第一线,要将高等中医药院校的双重使命与责任结合到组织生活建设中去,切实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履行服务社会的职能。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现状与突出问题

本文课题组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建工作专项校管科研项目“高等中医院校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研究与实践”的要求,以党支部组织生活调查为主题,从制度建设、活动内容、组织形式等几个方面对学校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调研主要以问卷的形式进行。问卷发出120份,回收118份,其中,男性占55.1%,女性占44.9%,党员占92.4%,非党员占7.6%,收集改善组织生活的意见和建议9条。

(一)组织生活现状

调研问题:所在党支部大约平均多长时间过一次组织生活

调研问题:组织生活主要内容和通常形式(多选)

调研问题:党支部组织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从调研数据中发现,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一般坚持“二会一课”制度,组织学习、交流、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的各项措施,审批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主题活动等;支部委员会主要围绕支部的重大问题及相关事宜开展。党支部通过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党课及相关业务知识。

从实际情况看,开展组织生活基本上符合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能够做到定期、定计划、定主题,基本上发挥了学习、教育、培养、管理、监督五个方面的功能。

(二)组织生活突出问题

从目前学校教工组织生活的现状来看,总体上是有序和规范的,但是仍存在着若干问题,阻碍组织生活发挥应有的作用,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生活内容单一、方式古板、党员参与积极性不强

调研问题:目前党支部组织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多选)

调研问题:一般情况下,影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因:

目前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工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多是以党课、上级文件、指示为主,时事政策为辅,形式以 “学文件、听报告”为主[1],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为辅,党组织生活变成“读读文件,听听报告,缴缴党费,看看图片”,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组织生活拘泥于老一套的做法,显得呆板、单一、教条,影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质量,比例分别占到46.6%、42.4%,而党员并不能接受这样的组织生活,势必养成敷衍应付的态度,实际效果不理想,达不到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

2.组织生活拘于形式、偏重理论、脱离学校中心工作

党内学习形式几十年一贯制,封闭性很强,与教工政治学同小异,长期以来形成了上级要求学习什么就学习什么、文件什么时候下达就什么时候集中学习的被动学习状态,学习内容的大量重复交叉,枯燥无味,脱离高等中医药院校的中心工作,未能为学校教学与科研服务,缺乏学习新鲜感,挫伤了党员学习动力,严重削弱了党员教师在思想政治上的优势。

3.组织生活缺乏实践性、能动性。

从集中学习实际情况看,理论学习、时政学习和党课走形式的现况比较普遍,把学习当成一项规定任务的应付心态普遍存在;学习浮在文件上的“精神、指示与规定”,而没有将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于实践,这与教工党员追求进步、专注专业的需求日益矛盾;现代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各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科学技术发展一体化,高校教师要始终处于学科前沿,保持思想开放,才能适应激烈的科技竞争与技术市场竞争。市场经济与知识经济内在地要求“劳动的变换、职能流动和劳动者的全面流动性”决定了教工党员走进市场、参与竞争的现象逐渐成为一种常态[2];这也是教学与科研并重的研究型大学具体表现,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工党员大多数既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也在临床、医药生产一线,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但是机械化的组织生活制约了教工党员能动性与创造性。

二、探索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与实践

随着时展,社会不断进步,高等中医药院校党建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要求,个别教工党支部未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从而在党支部发挥作用方面出现了“失效”现象,迫切需要在观念、模式、机制、内容、形式等方面大胆创新与探索实践。

(一)创新组织生活学习观念与形式

在调研中69.5%受访者希望组织生活以“创新实践活动” 形式开展;党支部要为党员提供平台,做到“支部搭台,党员唱戏”;引导他们准确自我定位,加强学习,搞好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树立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为确保学习效果,支部要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鼓励党员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自主学习,独立思考,通过党校学习、读书笔记、心得交流等方式巩固学习效果。支部要拓展途径,丰富教育形式,组织生活融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贴近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打造党员教育、学习与管理的平台,充分利用网络,QQ群、SNS、微博等各种新的传播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努力形成特色,坚持组织生活理念创新、形式创新和制度创新。

(二)组织生活要与高校服务社会职能相结合

党的十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国家启动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即“2011计划”), 要求高校以机制体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以协同创新引领学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高等中医药院校作为国家中医药科技创新力量主力军,要逐步形成“多元、融合、动态、持续”的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建设中医药学术高地、生物医药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在“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的调查中80.5%受访者支持“发挥专业特色,优势互补,提升教工党组织生活活力”的观点,有82.2%受访者在“希望党组织生活能有关什么的内容”的调查中支持“增加高效发展与科研活动”;并有多数受访者在“改善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和建议”中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要结合专业、学科发展特色,提升活力,又要为科研与学科发展服务”;高等中医药院校党支部组织生活要为学校中医药协同创新服务,积极履行学校服务社会职能。

1.树立组织生活服务社会意识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组织战斗力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要求党员树立组织观念、集体观念、纪律观念的重要途径。要求支部党员必须对组织生活有高度的认识,开展组织生活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即从高等中医药院校服务社会职能出发,加强教工党员对外开展科技服务意识,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转变观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建立组织生活服务社会机制

在建立和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中融入学校服务社会职能,把对外服务工作与组织生活相结合,成立学校科技服务机构、组建服务团队及完善教师开展对外服务工作考核评定体系;要求所有党员应在对外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将教工党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作为党支部工作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一项重要评定标准,完善教工党员开展对外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3.创新组织生活服务社会内容

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进行创新思考,实际就是用改革和发展的精神加强党建工作[3]。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工党支部工作要适应高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紧密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大胆创新党支部的工作内容。要从根本上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必须找准位置,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拓宽组织生活关心的领域,丰富组织生活内容,使组织生活表现为创新性,内容体现为开放性,形式表现多样性,过程突出互动性。紧紧围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开展组织生活,与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友好合作共建关系,形成“发展需求+科技支持”的合作模式;鼓励教工党员走出校门,深入地方调查研究,把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作为科研方向。立足中医药行业发展现状与需求,以提升中医医疗水平、服务百姓健康为发展目标,加强校企合作,构建“技术+资本+资源”的合作模式,利用学校技术与人才资源引进社会优质资本,打造市场化、集团化、专业化区域性大型医疗中心和大型医疗集团,以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惠及老百姓,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社会问题。

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建设是高等中医药院校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员先进性与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指出“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党组织以高等中医药院校的社会责任出发,以教工党员实际行动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建设,积极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

科研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校管科研课题(X2012006-党建)

[参考文献]

[1]陈虹,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高校党支部组织生活调查研究[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5,(9):42-43

[2]中共上海市教育党校第七期青干班课题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搞活支部组织生活[J]. 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53-58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4篇

Xxxx年,我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所的正确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中心提出的“抓党建引领、促机关作风转变,抓业务拓展、促检测工作提升,抓基础设施建设、促检测能力升级”的工作思路,恪守“xxx”的检测职业精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抓思想政治建设,补足检测队伍精神之钙

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是强化检测队伍践行新时代检测工作新使命的“总开关”。今年以来,我所把检测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放在首位,通过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补足全所干部职工精神之钙,为高质量完成药品检验工作强化了政治保障。

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根据“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安排,全所党员干部制定了学习计划,勤学经典、勤做笔记。

二是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全面系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涵。

三是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主题教育忆初心、担使命,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强整改,对照廉政准则强廉洁、筑防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我所做到了党员干部认真学、全面血,非党员也坚持学习不放松;全所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忆初心、找差距、强整改,xx月xx日主题党日活动,我所两位党员做了交流发言,受到中心领导高度评价;对照廉政准则,强化我所党员干部“四线”意识,即时刻谨记“脑海里有理想信念的‘天线’、心中有为人民服务的‘轴线’、头上有党纪国法的‘红线’、脚下有清白做人的‘底线’,思维行为不偏‘轴线’”。

二、抓专业素质提升,夯实检测队伍担当能力

专业素质是检测队伍履行使命担当的基本要求,是检测队伍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敲门砖”。通过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专业素质培育提升,夯实干部职工高质量完成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内部业务交流培训。我所不定期开展各科室业务技术交流培训会,安排专业素质强的业务骨干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今年共计开展技术交流培训会  次。

二是积极参与中心业技培训。组织全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基础理论水平、仪器使用能力、报告撰写能力。今年共计参与中心组织的业技培训会xx次,参训   人次。

三是积极参加省内外交流培训。今年我所共计外派干部职工参加省所组织的工作交流培训xx人次,并于  月  日,派遣业务骨干赴省所交流学习培训  个月。

四是全力培育转录人员。今年机构改革,分配到我所改革转录人员1名,基础薄弱、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我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精兵强将进行传帮带,培育转录人员尽早具备基本业务技能、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五是倾力提升人员素质。检测工作长期和有毒药品、有毒气体、有毒废弃物打交道,长期需要加班加点。为了减轻有毒药品、气体、废弃物和长期加班加点对干部职工身体的损毁,提高人员素质,我所在经费极度短缺的情况下,新建了职工幸福食堂,新建了乒乓球、健身管和羽毛球场,使干部职工加班加点无后顾之忧、对工作身体无后顾之虑。

三、抓履职尽责,推进高质量完成年度检测任务

药品检验是检测人员的本职,我充分发挥爱岗敬业精神,以药品监督抽检和委托检验为重点,以服务企业、协助稽查为己任,高质量完成全年检验工作任务。

一是高质量完成药品抽检任务。今年共计完成药品抽样检测   批次,共计抽样检测样品    个,出具抽样检测报告   份,其中合格样品  个、合格率  %,不合格样品  个、不合格率 %。

二是高质量完成药品委托检验任务。今年共计完成药品委托检验   批次,共计检测样品    个,出具委托检验报告   份,其中合格样品  个、合格率  %,不合格样品  个、不合格率  %。

三是高质量完成药品稽查技术支撑工作。今年共计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药品市场稽查打假委托检验2批次。x月x日,接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打假委托检测任务  共计检测疑似违法药品样品   个,24小时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x月x日,接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打假委托检测任务  共计检测疑似违法药品样品   个,24小时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稽查打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抓内部体系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能力

恪守药品检验工作“  ”的要求,通过狠抓内部管理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能力。

一是强化内部审核。按照中心内部审核计划,全面做好实验室内审工作准备,在   月  日,由   组成的内审组对我所进行了内部审核,内审结果          ,内审结束后,我所对审核报告反馈的问题,按照审核报告制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了整改。

二是开展人员比对。按照中心质量控制计划,  月  日,组织了全所各实验室开展人员比对工作,比对结果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三是开展仪器比对。按照中心质量控制计划,  月  日,组织了全所各实验室开展  仪器比对工作,比对结果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5篇

关键词:五级量化;创新;学生党员发展;目标考核

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建立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中规定的党员标准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导致有时标准难以把握。所以如何把握党员发展标准,一直是高校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实践中一些专家、学者和党务工作者尝试着对党员发展的标准进行量化,形成了一些研究成果,代表性的如上海市教育工委在上海各高校实践基础上总结的“先进性四要素综合分析法”就是比较权威的一种发展学生党员参照标准;再有许多高校都在实行的“多级党课培训”制度,是在考察考试中培养学生的一种制度。这些方法和制度对保证党员发展质量起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仍然难以明显改变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最大的不足之处在于其量化考核多停留在学生党支部层面上,没有充分发挥学生个人、班级、学生团学组织、学生党总支更多层面更广泛的民主,其合理性、客观性和综合性的量度不够。

本文介绍我校学生党员发展五级量化目标考核的实施方案并总结成果,希冀推动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进步。

1.创新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考核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深化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中国共产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的相关文件,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我们制定了以下五级量化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1.1五级量化考核的内容、程序和计分方法

(1)考核内容和具体要求:目标考核要求学生在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一周内从思想政治学习、专业学习、工作表现、日常行为等方面制定个人成长目标(一式两份),上交党支部审核通过后备案并公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年考察期满前2个月(已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提交)撰写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成长目标总结(一式两份),上交党支部审核通过后备案并公示。

各学生党支部要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记录本,由党支部委派专人负责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具体表现情况如实进行考核记载,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本人以便加强对其培养。

各学生党支部、相关班级和学生党团组织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开展目标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在每学期中期对将满或已满一年考察期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考核程序和量化方法组织开展,针对考核项目计算出具体的分数。考核结束后,由学生党总支统一公布考核结果。

(2)考核程序和量化方法:学生党员发展由个人政治理论考试、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党团组织推荐、学生党支部讨论、学生党总支审核等五个级别分别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成长目标的完成情况和个人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考核。

第一级,个人政治理论考试:由学生党总支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统一进行政治理论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第二级,班级民主评议:由学生党总支组织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部分同学分别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采取百分制计分(详见表一:江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目标考核班级民主评议表)。

第三级,学生党团组织推荐:每个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分为70分,由校主要学生组织、药学院学生党团组织各部门和药学院各学生班级一定比例按向学生党总支推荐各自的优秀人员入党一处推荐优秀者加15分,两处推荐优秀者加20分,三处推荐优秀者加25分,四处及以上推荐优秀者加30分(详见表二:《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党团组织向药学院学生党总支推荐优秀人员入党量化考核汇总表》)。

学生党总支助理办公室将上述第一至三级量化考核的结果分别按30%、40%、30%的比例折算出前三级量化考核的总分,总分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第四和第五级考核。学生党总支助理办公室根据学生党总支下达给各支部每学期党员发展计划数的4倍数按前三级量化考核总分从高到低选出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供各学生党支部讨论拟列发展对象(详见表三:江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目标考核前三级量化考核总分汇总表)。

第四级,学生党支部讨论:上述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在各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上汇报自己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间的表现,支部书记(或辅导员)和学生支委(或支委助理)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目标考核学生党支部支委考核表》(详见表四)中的考核细则对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量化考核,各支部结合支委考核平均分根据学生党总支下达给各支部每学期党员发展计划数的2倍数由高到低的大致顺序讨论出拟列发展对象名单。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6篇

一、积极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根据上级的的部署和我局的实际,年初下发了20__年度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点,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做到学习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同时针对全系统的党建工作下发了各级党组中心组20__年度学习计划,重点抓好检查和落实,较好地落实了每周的学习日制度。

二是积极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的要求,在系统内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年活动,规范各级党组织的制度,执行党组织的各种政策,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同时,积极抓好党员的在职教育和培训,20__年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7名,发展新党员4名。

三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两好一高”活动,推动了机关的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形象。

二、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上新台阶

20__年,根据全系统的实际,以及监管工作的需要,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力度,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组织全系统各单位积极争创文明单位,机关党委在协调省局文明办、市文明委、市直文明委做了非常多的工作,在全系统的努力下,全系统除薛城和市中两个分局组建晚的原因外,全部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文明单位,这种情况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也是少有的,对树立__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形象、提高全系统的社会地位以及影响力都发挥重要作用。

三、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扎实有效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始终把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要的内容,尤其是在这项工作上早学习、早领会上级的意图,先于省市制定了20__年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组织下属单位贯彻落实,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在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年度考核中,省考核组和市考核组都给予高度评价,对我局履行职责情况在最近属地部门的考订中,我局受到了极高的赞扬。

四、立足岗位工作,努力完成局领导交流的其他工作

20__年机关党委的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做出大量工作,在大多数看来看不见摸不着的工作,总体上说,做到了本职工作,不让领导操心,领导交给本职以外的工作积极完成,所做的一切工作上级都极为满意,做到了尽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

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调查;

2、山东省九次党代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的党代表选举;

3、市中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和《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细则,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2009级研究生党支部实际发展状况和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及中医事业发展的坚定实践者为着力点,教育和引导本支部研究生党员增强对党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实践党的宗旨,切实提高研究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促进我支部的创先争优和院校各项事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和要求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在工作中切实发扬比、学、赶、帮的工作热情,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的每一位研究生党员,要加强学习,在思想上创先争优,要增强责任感,在落实上创先争优,要开拓进取,在行动上创先争优,要立足本职,在岗位上创先争优。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和《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问答》的学习。

(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党员承诺书》进行展示、接受群众监督(上墙、上网)。

(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阶段学习小结(一月一小结)。

(四)、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学结思想汇报(三月一汇报)。

(五)、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每月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如专题文件的学习,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如何加强党性修养,怎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发扬党员形象,怎样发挥在业务学习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六)、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邀请上级专家领导指导学习会。

(七)、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院际支部交流学习(展开跟兄弟院系研究生党支部联系和专业学习交流并形成常态化)。

(八)、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条件允许时开展一次校级支部交流学习会(主题:研究生支部党建工作经验和研究生中医药创新性实践成果交流)。

(九)、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到武汉市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如八七会议旧址、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武汉刘少奇故居、中共“五大”开幕式旧址、辛亥革命博物馆、省博物馆等)。

(十)、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优秀党员风采展(网络博客和实体展板)。

(十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观看优秀大学生电教片(网络形式和集体观看)。

(十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经验交流会(关于文献查阅、科研设计、动物养护、实验设计、动物实验、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论文撰写和发表、临床实践操作及转科实习经验心得体会、典型病案讨论的交流探讨,对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进行解决,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具体形式通过网络及面对面进行)。

(十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关心和爱护贫困大学生的系列志愿者活动(座谈、学习辅导、介绍兼职工作、捐款捐物等)。

(十四)、促进本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和进一步增强党建带团建的意识,切实抓好党团共建工作。(制定本党支部年度计划:《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加强党建文档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党支部与近期发展对象谈话,预备党员转正及预备党员发展;建立和完善本支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评优细则,建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档案;制定党员工作记录簿,党员对平常的工作及思想情况进行记录,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等)。

(十五)、对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进行总结和表彰。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及《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和《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细则,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湖北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2009级研究生党支部实际发展状况和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及中医事业发展的坚定实践者为着力点,教育和引导本支部研究生党员增强对党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实践党的宗旨,切实提高研究生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促进我支部的创先争优和院校各项事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和要求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在工作中切实发扬比、学、赶、帮的工作热情,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的每一位研究生党员,要加强学习,在思想上创先争优,要增强责任感,在落实上创先争优,要开拓进取,在行动上创先争优,要立足本职,在岗位上创先争优。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和《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问答》的学习。

(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对《党员承诺书》进行展示、接受群众监督(上墙、上网)。

(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阶段学习小结(一月一小结)。

(四)、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学结思想汇报(三月一汇报)。

(五)、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行每月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如专题文件的学习,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如何加强党性修养,怎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发扬党员形象,怎样发挥在业务学习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六)、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邀请上级专家领导指导学习会。

(七)、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一次院际支部交流学习(展开跟兄弟院系研究生党支部联系和专业学习交流并形成常态化)。

(八)、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条件允许时开展一次校级支部交流学习会(主题:研究生支部党建工作经验和研究生中医药创新性实践成果交流)。

(九)、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到武汉市党员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如八七会议旧址、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武汉刘少奇故居、中共“五大”开幕式旧址、辛亥革命博物馆、省博物馆等)。

(十)、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优秀党员风采展(网络博客和实体展板)。

(十一)、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观看优秀大学生电教片(网络形式和集体观看)。

(十二)、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经验交流会(关于文献查阅、科研设计、动物养护、实验设计、动物实验、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论文撰写和发表、临床实践操作及转科实习经验心得体会、典型病案讨论的交流探讨,对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进行解决,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具体形式通过网络及面对面进行)。

(十三)、组织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关心和爱护贫困大学生的系列志愿者活动(座谈、学习辅导、介绍兼职工作、捐款捐物等)。

(十四)、促进本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和进一步增强党建带团建的意识,切实抓好党团共建工作。(制定本党支部年度计划:《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加强党建文档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党支部与近期发展对象谈话,预备党员转正及预备党员发展;建立和完善本支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评优细则,建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档案;制定党员工作记录簿,党员对平常的工作及思想情况进行记录,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等)。

(十五)、对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进行总结和表彰。

药学党员工作计划第9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截止六月份,医药商业销售总额完成1183万元,占年初目标任务的50%,比去年同期增长7%,实现税金6.2万元。

二、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从三讲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理论水平提高,才能有政治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作为武装头脑、交流思想、提高素质的重要形式,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落实。确定每周六上午为集体学习日,坚持进行政治学习。在学习中,我们以保持共产党员教育活动读本为重点,注重把学习理论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医药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全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了实际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同时,工作中大家能够主动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找位置,团结协作,不搞无原则纠纷,维护了单位整体形象,呈现了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医药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推动医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们的具体作法是:(一)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就是要把干部职工心中蕴藏的巨大热情激发出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我们坚持做到:一是以目标激励人。没有目标,就没有奋斗方向,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二是以形势警醒人,我们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业务经营部门负责人,时刻关注医药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市场定位,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为医药经济发展奠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帮助干部职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作为思想政治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集体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培训等多种途径,持之以恒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两个务必、十六大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从而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为医药经济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

四、求真务实抓管理,开拓创新谋发展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扭亏为盈,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从树立公司形象,确立经营新理论,创造公司新业绩三新出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狠抓企业管理,促进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公司重点加强了成本管理,全面发展了学习邯钢经验和挖潜增效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节能降耗,减少各种不合理开支,降低经营成本。二是积极推行内部改革,走规模经营之路。2006年年初,公司对12个零售部、12个乡镇医药购销部进行了资产重组,组建##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大而既减轻了公司的经营负担,又引进了激烈的竞争机制,大大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使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攀升。三是全力实施gsp认证工作。gsp认证是医药经营企业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迈进的重要手段,不仅关系到药品经营企业的前途与命运,而且是提高药品质量、大力调整结构、促进医药经济发展的良机,是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的治本之策。为确保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gsp认证,公司成立了gsp认证领导小组,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切实增强认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在此基础上列出时间表,实行倒计时,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认真整改,在库房改造、人员培训、软件整理等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投入资金30余万元,增设了微机、空调、药柜以及办公用品和其他的配套设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2月一次性顺利通过了河南省认证评审中心的验收,取得了gsp认证证书。

五、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稳定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公司党总支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相对集中一个月时间,采取专题学习、辅导讲座、上党课形式,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内监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认真开展讨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06年党风廉政工作安排意见》、《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范围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医药干部职工的言行,防止了、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严格纪律,明确责任,公司党总支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违纪必究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实行效能监察、跟踪问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值班、考勤、车辆管理、来客接待、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市委提出的七项制度、六个减少、八条禁令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在班子的影响带动下,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稳定工作中,公司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将一切不安定因素消除于萌芽状态之中,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讲大局、讲稳定、讲团结,聚精会神抓经济,一心一意谋发展。此外,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公司党组织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及计划生育专用干层层把关、狠抓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