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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学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9 09:25:04

法律大学论文

法律大学论文第1篇

(一)大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途径

高校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在大学的课程中设立了公共的法律课程供学生学习,但有些时候往往是拘泥于形式,是目前高校所存在的固有的缺陷。法律公共基础课程的普遍开设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法律教育在经历了社会变革、经济体制改良等30个年头过后并没有改变其传统的教学宗旨、教学理念和教育模式,致使有的学生只是随便听一听,以应试为目的考前简单背背,等考试结束后都会将这些抛到脑后,从而失去了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他们的教育程度仍然停留在简单的法律知识了解上,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其次,一些高校确实也加大了对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力度,但是在开设的过程中没有注重开设专业的界限,无论是“理工农医”还是“文史政经”所开设的公共法律往往只注重基础知识的讲解或者利用较少的课时笼统的讲完法律专业学生花很多年才能学习完的内容,这不仅没有达到对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目的而且也不能帮助大学生更好的建立法律教育知识的体系,学生们在面临真正的问题时还是无从下手。因此各高校在对待大学生法律教育的问题上还应该继续秉承探讨精神进行教学改革、更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手段引导大学生积极的参与法律实践,使学生们产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从而更好的获得法律知识。

(二)大学生违背法律教育的现象

法律教育作为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不仅是衡量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大学生们对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心理因素的总和。目前针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现状不容乐观。首先,高校设置的法律教育课时较少,学生们无法在既定的时间内领会过多的法律知识,造成自身所学的法律知识不够系统、完善。所谓的法律教育课一般均为“大课”,由于上课的人数较多,接受学习的学生不能够对老师所讲的内容心领神会,而老师也不能对同学们的问题作出一一的回应,几乎达不到法律教育的真正目的。其次,高校们所开设的大学生公共法律选修课总共为54学时,而在这有限的学时里,既要完成对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任务又要引导大学生积极的参与法律实践,如果还要将法律教育与实践相结合,那么单靠这仅有的54学时是远远不够的。同时一些高校又要开设如:“模拟法庭”等类似这样的社会实践活动,由于学生人数较多,期间必定会涉及到安全问题,这些都是需要各高校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再次,法律教育课程通常与思想道德基础相结合,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同学们对知识的误解,建议各高校可以将法律公共课单独开设,从而提高教学质量。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于2005年2月接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方案》进一步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下了一个新的定义(简称“05方案”)。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提高了法律教育课的实质,同时也让各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有了新的认识。最后,针对我国目前教授法律公共选修课的教师队伍实力来看,呈普遍欠缺趋势,有的并非是正规法律专业毕业,有的是跨专业进修,多半都是半路出家缺乏对法律知识的独到见解和钻研精神。因而造成了教师队伍不庞大,不专业,学生学得不彻底,不系统。因此,作为替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的高校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法律意识的培养,必须先从教师本身做起。否则,社会上将会出现更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而造成的伤害事件。如马加爵、药家鑫等。这不禁让我们反思在当今的应试教育模式下,许多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造成了学生们只为了提高学习成绩而忽略了素质的培养。只有真正的将法律知识充实在自己的头脑里,才能尽量避免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二、大学生法律教育模式的创新

(一)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实践性

为了让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并且能够熟练的运用到社会生活当中,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在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模式上多下文章,只有新的法律教育模式的出现才能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不仅能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因素,还能影响他们对待事物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仍需要不断完善,部分大学生面对一些社会的不良现象,产生误解致使他们恣意地以身试法。针对这些现象,高等院校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法制课堂,更要结合具体的案例来教育后人,引导学生,避免空谈,莫让法制教育仅仅流于形式。有条件的院校,要组织学生到法庭、监狱等参观学习,也可以邀请司法人士到校开展法制讲堂讲座。必要的时候,要把法制教育考核作为大学生评优的标准之一。总之,要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同时也要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做斗争,即当自己合法的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要正确、理性地拿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所以只有加强法律教育的实践性,才能让学生灵活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

(二)教师队伍法制建设的强化性

有关部门还应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素质的加强,以便于传授知识的高效性。其次,定期组织教师们培训,强化法律专业教师的技能,普及非法律专业教师的法律知识,从教师队伍做起,做好学生的榜样,指导学生参加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帮助学生从法律实践中习得法律知识,从而培养学生在法律上的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校园教育与社会执业能力的差距。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传授法律的重要性,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用法律联系实际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法律教育的不足,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及道德,而且还能让大学生在真正懂法知法的前提下更好地向社会过渡,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三)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健全的法律人格

法律大学论文第2篇

1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调查的内容框架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教育体制中,各高校采取的主要教育模式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向学生传授一些浅显的法律理论知识,严重缺乏实践教学环节,法律实践能力得不到正确锻炼,无法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对法律知识的渴求。针对上述情况,笔者以西安市某高校在校大学生为对象,采用无记名问卷调查的方式,就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实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分析。本次问卷调查对象为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共发放1000份问卷,回收900份,其中有效问卷780份,有效回收率达到86.67%,按照性别、就读年级、政治面貌和所在院系进行调查,满足了问卷分析的基本要求。本问卷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高校学生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的认知程度分析。问卷根据百分比来表示问题的回答程度,最后对获取的数据作出事实分析和价值判断,为大学生提高法律素质和高校制定法律素质教育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议。

2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问卷情况及分析

大学生法律素质认知程度调查分析大学生法律素质的认知主要包括对法律规范、作用、体系的认知,法律按照立法程序被制定实施,成为一种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大武器,维系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是培养法律素质的社会基础。从一般意义上说,法律素质的内涵应当包括法律人的职业素质和普通民众的基本素质,它所体现的是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主要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在法律知识层面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熟悉;二是法律意识层面尊崇敬畏法律、树立守法意识;三是法律信仰层面将法律尊为至上行为规则,这是对法律素质要求的最高阶段。当然法律素质的层次是一个渐进过程,一般要求普通民众所具备的法律素质就是能够熟悉并遵守法律规范。关于“当前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选项,大学生选择“伦理道德”(48%)超过“法律规范”(34%),其次是“家庭教育”(13%)和“风俗习惯”(3%),“”最低(2%)。由于我国数千年来深受儒道思想为主的道德伦理文化的影响,内在的道德约束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深刻,但伦理道德竟然超出法律规范达14%,此现象需要我们关注并认真思考道德和法律的内在辩证关系和法律普及教育存在的问题。即大学生对法律社会作用认知单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我国社会的发展规律,在保障社会安定和惩治犯罪上,应当而且必须依靠法律强制作用来保证实施。然而法律的社会作用不止于此,我们实行依法治国目的在于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通过高层次的法律引导来促进公民遵守法律,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我国已经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针对大学生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了解程度的问卷调查中,大学生了解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达到66%,然而不了解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人数也占有很大比例,了解和知道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学生占到98%,这是令人欣慰的。针对了解和知道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大学生,本问卷又针对宪法深入设置了几个问题:我国的根本大法、我国宪法宣传日、我国宪法修改次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体与政体等问题。从问卷调查反映的情况来看,没读过宪法文本的比例高达52%,完全不了解宪法的比例也高达9%,说明我国大学生对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文本内容严重缺乏了解和学习。从上述比较细致的调查中,不难发现,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大学生自身而言,自我性格缺陷和学习内容欠缺是形成这些问题的内因。而高校在法律普及教育中,教学目标教条化、教育内容陈旧化、教学方法单一化以及专业师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是大学生法律素质问题的重要外因所在。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途径

根据高校法制教育的特点,笔者认为法律素质教育必须树立创新意识,从自身意识、教育模式、校园环境三方面着手。

1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教育,实现知行统一

大学生提高法律素质,不仅要贴近现实生活掌握基础法律知识,而且要重视自律,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种自律的核心就是实现日常行为与法律规范的统一。一方面,日常行为活动对大学生而言是一种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而更多时候需要通过自律来实现。如果大学生自身能够树立正确合理的法律意识,就能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活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用法律眼光客观认识日常生活中的他人行为,能够有秩序地生活;加强自我保护,学会健康守法的日常行为方式,自觉抵制各种侵权行为;通过法律学习加强自我反省,经常反思自己的日常行为,提醒和告诫自己在日常行为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自我教育,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2改革法律普及教育模式,提高教育质量

大学法律普及教育要根据各高校实际教学状况和学生接受程度合理安排。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性质及个人兴趣选择相关专业法律进行学习,如可根据理工科学生特点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学习,根据经管会计专业学生特点加强商法及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学习,以拓宽法律知识面。师资力量较强的学校还可开设法学辅修专业,让有精力、有条件的学生接受系统的法学教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丰富教学内容,结合社会热点法律事件,从现实生活中广泛猎取案例,进行案例评析和讨论,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浓厚兴趣。同时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在老师指导下,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如法制讲座、旁听案件、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辩论赛,让大学生能切实体验法律、感悟法律,内心真正接受法律、信仰法律。

3建设和谐校园法治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法律大学论文第3篇

(一)缺乏坚定的法制观念和法治信念

进年来,由于我国司法系统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接连出现多起执法者知法犯法的现象,使得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念发生了动摇。当前出于一些经济利益,在部分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者不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责任,却利用权力大肆为自己谋取利益。这成为了他们发家致富、寻欢作乐的“护身符”。另外当前社会请客送礼风气严重,另外权力的大小、职位的高低成为财富多寡的象征等等这些现象使得当前的大学生迷失了方向,使得他们缺乏了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另外有部分女大学生为了贪图享受,采取了部分不合法的做法,如陪酒伴舞、甘当情妇等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想法,最后走上不归路。这些现象都说明了当前部分大学生未能树立坚定的法制观念和法治信念,未能使用法律素养精神来抵制各种与法不容的歪风邪气。

(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诉求法律维护权利的意识不强

大学生在大学阶段虽然通过课堂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但缺乏法律意义的理解,对生活中的法律现象也没有能注意到。当自身周边发生了法律事件,比如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后,许多学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选择了忍让。通过相关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在全社会的案件当中,大学生作为案件原告的少之又少,这不说是大学生没有纠纷,是说明他们利用法律进行维权的意识不强,法律素养较低。

(三)没有形成法律思维习惯

以法治国的理念在我国实现的时间还短,全国人民包括大学生都还没有形成一定的法律思维习惯,当发生纠纷时往往不会采取法律的办法来解决,更没有想到,怎么样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原因分析

(一)当代大学生心理发展不成熟

在校的大学生处于生长发育最关键的阶段,在心理方面不断的走向成熟,但不算是完全的成熟,他们往往自控力不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性格敏感冲动,精力比较旺盛。而且在校的大学生大多是80后或者90后的独生子女,从小受到长辈的过分宠爱,性格通常比较自我,这些学生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都没有接受过完善的法制教育,所以,他们在遭遇学习、感情以及工作上的困难时,会因为无法承受,做出过激的行为,轻者给自己带来损失,重者还会伤害到其他人。

(二)社会转型期对当代大学生的冲击

现阶段,中国社会还处于转型的阶段,无论是文化结构、政治结构,还是人们的思维理念、行为方式、道德水平、价值理念以及生活模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学生群体往往思维很活跃,这种社会的变化对他们的影响很大。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而一些不正确的观念,例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也开始冲击人们的价值观,有些人失去了法律的信仰,不再坚持公平公正的理念。同时,在转型的过程当中,中国的法治进程也刚刚开始,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对权力不能很好的约束,程序方面也不是很健全,这让有些人乘虚而入,损害了法律应有的权威。

(三)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

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之下,在小学以及中学阶段,学校看重的只是学生的成绩,却不看重法律素养的培养。而高等教育开始普及之后,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具有的法律素养也是高低不等,高等院校虽然在法制教育方面加大了力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还是有不足之处。现阶段,各个高等院校还是很重视专业发展、学科建设以及科研成就,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是不够。目前,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法学基础》课程被取消,但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很难学到全面的法律知识,更不可能培养法律素养,这是法制教育的一个弊端。

三、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对策

(一)加强法律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大学法律教学手段

要加强法律教育,就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而关键就是对师资力量进行强化。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培养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高等院校法律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决定了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水平。现阶段,在国内的高等院校中,特别是一些理工院校,进行法律教育的师资力量还是很匮乏。对于这种局面,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对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教育的老师展开培训,不断提高老师的专业水平以及教学能力。第二,招聘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专业人才,这样可以壮大法律教育师资力量,对于队伍的结构,也是一种优化,有利于师资水平的提高。第三,开拓教学思路,可以邀请那些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从业人员到学校来讲课,比如检察官、法官以及律师等。只有解决高等院校法律教育师资队伍的问题,才能让学生得到更好的法律教育。

(二)拓展法律素质教育实践途径

在当今的社会背景下,想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应该拓宽法律教育的实践途径。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不应该仅仅局限于高等院校的教材。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并且引导学生主动的参与进来。第一,学校可以和某些基层组织进行联系,例如街道、社区以及农村等,让大学生参与这些组织开展的各种法律实践活动,通过这些实践,使学生领悟到法律的精神。第二,学校可以和某些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联系,例如检察院、法院、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律师事务所等,邀请这些机构的从业人员到学校进行讲课,也可以让大学生到当地的检察院、法院、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实习,使学生了解法律的运行程序。

(三)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对于高等院校来说,一项关键的工作就是打造校园法治氛围,通过这个工作,可以让大学生正确的认识中国的法律制度,并且得到很好的内化,这可以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的提高法律素养。而想要完成这项工作,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第一,高等院校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的主人翁精神以及公民意识,其核心也就是追求真理、追求理性、追求法治。第二,要将法律文化特有的导向功能很好的发挥出来。利用法律文化的引导以及规范作用,合理的约束大学生的各种行为,防止出现违背法律精神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第三,高等院校在行政管理建设当中,要完善行政公开制度,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促进行政管理制度的法治化,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四)完善依法治校

在当今的社会背景下,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不能缺少正常的校园法治建设作为制度保障。依照法律治理校园,创建正常的法治氛围,想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对高等院校教学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并且落实到实处。第二,要实现高等院校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制化,也就是用法律以及规章制度来明确学校、老师、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法律行事。第三,创建平等以及民主的高等院校法治文化。高等院校应该大力提倡自治精神,使更多的老师和学生参与到行政管理当中来,打造出一种“依法治校、共同参与”的校园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平等、自由、权利等法治理念,让这种先进理念深入人心。

(五)重视家庭教育

法律大学论文第4篇

1)法国的六法体系:民、刑、民诉、刑诉、商、宪(民商分立)

2)1791年宪法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

3)1958年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

4)参事院是法国最高行政法院

5)1900德国民法典(民商合一)

6)历史法学派萨维尼的三阶段论:1,习惯法阶段2,学术法阶段3,法典编纂阶段

7)法国法的依据是法学阶梯,德国法的依据是学说汇纂

8)潘德克顿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渊源。

9)法国法是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形成的,而德国法是在资本主义垄断阶段形成的

法律大学论文第5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当代大学生通过法律教育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可是,当他们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元价值观的冲击,现实社会法治环境的不良影响,他们当中真正相信法律、信仰法律的人并不在多数。笔者认为,造成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产生

在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繁衍过程中,他们会逐渐形成一种文化积淀,成为该民族的精神皈依,并还会隐性地影响着一个民族观念的形成。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里,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对社会各方面都具有重要影响。只有夏朝、商朝和存在时间极短的秦朝时期的国家治理理念曾经崇尚法治,除此之外,其他国家的治理理念基本上都是在传承儒家思想,主要表现在:首先,儒家传统思想中信仰在现实世界的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实用”的东西就是人们应该信奉的,而不是去信奉现实之外的神灵。我们知道现实世界是复杂多变的,“实用”的载体也将会随之不断发生变化,必然也会导致人的信仰随之不断变化。这是与信仰的稳定性、执着性特征相违背的,从而让信仰变得扑朔迷离。其次,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家族本位、义务本位、宗法等级制度和君权至上观念充盈的礼法社会,它倡导的是儒家的“伦理精神”,忽视了法律作为一种外在约束机制的作用,必然导致君权主义泛滥和陷入人治主义泥潭。最后,随着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源于孔子的“无讼”价值观也成为一种大众观念,使人们逐渐形成一种强烈的“贱讼”、“厌讼”心理,视对薄公堂为畏途。同时,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人们认为“法即刑”,法律就是统治者用来管理老百姓的工具。这必然造成人们畏法如虎,轻视法律,导致法律地位低下。

(二)立法加速、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妨碍了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确立

当今社会正处于一个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其迅速,大大缩短了传播的时间。当代大学生可以凭借各种电子媒体,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和传播国内国际发生的事件。因此,笔者认为,现实社会中不良法治现状,必然将会影响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确立。首先,立法速度过快,数量繁杂,造成大学生的法律信息不足。而法律知识又是法律信仰产生的前提。一旦大学生对大批的法律法规内容感到陌生,就会难以认同法律条文暗含的法律精神,毫无疑问为当代大学生留下法律不被信仰的隐患。其次,执法不严,粗暴执法,使得大学生对法律敬而远之。曾几何时,城管粗暴执法、农民工职业病不给鉴定、各类行政不作为、交通超载“天价”罚款、钓鱼执法等事件屡见报端和网络。即我国目前还存在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越权执法,以罚代法、粗暴执法等执法违法现象,直接影响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最后,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的存在,导致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失落。司法正义被置于社会正义的根本地位。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和最根本的保障,司法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法律权威的守望者。可近些年来,如呼格吉勒图案等冤案案频出,令百姓瞠目;深圳市中院腐败案等法院整体腐败,让国人震惊。这些负面司法现象带给了当代大学生是对法律的失望。

(三)高校法制教育和大学生自身原因影响了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笔者认为,高校校园环境和大学生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认识不到位,也严重制约着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目前,我国高校对大学生整体素质的培养过程中,并没有把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一项独立的培养指标,而是一直把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范畴。对于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的培育,仅仅局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仅弱占该门课程整体内容的1/3,同时,该门课程教学课时量少和法律教师队伍不少为“半路出家”,甚至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现状,导致该门课程的讲授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为主,对法律基础部分只注重于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讲解,对法律精神的传授、立法思想的教育和法律信仰的培养置若罔闻,不利发挥高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此外,目前,我国高校领导层的设置依然由校党委书记担任一把手,依照一定的规则成立各院系等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也无不渗透着“人治”传统的阴影。当代大学生长期耳濡目染于这样的校园管理氛围之中,要让他们产生法律信仰实有苛求之闲。特别是作为法律信仰认识主体的大学生,由于在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就业竞争的压力下,社会阅历浅,对事物的认识比较片面,在思想上比较急功近利,不太注重自身人文素质包括法律素质的提升,损害了法律信仰的主体条件。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路径探讨

(一)扬弃中国传统观念,充分全面认识法的价值

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积淀,奠定了一个国家治理的传统和模式。因此,我国任何一个时代的法律精神,都必须植根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土壤之中。我们必须学会客观、辩证地对待中国历史文化传统。譬如,“法自君出”、“君权至上”、“法即刑”等传统思想,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也是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权力崇拜”和“法律工具主义”的历史局限性并加以摒弃。因为在这种理念下,掌握公权力者很容易滥用手中的绝对权力,成为滋生严重腐败现象的温床。近些年来,我国各级基层人民法院受案审理的数量逐渐增多,这就说明人们已经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说明人们“厌讼”、“贱讼”的传统法律思想正在逐渐改变,还说明人们的法律工具主义理念也正在逐步削弱。此外,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就会不难发现:法律因受传统的礼法文化和伦理亲情的负面影响而降到次于礼与情的尴尬地位,但是并不会影响“礼”及“伦理”依然是一种“规则信仰”,对于提升每个人的内在修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其信奉的坚定性对于培育当代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也有极强的典范作用。借助于传统文化的发展过程可知,我们在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的过程中,既要明确法律信仰不同于,有别于传统文化,又要理解法律信仰的内在要义在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即我们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是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在辨析中不断追求。

(二)净化社会法治环境,维护与彰显法律权威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可知,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因此,在促进事物变化发展的过程中,外因也不容我们忽视。因此,我们必须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现代法治观念。它不仅是是迈向法律“实然”状态的第一步,还是我们把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这项工作落在实处、产生实效的重要条件。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加以净化社会法治环境。首先,我们制定的法律要得到人们的认同和忠诚,必须让他们感受到法律是为每个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设立的。因此,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仅必须是全面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充分表达民意的“良法”,而且当务之急,我们还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体系,才能消除法律门类多而杂、互相抵触的现状。其次,要真正形成人人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局面,我们还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民主考核评估等各项制度,从而在法制建设中处处都渗透和显现着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再次,高校在制定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应坚持以法律本位、民主公开为原则,尽可能让全校师生参与民主讨论。只有这样,全校师生才会真正认同学校的每一项规章制度,才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有章可循;才能让当代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处处感受法律理念熏陶,在学校良好的法治环境中自觉培养自身的法律信仰。

(三)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

培养法治社会所需的人才是高等教育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高校必须充分认识到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是高校进行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而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关键在于法律教师的自身专业素养和法律教育水平。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就是优化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呢?笔者认为,首先,各所高校应该根据本校法律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途径来提高法律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他们不仅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水平,还具备完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当高的法律素养。其次,完善高校法律教学内容和模式。根据目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改革,即除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之外,我们还可以增设一些与学生的学科专业以及今后的职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课程,甚至还可以建议学校通过选修课的形式开设两至三学年度。此外,我们知道法律信仰的养成还必须借助于一定的实践活动加以“体验”,所以我国高校必须重视和强化法律教学的实践环节,让当代大学生在参加“送法下乡”等一系列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中去感悟。因此教师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各种社会资源,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到学校的各项管理活动中来。譬如,利用学校网络、宣传橱窗等加强法制文化宣传;学生违纪处分后,可以给学生提供申诉的平台;学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审核等等。

三、总结

法律大学论文第6篇

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接班人必须树立法律信仰,他们法律信仰的生成与否直接关系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但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着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信仰的缺失。法律规范信仰是指主体对法律本身公正性的确信无疑并力求践行的一种信念,是法律公信力的体现。然而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却日渐低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大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不尊重、不服从使得大学生对法律漠视,践踏。缺乏对法律规范的信仰导致部分大学生以身试法,害人性命,引发大学校园一系列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大学生自身不信仰法律,很难让他们在社会上去做法律信仰的传播者和倡导者。

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1.受到中国传统社会影响

在我国古代就有“法者,治之具也”的说法。这种说法直接把法律当做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和手段。教科书中对法律的定义就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调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手段”。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皇权在中国是至高无上的,皇帝一言九鼎、金科玉律。“特权思想”在今天仍有市场,在“特权思想”影响下产生的的“官二代”,“富二代”,阻碍了社会发展,扰乱了法治进程,直接阻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产生。

2.社会现有的法治环境不利于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

(1)立法快,数量多,以致法律不严密。对法律信仰的主体而言,良法的存在是法律信仰的基础。公认的良法应该是公正、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体系,能够使社会秩序走向和谐。而普通公众无从了解掌握,必然导致对法律的陌生,法律信仰更无从谈起。虽然大学生在知识水平、理解能力上优于普通公众,但是对于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来说,其法律知识体系必然不完整。而法律漏洞频发,自相矛盾,令人质疑,必然影响法律的公信力。

(2)执法不严,影响法律效力的实现。执法者的执法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公信力及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行政人员执法活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等违法现象仍存在,损害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影响了人们法律信仰的养成。

三、建构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对策

1.加强法律修养

培养法律精神崇理重情”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但在现实生活中,当“理”与“情”发生冲突时,“情”还是起着主导的作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失法律信仰意识,法律信仰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首先,要求高校法律工作者引导大学生理性看待和处理传统文化。对待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树立现代社会公民意识。其次,培养守法精神。法律不仅是世俗的政策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的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

2.改善高校法律教育方式方法

优化校园法制环境提高高校法学师资力量,积极探索高效的教学模式,推动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把法律信仰由理念化作行动;在高校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竞赛,虚拟法庭开展律师辩论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定期邀请律师到校讲解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提高学生的权利意识,传承法律精神,让法律价值深入人心;通过让学生参与学校的法律实践活动培养法律信仰,比如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采纳学生的合理意见,使大学生从实际生活出发,自觉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法治精神应该在校园中得到倡导,当代大学应该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尊重法律,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做法律精神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3.建设法治型政府

法律大学论文第7篇

1.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我国高校安排了法律理论的学习,为各专业的学生设置了《法律基础》课,但是这门课的学时不限,本科32学时,专科28学时,在这有限的学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一些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学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而校方对学生的管理却未加强,再加上大学生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本课这类公共课都不重视,考试时突击,应付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

2.主动法律意识明显缺乏

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惩罚,使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大学生的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无需学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高等院校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明显增长趋势。前不久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案更是让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还有2002年1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现在知道了,自己很后悔。”由此可见,当代有许多大学生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因此,高等院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有利用引导、保障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1.培养宪法意识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增强宪法意识,大学生首先要明确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增强宪法意识,大学生就要树立宪法应有的权威。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2.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现象给予关注地热情和兴趣。另外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会、专题论坛、知识竞赛等活动;精心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等活动,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身临其境中耳濡目染中得到教育和启迪。这种既有直观实务又有深层理论的滚动式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是培养和普遍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切实可行的渠道之一。

3.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高质量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4.学生自觉学习法律,强化道德自律

现代法律意识只有通过大学生自觉主动的学习,才能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日常行为,才能使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综上所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

[摘要]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是要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现代化法治观念,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一代新人,切实负担起兴国强国的重任。

[关健词]大学生法律素养法律意识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一项崭新的具有时代意义的伟大工程。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国家和民族的希望,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教育和培养好他们具有重要的意义。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根本上讲,就是要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和现代法治观念,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一代新人,切实负担起兴国强国的重任。

参考文献:

[1]韩世强.资源再造:法治与德治及“第三力”[J].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72-75.

[2]马雷军.校园法律指南.经济出版社,2005,5.1.

法律大学论文第8篇

一、思政课的教学要从实际出发,要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有三个:一是,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实用化技术型人才,对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使用为本,二是,知识较一般,理论知识的系统化,体系化较一般,三是,大学生的求知欲较强,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故此,根据以上学生的实际,再结合思政课的转点(大部分认为思政课是公共课,不是专业课,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用途不大等等)思想政治课的讲授要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本人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就学生的反馈来看,应该说效果不错。首先,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讲授是必须的,很多人认为,把思政课变成故事会,小品表演,吸引学生,课堂效果好,但本人认为,这是舍本逐末,违背科学的行为,大学教育的主要职能就是传道,尤其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所肩负的神圣职责,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背离,事实上,绝大部分大学生还是喜欢听理论的,关键是教师如何传授理论,是不看对象,引经据典,涛涛不绝,还是联系实际,结合热点,因人施教,简明扼要,其结果是不同的。譬如说,如何讲价值观,本人首先提问,让学生概括价值的含义,但很少有学生能回答出来,但我随手拿起讲台上的茶杯,问学生它的价值是什么,结果学生豁然开朗。原来,价值就是一个人或事物的有用性,从而引导出价值的定义、价值观以及不同的价值观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学生听的津津有味,效果非常好,其次,讲授思政理论必须从大学生的思想状态出发做到对症下药。90后的一代,思想、信仰、价值观差异化,多元化较普遍,再加上互联网的普及,信息量的增大,同时,由于年龄、阅历、知识结构、所处环境等等方面的制约,难免使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等带有这样或那样的偏差,这都给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讲授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但我们可以通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抓主要矛盾的方法,找到科学的教学方法。譬如,在“人生观”的讲授中正确的人生观应该是什么样的,错误的人生观是什么样的。本人先列出几种人生观,让学生们在课堂上讨论,1,人生几何,对酒当歌。2,今朝有酒今朝醉。3,人不为己,天诛地灭。4,人生一世,吟唱二字。5,人生如梦。6,人活着不光要考虑自己,还要顾及他人社会。7,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等。最后讨论的结果绝大部分同学认为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多为他人考虑,即多点奉献少点索取,这样讲的效果要远远大于教师的面红耳赤,滔滔滔不绝的贯输。再次,从大学生的自身发展的需求出发,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正确思想观念的树立、科学信仰的确定、核心价值观的培养,一方面需要灌输,但更多的是需要人性化的引导并使之从内心深处接受之,90后一代是非常务实的一代(这可能和他们处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中不无关系)如果思想政治理论的传授不从对他们今后的成长出发,他们会觉得事不关己,就不会接受之,所以本人在传授思想政治理论的过程中始终让学生明白你们所学的这些理论是今后漫漫人生路上必须具备的一些素质,否则就会被社会所淘汰,或不被社会所容纳和认可,并佐以事实证据,譬如在法律基础理论的讲解中,告诉学生现在是法治社会,要用法治思维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并用法治方法来解决问题,只有知法,才能不违法,不犯罪,所以,每次法律课的讲授,学生都非常用心去听,去记。并提出了大量的问题,教学效果非常好,最后,基本原理、基本概念的传授切忌抽象,应生动具体,言简意赅,一语中的。从高职大学生的来源上讲,他们的理论功底不是太深厚,对思想政治理论的一些基本原理掌握不是太好。因此,如何从大学生的兴趣出发,通过生动形象的语言,艺术性的把这些应该让他们掌握基本原理传授给他们,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孜孜以求的份内之事。

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理论联合实际,寓教于乐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科学是真理,他本身是具体而生动的,尤其是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成果之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富裕,民主,和谐等理论,更符合时展之规律,也切中了当代大学生的脉搏,是他们的内心之渴望,他们有汲取这方面营养的内在需求,因而,如何找到一个恰当的切入点,应是思想道德所参与法律知识培养的一个重点。在这个问题上,有两个关键点需要处理好,首先,学生要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本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知识是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好和法律素质的理论基石,也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和建设者的内在要求,通过这些基本知识的学习,解决最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而提高大学生的分析问题、观察、思考问题的能力,认识和解决自己成长中的问题。其次,要注重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任何知识都有自己的功能和作用。同样,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也是如此,学习本课程要把知和行结合起来,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规范与模范遵守规范结合起来,把知识转化为内在素质,在学中做,做中学,学以致用,最后通过社会热点问题,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学生有内在需求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并使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情景结合,寓教于乐。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形式应不拘一格,力求使学生喜闻乐见

法律大学论文第9篇

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信息素养仅靠一个学期的《思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寻找更多的教育途径培养大学生自身学习法律的意识和能力。互联网加速了教育的民主化、个性化,使得教育教学活动不再受时间、地点、气象的约束,变得更加便利、迅疾。因此,法律教师,两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育工作者应尽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培养学生的法律信息素养,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SNS,全称SocialNetworkingServices,旨在帮助人们建立社会性网络的互联网应用服务,突出的特点在于其互动性,社区性。近几年,随着3G手机普及,网络普及,SNS在众多网民中获得了充分的运用。2014年针对我校部分大学生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显示,大学生常用的SNS平台有百度空间、QQ空间、博客、搜搜百科、天涯论坛、人人网、豆瓣、开心网、微信、飞信等。使用、参与最频繁是百度空间、QQ空间和博客。手机上网、语音通话、拍照、摄像已成基本配置,使信息获取、制作、传播更便捷。通过SNS平台传播法律信息,开展大学生法律信息素质教育,符合大学生生活学习的习惯,是时势所趋。法律知识相对比较枯燥,通过音频、视频、动画、图片等传播法律信息能提高法律知识的可接受性,可以激发大学生汲取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也可以满足建构主义学习的需要。以SNS平台建立的第二教学站,具备了建构主义学习所要求的“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学习要素,有利于学生养成主动获取法律信息的意识和习惯,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把信息内化成自身知识结构的能力。

二、通过SNS平台培养大学生法律信息素养的方法与策略

(一)通过SNS平台向大学生传播法律信息上海图书馆馆长吴建中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潜在的信息资源库”。因此,我们要发挥个体信息资源库的价值。首先,保持很高的学习精神,广闻博览,且对从事的专业和感兴趣的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对信息具有较高的敏感度;其次,努力提高自身获取信息的技能,熟悉目前通用的搜索引擎技术,具有一定的搜索能力,能准确观察问题、恰当提炼主题词,较迅速而全面地获取相关信息;第三,乐于接受新事物,能适时更新与教学、学习相关的电子设备,认真学习新的信息技术,并及时跟进受大学生欢迎的SNS交流平台。融入学生的SNS社区,就意味着占领了教育学生的高地,我们应努力把博客、微信、QQ空间建设成展示我们的空间,在与学生互动的过程中把我们积累的人生经验,思想认识,知识内涵发散出去。我们可以将教学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任务、教学步骤、推荐书目、参考文献等通过课件、讲义、图片、作业、视频等形式展示在博客、QQ空间、百度空间、微信等SNS平台上,通过下载、转载、共享、收藏、关注等方式广泛传播。百度文库可以与微博、人人网、QQ空间绑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QQ邮箱的内容可以通过QQ网页助手生成网页与微信、微博共享,或以链接的方式发给其他人。通知、作业布置和作业反馈等可以通过飞信、微信让学生及时获知。有适合的微信公众平台可以建议学生关注,如“法律图书馆”的公众平台能帮助学生及时收看最新的法律条款及丰富的法律报道,“法律出版社”的公众平台则让人感受到浓郁的法律文化。SNS平台在不断发展中,新的应用也将被不断挖掘,值得我们持续关注。通过SNS平台,我们除了向学生传播富有时代感和生活性的法律知识,还要传播法治理念和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方法和技能。

(二)通过SNS平台促进师生互动交流、教学相长学生思维活跃,勇于接受新事物,教师囿于经验,易产生代沟,应加强交流。SNS平台是自我呈现性舞台,平时不善于表现自己的学生都会在这个舞台获得不同程度的展示,平台的自主性、平等性特点使师生交流更为全面、更为自然、更为宽松,交流时思维也更灵动,可以让师生看到更真实的自我并建立更亲密的联系。首先,教师应努力进入不同的SNS平台,多角度了解学生,关心学生。贴吧是大学生经常光顾的地方,适当光顾大学生常用贴吧,可以了解大学生的生活情趣和思想认识;人人网主要由当代大学生参与,教师从中可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和关注热点。从博客、QQ日志和微信等转载分享的内容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情趣、涵养和追求;从微博更新、个性签名和QQ说说能看出一个人当下的心情。教师通过观看这些内容可以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迷茫,不仅要在情感上对学生给予支持和疏导,更要从法律层面上给予不同的指导和帮助。其次,通过不同的SNS平台与学生积极互动。教师可以通过微信群,微博群、QQ群、飞信群、论坛等召开网上交流会;可以利用说说、留言板、评论、群发信息等对当前发生的法律事件展开评论;网络空间的关注、转载、分享、点赞等也是一种交流互动,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动向积极参与其中。在当今的互动传播时代,互动是信息获取的重要途径,教师的心得体会、研究成果等可以通过日志共享,也可要求学生将搜集到的与法律学习相关的内容或者学习研究的成果制作成一定的展示材料用于共享。腾讯QQ和百度空间是目前大学生运用较多的两个SNS平台,腾讯QQ侧重于交友娱乐,百度空间侧重于学习交流,把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能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三)通过SNS平台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协作学习法律信息的能力SNS的交互功能能弥补传统课堂授课师生、生生交流不足的缺陷,使大学生获得更多业余指导的机会,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求,也促使学生从接受教师授课为主的学习模式向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和协作性学习发展。可以通过腾讯QQ、移动飞信、微信等SNS平台建立学群(即虚拟学习社区),再在学群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立各讨论组,分享信息,交流思想,解疑答问。教师要培养学,讨论话题领袖,活动组织领袖,对所有成员参与情况实施评价。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创新项目、科研项目等,或者参与到教师的项目建设中来。宣传、发动、组织学生参与到法律运用调查,法律知识普及等社会活动中去。教师可以通过视频、动画等呈现情境性的法律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并鼓励学生参与到百度问问、百度百科,搜搜问问、爱问知识人等互动平台中去,为他人提供帮助。学生要养成探究性思维,善于发现问题,可以题目在群里讨论或到搜搜问问、百度问问中征集答案。学生在SNS平台上应勤于分享信息资源和搜索信息,考证信息真假的经验。人的一生中会面对很多类型的法律文书,如买卖合同、租赁协议、出国留学协议等,学生要尝试练习多种法律文书的解读和写作,为走上社会积累经验。教师要引导学生自主解决在日常生活中、社会实践中,求职应聘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把学到的知识内化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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