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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范化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13 16:14:28

税务规范化管理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1篇

一、税收征收管理及税务稽查的概念、意义及其作用

(一)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及意义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行政法规,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其基本职能是满足国家的基本财政需要和对经济运行实施有效的调控。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以法律为依据,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也是政府通过税收满足自身需求,促进经济合理化的一种活动。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核心,在整个税务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对于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保证财政收入和实现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及监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⒈税收征收管理,可以使税收法律得到贯彻实施。

⒉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财政职能。

⒊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

⒋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监督的职能。

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的自觉性。

(二)税务稽查的概念、意义及作用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处理工作的总称。

首先税务稽查的意义具体讲是税收经济职能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收的重要补充和保证;是监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税收任务,保证财政收入的重要环节;是严肃税收法纪,保证税收法律、法规顺利贯彻的有力保障。

其次税务稽查有以下作用:

⒈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⒉有利于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职能的正常发挥。

⒊有利于税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⒋有利于促进纳税人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⒌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水平

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环节,在整个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目前征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管规范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涉税企业监控不力

⒈申报不实,难以监控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税务系统进行了征、管、查三分离及取消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征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征收服务厅,实行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征管改革虽然改善了企业纳税环境,但增加了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的难度。因为纳税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进行纳税申报。而有限的征收人员只能就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的对应关系进行书面的形式核审,对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实质考证,所以对纳税企业的检查只能依靠税务稽查,但税务稽查又受到税务人员的数量、业务能力以及稽查时限等条件限制,因此对纳税企业税务稽查的深度和广度不能保证,造成对纳税企业监控不力。

⒉对税源监控不力,产生漏征漏管

对涉税企业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导致税源不请。首先,对一些不申报的“地下经济活动”和一些外地来津无证经营活动的个体业户无法掌握,产生了漏征漏管;其次,对一些零散税源户缺乏全面、深入和详细的了解,只能简单定额收税,极易形成漏征漏管;再次,缺少对重点税源户的长期跟踪监督,不易获得足够的企业信息,对纳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不能较透彻分析,对企业的纳税情况不能进行准确的预测,形成漏征漏管。由于税源不清监控管理弱化,不仅增加了税务稽查选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对纳税企业的日常管理,同时也使偷税、逃税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

⒊异地征收不利于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化

全市开始实行新的征管模式,为了实行模式改革的平稳过度,新的征管模式继承了条块管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形式的企业越来越多,这种新兴企业经营手段灵活,行政管理薄弱,异地申报纳税不仅给经营者带来诸多不便,也给税务机关在管理上造成困难,形成“看的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怪现象。另外,异地征收极易形成漏征、漏管。如坐落在红桥区的企业需要到南开区申报纳税,而有的税种(车船使用税、房地产税、印花税)按税法规规定应在企业坐落地进行申报纳税。异地申报纳税造成企业只能在其主管税务局进行所管税种的纳税申报,却漏掉了在座落地应该进行的纳税申报。

异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税源管理混乱,增加了规范征收工作的难度,也给偷税者创造了机会。

(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规范,缺乏监督

⒈选案盲目性强,缺乏监督

稽查选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纳税企业完全、真实的信息基础之上的。由于对企业的监控不到位,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能全面掌握仅靠企业会计报表的表面数据和工作经验进行选案很难抓住重点。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都很低,并带有较强的盲目性。另外,由于“人情”关系和“同事”效应的干扰,加上选案工作岗位长期不变,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往往使有背景、有关系的大户免于检查,造成税负不公平。

⒉检查面宽,不能体现重点稽查的原则

由于缺少对纳税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点放在对企业的日常检查上。而税务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员的数量和稽查人员本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限内将众多的纳税企业查深、查透。不能体现稽查工作以点线为主,通过对少数违法行为的查处来影响广大纳税人的行为的目的。同时,大面积、拉网式稽查不仅加大了税收成本,也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⒊个别稽查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种种不规范现象

个别税务人员素质偏低,执法能力差,不能适应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避税与反避税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的新形势。面对纳税人高智能的偷骗税手段,束手无策,听之任之,加上责任心不强,造成该查的不查,该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严,只得让税款白白流失。不仅助长了纳税人偷骗税行为,也使原本依法纳税的企业产生不平衡心态,抱着侥幸心理竟相偷逃税,导致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税务稽查人员每天都与纳税人打交道,经常接触钱和物,一些稽查人员意志薄弱,为私利所趋,执法犯法,置国家利益于不顾,为蝇头小利出卖国家赋予的权利与纳税人私下拉手,参与违法行为。有的利用自己对税收法规的熟知能力及业务技能帮助纳税人作假帐或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查而不报,查大报小,避重就轻,严重破坏税法的严肃性,干扰了税收工作,给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⒋税务文书不统一,不规范

现行的税收法律对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规定了相应的执法文书。然而,一些单位井未完全准确使用。那种“重组织收人,轻法律文书”的思想大有人在。他们认为使用规范的文书只是“画蛇添足”,认为工作太烦琐,所以常出现以口头告知或“便条”代替“法律文书”的现象。或者责令纳税人限期纳税时,不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不使用查封扣押证,不开具《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者《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即使使用了执法文书也有不规范的现象,如:使用过期税务文书;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漏填项目;字迹潦草,反复涂改。还有的没有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对于应当登记备(立)案的资料不登记备(立)案等等。

鉴于税收征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认为,应根据企业本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利措施,尽快加以规范和解决。

三、规范税务征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一)规范税务征管工作,加强对纳税企业的动态监督

⒈强化税源管理的基础地位

对税源户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很多部门(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税务部门只是这一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因此,要强化对税源户的管理,必须建立与其他管理部门相联系的协调机制。为此,首先应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尽快完成与其他子系统的计算机联网,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的采集和掌握纳税企业信息。建立纳税企业的信息库,对各类信息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项指标和数据,测定企业应税额,并与企业的纳税申报进行比较,以核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对有意瞒报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税法的统一公平。其次,强化对税源的监控管理。税源监控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通过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和网络信息资源共享,有效的减少漏征漏管,使无税务登记的“地下经济组织”得到监控。

⒉规范税务稽查选案

税务稽查的准确性是建立在稽查选案针对性的基础之上,因此规范稽查选案工作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对纳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多渠道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其次,必须建立健定期轮岗制和监督机制,对税务稽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还必须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有意让企业欠税、瞒报欠税和有意漏选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税法统一与税负公平。

(二)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稽查执法监督,完善执法制度和复查制度

⒈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搞好税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洁的税收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各级税务部门在普遍重视税收业务技能培训与提高的同时,认真学习税收法规、政策及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以及其他涉税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等,要求稽查人员较系统的熟悉法律理论知识,准确把握具体条法,正确理解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依法治税的含义,逐步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实行分类等级制,拉开收入分配距离,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下岗培训或辞退,形成可上可下、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以全面促进税收队伍素质的提高。

⒉加强对稽查人员的执法监察

执法监察制度税务是指税务监察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落实各项制度,对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执法情况进行监控,以确保执法队伍的廉洁。如制定税务稽查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设置群众举报箱、举报电话,开展向税务干部家庭发放公开信征意见书等活动,强化家庭监督。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处理税务稽查人员执法不严、、徇私王法、等严重破坏税法贯彻执行的行为。加强执法监察首先要进一步规范稽查工作的内容、程序。确定稽查程序四环节本意是强化对稽查权利的制约。但就目前实际情况看,各环节尚未完全实现相互制约。从取证到执行由一个或两个包办的现象仍然存在。只有严格落实四环节彻底分离才能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收政策,规范稽查行为,促进稽查工作健康发展。其次,不断完善,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执法责任制可把建立错案追究制度作为突破口。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抓落实,应设置执法过错追究委员会,制定较全面的操作办法和处罚决定,并将各项办法、规定公示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违法不究者,除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外,对其直接领导也要进行连带处罚。而且还要通过开现场会、发简报等形式子以曝光,加大警示力度。

⒊完善税收执法检查制度和复查制度

税收执法检查制度对保证税法的严肃性是非常必要的措施。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本级税务机关组织自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对照检查,自我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改进、提高。二是由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组织开展的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帮助下级税务机关纠正深层次问题。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按照规定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或处分和诫免甚至撤职。就目前执法检查制度而言,其检查频率,检查力度仍有局限性,还不能真正及时发现隐蔽问题。做好基层税务机关干部思想工作,端正自查态度,放下思想包袱,确实认清税收执法检查制度的重要性。鼓励基层税务机关就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具有创新性建议和措施,并配以相应的奖励制度,形成一条上下结合的执法检查阵线。

复查制是抽查部分已审查的稽查案件进行重新检查。这项制度推行以来收效并不明显。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对我国依法治税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比如:对税务稽查监督制约分两个方面:一是税务稽查税前制约,即在处理前,通过稽查对案情事实及适用法律进行审核。二是税务稽查事后制约,即在检查内部设有一个质量检查处。其职责是对已结案的税务案件进行案头抽查复审,不面对纳税人。我国的复查制度可参照美国事前事后制约方法,挑选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具有丰富稽查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较稳定的机构,从事稽查事前规范工作以及事后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的奖惩制度,促使稽查人员深入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管理体系

随着计算机在税收领域的广泛应用,开发研制规范、统一的计算机应用程序,扩大计算机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尽量以计算机代替手工操作,在税务征收管理、稽查过程中减少人员的执法随意性日益重要。

⒈强化计算机功能

进一步开发软件应用系统,使计算机的税控功能涵盖税务登记、纳税申税、税源动态、税款征收、纳税检查、减免税管理等全部内容,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进行全方位监控。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监控功能,开发运用税务稽查应用系统,强化专用发票监控功能,对专用发票的发售、管理、使用、交叉稽核和防伪税控,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只有使计算机各项监控功能齐全,系统开发建设模式科学、合理,信息采集、加工输出和储存真实、准确,才能充分实现对征、管、查全过程的有效监控。

⒉完善计算机网络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2篇

一、实现“三个转变”。2001年9月以来,南康市地税局针对个私纳税人占全市纳税人总量95%以上的特点,总揽“唯有规范质量来”的管理理念,积极应对,大胆实践,实现了个私经济税收管理上的“三个转变”,促进了全市地税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是管理理念的转变。受税收任务至上以及个私税收高征收成本因素的影响,地税部门重征收、轻管理,重企事业单位税收、轻个私税收思想严重。为此全局摒弃旧思想,转向企事业单位税收与个私税收管理并重,突出把规范个私经济税收管理寓于征管改革的重中之重,用质量统揽规范,做到刚性规范和柔性管理结合,使全局干部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治内就是治外,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理念。

二是征收机制的转变。为了建立运转灵活、规范、高效的征管手段,该局于2001年9月将原乡乡设所时全职能的30个基层分局所,整合集中为5个分局,征管机制实现了“多元化征收、属地化管理、一级化稽查”的转变,个私税收管理也实现了由分散手工征收向集中微机征收、专管员管户向管理员管事制的转变,较好地解决了管理责任淡化和弱化现象。

三是管理方式的转变。今年5月,在个私税收已全面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兼顾务实与灵活、法治与效能的原则,该局决定管理方式由全面管理转向分类管理,本着“管住大户、管细中户、管活小户”的思路,做到大户重点税源重点抓,实行行业管理;中户以管为主,实行户籍管理;小户以征为主,实行按季征收,大大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税收管理质量。

二、做到“六个规范”。一年来,南康地税局与时俱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走好实施个私税收规范化管理这个棋子,个私纳税人税务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分别由原来的86%、53%、79%上升为98%、96%、93%,税务管理质量的提高,激活了税收工作“一盘棋”。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基础,该局按照依法治税、征管改革、权责平衡的总体要求,融“从严管理、效率管理、科学管理、协作管理”为一体,突出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操作性、创新性”,出台了《南康市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南康市地方税务发票管理办法》、《南康市地方税收“银税一体化”实施办法》等7项个私经济地方税收管理办法,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个私税收税源管理、税款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档案管理、税务检查、执法评议、过错追究等9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执法责任,并编印7500册发至每位纳税人,增强了办法操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的知晓度,成为全体地税人员和个私纳税人征纳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是规范征管规程。征管机制转换上收税执法权后,需要重新分解和规范。该局重新整合征管业务规程,全面清理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规范了九大类十六项行政事宜,并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细化了税收工作的步骤、方法、标准、时限、责任及文书传递,使每一个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都有章可循、有制度制约,保证了征管规程“流水线”似地运作。尤其是在个私税收税款核定程序上,该局要求地税人员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集体评税、定额下达的程序,邀请乡镇、工商、国税、财政等部门和行业代表组成集体评税小组分行业、地段、规模逐户进行税负评定,并制作公告栏张榜公布,否则按每户次管理员扣奖金5元,分局长扣奖金10元,确保了税款核定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三是规范征管档案。资料是征管质量直接真实反映。该局舍得花费,投入资金近10万元,给基层分局添制了资料盒、资料架,实行征管资料“三专一化”管理。“三专”即专门个私税收控管台帐、专职资料管理员、专用税收资料室;“一化”即征管资料管理档案化,由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领发、整理、审核、保管,及时督促缺损资料的补正,建立目录台帐、征收台帐,一户一档,分乡镇、路段及管理员序号存放,年终装订成册档案化管理。资料管理员考核系数高套一档(享受副分局长待遇),调动了其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了征管资料档案化水平和税收管理质量的提高。

四是规范执法评议。“好的行动纲领,不如实际的行动”。该局自念“紧箍咒”,每月抽调征管、发票、计会、监审等科室业务人员组成执法评议考核小组,“把脉号诊”个私税收税政、票证、征管“十率”情况,征管“十率”:即在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七率”的基础上,增加了考核资料管理的“征管资料合格率”;考核文书程序应用的“执法程序规范率”;考核税政政策执行的“执法准确率”,使征管考核更加贯穿税收业务全过程。评议考核结束,该局还将考核结果向全局通报,制作《税收执法评议考核整改意见跟踪卡》,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反馈时间,并拿出人月评370元的奖金与质量挂钩,今年1-7月共扣发征管责任人奖金8674元,体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确保了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3篇

2015年8月7日,贵州省地税局局长季可到盘县调研时指出:六盘水市地税局在盘县试点的“两个规范化”工作效果很好,“两个规范化”试点紧紧围绕“让纳税人满意、让干部职工满意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来开展,规范管理目的得到很好体现,特别是在行政管理和绩效管理方面很有特色,可以在全省进行推广。

依托 “大数据”

建设“智慧税务”

“不热情拥抱和主动融入‘互联网+’,税收工作就难以更好地开展,税收现代化更是无从谈起。”六盘水市地税局局长罗永生在谈及未来的税务工作时这样说,他认为,“互联网+”正在改变传统征纳交互方式,如今盘县辖区的公司财务人员打开电脑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不到5分钟就能把财务事项办理完毕。

效率提高是规范化试点的目标。“两个规范化”试点工作把“凡事有安排部署,凡事有责任落实,凡事有监督检查,凡事有绩效考核”贯穿规范化管理全过程,以国家法律为依据、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通过人机结合,实现税收行政管理行为规范化、流程化,实现税收业务管理法治化、科学化、制度化,用规范化筑起税收行政、业务管理公平、公正、合理的高台,打造办事更快、效率更高,机制科学、管理更严的税务机构。

信息支撑是规范化试点的载体。依托计算机技术手段实施规范化管理,使税收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规范、程序、高效,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为开展好业务需求编写和系统开发工作,六盘水地税局组织精英与湖北大学程序开发人员在盘县组建了3个项目组,行政项目组负责税收行政管理规范化需求编写,业务项目组负责税收业务管理规范化需求编写,技术项目组负责程序编写、开发、调试、运行上线等。

坚持“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充分运用“两个规范化管理”数据模块构建高效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目前,“两个规范化管理”系统已在盘县地税局正常运行。借助“互联网+”大力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和移动办税,把实体办税服务厅主要业务大量移植到线上,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税方式从舟车劳顿的实地办税,到足不出户的居家办税,再向如影随形的移动办税转变。

“开通网上办税渠道后,网上办税服务厅目前已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主要途径之一。”盘县地税局六分局局长陈洪涛说,网上办税服务厅通过设立网络化办税流程,为纳税人节约了办税时间,降低了办税成本。

在盘县地税局办税大厅,工作人员演示了纳税人办理涉税申请业务的整个流程,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后,按提示信息填写电子表格,发送至税务机关审核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申请递交、资质审核、数据核对等流程都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完成,极大地缩短了纳税人的等候时间。

“拿税务登记来说,以往纳税人填表、核对信息,税务人员信息录入、打印证件,整个办税过程至少需要20~30分钟。现在,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不到5分钟即可完成。”盘县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戴佳燕说。

绩效管理

以内生动力推进规范化

试点工作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将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落实到绩效考核体系中,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工作的程序化、固定化、标准化、规范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为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盘县地税局制定了《盘县地方税务局绩效管理办法》《盘县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质量评审方案》等制度办法措施,结合盘县地税系统征管实际,通过全面、准确、客观地实施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辅以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绩效考核,科学合理地评价各部门职能作用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五型”地税机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动力保证。

“十化”让绩效量化管理更加科学有效。通过“两个规范化”系统模块的使用,盘县地税初步实现了决策程序化、考核定量化、组织系统化、权责明晰化、奖惩有据化、目标计划化、业务流程化、措施具体化、行为标准化、控制过程化的“十化”管理模式。运用信息管理技术为绩效量化管理的“量”找到落脚点,让绩效管理更加能展现工作实际,更加科学,打破了工作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起担的局面。

“拿考勤来说,以前的掌握权完全在分管领导手里,或多或少有‘感情’因素在内,而现在全部是数据平台处理,没有半点掺假。”盘县地税局局长乔冠忠说道。不论是开会通知还是个人请假,后台都有相关数据,每个人都会收到提醒信息,公开透明的数据,既能减少行政管理环节,也能避免某些主观因素作为。

2015年上半年,盘县地税局通过“税收执法规范化管理模块”共预警、提示修改错误数据2.7万余条;通过对2015年前三季度实施绩效管理考核,基层员工对绩效管理的认可度提高;通过行政管理规范化,县局机关实现了效率提高、管理增质。通过“两个规范化”管理工作试点,盘县地税局逐步形成了公平公正、多劳多得的绩效考核模式。

机制长效

保证“两个规范化”运行顺畅

盘县地税局试点实施的“两个规范化”管理,坚持以行政规范化管理为保障,以业务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全面提高税务机关行政工作效能为目标,对完成税收中心任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经过在试点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后认识到,“两个规范化”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机制管理体系。

为构建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工作环境,支撑“两个规范化”建设,盘县地税局全面梳理、完善制度、机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防止管理的任意性、随意性。就规范税收执法而言,对规范性文件、自由裁量权进行认真研析,找出监控点,制定、修善相关制定,最大限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税务人员执法风险。

通过梳理,盘县地税局对与管理实际不匹配或与相关规定不符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汇总形成《制度汇编》,内容涵盖党组会议、重大事项决策、政府采购、安全、党员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众志成城

“两个规范化”成效显著

“我们通过‘软硬兼施’做好了试点准备,特别是从减少涉税风险方面加强教育培训。”盘县地税局纪检组长刘礼现介绍说,“硬”是指依托“金税三期”征管系统,设定各项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倒逼税务人员按部就班。“软”是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涉税风险管理理念,用大量涉税违法违纪案例,让干部明白推行权力清单,减少执法风险。试点工作期间,盘县地税局对软件模块、系统操作、业务支撑进行了8次共计760人次的培训,有效提升了操作人员素质。经过省、市、县地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两个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果丰硕。

信息工作平台全面建成。2015年1月,盘县地税局“两个规范化”管理系统完成建设。为保证系统运行正常,不断完善系统,先后修改、修正指标和参数5000多条,开展系统模拟测试1000多次。

税收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各项税收管理工作依据税收业务及行政管理规程,明确岗位责权、细化作业标准,规定完成时限,由系统自动跳起对操作人员行为进行控制。

行政事务办理有迹可循。通过软件平台实现日常行政事务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审批在线办理,用信息化行政事务处理手段,做到所有操作有规可循、有迹可查。

两权监督笼子进一步牢固。将税收审批权、处罚权关进笼子,逐条比对法律法规,做到两权行使有法必依,依托信息系统增强税收行政和执法行为的‘透明度’和‘能见度’,全程监督两权行使,有效降低执法人员和纳税人的双重风险。

绩率考核体系科学合理。通过将工作量、工作质量有机结合,充分考虑差错率、责任调整等因素,使用特殊岗位监控、系数分离等考核办法,实现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多劳多得。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4篇

2012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力保增长,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全市地税要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增强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着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将学习实践与推动地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增强科学发展理念。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增强科学发展能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着重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充分发挥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分析解决地税工作突出矛盾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增强科学发展机制创新能力。着眼于构建有利于惠州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地税工作科学发展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操作规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保证。

二、以构建收入增长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加强组织收入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服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税费收入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收入计划管理。坚持全市经济税源通盘考虑,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和税源分布情况,统筹协调税费任务的下达。实行总体及单项相结合的目标考核,把握收入进度,均衡入库。在强化税费收入目标完成率考核的同时,更加注重收入质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健全考核奖惩制度,确保组织收入责任制全面落到实处。

(五)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强化税源调查工作,密切关注组织收入面临的新情况新

; 站内范文搜索 问题,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总体态势,科学判断税收发展趋势。强化税源分析和预测,制定分析工作制度,全面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的税收监控分析;分析各税种各行业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通过分析行业税种的税负以及弹性变化,有针对地查找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潜在税源以及征管上的薄弱环节。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基础,落实报告和预警制度。加强对重点纳税户及重点项目的监控管理,跟踪掌握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和征管方式措施变化对有关税收的影响,及时掌握收入异动,及时提交分析报告,便于各级领导参考决策。

(六)加强主体税源管理。加强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对年度投资额超亿元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完善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双向申报制度,确保大项目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加强主体行业、主要税种的管理,继续加强和规范对建安房地产、饮食娱乐服务行业、金融、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税收管理,继续加强和规范对营业税、两个所得税等主体税源的管理,通过规范征收方式和加强纳税评估,合理调整行业税收负担,从规范管理中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强部门协税护税管理,继续深化房产、土地税收一体化管理和车船税收管理。加强挖潜堵漏工作,进一步挖掘建安、房地产行业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潜力。

(七)加强规费征缴。牢固树立税费同征同管同查观念,加强各项规费征缴工作。以社保费全责征收及上线大集中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社保费征缴工作力度,突出抓好社保费扩面工作,巩固和扩大费基。继续抓好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费、堤围防护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规费的征缴工作,健全和完善规费管理责任、费源监控、数据分析等征缴制度和机制,确保各项规费征缴任务的完成。

三、以夯实基础管理为重点,着力完善税费征管

(八)完善征管基础管理。完善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征管档案管理,切实发挥出其在税源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核心,以征管流程为导向,优化服务,强化评估”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落实纳税评估员制度,继续优化税收管理员平台,深化税源分类管理。制订业务规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纳税评估业务操作。对建安、房地产行业实施全面评估,组织集团企业试点评估,拓宽在服务业、餐饮业、旅店业的纳税评估。继续加强和规范两个行业三张票管

; 站内范文搜索 理,优化网上实时在线开票系统,加大在建安、房地产及其他行业的推广应用。落实征管业务流程重组,优化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纳税人税前纳税认定、发票验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等流程重组。

(九)完善数据管税。全面加强数据采集,规范数据录入管理,提高纳税申报数据录入和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数据采集的准确性。拓展涉税信息渠道,广泛采集统计、发改、国资、财政、工商、国税、质监、民政、交通、房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各类宏观经济指标、基础数据、涉税信息。发挥大集中数据集中处理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征管质量和纳税遵从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相关指标体系实现系统自动考核评价。全面梳理岗位操作权限,规范和加强大集中系统的管理和操作。抓好网上办税系统拓展功能、委托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职能核定模块,加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提升数据管税综合效能。

(十)完善社保费全责征收。以大集中系统为依托,全面落实社保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划解财政专户等工作职能。加强费源管理,完善社保费征管档案管理,规范归集办法和内容。建立重点费源分级管理制度,对重点费源实行重点管理。结合日常税收管理,对参保人数、缴费费基等申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核定资料准确完整,申报资料真实可靠。加强欠费管理,处理好历史欠费。加强工作调研,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和优化日管业务的分析。加强内外部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社保费全责征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保费征管岗责体系,完善社保费考核体系,规范全责征收程序,推进全责征收制度化、岗责化、程序化。加强对税收和社保费各类申报征收数据的整合,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计税基数与社保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比对、分析,全面掌握企业职工的参保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相关指标的变化及费源的发展趋势,为改进征管提供依据。完善与财政、劳动、社保、银行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全责征收遇到的问题。

四、以增进税收公平正义为重点,着力规范税收执法

(十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组织开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加强地税干部法制教育,不断增强税务人员法制意识和执法风险意识。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把好地方税收业务文件政策关,强化税收执法事前监督。加强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把好审理关,规避税收执法

; 站内范文搜索 过错,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强化税收执法事中监督。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执法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防范税收管理工作各环节的执法隐患,强化税收执法事后监督。继续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加强执法考核评议,充分发挥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的监督预警作用。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提高执法内外监督和应对水平。

(十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力度,继续利用新闻媒体和地税网站、12366-3服务热线宣传平台,大力普及税法知识,广泛宣传正面典型,倡导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和谐融洽的治税氛围。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惠州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对一些征管漏洞多、增长潜力大的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完善和落实“一级稽查”体制,深入推行首查责任制和案件复查制。进一步完善案件督办和协查机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继续落实稽查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稽查与征管信息互通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合作,落实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制度,形成税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

(十三)规范税收政策法规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尤其要注重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全面规范各税种管理,以加强项目管理、分类管理和差额管理为抓手,规范营业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抓好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后有关税收政策的落实,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和重点检查工作。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继续抓好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行申报和明细申报工作,大力推广和运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网报系统,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带征率。加强土地增值税核定和清算工作。加强全市土地税收税源数据库建设,强化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健全和完善土地使用税减免备案管理制度。以加强房产基本档案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实现应税房产户清源明,提高房产税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以解决纳税服务需求为重点,着力优化纳税服务

(十四)优化办税服务厅资源配置。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的形象标识、服务标准及管理规则。完善

; 站内范文搜索 办税服务厅功能建设,统筹安排办税服务厅改造与建设,做到分期分类,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制定办税服务厅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的监督与考核。

(十五)优化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围绕打造网上税务局目标,加强完善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拓展优化功能设置,促进门户网站与征管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加大网上宣传及咨询辅导的力度,畅通网上办税功能,逐步实现涉税事项网上办理,以信息化手段推动“两个减负”的落实,不断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加强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开发自动语音系统、自动传真系统、语音信箱功能。开发应用短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各类涉税信息。

(十六)优化纳税宣传辅导机制。继续实施纳税宣传辅导管理办法,实施分级管理,落实各级、各岗位纳税宣传辅导责任。增强税收宣传辅导计划性,统筹各级纳税宣传辅导资源,增强宣传辅导实效性。举办专题税收辅导班或讲座,强化纳税志愿者宣传辅导作用,及时有效地将各项税收法规、政策宣传到每位纳税人。

(十七)优化纳税服务体系。梳理完善各项纳税服务制度,统一规范服务的硬件环境、服务的职能范围、服务的标准、服务礼仪、服务管理模式和服务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执行标准和考核办法。完善纳税人需求分析、纳税服务联席会议以及涉税事项限时办结制度,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以人才兴税为重点,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十八)加强各级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好各级党组(班子)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和把握税收全局工作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各级党组(班子)议事规则,增强班子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开好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增强班子团结协作。继续推进“一把手”工程和“三好班子”创建工作,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全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的考核,提高各级班子整体战斗力。

(十九)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加大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力度,按照全员培训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整体推进各级领导班子、一线基层人员、骨干人才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税务干部的总体素质。加快全市系统内部师资库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外部师资网络,为培训教育工作提供师资力量支持。推行网络教育培训模式,适时开展干部队伍岗位能力测试。抓好多媒体电教室建设,完善教学设施

; 站内范文搜索 ,增强培训自主性。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健全学习激励机制,增强干部队伍学习自觉性。

(二十)加强队伍能级管理。抓好机构优化调整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标准,量化工作要求,推动岗位职责的落实。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办法,分专业建立系统人才库,规范人才管理和使用。积极探索能级管理新方法,将能级管理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税收管理员操作系统以及执法监察信息系统结合起来,提高能级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将能级管理与干部任用、待遇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绩效考核,营造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二十一)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形势教育,促进队伍思想观念和作风纪律适应经济社会和税收形势发展要求。层层成立作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全员参与。深入开展“刹风整纪,强化地税作风建设”教育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和引导。坚决纠正和解决办事拖拉、作风散漫、服务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艰苦奋斗意识淡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二)强化廉政文化教育。规划和落实全年反腐倡廉教育重点,举办各种廉政讲座和辅导,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组建惠州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轻骑队”,深入基层灵活宣教。通过建设和培植优秀的系统廉政文化,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实现从被动受教到主动参与、自我教育的转变,切实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十三)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完善“一把手”责任制和全员廉政责任,确保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责任延伸“四到位”。要把重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细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建立完善配套措施,抓好责任延伸工作,建立有利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体系。

(二十四)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继续深化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和监督,着力提高地税队伍的抗风险能力。充分利用惩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预警和效能测评模块,加强对税收执法重点业务、

; 站内范文搜索 税收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监控、核实和处理,实现预防预警。拓宽模块功能和监控范围,加大对各种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监控”的惩防信息监控网络,推动“科技防腐”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十五)强化“两权”监督。针对“两权”运行的重点部位和惩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预警多发的环节,运用税收综合执法巡视检查、执法监察以及内部审计等手段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面落实“四个一”制度,加强税纪、税检、税警、税企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内外结合的反腐工作合力。

八、以规范管理为重点,着力规范内部行政管理

(二十六)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继续完善财务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加强机关接待、政府采购、报销审核、项目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对办公费用、政府采购与同期的相关指标实行比对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规范固定资产购置、清理及日常管理,加强机关行政费用的审核,坚持勤俭办事,防止讲排场、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实现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费用、办公经费预算“五个零增长”以及晚会、展览、庆典和论坛活动要实现“四个减半”。

(二十七)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从规范岗位职责、完善工作规则入手,健全从政务服务到事务管理,从外部协调到内部运转等工作制度。对会议、检查、培训、外出等实行计划管理,进一步归并检查,压缩会议,精简文件,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后勤管理,推进后勤管理规范化。深化政务公开,强化监督管理公开化。全面推广全省视觉识别体系,进一步规范办公环境、视频会议室、办公用品等,提升机关社会形象。加强税收档案工作,严格按省特级要求进行归类、保管、查阅和管理,迎接档案省特级的复查。

九、以建设地税文化为重点,着力打造地税文明机关品牌形象

(二十八)加强地税党建文化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继续抓好机关团建工作,加强对工青妇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组织的职能作用。继续抓好固本强基工程和“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继续落实对扶贫点的帮扶和支持责任。

; 站内范文搜索 二十九)加强地税和谐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规范创建机制,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成果。积极开展地税文化年建设活动,举办地税文化专题论坛,积极探索建设地税文化新路子。举办书法大赛和“我爱地税”15周年征文活动,使税收与广大市民更加贴近。组织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做有目标。继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访贫帮扶”“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更加关心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增强地税队伍和谐。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5篇

规范执法行为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执法部门,必须清醒认识权力,忠实履行责任,增强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税务干部有着依法治税的权力,这种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发挥税收的聚财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而不能用来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因此要增强执法意识,规范税收执法,提高执法水平,首先应清醒认识权力,科学配置权力,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第一、清醒认识权力。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改革传统公共管理制度方面取得很大成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初步解决了政企不分,职能交叉等问题。政府行政程序不断简化,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但也要看到,经济是基础,财政税收是最重要的保障手段。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占财政收入的80%以上,而当前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复杂,人民群众对物质的需求不断增长,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愿望强烈,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深思为政之道,面对改革开放带来的新挑战,行政执法能力遇到的新考验、市场经济择优汰劣和等价交换规律、契约法则的深刻影响,我们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任务更加繁重;特别是税收人员在征管的环节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不廉政行为。因此,我们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行使税收执法的权力。

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的自觉性。严格守法,认真执法。权力和责任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只有责任,没有权力,责任无法履行和落实;只讲权力,不负责任,权力得不到制约。权力滥用,损国害民。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权力神圣,责任重大,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思考如何以纳税人为本,如何按照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服务,为国家聚财服务。

第二、正确行使权力。各级税务机关要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努力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任务,也是依法治税的核心内容。我们应把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放在税收中应着重研究和掌握的问题,运用好科学管理的具体方法,努力提高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的质量与效率。规范化管理是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要求,精细化管理是减少执法随意性、简单化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将会制约税收事业的发展。

2003年,我省地税系统认真开展了“征管基础建设年”活动,征管基础建设,包括征管体制、手段、办法和责任制度走上规范化轨道,完善考核制和学习竞争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税源监控;夯实征管基础,清查征管漏洞,推广税控装置;改革征管模式,完善征管办法,加强文明服务,推动诚信纳税等,特别是强化了法律意识,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追究,使“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遏制。2004年分局在市局正确领导下,结合“规范管理年”活动,以对干部严要求、税源严管理、廉政严监督、制度严考核的“四严”措施全面加强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大力弘扬湖南地税精神。有力促进了分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今年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走势的一年,根据省、市局税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分局实际,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税收科学管理和执法水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长沙市、岳麓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完成各项任务,正确行使纳税权力,应进一步抓住制度规范、管理到位、责任落实这些方面做文章。

1、制度要规范。应具有简洁、实用、完善的制度体系,各项业务工作有操作规程,各个税种管理有相关制度,包括发票管理,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2、管理要到位。对外,以税收稽查为手段,打击偷漏税及恶性欠税,震慑涉税犯罪,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对内,要完善管理机制,实现目标精细化、程序精细化、制度精细化、分工精细化、考核精细化。在行政管理方面,机关部门内部要协调运转,管理制度要健全,包括工作规则,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运转流程,各项考核评估办法及党风廉政建设等。3、责任要落实。针对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制度,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肃执法执纪,切实规范内部行政程序。

第三、科学配置权力。税务机关应深化改革,把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放在税收工作中着重研究和掌握,运用好科学管理具体方法,努力提高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的质量与效率。规范是对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化是推进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前提和基础。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执法出现随意性、简单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会制约税收事业的发展。

科学的管理可以有效地激发被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人、财、物、时间和信息的最佳组合。组织收入的潜力主要来自科学有效的管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税收管理,存在着征纳双方权责关系不清,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缺乏制约等弊端。不但造成税收的“跑、冒、滴、漏”,而且对机关队伍建设也产生不利影响。反映比较强烈的“吃、拿、卡、要、报”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等弊端有关。通过征收改革、会计改革、机构改革等迈出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步伐之后,在征收管理改革等方面,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的征收服务厅的建立,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也对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提高了服务水平,改善了征纳关系和纳税环境。

科学配置权力必须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机制。过去靠专管员管户制度来进行税收征管,“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收、管理、检查三者于一身,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难免不滋生腐败现象。通过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建立了科学配置权力,防御腐败滋生的四道防线:变上门收税为自行申报,形成收税人与纳税人的分离防线;变分散征收为集体征收,形成税务人员内部的分权防线;变手工管理为微机管理,形成计算机程序化运行的机控防线;变随意稽查为有序稽查,形成了稽查各环节相互制约的监控防线。我们分局为加快征管改革的步伐,近几年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案件查处等税收工作各环节入手,又进一步建立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深化人事、分配方面的改革,认真落实公务员各项制度,针对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建立考试录用,考核晋升的激励竞争机制;针对人员不流动,结构不合理,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建立以辞职、辞退、培训、交流为内容的新陈代谢机制;针对腐败现象,建立起勤政廉政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等,从而科学地配置和使用权力,有效地推进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建立。

第四、防止滥用权力。税收管理位于税收征管的前沿,经常与纳税人打交道,承担着税法宣传、税收监控、纳税评估等职能。为防止滥用权力,要提高其综合素质,加大培训力度;要加强廉政教育,推行能级管理员制度;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要强化对其权力的监督,置于相应监督制约之下。要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税收管理制度,制订更详细的制约办法,不定期进行抽查、明察暗访,发现有不廉洁行为或、不负责任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定期换岗,加大违法处罚的力度。税务人员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他们遵纪守法的水平和执行法律的程度。要加大力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使税收执法规范化、法制化,坚决破除重权轻法、以权压法的旧思想,提高依法办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提升领导能力,防止权力滥用。

提高征管质量

职责明确、流程细化,将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对所有纳税户的执行行为之中,则会使税收管理质量全面提升,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因此,要提高领导能力,大力实施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从制度上努力实现有法必依。要按照“依法设置、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合理界定税收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岗位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既要进行权力分解和制约,又要确保各环节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各种管理规程,促进税务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管好税源是抓好税收的关键,也是基础管理的重点。地税部门要树立从经济到税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征税,大力压缩欠税,应收尽收,均衡入库,保证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科学、稳定的收入保障制度,使收入规模、速度、结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税收调节职能,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我们分局着重围绕组织收入方面的分析管理、评估、考核做文章,不断提高税收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要注重分析。注意准确预测经济形势。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分行业、分区域、分性质、分隶属、分税种进行深入的税源调查,分析经济形势,分析税源现状,分析增减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要加强管理。全程监控税源变动情况,按照户籍管理“零漏管”,依法征收“零欠税”,税源管理“零滞后”,业务操作“零缺陷”,岗位协作“零障碍”,税收服务“零距离”的征管工作原则,对一般税源同步监控,对异常税源跟踪监控,对重点税源重点监控,实施分类管理,强化重点管理,创新管理手段,严格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好税收管理员制度。确保对征管基础的“精耕细作”,征管过程的“精雕细刻”,征管质效的“精益求精”。

三要抓好评估。为有效规范纳税行为,重点是抓好纳税评估制度建设和健全指标体系,达到“三化”,即全面建设评估模型,力求纳税评估科学化;尽快应用评估软件,力求纳税评估效能化;统一规范评估流程,力求纳税评估标准化。

四是要严密考核。科学评价收入质量,制订并落实税收宣传、税务管理员、纳税评估、“一户式”管理等单项考核办法,通过实行纵向监控、横向监控和重点监控,强化目标考核、责任考核和项目考核,进一步细化指标,严格标准,加强环节监控,确保收入质量,圆满完成税收任务。2004年,我局采取了“局长负全责的领导责任制,征收科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目标管理制,后勤科室服务一线的促收责任制”,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征收入库占计划任务的121.01%,同比增长35.69%。我局今年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遵照省局和市局领导的指示,我们要将荣誉转化为“三力”来促进分局工作的开展。“三力”:即将荣誉转化为完成收入任务的动力;转化为激发干部职工的活力;转化为提高服务水平的能力。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履行税收工作职责。做到应收尽收,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

《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国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范本(试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形成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统一框架和制度体系,其设置岗位全部是执法岗位以及与执法直接相关的管理岗位,地税“范本”设岗位46个,岗位职责以高度概括方式,按业务类别逐条列明岗位需办理的工作事项;地税为203条,详细描述了遵循各项要求,涵盖了工作程序中与执法有关内容、权限、时限流程、顺序环节、政策掌握、文书使用等,我们应原原本本贯彻执行。

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是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根本途径和必然选择。我们依照“范本”统一制定的制度定岗定类,依法设岗,责任到人,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通过找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我局根据规范管理的内容,从税收征收、干部队伍、行政事务三方面全面修改和制订了38项规章制度,建立了规章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督查考核体系。

要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十分必要。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不仅暴露并解决了前段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责任追究的明细化和提高责任追究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促使干部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在工作中公正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廉政建设。使税务系统干部弘扬地税精神,确立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文化素养,增加凝聚力、责任感,激发工作活力。

以公正执法为灵魂,文明诚信为基石,以纳税服务为手段,建设法制、诚信、为纳税人服务的税务机关,必须加强法制建设,用公正执法灵魂贯穿税务机关,培养税务干部。具体培养三种意识:一是法制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征纳关系,依法处理税收领域各种关系,一方面严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确保国家利益;另一方面行使执法权益接受法律约束,不。二是制约意识,引入ISO9000管理理念,使各项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三是权力意识,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公正执法能力。

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们分局建立干部定期法制培训制度,坚持不培训不提拔,不培训不上岗,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执法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要求。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经常性的培训格局,使干部成为懂法律、经济,擅长税收、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加强理想宗旨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聘请办税形象综合评议员、政务公开业务监督员,进行“税企对话”,建立“黄牌警告投递箱”,进行各种方式的监督制约。在部门形象上,着力体现治税的效果,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队伍建设好,规范管理好,信息技术运用好,执法服务好,完成任务好,廉洁勤政形象好”的“六好科所”评比活动。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拓展税收文化载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程,巩固依法治税成果,展示地税部门的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形象。版权所有

以规范管理活动为着力点,分局不断培养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清正”的地税职业道德修养和“忠诚奉献、公正勤廉、求是创新、兴税报国”的地税十六字精神;进一步培养干部队伍立足岗位奉献、崇尚文明服务,营造良好的部门形象。孔子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中层干部素质的高与底,是能否带好队、收好税的关键,为此,2005年分局以提高中层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抵御腐蚀能力为目标,以分局干部轮岗为契机,做到各部门专业配置、知识互补、分工科学,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整体功能作用。让干部参与决策,尊重干部民利,形成共同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努力方向,寓教育于分局各种形式活动中。“润物细无声”,提高凝聚力、向心力,使税收执法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优化纳税服务

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制后,税务人员在观念上实现了从重权力向重责任的转变,改变了重数额轻程序的错误认识,建立了严格按法定秩序和时限办税的责任意识,纳税服务优化,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受到好评。

为加强诚信建设,用文明征收体系规范税务机关,我们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社会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正执法能力。为加强服务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分局实施纳税服务多样化,实行特事特办,专事专办,以解纳税人燃眉之急;实行“延时服务”,窗口有专人值班,加班加点为纳税人服务;“提醒服务”,对未正常报税企业,逐一电话提醒,防止过期罚款;“上门服务”,主动上门进行纳税服务。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6篇

一、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多次的税收执法检查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主要表现在“三不规范”

(一)执法程序不规范

遵循法定程序,应是确保税务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然而,在税收执法中程序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却大量存在,主要表现一是违反法定形式。例如因检查人员与纳税人“很熟”,往往在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就比较典型,比较普遍。遵循必要的形式是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其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九条、《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同志书”。这就要求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同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二是违反法定步骤。税务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任何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都归定了其必要的步骤,应不折不扣地执行。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缺少一些步骤的事实大量存在,如有的将税款核定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一并同时送达纳税人;有的在送达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没有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有的在进行强制执行时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而是使用事先盖好了县(市)局长印章的扣押单、扣款通知书,如此等等,都违反了法定步骤。三是违反法定顺序。税务执法中的步骤是有先有后顺序的,应当依次进行,并不是可先可后的,前一个步骤不能拖到后面实施,后一个步骤不能提到前面进行,混乱无序。如:《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次序是:责令限期缴税;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的财产;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税的,立即解除保全措施,在限期内未缴税的从冻结存款中扣缴税款或一发拍卖或变卖扣押商品用以抵缴税款。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必须按次序执行这五个程序,不能前后颠倒或省略其法定次序。税务执法人员只有按税法规定的次序执行税法,其执法程序才是合法的、有效的。四是违反法定期限。违反法定期限有两种情形,一是超过法定期限。例如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按《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时,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但常常出现没有按法定定期限期办理的情况,而导致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缩短法定限期。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2日内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除外),但有些基层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时,责令当事人在短于15日的时间内缴纳罚款,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税务文书不规范。表现在一是文书使用不规范。如由于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本应使用《催缴税款通知书》,却使用了《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更是五花八门,有的用“税务处理决定”,有的用“税务处理决定书”,有的用的是行政公文如“关于税务处理决定的通知书”等,其格式、内容、文体都不符合要求。二是文书填写不规范。税务人员在搜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应根据各类文书的具体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做到字迹清晰、工整,表述严密、明确、全面,填写完整、规范,应用法律条文要准确、详细,反映的数据、逻辑关系要无误。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文书填写格式混乱、内容不全等问题。如完税凭证没有纳税人代码,没有盖章、签名,税种混淆,项目漏填等。三是文书内容不规范。对税收违章事实认定不清,对告知事项表述不明,对税法概念引用不准。笔录文书上时常出现“偷逃营业税”、“漏缴地方各税”等字眼,税法上并没有“偷逃税”、漏税、等概念,“地方各税”也是口头语,因而不能出现在税务法律文书中,更不能以此作为进行处罚的定律。此外,凡涉及纳税人听证、复议、诉讼等方面的权利应在文书中予以载明,但实际工作中时却往往疏忽了这一点。四是文书送达不规范。在送达环节,必须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经营合伙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后,文书才能生效。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处,方能视为送达。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的没有送达回证,有的没有受送达人签名或没有见证人签名,有的没有送达地点,有的没有送达日期等等。

(三)征管资料不规范。税收征管资料是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税收征管资料是税收执法的载体,是税务机关进行征管、统计分析、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工作的依据。征管资料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收集不及时。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资料和文书,理应及时归档,但事实上有许多资料留在税务人员手中,由于收集不及时,造成资料丢失,不利于税源监控,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影响税收征管。二是内容不完整。由于纳税人及税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征管资料的错漏率很高,如有的纳税申报表没有,有的税务登记没有填写地址,或没有联系电话,或没有填写银行帐号等,如此等等,都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效率和效益,同时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量。三是资料不齐全。目前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划和协商,各税务机构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征管范围和各自的要求,收集征管资料及信息,形

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尤其是国地税共管户,资料、信息不能共享,造成资料不齐,信息不全,出现征管死角。四是管理不规范。从基层的情况看,征管资料的管理不被重视,是当前税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文件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档案,列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的管理范围,并接受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状况比业务需要的,而税收执法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则是直接服务于税收征管业务需要的,是有一定时效的情报资料档案,由于缺少硬性的管理办法,一些单位因此不重视征管资料档案管理,随意性大,需要时就及时抱佛脚,应付了事,没有具体措施,管理很大不规范。二、税收管理员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思想落后。为数不少的税收执法人员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认为执法要快,否则将贻误时机影响执法效果。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所谓的“快”则成了“执法简单化”的代名词,即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告知的不告知;应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却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担心执行比较麻烦仅以补税收场。二是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税收立法存在法规层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区”多等问题。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一方面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且在新旧税收法规政策的衔接适用上规定不明确,给实际征管工作带来不少难题;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调整和适应。三是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工作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又缺乏危机意识,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引起执法偏差。四是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税务工作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或进行“隔靴搔痒”的追究,执法责任制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执法水平将得不到根本提高。目前,大多数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警告或扣发奖金,对执法过错人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震动并不大,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三、增强五种能力 规范基层税收执法行为

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税收管理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求就是“依法征税”、“公正执法”,主要体现在一是依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做到既不越权,又能将权限范围的事项处理好;二是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对纳税人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法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限进行,不能违背程序,更不能颠倒法定的方式和步骤;三是依照规定的文书办理。为此,针对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当前地税系统应增强五种能力,进一步规范规范基层税收执法行为。

一要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增强规范执法能力。针对部分税收管理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必须通过学习培训来解决。一是要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税务执法人员树立坚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深刻认识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和不执法的危害性,牢固树立为税收事业献身的崇高信念。二是要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干部队伍进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针对性素质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使广大税务人员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能够正确执法。

二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在内部监督上:一是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在明确执法部门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对不履行职责或执法不当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以便更好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加强税务执法检查。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执法检查,保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在外部监督上,要强化党组织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税务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实施税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税务人员权力运作情况,强化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三要规范税收执法服务,增强税务执行能力。一要更新服务理念。树立以纳税人为顾客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实现“执法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以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考评税务干部工作实绩和效率的重要标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二要积极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按照“环境简洁大方、文化氛围浓厚、设施完善实用、服务细致周到、流程高效规范、管理严谨慎密”的原则,进一步精减工作流程,完善服务规范、标准、质量、考核等,创建“文明、优质、高效、满意”办税服务厅,通过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提供服务型纳税环境,实现纳税人满意,树立税务新形象。三是公正执法是最好的服务。强化稽查,依法打击偷、逃、抗、骗税等违法行为,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努力做到使守法纳税人满意。四是坚持“科技加管理”,加速纳税服务信息化,全面提高办税效率。依托网络平台,实现办公自动化,开辟网上服务系统,发挥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优势,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和税收服务社会化,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最大的方便,并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节约办税时间和办税费用。

四要健全协作配合制度,增强规范制约能力。税收征、管、查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必须有相应的制度来配套、来保证、来完善,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能。首先应当解决征、管、查的衔接问题。一是要科学设计征收、管理、稽查工作流程,明确部门间的工作规程,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细化各部门、部门内部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和执法责任,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关键是要从工作实际出发,便于操作,责任明确,要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用制度来规范人、约束人、激励人,从而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实现征收、管理、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在纳税检查方面,要制定一套科学实用的办法,从选案、检查、审理、执行、过错追究等方面规范相关行为。三是规范征收、管理、稽查的信息传递。征收、管理、稽查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联系制度,设置统一的信息传递文书,定期将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相互传递,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格局。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7篇

一、深化征管改革。改革传统的征管模式向现管模式转变,改革县级税务机关单一管理型向征收管理服务型双重职能转变,从外延式向以内涵式转变。一是逐步推行县以下税务机关扁平化管理。扁平化管理就是要针对各县(市、区)局的机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出发,调整征收一线各环节现有人员配置,确保税收管理员占全体人员比例在50%—60%之间。二是重点税源重点确保税收管理员力量。要按照税源大小、税源结构情况,确保有限的管理力量主要放在重点税源和难于控管的重点户管理上,真正体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三是建立专业税源管理机构。在机构内设立两个小组:一个是税源管理组,该组由税收管理员组成;另一个是综合分析组,该组由有经验的评估人员、检查人员等组成。在税源管理组建立“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的管理模式。综合分析组负责分析税源管理组所收集的纳税人的信息,协助税收管理员进行对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约谈。税源管理机构应积极与其他专业管理机构沟通,形成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和税务稽查人员三方密切配合的局面。

二、提升立法层级。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制定规范、科学符合实际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十分重要。一是提升《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法律地位。近期可将《税收管理员制度》改称“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局长令下发;远期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员暂行条例》,由国务院;按照国家法制建设步骤,可将《税收管理员制度》写进未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以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立法层次和法律地位。二是扩大税收管理员概念范围。应包括税源管理部门中并不直接管户但又从事税源管理的人员,如征管信息的录入、维护、税务事项(定税、减免税、不够起征点户确定)的调查审查人员。三是赋予税收管理员相应政治地位。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事情最多、责任最大、地位最低、待遇也最差,其他干什么工作都有补助,唯独税收管理员没有相应补助。要在新立法中明确税收管理员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通过建立“税收管理员级别制”和“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职务升迁奖励。四是赋予税收管理员依法处罚和强制执行的适当权限。这是符合《税收征管法》的。在实际工作中,对有些违法行为,如《税收征管法》第60条所列情形和纳税人不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缴税的,不可能都要求稽查部门一一进行立案查处。

三、规范岗责体系。一是规范属地分类责任管理。税源管理机关在所辖区域内,按纳税人的行业、规模、年平均纳税数量、发票使用情况等特点将纳税人分为不同纳税信誉等级,然后针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纳税服务等方面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对于重点纳税人,可以按行业管理;对于普通纳税人,可以按地域划片管理。二是规范工作日考务平台。借助征管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流程再造,将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纳入信息自动化管理,将各业务按流转环节细化职责,从接受资料、操作事项、操作时限、传递关系等方面按事先设计的各种工作流转表单,使税务管理工作流程在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上按步骤由相关人员进行受理、签收、处理、传递,为税收管理员提供规范、清楚、明确、可预见、可监控的工作信息。同时,税收管理员可通过工作平台登录系统,并及时得到系统提示,系统针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自动比对、分析,促使税收管理员采取相应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服务。系统也同样把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和工作质量记录下来,对税收管理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直接评估和监督,以作为税收管理员晋级升迁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服务模式。以发展税务为契机,大力发展税务性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把税务管理中一些事务性工作交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去做,可以大大缓解税收管理员力量的不足。一是创新发展思路。税源管理机关密切与其他政府部门、纳税人、代扣代缴人、代收代缴人的联系,定期召开评税会议、联谊会、座谈会,组织税法、税收政策讲座等,增加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渠道,并通过建立接待纳税人日制度,设立纳税人信息网、电话、信箱等,建立税务局长网站,开辟网上执线,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愿望和需求。同时,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同工商、国税、财政、金融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和交流。二是创新服务中介。以“双向服务、双向协调、双向监督”宗旨要求,大力扶持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规范税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过规范的法规制度管理,包括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后续教育、业务监管、执业范围等,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涉税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完善信用体系,营造涉税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法治环境。重点通过外引内联,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专业化、高层次的涉税鉴证权威机构。同时,通过建立纳税服务社会志愿者组织,以帮助没有条件聘请税务的纳税人。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8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税务管理;风险防范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的发展趋势更加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国家的税收种类及税收政策体系也越来越复杂多样化,在这样一个严谨的体系当中,但凡涉税业务发生些许纰漏,企业就会面临着严重的税务风险。我国财税体系对于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格的背景下,要求企业必须有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防范能力,以稳定企业运营,规范化企业发展。税务风险作为企业风险的重要类型,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经营方式都直接影响税务风险发生的几率。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切实落实企业的内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才能将企业税务风险降到最低,避免企业被税务风险拖垮。那么,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不当会导致什么税务风险?如何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企业如何才能做到高效地处理所遇到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内部控制不当导致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内部税务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各部门税务管理分工混乱

企业往往人员部门较多,内部架构流程错综复杂,税务管理有一定难度。同时,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缺失,基本制度流于形式。企业管理者没有把税务管理看重,在具体操作执行层面不规范,出现岗位错乱现象,导致相关内控制度仅仅流于纸面,形同虚设。长久发展下去,导致企业的发展“积劳成疾”,财务管理千疮百孔,很多财务漏洞甚至无从弥补,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和经济损失。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合理化,是企业避免税务风险的有力举措,也是企业控制税务风险的关键一环,将政策落实到实处,将组织结构规划到每一处细节,才能高效化税务管理,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二)不科学的税务筹划

虽然税务筹划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机遇往往与风险并存。当前,一部分企业的税务人员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税务法律教育培训,因此他们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并不透彻,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出现了不科学的筹划行为;另外,不同的税务机关对于相关的财税政策有着不同程度的理解和执行,因此一些企业在执行税务筹划时经常会发生在不同税务机关政策执行上相背离的情况发生,从而造成了税务筹划的失败。不统筹的沟通协调,错误的谋划对于企业的财务发展而言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理应引起重视。

(三)在重要的额税务交易中发生处理不当的行为

企业的税务人员应该积极灵活地去面对重大交易或者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充分对现行的相关法律及财税政策加以了解,从容不迫地去应对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这样才能在税务处理上做到合理、有理有据。切忌触犯法律条款的规定和约束,作出有损于企业发展的事情,或者因对法律知之甚少误入歧途,让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重要的额税务交易过程一定要引起充分的重视,随意处置,对法律法规不了解或了解的不详细,就会导致后期财税政策落实不到实处,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和问题,甚至产生难以遏制的问题,让企业陷入极大的困境之中。

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税务风险

(一)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

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当中,必须要建立起专职专能的税务管理及风险防范部门,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加专业地去处理税务中潜在的风险并加以决策防范,同时如果发生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也可以凭借相应的专业能力及时地去加以处理解决。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的设置一定要因地制宜,例如组织机构庞大的企业,可以单独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及增加相应的专业岗位;如果有分公司,则需要在总公司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在分公司派驻税务管理人员。健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是企业财务发展的必然需求,是企业加强安全防范的关键步骤,要给予充分重视。

(二)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优化及制定

企业的税务核算体系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企业税务核算体系的建设可以为企业管理和企业发展提供非常重要的金融信息,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所提供的经济信息来识别企业发展中所处的环境及所面临的经济风险,特别是可以评估企业的税务风险,从而制定出相应的防范策略。因此企业要尤其重视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将企业的经济行为规范在合理范围之内,将企业的涉税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企业的内控制度不仅对企业管理层人员有一定的约束效力,同时可以对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行为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在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下,重新优化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实现最基本的税务风险方法。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不仅仅只是财税管理部门的责任,同时设计到企业当中的各个部门,因此企业要充分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加强财税制度的优化,制定合理的、个性化的管理框架,在这种框架下,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能够形成一定程度上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并且企业不同部门与员工在内控制度的规范下,明确各部门及个人所应承担的税务安全责任,并形成内在约束力。

(三)对企业的纳税筹划及管理更加科学化

通过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能力,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重视企业的纳税筹划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时,要充分遵循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即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必须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去执行,并且应该充分考虑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合法条件下为企业争取最大效益;同时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更为全面的去看待某种税款的升降,从企业的整体效益来看待税款的变化;同时应该遵循风险防范原则,新的企业所得税中有严格的对于企业预约定价安排、转让定价、资本弱化等一些纳税调整的规定,企业税务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新的规定来执行相应的税务工作,这样就可以在可控的范围内规避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使企业税收筹划更加合理化。对企业税务筹划,要注意科学化和规范化,这是避免税务风险最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企业内部一定要提高警惕,切不可以为无关紧要,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危害。

(四)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税务管理的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加以明确化。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将企业内部所有的税务信息都集中在信息系统中,并且将系统的安全权限设置成不同的等级,供给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使用,每个级别的权限只能看到本级及以下的税务管理人员的税务管理信息;企业的信息系统中的税费情况划分应该充分考虑到税费种类以及税款属期;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对企业的实际税负率进行准确评估。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坚强壁垒和后盾,能够完善化企业税务流程,健全企业税务规范,为创业企业的税收价值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企业只要从事经营活动,就会面临着税务活动,有税务活动就有税务风险,这是无法逃脱的事实,在其运作环节中,税务风险类型各异,方式多样。企业应该科学合理的态度去解决税务风险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控,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定并加以优化,并且通过引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来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切不可掉以轻心,要防患于未来,以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强化企业税务风险,为企业创造必要的税收价值,是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一步,也是全面解决企业风险的关键一步,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金翔.浅议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价值工程,2015(09):223-224.

税务规范化管理第9篇

紧,减收因素明显增多等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但立足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正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只要树立一个理念,采取多项措施,朝着一个目标,大力推行行政效能管理,就能显著地提升地税管理水平,使各项工作呈现出“勤、新、实、快、好”的良好局面。分局在推行行政效能管理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讨,现分述如下。

牵动全局贯穿始终——行政效能管理的理念

管理是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地域牵动全局、贯穿始终的大事,它可以把具有某种联系的因素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将它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一个共同的发展目标而协调的运动。而这种协调和运动往往是随着一系列指令、规章、制度乃至法律的形成而形成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效能发挥,则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举止文明,效率大增。没有严格的管理,就不会有工作上的高效率和高效能,也不会有人员的高素质。同样道理,涵盖地税工作各方面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行政法制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制度,并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努力提高税干整体素质,营造一个严格的科学的管理环境,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地税工作体系,就会使管理水平、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纳税服务逐步融入到行政行为的各个环节,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纳税服务指南,构建公开的纳税服务体系。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纳税服务作为新征管模式的基础性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前一个阶段,分局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税收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及强化内部行政管理,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当前管理理念正在从人治型向法制型转变,应对税收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靠过去老一套的办法已经很不适应了。而我们少数干部还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还没有意识到危机在前,转瞬即到。表现在工作上就是不注意学习,不注意知识储备和知识更新;在征管中不注意摸索规律,凭老经验应付,创新的欲望和要求还不够强烈。另外,纳税服务作为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未得到根本落实,现代的科学管理思想和理念没有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中。与纳税服务相适应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方式也没有规范,征管规范化水平还比较低,优化服务也是口号化,抽象化,不具体,不明确,监督控制等未与纳税服务岗位挂钩,形成有机的整体。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方式也没有规范,征管规范化水平还比较低,优化服务也是口号化,抽象化,不具体,不明确,没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纳税服务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切实解决纳税服务手段的问题等。由于没有建立起集纳税申报、催报催缴、法规公告、政策咨询、问题解答、信息查询、服务投诉等信息平台,没有建立起对现有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加工、分析、再应用的管理制度多元化,纳税申报范围小、层次低,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观念在数据管理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以至税收征管业务还不够规范,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随意征管行为。而有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行政效率的投诉和处理等也相对滞后。对于过去十年取得的成就,我们深感自豪,正因为大家认清了形势,明确的任务,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了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有了足够的清醒的认识,从而自我加压,推行行政效能管理,去实现地税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采取措施注重服务——行政效能管理的手段

今年是省局确定的“规范管理年”,分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时间,采取过硬措施,抓好“规范管理年”活动,推动分局地税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发展。行政管理是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今年省局“规范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抓好行政管理,分局采取的措施围绕“服务”二字做文章,以落实加强征管,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工作方针。内容包括:

——健全执法机制。首先是要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行政许可法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的组织和推动,要求政府和行政部门转变职能,立足发展、营造环境、创新进取、勤政为民、廉洁高效、公正透明、依法诚信、完善长效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对经济的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由具体管理到宏观管理,从行政隶属管理到依法职能管理的转变。因此,要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法,以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条不紊。行政许可法以构建民主、廉洁、高效的法制化政府为目标,克

服滥用行政权力的弊端。为依法行政,我们一是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将税收从登记管理、纳税入库到税收稽查全过程均纳入各项制度管理之中,按要求操作,按制度办事,减少人为因素和执法的随意性,从细节上严加防范,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二是严格执法。地税机关的一切税收征管行为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一切涉税行政行为均要有法律依据。

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主体合法、手续完备、程序到位、引用法律准确,严把执法关,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开展执法责任追究。一切执法行为要合法有效,否则,对无效的行政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每个税务人员均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依法行政,正确执法,热情服务,力求公正无误。对执法过错实行责任追究,有错必究,究错必严。

——增强服务功能。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为经济发展服务,这就是努力收好税,壮大地方税收规模,努力执行好税收政策,这是大的服务。另一方面要优化纳税服务,把纳税人摆在税收工作的中心位置,为纳税人提供文明、周到、高效的服务。针对有的人不太关心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我们把纳税服务逐步融入到行政行为的各个环节。税收工作者真正转换角色定位,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始终把纳税人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把纳税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纳税人的需求作为第一追求,把服务理念融入税收工作的过程之中,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形成诚信纳税氛围。为突出税收服务的效率,力求高效快捷,分局办税服务厅集中税务登记、表票供应、纳税申报、咨询宣传等涉税事宜,在办税服务上有“八公开”,限时服务及首问责任制,务水平,分局努力做到:一是完善征管稽查。应用征管软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建立科学使用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式,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状况,堵塞管理漏洞,改进完善稽查工作规程和检查管理手段,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二是改进管理手段。巩固完善提高纳税申报,实行纳税一窗式管理,按时完成一窗一人一机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监督管理由征管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稽查由数量收入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信息化建设由简单操作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干部人事工作由日常事务型向整体人才型转变。三是密切加强协作。做好地税工作,光靠分局自身还不行,还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需要工商、银行、海关、公检法等部门的支持,需要新闻媒体的支持,特别需要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各部门协作作为行政职能,重点抓好信息数据交换工作,及时交换纳税人户籍信息、相关税种收入数据等,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提升工作效能。以提升行政能力为前提,严格管理为基础,完善监督为手段,在征管查、信息化建设方面建立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并抓好落实。对于行政管理,分局党组针对实际制定和修订了14项制度,包括经费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招待制度、集体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使分局行政事务的管理有了依据。并将工作任务分科、室、所将全年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工作思路,具体工作措施;目标分解到岗位,界定到个人,落实到实处。认真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责任制,督查考评考核奖励等。由于分局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激发了工作热情,增强了工作活力,提高了办事效率。

——发掘干部潜能。前段,税务行政管理工作有些滞后,吃大锅饭、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问题,使部分干部感受不到工作竞争压力,行政效率低下,为此,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理顺部门组织,合理设置机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高效运转的政务服务体系;并激活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分局首先着重抓好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从完善用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培训来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明确了抓队伍管理方面的思路,对一些管理环节建立了8项制度。比如“六好科所评比制度”,“六好”的内容,就包括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信息技术实力、执法服务、完成任务、廉政勤政等;“队伍建设”的内容,又包括规范服务管理,信息技术运用,执法服务,完成任务,廉政勤政形象好。对于这8项制度的落实,经过召开行政民主生活会,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心声,经过归纳整理为117条。通过抓紧队伍管理,使全分局系统干部的管理意识、管理水平、管理效能得到明显提高。涵盖地税工作各方面的符合实际的长效机制及科学管理制度,服务优良的地税干部队伍,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地税工作体系。

——督查强化调控。再严格的制度如果没有贯彻执行也只是一纸空文,达不到管理的效果。税收执法监督是促进税收规范执法不可缺少的条件,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要途径,外部监督和内部督查要坚持双管齐下,多头防范,外部监督主要是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国家法规的情况检查,调查或评议,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社会调查、审计、制约、监督和督导,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创新监督渠道,优化监督手段,增强监督效果,铺就绿色通道。使税务机关改进税法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监督,构筑严密的内部执法防线,完善监督机制,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赋予相应的监督权力,做到监督内容清楚,目的明确,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大税收执法公开力度,全面实施税收阳光工程。为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考核,达到行政效能的均衡发挥,分局建立督促考核体系,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活动小组”,对分局各科、所督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查表明,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分局工作逐步走上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性轨道。各科、所和干部的工作都讲原则依程序,增强了计划性,减少了随意性。在落实制度方面改变了以往工作中“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散”的状况,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内提素质外树形象——行政效能管理的目标

提升地税管理水平。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分局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取决于税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可借鉴企业的做法,对业务类税干实行持证上岗,对政务类税干加大民主选举力度,对确实难以胜任工作者实行下岗分流,从总体上提高税务队伍的素质。要全面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培养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全面提高税干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本领。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理念要渗透到税法执法工作之中,税收执法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税务部门的形象。我们要从维护国家税法权威,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税收负担,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出发,树立税务部门的形象。要坚决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解决执法不严,税收征管秩序较乱的问题。这主要表现是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比较松驰,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没有采取税法所规定的措施,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比较低。这种状况会严重损害税收征收秩序和税法的严肃性,导致税收流失,任其发展下去会影响税务队伍形象。因此,在行政管理上,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税收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使税收计划与经济发展速度以及经济税源的变化相适应,也不能一味地追求高速度、高增长比例,以严格防止为了完成任务而不严格依法纳税的倾向,做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要严肃税收执法程序。程序是对权力的制约,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保证。做到程序正义,才能确保实体正义,才有可能防止发生的对征税权力的滥用,才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执法程序到位,实现税收执法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