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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9 09:25:27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

挖掘和利用“互联网+”专业和行业信息资源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2012年,教育部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就明确提出要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模式、方法、内容创新”,要“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帮助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1]。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技术”“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2]。在这种形势下,国内高校开始探讨如何将“互联网+”与专业课程教学要素相结合的问题[3]。这种改革不仅是指在形式上采用网络课程、微课、慕课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处理好专业课程如何学、学什么等关键问题,也就是如何挖掘和利用“互联网+”专业和行业信息资源来改革和优化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改变专业课程教学“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问题。在本科专业课程中,“互联网+”专业信息资源给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带来的影响最显著。

一、传统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的困境

(一)教学内容空洞

尽管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和教学从20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以来已经有30多年的时间,但教学内容空洞依然是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公共管理学科主干课程的理论都产生于西方,因而国内所使用的教材在内容体系上基本都以西方的理论体系为蓝本,脱离了我国公共管理的实践[4];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管理类课程讲述的问题与党政机关事务密切相关,问题的政治性强,信息公开程度低,长期以来外界很难知晓其真实信息,尤其是在我国,政务信息的披露十分谨慎,任课教师往往不能了解真实的公共管理实践过程,教学过程中基本无专业信息资源可用。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公共管理类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基本都单纯地介绍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导致教学内容空洞。例如,在讲述《公共政策学》政策过程理论时,教师往往只能讲述布鲁尔(G.D.Brewer)和德利翁(P.Deleon)很多年前提出的“阶段论”(thestagesheuristic),并将政策过程理想化地划分为政策问题、政策议程、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等分离的环节,而对于我国独特的“边制定边执行”的“政策试点”机制等相关内容鲜有涉及。

(二)教学方法机械

教学内容空洞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教学方法机械,我国任课教师往往单纯采用理论讲授的方式进行教学,较少使用案例式、启发式、探讨式等教学方法。由于西方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同时部分教师对西方理论本身的理解也不是很透彻,导致教师在讲授时经常是机械地、苍白地对理论进行介绍,无法激发学生对我国公共管理现实问题的探究兴趣和深入思考。例如,在讲述《行政组织学》组织结构时,仅依据教材内容按部就班地讲解什么是“科层制”及其特点,什么是“管理宽度”,什么是“管理层级”等,而对于我国从中央政府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地区、盟)、县(区、自治旗)、乡镇(街道办)等各级行政组织体系的复杂结构及其职责配置不了解,导致理论与实践完全脱节。

二、“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对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的影响

随着政务信息进入“互联网+”时代,包括我国在内的各个国家治理过程中各级党政机关的方针政策、数据资源、管理过程甚至是核心的决策过程,已经基本全方位、关联性地通过政府网站、移动政务平台、政务微博等载体公布于众,真实的“公共管理活动”逐渐以数字化形式进行展现。这种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管理活动及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将会对公共管理类课程的教学产生积极影响,也为走出传统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的困境提供了有利条件,具体表现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两方面。

(一)“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拓展教学内容

“互联网+”对教学的直接影响是“拓展教学内容和学习资源”[5]。一是“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拓展教学内容的宽度。教学内容的宽度是指教材容纳的教材章节数量,发达的网络信息资源将教学内容从章节数量有限的教材延伸到了各级政府网站甚至是全球各国政府网站的全部内容,其能够提供远超出教材章节范围的教学内容。例如,DavidH.Rosenbloom&RobertS.Kravchuk著名公共管理导论教材《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经》,对美国国家行政、联邦制与府际关系、联邦预算、美国公民行动等内容的讲述中链接了大量政府网站信息资源。此外,类似因“互联网+”政务信息时代的到来,在有限的教材内容中大幅拓展教学内容宽度的还有JamesP.Lester的《公共政策导论》、NicholasHenry的《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等,这些都可以说是“无限延展的教材”。二是“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增加教学内容的深度。教学内容的深度是指某个章节知识点的纵深程度。“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能够以提供现实案例和数据资源的方式深化传统教材文字表述的理论内容。例如,ThomasR.Dye的著名公共政策导论教材《理解公共政策》,在讲解美国的刑事政策、健康与福利政策、教育政策、经济政策、税收政策、环境政策时链接了丰富的源于政务网络信息的案例资源和数据分析资源,使教材中每个章节的内容都具有立体化和通透性特点。对于我国的公共管理教材而言,“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增加教学内容深度的最核心表现就是提供了教学内容本土化的途径。所谓教学内容本土化就是注重总结和讲述中国本土的公共管理实践,以及基于实践提出的理论。例如,近年来在《行政组织学》《公共政策学》《政治学基础》《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课程中,有学者尝试提出“职责同构”“政策试点”“协商民主”“党管干部”等本土化内容,但基本都停留在概念层面,没有丰富的实践信息,而“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提供了获取这些信息的途径,有利于实现教学内容的本土化。

(二)“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优化教学方法

在“互联网+”政务信息时代,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内容的多样化必然带来教学方法的优化。首先,政务信息资源的丰富和获取方式的便捷,为教师广泛使用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探讨式教学等方法提供了现实条件。例如,案例教学的前提是必须有丰富的、真实的、可供讨论的案例,如果所需的教案案例都通过实地调查获取,一般高校教师不可能做到,但“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为所有公共管理类核心课程提供海量的案例原始信息。正如著名公共管理案例教学专家LaurenceE.LynnJr.在《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指南》所指出的,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在第一手调查资料之外,提供了更便捷的获取公共管理案例的途径。其次,可以提升教学方法的有效性。“互联网+”政务信息时代打破了传统教学囿于有形教室课堂的局限,能够实现“课内课外”与“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并提供“永不下课”的课堂,改变传统教学方式“课堂上热闹一下,教室外就抛脑后”的状况。例如,无论是案例教学还是探讨式教学,丰富的“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可以促进学生在教室课堂外开展自主式和研究性学习,甚至能够吸引兴趣浓厚的学生进行长期深入的探究,从而大大提高这些教学方法的有效性。

三、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路径

我国自2005年10月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国务院官方网站正式上线以来,已经持续实施了10多年的政府上网工程,尤其是近年来的“互联网+大数据”和“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的推进,使我国从中央层级到省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的党政机关和公共管理机构的政务信息甚至是内部流程信息和数据公之于众,形成了庞大的“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而如何将“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有效运用于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中是亟需探索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探索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公共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路径(见图1),其包括持续循环的5个环节。

(一)分析课程教学对“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

通过对学生和教师的全方位调查,确定“互联网+”时代公共管理类课程中挖掘使用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情况,形成学生和教师在公共管理类各门核心课程、各章节教学中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详单。

(二)“互联网+”政务信息教学资源体系开发

“互联网改变了知识的存储、流动与获取方式”[6],“互联网+”政务信息为教师挖掘“实践中的公共管理学”提供了广阔空间。根据学生的需求,教师能够以“互联网+”时代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官方网站、非政府组织官方网站、官方媒体网站,以及相应机构的微博平台、移动政务平台等为主要的信息来源,并参照《行政管理学》《行政组织学》《公共政策分析》《政府经济学》等公共管理类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范围,运用信息资源挖掘理论,开发和挖掘可用的教学资源。其中,开发和挖掘可用的教学资源既包括可以直接获取开发的资源,如政府网站上的政策数据库,也包括需要间接挖掘和加工分析处理的资源,如统计部门网站上的公共管理行业数据。

(三)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课程教学设计

运用教学设计理论和方法,在公共管理类核心课程中以基本章节为依据,重新设计和安排每门课程各部分的具体教学体系,形成系列规范性的教案或自编教材。例如,在讲述《行政组织学》中关于“我国政府结构”的内容时,可以引入各级政府的网站,在讲述基本理论的过程中,让学生通过政府网站直接观察不同层级政府的架构。

(四)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教学方法改革

互动教学是培养学生兴趣和启发学生思维的最好方法,而“互联网+”为公共管理学科的互动式教学提供了技术手段[7]。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教学方法改革要以互动式教学为核心,探索“模拟现场教学”“任务驱动教学”等方法。“模拟现场教学”是充分利用政务网络信息资源,当场展示公共管理的“真实面目”和“现实问题”,并引导学生参与讨论;“任务驱动教学”是指引导学生自主挖掘政务信息资源,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公共管理问题,其彻底改变了教师单方面灌输理论的方式。

(五)基于“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挖掘的教学效果评价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2篇

Abstract: At present, a “virtual community” of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has become a threat to national security and social stability of the global issues, local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aking a series of measures to solve them. But overall,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the management ; management concept is relatively backward; management is relatively old; the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s confused; laws and regulations is seriously lagging behind and so on. Therefore, it is crucial to reform the innovation of safety concepts in virtual public management, to further improve the management of virtual public safety,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collaboration, make joint efforts, opitimize virtual social legislation, strengthen the technology, and improve the network self-discipline.

Key words: virtual community; public safety; management innovation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随之而生的“虚拟社会”开辟了人类生存的“第二空间”,全面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生产和交流方式,但随之而来的虚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也频繁发生,比如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等等,对党和政府的执政安全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对虚拟社会的公共安全管理能力成为其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在全面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的巨大挑战。

一、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概论

(一)虚拟社会界定

所谓虚拟社会,首先强调其社会属性。“社会”本意是指特定土地上人的集合。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与人交互作用的产生,社会的根本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精神交互。虚拟社会中的“虚拟”主要是指人们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平台,以虚拟方式在虚拟空间开展活动,把意识形态中的社会结构以数字化形式展示出来。[1] 因此,我们将虚拟社会定义为:“由电子计算机、远程通讯等技术支撑的信息交互系统连接不同主体,通过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换与交流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体系。”

(二)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界定

公共安全管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政府或其他公共管理组织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创建和谐稳定的生活生产环境而运用法律、行政、行业自律等手段进行的管理行为。公共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政府和其他公共管理组织的共同治理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而虚拟社会的公共安全管理目标是通过治理,不仅要实现虚拟社会内部的和谐,还要实现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和谐。因此,虚拟社会的公共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管理过程中需要行政、法律、道德等多种手段配套进行。

(三)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理论基础

1. 现代治理理论。现代治理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而提出的。治理理论的兴起,进一步拓展了政府改革的视角,成为引领公共管理未来发展的潮流。其主要观点:一是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意味着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不是以权威的身份参与治理,而是与企业、第三部门和公民等众多治理主体彼此合作,相互协商,共同治理;二是要实现管理模式的转变,政府的角色由“划桨”转变为“掌舵”,建立一个有限的责任政府,其主要职能在于规划社会发展方向、管理公共事务、保障社会大众权益;三是要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将以强制性手段为主,比如行政手段、法律手段,转变为多种手段配套进行,比如经济手段、道德手段、技术手段、合同外包、内部市场等等。

基于这一理论基础,在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都应积极参与到虚拟社会管理中,只有在三者之间建立一个有效互动网络,使各自的优越性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逐步形成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三足鼎立的局面,才能有效地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2. 公共服务民营化理论。公共服务民营化理论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其核心理论就是公共服务民营化,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领域。通过公共服务民营化,引导国家权力向市场、社会回归,从而实现政府治理理念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需要指出的是,公共服务的民营化之后,政府仍然要履行其应尽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是直接参与,政府必须向公众提供法定的公共服务,但与之前不同的是,要以各种全新的方式来参与民营化进程;二是加强监管,对于民营化过程中出现的恶性竞争、非健康发展等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三是有效引导,加强激励,为公共服务民营化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基于这一理论基础,我们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政府充分授权并加强监督、引导,使市场发挥应有的公共管理作用。

3. 社会群体理论。社会群体理论认为,社会是由不同的群体组成的,每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共同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点。当然每一个社会群体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有的充分释放正能量,有的可能发挥副作用。对于不同社会群体的行为,应该采取不同的控制手段。有硬控制也有软控制,有制度化的控制也有非制度化的控制。我们需要让社会控制保持适度,可以从历史的维度、社会稳定的维度和社会成员的自由度来进行考察,并作出相应的调整。[2]

基于这一理论基础,在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要了解不同网民群体的行为和心理特征,针对不同群体采取相应的管理管制手段。

二、我国加强虚拟社会公共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

1. 搭建网络平台,加强舆论引导。网络已经成为了解民生、听取民意、凝聚民智的重要平台,各级地方政府也高度重视通过搭建网络平台,加强舆论引导。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形成网络正面舆论强势。互联网作为思想阵地,正面的不去占领,负面的就占领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不去占领,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就占领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各级地方政府网站和商业网站的作用,主动设置政府议程,用正面的声音占领网络的思想阵地。二是加强舆情监控,有针对性地引导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汇集、研判和处置机制,24小时全天候对网络新闻、论坛、微博客等信息进行监控,从而做到对网络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政府信箱、部门信箱以及重点新闻网站的“网上民声”类载体,倾听民意,回应诉求,并建立了完善的留言回复办理机制。

2. 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近年来,各地出台多项措施,加大打击网络色情、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力度,维护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秩序。一是各省公安厅成立网络安全保卫部队。负责维护信息网络领域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网上公共秩序、保障信息网络安全。制定全省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助承办跨省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二是在各地市公安局成立“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下设“网安警卫室”,对网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同时负责打击破坏黑客攻击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急协调工作。

3. 加强网络执法,净化网络环境。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强网络监管工作,努力打造健康和谐网络文化环境。一是在各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负责依法对各地市网络音乐、美术、娱乐及音乐美术类音像制品的网上传播进行审核和管理;对各地市视听节目的网上传播进行审核和管理,对违法违规设立和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进行监控、查处,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二是加强网吧监控。网吧监控平台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单纯依靠人力管理网吧的现状,提高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实现了“一只鼠标”管住各地网吧的新型管理方式。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规范网站新闻信息服务秩序、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和淫秽色情信息、政治类有害信息等进行专项治理。

(二)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管理理念比较落后。社会管理理念对于人类的社会管理实践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作用,社会管理理念的好坏制约着社会管理实践的成败。[3] 面对虚拟社会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地方政府在管理理念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为:

(1)漠视。部分地方政府对互联网的特点、作用、规律缺乏足够认识,对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缺乏了解,对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论缺乏重视。他们往往割裂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密切联系,认为网络社会是虚拟的,无法影响现实社会。对网络监督、网络问政、网络舆论等毫不关心,导致政务不公开、决策不透明,当网络上怨声四起时,政府却毫不知情,最终引导重大网络舆论事件。

(2)恐惧。频频掀起的网络监督、网络反腐风暴对政府及官员负面新闻的曝光度深深影响着部分领导干部,使人与人之间对网络负面信息心存恐惧,生怕部门、个人形象受损,往往谈网色变,唯恐避之不及。

(3)敌视。在虚拟社会的监督下,政府决策、行为受到了一定的约束。部分地方政府及官员受传统的官僚主义作风影响,不是主动接受监督而是对网络负面言论采取敌视态度。

2. 立法滞后问题突出, 管理工作无法可依。与虚拟社会的高速发展相比,我国对虚拟社会的立法脚步略显缓慢。一是立法层次低,效力不强。目前只有《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其他都属于部门规章,而且由于存在工信部、广电总局、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多个职能部门,这些部门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建立各自的部门规章,彼此之间缺乏协调,甚至相互冲突,影响其权威性。二是存在立法空白。比如随着网络的发展,出现了如微博、微信、飞信等新技术新应用,而针对这些新事物,却没有针对性的管理规定,使得相关部门无法可依。

3. 网络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商等诸多网络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来共同创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但目前一些网络企业以追求赢利为最终目的,将社会责任抛弃脑后,为提高点击率,吸引公众眼球,不惜夸张歪曲,置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等于不顾。

4. 部分网民道德缺失。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自己上传的每一条网络信息负责,坚持抵制虚假和不良信息,是每个网民应尽的义务。但是现在互联网上存在着大量的不道德、不健康的行为。比如在BBS、论坛恣意辱骂,网络水军、网络侵权现象严重,在微博、微信任意散布谣言,通过人肉搜索恶意揭露他人隐私,传播垃圾邮件,网络色情聊天等等。这些不文明行为反映出部分网民的道德缺失,严重影响了虚拟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三、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创新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实践证明,观念进步是社会变革的先导。[4]虚拟社会背景下的政府必须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树立开放开明的社会管理理念。一是强化重视网络的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及官员,应端正态度,深化对网络舆情的认识,把网络民意视为施政效果的重要参考,消除对虚拟社会的偏见、歧视甚至敌视,广纳网络民意,改善施政效果。二是强化管好网络的理念。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网络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彻底消除“网络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无须管理”的误区,把依法管理、长效管理、有效管理摆在突出的位置,积极创新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方式,以管理促发展,以管理保发展。三是强化用好网络的理念。首先,提高网络问政能力。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参政议政的平台,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了解社情民意、汇聚民心民智的作用。其次,加强信息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最快、最新、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最后,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无论对于现实社会还是虚拟社会,管理只是手段,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才是最根本的。

(二)与时俱进,积极推进虚拟社会立法

互联网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新业态层出不穷,要进一步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必须完善立法,实现依法管理。一是提升立法层次。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管理工作,重新制定虚拟社会或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框架,并与反垄断法、刑法等法律进行有效衔接。二是立法的专门化。对下一代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业务,电子交易、电子支付等新兴的经济形式,网络暴力、网络集群等新出现的违法现象,弥补法律空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三)夯实技术基础,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要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光靠有限的人力、物力投入远远不够,必须夯实技术基础,提升驾驭新技术、管控新业务的能力,实现以网治网、以技术管技术。[4] 一是提升虚拟社会的安全防护能力。深入研究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科技,充分认识新技术对虚拟社会网络信息安全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制定对策,保障虚拟社会正常运转。积极跟踪木马、病毒、黑客等危害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的技术,研究应对技术,保障网民、企业乃至国家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二是提升虚拟社会的内容管理能力。微博客、社交网站、BBS、论坛等是网民活动比较频繁的场所,也是有害信息泛滥的地方。目前,依靠人力的管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海量信息的管理要求,必须通过技术进步,提升管理能力,遏制网络不良有害信息泛滥的势头。三是提升虚拟社会网络舆情获取和分析的自动化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创新,研发基于虚拟社会海量信息的舆情监测和分析检测系统,提升监测效率和逻辑分析能力。

(四)加强网络道德自律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3篇

一、网络公共事件及特征

所谓网络公共事件,是指围绕现实中的某个社会事件产生,在网络空间引起网民讨论并进而形成强大网络舆论,影响党和政府决策或造成重大现实影响的公共事件。2009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诸如云南“躲猫猫”事件、“杭州飙车案”、“我爸是李刚”事件、“郭美美事件”和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微笑门”事件,这些事件刚发生时只是一般的、局部的现象,但由于在互联网络上的快速传播,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继而迅速发展成为网络公共事件,不仅给社会心理投下了阴影,还带来了不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构成了一种新型的公共安全危机。政府相关部门如果应对不及时、不主动、不科学,小事就可能变成大事,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给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带来危害。所以,网络公共事件已经成为对各级政府社会的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的重大挑战,也成为对政府官员网络媒介素养和网络媒介水平的重要考验。因此,深入研究网络公共事件的机理和规律,对地方政府高效处置、有效应对网络公共事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公共事件具有传统公共事件的一般特性,如:突发性,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程度等都难以预料;紧迫性,即稍有拖延就可能进一步升级恶化;公共性,即需要公共权力介入,调动和整合公共资源等等。但是,为区别于传统公共事件,对于网络公共事件的一些重要特点更需准确把握。

⒈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传播的快捷性。互联网对网民的完全开放,拓展了所有人的公共空间,给了所有人发表意见和表达情感的机会。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微博客网站,所有网民都有条件在网上发声,社会各阶层都习惯于在网络上“喊话”。截止2011年底,我国网民总数已达5.13亿,仅新浪微博网友每天微博就已超过8600万条。规模庞大的用户群体使网络舆论热点传播速度呈几何级增长,一些社会事件一旦上网曝光,网络舆论就成为事件发展的最重要推手。一般来讲,热点事件发生后,2至3小时后就会出现有关网帖,6小时后就可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在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就会达到高峰。随着3G时代的到来,使手机上网更加便捷。

⒉网络公共事件主要集中在政治与民生领域。近几年来,网络公共事件复杂多样,基本上都集中在政治与民生领域,2008-2010年在国内发生的148起重大网络公共事件中,涉及官员腐败与政府管理、警民对抗以及医患纠纷、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等民生问题的事件占47%。“躲猫猫”反映的是牢头狱霸的胡作非为和司法部门的不作为;邓玉娇案反映的是官员腐败问题;河南灵宝跨省抓捕反映的是政府部门的乱作为;杭州飙车案反映的是贫富差距;“执法钓鱼”讨论的是对执法合法性问题的关注;郭美美炫富事件引爆了慈善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最终引发了公众对社会的信任危机。总之,网络公共事件已经从虚拟走向了现实,且主要集中在政治与民生领域。

⒊网络公共事件容易出现群体极端化倾向。互联网上普遍存在的电子邮件服务、电子广告栏、在线聊天和网络博客等都支持用户以匿名的方式参与其中,借助这种传播主体的隐蔽性,网民可以毫无顾忌地宣泄极端化的观点和情绪,形成负面情绪“溢出”效应。任何一个独立的事件都有可能被网民或网络媒体进行“有罪推定”,进而激化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对立情绪,如仇官、仇富等。匿名状态容易降低人们对群体规范的遵从性,进而发生大规模的网络集群的集合行为。

⒋在网络公共事件产生、演变的过程中,往往真相裹挟着谣言。这些谣言的扩散传播增加了政府处置这类公共事件的难度。网络谣言及虚假信息有极强的诱惑性。有的抓住网民的猎奇心理,利用网民的仇官、仇富心态,编造一些千奇百怪的离奇“真实故事”、“花边新闻”、“干部丑闻”;更有一些别有用心之徒,打着关心民众的幌子,编造和传播一些让人恐惧和不安的消息,以此达到挑起事端、扰乱社会的目的。可以说,每一次谣言的出现都会伴随着网上不同程度的炒作,因而应对和治理网络谣言已经成为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的重中之重。

⒌微博发展迅猛,加剧了网络公共事件的生成、演变和规模效应。微博作为新兴的网络应用已成为网络社交的新平台。它以独有的技术优势、足够的社会实践和推动民主前进的潜质,对公共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微博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微博的海量信息和字数局限性,造成微博只有现场没有真相,只有片段没有整体,网民对突发事件的传播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只是一种猎奇。因此,如何对潮水一般汹涌澎湃的“微舆情”进行应对和管理是互联网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二、地方政府应对网络公共事件面临的挑战

目前,地方政府互联网建设和发展步伐正在加快,但是,面对国际、国内网上舆论形势的新变化,面对互联网快速发展产生的新技术和新应用方式,网络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和管理将面临许多新课题、新挑战、新要求。

⒈网络舆情研判面临新课题。当前,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直接催生了网络舆情,而且使网络舆情更加复杂和多变,其原因既有基于网络传播的技术平台因素,又有当下的网络管理尚未提供给网民传播信息尺度规范的因素。在层出不穷的网络公共事件和某些看似“躺着也中枪”的偶然遭遇中,触及到了现阶段资源配置、利益分配、廉 政、城乡融合、公众参与等社会深层次问题。网络舆情已经成为考察民意焦点指向、确定政府工作重点的一个风向标,网络诱致突发事件成为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实践当中的一个难题。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舆情研判的重要性,在“风起于青萍之末之时”,无动于衷,最终使小事变成大事,有限责任变成无限责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建立和完善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反映了党和国家对网络舆情研究的重视。因此,充分认识网络舆情的重要性,重视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监测研判、回应沟通和危机管理,提升地方政府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的能力,已经成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重要课题。

⒉网络公共事件应对面临严峻挑战。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和发展关键期,同时也是问题凸显期和矛盾多发期,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联合在京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1》对中国210起重大舆论事件的研究表明,网络舆论在近七成(67%)的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互联网的强大分众聚合功能使之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方式,也为各种政治、社会势力在网上勾联、聚集、组织、动员提供了便利,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给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变数和挑战。同时,互联网已经成为网络谣言产生的密集区。近年来,随着网民数量的迅速增多以及微博、社区网站、手机短信等新兴传播工具的大量使用,网络谣言渐呈多发态势,由网络谣言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从2011年网上热点分布情况看,网上关注点从过去关注大城市、东部发达地区明显转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 因此,如何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回应网民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权威信息,有效应对网上突发事件和网络谣言,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课题。

⒊依法管理互联网亟待加强。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提高了我国地方政府信息化的水平,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其中日益突出的是网络安全问题。如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络欺诈、网络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等严重威胁了网络运行安全,网络窃密等严重威胁了国家安全和利益。然而,我国在依法管理互联网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二是技术手段跟不上互联网发展步伐,三是管理人员力量不足。以吉林省为例:全省9市(州)和长白山开发区管委会,仅有5个地区成立了专门的互联网管理机构,全省网宣部门的专门管理人员不超过50人。因此,如何加强互联网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互联网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建立起运转高效、体制机制健全的互联网管理体系,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课题。

⒋驾驭新兴媒体能力急需提高。有关数据显示, 2011年年底我国网民人数已超过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6.2%,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在信息形态方面,网络信息传播正从以文字形式为主向音频、视频、图片等多媒体形态延伸;在应用领域方面,互联网正从信息传播和娱乐消费为主向商务服务领域延伸,互联网开始逐步进入国民经济的更深层次和更宽领域;在服务模式方面,互联网正在从提供信息服务向提供平台服务延伸;在传播手段方面,传统互联网正在向移动互联网延伸。同时,互联网媒体化趋势日益明显,网上舆情多样性、多变性、差异性特征日益明显,网上舆论形势复杂。因此,如何推动文明上网、文明办网,提高网民素养,理性表达意见和利益诉求,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切实提高驾驭新兴媒体的能力,有效应对各种互联网新技术管理提出的挑战,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课题。

三、提高地方政府应对网络公共事件能力的对策

网络公共事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表明中国社会的公民参与的自觉性、自主性与积极性显著提高;另一方面,对政府和社会来说,它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因为它不仅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引发强烈的社会动荡,甚至会动摇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所以,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网络公共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地方政府应对网络公共事件的能力。

1.提高地方政府网络舆情管理的能力。首先,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以增加投入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手段建设,网宣、公安、电信、新闻出版、广电等互联网管理部门要整合资源,规划、建设覆盖论坛、博客、微博、新闻栏目等新兴媒体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监测指挥系统,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测效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严谨的依据。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起网络舆情的搜集——筛选机制,从网络的信息海洋中提取出所预设的目标舆情或热点舆情,用于进一步的分析和干预,再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出正确的舆论方向引导,使网络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从即时处置型向事先预警型转变。舆情监测系统由舆情站、舆情监测点、舆情信息员三个层次构成。舆情信息员可以运用短信、电子邮箱、在线输入等方式上报舆情信息,舆情监测点对这些上报的舆情要加以整理,分析手中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再以舆情专报的形式向舆情站反馈,舆情站可以利用舆情智能分析技术对网络舆情做整体分析,及时掌握有关舆情动态并提出预警。同时,还要建立舆情即时通报制度。舆情监测部门要将网上舆情动态以专报的形式每天收集整理,及时报送。对一些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非法聚集活动、重大灾难等信息,网上突发事件信息以及网上出现的特别重大敏感的信息更是要一事一报。通过建立舆情即时通报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舆情动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处置随时可能发生的舆情危机。

其次,要建立起科学的网络舆情研判机制。在网络舆情监测的基础上,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展中的各类舆情事件的波及范围、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而形成一种价值和趋向判断,最后形成相应的舆情报告的过程。舆情研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重视网络舆情的定性与定量研判。网络舆情定性分析的特点是以个案为研究对象,强调对舆情的基本面的概括和对舆情走势的 预测,主要包括网络舆情的时空研判、民意研判和社会研判三项指数,这三项指标紧密联系,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对舆情事件进行综合考察。网络舆情的定量研究是综合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和分析方法对危机传播中的网络舆情进行汇集分析,建立相关指标体系,比如“手机舆情热点话题发现”技术、网络信息处理领域的话题检测与跟踪技术、政务舆情研判与应对的指标体系,包括政府响应、信息透明、政府公信力、动态反映、行政问责、网络技巧和善后处理等分项指标,据此,一方面,可以对政府舆情进行及时研判,制定预案防止应对失误;另一方面,可以对政府部门的应急管理能力进行科学的评估。

二是要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网络舆情的形成依赖于三个基本条件:作为意见表达平台的互联网、作为舆论主体的网民、作为舆论对象的中介性的社会事件,通过对这些网络舆情构成要素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建构网络舆情研判的指标体系与模型,最终为政府的危机治理提供支持。同时,针对公共危机的生命周期,将舆情研判的工作方式固化、细化为预警机制、响应机制、机制、反馈机制等。

三是要加强网络舆情研判体制建设。任何危机都有其特定的生命发展周期,在不同的危机事件中,在不同的危机发展阶段,网络舆情的内容和特点也不尽相同,因此,其体制建设要以情报学的信息检测、汇集作为技术、数据支撑,以传播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为主导,结合心理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方面的研究方法,加强网络舆情体制建设。

最后,要加强网络舆情预警研究。面对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网络舆情的预警机制,重点监测、认真分析、慎重处置网络舆情,力争将网络舆情带来的风险化解在潜伏阶段,不使其演变成为重大危机。在这方面,吉林省从2011年开始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尝试,基本建立起了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的舆情预警机制。概括称之为“五个一工作体系”,即建立一套舆情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系统,一个舆情分析研判机制,一组舆情引导信息平台,一个舆情引导应急工作机制,一支舆情引导专门工作队伍。

2.重点抓好网络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传播的应对工作。首先,要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网络谣言引发社会事件。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维护稳定大局、创新社会管理高度,重视网络公共事件和网络谣言应对工作,及时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防止网络谣言引发社会事件。

其次,要坚持以人为本,将应对网络公共事件和网络谣言工作常态化。应对网络公共事件中的谣言传播,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谣言传播所造成的危害。

最后,要制订应对网络公共事件和网络谣言传播的应急预案。各级政府要邀请相关专家、抽调职能部门专业人员,集思广益,制定应对网络公共事件和公共事件中谣言传播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公共事件谣言传播的应急预案,使其更加科学、完善、切实和有效。

3.妥善处理网络公共事件,明确网络公共事件处置流程。首先,要密切关注涉及地方政府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涉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重大时政、经济信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食品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敏感信息;涉及企业产品质量、企业形象等重要信息;涉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信息。

其次,建立网络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分级制度。在出现网络公共事件或发现网络谣言后,根据预警级别和相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将应对网络公共事件和制止网络谣言工作常态化。

再次,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在网上及时进行权威信息;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决策和部署主动征求网民意见;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事件及处理结果的网上通报;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驳斥网络谣言,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听取网民意见与建议,并就媒体和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网上答复等。

最后,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政府的省级层面,协调联动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推进合署办公,比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模式,分别由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同志兼任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二是由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集省直互联网管理和应急各相关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最大限度地进行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设RTX网上工作交流平台,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日常联系沟通和信息传输,形成应对网络公共事件和网络谣言的合力。

4.加强互联网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互联网。首先,要加强互联网管理机构建设。设置专职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引发的突发事件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照上述两个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机构建设,明确专门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落实工作责任。

其次,要加强应对网络谣言专门队伍建设。各级宣传、网管、公安、通信等互联网管理相关部门要注重吸纳和培养高水平的网络理论和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一线网络评论人才、掌握尖端网络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建设一支应对网络谣言的专门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由核心网评员、重点网评员和普通网评员组成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加强网络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组建由各领域专家构成的专家库,为应对网络公共事件和网络谣言提供人才支撑。

最后,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治谣、止谣。公安司法机关要建立完善的查实、惩治网络谣言传播者和造谣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执法部门在监管、净化网络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依照我国现有的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或发表诽谤、传播其他有害信息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者,要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驾驭新媒体的能力。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应对网络公共事件中的表现不佳,为此,要加强对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培训,使 各级领导干部适应网络虚拟社会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应对网络媒体及处理网上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建立一个常态化、全覆盖的培训体系。通过培训和学习,全面提高网络舆情工作队伍和领导干部的媒体素养,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新媒体的能力,使其在网络的常态宣传和应急处置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未柠,窦含章.微时代危处理[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

[2]杜俊飞.政府网络危机[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1.

[3]谢耘耕.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4篇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公共治理;公民社会

一、问题的提出

信息技术的变迁给当今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公民生活以及民主政治等方面,互联网络正在逐渐改变以往的生活和社会参与模式。对公共行政而言,由韦伯所推崇的“官僚制”范式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社会管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广泛的质疑,“技术的变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官僚制组织形式、形状、性质和活动规则等不得不发生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企业家政府等成为现时的流行话语。在这场变革的背后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政治的交叉研究,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构成了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结构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也正成为许多研究者的方向选择。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正对公共管理的技术、公共舆论的引导、公共活动的参与以及公共部门的形象等方面构成挑战。在治理不再局限于政府唯一主体的背景下,扩大公共治理的主体以及形式就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任务之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4年出版的《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一书就表明了公共治理的机构、权力主体等方面的一些国家在公共治理的实践。扩大或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之所以受到普遍关注,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缺陷促使了公共治理的普遍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仅仅依靠市场或者政府的行政命令、手段难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利用的最优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共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控制和协调公共资源方面的某些不足;另一方面,公民对公共政策回应性与参与性需求的提高,也要求政府管理从等级控制转向网络背景下的参与协作的方式。

二、公共领域与网络技术的应用

按照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领域指的是公共意见的形成场所,传媒(如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等)是作为公共领域的媒介而存在。其理论主张的是,现代市民社会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同时强调它有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而互联网的传播特征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主张,强调了社会文化的公共领域性,同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一)网络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视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已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全球性趋势。传统公共行政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订和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顾客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张以多元的、民主的、协作的行政模式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合法性认同基础上的合作。而互联网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延伸则为治理从思维层次上的概念向实践上的操作提供了可能。

1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逐步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

2007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6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2.3%。该报告还分析指出我国互联网的信息和沟通功能已被普遍使用。而早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主持的《2003年中国12个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的调查也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能有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72.3%的网民和73.3%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政府官员可能更多地了解群众的看法”。上述数据表明,超过半数的公民均具有比较强烈的公共参与愿望。正如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受大众媒体控制的公共领域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市民社会的载体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与作为政治和经济入侵者的传媒力量对抗,使他们能够改变、创意性地拓宽和批判性地筛选受外界影响的价值、观点和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一种协调机制,重视和利用好这个机制,对集中民智民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在网络领域的技术应用亦不断成熟

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应用不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除了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外,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实体的治理中的应用也逐步扩大。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就是政府部门对网络技术的回应而产生的,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有效改变科层制的行政流程,缩减政府的层次和规模,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改变科层制的工作方式、办事方法以及决策程序、服务形态。如美国总统选举通过电视或网络展开竞选,有政治专家认为,通过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进行大选投票,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将由现在的50%-55%上升到65%~75%。正如信息学专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言:我们正在目睹一个完全由市场、网络、个人和战略组织所构成的世界的来临。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公共治理;公民社会

    一、问题的提出

    信息技术的变迁给当今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公民生活以及民主政治等方面,互联网络正在逐渐改变以往的生活和社会参与模式。对公共行政而言,由韦伯所推崇的“官僚制”范式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社会管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广泛的质疑,“技术的变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官僚制组织形式、形状、性质和活动规则等不得不发生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企业家政府等成为现时的流行话语。在这场变革的背后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政治的交叉研究,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构成了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结构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也正成为许多研究者的方向选择。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正对公共管理的技术、公共舆论的引导、公共活动的参与以及公共部门的形象等方面构成挑战。在治理不再局限于政府唯一主体的背景下,扩大公共治理的主体以及形式就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任务之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4年出版的《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一书就表明了公共治理的机构、权力主体等方面的一些国家在公共治理的实践。扩大或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之所以受到普遍关注,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缺陷促使了公共治理的普遍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仅仅依靠市场或者政府的行政命令、手段难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利用的最优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共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控制和协调公共资源方面的某些不足;另一方面,公民对公共政策回应性与参与性需求的提高,也要求政府管理从等级控制转向网络背景下的参与协作的方式。

    二、公共领域与网络技术的应用

    按照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领域指的是公共意见的形成场所,传媒(如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等)是作为公共领域的媒介而存在。其理论主张的是,现代市民社会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同时强调它有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而互联网的传播特征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主张,强调了社会文化的公共领域性,同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一)网络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视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已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全球性趋势。传统公共行政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订和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顾客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张以多元的、民主的、协作的行政模式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合法性认同基础上的合作。而互联网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延伸则为治理从思维层次上的概念向实践上的操作提供了可能。体现在:

    1 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逐步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

    2007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6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2.3%。该报告还分析指出我国互联网的信息和沟通功能已被普遍使用。而早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主持的《2003年中国12个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的调查也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能有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72.3%的网民和73.3%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政府官员可能更多地了解群众的看法”。上述数据表明,超过半数的公民均具有比较强烈的公共参与愿望。正如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受大众媒体控制的公共领域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市民社会的载体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与作为政治和经济入侵者的传媒力量对抗,使他们能够改变、创意性地拓宽和批判性地筛选受外界影响的价值、观点和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一种协调机制,重视和利用好这个机制,对集中民智民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 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在网络领域的技术应用亦不断成熟

    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应用不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除了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外,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实体的治理中的应用也逐步扩大。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就是政府部门对网络技术的回应而产生的,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有效改变科层制的行政流程,缩减政府的层次和规模,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改变科层制的工作方式、办事方法以及决策程序、服务形态。如美国总统选举通过电视或网络展开竞选,有政治专家认为,通过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进行大选投票,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将由现在的50%-55%上升到65%~75%。正如信息学专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言:我们正在目睹一个完全由市场、网络、个人和战略组织所构成的世界的来临。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6篇

信息技术的变迁给当今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发展、公民生活以及民主政治等方面,互联网络正在逐渐改变以往的生活和社会参与模式。对公共行政而言,由韦伯所推崇的“官僚制”范式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社会管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广泛的质疑,“技术的变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官僚制组织形式、形状、性质和活动规则等不得不发生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的治道变革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管理主义、企业家政府等成为现时的流行话语。在这场变革的背后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政治的交叉研究,制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构成了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结构功能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也正成为许多研究者的方向选择。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正对公共管理的技术、公共舆论的引导、公共活动的参与以及公共部门的形象等方面构成挑战。在治理不再局限于政府唯一主体的背景下,扩大公共治理的主体以及形式就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任务之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04年出版的《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一书就表明了公共治理的机构、权力主体等方面的一些国家在公共治理的实践。扩大或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之所以受到普遍关注,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和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的能力缺陷促使了公共治理的普遍实施,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仅仅依靠市场或者政府的行政命令、手段难以实现社会资源配置利用的最优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共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控制和协调公共资源方面的某些不足;另一方面,公民对公共政策回应性与参与性需求的提高,也要求政府管理从等级控制转向网络背景下的参与协作的方式。

二、公共领域与网络技术的应用

按照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领域指的是公共意见的形成场所,传媒(如报纸和期刊、广播和电视等)是作为公共领域的媒介而存在。其理论主张的是,现代市民社会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同时强调它有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而互联网的传播特征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主张,强调了社会文化的公共领域性,同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和文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一)网络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视公共治理模式的变革,已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全球性趋势。传统公共行政的权力运行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通过发号施令,制订和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与此不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强调顾客导向和结果导向,主张以多元的、民主的、协作的行政模式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合法性认同基础上的合作。而互联网技术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延伸则为治理从思维层次上的概念向实践上的操作提供了可能。体现在:

1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领域的逐步推广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

2007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6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2.3%。该报告还分析指出我国互联网的信息和沟通功能已被普遍使用。而早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郭良副研究员主持的《2003年中国12个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的调查也表明:71.8%的网民和69.1%的非网民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60.8%的网民和61.5%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可能有机会评论政府的工作”;72.3%的网民和73.3%的非网民都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通过互联网,政府官员可能更多地了解群众的看法”。上述数据表明,超过半数的公民均具有比较强烈的公共参与愿望。正如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受大众媒体控制的公共领域是否能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市民社会的载体提供机会,使他们能够与作为政治和经济入侵者的传媒力量对抗,使他们能够改变、创意性地拓宽和批判性地筛选受外界影响的价值、观点和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一种协调机制,重视和利用好这个机制,对集中民智民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在网络领域的技术应用亦不断成熟

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应用不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除了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外,在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实体的治理中的应用也逐步扩大。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就是政府部门对网络技术的回应而产生的,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政务有效改变科层制的行政流程,缩减政府的层次和规模,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改变科层制的工作方式、办事方法以及决策程序、服务形态。如美国总统选举通过电视或网络展开竞选,有政治专家认为,通过基于网络技术的互联网进行大选投票,美国大选的投票率将由现在的50%-55%上升到65%~75%。正如信息学专家曼纽尔·卡斯特所言:我们正在目睹一个完全由市场、网络、个人和战略组织所构成的世界的来临。

3公共政策在更多的网络空间获得了合法性的讨论

公共治理者认为,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去行使公共领域中所有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是行不通的。“今天。国家、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都在与成千上万的公民、其他的公共机构、私人以及非营利组织一道从事治理。”因此,公共政策的产生是由多元行为主体(个人、商业组织、政党组织、利益集团)通过对话、协商、妥协共同参与合作最终达成平衡和整合而成的,在网络空间里传统的统治控制让位于互动和合作。作为公共领域的网络空间已经使得公民有可能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接触政策过程,公民找到了参与民主政治的合法性身份。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的发展可以促进社会整合和群体认同,寻求社会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其次,为国家和政治子系统奠定合法性基础,参与公共领域的过程就是认可政治秩序的过程。”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7篇

内容摘要:网络民主生态环境的优化,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政治生态环境的优化,执政党及政府官员要转变执政思维与执政方式,以开放心态对待互联网和网络政治;二是文化生态环境的优化,克服不良文化的影响;三是优化网络民主的经济生态,强化互联网的公共性,弱化网络空间过度的商业化和娱乐化倾向。

关键词:政治生态 文化生态 经济生态 优化

网络民主是以发达的信息与通讯技术尤其是以互联网络为运作和参与平台,以现实的公民为主要依托的、网民、虚拟社群及社团利用互联网进行政治参与来影响民主进程、参与政府决策的一种新型参与式民主形式。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获得迅速发展,网民数量激增,截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4.2亿。互联网在中国引发深刻的政治效应,成为民意表达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网络民主应运而生。然而,网络民主发展的政治文化与经济生态环境却不容乐观,如部分行政机关及政府官员对网民政治参与的不合理干预、低俗的网络垃圾文化以及过度的商业化娱乐化倾向等干扰了互联网民主功能的发挥,成为网络民主发展的障碍。

政治生态的优化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互联网的多元化传播、离散性结构对自上而下的科层结构化的官僚政治,对单线式信息控制的社会调控方式,对意识形态的政党主导方式等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政党、政府及其官员的执政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传统的静态的、自上而下的垂直治理受到来自横向的冲击与压力。面对这种压力,是延续传统的思维方式还是转变思维、探究执政新规律,是简单的“封堵删”式打压,还是在开放、宽容中进行引导与重建,不断畅通网络民主的渠道,这决定了网络民主发展的空间和未来走向,决定了网络民主是否具备良好的政治生态。一定意义上,执政党及政府官员对于互联网的态度对于政治生态的优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优化政治生态,执政党及政府官员必须转变思维,转变对待互联网的态度,重新评估信息技术及其影响力,清理各种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执政思维,改变执政方式,为网络民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从封闭和狭隘走向开放与宽容

互联网是开放自由和多元平等的,面对网络的开放性、公开性、自由性,保持舆论一律、同一个语调、同一种声音、同一种思想的做法难以为继,并且代价也极为高昂。垄断信息、暗箱操作的做法与思维方式将会受到网民的强烈质疑与不满。“捂”、“压”、“盖”的传统方式,只会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互联网时代,执政党及政府官员应该以开放和宽容的心态对待互联网空间的多元化言论和民众的意见表达,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民众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要善于和勇于接受网络舆论监督,转变传统的“封、堵、打、压”的做法,在重大事件及执政的过程中勇于接受网民的质疑和监督,以开放心态对待网民的舆论监督。

(二)从集权专断走向科学民主

互联网是一个分布式的结构,信息传播的无中心化和多元化,决定了分权化的趋向。顺应互联网分权化的要求,改变执政方式,不断放权于社会,进行民主治理是必然的要求。互联网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树立民主的思维方式,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承认社会中不同社会组织和群体的自主性自治要求,重视各社会阶层的利益要求,充分顾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合理疏导社会矛盾,通过民主决策和制度安排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

(三)从单向命令式走向双向互动式

互联网空间高度开放和互动,交流的平台越来越完善,网民的自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单向的执政思维越来越难以取得合法性。执政党及其政府应不断重视网络民意的表达,逐渐由命令者、发言者变为民意的倾听者和平等的对话者,尊重互联网的发展,尊重网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尊重他们的真诚、智慧和诉求,摒弃把网民视为一群非理性的“无知暴民”或“网络刁民”的不合理观念,建立畅通的网络信息沟通渠道与对话平台,了解民情民意,平等对话,汇聚民众诉求。

文化生态的优化

互联网自由的特性催生了许多语言和文化垃圾,许多网民在互联网里进行人身攻击、互相谩骂、乱揭隐私、以讹传讹,下流、粗俗、肮脏的网络口水战屡见不鲜。这里不仅有普通的网民,更有一些文化名人在论坛或者博客展开激烈的“网络战争”。不仅如此,大量的文化垃圾在网络空间滋长,形成以、色情为内容的黄色文化、以网络暴力为内容的黑色文化、以算命求财等封建迷信为内容的灰色文化以及以无聊炒作为内容的低俗文化的四股文化合流之势,对以青年为主体的网民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要调动网络主体的积极性,政府、网站和网民必须形成较好的协同力,共同致力于优良网络文化生态环境的建设。

(一)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互联网

不断提高如防火墙、安全认证和密码技术等网络安全技术,加大网络监控和管理水平,监测、过滤、截获和跟踪色情、低俗、虚假信息等不良信息的传播,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的健康、正常和规范化的发展。与此同时,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在遵循市场规律的条件下大力扶持和发展一批中文精品网站和文化服务网站,探讨研究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网络传播力度;以精品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动我国优秀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把我国博大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当代文化成果以及我国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领域的各种政策与信息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服务和供给能力。

传统的主流文化产品形式,包括报刊、广播、电视、图书馆、博物馆等,应该重视在网上的传播,使网民能够通过网络欣赏,这种网上传播不是简单的数字化,网络有其特殊的传播规律,应让优秀的文化产品在网上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效地传播,创新形式,切合网络传播的语言和方式,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在网络文化的精神指向上,先进网络文化必须重视对人类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及其文化的传播与发展,要用科学与人文精神、科学与人文文化引领文化潮流,既要倡导求实、求真、理性、怀疑和批判的科学精神,又要深刻体现对人的价值、尊严、权利的关怀与肯定;对人类前途、命运的关注以及对人类美好理想的追求等。

在作用目的上,不能为了文化而文化,先进网络文化建设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协调,又要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既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又服务于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秀民族文化以及科学和人文精神的网络传播和健康向上网络文化的塑造,将有助于消解网络传播中的娱乐化与庸俗化,充实人们的精神生活,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克服信仰危机。

(二)共同构建良好有序的网络文化环境

专家学者特别是科学、文化、教育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应该成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和发展优秀网络文化的主力军。一般而言,他们具有较高文化的素养和专业精神,以及知识分子特有的强烈的国家和民族责任感,能积极主动地或者在政府的组织下积极投身于先进网络文化的建设工作。所以,应当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他们不仅是各自学科领域的专家,还应当努力成为掌握网络知识和网络技能的“网络高手”,以便他们能够及时、有效、无误地将他们各自领域的优秀的精神文化成果转化成网络文化产品。互联网空间广大的意见领袖,不管是社会精英还是民间草根意见领袖都应当自觉地担负起净化网络空间,引领进步网络风气的作用。

应当进一步提高广大网民的综合素质。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文化存在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网络本身,而在于人们如何对它们进行把握和使用,因此,网民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要大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应该培养和提高网民对网络的认知、利用和参与能力,学习正确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能力,学习对信息的选择、甄辨能力,以及对不良和负面信息的抵抗、排除能力和免疫能力,学习正确地认识网络空间里爆炸的信息,提高信息过滤能力;加强对网民进行网络伦理、网络法制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念,具备网络法制意识,使其网上的言行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要求。

最后,要依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在国外,对互联网不健康内容的整治是互联网管理当中的重要内容,各国都非常重视对色情、暴力、种族和宗教歧视等不良内容传播的限制力度。如“德国国会制定的法律严格禁止在网络上鼓吹纳粹主义。以色列《耶路撒冷邮报》网站每天安排两三名编辑,24小时轮流监看新闻跟帖和网友评论,实行先审后发的措施,平均删贴量在20%左右,涉及极端主义、色情、暴力等方面的内容一般不会允许。”我们也要借鉴相关经验,加大对互联网违法、散发不良信息和虚假信息的惩治力度,净化网络空间,使网络成为传播真实可靠信息的来源和进行网络交往、交易的可靠平台。依法关闭色情等各种违法违规网站,将手机网站、视频网站会员专区、聊天室、即时通讯群组、视频下载服务等纳入整治范围,最大限度地挤压色情和低俗内容的网上传播空间。

经济生态的优化

互联网的商业化是推动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过度的商业化侵蚀了互联网的公共性,抑制了人们的网络政治参与。网民们被要求为各种信息和服务付费,并被动接受大量侵犯性广告,在市场化的网络空间中,知识和信息的商品化将进一步导致文化的商品化,文化和思想等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逐渐被商品化所侵蚀甚至封杀。Anthony G.Wilhelm曾指出“市场力量扭曲、压缩,激烈地重构了公共领域以致改变了本质上私人领域的公共面目。”当前,互联网被应用于品牌塑造、市场推广和电子商务上,“中国的互联网的主要功能是休闲、社会化和商业化,不是政治积极分子的热土。”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互联网经济中也出现了大量的经济犯罪行为,如网络欺诈等,还有大量的“网络水军”利益链条,以炒作舆论和热门话题,攻击特定目标为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这严重误导了网民,网络民意受到愚弄和欺骗,互联网的公共话语空间被滥用。经济利益的驱动使互联网成为商业和娱乐的大战场,削弱了互联网民主功能的发挥。

依法治理互联网经济中的不当之风,优化商业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强化日常的监管,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联合监管。另一方面,要健全有关互联网经济立法,对于互联网空间的欺骗、欺诈、虚假信息、恶意炒作攻击他人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应利用法治手段加以治理。

提倡与强化互联网的公共性。互联网的自由、自助与资源共享是互联网的主要精神,互联网空间具有强烈的公共性,使其成为迄今为止最为理想的公共话语空间。在极度商业化背景下,大量网站丧失互联网精神,侵蚀其公共性。对此,必须大力提倡互联网自由、共享的精神,保持商业化与自由精神的恰当张力。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性的电子政府以及其他公益互联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和公益网站在引导舆论和民主参与中的作用。要加大电子政府制度创新,建立政府与民众沟通互动的制度与机制,创造广泛的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渠道,建立起常态化的官民沟通互动机制。改进政府网站公共论坛的运作与服务。政府网站的论坛的设计应该多多借鉴国内业已成熟的商业网站或成熟的大报网站、论坛(如强国论坛)的经验,思考网站栏目的设置。可以设定一些分类讨论区,专题讨论区或者深入讨论区,以及常设讨论区等,以论坛的形式动员本地最广泛的网民关注政府网站,参与政策的广泛讨论,推动科学决策。引导公民在这些专题讨论区中就政府的公共政策发表观点,参加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论坛中增加讨论的宽容度和包容度,减少内容过滤,允许网民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自由讨论,容纳各种多元化的甚至互相对立的观点的存在。增强公共论坛中政府的回应性,针对公民在论坛的发言,安排相关责任人定期进行回应,并避免简单的或官僚化的语言避重就轻。

参考文献:

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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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共管理论文第9篇

关键词:互联网;公共管理伦理;道德环境

一、公共管理伦理概述及其重要性

公共管理的产生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其责任是维护社会正义。公共管理伦理以正义为准则,指导大众应该怎么做以及做什么,它是以公共管理为基础的基本伦理因子及其道德标准的总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逐渐分开,公共管理伦理可以协调不同利益间的冲突,保证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同时,公共管理伦理在展示管理者人性方面具有重要优势,它可以通过展示并完善管理者的人性来达到促进属下人性发展的目的。因此,在现代化公共管理中的公共管理伦理拥有重要地位。

二、互联网时代公共管理伦理面临的挑战

1.政府与公民关系受到挑战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人们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便利,这种便利的参与渠道又激发了公众的热情,使公民权更愿意说出自己的声音。

2.伦理约束机制受到挑战

一般情况下,网民借由虚拟身份发表言论,更加畅所欲言,更少受到道德伦理的约束。同时,人们在网络上经常聚集在一起发表言论,受到盲从心理的影响,判断力和心智力会受影响。

3.社会关系面临挑战

作为高新技术的互联网,大大缩短了使行政人员的劳动时间,增加了知识,推动了行政人员向全面化方向发展,也使等级身份在官僚化组织逐渐淡化。虽然互联网的发展提高了行政人员的办事效率,但也导致行政人员过于依赖网络信息和网络工具进行行政决策,造成行政人员对信息技术的依赖取代对官僚体制的依赖。

三、互联网时代公共管理伦理的发展趋势

1.伦理自主性的加强

为了更好地处理突发事件,行政人员应拥有更大的。只有行政人员在有效保持自己伦理限度的同时,满足各个利益群体的现实需要,才能在各种自主情景中应对自如。因此,必须加强培养行政人员的道德判断力,使其伦理自主性得到加强。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基层组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优势凸现出来,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必须平衡服从上级命令和加强伦理自主性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

2.法律与道德的结合

互联网时代,组织规则系统在各个社会组织中发挥类似于法的作用,然而组织规则的制定必须经由组织成员共同协商,并在此基础上获得组织成员的广泛认同。组织成员可以自主地选择这些规则,甚至可以通过退出组织方式来拒绝组织规则的约束。因此,只有贯穿了伦理精神的组织规则,才能在组织成员中获得广泛的认同,对组织成员具有实际约束力。所以,在互联网时代,建立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成为必然趋势。

3.合作共赢局面的形成

互联网的发展使权力向社会组织分化,促进了社会组织的成长发育,同时也使其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责任,推动其服务功能越来越完善,这使得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不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伦理关系,而是合作共赢的管理关系。与此同时,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使行政组织的行政行为突破地域、职能以及层级的限制,职责和权力范围造成行政人员之间的隔阂逐渐消除。行政人员能更自由地发表意见和建议。

4.良好道德环境的构建

公共管理伦理在互联网时代,除了要创设符合新时代条件的道德准则外,更重要的是建构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建构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不仅是在公共管理领域,公众和其他社会组织也会在公共管理者的带领下逐渐培养起尊重、信任、同情等优良品质,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

四、结语

公共管理伦理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公众生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虽然在互联网时代,公共管理伦理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公共管理者仍坚信能够找到合适的方法,不仅可以及时回应公共管理伦理面临的挑战,也可以把握时代趋势,建构新的公共管理伦理。在完善公共管理伦理的同时,使其继续为社会大众服务。

参考文献:

[1]苗月新.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之成因及其对策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4):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