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优选九篇

时间:2023-05-18 16:35:17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1篇

二、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从多年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来看,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除受特定的地质环境因素制约外,明显受制于暴雨的时空分布及强度,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地区,也常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公路沿线、采石场和已经出现灾情的地方,问题比较突出。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降雨量比往年有所增加,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

确定上述10处地质灾害点作为全县重点防范区域,进行重点监测,时间以雨季为主,每年5至10月份为重点监测时间。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如在大规模的城镇建设、道路建设、矿山采掘中,出现的一些对山体边坡开挖与处理不当,滑坡体的切脚或切腰及废渣弃土随坡排放等问题,如遇暴雨,必将诱发不同程度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村委会和有关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重点防范期

雨季是地质灾害多发季节,5至9月份全县降雨比较集中,是强降雨多发时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地质灾害的程度主要取决于降雨的范围与强度,地质灾害多发区与暴雨中心的迭加地区是地质灾害的重点灾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地质灾害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范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题知识讲座,开展全民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35号),建立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速报等责任制,严格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区的监测预报工作,制定以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方案,健全群防群治体系,加强对公路沿线山体滑坡、采石场的巡回检查,与各灾害点监测人员签订责任状,发现灾害隐患,及时上报,切实整改,迅速消除隐患。

(三)规范管理,严格评估。要严格落实评估制度,有效减少人为因素产生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避免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等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做好农村村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对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采矿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城镇建设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由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和保护地质环境,避免不当的工程活动破坏地质环境而诱发地质灾害。要加强对矿山采空区地面、尾砂库(坝)及矸石堆的监控,防止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四)把握重点,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村要继续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制,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将“防灾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等制度。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县国土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区(舍)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指导学校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县交通、建设、水利和旅游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领域内的防灾责任制。

五、奖励与惩罚

(一)对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国土局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国土局视其情节予以警告或者依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县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2、故意虚假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的;

3、侵占、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4、阻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

5、不按防灾预案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

6、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者不履行治理责任的;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2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质量管理;防治效果

湖北省秭归县地处长江两岸的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灾害的危害严重。据调查,全县分布各类地质灾害747处,总体积38.2亿立方米。涉及12个乡镇的农村和乡镇,65175人,预评估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全县三峡库区分布地质灾害247处,总体积7.38亿立方米,受威胁人数29202人,经济损失11.2亿元。

库区地质灾害中,纳入国土资源部二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项目28个。按类型分为:滑坡项目24个,塌岸防护项目4个;按防治方式分为:治理23个,搬迁或监测5个。有来自全国15个省(市)的22家施工单位,5家监理单位,5家勘察单位,4家设计单位,2家检测机构,1家质量监督机构和1家监测单位参建。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分别于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全面完工,2004年6月前,并顺利通过县、省、部级初步竣工验收,其中优良工程16个,合格工程3个,优良率达到84.21%。

一、理程序建制度,以制度促管理

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它的防治不仅可以保护库区数十万人民生命财产,巩固移民建设成果,更能有效地保证三峡工程的安全。工程质量关系到治理工程的成败,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用制度约束行为,杜绝任何质量事件的发生。

鉴于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正式启动之初,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三峡库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管理办法》、《三峡库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实施细则》、《三峡库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三峡库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市场准入条件,项目报建到正式开工的程序 (即规划批复以后,从勘查报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管理中的权力和义务。

正因为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建立了比较完善和系统的管理办法,才使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的工程管理工作做得有理有节、有条不紊、忙而不乱、疏而不漏。从市场准入开始、招投标、各参建单位的选定、方案的论证、各个阶段的审查、开工报告以及开工后的管理一直到竣工验收,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并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很好的发挥其资源优势,严格工程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得以最终取得初步竣工验收16个治理项目取得优良工程的好成绩。

二、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任何优秀的设计,主要通过施工反映出来的,质量是工程治理成败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和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地质灾害的防治效益,甚至返工重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工程质量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生命,加强施工管理,尤为重要。

(一)加强质量管理培训,增强管理人员素质

为全面提高参建单位工程管理水平,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质量,先后组织学习了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规范》,并及时宣传和贯彻质量管理规定和标准,还专题进行重庆綦江虹桥质量事故审判案例警示教育。培养了大批管理人员,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中心管理人员长驻工地,实行面对面管理,同时充分发挥监理的职能作用,做到分工合作,互相监督,相互配合,保证了工程的各个环节符合建设程序和规范要求。

(二)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自检”相结合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秭归县18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中,除所有项目聘请社会监理外,中心在领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请了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进行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站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门题时,责令改正。社会监理实行二级监理体系,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质量管理的依据主要是合同条件、合同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其他不严格履行其质量责任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制止无效的,报告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核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验收。正因为采用了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才得以于有效地遏止工程质量滑坡,促使参建各方加强质量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三)建立分级质量管理责任制

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将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法人、总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明确相应质量管理职责,以责任牌形式进行施工现场公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便于对照检查,同时也是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一种重要举措。

(四)严格审查,杜绝任何质量隐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我国尚属于一种摸索和探求的过程,没有现成的管理办法和成套的技术标准。因此,在设计文件的审查中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把关,有些项目,从勘查报告到初步设计甚至要经历十多次的评审。设计文件最重要的是结构安全问题,如果设计有问题,结构受力就不合理,安全系数不够,就不能保证结构安全,更不能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一般情况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设计文件没有强制性要求审查,但秭归县的所有项目都聘请了有关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真正实现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从源头杜绝了因设计而带来的质量隐患。

质量控制应该是由直接生产者来保证质量。业主单位在选择参建单位时,主要是通过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生产者的质量。同时在施工招标过程中,严格进行了资质审查,主要采取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形式,为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五)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随时解决设计问题

设计质量高,施工单位省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也省心。然而,地质灾害最大的特点是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同时设计变更繁杂,变更图纸多。为了有效地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基本上实行每一个项目在施工现场派驻一个政治素质高,技术水平精,实践经验强的设计代表。由于很多原因造成设计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相吻合,秭归县19治理工程中设计抗滑桩756根,设计桩长12523.20米,设计施工741根,因变更设计取消抗滑桩15根,实际实施桩长为12250.30米。其中黄阳畔滑坡设计抗滑桩20根,实施20根,设计桩长396米,实际桩长479.3米,比原设计桩长增加21.04%。庙岭包滑坡19号桩设计25米,实际实施37.6米,比原设计超深12.60米,比原设计桩长增加50.40%。正因为派驻了设计代表,在施工中结合实际进行优化,及时调整桩长、重新配筋,并出具了相应变更图纸,减少了施工中带来的诸多麻烦,缩短了施工进度,还避免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六)赋予监理权利,树立监理权威

我国现行体制下的工程监理有相当多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干什么,权威性不够。当然,监理公司是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当然要听业主的。但监理公司还有另一面,他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因此,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从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来说,这两个负责是一致的。所以,在签署监理合同时,就明确了监理单位的权利,强调在工程监理中独立行使职能。没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把监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和作用真正强化起来。

同时,结合我国国情,现在大多数监理公司从事施工工作经验多的人比较多,对设计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多。另外,对于监理不讲究职业道德,不注意社会形象,出卖资质,出让监理业务,不坚持原则、盲目地听建设单位说什么就干什么,利用监理之便,行个人之私,甚至对于和某些方面勾结起来,弄虚作假,损害工程质量的行为。将是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检查的重点,一经发现,将严惩不待。为提高监理公司素质,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自觉进行调整,自己缺乏的人才进行了补充。总而言之,工程监理是我们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中的一个环节,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七)抓好三个重点,把好三个关口

即抓好重点工程、重点工序、重点工艺的管理,把好承包人的材料进场、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关。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四个“监督检查”、三个“参与”。四个“监督检查”: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监督检查;对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施工质量“三检制”、质量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施工质量和有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手段及构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三个“参与”:参与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和质量评定;参与工程的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参与工程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八)定期检查,及时整改质量问题

中心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会同监理单位和现场业主代表组成的检查组,进行质量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把任何质量隐患消化在萌芽状态之中。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此同时还建立了质量动态通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适时组织各承包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推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建设期间,政府多次组织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全县的治理工程项目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从效益审计、检查督办、综合评估三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监察,受到了较好的效果。省、市专家和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督办,对提出的问题参建各方都能诚恳接受,认真整改,绝不迁就,对查出个的问题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不找准问题的原因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不吸取教训的不放过。质量大检查直接到施工现场,检查直接生产者的工作情况。检查中发现直接生产者存在不规范运作的问题,特别是对国家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不认真贯彻,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部分单位的质量责任制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放在抽屉里,根本不落实。因此,在现阶段还要靠外力去促进它落实。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8个项目中,业主累计下达整改通知书42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九)正确处理工程质量、进度与效益的辨证关系

施工单位往往有这样的错误认识,认为要搞好工程质量,就要影响工程进度和效益。其实,搞好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效益并不发生矛盾,他们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发展的矛盾结合体。看问题要全面,不能片面。工程质量搞上去了,减少了返工,相对来讲就节省了时间、加快了进度,也就节省了人力、物力的消耗,提高了经济效益。

在香溪至贾家店库岸治理工程中,虽然我们拆除了柚子树段300多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浆砌护坡,直接经济损失达几万元,但通过这次教训,总结了经验,工作更加认真,在短短的3个月中,顺利完成了浆砌护坡以及抗滑桩的浇筑任务。无论是进度还是质量在全线都是名列前茅,并且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相反,在谢家坝滑坡治理中,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效益这三者的关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结果在初步竣工验收所有浆砌水沟均不满足要求,最后被迫全面返工重建,验收时间又推迟1个多月,进度上不去,还搞得声名狼藉。因此,作为业主在管理中不能片面的追求质量、进度和效益的任何一面。

(十)严格质量检测,成果令人满意

秭归县所管的19个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均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委托具有试验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工程初步交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检测凡属于重要部位、特殊工程由中心委托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岩土工程检测中心和湖北省神龙地质工程勘察院岩土测试中心分别进行了检测。一般性工程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组织检测,防治中心最终根据检测结果,对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采取“随机取样、实地量测、查看资料、归纳汇总”的方法进行评定。

所有项目的分项工程实测主要对断面尺寸、轴线偏位、平面位置、顶、底面高程、平整度、倾斜度、坡度等指标采用全站仪、水准仪、垂直度仪、坡度尺、2米直尺、钢尺等进行抽样检测,所有的砌体均按标准进行了破坏性检验。19个治理项目共抽检2446点(处),合格点2262点(处),合格率92.46%;混凝土及砂浆强度主要查原始试验资料,首先看试验结论是否满足标准和设计要求,然后计算离差系数(CV),用离差系数(CV)进行评定,经查,所有项目均在评价范围之内;抗滑桩由委托单位采用RSM-24FD型主机和SY-1型传感器进行了应力应变检测,按标准要求共计抽检624根抗滑桩,其中I类桩611根,占被检测桩的97.92%,II类桩13根,占被检测桩的2.08%,从检测结果说明,均在合格范围之内。根据外业检测结论,按照《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合基本要求、外观鉴定和资料查验的情况进行了综合打分,最高得分94.76分,最低得分81.9分,16个项目被评为优良工程,3个项目被评为合格工程,优良率达到84.21%,其成果令人满意。

三、加强监测和维护力度,巩固防治工程质量成果

通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有效地保护了库区1635户2461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了5个集镇、3个居民点、1所卫生院、4所学校、1座特大桥、7条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了5434亩土地,改善了库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了加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维护与监测管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防治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政府决定将19个治理项目交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维护管理,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秭归县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维护管理的通知》。

2. 统一制定在治理范围内严禁建房、取土、砌渣、排污及破坏监测设施等行为的标志牌,并安放在开阔醒目的位置。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的法制意识。

3. 按照《湖北省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维护与监测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了后期工程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办法,便于巩固地质灾害防治成果。

4. 监测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具体实施,为提高后期效果监测质量,后期效果监测单位聘请了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进行业务指导。

5. 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修订)[DB/OL].百度文库,2013-08-28.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3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问题;完善

在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背景之下,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建立相应的防治管理体系是有效缓解地质灾害损失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已经形成了以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为主,辅以群测群防的协助体系和专业监测预警体系以及专项科研和治理体系、科普宣传教育体系的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其核心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建立市级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能使灾害的损失有所降低,保障国民经济不受较大损失。

1 重庆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随着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产生了危害,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了解地质灾害相关知识,做好防治管理是减少损失的有效方法之一。

1.1 地质灾害的定义

所谓地质灾害就是由于外部环境中的自然因素以及人类活动的破坏而导致危害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相关的灾害[1]。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灾情严重、分布面积广,给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较大的损害。

1.2 重庆市地质灾害情况简述

重庆市是我国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的区域较为广泛,类型也相对多样化,并且成分散发育的特点[2]。市辖区内局部的地质灾害类型统一,比较集中。近年来,重庆市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居高不下,其危害性相当大,社会影响也较大。

重庆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和为了城市发展而进行的大规模工程建设引发了人为的滑坡、泥石流以及崩塌等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这样的地质灾害可能会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的东部边缘,整个城市的地貌以丘陵和山地,而且坡面的面积较大,气候温和,且雾多,全年降水量较多。受这些自然环境的因素以及人类的活动的影响,导致重庆地质灾害频发。为了能够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积极排查辖区地质灾害情况,摸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内在原因,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还不断摸索,力求建立和完善成熟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2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重庆市在长期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结合当地地质灾害的相关情况,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仍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分散,缺乏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

目前,全市虽然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过于分散[3],实际的防治工作要依靠大量的信息做参考,然后做出具体的决策,进而将防治工作落实到每一项具体的工作中。信息的分散制约了防治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大量的信息不能进行有效的整合,成为分散的碎片垃圾,不能成为防治工作开展的有力信息,影响了防治管理工作的发展。

2.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平台信息更新缓慢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在信息化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背景下,获得了较好的发展。然而,在具体的网络信息平台中,政府部门与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互动不足,信息搜集面相对较窄,地质灾害相关信息的更新速度总体较慢,导致防治管理工作有所滞后,进而影响地质灾害的防治效率。

2.3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决策缺乏科学性和主动性

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只有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人员主动积极的参与相关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防治工作相关的活动,才能使防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辖区内的部分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主管部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缺乏主观能动性,不能发挥其最大的职能作用[4],将相关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由于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对决策的考虑缺少学科性的依据,使得防治管理工作陷入困境,进而使得整个地质灾害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也缺少一定的科学性。。

3 完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的对策

3.1 整合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将收集的地质灾害信息及时录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并在实际的应用中不断完善该系统,这是防治管理工作的关键。通过实践的经验和信息整合技术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系统[5],可以实时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在第一时间获得有效信息,组织人民群众做好灾害的预防措施,避免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3.2 调动管理体系中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灾害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体系中,工作人员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应调动各级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协调管理体系中的每一项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尤其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同时,还应结合具体的灾害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将防治管理工作引向科学发展的方向。

3.3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向全民开放

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获取较多的信息,从而指导具体的生活。因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也应面向全社会进行,政府适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服务平台,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信息以网络信息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使得人民群众可以多渠道获取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更好地配合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 结语

在地质灾害日益频发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减少了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和影响。重庆市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姜万林.探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体系构建[J].地球,2014(7).

[2]陈保林.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问题和体系构建[J].地球,2013(1).

[3]胥良.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现状与对策研究[J].四川地质学报,2013(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4篇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适用于本办法。但地震灾害的防御管理除外。

第四条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运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调查。

第九条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十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防治目标;

(三)防治原则;

(四)易发区和危险区的划定;

(五)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

(六)基本措施;

(七)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地质灾害

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第三章预防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内容包括: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

(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四)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预警信号、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

第十三条对地质灾害应当实行动态监测。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监测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负责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监测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上设立明显标志。

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

(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行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发生时间;

(二)发生地点;

(三)成灾范围;

(四)影响强度。

第十八条地质灾害的预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长期预报,是指五年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区划和易发区的圈定。

地质灾害中期预报,是指几个月到五年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短期预报,是指几天到几个月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之内将要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长期预报和重要灾害点的中期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的短期预报和一般灾害点的中期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的临灾预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

群众监测点的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四章治理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界定。

第二十一条主要由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主要由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承担治理责任。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供地质灾害治理所需经费;

(二)制定或委托制定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三)向有关部门报送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四)承担或委托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治理责任人拟定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应当符合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规范,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治理方案有重大改变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

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应当依据经批准的治理方案。

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险情进行监测,制定出现突发性异变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治理方案的审批机关组织验收。

禁止侵占、损毁或者破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确有必要变动、关闭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原验收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领取资质证书。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六条对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治得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从事生产建设时,防治措施有效,防止诱发或者防止加重地质灾害成绩突出者;

(三)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防治地质灾害成绩突出者;

(四)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取得显著防灾效果者;

(五)保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成绩显著者;

(六)在抢险救灾工作中,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七)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视不同情节处以警告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数额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二)故意虚假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的;

(三)侵占、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四)阻碍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的;

(五)不按防灾预案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

(六)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者,不履行治理责任的;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5篇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镇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镇级专项资金来源:镇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万元。

第三条  镇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因自然因素引发或难以确定引发责任人、应由镇级立项治理的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专项资金具体使用主要包括应急处理、调查、搬迁避让工程、工程治理及应急治理工程、监测预警工程、治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宣传教育、购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设备等。

第四条  镇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保证效益的原则。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上报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立项,其经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二)大型地质灾害治理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后,经费由省、市、县、镇四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三)中型地质灾害的治理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批准后,经费由市、县、镇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四)小型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由县、镇出资解决。

第六条  镇财政根据批准的项目及经费申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项目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上;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的账户;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建立专账,单独核算,支出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条  凡经批准立项的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镇人民政府及时解决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第八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要预留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按项目总经费的10%确定,待项目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予以拨付。

第九条  地质灾害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和津贴,主管部门不得提取管理费。

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列入本项目开支,不得虚增项目成本。

第十一条  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情况,在次年2月中旬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县财政局和县国土资源局。

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在项目完工后,由镇财政所和国土资源所组织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审计。凡经检查审计认定不符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6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随着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大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已成为必然趋势,地下车库、地下商城、地下通道、地下铁路、各种地下设施将会越来越多,地基处理问题也会非常突出,处理不当容易产生地质环境问题,引发突发性的地质灾害。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二、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较为复杂,生态环境多变,加上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为落后,承灾能力较弱等因素,我国的地质灾害形成了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强度大、频度高、影响较宽的格局。据相关统计资料,滑坡、泥石流、地陷、地面沉降等多种地质灾害在我国广泛分布。其中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大约占国土面积的一半,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地质灾害的发生还会破坏铁路、公路、航运、通信、水库等工程设施,破坏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以及生态环境。

地质灾害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因素而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即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另一类是由人为活动而引发的地质灾害,又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于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往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的分析,全国一半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是人类行为引起的,建设工程的不合理是主要诱因。

现阶段,我国地质灾害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1. 泥石流

泥石流主要是由于降水作用,在山坡或者沟谷发生的一种携带大量的泥沙、巨砾以及石块等物体的特殊洪流,是一种高浓度的液体与固体的混合物。泥石流的诱因主要有:不合理放置的弃土、弃石及弃渣等;乱垦乱伐;不合理开挖。

2. 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主要包括地裂缝、地面塌陷以及地面沉降等。目前我国发生地面沉降以及塌陷的城市已经逐年增加,最大的沉降量已经达到3m,这些城市有的独立成点,有的相互连接成为沉降带。造成地面塌陷的主要原因有:大量抽取地下水;表面溶岩活动;不合理地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等。

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地面塌陷有以下规律:

(1)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

(2)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

(3)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

(4)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

(5)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

(6)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

(7)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

(8)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

(9)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3.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土体在受到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人工切坡、地震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沿着软弱带整体或者分散的下滑现象。诱发滑坡的原因有:地表水的冲刷、浸泡;降雨与降雪;地震;河流等地表水体的不断冲刷;蓄水排水;开挖坡脚、劈山放炮以及乱砍乱伐等。

4.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崩塌主要有以下原因产生:采掘矿产资源、道路工程开挖边坡、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堆(弃)渣填土以及强烈振动。

三、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措施

1. 做好防治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必须要根据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成因机制、形成模式、易发性和防治目标来可学的制定。应切实做好以下两点:

第一,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确定主要的防治途径;

第二,要根据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来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及工程量。

2.针对泥石流的防治管理措施

对于一些泥石流多发的地区,可以采取避绕的措施,如果实在无法避开,可采取以下技术措施加以防治:

(1)排导

可在泥石流流经的下游位置处修筑排导沟,以此来阻止泥石流漫流改道。

(2)拦挡

可在泥石流经常流经的沟道上修筑拦砂坝,这样能够将泥石流中的砂石等固体物质拦截下来,有助于减轻泥石流的危害程度。

(3)储淤

可在泥石流的下游建立停淤场,借此来调节泥石流的流量,以减少其对下游建筑的冲击。

3.针对地表变形的防治管理措施

防治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填堵法

该方法适合应用在塌陷深度较浅的坑洞处理中,先将坑洞中的松软土体清除干净,然后向坑中填入碎石和块石,以此来形成防滤层,最后覆盖粘土并进行夯实处理即可。

(2)强夯法

该方法是利用夯锤对土体的冲击力来不断提高土体自身的强度,属于防、治结合的技术措施,适用范围相对较广,效果也比较好。不仅可以用该方法对发生塌陷后的松软回填土进行夯实,而且还可以用来消除隐藏在坑洞中的软弱带,进而提高土体的强度。

(3)灌浆法

将预先拌制好的灌注材料通过人工钻孔或是岩土体自身的孔洞进行注浆,以此来对岩土进行强化,进而达到加固的目的。

4.针对滑坡的防治管理措施

由于滑坡是岩土工程地质灾害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为此,本文重点对滑坡的防治措施进行介绍。在处理滑坡问题时,应当本身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对引起滑坡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防治。通过对大量的工程实践进行研究发现,治理滑坡最有效地措施有两种:

(1)对地表水或地下水进行控制,以此来达到减轻或消除水对坡体的威胁。通常情况下,在不计人为破坏的前提下,水是引发滑坡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其与滑坡的发生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如果能够消除水对边坡的作用,便可以进一步防止滑坡的产生。具体做法如下:

①应当对滑坡区的地表水进行控制,避免其流入到滑坡区内,可在边界处修筑截水沟来对地表水进行截留;

②应在滑坡区内修筑排水沟,借此来排除区域内的地表水,减轻其对边坡的威胁;

③可采用垂直孔排水、支撑盲沟以及水平钻孔疏干等方法来排除滑坡区域内的地下水,具体方法的选择可按照边坡的地质结构特征和水文条件而定。

(2)对边坡的岩土力学强度进行改善

可以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来改善边坡岩土体的力学强度,借此来增强岩土体的实际抗滑能力,进一步减小滑动力。较为有效且实用的技术措施有边坡加固、削坡减载等。这两种措施从经济性和有效性来看,前者要比后者的效果更好一些。目前,在工程中应用较多的边坡加固技术包括钢混抗滑桩、挡土墙、预应力锚固、固结灌浆、电化学加固法以及SNS边坡柔性防护技术等等。方法的选择可根据实际工程而定。

5.针对崩塌的防治管理措施

对于崩塌的防治可采取以下措施:拦截、支挡、排水以及护坡护墙等等。这些都属于传统的处理技术。具体措施的选择可按照崩塌的原因来进行确定。除了这些传统的技术之外,目前还有一种新型技术,即SNS柔性拦石网,该技术在落石能量较高并且斜坡坡度较陡的条件下防治效果较好,已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各大矿山和水电站等施工过程中,并且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是一种值得推广应用的技术。

除上述几点外,笔者认为我们还要重视生物防治。生物防治措施主要是指植树造林,种植草地,对山坡进行保护,合理的开垦放牧。这种方法的优点是适用的范围广、投资小、改善现有的自然环境的状况,促进生态的平衡、防治的作用延续的时间比较长。但是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发挥这种方法的效益。根据调查地质灾害的特点以及自然环境的条件,应该对泥石流的区域、地面塌陷的区域以及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区域采取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的防治措施,来改善目前的自然环境,以便达到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和生命财产的损失。

四、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尤其是在地质灾害多发的我国西南地区,任重而道远。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得到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将会取得新的进步。

参考文献:

徐琪峰:《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06期

邓中亚:《软土地基房屋地基处理及基础设计要点》,《建筑与文化》,2012年08期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7篇

关键词: 岩土工程 地质灾害 防治工程设计 实践经验 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近几年来,由于我国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加之人类对自然资源开发活动的不断加剧,给我国相对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巨大压力。本文作者就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1 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

由于岩土工程缺乏环境保护的观念,缺乏减轻地质灾害的观念,仅仅是由于地基处理的需要,仅从工程观点出发,从而出现了许多不但没有加固好工程地基或边坡,反而诱发了深层的更大的地质灾害的例证,如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矿山等都有这方面的教训。为了弥补岩土工程学这种先天不足,地质工程学应运而生。地质工程学,是研究与解决从规划到竣工乃至工程运行后效的全过程的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问题的科学。它把地质体乃至地质环境作为工程系统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这显然符合大系统工程学的思想,它包含岩土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两个方面,但以后者对其特点的反映更为深刻。岩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设中涉及岩土体的开挖与加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范与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对地质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与管理的思想。

2 我国几处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我国的地质结构较为复杂,地理位置的独特性,以及一些社会经济因素,都加剧了地质灾害对我国的影响。我国主要的地质灾害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发生还导致破坏铁路、公路、航运、水库、堤坝和通信等工程设施,破坏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等。

2.1滑坡: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造成滑坡的诱因有①地震;②降雨和融雪;③地表水的冲刷、浸泡;④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⑤开挖坡脚;⑥蓄水排水;⑦堆填加载;⑧劈山放炮,乱砍乱伐。滑坡发生的规律: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 ①江、河、湖( 水库) 、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②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③易滑( 坡) 岩、土分布区。④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2.2崩塌: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崩塌的诱因:①采掘矿产资源;②道路工程开挖边坡;③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④堆(弃)渣填土;⑤强烈振动。泥石流: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2.3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 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泥石流的诱因: ①合理开挖; ②) 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 ③滥伐乱垦。

2.4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 洞) 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 ①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②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③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 1-2m)的“天窗”地段;④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⑤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⑥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⑦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⑧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⑨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防治措施

3.1 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 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 厂 r02 18 -2006) :

( 2) 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 -2002) ( 3) 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 DIJT5083 -2004) 。

( 4) 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 JTJ042 -94) 。

3.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践

3.2.1 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

( 1) 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 2) 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 排( 截) 水工程、支( 拦) 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设计分别采用了对应的防治工程措施

3.2.3 地质灾害工程实践

( 1) 工程防治措施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 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 对于中型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 2) 生物防治措施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问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 3) 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 接受户) 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②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4 结语

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也愈来愈广,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必将迈向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李峰. 娄方旭. 论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J]. 今日科苑,2010 -06 -23.

[2]张梁; 张业成; 高兴和; 刘晓燕. 中国地质灾害的经济学研究[Z]. 国家科技成果.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8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风险管理;控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TM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157-01

一、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在整个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整个防治流程比较复杂,防治技术人员要做好前提的检测和项目评估工作,根据地质防治工程的管理要求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项目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其他施工项目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之处,风险系数相对较高,在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为了确保建筑企业人生财产安全,技术人员要加大风险管理力度,从细节问题抓起,对不同的风险影响因素展开分析探究,才能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灾害防治,将风险问题与政策环境及技术水平有效结合,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类别

1、政策与环境风险

(1)风险管理的构成因素

政策与环境风险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着不同化的风险问题,政策风险管理受国家规章制度的制约,主要是指由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案出现更改作废等现象从而产生的一系列风险问题。环境风险管理受地形、自然灾害的影响,主要是由不同性质变化带来的风险问题。

(2)风险管理控制

政策风险需要进行一定的管理控制,在整个控制过程中需要制定缓冲期限。因此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核对信息,加强风险问题的管理与控制。而环境风险问题具有不可预测性,随时可以出现不同的问题。因此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技术人员要加大信息数据的搜集渠道,全面了解完成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的信息因素,并展开探究分析工作,各部分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制定出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总而言之,面对政策与环境风险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科学的预测和管理,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从而将风险问题降到最低。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度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风险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风险问题的产生于建筑企业单位的管理手段有着直接关系,经调查发现,除了实施单位外,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策略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建筑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中受施工条件的影响,导致前期设计的勘察报告与地质条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从而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不然会停止生产,严重的情况下整个立项重新开始。技术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技术方面的失误也会延长工期,当管理措施不合理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在选用新型材料时没有进行安全质量性能检测,就投诉使用,导致了不同细节问题的产生。组织管理部门管理不够到位,没有正确引导每一位施工技g人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工期进度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需要投入足够的时间进行管理,以此减少不良问题的出现,如果流水施工组织失误,没有及时调配更新机械设备都会影响施工进度。在整个施工流程操作中,意外事故随时可以产生,比如说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会导致企业单位破产,多种因素的出现,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进度风险管理控制

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来说进度风险管理控制问题是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大部分工程项目很难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管理流程中,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方案编制,并留有足够的缓冲时间,从而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在编制进度计划表时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其中主要包括活动时间估算、项目进度规划等内容。活动排序与时间估算对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当出现影响因素时,技术人员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进行维护,及时与项目相关方取得提前联系。另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分析,如果与实际要求的进度存在一定的偏离,则需要加大管理手段。

3.财务风险管理问题

财务风险问题是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资金短缺、超支等问题,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护处理,就会带来更大的风险问题。从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大部分项目都会导致财务风险问题产生,因此,需要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编制成本报表进行费用估算和控制。其中,资源计划主要是指具有潜在价值的资源进行计划编制利用,而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项目来说根据自身的特征进行资源的利用和配置。费用估算要对项目中的资金成本紧张规划调整,掌握开支偏离计划的具体原因。

4.技术风险问题的管理控制

技术风险要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基础上选用新点材料和技术进行管理控制,由于同类工程项目较为稀缺,因此参考经验也比较少,由此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问题。再加上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也会导致大量的风险问题产生,技术风险问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是对工程项目的应用有着重要影响,在实际施工管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风险管理控制的基本操作流程,做好风险问题分析,在对风险进行量化的前提下,采用针对性方法进行风险问题调控。分析时应注意将不同的影响因素与实际情况相互结合,充分掌握项目风险存在的因素。编制科学有效的风险应对方案:技术人员在全面掌握项目所存在的技术风险问题后,加大创新管理力度,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的措施,同时做好质量监督工作,有利于促进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还要进行方案评估措施管理控制,要听取专家和现场人员的的重要意见,从而确定最佳监控与管理办法,注重项目利益的全面发展,进行方法审批核查,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来说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实际项目施工风险问题管理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工作,从用户的基本需求出发,从而确保工程质量水平,为我国“防灾减灾”奠定了基础条件,有利于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确保其真正发挥实际作用。

参考文献:

[1] 邵生龙.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不足点及改进[J]. 财经界(学术版),2016,(13):53-54.

[2] 王大斌. 浅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管理[J]. 中国集体经济,2016,(13):53-55.

[3] 朱忠荣,李新哲,杜颖.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造价管理探讨[J]. 建筑经济,2013,(09):58-60.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第9篇

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开展主要江河沿线水电站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调研督导的通知》(云地灾指办【2019】1号)和《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开展主要江河沿线水电站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无安全事故

按照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靠前指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强化地质灾害防控责任,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地灾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巡查

我局及时将上级的文件精神贯彻传达到局属各科室,要求各科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巡查,重点核查,不留死角。按照局领导的要求,独木水库发电站站长带领全站职工,对一、二级电站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暂未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对一、二级电站之间输水渠道进一步加强了地灾隐患巡查、排查,输水渠道虽沿山修建,但山体植被良好,暂未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大坝安全是水库管理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大坝安全管理,我局工作人员每日观测大坝水位,依次计算出库容、入库流量、出库流量等数据,通过量筒读出降雨量,在第一时间把水情、雨情数据汇报给防汛调度科,同时在记录表上做好书面记录。与此同时,对大坝周边进行巡查。携带水库移动巡查大坝APP先检查坝顶排水沟是否通畅;沿着溢洪道观察河道泄水情况;观察坝体渗流情况,比如三角堰的渗流忽然变得浑浊,应立即向防汛调度科汇报;沿着马道检查大坝坝坡是否出现裂缝,纵向和横向排水沟是否堵塞。巡查结束后用巡查APP上传水情、雨情和巡查相关照片。经巡查库区内暂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我局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再排查,及时掌握了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为监测防治工作开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基础。

三、落实预防措施,全面加强防控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预警、速报以及日报、周报、旬报和月报工作制度,健全群测群防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防灾避灾救灾体系。二是把已经建立的汛期值班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实行24小时监测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切实抓好地灾防治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三是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避险、救灾意识。积极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普及防灾避灾意识,增强了群众避灾应急能力。

四、深入基层一线,狠抓督查落实

汛期来临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都会对各涵闸,一级发电站、二级发电站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汛期内,各科室严格遵守汛期值班制度,实时观测水情,加大巡查力度,在每次大雨、暴雨、大暴雨来临前后,进行再次排查,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防汛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逐一排查,水电站按照“水电站安全生产量化检查考核表”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定期对发电输水渠道进行巡查,清理。避免杂物进入发电设备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发电机组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对已出现过事故的机组随时进行监控,及时处理故障,确保安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安全的重要性,保障独木水库工程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工程效率。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