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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考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7-11 07:11:11

哲学思考论文

哲学思考论文第1篇

[关键词]:形而上学、对话、神圣性、个人、分析哲学、体验

西方哲学关于人性的探讨是西方哲学的重要内容,从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开始其哲学的探讨就进入了对人性探讨的漫长历程,人的形而上学性是人性中的主要内涵,而当代西方分析哲学和逻辑哲学存在着某种忽视人的倾向,从古典哲学的角度看这种忽视就是对人自身的蔑视,同时,这种忽视恰恰表明人类在后现代的反叛中的矫枉过正,在现代社会中我们越来越感到人类不能没有现代性中个性的人的纬度。

一、形而上学视野中的人

从古希腊以来,亚里士多德便将柏拉图的理念论发展成一个种和属叠加的世界图景,形而上学以自身的发展不断地充实这个世界图景。可以说形而上学在哲学史上从来没有消失过,简言之,没有形而上学就没有哲学.“因为人类理性并非单纯由博学的虚荣心所推动,而是由自己的需要所推动而不停顿地前进到这样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是通过理性的经验运用,也不是通过理性的经验运用、也不是通过由此借来的原则所能回答的,因此在一切人类中,只要他们的理性扩展到了思辨的地步,则任何时代都现实地存在过、并将还永远存在某种形而上学”[①]康德说新的形而上学追求的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而又扩展了知识内容的真正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针对这一点我们看到了形而上学的真正曙光,我们也领会了哲学的真正含义。

范畴是纯粹思维的工具,是形而上学的材料。没有范畴我们的思想就不能凝练。康德的这种先验范畴论的形而上学的规范就是要求人们在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角度谈论问题,在这种普遍必然性背后就是本体。真正的哲学内涵寻找的就是自由,只有自由意志的才是纯粹的,这不仅是因为自由是以自身为目的的,更重要的还有自由本身规定的不可理解性。我们谈论自由时没有人能说清楚自由是什么,或者至少没有一个关于自由的统一的概念。“这个提醒尤其是针对自由概念的……,他们就既会认识到它作为在思辨理性的完备运用中的悬拟概念的不可缺少性,同时一会意识到它的不可理解性……。”[②]

Metaphysics的本意就是“自然之后”,自然是普遍必然的,自然之外就应该是真正的自由,自由是一种本体,自由的境界就是形而上学的境界。企图在世俗社会中找到自由或把自由当成一种手段都是无力的,那样只能带来更多的不自由。自由在形而上学的范畴中展开,并不意味着自由也是一种范畴,其实自由更重要的是这些范畴自身的境域,更重要的人在自身遭遇的过程中的一种形而上学的体验。自由的境界就是形而上学,这些范畴无一不关照人生存的几微,人生中无一不透显着这样的形而上学的纬度,在这个意义上人可以说是形而上学的动物。

哲学把握问题的方式和其他学科不同,它是用范畴来把握世界,这种范畴背后还有一种形而上学的纬度在支撑着范畴的运用。这种支撑是我们能够体验到而不可计算和操作的。形而上学不断地追问万事万物何以成为现在的样子,它们曾经是什么样,它们将会是什么样,它们背后还存在什么样?这就是形而上学提出问题的方式。形而上学的发展经过漫长的过程,从苏格拉底的对话法,到柏拉图的理念论,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种属结构,到近代的康德的先验演绎,再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再到海德格尔的基础本本体论。人类力图寻找的是一种能够明确地、整体地解释世界的现象及本体的学问。

形而上学严格说来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特殊的生活体验。可以说有不同通向形而上学的道路,但是真正的形而上学只有一个。其实我们体会到的自身的对形而上学的体验就是人的主体性。“摆脱了整个自然的机械作用的自由和独立的……人格,……人们所想要的和能够支配的一切也都是只能作为手段来运用;只有人们连同人在内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是自在的目的本身”[③]人的主体性只有在形上的演绎中才能透显出来。主体性是现代人的重要特征,没有主体性就没有人的规定。主体性是我们体会形而上学的应有之感,我们之所以要追求自由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意识到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就是我们每个人所能够着力的根本立足点,形而上学必须要在主体性中体现。至上性的追求要求我们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境界。形而上学要求个人不断指向非人的东西,就是脱离我们自身的某种东西,而达到真正的永恒的境界。但是,当我们走的太远时,我们的生活体验又把我们拉回到现实;我们有一种漂流者的感觉,但是我们每个人在当下又都有固定的身份。人不想成为神,可孤独却在一步步地逼问出我们神圣的体验;当我们和他人在一起交流的时候,我们体会不到惟我独尊的境界,我们在世俗社会中浮沉;当我们闭关冥思时却感觉自己可以为天地立法。作为主体的人在现代社会日益成为一种符号,这种符号标志着人的身份地位,但是,在这种符号的狂潮中每个现代人都想找到一个普遍必然的存在的精神家园,这种精神家园就是纯粹的形而上学。

二、形而上学视野中人的神圣性

哲学是人的学问,哲学的神圣性就是人的神圣性。人的神圣性在哲学上既体现在内在体验的方面,也体现在外在超越的方面。一方面,作为一种认识的方式,哲学的神圣性就是在我们的认知结构中总能找到一种对象,这种对象在康德看来是从有条件性认识无条件性先验幻象。但更重要的是这个对象能给我们带来一种形而上学的体验。作为个人而言我是不相信神的,但是我不能不承认自己有一种神圣性的体验,这种神圣性是首先我们主体自身的能力。我们每个人都有把无尽的宇宙当成一种神圣性的存在物的倾向。但是每个人也都有把自己当成无限的倾向。人就是在这种对内对外的体验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和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

这种体验的根据就是我们所说的形而上学的性质,有些哲学家说人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人的这种形而上学性不是显性的而是隐性的。我们需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不断地把这种隐性的能动性发掘出来,而能把这一点发挥到极致的只有哲学家。

卡西儿说:“因此,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的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语言、艺术、神话、宗教决不是互不相干的任意创造。它们是被一个共同的纽带结合在一起的。但是这个纽带不是一种实体的纽带,如在经院哲学中所想象的那样,而是一种功能的纽带。我们必须深入到这些活动的无数形态和表现之后寻找的,正是言语、神话、艺术、宗教这种基本功能。而且,在最后的分析中我们必须力图追溯到一个共同的起源。”[④]因为形而上学性能把人性不断地提高到新的高度,人的这种内在超越性只有通过形而上学才能最终发掘出来。

另一方面,我们个人又都面临着外在超越,我们出于生存的考虑需要不断地提高物质水平,不断地改善个人的生活条件,还要保证个人有充分地发展条件。这种行动也要求我们充分的发挥个人能力,去积极争取,积极创造。我们只能在既有的基础上改造世界,同时我们又有不断超越既有的状况使自己实现新的目标。在这种超越性的活动中我们不断地感受到人自身的神圣,特别是对前人的所取得的物质成就和精神成就的赞叹。马克思认为人具有能动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是我们自身能力的展开,同时也是对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改造。人的这种活动表现在哲学上就是我们永远也不能脱离开我们形而上学的追求,因为,人总是反思自己,不断地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在一种形而上学的追求中不断实现自身的完满性。

人的神圣性还体现在对神性的体验之中,神性是宗教探讨的问题。神是我们的人创造出来的,但是神一旦创造出来之后就有了自己的独立性。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神都成为我们对象化的东西,这种对象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世界上的各种宗教形态,每个宗教都有自己偶像崇拜。这种偶像的神是我们自己制造出来的。马克思说:“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把人的本质变成了幻想的现实性,因为人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现实性。因此,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藉的那个世界的斗争……彼岸世界的真理消失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了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⑤]我们不能在现世达到超越,就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到来世。这种来世的寄托使我们每个人深深地体会到每个人都想要在大我中实现自身,在前世今生实现自己的永恒。人的这种神圣性体验表现在现世就是少数人把自己想象成至上性的存在,人的这种至上性也在形而上学中寻求论证,形而上学的最终追求就是寻求一种至上性的范畴,达到自身的“一”。在这里弱者找到了自己庇护,而强者要通过庇护弱者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在这个有机的宇宙中,人生于天地之中,宇宙是具有普遍价值的‘大我’,它的普遍价值在于每个生命个体之中;生命个体作为宇宙的普遍价值的体现,又以自己的生命创造活动而实现自己的尊严与价值。在这个宇宙‘大我’与生命‘小我’的关系中,‘大我’并不是压抑‘小我’的某种神秘力量,‘小我’也不是‘大我’自我实现的手段工具,而是‘大我’与‘小我’在生生不息中的‘统一’、‘合一’、‘融合’。”[⑥]当然宗教并不回避死亡,宗教的死亡和形而上学的死亡是不一样的。形而上学的死亡在现世中承认自己肉体与灵魂的消失。人们只不过在看到别的个体的死亡现象时,联想自身的消亡,而做的一种想象来超越自身的生死。这种超越生死的境界,就是人把自己设想为神之后所想到的。〝Thisuniversalitywhichtheindividualassuchattainsispurebeingdeath;inthecourseofNature...theillusoryappearancethatthedeathoftheindividualresultsfromaconsciousactiononthepartofNaturemaybedispelled,andthetruthestablished...deathisthefulfillmentandthesupreme‘work’whichtheindividualassuchundertakesonitsbehalf.Throughthisitcomesaboutthatthedead,theuniversalbeing,becomesabeingthathasreturnedintoitself,abeing-for-self,or,thepowerless,simplyisolatedindividualhasbeenraisedtouniversalindividuality…Thefamilykeepsawayfromthedeadthisdishonoringofhimbyunconsciousappetitesandabstractblood-relationtothebosomoftheearth…Thefamilytherebymakeshimamemberofacommunity…〞[⑦]

神圣性最终都要归结于我们的形而上学的体验。没有这种体验,我们的神圣性就要被亵渎,神圣性的本性是不容亵渎的。就像是教主的权威性是不可动摇的,人就是在与被亵渎的他者的争斗中才能体会到自身的神圣性是如此的宝贵,没有这种争斗的胜利。我们的神圣性就是不牢固的,就要不断地受到挑战的。我们今天要追求神圣就必须与世俗争斗,并一定要取得胜利。因为这是我们神圣性的地基。

三、分析哲学与人

自从十九世纪末以来哲学就已经面临着自己的危机了,这种危机在今天的人看来就是什么是哲学越来越来越没人能说的清楚了。在当代的哲学看来,他们似乎挽救了哲学,他们现在可以把哲学定义为一种逻辑,是一种能靠逻辑增加自身普遍性、必然性内容的逻辑。他们用这种逻辑来代替活生生的人,认为语言可以澄清人类思维,这种形式是通过家族相似的共性来表现其合理性的;换句话说,他们用一种符号和声音来思考人自身的存在了,“语言是存在之家”成为哲学的共识,“无语言只能沉默”成为暂缓哲学痛苦的鸦片。罗素说“这种经验主义与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的不同在于它结合数学,并且发展了一种有力的逻辑技术。从而对某些问题便能的出明确的答案,这种答案与其说有哲学的性质,不如说有科学的性质。现代分析经验主义和体系缔造者们的各派哲学比起来,有利条件是能够一次一个地处理问题,而不必一举就创造关于全宇宙的一整套理论。在这点上,它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相似。我毫不怀疑,只要可能有哲学知识,哲学知识非靠这样的方法来探求不可;我也毫不怀疑,借这种方法,许多古来的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⑧]

为什么逻辑会在哲学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呢?首先,逻辑的发展使自己认为能够胜任挽救哲学的能力,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到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再到现代逻辑。逻辑学自身的发展已经从追求抽象的形式发展到描述事物和构建事物的虚拟状态,随着计算机的兴起,这种逻辑更是如虎添翼,世界成了可计算的世界,我们的时代也跨入了数字时代,逻辑在当前已经成了文明的最终要的标志。其次,哲学自身的危机也需要强势学科的支持,跨入现代世界人们需要更换一种视角来观察生活,观察自身,观察宇宙,而旧哲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堪重任的,因而是现代逻辑的实证的语言汹涌而来。

但是事情却没有那么乐观,就语言本身而言也不都是逻辑,语言是讲求语境和感彩的,同一个词从不同的人口里说出来是不一样的,“一句话从老年人口中说出来和从年幼的孩子口中说出来是不一样的”,我们今天不禁要问这样的问题,应当如何看待逻辑哲学想要担当哲学的领袖这个问题呢?哲学是不是要把自己限制在逻辑范围内呢?

康德对人类理性限制的成功,带来的却是只是哲学家的理性的限制。从康德以后哲学家越来越重视逻辑思维的作用。他的先验范畴和他以前的逻辑规律,确实成为了新的哲学的增长点。

然而,时代给我们的感觉却是完全相反,语言对一些人敞开了怀抱,他们越来越多的说,特别是知识精英,他们相信别人不会说的比他们好,比他们多。而另一群人特别是体力劳动者则显得沉默了,他们终日为活计奔波,似乎从未说过自己的话,他们只是重复着自己的顾主的话语。这种知识精英从不认为有什么至上性的人存在,但是他们的逻辑是别人需要来学习才能掌握的,他们成为了这些逻辑的教主,他们把逻辑摆到至高无上的地步,这样他们就成为一种最高的存在了。有了自身的理性,没有了别人的人性。没了自身的人性,有了别人的理性。语言是要为人而存在的。没有人,就没有语言。海德格尔说:“人说,并且人向来说一种语言。我们因此不能认为:语言说;因为后者乃意味着:语言才产生人,才给出人。倘这样来看,则人就是语言的一个保证了。”[⑨]分析哲学的假象就在于它追求设立价值的中立,这种中立的科学态度掩藏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社会矛盾,使没有话语权的人深感自卑,转而求于自身限制而求助更高的存在,从而走向宗教,而宗教徒是沉默的。他们只能在这样的一个方向上寻求可以慰藉自身的之上的哲学关照。有话语权的人把自身的能力和精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不断的外扩自己这样的精力,达到了对社会的绝对控制。另一方面这也体现了分析哲学的智慧,这种逻辑是不能犯错误的,他只能有永真式。逻辑在这里限制住了主体的活动,似乎与宗教分道扬镳,可是却把真正的人变成必然的逻辑支配下的羔羊。

无论是谁都要在共存共生的框架下寻找自己的位置和方向。这种价值中立就表现为这种逻辑的“语言游戏”。

哲学在上述的背景下丧失了自己极端思维的角度,我们的时代也没有人追求把问题想到及至,没有人为某个真理争论的面红耳赤,这样的人在当今被冠以傻瓜、蠢猪、笨蛋的头衔。我们的这种既不追求至上性的逻辑思维方式使我们的科学大大发达,但是这种语言符号乃至逻辑却永远不能忽视人。这种声称中庸的价值中立和我们中国古代所讲的中庸的旨趣相距甚远,是根本远离中国社会的,传统的中国哲学都是在人的境域中思考问题,这种境域是在人的命运的起落中展现出来的,这里的人是自由的主体。即使是悲剧人生也是我自己造成的,这种价值中立最大的破坏性就是抹杀了作为整个的人,这种整个是指,我们都是常人,所谓科学家也只是在智商上超出常人,作为整个的人是有正确也有错误,有正常也有反常,有理性也有非理性的人。休谟指出:“显然,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的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中回到人性。即使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也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于人的科学;因为这些科学是在人类的认识范围之内,并且是根据他的能力和官能而被判断的。”[⑩]

这又引起了我们的思考,这样的道路能不能挽救哲学的命运。如今,哲学已经成为隐学,甚至有人说这个时代不需要哲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如何追求哲学精神?四、在哲学对话中生成的人

我们上边已经探讨了形而上学和人的关系,这些关系却是在对话中不断地生成和表现出来的。

1、什么才是真正的哲学

人们认为哲学是个人沉思特别是反思的结果,把反思比做镜子,认为人的思考就像照镜子一样能够清晰的看到自己思考的所有问题。理查德·罗蒂说:“俘获传统哲学的图画是作为一面巨镜的心的图画,他包含着各种各样的表象(其中有些准确,有些不准确),并可借助纯粹的、非经验的方法加以研究。如果没有类似于镜子的心的观念,作为准确再现的知识观念就不会出现。没有后一种观念,笛卡儿和康德共同采用的研究策略——即通过审视修理和磨光这面镜子以获得更准确的表象——就不会讲的通了”[11]这种哲学观虽然说出了哲学的永久的源泉,但是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是什么引起了人们的反思,是不是我们做每一件事都需要反思。我们向来认识事物的过程往是这样的,就是我们的思维不断地从模糊到清晰。我们的反思更是如此,我们并不是什么都能想清楚的,有很多时候我们是在不知在想什么时去想,我们拼命的回忆却抓不住头脑中刚刚闪过的事情。

可以说思想是一股洪流,我们只是能说出它的只鳞片爪,这就不禁使我怀疑,这种思维是我自己的思维吗?黑格尔曾经给出我们这样一种说明,他说这种东西叫世界精神,说世界精神不断的扬弃自己,然后又扬弃这个被扬弃的自身回到自身。这样的一圈一圈从低到高无限丰富过程就构成了真正的哲学。但是这种自身生成的东西是需要每个人去体会的。但是,世界的这种力量是从哪里来的,黑格尔却没有告诉我们。

要说哲学还有什么能够坚持的话,那就是我们现时存在的个人,尽管我们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肤色,但是我们都是个体的;哲学不能脱离我们这些生命个体谈问题哲学只能在这些个体上生成出东西,哲学能够不断的给人提出自身生存的问题。马克思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2]关于我们个人生存状况何以如此的看法会归结于不同的答案,但无外康德的几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作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人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人类从来都没达成一致的意见。

2、对话使我们理念更清晰

两个人如能在一起对话,他们就必定有对话的基础,因为他们要完成一项事业,或至少说有共同的目的。哲学的目的是关乎个体生命死后的归宿甚至在他看来整个人类死后的归宿问题。这种争论带有神圣的性质。一个人争论中和争论之后所形成的观点会可能会成为他能追求一生的目的。苏格拉底是这样来实践争论的“他注意到dialectics(辨证)这个词导源于人们的一种活动就是聚集在一起讨论问题,按对象的种属加以辨析。……这样把讨论引回到基本原则上去之后,就使反对者明白真理了。”[13]争论首先要明确两个人是否有一样的话语基础,是否有一样的概念。争论的只不过是对这个问题不同的理解,在提问与回答,回答与反诘,反诘与反驳之中我们才会逼问出一种新的结论。这样的结论不管我们是否最终达成。我们都是能够体会到的。

这种争论在现实的个人的对话中体现,但是往往是贯穿人的一生的。人们在说出自身体会和倾听别人的体会中才了解这种争论对人生的作用,每个人都不能逃脱争论的宿命,我们都是在争吵中生存,在这个意义上争论才成为人生至上性的追求,我们无论愿不愿意我们每天都陷于争论。在争论中生,在争论中死。

争论不仅能使我们接受和摒弃思想,他也能使我们产生爱恨情愁。现代人更多的争论对象是自己面前的电脑,人们不经意间就在电脑面前消耗着自己的生命。对话的虽然是一台冰冷的机器,但只要我们是人,也会对机器产生感情的。

五、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哲学之争下的人

哲学就是探讨人本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这种探讨与具体科学不同,哲学是在把人看作万物的尺度这一角度来分析人的。就内容而言哲学要不断追究人自身的形态以及通过人这面镜子来揭示整个世界。我们探讨的人不可回避地要追问从人的角度讲自身是生活在现代社会还是生活在非现代社会。当今的社会处在瞬息万变,每个人都处于无所归依的状态。每一个独立的人都在追求着自身的独立和个性的张扬,我们自身的这种认同和追求究竟是现代还是后现代的呢?这里首先需要澄清一下现代性的和后现代性的人的定义。

在康德意义上现代性的人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个体性,这种个体性是通过每个个体的主体能力体现出来的,康德的三大批判提出了主体中的知情意的主体能动性。

“现在,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只有唯一的一种存在者,它们的原因性是目的论的,亦即指向目的的,但同时却又具有这种性状,即它们必须依据着来为自己规定目的的那个规律,是被它们自己表象为无条件、独立于那些自然条件的,但本身又被表象为必然的。这种类型的存在者就是人,但却是作为本体看的人;这是唯一这样的自然存在者,我们在它身上从其特有的性状方面却能认识到某种超感官的能力(即自由),甚至能认识到那原因性的规律,连同这种原因性的那个可以把自己预设为最高目的的客体。”[14]虽然这种能力是先验的,但是这种能力结合到经验内容也就是通过我们的实践内容来表现自身的。所以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很大的程度上我们的这种先验能力是可以通过实践来得到提高的。我们不断更新的经验内容可以成为提高我们主体能力的实验场。现代社会是在自由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中的个体能力成为每个人生存的基础。同时,现代社会也为每个人绽放自身能力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现代社会中的人成了一个个独具个体性的人。每个人在现代社会都能体会到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追求,自我激励,自我调节的艰辛。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不是与他人打交道了,更重要的是与物打交到。我们与物打交到的过程更多的是通过经济关系,或者说是通过货币关系表现出来的。货币在今天已经成为了施展个性的手段,这也同时说明,我们的社会的多样性的物的表现,正在不断的被一种形态同化,这种物就是货币。人们利用货币可以实现自身外在形式的多样化,这种形式在人方面就表现为他者眼中的个性,因为这种个性更重要的是一种他人的观点和判断,所以现代社会中的个人的社会评判尺度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标准。

同时,现代社会中的个人越来越丧失同自身的对话的机会,这种对话丧失同时也是人的自我交流的丧失。“后现代”这个名词是在人的现代性面临着空前的危机的情况下出场的,利奥塔一经提出便语惊四座。人们似乎找到了缓解自我交流的危机的良药。我们在刚刚接受这一概念时,将其与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联系到一起大加痛罚。后现代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坏性的,是一种人的至上追求沦落后的哲学观。人们对外界丧失了信心,最终只能把对现代社会的恐惧保留在自己的心中。美国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詹姆森指出:“在古典资本主义和核心家庭时期曾经存在过的作为中心的主体,在今天组织化的科层体制世界上已经消解了……当你把你的主体性建构为一个自足的领域和封闭的领域的时候,那么你必然将自己关闭起来,囚禁起来,隔绝于万物,处于‘单子’的无边孤寂之中,活活地被埋葬,而找不到任何出路。”[15]我们所了解的后现代更多地出现在我们的文艺、社会、影视领域。现代社会的传媒咨询技术发达,所以我们人们更易于在影视、传媒中看到后现代的提法。但是后现代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坏性的。人们并没有真正理解后现代是在人们失去了自身的至上性追求的形而上学的背景,哲学并不是直接影响社会。我们只是通过哲学的提供的思维工具,包括概念和思维方式来最终确定哲学的影响。人们经常把当代社会追求人格自由和流行时尚的人称为后现代者,包括文学、电影、艺术、建筑等领域独具个性的东西,或者是把碎片化的态度和追求当下的生活当作是后现代的东西。其实上述特征恰恰是作为现代社会人的特征。现代性的人性是一种个体性。我们谈现代性和后现代性都离不开个体的人。我们可以在文学、艺术、影视的领域自由的谈论人性。但是,哲学的形而上学纬度中的人不可避免的要成为后现代思潮中探讨的话题,上述领域中所谈的后现代的人性,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人性。真正的现代之后的形而上学的人性论还没有自身产生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因此,“对于后现代主义的正确态度既不是将其谴责为衰落的最后象征,也不是把它当作一种新技术和技术统治论乌托邦的前兆而欢呼雀跃,而是把它置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之文化变化的理论框架内加以分析。”[16]我们所谈的个性化,碎片化完全是人性在现代社会的一种文学上的反映。即使在哲学上,这也只能说是一种现代性人性追求缺失的一种表现。有的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这距离在后现代思潮中从形而上学意义上从新认识人自身是什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后现代性的人性具有自己时代特征,但是这种特征的认识更多是自发的、宏观上的认识。对于这个时代个体人的自我反思还多在非哲学领域。但有一点我们是有共识的这个时代中的人性再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人性,更重要的是一种交流和沟通的人性。我们寻找自己新的本性是不能够脱离现代性的人性的这个方面的,我们不能对近代以来这个体性的人性以简单的否定态度。人性之河是一股流淌不尽的甘泉,他永远滋润着我们人的心灵。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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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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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M].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11]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M],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13]孙正聿.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

[1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6]邓晓芒.康德哲学讲演录[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HEGEL:phenomenologyofspirit,TranslatedbyA.V.MillerwithAnalysisoftheTextandForewordbyJ.N.Findlay,F.B.A.,F.A.A.A.S.,OxfordUniversityPress.

[18]张祥龙.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观——终极视域的开启与交融[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Philosophicalthoughtsabouttheindividualityinthepursuitofsupremefield

___discussthemetaphysicalindividualityinthewesternphilosophy.

Abstract:Accordingtothewesternphilosophers’apprehensionabouthumanquestionsthispaperstressestheindividuality’spositioninthephilosophyespeciallyinthemetaphysics.First,theauthorclarifiesthecomprehensionaboutthemetaphysics,explainingthatphilosophyexpressesandinquiresthemeaningaccordingtothemetaphysics.Second,theessentialnatureofphilosophyisdialogue;theessentialnatureofhumansacrednatureistheessentialnatureofphilosophicalmetaphysics.Third,theauthoranalyzesanalyticalphilosophytoprovethattherealphilosophycan’tbeawayfromindividuality.Thelast,theauthorinspectstheindividualityofmodernsocietyandpostmodernsocietyandanalyzestheindividuality’sphilosophicalpursuitinmodernsociety.

Keywords:metaphysics,dialogue,sacrednature,individuality,analyticalphilosophy,experience

[①]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②]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③]杨祖陶,邓哓芒:《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页

[④]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1——2页

[⑥]孙正聿:《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页

[⑦]Hegel:phenomenologyofspiritTranslatebyA.V.MillerwithAnalysisoftheTextandForewordbyJ.N.Findlay,F.B.A.,F.A.A.A.S.OxfordUniversityPress1977P270_271

[⑧]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95页

[⑨]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984页

[⑩]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上册,第6—7页

[11]理查德·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9页

[12]《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第12页

[13]原文自克塞诺封《回忆录》,IV6,13-15,转引自《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60页

[14]康德:《判断力批判》,邓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1页

哲学思考论文第2篇

【关键词】限度论生态理性生生精神限度生存限度生存原则

在地球上,人以及所有生命既生存在一个无始无终的宇宙之中,又生存在一个有边有限的世界里,这是因为,整体之于个体始终是无限度的,而个体之于整体则永远是限度化的。生命、物种、人以及地球之于世界,始终是个体之于整体,所以我们所生存的世界是一个限度的世界,当我们的行为与活动超出了世界所给予的限度,必然导致整个世界生态失去平衡――而形成生命存在的灾难性根源。本文即是从此出发,通过在考察形成当代人类生态危机的无限度论认知-思想根源的基础上,尝试重建限度地存在的生存观、伦理理想和行动原则,以为当代人类消解生态危机提供新的视野、态度和。

一、无限度化生存的当代危机

自近代革命以来几百年间,由于其无限度化的生存追求,累积出当代人类全球化生态危机。这种整体性的生态危机,首先表现为生命系统出现多样性锐减状态和非平衡化的分离状态,生命的这种多样性锐减状态和非平衡化的分离状态直接来源于:(1)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而对动物世界的生命予以狂捕滥杀;(2)生命的故乡――森林,日益变成了沙漠;(3)污染和生活污染对生命系统的全方位侵袭:这些大量排放的污染不仅使水变成了有毒物质,而且更空气变得不干净与不清洁:“由于人们不再拥有清洁的空气,只得把清洁空气包装起来送给他们。在城市中安装起像电话间的氧气室,使居民可以花钱呼吸氧气。这难道就是明天所有城市将出现的情景吗?我们是不是如此地破坏了自然给予我们的遗产,因而我们将死于我们所呼吸的空气。”[1](4)化学药品和化学工业品的广泛使用,使人生活在一个“癌变的世界中”[2]

其次,整个地球上的生存资源系统遭到根基性的破坏,生命与生命之间、资源与资源之间失去了存在意义上的关联性,使它们之间的活力消失或生命停止:“环境危机就是个标志:生命和它的周围事物之间精心雕琢起来的完美的适应开始发生损伤了。由于一种生物和另一种生物之间的联系,以及所有生物和其他周围事物之间的联系开始中断,因此维持着整体的相互之间的作用和也开始动摇了,而且,在某些地方已经停止了。”[3]

其三,整个人类社会制度、财富分配、生活秩序等等方面对生存信仰、道德理想、精神追求的麻木、失落、分裂、弱化:(1)社会制度、劳动分配、生活秩序源源不断地制造着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对立,即既表现为社会财富的掠夺性瓜分、占有所形成的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对立;也表现为权力与责任的分离性对立,权利与义务的非对等化对立;更表现为知与行、说与做的分裂性对立。(2)奴役与控制的行动原则,制造出人与自然对立和人与社会的疏离:“考察一下在流行的关于政府的观念中,存在着道德与的颠倒。政府不再是人们权利的保护者,而是成为最危险的侵犯者;不再是自由的保护者,而是建立一种奴役的体制;不再是使人们免受武力,而是首先使用武力,并在任何方式和中,以它愿意的方式作某种强迫;不再是人们相互关系中,基于客观准则的服务者,而是成为一种极端的和隐蔽的用偶然和恐惧来控制的机构,它没有客观的,而是由盲目的官僚机构所作的任意决断来解释法律;不再保护人们免受奇想的伤害,而是傲慢地把权力植于无限制的奇想之中。在这里,我们很快地发现了这样一种颠倒:政府可以做它想做的任何事情,而公民只有得到同意才可以去做;这是人类最黑暗的时代,由野蛮的力量所控制。”[4](3)物质与精神的对立。马克斯.韦伯曾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以一种不确定性的口气预言道:“没有人知道未来谁将生活在这个牢笼之中,或者,在这场巨大发展告终时,是否会出现面貌一新的先知,或者是否会出现旧观念、旧理想的复兴;如若两者皆非,是否会出现病态的、以自我陶醉为粉饰的机械僵尸。因为就这种文化的最后发展阶段而言,确实可以这样说:‘专家没有灵魂,者没有肝肠;这种一切皆无情趣的现象,意味着文明已经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5]韦伯这番话似乎是时针对当代人类而论的:期望成为物质的巨人的同时,却过早地变成了精神的朱儒。

二、无限度观念的源流:观念理性向科学理性的泛滥

形成全球化生态危机的根本推动力是人类自以为是的无限度论观念、信仰和价值原则。

无限度论观念、信仰和价值原则的思想基础是人类中心论,其价值目标是物质幸福论,其外在的行动纲领和行动原则是物质霸权主义和绝对经济技术理性,其普遍的生存方式是以消费主义观念为核心的感官主义和物质享乐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精神核心是人类尺度论:人是万物的尺度(普罗泰戈拉),进而,人成为世界的立法者:人为自然立法(康德)。当人充当起为自然立法的角色时,也就实现了对自然的否定:“对自然的否定,就是通往幸福之路。”[6]洛克的这一思想背后有两个支撑点:一是他认为人类的本性是善良的,是因为贫困和匮乏才把人变得邪恶丑陋;二是大自然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和资源。因而,人要追求幸福,必须全面地否定自然;人要实现幸福,必须绝对地控制自然:全面地否定自然是为了绝对地控制自然。而对自然的否定性控制必须合成一道工序来完成,即把自然变成一个没有生命的、僵死的、可以由人来进行绝对控制和改变的机械钟表,使它能够为人们无限度利用并以此满足人的无限度欲望——的那样一道机械化工作程序和工艺流程。这个工作由弗兰西斯.培根、笛卡尔、牛顿、洛克、亚当.斯密等人来完成:弗兰西斯.培根为机械(钟表)世界观指明哲学方向,笛卡尔为其提供精确的数学模型,然后再由牛顿来完成其整体的大厦工程,最后由洛克和亚当、斯密来做完善工作。机械论世界观自其开创以来一直主宰人类生活近300年,它所喧哗的基本思想是一种无限度论哲学思想:无限的宇宙世界有个可以在天体运行中观察到精确的数学,科学革命的根本任务就是根据宇宙天体力学规律,组建起有利于世界和自然服务于个人追求物质的方式的社会,一旦这样,就可建立起人向自然上紧发条的激励机制:个人向自然索取而所创造的财富越多,人类积累的财富就越多,人类积累的财富越多,社会就越有秩序,生活就越幸福。由此,洛克关于自然服务于人的观念得到了正面确立:只要人类对幸福的欲望没有止境,自然世界服务于人类的功能就没有尽头;只要物质财富还构成人类社会生活秩序的来源和标志,自然世界将永远成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来源。这一观念在亚当.斯密得到了更符合人的欲望的解释与定位:人类全部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动机)是物质的私利(欲望),人在追求物质利益时都是以欲望的满足为中心的,因而以绝对的自我利益为动力、以积累和创造无限度的物质财富为幸福和进步的标志、以向自然进行无限度的资源索取为手段----构成了无限度论生存的道德蓝图。这种道德既体现了绝对的物质霸权主义观念,也张扬着绝对经济技术理性思想。

客观地讲,以无限度主义的机械论世界观,其本质精神却是科学理性。而科学理性的预设前提恰恰是观念理性:观念理性的生成,是其人的认识经历了从宇宙神秘论向人的主体论的求确立:在西方哲学思想史上,古希腊前期的哲学是关于神秘奇幻的世界本原和宇宙生成的自然哲学;智者运动产生,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主张,开辟了精神探索由自然而人事的道路,人类中心论思想由此产生。然就其哲学思维来讲,则体现为从以经验直观为体现形式的具体性、比拊性思维向观念理性思维的真正实现,这一思维形式通过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的相继努力而获得了整体的构建。

观念理性只是从观念上确立了人的中心地位和主宰权威,人要能够真正获得实践上的幸福,还必须解决如下三个根本性问题:第一,只有使自然资源处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限状态时,人类幸福才可能得到根本的保证;第二,只有当自然世界处于人类的绝对控制之下并成为人类所用的这样一种关系状态时,人类幸福才获得可喜的前景;第三,只有当人类获得了能够任意地支配世界的能力时,才可能创造出以物质财富为根本标志的幸福生活来。而科学理性则能够整体地解决如上三个问题,并为完全满足人类的全要与愿望而建立起了以机械论世界观为认知模型的实践论行动方案:第一,宇宙自然世界的是按照机械主义的力学模型建立起来的,人类一旦掌握了它,就掌握了宇宙自然世界的规律,自然由此变成了一只硕大无朋的钟表,完全落入人类的意志控制之下,构成了服务于人类幸福的机械。第二,自然世界的资源蕴藏量也如宇宙力学的钟表原理一样,是周而复始地处于自运动(即自生)状态,用牛顿的话来讲,就是世界运动----能量互换----物质不灭。因而,第三,人类幸福与否,根本地取决于人类自身积累、创造物质财富的雄心、信念、能力、手段、方式。解决之道有二:一是创建起鼓动幸福论雄心和支撑人类幸福论信念的物质(霸权)主义思想体系和信仰体系,二是创建起绝对经济技术理性的实践体系。这两个方面的工作都集中表现为对科学技术的绝对依赖与崇拜为主体形态,以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分配机制、消费模式、价值原则、审美风格等等均以服务、激励、促进科学探索和技术开发为根本保证。

三、限度生存论:生态理性的精神指向

地看,观念理性是无限度论思想的源,理性是无限度论的流。其从源向流的演变过程,亦是使所全面追求创造的物质变成对人的绝对霸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质需要――是首要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是次要的。”“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高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决定性的转变,这一转变将文明与所有其他文明形式区别开来,它也合符我们的意识形态领域关于至上的观点。”[7]当物质变成霸权时,人与物的关系产生全面的颠倒,人与世界(包括他人、社会、国家)之间变成了一种裸的物质关系:人是物质的动物、财富的动物、金钱的动物、钞票的动物。不仅如此,在人把自己定格为与物质的纯粹关系中,物质、金钱、财富、钞票事实地演变成了一种裸的权力,人与物之间凝结成了一种形上的权力关系:人是权力的动物----为物质、财富、金钱、钞票而斗争,就是为权力而斗争;为权力而展开争夺,就是在为物质、财富、金钱、钞票而放手搏斗。在这一实实在在的生存运动中,人与人的关系被隐退、取消和无情的化解了。所以,人的社会、人的生活,只能“注重收入、财富、物质的繁荣,并把它们视为是社会生活的核心。”[8]

客观地看,把物质推向霸权道路的真正动力是人们对科学技术的绝对依赖和膜拜所形成的科学-技术主义信仰。因为人们相信:科学技术是万能,是无止无境的物质财富之源,是开创人间幸福的不竭动力。在这一信念支配下,绝对经济技术理性构成了霸权主义的奠基石,物质霸权主义构成了强力推行绝对经济技术理性的开路先锋。

在以物质霸权主义为纲领和以绝对经济技术理性为原则的科学理性主宰下,人类对物质财富增长的激情通过对科学技术的顶礼膜拜而推向极端:立竿见影的最大效益观念,是其步调一致的行动目标原则;无休无止地征服,是其最杰出的行为表现;大机器范式和技术化生存,成为其伟大的杰作;及时行乐的享乐主义和高浪费的消费主义,是其整体的生存方式;工业革命和信息技术革命所造成的自然、生物、人、社会以至人文精神等等方面的整体生态危机,则是其不可避免的负产物。

“危险所在之处,也生成着解救。”[9]当代人类要要消除其整体存在之生态危机,必须学会承担此而求自我拯救,这要求我们必须在重新认识自己的过程中重建起彻底改变观念,改变思想,改变行动原则和生存方式的价值导向系统、伦理理想与行为规范。这首先要求人类的创新,即创立一种限度论的哲学本体论(存在论智慧)、认识论(论)、实践论(行动原则)。这种限度论的哲学思想、价值导向系统、行动原则与伦理规范,应建立在如下的整体生态理性精神、信念、信仰基础上:

万物有灵:生态理性精神的认知方向生态理性就是努力恢复人类古老的智慧活力,追求世界生命中心论和自然和谐幸福观。在中西哲学思想的源头上,“万物有灵”是其共同的认知取向与价值定位:人与地球上的生命万物,都是灵性、灵气、灵光、灵魂的存在者,他们的灵性、灵气、灵光、灵魂,都是宇宙自然的平等恩泽,是天赋于所有物和一切生命的基本权利。只有万物有灵,才有万物之生命;惟有万物之生命,才可能使人类这一物种生命获得其最高灵性。因而,平等地善待一切生命,真诚地维护一切物、一切存在形式、一切生命的尊严,这将构成人类生存幸福与快乐的终极动力之源。

生生不息:生态理性精神的基本生存原则20世纪现象学运动的全部努力就是“回到事物本身”。回到事物本身的哲学目标就是回到自然、生命、人的整体存在本身:人、生命、自然,此三者原本一体,互动生存,生生不息。在思想的源头,老子所开创的大“道”智慧,就是对人、生命、自然互动生存、生生不息之神秘意志、神圣法则的天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宇宙自然的最高法则,就是整体化互动的生-变法则:因生而变,由变而生,由生而再变----以此生生不息:生生不息,这是万物消长盛衰、人类生存繁衍和天地一体、人物融一的内在动力之源。东方先圣的神谕,同样在西方圣哲的伟大生命中流淌:古希腊前期的自然哲学家们关于世界本原论和宇宙生成论的哲学领悟,同样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出自然、生命、人此三者本原于一而终归于一的生生不息原则。

自然为人立法,人为自然护法:生态理性精神的思想基础中西哲学源头的天启智慧是万物有灵论和生生不息;其思想根基是“自然为人立法,人为自然护法”:所谓“自然为人立法”,是指宇宙自然创造了人类的同时,创造了人类何以才能够和谐幸福地生活的终极法则,这一终极法则就是宇宙世界整体存在论和人、生命与自然、地球之间的存在互动论和相互依存论;所谓“人为自然护法”,是指人作为整个世界中的最高灵性者,必须努力去维护、完善和弘扬宇宙整体存在、生存互动和相互依存的法则:自然为人立法,是人类开创终极幸福的根本保证;人为自然护法,构成了人类生存真正幸福的终极之源。

生命为本、人人平等和和个体主体:生态理性精神的价值追求生态理性精神即是普遍的生命权利精神、人人平等精神和个体主体精神:每种生命都具有平等地在这个世界上求取独立存在与生存的生命权利,这种权利是不可任意地侵犯与剥夺的,维护这一普遍的生命权利,是当代人类的基本生存职责;并且,只有真正建立起以生命为本的精神原则,人人平等的生存原则和个体主体的价值原则才可能得到全面的确立。

四、协调共生:限度生存的实践原则

生态理性精神的实践指向是限度生存。而限度生存的实践原则即由人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平等的人道和公正等为具体原则所构成的开放性生态系统。

人与环境的协调:限度生存的整体实践原则自然和地球给予人类生存提供了存在的现实条件,它们的价值之于人首先是一种存在(目的论)价值,然后才是一种使用(即手段)价值。以此,人类必须抛弃自然征服论的观念,建立起尊重自然、尊重地球、尊重资源环境的态度,在此基础上,去“必须发展一种对自然的新态度,它的基础是同自然协调,而不是征服自然。”[10]这首先要求重建人与地球、资源之间的真正协调和谐的生存关系,这种生存关系的普遍形成最终以对资源运用限度原则和理性节约原则的社会化建立运用为具体标志:“如果我们不能持久地和节俭地使用地球上的资源,我们将毁灭人类的未来。我们必须尊重自然的限度,并采用在该限度内行得通的生活方式和发展道路。”[11]其次是重建人与人文环境之间协调关系。从本质上讲,人与人文环境的关系,既是精神与物质的关系,更是物质、精神与幸福之关系。因而,重建人与人文环境之关系的协调,即是真正构建起财富与生命或精神与物质的协调幸福观。其三是彻底抛弃物质霸权主义行动纲领和绝对经济技术理性行动原则,重建政府、社会、个人三者的生存关系,使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协调生存、限度发展。

平等人道论:限度生存的基本原则限度生存的内在精神要求就是以生命为中心的新型平等人道观。这种新型的人道主义精神,不仅继承了平等看待一切人的人道传统,而且应首先强调平等地看待一切生命和平等地看待自己。

平等地善待一切生命的根本前提是平等地尊重生命;平等地尊重一切生命的实质性道德体现就是敬畏生命:“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12]世界因为有生命才成其为世界,自然因其生命才成为自然:生命构成了自然和世界本身。生命不仅仅是一种自然存在,更是一种道德存在。自然世界是一种自发性的生命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地产生生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作为一种特殊的生命存在形式,在于只有他才能够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自身的存在与其他生命存在的休戚相关性:只有敬畏生命,人才能够帮助和拯救其他生命,才能够使世界生命获得生态平衡,最终使自己获得幸福生存的自然根基。而敬畏生命就是真诚地珍爱生命,维护生命的正当权利,不能为了自己的生命存在而去残害或毁灭其他生命;“敬畏生命的人出于不可避免的必然性才伤害和毁灭生命,但从来不由于疏忽而伤害毁灭生命。”[13]

生命平等原则是人人平等原则的物种基础,当人间还普遍存在着贱视生命、践踏生命的现象时,人人平等往往是句空话。而平等地看待自己,自己把自己当人看并努力使自己成为完整的人,这才是把一切人当人看的社会前提和人本基础。

持续再生:限度生存的发展原则限度地生存要求我们必须建立起科学、技术、经济、建设的持续增长原则,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的持续利用、开发与再生,只有如此,才能全面确立起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观。

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观的建立,需要围绕如何实现人类的物质、精神协调幸福这一目标,从深度和广度上开发人类的智慧力量,限度地、节制地开发科学力量和技术力量,使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维护、开发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再生和激励限度生存为主要任务。以此,持续再生原则展开为两个具体性的实践原则,即可再生资源的持续开发原则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持续利用原则。不可再生性资源为整个生物世规定了一种绝对限度,人类利用不可再生资源时应建立起一种绝对限度观念和绝对限度机制,对不可再生资源要适度利用以满足当代人的最低限度的基本需要,但不能危及后代人的需要,并且其利用速度必须低于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速度。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应以开发其资源再生力为前提。因而,对其可再生资源的开发速度一定不能慢于其利用速度;同时,在对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造成污染物的排放速度必须低于环境的自净容量。

公正:限度生存的主要实践原则持续地生存发展观的建立必须以公正原则为根本规范:公正构成了限度地生存发展的起点与目标。

哲学思考论文第3篇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局部在改善、整体在恶化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次人大二次会议一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在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地位,生态安全不仅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划定生态红线体现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我国生态系统面临的严峻挑战,根本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生态红线的提出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基本原理并有所创新,具有深刻的哲学内涵。为什么要划定生态红线?从哲学角度进行思考其主要依据有:

第一,充分尊重“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是划定生态红线最为重要的哲学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始终强调外部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赖于外部自然界。马克思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双向的,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作用于自然界,与此同时自然界也反作用于人类,但人类归根到底是隶属于自然界的存在物。换言之,自然界是人类的无机身体,人类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也不能肆意破坏自然界内部的生态平衡。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_5]。划定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环境正是体现了我们对于自然界的认识,从征服和利用自然界逐渐走向尊重与保护自然界。但是长期以来的过度开发和不当利用,使得目前我国的生态系统面临失衡的严峻威胁。而生态安全对于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划定生态红线,即在发展的过程中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只有严格限制和合理规范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利用,才能有效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

第二,坚持适度的哲学原则是人类对待生态环境的应有之义。质量互变规律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其方法论要求就是要坚持适度原则。划定生态红线就是要求人类活动应当坚持适度原则,将人类活动限制在生态环境可以承载的范围之内。一般而言,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地球自身运动(如地震、火山喷发、台风等)引起的原生态环境问题;二是由不合理的人类活动造成的次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指各类环境污染)。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次生态环境问题最近几年越来越突出,说明我国生态环境的承载几乎已达极限,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就势必导致整个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衡。绘制生态红线,设立不可逾越的生态安全底线,在于明确无误地警示和告诫各地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适度原则,把各类生产活动控制在一定度的范围之内,从而避免“生态系统在发展演进中生态平衡被打破,导致生态系统衰退甚至崩溃的临界状态”[6]的出现,保证我们的社会生产能够可持续发展。

第三,划定生态红线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科学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发展是整个物质世界的永恒范畴,人类社会作为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拥有利用自然谋求自身发展的权利。况且人类活动的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寻求发展的过程。然而谋求发展与环境保护一直以来都是一对相生相克的矛盾。客观事实是我国环保事业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欠账太多,保护生态环境已经刻不容缓。划定生态红线不是要停止发展,而是为了更科学、更为持久的发展。2010年底国务院颁布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将我国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目的就是要“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合理的布局,协调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现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如何划定生态红线——划定生态红线的哲学方法论

生态红线的划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国家战略。由于生态系统自身的复杂性和生态问题牵涉到各地区各部门的利益,划定生态红线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于生态红线如何划定、由谁划定、划定多大范围势必要引起诸多争议。本文认为科学合理的划定生态红线应当遵循下列哲学要求:

第一,生态红线的划定要遵循我国具体国情体现矛盾的特殊性。划定生态红线,要充分考虑到我国自然地理特征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不能不分差异全国“一刀切”。中国古人早就发现与强调的“橘逾淮而北为枳,鹤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等现象,说明同一事物因为地理环境的不同而结果可能有很大的差异,提醒我们要关注各地区的自然特点和影响因素,重视生态红线划定的复杂性,体现矛盾的特殊性。在目前的体制下,生态红线的划分要采取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方式,并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如同多数专家所言,在操作层面,划定生态红线不仅要考虑到各地生态环境的总体特征的不同,即便在同一地理环境下,划定生态红线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对于目前尚未遭到破坏而且生态系统运行良好区,对于已经受到人为活动破坏但能够实现自然恢复的生态敏感区,对于遭到严重破坏而一时又难以实现自然恢复的生态脆弱区,都应当逐一分类和纳入到划定生态红线的考虑范围,并制定不同的标准和进行归类管理。

第二,划定生态红线要处理好速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面临的生态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加快划定生态红线”业已成为当下环保工作的共识。“大干快上”,形势逼人,甚至规定2014年就要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但从哲学的角度观察问题,赶速度和讲质量之间存在着难以回避的矛盾。就我国目前的环境形势而言,为尽快遏制生态用地被侵占的势头,划定生态红线的确必须加快步伐。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立马划线显得“过于仓促”。首先,关于如何划定生态红线的“路线之争”很激烈,究竟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来划线各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单从我国的行政层级来看,国家和省级层面的红线划定工作相对容易,但到市县以及乡镇层级的划线工作会越来越具体,技术上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此红线真正落地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其次,我国国土广袤、地域类型和自然环境非常复杂、生态系统层次多样,如果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就为“划定红线而划定红线”,盲目追求尽快完成划线任务,那就与国家顶层设计的良好意图背道而驰了。因此在划定生态红线的过程中“与其追求速度,不如保证质量”[7],方能防止建国以来为尽快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而多次出现和泛滥的马虎对待、敷衍了事或盲目激进、强调速度忽视质量等不良现象的重复发生,否则欲速则不达,反而容易造成更大的破坏或浪费。

第三,划定生态红线要遵循普遍联系的哲学观点。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的。生态系统也是这样。首先,整个生态系统不是一个个相互割裂的区域,每种类型的生态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都存在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一地生态环境状况的好坏不仅对本地区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而且对周边地区也会产生辐射效应。

所以,划定生态红线要遵循普遍联系的观点,注意到“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就全国而言,针对不同的地区在划定生态红线时不仅要考虑陆地生态系统,还要考虑到诸如海洋生态系统、气候条件、地质灾害、人类活动等相关因素对生态环境的交互影响,寻求当地生产生活与划定生态红线之间的最优解。其次,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很强的外溢性,涉及众多部门和各类利益主体。所以,划定生态红线要尽量保证相关部门和各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既要考虑全国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性,也要兼顾各地区各利益主体的局部利益,以实现国家生态效益与地方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3如何守住生态红线——严守生态红线的哲学思考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家环境保护部肩负划定生态红线的重任,负责“在全国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并“力争在2014年完成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工作,出台国家生态红线管控的政策措施和生态红线管理法规”[8]。但本文要强调的是划定生态红线本身并不是目的,如何在发展的过程中严格坚守生态红线更为关键更为重要,而严守生态红线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不断深化对生态红线重要性的认识,并以制度保障严守生态红线。人类对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一个不断从实践到认识的循环和深化的过程,划定生态红线的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认识和探索社会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不断深化。严守生态红线首先必须强化对生态红线重要性的认识,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贯彻落实生态红线“非划定不可、非严守不行”的思想,全国各级政府在谋求发展的过程中都要充分意识到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底线,是环境保护的铁线,是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人民生命健康的保障线”。一句话,生态红线是不可逾越的雷池。严守生态红线从中央到地方都责无旁贷、刻不容缓。其次,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并用法律和制度来约束行为,用红线来警示行为。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规范生态红线的落实与管理,生态红线即使划定了也只能是一纸空谈。

第二,严守生态红线要正确处理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具体要求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为指导、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为长远目标,树立科学政绩观、生态政绩观。不可否认保护生态环境与谋求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矛盾关系,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可能认为划定生态红线必然会限制经济152发展,影响自己的政绩,从而心存顾虑。因此严守生态红线特别要注意提高各地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帮助他们深化生态红线观念,意识到生态安全对于本地区可持续发展、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重要性。事实上,划定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严守生态红线,坚决遏制不合理的开发行为,进一步提升环境承载力,将会更好地延续“绿色红利”,为长远发展预留出更多空间l9]。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对发展后劲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严守生态红线要求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在于人类具有意识,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但是人类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因此人类对自然界的开发也必须遵循生态系统的规律。从哲学角度来讲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主动性(目的性)和受动性(规律性)的统一,主动性体现为人作为主体为了特定目的达到的对客观对象的认识和改造;受动性体现为客观环境对人类主体性活动的限制和制约。在生态环境领域,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要符合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目前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人类社会的不当活动造成的,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无视人的受动性而对能动性滥加发挥酿成的苦果”。严守生态红线,严格要求人类活动必须遵循生态系统的规律,方能防止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无节制的干扰和破坏,方能终结或终止生态苦果的酿造与复制。第四,实践是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唯一途径,也是严守生态红线的唯一途径。当今世界出现的生态、环境、人口、资源问题,并不单纯是自然系统内平衡关系的严重破缺,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失衡。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只有实践,因为实践是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所以只有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严守生态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是划定生态红线的目的,严守生态红线的举措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实践。也就是说,严守生态红线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束之高阁的高谈阔论,是必须在实践中加以贯彻并落到实处、掷地有声的具体实在行动。

哲学思考论文第4篇

关键字: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唯物主义

1.引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拓宽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视野,是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认识成果。

2.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着“以人为本”的时代主题

“以人为本”是我们的时代主题,这是一种理念。“以人为本”中的人是对象,本是原则、理念、要求。人有三层:个人、群体、人类;本有三义:相对人对物的依赖,把人当主体;相对人被边缘化,把人当作依据;相对把人当作手段,把人当作目的。因此,它要求我们尊重人、关怀人、为了人。马克思说:“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以人为本”之所以是时代主题是因为以前我们对人的关注不够,对人的尊重不够,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对人的关怀,并为实现人的本质、人的价值和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以人为本”是人自由地占有自己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人社会关系的总和。和谐社会为人的交往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人的交往范围大大地扩大了,人的关系的种类和数量大大地增加了,人的本质越来越丰富了,更重要的是人的关系是和谐的。“以人为本”为了人,从人出发不断推动人的发展。这是一个人不断自我超越、不断实现自我、不断获得自由的过程,只有这样才使得“以人为本”不至于空洞化,不至于是一种宣传和口号。

3.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前提。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社会的和谐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人对自然资源的盲目的无限制的掠夺,必然会造成自然资源的枯竭,森林的破坏和减少,土地的退化、荒漠化和沙漠化,水资源的减少和污染,最终导致人类生产和生活环境的恶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不但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路,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自身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4.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不断提高的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如何解决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呢?就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现在看来,我们社会上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财富的最大化就是要把蛋糕做大,分配的公平化就是要把蛋糕分好,蛋糕做大是前提和基础,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把蛋糕做大。但是,同时不能忽略了公平问题,不能忽略公平分配问题,要把蛋糕分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有两个基本的执政能力,一是把蛋糕做大,一是把蛋糕分好。共产党人执政既要有把蛋糕做大的本事,还要有把蛋糕分好的能力,执政能力应当有机地包括这两个方面。

5.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想基础,因而也是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近几年来,我国理论界特别是哲学界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丰题,对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社会矛盾、矛盾性质、基本特征及解决这些矛盾的途径、方式和机制等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这对于提高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和建设规律的认识,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并进一步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们党自建党以来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不论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始终一贯地明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发展着的哲学,它将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变换着研究的重点或主题,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本身却是相对稳定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去讨论理论创新,要从理论与实际、继承与发展的结合上去理解或解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和新思想。

6.总结

社会和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要求矛盾的双方或矛盾的多方在运动过程中能达到并保持多赢或双赢的局面。具体说,就是既要强调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既要达到内部各阶层、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和谐,又要争取外部世界格局的和谐发展;既要培育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细胞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的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子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之共同发展。“和谐社会”这一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人的和谐。造就和谐的人的个体,就是要使一个人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能合理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做到融人自然、融人社会、融人集体。集体和谐是建立在个体和谐基础之上的,社会的和谐也有赖于人的和谐,即社会发展是以人为主体的,人的发展是以个体为本位的。三是社会分工的和谐。社会分工的和谐包括社会各类人员的比例构成的合理性、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社会效率的增长性和社会地位的公平性等。

“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既是对我国一段时期内社会发展目标的科学设定,同时这一理念的提出还在哲学上有着深刻的意蕴。“和谐社会”理念是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发展新条件下的科学阐释。这一理念不仅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和合精神”,批判地吸收了西方分析社会发展的理性主义传统,而且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社会发展的理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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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考论文第5篇

「摘要 公法人是大陆法系法人制度的重要组成。作为一种思维的产物,公法人制度蕴含着思想与方法的历史变迁。其中,公权力意志的人格化是理性主义思维与权利本体论的必然;而公法人主体地位的明确化则是实证主义方法与法学科学化的结果;公法人的制度化则同现实主义立场与公法认识论变迁紧密相关。 「关键词公法人;理性主义;实证主义;现实主义 团体自古有之,但直到1798年,胡果才第一次在《实定法哲学之自然法》一书中提出了明确的法人概念(juristische person).如果说法人概念的确立是现实与法律思想相结合的产物,那么公法人概念的缘起则更多地承载着思维的历史必然。作为一种组织类别,公法人由萌生至完备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这一历程中,法学思想不仅为公法人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逻辑与体系上的媒介和催化剂,而且是现实需求在法律体系中的升华与凝练。作为一种思维的产物,公法人制度蕴含着思想与方法的历史变迁。剥开尘封已久的历史积淀,追溯一种制度的源头与流变是把握它的必然路径,而历史分析是对过去精神现实的一种叙述,只有通过对当时承载思想的现实进行回顾与思考,历史分析才见深刻。因此,在理论视野中了解公法人制度的全貌和发展脉络,只有深入到法学思想的流变之中,将其放置在它所托生出来的理论渊源中来把握,去理解它的实际结构和动机,公法人制度的缘起和变迁方可得到清晰的理解。 一 公权力意志的人格化:理性主义思维与权利本体论的必然 以一贯之的理性主义倾向是大陆法系的鲜明特征。在公法人概念的起源上,理性主义不仅为其积累了充分而体系化的基础理念,而且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思维工具,即理性。 1.公权力与主观权利的弥合:一种理性思维的结果 启蒙思想家从形而上学的角度出发,强调对事物规律的求知和探索,并通过辩论、推理的哲学方法创造出伟大、严密、完整的理性主义的思想体系。这种追究万物共同本源的理性思维方式对于大陆法系的发展具有导向性作用。受理性主义的影响,法学家从对法律本体追问的角度来形塑理论体系,将主观权利作为法律体系的基础,从而形成以主观权利为基础的法律本体论,并以确定不同法律人格的主观权利作为法律的主要任务。正如狄骥所言,当时“法律、判例和法的学说所奋斗的目标在于确定个人主观权利所获致的限制范围,”在这一理论体系中,公法的核心问题在于确立国家的主观权利——主权与个人主观权利之间的关系。 早在罗马法中,法(ius)这一用语就始终蕴含着法律和权利两种意义。近性主义的法律体系则建立于孤立的自然人的天赋人权之上。认为人是自由的,也是自律的,并有自由发展这种活动的能力——即权利,而权利体现为个人意志所固有的一种能力。理性主义将个人抽象的、理性的主观权利视为法的永恒目的,并从中引申出一种理想的、绝对的法的概念,即理性的自然法观念。在这一法律结构中,主观权利占据最根本的位置,成为一切法律结构永恒的基础,是法律的基本价值归属。所有实定法的最高宗旨在于根据立法时法律道德原则,保障个人的“主观权利”。在这种具有浓烈的个人主义色彩的法律体系中,权利成为法律思想的起点与核心命题。其他一切法律概念都以权利概念为支点,整个法律概念体系因此建立在主观权利之上。 16—17世纪,同上述理性主义的自然法哲学同期存在着另一种理论,即“raison d‘ètat”(执政者理由)的理论.这一理论是欧洲民族解放运动的产物,它同独立的民族国家的兴起紧密联系,目的在于加强世俗国家的权力。而这种权力的加强势必与理性主义的“天赋人权”与“个人自治”相冲突。因此,“17、18世纪思想家的努力方向乃是在自然法的要求与执政者理由(raisond’ètat)的需要之间维持某种形式的平衡或调和”,以谋求这一社会现实的理论支持。 在此背景之下,法国政治哲学家让?布丹(jean bodin)首先提出了主权学说,将公共权力视为一种特殊的主观权利——主权,以阐明国家权力的合理性,布丹指出:主权是国家问题的核心,是“一个国家的绝对的和永久的权力”,狄骥在评论主权的法律性质时指出:“在17世纪和18世纪,主权意味着掌握在国王手中的一种命令权。他是一种与财产权同类的权利。国王行使主权正象他行使其他的世袭权利一样。主权是一种世袭权利,它与其他财产权区别在于它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以至于它是绝对不可分割,也不能转让的。”此后,虽然布丹提出的君主主 权观念受到民主思潮的猛烈冲击,但主权概念一直被保留和继承下来,并随之成为近代公法体系的核心。从法律体系的意义而言,主权概念的直接效果在于,使公法与私法具有了一个共同的基础——主观权利,从而形成了公私法法律思维方法以及逻辑起点的统一。 2.公权力归属的追问:公权力意志的人格化 如前所述,主观权利成为近代法律体系的核心与基础,因此,探求这种主观权利的本质与核心成为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是意志说、利益说、意志利益混合说均不可否认主观权利中意志因素的不可或缺,“主观权利只能是一种通过外在行为来表现自身的意志力量,这种力量向某种客体施加影响,而这一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得到其他意志的尊重。”因此,“主观权利包含着三项要素:一个具有某种意志的主体,他表达着自己的意志;主体的意志所涉及的某种客体或对象;主体之外的其他人,主体对客体施加的影响,而这些人出于对主体权利的尊重而默然承受这种影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主观权利都从属于不同的意志主体,而这种意志的主体因法律的认同成为法律主体。对于理性主义的法律体系而言,“如果有主观权利,也就必须有一个主体。”因为,“个人的意志成为法律效果的动因,……使行为的效果与之结合”,法律主体的存在目的在于承担相应的法律效果,以便一种意志能产生符合这一目的的法律效果。因此,在以主观权利为核心的近代法律体系中,法律主体成为法律结构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只要法律是应然法则,只要人类思想还在活动,主体和它结构的法律问题就会是一个伴随法律历史永生不灭的法律命题。” 主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主观权利,毫不例外地应以“意志”为核心,“因此必须不惜任何代价求得一种赋有自觉意志的实体,使它能成为主权的主体,主权的执掌者。”随着君主主权说的彻底否定,无论是法国的国民主权还是德国的国家主权说,共性之处在于通过主权意志的抽象化和人格化,将民主思想、国家理论融合贯通于主权学说,确立主权的法律归属。 盘点有关主权归属的论述,主权学说的民主化从霍布斯的集合式“全体意志”[11]中初见端倪,这种全体意志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成长为一种“共同意志”,进而抽象为一个特殊的法律人格“公我”[12].基于大革命的民主主义精神,法国的国民主权学说将这一抽象意志的主体确定为“民族”。认为“民族是主权的原始执掌者,民族是一个人格,具有人格的一切属性、自觉意识和意志。”[13]黑格尔则将卢梭的共同意志进一步抽象化,从而确立了一个理性意志,并将其人格化。依照黑格尔的说法,主权的主要执掌者是国家,而国家各个主观的要素(民族、领土、政府)是不可分割的。康德受卢梭的影响,认为国家是人类为了限制在自然状态下各个个人滥用自由以及保护每个人免受他人侵害而成立的,“人民和各民族,由于他们彼此间的相互影响,需要有一个法律的社会组织,把他们联合起来服从一个意志,他们可以分享什么是权利。就一个民族中的每个人的彼此关系而言,在这个社会状态中构成公民的联合体而言,便组成一个国家。”这种国家的基础就是法律。“国家是许多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14]这一论述将国家的组成与法律相结合,从而实现了立宪主义与主权学说的统一。晚后的德国法学家基于国家统一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它肯定了主权的原始和唯一的执掌者就是国家本身,而“国家就其保护和显示人民用来在精神上实现共同利益的一切强力来说,它是法律命令所承认的最高法人人格。国家的意志能力就是发号施令的权力;它被称为国家的权力” [15].从而得出国家是固定于一定领土上并组成政府的民族组合团体,是单一而复合的法律主体的结论。这一逻辑结论为进一步确立国家的公法人地位提供了理论积淀。 二、公法人主体地位的明确化:实证主义方法与法学科学化的结果 自16世纪起,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争论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再次爆发。这一潮流对法学思想的影响体现为法学方法由理性主义向实证主义的演进。这种实证主义法哲学的出现是对以理性与抽象为基础的传统自然法学的冲击与挑战。他们完全以经验的态度来看待法律,不赞同研究和寻求法律制度的终极价值,认为超出经验的本体论问题应当取消,主张用科学取代哲学,而科学的使命就是发现经验世界中的规律[16].在这一主导思想下,法律实证主义试图将价值这一抽象的理念排除在法学研究的范围之外,从而把法学的任务限制在分析和剖析实在的法律制度,以“纯法律研究方法”取代对法律的理想、意图和社会目的的理性探求,并形成了以 概念分析为特色的概念法学。在公法领域,公法学者反理性主义的直接成果之一就是,运用“纯法律研究方法”把国家结构中的法律秩序提高到一个新的概念高度,即法人。因此,如果说理性主义为公权力人格化的产生提供了法学赖以存在的工具:理性,实证主义则增强了法律思维方式中的逻辑力量,是公法人概念产生的催化剂。 1.法人:一个科学体系的标志性概念 法人概念的产生取决于现实的需要和技术的成熟。实体上的“法人”的诞生体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而法律层面上“法人”的制度化则是法律技术的体现。完成法人从物质形态到法律制度的升华是以实证为主导的概念法学的功绩。 概念法学以对人类把握世界理性能力的坚信不疑为认识论的基础,在立法上追求制定包罗万象、逻辑统一、内容完备的法典;以维护个人自由与平等权为出发点,主张限制或取消法律适用者的自由裁量权,在司法上要求实现法官对法律严格形式主义的适用。这使得法律规则本身的逻辑成为法律的生命,法律决定主要通过规则体系本身的逻辑推导而不求诸外部价值支援,从而将法律视为相对独立于社会实体性价值和权力的自治系统,并建构了一个抽象的法律体系,用以调整社会关系。致力于把法律纯化为与外在因素独立的理论结构,使法律成为一个自足的体系。概念法学以重视对概念的分析以及法律结构体系的构建为特点,在方法上试图将现代的科学方法引入法学,模拟自然科学的方法将法律概念化、体系化。体系化思想(Systmgedanken)是其重要特征,即通过意义的关联(Sinnzusammenhang),将多样性的事物统一为一个整体,并在对具体材料作分析的基础上,将特定时期的社会现实,与法律制度内在的逻辑要求融合,进而凝练、概括为一些抽象的专业术语,用结构概念将法律秩序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制度系统,而不是一个松散的规则集合,形成概念有机体。这种体系化思维代表人类引用科学方法力争正义的意志,发挥着整合、维持法秩序的作用。概念法学认为,适用法律的过程,就是把某个生活事实归入到某个特殊的概念中的过程。因此,法学家必须创造出一套抽象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这样一套符号体系既有利于增进法学家共同体内部的交流,而且也能够使法学知识区别于没有经过理论加工的社会知识和常识。唯有如此,法学家的特殊性以及法学学科的独特性和独立性才能够凸显出来。因此,概念法学家致力于从人类的行为中发现一般性的规律,总结这些规律,并将之适用于法律规范中。这一过程是一个从社会事实到语言的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即从经验到概念的过程。这种实证主义方法以及由此演化出来的概念法学主导下,法律概念化、体系化成为法学科学化的标志,并最终从社会和人类行为中推导出了“人格”、“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以及“法律行为”等技术性概念,构成一个概念谱系,并以此为纽带使得法律体系得以前后融通、秩序井然。因此,作为一个学术性的技术术语,与其说法人是一件事物,毋宁说它更近似于一种方法,是法学研究方法试图科学化的产物,也是法律体系上升为成熟的独立学科的标志性概念之一。 2. 国家公法人身份的确立:立宪主义立场与实证主义方法结合的产物 在概念法学的实证要求下,公法的首要任务在于将法律因素与所有‘非法律的’存在物彻底分离,通过逻辑的概念建造以获取理性主义主导下公法所欠缺的独立性与科学性,形成公法概念谱系,并逐步逻辑化、体系化。在概念法学的德国,“激发国家法摆脱政治有双重原因,一方面想摆脱作为革命失败创伤中的痛苦回忆的政治,另一方面想摆脱作为阻碍公法‘建构法学’的政治” [17],从而促使法学方法转到实证主义,通过纯净法学方法使法学科学化。在概念法学的实证分析的作用下,首次在公法学中引入了法人概 念,催生了国法学中的国家法人说,从而确立了国家作为公法人的法律身份,将法人概念同公权力主体相结合,开创了公法上的主体概念,并以此为核心构建了传统的公法体系。 戈勃和拉邦德是最早将“法律学的方法”运用于公法学的研究的,他们学说中所体现出自然法学的立宪主义立场与法律实证主义的方法的结合,成为贯穿于19世纪德国实证主义公法学的源流。戈勃(Carl Friedrich Wilhelm von Gerber)在卢梭、黑格尔等所创设的国家抽象法人格观念的基础之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国家法人的概念,并从法人的角度出发,运用“法律学的方法”对国家法人进行法学分析,从而使得“潘德克顿法学”的方法渗入到了公法学研究之 中。他坚定地从法学角度思考国家,旨在对教义性的基本概念进行更加清晰、具体、准确论述,其目的在于追求概念的清晰准确,把所有属于伦理道德和政治考虑的非法学因素清除干净[18],发展公法的‘基本概念’,并实现公法的体系化。继戈勃之后继续以“纯粹的逻辑性思维”从事公法研究的是拉邦德。他将公法从所有的“附政治的以及国家哲学的理由”中纯化出来,意图建立一个纯净的科学的法学,并使这种逻辑的、形式的方法在公法学中占据统治地位。通过对成文法进行逻辑整理,确立一般性的法律概念,再据此构成一个概念及原则的综合体系。并在实证主义主导下,以法律主体意志作为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概念,致力于国家人格和国家权力的统一[19],从而使国家法人学说更趋于完善。此后,耶律内克则在总结与调和的基础上,区分了实然与应然、规范和经验,将国家人格学说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进一步指出“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国家是由国民所组成的法人团体,它建立在一定的领土范围之内,并且被赋予了一种命令的权力。或者用一种更为流行的表达方式:国家是被赋予了一种原初的命令权的区域性法人团体” [20]. 将国家视为公法人除了满足公法学科体系的内在逻辑需要之外,其政治含义在于为共同体在法律体系中争取一个具有非价值色彩的科学定位,通过中立化的国家主权理论化解主权在君与主权在民这一矛盾,将“法人机关”学说与官僚体制相呼应,用统一意志与责任,把职能各异的机关整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确立国家作为一个意志主体,并用科层制作为组织形态,层级节制作为规制手段,以保障这种意志的一致,借以维护民族国家的统一。 三 公法人的制度化:现实主义立场与公法认识论变迁的体现 虽然,科学化运动确立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但现实主义者认为这种抽象性的思考会毁灭生命的多样性和历史的多元性、复杂性,把生命变成了灰色的理论和概念,并指责潘德克顿法学用形式主义抽空了所有公法概念和制度的政治意义[21].立足于社会现实的法国分析实证法学派代表狄骥指出,社会是永远发展变化的,法律只是社会演进的保障体系,同每一种社会现象一样,法律也处于持续的变迁中,因此,任何法律体系都不可能是终极性的[22],基于这种社会的发展和演变的无限性,现实主义者认为任何法律体系都必须立足于一定的社会现实,这种认识立场必然反映到公法人制度的研究中,从而将公法人与社会的现实性与发展性相联系,进而承认国家意志之外,其它公法意志主体的存在价值,并为现代公法人制度的确定奠定基础。 1. 团体主义的法人格理论:公法人繁荣的机会之门 现实主义以人的社会性作为法学研究的出发点,认为所有关于“法”基础的学说的出发点应该是自然存在的人,但自然存在的人并不是18世纪哲学家所说的孤立和自由的存在,他是社会相互关联中的个体。认为人的这种社会性并不是一个先验的断言,而是毋庸置疑的观察结果,因此,任何法律学说和理论均应以这一现实为出发点,以脱离传统法学中形而上学的桎梏。 基于此种出发点,通过对德意志民族历史上的生活状况的考察,基尔克格外重视国家和共同体的存在价值,认为团体是人类基本的生活方式,不是个人的手段,而本身就是一种本体性的社会存在。所以,基尔克对社会政策和国家政策表现了高度的热情,认为个人在社会和国家中离不开无数超越个人的甚至是世代相传的在社会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组织。立足于这种现实主义立场,基尔克提出了社会法的理念,指出社会法不同于传统的个人法,“社会法是从人的结合的本质出发,对人的共同形态的内部存在进行整理,从小的团体到大的团体,从低的团体到高的团体,日积月累的建设性的法则;是从夫妻到家庭,从家庭到村落,逐渐向上,逐渐扩大,最终至国家的构造起来的组织法” [23].基尔克在这种社会法观念基础上,从批驳形式主义与个人主义入手,形成其团体人格理论——法人实在说。他在方法论上反对拉班德把法学紧缩为概念的逻辑研究,认为法的体系与概念与法的历史无法分离,法学方法倘若要满足真正的科学要求,它必须同时是不折不扣的历史方法。并运用历史分析的手法,揭示了团体人格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实,同时,反对萨维尼的个人主义的认识立场,认为法人应当是‘现实的人格联合体’,是有机统一体,它由个人和其他社团组成,具有固有的目的。它通过自己的“社会法”体系把自己组织起来,有自主意志和行动,从而它拥有真正的个性,是权利与义务的适当主体。[24]这种社会法理念的目的在于将人的共存性与法的社会 性结合起来,实现了法人由个人主义向团体主义学说的过渡,其良苦用心在于强调团体主义的重要性。 基尔克这种基于社会法思想的团体人格理论,反映了1866年以后自由主义的政治诉求。动机在于将国家视为历史生成的有机体、有意志能力的法律人格、自治社团的联合体,坚持个体和整体的和谐,反对国家权力与服从的机械论思想,以社团的国家思想取代君主制和官僚制的国家思想。将统治原则和社团原则相互结合,以便将国家的公共职能分散到各个有机体,实现对平等之下的生活关系进行自治的和自由的塑造[25].这种团体思想在法国公法学家奥里乌(Hauriou)观点中得到更为明确的表达。他把“团体”定义为“一种从法律上可以在社会环境中得以实现的、持续存在的一种职业或事业单位的观念。”[26]得出国家乃是诸多团体现象中最突出的代表,而非无限集权的实体的结论。肯定了现实中具有自治性与独立性的团体如乡镇、市、同业公会、公共设施等团体的法律地位,并将其统称为公法人。 这种社团法思想根源于社会实践,是对19世纪中期德国社团繁荣,以及以乡镇自治为核心的地方改革的反映,也是对社会自我控制的巨大潜力的学术肯定。在这一背景下,基尔克社团法的基本思想以对社会关系中自治和自由的塑造为目的,反对在公法中片面强调统治因素,从而使公法从起初的以主权与个人权利的对峙为核心,转化为研究规范整体的国家与其内部组织之间的关系。这种社团立场和团体主义精神,具有一种缓冲作用,为社团自治打开方便之门,以此形成对国家权力的有效抗衡和职能分担。 2. 从主权到公共目的:公法人本质的客观化 同样立足于现实以及人的社会性,狄骥以公务学说取代传统的主权学说,对公法体系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如果说社团思想是对官僚制国家以及行政一体化理论的突破,肯定了以自治为属性的公法社团的法律地位;那么公务学说则是对主权观念的改造,虽然,狄骥意欲通过排除不可证明的“意志”作为权利的本质,进而否定权利、法人等概念,但其公务学说无意中成为明确公共设施等公务组织的公法人身份的理论根源。 随着19世纪以来社会政治、经济、科学和文化的发展,社会关系日益复杂,“人们之间明显存在的相互依赖关系,经济利益的连带关系,不断加强的商业联系,智力成果与科学发现的广泛传播都向国家施加了组织提供这些公共服务的责任。”[27]面对此种情况,国家的职能已经不再局限于公共权力的行使。“现有的证据已经断然向我们表明:以前曾经作为我们政治制度之基础的那些观念正在逐步解体,到目前为止仍然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即将取代它们的新制度建立在截然不同的观念之上……”[28].因此,狄骥基于现实主义的立场,在社会连带关系之上建立了他的法治观念以及国家与法的关系,认为不同于建立在先验的、理性主义的个人权利基础的法治原则,这种基于社会连带的法律学说以一种客观的方式确定了法治原则的来源及范围,反映社会相互依存性的客观社会规则,因而被称为国家和法律的客观性学说。在这种客观的公法观念中,狄骥抛弃了主权以及主权人格等所谓抽象的主观概念,认为政府的义务在于组织特定的服务,确保服务的持续性并控制这些服务的运作。因此,“公法不再是由某个享有命令权的,并有权决定在一个特定领域之内个人与群体之间相互关系的主权者来加以执行的大量规则。现代的国家理论设计了大量的,对组织公用事业进行规制,并保障这些公用事业正常和不间断地发挥效用的规则。”[29]公法也不再把解决个人的主观权利与人格化国家的主观权利——主权之间冲突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它还旨在对政府的社会职能进行组织,即对政府大量的非权力性公务行为进行规范、调整。这种变迁反映到法律体系中,体现为一种注重实际的、社会化的法律制度正在取代早先那种抽象的主观主义制度。这种客观法观念的确立意味着关于国家的理论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纪元,一种新的公务概念正在逐渐取代主权的概念而成为公法的基础。 基于这一观念,狄骥认为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成为国家的重要职能,而“任何因其与公共利益的实现与促进不可分割,而必须由政府来加以规范和控制的活动,就是一项公务,只要它具有除非通过政府干预,否则便不能得到保障的特征。”[30]并倾向于从“直接目的”的角度来理解公务活动中的“公共利益”。在这一背景下,大量以履行公共服务为目的的组织应运而生,这些组织不同于传统以机械的层级隶属为特征的官僚机构,具有一定的意志自主性,且组织形态灵活。这类组织具有特殊的公法意义,但是否可以冠 之以公法人的称谓,以及能否以其拥有的“公共目的”为公法人的共同标识?仍然是一个尚待解决的法律技术问题。随后法国公法学在公务观念的基础上发展了分权学说,为公法人多元化提供理论支撑,并在水平分权、公务分权的基础上构建了现代公法人制度。而19世纪末,德国民法典的诞生则进一步促成了公法人概念在实定法中的落实,在塑造民法法人概念的同时,明确了公法人的身份,实现了以“公共目的”为核心的公务观念与法人组织形态的结合[31].其后,在“公共目的”这一基调上,对公法人组织形态的研究成为公法人研究的核心,如奥托?迈耶以“公共目的”为核心,将公共设施界定为一种“手段存在物,它是物的,也是人的,它被确定为在公共行政主体手中连续服务于特殊公共目的公法人。”[32]并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了公共目的、公用宣示、公共使用权、公法上的养护义务等,创作出《具有权利能力的公法设施》一书,完成了对公法设施的组织定性,并在“公共目的”的基础上构建了德国的公法人制度。因此,将目的与组织形态相结合,从目的的角度构建整个公法体系是现代公法的特点,这种认识角度的变迁直接或间接地改变了公法从主权角度来界定、解读公法人的传统,并使得现代公法人概念得以成立,进而在公共目的的基础上形成、发展公法人制度,为公法人制度的完善发挥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 [23][24]何勤华著:《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262页;第115页;第223页;第229页。 [11][13][15](法)莱昂。狄骥著:《宪法论》,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7页;第327页;第423页;第412页;第434页;第438页。 [26](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6页;第43页;第175页。 [20][22] [27][28][29][30](法)莱昂。狄骥:《公法的没变迁》,郑戈译,辽海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2页;第244页;第369页;第212页;第51页;第8页;第53页;第53页。 龙卫球著:《法律主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兼论法律主体预定问题》,发表于《学术界》2000年第3/4期。 [12] (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第1卷,第6章,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页。 [14]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36-139页。 [16] 宋志明、孙小金著:《20世纪中国实证哲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17][18] [19][21][25][32](德)米歇尔。施托莱斯著,雷勇译:《德国公法史》,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57页;第442页;第458页;第460页;第482页;第561页。 [31] 《德国民法典》第31条和第42条第2款规定民法典适用于公法法人,第89条将公法法人分为公法社团法人、基金会、公法设施。

哲学思考论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有关柏拉图的“洞穴理论”的一点思考

 

柏拉图在其对话录《理想国》的第七卷中,提出了一个“洞穴”的隐喻。关于这个隐喻,笔者有如下思考:

一、对“洞穴理论”的理解:

我把这个隐喻的本体简单概括成如下图示:

影像——洞外的人与手偶——火光囚徒

可见,囚徒处在整个过程的最末端和最底部,他们只是任人愚弄的对象。按照柏拉图的说法,他们是有思考的能力的,但悲哀的是他们所能够认知的并不是真正的最高的存在,而是经过加工演变形成的影像,于是他们便把这影像当成了真实。在洞穴中,被绑缚的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洞外的人的行为,更不可能认识作为一切的起点与终极的火光。他们能够感知到的关于火光的有且只有洞壁上的影像。

柏拉图的这个隐喻还有一个部分,就是一个脱离桎梏的人历经艰难见到了火光,而此时的他已经与原来的群体——洞穴中的囚徒——格格不入了,在旧友中,他已经是一个不能被接纳甚至要被杀掉的另类。

柏拉图在解释这一隐喻时说:“……现在我们必须把这个比喻整个儿地应用到前面讲过的事情上去哲学论文,把地穴囚室比喻可见世界,把火光比喻太阳的能力。如果你把从地穴到上面世界并在上面看见东西的上升过程和灵魂上升到可知世界的上升过程联想起来,你就领会对了我的这一解释了,既然你急于要听我的解释。至于这一解释本身是不是对,这只有神知道的。但是无论如何,我觉得,在可知世界中最后看见的,而且是要花很大的努力才能最后看见的东西乃是善的理念。我们一旦看见了它,就必定能得出下述结论:它的确就是一切事物中一切正确者和美者的原因,就是可见世界中创造光和光源者,在可理知世界中它本身就是真理和理性的决定性源泉;任何人凡能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性的,必定是看见了善的理念的。”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柏拉图把“善的理念”作为一种本源,就象火光(用来喻太阳)对于囚徒一样,它是人赖以走进理想国的终极理念。对于“善的理念”,柏拉图解释为:“它的确就是一切事物中一切正确者和美者的原因,就是可见世界中创造光和光源者,在可理知世界中它本身就是真理和理性的决定性源泉;任何人凡能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性的,必定是看见了善的理念的。”

要摆脱现实的可知世界的愚弄,成为一个“理性”的人,就必须摆脱桎梏,向“善的理念”靠近,这是我们从柏拉图的“洞穴”的隐喻中得到的结论。

二、关于“洞穴理论”的一点思考:

在这里,我想把这个隐喻做如此理解:

所谓“善的理念”是柏拉图赋予“火光”这一符号的所指。而真正决定着人的理性和人对“可知世界”的认识的,应该是人性本身。其实套用“洞穴理论”的形式我们可以生动地解释这一观点。“火光”即为人性,摆弄手偶的人便是能够以自己的方式左右着“可知世界”的表现形式,洞壁上的影像则是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各种现实存在,洞穴中的囚徒无疑是被现实愚化并玩弄着的人们。

我要重申我的观点:那被柏拉图比喻成“善的理念”的火光,在我的理解中被比喻成了人的本性,即人性。人性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可能性的源泉。而人性的核心是欲望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人的历史其实就是欲望的历史。作为人的两种原欲哲学论文,生存的欲求与性的欲求成为人类发展的原动力。人性是人存在与发展的核心,善与恶是人性的两个方面,既是相反的两极,又是相融的统一体,它们对立统一地存在着,共同构成人性的全部。只有它们共同存在,人性才不会枯竭,人才能够有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因为它们的相反作用力同时为对方提供了无限发展的势能。可简单图解为:

恶←人(人性=善+恶)→善

如前所说,人性是人存在与发展的核心,而欲望是人发展的不竭动力,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性的表现形式即为对欲望的追求。而欲望亦可分善欲和恶欲。(至于人的两种原欲是善是恶,至今我无法定论。)

纵观西方文学史,(西方人的祖先是“正常的儿童”,所以西方文学是考察人性发展的可靠依据)从古希腊罗马的神话和史诗(希腊神话和史诗永远是令人感念的“人”的颂歌,她是人性的“原是共产主义”),到中世纪的城市文学、骑士文学、英雄史诗(由于教会文学为政治的延伸,所以暂可不做考据;在但丁的《神曲》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思想钳制最严酷的时代,人的欲望仍然在黑暗中歌唱着,即使歌声有些许飘渺),到文艺复兴的诗歌、小说、戏剧等创作(莎士比亚的戏剧表现的就是人的宇宙般浩瀚、深邃的心灵,这是人欲的最高级的、最深层次的表现),乃至古典主义戏剧(虽然古典主义创作在形式上受“三一律”的严格制约,但诸如莫里哀等人的戏剧仍然表现出了人的存在意义与价值),到启蒙主义的小说、诗歌、戏剧等的创作(在经历了莎翁“存在还是消亡”的考问而未解之后,歌德又提出了“上升还是下降”的命题,又一次剑?溉诵缘纳畈悖,一直到后来的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及后现代主义的创作,我们可以看到鲜活的人的形象雀跃在文学的舞台,作用于人的心灵。他们所表现的,就是或善或恶的欲望?

文学是心灵的历史哲学论文,心灵即为人性所居的地方。而既然文学的发展历程又成为人的欲望的发展历程,则印证了欲望即是人性的存在与表现方式。

综上所述,以欲望为核心的人性才是人的最高真实与最终极的理念。柏拉图也无法回避人性中善恶并存的现实。他在对“洞穴理论”的进一步阐释中提到:“……假设这种灵魂的这一部分从小就以得到锤炼,已经因此如同释去了重负,——这种重负是这个变化世界里所本有的,是拖住人们灵魂的视力使它只能看见下面事物的那些感官的纵欲如贪食之类所缠在人们身上的。——假设重负已经释,这同一些人的灵魂的同一部分被扭向了真理,他们看真理就会有同样敏锐的视力,像在观看他们面向的事物时那样。”由此可见,柏拉图在确立“善的理念”的存在的同时,也肯定了人的灵魂中的“恶”的存在。人性由此成为善恶交融,并相互作用着的抽象存在。

总结起来说,柏拉图的“洞穴理论”把“善的理念”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动力和终极,是他的美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他把理式作为最高存在,把“善的理念”作为建立“理想国”的基础与目标,在他生活的时代已经是一个值得令人欢呼的伟大创举。但今天我们必须认知到他的局限,更全面和准确的阐释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与终极意义,那就是人性的存在与发展。

哲学思考论文第7篇

城市发展史表明,城市在方便人们的生产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扩张,资本对土地和资源的商业掠夺也变本加厉,人地矛盾突出、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人口膨胀、交通拥堵、住房紧张、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等“城市病”日益突显。“从表观上看,现代城市发展也正在日益变成一种丑化运动。”[2]林立的高楼大厦和交错的高架桥支离了自然景观和城市天际线;斑驳的广告牌、炫目的玻璃幕墙和所谓“亮化工程”成为严重的视觉污染源;建筑工地、工厂车间、车站码头和商业街区的嘈杂轰鸣使人心情烦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汽车尾气、工业废水散发出阵阵恶臭……。城市文脉断裂、建筑风格雷同、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等人文生态退化现象,使城市人找不到家的归属而深感孤独。特别是20世纪中期以来,工业文明所造成的生态危机向全球漫延,对人类的生存构成极大威胁,促使人们警醒和反思人类文明的发展模式,深刻意识到人类迫切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当下“非美”的生存状态,重建美好的自然家园和精神家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生态学创立的生态思想开始渗透到人的世界观和生存体验中,酝酿形成了一场生态文化运动,此时“生态学与生物学概念已经经过改造成为社会学与人文学科概念,与人的美好生存紧密相连,而人的美好生存是当代最重要的美学内涵”。[3]一种崭新的美学观念———生态美学观由此应运而生。目前关于生态美学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生态美学仅研究人与自然处于生态平衡的审美状态,而广义的生态美学则研究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和人自身处于生态平衡的审美状态”,但也将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关系的研究放到基础的位置。[4]生态美学所关注的多重生态审美关系,正是城市现实境域中遭受重创而亟待修复和重构的关系,这就促使学界聚焦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城市人生存方式的生态审美维度,对城市生态审美关系的研究成为了生态美学的核心和重点。我国著名生态美学家周膺、王诺认为,国外生态美学的兴起,以艾伦.卡尔森(AllenCarlson)和巴里.萨德勒(BarrySadler)于1982年主编出版的《环境美学:阐释性论文集》为标志。

“卡尔森和阿诺德.伯林特(ArnoldBeleant)等人的环境美学理论是对现代城市生态危机的直接反映,所关注的重点正是人类活动的中心场所城市以及与其发生熵循环的工业、农业等所构成的人类生存环境,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环境。”卡尔森把环境美学的范围扩展到所有的原始环境与人造环境,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平等的生态环境鉴赏模式。伯林特不仅通过揭露批判现代城市病的“消极审美价值”,呼吁将审美考虑与城市规划结合起来,反思城市的价值和目标,而且创造性地提出“融合美学”来奠定城市生态美研究的学理基础。伯林特认为“建立城市生态的审美范式”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类作为整个环境复合体的一部分,审美地参与到环境中;在环境中,感官的内在体验和直接意义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在城市规划中认真考虑审美融合(aestheticengagement),将是城市景观人性化的重要步骤。”[6]在国内,生态美学的提出和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与此同时,许多生态美学家十分注重把生态美学原理运用于城市环境的审美塑造、生活方式的审美追求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寻求摆脱城市化生态困境的出路。徐恒醇发表的我国首部《生态美学》专著,以相当的篇幅探讨了城市景观设计、城市特色与风景资源的利用以及生活方式的生态审美追求等城市美学重大现实问题。周膺、吴晶推出我国首部生态城市美学专著,从存在论、自然论、文化论、社会论诸方面对生态城市美学进行开创性研究,主张人类在城市中构建人与自然平等、共生的关系。曾繁仁在创立“生态存在论美学”的基础上提出“有机生成论”城市美学,主张在城市建设中贯彻“有机性、生成性、生命力、个性化与和谐性”等生态美学原则,以实现“诗意的栖居”,“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梦想。

综上所述,城市生态美的研究,是工业城市的弊端充分暴露并危及人类生存,促使城市发展模式生态化转型时代必然提出的学术命题。尽管学界开展了富于创造性的研究,但对“城市生态美”范畴的哲学基础、本质内涵、生成机理和基本特征还缺乏充分研究和有效界定。本文试图对此作一点探讨。

二、城市生态美的本质及其生成机理

笔者认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等经典著作中蕴含的“生态实践”哲学观,为我们科学研究城市生态美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实践”的范畴,但在他们诸多精辟的论述中,生态实践观已呼之欲出,其基本要点是:(1)人与自然一体观。马克思指出:“所谓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8](P52)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明确反对把人类和自然对立起来的荒谬、反自然的观点,指出人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征服者。[9](P383-384)可见,马克思恩格斯主张人与自然是融为一体、休戚与共的,人类应该象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爱护自然。(2)人与自然的交往观。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10](P52)并把劳动的本质界定为实现人与自然交往的中介,而不是人对自然界的单向改造和征服,他说:“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1](P201-202)而且这种物质交换必须是合理的,即“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2](P926-927)这就蕴含着人对自然界的干预不能超出自然承载力的生态思想。因此人类应该顺应自然生态平衡规律来从事实践活动。(3)人与自然的和解观。人类以自身的行动控制、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最终目标也不仅是从自然界中索取更多的物质产品,而是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并进,实现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合一。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才能达此最高境界,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3](P77)根据马克思恩格斯上述思想,笔者认为,生态实践是人们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依据生态学原理推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客观物质活动,其内生机制和发展动力根源于人的生态本质力量。人的生态本质力量是自然向人的漫长进化和社会劳动的共同作用形成的人的生态整体性和生态存在能力。人的生态整体性是指人作为生态系统整体存在的丰富特性,包括人的全面本质和丰富的感觉特性。也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人要通过对象性活动“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4](P80)“创造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15](P83)人的生态存在能力包括人的生态需求、生态智慧和生态体验能力,以及生态创造能力。人的生态需求由人的生态本源性所决定。人是自然之子,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体,这从根本上决定人对自然生态平衡的客观需求。人的生态智慧启迪于人的生态环链性。人是整个自然界生态环链中的一环,“人人都具有生态环链性,个体一旦离开生态环链,就会失去他作为生命的基本条件,从而走向死亡。”[16]生态环链性激发人类反思自身行为的生态后果,促进生态科学和生态伦理价值观的形成。人的生态体验能力产生的生理机制是人的生态节律性。节律感应是一切生命存在和活动的生态基础和生态机制,在自然向人的生成过程中,人的生态调节机制进化成为以生理为基础、心理为中介、意识为主导的节律系统,从而使人的生命与环境建立起万物相通、天人相生的生态关联。[17]这种关联当然也包括人对生态平衡状态的愉悦感受。

人的生态创造性则把人的生态活动与动植物的生态活动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人不像动植物那样只会出于本能与自然界交换物质和能量,而是自觉能动地认识、掌握和运用生态平衡规律,发展生态治理技术,维护自然环境的生态服务功能,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宜居环境。人基于追求自身生态本质力量与自然界进行的对象性感性活动,是经由生态实践向城市生态美生成的机理。生态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是生态主体化与主体生态化的辩证统一。一方面,人具有受动性,生态规律作为一种客观必然力量制约着人的生命活动,同时在自然向人的生成中内化为人的生理心理机制,形成人对生态效应敏感反应的审美心理结构;另一方面,人又是能动的存在物,人不仅能掌握而且能运用生态规律来控制、调整和改造自然,构建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实现生态化生存的美好理想。这是人类自觉地追求自身生态本质力量的过程。惟其如此,人同自然界才能完成本质的统一,“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8](P79)才能在人所特有的生态实践中得到统一。这种辩证统一的过程在城市建设中就表现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也就是合乎生态规律、哲学论丛合乎生态目标的城市生态美的建造活动。城市生态景观、生态环境作为人对自然界的生态调谐实践活动的成果,无论是住宅小区、购物商场、文化广场、旅游景区等人化自然,还是经人类呵护存留的湿地、荒野、海洋、河流、山脉等原始自然景观,无不体现着现代城市人的生态化生存和发展的目标和理想,凝结着城市建设者生态本质力量,寄寓着现代城市人寻根和回归家园的情愫。人们在舒适、便利、生态的城市里工作、学习、生活,“充满劳绩,但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土地上”,从而体验到巨大的审美愉悦。城市生态美是人的生态本质力量在城市生态文明实践中的确证和体现,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感性形式,也即城市生态景观与人的审美感受的普遍必然联系。城市生态美视阈下的城市生态景观,不是外在于人的“如画风景”,而是人参与其中并与之融合一体的城市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环境。由于人的生态本质力量只能在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中才能实现,因此城市生态审美“超越了审美主体对自身生命的关爱,也超越了役使自然而为我所用的价值取向的狭隘,从而使审美主体将自身生命与对象的生命世界和谐交融。”[19]这种人把自身融入对象生命世界的和谐愉悦感受,就是生态美感。著名生态美学家曾繁仁认为生态美感的本质内涵是“家园意识”,其追求的最高美境是“诗意栖居”。之所以把城市生态美感的本质界定为“家园意识”,首先,生态环境是人类安身立命之所,只有扎根“大地”,人类才能永续发展;其次,人具有生态本性,这是自然历史的天赋,只有融入生态整体,人才真正实现“生态自我”,体验到家的归属。再次,现代城市由于工业生产方式和技术的操纵,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遭受破坏,人与自然母体和历史文脉日渐疏离,普遍而强烈地产生一种失去家园的孤独感、迷惘感,“寻根”和“回家”成了现代城市人的情感慰藉和精神希翼。而“诗意地栖居”则是海德格尔借用荷尔德林的诗句形象而深刻地描述了人所追求的“天人合一”的理想生存境界。晚年海德格尔提出“天地神人四方游戏”说,从存在论层面来阐释这种生态理想美,认为当人类与宇宙、大地、存在处于自由融合的协调关系,也就是人与万物“如其所是地存在”时,才达到“诗意地栖居”。但是,海德格尔把实现此境界的“返乡之路”寄托在虚无漂眇的审美玄想上,是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按照生态实践观的逻辑理路,实现城市人生态化生存的惟一途径是通过人的生态实践,按照生态美的规律来调节城市生产生活与自然生态平衡的关系,发展柔性科技的力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城市人“诗意地栖居”的城市生态审美意境。

三、城市生态美的基本特征

城市生态美是城市生态景观契合主体审美感受生成的城市意象,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功能性与审美性的统一。城市空间存在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工作、居住、休闲、交往等需要,因此城市功能是城市存在的本质特征。早期“历史偶然城市模式”的城市功能基于当时特定地理气候条件和生产、生活及政治等需要自然形成的。现代大工业兴起的“机器城市模式”遵循资本逻辑和技术理性追求利润最大化和高效率,便捷、统一、简洁和标准化成为城市的功能特征,它在创造出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消解了城市生活的生态性、复杂性和丰富性,导致城市空间尺度冷漠化、文脉缺失以及构造趋同等诸多后遗症。对此,后现代主义提出“生态城市模式”的解决方案。生态城市模式比“历史偶然模式”更能回应人类社会生活的工作和需要,比“机器城市模式”更加真实地回应人类境况,也比两者能够更加富有弹性地回应人类社会形式和活动的多样性。”[20]柏林特认为这是一融合了生态审美观的城市化新理念,“生态审美体验的审美考虑不仅引起重视,而且被视为最为重要的因素。在人、对象以及生态系统的正常运动等所组成的相互关系中,生态体验成为中心特征。”[21]因此,审美价值与功能价值的内在统一无疑是考量理想城市模式的基本标准。

2.多样性与整体性的统一。城市生态美融合了人们对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生活和谐意境、城市建筑和景观艺术等多种美学形态的复合感受,是一个在时间和空间上协同整合的系统。从空间上看,各种审美形态或审美要素只有在相互配合、协同作用下才能显示出城市作为审美对象的整体意义。比如,作为城市主体的建筑群不仅在空间分隔和联系的合理性上要满足人活动的需要,而且在布局高低以及外观形体、线条、光影和色彩上也要与周围的环境、广场、道路、园林、雕塑和氛围相互协调,交相辉映。从时间上看,城市生态美的整体性还体现在城市历史空间的延续性上面,一座美的城市必定是呈现出完整历史生命的城市,是历史与时尚的统一、老街区、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的和谐共处。如天津古文化街既保留了天津后宫的传统木结构建筑,又使其与新建筑在民族风格上协调一致,同时还融入了兴盛的现代商业气息,类似的还有上海外滩、香港的“老大街”等,这些城市景观都从整体上透射出强烈的时代气息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城市美不仅具有整体性,而且还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宏观整体美应该与个性美和特色美相统一。城市在各自不同的地理气候、山水特色和历史文化的孕育下形成,不同的城市之间必然显出差异美和风格美。许多现代城市之所以给人以“千城市一面”,单调乏味之感,就是因为在功能主义立场主导下只注重整齐与秩序,忽视人性的需要和文脉的传承,建造的城市缺乏地域、民族、乡土色彩和历史文化意蕴。针对现代城市美学的这种弊端,后现代主义城市美学特别强调了城市建筑体系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如舒尔茨的建筑现象学主张城市是蕴含着历史、传统、文化、民族一系列意义的特征性“场所”。美国城市美学家林奇认为,城市应当是特点鲜明、可让人辨认和理解的结构及意象。罗和科特合著的《拼贴城市》一书主张城市规划应基于城市特定的历史记忆和自然演化背景进行,否则就会变成“普遍的社会”而失去它的特征。这反映了后现代主义生态城市美学强调城市的异质风格,反对城市结构的均质化的生态审美理念。

3.生态性与文明性的统一。这一特征根源于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本质。一方面,人是自然存在物,“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22](P383—384)人的生态本性决定人对自然界具有天然的依赖性、亲和感。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的存在物,人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从事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和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生产活动。人的社会性也就意味着人具有通过“自然人化”来实现自身目的的文明创造本质。人所具有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本质结构,决定了人所追求的理想生存境界必然是人与自然、社会共荣的境界,也即是生态性与文明性相统一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古代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低,城市文明不发达,人以受动性的方式与自然界维持一种和谐平衡的原生态关系。近现代以来,人认识改造自然的主动性创造性空前提高,城市荟萃了人类先进文明成果。但现代城市文明也潜伏着走向自己反面的悖论,主体性的高扬蜕变为人性的物化、异化,对自然的改造演变成野蛮的掠夺。人们在享受丰裕生活、先进科技和优质教育等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也不得不忍受酸雨、雾霾、臭氧层破坏等生态恶化的袭击,现代人并没有感受到城市文明给他们带来的幸福与美好,相反,茫然、焦虑、烦燥……等心理问题成为了现代城市病的普遍主体症候。针对此病症,生态美学反对主体性的、技术性的僭越,主张生态性的还原,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理念,这种理念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生态性与文明性的平衡,在掌握和遵循生态平衡规律的基础上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城市。

哲学思考论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哲学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回顾百年中国的文化发展历程,我们清楚地发现,中国共产党自从诞生的那天起,就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始终把中华文化的繁荣昌盛当作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精心呵护,大力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突出强调了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做出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十七大做出了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决策。而十八大提出要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建设文化强国靠什么?靠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文化自觉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在文化上的觉悟和觉醒,是一种强大精神力量,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先决条件。文化自觉包括对文化在历史进程中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对发展文化历史责任的主动担当。文化自觉这个概念最初由费孝通先生于1997年提出。他说:“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只有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并接触到多种文化的基础上,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而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对自身文化生命力及其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既要坚守自己的优秀文化,又要通过交流和交融,吸收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既要正确对待自己的文化,又要正确对待别人的文化。

一、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同属认识论的范畴,都是对文化的属性、价值、影响、作用等方面的根本认识

文化自觉本质上是对文化价值的觉悟觉醒,提升文化自觉需要我们有对文化意义、文化地位、文化作用的深度认同,对文化建设、文化发展、文化进步的责任担当。文化自信本质上是对文化生命力的信念信心,增强文化自信需要我们有对历史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当代中国文化的理性审视,对世界历史文化、异域民族文化、现代文明成果的包容借鉴。一个民族的觉醒,首先是文化上的觉醒。“五四”运动以来,中国人就有强烈的民族文化生命力的信念。鲁迅曾经写过文章,驳斥“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的说法,认为当时虽有“自欺力”的笼罩,但我们还是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的。“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辉,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曾说中国自有科学的共产主义以来,人们的眼界提高了,中国的革命也改变了面目。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又自豪地说:“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从这时起,近代世界历史上那种看不起中国人,看不起中国文化的时代应当完结了。伟大的胜利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已经复兴了并正在复兴着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文化。这种中国人民的文化,就其精神方面来说,已经超过了整个资本主义的世界。比方美国的国务卿艾奇逊之流,他们对于现代中国和现代世界的认识水平,就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普通战士的水平之下。”毛泽东这种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非同一般,号召力强,极大地激励了我国人民,在我国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高潮。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清醒地认识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郑重提出:“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面对当今文化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重要因素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着眼于提高民族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以更大力度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以上这些都是引领中华文化前进的领袖人物从认识论的角度深刻认识不同时期的文化发展以及社会思潮,始终以强烈的文化使命感追求文化的先进性,引领中华文化融入人类文明的主潮,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对推动文化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提供动力和支撑。

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有了文化自觉才能有文化自信,有了文化自信才能有文化自强,文化自强又会产生新的文化自觉

提升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目的是要实现文化自强。文化自强本质上是对文化强国的向往追求,实现文化自强需要我们有对文化道路、文化方向、文化灵魂的正确把握,对文化创造、文化传播、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人才队伍培养的协同推进。英国人类学家泰勒认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任何其他的能力和习惯。”而对文化的认识,形成了文化自觉,进而形成文化自信。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从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发展过程看,陈独秀有了初始认识,表现在对中国青年提出的抉择六义上:自主的非奴隶的,进步的非保守的,进取的非退隐的,世界的非锁国的,实利的非虚文的,科学的非想象的。希望青年成为推动时代前进的主人。瞿秋白作了新解,并在《赤都心史》中说:“人处于各种民族不同的文化相交流或相冲突之时,在此人类进步的过程中,或能为此过程尽力,同时实现自我的个性,即此增进人类的文化,或盲目固执一民族的文化性,不善融洽适应,自疲其个性,为陈死的旧时代而牺牲,竟或暴露其无知。”在延安时期,毛泽东主张对封建文化和帝国主义殖民文化进行坚决批判,同时要大力建设新民主主义文化,并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文化纲领,其根本性质,必须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是坚定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至此,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基本形成。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念,坚持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精神武器,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行动纲领,并在强调经济建设是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的同时,又特别指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导性地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重视科学和教育,成为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文化行动指南。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达到了新的高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以更加强烈的文化自觉、更加坚定的文化自信,更加积极主动地担当起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责任,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自强。从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中华文化正逐步显现出其应有的国际地位。以传播中华文化的孔子学院为例,从2004年底至今,已在全球开办了387所孔子学院和509所中小学孔子课堂,覆盖了全球108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当地社会各界的欢迎。今年我国作家莫言摘取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也说明了我国的文化影响力和软实力正在悄然壮大。

三、充分发挥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十八报告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我们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关系,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

一是要深化对文化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文化是国家发展和繁荣的强大力量,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在当前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必须站在时展和民族振兴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振兴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是要加强对文化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深刻认识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当前应全面认识和把握我国文化发展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和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处理好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学习吸收外来文化与发扬光大民族文化、繁荣文化事业与发展文化产业等关系。

三是要强化对发展文化历史责任的主动担当。当前我国文化领域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共同意志、提振民族精神的历史责任,下大力气解决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价值扭曲等问题,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四是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应充分尊重和肯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大力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们前进的精神力量。

五是加强对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宣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根,当代中国先进文化是中华优秀民族文化与时代精神的结合,也是中华优秀民族文化与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的结合,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大力弘扬当代中国先进文化。

六是要加强对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的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是人类社会所共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一种开放性文化,它承认并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的优秀文明成果。要坚持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原则,积极学习、辩证取舍、科学吸纳各国优秀文化成果,在博采众长中不断赋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大生机和活力。

此外,还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坚持以文化创新为动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发展广西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强区

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具体行动。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必须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千亿元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当前,广西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仍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总体实力偏弱。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的有关数据,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只有18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88%,而且自治区各市的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超10亿元的市分别为南宁市59.29亿元、桂林市34.2亿元、柳州市19.08亿元、玉林市18.13亿元。这四个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30.7亿元,占全区的比重达到72.54%,其他10个市只占全区的三分之一,地区发展不平衡明显。文化服务业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08年的67.83%,下降到2010年的54.68%,下降了13.15个百分点。与全国相比,广西壮族自治区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为主体的核心层文化服务业比重较低,文化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如2010 年广西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业实现总产出为161亿元,实现增加值37.71 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0.9%,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4%。在全国新闻出版业中,印刷复制业一直是全行业的主体产业,2010 年的总产出占全行业的65%,增加值占全行业的60.5%。而在广西新闻出版业中,印刷复制业的总产出比重偏低,2010 年仅80 亿元,占全行业的49%,低于全国16 个百分点。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发展格局仍然比较单一,投资结构不够合理。缺乏大型的文化产业交易平台以及文化产权交易所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具有创新、创意、研发水平的文化企业不多,创造内涵深刻、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精品力作和知名的文化品牌有限。体制改革仍然滞后,整体创新能力不强,用人机制不灵活;社会投资不积极;艺术创作队伍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文化产业政策还有待完善和进一步落实;文化产业设施落后,文化产业经营机制与发展速度不相吻合,文化市场管理监督仍有死角;新旧体制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冲突,等等。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要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认识广西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与不足,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将人文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企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文化事业与文化企业剥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充分发挥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二)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

要尽快瞄准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制定和实施推进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大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性财政专项投入,对列为重点文化产业的项目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通过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带动广西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实施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鼓励和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产业,形成文化产业多元投资的新格局。

(三)积极培育以国有为主导的文化产业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和扶持民营文化企业有序生产

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广西要进一步整合优良资源,对国有文化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将它们打造成广西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使它们成为打造千亿元文化产业的排头兵。大力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放宽市场准入。对民营文化企业,在资金扶持、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职称评定、命名表彰等方面,切实做到与国有文化单位一视同仁。

(四)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工程

广西已经具有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产业人才,但他们大多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合力。要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人才成长和选拔机制,为文化产业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创新文化产业人才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激发人才创新能力。充分利用高校的平台培养文化产业人才,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注重创意、打造精品的发展策略

要增强文化创意对文化产业领域的渗透, 使最新的文化创意和设计理念延伸到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制作、传播、营销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提升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和文化附加值。对内要增强竞争力,对外要加大宣传力,强化对企业以及产品的宣传包装,努力提高知名度,打造出自己的品牌。

(六)积极开发利用广西本土文化资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山水文化、海洋文化、生态文化魅力独特,丰富多彩,自然景观得天独厚。深入研究本地文化资源的精髓,高质量地深度开发利用本地文化资源,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选择。我们要重点发展民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生态文化,巩固提升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印象·刘三姐》、漓江画派、广西出版等一批文化品牌,使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精品享誉中外。

(七)在市场开发上要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世界

广西沿海、沿江、沿边,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连接中国与东盟的桥头堡。广西在语言、文化、习俗等方面与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等国有不少相似相通之处,文化产品容易引起这些区域民众的共鸣。同时,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东盟国家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要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以东盟国家为重点,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国- 东盟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的综合平台。

(八)坚持文化产业的科技创新支撑

要自觉站在科技发展的最前沿,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相融合,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推出更多兼备科技含量与文化含量的新兴文化产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抢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制高点。要以数字技术、软件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支撑,提升创意设计业、新闻出版业、动漫游戏业、音乐及影视制作等的研发、生产、传播和营销能力,做大做强广西的文化产业。

哲学思考论文第9篇

《白轮船》的创作背景及生态文学特点

一、创作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自然与人的关系日趋紧张,这使世界文坛越来越多的作家焦虑不安。他们在文学作品中不同程度地思考这一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全球性问题――自然与人的相互关系。前苏联著名作家艾特玛托夫就是这一时期的杰出代表。

艾特玛托夫于1970年创作了中篇小说《白轮船》,这是一部在人与大自然主题中充分渗透道德哲学内涵的作品。该小说自然情节的描述并不复杂,但在描述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方面却让伦理道德思想得以深刻的体现,被认为是作家的巅峰之作。这是一个凄惨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个被遗弃在外公家的七岁孤儿,没有名字。孩子喜欢到山顶上眺望碧蓝的伊塞克湖,寻找一艘游弋在湖面上的白轮船。他听说爸爸是水手,于是他渴望变成一条鱼游到湖水里,上船扑向爸爸的怀抱。外祖父给他讲长角鹿妈妈的故事,那是个动人的传说:长角鹿拯救过吉尔吉斯人的祖先,但后来鹿妈妈的后代遭了殃,成群的鹿被杀害了。从此,这个地方再没人看见过鹿。小男孩牢牢记住了这个故事。有一次小男孩突然看见了两头小鹿和一头白色母鹿,他好像在梦中,一口气跑回家,告诉了外公。可是,第二天,正当小男孩昏睡时,一声枪响把他惊醒,他看见大人们忙里忙外,孩子在棚子里看见兽皮和鲜血,再看墙根下带角的鹿头,他浑身冰凉、毛骨悚然。他听见可怕的笑声,觉得有人拿斧子对准他的眼睛,他惊恐地拼命躲闪。谁也没注意,孩子摇摇摆摆走到河边,跨进水里,去寻找他梦中的长角鹿妈妈和白轮船去了。小说的结尾是悲剧性的,但是它以强大的艺术感染力激起人们维护真理、保护自然的良知。

二、生态文学的特点

生态文学是当代文学与生态思潮的有机结合的产物,是对生态危机的综合回应。它把关怀人类赖以生存的大自然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是20世纪世界文坛上一个崭新的文学现象。它以人与自然为主题,以关注人类生存环境为起点,从道德与精神方面探索了人与大自然关系的新内涵,来唤起人们珍惜我们的家园――地球。

艾特玛托夫是一个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的生态文学专家。当人类生存遇到困境和大自然遇到生态危机时,他哲理性地思考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艾特玛托夫在1985年2月17日第七期的《莫斯科新闻报》答记者问中曾说过:“四十年来,生活有了质的变化,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条件。于是,有些人便自我陶醉,丧失了记忆,开始追求物质享受,而不追求精神享受。但是,一个人在精神上的自我感觉才是使他配得上活在地球上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心安理得地拼命追求升官发财,一味伪善,首先要使自己不能称之为人,就像我这部小说中的一个反面人物那样。眼前的利益不应夺去我们的记忆。因为记忆是我们铁面无私的良心。而良心是绝对不允许一个人背叛他精神上的最高理想的。”作家认为,人与大自然应当具有相同的权利和地位,人们应该抛弃人类沙文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与大自然平等、和平相处,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人类社会,这正是当代社会人们面临的重大的历史使命。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得以生存。艾特玛托夫从哲理的高度思考了人与大自然的内涵及关系。这是他对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模式的挑战,使人们的自然生态意识能够觉醒,表现出一种超前的生态观。艾特玛托夫通过《白轮船》这部小说,反映了20世纪以来人与人、人与大自然和人与自我的紧张关系,同时向人类敲响了警钟,即人类不仅应该对自己负责,还应对地球负责,同时还得对子孙后代负责,否则随着对大自然的破坏,人类必将毁灭自身。

艾特玛托夫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理性思考

艾特玛托夫说过:“我越来越相信,小说的哲理性比重应尽可能增加,如果哲理性的比重小,而以主题的迫切性取胜,那么时过境迁,这样的作品就会失去意义。”不难看出,作家非常注重哲理探索,经过长期探索得知:人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如沧海一粟,自然先于人类而存在,所以说,人是大自然的产物,附属于自然。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是自然之子,应和同是自然之子的一切动植物平等相处。

艾特玛托夫非常热爱大自然, 深刻关注人和自然的关系, 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哲理思考,他说:“热爱大自然和必须保护大自然的题材对我们来说非常亲切。” 事实确实如此,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生存,开始对大自然进行疯狂掠夺,包括污染环境、无序地残杀稀有动物、乱砍滥伐,所有这些行为使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于是,越来越多的学者、专家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峻。艾特玛托夫就是其中一位具有代表性的作家。 他在《白轮船》中涉及了这一主题,抒发了自己的见解,从人是大自然之子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两个层面论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哲理性。

一、人是大自然之子

“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人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 ,“我们连同我们自己的头脑、血和肉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作者得出结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是共生、共赢和共荣的关系,而不是征服、改造和索取之间的关系。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既然是伙伴关系、朋友关系,那么就要求人类在处理与大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必须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克服急功近利和目光短浅的思想,树立人与大自然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观。艾特玛托夫向来反对“万物之灵”的人类以“征服者”与“统治者”的态度对待大自然,反对征服和占有自然的一切行为,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平等而和谐的关系,人应把森林当做“绿色的朋友”, 把动物视为“人类的小兄弟”,这才算得上是 “自然之子”。

在小说《白轮船》中,当孩子惊喜地发现了三头梅花鹿的时候,鹿也同时发现了孩子,但它却却并没有害怕,“这头长角鹿妈妈细心而安详地朝孩子望着,好像在回忆:它在哪见过这个大脑袋、大耳朵的孩子的……小鹿肥敦敦的,又结实又招人喜欢。它忽然又抛开柳条儿,活跃地跳了起来,拿肩膀去蹭母鹿,围着母鹿转了一会儿,开始撒娇了,拿它那还没长角的头使劲地擦鹿妈妈的两侧。长角鹿妈妈静静地望着孩子。”

艾特玛托夫在《白轮船》中为我们描绘出一幅自然生态美景,即人类与动植物、人类与整个大自然和谐友好地共处着。这正是作家殚精竭虑的东西,也是他内心世界的流露。而我们大多数人却始终把自己与大自然的关系认为是主仆关系,始终没有超出这个想法。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主人,就是把人类自己同自然界分割开,独立于自然界之外,以统治者自居,却忘记了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亲,人类是自然界的婴儿;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仆人,就是人类在自然界面前一无是处,面对自然侵害时逆来顺受,这也是不合常规的。从世界文明史来看,这些思想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超越这个层面,从思维上进行理性的探讨。要做到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就必须抛弃旧观念,注入时展的新内容。如何才能做到这一切呢? 人类历史告诉我们:我们与大自然的关系既不是“自然界是主人、我们是仆人”的关系,更不是“我们是主人、自然界是仆人”的关系,而是人类是自然之子。所以我们应该放下主人的傲态,放下仆人的卑态,平等地与大自然进行对话,理性地与大自然握手,与大自然共谋发展,共同进步。只有这样,人类生存的自然界才会越来越美好,人类的生活前途才会越来越光明。

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

人类应该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性、顺应自然。因为自然界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依据其自身的规律发展。人类由于违反自然规律、不尊重自然而频频招致大自然的报复。当前人类的居住环境日趋恶劣,都是因为人类违反大自然的规律造成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能使人的心灵得到平衡,并能使人的精神得到净化;而掠夺大自然、残杀万物生灵、毁坏大自然的过程,就是人类破坏平衡的过程,也是人性道德堕落、变异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残忍、贪婪、自私、冷酷、功利主义就会得到恶性膨胀,就会导致人的本质的蜕变和精神的堕落。艾特玛托夫把人对大自然的态度同人道主义、人性联系在一起,把人类是否尊重大自然当做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善恶与否的标准,并把不同的人们之间因为不同的观念而引发的冲突归纳到善恶冲突的范围。

《白轮船》中描写了善和恶两类人。莫蒙爷爷和孩子是善良人的代表,他们不仅对人友善, 对自然也是和善的。莫蒙爷爷是护林所唯一一个尽心尽力看管森林的人,他说:“看管森林的人,就是不让树林受到任何损失。”他相信长角鹿妈妈的传说,把白色长角鹿妈妈看成是吉尔吉斯民族唯一的恩人和母亲,对她敬若神灵。《白轮船》中的小男孩也热爱大自然,在林中虽没有小伙伴儿与他玩,但是他并不孤独,因为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的朋友,吉尔吉斯古老的长角鹿母的传说滋润着他的心灵。莫蒙和小男孩儿都是与自然亲和为善的代表,是千百年来熠熠生辉的人类最宝贵的精神文明,正因这一点,人类才优越于其他物种,人类的未来才有希望。

在小说《白轮船》中,护林所的领导奥罗兹库尔谋取私利,偷伐森林。当树林中突然跑出三头美丽的梅花鹿时,善恶两类人的态度完全相反。莫蒙爷爷和小孩尽力想为长角鹿妈妈的后代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而护林所领导奥罗兹库尔等人只看到鲜嫩的鹿肉和硕大的鹿角。鹿的出现,瞬间将两类人分为善恶两类。艾特玛托夫把对待大自然中动物和植物的不同方式和不同态度,作为判断人类善与恶的标准。艾特玛托夫的作品向我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每种动物的悲惨遭遇最后都以人的悲剧为结局。《白轮船》中三头梅花鹿的死让莫蒙爷爷非常痛苦;而纯洁天真的孩子,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于是摇摇晃晃地走到了河边,直接跳进了水里。 就连残酷屠杀梅花鹿的奥罗兹库尔,最终也没有落下好下场。他的这种行为远不止他一人所为,他只是作家塑造的“恶”的形象代表。他所做的一切既是对始祖、对自然的背叛和对传统道德的否定,又是“对神话传说的轻蔑,也是对千百年传统精神财富的弃绝”。

人与自然和谐的最高境界及意义

艾特玛托夫对悲剧产生的社会根源作了更深刻的揭示,从人是自然之子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两个层面论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意义。同时,作者也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最高境界及意义。《白轮船》提到科克泰的贪婪、奥罗兹库尔的虚荣与傲慢。他还强调:“贪财、权欲和虚荣心使人苦不堪言,这是大众意识的三根支柱,无论什么时候它们都支持着毫不动摇的庸人世界。大大小小的罪恶都藏匿于这个世界里。”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他:“人世间善与恶,都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些最平淡无奇的事物中”,但是,“为什么总是恶战胜善呢?”这才是艾特玛托夫思考的主要内容。它总是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体现在人对待自然的不同态度的善与恶的冲突、对抗中,总是把人的善恶与保护大自然联系起来。因此维护人与大自然的统一和谐,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人间的真善美!艾特玛托夫认为,要想根除破坏大自然、虐杀生灵、掠夺自然资源的恶行,就必须树立人们心中的善意,只有善意根深蒂固,并在实践中得到运用,大自然才会得到保护,人类才不会面临道德沦丧所带来的威胁。否则,人类将“由于自己的暴虐而毁掉这暴虐的世界”。

参考文献:

[1]韩捷进.艾特玛托夫[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30.

[2]胡志文.生态文学――比较文学研究的新土地[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01):99.

[3]石南征.白轮船・前言[A].艾特玛托夫著.立冈译.白轮船[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