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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9-18 18:28:45

人口问题论文

人口问题论文第1篇

就未来人口战略目标而言,目前的主要争论集中在:是否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以下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等人,他们认为在新的百年里继续有效地减少人口数量依然是我国人口政策必须考虑的主要矛盾和先于一切的大事。理由有三:其一,人均意识与人均资源劣势要求减少人口总量;其二,资本有机构成的潜能,要求减少劳动力供给总量;其三,人均收入水平的加速提高,要求缩减人口总量。最后的结论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在100年后将中国人口降到8-10亿并力争更低,200年后降到3-5亿。与第一种观点截然相反,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结构问题已经一跃成为21世纪中国人口问题的核心。宋健(2002)认为人口数量问题成为“笼中之虎”,尽管威猛,却尽在掌握之中,中国人口转变的独特性,造就了中国人口结构问题的独特性,随着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21世纪人口战略目标应该由数量问题转移到结构问题上。持此观点的学者虽然不是很多,但这至少警示人们人口结构问题的严重性。第三种观点认为,统一人口数量与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才应成为长期追求的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从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多方位的寻求平衡发展。李建新(2001)驳斥了“一味追求人口数量减少的观点”,认为在追求减少人口数量过程中所引起的加速年龄结构老化则必然会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他引用中国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变迁的历史事实,论证了“人口数量多少并不决定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命题。蒋正华等人(2000)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目前追求最优人口数量是不现实的,当前所做的是将总人口控制在人口最大容量内的前提下,实现人口结构、人口地区分布的合理布局,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学术界在人口战略目标上的激烈辩论,说明中国人口未来长远发展目标的确定是一项异常复杂、困难的任务,需要慎之又慎。

关于有无必要进一步降低生育率的不同观点

在人口总量压力与人口结构压力并存的情形下,能否进一步降低生育率,是学者们关注的另一热点问题。对未来人口目标的不同观点,体现在对于生育政策的走向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归纳起来有三种意向:1)进一步降低生育率,将总和生育率降到1.5甚至1.0以下,并长期保持下去,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口过多与人均资源长期紧张的问题,这样才可能在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上追赶发达国家;2)稳定目前低生育率,这是人口总量未来能否停止增长并转向负增长,最终实现现代人口转变的关键;3)提高生育率,稳定总和生育率在更替水平2.0左右,是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最优的稳定状态。这些意向最终体现在对生育胎次政策的主张上:1)主张继续推行一孩化,从而进一步扩大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2)维持目前的生育胎次政策或稳定总和生育率于1.5~1.8左右(马瀛通,林富德,2000);3)调整现行的胎次政策,扩大二胎比例或逐渐向二胎政策过度(李建新,2000,2001;于学军2000),一方面,对生育率水平特别低的地区(如北京等地生育率已降到1.0以下),应采取措施,刺激生育率回升到更替水平;另一方面对生育率较高地区,通过生育政策把生育率控制在2.0左右的水平上,这样既达到控制人口增长,又达到调控人口数量的目标。以上学者们对未来生育与政策调整问题基本上属于理论探讨,目前尚无严密的计算和论证,对这些调整可能带来的后果也无系统的论述。

关于人口调控的不同观点

从上述的讨论中可看到,无论从我国目前人口数量问题还是结构问题上看,我国的人口是需要进行调控的。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逐步完善,人口控制机制应如何确定,现行的管理体制有无存在的必要或应向什么方向发展,已倍受关注。在人口调控问题的研究中形成了以下观点:第一,只能由政府计划调控,理由有二:其一,由于市场经济对人口调节的时滞性,即使对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而言,政府对人口的宏观调控也是必不可少;其二,人口的生产不同于物质资料的生产,通过对两种生产的调节机制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人口生产并不受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调节,因此人口控制不应该也不可能由市场调节,只能计划生育。第二种观点认为,今后的人口调控应主要通过竞争、劳动力市场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家庭的生育行为、控制人口数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一方面,随着生育率的下降,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边际效应必然出现递减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20世纪最后20年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变动的研究,认为近20年来人口发展主要由经济等客观因素所决定,当人口政策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时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主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转变职能,把婚姻、生育之类的私权归还于民。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述评

我国学术界在上述三方面的人口问题研究中既存在不同的立场和视角,也存在差异显著的推断和论证逻辑。总体来看,各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人口转变的特殊性及目前我国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决定。

一方面,历史上长时期人口快速增长,导致人口基数庞大。人口基数庞大、增加速度快,对中国资源环境能源形成严重的压力。再加上人口运动的惯性和人口再生产自身规律的作用,人口与生态环境的矛盾还会进一步尖锐化,因此人口数量问题是理论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近几年中国人口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如果按照自然趋势发展,中国现在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会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持续处于人口转变的第二个阶段,但是由于70年代开始实行了较为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发生了快速转变,致使中国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完成的现代人口增长模式转变过程。这就导致了我国人口结构问题日益突出,使得21世纪中国面临着人口数量及结构的双重压力。

第三,中国人口转变的经济基础不同于发达国家。中国的人口转型是在经济追求高速发展的时期出现的,与工业化几乎同时发生,而欧洲是在工业化完成后的经济高度发达的背景下才出现的。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人均GDP一般在10000美元左右,而中国仅为1000美元,显然,中国的人口的转变缺乏经济基础。

总体而言,对前面提到的人口问题虽然存在不同的观点,但各种观点的争论使人口问题的研究更加全面。具体而言:

在未来人口战略目标上,学术界把人口目标与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并深刻认识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人口问题,找到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研究的视角更加强调学科之间的交叉性:在确定人口的最大容量及适度人口方面将人口学、经济学、资源环境学等结合起来,跨学科的特点突出;在分析人口结构问题时,选取了改进之后递进式生育预测方法,这种预测方法更适合于中国人口发展的规律。在人口生育政策的导向及人口控制的调节机制上,对人口政策的探讨不再仅限于关注人口数量,而是从多角度多层面去审视人口政策实施的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于这些方面的探讨,可使未来的人口政策更符合实际,从而能尽可能的缩小负面效应,这是其合理的一面。其不足之处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城市地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技术条件与经济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因此全国的人口的生育率水平更多地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我国未来人口研究及人口政策制定的启示

上述针对人口问题的观点,是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我国人口问题而提出的,这些观点对我国未来制定人口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启示:

第一,在不断完善的市场机制下,生育政策应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无论原有的生育政策在过去发挥了多大的作用,但人口政策总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也只有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才能发挥其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及完善,无论生育政策的导向如何,对生育的调节手段应该发生转变。

第二,生育政策应分地区区别对待。虽然改革和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地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在生育政策的选择与方式上也应有所不同。在上海、广州等地综合生育率低于1.0的地区,特别是佛山(0.55)等超低生育率、经济基础好、思想观念超前的城市,稳定低生育率水平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应将低生育率稳定机制从政策控制机制向群众自我约束机制转变。在经济基础落后的西部高生育率地区,应深入群众实地调查,确定出与当地实际情况相宜的生育调节方式。

第三,促进人口流动,改变生育观念。在城市总和生育率已经较低且基本稳定的的条件下,控制农村人口成为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关键。而促进人口流动,加快城市化建设不仅是人口向城市的简单的转移,更重要的是人口生活方式、思想意识的转变。发达地区经济条件的引力,与落后地区人口过剩的推力,使得落后地区人口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在流动中改变生育观念,转换生育行为。

三十多年来,中国通过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使13亿人口日推迟了4年,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在20世纪实现低生育水平的国家。但在人口转变的同时,中国人口问题由过去的以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结构相互交织转变,使得中国人口问题的解决更具复杂性和挑战性。人口问题及其给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带来的压力,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围绕着中国人口问题研究,中国近年来涌现了众多不同观点,通过对这些基本观点的述评,对加深人口理论研究,制定合理的人口政策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综述

根据国家计生委的统计调查,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开始持续下降。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降到1980年的2.31,首次接近更替水平,2000年第五次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30,达到低生育率水平,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针对在低生育率水平下,我国21世纪人口问题的核心及人口政策的导向,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参考文献:

1.李小平.论中国人口的百年战略与对策[D].战略与管理,2004

2.叶文振.数量控制:21世纪中国人口生育政策导向[D].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

3.宋健.结构问题是21世纪中国人口的核心问题[D].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

4.蒋正华.面向21世纪的中国人口与可持续发展[D].中国人口科学,2000

人口问题论文第2篇

所谓“乡———乡流动者”,是相对于“乡———城流动者”而言的,他们从一个农村流向另一个农村(可能是本市的其他乡村,也可能是市外或省外的其他乡村),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是农业、手工业或个体工商。具体来说,“乡———乡流动者”包括以下几个特征:

1.他们流向的地区也是乡村,仍然没有大规模的工业,经济也不发达,并不包括流向已经城市化的小镇进入工厂上班的这部分流动者。

2.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多是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工商,本文的研究重点是从事手工业和个体工商的“乡———乡流动者”。

3.他们多以整个家庭或是熟人一起的方式流动,流动呈现季节性稳定(农业劳动者)或常年稳定(手工业或个体工商)的特征。

4.不包括婚姻迁移者。

5.他们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应为农村保险,而不是城市保险。

二、“乡———乡流动者”的数量估算

从现有的统计数据中很难找到这部分流动者的数量。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流动者为13181万人,流动到“乡外县内”的比例为19.2%,流动者从事第一产业的比例为2.8%。如果我们用流动到“乡外县内”和流动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两个数据进行估算,“乡———乡流动者”数值肯定大于从事第一产业的流动者,而流动到“乡外县内”的有多大比例是在乡镇而非县城、流动到县外的又有多少比例是在其他省市的农村,这两个数据很难得到。我们可以在这两个数据间取一个中间值,即10%,可以估算出2006年全国“乡———乡流动者”为1318万人。根据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外出劳动力为16336万人,按10%来计算即为1634万人。根据安徽省2012年统计年鉴显示,外出半年以上劳动力的流向构成中,16.77%的劳动力流向本县其他乡镇街道,而这部分人群多为“乡———乡流动者”,还没有包括流向县外的那部分,如果按照20%进行估算,安徽省的这一比例明显高于全国比例。因此,“乡———乡流动者”的具体数值很难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部分流动者占我国总流动者的数量并不少,至少约10%左右。如此庞大的人群一直游离在理论研究和政策的视线之外,是需要我们反思和重点关注的。

三、“乡———乡流动者”存在的问题

正如上面所说,“乡———乡流动者”一直游离在政策视线之外,并不是他们没有像“乡———城流动者”那样存在问题,而是他们的很多问题没有得到重视,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我国的城镇化分为两条道路:大城市向周边乡镇的扩大和农村自身的城镇化,如果说“乡———城流动者”是第一条城镇化道路的贡献者,那么“乡———乡流动者”就是第二条道路的贡献者。正如我国现今城镇化关注大城市的扩张,而忽略农村内生的城镇化道路一样,“乡———乡流动者”也被忽略了。笔者认为,“乡———乡流动者”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一)“乡———乡流动者”的收入较低他们的流向是农村,农村由于经济发展较慢,因此他们的收入水平也较低,特别是从事农业劳动流动者,他们的流动往往是季节性的,工作较累,收入也不稳定。而从事手工业和个体工商的流动者,他们依靠自己的技术和勤劳获得的收入相比当地农民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当他们与“乡———城流动者”相比时,收入却较低。

(二)“乡———乡流动者”的家庭矛盾较多“乡———乡流动者”多是举家流动或是与熟人、亲戚一起流动,特别是从事手工业和个体工商的流动者,大多数在当地稳定下来后,都会呈现妻子、孩子一同流动的举家流动状态。但由于身在他乡为异客,在外乡遇到种种困难,收入水平也不高,又缺乏良好的人际社交网络,因此多呈现家庭矛盾突出,夫妻争吵较多,孩子性格孤僻等问题。

(三)“乡———乡流动者”创业资金来源有限很多“乡———乡流动者”面临资金紧缺的问题,一旦发生资金紧缺,他们仅能够通过亲戚朋友筹措资金,由于没有当地户籍和土地,他们很难获得银行的小额贷款。因此,这限制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也限制了农村内生的城镇化步伐。

(四)“乡———乡流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不论是农村养老保险还是农村医疗保险,其缴费的前提是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缴纳。即使有的省市政策文件允许在居住地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将外地户籍人口拒之门外。而从事手工业和个体工商的“乡———乡流动者”多常年在流入地,很少回到家乡,因此很多人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农村养老保险而言,由于享受的年限较长(15年),因此他们可以通过亲戚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缴纳;而对于医疗保险而言,我国规定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起步阶段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这就阻断了“乡———乡流动者”参加医疗保险的途径,由于户籍的限制,他们不能在流入地缴纳;而由于统筹标准过低,多数为县级统筹,因此县外的“乡———乡流动者”不可能一生病就回老家,影响了他们的缴费积极性。

(五)“乡———乡流动者”的孩子入学问题“乡———乡流动者”的孩子如果跟随父母一起流动,那他们在流入地上学也需缴纳择校费,中考和高考也需回到户籍所在地考试,很多家长担心孩子不适应,往往被动将孩子留在老家,成为留守儿童。其实农村并不存在学校紧张的问题,流动儿童在流入地上学是完全可行的,跟随父母一起往往会给孩子的心理和生理上更多的关心,但是择校费和考试户籍的限制,很多家长不得不重新抉择。

(六)“乡———乡流动者”的社会融入问题众所周知,我国农村是非常重视血缘关系的,大多数的社会网络是由血缘关心所搭建的。“乡———乡流动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很多被排斥在当地的社交网络之外,很难融入到当地的圈子,造成他们身在他乡的落寞。

(七)“乡———乡流动者”的迁移问题“乡———乡流动者”多为常年在流入地定居,且多以家庭的方式外出,按理说他们迁移到当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但是由于现有政策的限制,往往使他们的迁移难以如愿。一方面是户籍问题,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因此户籍迁入到当地农村是非常困难的。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的出售和流转制度不完善,使得他们老家的土地处置不善,不利于他们的迁移。总之,“乡———乡流动者”面临着诸多问题,使得他们很难迁移和融入到当地农村,影响了我国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四、促进“乡———乡流动者”迁移的政策选择

(一)政府政策对“乡———乡流动者”的重视尽快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土地合理流动;允许外地人口以非农户口的方式将户籍迁入农村(可以规定相应限制:如常住当地3年以上);农村社会保障的缴纳应以常住地为缴纳前提,而不是户籍所在地,允许农村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2012年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政允许城乡异地转移,但没有允许农村异地转移);允许外地户籍人口的子女在本地上学,取消择校费,如果父母在当地工作满五年,可以允许孩子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二)税收政策和贷款政策惠及“乡———乡流动者”为了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步伐,政府应该鼓励农村个体经济的发展,可以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大力引入民营资本发展小额贷款,贷款抵押可以通过货物等方式,而非一定要户籍、土地和房产。

人口问题论文第3篇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综述

根据国家计生委的统计调查,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开始持续下降。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降到1980年的2.31,首次接近更替水平,2000年第五次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30,达到低生育率水平,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针对在低生育率水平下,我国21世纪人口问题的核心及人口政策的导向,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关于未来人口战略目标的不同观点

就未来人口战略目标而言,目前的主要争论集中在:是否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以下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等人,他们认为在新的百年里继续有效地减少人口数量依然是我国人口政策必须考虑的主要矛盾和先于一切的大事。理由有三:其一,人均意识与人均资源劣势要求减少人口总量;其二,资本有机构成的潜能,要求减少劳动力供给总量;其三,人均收入水平的加速提高,要求缩减人口总量。最后的结论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在100年后将中国人口降到8-10亿并力争更低,200年后降到3-5亿。与第一种观点截然相反,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结构问题已经一跃成为21世纪中国人口问题的核心。宋健(2002)认为人口数量问题成为“笼中之虎”,尽管威猛,却尽在掌握之中,中国人口转变的独特性,造就了中国人口结构问题的独特性,随着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21世纪人口战略目标应该由数量问题转移到结构问题上。持此观点的学者虽然不是很多,但这至少警示人们人口结构问题的严重性。第三种观点认为,统一人口数量与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才应成为长期追求的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从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多方位的寻求平衡发展。李建新(2001)驳斥了“一味追求人口数量减少的观点”,认为在追求减少人口数量过程中所引起的加速年龄结构老化则必然会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他引用中国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变迁的历史事实,论证了“人口数量多少并不决定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命题。蒋正华等人(2000)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目前追求最优人口数量是不现实的,当前所做的是将总人口控制在人口最大容量内的前提下,实现人口结构、人口地区分布的合理布局,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学术界在人口战略目标上的激烈辩论,说明中国人口未来长远发展目标的确定是一项异常复杂、困难的任务,需要慎之又慎。

关于有无必要进一步降低生育率的不同观点

在人口总量压力与人口结构压力并存的情形下,能否进一步降低生育率,是学者们关注的另一热点问题。对未来人口目标的不同观点,体现在对于生育政策的走向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归纳起来有三种意向:1)进一步降低生育率,将总和生育率降到1.5甚至1.0以下,并长期保持下去,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口过多与人均资源长期紧张的问题,这样才可能在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上追赶发达国家;2)稳定目前低生育率,这是人口总量未来能否停止增长并转向负增长,最终实现现代人口转变的关键;3)提高生育率,稳定总和生育率在更替水平2.0左右,是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最优的稳定状态。这些意向最终体现在对生育胎次政策的主张上:1)主张继续推行一孩化,从而进一步扩大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2)维持目前的生育胎次政策或稳定总和生育率于1.5~1.8左右(马瀛通,林富德,2000);3)调整现行的胎次政策,扩大二胎比例或逐渐向二胎政策过度(李建新,2000,2001;于学军2000),一方面,对生育率水平特别低的地区(如北京等地生育率已降到1.0以下),应采取措施,刺激生育率回升到更替水平;另一方面对生育率较高地区,通过生育政策把生育率控制在2.0左右的水平上,这样既达到控制人口增长,又达到调控人口数量的目标。以上学者们对未来生育与政策调整问题基本上属于理论探讨,目前尚无严密的计算和论证,对这些调整可能带来的后果也无系统的论述。

关于人口调控的不同观点

从上述的讨论中可看到,无论从我国目前人口数量问题还是结构问题上看,我国的人口是需要进行调控的。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逐步完善,人口控制机制应如何确定,现行的管理体制有无存在的必要或应向什么方向发展,已倍受关注。在人口调控问题的研究中形成了以下观点:第一,只能由政府计划调控,理由有二:其一,由于市场经济对人口调节的时滞性,即使对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而言,政府对人口的宏观调控也是必不可少;其二,人口的生产不同于物质资料的生产,通过对两种生产的调节机制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人口生产并不受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调节,因此人口控制不应该也不可能由市场调节,只能计划生育。第二种观点认为,今后的人口调控应主要通过竞争、劳动力市场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家庭的生育行为、控制人口数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一方面,随着生育率的下降,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边际效应必然出现递减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20世纪最后20年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变动的研究,认为近20年来人口发展主要由经济等客观因素所决定,当人口政策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时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主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转变职能,把婚姻、生育之类的私权归还于民。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述评

我国学术界在上述三方面的人口问题研究中既存在不同的立场和视角,也存在差异显著的推断和论证逻辑。总体来看,各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人口转变的特殊性及目前我国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决定。

一方面,历史上长时期人口快速增长,导致人口基数庞大。人口基数庞大、增加速度快,对中国资源环境能源形成严重的压力。再加上人口运动的惯性和人口再生产自身规律的作用,人口与生态环境的矛盾还会进一步尖锐化,因此人口数量问题是理论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近几年中国人口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如果按照自然趋势发展,中国现在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会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持续处于人口转变的第二个阶段,但是由于70年代开始实行了较为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发生了快速转变,致使中国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完成的现代人口增长模式转变过程。这就导致了我国人口结构问题日益突出,使得21世纪中国面临着人口数量及结构的双重压力。

第三,中国人口转变的经济基础不同于发达国家。中国的人口转型是在经济追求高速发展的时期出现的,与工业化几乎同时发生,而欧洲是在工业化完成后的经济高度发达的背景下才出现的。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人均GDP一般在10000美元左右,而中国仅为1000美元,显然,中国的人口的转变缺乏经济基础。

总体而言,对前面提到的人口问题虽然存在不同的观点,但各种观点的争论使人口问题的研究更加全面。具体而言:

在未来人口战略目标上,学术界把人口目标与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并深刻认识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人口问题,找到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研究的视角更加强调学科之间的交叉性:在确定人口的最大容量及适度人口方面将人口学、经济学、资源环境学等结合起来,跨学科的特点突出;在分析人口结构问题时,选取了改进之后递进式生育预测方法,这种预测方法更适合于中国人口发展的规律。在人口生育政策的导向及人口控制的调节机制上,对人口政策的探讨不再仅限于关注人口数量,而是从多角度多层面去审视人口政策实施的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于这些方面的探讨,可使未来的人口政策更符合实际,从而能尽可能的缩小负面效应,这是其合理的一面。其不足之处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城市地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技术条件与经济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因此全国的人口的生育率水平更多地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我国未来人口研究及人口政策制定的启示

上述针对人口问题的观点,是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我国人口问题而提出的,这些观点对我国未来制定人口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启示:

第一,在不断完善的市场机制下,生育政策应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无论原有的生育政策在过去发挥了多大的作用,但人口政策总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也只有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才能发挥其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及完善,无论生育政策的导向如何,对生育的调节手段应该发生转变。

第二,生育政策应分地区区别对待。虽然改革和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地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在生育政策的选择与方式上也应有所不同。在上海、广州等地综合生育率低于1.0的地区,特别是佛山(0.55)等超低生育率、经济基础好、思想观念超前的城市,稳定低生育率水平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应将低生育率稳定机制从政策控制机制向群众自我约束机制转变。在经济基础落后的西部高生育率地区,应深入群众实地调查,确定出与当地实际情况相宜的生育调节方式。

第三,促进人口流动,改变生育观念。在城市总和生育率已经较低且基本稳定的的条件下,控制农村人口成为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关键。而促进人口流动,加快城市化建设不仅是人口向城市的简单的转移,更重要的是人口生活方式、思想意识的转变。发达地区经济条件的引力,与落后地区人口过剩的推力,使得落后地区人口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在流动中改变生育观念,转换生育行为。

参考文献:

1.李小平.论中国人口的百年战略与对策[D].战略与管理,2004

2.叶文振.数量控制:21世纪中国人口生育政策导向[D].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

3.宋健.结构问题是21世纪中国人口的核心问题[D].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

4.蒋正华.面向21世纪的中国人口与可持续发展[D].中国人口科学,2000

人口问题论文第4篇

关键词:人口问题人口战略目标人口调节机制

三十多年来,中国通过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使13亿人口日推迟了4年,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在20世纪实现低生育水平的国家。但在人口转变的同时,中国人口问题由过去的以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结构相互交织转变,使得中国人口问题的解决更具复杂性和挑战性。人口问题及其给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带来的压力,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围绕着中国人口问题研究,中国近年来涌现了众多不同观点,通过对这些基本观点的述评,对加深人口理论研究,制定合理的人口政策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综述

根据国家计生委的统计调查,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开始持续下降。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降到1980年的2.31,首次接近更替水平,2000年第五次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30,达到低生育率水平,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针对在低生育率水平下,我国21世纪人口问题的核心及人口政策的导向,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关于未来人口战略目标的不同观点

就未来人口战略目标而言,目前的主要争论集中在:是否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以下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等人,他们认为在新的百年里继续有效地减少人口数量依然是我国人口政策必须考虑的主要矛盾和先于一切的大事。理由有三:其一,人均意识与人均资源劣势要求减少人口总量;其二,资本有机构成的潜能,要求减少劳动力供给总量;其三,人均收入水平的加速提高,要求缩减人口总量。最后的结论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在100年后将中国人口降到8-10亿并力争更低,200年后降到3-5亿。与第一种观点截然相反,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结构问题已经一跃成为21世纪中国人口问题的核心。宋健(2002)认为人口数量问题成为“笼中之虎”,尽管威猛,却尽在掌握之中,中国人口转变的独特性,造就了中国人口结构问题的独特性,随着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21世纪人口战略目标应该由数量问题转移到结构问题上。持此观点的学者虽然不是很多,但这至少警示人们人口结构问题的严重性。第三种观点认为,统一人口数量与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才应成为长期追求的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从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多方位的寻求平衡发展。李建新(2001)驳斥了“一味追求人口数量减少的观点”,认为在追求减少人口数量过程中所引起的加速年龄结构老化则必然会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他引用中国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变迁的历史事实,论证了“人口数量多少并不决定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命题。蒋正华等人(2000)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目前追求最优人口数量是不现实的,当前所做的是将总人口控制在人口最大容量内的前提下,实现人口结构、人口地区分布的合理布局,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学术界在人口战略目标上的激烈辩论,说明中国人口未来长远发展目标的确定是一项异常复杂、困难的任务,需要慎之又慎。

关于有无必要进一步降低生育率的不同观点

在人口总量压力与人口结构压力并存的情形下,能否进一步降低生育率,是学者们关注的另一热点问题。对未来人口目标的不同观点,体现在对于生育政策的走向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归纳起来有三种意向:1)进一步降低生育率,将总和生育率降到1.5甚至1.0以下,并长期保持下去,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口过多与人均资源长期紧张的问题,这样才可能在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上追赶发达国家;2)稳定目前低生育率,这是人口总量未来能否停止增长并转向负增长,最终实现现代人口转变的关键;3)提高生育率,稳定总和生育率在更替水平2.0左右,是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最优的稳定状态。这些意向最终体现在对生育胎次政策的主张上:1)主张继续推行一孩化,从而进一步扩大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2)维持目前的生育胎次政策或稳定总和生育率于1.5~1.8左右(马瀛通,林富德,2000);3)调整现行的胎次政策,扩大二胎比例或逐渐向二胎政策过度(李建新,2000,2001;于学军2000),一方面,对生育率水平特别低的地区(如北京等地生育率已降到1.0以下),应采取措施,刺激生育率回升到更替水平;另一方面对生育率较高地区,通过生育政策把生育率控制在2.0左右的水平上,这样既达到控制人口增长,又达到调控人口数量的目标。以上学者们对未来生育与政策调整问题基本上属于理论探讨,目前尚无严密的计算和论证,对这些调整可能带来的后果也无系统的论述。关于人口调控的不同观点

从上述的讨论中可看到,无论从我国目前人口数量问题还是结构问题上看,我国的人口是需要进行调控的。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逐步完善,人口控制机制应如何确定,现行的管理体制有无存在的必要或应向什么方向发展,已倍受关注。在人口调控问题的研究中形成了以下观点:第一,只能由政府计划调控,理由有二:其一,由于市场经济对人口调节的时滞性,即使对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而言,政府对人口的宏观调控也是必不可少;其二,人口的生产不同于物质资料的生产,通过对两种生产的调节机制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人口生产并不受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调节,因此人口控制不应该也不可能由市场调节,只能计划生育。第二种观点认为,今后的人口调控应主要通过竞争、劳动力市场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家庭的生育行为、控制人口数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一方面,随着生育率的下降,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边际效应必然出现递减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20世纪最后20年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变动的研究,认为近20年来人口发展主要由经济等客观因素所决定,当人口政策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时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主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转变职能,把婚姻、生育之类的私权归还于民。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述评

我国学术界在上述三方面的人口问题研究中既存在不同的立场和视角,也存在差异显著的推断和论证逻辑。总体来看,各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人口转变的特殊性及目前我国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决定。

一方面,历史上长时期人口快速增长,导致人口基数庞大。人口基数庞大、增加速度快,对中国资源环境能源形成严重的压力。再加上人口运动的惯性和人口再生产自身规律的作用,人口与生态环境的矛盾还会进一步尖锐化,因此人口数量问题是理论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李小平.论中国人口的百年战略与对策[D].战略与管理,2004

2.叶文振.数量控制:21世纪中国人口生育政策导向[D].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

3.宋健.结构问题是21世纪中国人口的核心问题[D].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

4.蒋正华.面向21世纪的中国人口与可持续发展[D].中国人口科学,2000

人口问题论文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二、三十年,对少数民族人口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以后才开始起步,由于基础资料奇缺、已往研究成果贫乏及研究力量薄弱等原因,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起步十分艰难。

一、民族人口研究的进展取决于人口基本数据的提供状况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内容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中国民族人口学科发展起了空前的关键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国人口学家反映,东南亚有的国家也准备效仿。在多种抽样调查中的民族人口资料相当丰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年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8个少数民族妇女婚育情况抽样调查数汇总等,对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现状和历史变迁,提供了可信依据。典型调查和社区调查资料,从另一个侧面丰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内容,《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2)反映了20多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涵盖了对9个民族(或地区)的人口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外,还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二、国内、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开

在奠基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政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积极扶持,除了资助民族人口专著出版外,还分别设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在“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分别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等课题,国家计生委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育、节育情况系列调查研究”课题;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教委的P04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统计局的P33项目“中国1990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计生委的P07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研究”课题,国家民委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等。这些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开展与完成,不仅扭转了少数民族人口资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中仅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资料最丰富的国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机构正在建立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库。

中国人口学会成立以来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兰州、贵阳和昆明召开了三次“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90年代人口学会又设立了“中国民族人口专业委员会”,以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

近20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讨会就召开了10多次大中型会议,还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和云南昆明分鹫倏?肆酱喂?驶嵋椋?础爸泄?偈?褡迦丝谟爰苹????跹刑只帷庇搿?990年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讨会”。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该书汇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鲜、满、瑶、京、黎、佤、拉祜、纳西(摩棱人)、基诺、畲、水、东乡、裕固、柯尔克孜、土、撒拉、锡伯21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调查报告。

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计生委、统计局、高校、统战、民委、政协等系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彭佩云、蒋正华等多位领导出席指导。会议共提交论文55篇文,对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资料进行深入开发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调查,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与平均寿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特别是对各民族人口指标直接进行横向比较,首次开发出了少数民族赶上和超过汉族的多项人口指标,树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形象。会后出版了《中国民族人口演进》(张天路,1993)。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开展,经过张天路、马正亮的努力,在甘肃计生委提供出版经费的支持下,《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杂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创刊,在马正亮副主编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发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数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响远远不仅限于国内。

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询报告。在专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89)。这标志着民族人口学科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正式建立起来,填补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专著,发表了5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询和调查报告。

三、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围和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范围之广、问题之多和难度之大,不亚于(或者可以说还稍多于)全国(或地区)的人口内容,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族人口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问题;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问题;方法论与研究方法问题;人口数量变动因素中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属性等定量与构成问题;婚姻和家庭户中的构成、初婚年龄等问题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变化问题,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对民族人口再生产与其后代的素质问题;民族因素对婚姻、生产、死亡、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响问题;民族人口政策问题;民族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相互关系问题;民族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问题;民族人口指标达到或超过汉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难有:第一,只有每1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重要数据;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临着对56个民族人口资料的分别计算、列表、制图、分析等复杂和困难问题;第三,对民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或社区调查的经费难以解决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专著多达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98)、《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与预测》(黄荣清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演进》(张天路199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中国穆斯林人口》(张天路等1991)、《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3)、《中国藏族人口》(孙兢新1994)、《中国蒙古族人口》(王镇等1997)、《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研究》(严天华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邓宏碧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ZhangTianlu1997)》等。这些专著所论述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各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历史变化、新中国时期的发展和未来50年的发展趋势;各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的变化与问题;各个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与效果;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内在联系和定量指标的设计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人口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和汉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人口再生产特点、人口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和民族演变所引起的人口过程,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相互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并分析各种社会、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会、宗教等所形成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各民族人口数量、素质、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负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坚持以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融入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有关研究方法。除经常运用数学方法、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外,特别强调运用人口学的问卷调查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学叫实地调查)相互结合的新型调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寻找到“为什么?”,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怎么办?”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

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路线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从各个时期的民族人口状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新中国的民族人口政策经历了人口兴旺(50~70年代初)、酝酿和准备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经过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等的矛盾和压力愈来愈大,有的地区相当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耳闻目染汉族家庭因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的生活条件、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计划生育,甚至自发地行动起来,特别是1981年5月乌兰夫同志指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还是要搞,问题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更快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赶上和达到汉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六五》计划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和人口状况,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经过试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还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人口现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点已由控制人口数量型转为提高人口素质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则还处于高出生、高增长阶段,还面临着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等严峻问题、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还处于由传统再生产类型向现代类型转变阶段。

少数民族人口总增长率超常规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由3532.0万人增长到39998.4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11%;1982年增长到6723.9万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2.94%;到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达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递增3.51%;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少数民族人口为11123.8万人。根据黄荣清教授计算,近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除了自然变动、国际迁移变动因素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变动(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选报为少数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须加以量化,这是国内有关部门和国外人口专家所关心的问题。据计算,1982~1990年在少数民族新增人口数量中的社会变动占了56.64%,而自然增长部分仅为43.36%,汉族则因此减少了14.15%的人口。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内容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问题。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中国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状况,民族复合家庭户和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户比例最高的都为满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对较低的都为维吾尔族、藏族和哈萨克族。民族通婚的积极作用占据着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少数民族正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比汉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开,而且一对夫妻比汉族可以多生1~2个孩子。

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在不断地下降,1989年经1981年下降了31.08%。当然,各个少数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鲜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不仅一直比汉族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轨道运行,这与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质、现代生育观念的树立有着直接的关系。80年代的满族实行一对夫妇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质较高和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总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线以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虽然1988年才正式开展计划生育,但总和生育率超前开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与文化素质的提高,生育观念的先期转变有关。回族妇女总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兰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总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对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壮族,分别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总和生育率相对最高的为哈萨克族(5.07)和维吾尔族(5.45),其次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万人口以下民族中还有柯尔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颇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总之,除个别民族外,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2.早育问题。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计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状况。1982~1990年,除门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相当悬殊。如果说综合均值5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话,那么已有蒙古、朝鲜、满、哈萨克、高山、纳西、达斡尔、毛南、锡伯、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京、鄂伦春和赫哲15个少数民族,其中综合均值相对最高的为朝鲜族(8.54)、俄罗斯(8.12)、高山(7.99)、塔塔尔(7.60)、锡伯(7.15)和赫哲(7.11)6个民族;相对最低(≤2.0)的还有藏、拉祜、东乡、门巴和珞巴5个民族,约相当于小学二、三年级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与文盲人数增加问题。1949年以前除个别少数民族外,许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合计)成人(15岁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为30.8%,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为25.2%,但文盲人数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为41.9%,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为33.1%,文盲人数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为49.7%,文盲人数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为28.5%,文盲人数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为30.2%,文盲人数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张天路1998)等。这不仅表明这些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势严峻,也反映了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超越小学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响了人口文化素质的更快提高。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问题研究

这是对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指标设计和两种不同的结果。其一,是依据美国海外开发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贾大卫.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穷国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的测量方法。PQLI由婴儿死亡率、1多平均寿命和识字率3个指标组成,并经过换算成指数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计算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科学、更有应用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民族,达到高生活质量的依次为满、朝鲜、汉、蒙古、壮和回6个民族;暂时还属于低生活质量的只有哈尼和藏两个民族。相对最低的哈尼族与相对最高的满族相比,相差达37个数值。

少数民族人口指标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问题的研究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滞后或者大大滞后于汉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分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并提出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的战略任务。由于人口指标是社会、经济等的综合反映指标,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般要晚于汉族10多年,而且实行的又是适当放宽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赶上汉族?何时才能赶上汉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赶上汉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国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应该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在开发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已有26个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长比例、标准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构成、15~19岁妇女早育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5~19岁组妇女早婚比率、标准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预期寿命、盲比率、15~19岁年龄组、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小学以上有文化人数、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位数、少年儿童负担比、城镇化水平、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口生活质量指数22项人口指标中不同程度地赶上汉族水平(张天路1998)。

在2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得项多少依次为:朝鲜族和满族各18项,锡伯族和俄罗斯族分别为14项和11项,达斡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各9项,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温克族各占8项,京族、回族、塔塔尔族和裕固族各为7项,赫哲族和裕固族各为6项,哈萨克族5项,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项,毛南族3项,哈尼、纳西、仫佬、藏和布依4个民族各得1项。但问题是:超过汉族指数的民族已占55个少数民族的47.27%,,其中超过汉族指标的10多个民族的得项还不多。

(十一)人口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探索

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如何科学理解民族繁荣以及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从学术、实践等方面给民族人口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不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会上和某些专家、学者认为:“民族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口增长快,人口规模大”等,国内某些国家领导人很希望能从学术上、理论上进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认识。为此,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关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人类历史上的民族繁荣不仅有其针对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还大致存在着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民族繁荣存在于传统经济、传统人口再生产时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现代型民族繁荣则存在于现代经济时代,要求人口增长慢、人口文化科学素质高,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口文化科学素质的高低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所追求的确良民族繁荣,无疑是现代型民族繁荣。经过反复探索,设计了现代型民族繁荣(初级阶段)的15项参考性定量指标(张天路1998),用以检验其发展进程。这些参考性定量指标分别是:(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据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数据表中的平均数设计);(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5%;(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45%以上;(4)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中占30%以下;(5)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识字率占同龄人口的95%以上;(7)中学入学率占同龄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学学生占同龄人口的10%~15%(7、8项根据1988年、1989年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设计);(9)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医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时内就医;(10)婴儿死亡率达到20‰左右;(11)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12)实现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时间延长到70年以上;(13)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2.0左右;(14)实现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儿童系数达到25%以下,年龄中位数接近30岁;(15)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达到80以上。

实际上,这些指标一般地都高于当前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因此,即使某个国家或民族全面实现了这些指标,但还需要更上一层楼。在1990年的中国56个民族中,达到或超过指标项目的为朝鲜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倍增长年限、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城镇人口比例、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倍数和生活质量10项;其次为锡伯族,有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成人识字率、年龄中位数和生活质量6项。蒙古、回、满、壮、俄罗斯、高山、裕回、畲、达斡尔、仫佬、毛南、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族,在1项或几项达到了繁荣指标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达到繁荣指标的民族还不多,而且即使达到了繁荣指标的民族得项也还不高;第二,西部地区的众多民族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民族,在达标方面还处于待起步状态。2.“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这是日本和中国的朝鲜族在实施现代型民族繁荣过程中的重要经验和创新:第一,要实行计划生育,减慢人口增长速度,为普及小学、中学教育和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均经济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质的极大提高,为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死?雎省⒀映て骄?倜?吞峁咚刂世投?肆Α⑻岣卟?挡棵诺目萍己?坑刖?眯б娴绕鹆嘶??饔茫坏谌???Ψ⒄姑褡寰?茫?罨?谐【?檬敌锌?耪?撸?岣呷司??盟?剑??⒄菇逃?⒖刂迫丝诠ぷ骱蜕缁嵫?系仁乱堤峁┬酆竦奈镏驶?W苤??叭丝凇?逃???谩钡男?鞣⒄鼓J剑?厝坏贾驴刂迫丝谑?俊⑻岣呷丝谒刂省⒄裥嗣褡寰?玫男?饔肓夹匝?罚?梢运凳鞘迪窒执?兔褡宸比俚挠行?揪丁?/P>

(十二)人口研究的成效显著

由于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独特自然环境,且长期封闭;封建农奴制度延续了八、九个世纪,且社会经济远远滞后于内地;独有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广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达赖集团和国外一些人歪曲人口事实,不断编造人口谎言。因此,人口问题便具有独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国内外某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与重视,80年代以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会经济效益之突出、对人口学科的贡献性等,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仅专著已有10本:《中国人口.分册》(刘瑞1989)、《人口的变迁》(张天路1989)、《当代中国人口》(孙兢新1992)、《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资料调查报告集.卷》(常崇煊1989)、《边区开发论著.居民收入、消费中的城乡差异》(马戎等1993);《中国简况.人口的过去、现状与未来趋势》(中文和多种外文本)(张天路1994);《跨世纪的中国人口.卷》(晋美多吉等1994)年、《中国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藏族人口》(李永胜等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张天路1997年)等。此外,还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调查报告。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人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特点、问题与对策等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

1.历史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计划生育办公室1995)。三是现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还处于以宗教寺院教育为主阶段,没有一所现代学校。因此,盲率高达90.6%,其中男性为80.0%,女性为97.6%;乡村盲率高达91.4%,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98.1%。

2.人口的增长与民族构成的变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加快。1951~1959年从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间的平均每年增长率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率最高(3.10%);1965~1985年从自治区成立至城镇少数民族开始计划生育期间,平均每年增长率较高(1.95%)。与此同时,人口的民族构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并在不断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4.85%和0.75%;1990年则藏族上升为95.5%,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6.3%、2.9%和0.8%。

3.人口预测。以1990年为221.78万人为基数进行预测,三个方案到2000年分别为263.75万人、266.51万人和209.63万人,2050年分别为401.00万人、443.10万人。以第二方案为例,除少儿比例不断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项数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对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压力很大(孙兢新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变化。首先是妇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时40~49岁的高育龄妇女的未婚比率虽然还高达7.43%(次仁多吉1995)(比全国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岁终身不婚妇女的10.83%下降了3.4个百分点,这使更多妇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机会,但1995年又反弹为8.26%。其次是降低妇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40~44岁妇女未(或者不)育率为9.4%,虽然比全国的1.1%还高8.3个百分点,但比60~64岁妇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将近一半,不过1995年又反弹9.9%。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别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积极采取了综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水平,转变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传统习俗,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包括西医、藏医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这是中国大陆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等。经过努力实施之后,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为1967年的11.6‰,再降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1997年为7.9‰;婴儿死亡率则由1951年的430‰,降为1981年的155.2‰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之大实为人类史上的罕见奇迹;孕产妇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万下降为1985年的143/万,再降为1989年和1994年的71/万和57/万,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又是一个大幅度下降的奇迹。人口平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岁,延长到1987年的56.95岁和1990年的59.61岁(常崇煊1993)。

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科技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中国各民族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因此,发现了各民族的人口特点、问题及其与民族因素间的联系和作用。

虽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现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类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和人口峰值还未显现;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还较低或者相当的低;人口构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类型;贫困人口比例还相当高;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的迹象,而且显现的和潜在的问题正在逐渐地深化和蔓延等。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21世纪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1.稳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这包括生育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贫到岗政策等的调查研究,为控制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及改善民族人口结构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2.坚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在坚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登记和汇总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登记的分民族人口项目。3.进一步重视培养和扩大民族人口科研队伍。本来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随着年龄老化,进入21世纪的断层问题和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和更加突出,抓紧培养民族人口科研人才问题时不可待。

4.进一步加强民族人口科研工作。当前已出现民族人口科研课题小、经费少的严重局面,如果有关部门不予以解决,不能不影响到民族人口调查和分析的深入与质量,特别是危机到民族人口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发展问题。

5.重视民族人口现代化和繁荣发展的跟踪研究。在进行跟踪研究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民族人口现代化和民族繁荣进程新信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6.重视和加强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的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协同政策,进行规范化的调查研究,为民族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7.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民族地区出现的人口与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过去由于研究力量薄弱、科研经费不多、研究任务很重,很少对这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民族地区当前和长远利益以及可持续良性发展,必须及时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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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论文第6篇

然而,我国封建社会人口自然增长率低只是总括而言。如果画一条封建社会人口变化的曲线,就立刻可以看出它并不是平滑地缓慢上升,而是具有在一段时期内大起大落和在整个封建时期内作台阶式“跃迁”这样两个特点。大体上说,一个历时较久而又比较强大的封建王朝(如两汉、唐、两宋、明、清等)的初期,人口增长十分迅速,大约到中期达到高峰,而后停滞,到新旧王朝交替时期则急剧下降,人口的变化呈现大起大落的现象。另一方面,整个封建时期人口的增长则呈现为台阶式的跃迁。战国中期的人口可能大约为二千五百万到三千万,这是第一级台阶;从汉到唐,人口似乎没有超过六千万,这是第二级台阶;从北宋后期起,人口大约增长到一亿左右,这是第三级台阶;从清代乾隆初年开始,短短100年的时间里人口即从一亿多猛增到四亿,随后又陷于发展迟缓的状态,这是第四级台阶。如果把解放后30年间全国人口从五亿四千余万激增到九亿七千多万,也就是几乎增长一倍的情况也算进去,可以说我国人口已经跃迁到第五级台阶了。

在分析中国历史上人口消长的原因时,人们常常指出生产的发展与破坏、灾荒、战乱、医药卫生条件差、传统的多子孙思想与早婚等等,这都不错,然而似乎都还没有接触到问题的根本。人类自身的增殖或再生产虽是自然现象,但主要是社会问题。一方面,劳动人口是社会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比例及结合形式,决定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特点和趋向,而劳动者的消费水平也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及所处的社会制度所决定;另一方面,剥削阶级和他们用以行使统治权力的官吏、军队等人口,以及为剥削阶级服务的人口及寄生人口等的数量及消费水平,也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这样,人口的发展或再生产一方面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内容,一方面又主要由社会生产方式所决定和制约。因此,讨论人口问题,不能不从现象进一步探究它的终极的、经济的原因。“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92页。),它大致包括四个方面:(一)人口再生产的规律;(二)有劳动能力的人口被利用的问题;(三)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在各地区与各部门的分布(生产部门与非生产部门,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等);(四)不同阶级的特殊人口问题及其相互作用。而这些方面归根到底主要是由既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或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所决定和制约的。

人口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它不仅受社会生产方式的决定和制约,而且也对社会的发展,首先是生产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那么,中国封建社会的人口规律是什么?它怎样受封建生产方式的决定和制约,怎样随封建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变化?它对封建社会的发展起着什么作用,这种作用在封建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又有什么不同呢?

汉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这时,我国的封建社会业已经历了一段时期,它的发展道路与基本特点,已经开始比较清楚地显现出来,人口问题也是这样。我们的探讨,就从汉代开始。

西汉前期人口的迅速增长

战国中期的人口大约在二千五百万到三千万左右,由于多年战乱和秦代苛重的赋役与严酷的刑法,又经过秦末农民起义和楚汉战争,汉初人口据推测可能只剩下六百万左右或稍多一些(梁启超:《中国历史上人口之统计》。)。然而,西汉前期人口增长十分迅速,尽管经过汉武帝中后期的顿挫,昭、宣、元时又有所增长,到了距汉初200年后的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人口达到5959万,平均年递增率约为1%左.右。

..

为什么西汉特别是它的前期会出现这样高的人口增长率呢?

一定领土能够养活的最大限度的人口,是与每一种生产方式及其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西汉前期,人少地多的情况很突出。“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汉书》卷4,《文帝纪》。);“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上》。),生产和人口都大有增长的余地,这就为人口的迅速增长提供了可能性。使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有利于提高人口出生率和降低死亡率的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是一个重要因素;战乱之后,生产和人口的发展带有恢复性质,增长较快,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最根本的因素,还是要到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个体性质与封建所有制的矛盾在当时的具体表现中去探求。

作为封建社会主要生产部门的农业,其特点是自然经济条件下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小生产。与欧洲封建社会相比,汉代农村公社的残余基本消失,个体小生产的特点更为突出。

个体小生产农业的劳动力的耗费是巨大的,要维持劳动力的巨大耗费并抵消由于生活水平低所带来的高死亡率,就只能用早婚和多生育的办法来缩短人口再生产的周期,从而维持并增加劳动人手。汉代妇女出嫁年龄一般只有十四五岁,就是由于上述的经济方面的原因而形成的社会风习。维持与增加劳动人手的另一个办法,是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作为纯消费人口的时间,力求尽早投入生产。封建社会的个体小生产农业一般技术简单,所需学习时间短,又有大量辅的劳动,这就使少年儿童从事劳动不仅必要而且也有可能。汉代规定七岁到十五岁为“使男”、“使女”(见居延汉简中的有关记载。),可见少年儿童至少七岁就开始参加劳动了。少年儿童作为纯消费人口的时间很短,对人口的增殖也是一种刺激因素。

个体小生产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是不高的。汉代小自耕农平均一家五口,两个劳动力,一般种地不到三十市亩,平均年产粮四千市斤左右,其中用于全家口粮约在二千四五百市斤左右(参看作者《汉代农业生产漫谈》一文。),再除去种子、少量饲料,赋税、祭祀等固定支出,能用于衣服、生活用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支的剩余产品不过七八百市斤原粮,折钱少时不过二三百文,多时也不过二三千文(汉代各地不同时期粮价相差很大,一般情况下低的约为每石粟十文到二十文[《九章算术》卷四],高时五十到一百文左右[如居延汉简中所载]。)。这是一个很低的数字,往往还需用压缩口粮的办法才能勉强维持简单再生产,很难进行扩大再生产(例如当时大铁耜一具约值百文以上(《中国农学史》(初稿)上册,第118页。),牛一头在一千文以上到三千多文(《九章算术》卷七、卷八。),一遇疾病、丧葬、灾荒或其他意外,就有破产的危险。

在技术发展缓慢,劳动生产率低,剩余产品有限,生活条件艰苦,扩大再生产不易的情况下,要通过使用先进的工具和技术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来发展生产是很困难的,时间也需要很长。发展生产的主要途径是投入更多的劳动力,或增垦耕地,或精耕细作提高亩产,即在劳动生产率与每个劳动力提供的剩余产品量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社会的产品总量和剩余产品总量。换言之,无论是生产的量的增加(增垦耕地)还是质的提高(通过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都是靠投入更多的劳动而非以减少劳动来取得的。

可见,通过人口的增殖以获得大量的劳动力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内在的经济的要求,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正因为是这样,个体小生产农业可以容纳比较稠密的人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11页。),而人口的增长往往就标志着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增长,人口的减少,则标志着生产力的衰退。

对于个体小生产农业来说,“土地所有权是这种生产方式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而自耕农的自由所有权,“显然是土地所有权的最正常形式”。在封建社会里,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仍要受到封建生产关系的不同程度的束缚,但比起其他各类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来,它是比较接近于自由的土地所有权的。因此,在封建社会里,凡是自耕农的比重大,或有助于从农奴、依附农、佃农等对土地的实际所有向自耕农的对土地的自由所有权前进的每一步变化(如地租形态和赋役制度的变化,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封建剥削和压迫的减轻等)都有助于个体小生产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参见《资本论》第3卷,第6篇,第47章。),从而也有利于人口的增长。

由于战国以来所形成的历史条件,也由于秦末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封建政权和地主阶级,一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西汉前期,小自耕农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史称当时“未有兼并之害”(《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上》。),土地兼并方兴未艾,还没有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小自耕农经济还可保持甚至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小自耕农的生产条件与生活条件比依附农民或租佃农民一般要好一些,除去封建国家的赋役及高利贷和商人的盘剥外,一般不再受地主的封建地租剥削。因此,小自耕农经济所能容纳的人口往往可能接近个体小生产农业生产水平所能达到的人口的最大限度,其存在和发展是促进人口增长的重大因素。

至于同样具备个体小生产农业特点的“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的封建依附农民或租佃农民,由于剩余产品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产品被地主阶级所攫取,其境遇一般比小自耕农更差。他们更多地是用降低生活水平的办法来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在这种情况下,增殖人口就成了维持生存的重要手段,往往越是贫困越要增加家庭人口。尽管高出生率被生活条件恶劣所带来的高死亡率所抵消,但在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地主阶级后的西汉前期,他们的境况比后来略好一些,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也是会有所提高的。

我们再看封建生产方式基本矛盾的另一个方面——封建所有制对当时人口发展的作用。

地主阶级是一个不事组织生产的阶级(少数经营地主例外),只是坐食地租。他们所关心的,与其说是生产的提高,不如说是争取控制更多可供剥削的劳动人手。这样,地主阶级为了自身的剥削利益,一般说是要求人口增殖的。自然,这种增殖不能使地租剥削率和剥削量降低。越过这个限度,地主阶级就宁愿采取让农民饿死的办法来减少人口了。

地主阶级扩大所供剥削的人口数量的要求,在西汉前期十分强烈。这时承战乱之后,生产凋蔽,社会财富很少,“民无盖藏”,可供剥削的东西不多。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地主阶级为了加强自己的经济力量与政治力量,以“清静无为”的黄老之学作为指导思想,以“休养生息”作为最高国策。具体到人口问题上,首先是使流散人口“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见《汉书》卷1下,《高帝纪下》。),使劳动力与土地重新结合,并且重农抑商,抑制兼并,防止劳动力与土地再度分离。其次是采取轻徭薄赋,奖励所谓“孝悌力田之家”等办法,从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方面来促使人口的增加。再次是直接鼓励人口的增殖,像高祖七年令,“民产子,复勿事二岁”(《汉书》卷1下,《高帝纪下》。),就是鼓励人口增殖的积极措施,而惠帝六年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汉书》卷2,《惠帝纪》。),则是用对晚嫁加税的办法从消极方面来促使人口增殖。这些措施,带来了“蓄积岁增、户口浸息”(《汉书》卷23,《刑法志》。)的积极后果。

这样,尽管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在人口问题上的阶级利益不同,但在西汉前期的具体历史条件下,都是要求人口增加的。二者形成的合力,就造成了人口增长的趋势。由于当时生产和人口都有很大的发展余地,在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和生产与人口发展带有恢复性质的条件下,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人口就迅速增长起来。总之,当时封建生产关系基本上是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的运动在当时是促进人口迅速增长的力量。封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阻碍作用以及对人口发展的阻碍作用还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在人口的迅速增长中,起主要作用的是较少受到限制的个体小生产农业特别是其中的小自耕农的人口规律。

西汉中后期人口发展的停滞

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是统治阶级。地主阶级对人口发展的作用,除去上述的为扩大剥削量而要求增殖人口外,还有其他的方面。如果说,西汉前期地主阶级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有利于人口的增长,那么,从西汉中期也就是汉武帝时开始,地主阶级的以下两种作用就越来越占有重要地位,从而给人口的发展带来复杂的情况。总起来说,是使得人口发展趋向于停滞,并在一段时期中趋向于减少。

地主阶级对人口发展的第二个作用是从它对农民的剥削与压迫的残酷性而来的,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地主的地租剥削率一般在50%左右,在当时的生产水平下,这不仅要夺走农民的全部剩余产品,而且侵夺了相当一部分必要劳动产品。这就使得农民“常衣牛马之衣,食犬彘之食”,只能在甚为贫困的生活中勉强维持简单再生产,并且往往陷入连简单再生产也维持不下去的境地。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一方面促使依附农民或租佃农民用多生子女的办法来增加劳动力,以维持生产与生活,另方面则因贫困与繁重的劳动而加大了死亡率,二者互相抵消,到了农民极度贫困的时候,就造成了人口的下降。

第二方面,地主阶级除了极力增大对每户依附农民或租佃农民的剥削外,更多地是用兼并土地的办法来扩大其地租剥削总量。土地兼并,汉初已经存在,但土地兼并成为严重问题,则是在武帝之后,这时,“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并兼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上》。当时封建政府采取过一些措施,但土地兼并仍越来越严重。这就使得越来越多的小自耕农失掉土地,变成地主的依附农民和租佃农民或者流民,从而使小自耕农的人口增殖受到严重挫折。

第三方面,是封建国家的赋役剥削。在汉代,我国进入封建社会时间还不长,赋役制度中,更明显地反映封建前期特点的以人口计征的人头税和徭役比重较大,当时以实物缴纳的田租最初为十五税一,景帝以后定为三十税一,每户每年缴粮从十石左右减为五石左右,加上藁税,只占赋役负担总额中的少数。负担更重的是人头税和徭役,人头税中的口赋,七岁到十四岁每人每年二十钱,算赋,十五岁到五十六岁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二者合计每户每年纳钱三百文左右。徭役中的过更是固定的代役钱,每丁每年出钱三百,关于汉代徭役兵役及代役钱的负担,其说不一,此处从贺昌群先生的解释。(见《汉唐间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的研究》,第23—25页。)一家如有一到二人服役,仅口赋算赋和过更三项,每户一年的负担即为六百文到近一千文。折粟最少六石,多到五十石以上。如果粮价低落,农民就需拿出更多的粮食交税。再加上每丁每年要服一个月力役,一生要服两年兵役、力役以及其他赋税,负担就更重了。这种以人口计征为主的赋役制度,特别是其中的人头税,不仅征及男丁,而且兼及妇女与少年儿童,使得一家人口越多,非劳动力与半劳动力越多,负担越重。因此对人口的发展是起阻碍作用的。它造成人口的隐匿与流亡,更限制了人口的增长。汉初采取与民休息政策,赋役负担尚不太重,并且时有减免,但从武帝起,战争频繁,兵役大兴,开支浩大,赋役剥削大大加重,“以訾征赋,常取给贱民”,“田家又被其劳”,“率一人之作,中分其功”(《盐铁论》卷3,《未通》。郭沫若校订本。),赋役负担竟占到农民收入的一半,使得农民大量流亡,仅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关东流民即达二百万,其他年份,也不在少数。口赋从七岁改为三岁起算,又每口加三钱,以致人民“生子辄杀”(《汉书》卷72,《贡禹传》。),赋役的加重,大量士兵死亡或长年征戍不归,大量农民的流亡,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土地兼并加剧与农民的愈益贫困,造成了“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汉书》卷75,《夏侯胜传》。)的局面。这个估计大约过高,但人口的损耗肯定是严重的。

地主阶级对人口发展的第三个作用就更复杂一些,它是从地主阶级基本上是一个消费的阶级而来的。地主阶级剥削的地租,基本上不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供自己的消费。如果地主阶级只是满足于一般性的生活消费,其对社会财富的耗费还是有限的。但是剥削阶级的本性使得地主阶级的贪欲没有止境。随着生产的发展,自己力量的壮大和地租剥削量的增加,他们的贪欲越来越膨胀,他们对农民的剥削也就越来越残酷,他们也就更多地追求奢侈性的消费,浪费大量的社会财富。由于优越的生活和传统的多妻制(地主阶级多妻制的另一个消极作用是阻碍了农民的人口再生产),地主阶级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远较农民为高,这就大量增加了社会上的寄生性的消费人口,从而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更大浪费。

地主阶级腐朽性的增长,奢侈性消费的扩大以及这个阶级人口的迅速增加,对人口的发展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

第一方面,必然大大增加对农民的剥削量。汉代地主阶级的奢侈性消费,主要是手工业品和手工劳动,这方面耗费的人力与社会财富是极其巨大的。所谓“一杯FDA9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盐铁论》卷6,《散不足》。)汉代日用手工业产品与农产品相较,价格本来就相当昂贵,而奢侈性的手工业品,价格更高。像《西京杂记》中所说的散花绫,匹值万钱,约值粟一百到五百石以上,相当一个到三四个农民一年的产量,至于远地或国外贩运来的珍异价格之昂,就更不必说了。地主阶级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性的浪费,必须增加对农民的剥削,使农民陷于“褐夫匹妇,劳罢力屈,而衣食不足”(《盐铁论》卷1,《通有》。)的悲惨境地,这就必然导致人口发展趋于停滞乃至减少。

第二方面,为了满足地主贵族奢侈性消费的需要,生产奢侈品的手工业及经营这类产品的商业特别是长途贩运商业畸形发展起来,这类工商业所需劳力和人手远较一般工商业为大,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就是一例。这就导致了从事官私工商业的人口大量增加。另外,随着地主贵族的日益奢侈腐化,为他们服役的奴婢仆隶的人数也大大膨胀。据估计,当时官私奴婢合计人数恐不会少于二百三十万人,(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第150页。)这些奴婢大都不事生产,用于农业生产的尤其少。工商业的畸形发展和奴婢仆隶的膨胀,造成了城市人口的增长。西汉城市规模超过了战国,如临淄就从战国时的七万户增到十万户。(《汉书》卷38,《齐悼惠王刘肥传附齐厉王传》。)工商业、奴婢仆隶和城市增加的人口大部分来自农村,造成农业人口的相对减少。

农民所供养的脱离农业生产单纯消耗社会财富的人愈多,农业就愈加萎缩。农业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条件也就从而趋于恶化,因此归根结底最终导致了人口增长的停滞乃至倒退。

汉代中期以后,与上述人口增长停滞乃至倒退的趋势并行的,是一些地区,特别是黄河中下游地区,出现了人口的相对过剩。

这个地区耕地有限,从战国以来就人口稠密。《商君书•徕民篇》讲到秦从三晋地区招徕农民到关中生产,就说明了这点。西汉时这个地区包括关中约占全国土地12%,而人口则占68%以上,(万国鼎:《中国田制史》,第138页。)已经接近甚至达到当时封建生产方式发展水平所能容纳的人口限度。在地主贵族商人的剥削及土地兼并盛行的情况下,农民生活十分贫困,劳动力与土地分离的现象相当严重,尤以天灾时为甚,这就使得一部分农业人口游离出来成为过剩人口,除去大量死亡外,这些过剩人口一部分流入城市,转为工商业劳动者或沦为奴婢仆隶,另一部分则成为流民,这是当时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可见,地主阶级对人口发展的作用是复杂的,有促进人口增长的一面,西汉前期就是这样,但也有延缓乃至阻碍人口增长的一面,西汉中后期基本如此。这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生产的个体性质与封建所有制的矛盾在人口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同志指出:“地主阶级这样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所造成的农民的极端的穷苦和落后,就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在经济上和社会生活上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选集》第二卷,第587—588页。)这个论断,基本上也适用于我国封建社会的人口问题。

汉代阶级斗争与人口问题

从汉武帝中后期开始,地主阶级的腐朽性、反动性日益增长,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尖锐起来,它在当时的具体表现是:贵族、官僚、豪强地主土地兼并的加剧;封建国家兵役、赋役的加重;富商大贾对农民盘剥的酷烈;剥削阶级的奢侈淫逸与农民生活的日益贫困。结果是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沦为依附农民或租佃农民、奴婢或流民,阶级矛盾尖锐起来,农民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反抗,直到发动起义,社会处于动荡之中。

以汉武帝为代表的封建国家,出于其与豪强地主及富商大贾的矛盾和巩固封建统治,保卫国家与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采取了限制土地兼并及算缗、告缗、盐铁官营等抑制豪强地主与富商大贾的政策,并且由于保证赋役与加强国防,采取了赐给贫民少量公田及移民就宽乡与实边等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收到了一些效果,但并没有解决当时最严重的兵役与赋役苛重的问题,因此并没有扭转人口发展停滞乃至下降的趋势。直到武帝晚年,各地农民起义给了统治者不少震动,才使他们把眼光转到农民问题上来,从而迫使武帝于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下罪己之诏,罢轮台之戍,把苛重的兵役赋役减免下来,并下诏宣布:“方今之务,在于力农”(《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上》。),采取推广“代田法”等发展农业的措施,农民这才缓过一口气来,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昭、宣之世继续了这种政策,人口的发展又从停滞倒退走向增长,终于达到西汉末年的一千二百万户,五千九百五十九万余口之多。

但这时封建国家所做的不过是减轻当时最为农民之害的兵役赋役,取得暂时小康的局面,至于反映地主阶级腐朽反动趋势的土地兼并、奢侈浪费等问题,一直没有也不可能得到解决。土地问题、工商问题、奴婢问题成了西汉后期的三大社会问题。西汉统治者虽然发了不少议论,也想了一些办法,但不起多大作用,终于在王莽末年爆发了农民大起义。农民所进行的十几年的英勇斗争,把社会从崩溃中挽救出来,使生产得以继续下去,人民得以生存下去。然而,这场斗争付出的代价是十分沉重的,其中之一就是大量人口的死亡。刘秀初建东汉,“海内人民可得而数者十裁二三”,(应劭:《汉官仪》。)大约不过一千余万,到33年后即他统治的最后一年(中元二年即公元57年),也不过四百二十七万余户,二千一百多万口,只各相当西汉末的35%。全国又重新面临着与西汉初期相似的局面,而人口也在与西汉初期相似的条件下迅速增长起来,到了50年后的和帝元兴元年(公元105年),全国人口增加到了九百二十三万多户,五千三百二十五万多口,已经接近西汉末年的人口数字了。

促使东汉人口迅速恢复的因素,主要是农民在起义中沉重打击了地主阶级,夺得了一些土地,使劳动力与土地重新结合起来,并且部分劳动力摆脱了依附农民或租佃农民或奴婢的身份,使小自耕农的比重又一次增加。另一方面,东汉政权慑于农民战争的威力及为了巩固统治的需要,采取了一些有利于生产从而也有利于人口增长的政策,例如实行度田,“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后汉书》卷1下,《光武帝纪下》。)分给贫民一些公田;对少有田业而无力耕种者,贷以种子、农具、耕牛;解放奴婢;减免赋役;赈济孤贫;劝课农桑等等。此外,还奖励人口的增殖,如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诏:“令云:‘人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今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著以为令。”(《后汉书》卷3,《章帝纪》。)元和三年(公元86年)诏:“其婴儿无父母亲属,及有子不能养食者,禀给如律。”同上。这些措施,对生产和人口的发展都起了积极作用。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应当说是农民的阶级斗争对人口的增长起了促进作用。

与西汉相较,东汉在人口问题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第一,东汉人口的布局比之西汉有了变化。由于农民起义主要爆发在长江以北,这些地方在战争中人口减少甚多。而南方地区较少受到战乱之苦,再加上南下的移民,因而人口有较大的增长,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大大上升。荆(除南阳郡)、扬、交、益四州,西汉末有2259709户,11017474口,(《汉书》卷28,《地理志》。)分别占全国的18.5%。东汉永和五年(公元140年)这四州(益州加上划归凉州的武都郡)共有3708067户,16602072口,(《后汉书•郡国志》。)分别比西汉增64%和50%,在全国户口中分别占39.7%和34.6%,比西汉增加一倍左右。这就为以后的吴蜀及东晋南朝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由于战乱及政治中心由长安移向洛阳,司隶校尉部所属的关中地区的京兆、右扶风、左冯翊以及凉州地区人口比西汉大为减少,京兆尹所辖地区较之西汉小有出入,计算时略去;凉州东汉时划入的武都、北地二郡计算时除去。从西汉的978440户,3718373口降为东汉时的.187009.户,842762口,只各当西汉的19.1%和22.7%,在全国户数与口数中的比重也从西汉的8%和6.2%,降为2%和.1.76%.。(《汉书》卷28《地理志》及《后汉书•郡国志》。)这样,农民战争也使得人口的布局发生了变化。至于黄河中下游,则仍是全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这里“有十亩共桑之迫”,(仲长统:《昌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崔寔:《政论》。)同样,也仍是土地兼并最烈,农民负担最重,人口相对过剩及随之而来的流民问题最严重的地区。

第二,东汉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与西汉相较未见有明显的发展,而这样的生产力水平是有一个容纳人口的最大界限的。从生产关系方面看,在西汉后期存在的三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奴婢问题经过农民战争及东汉初解放奴婢的措施,大体上缓和了。工商业由于农民战争的打击及随豪族地主经济发展而来的自然经济色彩的加重而趋于萎缩。奴婢问题和工商问题已不像西汉后期对人口问题有那么大的影响了。至于最根本的土地问题,虽在东汉初年有一定程度的缓和,但随着地主阶级力量的恢复和发展,很快又尖锐起来。特别是这时地方豪强势力膨胀,向门阀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加强了。如前所述,这个变化是不利于人口的增长的。

由于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限度和地主经济的特点,东汉人口发展的节奏与西汉有所不同。如果说西汉的人口发展经过汉武帝时的顿挫之后,到后期虽然呈现发展停滞的趋势,但仍有所增加的话,那末,东汉在最初80年人口迅速增长之后,人口的发展就一直处于停滞的状态,大约维持在九百多万户,五千万口左右(《后汉书•郡国志五》引《帝王世纪》云:冲帝永嘉元年口六千一百余万,与其他记载不合,可能偏高了。)。比西汉末的人口还要少一些(当时由于豪族地主的发展,隐匿依附农民的现象比西汉严重,因此上述数字比实际人口数要少些,但相差不致太大)。可以说是大约接近了封建生产方式发展到当时阶段所能允许的人口的限度。

东汉后期,统治者的腐朽奢侈比西汉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农民的剥削压迫也日益加剧,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相对人口过剩也突出起来。于是又出现了与西汉晚期相似的农业生产衰落,土地兼并加剧,农民生活困苦的局面,终于爆发了黄巾农民大起义,并造成了人口的再一次猛烈下降。

由此可见,一个封建王朝统治期间出现这种初期人口迅速增长——中后期发展迟缓、停滞——灭亡时猛降的现象,是由封建生产方式所决定和制约的。换言之,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生产的个体性质与封建所有制的矛盾,在人口问题上就表现为个体小生产者的人口发展规律与地主阶级在人口问题上的作用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发展,同封建生产方式的矛盾的发展一样,集中地表现为农民与地主的阶级对抗,而且最终要通过大规模的激烈的农民战争,并且付出人口大量损耗的沉重代价,才能获得缓和与部分的解决。

大规模农民战争之后,生产力多少有些进步,封建社会还是在迂回曲折的道路上有所前进。因此,这种循环不是封闭的、圆圈式的,而是螺旋式的,即在循环中上升、发展、前进。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这个特征表现在人口问题上,就出现了各个主要王朝的人口发展尽管都经历了迅速增长——增长迟缓或停滞——.迅速下降这.样的类似的循环的途径,但就整个封建时期而论,.人口的发展却.出现了几个台阶式的跃迁,显现了在循环中的前.进。

中国封建社会人口的台阶式的跃迁

经过黄巾起义和汉末军阀混战,人口大减。“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王粲:《七哀诗》。),曹魏人口,“不如往昔一州之民”(《三国志》卷16,《魏志•杜畿传附杜恕传》。),户口的凋残,可以想见。直到西晋统一全国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人口也才只有二百四十五万九千余户,一千六百十六万余口。(《通典•食货典》。又《三国志》卷22,《魏志•陈群传》裴注引《晋太康三年地纪》,作三百七十七万户。分别只相当西汉末的20.1%和27.1%。)由于门阀地主大量隐庇人口,这个数字肯定要比实际人口数少许多,但人口损耗是肯定的。随后而来的是五胡十六国的大动乱,北方人口在战乱中大量损耗。然而到南北朝末期,全国人口又达到了六七百万户,(汪篯:《隋代户数的增长》,载1962年6月6日《光明日报》。)隋代进一步增长到近九百万户,四千六百多万口,接近东汉时的水平。隋炀帝的暴政及随之而来的隋末农民大起义,使初唐人口又降到不满三百万户。经过唐前期140年的发展,到玄宗天宝年间,人口再一次增长到九百零六万多户,五千二百多万口,与西汉末年相去不远,形成中国人口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高峰。从汉到唐,我国人口的发展经过几次大起大落,但总的情况是维持在最高一千万户,六七千万口左右。这样,就形成了继战国之后中国人口发展的第二级台阶。

魏晋南北朝隋唐与两汉虽然同属中国人口发展的第二级台阶,但其内涵却有所不同。如果说,两汉的人口接近当时封建生产方式发展所能容许的界限,那么,魏晋南北朝隋唐则是孕育着跃迁到下一个人口发展的台阶的条件。

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下述三种情况:

第一,是农业生产发展的水平。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农业单产与两汉相较,没有显著的提高。魏晋时期甚至比两汉还要低些。这是因为战乱频仍,人口减少,工具畜力不足,技术没有很多改进,以致耕作趋于粗放;但另一方面,地多人少的情况突出,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垦田面积比两汉要多,这也加强了耕作的粗放性,二者相衡,单产虽然较低,但每人占有的耕地较多,因此农业劳动生产率大体还维持在两汉的水平上。到了唐代,单产同两汉水平差不多,而每人平均占有的耕地面积略微超过两汉,这就使农业劳动生产率比两汉时要高一些。这也是唐代能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第二个鼎盛时期的经济基础。

每个农业劳动力占有的耕地面积比两汉多,而供养的人口却与两汉基本相同,这个事实可以从当时农业区域与人口布局的变化得到说明。从三国开始,黄河中下游的农业衰落,人口减少,这个地区的人口大量迁向边缘地区,主要是江南、荆襄和巴蜀,此外还有辽东。五胡十六国的混战,又造成一次大的人口流动,江南荆襄巴蜀地区进一步得到开发,其次是辽东、雁北、河西(这个地区东汉时人口大大减少,这时又恢复到西汉的情况,甚至还有过之)。唐朝长江以南的农业区域继续扩展,经济日趋繁荣,江淮地区的粮食成了唐朝政府、军队供应的主要来源。我国历史上南粮北运的局面就是在这时形成的。江淮地区终于代替黄河中下游成了我国的经济重心,人口的布局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黄河中下游的农业和人口没有很大发展,五胡十六国时期战乱的破坏,及少数民族落后的游牧经济的影响,使得这个地区的农业发展停滞并在一段时期内发生了倒退,而江南等新开发地区,则由于耕作粗放,一时也还不能容纳更多的人口,这就形成了农业区域尽管扩大,农业劳动生产率在唐代还有所提高,但容纳更多的人口在一个时期内还只是一种可能性。这就是唐代人口与两汉基本相同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这个时期复杂的民族关系与民族斗争对人口问题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一方面,五胡十六国以及南北朝时期激烈的民族斗争使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口大量死亡流徙;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的落后的生产形式也使得先进的农业发展受到阻碍。像五胡十六国及北朝初年,黄河中下游的许多原来的农业地区变成了牧场就是一例。少数民族的落后的生产关系也阻碍了农业的发展。这是当时农业粗放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对生产的破坏从而对人口增长的阻碍作用,在一段时期内是相当严重的。但是另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的总进程来看,少数民族大量进入中原地区并且把自己的生产形式由游牧变为农耕,促使了本族人口的迅速增长并与汉族迅速融合,这对中原地区总人口的增长又是有利的。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建立政权,又使得中原地区与少数民族原来居住地区纳入同一政权统治版图之内,加强了中原地区对少数民族原居地区的经济文化的影响,再加上接纳了汉族移民,少数民族原居地区的经济特别是农业也有所发展,从而促使了这些地区人口的增加。像鲜卑慕容氏统治的辽东地区;鲜卑拓跋氏统治的河套、雁北地区;氐族、羌族统治的河西地区等都是如此。再一方面,中原地区的民族斗争的后果——大量人口南徙及汉族政权在南方的重建,促进了南方的开发,使这个地区有可能容纳更多的人口。以上这些,又是民族斗争从一个长时期来看对人口发展所带来的积极后果。

第三,地主阶级和封建国家对人口发展的作用这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门阀地主经济的发展及农民对地主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加强是阻碍人口发展的一个因素。但这时封建国家的赋役剥削中,徭役及代役钱的比重下降了,实物租的比重上升。魏晋南北朝的农民赋役负担以田租和户调为主,到隋唐时,原来的徭役也基本上采取纳庸代役的办法,变成了实物代役租。至于汉代成为农民沉重负担的口赋算赋等人头税已经取消,赋役的承担者已不包括少年儿童,并从以人丁计征为主向按土地计征为主的方向发展,这对农民人口的增殖是起了有利的影响的。

由以上这些变化来看,尽管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人口与两汉同属第二级台阶,但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的发展却为中国人口跃迁到第三个台阶准备着条件。

宋代社会除去两宋之际相对来说比较安定,农业生产有新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粮食单产提高了。亩产平均在两石左右,合今一市亩产二百市斤多点,比汉唐的一市亩一百四十斤左右提高了约三分之一。之所以提高,是农业精耕细作的集约化程度加强了,特别是江南地区耕作方法有很大进步,那种火耕水耨的粗放耕作方法已基本绝迹。另外,由于江南地区的开发,适于这个地区种植的高产作物——水稻,在粮食作物中的比重增加了。当时两浙地区稻谷亩产高达三石,合今一市亩产三百二十市斤以上,太湖流域亩产高的有达六七石的,合一市亩六七百斤。另外,复种指数也提高了,吴中地区的稻麦两熟制和双季稻的种植已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上,《物产》。)。

另一个方面是农业区域进一步扩大了。虽然北方地区人口、粮食生产没有大的发展,但长江下游和四川已充分开发,闽、广、两湖地区也成为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

在这样的农业生产水平的基础上,尽管每人所占耕地面积比魏晋南北朝隋唐时少,但由于粮食单产及总产都有所增加,能够供养更大数量的人口。因此,两宋人口比过去有较大的增长。两宋户口统计不甚可靠,最多时的北宋末年达两千万户,但却只有四千三百多万口,平均每户只2.1口,户数与口数之比是很不合理的。其所以如此,大约是为了逃避差役而析户或少报了口数。据估计到北宋末年时加上辽夏,当时人口应接近一亿,此后南宋加上金夏,人口大约也是此数。这比汉唐要多出将近一倍,形成了中国人口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高峰,第三级台阶。

宋代人口较前代增长,还同唐后期以来随农业的发展而来的工商业的发展有关。两宋商品经济,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农业区域的商品经济比前代有进一步的发展。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加深了,为农业服务的矿冶业和日用品的生产贩运相当发达,反映商品经济发展的铸钱业也很发达。像江西信州的铅山场,广东韶州的永通监,据说都有坑丁十余万(《宋会要辑稿•食货》之三四;《金石续编》卷十四,《韶州新置永通监记》。)。湖北蕲春的铸造铁钱的工场,可容300人。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商业除了城市,也延伸到了市镇和农村。城市特别是工商业城镇的数量及人口都有很大增加。唐代在8世纪中叶,全国十万人以上的城市有13处,北宋中叶增长到46处。同期全国各州商税年额在五万贯以上的有57处,可见城市工商业的发达。其中如北宋的开封,南宋的杭州,在当时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大城市。工商业与城市的发展,容纳了大量的人口,成为宋代人口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封建生产关系的变化,也是宋代人口增长的一个原因。从唐以来,门阀地主的势力日渐衰微,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有所削弱,租佃关系越来越发达。到了宋代,部分地区出现了定额租,乃至少量的货币地租,这是适合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也意味着农业劳动力与土地的结合又紧密了一步,农民向个体小生产所有制的正常形式——自耕农的自由土地所有制——又前进了一步。而如前所述,自耕农的自由的土地所有制是个体小生产经济条件下所能容纳人口的最大限度,这是两宋人口增加的又一个原因。

适应农业中生产关系的变化及商品经济的发展,从唐代后期的两税法开始,封建国家的赋役制度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一是征取对象从身丁为主改变为户等资产(主要是土地)为主。二是以实物为主改变为钱物均收,而丁役也较多地采取出钱雇役的办法。三是唐代客户(包括佃户在内)还要承担政府的赋役,而宋代客户(即佃户)就不再承担赋役了。这些适应唐宋间社会经济变化的赋役制度的变化,也是有利于人口增长的一个因素。

明清时期,农业的精耕细作又有发展,平均亩产提高到二百五十斤左右。比之宋代又提高了约四分之一。清代最后奠定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疆域,加强了各族之间的经济联系与交流,也使得农业地区扩展到了云南、内蒙古、西北,到清代后期,东北地区也得到了迅速的开发。垦田面积从清前中期的七亿多亩这个数字不精确。增到解放前的十四亿多亩。长江中下游的农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两湖地区成了可与江浙地区比美的大粮仓。宋代“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至此演变为“湖广熟、天下足”。高产作物除水稻外,又从国外引进了玉米、白薯、土豆等,对粮食亩产和总产的增长起了明显的作用。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农民人身依附关系也有所削弱。还有工商业和城市的发展,包括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凡此种种,都使人口有可能进一步增长。但是,对人口增长影响最大的,则是封建政府的赋役制度的变革。从明代的“一条鞭法”把赋税徭役统一征收,并从征取实物改为全部征银起,到清代康熙规定“从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再进而至“地丁合一”、“摊丁入亩”;赋税的征收全以土地为单位,封建徭役及从徭役转化来的代役税及人口税,从此基本上从赋税制度中消失了。而在赋役制度中,徭役、代役税和人口税对人口增长的束缚作用是最严重的,不堪忍受徭役、人口税等负担而生子即杀、自杀的记载史不绝书,宋代不仅因无法应付差役而被迫析户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且还由于逃避差役和身丁钱,出现“村童半壮丁”(沈说:《庸斋小集•仁福道中》。),即虽成丁犹作儿童装束的怪事。到了清代,赋税的征收既与人口数量不再相关,不再对人口的增长起直接的束缚作用,这就不仅使得隐匿人口大量登入户籍,而且也大大刺激了人口的增殖,再加上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国的人口就从清代初年的一亿多经过一百多年猛增到四亿以上,从而形成了中国人口发展史上的第四个高峰,也使中国人口迅速跃迁到第四级台阶。

由上可知,中国人口发展之所以呈现台阶式的跃迁,主要是由于四个因素:

(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集中地表现为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单产的增加,尤其是单产的增加,使得在农业劳动生产率基本未变的情况下有可能容纳越来越多的人口。

(二)封建生产关系的局部变化,即地租形式的变化、租佃关系的发展、农民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等等,使得个体小生产农业日益向其正常形式——自耕农的自由土地所有制发展,而与这些变化相适应的封建国家赋役制度的变化,也对人口的增长起了促进作用。

(三)人口布局的变化,一是非农业人口,特别是工商业与城市人口的增长,一是农业区域的扩大,这主要是多民族国家疆域的奠定与汉族向边缘地区特别是向南方的发展的结果。

(四)民族交往与民族融合的扩大,而这往往又是民族矛盾与民族斗争的后果。

这些因素交互起作用,而又往往是与封建社会的部分质变连系在一起的。因此,我们应当从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递变来探求人口发展的台阶式的跃迁的原因。也不妨说,人口发展的台阶式的跃迁往往是封建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标志。虽然二者在时间先后上并不一定紧密吻合,但其连系则是可以肯定的。

然而,中国人口跃迁到四亿以后,到了近代,又呈现了发展迟缓乃至停滞的状态,形成了中国人口发展的第四级台阶。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0年间人口共增33%,平均每年递增0.26%。在这段时期前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口在100年间大约增长了一倍,比较起来,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是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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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如此,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外国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改变了中国的经济结构,使中国从封建社会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从而使中国的人口发展出现了新的情况。这个方面我们不去多谈了,这里只谈另一个方面,即封建社会初期形成的个体小生产经济,经过两千多年,到了近代,已经接近了它发展的尽头。

一定领土能够养活一定限度的最大人口量,是与每一种生产方式及其不同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我国封建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所能容纳的人口也是有一个界限的,它大体上是由当时农业技术条件下可垦耕地面积与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及生产关系的状况所决定。在这个界限之内,人口的增长是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的,越过这个界限,人口的增长就要延缓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了。我国人口发展史上的几个台阶就是这样形成的。

汉唐时期,黄河中下游的人口在正常情况下,在当时条件下往往已经接近或达到饱和,从而出现了相对过剩人口,其中一个重要的解决办法是人口向周边地区移动。由于当时未开发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面积辽阔,并且具备发展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因此黄河中下游的人口相对过剩问题相对来说可以得到缓和。总起来看,这个时期人口的增长与耕地面积的扩大和粮食产量的增长大体上是适应的,对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

到宋以后,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在当时农业生产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可供开发的新地区越来越少,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了耕地面积和粮食单产增长的速度,这样,人多地少逐渐成为全国性的普遍现象,粮食单产虽有提高,但由于人口增长快,耕地扩大慢,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开始停滞甚至倒退。两千年来,我国的耕地面积从汉代的四亿八千万市亩左右增到解放前的十四亿余市亩,即增长到三倍,粮食单产从一市亩一百四十市斤左右增长到不到三百市斤,约增到2.2倍,二者相乘,粮食总产约增六倍多,而人口则从汉代的五六千万增到解放前的五亿多,接近十倍,每人占有耕地面积则从汉代的4.8市亩(或9.7市亩)降到2.8市亩,人口的增长逐渐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转为延缓乃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人口问题严重起来。到了近代,这个趋势就更为明显了。

到了近代,我国农业生产已经处于停滞状态。耕地面积的扩大已经停止。国内虽还有大量宜农荒地,但多处边疆,开垦条件艰苦,已非个体小生产的传统农业的经营方法和生产技术所能大量开垦。从1873年到1933年的60年间,全国耕地面积仅增加百分之一(系22省的统计,东北、新疆、等未计在内),单产则基本未增。农业生产已经无法再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封建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桎梏,它与外国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结合起来,使得个体小生产经济向自耕农的自由的土地所有制的发展遇到了无法逾越的障碍。也使得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不起来,工业无产阶级增长不快。这一切不仅带来了生产的凋蔽和人民的极度贫困,也使得大量农民死亡或破产成为游民。这是近代中国人口发展停滞并出现大量过剩人口的根源,使得人口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不可能在封建制度或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下得到解决,也不是发展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惟一的解决办法只能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革命,也就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解放生产力,用革命加生产的办法解决五亿人民的吃饭问题,从而也解决人口问题。这个任务,经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的几十年的斗争,终于完成了,这就为近代中国严重的人口问题开辟了解决的道路。

解放以后,封建土地所有制废除了,地主阶级消灭了,农民获得了七亿亩土地,每年少缴纳几百亿斤粮食的地租,这对农业生产力是一个解放。农业生产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起来。个体小生产农业的正常形式——自耕农的自由土地所有制在解除封建束缚之后实现了,农民的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医药卫生条件有很大的改善,死亡率迅速降低,农业人口迅速增长,再加上工商业、交通运输业等的恢复和发展,非农业人口也迅速增长起来。这就使得我国的人口的再生产从封建社会的高—高—低类型一变而为.高—低—高.的类型,即高出生率,较低的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人口以每年平均2%以上的速度增长,而50年代甚至还要高些。在解放初的一段时期里,促使农村人口迅速增长的,基本上是个体小生产的人口规律。

尽管后不久就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村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占了统治地位。但是,由于农业现代化的进展缓慢,农业生产基本上还是在小生产的技术和经营方式的基础上进行的,仍然带有若干小而全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特色,农业生产的增长仍然是以劳动力的巨大耗费为条件。再加上传统的封建社会的人多好办事、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思想,这就使得占全国人口80%的农村人口的发展仍然是个体小生产的人口规律起着决定作用。由于摆脱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而社会主义改造又堵塞了资本主义的道路,个体小生产的人口规律的作用就得到了最充分的发挥。建国30年来人口迅速增长的原因不止一端,但不能不说上述原因特别在农村是主要的。

个体小生产的人口规律发生作用所带来的后果是,随着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全国每人所占的耕地逐年减少,从解放前的2.8亩降到1978年的1.6亩,粮食总产的增长虽然不算很低,但被迅速增长的人口所抵消,以致农业劳动生产率始终在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二千斤上下徘徊,甚至还有降低的趋势,全国每人占有的粮食数增长有限,始终停留在六百多斤的水平线上,从而使农业为整个社会提供的剩余产品无法迅速增长,大大影响了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可见,个体小生产的人口规律与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所决定的社会主义人口规律是大相径庭而且是互相矛盾的。

人口问题论文第7篇

1.从外观上规划欠缺,布局凌乱,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走进郑州的城中村,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由于城中村土地资源珍贵,加个房租收益可观,村民自己建的到处是握手楼、接吻楼,并且在走访中了解到城中村房屋出现过坍塌的事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道路方面,村中除了几条主干道,其他的根本称不上道路,最多可称为“小巷”,拥堵严重;城中村没有什么配套的设施,环境脏乱,随处可见的垃圾且可用的垃圾桶很少;消防安全方面,城中村房屋居住人口多且缺少逃生通道,每家也没有配备消防栓等应急设备,况且道路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

2.城中村流动人口远远超过本村村民

从高皇寨村委会了解到,本村现居住人口十三万多人,但本村村民仅一千八百余口,外来租户却有十几万人。这十几万外来人口人绝大多数都是流动人口。

3.城中村租金相对便宜,但“见风长”现象严重

廉价的租金是流动人口集聚城中村的主要原因,他们租不起小区房,只有在城中村居住。但是城中村房租“见风长”现象严重。随着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的不断进行,流动人口向没有拆迁的城中村集中,城中村房租也在疯长。在沙门村调查中,一位被调查的外来人口说:“一间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两个月前的租金是350元左右,现在涨到每月600多”,村民的房租收益非常可观,每户每年房租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些村民大多没有工作,坐等收租,他们的后代也大多没有稳定的工作。

4.城中村街道小商铺林立,小商贩集中

通过调查发现,他们绝大多数为外来流动人口,靠城中村摆摊收入维持生计,但城中村改造不可避免的导致这部分人大量失业。

二、郑州市城中村对流动人口的影响分析

(一)流动人口的构成、特点及作用

1.流动人口的构成、特点

流动人口是指来自非郑州地区的、非郑州户籍的、在郑州生活和工作的人员。他们主要由刚毕业的大学生、农民工构成,这些人员几乎都是青年人和中年人。目前,郑州市流动人口具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第一,人数多,增长速度快。截至2013年9月,郑州市区流动人口达340万,且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城区人口密度仅次于广州,居全国第二位。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中村,生活压力大。流动人口工资相对较低,他们买不起房,只有在城中村租房居住,很多拖家带口,精神和物质上承受较大的压力。并且随着城中村的拆迁改造而不断搬迁,越来越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城中村里。

2.流动人口对郑州城市发展的作用

流动人口提供了城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劳动力资源。城市建筑方面最为明显,城市建筑行业绝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用辛勤劳动换来了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流动人口拉动了城市消费,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需求动力。流动人口带来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与当地人口相互交流和沟通,丰富了城市的文化内涵,有助于建立开放的城市文化。流动人口中有着许多高技能或一技之长的人才,比如每年都有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创业或就业,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为城市的发展不断注入新鲜活力。

(二)城中村满足流动人口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现在,城中村成为郑州市流动人口的集聚地,城中村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居住,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1.城中村暂时解决了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

以高皇寨为例,我们从高皇寨村委会了解到,本村现居住人口13万多。其中,本村村民1800余口,外来租户十几万,这些租户主要是毕业大学生、农民工等一些低收入人群,他们在此居住的原因主要是城中村租金相对较低。如柳林村不远的二十一世纪社区居易国际一间40多平方米的房子租金每月1800元。而在柳林村同样面积的房子每月房租仅为560元,低廉的房租解决了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

2.城中村解决了一部分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城中村的个体户绝大多数为外来流动人口。他们以在城中村摆摊为生,因城中村人流量大,这些外来人口年收入颇丰。当问及对是否赞同城中村拆迁改造时,他们明显反对,因为对他们来说拆迁就等于失业。

3.城中村起着“中转站”的作用

“郑漂族”中的多数青年人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往往具有一定学历或较高的文化素养、知识技能,他们主要寻求在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一展抱负,为了能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下去,他们很多人选择暂时在城中村中立足。城中村也为农民提供了逐渐适应城市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的场所,为进城农民融入城市起着桥梁纽带作用。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城中村也为中国城镇化的推进起着“中转站”的作用。四、郑州市城中村拆迁改造中流动人口面临的窘境流动人口本身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无法享有和城市同等的待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郑州市的城中村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改造城中村就必然涉及在此生活的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现实情况是现行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忽略了在此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利益,甚至把城中村存在的矛盾全部归结为外来流动人口,简单地采取一律轰走的粗暴方式,这是没有道理的。政府和社会各界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对村民的拆迁补偿安置上,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使生活在城中村的流动人口面临窘境。第一,住房难问题将更加突出,生活成本将大幅度的提高。城中村的改造使在此居住的大量流动人口不得不另找住所,住房难问题将更加突出。一方面,在城市闲置房有限,供给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大批流动人口租房带来的需求增加必然会导致房屋租金上涨;另一方面,在流动人口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投入过高的租金来租小区房,生活成本必然增加,这将导致一部分流动人口将难以在城市立足,不得不“用脚投票”,选择离开。第二,大量流动人口将面临失业。城中村人流量大,在城中村做小生意的流动人口较多,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使这些商贩无法继续其生意,相当一部分的人口将面临失业的困境。第三,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将面临失业的恐慌。城中村中不免有外来的大学生,这些群体工资有限,如果城中村被拆迁,他们难以找到住所,公司如果无法解决其住宿,他们则可能陷入失业的恐慌。第四,社会保障可望而不可即,一部分人可能会流落街头。目前,政府住房保障政策还不能照顾到所有需要的人群。由于流动人口过多,而优惠政策只有一部分人可以享受到,大部分人难以“排上号”。一些以打零工为生的人群可能会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三、总结

人口问题论文第8篇

青海新闻网2010-08-26 10:49

青海新闻网讯 由省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的《统筹解决青海人口问题系列课题集》获第五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口学会联合颁发的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每四年评审一次,是中国人口学界最高级别的科研成果奖项。第五届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今年3月启动,通过专家评审、公示,评出153项优秀成果,《统筹解决青海人口问题系列课题集》获得论文类三等奖。《统筹解决青海人口问题系列课题集》针对青海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并就继续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保持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作者:马海仙)

人口问题论文第9篇

关键词:两种生产理论;人口问题;人口均衡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f01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1)04-014-03

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把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联系起来考察,揭示了人口问题和人口规律的社会历史性质,对现阶段我国人口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对立与和谐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是我国制定人口政策的理论基础。

两种生产理论是马恩借助摩尔根等人提供的早期人类社会的材料,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做的新的阐释。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作为一个自然的存在物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命活动所必需的,它的作用首先表现在解决人的基本需要上,然后才能成为工具供人使用,也就是说生产物质资料的目的是为了人的各种需要,包括基本需要,也包括解决生存问题以后的生活。“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物质资料的生产决定整个社会生活的面貌和发展,也决定着人自身的生产发展速度和数量,以及人口的质量。“假如不扩大生活资料的基础,人类就不可能繁殖到那些不生产原有事物的外地去,更不可能能够最后繁殖遍于全球;归根到底,假如人类对事物的品种和数量不能绝对掌握,就不可能繁衍为许多人口稠密的民族。因此,人类进步过程中,每一个重要的新纪元大概多少都与生活资源的扩大有着相应一致的关系”。物质资料的决定作用还体现在生产者获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过程中,因为这一过程既是从自然环境提取生产资源的过程,同时也是产生废弃物返回环境的过程,“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

物质资料的最终决定作用要求人口的生产必须要同物质资料的生产保持一致。从一个家庭来看,家庭的收入调节该家庭的人口生产,但是从整个社会看,由于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因此,人口生产得以实现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应是人类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生活资料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繁育。劳动年龄人口和生产资料,“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的要素”,“凡是进行生产,就必须使他们结合起来”。而且必须要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下,使两者能够相互协调发展。也就是说,“生产资料的数量与规模,必须足以使这个劳动量得到充分利用”,否则,“劳动就得不到利用”,进而存在过剩人口。可见,人口的生产必须考虑到作为生产者的劳动人口数量和构成,要与当时社会所拥有的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相适应,满足“使劳动力人均产出达到最大化的劳动力需求总量”这一真实需求。

人口生产得以实现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就是人类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生活资料,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繁育。但是,人类自身生产反过来对物质资料生产也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一方面,人通过他人生命的生产为社会创造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另一方面,人自己生命的生产所产生的需求又是推动物质资料生产的动力之一。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既是物质资料生产的承担者,又是生产工具的制造者、使用者和变革者,没有人的生产,就没有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同时,人的需要和消费又是推动物质资料生产的动力之一,物质资料生产的规模、数量、质量和发展方向是与人的需要和消费分不开的。因此,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又将社会生产概括为“物质生产”和“消费生产”。在物质生产中,“生产者物化”,劳动者通过消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创造物质财富,在消费生产中,“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劳动者通过消费物质财富,生产出劳动力。生产和消费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如果人类自身生产不能得以实现,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物质资料的生产,而如果人口的生产超过了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所能提供的物质产品,那么人口便不能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相反,它会使社会发展缓慢,甚至会停滞不前。

从这一认识出发,1881年恩格斯在给考茨基的一封信里,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也有必要以及如何对人类自身的生产进行有计划调节的思想。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无论生产和消费都很容易估计。既然知道每一个人平均需要多少物品,那就容易算出一定数量的人需要多少物品”。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存在私有制,社会生产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不可能协调发展,可是,“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而“如果说共产主义社会在将来某个时候不得不象已经对物的生产进行调节那样,同样也对人的生产进行调节,那么正是那个社会,而且只有那个社会才能毫无困难地做到这一点”。共产主义社会对人口的调节,一方面要使“生产资料的数量与规模,必须足以使这个劳动量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则要控制作为消费者的人口总量必须同社会所拥有的消费资料总量相适应,这样才有可能使人类自身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相互协调。

人口质量反映着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总体条件和能力。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人口不仅要在数量上与物质资料的生产相适应,其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都要与当时的社会发展和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身体素质是人口质量发展的自然基础,而智力发展状况则是人类自身生产的重要内容和显著标志,同时也是生活资料生产的重要条件和指导因素。正是由于主观因素的参与,由于掌握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的高素质主体的形成,才日益做到将那些客观存在的、但又不适合人类生存需要的或者满足不了人类生存需要的自然改造成为能适应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充分需要的自然,“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式”。于是,“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人口的生产不仅包括参与生产的能力的生产,还包括调节自我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能力的生产,于是,人的科学知识水平和文化道德修养的提高,就表现的极为重要。   三

社会生产过程既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又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即生产关系的生产过程。特定历史时代和特定地区内的人们,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在人类文化初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社会发展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人的活动空间范围非常有限,“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以及生活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生产技术与人口数量。对劳动力数量和人口数量的追求“正象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形成以家庭、氏族、公社等人群共同体为主的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社会没有能力为社会非生产成员提供更多形式的赡养途径,年老体弱者一般由家庭成员进行照顾。社会风险的承担主要是以个人、家庭或氏族的方式为主,尤其是家庭,作为人类社会基本的组织细胞,始终承担着老弱病残群体的保护职能,因而是工业社会之前社会保障的基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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