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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06 15:37:00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1篇

1海洋空间规划体系的基本认知

随着人类用海活动的增多,对海洋空间的需求不断增长,人们逐渐认识到“时间”和“空间”因素在海洋管理中的重要性[1],尤其是在用海程度较高的欧洲,逐渐建立并开始运用了海洋空间规划[2]。1.1海洋空间规划。从科学术语定义看,海洋空间规划是以动态演化着的海洋空间为基础,以探讨海域的特征和规律为依托,协调人与海洋空间之间的关系,对海洋空间的演化提出各种层次的策略,并付诸实施和进行管理的过程性活动[3]。该定义强调策略性,即要达到的目标和愿景;强调过程性,即通过规划手段变成空间现实;强调尺度性,即从大尺度海洋空间到小尺度微观海域空间,本质上都是一体的,均属于人与海洋相互作用的不同尺度部分。从规划管理定义看,借鉴欧洲区域/空间规划、欧洲空间规划制度概要、欧洲区域间计划对“空间规划”界定[4],可认为:海洋空间规划是国家或地区为平衡海洋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海洋空间保护和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和合理布局的管理决策,是海洋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政策的地理表达;寻求从海洋空间上合理组织人类用海活动,寻求可持续发展下平衡的区域发展和健康的海洋环境。海洋空间规划应强调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用长远和广阔的视野来看待海洋空间的开发和保护;强调海洋综合管理的观念,综合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需求;强调海域或区域海洋的观念,承认海域差别和区域海洋发展的不平衡,采用相应的措施、政策共同发展,求同存异[5]。海洋空间规划的实质是对海洋空间利用、行业政策协调和政府海洋管制进行超前性的调配和安排[6]。1.2海洋空间规划体系。《现代汉语词典》中“体系”的释义,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作为科学术语来讲,“体系”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是各类海洋空间规划组成,共同引导、预判、协调并完成人海关系相互作用及海域演化过程,具有逻辑一体性和秩序性的综合公共管理体系[7],是立足于海洋空间,探索人海关系作用模式,在其基础上对海洋空间的演化提出策略并付诸过程,同时形成一个完整的策略和调控体系。海洋空间规划体系不是各海洋空间规划的简单加和,而是按照某种结构相互组织、整合,形成层次关系并呈现出特定的秩序,是一系列对海洋空间的作用关系总和。这种内在结构化作用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可能是横向的衔接关系,有的则是纵向的对接关系。海洋空间规划体系内部各要素、各层次、各分系统之间协同配合,具有整体性、相关性、秩序性和持续性等特点[8]。从制度角度看,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是由各类海洋空间规划组成的,具有一定逻辑组织关系的管理制度集合,是海洋空间发展与资源环境管制的基础性机制集合,其本质上也是一种制度[3]。

2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时代背景

一种规划体系的框架模式可能是历史总结和归纳的文明产物,也存在对未来发展状态和时空发展要求的理性假设。构建海洋空间规划体系,需要认知和探索海洋空间规划体系存在的时展要求,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2.1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空间规划体系是我国8大生态文明制度之一,是我国规划改革的主要任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首要任务是“强化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海空间”。海洋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是落实和推进“五位一体”生态文明建设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直接要求和实施载体,统筹各类海洋空间性规划,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协调海陆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是深化海洋资源科学配置与管理、严格海洋环境监管与污染防治的根本要求,是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2实现海洋空间科学开发保护的基础。海洋空间规划是各类用海活动审批与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工具。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树立“敬畏海洋、保护海洋”的生态文明理念,构建以海洋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导向,实施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规划管理体制。理顺我国现有多类海洋空间规划及同一类海洋空间规划的多级规划,避免规划内容冲突,分级落实各级规划在海洋空间开发与保护中的内容要求,发挥海洋空间规划对海洋科学开发与保护的基础性作用,纠正现有海洋规划侧重围填海盲目扩张和海洋经济增长的不合理需求,约束和引导海洋空间及海洋资源开发向科学适度有序利用目标发展,保障各类生产、生活、生态用海空间。2.3推动海洋空间利用协调发展的举措。海洋空间规划承认海域差别或区域海洋的不平衡,是国家海洋空间发展的基本指南和全域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树立“集聚开发、空间均衡”的发展理念,通过大尺度海洋空间到小尺度微观海域空间的层层海洋空间规划协调引导和约束,纠正过去和当前忽视海洋资源环境影响的做法,将海洋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决策的依据和规划编制的前提条件,以不同海域或区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社会经济发展潜力作为海洋空间发展的“指挥棒”,用长远和广阔的视野来诱导和倒逼各地海洋经济发展优化和转型,实现人海和谐,促进形成全国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生态安全新格局。2.4提升海洋空间治理能力的途径。海洋空间规划是海洋空间治理与决策的重要手段。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树立“简政增效”的执政理念,实施海洋空间规划事权的边界划分与再分配,构建明确的海洋空间规划逻辑体系,包括各海洋空间规划的地位和作用,避免规划内容重叠、缺位、“碎片化”及“朝令夕改”,明确各级海洋空间管理事权,理顺海洋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管体制,实行海洋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批、统一审批依据,简化行政审批、完善工作程序和方法,从而提升国家海洋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

3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着力点

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海洋空间规划体系应包括3个基本要素,即长期或中期的海洋空间战略、不同空间尺度下整合各行业政策的协调方法、处理海洋空间利用问题的海洋治理过程。其构建应满足海洋空间治理的需求导向,体现国家海洋生态文明意志和国家海洋空间治理现代化。3.1体现海洋生态文明意志。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总体上要对国家海洋总体格局、重要的海洋资源及空间发展问题进行调控。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格局”的要求,海洋空间规划体系应体现“海洋资源节约利用、海洋水产品保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导向,推进海洋主体功能区建设,突出强调“海洋空间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态红线管控”的治理手段,推进实施围填海总量和自然岸线保有率的用海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定性(性质)、定用(用途)、定量(规模)、定位(位置)、定序(时序)的“五定方案”治理措施,遵循海洋自然条件的适宜性、海洋经济发展的可行性、海洋社会制度的可容性、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和海洋空间布局合理性的5重约束条件的目标效益最大化[9]和“慎填海、不污海、少占海”的保护意识,合理安排各类生产、生活、生态用海空间,明确海洋开发和保护“两个边界”,实施海洋空间规划全覆盖,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3.2体现海洋空间治理现代化。海洋空间治理现代化包括海洋空间治理组织系统的现代化和海洋空间治理方法方式的现代化,是法治海洋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构成应与海洋空间治理组织系统形成对应关系,依据现有海洋治理层级和国家空间规划层级要求,实行三级行使权责的体制,体现“于事简便、于法周延”的原则,打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形成海洋空间规划控制序列。国家以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主,制定重大发展战略和空间约束指标,以战略决策为主;省级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主,较为明确、细致地分配和设定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生活、生态用海空间以及海洋开发和保护边界,上落实国家战略约束指标,下安排市县微观管控需求,承担承上启下和省级宏观管理需求;市县为执行落实者,突出“多规合一”,以“细致化”和“可操作”为原则编制综合海洋空间规划,强调规划的综合性和实施性,注重海洋公共资源的空间和时间安排,保障上级规划目标的落实,形成“国家、省、市县三级规划,国家、省二级监督,市县一级执行”的框架组织。海洋空间治理方法方式实行“层层监管、重心下沉、有据可依、各司其职、权责清晰”的现代化行政管理机制。

4海洋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基本路径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2篇

关键词:整合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路径

Abstract: Under the current planning system,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s faced with a series of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urgent need to integrate. On the basis of Guangzhou Baiyun district regulatory plan integration project,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its background and the main problems.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gration planning, it explores the path of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ntegration from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integration and value integrated system three aspects. On this basis, the focus of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integration is combed.

Keywords: integration planning,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integrate, path

中图分类号:F1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1.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直接指导着规划许可的行为。它通过技术手段结合行政力量来约束市场开发建设行为的负外部效应,在我国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因此它是城市规划体系中最大量的编制工作。与此同时,作为承上启下的一个规划类型,由于缺乏“一体化”规划思路而饱受各方的批评和非议,修改工作也是规划编制中最为频繁的。因此如何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协调好城市开发、城市管理和个体利益之间的矛盾成为城市规划业界关注焦点。

为进一步强化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落实广州市“东进、西联、南拓、北优、中调”的空间发展战略,实现“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一体化联动的目标,保障广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管理,广州规划主管部门以区为单位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工作。白云区作为广州北部以空港为核心的重要区域,白云区成为这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州市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项目是一个相对特殊的项目,需要按照“一体化规划”思路进行操作。首先,规划尺度非常大,范围涉及广州市整个白云区,面积达80.20平方公里,要求从全市统筹视角展开,对各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整合;其次涉及到城市开发、城市管理和个体之间的利益,“整合”并不同于单纯的规划编制,更多是协助规划主管部门,从规划管理角度对于在编规划进行检查、校正、调整与拼合。本文结合实际的项目经验,按照“一体化规划”的思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进行了初探。

2. 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主要问题

2.1规划体系衔接脱节

从本次整合项目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上下层次规划衔接脱节,纵向“一体化”的规划体系尚未形成。这其中可以分为两类矛盾:第一类,上层次规划之间自身产生的矛盾,即以《广州市总体规划1996-2010》为代表的城市规划与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的矛盾;第二类为上下层次规划之间的矛盾,即上层次规划的内容,在下层次规划没有得到具体反应。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类:第一是信息掌握不全,对于一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而言,要掌握各个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并且难以甄别其有效性;第二是上下层规划之间的传递规则不明确,虽然依据《城市规划强制性条例》明确了具体的控制内容,但是上下层次规划间如何传递具体控制要素的技术方法并未明确。以城市用地为例,按照上述条例,规划期限内的用地规模、发展方向等方面是规划要求控制的强制性内容,但是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而言,在发展方向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对于规模如何落实到空间上并无明确规定,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超出界限一部分,当所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拼合后,整个白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超过原有总规边界的21.65平方公里,违规用地比例为26.96%,十分严重。

2.2规划管理存在缺陷

作为规划管理依据的技术规范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各个规划之间的横向“一体化”联动尚未形成。以公共设施规划标准为例,在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过程中发现两个问题。第一,规划人口计算口径缺乏统一标准,造成标准执行不统一,十个整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竟然存在八种不同的人口算法,差异非常大,造成同样区域内公共设施的配置标准差异非常大;第二,公共设施规划选址缺乏可行性,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公共设施选址在现状改造难度较大的居民区或者工厂区,造成规划设施未来执行时难以落地。而这些在现有技术规范中均未提及,给规划的实施带来一系列问题。

2.3价值体系尚未统一

城市、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相互协调的价值体系尚未统一,用地权属的落实带来一系列问题。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的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现阶段的规划管理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市场效应推动的用地权属分布与强调城市整体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无可避免地形成了一些矛盾。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公共绿地、公共设施与用地权属产生重叠;二是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布局给用地权属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三是城市结构与用地权属的使用性质产生冲突。如何在公权与私权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构建“一体化”的价值体系,成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必须回答的问题。

3. 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思路和对策

3.1构建“一体化规划”的技术线路

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在于现有规划编制体系与各个规划层次构成的纵向规划体系及各个部门编制的横向规划体系之间是相互脱节的。本次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从“整”和“合”两方面入手,提出“一体化规划”的思路。

“整”就是校正与调整,包括:(1)检讨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规模、用地布局、道路系统、基础设施等对上层次规划的落实情况;(2)检查现行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落实情况;(3)核查现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合”就是拼合与协调,主要包括 (1)分析各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身衔接与协调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整合规划方案,保证空间整体协调性;(2)分析拼合后的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近期重点工程的协调情况,协调城市近远期发展布局,具体整合技术框架如下所示。

图: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技术线路

3.2“一体化规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对策

(1)规划体系一体化

建立一套“活”的总体规划的维护和运转体系。目前国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由部分规划师在特定的环境下较短的时间内编制完成,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则总规定型。这样的规划实际只是反应特定时间的特定意愿,实际是应付审批的规划,并不能成为城市统筹建设的抓手。在城市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很难保证总体规划编制的绝对合理并能够有效指导城市发展10-20年发展,能够有效指导城市各个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规划要做到上下衔接,首先要提高总体规划质量,把总体规划在一些刚性原则下,变成一个开放系统,一方面有效对接各个建设部门的专项规划,一方面以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为契机,在可持续发展原则指导下,保证一部分刚性内容不改变,同时切实与地方发展需求所对接,切切实实以项目与行动来改变城市。

设计一个合适的弹性制度。实现城市发展目标的方法和途径常常是难以预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弹性是恰恰针对城市的不确定性。刚性控制内容应强调否定式的消极控制,即控制对象“不该做什么”;而弹性内容,则应偏重于包括诱导性的积极控制,即希望被控对象“该做什么”。根据传统的规划理论,一般从“定性、定量与定位”的三个方面构建规划体系上下传递的控制内容。首先要明确刚性内容,然后应确定弹性内容明确其传导与弹性实施机制。我们以用地为例,上层次规划应明确职能与规模作为刚性内容。但是对于定位,即城市增长边界(某种意义上等同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边界)则应该赋予一定的弹性,保证其符合一定程序和技术要求(比如整体规模不变、不与刚性要求如区域绿地冲突)前提下,按照一定的程序,赋予其一定的调整权力(比如国土规划设计的“弹性圈”就是一个较好地对于“定位”进行弹性控制尝试)。

(2)管理体系一体化

地方规划主管部门有必要设立相应的动态的检讨和更新制度,保证规划技术规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能够采取合适的反馈措施,适应形势的变化。技术规定作为通过一定技术方法演绎而得出的一个部门规章,实际上相当于规划主管部门针对现有条件对于城市规划技术作出的一个相对合理的假设或者是判断,他需要通过实际管理来检验,针对一系列管理目标来分析其实施绩效,并遵循 “假设——检验——再假设”这样的程序不断的完善技术规定,保证其实施绩效。同时将技术规定的调整,作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整体调整的一个前置性依据,在技术标准更新后,对于城市控制要求变化的地区,可以依据技术标准要求的改变,提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计划,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灵活性与严肃性,使规划管理体系能够适应形势的变化。

(3)价值体系一体化

从物权角度来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在于从公共利益出发,制定出“一套保护与管理地价的法律机制,是对土地经济利益的严格控制”。物权法强调“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也将“公共利益”作为政府行使征收权与政府对私有土地利用自由的限制方面的前提条件。因此,实现城市、集体和私人价值体系的一体化是解决多方面的矛盾的必然选择。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用地权属信息的收集与甄别。按照法律效率的不同,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详细调查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国土规划许可证信息,同时按照各个证照的办理时间与法律效率,来核查地块权属的有效性,同时明确法律认可的容积率 。原则上来讲,与公共利益没有冲突的用地权属,必须在规划中予以落实。

第二,基于公共利益对于用地权属进行相应的处理。a、对于绿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与用地权属发生冲突时,并且在绿地与公共设施无调整可能时,公共利益优先,按规划控制;b、某些区域内由于城市重要公共设施建设,对于周边环境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针对这一类项目,按照安全与环境保护原则,公共利益优先,个体物权按照规划调整,比如白云国际机场的建设,产生了噪声区,按照规划在75分贝噪声区内的居民区一律搬迁。

第三类比较复杂,具体可以分为两类:a、用地权属虽然与城市结构冲突,但是功能间并无重大干扰的情况,规划应予以保留;b、用地权属与城市结构冲突,功能间并无重大干扰,但是业主自身体希望调整,比如某镇中心工厂申报“三旧”改造项目,规划鼓励调整;c、用地权属与城市结构冲突,并且功能存在重大干扰,规划按照城市整体利益优化的原则,对于原有功能进行调整。第三,公众参与。规划用地权属和用地布局的调整涉及到业主、土地使用者、周边居民等多个群体的利益,需要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让其参与到规划设计中来,反映他们的发展诉求,减少规划实施的阻力,提高可实施性。

4. 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重点

根据上述“一体化规划”的思路和对策,广州市白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4.1统筹各层次用地规模布局

城市规划要关注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也必须重视城市现阶段的发展需求。白云区作为城市重要的空港门户地区,规划重点关注近期相关重大项目的落户问题,保证地区经济发展;同时依据上层次的法定规划《广州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协调城市边界拓展与规划指标调整问题,保证规划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确定规模以外区域作为城市拓展待定区域,原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储备,等待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后再开展相应审批工作。规划通过上述手段将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放到城市整体空间布局中加以整合,保证重大项目与城市总体发展格局相协调,同时也引导重大设施项目建设与公共投资方面能够形成结合形成合力,使其在引导城市空间优化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促进各个层次用地规模布局的协调。

4.2构建一体化生态绿地系统

规划以城乡空间整体为背景,以用地空间为载体,通过规划手段实现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规划重点关注区域绿地、 重点抓好区域绿廊、绿轴保护。使城市建设由注重规模扩张转向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转变,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关注水系保护,落实了水利部门的蓝线控制,同时设立增加水面率核查指标,针对水面率不足地区,核查现状,重新疏理蓝线控制体系,有效降低城市应对强降水的抗灾能力。规划关注环境容量控制和人居环境改善,衔接《城市绿地专项系统规划》,根据可达性与可能性等多重指标,切实增加城市绿地,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3平方米提高至15.2平方米,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形成一体化的生态绿地系统。

4.3完善各级各类公共设施配套

规划注重与民生息息相关、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在新区生活的人们能够享受齐全完善的生活设施和高质量的生活服务。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通过与城市、分区及镇的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将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进行核查,补充不足公共设施,一共增加1395.21公顷,为社会各阶层居民创造舒适、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对接近中期的重要的道路交通建设项目进行核查,更正道路红线96处,并在轨道站点周边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及非机动车停车场;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与实际建设项目,对于市政设施进行核查,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市政设施用地及历史已批市政设施用地共52处,增加市政设施面积245公顷。

4.4统一城乡建设管理体系

从两地规划、旧村改造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分类引导的方式,有效处理城乡问题,引导城乡有序发展。规划根据基础条件与自身意愿的不同,将规划范围村庄可以保留类、改造类与重建类。根据不同的建设模式确定,以政策法规与经济测算为依据,确定合适的开发容量。并按照城市住区的相关指标对其进行控制,保证未来城乡建设标准与公共服务标准的均等化,同时通过容积率的预先提高,在城市郊区地区预留充足的公共服务空间,保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接村经济发展留用地与村宅基地规划,协调新区开发与镇村一级利益,空间上落实两地,并将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对于村宅基地新增分户用地,按照城市居住社区上楼模式来确定用地空间,并按照城市居住区来安排公共服务与绿地规划;而对于村经济发展用地则按照城市工业与商业用地进行相应指导,有序引导其开发建设。

图: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后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5.展望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自其出现以来,一直以实践为基础而经历发展、成熟和变化,并在不断的变化完善中前进。随着《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及系列相关法规出台,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环境愈来愈完善;而城市不断自我发展完善的背景下,需要有更多的规划来支撑。以“一体化规划”思想来指导控制详细规划的编制也和整合,是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尝试。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推动业界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思考,进一步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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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珍.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地位的思考[J].广州建筑.2005(4).7-10.

[3]王世福.完善以开发控制为核心的规划体系[J].城市规划汇刊.2004(1).40-44.

[4]周进.城市公共空间建设的规划控制与引导[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10:p205-206

[5]孙晖,梁江.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什么——美国地方法规的启示[J].城市规划,2000(24). 19-22

[6]谭纵波.《物权法》语境下的城市规划.国际城市规划[J].2008(22).127-133.

[7]蔡瀛,王朝晖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探索与创新——《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解析[J].城市规划.2007(7).9-13.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3篇

一、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规划现状

目前,我区土地规划体系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大类,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又分为自治区、盟市、县、乡四级。自治区共编制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在引导全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保护耕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内蒙古地区尚属薄弱环节,至今未编制完成相关类似规划;全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土地整治规划、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保护规划、耕地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间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规划体系,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分工明确、层次分明,各类规划之间基本衔接。土地规划情况见表1。

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规划与相关规划的矛盾

(一)土地规划体系协调性分析

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而言,省级与盟市级层面规划基本衔接,规划内容一致性较高;盟市级与旗县(市区)级规划之间协调性较弱,二者在规划编制时衔接性较好;旗县(市区)级与乡镇(苏木)级规划基本上同步编制,规划内容一致性较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各专项规划之间协调性较好,各类专项规划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以总规为前提条件和依据,开展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的数据基础、分类标准、统计口径等基本一致,只是在规划编制基期、规划期限及侧重点方面有所不同。

(二)土地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矛盾问题分析

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依据不统一,缺乏主导性规划加以协调;二是规划编制基础缺乏协调和统一,各部门有着各自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出现用地分类标准不统一、规划编制所依据的基础资料不一致、规划编制的基础统计口径不一致、空间管制分区的规定不衔接等问题;三是规划编制的技术方法和路线不一致,规划的目标和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异;四是相关规划之间管理体制不顺,规划协调不畅,不同规划在不同部门主管下自成体系,每一体系又有诸多不同层级、不同深度的具体规划类型。

三、空间规划体系重构建议

综合考虑各项规划特征,统一的空间规划理想模式应为――主体功能区规划定“政策”,城镇体系规划“定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供给”,生态功能区规划“供底图”。在相关目标的引导下,需综合平衡国土空间需求和供给,并通过相关政策引导将有限资源配置到“底图”上。

(一)空间规划体系

对现有规划类型进行改造和功能定位,形成以保护、管控规划为基础,综合规划为引领的空间规划体系。主体功能区规划不再作为规划而是以主体功能区划形式同生态功能区划、自然区划、农业区划等一同作为规划编制的理论依据;分解整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职能,作为空间规划体系基础与骨干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作为国土部门主要职责范围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仍定位为城乡建设规划体系的最高层次规划类型,但同时也是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农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均作为综合性专项规划进行编制实施。各专项规划、次区域规划可根据需要进一步编制行业性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年度计划等。由此形成空间规划横向体系,统筹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需求和农业、国土、水利、财政等部门关于土地利用的各种政策。

(二)空间规划层次

合理的空间规划体系,不仅需要考虑横向规划层面,即整合现有各类规划,形成有机统一横向空间规划体系,从而达到对国土资源的统筹安排。还需考虑科学构建规划层次,即纵向规划体系,从省、市、县、乡不同层级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权力的差异及不同层级行政区域空间尺度的差异出发,采取不同路径形成各有侧重的空间规划成果:省级空间规划属宏观层面,应突出战略性、政策性和指导性,统筹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市、县级空间规划属中观层面,应推进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多规合一”,强化管控性和综合性;乡镇空间规划属微观层面,应重点强化地区内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有机整合各类横向空间规划,着重体现可操作性。

(三)空间规划指标体系

考虑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在分析梳理各类空间规划的规划目标、核心内容及调控对象等基础上,研究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指标体系。设定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主要涉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等;预期性指标涉及单位GDP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消耗、城镇化水平、生态用地面积,等等。在构建完整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各指标的规划目标值。

(四)合理确定省级空间规划期限

统筹考虑目前各类规划的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探索确定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与目标年限。目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属于中短期规划类型,规划年限通常为5年;而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规划时间相对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省级空间规划属于长期规划类型,其着眼于未来10到15年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规划期限应设为15-20年。考虑空间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实性,可适时开展空间规划评估调整工作。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建议将空间规划期限设定为15-20年,每5年开展一次评估调整工作。

(五)空间规划开发、利用、保护格局

按照“一套规划、一张蓝图”的总体要求,形成统一的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科学划分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三大功能空间,划定生态控制线与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并实现二者之间的无缝对接。在两类控制线内部,进一步划定详细的用地控制线,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按照管理主体及用地类别进一步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林地控制线、水域控制线及风景名胜控制线等各类用地控制线,形成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用地增长控制线内进一步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同时明确产业布局与重大基A设施布局。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4篇

建筑是城市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标志性建筑更是一座城市的身份象征,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要以建筑设计为基础进行充分考虑,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要严格遵循城市整体规划设计,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关系。在城市化建设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为了提高城市的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必须对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文章简要介绍了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基本情况,指出了两者之间存在的紧密关系,并对协调两者之间关系的具体策略进行了分析讨论,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

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关系;协调;策略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市建设步伐越来越快,基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人们的环保节能意识较之以前有明显提高,在建设过程中更加重视人类、社会以及环境三者之间的和平共处,从当前的城市建设情况来看,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城市规划设计与建设设计都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点,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关系,尤其是标示性建筑更是代表了一座城市的规划设计理念,如何采取合理的措施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1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介绍

1.1城市规划设计介绍

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其主要含义是基于城市现有的各种资源以及空间,对其进行合理配置,制定出合理的建设计划,并对具体的实施效果进行预测,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以及社会发展形势为主要目的,开展的一系列设计活动。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要坚持整合原则,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经济与环境、眼前与未来之间的关系;坚持经济原则,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出现浪费资源现象;坚持安全原则,提高城市应对自然灾害以及重大危机能力,要保护好自然景观以及历史景观;坚持社会原则,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城市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

1.2建筑设计介绍

建筑设计是城市建设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在进行施工之前,根据建筑功能要求和建设目的,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分析结果为主要依据,通过图纸、模型等方式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并对其具体施工过程以及效果进行模拟,为实际施工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从建筑的经济性、适用性、安全性、美观性等多方面提高建筑质量。在不同时代背景下,建筑设计理念和形式都会有很大不同,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同时也展现出了一座城市的形象和风采,是城市理念的重要表现形式。

2城市规划设计与建设设计的关系

2.1城市规划设计是建筑设计的风向标

城市规划设计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综合性设计工作,涉及到城市交通、城市绿化、市政给排水等多个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的都会直接影响到建筑设计。通过城市规划设计可以为建筑和园林建设预留所需空间,所以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不仅仅需要从建筑自身进行考虑,还需要立足于建筑在城市规划设计中所处地位,从城市的多方面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明确建筑与整体环境之间存在的关系,以城市规划设计为方向标,严格遵守其规划方式和设计理念,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处理好与城市中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协调整个城市的功能布局和各项设施建设,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2建筑设计是城市规划设计的实践论证

建筑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将所有的建筑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整体城市建筑形式,建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将会对城市规划设计效果造成影响,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潜力,可以说城市规划设计效果是通过建筑设计来进行实践验证的。在城市规划设计的最初阶段,经常会利用建筑设计方案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预测,然后以此作为依据对不合理指标进行调整,进而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同时也可以利用科学、可行的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城市建设的重点项目或者重要地段,对城市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验证,进而做出适当的调整。

3协调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关系的策略

3.1提高对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视

城市中的各种设施以及景物之间的关系都需要通过城市规划设计来进行整合及协调,可以说城市规划设计是影响城市发展的第一要素,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决定了城市的实际发展状况,要想实现城市更好发展,就需要提高对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视,明确其重要作用和实质性意义。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使其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对城市建筑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准确定位,并结合社会背景以及时代特点,从心理角度和社会文化生活角度出发,实现社会融合与多元共存,调节人与社会以及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城市的和谐、稳定发展。

3.2建筑设计遵循城市规划设计

近些年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建筑技术也在不断完善,但是建筑整体建设水平却没有明显提高,究其根本原因是在人们生活理念的转变情况下,对建筑的要求已经从基本功能方面逐渐转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传统的建筑设计理念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要从建筑的整体性进行考虑,遵循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对建筑地点周围的环境进行全面勘察,包括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以保证建筑的基本应用功能为前提,以城市规划设计方案为指导,结合建筑本身特点,合理布局建筑空间以及各种设施,使其能够与周围环境完美融合,从整体上提高协调性和美观性。

3.3建立健全建筑设计评价体系

重要建筑是一座城市的文明象征和标志,从一定层面上反映出了城市的发展理念,其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与城市形象有着很大关系,为了更好的向外界展现城市风采,就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建筑设计评价指标,利用规范的标准对建筑设计水平进行评估。首先是以城市规划设计为主要依据,判断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冲突;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在完成建设任务、保证其质量及安全性的同时,关注其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正确把握建筑设计的价值取向。

4结束语

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城市规划设计是建筑设计的风向标,而建筑设计是城市规划设计的实践论证,在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中,需要正确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提高对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视、遵循城市建筑规划设计进行建筑设计、建立健全建筑设计评价体系,可以有效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提高了城市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对促进城市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侯琳.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协调发展探析[J].科技风,2012(10):181.

[2]程晓航,侯锦.探讨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J].文摘版:自然科学,2015(6):95-95.

[3]徐振江.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探析[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56):7-7.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5篇

在我县电网快速发展的进程中,面对电网规划建设中越来越突出的用地和空间的矛盾,实现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两个规划的相互协调、有机结合,已经成为加快电网建设、推进电网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结合我局电网规划工作,就如何加强电网规划工作管理,谈谈如何实现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一、两个规划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1.电网规划大多由电网企业自行编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不能充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城镇发展趋势,有些规划目标过高或过低,缺乏科学性,与县域规划建设存在较大差异。

2.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比,存在一定的单项性,电网规划建设虽属电力基础性设施建设,但在电网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出现矛盾时,地方政府往往更偏向于城市规划建设。

3.信息交流不畅,形成你编你的规划、我编我的规划,电网规划建设因不能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难度大,因而常常抱怨电网企业电网建设无计划、无顺序,随意性强,想到哪、干到哪。

4.科学性不够、实施不好、规划之间不衔接等,是各种规划共同的问题,电网规划和城市规划衔接不好,从根本上说是政企关系问题。电网规划应属行业规划,更多体现行业特点和电网发展目标,并具有区域性和跨区域性的特点。而城市规划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的综合性规划,在电网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相比,地方政府往往更偏重于城市的结构布局与发展。另外,在规划间关系方面,电网企业不能主动向政府汇报规划情况,一些地方政府也简单以“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划定两个规划间关系,认为企业要服从于政府,其规划也应服从于地方规划,从而淡化了两个规划间的有机衔接。

二、两个规划不协调的原因分析

1.规划编制出发点不同。电网规划以负荷预测和电源规划为基础,确定电网建设类型与时间,以达到规划周期内所需要的输电能力,在满足各项技术指标的前提下使输电系统的费用最小;电网规划从城市用电需要出发,重在解决城市供电和电网布局问题,以满足县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原则。城市规划是综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规划的目的,是要促进城市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的素质,取得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综合效益,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从城市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重在解决城市空间布局问题,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空间走廊。

2.规划编制起点不同。城市规划产生较早,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吸收借鉴了许多优秀的规划理论和方法,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比较强,城市规划大都具有较高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我县电网规划20世纪90年代末才在电力系统范围内开展编制工作,大部分规划由企业自行编制,企业站在自身的角度,视野不够广阔,信息也有限,且过去电网规划考虑比较多的是与发电资源规划结合问题,忽视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往往由于对地方经济发展考虑不充分,城市建设较快,造成电网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3.规划区域范围不同。电网规划的区域和范围比城市规划的区域和范围大,它要对整个供电区域(包括城镇)范围内电网网架结构布局进行规划并做出安排,同时对跨区域电网建设项目进行统筹规划。而城市总体规划则根据城市发展特征,着重对城市发展进行全面综合规划,并建立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规模,包括对城市电网建设用地和走廊做出安排。就规划范围而言,城市规划和电网规划是点和面的关系。

4.规划所处层面不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是指导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综合发展的依据,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法律保障性。电网规划是一个行业性的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比,应属专项规划范畴,电网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统领,做好规划的有机衔接。

5.规划编审程序不同。电网规划的编制、审批原则上说是电力企业行为,具有“行业性”特点。地市级电网规划编制主要由地市电网企业负责,经专家评审后报省电力公司审批。而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都是政府行为,经专家评审后报批,在评审报批前,城市规划要有方案论证、政府会议研究、人大审议等环节,同时,城市总体规划需报省级政府审批。

三、如何实现电网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

1.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规划之间不能有机衔接是当前的共性问题,如果是两个规划不协调,电网规划建设布局与城市规划建设布局形成矛盾,所产生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其实任何一个规划都应有自己的体系,从大到小、从上到下、从城镇到乡村,相互衔接,层次关系清晰。各级各类规划要与相关的规划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衔接,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相关规划之间要相互衔接,同级规划相互协调,城市规划、电网规划也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就县级电网规划而言,目前在层次上要考虑与省、市级电网规划相衔接,在层面上要考虑与电源规划、高压电网规划以及城配网规划、农网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是综合性规划,包括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又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则包括环保、水利、交通、电力、电信等。城市总体规划不但要做好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同时还要考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那么电网规划既属专项规划,其电网建设的用地及走廊就应给予保障,但由于规划间存在的不统一性、不准确性和不协调性等问题,往往在具体问题上存在相互制约、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按照从大到小的层次去梳理,将规划的衔接问题提到一定的高度上进行统一规范。

2.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电网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渠道的互通,形成两个规划间的常态沟通机制。具体组织两个规划的编制单位电网企业和规划部门应该加强联系沟通,互相探讨,建立两个规划间的长效的协调机制,应共同就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规划的范围、规划的技术方法、规划的周期与编制、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探讨协商,从规划编制、修编、审查等各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从变电站站址用地、线路走廊、电网布局等各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两个规划相互衔接。在编制电网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电网建设应当与城市化进程协调一致。

3.处理好两个规划关系。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非常必要,关键是要处理好两个规划间的关系。电网规划的目的是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提高总体社会效益,应该说电网规划主要侧重于城市空间内电网的科学合理布局,更多地强调技术和经济层面的合理性。城市总体规划是根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作的一个综合全面规划,更侧重于规划市区的科学合理的布置,更多地强调规划实施的管理与指导。两个规划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和规划目标,都涉及到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和空间走廊,规划年限都要求到2020年,它们应该是相互协调和衔接的关系。因此,两者的衔接首先要落实到规划的编制阶段,在审批和实施的过程中也要衔接。电网规划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原则下进行编制,以往电网规划仅是将规划项目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变电站位置和线路走廊都是未定数,政府规划部门难以预留与控制,往往形成“建时再定”、“随建随定”的状况,不能做到实际上的有效的衔接。根据实践,我们目前的主要做法:一是实现规划同步,确保规划编制时间、年限的一致,并同步进行调整与滚动修编;二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电力企业与规划设计单位共同开展城乡供电专项规划和10千伏及以上电网的布局规划编制,实现城区变电站和线路精确到地理坐标点、廊道宽度和转角位置,乡村变电站和线路走廊落实到具体乡村位置 ,与城市规划有机衔接,作为电网建设和城市用地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三是建立统一规划体系,搭建平台,实现信息畅通。

4.共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电网规划要求根据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电网网架布局,确定建设规模和方案,需要预留站址用地和线路走廊。而城市规划建设则更侧重科学合理布局和保护环境,城市规划首先要考虑资源约束,寻求集约紧凑的布局模式,强调内涵发展,两者即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电力基础设施,满足城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合理布局、资源节约,保护环境”,应该是两个规划衔接的总基础。其核心内容是电网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与否,直接关系着两个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关系着县域经济能否健康发展。“规划节约才是最大的节约”,负责编制规划的电力企业和城市规划部门应本着城市电网与城市设计协调原则,以创建资源节约型城市为目标,根据城市综合布局,确定电网网架布局。电力企业应依据城市建设规划,从电力建设适度超前和贯彻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出发,不断优化和完善电网结构。尽量使输电线路走廊与交通规划紧密结合,避开人口密集的城镇和村庄,将新建线路及改造老旧线路尽可能建设于规划走廊内,便于土地总体规划。新建变电站选址既考虑位于负荷中心,还应考虑占用荒地,合理控制用地,对距离居民区较近变电站,选用新型高科技设备,紧凑型布置、全封闭组合电器、低噪音变压器等先进技术以及典型设计,以尽量减少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大力推广应用多回路杆塔、紧凑型设备、大容量导线,低噪音导线等技术,优化基础型式、铁塔结构、总平面布置等,少占土地,少占通道,少占经济林区,少拆房屋。

四、完善规划实施措施

1.电力职工全员参与措施。加强规划的宣传,增强全体电力职工的规划意识,争取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电力工程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2.法律机制措施。确立规划的权威性,依法管理,确保规划的实施,对规划预留的用地和空间必须进行严格控制。

3.行政机制措施。保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科学性,是确保两个规划协调衔接的关键,城市规划修编时,电网规划应同步修改调整,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上级政府决策,提高规划严肃性和决策的权威性;要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依法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推进各项规划依法行政。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6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科学化;城市设计

1引言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快速崛起时期,人民生活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因而对城市规划有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其规划任务也愈加困难重重。在实际的规划工作当中却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问题,城市规划工作正在为社会的现代化推进而面临一个重大的挑战。为迎接这个挑战,城市规划必须更加科学化,本文通过详细介绍城市规划科学化的概念,以及目前规划当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将科学化结合到城市规划当中,解决当前的不足,使规划工作能与时俱进,符合实际要求。

2城市规划科学化的概念

2.1城市规划的科学属性

①实践性:城市规划这门学科是需要经过实践来检验的,任何城市规划的蓝图都需要用实际行动来达到目标,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具备可靠地实施性和操作性。②社会性:某种意义上来看,城市规划是社会多方利益的交点,牵一发而动全身,若规划工作出现问题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只有考虑周全才能协调各方利益,维持社会稳定。③政治性:在市场经济当中,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用来优化经济结构和实现经济平稳发展。

2.2城市规划科学化的内涵

城市规划科学化是为解决我国目前规划工作当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合实际的问题而提出的。城市规划科学化是为了使各项规划工作当中的主观意识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城市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城市规划也要与时俱进,不断修改完善。城市规划科学化的实质是在特定经济条件下的期望目标与执行过程的规律和知识的加和。也是一种科学精神,即务实求真,客观理性,批判的人文精神。并要求规划师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更好的协调各个利益集团所需求的空间利用,而城市规划科学化是利用客观科学的精神来协调各种利益的有效手段。

3城市规划所面临的问题

3.1规划编制的质量制约规划水平的提高

我国目前存在的普遍情况是总规具有偏深偏细的特点,不符合实际发展的情况。原因:①决定规划工作的指标不具备客观科学的理论依据,缺少对城市的设计做更加深入的研究,光靠主观意识决定,带有一定的随意性;②在划分土地之前没有对土地的权属惊醒深入的调研,致使地块划分过于随便,实施过程缺少可靠地操作性;③在地块开发过程缺少合理性,不够灵活,规划土地的性质偏绝对化。这些问题造成了规划过程需要不时的做出调整,使规划工作表现出不切合实际,缺少严谨的缺点。

3.2城市设计的质量影响城市空间环境的品质

由于在空间环境的设计工作中存在着粗放性和随意性,造成城市设计成果质量不高。而想要做到高品质的规划建设就必须以管理和法定规划编制两方面为基础实施。从宏观来看,总体的规划结构不是非常令人满意,规划结构缺少创造性,同时也缺少科学化的深入探究;而从微观角度出发,规划设计带有粗糙性,不够细致入微,而不必要的细节却没有进行删减,这样便大幅降低了城市空间环境的品质。

4如何实现城市规划科学化

4.1树立明确的发展观

做到真正的将科学化落实到城市规划当中,就必须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观点作为出发点,做到:①每一步规划工作都要严格遵循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经济摆在首要位置,规划工作的实施要围绕发展的大局来进行,不能偏离实际,过分的主观理想化;②规划工作要做到自我批判,时刻紧跟发展的变化,符合形势的需要,切合实际,惊醒自我完善和优化。以与时俱进作为城市规划科学化的精神。

4.2敢于自我否定

城市规划要紧随新时代的步伐,不断创新,时刻保持着客观实际的严谨态度;敢于接受批判,自我否定,切合实际,在对过去和现在局势的改变有了深刻的认识的基础之上,查漏补缺,对欠缺的地方有目的的修正更新,及时校正规划工作的不足。下面以冉家坝龙山大道为例:在重庆的渝北冉家坝地区,修建的龙家大道被总规确定为城市景观大道,规划工作已在行进当中,而从实际来看存在三个问题:①偏于交通化,却没有体现出景观大道的实际用途;②道路的空间利用率不高;③道路的绿化带缺乏实用性,偏重形式。针对这些缺点勇于自我否定,决定修改现有的规划方案,将景观大道的功能确认为休闲和生活性的交通功能,确保满足通行要求。进行调整之后,市民拥有了近九万平方米的开阔城市空间,形成良好的城市公共环境。

4.3勇于创新的精神

世间万物没有一成不变的,一切都在发展进步,当然,旧的规划设计以及理论规范都不能完全适应今天的要求,要在旧城市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大胆的创新,取长补短,既要为其注入新鲜的血液,也要保留有价值的经验。规划设计人员不要墨守成规,勇于创新,使规划工作适应发展的需求,符合实际,这是实现城市规划科学化的关键所在。

4.4加强规划设计的研究

首先对目前的发展局势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①中外结合,广泛吸收国外先进的规划管理理念,结合国内的经验,双管齐下,取长补短,制定出最具可操作的规划思路;②结合规划城市的实际发展方向,符合当地的政策与重要纲领;③规划工作要客观实际,提高理论水平还要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

4.5高度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在如今这个知识经济和信息飞速发展的社会,规划工作必须要以先进的理论知识为基础。①狭义来说,规划工作当中的理论理念与经验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出现新的变化,要求设计人员及时的做更新;②规划设计本身就是一门交叉性的综合学科,需要规划者对其涉及的方方面面都有一定的了解,要广泛的汲取先进的知识,充实自我;③在借鉴与学习的时候,试着加入自己的创新,不要完全照搬,要善于思考,灵活多变的运用固有的知识理论体系。

5总结

城市规划作为一门具有交叉性和综合性特点的自然学科,必须遵循求真务实,客观理性,自我批判的人文精神,不断创新,随经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规划设计者要学会审时度势,客观务实,敢于自我否定,为实际的需要作出合理的规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立康.有关城市规划科学实施的研究.《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年35期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7篇

关键词:乡村;人居环境;空间规划;目标原则;思路内容

总结以往乡村表面的、无序治理与规划的不合理性,从乡村特性的分析中明确乡村规划必须基于村庄有机更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乡村治理结构三个方面,为实现本质的、有序的、可持续性的乡村规划,必须运用系统自组织思想理论研究乡村问题。

1 乡村人居环境空间规划的目标和原则

1.1 规划目标

乡村人居环境的空间在规划过程是需要坚持一定的目标的。首先与大自然形成亲密的联系是首先需要设定的一个目标,从而对历史文脉进行较好的继承和良好的发展;其次居住区和生产区的布局要合理,两者要有机结合在一起,居住区的规模设计要适应居民居住,并保证居住区内部的生活环境质量,与之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也要形成合理的布局,从而创造带有田园风光,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区域范围,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最终构建一个宜居宜耕的乡村人居环境空间。

1.2 规划原则

1.2.1 连续性原则

建设乡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是乡村人居环境规划理论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建设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同时,其也是各种因素相互组合在一起,相互作用的综合体。对于规划理论中各种因素和系统之间的相互连接和转换通过连续性可以实现的,从而能够将不适用整体规划的局部障碍和整体规划中较为脆弱的部分找出来,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这类的区域进行调试,并将其中可能存在的链接关系进行分析,从而促进乡村人居环境空间规划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其带有良好的生存能力和宜居性。在这个过程中,乡村规划的主体是村民。由村民和规划人员共同将规划完成,乡村居民要积极的参与到乡村人居环境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遇问题积极配合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其解决,从而使乡村人居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趋于合理。

1.2.2 地方性原则

在规划乡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对于每一个村庄的特性要给予尊重。因为不同村庄在空间上的结构形式和节点空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文化传承上也都带有特色鲜明的地方色彩,所以规划过程中,地方性原则显得尤为重要。具体的做法表现为,充分尊重和利用地方和区域的生态环境,充分尊重和彰显当地文化和风俗,加大挖掘乡土经济潜力的力度,依托区域地形地貌及原有的空间组织结构有效的进行村落形态构建和改造,明确重要节点的规划。

1.2.3 多义性原则

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多义性是乡村人居环境规划过程中应该引起关注的。事物发展的复杂性和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具有丰富层次性和多样性是尊重多义性原则所强调的。在规划乡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涉及的领域比较多,众多包含其中的系统相互作用和协同,同时夹杂着彼此之间的相互竞争,因此说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多种因素的平衡相互制约,而形成天合一的观念。在多义性原则的指导下,对乡村人居环境的规划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说乡村人居环境规划的完成单靠相关领域的学者和专家投入其中是不够的,居民的参与和配合是规划完成和实施的关键,还要其他多方的共同协作。

1.2.4 开放性原则

在乡村人居环境规划的过程中,乡村人居环境系统的开放性需要强调,只有这样,乡村人居环境的建设水平才能够提升。一个区域如果是完全封闭的状态,那么这个区域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不利于其日后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在规划和建设乡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开放性原则的重视。一个区域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都会与外界进行着物质和信息等元素的交流,对于输入到自己区域内部的事物非常的敏感,并且还具有较高的需求。乡村人居环境系统的开放是一种自主的开放形式,不是被动式的开放形式是,因此,乡村人居环境空间的规划和建设需要村民主动自愿的参与进来,只有这样,乡村人居环境空间规划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1.2.5 全益性原则

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全益性原则也就是参与规划之中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利益兼顾,而非只强调系统内部的某一个要素。整个乡村利益的最优化是乡村人居环境规划过程中主要追求的。内部各个系统之间的平等是乡村规划全益性原则所强调的内容。该原则提倡自然界中有生命和没有生命的事物均具有存在和发展的权利,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同样的地位。

1.2.6 全息性原则

生物学中的全息律是规划乡村人居环境全息性原则的来源,也就是生物体是整体的成比例的缩小,在化学组成的模式上与市整体相同。因此,会有一些重要的关键节点在乡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过程中,在整体中,这些节点是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其也是相对独立的个体,与乡村的人居环境空间系统存在很多的相似性,从关键节点的活力情况就可以看出整个系统的实际情况,而整个系统的调控是需要加强对关键节点的调试才能够完成。

2 乡村人居环境空间规划的设计思路和内容

2.1 规划思路

明确构成乡村人居环境的六大系统,每个系统又自成体系。根据乡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六项基本原则,逐步对水、能源、交通、建筑、环境景观、社会事业每个系统进行规划研究,完成农村居民参与的、相关领域学者协作的综合性规划,同时重视各个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协调,共同构成乡村人居环境这个自主开放的大系统。

2.2 内容体系

一是确定国家层面的六大系统自组织规划设计内容,制定其技术体系。二是制定区域(省域、市域)层面的六大系统自组织规划设计导则。三是研究镇域层面的六大系统自组织的空间规划。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规划和建设乡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规划的目标,并在一定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乡村人居环境的规划,在此基础上,形成清晰的规划思路和内容体系,最后落实乡村人居环境空间的合理规划,有利于城乡差距的缩短,促进两者的和谐发展,共同作用构建适宜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空间。■

参考文献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8篇

城市规划的研究指出了我国城市的发展方向,勾勒了未来城市的发展蓝图。因此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城市规划决策是否合理科学变得尤为重要。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的发展进程。本文通过对我国城市发展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城市规划的一些可行方案,仅供参考。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观;城市规划;问题;城市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规划的出现证明了我国人民的社会文明发展到了一定高水平阶段,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随之出现的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因此在我国的城市发展中还需要统筹规划,并且在制定城市发展方案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也显得尤为重要。

一、 我国城市规划的现状

一个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依赖于城市规划,并且以城市规划作为指导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城市要想合理发展,就必须进行科学的规划,充分了解城市自身的性质和特色,分析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和发展格局,只有在科学城市规划方案的指导下,才能逐渐实现一座城市的最终发展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对城市的功能性要求越来越多,城市规划的要求也逐步提高。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规划步骤主要包括资料的收集、城市经济状态分析、 城市性质和发展情况分析、城市规划目标、制定目标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以及建设规划的管理等环节。一般情况下,城市规划的着眼点应该是城市的经济发展,城市规划的重点是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的规划,但是在目前的城市规划过程中,相关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城市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上,城市建设缺乏有效的实施措施和必要的保护手段,导致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在很多大中城市开始出现能源短缺、道路交通设施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城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水资源紧张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给城市的长期发展埋下了隐患,而且给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生产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此城市规划部门应该正视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结合城市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合城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但是由于城市规划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实施的时间较短,城市规划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譬如,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过渡时期, 受我国城市经济体制的影响,城市规划的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城市建设与城市规划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没有有效结合在一起,而且很多城市的城市规划编制目标不明确,没有从本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 城市规划目标的盲目性较大,没有充分考虑城市的资源和环境情况, 导致很多城市规划方案先天不足。为此,为了保证我国城市建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城市建设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前提,并积极探索与城市自身发展相适应的理论方法,保证城市经济、文化、资源、人口、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我国城市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城市化进程越来越突出,城市扩张也在不断加剧。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城市的发展尤为突出,但是由于城市建设的极度扩张,也留下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城市规划方面,也逐渐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城市规划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问题的的存在,使得城市建设在质量上粗制滥造,影响颇深。在城市规划方面,我们对存在的问题进入浅显的探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

1、城市规划存在随意性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是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在城市建设中起到了良好的计划指导作用。城市规划的涉及面之广,已经囊括了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不过,在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加剧中,城市规划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由于建筑行业追求效益最大化,以及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利益的驱动下对城市规划不断的任意更改,并没有在实际的运作中制定合理的城市规划和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的合理要求进行操作,表现出了在城市规划方面存在的随意性,这就为城市规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难度。

2、对名胜古迹的保护意识欠缺

在城市规划中,人们往往会忽略一些至关重要的问题,例如在文化遗产、名胜古迹等方面,没有合理的规划,使得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是一个城市兴起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产物,同时也在影响着城市的发展,对风景名胜及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城市建设中极为重要。然而由于在城市规划的引导和城市规划设计人员的素质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并没有形成良好的保护意识,在风景名胜的保护上并没有制定完全合理的计划,使得许多风景名胜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3、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生态环境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使人们在与自然和谐发展中的重要方面。在城市建设中,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合理,或者城市规划实施的滞后性和不便性,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污染和浪费也极其严重。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如何保护生态环境,为人们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在城市规划的制定上越来越重要。

4、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

在城市建设中,效益永远是持久的话题。在制定城市规划时,相关研究管理人员由于利益的驱动与一些不法开发商沆瀣一气,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质量和职能。在城市规划的实施上,施工单位也并没有贯彻城市规划合理要求,在施工建设中盲目只求利益最大化,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的质量,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5、城市规划不具有前瞻性

在城市建设中城市规划具有指导和牵引作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城市规划方案,是提升城市建设质量的保障。然而,现在的城市规划在前瞻性上,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现在的城市建设中公共交通和下水道的疏通排水方面存在着极大的问题,交通拥挤、车道狭窄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使得人们行车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阻碍。在下水道的排水方面,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疏通通道,是许多城市的排水系统存在诟病,尤其是在近两年连降暴雨的情况下尤为突出,在暴雨之后,许多城市成为“水上城市”。这就是城市规划在前瞻性上,没有为将来的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6、城市规划生搬硬套

在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应用上,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许多城市在制定城市规划时直接完全套用一些主流城市的规划方案,没有联系自己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城市建设上没有发挥城市规划的作用。在城市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极为突出,施工单位没有联系实际,完全套用一个模式,使得城市建设过程又发了一列的施工问题,城市规划的生搬硬套在城市的发展中严重影响了其进程。

三、 基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国家的资源相对短缺,城市是我国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方,各类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应该以可持续发展观念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保证城市发展逐渐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推动城市发展实现。

1. 制定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

要想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不仅应该包括常规规划内容,而且应该综合考虑城市自身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城市发展规划应该建立一个可以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城市构架,城市规划的制定人员应该综合考虑可能影响城市发展的各方面因素,以城市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城市规划的指标,将城市发展过程中资源和环境消耗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制定相应的城市发展规划,进而形成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的城市规划新思路,如果城市规划的初步方案超出了城市的环境承载力,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在城市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下,形成新的城市规划方案,并再次与城市的资源和环境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如果不达标需要再次改正, 直到修正后的规划方案可以满足城市自身的环境和资源承载力为止。

在城市规划制定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三点内容,其一,城市规划的出发点应该是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时应该强调城市资源供给力与城市环境承载力,这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对城市规划提出的要求。其二,城市规划的内容应该将城市的经济、人口、资源、社会、环境等都纳入规划计划中,保证以上各个因素互协调促进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其三, 城市规划方案应该以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力作为一个重要控制点,也就是说城市规划不能超出城市的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另外,现阶段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城市经济发展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治理能力都在逐步提高,所以城市的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能力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为此在进行城市规划方案制定时,可以不完全受城市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指标的限制,可以适当增加城市系统的发展规模。总之,为了保证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良性互动,城市规划必须引进资源供给力和环境承载力指标。

2. 制定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

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是综合评价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在城市规划过程中,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应该坚持综合性原则,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应该可以反映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协调性,并在一定科学理论指导下分析城市社会、资源、人口、经济、环境等各个领域变量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之上,制定综合性指标, 确保该指标可以较为全面的反映和测度城市的发展状况。

其次, 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确保指标体系的复杂性和简型相统一,同时充分考虑指标量化的难易程度,充分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可以得到广泛推广使用, 同时还可以反映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指标体系的内容应该简单易懂, 可以为大众所接受, 另外, 在制定指标时应该使用现有的相关规定标准和统计资料,以保证该评价体系的权威性和可行性。

再次, 应该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的针对性, 对于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应该有所不同,各大城市应该严格依照本城市自身的发展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适合自身的评价指标, 使其真正发挥对本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导向作用。

最后, 城市可持续发展评定指标应该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评价指标中的指标数据都应该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既要反映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真实情况,又要符合城市系统分析和生态学原理, 指标数据来源应该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具有准确性和可靠性,与此同时确保评价指标的定义准确,并且可以量化处理。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统一

在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的情况下,城市规划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如何制定更好的城市规划方案,显得尤为突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有效统一问题上,成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方向。

1、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的意义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问题上,人们普遍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产生,源于经济类型的转变发展,是运用规定的区划方法,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合理的区域划分,主要是针对土地的开发以及城市建筑等标的物进行划分,制定合理的研究计划。

历史证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极大的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在传统的详细规划中,制定计划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对计划的实施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对于传统的规划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灵活性,也为计划的事实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2、城市设计发展的意义

城市设计是以城市的整体发展为切入点,侧重的并不是建筑本身,而是针对整个城市的设计,这样的一个宏观环境为设计人员提供了更好的想象空间,激发了设计人员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城市设计致力于改造人们的空间环境,为人们营造更好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在城市建设中存在重要的作用。现在社会的城市设计已经逐渐摆脱了传统的城市设计桎梏,不再建简单的追求外观上的设计,而是只求设计层面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城市的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城市设计是独立与城市规划之外的,与城市规划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城市设计的发展对城市规划的制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3、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融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在城市的建设中相互独立,却也在逐渐的走向融合,合理的统一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不可阻挡的趋势,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有效统一,对城市的总体规划具有重大的意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有机统一,为城市的总体规划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实施基础,使得城市规划在方案制定与有效实施上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可以极大的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由此可见,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有机统一在今天看看来,已经势在必行。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在城市规划中引入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以保证城市社会、经济、资源、人口、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有利于我国城市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 1] 王建国, 王兴平. 绿色城市设计与低碳城市规划———新型城市化下的趋势[ J ] . 城市规划, 2011( 02) .

[ 2] 范先明. 城市规划与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J ] .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0( 05) .

合理规划时间的重要性第9篇

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意义

1、国土空间规划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国土空间规划就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而提出的,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内容予以明确。在《若干意见》中再次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扩张型、粗放式、唯增长论的发展方式造成了生态系统退化、环境污染严重、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的严峻局面,直接关系到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生存和发展,因此,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国新时代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性任务。党中央提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且强调“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制,量水而行,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好修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将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提高科学性”的重要内容。并且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以此对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基本理念,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些要求既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手段,同样也是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保障。

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通过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对国土空间这一稀缺资源在多种可能使用之间进行配置,并且通过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空间管制来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应当成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核心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整套的评价标准和操作规则,从而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国土空间规划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手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既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更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直面我国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出通过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有效配置各项发展资源,促进经济结构的全面升级;通过提高生产要素、生产力、全要素效率,而不是靠要素投入量的扩大,提升经济的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从而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给人们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国经济现在正处在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就要改变我国经济长期建立在劳动力、土地和环境低成本的基础上各类生产要素不断扩张型投入的发展模式。但经济转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转型的过程也充满着反复、危机和痛苦,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仍惯性式地发挥作用。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国土空间资源的配置、管控,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发挥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推动、促进、保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发展方式的转变。正如今年两会期间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所强调的:“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因此,国土空间规划要“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着力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历史文脉,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坚持上下结合、社会协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3、国土空间规划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回顾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和经验之后,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质就是是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执行力和效能,改变我国现代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中碎片化、短期行为、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以及由此带来的治理成本高、效率低、矛盾多的弊端。这种现象在空间治理方面同样存在,正如《若干意见》所指出的那样,“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国土空间承载着社会经济的各项活动,相互之间相互协同又相互作用,因此只有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才能保证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从而更好地实现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因此,《若干规定》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由此可以非常明确地看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载着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实现的重大职责。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并构建起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五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在规划的内容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国家意志和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性,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空间发展作出战略性系统性安排”各层级的规划要“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同时提出指导性要求。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提出下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另一方面,要“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统领各类空间利用”“按照谁组织编制、谁负责实施的原则”,落实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并提出“严格执行规划,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久久为功,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划。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技术标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存在主要情况及问题

1、国土空间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如下:各种规划职能分工不明晰,从空间规划发展历程来看,由于不同部门的规划顶层设计不同,他们的侧重点也不同,就如同空间规划的初期,主要就自然资源进行探索并对其进行功能分区,但是这样的空间分区会导致综合性国土空间规划不足,各类的规划职能不清,我国的国土空间分区在国家和省级层面以上构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这三种分区方式,再者在国土空间分区过程中,各部门各司其职,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差,对经济社会与社会发展的规划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政府上层建筑决定的,这些以经济社会为代表的规划层的空间性的内容较少,这些层面的空间规划专业性强都是由负责部门进行组织编制,但是他们的各司其职缺乏协调性。

2、规划上下层及功能存在的交叉,随着规划层级的不断增多,规划过程中简单重复现象较多,因为在工作中这些层级的差异性较小,所以不同层级间重复功能多导致效率低下,规划不合理,另外除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外在其他规划的工作中,上下级的工作不明确,上级规划对下级的规划的约束性较弱,对下级规划指导性不强,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通过从上级到下级的层层指导与约束,但是其他层面如经济社会层面,自然资源方面体现出的上下级指导功能较弱,约束力不足。

3、规划实施机制与法制化的规划建设有待提高,对于国土空间规划,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并且规划实施机制有待健全,目前我国现在的规划类型几乎是编制实施与监督三位一体,缺乏科学民主的决策和制约机制,公众无法积极参与其中,并且随着我国规划类型不断增多,政府的审批工作也越来越多,这与政府进行改革的初衷不符,有待寻求新出路。

三、新时代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方法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抓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合理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及其建设布局与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承载之间的关系,促进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和有效保护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国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1、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管控。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约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优先布局关系区域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生命安全、经济安全和文化传承等国土空间,协调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保障科学发展目标的落地,通过国土开发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完善人地挂钩机制,协调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助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坚持顶层引领,统筹配置。

坚持全域规划,统筹考虑城乡和区域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促进生态健康、生活宜居、生产便利的要求,统筹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

4、坚持前瞻布局、用途管制。

根据全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等关系,处理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关系,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需求,保持规划前瞻性和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将用途管制制度扩展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自然生态空间。

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组团城市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加快开展前期评估,全面掌握“多规”的差异。从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的角度出发,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系统性分析评估,对现行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进行综合性、系统性评估,科学分析“多规”差异,全面掌握现行各类空间性规划之间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夯实基础。

2、注重“多规”有效衔接,摸清全县国土空间底数。在科学分析“多规”差异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的全新定位,充分利用农村地籍调查、“三调”等调查成果数据,全面摸清县级国土空间的底数,切实做好现行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突破自然资源领域各类国土性规划的“壁垒”,形成“多规合一”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